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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

第二节 西周宗教思想和政治思想


上节我们已经说明了殷、周思想的变革途径。土地所有制是氏族贵族的公有(国有),国家是“宗子维城”的统治阶级的工具,政治是“宗法政治”的专政,法律是宗礼的专及形式,因而在思想方面,便成为“学在官府”,只有贵族文化,而无民间私学。

现在我们要研究周人的维新宗教了。

“天”在周人的思想中,是“帝”的一种变革,然而这种变革并不是祖先神“帝”的否定,而是“帝”的改良。大雅文王之什文王章是禋祀文王的诗,其中天帝是与文王分离的,同时先王又是与天帝相配的,例如:“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

文王陟降,在帝左右。”(这文字的可靠性,不但与武王时代的天亡■“文王监在上”相似,而且首先提出文王,与西周金文之以文王开始而无远古传说更相似。)

周人因袭了殷人的文化,在“小邦”“旧邦”的基础上,建立了王朝。

周王朝开国采取了捷径,保存了古代的氏族组织,因而先王接受帝命而统治人民。这里我们应该首先把“文王维新”这一概念明确起来。所谓维新,乃是以旧形式灌注了新内容,周代的旧形式是殷人的氏族制度,而其新内容是“宗子维城”的古代制。

这是中国古史的一个关键,一切典章文明与思想意识都从这里出发。

殷代宗教的“帝”,指全族的祖先神。周人接受了这一传统,仍以祖先神为主,所从“周公既相成王,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史记、封禅书)这是维新了的宗教,即天、上帝被改良而为一般的主宰之神,而祖先神是所谓禘后稷而宗文王。这个二元性的分离是适应着国家形式的发展而产生的。

周代和希腊有点不同,其宗教基本上是上帝(天)与先王的二元神,原因是贵族君子以氏族曾孙的资格出现,所谓“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宗庙之礼所以祀乎其先也”(礼记中庸)。这虽是文王“於昭于天”、“在帝左右”之后人理论,但也符合西周时代的精神。

周人“宗庙社稷”二者对言,在它们的背后有二种神。宗庙社稷也指国家,周人在这个维新的国家中,建立了文化的官职,礼不下庶人。担任文化官职的是一些祝、宗、卜、史。“祝”的文化任务是代表祭者向神致辞,他必须有关于神的历史知识;“宗”的文化任务是管理宗庙祭礼的一切,他必须有关于氏族宗法的历史知识;“卜”的文化任务是掌管观兆的宗教事件(有的兼掌筮),他必须有关于吉凶祸福的一套知识;“史”的文化任务是掌管文书、观察天象,他必须有关于自然现象的知识。所谓“学在官府”的学,就是这班文化官吏所专有的。

政治宗教化是周代的支配思想。天、帝的一般神与氏族宗主的祖先神相配的宗教思想,指导着一切国家大事,连国家的成立,最初也是由于先王受命于上帝的。金文说的“受民受疆土”与“受有四方”之“受”,即受之于上帝之命。诗经有更多的史料,例如:“济济多士(指氏族子孙),秉文(王)之德,对越在天,骏奔走在宙。”(清庙)

“维天之命,於穆不已。于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假以溢(或训恤)我,我其收之。骏惠我文王,曾孙(宗主)笃之。”(维天之命)“昊天有成命,二后(文王、武王)受之。”(昊天有成命)“时迈其邦,昊天其子之,实右序有周。……怀柔百神,及河乔岳,允王维后。”(时迈)

“执竞武王,无竞维烈,丕显成、康,上帝是皇。”(执竞)

“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尔极,贻我来牟(小麦),帝命率育。无此疆尔界,陈常於时夏。”(思文)

“绥万邦,娄丰年,天命匪解(懈)。桓桓武王,保有厥士,於以四方,克定厥家。於昭于天,皇以间之。”(桓)

以上引文是周颂的主要文句,都讲到祖先神克配上帝神,才受命为王、为后、为皇。因此,周氏族的宗子要笃守这一传统。更明白的还有祖先神文王和上帝(天)同降来享祭祀的诗句:“我将我享,维羊维牛,维天其右之;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伊嘏(锡福)文王,既右飨之。”(我将)“文王作邦”(大盂鼎),“文王肇国在西土”(酒诰),这是后王禋祀的根据,但中国古代神之所以不同于希腊神,是因为禋祀所由来的社会组织,氏族贵族的维新制度。因此,周颂虽然以天命、昊天(在大雅中称帝、上帝)或天,与文、武配祀,但祖先神是更重要的传统。这是适应于宗法制度而产生的,古代中国的“孝”字也是从这里产生出来的:“於荐广牡,相予肆祀。假哉皇考,绥予孝子。

宣哲维人,文、武维后,燕及皇天,克昌厥后。

绥我眉寿,介以繁祉,既右烈考,亦右文母。”(雍)

“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降福孔皆”。(丰年)

“……於乎皇考,永世克孝。念兹皇祖,陟降庭止。……

於乎皇王,继序思不忘。”(闵予小子)

这便是“宣哲维人”和“燕及皇天”的天人合一思想。中国古代初期没有国民阶级,因而产生这样天人合一的贵族思想。在中国可靠的古代文献中所讲的“人”,是指维新的旧人物,本义上应该是“半旧不新”的人物(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半字相当)。所以思想传统也就有“半旧不新”的成分。上面所举的讲述旧邦维新的大雅文王章,第一节讲的是新旧各半,第二、三节讲的是旧的成分,第四节以下讲的是新的成分。第一节已见上面所引,说明了文王克配上帝,和大明章所讲的相似: “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天监在下,有命既集,文王初载,天作之合。……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

文王第二节所讲的是氏族贵族的宗统,是殷朝的旧传统:“亹亹文王,令闻不已,陈锡哉周,侯文王孙子。文王孙子,本支百世,凡周之士,不显亦世。世之不显,厥犹翼翼。思皇多士,生此王国,王国克生,维周之桢,济济多士,文王以宁。”

这与殷人对祖妣的崇拜,没有多大分别。然而,既说“其命维新”,谁对谁降命,谁对谁受命呢?于是便产生了上帝和先祖的二元观以及天人合一的天命观。

如果上帝是和先祖统一,则帝早为殷人所有,何以又生此周代王国呢?

又如果上帝和先祖毫不相涉,则殷先祖可以使殷族立国,周先祖也可以使周族立国,又何以使殷人“侯服于周”呢?所以,孔子读到“殷士肤敏,裸将于京”,也不能不奇怪地大叹“大哉天命”。这样看来,上帝和祖先神既不能不分裂为二,又不能不合之为一,分裂固然是维新,合一又何尝不是维新。因此,在周人形式理论上讲来就有道理了。逻辑是这样的:上帝与祖先神原是二而不可混为一的,殷之先祖从前可以“克配上帝”,现在不同了,“上帝既命,侯于周服”,这就证明殷人不知天人合一的道理。现在上帝不喜欢殷人,而喜欢周人了,因为上帝要命现在的周人作邑、作邦、营国,又要命宗子维城而统治农村,又要命“受民受疆土”,即又要命土地国有与劳动力集中使用,这些都是周人受命不易的地方,只有“宣哲维人”才做天子。殷人既然不知道天命维新,在主观上努力与天命相合,那就无怪乎要退下历史舞台来。所以,“假哉天命”,只有周人文王才知道的,于是周人的祖先神便克配上帝。

然而,凡是维新的路径,道理上总是矛盾百出,近代皇帝和国会并存,不但康、梁变法的“开明专制”讲不出科学,即世界有名的公法学者都难自圆其说,“天皇机关”说还要遭检举呢!

古代中国,既然不能摆脱氏族纽带,则祖先神的传统就非维持不可,然而时代又在变革之中,氏族制度显然又束缚着新社会。说顺时代而变吧,那“天命靡常”,氏族制度便发生动摇;说不顺时代而变吧,那“天命维新”,城市国家又不能出现。天命的道理真难呀!“天命不易”呀!周颂有和文王章相同的诗句,说“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无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监在兹!”(敬之)意思说,“小心呀小心,天道透明极了!命实在难保呀!你别说天高不管事,它才是日日临凡,察视我们呢!”

这反映了周代建国的艰难过程,一方面维持旧的,另一方面创造新的,两面都要,所以“不易”,其间就赖于半新不旧的统治阶级保持着均衡,一方面受天命,另一方面尽“人事”,因此,道德就出现了:“无念尔祖,聿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宜鉴於殷,骏命不易。

“命之不易,无遏尔躬。宣昭义问(闻),有虞殷自天,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仪刑文王,万邦作孚。”(文王)

这便是“明明在下,赫赫在上,天难忱斯,不易维王”(大明)的天人合一思想,比殷代的万事拜祖思想显然进了一大步。周代国家的产生在统治阶极意识上是合而分之,复分而合之,其政治思想也是合而分之,复分而合之。作者以为这是周初政治思想的出发点。

在“其命维新”的社会,周人基本上是信天命的,然而却也并不像殷人信祖先神那样完全无疑,所以,有“天命不易”、“天命靡常”的理论,周书讲的更明白些:“天休於宁(文)王,兴我小邦周,宁王惟卜用,克绥受兹命。”(大诰)

“天命不僭。”(同上)

“闻於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康诰)

“亦惟助王宅天命。”(同上)

“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於先王。”(梓材)

“王来绍上帝,自服於土中。旦曰,其作大邑,其自时配皇天,毖祀於上下,其自时中乂。王厥有成命,治民今休。”(召诰)受民受疆土,既然都是文王受命於皇天,那么天命只是先王与上帝的交涉了。然而,周人毕竟是翦殷而成立的城市国家,政权变易了,天命也要维新,单单靠“敬事上帝”(立政)的说法便难立足。因此,周书中在先王配天的道理中,又派生出:“天命不易,天难谌。”(君奭)

“天不可信,我道维宁(文)王德延。天不庸释於文王受命。”(同上)“天畏棐忱。”(康诰)

“惟命不於常。”(同上)

周人的天命论是奴隶主统治阶级的国家起源论,一方面是“天命不僭”,另一方面又是“天命不于常”,两面都有道理。郭沫若注意了这个矛盾,他的解释是这样的:“极端尊崇天的说话都是对待殷人或殷的旧时的属国说的,而有怀疑天的说话是周人对着自己说的。……周人之继承殷人的天的思想只是政策上的继承。”(先秦天道观之进展见青铜时代,人民出版社版,页二○。)这个分析是新颖的。我们以为姑不论天命在周颂、上帝在大雅中毫无对殷人说话的样子,金文天亡■更说,“衣祀於不显考文王,事熹上帝”,这说明一切都以天命为出发点,还不仅是政策而已。

如果我们用形式逻辑的公式来讲,周人的这一矛盾思想是一个两刀论法(Dilemma)。因为“僭”和“常”同时都是天命的规定,反对别人用这一套,维持自己用那一套。从历史意义上看,周人不信天命的思想是进步的,但是周人只进步到这一论断,因为维新和革命不同。新的有原则,旧的也有原则,旧的拖住新的。古人常说汤、武革命,就天“命”上讲来,周初文、武确在道德思想上“革”新了一部分。

郭沫若在其杰作周彝中之传统思想考(金文丛考)中作了很好的统计,按照他的统计,周人在金文里所表现的宗教思想是天命论,这里分为二元引在下面:(一)关於周人维新的上帝神:宇宙之上有至上神主宰,曰天,曰皇天,曰皇天王;亦曰帝,曰上帝,曰皇帝,曰皇上帝。上帝能命[先王],能锡人以福佑;有威可畏,祸乱自天而降。

帝之所在曰帝所,亦曰上,亦曰天。(郭氏皆根据金文而言,出处请看原书。)

(二)关於周人继承殷人的祖先神:人受生於天曰命。

死后其灵不灭曰严,亦谓之鬼,能降子孙以福佑。

父之严曰考,其配曰母。父以上曰祖,其配曰妣。远祖谓之高祖,统称之曰前文人。

周人维新思想是合而分之的,这与周颂、周书无异,但同时又是分而合之的,先王克配上帝,这也与周颂、周书无异。请看怎样分而合之:受天之命以统治天下者谓之天子。

天子与天为配。

天子对上帝而言亦谓之下帝。

上帝对天子而言亦谓之上天子。

人民疆土乃天子之所有,受自天,亦受自先王。

敬严天威,尊法先王。

亯祀为王者之大事,其事有祀,有衣祀,有大祀,有大禴,有禘,有尝,有烝。(同上,别分为政治思想一节)

由以上的宝贵材料看来,周人的政治与宗教思想是天人合一的“其命维新”论,“执其两端”,僭、常皆休。

(谢选骏指出:[土地所有制是氏族贵族的公有(国有),国家是“宗子维城”的统治阶级的工具,政治是“宗法政治”的专政,法律是宗礼的专及形式,因而在思想方面,便成为“学在官府”,只有贵族文化,而无民间私学。]——上面这段话其实是共产党的自我招供,试翻译如下——“土地所有制是共产党干部的公有(国有),国家是‘先锋队组织’的统治工具,政治是‘阶级政治’的专政,法律是党纪的专及形式,因而在思想方面,便成为‘学在政府”,只有共产文化,而无民间私学。”——这是借古讽今,还是借古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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