北宋时代蜀学的领袖是苏轼、苏辙,重要人物有张耒、秦观、黄庭坚、晁补之等。他们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但依照蜀学中人自己的看法,他们的学术中最重要的并不是文学艺术。当时曾有人赞扬三苏的文学造诣,秦观就反驳说:“苏氏之道最深于性命自得之际,其次则器足以任重,识足以致远,至于议论文章,乃其与世周旋,至粗者也。阁下论苏氏而其说止于文章,意欲尊苏氏,适卑之耳!”(淮海集卷三○答傅彬老简)
(谢选骏指出:这种“以辞害意”而不是“文以载道”的可悲局面,到底是谁造成的呢?或者更深一层,这真是一种可悲吗?难道不是一种为艺术而艺术吗?可惜政治动物不解风情,只会卖淫嫖娼。)
关于他们在文学方面的贡献,不属于本书的范围,这里只就他们的哲学思想予以概述。
与洛学比较,蜀学是更多地接受佛学的影响,并公开地宣扬佛学。蜀学学者以谈禅相尚,并撰作了大量佛教的文章。晁补之自述:“年二十许时即知归依正法,更不生疑”(鸡肋集卷六九答楷老别纸);黄庭坚更老实承认他象个和尚(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一四写真自赞)。他们所交往的僧侣多属于禅宗,特别是黄龙慧南一派,也有一些天台宗人,如辩才元净、海月慧辩、参寥道潜。
同时,蜀学学者也讲求道教方术。苏轼自八岁即从道士为师(志林卷二),他写了不少龙虎船汞论一类道教文字,实际上也确曾“用道书方士之言,厚自养炼”。苏辙自称“心是道士”(栾城后集卷五自写真赞);秦观也有修真遣朝华的故事。
因此,三教会一是蜀学的主要的宗旨。苏轼说:“孔老异门,儒释分宫,又于其间,禅律交攻。我见大海,有此南东,江河虽殊,其至则同。”(东坡后集卷一六祭龙井辩才文)
秦观也说,他的著作中虽然有“先王之馀论,周孔之遗言”,但更多的是“浮屠、老子、卜医、梦幻、神化、鬼物之说”,他辩解道:“安知彼之纯不为驳,而吾之驳不为纯乎?且万物历历,同归一隙;众言喧喧,归于一源。吾方与之沉与之浮,欲有取舍而不可得,何暇是否信诞之择哉?”(淮海集卷三九逆旅集序)
蜀学正是这样一种糅合三教的大杂烩,他们据此一方面和洛学争夺正宗的地位,另一方面对王安石的新学从理论上展开斗争。
苏轼字子瞻,眉州眉山人,生于宋仁宗景祐三年(公元一○三六年),卒于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公元一一○一年)。苏辙字子由,生于仁宗宝元二年(公元一○三九年),卒于徽宗政和七年(公元一一一七年)。他们的哲学思想主要见于苏轼的毗陵易传和苏辙的老子解。
毗陵易传虽是由苏轼完成的,但也包括了苏辙的意见,可视为二苏通力合作的产物。老子解则最能代表蜀学融会三教的特点。苏辙在该书附题中叙述他在筠州著作时与禅僧道全论道的经过:“予告之曰:‘子所谈者,予于儒书已得之矣。’全曰:‘此佛法也,儒者何自得之?’……予曰:‘孔子之孙子思,子思之书曰中庸,中庸之言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中节谓之和”,……盖中者佛性之异名,而和者六度万行之总目也。致中极和而天地万物生于其间,此非佛法,何以为之?’全惊喜曰:‘吾初不知也,今而后始知儒、佛一法也。’予笑曰:‘不然,天下固无二道。’……是时予方解老子,每出一章,辄以示全,全辄叹曰:‘皆佛说也!’”苏辙指出道学所谓“中”即是佛学的“佛性”,恰好揭穿了洛学“极高明而道中庸”和“未发之中”的底蕴。苏辙以儒者身分注解老子,而自命为“佛说”,所以苏轼跋此书说:“使汉初有此书,则孔老为一;使晋宋间有此书,则佛老不为二。”(仇池笔记卷上)
在二苏的哲学中,最高范畴是“道”,而沿用汉儒和玄学的术语,特称为“道之大全”。苏轼说:“夫道之大全也,未始有名,而易实开之,赋之以名;以名为不足,而取诸物以寓其意。”(毗陵易传卷八)
苏辙也说:“古之所谓智者,知道之大全,而览于物之终始。”(老子解古之善为道者章第六十五)
这一名辞后来即为朱熹所沿用。
“道”或“道之大全”仍即佛学中双遣有无的抽空了的本体。苏辙这样形容他所说的“道”:“道非有无,故以‘恍惚’言之,然及其运而成象,著而成物,未有不出于恍惚者也。”
“方有无之未定,恍惚而不可见;及夫有无之交,则见其窈冥深眇,虽未成形而精存乎其中矣。”(同上孔德之容章第二十一)
这样,“道”是一种特定名称的世界的作者、创始者,和称“主”的上帝是异名同实的范畴,和“佛性”具有同样的规定。反之,有形的物质世界,按照苏辙说来,即使是天地,那也是“未离乎形数”(同上天长地久章第七),是有限的,而“道”则超出形数:“物之有形者皆丽于阴阳,故上皦下昧,不可逃也;道虽在上而不皦,虽在下而不昧,不可从形数推也。”(同上视之不见章第十四)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道虽被规定为超越有无的东西,但由道而至万物,仍是由无到有的过程,因此苏轼说:“至虚极于无,至实极于有,无为大始,有为成物。”(毗陵易传卷七)
苏辙把有无换成终始的概念,他说:“古者,物之所从生也,有者物之今,则无者物之古也。”(老子解视之不见章第十四)
这便重复了玄学的“无能生有”的命题。
“有”与“无”的关系,在二苏的体系中就是现象与本体、妄与真的关系,被称为“万物”的物质世界于是被描写为虚妄的:“苟一日知道,顾视万物,无一非妄。”(同上治学日益章第四十八)
唯心主义者总是喜爱在极之上求更高的极,设立一个反映“例外权”的最高范畴,而这个最高范畴是任其主观愿望来假定的。因此,和佛学一样,二苏可以认为“无”对“有”而言,“无”是“例外权”,“道”对“气”而言,“道”是“例外权”,然而又可以加以否定,说有与无、道与器是同一东西的两面,他们说:“道者,器之上达者也;器者,道之下见者也,其本一也。”(毗陵易传卷七)他们以为把神秘的道说为“无”也是不对的,即:“道虽常存,终莫得而名之,然亦不可谓之无也。”(老子解道冲章第四)
因此,道之大全的恍惚才是最后的“例外权”。
关于由“道之大全”到万物之间的生成过程,二苏也引用了传统的阴阳五行的系统,来论证他们的颠倒的唯心主义世界观。他们虽然也特别强调了水的地位,但水元素仍然是从“道”派生的,苏轼说:“阴阳果何物哉?虽有娄旷之聪明,未有得其仿佛者也。阴阳交然后生物,……凡可见者皆物也,非阴阳也。然谓阴阳为无有可乎?虽至愚知其不然也。物何自生哉?故借阴阳以言之,曰‘一阴一阳之谓道’。一阴一阳者,阴阳未交而物未生之谓也,喻道之似,莫密于此者矣。
阴阳一交而生物,其始为水。水者,有无之际也,始离于无而入于有矣。老子识之,故其言曰:‘上善若水’,又曰:‘水几于道’。圣人之德虽可以名言,而不囿于一物,若水之无常形,此善之上者,几于道矣,而非道也。若夫水之未生,阴阳之未交,廓然无一物而不可谓之无有,此真道之似也。”(毗陵易传卷七)
苏轼以阴阳未交为道,这一点苏辙是不同意的,他认为“阴阳未交,元气也,非道也”(栾城遗言),所谓“道”应该是更神秘的东西,但苏辙也同意水是由无到有之间心经的原始阶段,他说:“道运而为善,犹气运而生水也,故曰:‘上善若水’,二者皆自无而始成形,故其理同。道无所不在,无所不利,而水亦然,然而既已丽于形,则于道有间矣,故曰:‘几于道矣’。”(老子解上善若水章第八)
二苏关于水的理论,在形式上一方面是套用着象数学“天以一生水,地以六成之”(东坡后集卷九送钱塘僧思聪归孤山叙)的滥调,说什么“阴阳之始交,天一为水,凡人之始造形皆水也,故五行一曰水”(同上续养生论);另一方面也是盗取了古代管子水地篇和魏、晋之际傅玄杨泉的以水为万物基本元素的命题,但这唯物主义的命题到了二苏手中,就遭到粗暴的歪曲(北宋道教著作中有类似提法,请参看曾慥道枢)。二苏指为“物之终始”的水,由于背后存在着更基本的神秘的道,不但不是万物的基本元素,而且与道教的荒诞方术联系起来,从所谓“甘水”通到宗教的领域,如苏轼就说:“阴阳之相化,天一为水,六者其壮而一其稚也。夫物老死于坤而萌芽于复,故水者物之终始也。意水之在人也,如山川之蓄云,草木之含滋,漠然无形而为往来之气也。为气者水之生,而有形者其死也。死者咸而生者甘,甘者能往能来,而咸者一出而不复返,此阴阳之理也。
吾何以知之?盖尝求之于身而得其说。凡水之在人者,为汗,为涕,为洟,为血,为溲,为泪,为涎,为沫,此数者皆水之去人而外鹜,然后肇形于有物,皆咸而不能返,故咸者九而甘者一。一者何也?唯华池之真液下涌于舌底而上流于牙颊,甘而不坏,白而不浊,宜古之仙者只是为金丹之祖、长生不死之药也。”(同上卷八天庆观乳泉赋)这就可以明白,所谓“水”为物之终始之说,原来是“求之于身”而得的,完全是一种臆度,从这里作出的结论不过是兜售金丹方术的一块招牌而已。
在另外一方面,二苏也施用了一些狡猾的伎俩。在他们的著作中,有不少地方是论述“天地自然”的原理的,如果孤立地看这些论述,似乎它们是在反对神学的目的论,例如:“万物自生自成,故天地设位而已。”(毗陵易传卷八)
“天地无私而听万物之自然,故万物自生自死,死非我虐之,生非吾仁之也。”(老子解天地不仁章第五)
“太极者,有物之先也。夫有物必有上下,有上下必有四方,有四方必有四方之间,四方之间立而八卦成矣。此必然之势,无使之然者。”(毗陵易传卷七)
无疑,二苏不能不看出自然科学和唯物主义联盟所具有的说服力量。然而有两种对自然科学的态度,唯物主义者用自然科学的成果在于作用于他们的世界观,而唯心主义者用自然科学的成果则在于反作用于他们的世界观。因此,这些论点在二苏的体系中,只是用来说明现有的自然秩序——更重要的是社会秩序——是先天地应该如此,进而从应该如此,反可以为了“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唯心主义结论立下根据,例如苏轼就说:“天地之间,或贵或贱,未有位之者也,卑高陈而贵贱自位矣”(同上)。这样看来,人的贵贱正是“必然之势,无使之然者”,等级制度是不可改变的。这就可以知道,唯物主义者是在必然性方面论证世界,而唯心主义者是在命定性方面论证世界,前者可以得出世界可变的结论,而后者却可以得出世界永远不变的结论。二苏的哲学就属于后者,所以二苏关于天地自然的议论,决不能理解为无神论的命题,因为他们在高唱天地自然的同时,不但恭维封建主义的品级制度,而且并没有忘记贩卖神学的货色。
二苏认为宇宙的本体是不可思议的:“使阴阳而可测,则其用废矣。……神之所为,不可知也,观变化而知之尔。……是以知变化之间,神无不在,因而知之可也,指以为神则不可。”(毗陵易传卷七)
既然宇宙的最后根源是不可知并不可说的,那么怎样证明神的存在呢?他们的逻辑方法是这样的,即人们在具体事物的变化之中,应当由推想法来体会到那不可见的神的力量。苏轼说:“必有所见而后知,则圣人之所知者寡矣,是故圣人之学也,以其所见者推至其所不见者。”(同上)
这和基督教的所谓“公教实证学”几乎是完全一致的。诡辩的途径就是借口于宇宙本体不可知的缺口,安插进超于万物的神,即:“是万物之盛衰于四时之间者也,皆其自然,莫或使之,而谓之帝者,万物之中有妙于物者焉,而谓之帝云尔。”(同上卷九)
这样,天地自然之说就与神的主宰重新奇妙地调和起来了,封建制社会束缚人民的绳索之一——神权,于是得到了理论的说明。所谓妙于万物的神,说来说去,还是主宰,二苏说:“小物寡众,盖有可以力取而智夺者;至于天下之大,有神主之。”(老子解将欲取天下章第二十九)
究竟谁能推出这样的神呢?而这个神又是对谁有利并对谁施威呢?下面的话就在理穷之时而暴露出阶级偏见来了:“天者,死生祸福之制,而民之所最畏者也。……天事所不及,富贵者制之;富贵者所不及,圣人通之。”(毗陵易传卷七)
在此,封建制社会中为富贵者所虚构的宗教和二苏所说的会通三教的“圣人”之类的教主是为谁服务的,已经不言自明了。唯心主义之为僧侣主义,这里是一个证件。在秦观的思想中,关于世界观的部分大体上和二苏是相似的,而且还吸收了一些前人讲“气”的理论,在某些地方表现出和关学的张载有一些类似之点。
秦观在一些地方也强调宇宙之间的“气”的地位,他说:“气之为物至矣。其在阳也,成象而为天;其在阴也,成形而为地。
阳沴于上,则日月星辰之光悖;阴沴于下,则草木山川之精变。气也者,天之所以旋,地之所以运也,况于人乎?”(淮海集卷二四浩气传)
他并没有从这里向前进一步论证世界,而是向后退一步,以为万物的生成是由无而成“气”,由“气”而成形质;万物的消灭是形质散而为“气”,“气”散而为无,所谓“物之有形,如浮埃聚沫,来无所从,去无所诣,一兴一偾于无穷之中”(同上卷二五陈偕传)。他更在描写有无的关系时,把“神”捧出来:“万物不能常有,有极则入于无;亦不能常无,无极则出于有。变者,自有入于无者也;化者,自无入于有者也。方其入也,则质散而返形,形散而返气,气散而返于芒忽之间,……此物之极者所以由之也。
方其出也,则芒忽之间合而成气,气合而成形,形合而成质,……此物之生者所以由之也。是故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是二者犹生之有死,昼之有夜,动之有静,往之有来,常相待而为用,而未有能独成者也。二者虽不能独成,而亦不能两立,何则?一气不顿进,变进则化退矣;一形不顿亏,化进则变退矣。一进一退,选相出入,而神用无穷焉。”(淮海集卷二三变化论)
所谓进退神用无穷,也就是“阴阳不测之谓神”。和二苏一样,秦观也从这一点引导出有神论的结论,故他说:“变化者,神之用也。神无方,无方则无所不在”(同上)。
无为和有得,道体和灵用,在秦观的哲学中都统一于“神”的合散,最后结论便以“神”为造始者,也为复归者,他说:“夫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变化而不可知谓之神。神也者,其合则藏于无为,其散则寓于有得。昔之命道者,因其无为也,故强名之以‘天’,所谓‘莫之为而常自然’者是已;自其有得也,故强名之以‘灵’,所谓‘地得一以灵’是已。天者道也,而于神为无体之体;灵者德也,而于神为无用之用。……盖灵与天,其始也出于神,其终也入于神,”(同上圣人继天测灵论)
因此,秦观的哲学和二苏相似,圈子绕得很远,但通过诡辩的逻辑,归根结底是通向唯心主义的世界观。
从神和心的关系来看,秦观认为“气之主在志,志之主在心,心者神之合也”(浩气传),这就把精神当做第一性来规定起来,他也沿用“心斋”的传统说法,明白地说:心犹如虚空,但虚空还不如心的神妙(同上卷二五心说),更充分暴露了唯心主义的本质。
蜀学的世界观大略如上,至于其认识论和人性论,大致与洛学相似,并没有新的花样。例如苏辙说:“性之为体,充遍宇宙,无远近古今之异。古之圣人,其所以不出户牖而无所不知者,特其性全故耳。世之人为物所蔽,性分于耳目,内为身心之所纷乱,外为山河之所障塞,见不出视,闻不出听,户牖之微能蔽而绝之,不知圣人复性而足,乃欲出而求之,是以弥远而弥少也。”(老子解不出户章第四十七)
所谓“复性”也称为“复命”:“君之命曰命,天之命曰命,以性接物而不知其为我,是以寄之命也,此之谓复命。”(同上致虚极章第十六)
苏轼也说,“君子”日修善而消不善,“小人”日修不善而消善,其间有不可得而消的,那就是先天的不平等的性,也就是“天命”,他说:“性至于是则谓之命。命,令也,君之令曰命,天之令曰命,性之至者亦曰命。”(毗陵易传卷一乾)
所谓“苏氏之道最深于性命自得之际”,正指他们能把“性”和“君之令”、“天之令”统一起来,从而能“任”为封建统治说教之“重”。关于这一方面,在论述洛学时已有说明,在此从略。
谢选骏指出:蜀学的最大贡献可能就是“三教合一”了,因为这指引了第二期中国文明的成熟和颓废。在我的观念中,两宋时代在第二期中国文明中的位置,相当战国时代在第一期中国文明中的位置;正如隋唐时代在第二期中国文明中的位置,相当于殷周时代在第一期中国文明中的位置。所以,两宋在中国历史上,思想的开放程度仅仅次于战国,因此显出强烈的创新能力。因为北宋尤其是南宋,明显地处于一个“列国环境”之中;不开放也得开放——不是由于唐宋皇帝格外开明仁爱,而是由于他们的权力受到了藩镇和番邦的制约。这种“文明的季节特点”十分宽容,让蜀学的三教合一论最终影响了道学的发展,也推动了元明清帝国时代的官学(程朱理学)最后定于一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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