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谢选骏全集

2021年10月21日星期四

第三节 杂家言之作始者吕不韦和吕氏春秋



汉书艺文志著录杂家言二十家四百三篇,吕氏春秋当是其中的巨擘,也是此类纂书的滥觞。汉初成书的淮南子,体制就是仿效它的。汉书说:“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及荡者为之,则漫羡而无所归心。”(艺文志)所谓“出于议官”,自然是不可靠的(“盖”之云者,也表示作者不敢肯定)。至于所谓“兼儒墨,合名法”,是合于事实的话。吕氏春秋,确是“兼”“合”以前各派的学说编集而成的一部书。史记记此书缘起,就这样说:“当是时,魏有信陵君,楚有春申君,赵有平原君,齐有孟尝君,皆下士,喜宾客,以相倾。吕不韦以秦之强,羞不如,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是时诸侯多辩士,如荀卿之徒,著书布天下。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吕不韦列传)这是近实的叙述。因为“集论”得来,所以“杂”是免不了的(但因此保存了不少遗闻佚事,则属意外的收获)。汪中代毕沅序吕氏春秋说得好:“周官失其职而诸子之学以兴,各择其术以明其学,莫不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及比而同之,则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犹水火之相反也。最后吕氏春秋出,则诸子之说兼有之。故劝学、尊师、诬徒、善学四篇,皆教学之方,与学记表里;大乐、侈乐、适音、古乐、音律、音初、制乐,皆论乐,……凡此诸篇,则六艺之遗文也;十二纪发明明堂礼,则明堂阴阳之学也;贵生、情欲、尽数、审分、君守五篇,尚清净养生之术,则道家流也;荡兵、振乱、禁塞、怀宠、论威、简选、决胜、爱士八篇,皆论兵,则兵权谋、形势二家也;上农、任地、辨土三篇,皆农桑树艺之事,则农家者流也;其有抵牾者:振乱、禁塞、大乐三篇以墨子非攻救守及非乐为过,而当染篇全取墨子,应言篇司马喜事,则深重墨氏之学。……司马迁谓不韦使其客人人著所闻,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然则是书之成,不出于一人之手,故不名一家之学,而为后世修文、御览、华林、编略之所托始。艺文志列之杂家,良有以也。”(述学吕氏春秋附考)

在西欧,“古代社会的哲学的崩溃的显明表现,是折衷主义的哲学;这种哲学已没有什么力量提出新的特别的东西了。折衷主义的最大的代表者是罗马著名的演说家西塞罗(Marcus TulliusCicero B. C.106—43)。折衷主义者企图调和诸敌对的哲学思潮:柏拉图派、亚里士多德派、伊璧鸠鲁派和斯多葛派。但他们没有创立任何体系。”(薛格洛夫主编西洋哲学史简编,王子野译本,页七十二)在中国“古代”末期(秦末),产生吕氏春秋那样的一部书,也不是偶然的。所谓“诸子……各择其术以明其学,莫不持之有故”,就是企图创立自己独特体系;而所谓“吕氏春秋,……则诸子之说兼有之”,就是走向调和折衷的路径。“兼”字,于古义即为杂,如“兼金”即杂金,杂多是与统一相对的,故杂有诸说,正是折衷的没落思想。复次,吕氏的作风,和稷下的作风实有显著的区别。因为稷下先生的治学精神是兼容并包,让各家独立自见;而吕氏春秋的编制则是“兼听杂学”的揉合,而没有创造精神,颇倾向于统一思想的路数。

这和吕不韦的身世行动也是颇相称的。他在政治投机买卖成功之后(即他所认为“奇货可居”的子楚立为秦王之后),便做了十余年秦国宰相(自庄襄王元年至始皇十年,公元前二四九年至二三七年)。在他执政期间,虽然大权在握,但除了执行秦国耕战拓地的传统政策之外,并没有什么新的政绩留下来,唯一值得注意的只有这部吕氏春秋。那么,在这书里于调和折衷之中,是不是也有所偏爱呢?如果有的话,与其说是偏爱儒家,毋宁说是兼畸儒、道。在吕不韦的主观上,比较是有意畸重于道家,所以吕氏春秋的注者高诱也在序文里说:“不韦乃集儒者(原讹作书字)使著其所闻,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合十余万言。……然此书所尚,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以忠义为品式,以公方为检格,与孟轲、孙卿、淮南、杨雄相表里也。”可见吕书作者虽有“儒者”在内,而其书则以“道德”、“无为”(道)为内容,以“忠义”、“公方”(儒)为形式。因为道家持盈保泰之术,对于这位投机起家的阳翟巨贾是更协调的。最好的证据,就是不韦的原序,这序意的残文如下:“维秦八年,岁在涒滩,秋,甲子朔,朔之日,良人请问十二纪。文信侯(高注:‘吕不韦封洛阳,号文信侯’)曰: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爰(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为民父母。’盖闻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凡十二纪者,所以纪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无所遁矣。天曰顺,顺维生;地曰固,固维宁;人曰信,信维听(圣),三者咸当,无为而行。行也者,行其理也。行数循其理,平其私。夫私视使目盲,私听使耳聋,私虑使心狂,三者皆私设精(甚),则智无由公;智不公,则福日衰,灾日隆。”(以下疑是他篇的错简。)

尽管吕氏春秋这部书,是“使其客人人著所闻”而“集论”成功的,但序文既冠以“文信侯曰”,纵不出于他自己的手笔,也必经过他的同意。因此,书中有他的见解无疑。故就这段残文看来,其“法天地”的思想,“无曰顺,顺维生;地曰固,固维宁;人曰信,信维圣,三者咸当,无为而行”的思想,以及“行数循其理,平其私”,以达到其崇“公”的思想,都是所谓黄老道德思想(即使除开首引“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的话,和采用“私视使目盲,私听使耳聋,私虑使心狂”这类道家“五色令人目盲……”的想法句法,不去说它)。这一思想,在全书中,有更详悉的展开。例如闻道篇,不啻是其所谓“法天地”的注脚:“天道圜,地道方,圣王法之,所以立上下。……精气一上一下,圜周复(复)杂,无所稽留;故曰天道圜,……万物殊类殊形,皆有分职,不能相为;故曰地道方。主执圜,臣处方,方圜不易,其国乃昌。”其下文说:“黄帝曰:‘帝无常处也,有处者乃无处也。’以言不刑(形)蹇,圜道也。”又说:“一也齐(者)至贵,莫知其原,莫知其端,莫知其始,莫知其终,而万物以为宗”,都是不折不扣的道家思想。

其次,除汪中所举几篇及上引圜道之外,如贵公(“……故老聃则至公矣。天地大矣,生而弗子,成而弗有。”)、论人(“凡彼万形,得一后成。……故知知一则复归于朴。”)等篇,甚至如大乐篇也掺杂着道家的思想(“有本于太一”)。总而言之,通读全书,处处感到道家的气氛极重,初不让于儒家的味道。本来黄、老道德家言,尤其是初期的宋、尹,是很富于调和儒、墨的倾向;而儒家如孟荀也或多或少地受了道家的影响。所以,有些用语乃至思想,如“无为而治”之类,儒道都在主张,如果不联系其整个思想来看,往往不易判定它们的本质。吕氏春秋因为它是“诸子之说兼有之”,即调和折衷的缘故,所以任何一说都没有彻底,不能创立一个体系,察今篇就是最具体的例子。这一篇的主旨,在于“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这是法家的思想。这种变法思想,自孝公以来已成为秦国的传统。吕不韦以秦相的身分自然不能忽略这个传统,所以通篇大部分属法家言,例如:“上胡不法先王之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东(夷?)夏之命,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故古之命(名?)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殊俗之民,有似于此,其所为欲同,其所为异。……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此为治,岂不悲哉!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夫不敢议法者,众庶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因时变法者,贤主也(此论似慎子)。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其法皆不同,非务相反也,时势异也。”

这些话都属于法家的思想,然而它不像韩非子五蠹篇“圣人不期脩(循)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那样的彻底,因为这里是和儒家的思潮调和折衷起来,所以讲到方法时又说:“时不与法俱至,法虽今而至,犹若不可法;故择(释)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此段议论有似荀子非相篇‘类不悖,虽久同理’、‘欲观千岁则数今日,……欲知上世,则审周道’等)。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察今篇)

同样的见解,也见于长见篇:“今之于古也,犹古之于后世也;今之于后世,亦犹今之于古也。故审知今,则可知古,知古则可知后,古今前后一也。故圣人上知千岁,下知千岁也。”因此,它只能止于“不期脩古”,而不能是“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因为从“察己可以知人”,“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便隐然有一种“常可”在,所谓抽象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者是也。又从“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出发,便和法家韩非所谓“论世之事,因为之备”的从世之“事”出发者大不相同,故不能贯彻法家的观点——进化的历史观。

上引汪中文指出“其有牴牾者,振乱禁塞大乐三篇以墨子非攻、救守、及非乐、为过;而当染篇全取墨子,应言篇司马喜事,则深重墨氏之学”。其实,这一抵牾,也由于在另一方面和秦国传统的攻伐政策调和。为了拥护秦国的攻伐政策(即与秦国的现实调和),遂不惜把战争(“兵”)的概念无限地扩大,至于“疾视”“作色”“傲言”“援推”“连反”“侈斗”都是“兵”(荡兵篇)。这样,“非攻”的言论也成为“兵”了(“今世之以偃兵疾说者,终身用兵而不自知悖。”),甚至在一篇之中,不惜自相矛盾,以达其妥协现实的目的。例如禁塞篇,一方面说:“兵苟义,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义,攻伐不可,救守不可。”但另一方面却武断地说:“夫救守之心,未有不守无道而救不义也。守无道而救不义,则祸莫大焉,为天下之民害莫深焉。”如果不是有所顾忌,乃至妥协,当不至于在三数百字之间,表现出这样的显而易见的矛盾。

这种与现实政策调和的色彩,也见于汪中所谓“农家者流”的一组——上农任地辩(辨)土。其后二篇(任地辩土),才是言“农桑树艺之事”,而前一篇(上农)则全系与“耕战”政策调和拍合的理论:“古先圣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民农,非徒为地利也,贵其志也。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主位尊。民农则重,重则少私义,少私义则公法立,力专一。民农则其产复(复),其产复则重徙,重徙则死其处而无二虑。民舍本而事末则不令(善也),不令则不可以守;不可以战。民舍本而事末,则其产约,其产约则轻迁徙,轻迁徙则国家有患,皆有远志,无有居心。”“民舍本而事末则好智,好智则多诈,多诈则巧法令,以是为非,以非为是。”(上农篇)

不待言,这里显然含有道家“贵食母”,“常使民无知无欲”,“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的思想。“凡民自七尺以上属诸三官,农攻(治也)粟,工攻器,贾攻货”(上农篇),这样,对于以投机起家的阳翟大贾,也甚合算。

其次,所谓“重徙则死其处而无二虑”,又正是中古自然经济的思想。在劳动力危机时代,为了挽救劳动力的危机,必须向土地方面束缚。农奴之所以比奴隶能爱惜土地,即在于不轻迁徒,因而增加了农业的生产,所谓“非徒为地利,贵其志也”。

吕氏春秋成于众人之手,必然不免有所抵牾,有所重复。重复之明显者,除了吴起去西河事两见于长见观表两篇外,还有节表与安死,去尤与去宥,应同与召类等,都是一意而分成两篇。现在拿其最明显的应同与召类为例来讲。这两篇原来连篇名都相同,一样地名为召类(吕氏春秋孙校本总目应同下注说:“旧本俱作名类,注云:‘一作应同’,今案名类乃召类之讹,然与卷二十内名复,今故即以应同题篇。”),其作名类或应同,都是后人嫌其重复而改的。今应同篇,开首“凡帝王者之将兴也,天必先见详乎下民。……水气至而不知,数备将徙于土”一段,保留了邹衍的五德终始之说,言天人之相应,似与下文言物理人事者殊科。末尾“解在乎史、墨来而辍不袭卫,赵简子可谓知动静矣”,其故事(所谓“解”)即在召类篇末。而中间“类固(同)相召,气同则合,声比则应”以下,文字与召类篇大同小异,而显见其杂凑的痕迹,这或者是召类的初稿,为了篇数整齐的关系,故加上开首那样一段,连篇名都来不及改了。可见艺文志把吕氏春秋著录于杂家,一点也没有冤枉了它。

上面我们说过,吕氏春秋保存了不少古代的遗文佚事,最值得注意的,其中关于农业技术的记载是宝贵的文献。但这种文献载在书里,对于尽地力的秦国来说,也不是偶然的。


谢选骏指出:把一部文集说成是“折衷主义”,可谓驴唇不对马嘴了。《吕氏春秋》作为集体著作,哪有什么“主义”——除非,你把没有主义叫做“折衷主义”!在我看来,此书悬诸城门而无人敢改一字,象征中国第一期文明王国时代思想自由的结束,第一期中国文明帝国时代思想统一的逼近。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

網絡浪潮/新舊交替/加入WTO (編年史小説 《兩個中國》第34卷) Annals Novel The Two Chinas (Volume 34)

June 2026 First Edition 2026年6月第一版  谢选骏全集第534卷 Complete Works of Xie Xuanjun Volume 534 (另起一頁) 【第九十九部】 【網絡浪潮】 【(1999 年)】 【第一〇〇部】 【新舊交替】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