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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3日星期二

历史的别裁、发现、秘密、兴衰、研究、辨诬(全集第63卷)

 历史的别裁、发现、秘密、兴衰、研究、辨诬

Special, Discovery, Secrecy, Rise and Fall, Research, Vindication……of the History


2007年—2016年

2016年第一版


历史的初稿·第三卷

The First Rough Draft of History · Volume III 


谢选骏全集第六十三卷

Complete Works of Xie, Xuanjun 

Volume LX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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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是谢选骏先生的网络文集,主要写作于2007年—2016年间,涉及了以下主题:历史的别裁、发现、秘密、兴衰、研究、辨诬。现在第一次结集出版。

Synopsis

This book is a collection of essays by Mr. Xie Xuanjun, written and published between 2007 and 2016. It covers the following topics: Special, Discovery, Secrecy, Rise and Fall, Research, Vindication……of the History. Now the first collection publi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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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选骏《历史的初稿》序言


有句俗话说:“新闻就是历史的初稿”(Journalism is the first rough draft of history),其实太阳底下没有新的东西,一切新闻不过是老调重弹,于是呢,在“新闻就是历史的初稿”的同时,“历史也就是新闻的底蕴了——人们都是按照既有的历史观念来看待事情、发掘新闻的。

虽说“新闻记者只要记住‘记’而不‘议’的原则”,但其实“记”只需要写下一“己”之私,而“议”才可能抵达公“义”。况且所有的记忆,都是有选择的,所有的观察都是取决于观点的。但是许多记者并无历史意识,也未意识到自己的历史责任,所以让我觉得需要帮助他们把话说透、把题点破。

这里的文字,都是根据上述原则书写出来的,十多年来发表于各种电子媒体,并且因此已经融入了当代意识和当下生活的洪流之中。

现在把它们结集出版,只是为了检索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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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世界历史的无知与谣传


第一章

历史别裁

第一节

古代中国没有奴隶制社会

第二节

汤因比“挑战应战”模式缺陷

第三节

中国人是怎样忘记十伦的?

第四节

关于“海权导致了民主革命”

第五节

从科技高峰看第二期中国文明的存在

第六节

黄帝崇拜——君主制在中国悄然复兴

第七节

基督教化的佛教运动

第八节

肉刑、基因工程、耶稣的外科手术


第二章

历史发现

第一节

“天子万年”的科学依据

第二节

美洲印第安人的“青铜文明”

第三节

申繻首开“轴心时代”论

第四节

轴心时代是第二代文明的产物

第五节

轴心时代的特征不是“终极关怀”

第六节

埃托利亚人的政治胸襟

第七节

欧洲的哥特式建筑与中国的烽火台

第八节

缠足战略考

第九节

伪清禁止缠足 便于掳掠汉女

第十节

“圈地”、“投充”、“逃人法”——满清的人民公社


第三章

帝国秘密

第一节

一切帝国都因筑墙而没落

第二节

豪强政治是南北朝的政治特征

第三节

南北朝政治的自然地理基础

第四节

干旱导致蒙古帝国崛起

第五节

蒙古人为什么征服不了欧洲和日本

第六节

《Out Rage》、华盛顿纪念碑、三K党

第七节

八国联军标志西方没落的开始

第八节

从汉朝和唐朝的崛起看中共的未来

第九节

妹喜妲己褒姒,美龄光美江青

第十节

被殖民者的精神印记


第四章

文明兴衰

第一节

苏美尔人的语言类似汉语

第二节

“《尚书》中的蒙古语成分”一说,违背历史

第三节

孟子无君无父论忤逆武王周公

第四节

文明的挽歌:《离骚》与《正气歌》的灵魂献祭

第五节

奥古斯丁和他的忏悔录

第六节

《古兰经》有没有原文?

第七节

灵恩派与古兰经

第八节

苏轼的《 留侯论》是亡国之音

第九节

莎士比亚是个箭垛式的假人

第十节

莎士比亚著作错谬勘误

——莎士比亚其人是一个商标骗局?


第五章

征服研究

第一节

拿破仑是德意志统一的先驱

——由此联想到现代的中日关系

第二节

希特勒为什么走向失败

第三节

希特勒反犹书信到底有没有原件?

第四节

希特勒并非功亏一篑世界征服者

第五节

希特勒的直觉来自其从谏如流

(陆权理论的智囊局限)

第六节

希特勒是一个成功的大众歌星

第七节

希特勒早年是个共产党员

第八节

希特勒晚期与《孙子兵法》

第九节

戈培尔夫妇为什么屠杀自己的孩子们

第十节

“谎言重复一千遍”不是戈培尔发明的


第六章

历史辨诬

第一节

纽约知识界辛亥革命百年座谈会纪要

第二节

不宜否定辛亥革命

第三节

为辛亥革命辩护

第四节

1913年“兴兵争总统”的闹剧

——纪念宋教仁之死九十九周年

第五节

反传统主义的七十年

第六节

《纽约时报》纪思道文章的错误

第七节

历史学者余英时误读欧洲历史

第八节

余英时误读罗马历史及其希腊化过程

第九节

余英时误读欧洲蛮族历史

第十节

余英时等人如何误解中国历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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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世界历史的无知与谣传


(一)


“我们人类并不孤单,以为人类可以很容易地与地球上的其它生物区别开来的假设是不可靠的;我们都以为我们知道成为人类意味着什么,但是如果让我们给人类下一个精确的定义,我们其实做不到,至少我们不能给出一个满意的定义。”(《世界:一部历史》(The World: a History),美国作家阿迈斯托(Felipe Fernandez-Armesto),钱乘旦翻译,2010年5月北京大学出版社)

——谢选骏指出:这是严重的混淆视听,要么出于无知,要么出于谣传;其实,“给人类下一个精确的定义”十分简单,那就是:“可以和你我他的种族生出下一代的生物种类,就都算是人类。”


(二)


“各个物种之间的界限是模糊变化的,也没有一定的标准来判断两个生物之间的联系要紧密到何种程度才能归入同一个物种。”(《世界:一部历史》(The World: a History),美国作家阿迈斯托(Felipe Fernandez-Armesto),钱乘旦翻译,2010年5月北京大学出版社)

——谢选骏指出:这混淆视听仅仅生下无知了,连谣传都算不上了;因为,各个物种之间的界限其实是十分清晰的:那就是“可以互相生出下一代的生物种类”……例如,马和驴虽然能够生出共同的后代骡子,但骡子是无法生育繁殖的,所以马和驴子依然属于不同的物种;白人和黑人虽然属于不同的种族,但可以生下具有再生殖能力的后代,所以属于同一物种。


(三)


“冰河时代的世界属于一个我们称之为全球化的时代——一个在广泛的范围内甚至在全世界的范围内流行单一文化体系的时代……它与二十一世纪的全球化的显着差异在于,它没有像如今的世界一样将各地连为一体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沟通。”(《世界:一部历史》(The World: a History),美国作家阿迈斯托(Felipe Fernandez-Armesto),钱乘旦翻译,2010年5月北京大学出版社)

——谢选骏指出:需要补充的是:冰河时代的全球化是“从单一走向众多”,而今的全球化是“从众多走向单一”;正像谢选骏《从小国时代到全球民族》一书中指出的那样,一个“全球民族”正在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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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历史别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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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古代中国没有奴隶制社会


[编者按:本文是谢选骏先生1972年10月间的旧作,这是首次发表。中共建政后曾经多次发起有关“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的讨论,目的是用马列主义的社会发展五阶段论强行肢解中国历史,以便为自己暴力夺权的行为制造理论根据。谢选骏这篇文章则指出中国先秦时代没有马克思所说的奴隶社会,而秦汉以后的社会主流却是马克思没有涉及的“无封建的封建社会”。因而本文从根本上否定了马列主义的理论可以适用于中国。]


(一)缘起


最近,我读了《红旗》杂志1972年7期郭沫若《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一文,受到启发去思考一些问题,但读完之后察觉这篇短文对问题的解答其实引出了更多的问题。

首先,该文谈到西周中叶有“五名奴隶等于一匹马加一束丝 ”的行情,因此得出西周亦是奴隶社会的结论。但是我们根据破四旧运动的扫荡所剩余下来的一些零星资料,也不难发现,意大利威尼斯共和国早在13世纪,经过自己的海外营业所,在威尼斯经营奴隶贸易,而奴隶主要是在外高加索收卖的。但它那时已初具所谓“资产阶级国家的雏形”。可是这样一个“资本主义社会”竟然拥有大规模奴隶贸易,也肯定有大规模的奴隶生产,因为奴隶主是不会让奴隶们吃干饭的。我们不禁想知道:当时盛行奴隶贸易的意大利各个共和国,都是“奴隶制”的吗?而后来随着15世纪地理大发现而来的,是黑奴贸易的盛极一时,但史家们也并不因此而称北美殖民地或美利坚合众国为“奴隶制社会与奴隶制时代”,相反却说它是“资产阶级共和国”;但是按照同样的逻辑,一定要依据奴役现象的存在,来定义西周是奴隶社会,是不是有些奇怪?有些没有“一视同仁”?

其次,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它的社会制度在18世纪基本上被定义为“属于封建的”,但是其社会生活中的奴隶贸易和奴隶占有却是普遍存在的,如果奴隶贸易和奴隶占有就是“奴隶制”的特征,那么,一个社会是否可以同时属于两个社会?因此可以叫做“半奴隶半封建社会”?就像近代中国被叫做“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如此推演下来,非洲、美洲和澳洲的土著民族是否生活在“四分之一原始社会、四分之一奴隶社会、四分之一封建社会、四分之一资本主义社会”中?

最后,18世纪下半叶俄国女皇卡德林二世在位时曾将80余万农奴赠予她的宠臣,当时俄国“国家农民”(类似斯大林时代的“集体农庄庄员”)的数量反不及“私人农奴”之多。但当时的俄国已被现代的研究者认为“处于封建制度即将灭亡”之时。有不少证据表明,西周的“奴隶”和俄国的“农奴”其实是一回事,正如俄国近代的农奴与欧洲中世纪的农奴是一回事——如果西周算是“奴隶社会”,那么欧洲中世纪为什么就一定是“封建社会”,为什么古希腊罗马就一定是“奴隶社会”,为什么古希腊罗马和欧洲中世纪之间就有了一个截然的“历史分期”?


(二)质疑之一


我们认为,西周封建制下的与秦汉官僚制下的奴隶交易和农奴拥有,其实与近代俄国和中世纪欧洲的上述情况有很大的类似。那么,能不能因西周甚至汉代仍有大量官奴、私奴的存在,而断其为“奴隶社会”?正如能不能因为美国与俄国有大量奴隶交易和农奴拥有而断其为“奴隶社会”呢?

平心而论,不论哪一个朝代,不论在哪一种经济基础之下,奴隶(指丧失自由或遭到无偿的强迫劳动者而言)的来源,主要是战争俘虏(希腊罗马尤其这样),其次为罪犯与囚徒,还有自卖者与被卖者。换句话,不论哪种经济基础都没有截然的分界,只有大体的政治概念上的分类而已。就连近代美国“早期资本主义社会”还存在相当数量的“白奴”,白奴不是种族奴役的产物,不是殖民地的产物,而是债务奴隶。后来经过司法改革,欠债的无赖可以坐牢,从而成为公共奴隶,但不可以成为私人奴隶。在后来,欠债而无其它违法行为的,也无须坐牢,所以现在谋求破产保护的人数急剧增加,不少无赖甚至故意这样设计自己的“职业生涯”。但即使如此,监狱里的罪犯还是没有自由,我们是否可以根据监狱里的奴役现象来定义现代社会为“半奴隶社会”呢?可见“奴隶”这词的字义也在不断更新,“奴隶制”的根本定义似乎也不容易捉摸了。“奴隶制”如此,“封建制”也经常被弄得模棱两可。例如下文即将谈到的“无封建的封建制”就是这样。

但社会发展史上究竟有无一条“普遍真理”呢?这正是郭沫若的文中所谈到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奴隶与封建农奴的原则区别,不很显着。”但事实既然不很显着,那么如何作出这一区别并进而作出定义呢。郭沫若用了一段毛主席语录来作为论据说明问题:“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的矛盾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我对此仔细体会了许久,仍是不得要领。

恩格斯曾经写道:“封建主义的基础是农业,它对外征讨主要是为了取得土地。”(马恩全集21卷450页)这样看来,农业奴隶主与封建主的区别,就更小了。其实在一个民族内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之间的经济分野皆非截然的,甚至现代社会也还有奴隶制的遗迹,那就是监狱制度和强迫劳动,但不能因此说现代社会也是“奴隶制”的。

实际情况既然如此错综复杂,那么如何定义一个社会的“制度”呢?理论家们认为,这就须看“主流”。结果国家本质取决于政治革命的分野。即使在奴隶制的罗马国内,封建的生产关系也在滋长着,不过无一个政治与社会的革命来促进它的进一步发展,所以,尽管罗马末期有许多封建性因素,但罗马帝国仍只能算奴隶制国家了。于是恩格斯的上述教导被作为研讨这一问题的宗旨,一切问题就这样“迎刃而解”了。

取得土地既是封建主义的特征,而不是奴隶制的特征,那么根据周初的论工行赏的分封土地就足以证明周代是封建制国家,因为奴隶制国家是不该把“土地与农奴的封赏”列为主要的统治方法的。


(三)质疑之二


退一步讲,如把周初的大封建解释为“部落殖民”,也是不妥的。首先,原始部落并不懂得也无能力进行有计划的殖民,他们只会本能的掠取和占领较富庶的地区,而非有意识地展开殖民活动。其次,殖民开始于城市文明,以古希腊罗马而论,殖民有两种:1、由国家推行,在于解决内部矛盾与增加国家能力,预防外部敌人的威胁入侵等等。2、人民自行集合,由于生活艰难而寻找出路所致。但不论是前后哪种类型,殖民地即使在名义上都不是“总督”的私产。总督只是中央行政的代表而已:与周初的大封建有天渊之别,不可同日而语。

大封建不是委任管理,而是论功封赏。总督再有全权,显然不包括主权,毕竟与公侯伯子男的主权在握相去甚远。且殖民地与宗主国之间的民间往来甚密,不像周初王室与封侯各国之间的交往主要是官方层面的。周初大封建则与欧洲日耳曼中世纪初叶封建领主对其附庸大加封赏有本质的类似。

而所谓古代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在殷周时代是土地国有制,“国有”这个概念,往往指“政权所有制”,如“国王所有”、“全民所有”等。像殷代的“国有”可能表现为“全民(公社)所有”;在周初则表现为“国王(天子)所有”。殷代的全民所有与近代的全民所有,形式不尽相同,但同样不是私人占有;而是组织占有、单位占有。二者之间的区别就是组织的区别、单位的区别。

周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说明,这是典型的封建制,不同于秦汉到清末的无封建的“封建社会”是允许土地买卖、人口流动的。在中国的“奴隶社会”内部,并不存在欧洲意义的“自由民阶级”;即使奴隶主也缺乏欧洲意义的法权保障。但无论如何,允许土地买卖、人口流动的“无封建的封建社会”比起不允许土地买卖、人口流动的封建制,还是拥有较多的自由;社会各个阶级由于商业关系和金钱的润滑作用,也较为平等。


(四)质疑之三


相对于欧洲的法治传统,人治的中国在殷周间所谓“百工”、“百官”者,不仅是国家与王朝的官职,而且是为领主们管理庄园与手工业的高级家奴,这一特点在比殷周更为原始的近代彝族社会也可看出。不论殷代可能的“奴隶制”与西周的典型“封建制”,其官僚阶级与“百官”职能和秦汉以后官僚社会的官僚阶级与“百官”职能,是有所不同的。因为秦汉之前的中国是类似欧洲与日本“资产阶级革命”之前那样的封建社会。在先秦的官僚阶层和王权之间的封建贵族,在秦汉以后基本上荡然无存。

对现代彝族社会的观察,可知黑彝(主人)和白彝(奴隶)的对比是15%与85%之分。最初多数奴隶主之间并无统一的领袖,更谈不上领袖的“专制”了。黑彝(主人)和白彝(奴隶)之分基于种族区别,因此在理论上,每个自由民都可以成为奴隶主;奴隶主只能对其份内行使大权。对殷周的考古也可多少印证主人与奴隶的区别和种族背景有关,而不是起源于阶级分化。

在我们看来,阶级斗争很可能是在种族斗争中形成的,而不是相反,“是阶级斗争造成了民族斗争”。对外征服导致对内压迫,日后,由于对内(被俘的敌人即奴隶)阶级斗争、对外(尚未被俘的奴隶即敌人)民族斗争的加剧,需要统一首领以保障主人的私有财产,因此强有力的大奴隶主作为首领才出现了。形式多异、内容实同的对外目标,是无论怎样伟大的首领都不得不盯视的。

在这种意义上,希腊罗马的奴隶制没有分封土地的惯例,其掠夺对象主要是奴隶而非土地。且以某一民族或是奴隶主集团为权力中心,因而很少出现“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向心现象。否则,为什么周灭殷后即使给予“殷顽”许多土地及奴隶而没有进行暴力专政,殷顽仍是积极反抗,不肯就范呢?因为他们过去就是有土地、有奴隶的统治民族,所以不满意殷亡后的处境。

其实就从殷王对于农业生产的参与和关心来说,也可说明他和庄园有密切的关系,甚至他本人就是大庄园之主。可以想见他的领地一定很大,而领地一大,他就不会亲自下田了,正如现代的无产阶级领袖也不会自己劳动的。如把殷末土地实际上的私有制、伴随奴隶掠夺而来的私有制解释成马克公社式的东西是不科学的,无论如何马克公社不发达的生产力,既不能供应中央奴隶主们的挥霍,也不够支付边区扩张的战费。马克公社的普遍存在和理论家们所说的“庞大的专制王权”(殷末),也是不相适应的。


(五)思考之一


使得人们误认先秦中国也是“奴隶制”国家,可能是由于某些历史现象的相似性造成的错觉。尽管欧亚大陆的东西两端民族的多种条件如国际交往、文化传统、民族精神、地理环境、人口物产皆有差异,但相对于它们之间的民族如印度次大陆、两河流域、北非等地宗教传统占据上风而言,中国和欧洲的政治传统和历史意识确实相对突出。

举出一个例子。

古代罗马社会发展,表现在政治上分为三大阶段,即王政时代、共和时代、专政时代。我认为同样被目为“奴隶社会”的殷代和先殷时代,也存在三个类似的阶段:

1、王政时代:类似于罗马的王政时代,殷代王政时代的传说成分也是压倒一切的。其大致为商汤及其前代的数百年间,也包括传说中的夏代。王政时代的奴隶掠夺战争可能还不致于太激烈;但随着奴隶掠夺战争的日趋激烈化,“王政制”即酋长制,将被“共和制”即多酋长制代替。因为“王政”时代掠奴战争不致太激烈化,所以有可能同时出现几个王政国家。例如殷和先殷可能并存过几个王政制国家,严格的说就是酋长制下的部落。

例如——

a、“有易杀殷侯子亥”,可能就是当时的一场“国际战争”。(《大荒东经》曰:“有困民国,句姓而食,有人曰王亥,两手操鸟,方食其头,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郭璞注引《竹书》曰:“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克之,遂杀其君绵臣也。”)

b、“殷侯微以河伯之师伐有易”,可能就是当时的三国演义。(据《竹书纪年》:“帝泄元年辛未,帝即位。十二年殷侯子亥宾于有易,有易杀而放之。十六年殷侯微以河伯之师伐有易,杀其君绵臣。殷侯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故殷上甲微假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绵臣。中叶衰而上甲微复兴,故殷人报焉。”)

c、“伐蒙山有施氏进妹喜”,可能就是当时的“国际和亲”。(《国语·晋语一》说:“昔夏桀伐有施,有施人以妺喜女焉;妺喜有宠,于是乎与伊尹比而亡夏。”)

d、商自陑征夏邑,克昆吾。大雷雨,战于鸣条。夏师贩绩,桀出奔三朡。商师征三朡,战于郕,获桀于焦门,放之于南巢。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 。(《竹书纪年》帝癸三十一。《诗·商颂》:“韦、顾既伐,昆吾、夏桀。”《诗·商颂》笺:“昆吾、夏桀同时诛也。”详孔疏。《尚书序》:“伊尹相汤伐桀,升自陑。”) 

在先秦,所谓“侯”与“夷”,多指其它部落而言。尤其先殷时代频繁的奴隶掠夺战争,是文明累积的必要前提,存留迄今的古代战争的零星记载,可以印证这一点。而“王政”其实就是要限制奴隶掠夺战争,缔造更为普遍的秩序,更为和平的秩序,那就是贸易与交换的秩序。这一秩序在商汤时达到顶点。所以殷人被称为“商”也许不是偶然的,“商”而非“战”,正是对于奴隶制度的限制,正是王政时代的要素。

2、共和时代:殷代共和显然不同于罗马共和,有其实而无其名,主要体现为各个贵族领主之间的势力均衡。力量的均势造成了王政的衰落和实际上的共和状态,其实也是一种寡头政治,和二十世纪的中国有某种相似。这种格局下的“王”,处于无权与徒有虚名的地位,和二十世纪的“人民”有某种相似。殷代共和大致在殷初至殷中叶即商汤之孙太甲到小乙之间的400余年间,这期间古代酋长的王政制崩溃了。可以想见,由于殷代“奴隶制”比古罗马奴隶制更为原始,且文明程度也不像后者那样因为吸取了诸多先进民族的现成文化而显得较高。很难想象,如果没有了贵族领主的共和与支持,“伊尹放逐太甲”是如何进行的,而太甲最终得以还都又作何解释?显然,伊尹和太甲各自得到了一些高级贵族的坚定支持。随着文明的扩张和内外矛盾的尖锐化,国家需要加强,因此帝制将代之而兴矣。例如:伊尹放逐太甲,且太甲复归后依然事事以保衡马首是瞻,意味着王权的投降。王位虽未倾覆,却向权臣们屈服了。随后数百年战争,都是王权不振的结果。而要振兴王权,就必须除掉权臣伊尹。所以关于伊尹的命运,就有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竹书纪年》:“太甲元年,辛巳,王卽位,居亳。命卿士伊尹。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但沈约的按语却说:“伊尹自立,盖误。以摄政为眞尔。”)七年,王濳出自桐,杀伊尹,天大雾三日,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但沈约的按语又说:“此文与前后不类,盖后世所益。”)”参照《竹书纪年》沃丁八年“祠保衡”的记载,沈约的说法不能不说有一定的道理。

3、帝国时代:由武丁至帝辛间的200余年间,此时君权加强,到商末时即使政治危机尚未到来,但这时君权也已达到最高点。由于蛮族不堪压迫和对领土的要求,便联合起来武装入侵夏朝。连年战争和狂饮乱舞削弱了帝国,国家就从顶点一下子跌落。但是殷代“奴隶制”尚未发展到古罗马奴隶制那么成熟的地步,要一下子消灭它也是不容易的。例如殷顽就大有人在。鉴于此,周人便并行了两种经济制度,分别管制殷顽及其盟友和周人自己的封建体系,作为“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化。前者如王师克鬼方(《竹书纪年》武丁三十四年:“王师克鬼方,氐羌来宾。”[《太平御览》卷八六五] )“四十三年,王师灭大彭。五十年,征豕韦,克之。”(《竹书纪年》)正如郭沫若所说:“在他(周文王)的祖父(即古公亶父)的一代,周人还是穴居野处的原始民族。并没有怎样进步的文化,就是文王尽管是一族的长者,而他还亲自看牛放马,种田打杀。”(《青铜时代》71页)可见关于周初的文治武功,多少含有周朝末年甚至是现代人的理想成分。其实那时的民族是只会按照自己当时的面目,而不是按照我们现在的社会发展理论去改造世界的。


(六)思考之二


古罗马发展史上有王政、共和、帝国三阶段,使得罗马的奴隶制经济发展完全。不像殷代文明的发展遭到周人的外来征服的强行中断,因此十分原始。考其原因,无非是外国的先进文化由于地理障碍等原因,没有能对中国文明的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所幸世界历史上除了中国几乎无一民族国家能从原始社会连续地发展到现代社会,几乎所有民族与国家比较灿烂的只是一个时期、处在某种特定的经济制度之下。像那些曾经给与欧洲国家的发展以重大影响的埃及、巴比伦、腓尼基等“奴隶制”国家,都比古希腊与罗马社会来的原始,可见吸收外国现成的文化比单独自己创造文化,其进步要快速得多。

中国先秦的井田制与封建制度,正类似于欧洲中世纪初的庄园制与分封制度。两者同样是在“多民族”的环境下发展起来的,发展过程与其结果也存在“小异”了。郭沫若文中也谈到,列国兼并诸侯国内阶级斗争的剧烈情景,也正与英国12世纪封建王权的加强相类似,不过前者表现为诸侯间的兼并,(以达统一),后者表现为由王权去达到统一。实质皆由于生产力的发展而要求打破封建状态。析其不同的原因,因中国地大,能力不大的周室反能控制小片发达地区,以及大片不发达地区(控制权在诸侯)发达后在多方面超过周室,以致王室不能驾驱;英国地小,王室得以控制大片土地以战胜诸侯。此外,欧洲封建制的崩溃是由于城市的发展,周代末期的春秋时代,封建制的崩溃是由于农业的广泛发展,荒地的大量开垦使得诸侯势力的发展出现失衡。以致周朝王室不能像欧洲王室那样去利用封建领主与“第三阶级”的矛盾来扩充王权。

那时的中国是先秦封建制与秦后以后的“无封建的封建社会”交替的时代,虽然将齐国的商业都会临淄,在前期发展和后期发展的两种状况,来断言那就是革命前与革命后的两种状况,并无充分根据,但仍可想象在先秦社会发生过封建制向无封建的封建社会的转化过程。而郭沫若《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一文所谓“春秋和战国之交,恰好是古代社会的发展由量变与到质变的时期,当时的整个中国都沸腾了。天子倒楣了,诸侯起来,诸侯倒楣了,卿大夫起来,卿大夫倒楣了,陪臣执国命,一直发展到陈胜、吴广以农民起义而称王。刘邦、项羽以破产户和游手好闲者而做到霸王与皇帝,在历史舞台上短短的两百多年间,翻腾着轩然大波,这决不是什么和平过渡”;但在我们看来,这也完全可以是封建制向无封建的封建社会的革命脉动,而不必是“奴隶制”向封建制的巨大变造。

其主要原因,与其说是资本活动的增加、商业的繁荣所致,不如说是列国争霸所致。否则,如何解释秦汉以后中国社会资本活动和商业繁荣的持续增加,却再也没有引起如此巨大的社会变革呢?


(七)思考之三


在秦汉以后的中国,由于政治统一的时间远远大于地方自治的时间,工商阶级即使在商业活动中也无法获得独立的、主导的地位,而不得不听凭政治领导如土地领主和军阀势力来掌握自己的命运。这也使得中国的地主、官僚兼有欧洲商人的特点,这是问题的另一个方面。这些特点对后代中国的发展,影响颇大,不能忽视。

表现在土地关系上则为废除多级领主间的赏赐制度(实由分封领土——分取封建社会的主要生产资料),而得以自由买卖(一般而论,封建制的土地不得买卖)为资本的发展在农村打下了基础。如果不承认以上事实,则对于中国秦汉以后2000余年“无封建的封建社会”难于理解。

例如王莽政权,正是鉴于西汉的“无封建的封建社会”土地可买卖、人口可流动而导致的中间阶层消解、社会两极分化,为了缓解社会僵硬化的趋势,而实施了一些“社会主义改造”。后来中国特有土地危机,每每激发这样的企图:恢复早在春秋时代就已开始消亡的封建社会主义如井田制。结果即使得逞于一时,也终因时迁事异而遭惨败。所谓“得逞于一时”,也是借助于蛮族入侵的,如五胡尤其是鲜卑的均田制,蒙古和满洲的圈地运动(以及日本的军管和苏联的国营)。像西晋的分封诸王由于缺乏这样的社会基础,很快就导致“八王之乱”的政治惨剧。

此外,周代还确立了父终子及且是长子继承的传位法,这象征着封建制的金字塔结构以王权作为自己的冠冕。而在殷代,只是在它的末期才确立了父终长子继承的习惯,而此前兄终弟及甚至王族内婚的传位法一直都是根深蒂固的。那时的君王本身负有军事掠夺战争的直接任务,这就要求比较有能力的王族中人来担任君王,而不像后代那样平庸的皇帝可用宰臣辅佐。随着社会专业化程度的上升,西周的封建制度,在春秋战国已彻底瓦解了,战国兼并战是政治军事与意识形态的综合斗争。最后导致“无封建的封建社会”的来到。

世界多民族的具体发展过程是多歧多异的,因多种发展条件不同,就更显千变万化、不可捉摸了。即使“从野蛮到文明”这一主轴的发展进程及其形式,也并不确定。文明经常倒退,黑暗战胜光明。不论急缓、长短、明显、暧昧,生死往复的机会大体上其实是均等的。


(八)比较之一


本来,如按希腊的先例,部落社会的多利斯人侵入克里特、迈锡尼等奴隶制国家以后,继续其旧制发展,也如落后的满清入侵先进的明朝以后,继续其旧制发展——落后的周人征服并接管了先进的殷朝统治,仍将在其旧制的基础上向前继续发展。很难设想,落后的周人能够“在奴隶制的基础迅速发展出先进的封建制来”。因为这在“社会发展”的逻辑上无法讲通。因此范文澜主张殷代是奴隶制、西周是封建制,在“社会发展”的逻辑上无法讲通。尤其考虑到,即使殷代存在“奴隶制”,也比罗马奴隶制原始,其发展与危机无法与罗马的高度成熟相提并论;甚至没有企及克里特与迈锡尼奴隶制的发展程度。

恩格斯所说:“最后如果说他们能把那种在他们的故乡已经实行的比较温和的隶属形式——在罗马帝国奴隶制也日益转化为这种形式——发展起来,并提高到普及地位,而这种隶属形式,正如傅立叶最早指出的,给被奴役者提供了一个使自己作为阶级而逐渐获得解放的手段,因此之故,这种形式大大胜过奴隶制——在奴隶制下,只能有单个人不经过过渡状态而立即获得释放(古代是没有用胜利的起义来消灭奴隶制的事情的)。而中世纪的农奴实际上却作为阶级逐渐实现了自己的解放——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一切不归功于他们的野蛮状态,又归功于什么呢?”(《马恩全集》21卷,177-178页)但是这种“野蛮带来解放”的情况,恐怕只是一种理论家的想象,否则成吉思汗就是文明人类的最大功臣了。事实上,野蛮带来的就是野蛮,而不是解放。流动的多利斯人野蛮地摧毁迈锡尼文明,不像周人毕竟臣服在殷朝之下很长一段时间然后才入主中原,这种差别多少有点像蒙古人与满洲人的差别。

殷代自武丁以后中央政权就渐失天威,即使青铜器也显示出颓败的风格,可以想见统一的文化、军事、经济、政治等中心并不稳定。由于殷代文明尚未发展到成熟和腐败的地步;并且周人少,殷人多,周治殷更加不易。周人采用殷朝及其与国较能接受的封建制(分封农奴连同土地给大姓大族),而不用阶级斗争的方法消灭殷朝“多士”的特权,确立了中国政治的妥协传统。为了降低反抗,需要一个越长越好的过渡期,这过渡期当在穆王时结束。可以说,周初的“分封”便由此而产生了,到周穆王以后更加确立起来。

以下取自《今本竹书纪年疏证》(王国维)的大事记,可以看出殷末周初各个“封建国家”之间的角逐:

太丁四年,周公季历伐余无之戎,克之,命为牧师。

五年,周作程邑。

七年,周公季历伐始呼之戎,克之。

十一年,周公季历伐翳徒之戎,获其三大夫,来献捷。王杀季历。王嘉季历之功,锡之圭瓒、秬鬯,九命为伯,既而执诸塞库。季历困而死,因谓文丁杀季历。

帝辛元年,命九侯、周侯、邘侯。

九年,王师伐有苏,获妲己以归。作琼室,立玉门。

十七年,西伯伐翟。冬,王游于淇。

二十一年春正月,诸侯朝周。

二十三年,囚西伯于羑里。

三十四年,周师取耆及邘,遂伐崇,崇人降。

三十六年春正月,诸侯朝于周,遂伐昆夷。西伯使世子发营镐。

四十一年春三月,西伯昌(周文王)薨。

四十四年,西伯发(周武王)伐黎。

五十一年冬十一月戊子,周师渡孟津而还。王囚箕子,杀王子比干,微子出奔。

五十二年庚寅,周始伐殷。秋,周师次于鲜原。冬十有二月,周师有事于上帝。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从周师伐殷。(《唐书历志》引《纪年》:“武王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

十二年辛卯,王率西夷诸侯伐殷,败之于坶野。

王亲禽受于南单之台,遂分天之明。立受子禄父,是为武庚。夏四月,王归于丰,飨于太庙。命监殷。遂狩于管。作《大武乐》。

十三年,巢伯来宾。遂大封诸侯。

十四年,王有疾,周文公祷于坛墠,作《金縢》。

十五年,肃慎氏来宾。初狩方岳,诰于沬邑。冬,迁九鼎于洛。

十六年,箕子来朝。秋,王师灭蒲姑。

成王元年武庚以殷叛。周文公出居于东。

二年,奄人、徐人及淮夷入于邶以叛。秋,大雷电以风,王逆周文公于郊。遂伐殷。

三年,王师灭殷,杀武庚禄父。迁殷民于卫。遂伐奄。灭蒲始。

四年,王师伐淮夷,遂入奄。

五年春正月,王在奄,迁其君于蒲姑。夏五月,王至自奄。迁殷民于洛邑。遂营成周。

六年,大搜于岐阳。

七年,周公复政于王。春二月,王如丰。三月,召康公如洛度邑。甲子,周文公诰多士于成周,遂城东都。王如东都,诸侯来朝。冬,王归自东都。

八年春正月,王初莅阼亲政。命鲁侯禽父、齐侯伋迁庶殷于鲁。冬十月,王师灭唐,迁其民于杜。

九年,肃慎氏来朝,王使荣伯锡肃慎氏命。

十年,王命唐叔虞为侯。越裳氏来朝。周文公出居于丰。

十一年春正月,王如丰。唐叔献嘉禾,王命唐叔归禾于周文公。王命周平公治东都。王锡韩侯命。

十三年,王师会齐侯、鲁侯伐戎。

十四年,秦师围曲城,克之。冬,洛邑告成。

十九年,王巡狩侯、甸、方岳,召康公从。

二十四年,于越来宾。

二十五年,王大会诸侯于东都,四夷来宾。

以上几个步骤是殷周政权交替的关键之处,也是“封建制确立的关键”。经过一百多年的斗争,终于确立了中央王国与地区方国之间的分野与秩序。

上述大概分法虽然缺少严格的考古资料的佐证,但古人的历史资料本身是不可能为了“预表”后人的历史观念而造作出来的。当然,东西方历史现象的“实质”即使相近,它们的发展过程、表现形式及其激烈程度,也必然互异。此外,周初由于畜奴制与封建制的并行,在二者交替过程中,各种战争尤为复杂与激烈,如周王室与徐、淮、楚等殷的原先属国之间的斗争。周成王的孙子——昭王就是由于讨伐不纳贡的楚国而“崩于汉”的(《初学纪》七引《纪年》:“周昭王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丧六师于汉。”),那时还在西周盛世呢。到穆王以后,由于封建制确立和巩固,诸侯国日益巩固强盛,中央王权反而更加衰落。而诸侯国之间为了彼此争夺土地而进行的战争,逐渐成了主流。中央王权为了扩张文明而进行的讨伐性战争,日益后继无力。而当封建制下的诸侯国系统开始有计划地兼并土地和属民的时候,封建制也就逐渐走向崩溃;而秦汉以后成为主流的郡县制也就逐渐形成了。


(九)比较之二


在其他国家,如信仰回教的奥斯曼帝国和彼此分裂的基督教欧洲的交往中,奴隶贸易也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北非的回教徒大肆虏获欧洲的基督徒、作为奴隶贩卖到土耳其的宫廷和军队,包括奴隶在内的大批基本商品的运转,主要取决于“封建国家”彼此之间或其内部的社会分工。这是具有讽刺意味的:“奴隶贸易”是“封建国家”的日常业务!“奴隶贸易”并不仅仅属于“奴隶制社会”。

这多少与殷王朝与一些地方部落国家的关系相似。例如殷末的社会繁荣,很大程度依靠对于东南夷的掠夺战争。到了周代,诸侯国之间的、诸侯国与周王室之间的贸易运转,也和当时的国际、国内的社会分工紧密联系,而和掠夺战争互相配合。其实发动掠夺战争的一方也是在进行国际贸易:出口自己的战斗力,进口敌人的战利品。

中国封建制比较典型的是周代,其晚期商业活动要比欧洲早期封建时代的商业活动还要频繁。但总的来说,中国工商业阶级相对缺少独立性,自治城市的传统几乎没有。不像欧洲,封建制的瓦解更迭的主要结果就是工商阶级的解放,与农奴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奴隶的解放)。春秋末年庶人地位的提高,有军功者可进升为“士”的事例,以及“民为贵”的思想,也并不能给与中国的平民以近代欧洲那样的机会。尽管封建等级制度在秦汉以后日益瓦解,但工商阶级的发展及其权利的扩大,远远不及王权和官僚机构的加强那样快。结果王权和官僚机构结合,造成“无封建的封建社会”。

相反,如果中国工商业阶级能够发展到政治合作的地步,如果中国工商业阶级有力量反击“无封建的封建社会”下的王权和官僚,而不是由于被样样官办甚至宦官专政彻底击垮的话,中国早该在汉代而不是明代就可以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当然,这种“资本主义”必然与欧洲近代的资本主义具有大不相同的内容。例如,虽然缺乏大机器生产与大工业革命,但仍然具有重商的性质,不失为“资本主义”的性质。从生产工具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二值之间的关系并不是逻辑的。如俄罗斯从十三世纪开始,铁的使用才开始广泛,用铁制造犁头、犁刀和巴齿,而此前由于铁的昂贵,这些东西是用橡木制造的。这是十三世纪的俄国在农具技术方面的最大成就,而在11世纪以后俄国已开始成为封建国家。相比之下,公元前的古希腊与古罗马,虽为“奴隶制国家”,但已盛行铁器。并且希腊世界甚至由氏族制向奴隶制的过渡期间,即开始了铁器的广泛使用。由此看来,即使没有大规模的机器生产,也可能产生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与国家结构。而且,资本主义开始时也并没有大机器生产,只是在十九世纪的蒸汽机带动的大工业革命之后,才有了大机器生产。


(十)没有结束的问题


由上可见,周代中国是一个由无数农奴与不自由的手工业者集合而成的“拼盘式的封建国家”,工商业的发展是随之而来的,像十九世纪以前的俄国和中世纪的欧洲。但就目前文献可考的范围讲,周代中国的社会形态还是封建制度的,没有证据表明它是“奴隶制”主导的。至于周代以前的殷代,也很难依据奴隶的存在而论断它是“奴隶社会”,就像无法认定南北战争前的美国和民主改革前的俄国是奴隶社会。

就封建制度而言,可以说周代中国在世界范围内率先发展起来的,至于“封建生产方式”与“封建经济”除了是从分封建国这种制度下派生的以外,并无实质意义。从全中国历史来看,封建制度商鞅变法以后就大体瓦解了,而基本结束于汉武帝的“推恩法”。后来入侵中国的少数民族不同程度地复活过封建制度,但为期甚短的

我们发现一个有趣的问题,即地中海世界许多奴隶制国家都是被蛮族摧毁的,而不是自己进化为封家国家的。其内部原因可能基于:如果这奴隶社会尚未发育完全,入侵的蛮族将代其发展下去,但这奴隶制国家如果已临末路,则将就此寿终正寝。但殷与周之间的纷争好像与此不同,多少有些“争霸中原”的意味,所以周鉴于殷的弊病而实行改革,不同于蛮族入侵的掠杀优先。

在郭沫若的著作中,由于过度注重阶级斗争,而缺乏文明演变的观念,因此无法就以下问题获得深入的研究和有效的澄清:

1、殷周间的语言、风俗有何具体差别?是后来逐渐消除了民族差别,抑或原来就只是方言方国的差别?

2、殷周两族间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的区别,是否使之可以划归两个独立的民族?

3、周对殷的入侵到底具有“掠夺性质”,还是“反抗性质”?是侵略战争还是反侵略战争?或者两者本来就是一回事?

而在我们看来,孔子距离殷亡已经500余年,尚且被视为殷人后裔,想必殷周之间的区别原先并不是方国性质的,而是要大得多。由此可以推测,方国系统也就是典型的封建制度,是在周文明普及之后逐渐形成的。这也许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范文澜等人会误解西周封建制度成形之前的殷代,是“奴隶制”的——范文澜照搬欧洲封建制度之前的希腊罗马奴隶制,到西周封建制度之前的殷代了。

1972年10月


参考书目


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

苏联科学院编《世界通史》第一卷,三联书店1959年版

《世界史纲》(The Outline of History),威尔斯(H.G.Wells,1866─1946年)着。

《马恩全集》21卷

郭沫若《中国青铜时代》、《中国古代社会研究》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

吕振羽《简明中国通史》、《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


〔另起一页〕


第二节

汤因比“挑战应战”模式缺陷


(一)


汤因比自认其理论的最大创意是“挑战与应战”,也就是不同的人在面对同一个挑战时的不同反应,决定了文明的命运。例如,其巨著《历史研究》指出:“在面对同样的环境挑战时,不同的族群会作出不同的反应:逃避挑战苟且度日的族群,或缩聚于某个孤僻的地方,固守传统生活方式,处于长期停滞状况,或被他族征灭;只有面对环境的挑战积极进取,率先转向农耕文明的族群才创建了最早的文明中心。”  

虽然汤因比自谦说这个“挑战与应战”的理论也是受到他人的启发而作,但是,这个理论前提本身也是大有问题的:

正如每个人看到的世界都是略有不同的,“不同的族群”也不可能“面对同样的环境挑战”!因为,当一个“同样的环境挑战”出现在“不同的族群”面前时,实际上已经异化为“不同的环境挑战”了。

如此看来,“应战”的成功与否并非取决于所谓的“自决能力”。而所谓“自决能力”是文明成长的标志、文明衰落的原因是“自决能力”的丧失等说法,都是一些出自一些本末倒置的观察。这就像是说:万物生长是春天到来的标志、秋天的到来是因为万物不再生长……其实,万物生长可能不是春天到来的标志,而仅仅是温室的作用;秋天的到来可能不是因为万物不再生长,而是地球自转的结果……相反,“成功的应战就会增强所谓的自决能力”,这个和汤因比理论完全相反的解释,可能倒是更接近实情。

关键在于,“应战者”本身可能是环境的产物,这个环境包括他的父系和母系的偶然巧遇。

有人曾经统计,说超级强奸犯成吉思汗有几百万几千后代,我不禁哑然失笑:成吉思汗自己都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一个泡泡,他的后代又是什么意思呢?!

超级强奸犯成吉思汗不过是他杂种父系和母系的偶然巧遇,超级强奸犯成吉思汗到头来还不是在为他人作嫁衣裳?

下面这篇文章所说的“人”,显然没有理解我上面所说的话。

否则它就不会说“‘文化形态史观’的本质是人”了

网文《“文化形态史观”的本质是人——读汤因比〈历史研究〉》:

阿诺德·汤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 1889—1975年)是20世纪最为杰出的历史学家之一。在其十二卷的皇皇巨著《历史研究》中,汤因比系统阐述了他的“文化形态史观”, 揭示了文明诞生、生长、衰落和解体的规律性。然而通过深入考察和研究就会发现,汤因比的文化形态史观包含着诸多的人本主义因素,在这个意义上,汤因比的文化形态史观可以称之为“人本史观”。

挑战应战模式

汤因比首次提出了促进文明诞生和发展的“挑战应战说”,这是文化形态史观的核心。在汤因比看来,文明的诞生是环境对于人类的挑战刺激人类起而应战的结果,文明产生和进步的动力正是由于挑战与应战的相互作用。面对每一种挑战,人们都会做出不同的应战,如果对于一种或几种挑战取得了胜利,那么文明就诞生了,否则文明就趋于夭折。然而,这种挑战与应战并不是无条件的。一种挑战要激起成功的应战,就必须“适度”,强度既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

那么挑战强度大小的依据是什么?显然来自外部挑战的大小不可能通过自身来衡量,而要由应战能力来衡量,挑战只能相对于人的应战能力来说是否适度。汤因比认为,不能指望人们对于在不同的场合对同一种应战作出相同的回应,“即使我们正确地掌握了所有种族、环境或其他能够供科学阐释所需的资料,我们仍然不能预测出这些资料所代表的各种力量交互作用的结果。”因为“在这类活动中的各个力量”乃是一个个的人。正是人们具有不同的应战能力,才使得各种挑战具有了不同的结果。因而在挑战与应战这一相互联系的因素中,人的应战能力无疑占据着根本地位。但汤因比并没有看到人的应战能力的本质和源泉。而仅仅把人的应战能力归结于人的精神。他认为人类的关键装备不是技术,而是他们的精神。如果人类没有想象力,没有创新和持之以恒的精神,没有自控能力,再好的技术本身也不能使人类完成创造文明的任务。

对外控制能力促进文明成长

在许多人看来,科学技术的进步、军事征服、地理扩张、统一国家的建立标志着文明的发展进步或强大,然而汤因比却认为文明的成长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来加以考察。从宏观领域来讲,文明的成长表现在对外在自然和人为环境的控制,控制环境的力量增强的标志则相应地表现为技术的进步和军事征服、地理扩张。虽然有些时候文明的成长在时间上与一个文明本质上的进步相吻合,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却并不是这样。从微观领域讲,文明成长就在于挑战与应战的场所是否从外部的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的宏观领域转移到了文明的微观领域,即社会的内部人格。社会是人们共同行动的场所,是由个人构成的,因而构成一个社会或文明的人的自决能力抑或人格是否得到提高就成为文明成长的衡量标准。成长现象就是从文明外部转移到内部人格的一系列挑战与应战现象,它意味着成长中的人格或文明趋向于成为自己的环境,自己的挑战者,自己的行为场所。这样文明的进步就不是漫无目的,而是人们不断选择、努力、创造的结果,这是一个逐步走向自决的过程。既然文明的成长的衡量标准是人类迈向自决的程度,那么不言而喻,文明衰落的标准也不能从宏观领域去寻找,也只能转向文明的内部,文明衰落实质上是人类自决能力的逐步丧失,因而它必然也成为文明衰落的衡量标准。

宗教是文明诞生的源泉

宗教思想在汤因比的“文化形态学说”,甚至整个思想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汤因比认为宗教与文明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性,宗教是文明诞生的源泉,是文明发展的动力,而且还是文明最终的“救世主”。他承认自古以来,创建文明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生产的剩余,就是说,人们能够生产出超过生活最低需要的粮食和其他物资。依靠这些才能从事经济活动以外的创造性事业,诸如建筑、艺术、文学、哲学、战争等等。然而这些创造性事业,如果没有群体的合作,也是不可能完成的,而这种群体的合作,必然需要某种宗教精神支柱。在文明衰落的过程中,宗教的作用同样不可小视,但是汤因比并没有把宗教当做文明衰落的原因,而是相反认为宗教是文明的拯救者。宗教是“使各种文明产生、使其延续下来的生机源泉……各种文明形态,就是此种文明所固有的宗教的反映”。

但汤因比理解的宗教信仰指的古今中外一切宗教概念所涵盖的只是一种人生信仰,是人在不同历史阶段所经历所达到的一种精神状态,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还包括科学主义、国家主义和共产主义等等。可见汤因比的宗教观从本质上并不是如神学家所宣扬的神秘东西,他心目中的“上帝”是宗教本身包含的一种“爱”的情感,历史上每一次宗教的发展都是人的精神的一次升华,这样其宗教观最终还原成了有血有肉的人本身。

人格力量促动文明成长

挑战应战说认为,人的自决能力和宗教史观仅仅是接触到了汤因比思想体系的表层意思。要触及其深层的实质,还必须探讨汤因比的“生命冲动”、“人格”等概念。汤因比认为人类得以战胜一个又一个挑战缘于人本身的人格力量。“如果文明不断生长,仅有一次从动荡到平衡的有限运动是不够的。要把这种运动转变成周而复始的节律,必须有一种‘生命冲动’(柏格森的术语),以便将挑战的对象再度从平衡状态推入动荡之中,再次面对新的挑战,再度刺激它以一种新的平衡状态结束动荡继而做出新的应战,如此交替,不断前进,以致无穷。”汤因比使用了“人格”这一术语来标志生命冲动。“人格”是少数创造者的灵魂,具有创造性、超人性和神秘性,代表了最高的生命力,是创造新人种,改变文明社会精神面貌的力量,推动文明的成长。“正因为这样,文明社会的生长过程就必须有一种生命冲动,文明的生长实质上就是一种生命力。”

这样汤因比把文明发展的终极原因归结到了人类的生命冲动,人的本能,最终与主张把人的精神、意志、动机、本能等视为历史进程的决定性因素的人本主义殊途同归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汤因比的“文化形态史观”可以称之为人本史观。一切文明的发展史都证明正是人类用自己的双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完成了文明之间的新陈代谢。然而,把人的精神、本能、动机、意志视为社会发展第一位的原因,看不到人类历史发展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人类的物质实践活动,而且把这种人的活动仅仅归结于少数超人的活动,对广大群众创作历史的作用视而不见,是不可能发现历史发展的真正规律的,这是一切人本主义者的根本缺陷。


(二)


汤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1889─1975年〕的理论来自斯宾格勒〔Oswald Spengler,1880─1936年〕的文化形态学的历史观念,汤因比虽然就比斯宾格勒小九岁,但在学术思想的发展上却晚了整整一代人,汤因比刚刚冒头,斯宾格勒就去世了。这个落差肯定让汤因比郁闷终生,不过也激发他去开创比斯宾格勒更为系统化的写作工程:在斯宾格勒的德国哲学式的灵感原创的基础上,汤因比用英国式的经验主义来把文化形态予以学理化,对文明发展的具体过程,做出了更为精细的分析。

比较汤因比和斯宾格勒的理论,我觉得斯宾格勒的理论像是“植物型的”,而汤因比的理论则像是“动物型的”。

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是以宿命观念看待文明命运的,开宗明义就是一段植物式的宣告:

黄昏时分,你看到花朵一朵接一朵在落日中闭合,此时,你不由得会产生一种奇异的感觉——即面对着茫茫大地上这盲目而梦幻般的生存而产生的一种不可思议的恐惧感。那沉默的森林,寂静的田野,这里的一丛矮树,那里的一条细枝,它们自身并不摆动,戏弄它们的乃是那习习的微风。

而汤因比的理论像是“动物型的”,是从人类行为的角度分析文明过程的,强调了人类文明的相对可控:

在“少数有创造力的精英”领导下可以成功地回应挑战,文明从而兴起;文明在领导阶层停止创造性回应时趋向于衰微,然后因民族主义、军国主义的过失及少数专制的暴政而沦亡。汤因比与斯宾格勒的不同在于,他并不认为文明的死亡无法避免,端赖其能不能对接连的挑战持续产生回应而定。

汤因比虽像斯宾格勒一样认为人类各文明的存在和发展具有基本的一般规律:犹如一个有机体,每个文明都会经历起源、成长、衰落和解体四个阶段。不过他自己还提出新的见解,认为文明的这种周期性变化并不表示文明具有必死的宿命,所以我把汤因比对斯宾格勒的这一修正叫做“动物型”的。

那么,有没有一种“人类型”或“灵魂型”的理论可以解读文明过程呢?

我认为是没有的。因为文明乃是系统工程,而灵魂仅仅属于个人。在这种意义上耶稣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奥古斯丁建立地上天国的企图,只是留下了扭曲的身影。

“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翰福音》十八章36节)“灵魂型”的文明理论也是如此,它是无法在地上施展的。


(三)


斯宾格勒在《西方的没落》〔the decline of the West〕一书中,多从文化移植过程中产生的“走形”、“变质”,从而形成人文世界的“假晶现象”的角度,探讨文化在不同民族之间的传播所造成的后果。例如他认为,“没有从印度传入中国的‘佛教’运动,而只有印度佛教徒的丰富的表象中的一部分为具有某种宗教倾向的中国人所接受,形成了一种对中国佛教徒且仅对中国佛教徒有意义的新的宗教表现形式。”

所谓假晶现象也叫“换质矿物”或“假象矿物”〔即“pseudomorph”〕,指岩石经由换质作用形成的矿物。其特征是A种矿物的晶体被B种矿物所取代,此次生矿物〔B〕仍保有原生矿物〔A〕之结晶外形,形成一个由B取代 A之假晶。例如,玄武岩受到蚀变作用,其所含的橄榄石被绿泥石所取代,形成一个绿泥石取代橄榄石的假晶〔a pseudomorph of chlorite after olivine〕。假象矿物形成过程即是一种换质作用,而换质作用是变质作用〔Metamorphism〕的一种,因流体的作用,使发生变质的岩石和外界有成分元素上的交换。

简单说,假晶现象作为地质学概念,原指一种岩石的成分注入它种岩石的缝隙和空洞中,以致造成了一种混生的“假晶”,即貌似甲种的岩石,实际包裹的却是乙岩石;引申到人文领域,文明上的假晶现象是指渊源于不同民族的精神及其文化样式之间的杂交变形,一种形式掩盖了另一种内容。一个社会的精神活动,会诉诸特适其自我表现的形式,从而在历史中创生了一种“文明的样式”:艺术的样式、哲学的样式、宗教的或科学的样式,从此呈现出各种世俗生活或神圣生活的波澜壮阔但内在一致的苍茫景观。一种文明的精神生活,借助于他种文明的表现形式而展示开来──这,就是文化哲学意义上的“假晶现象”。例如,中国历史上高度发达的佛教文化,就是借助外来文化的模式、语言、服装,来寄托了本民族的精神生活。伊期为主的什叶派回教文化,也借用了阿拉伯文化即逊尼派回教的外观,注入本民族的精神。

假晶现象可谓是功过参半。在特定的历史气候下,历史上极富活力的文化,常和假晶现象结下了缘份。而一种文化的光辉,常受益于他种文化的前来“交汇”。“交汇”与“交流”不同,它不是表层的、枝节上的交通互补,而是两种文化在精神气质和内在结构上的交媾,是一种全身心的汇合。而常常,如果外来文化过于强大,本地文化就被迫一时接受外来文化的外观,形成假晶现象。


(四)


斯宾格勒的文化形态学认为,没有人类的共同历史,只有文化的自身历史。这在表面上看起来是对。但是人却不能过于武断地决定什么是“文化”。在我看来,有所接触的人类集团,在某种程度上都构成了一种文化势力。例如,轮子的发明,马镫的发明,各种作物和工具的发明,都传播得很远,都决定性地影响了所及地区的人类──他们虽然并不同属一个“文化”,但都被包括在了一种“命运”之中。

从时间上看,旧大陆上的古典文明及其后续发展,都强烈的同步性,这暗示它们的彼此关联及其互相渗透。1492年以后,美洲人也被这一旧大陆的“命运”给包围、包抄了,结果不就落入了同一个“文化”了吗?斯宾格勒如果没有细究这些,就把不同的文化一刀切开,就割断了许多复杂微妙的联系了。其实在我看来,在彼此有所接触的人类集团之间,还是形成了某种“人类的历史”、“人类的命运”、“人类的文化”的。例如蒙古人就曾影响了旧大陆上的几乎所有人类,而哥伦布、麦哲伦则影响了所有的人类──他们真的创造了“人类的历史”。

斯宾格勒用一种类似进化论的观念,把居住在文明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人民称为“原始民族”、“文化民族”、“费拉居民”〔fellah-peoples,即“后文化民族”〕。这被认为是他的一大创见,其中的“费拉”是指一种社会人类类型〔Fellah type〕,很接近现在人们所说的“后现代社会”。在《西方的没落》(the Decline of the West,1918年)下卷《对世界历史的透视》中,“费拉”的原意指“阿拉伯世界的农民”,衍生意义则是指所有大一统帝国的臣民。包括晚近的阿拉伯人,以及古代的罗马帝国臣民、以及从帝国时代延续下来的印度和中国的居民。例如,汉人就是一种典型的费拉类型的人〔Fellah -peoples〕,而且也是形成于汉代帝国的。而最典型的费拉就是“后罗马时代的埃及人”。费拉的典型特点,在我理解之下就是“农民式的狡猾、无原则”。

其实,在中国文献中,类似的分类早就出现了。例如,中国历史上最为著名的生女真与熟女真的区别,就是依据女真人的汉化程度来划分的,汉化程度深的,就是熟番;汉化程度浅的,就是生番。宋、辽、金人把漠北的蒙古等部称为“黑鞑靼”或“生鞑靼”,漠南的汪古部称为“白鞑靼”或“熟鞑靼”。那些能够入主中国的“番人”,是熟番程度开始超过生番程度的,如鲜卑人、女真人、蒙古人、满清人、日本人、苏联人。而彻底汉化了的,就不再是番,而是汉了。这也就是韩愈在《原道》中所说的:“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

这在台湾历史上也是显而易见的:明代称台湾土著为“东番”,清代称“深居内山,未服教化者”为“生番”,称“杂居平地,遵法服役者”为“熟番”。清代书中指那些处于生番和熟番之间的半开化民族为“化番”。文明的进展使得生番渐成熟番。熟番被称为“平埔番”,主要分布于台湾西部平原及宜兰平原。平埔族原为南岛语系民族,和中国人种悬殊很大,但正是由于汉化的作用,早在明清时期就被称为熟番与化番。生番归化、生番的区划与隔离、从消极隔离到积极利用熟番的结盟政策,都是统治者以番制汉、以熟制生的策略运用。

在我看来,生番相当于原始民族,熟番相当于文化民族,汉人相当于费拉居民〔fellah-peoples,即“后文化民族”〕。对历史过程稍加观察就不难发现:生番火候未到,没有力量扩张;汉人火候已过,没有意志扩张;唯有熟番兼具力量和意志,火候正好。熟番往往具有活力十足的奴隶制度,如中国文明圈内部的秦国、鲜卑、元朝、日本,以及欧洲文明圈内部的近代殖民国家,包括废奴运动之前的俄国和南北战争之前的美国,农奴制度的俄国和斯大林主义的苏联。

李零认为,“宋元明清,中国挨打,教训很深刻,有些汉族知识分子,也开始对华夏优越论持批判态度。如明人谢肇淛说,‘夷狄之不及中国者,惟礼乐文物稍朴陋耳。至于赋役之简,形法之宽,虚文之省,礼意之真,俗淳而不诈,官要而不繁,民质而不偷,事少而易办,仕宦者无朋党烦嚣之风,无讦害挤陷之巧,农商者无追呼科派之扰,无征榷诈骗之困。盖当中国之盛时,其繁文多而实意少,已自不及其宁静,而况衰乱战争之日,暴君虐政之朝乎?故老聃之入流沙,管宁之居辽东,皆其时势使然。夫子所谓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无者,其浮海居夷,非浪言也。’〔《五杂俎》卷四〕。”

身为熟番而比较接近“生番”的德国人斯宾格勒,在评判古代文明时也许更具客观性和中立性,而且更能体会原始民族内心世界;所以他如果读书够多,肯定不会同意谢肇淛的看法。因为他明确指出:内涵是不能转移的,两种不同文化的人,各自存在于自己的精神的孤寂中,被一条不可逾越的深渊隔开了,例如印度人和中国人在那些日子里双方都自觉是佛教徒,他们在精神上依旧离得很远。相同的经文,相同的教仪,相同的信条──但是两种不同的心灵,各走自己的路。

在这里起作用的已经不是各种形式的“原始意义”,而是各种形式本身:它们把观察者自己的创造力,灌注到对象之中。他斯宾格勒进一步追问道,那么,哲学和科学方面的“永久征服”结果又会怎样呢?他解释说,人们三番五次地听到“希腊哲学如何到今天还继续存在着”,但是他认为这不过是一种没有实际内容的夸张而已,“希腊哲学的各种概念本可以构成一个长长的目录,它被采取得愈多,则被确定的残存部分的比例也消失得越来越小”。他举例指出,现代人的习惯仅是把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说、柏拉图的理念说、以及亚里斯多德的宇宙五十二个凹型的天球等概念作为偶然的“错误”忽略过去,好像自己真的能比已经消逝的希腊人自己更好地理解了它们的意义!其实呢,“我们实际上而不仅是表面上所掌握的希腊哲学的总体,实质上等于零。”

斯宾格勒再举例说:“据说,文艺复兴完全受了古典艺术的‘影响’。但是多里亚式庙宇的形式、爱奥尼亚式的圆柱、关于肖像配置、瓶画、剪嵌细工、蜡画法的种种原理、雕像的构造因素等等都怎样了呢?为什么这一切都未曾发挥‘影响’呢?……某个文艺复兴时代的艺术家意欲表现的东西,其实是他身上先天具有的东西,从他所面临的一系列过去的形式中,他真正看到的只是少数他想要看到的形式,并且当他需要它们的时候才去看它们──换句话说,与他自己的意图一致,而不与原始创造人的意图一致,因为从来没有现存的艺术认真地考虑过那种意图。你可以试着一个因素接着一个因素地去了解埃及雕刻术对初期希腊的‘影响’,那么结果你将发现:除了希腊人的追求形式的意志从较古的艺术储藏中吸取了一些它无论如何都会在某种型式中为它自己发现的特征以外,并没有什么‘影响’存在。在古典的景观的周围,有埃及人、克里特人、巴比伦人、亚述人、赫梯人、波斯人、腓尼基人正在工作,或已经工作,而且这些民族的工作──他们的建筑物、装饰品、艺术品、祭仪、国家形式、字体、和科学──希腊人了解得很多。但是从所有这许多工作中,古典的心灵又选用了多少东西作为它自己的表现方法呢?”

斯宾格勒认为,不仅艺术上如此,法律上亦然:“我们可以把罗马法当作一种体系的例证,这种体系显然历两千年而未改变,”,其实这是假象即假晶现象,例如,在希腊罗马世界中,“本国”和“外国”之间的界限位于两座市镇之间,而在闪族世界这一区别则位于两个宗教社团之间。“异教徒”一词在中东地区,就正如“敌人”和“侨民”在罗马人和希腊人中间的含义。恺撒时期取得罗马公民权对于高卢人和犹太人的意义,就像加入回教对于一个被征服的部落那样重要──他们可以因此进入主流文化和领袖民族〔就像后来的“无产阶级先锋队”那样〕的行列中,而不必再承受额外的压迫和苛捐杂税。所以,“同样的”罗马法其实在三种不同的文化〔希腊罗马古典文明、阿拉伯─回教文明、近代欧洲文明〕中,实际上经历了三个完整的演变过程,而在每一文化中又各有其完全不同意义。……罗马法之所以变为卓越超群的,只是因为罗马作为一个单位城市获得了──如同在其他条件下亚历山大里亚也会获得的──支配古典世界的最高权力,而是首先通过罗马的政治胜利,随后又因为罗马独占了大规模的实际经验。

相比之下,“希腊文化从未用希腊语形成一种法学,结果人们就忽略了希腊法和罗马法在时间上不是平行的而是相继的这一事实。罗马法是较年轻者,并以较古者的长期经验为前提条件;事实上,罗马法创制得很晚,而和它以前的希腊范例相比,却创制得很快。深刻影响法律观念的斯多噶哲学的全盛时代,继希腊法的全盛时代而起,先于罗马法时代。”

在斯宾格勒看来,文明的浪潮显然像自然界的浪潮一样旋生旋灭,具有极大的偶然性,无法重复完整地继承理解。在文化的这种特性之下所合成的更大范围的世界〔如“全球”〕,会有怎样的特性呢?


(五)


所谓族裔特性〔Ethnicity〕是指不同种族所具有的不同性格。这是美国人莫尼汉〔Daniel Patrick Moynihan〕所倡导的研究项目,原先研究美国不同族裔对国内政治的影响,进而考察全球背景下的族裔政治动态。它认为,当代世界政治里的“新的社会分层〔the new stratification〕现象,是族裔特性的后果。

马克思主义式的对财产关系的偏见,妨碍了人们认识族际关系,或把族际关系看作是财产关系的衍生物和“史前时代的残留物”。其实这是不对的,看来财产关系才是衍生物:在一个共同社会环境里,是族群具有的不同规范,造成了它们之间不同的成功水平,也就是说,是族裔特性导致社会地位差别。这一现象既可以广泛地存在于财产关系减弱中的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也同样存在于废除了财产关系的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

在这种理论看来,国际政治中的族际斗争并非“谁是谁非”的问题,而是种族归属感与种族自决梦想之间的冲突。种族归属感客观存在,而民族自决原则鼓励这种归属感发展成为建立独立国家的意识,而在主权国家的主宰下,要实现自决原则,可能导致无休止的族际冲突。民族主义与民族自决的梦想,暗藏杀机。

联合秘书长加利在1992年6月17日发表的《和平议程》〔Agenda for Peace〕的报告中,阐述了联合国的作用:“联合国不会限制各族裔建立国家的要求,但是人类的和平、安全和经济福利将可能因此更难获得。……现存国际体系中的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独立,各族人民的自决原则,同俱重要性和伟大的价值,绝不允许在未来时期内相互冲突。”这实际上等于什么也没有说,符合联合国什么也做不了的现实。

在主权国家的瓜分主宰下,族群只有三个前途:

1,作为某一国家内的族群保持其族裔特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这种由多族群组成的国家,像韩国日本这类真正的民族国家实在寥寥无几。

2,融合于另一个族群从而失去自己的特性,如美国社会中的德意志人和中国社会中的满族。

3,对所在国家的统治不满而发展为一种新的民族,并最终建立自己的独立国,像前南斯拉夫和前苏联的主要民族做的那样。加拿大魁北克人和其他要求独立的民族正在向这个方向努力。

其实,类似苏联和南斯拉夫的种族冲突〔ethnic conflicts〕,早在五十年前就出现在印度次大陆了。1947年4月30日,流血的宗教战争在印度所有的城市蔓延,印度教徒和穆斯林教徒间的冲突在加尔各答最为激烈,五天的巷战夺去了一百二十人的生命。英国驻印度总督蒙巴顿,命令军队在各骚乱城市建立隔离防线。7月10日,英国首次任命一名非白种人为英国自治领总督,穆罕默德·阿里·真纳出任英联邦巴基斯坦自治领总督。一个月后印度分成了印度和巴基斯坦两个国家。

旁遮普地区被一分为二,分属印度和巴基斯坦,城镇和农村,对立的教派都在作战,仅在旁遮普就有十五万人死于宗教冲突。印、巴分治立即造成了一百万难民,他们当中的任何人如果不幸在旁遮普印巴分界上站错了地方,就成为被虐杀的对象。印度发生的悲剧不仅对现代世界是个不祥之兆,而且印度的宗教和神话已经预示了这一悲剧。例如主持宗教事务的婆罗门种姓〔Brahman,僧侣〕,在印度是第一等级。早在公元前1500年以前《梨俱吠陀》时代,婆罗门教的雏形就和种姓制度〔Caste system〕开始形成。它把印度人分成四个等级,即婆罗门〔Brahman,僧侣〕、刹帝利〔Kshatria,武士〕、吠舍〔Vaisia,庶民〕、和首陀罗〔Sudra,奴隶〕等四个瓦尔那,至今印度还有六千万“不可接触者”〔untouchables〕。类似印度种姓制度〔Caste system〕的等级制度,在古代埃及、希腊和其它许多国家,甚至在现代社会如纳粹德国都曾有过。中国文革期间,把人区分为“黑五类”份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和“红五类”份子〔工人、贫农、解放军、革命干部、革命知识分子〕的阶级制度,除了时间短暂,也很类似印欧的种姓制度〔Caste system〕,显然是从欧洲人和苏联人那里移植过来的。种姓制度多数是某种外来种族征服的结果,经常是白种人对黑人进行种族压迫的工具,不论在古代印度还是在近代非洲和美洲,都是如此。

由于历史的复杂,四个瓦尔那在雅利安人和印度土著之间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一些土著部落的领袖曾经通过与雅利安人的联姻融入婆罗门或刹帝利种姓,而有些下层的雅利安人也曾沦为首陀罗和不可接触者。“十九世纪末,人类学家李斯累在孟加拉对种姓进行形体人类学调查,发现种姓高低与鼻型指数之间有种奇妙的一致性:地位高的婆罗门鼻子细长,地位最低的‘贱民’鼻型扁平,其他介于二者之间的种姓,其社会地位的高低也与鼻型指数一致。由此,他得出了惊人的结论:‘印度人的社会地位与鼻子的宽度成反比。’他把种姓的起源归于白肤高鼻的雅利安人与黑肤宽鼻的土著达罗毗荼人的混血,尤其是雅利安人为了维持血统纯正而规定的族内婚。他假设,约在公元前3000—1500年,白皮肤的雅利安人征服了次大陆的土著人──黑皮肤的达罗毗荼人。最初到来的雅利安人主要是青年男子,他们从被征服者中娶妻,而把女儿再嫁给雅利安人。这样虽然发生了混血,但雅利安人中仍尽力维持自己的血统。当到了他们自己集团内的女性已足以供结婚之用时,为了阻止进一步混血,他们便停止了从土著人中娶妻妾,只在自己集团内通婚,于是种姓制度便产生了。”

与欧洲人不同的是,尽管古代印度人也有法律,但却没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摩奴法典》规定,如果一个婆罗门分别娶了四个种姓的妻子,对于其财产的继承权,各个妻子所生的孩子应占有不同的比例,其中“婆罗门妇女之子得四份;刹帝利妇女之子得三份;吠舍妇女之子占两份;首陀罗妇女之子占一份。” 《摩奴法典》还规定,“刹帝利辱骂婆罗门则应仅处一百帕那罚金;吠舍处一百五十或二百。”然而,“最低种姓的人以骇人听闻的坏话,辱骂再生族,应割其舌。” 因此,与“十二铜表法”等欧洲法典不同,印度法典不是同族的平民与贵族之间通过较量妥协而成的社会契约,而是婆罗门、刹帝利等异族的高种姓集团借助军事征服强加给低种姓阶层的产物。

有人认为,与中国不同,早期印度的尊卑贵贱,不是归结为宗法群体的血缘关系,而是归结为个人的业报轮回与世代因果。对任何一个信奉婆罗门教的印度“再生族”来说,其肉体的生命和精神的生命一分为二:肉体的生命是父母给的,精神的生命则是宗教给的。在精神生命的获得中,由于老师常常比父母对其更有帮助,因而在社会文化领域中,印度人的师生关系比家庭关系还要重要。正像《吠陀》中所说的那样,“父母因爱结合赋予儿子以生命,因为婴儿形成于母胎,所以这种出生只应被看作是纯人世的。但阅读过圣典的教师,根据法律,通过娑毗陀利赞歌赋予他的生命才是真正而不会死的。”在这种不同于宗法文化的宗教文化中,不仅不同种姓的人之间因害怕沾染污秽而互不来往、严重隔绝,就连家庭内部的父子、兄弟之间,也缺少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感情沟通。〔陈炎:《古希腊、古中国、古印度:人类早期文明的三种形式》〕

但问题是,如此解释中国的“宗法文化”,似乎只能对先秦有效,对秦汉以后则完全失灵了。中国汉代以后的类书里虽然有记载说:“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给,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凡庸者绗人也。”〔《太平御览》七十八,引《风俗通》〕,但如此解释阶级区分,似乎带有印度种姓制度的特点,并不符合中国文明在秦汉以后尤其是唐宋以后形成的平民社会的惯例。因为中国基本上是单一种族即黄种人的社会,正如欧洲基本上也是单一种族即白种人的社会,所以无法形成尼采等人呼吁的种姓制度。古代的种姓制度只能形成于印度这样黑人、白人、黄种人杂居的社会,那里是近代欧洲殖民全球之前,世界上种族混杂最为严重的地方〔有如今天的美洲〕。所以我发现,把种姓制度移植到印度支那半岛和印度尼西亚群岛的印度教,最后失败了,被儒教〔越南〕、佛教〔缅甸、泰国、柬埔寨〕和回教〔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一一取代,只能残存在“与世隔绝的巴厘岛”。这表明,适于黑白杂居的印度的种姓制度,无法扎根在单一种族即主要由黄种人居住的印度支那半岛和印度尼西亚群岛;而佛教、回教以及基督教那样的“世界宗教”才能超越种族界线也团结同一种族。

当然,不能说种族混杂为种姓制度提供了合理性,否则这岂不等于是像新大陆这样种族混杂的地区,有朝一日注定要把黄种人〔印第安人和亚洲后裔〕变成婆罗门种姓〔僧侣〕、把白种人变成刹帝利〔武士〕、把混血人变成吠舍〔庶民〕、把黑人变成首陀罗〔奴隶〕?显然,这种原始的文化不应复活,僵化的种姓制度需要让位给种族自治的礼制。〔在第二十六章《礼的精神》我们会谈到,礼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地方自治”和“种族自治”。〕《书经》〔尚书〕所谓的“百兽率舞”〔《尧典》〕,可能是指“华夏蛮貊,罔不率俾”〔《周书·武成》〕,它是文明与野蛮的区分,而不是种族的区分。这显然要比印欧文明的种姓制度,更为优越,更适合全球文明的现实。


(六)


教族与教派的区别是:

教派是以信仰为纽带的社会团体,具有组织系统并要求成员恪守某些思想规范和行为准则。教族则在教派基础上,增加了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的要求,典型的教族甚至以婚姻形式作为巩固自己生活方式和信仰核心的手段,这样的教族自成一团,不假外求,拥有强大的内部凝聚力,不仅是一个独特的社会团体,也是一种独特的种族团体。与一般的种族团体不同,教族的种族基础不仅基于生物性,而且基于文化的归属与信仰的拣选。教派与教族的基本差异在于,教派不是独立的种族团体,比较开放,也比较松散;教族则是独立的种族集团,要求成员全盘接受它规定的教义及整套生活方式,甚至它的“民族语言”。

很明显,教族不是平地而起的怪物,而是融合了信仰和种族等双重要素的生命共同体,并以血缘纽带维系宗教信仰。这样的“教族”只能来自民间,而不是官方教育的工具,其根须扎在信念坚实的普通人之中,不是自上而下吸收成员得来。教族从民间兴起,而后才渐渐蔓延到上层。这和欧式政党的形态相去甚远,和苏式政党的形态更相异样。欧式的政党,甚至比普通教派更为开放、松散,本质上只是一个竞选的工具。苏式政党虽为统治工具,但多是浮在社会的上层,最底层的工人贵族,缺乏“草根性”也并无特殊的生活方式予以维系,结果十分容易遭到政权变易的侵蚀。

教族的独立性首先来自生活方式,而不必居于统治地位;如果仅仅为了炮制一个更封闭更僵硬的统治工具,自上而下地“封赐”出一个教族如太平天国那样,不仅有害整个社会,也难以长治久安,到头来只是为一小撮低能的政治特权分子满足自己的私欲,开了方便之门。

教族的出现,不是以垄断社会和政治权力为目的,更不是为将垄断权力推向家族政治的深渊。作为教族社会的副产品,权力的封闭性甚至家族性即使在所难免,也是作为需要反对的恶现象,而不是值得表扬的“孝治天下”,借教义信仰的名义而偷渡家族权益的黑帮,需要铲除。

在一个教族社会尤其是回教边区的教族社会中〔如印度和巴尔干半岛〕,占统治地位的教族,和被统治的各种教族,其关系经常变动,统治与被统治的轮流更替,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持社会的活性。

统治的教族,有义务履行统治的职责,因为它此时拥有必要的保护力量,而这种力量往往是它以前的在野地位所赐予的。统治的教族越少迫害其他教族,就越容易维持更持久的统治。过度迫害与压榨其他教族,只会打乱社会平衡,其首要后果就是削弱自身统治。

教族之间的兴替,有助于整个地区的生气勃勃。社会统一固然重要,但文明的活力更有益处,没有活力的统一其实是不堪一击的。比如庞大的中国,为什么常被蕞尔小邦如蒙古、满洲、日本、欧洲诸国轻易征服呢?关键就在于,中国的统一往往名存实亡:外表的统一下面,掩藏着内里的分层,外来的小小武装集团,凭其精诚锐进的作风,往往不难各个击破硕大的“天朝”。

相反,如果中国处于外观上的分裂状态,反倒不易为外来的武力所屈服。因为,这些从分层的“统一”之轭下解放出来的地方势力,自然会倾其全力抵抗外来的压力与侵伐,而不会采取冷眼旁观的态度甚至互相抵消的动作,因为这是为自身的权力而战,而不是为统一的外壳而牺牲自己。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两次中日战争:第一次中日战争〔甲午战争〕时的中国是在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清朝〕领导下,结果战败求和;第二次中日战争〔抗日战争〕时的中国四分五裂、甚至内乱不已,但是却拒绝求和、抵抗到底。这多少有些像中南美洲的印第安人在国家统治下较好征服,而北美印第安人则因为散漫的部落状态而更难征服。

历史的直觉告诉我们,“假如”欧洲入侵中国的时间是发生在春秋战国时代或是南北朝时期,而不是发生在高度统一的“大清”,入侵者们遇到的抵抗一定会猛烈得多,就像他们在日本所遭遇的那样。而就中国自身而言,如在那些“分裂时代”就与西方的入侵遭遇了的话,中国的应变能力就会远为灵巧。所以中国在满清1900年解体后,进入了迄今为止已经一百多年的分裂时代,才又逐渐恢复了一点活性。而1949年以前的活性,又远远大于1949年以后。事实证明,中国长期的“统一” ,破坏了民族的元气和创造力。在帝国政府千年不断的高压下,臣民们失却了廉耻、忠义、互助等道德热情。而表面的“统一”,以漂亮的旗帜掩盖着放纵的私欲,迫使现代中国社会在名实错乱的手足无措中一再丧失了采取行动的良机。由此可见,“统一”并不是绝对的好事,如果“统一”的结果就是压制新的生命和文明力量,那未免索价太高了。

就中国文明的创造力来看,春秋战国时代的分裂状态确实胜过明清两朝的统一状态,“宁为玉碎,勿为瓦全”就是先秦精神的写照。这不仅适用于那时的个人,也适用于那时的社会。但后来中国文明衰落了,不得不诉诸大一统的全面整合,正如今日全球社会所面临的。

斯宾格勒认为,在衰老的后文化民族的精神死海中将兴起一些“教族”,这就比他的效颦者汤因比一味强调“教会”的作用,更能触及普遍的意义。因为教会是特定的,而教族却比比皆是。中国近千年来的历史也预示着“教族”时代的来到:白莲教、天理教、回教、太平天国诸教派以及近代中国之青洪帮、国民党、共产党的党争党国一党专政,无非是把“教派”的分裂性发挥到“教族”的极致罢了。在这种意义上,中国共产党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教族”,而不仅仅像“八旗”那样主要是个军事组织和政治组织。当然,教族也是军事组织和政治组织,但它首先是个信仰组织和生活组织,就像经典的教族──穆斯林那样。教族和它寄生的“文明世界”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它先是分裂了文明,然后又改造了文明,最后形成了混合文明。

显然,汤因比的“教会”是从斯宾格勒的“教族”转化过来的,恕我直言,这一转化并不高明,反而有些弄巧成拙了。汤因比为了独出心裁,和斯宾格勒区别开来,有时反而把问题模糊化了。应该说“教族”是中东地区的特有现象,而“教会”却经常是普世的。中东的教族(基督教会)传到欧洲,形成的却是民族国家;中东的教族(伊斯兰教会)传到中国,形成的只是一个回族。

文明的内核是秩序,教族的内核是信仰,而人生的运行始终要依靠秩序和信仰这两条腿走路。秩序维持人际关系,信仰维持自我定位。人必须相信自己的生存具有这样那样的意义──即使“没有意义”也是作为“一项意义”被提出来的!

这就是新教族的真理观:一群来源各异的人们,在新信仰的纽带下结成一个民族,被热切的希望动员起来,以恒定的自信从事着“不朽事业”。教族的内核是信仰但文化的出发点却不是信仰,而是疑惑:有怀疑而后有不满,有不满而后有欠缺,有欠缺而后有需要,有需要而后有创造──路上的星光和奇异的恩典。创造来自贫乏,光来自寒冷。新的力量是从母体的死亡中出来的,痛苦的出发,指向奇妙的新世界。如果比喻文化是大闹天宫的孙悟空,信仰就是他所由蹦出的那块千年顽石。文化最后发现了自己的派生性质,重新回到母亲崇拜的陶醉中。

当一个教族式微了,它的信仰本质才暴露出来,到了末路的教族,除了自我尊崇已经别无选择。我曾经研究神话,不是为了学术和饭碗,而是因为神话研究本身的迷人──神话研究并非“找出来”的勾当,而是“塞进去”的事情,它运用充分的联想方式所从事的研究,可以给暮气已深的民族,注入生命的兴致。在进行神话研究时,需要进行田野调查,而相关的民族学考察却显示:欲恢复一个长期专制社会的活力,就需要对其民间文化开禁。开禁初期当然免不了某些混乱,但可以发挥教派的力量予以引导,教派的基础来自人民,相反,中国的特殊党派政治倒是从俄国引进的,而这个俄国却是欧洲国家的倒数第一,只是由于俄国离亚洲最近,又霸占了大量蒙古和中国故土,所以对中国的渗透性反而更强。欧洲的东西,并不太适于中国家族形式的社会,所以中国要西方化就需要首先摧毁自己的家族系统,并以教派统治的不断兴替,给中国地区带来生气。结果,“中国党派”这些中国特色的教族作为中国居民的“先锋队”和精英人物,就自然凌驾在百姓之上。

如果这些想法有道理,那么人们就需要为这些“教族”提供教义,这些教义需要立足中国的土壤及传统,如果照搬欧洲的教义,显而易见是难以持久的,我们的研究将综合,并使“找出来”成为“塞进去”的结晶。


(七)


现在,中国居民的惰性心理是举世闻名的。“保守性”早已被公认为中国“民族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的重点不在讨论这一民族特性的优劣,而在于分析这些特性形成的主要因素。退一步讲,所谓的“优劣”是随时而易的。顺时则优、逆时则劣,岂有它哉。就现代而言,中国居民的这种心理特性明显体现为一种“劣根性”,因其阻碍了中国有效适应国际环境的诸多压力。

普遍认为,“儒教”的保守倾向和中庸训诲是造成中国居民心理惰性的一大因素。这种观点的拥护者寻出种种论据为自己佐证,确也做到洋洋大观。但终究缺乏根本上的说服力。比如日本,也受到儒学深刻的影响,其社会浸透儒家精神的程度,比起中国本土来毫不逊色,但日本为什么能在近代颖脱而出,一鸣惊人并有效利用儒学的影响加速自身进入现代社会?

中国为何无法做到这种“化弊为利”呢?

与日本相比,中国的惰性来自两个方面:

1、政治地缘方面独一无二的复杂因素。

2、周边缺乏同等程度或更高程度的文明威胁。

而第“2”因素,还可进一步归类到第“1”因素方面去。两者相合,促成中国人颟顸无能、反应迟钝。根据我们今日的知识,中国以外的高级文明在历史上不是不曾有过,而是距离中国的心脏地带过远,未能使中国感受到足够的压力与威胁。

下面试分别简述之。

政治地理方面的因素

打开中国地图,就会发现中国的形状宛如一只公鸡:东北是其头,新疆、西藏为其尾,东南沿南为其腹部,内蒙古是其脊背,西南地区则像“鸡的后方”,韩国似其喙,东南亚似其脚。

日本像条蚕,如果加上蒙古,中国则像桑叶了,所以三十年代人们说,中日关系史“中国遭到日本蚕食”。

再看看中国的地形图,处于中国心脏地带(鸡心地区)的河南省以及河北南部、山东西部、安徽、江苏北部──正好由一片平川构成。这片被称为“华北平原”的鸡心地带,西界太行、嵩山、巫山,北抵燕山,东有泰山、南达淮河;而它东西半岛,西面的山西地界和关西平原,南面的长江边区──正好成为它形形色色的“花边”。这个“华北平原”的核心部分,在古代被目为“中原”或“京畿”,核心位于今天的洛阳──开封一线。

上述的“中原”是中国权力的古老基地。它是一块庞大而肥沃的腹地。只有它是联成一体的,它的四周方圆在它面前始终显得比较零碎、薄弱。

在“中原”的压力和引力之下,经过数千年的“逐鹿”,到秦代形成了一个大体圆形的政治实体:北起幽燕,顺长城西向到兰州,然后南下经成都平原,东向经贵阳至西江流域直抵海滨,最后,东、南两面濒临西部太平洋……这个实体,直到明代,都是“中国本部”的基本内容。

到了满清一代,借助新兴异族的武力,“中国本部”又增加了一层直辖边区:(云南是元明两代并入的)满洲、内外蒙古、青海、新疆、西藏──以及作为“藩属”的韩鲜(韩国)、印度支那。

政治地理的现实,决定了中国的孤立状态。在欧洲人心目中的“远东”──它是无可争议、难与顽抗的中心:西伯利亚太荒芜了,而太平洋诸岛(包括日本)又太零散。印度支那太局促了,而西部的广大高原山地则缺乏足够的人力以及养活这些人力的可耕地。

远东的形势如此,中亚的形势又何尝不然?所以,公元七、八世纪阿拉伯回教徒藉其席卷征服欧亚非大陆的威势侵入中国,最终也只得停留在葱岭到敦煌一带,未能深入中国腹地,主因在于它的中亚基地较为薄弱,其实力不够并吞中国。

对中国以外的势力而言,最终形成了这样的局面:要么趁一时的兴起“入主中国”,要么持续承受中国的压力。俄罗斯和日本入主中国的努力都宣告失败了,它们将面对中国复兴之后的持续压力。西伯利亚和日本本土很可能被中国收回。

这种压力不是一时的,而是永久的。因为中国具有强大的政治地理因素作背景。除非昆仑山脉沉沦下去,成为平原式大海──否则,中国的地缘政治形势不会发生根本的转变。

通常所说的“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其原因与其到那虚无飘渺、变化无已的“传统文化”中去寻找,不如到这千古如一、万化不移的地理现实里探访。

中国的这种长久孤立状态,在世界诸大文明中心的历史上是唯一的。

苏美尔、埃及、巴比伦(以及腓尼基与犹太)、米诺斯(以及迈锡尼、希腊)固不必说──他们原本属于关系密切的“地中海文化”;即如远处南亚次大陆的印度,尽管有五河与沙漠的阻绝,仍与两河流域关系密切,故一再横遭来自中亚的侵扰。所谓印度的雅利安氏,正是这种侵略的第一批具有历史记忆的果子。

相形之下,中国遭受蛮族入侵的频率要少得多。更重要的区别是:侵入印度的中亚势力,与入侵中国的北亚势力不同──中亚往往不是真正的蛮人,而是另一种文化的急先锋:从亚历山大直到巴卑尔的历史,充分显示了入侵印度者们高度的文化素养。这与五胡、铁木真、金兀术、努尔哈赤等入侵中国者们的野蛮状态是大不相同的。

(1984年2月8日)


(八)


汤因比“挑战应战”模式缺陷在于,它实际上是“自由意志”学说的一个延伸。

而事实已经证明:自由意志是不能存在的,意志只是对于反应的一个延迟解说而已。

换言之:“应战”不是独立的,“应战”是被包括在“挑战”之中的,而且“应战”的结果是被“挑战”预先决定了的!

这就是汤因比“挑战应战”模式的缺陷所在。


〔另起一页〕


第三节

中国人是怎样忘记十伦的?


(一)


中国人只知道五伦而不知道十伦——中国人是怎样忘记十伦的?都是因为孟轲的扭曲和解释。

《礼记·祭统》:“夫祭有十伦焉:见事鬼神之道焉,见君臣之义焉,见父子之伦焉,见贵贱之等焉,见亲疏之杀焉,见爵赏之施焉,见夫妇之别焉,见政事之均焉,见长幼之序焉,见上下之际焉。此之谓十伦。” 郑玄注:“伦犹义也。”《乐府诗集·郊庙歌辞四·隋圜丘歌》:“礼以恭事,荐以飨时……十伦以具,百福斯滋。”

本来,儒家提倡的是十种伦理道德。甚至到了第一期中国文明业已终结的南北朝,《梁书·武帝纪中》还有这样的记载:“今声训所渐,戎 夏 同风,宜大启庠斅,博延胄子,务彼十伦,弘此三德。”

但是在佛教无神论的侵蚀下,中国人终于数典忘祖、失去了敬畏之心。

其结果,就是十伦蜕化为五伦:五伦的统治,象征着中国文明的平庸化甚至是灵魂堕落,从此,中国人眼里只有人际关系,而没有了天人关系。

所谓五伦,仅仅是五种人伦关系和言行准则。即古人所谓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种人伦关系。并用忠、孝、悌、忍、善为“五伦”关系准则。孟轲阉割了十伦,片面地强调五伦。 《孟子·滕文公上》:“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人伦中的双方都是要遵守一定的“规矩”。为臣的,要忠于职守,为君的,要以礼给他们相应的待遇;为父的,要慈祥,为子的,要孝顺;为夫的,要主外,为妇的,要主内;为兄的,要照顾兄弟,为弟的,要敬重兄长;为友的,要讲信义。他认为: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故应忠;父子之间有尊卑之序,故应孝,兄弟手足之间乃骨肉至亲,故应悌;夫妻之间挚爱而又内外有别,故应忍;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故应善;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这听起来冠冕堂皇,但其实没有灵魂。


(二)


“五伦”是中国无神论社会的鼠目寸光。这个所谓“基本的五种人伦关系”,即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它被定义为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孟子认为:父子之间有骨肉之亲,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夫妻之间挚爱而又内外有别,老少之间有尊卑之序,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

理想的五伦,即是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君臣有义,朋友有信。五伦之间的亲敬关系,正是亲别序义信这五种,自然而然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伦理规则,构成了整个中国世界的人世。因此,中国的五常人世里,是崇拜智的,最后导致了狡诈之智。

这种无神论的智慧,后来又和无神论的五行学说捏合起来,其对应关系如下:

父子——亲——仁——木

夫妻——别——智——水

长幼——序——礼——火

朋友——信——信——土

君臣——义——义——金

五行顺生,自然而然形成了仁礼信义智的人世,因此,中国文明不再需要形而上的神秘。


(三)


孟轲为何把十伦阉割为五伦呢?因为孟轲和战国诸子一样,基本上都是无神论者了。所以他就把高于“君臣”一伦的“鬼神”一伦去掉了。孟轲不仅杀害了鬼神之道,而且取消了贵贱之等,让中国人一步一步堕落为一盘散沙。包括连团队精神(亲疏之杀)、社会公平(爵赏之施)、政治开明(政事之均)、遵守纪律(上下之际)也遭到磨灭;最后为了修补残缺,又不伦不类地加上了一个类似江湖的“朋友”之伦。

人文主义者孟轲,就这样变出了一个不伦不类的“人伦”、瓦解了中国人的宗教品质和传统道德。那种传统道德在《左传》中还显而易见,秦汉以后却消匿无踪了。“人伦”一词,最早见于《孟子·滕文公上》。书中载,上古时候,人们“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在伪造的《尚书·尧典》中,已有“慎徽五典”的说法,即要以五种美德教导自己的臣民。 据《左传》解释,“五典”就是“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后来,孔子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增加了君臣关系。最后由孟子在删除和篡改中国以往道德关系和道德规范的基础上,歪曲性地概括了基本的社会关系,并提出相应的道德规范。

由上述可见,孟轲(甚至孔子也有责任)多么没有出息,甚至可以说他们的学派完全是古代儒家的堕落叛徒。

据孟轲的断章取义,古代设立庠、序、学校,“皆所以明人伦也”。这是为了论证其一旦“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就能实现天下太平的理想社会。汉朝以后那些嗜血成性的土匪军阀皇帝,一直强调用五伦来处理人们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把自己摆在了至高无上的位置,完全无视宗教信仰(鬼神之道)、地区自治(贵贱之等)、团队精神(亲疏之杀)、社会公平(爵赏之施)、政治开明(政事之均)、遵守纪律(上下之际),结果中国社会失去了先秦三代的活力。

〔另起一页〕


第四节

关于“海权导致了民主革命”


我在1986年出版的《神话与民族精神──几个文化圈的比较》一书中,谢选骏曾经论述了“海权与法治的关系”、“个人主义是海权的意识形态”,因为海权超越了经济发达的重要性。

我在1988年写作的《走出黄河心理(延安精神)》(《河殇解说词第一稿·第四集 两种选择》)谢选骏指出:

战国时代的楚国和齐国,曾是强于秦国的“世界大国”;无论是齐文化还是楚文化,在很大程度上都带有中国海洋文化特点。但最终统一中国的是来自内陆腹地的骑马民族的力量。只是秦的统一,并未永远结束中国内部的海权与陆权之争,而是掀开了新的一页:亚洲地中海南部的海洋文化,和亚洲北部内陆强权的斗争。这时,形势从北中国的东(海洋文化)、西(内陆文化)之争,转为整个亚洲地中海区的南(海洋文化)、北(内陆文化)之争,其表现形式就是秦朝向楚国以南的百越地区伸展势力并最终将之殖民同化。 

始皇的内外对调移民,隔绝海外交通,是大陆文化对于海洋文化所实行的消极海禁政策。秦的政策,在明清时代的海禁政策中,也得到了再度的认同和延续。

在中国的大地上,蔚蓝色并未从此完全消失,它不过是在黄色的强权重压下,暂时隐退了。中国的历史一再表明,固执于闭关自守的黄色,与主倡走问世界的蔚蓝色,是始终并存并互相角逐的。

儒家文化在内陆强权主控中国的长期统治下,曾是十分合理的。儒家思想恰恰是这样一种文化哲学:它表达了内陆文明的生活规范与理想。

从这种意义上说,我们现行所说的“封建主义”似应是指内陆文化的统治模式。不对内陆文化的基本趋向做出根本转折,“反封建”的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而近代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社会前提,恰是欧洲海外航线的开辟,定期的海外贸易的稳步增长,以及随之而来的市民阶层的独立,商业城市和行会集群的自治等一系列的历史事变……

是海权导致了民主革命。因此,决定文化现代化能否成功的,是现代公民的心灵蔚蓝化到什么程度。这不仅是近代的启示。早在古希腊时代,雅典的民主制度,就正是伴随着雅典海上权力的建设一同兴起的。文艺复兴则与威尼斯、热内亚的海洋文化,结下了不解之缘,而相对的,内陆国家的斯巴达、罗马等强权,则有更多的专制倾向。

当然,和内陆腹地的专制的中国比起来,半岛地区更为内陆形态的斯巴达和罗马,也还是实行了一种在阶级内部平等合作的贵族统治。在东方,也就是在西欧以外的整个世界,由于海权的萎缩,由于海上活动缺乏不依赖内陆强权的独立性,民主的秩序,也就姗姗来迟。

处在欧亚非之间三角地带的那个地中海区域,陆权和海权、内陆文化与海洋文化的差别,早在三千年前就有符号资料予以记录了。在克里特岛上的米诺斯文明那里,我们见到与现代世界极为相似的生活情调,那里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非常富于近代特征,连抽水马桶等生活设施都应有尽有——因为克里特与现代西方文明,同属海权国家的类型。但就是在同一个时代,不论是克里特岛以东的两河流域,还是在克里特岛以南的尼罗河流域,由于那里陆权因素压倒了海权,因而内陆文化的特点也要强于海岸文化。从而形成了“东方专制主义”。

有论者认为,亚洲新兴经济的四小龙(韩国、台湾、香港、新加坡)的经济起飞,在很大程度上渊源于他们的儒家文化传统。论者根据这一假设推断说,儒家文化很可能是走入工业社会的一条捷径。但是,我们看到,在儒家文化所覆盖的上千万平方公里的中国大陆,除了它所发源的地区即中原之外,儒家文化只是上层文化极薄极薄的表面文化而已。形象地说,儒家文化只不过是把中国各民族、各地区的多源文化给“镀了一下”。在这层极薄的表壳之下,有各种基层文化活跃着,儒家文化的贡献只是在于,它以自己的特殊性格,把互不相同的基层文化给连结到一起。 

再看一看亚洲经济的四小龙,它们都是位于一些岛屿或半岛之上,它们与东亚大陆上经济文化的发达地区有一个极大相似点:面向大海,在不同程度上生成了“蔚蓝色的文化要素”。相比之下,儒家文化最为深厚的中国腹地,儒家文化的故乡,几百年来业已处于经济文化的不断衰退之中。中国经济文化中心不断南移和东移,正是意味着:从内陆区域移向海洋区域;传统的黄色正在变成新型的蔚蓝色。

黄土地的出路也正在于辽阔的蔚蓝色。

无疑,黄土地带所孕育起来的中国内陆文化,曾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否则它便不可能覆盖多元的海洋文化,并光照整个东亚大陆。它融内陆文化与海洋文化为一体,以典型的内陆文化的结构力量,连接各种区域性的海洋和内陆文化素,从而创造了一个统一的外表。但是,内陆文化的独尊,不可能是永恒的。因此,在一种源于西欧的新型海洋文化的冲击下,黄河文明就无可避免地陷入了近代史上的困境,于是我们经历了百年之久的社会变乱与文明解体。

……

“是海权导致了民主革命”,似乎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看法。

不过有些正在向民族主义转化的马列主义学者通过希腊经济史的研究,认为传统的马列主义学者往往下意识地认为中国文明比西方文明乃至古希腊文明低劣。他们这两大文明的现代特征入手,由今而古,想当然地推出一个对立的结论,即现代中国经济的欠发达应归咎于古代中国文明的农业特征,而现代西方文明的工商业特征则起始于它的根源,亦即古希腊文明。但事实上这个结论的主要依据并不是对古希腊社会所进行的历史考察。(黄洋:希腊城邦社会的农业特征)

但是当这些急于改宗的学者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宣称“实际上,希腊城邦社会同古代中国社会一样,是一个以农业而不是工商业为特征的社会”的时候,就过犹不及了。

人们都知道,在十九世纪工业革命以前,任何一个定居社会都是“农业社会”,因为它没有可能拥有现代机械化农业,从而使得多数劳动力从农业劳苦下得到解放。但是这并不等于说,这些不同的社会都是“一样的农业社会”,否则就无法解释,何以这些社会有的可以发展出工业化社会,而绝大多数则发展不出工业化社会。

实际上,这是在工业革命开始发生的十九世纪,人们才突出感到了这一区别;反而倒了工业化完成乃至开始进入“脱工业化”、“后工业化”的时代,人们才时过境迁,对这一区别的认识反而模糊了起来。

而且要考虑到,即使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现代机械化农业的条件下,大多数社会依然需要在农业方面做到自给自足,否则国家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因此,无论如何“通过对古代希腊人的农业观念、农业在经济中所占之地位、土地财产与公民政治权利之间的关系、以及工商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例等方面的分析”,也无法证明“希腊城邦社会同古代中国社会一样,是一个以农业而不是工商业为特征的社会”。

这些学者也承认,至迟从公元前五世纪后期起,雅典几乎每年都必须进口大量的粮食,方能满足城邦的需求。因此,保证充足的粮食供应就成为城邦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每个月第四次公民大会的一个主要议题就是讨论粮食供应问题,城邦还对市场上出售粮食的价格作了严格的规定,并专设官员管理,同时还规定进口粮食的三分之二必须在雅典城内出售,从事粮食贸易的雅典船只必须将谷物运回本土出售。

当然“古史现代化”即对古代历史进行现代性的描述,是不对的;但也不应走到另一极端,认为一切古代社会都是一样的。

回到本文的题目,认为“一切古代社会都是一样的”,无法解答“民主革命何以发生”的问题。

同样,另有一种流行观念“基督教民主论”也无法解释问题。

因为基督教和民主毫无关系:

1、从神学理论上说,基督教是神本主义的,民主政治是人本主义的;不仅毫无关系,而且水火不容。

2、从社会实践上看,中世纪欧洲基督教最盛的时候,民主政治受到压制;而近代以来基督教衰微,民主制却昌盛;况且古典时代的希腊罗马迦太基,没有基督教却有民主,而基督教产生的时候已经失去了民主。

从“迦南王”到“迦太基元老院”,这是一个“民主进程”,显然和工商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却和基督教毫无关系。

因为基督教和人民主权论毫无关系:

不论从神学理论还是从社会实践上看,都可以说,民主政治是“反基督教”的。

〔另起一页〕


第五节

从科技高峰看第二期中国文明的存在


2012年9月11日《华尔街日报中文版》有篇文章《中国对人类创新贡献了多少?》根据统计数字做出结论说:“中国历史上的创新项目,主要在两个时期:春秋战国和唐宋时期,之后的中国创新引擎几乎完全熄火。”这就在无意中再次印证了“第二期中国文明”的存在:

最近一段时间,我带着一些学生对世界科技发展史做了系统性整理和学习。我们的第一个目标是从人类几千年浩瀚的文明史中,选出1000项最重大的创新发明,同 时选出200项最重要的科学成果,做成数据库。这是一项很具有挑战的工作。人类创新源远流长,创新种类繁多,不同种类的创新(例如一项医药和一项信息技 术)很难比较,即使是同一类东西,评判和比较其重要性也缺少客观和定量的标准。在学习和研究了几十种不同版本的科技史书籍和年谱之后,我们小心翼翼地推出 了人类重大历史创新数据库(第一版)。希望这个数据库的建立,能够回答一些与人类创新有关的问题,包括不少中国人感兴趣的问题:作为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和 占人类20%人口的大民族,中国人为世界科技发展作出了多大贡献? 

我们选择的创新项目分布在九个大类别:材料、能源、居家、医药、信 息、交通、军事、生产和测量,入选项目列举的是首创地区和日期。图2显示的是所选择的人类历史上的1000项创新在各地区的分布情况,前三名是美国 (36%)、英国(14%)和德国(6.8%),中国位居第四,占总数的6.1%。 

对于人类在科学方面的成就,我们也小心选出了200项(与创新项目完全不重复),包括重大的科学发现、方法和理论。图3显示各地区历史上的科学成就分布。科学贡献排在前三名的是英国(23%)、美国(20%)和德国(10.5%)。而中国仅录得两项:墨子的小孔成像(约公元前400百年)和《九章算术》(约 公元前150年)所使用的“负数”。 

虽然不同国家和时期的历史学家对创新和科学项目的选择采用的是主观方法,结果也不尽相同,但综合很多版本所得出的数据仍然会告诉我们很多有意思的信息。与中国相关的可小结为如下几点:

1、中国历史上的创新项目占比为6.1%,比欧美相去甚远,但与几大文明古国希腊、埃及、印度、伊拉克(美索不达米亚)等相比,在总数上略为优胜。如果考虑人口和时间基数(由于历史上人口数据不准确,疆域也不确定,很难得到准确数字),中国的成绩单不会这么好看。

2、中国历史上的创新项目,主要在两个时期:春秋战国和唐宋时期,之后的中国创新引擎几乎完全熄火。

3、从创新类型来说,中国人的贡献包括著名的四大发明,还有不少居家用品(丝绸、茶叶、陶瓷)、农用工具和天文观察工具等。而在近几百年的工业革命和信息革命这两个人类创新的大项中,中国完全缺席。

4、中国在科学方面的成就十分黯淡(仅占1%),不仅与英、美、德以及欧洲诸国相差甚远,较其他文明古国也相形逊色。

……

谢选骏指出:上面这篇文章所说的“中国历史上的创新项目,主要在两个时期:春秋战国和唐宋时期,之后的中国创新引擎几乎完全熄火”的这一现象,不是孤立的,而是牵涉到了所谓的“唐宋变革论”的一个普遍现象。

在我看来,“唐宋变革”是一个表象,其实质就是第二期中国文明的逐步展开。

而所谓“唐宋变革论”,最初是由日本国学者内藤湖南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提出的,经过一百多年的学界充分研究与探讨,东亚各国学界对此已经形成基本认识,即承认唐宋之间确实存在一个巨大的历史进程的飞跃,而不是一般的朝代演进。一般学者虽然不明白这个飞跃是由第二期中国文明的进程决定的,单打都承认这个飞跃的现象是存在的。

李华瑞《二十世纪中日“唐宋变革”观研究述评》一文指出,唐、宋史学界不约而同地认识到,打通唐宋断代界限,是提高唐、宋史研究的重要途径。而要打通唐宋研究,在二十世纪颇有影响的“唐宋变革论”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

台湾《中国通史论文选》的编辑者说得好:“历史的最大特性就是‘变’,研究历史就是要明了它的变化情形,若不分期,就不易说明其变化真相。历史分期的目的即在于帮助我们找出历史的变点,进一步观察它的质变和量变,从而了解各时代的特性。”从这个角度而言,唐宋变革说实质上就是对中国历史的一种分期。

唐宋之际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大变动时期,虽然从宋以降至近代已多有学者认识到这种变化,但是从分期的角度提出“唐宋变革”当首推日本学者内藤虎次郎(号湖南,1866-1934年),1910年,内藤湖南在日本《历史与地理》第9卷第5号上发表《概括的唐宋时代观》提出唐和宋在文化的性质上有显着差异。唐代是中世纪的结束,而宋代则是近世的开始。他说:“由于过去的历史家大多以朝代区划时代,所以唐宋和元明清等都成为通用语,但从学术上来说这样的区划法有更改的必要。不过,为了便于讨论,在这里暂且按照普通的历史区划法,使用唐宋时代一词,尝试综合说明从中世转移到近世的变化情形。”

当然,内藤的这种观点是建立欧洲中心论的基础之上的,在欧洲本土已经因为落伍开始被抛弃了。不过他所揭露的史实,在无意中触及到了第二期中国文明的如何展开的踪迹。

内藤湖南认为唐宋变革或者说是从中世向近世的转移应根据“贵族政治的衰颓和独裁的兴起”这一点,而从贵族政治进入君主独裁政治则是任何国家都能看到的自然顺序,是世界史的普遍现象。在中国唐宋时期“贵族的失势的结果,使君主的地位和人民较为接近,任何人要担任高职,亦不能靠世袭的特权,而是由天子的权力来决定和任命”,“君主在中世虽然居于代表贵族的位置,但到了近世贵族没落,君主再不是贵族团体的私有物,他直接面对臣民,是他们的公有物”,“与此同时,人民的地位亦有显着变化。中国本来不是以法治国,不承认人民的权力,但近世人民的地位和财产私有权,与贵族政治时代大异其趣。贵族时代,人民在整体贵族眼中视若奴隶,隋唐时代开始,人民从贵族手中得到解放”;“中国虽然完全不承认人民的参政权,但贵族阶级消灭后,君主和人民直接相对,亦是进入近世政治以后的事情”,具体说“唐代租庸调制,意味着人民向政府纳地租,服力役和提供生产成果。唐代中叶开始,这个制度自然崩坏,改为两税制,人民从束缚在土地上的制度中得到自由解放”,“到了宋代经王安石的新法,人民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意义更加确实”;“另一方面,君主和人民中间等级的官吏亦改为选举”,“官吏从君主独裁时代的配合庶民方式变为容许机会均等”。朋党的性质亦有所改变,“唐代朋党以贵族为主,专事权力斗争,宋代朋党则明显地反映了当时政治上的不同主义”;经济亦有显着变化,唐宋之交为实物经济之终结,货币经济之开始。学术文艺的性质亦有明显变化,经学由重师法、疏不破注变为疑古,以己意解经;文学由注重形式的四六体演变为自由表现的散文体,诗、词、曲等亦都由注重形式转为自己发挥。总而言之,贵族式的文学一变而为庶民式的文学,音乐、艺术等亦莫不如此。(内藤湖南:《概括的唐宋时代观》)

宫崎市定发展内藤湖南的学说,添加了社会经济史方面的研究,进一步丰富了宋代近世说,他的新贡献主要表现在四点:

1、贵族所有庄园的农奴部分被解放,以自由平等为原则的新社会出现。

2、过去门阀贵族独占的政治特权不被承认,官吏地位的取得以科举制向万民开放。

3、由于贵族制被打倒而发生了新的资本主义潮流,财阀、地主阶级取代旧贵族,因而产生了教育权、参政权被他们独占的倾向。

4、既然佃户变成了独立的自由民,佃户在完成地租契约义务后有转移的自由,就不受地主的人格束缚。地主利用佃户的弱点进行残酷压榨,这并非法制上的权利,而是资本主义的淫威。所以他否定了土地束缚、地主的恣意压榨和佃户身份的隶属性等事实。同时他认为,宋代以后确定了个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买卖即是出让所有权,这是尊重契约的表现。以上这些便是近世社会发展的特征。(宫崎市定:《东洋的近世》)

上面两位日本学者具有日本人常有的特点:精细但缺乏全局观,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相比之下,还是雷海宗的《断代问题与中国历史的分期》(清华大学《社会科学》1936年)一文说得比较清楚:

1、第一周,由最初至西元三八三年的淝水之战,大致是纯粹的华夏民族创造文化的时期,外来的血统与文化没有重要的地位。第一周的中国可称为古典的中国。

2、第二周,由西元三八三年至今,是北方各种胡族屡次入侵,印度的佛教深刻的影响中国文化的时期。无论在血统上或文化上,都起了大的变化。第二周的中国已不是当初华夏族的古典中国,而是胡汉混合、梵华同化的新中国,一个综合的中国。虽然无论在民族血统上或文化意识上,都可说中国的个性并没有丧失,外来的成分却占很重要的地位。

雷海宗文章的缺点是:只知中国文明有“两周”期,不知中国文明还有第三个周期;结果把第二期中国文明延伸到了民国时期的“至今”。

法国汉学家谢和耐的《中国社会史》也有这个问题,他把宋代称作“中国的文艺复兴时代”固然不错,但是他把宋代社会的“基本特征”说成是“近代中国特征的端倪”就大错特错了。实际上唐的后半期藩镇割据(相当于第一期中国文明的春秋时代)、五代十国和两宋(相当于第一期中国文明的战国时代)开端的社会特征,已经在元明清的帝国(相当于第一期中国文明的秦两汉帝国)得到完成并结束了。

二十世纪,已经是第三期中国文明的开端了。我们所做的一切,已经构成未来中国的“端倪”。

谢和耐不了解这一点,所以他才会说:“十一至十三世纪期间,在政治社会或生活诸领域中没有一处不表现出较先前时代的深刻变化。这里不单单是指一种社会现象的变化(人口的增长、生产的全面突飞猛进、内外交流的发展……),而更是指一种质的变化。政治风俗、社会、阶级关系、军队、城乡关系和经济形态均与唐朝贵族的和仍是中世纪中期的帝国完全不同。一个新的社会诞生了,其基本特征可以说已是近代中国特征的端倪了。”(谢和耐:《中国社会史》中译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57页)这和毛泽东之流乱说“中国在明末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异曲同工。如果按照同样的逻辑,应该再往前推,说中国在战国时代就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

谢耐和与宫崎市定、内藤湖南一样,没有意识到唐宋的活力是因为那是“第二期中国文明的‘西周和春秋战国时代’”,因此才充满了创新能力。

可以说第二期中国文明结束于1895年的甲午战争失败,第三期中国文明发端于1900年的八国联军入侵北京。

正如第一期中国文明结束于公元311年的永嘉之乱(即永嘉五年匈奴攻陷洛阳、掳走西晋怀帝),第二期中国文明发端于公元383年的淝水之战(北方前秦并吞南方东晋遭到挫败)。

雷海宗对于第一期中国文明与第二期中国文明的分界线虽然断代正确,却也没有意识到民国时代的中国已经深入了第三期中国文明,而把清朝的第二代中国文明抛在了身后。雷海宗与谢耐和一样,错误地认为唐宋和我们这个时代(近代)还属于同一个文明,而没有意识到第三期中国文明已经来到我们身边;而不论我们愿意还是不愿意,我们都被迫作为艰难困苦的拓荒者,度过我们的一生。

雷海宗在1957年作为“右派”遭到毛泽东的摧残打击,1962年郁郁而终,很可能就是没有意识到“二十世纪作为‘第三期中国文明的草创期’必然具有极其残忍的野蛮性(革命性)”。

而我们,也正是在经历了“1950年代开始的原始社会”(共产风)、“1960年代的奴隶社会”(文化大革命)、“1970年代的封建社会”(林彪事件)、“1980年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六四屠杀)、“1990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切向钱看)、二十一世纪的全球化过程之后……蓦然回首,才发现第三期中国文明的血腥开端,已经在我们身后了,而且我们身陷其中,无法自拔。

这就是八国联军的铁蹄、辛亥革命的硝烟、日本苏联对中国的撕裂、现代三国演义(蒋、汪、毛)和现代南北朝(大陆、港澳台)所预示的第三中国的即将席卷。


谢选骏制定的对照表


第一期中国文明       第二期中国文明 



     西周            唐朝前期

     春秋            唐朝后期五代十国

     战国            两宋辽金西夏吐蕃朝鲜越南南诏日本

     秦两汉          元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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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黄帝崇拜——君主制在中国悄然复兴


2008年清明节,陕西黄帝陵前举行了八千多人的公祭活动。此举似乎证明,黄帝作为民族传统象征,地位至高无上。然而分析一下民国以来越演越烈的黄帝崇拜,似乎并不完全是个“祖先崇拜”现象,而更多说明中国人的内心是多么需要一个英明领袖,也暗示说明中国似乎唯有通过君主政体才能有效地团结起来。

当然在另一方面,由于君主制早已废除、祭祀典礼早已废除,甚至各种传统文化在文革前后也一一遭到铲除……结果,人们已经不会表达敬意了,甚至连敬意都没有了,玩世不恭变成社会主流。2008年4月清明黄陵公祭过后不久,就有参加者在“网易论坛”上发表观感,指出“国人素质如此糟糕!我被惊呆了”,作者描述说,“当在轩辕殿前举行的大典结束后,我爬上桥山去拜祭黄帝陵。拜祭完后,我下山时再次途径举行大典的轩辕殿,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广场上密密麻麻有上万人,其中相当比例(我粗略数了一下,大约十之二三;靠近轩辕殿前有十之五六)手里抱着一盆盆、一束束花,还有很多人正在抢着把摆放在大殿上下台子上的小花盆拿走。一个小时前,大殿前敬献花篮仪式庄严肃穆,那些公祭黄帝的花篮被武警战士抬到殿前,上面五彩芬芳、鲜花流香。但是仅仅一个小时以后,这些花篮空荡破败,无一幸存,全部被哄抢一空,只有地上还留有一些破损的枝叶。距离这些花篮几米远,还有几个女孩坐着休息说笑,手里分明是一些花篮中原有的鲜花。仿佛是传染病一样,一个学着一个样,大殿上下和广场上的抢花行为愈演愈烈,人群陆续加入了抢花的行列。大家想的都是“大家都拿呢,我咋不能拿。” 

这就是“革命后遗症”。这样的革命把人变成兽,也把文明变成野蛮。就在中国公祭黄陵、摸索恢复君主制度的途径时,尼泊尔的毛派分子却在继续革命,补上共产革命的一课!这好像在说:历史永远在“之字”中前进。于是类似中国的文化革命也正像黑云压顶一样,开始笼罩在尼泊尔社会。目前一个看似无关紧要但实际上却可能摧毁尼泊尔社会的全部结果的事情,正被提上议事日程:“谁来确认尼泊尔的‘活女神’?”原来,贾南德拉国王已经接到正式通知,要求他离开王宫,为共和铺路!但是尼泊尔的一名官员说,由于尼泊尔废除了君主制改为共和国,因此他们不知道由谁来确认新任命的“活女神”(又叫库麻里)。可以预见,尼泊尔的未来将是很不确定的,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社会即将陷入无休无止的动乱、欺诈、暴力。

根据尼泊尔的传统,符合标准的女孩可以在婴幼儿的时候被选为“活女神”,女神的封号可以保留到女孩青春期。被选为“活女神”的女孩必须要具备多项美德,并要经过一些特殊的测试。“活女神”受到印度教和佛教教徒的共同崇拜,因为他们把库马丽看作是女神的转世。这次被选中的新的“活女神”是六岁的莎莉娅,来取代三月份退休的那一位。莎莉娅是在尼泊尔首都附近的一个巴克塔普尔小镇挑选出来的“活女神”。糟糕的是,尼泊尔废除了君主制,现在已不清楚谁能来确认“活女神”的封号。由于君主制几年前已经受到严重破坏,“活女神”制度的动摇迹象也已出现:2007年6月,尼泊尔另一名“活女神”沙基亚由于去美国旅游而被取消了的封号,沙基亚是为了拍摄一部关于加德满都山谷“活女神”的纪录片而出国的!但根据当地传统,“活女神”不能出国旅游。

现在的危机是:“活女神”的封号是由国王的国师来主持和确认的。但是“活女神”基金会的负责人说,因为尼泊尔现在成为共和国,国师也就不再具有权威了。对于笃信“活女神”宗教的尼泊尔人来说,取消这个富有宗教色彩的传统及其节日将是灾难性的,而且将摧毁尼泊尔的旅游资源。人们已经注意到,尼泊尔的许多传统都与国王和王室有关,随着国王的消失,也必然要对这些传统作出调整。这意味着一个混乱时期即将来临。

现在我们比较能够理解,随着君主制度的消失,附着在君主制上的全部传统,是如何一点一滴地流失掉,直到整个中国变成了一片文化沙漠。我这样评论百年前的事态发展,并不是指责辛亥革命不对。相反,我一直主张,辛亥革命有三分之二的功绩,只有三分之一的过失:推翻满清异族的少数人专政是第一功绩,结束两千多年的皇帝专权是第二功绩。但是辛亥革命也有一个严重的过失,就是在抛弃满清与皇帝这双重脏水时,把中国社会组织的婴孩也倒掉了。中国的社会组织,自古以来就是与君主制紧密相连的,取消了约定俗成的君主制,也就无异瓦解了中国社会的基本伦理与基础秩序。从此,中国人就不知道该如何做人了,一举手,一投足,都变得不伦不类,荒唐走板。直到共产主义革命,把所有人都变成了一穷二白的叫花子。

在这中间,有军阀部队企图用“兄弟”来取代君主制,但是相当不成功;然后又有党阀组织企图用“同志”来取代社会关系,更是相当不体面。中国向何处去?中国,毕竟不能永远处在无法无天的野蛮状态中吧。

我们看到,正是在中国力图摆脱野蛮、恢复文明的极力挣扎中,黄帝这个相当子虚乌有的传说人物,却作为日益得到肯定的历史人物被抬举起来。这也许就是黄帝的历史任务:促进君主制的死灰复燃,完成中国社会的重新组合与“伟大复兴”。

一个子虚乌有的传说人物黄帝,是如何一步步走向圣坛的?很显然,明眼的人都看得出来,黄帝的地位是随着君主制的瓦解而日益登高的。而二十世纪中,只有毛泽东时代黄帝的地位最低,因为毛泽东窃取了黄帝的尊荣。而在民族危亡、国土分裂的时候,黄帝的地位则相对最高。

孙隆基《清季民族主义与黄帝崇拜之发明》指出,“黄帝崇拜至今犹存,而‘中华民族都是黄帝子孙’和‘汉族是黄帝子孙’这两个命题是否可以混为一谈,也鲜有引起疑问。”其实岂止“至今犹存”?而是越演愈烈。而谭其骧和葛剑雄等人也根据中国民族发展变迁的轨迹提出,即便是汉族,也未必都是“炎黄子孙”。

首先,黄帝其人是否存在,至今并无考古证据的发现。一般认为黄帝原是一位部落首领,属于姬周族;随着后来以周族为核心的各部族逐渐融为一体,黄帝也就成了新的共同体──“华夏”的初祖。司马迁作《史记》,在《五帝本纪》里不仅把黄帝列在了所有帝王之首,而且把其它几位古帝都说成是黄帝的直系子孙,甚至以后的“三王”──夏、商、周三代国家的始祖,也都是黄帝的直系后裔。而按照传说的黄帝时间,要在《史记》之前两三千年,《史记》的追述,能够作为历史的证据吗?

相反,根据顾颉刚等人的《古史辨》,中国传说中的历史人物,排列越早的往往其出越晚,例如大禹出现在春秋末期,而黄帝则出现在战国时代。他们的出现就像我在《神话与民族精神──几个文化圈的比较》中指出过的,往往是为了满足编制族谱、扩张族系方面的需要。春秋之前的《诗经》中不见黄帝,春秋时期的《论语》、《墨子》、《孟子》中也没有黄帝,直到战国时期,才有黄帝的传说。汉代之初统治者喜好道家学说,黄帝与老子并称“黄老”,故而《史记》中将黄帝作为帝系之首,但也仅此而已。

孙隆基同时认为:“现代国家都有对国史上年代悠久的史迹之纪念,但它们往往是晚近产品。”例如美国的花旗虽然设计于独立战争,但学校里对国旗的周日敬礼仪式是在1880年代始普遍流行,目的是把新移民塑造成“美国人”──看来不止中国喜欢重写自己祖先的历史。但这类后起的“发明”,结果却给人“自古至今一脉相承”的印象,并用这个印象来谱成天衣无缝的国史话语。 

而中华这个五千年文明古国由黄帝开国、中国人都是“黄帝子孙”的说法,则比星条旗还晚,是二十世纪的产品,但在救亡御侮的过程中却发挥了巨大作用,所以战后的台湾与香港仍将黄帝载于中小学教科书中,至今仍有中年以上的人奉为事实。从时间上说,春秋以前的文献如《诗经》、《书经》所载最古之帝王皆止于禹,不曾提及黄帝、尧、舜,《论语》、《墨子》、《孟子》等书则上溯至尧、舜而不及黄帝。黄帝后来成为《史记·五帝本纪》之首,乃是帝系之始,而非“民族国家”的奠基者。在信仰系统方面,中华自汉武帝以后崇儒,而儒家祖述尧舜,并未提及炎帝黄帝。但到汉初,道家把黄、老并称,黄帝至后来演变成方术和医学的守护神,也和世上人口最众的民族之始祖身分大相悬殊。 

在中国文明纳入西方中心的民族国家的秩序之前,本不会有“民族肇始者”的构想。甚至有人说:现代中国其实是把一个伟大的“文明”屈居于一个不那么伟大的“国家”之下。作为中国文明,它的中心人物其实众多,而不可能只是黄帝。中华这个“天下”演变成西方式“国家”,在符号学层次上由1890年代的戊戌维新开其端。 

反讽之处是,以抵抗异族、体现汉人精神的历史英雄而被供上新建神殿的轩辕始祖黄帝,却也被有些人说成是外来征服者。当时这股“黄帝热”来得并不突然,因为法国学者拉库伯里〔Terrien de Lacouperie〕在1894年出版了《中国太古文明公元论》一书,其中的泛巴比伦学说传入日本,又间接传到了中国。此公假设黄帝是两河流域的君主尼科黄特〔Nakhunte〕,他率领巴克〔Bak〕民族东徙,途经昆仑山,辗转来到中土定居,“巴克”亦即“百姓”,乃汉民族之前身。此说被章太炎、黄节、蒋观云、宋教仁等人采纳,而梁启超、刘师培等人亦因而相信黄帝与中国民族起自昆仑山。至1915年袁世凯时期中央政府制定国歌,仍按此说,因此高唱“华胄从来昆仑巅”的歌词。  

王春霞在《排满与民族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9月〕一书中分析了革命派“排满”思潮的理论来源,揭示其继承了中国传统的“夏夷之辨”的古代民族观。不过古代的华夷之别、夷夏之防,都是王国时代的故事,在帝国时代已经逐渐泯灭了。但革命派为了抵御列强,重新倡导建立单一的汉人国家,于是着手塑造新的汉族国史。其中包括汉族的起源和始祖黄帝、汉族在民族竞争中的光辉业绩、文天祥、史可法之类汉人英雄系谱,并怒陈汉奸痛史。

1901年,梁启超在《中国史叙论》中指出:“汉种,即我辈现时遍布于国中,所谓文明之胄,黄帝之子孙是也。”欧榘甲也说:“合中国汉族之始祖,黄帝也;合中国汉种各族姓所自出,黄帝之子孙也。”黄节说:“衡阳王氏,当有明鼎革,抱种族之痛,发愤着书,乃取轩辕肇纪,推所自出,以一吾族而统吾国。”这是追溯明清之际的王夫之重视黄帝,他于1656年完成《黄书》,提出“畛”之观念:“人不自畛以绝物,则天维裂矣。华夏不自畛以绝夷,则地维裂矣。”他视黄帝时代为华夏畛域之界定者,对其他族系只“讲其婚姻,缔其盟会……甥舅相若,死丧相闻,水旱相周,兵戎相卫……名系一统,实存四国”。王氏的黄帝界定中国“种类”畛域之说,在晚清已成汉民族主义者之共识。

1902年,章太炎等在日本横滨举行“支那亡国二百四十二年纪念会”,用公共回忆的方式来重新想象汉族团体,指出明清不是一般的改朝换代,而是汉人的亡国。章太炎因此颂扬南明抗清志士,并呼吁江浙人士仿效他们的光辉榜样。在这个亡国纪念会以后,留日学生界以省份命名的反清刊物如雨后春笋,如《江苏》、《浙江潮》、《湖北学生界》等。《新广东》有文明确指出:“今所谓朝廷者,乃鞑靼之种,其部落居于满洲长白山之下,在万里长城之外,本与我中国黄帝之子孙不同种族者也。……应以土地还之中国人,……夫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也。”此时,各地的汉民族主义者都有树立黄帝为共祖之运动。

1903年4月出版的《江苏》杂志第二期用的还是光绪二十九年,五月出的第三期便改为黄帝纪元四千三百九十四年。革命党机关报《民报》第一期刊首印有黄帝像,图下说明“世界第一之民族主义大伟人黄帝”。1903年军国民教育会宣告成立,会员徽章的正面镌黄帝像,背面小字为“帝作五兵,挥斥百族,时惟我祖,我膺是服”。军国民教育会以黄帝为徽章的图案,显然寓有驱逐鞑虏的意图。正如当时军国民教育会的重要组织者秦毓所说:“徽章制黄帝之像,宗旨所在,不言而喻。”

1903年5月,邹容在《革命军》中说:“满洲人与我不通婚姻,我犹是清清白白黄帝之子孙也。”6月,章太炎在《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中称:“满人既不可欺,富贵既不可复,而反使炎黄遗胄,受其蒙蔽,而缓于自立之图。”7月,刘师培在《黄帝纪年论》中说:“黄帝者,汉族之黄帝也。”接着又在《攘书》里说:“炎黄之裔,厥惟汉族。”陈天华也在次年问世的《猛回头》里把黄帝叫作“始祖公公”,望他“给汉种速降下英雄”,以匡国难。

之后,革命派类似的称呼比比皆是,如称“我同胞四万万黄帝之胤”、“世界民族第一之黄帝胄裔”、“吾聪明灵秀之黄帝民族”、“神圣祖宗黄帝”、“我四百兆黄族”,等等。许之衡指出:“近日尊崇黄帝之声,达于极盛。以是为民族之始祖,揭民族主义而宣导之,以唤醒同胞之迷梦。”刘师培则认为:“欲保汉族之生存,必以尊黄帝为急。黄帝者,汉族之黄帝也,以之纪年,可以发汉族民族之感觉。”

1908年,同盟会陕西分会会长李仲特与井勿幕、郭希仁等人组织同盟会员在重阳节祭扫轩辕黄帝陵。重阳节那天,会员们假扮成油矿考察员、商人、猎户等,纷纷赶往黄陵。最后到达黄陵参祭的共有三十人。祭陵仪式庄重俭朴,参祭者在黄帝陵前宣誓:“驱除鞑虏,光复故物,扫除专制政权,建立共和国体,……以纾民生之苦,以复汉族之业。”

辛亥革命首要目的是救亡,为了救亡就必须排满;显然,辛亥革命的首要目的不是为了“推翻帝制”,所以才突出“推崇黄帝”。邹容《革命军》说“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也……有染指于我中国,侵占我皇汉民族之一切权利者,吾同胞当不惜生命,共逐之”;“诛绝五百万有奇之满洲族,洗尽二百六十年残惨虐酷之大耻辱,使中国大陆成干净土,黄帝子孙皆华盛顿”──“黄帝子孙皆华盛顿”一语,显然有点大有“拉大旗作虎皮”之意,但是共和的大旗却要古代帝王(黄帝)来支撑──这突出说明了辛亥革命的尴尬处境。

其实,黄帝不仅是多民族混合而成的汉人的祖先,也是迄今存留的许多少数民族的共同祖先,例如北魏、西夏、辽、金、元、清等少数民族政权也都承认自己为炎黄后裔。推翻残暴的清帝政权,尊崇仁厚的黄帝精神,就是让清朝这个独一民族至上的专制政体,变成各个民族同治的贵人国家。邹容所谓“黄帝子孙皆华盛顿”,显然带有贵族意味,是创造者的乐园,而不是邓小平所谓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更不是毛泽东的无产阶级瘪三国。

现在,二十一世纪了,中国的历史来到了一个新的转折路口:黄帝崇拜的复兴——意味君主制在中国的悄然复兴,已经在望。 而随着君主制度的复兴,附着在君主制上的全部传统,将一点一滴得到重建,直到整个中国变成了一片文化芳甸。我这样评论猜测未来中国的事态发展,并不是指责辛亥革命不对,而是希望在辛亥革命百年之后,中国可以继续前进。

(本文摘自谢选骏:《立宪时代──中国可否君主立宪?》,第九章《君主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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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基督教化的佛教运动


所谓“基督教化的佛教运动”,就是把佛教的社会功能放在佛教的个人修行之前来加以推崇,企图达到某种既能对抗基督教、又能发挥基督教功能的社会效果。


(一)


佛光山寺是一座大乘佛教的寺庙,总部位于中华民国高雄市大树区,为南台湾著名观光胜地。由开山宗长星云大师创办于1967年,目前已经成为全台第一大佛寺,在全世界也设有许许多多的别院或分院,如佛光山西来寺。

另外,佛光山寺开山宗长星云大师创办一个由出家僧众及在家居士所组成的国际组织,称为“中华佛光协会”,1992年定名为“国际佛光会”,总部设于佛光山西来寺。该会在2003年获联合国正式邀请成为经济及社会理事会非政府组织(NGO)会员。

1967年,佛光山开山宗长星云大师将高雄佛教文化服务处房屋变卖,购得今高雄市大树区麻竹园二十余甲的山坡地作为建寺用地。于五月十六日动土起建,并定名为“佛光山”。

封山

1997年,佛光山开山宗长星云大师在媒体面前宣布,佛光山即将封山,当时这项消息震撼全台湾。大师封山的原因是为了要提供佛光山常住僧众一个宁静的修行环境。

2000年,时任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及其它政府官员从高雄拜访佛光山,并且期许佛光山能够重启山门。经过层层考虑,佛光山终于决定重启山门,并且提供大众一个清静的环境来修行。

佛陀纪念馆

位于台湾高雄。2003年举行安基典礼,2011年12月25日落成。兴建缘起于一九九八年星云大师至印度菩提伽耶传授国际三坛大戒,当时西藏喇嘛贡噶多杰仁波切(Kunga Dorje Rinpoche),感念佛光山寺长期为促进世界佛教汉藏文化交流,创设中华汉藏文化协会,并举办世界佛教显密会议,乃至创立国际佛光会等,是弘扬人间佛教的正派道场,遂表达赠送护藏近三十年的佛牙舍利心愿,盼能在台湾建馆供奉,让正法永存,舍利重光。佛陀纪念馆坐西朝东,占地总面积一百余公顷,自安基至竣工,历经九年,光外观设计图便绘制了百余张,后经一再修改,最后星云大师以一迭面纸和几个瓶子作为范例,也就奠定了佛馆的设计图,成为现在除了主体建筑本馆外,更有所谓“前有八塔,后有大佛,南有灵山,北有祇园”的宏伟格局。主要建筑位于中轴在线,从东至西依序有礼敬大厅、八塔、万人照相台、菩提广场、本馆及佛光大佛等,另外南有灵山,北有祇园;八座佛塔分别是一教、二众、三好、四给、五和、六度、七诫、八道。

宗旨、信念

佛光山一直到现今可以说是发展格外的成功的一个佛教道场,佛光山在星云大师的领导下,提倡着“人间佛教”。从佛光山开山以来,数十个别分院以及组织在全世界各大洲建立起来;同时,孕育了超过1300名的出家众。佛光山特别强调以教育及服务来弘法。佛光山在这数十年来创立了大学、佛教学院、图书馆、出版社、翻译中心、艺文中心、茶馆,并且也积极推动行动式的义诊。这其实是一种“基督教化”。

佛光山同时也创办了育幼院、老人之家、高级中学、报纸及电视台。这其实也是一些“基督教化”的产物。

四大宗旨:以文化弘扬佛法、以教育培养人才、以慈善福利社会、以共修净化人心。

佛光山四大工作信条:给人信心、给人欢喜、给人希望、给人方便。

佛光山的理念:1.光荣归于佛陀。2.成就归于大众。3.利益归于常住。4.功德归于檀那。

佛光山的目标:1.提倡人间佛教,建设佛光净土。2. 建设四众教团,促进普世和慈。

佛光山的宗风:1.八宗兼弘,僧信共有。2.集体创作,尊重包容。3. 学行弘修,民主行事。4.六和教团,四众平等。5.政教世法,和而不流。6.传统现代,相互融和。7.国际交流,同体共生。8.人间佛教,佛光净土。

佛光四句偈:慈悲喜舍遍法界, 惜福结缘利人天, 禅净戒行平等忍, 惭愧感恩大愿心 。

人间佛教的定义:佛说的,人要的,净化的,善美的。

佛光山在开山宗长星云大师的领导之下,提倡把佛教带入生活,让众生能够在日常与佛接心,这就是人间佛教。


(二)


慈济基金会,“财团法人中华民国佛教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Buddhist Compassion Relief TCBC Foundation, Republic of China),创立时间1966年4月14日(农历3月24日)。 总部静思精舍位于中华民国台湾省花莲县。属于“中华民国台湾全球性宗教团体”,总部设于花莲。慈济成立初期,即开始从事社会救助事业。

成立早期(1966—2006年),释证严受其师释印顺“人间佛教”观念影响,导师叮嘱她要时时刻刻为“为佛教、为众生”,将佛教精神人间化、生活化。1966年释证严经历“一滩血”事件及“三修女”的来访,成为了推动医疗志业的助力,在花莲普明寺成立慈济功德会。慈济初成立时为花莲当地三十名成员所组成,推动社会救助慈善工作。早期工作主要是募款及济贫,以“教富济贫”为目标,推广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精神,要求其成员“以佛心为己心,以师志为己志”,遂衍生“四大志业,八大法印”理念,希望建立慈济社会、慈济家庭,推动慈济人文。慈济推展其“四大志业、八大法印”理念时,普遍以其负责人释证严认为的“普天三无”为原则,推动所谓“佛法人间化”理想。而在此原则下,慈济之慈善事业运作不分种族,不分宗教及不分国度。团体中也不乏其它宗教、种族的志工。

慈济的主要事业即“慈善”、“医疗”、“教育”、“人文”、“国际赈灾”、“骨髓捐赠”、“环保”、“小区志工”,群为非政府组织、慈善机构。

慈济十戒,类似圣经十诫,去掉了有神论的内容:

一、不杀生

二、不偷盗

三、不邪淫

四、不妄语

五、不饮酒

六、不抽烟、不吸毒、不嚼槟榔

七、不赌博、不投机取巧

八、孝顺父母、调和声色

九、遵守交通规则

十、不参与政治活动、示威游行

“慈济十戒”是慈济人的根本戒,缺一不可。但是由于去掉了有神论的内容,结果流于无神论的个人崇拜:

1、问:慈济人对证严法师有一种近乎个人崇拜的狂热。

1、答:不是每个人都有吧,比如我就没有。我一开始甚至觉得师兄们那样尊敬上人有点傻。但是,随着接触增多,了解加深,我慢慢发现,虽然我个人没有机会接触过上人,但是还算幸运接触过其它一些法师或宗教领袖,其人格魅力,真心希望大家都有机会遇到。

2、问:他们内部等级比较森严。

2、答:嗯,一开始参加慈济活动是穿一个临时的黄色马甲。在对于慈济有大致了解和学习之后,就可以穿灰衣了。再承担更多的工作之后,可以穿其它更好看的衣服,比如女性在正式场合的“八正道”,就是“蓝裙子”。这裙子自然漂亮,只是没这些年的磨练,恐怕也穿不出味道来。

3、问:把静思语之类的教条当成圣典。

3、答:既然是好话,有道理,为什么不多说,让更多人了解呢?

4、问:各种规矩准则繁多而且刻板。

4、答:没有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志工和需要帮助的人,哪里来慈济,所以说慈济世界是感恩世界。而真到了现场,几千人有条不紊,自然活泼,不是平时按规律,临时抱佛脚恐怕不成吧?


(三)


谢选骏指出:上面这都体现出“基督教化的佛教运动”,就是把佛教的社会功能放在佛教的个人修行之前来加以推崇,企图达到某种既能对抗基督教、又能发挥基督教功能的社会效果。

而这个是直接受到基督教指导的:在“一滩血”事件后的几天,证严法师又遇三位修女,双方交流后对证严法师慈善工作推广产生了很大影响,这就是慈济缘起的“三修女”来访。在修女和证严上人的交流中,修女在讲道理方面并没有说服证严上人,因为上人对佛法的自信是不可动摇的,但是她们说天主教在台湾有医院、学校、孤儿院和养老院等,但是那个时候的佛教没有,确实没有,这一点说服了证严法师。佛教徒经常为善不欲人知,但大都各做各的,只以隐名氏的名义默默行善。可惜这分丰厚的爱心,零散缺乏组织;证严法师于是决定将这股力量组织起来,先从救人做起。这些有纪录的三位修女来访有两次,一次是三位穿着修女会衣的海星中学老师贝蒂、黄雪文和高凌霞修女因为郊游路过普明寺;不期而遇的情况下,比利时籍的贝蒂修女在谈话中对说:“佛教信徒这么多、力量这么大,如果做社会服务的工作,影响会更大。”证严法师大受震撼。一次是张金菊修女、汤修女、黄修女路过,看到证严法师在种菜,张金菊修女忆起当时修女一行人向证严法师表示:“你们为什么不为老百姓去付出你们的爱?”证严法师听闻后,决心开始慈善工作。” (国际日报2016年2月13日《走近慈济创办人证严法师——平凡的路上走来的非凡的人》)

其实,这一类打着佛教旗号的基督教运动,并非近期开始的,而是远自鸦片战争、太平天国以来,就开始的一种“历史的纠结”。

由于太平天国的弯路以至邪路,使得国人对基督教产生了某种歧视,结果使得有心人穿上了佛教的马甲。但是,佛教只是第二期中国文明的遗物,无法主导第三期中国文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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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肉刑、基因工程、耶稣的外科手术


(一)


肉刑,是以国家强制为后盾,司法机关对犯有某种罪行的人处以“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的刑罚。具体刑罚是黥(在脸上刻记号或文字并涂上墨)、劓(割鼻)、刖(断足)、宫(毁坏生殖器)、大辟(死刑)等刑罚。

据资料记载,这些刑罚由来已久。夏以前已经出现,夏朝统治者加以沿用。夏以后经商到周期,刑罚有了进一步发展。《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册;周有乱政,而作九刑。”西周法律规定肉刑很多,不仅见于史籍,也见于出土的铭文。

1975年2月以来,从陕西岐山县董家村出土的铭文,就有关于拟处罪犯黥刑的记载。春秋战国时期,肉刑的适用更为广泛。晏婴作为使臣到齐国谈及对齐国的印象时,就曾当着齐景公的面说:“国之诸市,屦贱踊贵。”说明当时受刖的人很多。

肉刑的出现,因有社会人口密集度不够,缺乏长期关押监禁和远程徒刑的条件,随着社会发展和文明程度提高,这种刑罚便成为不经济的了。

从汉初刑法实施的情况看,当时秦的酷法,一部分被废除了,一部分却仍保留,如,汉初仍实行夷三族之令:“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祖者,又先断舌。”(《汉书·刑法志》)不仅如此,刘邦还喜欢烹饪人肉,大开历史倒车。但社会发展需要更多的劳力,残酷的肉刑开始逐步被废除。惠帝四年(前191年),汉废除《挟书令》;高后元年(前187年),废除夷三族刑和《袄言令》。文帝即位后,沿袭高祖以后的休养生息政策,薄赋敛,轻刑法,促进了社会安定和生产发展。他的法制改革主要是废除肉刑,此外,还废除了连坐法。这些都有刺激人口增长的经济学功能。

当时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等人按文帝的意思,修改了刑法的有关条款,决定:“当黥者,髡钳为城旦;当劓者,答三百;当斩左趾者,笞五百;当斩有趾及杀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贿枉法,守具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命复有笞罪者,皆弃市。”(《汉书,刑法志》)这就是说,分别以5年徒刑、数目不等的笞刑和死刑取代了黥首、劓鼻等肉刑。这些都体现保持并榨取犯人和奴隶之劳动力的需要。

从生物学的角度看,肉刑是通过器官删除、毁损,来协调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一种外科手术。

从哲学生物学的角度观察,类似于现代的基因工程。


(二)


基因工程(genetic engineering)又称基因拼接技术和DNA重组技术,是以分子遗传学为理论基础,以分子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的现代方法为手段,将不同来源的基因按预先设计的蓝图,在体外构建杂种DNA分子,然后导入活细胞,以改变生物原有的遗传特性,使这个基因能在受体细胞内复制、转录、翻译表达,从而获得新品种、生产新产品。

基因工程是指重组DNA技术的产业化设计与应用,包括上游技术和下游技术两大组成部分。上游技术指的是基因重组、克隆和表达的设计与构建(即重组DNA技术);而下游技术则涉及到基因工程菌或细胞或基因工程生物体的大规模培养以及基因产物的分离纯化过程。

从实质上讲,基因工程的定义强调了外源DNA分子的新组合被引入到一种新的寄主生物中进行繁殖。这种DNA分子的新组合是按工程学的方法进行设计和操作的,这就赋予基因工程跨越天然物种屏障的能力,克服了固有的生物种(species)间限制,扩大和带来了定向改造生物的可能性,这是基因工程的最大特点。

基因工程包括把来自不同生物的基因同有自主复制能力的载体DNA在体外人工连接,构成新的重组的DNA,然后送到受体生物中去表达,从而产生遗传物质的转移和重新组合。

基因工程要素:包括外源DNA,载体分子,工具酶和受体细胞等。

一个完整的、用于生产目的的基因工程技术程序包括的基本内容有:(1)外源目标基因的分离、克隆以及目标基因的结构与功能研究。这一部分的工作是整个基因工程的基础,因此又称为基因工程的上游部分。(2)适合转移、表达载体的构建或目标基因的表达调控结构重组。(3)外源基因的导入。(4)外源基因在宿主基因组上的整合、表达及检测与转基因生物的筛选。(5)外源基因表达产物的生理功能的核实。(6)转基因新品系的选育和建立,以及转基因新品系的效益分析。(7)生态与进化安全保障机制的建立。(8)消费安全评价。

20世纪初,基因工程还没有用于人体,但已在从细菌到家畜的几乎所有非人生命物体上做了实验,并取得了成功。事实上,所有用于治疗糖尿病的胰岛素都来自一种细菌,其DNA中被插入人类可产生胰岛素的基因,细菌便可自行复制胰岛素。基因工程技术使得许多植物具有了抗病虫害和抗除草剂的能力;在美国,大约有一半的大豆和四分之一的玉米都是转基因的。是否该在农业中采用转基因动植物已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支持者认为,转基因的农产品更容易生长,也含有更多的营养(甚至药物),有助于减缓世界范围内的饥荒和疾病;而反对者则认为,在农产品中引入新的基因会产生副作用,尤其是会破坏环境。

诚然,仍有许多基因的功能及其协同工作的方式不为人类所知,但想到利用基因工程可使番茄具有抗癌作用、使鲑鱼长得比自然界中的大几倍、使宠物不再会引起过敏,许多人便希望也可以对人类基因做类似的修改。毕竟,胚胎遗传病筛查、基因修复和基因工程等技术不仅可用于治疗疾病,也为改变诸如眼睛的颜色、智力等其他人类特性提供了可能。我们还远不能设计定做我们的后代,但已有借助胚胎遗传病筛查技术培育人们需求的身体特性的例子。比如,运用此技术,可使患儿的父母生一个和患儿骨髓匹配的孩子,然后再通过骨髓移植来治愈患儿。

随着DNA的内部结构和遗传机制的秘密一点一点呈现在人们眼前,特别是当人们了解到遗传密码是由 RNA转录表达的以后,生物学家不再仅仅满足于探索、提示生物遗传的秘密,而是开始跃跃欲试,设想在分子的水平上去干预生物的遗传特性。如果将一种生物的 DNA中的某个遗传密码片断连接到另外一种生物的DNA链上去,将DNA重新组织一下,就可以按照人类的愿望,设计出新的遗传物质并创造出新的生物类型,这与过去培育生物繁殖后代的传统做法完全不同。这种做法就像技术科学的工程设计,按照人类的需要把这种生物的这个“基因”与那种生物的那个“基因”重新“施工”,生物科学技术,就称为“基因工程”,或者说是“遗传工程”。基本操作步骤 这个过程即为体外重组DNA的过程。首先选择目的基因所适合的运载工具,如质粒、病毒等,然后用同一种限制酶分别切割运载体和目的基因,使其产生相同的黏性末端,再加入适量的DNA连接酶,在生物体外将目的基因的DNA与运载体的DNA结合起来,形成重组DNA(或重组质粒) 将重组的DNA杂合分子,借鉴细菌或病毒侵染细胞的途径,转移到选定的生物体细胞中,使重组的DNA在受体细胞中复制、转录、翻译得以表达。把目的基因装在运载体上并通过运载体将目的基因运到受体细胞的这一过程,在一般情况下,转化成功率仅为百分之一。为此遗传工程师们创造了低温条件下用氯化钙处理受体细胞和增加重组DNA浓度的办法来提高转化率。采用氯化钙化处理后,能增大受体细胞的细胞壁透性,从而使杂种DNA分子更容易进入。另外也可用基因枪法、激光微束穿孔法、显微注射法等方法直接将目的基因转入受体细胞(如受精卵细胞)。

科学界预言,21世纪是一个基因工程世纪。

运用基因工程技术,不但可以培养优质、高产、抗性好的农作物及畜、禽新品种,还可以培养出具有特殊用途的动、植物。这正如运用肉刑,可以得到更为合格的社会成员。


(三)


网文《耶稣要我们挖眼、砍手吗?》指出:《马太福音》5:29-30(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 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我们怎样理解、应用耶稣这里的教导?看了色情影片就要把眼睛挖出来?打电动没节制就要把手砍断?如果耶稣的意思真是如此,那教会里应该会有很多瞎眼、断手的人。

正确理解一段经文的意思,有两个简单却常被忽略的原则。第一,看经文最近的上下文。第二,看全本圣经的总原则。

上下文通常能找到经文的重点,而避免断章取义。耶稣之所以会那样写,一定是他想要强调某些重点,试着从上下文找出他想强调的重点。

总原则很重要,如果这段经文的字面意思违反整体圣经的总原则,那代表你不能按照字面意思去解释,因为神的话与绝不会自相矛盾;先从圣经的总原则来看,真正会使人犯罪的,并非任何肢体、器官,而是人内心的罪性才会使人犯罪。

《马可福音》7:20-23(20 又说:“从人里面出来的,那才能污秽人; 21 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 22 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讟、骄傲、狂妄。 23 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污秽人。)

《加拉太书》5:17(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

因此,砍手挖眼,都无法解决人犯罪的问题,眼睛挖掉了,难道脑袋就不会继续幻想影片情节?手砍掉了,难道心里就不会继续无节制地想象电玩内容?耶稣这里只是假设性的讲,“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挖掉但事实上我们知道使你犯罪的并不是右眼,而是你内在的罪性。

再来看上下文,重点很简单,就是要“坚决远离”一切会使你犯罪的试探,坚决到一个程度,就好像如果你的手让你犯罪,你也愿意把它砍掉一样。

类似的话耶稣在马太福音十八章又讲了一次。

《马太福音》18:7-9( 7 这世界有祸了,因为将人绊倒;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 8 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 9 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

“绊倒人的事”,英文翻译做temptation,其实就是试探,就是使你犯罪的东西。重点跟第五章很像,就是要坚决远离试探。

耶稣用如此“极端的描述”,不是要我们照字面去做(其实照做也没用),而是要表达我们需要有多么恨恶、远离罪恶,到一个程度,即使是四肢五官试探你、让你犯罪,你都愿意舍弃它们。


(四)


谢选骏指出:显然,上面这篇网文的作者完全不懂“肉刑——基因工程”,所以才会误解耶稣,胡说“耶稣用如此极端的描述,不是要我们照字面去做”。

还有网文别有用心地说:“不明白为什么耶稣要经常使用比喻……以前小时候看圣经会看到,如果右眼使你犯罪,把它挖下来,宁损失百体中之一比全身下地狱要好得多。差点儿害我把眼睛给挖出来……那时候会这样想是因为:第一,我年纪还很小,小到不知道原来这是比喻句;第二,我那时候已经很爱耶稣了,所以当我没挖下眼来,就以为自己不爱耶稣了。现在我当然不会这样做。”

可是作者也不得不承认:“可是我想问,这种比喻句不怕信徒们误会错了吗?万一真的照着经文去做,怎么办?而且,这种比喻句真的和其它经文一样,看不出是比喻句,所以,从什么角度去分辨哪些经文是耶稣的比喻,哪些经文不是比喻句?”

其实,耶稣的话就是耶稣的话,上帝的话语就是上帝的话语,不容人们自行审判、各取所需的。

其实,从“肉刑、基因工程”的角度来阅读类似的经文,耶稣的话语体现了一种深刻的基因工程学的思想,我因此称之为“耶稣的外科手术”。

换言之,从“基因工程”的角度来理解耶稣的外科手术,那就是要求对人们的不良基因作出修改。

试想,如果耶稣的要求仅仅局限在“基因工程”的层面,那么现代的聪明人们还会表示不解吗?

不解耶稣,主要是因为时代的、文化的、社会的距离,已经蒙蔽了现代人们的聪明。

当未来的人们,开始用基因工程修改人类的犯罪基因的时候,才会明白耶稣的教导才是灵性的先驱。

〔另起一单页〕


第二章

历史发现


〔另起一单页〕


第一节

“天子万年”的科学依据


“天子万年”,这是迷信祝祷还是有其科学根据?

祝福一个普通人,只说“长命百岁”就足够了;为什么祝福天子就要说“天子万年”?

难道古代的天子真像现代的流氓无赖一样,要别人高呼违背常识的“毛主席万岁”?

以前人们认为,“天子万年”只是一个迷信祝祷;但今天我们有理由认为,“天子万年”也有其科学根据的。


(一)天子是文化英雄


为什么我说“天子万年”有其科学根据呢?

原来,“天子”并非某人,也非某个政治符号,这些都是后来的事情,是政治的利用、个人的野心,是“道在屎溺”。对天子的个人崇拜,固然是“道在屎溺”;对天子的政治符号的崇拜,何尝不是“道在瓦甓”?

《庄子·知北游》说:“ 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 庄子曰:‘无所不在。’东郭子曰:‘期而后可。’ 庄子曰:‘在蝼蚁。’曰:‘何其下耶?’曰:‘在稊稗。’曰:‘何其愈下耶?’曰:‘在瓦甓。’曰:‘何其愈甚耶?’曰:‘在屎溺。’东郭子 不应。” 

再往前推,对天子的宗教崇拜,何尝不是“道在稊稗”?

而本文所要论述的对天子的文化崇拜,才是“道在蝼蚁”。

那么,什么是“对天子的文化崇拜”。

简单说来,那就是把天子视为“文化英雄”、“文明的创建者”。

中国古籍上记载了许多文化的发明者:

首先第一对就死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和他的妻子嫘祖,以及“炎黄子孙”的共祖炎帝神农。

天子作为神话英雄,为人类带来各类重大发明、不断克服了各种自然与社会障碍。作为自然神的“天”,被人类自己的神“天子”所代替。天子崇拜,标志着人类自身的主体性突出了,这是社会进步的结果,历史上相继出现了大量有关文化英雄的神话,这些神话的主人公通常是人的形象,他们都有着神异的经历或本领,他们的业绩在于创造和征服,如燧人氏、后羿射日、有巢氏、神农氏、仓颉、后稷等等。

例如天子后羿是神话传说中弓箭的发明者,后羿凭着自己发明的弓箭和神技,为民除害,造福人类。死于羿的弓箭之下的害人妖孽有凿齿、九婴、大风、猰貐、修蛇、封豨等。羿最为辉煌的业绩,是射落九个太阳。《山海经·大荒南经》和《大荒东经》载:“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这十个太阳住在树上,轮流出现,“一日方至,一日方出”。《楚辞·天问》王逸注引《淮南子》云:“尧时十日并出,草木焦枯”。于是羿弯弓搭箭,“仰射十日,中其九日,日中九乌皆死,堕其羽翼,故留其一日也。”人间的秩序又得到了恢复。十个太阳都是天帝俊的儿子,羿要射落九日,不仅需要神技,还要有超人的胆略、天子的命运。

天子夸父则显示了英雄的个性、勇气,显示了人类对天子的信念:“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山海经·海外北经》)

天子精卫的填海壮举与自然抗争:“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叫)。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山海经·北山经》)


(二)天子万年的考古学依据


大约在距今一万两千年前,中国的新石器时代早期阶段出现了原始农业的雏形,进入原始农业的重大技术突破是驯化野生植物和动物,标志是稻谷和陶器的出现。

碳14显示,贾湖遗存年代跨度为公元前7000—5800年。这是在九千年前开始的故事,与贾湖遗存相同的还有郭庄、翟庄等十多处,均分布于伏牛山以东的沙河、洪河流域。

八千年以前,也就是公元前6000多年,中国北方已有了能储藏十几万斤粮食的窖穴。

公元前5000多年后,中国南方的河姆渡人已经吃上大米饭。

越来越多的考古学证据表明,中国是世界农业的起源中心之一。中国新石器时代的农业遗址已经发现了成千上万,分布在从岭南到漠北,从东海之滨到青藏高原的广阔大地上,尤以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最为密集。

黄河流域迄今最早的农业遗址,种植业已是当地居民最重要的生活资料来源。著名的有距今七八千年的河南新郑裴李岗和河北武安磁山以种粟为主的农业聚落,距今七千年左右的浙江余姚河姆渡以种稻为主的农业聚落,以及稍后的陕西西安半坡遗址等。近年又在湖南澧县彭头山、道县玉蟾岩、江西万年仙人洞和吊桶岩等地发现距今上万年的栽培稻遗存。由此可见,我国农业起源可以追溯到距今一万年以前,到了距今七八千年,原始农业已经相当发达了。

中国的古代原始农业起源于没有文字记载的远古时代,它发生于原始采集狩猎活动之中。在我国的古史传说中有“神农尝百草”的传说。据说神农氏之前,人们吃的是爬虫走兽、果菜螺蚌,后来人口逐渐增加,食物不足,迫切需要开辟新的食物来源。神农氏为此遍尝百草,备历艰辛,多次中毒,又找到了解毒的办法,终于选择出可供人们食用的谷物。接着又观察天时地利,创制斧斤耒耜,教导人们种植谷物。于是农业出现了,医药也顺带产生了;同时人们还掌握了制陶和纺织的技术。这种传说是农业发生和确立的时代留下的史影。

在原始的自然条件下,采用简陋的石器、棍棒等生产工具,从事简单农事活动的农业,可以成为原始农业。使用石器工具从事简单的采集、狩猎逐步过渡而来的一种近似自然状态的农业,属世界农业发展的最初阶段。其特征是使用简陋的石制工具,采用粗放的刀耕火种的耕作方法,实行以简单协作为主的集体劳动。

中国农业发展可以分为六个发展阶段:

1、农业技术的萌芽时期的新石器时代(距今约12000–4000年以前):中国农业大约起源于一万两千年前。它是在采集和渔猎经济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农业的产生,为人类的文明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农业技术的初步形成时期的夏、商、周时期(约公元前2100–公元前771年):这一时期,中国发明了金属冶炼技术,青铜农具开始应用于农业生产。水利工程开始兴建。农业技术有了初步的发展。

3、精耕细作技术发生的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公元221年)。春秋战国是中国社会大变革和科技文化大发展时期。炼铁技术的发明标志着新的生产力登上了历史舞台,铁农具和畜力的利用,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大发展。

4、北方旱地精耕细作技术形成的秦、汉至南北朝时期(公元前221–公元589年)这是中国北方地区旱地农业技术成熟时期。耕、耙、耱配套技术形成。多种大型复杂的农具先后发明的运用。农学家贾思勰写作大型农业百科全书《齐民要术》。

5、南方水田精耕细作形成的隋、唐、宋、元时期(公元581–公元1368年):经济重心从北方转移到南方。南方水田技术配套技术形成。水田专用农具发明与普及。棉花在中国逐渐推广。出现众多农书。土地利用方式增多。南北方农业同时获得大发展。

6、精耕细作的深入发展的明朝至清前中期(公元368–公元1840年):这一时期中国普遍出现人多地少的矛盾,农业生产向进一步精耕细作化发展。美洲新大陆的许多作物被引进中国,对中国的农作物结构发生重大影响。多种经营和多熟种植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方式。二十世纪以后,中国农业以高科技应用为基础,取得了更为辉煌的成就。中国以只占7%的土地,养育了世界上五分之一的人口。在农业科技方面,中国发达国家的差距已经越来越小。科学技术对农业发展的贡献已经从1949年20%提高到42%


(三)天子神农的使命


本文要说的“天子万年”的“天子”,特指神农而言。

天子神农开辟了农业文明,迄今一万多年,而根据考古发现,一万两千年前中国农业的黎明草创时代,也就是传说中的神农时代,距离先秦“天子万年”的观念兴起之时,正好万年左右。

何炳棣《农业的起源》(Mouton出版社1977年版)指出:

1、在分析仰韶农业制度的主要特征之前,似乎有必要先简略地讨论和推测一下仰韶人的人种学和地理学起源。仰韶人可能是从秦岭以南某地进入黄土高原的。支持这个观点的根据主要来自体质人类学。近年来,对从陕西渭河流域半坡、宝鸡、华县等仰韶文化遗址出土的大量具有重要意义的人体骨架进行了研究。同蒙古人种的一些分支相比较,仰韶人最接近现代中国南方人和现代印度支那人,然后是现代中国北方人。他们的体质特征同阿拉斯加的爱斯基摩人、满洲的通古斯人、西藏人、贝加尔湖地区的蒙古人显着不同。而且仰韶文化的居民喜欢吃鱼,它们的器皿上布满鱼的图案,但是近代的中国北方人却不吃鱼,像蒙古人、西藏人一样。根据大陆的中国学者采用的苏联人类学术语,仰韶人属于“蒙古人种的太平洋支”或“南蒙古人种”,有别于贝加尔湖地区的原始蒙古人和满洲的原始通古斯人,这些人属于“北蒙古人种”。另外,还有语言学的证据。自古以来, 中国语言一直同各个“北蒙古”种族所说的属于阿尔泰语系的凝聚的语言有根本的区别。人类学和语言学的根据都指明了仰韶人的“南方来源”。

2、典型的“刀耕火种”方式需要长期的休闲以储存土壤的肥力。仰韶方式则不同,它似乎只需要很短的休闲期以储存土壤中的水份。从农学基本原理看,仰韶短期休闲制度几乎同《诗经》和《尚书》中提到的陕西的休闲制度一模一样。周初著作中关于农田有三个重要的词,即:菑、新、畬。灾字由三部分组成,上部为草字头, 中部为古代意为“带来灾害”或“杀害”的宇形,下部意指土地。从中国古代词源学家的各种注解中,我们知道菑有两个基本含意,第一,指在荒地开垦以后,草的残体还田的过程。第二,还不准备种植的头年荒地。因此,苗是由于草在地里腐烂所以要等一年才能种植的新开垦的荒地。因为《尚书》中提到菑的两章肯定是写于周初, 那么这种最早的土地准备方式的出现无疑要比公元前1000年早得多。

3、《诗经》中年代最早的一首诗,第275首诗中描述了在陕西谓河流域周天子的领地耕作的情形:

“嗟嗟臣工:敬尔在公。王厘尔成,来咨来茹。嗟嗟保介:维莫之春,亦又何求?如何新畬。于皇来牟,将受厥明。明昭上帝,迄用康年。”

在这首诗中反映的谷物只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土地上种植的事实进一步证明中国古代词源学家对苗这个字的正确解释,第一年的土地还不准备实际种植。土地休闲、耕种的三年循环期也反映在《周礼》关于土地分配制度的概述中。因为《周礼》中既有珍贵,可靠的周初史料,也有汉代时的伪窜,使得《周礼》中各个篇章段落的历史价值很不相同,因此每一段都应同周代史料加以对照。关于周代土地分配原则《周礼》写道:“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

4、大豆的驯化和传播对中国农业和古代中国人的营养做出了很大贡献。经过很长时间以后,周人终于发现这种作物并不消耗土壤的肥力,相反却能帮助储存和增加土壤的肥力。大豆向三教九流、各色人等提供廉价而又丰富的蛋白质,它也是一种重要的油料资源,虽然一开始不知道榨油技术。直到大豆被驯化并广泛种植以后,古代中国的种植体系才开始均衡起来。从公元前664年比较广泛地种植开始以后的三个世纪内,大豆和谷子是淮河以北地区最重要的作物。从谷子首次驯化到大豆首次驯化,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时期,这表明中国古代农业体系的成熟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试验也有挫折,这个体系的缔造者不仅是原始的中国人,而且还有现在居住在中国领土之上的其他民族的祖先。


(四)天子万年的先秦记录


在我看来, 炎黄时代或曰神农时代,是中国人记忆中的天子文明的开始。这从先秦时代往前推算,应在万年左右。

如此,则“天子万年”一语,就不仅是礼仪性的赞美,而且也是史诗般的记录。

这一双重性质,就构成“天子万年的科学根据”。

“天子万年”的先秦记录有两个来源:

一是文献类的,例如“虎拜稽首,天子万年”(《诗·大雅·江汉》)。以此推演,产生了“君子万年,保其家室”(《诗·小雅·瞻彼洛矣》)、“畀我尸宾,寿考万年”(《诗·小雅·信南山》)一类的迷信祝祷,到第二期中国文明的唐朝及其后来,就发展出称呼皇帝为“万岁”、“万岁爷”的陋习。到了近代,连流氓无赖也强求别人高呼自己“蒋委员长万岁”、“毛主席万岁”。

(《诗·小雅·信南山》原文:

信彼南山,维禹甸之。畇畇原隰,曾孙田之。我疆我理,南东其亩。

上天同云。雨雪雰雰,益之以霡霂。既优既渥,既沾既足。生我百谷。

疆场翼翼,黍稷彧彧。曾孙之穑,以为酒食。畀我尸宾,寿考万年。

中田有庐,疆埸有瓜。是剥是菹,献之皇祖。曾孙寿考,受天之祜。

祭以清酒,从以骍牡,享于祖考。执其鸾刀,以启其毛,取其血膋。

是烝是享,苾苾芬芬。祀事孔明,先祖是皇。报以介福,万寿无疆。

《诗·小雅·信南山》翻译:

终南山山势绵延不断,这里是大禹所辟地盘。成片的原野平展整齐,后代子孙们在此垦田。划分地界又开掘沟渠,田陇纵横向四方伸展。

冬日的阴云密布天上,那雪花坠落纷纷扬扬。再加上细雨溟溟蒙蒙,那水分如此丰沛足量,滋润大地并沾溉四方,让我们庄稼蓬勃生长。

田地的疆界齐齐整整,小米高粱多茁壮茂盛。子孙们如今获得丰收,酒食用谷物制作而成。可奉献神尸款待宾朋,愿神灵保佑赐我长生。

大田中间有居住房屋,田埂边长着瓜果菜蔬。削皮切块腌渍成咸菜,去奉献给伟大的先祖。他们的后代福寿无疆,都是依赖上天的佑护。

祭坛上满杯清酒倾倒,再供奉公牛色红如枣,先祖灵前将祭品献好。操起缀有金铃的鸾刀,剥开牺牲公牛的皮毛,取出它的鲜血和脂膏。

于是进行冬祭献祭品,它们散发出阵阵芳馨。仪式庄重而有条不紊,列祖列宗们欣然驾临。愿赐以宏福万寿无疆,以此回报子孙的孝心。)

但这不是先秦的主流。

从先秦的器物类记录来看,“万年”是天子的特权,所以才会有唐以后“万岁”遭到皇帝独夫垄断的现象发生滋长:

1、《大克鼎》:“天子其万年无强,保辥(乂)周邦,(田+允)尹四方。”

【释文】

克曰:穆穆朕文且师华父,悤襄(譲)氒心,宁静于猷,淑哲氒德。肆克龏(恭)保氒辟龏(恭)王,谏(敕)辪(乂)王家,叀(惠)于万民。(柔)远能(迩),肆克□于皇天,琐于上下,得屯亡敃(泯),易(厘)无疆,永念于氒孙辟天子,天子明(哲),显孝于申(神),巠(经)念氒圣保且师华父,(龠+力)克王服,出内(纳)王令(命),多易宝休。不(丕)显天子,天子其万年无疆强,保辥(乂)周邦,(田+允)尹四方。

王才宗周,旦,王各(格)穆庙,即立(位),緟季右(佑)善夫克,入门,立中廷,北向,王乎尹氏册令善夫克。王若曰:“克,昔余既令女出内朕令,今余唯(緟就)乃令,易女叔巿、参冋(絅)中悤。易女田于野,易女田于渒,易女井家〈勹+累〉田于〈田+允+山〉,以氒臣妾,易女田于康,易女田于匽,易女田于溥原,易女田于寒山,易女史小臣、霝、钥、鼓、钟,易女井、微、〈勹+累〉人,■(收取之意)。易女丼人奔于〈日+东〉,敬夙夜用事,勿法朕令。”克拜稽首,敢对扬天子不显鲁休,用乍文且师华父宝彝,克其万年无疆,子子孙孙永宝用。

【译文】

克曰:端庄美善的我的文采斐然的祖父师华父,冲和谦让的心胸,淡泊宁静的神思,清纯智慧的德性。故能谨敬的保护和安定他的君主恭王,整治王家事务,仁爱万民。能使远者怀想,近者依恋。至诚感格于皇天,能使上下信任。得到厚生不会泯灭,赐予幸福无有边际。永远思念他的孙子和当今的天子。天子贤明智慧,安事于神。常念伟大的导师我祖师华父(因为他的庇荫),克得以提拔为王官,接受和宣召王的命令,多次地蒙受王的恩赐。光明正大的天子,(永远延续)万年无疆。保护和治理周邦,长久地统治天下。 

王在宗周镐京,天明,王到达穆庙,就位。緟(赞礼官)季护佑着膳食官克,入门,立在廷中,面朝北。王招呼史官之长册命膳夫克。如是王曰:“克,以前我命令你,出入宣召朕的命令,今天我还是重申此令。赐给你红色的祭服,三根絅色中间夹两根葱色的衡带。赐给你野地的田,赐给你渒地的田,赐给你井邑(勹+累)人耕种的田于(田+允+山)地,还有其地的奴隶,赐给你匽地的田,赐给你康地的田,赐给你溥原的田,赐给你寒山的田。赐给你史小臣(宫中杂役)、霝官、钥师、鼓师、钟师赐给你井邑的微人和(勹+累)人,收取。赐给你的井邑的人奔于(日+东)地,(不留在井邑)。早晚尽职尽守的工作,不要荒废了朕的法令。”克拜稽首,称扬天子的光明正大的美意,为文祖师华父铸造宝器,克祈愿万年无穷尽,子子孙孙永宝用。

大克鼎,又名克鼎、膳夫克鼎,为西周晚期著名重器,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出土于陕西省扶风县法门寺任村,距今有2800多年。与此鼎同出土的还有小鼎七件、盨二件、钟六件、镈一件,都是膳夫克所作之器。因此称此鼎为大克鼎,小鼎为小克鼎。

大克鼎是周孝王时大贵族克,为颂扬国君、祭祀祖父所铸,形体巨大,高93.1厘米,重201.5公斤,口径75.6厘米,是仅次于大盂鼎的西周第二大青铜器。造型宏伟古朴,鼎口之上竖立双耳,底部三足已开始向西周晚期的兽蹄形演化,显得沉稳坚实。口沿饰兽面纹,腹部饰波曲纹,线条雄浑流畅。腹内壁铸有铭文2段,共28行290字,前段14行有阳线格栏,后段格栏制范时除去。洋洋洒洒,无论在布局书写上、还是铸造效果上都十分精美,字体工整而不失灵动,笔势圆润而不失劲健,呈现出一种雍容舒展的风格。大克鼎出土于清末金石学和金石书法鼎盛时代,故其铭文书法在当时倍受推崇。堪称西周大篆的典范之作。现藏于上海博物馆青铜器展馆,为上海博物馆的镇馆之宝。

铭文内容大意可分为两段,主要叙述克依凭先祖功绩,受到周王的策命和大量土地、奴隶的赏赐。前段是克歌颂祖先师华父谦逊的品格和美好的德行,能够辅弼王室,靖远安内,周王追念其功绩,任命师华父的孙子克担任王室的重要职务膳夫,出传王命,入达下情;后段是周王的册命辞,重申了对克官职的任命,并赏赐礼服、土地、奴隶、僚属和乐队,于是克叩拜谢恩,称颂天子的美德,乃铸造大鼎歌颂天子的美德,祭祀祖父的在天之灵。这篇铭文历见着录,流传有绪,一向被视作研究西周制度的珍贵史料。

2、《师鼎》:“卑(俾)天子万年。”

1974年12月5日,黄堆乡强家村发现“一件,通高85厘米,口径64.5厘米,重105公斤。内壁铸铭文19行197字,文曰:唯王八祀正月辰才(在)丁卯,王曰:“师凡,女(汝)克()乃身,臣朕皇考穆:王,用乃孔德屯(纯)乃用心弘正,乃辟安德,叀(唯)(余)小子肇(淑)先王德,易(锡)女(汝)玄衮、(纯)亦市朱,銮旗、大(太)师金(膺),攸(鋚)勒,用井(型)乃圣且(祖)考,明辟(前)王,事余一人。”拜(稽)首休,白(伯)大(太)师眉司臣皇辟,天子亦弗(忘)公上父德,蔑历。白(伯)大(太)师不(丕)自乍(作)小子(夙)夕専(溥)由(迪)先且(祖)(烈)德,用臣皇辟。白(伯)亦克由(迪)先且(祖),()孙子,一嗣皇辟(懿)德用保王身。敢()王,卑(俾)天子万年,(范围)白(伯)大(太)师武臣保天子,用氒(厥)(烈)且(祖)介(节)德,敢对王休,用妥(绥),乍(作)公上父(尊)于朕考(庸)季易(锡)父(酬)宗。

此器为西周重器之一。铭文记述师从穆王时期就担王朝师职,有功于周室。

3、《剌鼎》:“天子(万)年。” 

剌鼎,西周中期前期。敛口立耳,三柱足,下腹向外倾垂,腹较浅,底近平。口沿下饰垂冠回首分尾鸟纹。

铭文字数,内壁铸铭文52字(其中重文2、合文2)。铭文释文为:唯五月,王才(在)衣(殷),辰才(在)丁卯,王啻(禘),用牡于大(太)室,啻卲(禘昭)王,(剌)御,王易(锡剌)贝卅朋,天子(万)年,剌对(扬)王休,用乍(作)黄公(尊)彝,(其)孙孙子子永宝用。 

4、《伯姜鼎》:“天子万年。”

伯姜鼎,西周中期前段。通高23.3、口径19厘米,重3.2公斤。窄沿方唇,口沿上一对立耳,下腹向外倾垂,底微圜,下有三条上粗下细的柱足。颈部饰弦纹一道。内壁铸铭文64字。 

铭文释文:隹(唯)正月既生霸庚申,王才(在)□京湿宫,天子□□白(伯)姜,易(锡)贝百朋,白(伯)姜对□(扬)天子休,用乍(作)宝□(尊)彝,用□(夙)夜明亯(盟享)于卲白(昭伯)日庚,天子万年,□(百世)孙孙子子受氒屯(厥纯)鲁,白(伯)姜日受天子鲁休。

5、《盠方彝》:“天子不遐丕基,万年保我万邦。”

《盠方彝》:(《集成》16·9899)“盠曰:‘天子不遐丕基,万年保我万邦。’盠敢拜稽首,曰:‘剌朕身,更朕先宝事。’”(“剌朕身”者,美善朕身也。)

6、师才丮簋(集成5.2830):“才敢厘王卑天子万年……”

李朝远《金文中的“王”与“王器”》一文指出:西周金文中,“王”可谓是常见字,据不完全统计,西周金文中出现的“王”字有1305处 ,其中最大量的是称扬词,其次为王的处所和所格之处,再次为“王呼”、“王曰”、“王若曰”,实质性地记载“王”的活动的金文词句并不多,但也可从中找出一些共性。“王”主要用于(1 )“先王”;(2)先王名,如文王、武王、成王、康王、昭王、穆王等;(3 )专指时王的“王” 。“王”与“天子”无甚差别:“王”与“天子”在同一篇铭文中同时出现:如师才丮簋(集成5.2830):“才敢厘王卑天子万年……”再见大鼎(集成5.2807):“对扬王天子不显休”。另有“皇王”,如兴钟(集成1.247)“皇王对兴身懋”。再如梁其钟:“龛臣皇王”(集成1.190)、眉寿:“龛事朕辟皇眉寿永宝”(集成1.41),等。“天子”和“皇王”这些都是“王”的尊称。

但“‘王’与‘天子’无甚差别”、“‘天子’和‘皇王’这些都是‘王’的尊称”这种说法,是不对的。譬如纪年不用“天子”,仅用“惟王*年”;有“先王” 无“先天子”;有“周王”、有“天子”,但没有“周天子”;记天子言,用“王曰”,似乎不见用“天子曰”;感恩戴德时常用“天子”等等。这些,并非“用法上的习惯稍有不同”,而是牵涉到一个重要的区别:王,是人事,天子,则是天命。王,是社会身份;天子是精神灵魂。

由上所述可以看出:“天子万年”不是迷信祝祷,而是有其科学根据的;因为天子不是尸位素餐的统治阶级,而是睿哲文明的文化英雄。

〔另起一页〕


第二节

美洲印第安人的“青铜文明”


(一)


一般人认为,美洲印第安人是“没有青铜时代”的。

这是因为:在“地理大发现”之前,美洲印第安人的各个文明,大都缺乏铜铁冶炼工业,无法构成物质意义的“青铜时代文明”。

但是,任何的理论总结都是有其片面性和歪曲性的。

例如,美洲印第安人的各个文明虽然大都缺乏铜铁冶炼工业,无法构成物质意义的“青铜时代文明”;但是,美洲印第安人的各个文明,却在不同的领域,实现了旧大陆上的各个“青铜时代文明”才具备的那些精神要素甚至物质要素,例如城市文明、书写文字。

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美洲印第安人虽然没有‘青铜时代’,却有‘青铜文明’。”因为青铜文明例如城市国家和文字系统不一定要建立在青铜器物发展的基础上。

青铜文明完全可以是一种缺乏青铜器物的精神文明。

与此相反,只有马克思主义的偏见才会定义说,“像是城市国家和文字系统这些典型的青铜文明只能产生在青铜冶炼的基础上,因为上层建筑必须符合经济基础。”

就我的研究而言,上层建筑其实不须符合经济基础。

例如,美洲大陆由于和旧大陆的相对隔绝,其内部的发展也就受到无形的限制。尽管玛雅人和印加人、阿兹特克人分别发展了文字系统和城市国家这类高度的青铜文明,但他们本身却并不需要青铜器物(这些“经济基础”)作为青铜文明(例如“城市国家和文字系统”这些“上层建筑”)的物质基础。甚至,美洲印第安人的各个文明彼此之间,在欧洲人来到之前,也从未打过交道,甚至互不相知。


(二)


由于印第安人没有青铜器物却有类似于青铜文明的文明,有人甚至可以用印第安人的这一事例来证明:“中国古代青铜器技术是西方传过来的!”其逻辑是认为:既然印第安人没有青铜器物却可以有青铜文明,那么中国当然也可以如此,因此,创造了早期城市国家和文字系统的中国,也并不需要有了青铜器物才可以做到这一点,而是完全可以像印第安人一样,在没有青铜器物的时代,就创造出自己的“青铜时代才有的文明”。显然,这个“青铜时代才有的文明”,是按照欧洲中心论的观点勉强做出来的理论总结,相当地片面。

 

“中国古代青铜器技术是西方传过来的”的观点这样认为:

中国青铜文明源于西方,由古印欧人传播 。

东西方在丝绸之路开通之前早已存在一条由西向东的“青铜之路”。

关于“中国青铜文明西来说”,已经有很多著作和论文论证了这一点。本文从另一个角度——美洲印第安人文明发展的角度,从侧面证明“中国青铜文明西来说”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有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中国的青铜文明是西方传过来的,而不是独立起源的,那就是:和中国人同一个祖先的美洲印第安人,没有青铜器!

中国人和美洲的印第安人,都属于蒙古利亚人种,属于同一个祖先。祖先都居住在从西伯利亚到东南亚的广阔地域。

在一两万年前北极白令桥消失之前,一部分亚洲大陆的蒙古人种来到了美洲,成为了印第安人。

其后,海平面上升,白令海峡的通道被淹没,美洲的印第安人从此与欧亚大陆隔绝!只能独立发展文明。也发展出了玛雅等众多印第安文明。

但美洲的印第安人,从来没有进入过青铜器时代!

印第安人在6000多年前开始铸造并使用铜器,但不属于青铜器,而是红铜器!

世界上最早掌握青铜器技术的是欧洲人。

大约11000年前,欧洲就有了金属铸造;世界上最早的铜器是在土耳其发现的,距今已有9000年的历史;世界上最早的青铜冶炼遗址在欧洲巴尔干,大约公元前6000年前,也就是距今8000年前欧洲巴尔干就已经掌握了青铜冶炼技术。

欧洲真正进入青铜时代是在公元前4000-前3000年,也就是在基克拉泽斯文化时进入青铜时代,这也就是距今6000多年前。

伊朗南部、土耳其和美索不达米亚一带在公元前4000-前3000年已使用青铜器,印度和埃及在公元前3000-前2000年,也进入了青铜器时代。

中国最早发现的铜器,是公元前4000年的仰韶红铜器;中国最早的青铜器,是公元前2700年的一把青铜小刀;然后到公元前1500年的商朝,中国进入了青铜时代。

另外,东南亚地区和中国差不多的时候也有了青铜器!东南亚发现的最早青铜冶铸中心是泰国乌隆府的班清墓地,时代在公元前3600-前1000年!

也就是说,亚洲中国和东南亚的青铜器技术,比西方要晚了一两千年以上!

西方文明比中国早了几千年时间,这个时间,足够文明和技术的流动了。

我们也很难想象,长达几千年的时间里,西方的文明和技术完全没有传到东方来,东西方人种会完全没有交流!这不符合科学规律。

在中国商朝出现以前的几百年,西方雅利安人就已经驾着世界上最早的战车进入并逐步征服印度,那么,雅利安人,甚至更早的苏美尔等西方民族带着先进技术来到中国,并和中国本土部落民族融合,也不奇怪。至少,会影响和带动中国的文明!

在中国的考古史上,商朝以前的本土青铜冶炼遗址极少,所以我认为青铜技术西来说很有道理。

科学史上有个说法,叫“青铜之路”,和“丝绸之路”齐名。只不过,“青铜之路”是在更古老的时代,青铜器技术由西方传到东方的中国。

印第安人和中国人同属于蒙古人种,但被海洋和中国隔开的印第安人,只能独立发展,因此一直到近代,都还是没有掌握青铜器技术!中国人有幸,得到了西方先进文明的技术传递,在商朝开始进入了青铜时代,并在晚商时期达到了中国青铜文明的高峰。

人类的文明发展,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孤立、隔绝的文明,很难取得进步。被大海隔开的印第安人,孤独的在美洲独自发展文明,结果到16世纪,依然处于类似中国商周时期的文明水平!以至于几百名欧洲殖民者,就可以轻松地征服几千万人的美洲大陆!

排外者、意淫者,可以休矣! 

(当然,上述作者说的不对,因为16世纪的美洲,其文明发展水平,其实低于中国商周时期的文明水平。因为没有马车、没有铜铁。)


(三)


网文《东西方在丝绸之路开通之前早已存在一条“青铜之路”?》认为:

在人类历史上,几个主要的文明古国都先后经过了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西亚早在5000年前已进入青铜时代。东亚大约4000年前才进入青铜时代。商周之际东亚青铜文化达到鼎盛时期,而此时的西亚赫梯王国已进入铁器时代。两者之间有一二千年的时间差。那么,西亚和东亚在上古时期是否存在青铜技术传播的可能?

可以认为,东西方在丝绸之路开通之前早已存在一条“青铜之路”。这条通道不但为东亚引入了游牧文化,而且也为东亚引入羊、黄牛、马和青铜技术。 

东亚考古发现的青铜器明显晚于西亚,青铜技术是否是由西传入东方? 

中国最早的铜制品,是陕西临潼县姜寨遗址出土的1件黄铜片和一个由黄铜片卷成的管状物,年代为公元前4700年左右。在甘肃东乡的林家村,出土了1件属于马家窑文化的青铜刀,保存完整,这是迄今中国发现的最早的青铜器,时代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 

而巴尔干到安纳托利亚一带早在7000年前已开始冶金实践,5000年前已发明范铸法和失蜡法,不同比例的砷青铜、锡青铜、铅青铜或铅锡青铜也相继发明。也就是说,4000年前西亚已进入青铜时代的鼎盛时期,主要的青铜冶铸技术均已发明,并对周围世界产生了重大影响。 

从技术史的角度考察,无论红铜冶炼、范铸法、失蜡法还是砷青铜、锡青铜、铅青铜、锡铅青铜都是西亚早于东亚。而且铜以外的其他金属如金、银、铁等冶炼东亚亦不早于西亚。 

青铜冶炼和铸造是高度复杂的技术活动,不可能一人一时一地完成,其中必然有一个不断完善和改进的过程。在旧大陆不大可能存在两个独立的起源。也就是说,中原地区的青铜器是从西向东传入东亚的。在西北,特别是新疆地区青铜时代遗址的发掘和研究,填补了青铜冶铸技术由西向东传播的空白。古墓沟文化遗址的发掘和研究表明大约四千年前新疆部分地区已进入青铜时代,且与中亚、西亚、中原均有联系。 

除了青铜技术,中国从西亚引入的家畜还有羊、黄牛和马。 

驯化地理学研究表明,绵羊、山羊和犬一样(尽管狗的最早驯化地还不清楚)不仅是最早的驯化动物,而且是分布最广的动物。有学者对西亚家养动物的起源作了总结,指出绵羊和山羊是当地最早的驯养动物,牛、猪、狗次之。 

东亚养羊与西亚相比大约晚了五千年。中国青铜时代遗址中出土的山羊和绵羊骨骼才被认为是确凿无疑的家羊。而且,进入青铜时代后,从新疆到中原遗址中羊的数量明显增多。 

水牛可能起源于东亚或南亚,而黄牛很可能来自西亚。从河姆渡到兴隆沟,东亚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出土的牛骨多为水牛骨骼。到了青铜时代,黄牛才在东亚大量出现。黄牛与山羊一样经历了大致相同的驯化和传播过程。 

至于马,在东亚数百处经科学发掘的遗址中从未发现马的骨架,只有零星的马齿或马骨出土,不能确定为家马的遗迹,很可能是普氏野马或其它动物的遗物。也就是说,和西亚一样,东亚没有发现四千年前的家马骨骼和其他证据,确凿无疑的家马和马车见于商代。学界认为,家马的野生祖先主要分布于欧亚草原的西端。乌克兰和哈萨克草原新石器和青铜时代文化遗址中大量马骨的出土显示了从野马到家马的驯化过程。而骑马和马车技术可能源于西亚的骑驴和牛车制作技术。 

上古时代,东亚、西亚没有不可逾越的壁垒,否认“青铜之路”的存在十分困难。 

考古学、语言学、体质人类学和历史记述与传说均表明上古存在大规模的人口迁徙和文化交流,要否认青铜之路的存在已十分困难。这是因为: 

第一,没有证据表明东亚的青铜器早于西亚。尽管有人将中国的青铜时代推到了五千年前的“黄帝时代”,亦有人将龙山文化、红山文化看成是铜石并用时代文化。就算五千年前的龙山文化、红山文化已进入了青铜时代,也比西亚晚了近千年,且不算青铜时代之前上千年的红铜时代。举世公认中国不存在红铜时代,《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卷》也没有这一条目;龙山文化、红山文化是典型的东亚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 

第二,没有证据表明东亚和西亚的青铜冶炼技术有什么不同。曾经有人认为青铜铸造西亚用的是失蜡法,而中国用的是范铸法,在技术上有本质不同。事实上,西亚几乎同时发明了范铸法和失蜡法,东亚亦同时使用范铸法和失蜡法。考古学界流行一种假定,即自古存在一个以礼器或容器为特色的中原或中国青铜器传统,到了后来才受到北方或外来青铜文化的影响。事实上,东亚早期青铜器均无特色可言,只不过是西亚或中亚青铜器的翻版而已。只有到了商周时代中原青铜器才独具特色。这是技术传播过程中产生的分化现象。 

第三,没有证据表明东亚、西亚之间有不可逾越的自然或文化壁垒。人们常有一种错觉,似乎东亚、西亚之间相距万里,会妨碍古人的迁徙和交流。其实东亚和西亚通过中亚紧密相连。古代的草原犹如现代的海洋,千山万水不仅不会阻碍人类的迁徙,而且有利于文化的交流。现代中国与中亚(阿富汗)接壤,可以说是零距离。欧亚大陆通过青铜与丝绸之路形成一体,并不存在明显的自然或文化的分界线。 

把青铜文化传播到中国的是些什么人?他们在上古中国有没有留下痕迹? 

在西亚和东亚之间传播青铜文化的主要是一些游牧民族。从新疆等地发现的青铜时代文化遗址来看,他们大都属于印欧人。印欧人很早就来到了中国,殷墟遗骨亦有印欧人的成分。山东临淄春秋战国时代墓葬出土的人骨中有些经DNA测验属于(类似于)印欧人。而且,三星堆青铜群像、西周蚌雕人头像、白浮西周墓葬中出土青铜人面像等均有明显的印欧人特征。 

现在普遍认为,历史上最初的印欧人是吐火罗人。他们是中国境内最早的游牧民。吐火罗人大约于公元前三千纪末,离开波斯西部来到中国。他们一部分定居下来,其他仍过着游牧生活,即后来中国史书中常见的月支。中国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余太山认为允姓之戎、大夏、禺氏可以分别溯源于少昊氏、陶唐氏和有虞氏,且与月氏或吐火罗关系密切,不能排除他们属于印欧人的可能。如此看来,上古印欧人即活跃于中国,且不局限于西域。学者蒲立本通过对上古汉语和印欧语的比较研究,亦得出了类似的结论。

西方饮食以烧烤为主,无须大量使用生活器皿,青铜器生产的文化传统和社会需求均不明显。但欧洲进入青铜文明的时间却还是比中国早了几千年!世界上最早的冶炼遗址在巴尔干,大约公元前6000年前,也就是8000年前欧洲就已经有了青铜冶炼技术。欧洲真正进入青铜时代是在公元前4000-前3000年,也就是在基克拉泽斯文化时进入青铜时代,这也是6000年前。

希腊克里特岛在米诺斯文明时期进入青铜时代,在公元前2500年左右,比中国早了一千年。公元前1600年后,迈锡尼文明兴起,在这时的贵族宫室和陵墓中发现了大量的装饰豪华的青铜武器和金、银、铜器皿。

中欧和西欧早期的青铜文化是钟杯战斧文化,年代在公元前第3千年中到前第2千年初。

一个残酷的真相:早期青铜器由西及东渐次推迟的现象,说明中国青铜器的起源可能受到了西方文明的影响。但由于东西方发展阶段不连贯,加上青铜器的传播路线缺失,中国学者对此持谨慎态度。西方学者则支持上述观点,认为冶金术这样重大而复杂的发明在人类发展史上不可能是多元起源。

也就是说:中国的青铜器技术是从西方传过来的! 

(上述资料来源于《东亚古物》的《青铜之路:上古西东文化交流概说》一文,上述论说就是典型的欧洲中心论观点:因为它用“在人类历史上,几个主要的文明古国都先后经过了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的说法,一笔抹杀了美洲印第安文明古国的存在。) 


(四)


“在人类历史上,几个主要的文明古国都先后经过了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的说法,一笔抹杀了美洲印第安文明古国的存在。为了不让这一以偏概全的“理论概括”成为“西方的真理”,我们不得不强调一下:美洲印第安人也有它的“青铜文明”,尽管美洲印第安人没有普遍应用的“青铜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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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起一页〕

第三节

申繻首开“轴心时代”论


(一)“轴心时代”的描述


“轴心时代”(axial age,axle times,axial period)是德国思想家卡尔·西奥多·雅斯贝尔斯(Karl Theodor Jaspers,1883年——1969年)提出的概念。

他在1949年出版的《历史的起源与目标》中说,公元前800至公元前200年之间,尤其是公元前600至前300年间,是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轴心时代”发生的地区大概是在北纬30度上下,就是北纬25度至35度区间。这段时期是人类文明精神的重大突破时期。在轴心时代里,各个文明都出现了伟大的精神导师——古希腊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色列有圣经宗教的先知们,古印度有释迦牟尼,中国有孔子、老子……他们提出的思想原则塑造了不同的文化传统,也一直影响着人类的生活。而且更重要的是,虽然中国、印度、中东和希腊之间有千山万水的阻隔,但它们在轴心时代的文化却有很多相通的地方。

一般人认为,轴心时代的特点是“终极关怀的觉醒”,因为在那个时代,古希腊、以色列、中国和印度的古代文化都发生了“终极关怀的觉醒”,并产生了不同类型,决定了今天中国、西方、印度、伊斯兰等不同文化的形态。

人们大都同意,轴心时代具有灵性觉醒的特点,迄今为止的人类精神,还没有超出轴心时代的范围。而这些轴心时代所产生的文化一直延续到今天。每当人类社会面临危机或新的飞跃的时候,我们总是回过头去,看看轴心时代的先哲们是怎么说的。


(二)“轴心时代”的理解


“轴心时代”似乎是一个无法超越的特殊时代。

这是为什么呢?

在我看来,“终极关怀的觉醒”并非轴心时代的主要内涵,因为,那些“没有实现超越突破的古文明”,如巴比伦文化、埃及文化,也是有其终极关怀的。且其文明的规模虽然比不上中国、印度,但较之希腊、以色列并不小,但它们为什么“没有实现超越突破”,反而难以摆脱灭绝的命运、成为文化的化石?

这是为什么呢?

我认为,轴心时代的精神实质,是“公平观念”的普及。正是公平观念的普及下,人类开始超越部落主义,具有普世情怀。

例如对犹太人来说,“公平观念”体现为“外邦人的光”,对中国人来说,“公平观念”体现为“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对印度人来说,“公平观念”体现为“众生平等”,对欧洲人来说,“公平观念”体现为“上帝的爱”。而那些不能体现“公平观念”的文明,如埃及和巴比伦等,最终只能在外敌入侵面前灭亡,让位给比较能够体现“公平观念”的入侵者。

“公平观念”并非高深学说,而是人的本能力量之一。

2012年2月,伊利诺大学与宾州大学的科学家通过两项实验发现:一岁半的儿童已经懂得“公平”概念。

科学家观察孩子是否会对不同的行为产生反应。

在第一项实验中,有两只长颈鹿玩偶分别接受主持人给予的礼物,第一次主持人公平地分配了礼物,第二次则是只给其中一只。研究人员发现,当19个月大的孩子看到所有玩具都给了其中一只长颈鹿时,他们中的3/4都目瞪口呆,彷佛被眼前“不公平”的现象震惊了。 

第二项实验则针对21个月大的儿童,让他们观看2位大人收拾玩具。当儿童看到懒惰的人获得与收好玩具那个人同样的奖赏时,孩子们露出了不可置信的反应,几乎已到“傻眼”的状态。研究人员认为,儿童注视越久,代表他们认为眼前的行为“不应如此”。 

对此,研究人员斯蓉表示:“我们认为人类一出生就有着公平的观念。虽然在不同文化与环境长大后,这些标准与观念会改变,不过,资源要公平分享的观念是天生的。” 


(三)轴心时代的内省精神


轴心时代为什么会强调公平呢?我认为这是和它的内省精神分不开的。

鲁国的大夫申繻在公元前700年前后,就否定“天”具有降灾降妖的惩罚职能,这在世界历史上都是名列前茅的,甚至可以说申繻首开“轴心时代”:他认为,“妖由人兴也。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则妖兴,故有妖。”他认为灾异和祸患,都是人类行为失去常态而引起的。这与伯宗说的“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立场是一致的。

郑国的子产曾明言“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指出遥远的天道,难以干涉近在甩咫尺的人类行为,周的史嚣更从历史发展和国势兴衰的角度总结了“神”与“人”对人类事物的影响:“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短短两句,内含的启蒙精神却异常深入,“神”,已被理解为社会人类的一种属性。孔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态度和上述言论参照相比,并无真正的新内容,甚至有所退步;他是以“不语”来作回避,怯于正面的批判。

申繻(音须),鲁国大夫。繻为其名,申为其氏。申繻在春秋中出场次数不多,其事迹见于鲁桓,鲁庄两朝,只有三件事,但每件事都表现出其人之睿智博学。

1、论取名

鲁桓公六年(公元前706年)九月,其夫人文姜生下长子姬同(后来的鲁庄公),鲁国为此举行了隆重的祭祀和庆祝仪式。在行礼之前,桓公向博学的申繻请教给自己的嫡长子,未来的鲁国国君取什么名字。申繻答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先君献,武废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 :“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命之曰同 。”

这是目前所见的关于中国古人取名的第一次总结。名字的种类有五:

(1)所谓信,就是初生时所带来的特殊标记。比如身上的胎记,手掌的特殊纹路,乃至特殊的日子,等等。比如唐叔虞,其手掌纹路有字形曰虞,故名之曰虞;鲁季友出生,其手掌纹路有字曰友,故名之曰友。诸如此类。

(2)所谓义,就是以祥瑞之字名之。如周文王名昌,周武王名发,皆此类也。

(3)所谓象,就是以相似之物名之。如孔子名丘,据说是因为“生而首上于顶”(史记 孔子世家),脑门比较高相关土丘,故名之曰丘。

(4)所谓假,就是以万物之名假托之意。如春秋时很多人名曰杵臼(宋昭公,晋之公孙杵臼),就是取杵臼之坚实不坏之意;孔子名其子曰鲤,亦此类也(似取鲤鱼跃龙门之意)。

(5)所谓类,就是取和其父亲类似的名字。如鲁桓公和其太子同日而生,故名之曰同。

另外申繻还说,取名字有一定的忌讳回避原则,最好不要以大的,重要的事物来命名。因为依照周人风俗,对神的名字是要避讳的,所以国君之类的重要人物死后为神,将进入祖庙接受祭祀,他的名字就必须避讳。所以用国命名就会废除国名,用官命名就会更改官职之名,用山川命名就会改变山川之名,用牲畜命名就会废除祭祀。比如晋僖侯名司徒,故僖侯之后晋国就不再置司徒之官;宋武公名司空,他死后宋国就废掉了司空之官;鲁献公姬具,鲁武公姬敖死后,具山,敖山(都在鲁国境内,在今山东省蒙阴县)也得跟着改名。

鲁桓公听了申繻的道理,有了主意:“这孩子的出生,和我是同一今日子,也给他命名叫‘同’吧。”

(鲁桓公六年,桓公向申繻询问取名字的事。申繻回答说:“取名有五种方式,有信,有义,有像,有假,有类。用出生的某一种情况来命名是信,用祥瑞的字眼来命名是义,用相类似的字眼来命名是像,假借某种事物的名称来命名是假,借用和父亲有关的字眼来命名是类。命名不用国名,不用官名,不用山川名,不用疾病名,不用牲畜名,不用器物礼品名。周朝人用避讳来奉事神明,名,在死了以后就要避讳。所以用国名命名,就会废除人名,用官名命名就会改变官称,用山川命名就会改变山川的神名,用牲畜命名就会废除祭祀,用器物礼品命名就会废除礼仪。晋国因为僖公而废除司徒之官,宋国因为武公而废除司空之官名,我国因为先君献公、武公而废除具山、敖山二山之名,所以大的事物不可以用来命名。”桓公说:“这孩子的出生,和我在同一个干支,把他命名叫做同。”)

2、桓公如齐

鲁桓公18年(前694年)春,桓公想和夫人文姜一起到齐国访问。申繻坚决反对。文姜与其兄齐襄公瓜葛不清之类的传闻,估计在鲁国已经不是新闻了,妻子红杏出墙,丈夫总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于是申繻找到一个堂而皇之,义正词严的理由劝说桓公不要去齐国: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

其实申繻的话里已经委婉的道出了男女相渎的内情,以及此行的风险。但鲁桓公没听出来,也许是被文姜迷倒了,不愿意相信吧。总之,鲁桓公还是义无反顾的踏上了去齐国的不归之路。在齐国,他终于伤心地发现了妻子和他大舅哥的奸情,齐襄公也因为奸情败露,而派公子彭生暗中将鲁桓公杀死在归国的路上。

3、论内外蛇斗于郑南门

这件事大约发生在鲁庄公8年(前686年),在郑国都城的南门有两条蛇缠斗,结果城门外的蛇把城门内的蛇咬死了。这件怪事传遍了各个诸侯国。到了鲁庄公14年(前680年),原先被赶下台但割据于栎邑(郑国的大邑,在今河南省禹县)多年的郑厉公杀回来郑国都城,杀死了国君子仪,重新执掌郑国。

城内的合法政府居然斗不过割据城外的流亡政府,联系起六年前内外蛇相斗的怪事,鲁庄公不由得怀疑这里面是否有妖怪在作祟。所有他就问申繻::“犹有妖乎?”申繻对曰 :“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则妖兴,故有妖 。”

其实申繻是不太相信有妖怪存在的。这一点和孔子类似(《论语》“子不语怪力乱神”),也是儒家对待超自然现象的一贯态度。申繻说:人都是畏忌妖怪的,所以人的气焰萎顿时,妖气就张扬;人的气焰炽烈时,妖气就偃息。妖怪只有在人失常态的时候才会兴风作浪。只要做好人事,行得正,走得直,妖怪是不能奈何人的。

其实郑厉公能够战胜子仪,主要是因为国人的人心向背,以及国际上的支持。硬要和内外蛇相斗的怪诞之事联系,是不能了解事实,也无法指导未来的。申繻能以务实清醒的态度点拨国君,在当时迷信蒙昧的时代,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在谢选骏看来,轴心时代还是“从王国到帝国”的转接器:轴心时代的主轴似乎是反省与怜悯,但是其前提却是“把别人也当作人来看待”,因此产生了自我的内省与部落之外的感情……我认为,这是“从王国到帝国的心理准备”;而不是“饱食终日”才能“推己及人”的结果……轴心时代在不同地区(中国、印度、波斯、以色列、希腊、罗马帝国、阿拉伯沙漠),出现的时有先有后,最早的如中国在公元前700年前后,最晚的如阿拉伯世界,要到七世纪伊斯兰教的兴起。


(四)文字记载的普及化促成了轴心时代


不论公平还是内省,都是基于个人主义的兴起。

轴心时代与个人主义:轴心时代的创举,是基于以下一个人们忽略的事实,那就是文字的普及,从庙堂走向民间;这就提供了一种不同于“官学”的“私学”──私学是轴心时代一切原创思想的核心,他们的原创并不在于“前无古人”,而在于“史无前例地记录了下来”……孔子说自己“述而不作”,并非自谦,而是实事求是。

“文字对于伟大思想的产生并不是必需的,但却是有益的……这是否意味着轴心时代是一个‘证据的陷阱’?圣贤们的思想之所以变得如此具有影响力,完全是因为他们最终被书写成文?”──如此看来,孔子以及所有轴心时代作家的幸运就在于:他们时代的文字已经发展到足以记录复杂的“思想对话”的地步。

孔子的例子也许最能说明这个问题,他承认自己没有多少原创性,所以《论语·述而》说,“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但是,为什么孔子声名卓著,而老彭这位“殷初一位热心社会教育的贤大夫”却默默无闻呢?在我看来,是因为文字的普及,及时记录了孔子的言行;而老彭却因为与文字无缘而失传了——殷初那时的中国文字尚不足以记录人们的言行举止。

难怪孔子以文王的继承人自居:公元前一千年左右,文王周易、武王革命、周公制礼作乐、西周诸篇大诰的写作……所表达的信息是明确的:人需要通过自己的内省和行为,而不是通过崇拜和祭祀,来获得上天的恩宠——这其实是二十世纪人们所说的“轴心时代”的精神;只是,比地中海东岸的轴心时代要早了几百年,因此不为现代欧洲人所知。

中国的象征:周文王姬昌:昌平是北京郊区的一个县城,“昌平”的含义是“文王平安”──昌平已经成为“第三期中国文明的起点”。

〔另起一页〕


第四节

轴心时代是第二代文明的产物


我在1986年出版的《神话与民族精神──几个文化圈的比较》一书里,我曾引用了一个“文明的世代”的概念,也就是说,比较原创的文明属于“第一代文明”,然后依次为“第二代”、“第三代”……:

第一:如果把史诗发展看作世界现象而不是孤立现象,两大希腊史诗显然比《吉尔伽美什》更为成熟庞大。“第一代文明”埃及没有产生过真正完整的史诗;同为第一代文明的苏美尔(Sumeria)有了雏型的史诗,“第二代文明”巴比伦有了成熟的史诗;“第三代文明”希腊有了伟大的史诗。这里的发展线索是有迹可循的,直接的证据就来自地下的泥板文书。

第二:在印欧体系神话系统中,希腊体系神话比印度的紧凑,但不如北欧的集中,什么原因造成了希腊的“适中”呢?我们认为,这可能是由于:印度雅利安文明属于第二代文明,希腊文明和北欧文明则分别是第三、四代文明,据此是否可以推断“文明世代越晚则体系神话的系统性越强”呢?印度体系神话不及希腊的集中、希腊体系神话不及北欧集中,不是可以印证这一点吗?

在1986年出版的《神话与民族精神──几个文化圈的比较》一书里我还指出:

“埃及、巴比伦、中国、印度,都没有一个统一的、包罗万象的神话系统。相比之下,巴比伦神话比埃及神话、印度神话和中国神话更丰富更有系统。这多少由于,埃及和中国都是自发的第一代文明;巴比伦和印度虽是第二代文明,分别从苏美尔人和哈拉帕文明继承了基本的模式并吸取了诸多的元素,但它们都不及希腊神话的系统性强──没有形成一个类似希腊奥林匹斯神系(或北欧阿司特加神系)那样的一元化的万神体系。因此,可以说希腊神话(以及受它影响、后来居上的北欧神话)的系统性,在古代世界中为最。”

同时我也注意到了:“先秦时代的中国,具有自发的第一代文明(如殷文化)和孤立的第二代文明(如周文化)的特征,它孤悬远东,从古代先进民族文化那里所获甚少。神话的历史化、政治伦理化的过程过早、过深地开始──导致现存的‘纯粹’神话材料支离破碎、断烂不全。历史化的体系神话(帝系传说)也充满政治伦理控制的精神,因而显见缺乏宗教、神话方面的经典,故中国未经历史化的宗教神话在古代各民族神话中最为缺乏系统。中国文化具有世界最早的非神倾向,这不同于反宗教的宗教如毛泽东思想,但其政治化与实用化等特性确实显着,而政治意识和历史意识的过早觉醒,则与中国孤立的第二代文明所处的历史背景、地理背景有关。首先,周人入主中原后,需要多方地压制原住且文化较高的东方民族(殷及其盟国)的反抗,因而大力改造当时的宗教与神话,以期适合自己以少制众的政治利益。其次,周统治集团及其继承者,如春秋时的北方诸侯与战国诸王及秦汉诸帝等,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必须应付北方万里边疆上的经常威胁。所以,我们发现古代中国北方诸国文化的非神倾向和现世的政治精神,要比南方诸国文化的类似倾向强烈得多。战国以降,南方文化日益受到北方文化的影响,双方差距日渐缩小。但南方文化中的意识和幻想精神,仍然强于北方。从诗歌到佛学的极为广袤的领域,或多或少都体现出如此的特点。”

这样,经过反复思考,可以确认:

轴心时代是第二代文明的产物。

也就是说,苏美尔-巴比伦和埃及,由于他们是早期文明,带有过多的历史因素,因而反倒缺乏了接受新的启示的能力了。

这主要是由于传统因素的强大,已经遮蔽了良知良能原创性能。

中国文明在秦汉以后丧失了来自本土的活力,一再需要外来灵感的刺激(佛教、基督教……),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不过中国早期文明不如苏美尔-巴比伦和埃及那样成熟,倒也给了中国一个轴心时代的机会。

这就是历史的宿命?

〔另起一页〕

第五节

轴心时代的特征不是“终极关怀”


(一)公平观念是一种动物精神


经济学家凯恩斯在《货币、就业与利息通论》(以下简称《通论》)中提到,人们的行为不仅受理性指导,也受动物精神(animal spirit)影响。“动物精神”在中世纪拉丁文中指的是一种基本的精神力量和生命力。

网文《公平观念是一种动物精神》一文介绍“动物精神理论”说,认为尽管人类大多数经济行为源自理性的经济动机,但也有许多经济行为受动物精神的支配,即人们总是有非经济方面的动机,在追求经济利益时,并非总是理性的,人们的理性有可能被动物精神支配。

在经济学的交易理论中,强调同等价值的交换就是公平的,但有些情况下即使是等价交换,人们还是觉得不公平。比如书中有一个调查,暴风雪之后,店家要提高雪铲的价格,这种提价行为是可接受的呢,还是不公平的?根据基本的经济学原理,这样的区别是无关紧要的:由于人们现在不得不铲除道上的积雪,因此,需求的增加必然导致价格的提高。但是,82%的被调查者认为,这是不公平的。五金店是在发顾客的灾难财,因为它购买雪铲的成本并没有增加。还有一个调查显示,当被调查者口渴难耐时需要买一瓶啤酒,如果同样的啤酒在街头零售摊上标着与五星酒店中一样的价格,被调查者就会感到不公平,宁愿买五星酒店的啤酒。同样的啤酒,在五星酒店和零售摊上买都是同样价钱,但是人们却宁可选择买五星酒店的,难道五星酒店的啤酒在解决口渴方面有额外效果吗?作者评论道:这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普通的情景,意义却深远。这些调查表明人们的交易行为会受到一种非理性因素的影响——公平观念。所以,所谓公平绝不局限于利益上的平等分享,很多时候公平更是一种主观评价,即自己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对待以及是否受到了这种对待。

动物学家的实验也证实了动物的公平观念。实验人员将两个卷尾猴用玻璃隔板隔开,一个隔间放了块石头,另一个放了盛有六个坚果的密封罐子。中间的隔板开了一个碗口大的洞。拿到石头的猴子会把石头递给另一个,另一个用石头把罐子打开,把六个坚果一个个拿出来,然后将其中三个给了贡献石头的同伴。动物学家又做了个实验,分给每个猴子一个筹码,当猴子A把筹码递给实验人员,它得到一块饼干,猴子B给了筹码后,实验人员给它一个葡萄,两次以后,猴子A不干了,再也不要饼干,围着实验人员找葡萄,当最后没得到葡萄时,它就把筹码要了回去。这就是卷尾猴的公平观念!


(二)“轴心时代”的贡献


“公平观念”并非高深学说,而是人的本能力量之一。但是,把“公平观念”贯彻到所有人类之中,却是轴心时代的特殊贡献。

由于无法复原早期文明的社会,我们也就无法知道史前时期人们有关公平的看法。但是从任何一个社会的组织来观察,其内部全都通行着各自的“公平”,这就是所谓的“盗亦有道”:

古代革命领袖盗跖的门徒向盗跖问道:“做强盗也有规矩和准绳吗?”盗跖回答说:“到什么地方会没有规矩和准绳呢?凭空推测屋里储藏着什么财物,这就是圣明;率先进到屋里,这就是勇敢;最后退出屋子,这就是义气;能知道可否采取行动,这就是智慧;事后分配公平,这就是仁爱。以上五样不能具备,却能成为大盗(革命领袖)的人,天下是没有的。”

(“跖之徒问于跖曰:‘盗亦有道乎?’ 跖曰:‘何适而无有道邪?夫妄意室中之藏,圣也;入先,勇也;出后,义也;知可否,知也;分均,仁也。五者不备,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未之有也。’”(《庄子·胠箧》,《新唐书·王世充窦建德传赞》:“其间亦假仁义,礼贤才,因之擅王僭帝,所谓盗亦有道者。” 明代的陈子龙《平内盗议》说:“盗之易治者,中多携贰,更相捕斩。今也数十万人,分数十枝,何以无相攻击者,何以无率所部降者,岂盗亦有道乎?” 郑振铎《集外·风涛三》:“盗亦有道!天下无道,赏罚征伐便自群盗出,呜呼!”为共产党革命作了最为生动的理论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盗跖和记录他的《庄子》,也都是轴心时代的产物。

轴心时代的特点,还不是盗跖这种集团内部的公平,不是盗亦有道;而是超越集团和国家的公平,超越盗亦有道。

轴心时代的特点,是几个文明中心突然“良心发现”或曰“产生了良心”,因此拒绝像早已文明那样能够毫不留情地对待和自己不一样的人。

活跃在这几个地方的人们,开始用反省的方法、将心比心的方式,来面对自然和社会,产生了超越国家民族界限的世界宗教。现在人们把这些世界宗教叫做“高级宗教”,以便和部落宗教区别开来。而所有部落宗教的共同特点,就是极度赞扬自己、极度贬低他人。这些他人分别被中国人叫做“禽兽”、被希腊人叫做“野蛮人”、被犹太人叫做“异教徒”、被印度人叫做“贱民”。所以,尚未开化的满人在称呼“英吉利”的时候,还要在这三个字左边加上反犬旁,以表示英国人不属于人类,“英国人,全是野兽”。

但其实,早在轴心时代,,世界主义已经成为文明人的共识。


(三)“轴心时代”的遗产


是“世界宗教”,而不是“终极关怀”:才是对于“国家民族的部落主义文化”的超越和突破。例如孔子虽然不是“宗教家”,但同样认为“天子失官 学在四夷”,这是因为“中国”和“四夷”的区别仅仅在于文明开化与否,不在于生物特性。

因为那些“没有实现超越突破的古文明”,如巴比伦文化、埃及文化,虽然也有其终极关怀——但它们却缺乏世界主义的醒悟,不肯承认其他人类和自己具有相似的质地;而一味认定只有自己才是“特殊材料制成的”这一偏见,最终导致了文明的衰落。

以“世界主义”为特征的“高级宗教”对于“国家民族的部落主义文化”的超越和突破,后来在蛮族的不断入侵下,不断遭到拉回甚至扑灭,不过始终没有遭到完全的消灭。世界主义的良心一旦产生,就始终存在了。而“良心”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怜悯”;而怜悯一切生命在几乎是所有高级宗教的特征。怜悯的能力,正是通过反省的方法、将心比心方式,逐步获得的。这是“灵魂镜像”的结果。灵魂镜像就是给灵魂照镜子,因此体悟到一切思考都不是灵魂本身,而只是灵魂的镜像。并且,从这种思考和冥想出发,进一步推论出别人也像我们自己一样,“拥有灵魂”,因此“是应该得到我们尊重的人”。

在这种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轴心时代的意识特征就是世界主义、人类一体。

正因为如此,轴心时代迄今为止还是无法超越的,因为世界主义、人类一体还没有实现;各个国家民族依然周期性地从世界主义、人类一体的崇高境界把自己不断拉回,重新堕入部落主义、种族歧视的避难所。

我们需要重新学会怜悯。

怜悯我们自己,也怜悯一切他人,并从怜悯中得到恩惠和平安。

轴心时代的特征不是“终极关怀”而是“世界主义”,而民族主义正是通往世界主义的必要阶段,这就是所谓的“推己及人”的必要步骤。

〔另起一页〕


第六节

埃托利亚人的政治胸襟


(一)


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1889─1975年〕在其晚年著作《人类与大地母亲》〔Mankind and Mother Earth: A Narrative History of the World〕之第二十九章《亚历山大征服第一波斯帝国的政治后果》里写道:

亚历山大的死,成为为瓜分他开创的短命帝国而引起的斗争的信号。包括斯巴达在内的希腊南部城邦,立即起兵反抗马其顿。公元前322年,除埃托利亚之外的所有南方城邦,都被迫投降,但到公元前321年,马其顿军队的高级将领们,彼此之间开始进行战争。亚历山大继承人之间的战争,持续了40年(公元前321-前281年),腓力二世和亚历山大联合开创的事业毁于一旦。交战的各方互相争夺原波斯帝国政府200年间从它的属邦掠夺积聚的金银,以筹措资金。他们争相滥用这些金银于装备马其顿的军队,各方还招募非马其顿人的希腊雇佣军,以补充兵员之不足。用金钱雇用士兵的方式,很快就在整个大希腊世界流行开来,其结果造成了通货膨胀,致使希腊工商业中心地区靠工资为生的公民的实际收入下降。

在亚历山大继承人之间的这些战争,与公元前338年腓力二世以强力实现和平之前的希腊城邦战争相比,其激烈残忍程度要小得多。崇奉城邦制的公民们,怀着刻骨的仇恨彼此争战。亚历山大的继承者们也受到他们的部属或是他们自我的崇奉,但他们的这种崇奉并不是十分虔诚的,因为他们首要的目标毕竟还在于掠夺。希腊城邦制如今已不再是至高无上的了,它们已成为继承人战争游戏的赌注,战争的主力是职业军人,而不是支付给士兵的金钱。因此,屠杀被打败对方的军队所取代,得胜者吸收败军加入自己一方,同时,对城镇的劫掠,也被他们对城镇的“解放”

取而代之,那只是对从某些敌对的军阀手中攫取对这些城镇的政治控制权的一种婉词而已。在公元前335年亚历山大劫掠底比斯并把它的居民出卖为奴隶,和公元前223年马其顿的统治者安提柯三世及其盟友以同样的暴行对待曼提尼亚之间的这些年里,没有任何希腊城市经希腊人之手遭到毁灭。(在相同的时期内,阿克腊加斯和奥特朗托海峡以西的其他希腊城邦都遭到了劫掠,他们的居民都沦为奴隶,这些都是非希腊人所为。)

即使如此,继承人之间的战争,此后继承人后裔们之间的经常爆发的战争,仍使奥特朗托海峡以东的大希腊世界处于混乱之中。对绝大多数前波斯帝国版图之内的居民来说,希腊人取代波斯人的统治,只是一种更糟的变化。波斯的统治给予它的臣民以休养生息的机会,以使他们从亚述军队蹂躏的影响中恢复元气。与亚述帝国相比,波斯帝国统治松散,在其统治晚期,帝国已摇摇欲坠,混乱不堪。埃及退出了帝国;地方督抚们反叛了;高原的部族也摆脱了帝国政府的控制。波斯的控制与如今取而代之的希腊的统治相比是较轻的。在后亚历山大时代就像前亚历山大时代一样,希腊世界由于缺乏最终结局而始终战乱频繁。

在大规模的马其顿征服中,最终遭受最严重灾难的国家,正是马其顿自己。腓力二世征服希腊和尔后亚历山大征服波斯帝国的意义,就在于从马其顿农民中征召了步兵,以弥补由贵族组成的马其顿骑兵的不足。(骑兵始终是马其顿军队的主力部队,但假如没有农民步兵方阵的配合,它便缺乏足够的力量赢得并维持其征服。)当亚历山大侵入波斯帝国之际,他不得不把一半军队留在欧洲殿后,以镇压南方的希腊人并阻挡北方的蛮族。马其顿为了满足亚历山大不断提出的新的征兵需求,而耗尽了它所有的人力储备。此后,每一位继承人都至少要保持一支由马其顿人组成

的禁卫军团部队,以作为其嫡系军队的中坚力量,而正是借助这支嫡系军队,他才得以征服并维系他从腓力和亚历山大留下的帝国版图上瓜分到的那部分领土。公元、前280-前279年,亚历山大的继承战争刚刚结束,马其顿就受到来自多瑙河地区的凯尔特游牧民的侵扰,在她摆脱这些蛮族入侵者之后,她发现自己已面临人力不足境地,并仍然不得不在两条战线上同时作战,一方面要与北方蛮族作战,另一方面要与摆脱了马其顿控制,而如今不断向她发起进攻的南方希腊人作战。

对马其顿威胁最大的南方的希腊敌人是埃托利亚同盟。这是公元前322年唯一一个未向马其顿投降的、反叛的希腊城邦同盟。大约公元前300年,埃托利亚人在政治上确立了他们对德尔斐的控制,那是一个保持了前亚历山大时代重要性的泛希腊圣地。此后,埃托利亚又逐渐吞并了她的北部和东部地区。到公元前235年,她的势力范围从希腊半岛的东岸扩展到西岸;公元前226年,在她对外扩张的短暂的高潮时期,埃托利亚顺利地推进到了马其顿的南部边界。埃托利亚具有罗马人那样开阔的政治胸襟,给予所有被并入其国家中的人民以完全的埃托利亚的公民权。


(二)


汤因比为何说“埃托利亚具有罗马人那样开阔的政治胸襟,给予所有被并入其国家中的人民以完全的埃托利亚的公民权”?

关于这一点,我们只要看一眼埃托利亚的结局就能了然于心了:

埃托利亚同盟(Aetolian League)是古代希腊的一个联邦国家。最初是一个松散的部落联盟,以希腊中部的埃托利亚城邦为中心。同盟创立于前370年以反对马其顿和亚该亚同盟。前290年,它占领了德尔斐,版图持续扩张。前三世纪末,它控制了阿提卡外的整个中希腊。公元前189年,同盟被打败,被迫与罗马签订了和约。这时埃托利亚同盟已名存实亡了。公元前167年罗马解散了埃托利亚同盟,最终迫使它丧失了领土、权力和独立。

事实证明,战胜了希腊的马其顿,却战胜不了埃托利亚,而能够战胜埃托利亚的,唯有罗马。这不是偶然的,显然,只有那具有同等政治胸襟的罗马人,才能胜任征服埃托利亚的使命。

埃托利亚的政治胸襟体现在:

参加埃托利亚同盟的各邦地位平等,内政自主,但要求在军事和外交上一致行动。同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同盟的公民大会,决定宣战媾和等重大事项,选举同盟的高级官员。同盟设有议事会,由各邦按人口比例派代表参加;给予所有被并入其国家中的人民以完全的埃托利亚的公民权。在公民大会闭会期间监督行政管理工作。同盟的最高官员是将军,一年一选。

为什么战无不胜的埃托利亚败于罗马?因为棋逢对手了。如此看来,在“统一世界”的努力上,比得不仅是军事力量,而且还要竞争政治胸襟、竞争“天下一家、有容乃大”的王者命运。


〔另起一页〕


第七节

欧洲的哥特式建筑与中国的烽火台


(一)


汤因比晚年著作《人类与大地母亲》第六十六章《西方基督教世界》(1099年——1321年)指出:

“现存的许多优秀的哥特式建筑,是仿照塞尔柱旅行商队的客栈式样而建,这些建筑多在阿尔卑斯山北麓。这并不奇怪,因为在意大利,尽管它在6世纪时也蒙受了不少苦难,但它并不像西方基督教世界其他地区那样彻底地与希腊罗马文化决裂。因此,在意大利人们仍乐于建造罗马风格的建筑,并不轻易地抛弃它。而且在拉韦纳和威尼斯这样的东罗马帝国的边远地区,也有许多教堂是由东罗马建筑师按照拜占庭风格建立的。例如,现存的完工于1071年的圣马可大教堂,便是根据以前君士坦丁堡的圣徒教堂而建。然而,令人惊诧的是,与其紧邻的总督府却是哥特式的,更为引人注目的是乔托竟然摆脱了拜占庭传统的影响,成为现代西方自然主义绘画风格之父。”

德国科隆大教堂被认为完美地结合了所有中世纪哥德式建筑和装饰元素哥德式建筑(Gothic architecture),是一种兴盛于中世纪高峰与末期的建筑风格。它由罗曼式建筑发展而来,为文艺复兴建筑所继承。发源于十二世纪的法国,持续至十六世纪,哥德式建筑在当代普遍被称作“法国式”(Opus Francigenum),“哥德式”一词则于文艺复兴后期出现,带有贬意。

为什么呢?

我猜想,因为“哥特”就是毁灭了罗马帝国的野蛮人哥特部落的代称。神秘的哥特式其实并不神秘,而是十足的野蛮化的象征。

不过这一野蛮和哥特人并无关系,而是塞尔柱人的遗产。

那么,塞尔柱人的灵感又是来自何处呢?史无明文记载。

不过我仔细端详“塞尔柱旅行商队的客栈式样”,发现这种建筑样式竟然与“中国的烽火台”有几分相像,也就是和“万里长城的那些塔楼”有几分相像。这不禁令人想到,“塞尔柱旅行商队的客栈式样”和“中国万里长城的那些塔楼烽火台”,是否有些历史渊源。

哥特(gothic)这个特定的字汇原先的意思是西欧的日耳曼部族。由来演变为在18世纪到19世纪的建筑文化与书写层面,所谓“哥特复兴”(Gothic Revival)将中古世纪的阴暗情调从历史脉络的墓穴中挖掘出来。同时,从18世纪末以来的一些文学作品,因为具有共同的基调与文体而被归类于“哥特小说”。

有趣的是,哥特文化这样的现象除了在小说的纸页上展开,也在20世纪的后半期侵入非主流音乐的大花园,成为另类音乐中极为殊异的一个支脉。如果你熟悉新音乐历史脉络的话,就会知道大约从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一些乐队分别顶着“后酷朋克(Post Punk Cool)”、“新古典(Neo-Classical)”或者是“新嬉皮(Neo-Hippies)”的招牌,并逐渐混融成日后的哥特摇滚乐派。


(二)


哥德式建筑的特色包括尖形拱门、肋状拱顶与飞拱。

哥德式建筑最常见于欧洲的主教座堂、大修道院与教堂。它也出现在许多城堡、宫殿、大会堂、会馆、大学,甚至私人住宅也可见其踪影。

哥德式建筑的整体风格为高耸削瘦,以卓越的建筑技艺表现了神秘、哀婉、崇高的强烈情感,对后世其他艺术均有重大影响。

哥德式建筑逐渐取消了台廊、楼廊,增加侧廊窗户的面积,直至整个教堂采用大面积排窗。这些窗户既高且大,几乎承担了墙体的功能。并应用了从阿拉伯国家学得的彩色玻璃工艺,拼组成一幅幅五颜六色的宗教故事,起到了向不识字的民众宣传教义的作用,也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花窗玻璃以红、蓝二色为主,蓝色象征天国,红色象征基督的鲜血。

窗棂的构造工艺十分精巧繁复。细长的窗户被称为“柳叶窗”,圆形的则被称为“玫瑰窗”。花窗玻璃造就了教堂内部神秘灿烂的景象,从而改变了罗曼式建筑因采光不足而沉闷压抑的景象,并表达了人们向往天国的内心理想。

法国沙特尔大教堂平面图这也是继承自罗曼式建筑,但扩大了祭坛的面积。它的门层层往内推进,并有大量浮雕,对于即将走入大门的人,有着很强烈的吸入力。

柱子也不再是简单的圆形,多根柱子合在一起,形成束柱(beam——column),强调了垂直的线条,更加衬托了空间的高耸峻峭。

哥德式教堂与烽火台所不同的是,它多了一个尖顶,代表人类的灵魂升入天国。哥德式教堂建筑已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也促成了一门关于主教座堂和教堂的学术研究。

法国是哥德式建筑的起源地。威廉一世征服英国后,引入了很多法国习惯,也带来了哥德式建筑。哥德式建筑在英国出现了多种筋梁结构的穹顶,例如伞形、扇形、葱形等。

意大利哥德晚期的米兰大教堂没有追逐哥德式建筑的结构体系和造型原则,主要把它作为一种装饰风格。这种建筑风格的世俗代表建筑是总督宫,并非教堂。世俗的哥德式建筑里就有许多军事城堡这倒是承袭了“中国万里长城的那些塔楼烽火台”的历史渊源。

18世纪,英格兰开始了一连串的哥德式建筑复兴,蔓延至19世纪的欧洲,并持续至20世纪,主要影响教会与大学建筑。

中国也有许多著名的哥德式建筑:天津西站老站房、天津望海楼教堂、广州石室圣心大教堂、上海徐家汇天主教堂。


(三)


在距离西班牙首都马德里不到50公里处,有两个城市中心: 埃尔·贝荣(El Vellón)和距其7公里处的埃尔·埃斯巴尔塔尔(El Espartal),那里有一个“历史老城区”,非常重要。

在到达埃尔·贝荣之前,就能看到一个同名的了望台,是穆罕默德一世(Muhaminad I)——马德里的创建者下令为保护邻城塔拉曼加(Talamanca)而建的烽火台的组成部分,位于马尔加·梅迪亚(Marca Media)的广场,是穆斯林领地和基督徒领地的分界。该地区保存下来的烽火台,直径6米,高9米,以前更高,达13米。从前总有10至12人的一支小队的人驻守在烽火台上以眺望基督徒的突袭入侵。沿路还能看到别的了望台,如托列拉古娜(Torrelaguna)的了望台。

由此可见,在回教徒侵入欧洲的时候,烽火台是欧洲人十分熟悉的建筑。

在亚洲来的影响下,欧洲拥有许多风格迥异的建筑,从穆斯林式的城墙到巴洛克式的城堡在此处均可见到。一登上这片土地,就能感觉到这里文化熔炉的历史气息。

例如城堡山,是布达佩斯最早的旧城,它就像一座巨大的博物馆,展示了布达佩斯城市发展的历史和匈牙利民族的过去。城堡山的地势险要,它坐落在濒临多瑙河岸的一座海拔167米的山岗上。选择这样的地方修建城堡,显然是当年出于战争防御的需要。这座狭长的古城长1500米,最宽处不超过500米。城四周顺着山坡高墙壁垒,只设有3个城门可以通行。这样的地势易守难攻。

城堡山始建于13世纪,来自乌拉尔山的马扎尔族人经过几百年的游牧迁移,终于在公元896年定居在匈牙利这块土地上。最初的王宫本来建在布达佩斯以北险峻的维舍格拉德的高山顶上。鞑靼人入侵之乱结束以后,国王贝拉四世于1247年决定在城堡山修建城堡,先后用了几十年时间才使它初具规模,这就是最早的布达佩斯。

城堡山最有名的景点是马加什教堂(圣玛丽亚教堂),它已有700年的历史。这座哥特式的建筑物精美绝伦,简直是件艺术珍品。教堂墙壁、墙角的造型多变,看上去十分协调雅致。教堂的拱顶尤为壮观,皆由彩色玻璃镶嵌而成,拼成美丽的图案,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教堂两侧高耸若干尖塔楼,其中最高的一个呈圆柱形。它下半部分的四周布有5层尖拱顶的长窗,往上犹如一段经过雕镂的象牙塔,再往上陡然变细,好像插在那里的一把利剑直指青天。

这座教堂建于1255——1269年,在以后的一个世纪中不断得以完善。1470年,匈牙利太平盛世时代的著名国王马加什下令将自己的王徽悬挂在这个教堂的南门上,马加什教堂便因此而得名。在几个世纪当中,这个教堂内举行过各种隆重的庆典,包括为国王加冕,国王举行婚礼和王室庆贺军队出征凯旋等。土耳其人占领时期,它曾被改为清真寺,布达光复后又被恢复为天主教堂。它现在的外观是在1874——1896年那次修缮后固定下来的。当时全国许多杰出的艺术家参与了这次规模宏大的修缮工程。

2009年10月


附录

《西方基督教世界》(1099年——1321年)


11世纪后半叶,西方基督教文化空前繁荣。到了12、13世纪,西方基督教文化在社会的各个领域都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14世纪的前25年中,西方基督教文化开始走向衰落。在黑死病于1348年横扫欧洲大陆之前,11世纪以来的人口激增趋势便已减弱。1261年希腊人收复君士坦丁堡,1291年穆斯林收复阿卡,宣告了西方基督教自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以来对黎凡特地区入侵的失败。1303年法兰西国王派人刺杀了教皇卜尼法斯八世,从此结束了自格列高利七世以来教皇对西方基督教世界的霸权地位。

在许多著作中,对12、13世纪西方基督教文化的繁荣,从正反两方面均有所反映:最具名昭著的事件便是1204年十字军占领并洗劫了东正教中心君士坦丁堡;于1208-1229年又洗劫了清洁派的朗格多克;对波罗的海南岸斯拉夫领土的霸占在12世纪达到顶峰;教皇顽固地对腓特烈二世及其继承人进行战争。这2个世纪的西方基督教文化历史不仅反映在许多著作中,而且还通过4位伟人的经历反映出来:阿西西的圣徒方济各·贝尔纳多尼(1182-1226年),哲学家圣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年),佛罗伦萨的诗人但丁·阿里盖里(1265-1321年)和来自佛罗伦萨的乡村画家乔托·邦多尼(1267-1337年)。这4位伟人都是意大利人。但西方基督教雕刻艺术却在13世纪的法国达于巅峰,这就是被称作哥特式的中世纪建筑。这种建筑式样实际是从小亚细亚塞尔柱突厥人那里传入的。今天,人们有幸仍能在阿尔卑斯山两侧的欧洲所有国家看到的遗址,可以说明这一点。这些遗址比较完整地体现了中世纪西方基督教社会的理想。

现存的许多优秀的哥特式建筑,是仿照塞尔柱旅行商队的客栈式样而建,这些建筑多在阿尔卑斯山北麓。这并不奇怪,因为在意大利,尽管它在6世纪时也蒙受了不少苦难,但它并不像西方基督教世界其他地区那样彻底地与希腊罗马文化决裂。因此,在意大利人们仍乐于建造罗马风格的建筑,并不轻易地抛弃它。而且在拉韦纳和威尼斯这样的东罗马帝国的边远地区,也有许多教堂是由东罗马建筑师按照拜占庭风格建立的。例如,现存的完工于1071年的圣马可大教堂,便是根据以前君士坦丁堡的圣徒教堂而建。然而,令人惊诧的是,与其紧邻的总督府却是哥特式的,更为引人注目的是乔托竟然摆脱了拜占庭传统的影响,成为现代西方自然主义绘画风格之父。

但丁采用当时意大利民谣形式创作了《神曲》,一改过去以拉丁语六音步诗律创作的习惯,对此后西方世界的诗人采用民族语言写作诗歌产生了很大影响。但丁在使用民族语言过程中,意识到自己是受了阿尔卑斯山外诗人的影响。对一名意大利人来说,要摆脱拉丁语及其文学的束缚,比把奥克语和奥依语作为母语的诗人,要困难得多,更不用说与把罗曼语和条顿语作为母语的诗人相比了。中世纪的意大利人仍拘泥于祖先的拉丁语中。他们写作时一方面离不开严格的拉丁语格律,另一方面在表现手法上又尝试着以民族语言来表现,以此求得平衡。12、13世纪一些优美的拉丁诗歌就是采用这种风格创作出来的。那些摆脱了希腊-罗马语言影响的诗人,与同时代的希腊人相比,取得的成就更高。他们的大胆尝试,使他们的创造性获得了解放。到但丁时代,意大利已成为西方文明的启蒙地区。西方基督教世界的其他地区用了2个世纪的时间才达到意大利1300年所达到的文化水平。

在1300年前的2个世纪中,整个西方基督教世界的经济迅速发展。人口进一步增长,生产力水平提高,技术上也更加进步。

这一时期西方人口的增加可由下列事实加以证明:耕种的土地明显增多;城镇的数目增加,规模扩大;向被征服地区殖民。在有关城墙的历史的记录中,可以了解这一时期城镇面积的扩大。有许多这样的情况:1100年修建的城墙,被1250-1350年间修建的新的城墙所取代,以包围更大的城市面积。意大利北部和佛兰德仍是城镇密集的地区。

在毛纺织生产上,佛兰德在12世纪一直处于领先地位,直到13世纪末,佛罗伦萨才赶了上来。佛兰德的发展,得益于原材料供应的便利:本地原料丰富,又有来自低地国家和英格兰的大量原料供应。意大利城镇,尤其是沿海城市的发展,得益于西方基督教世界与黎凡特地区之间的海上贸易。12、13世纪期间,意大利商人和佛兰德商人每年聚会于香槟的4个定期集市,这里成了一个方便的中转地。

人口的增加,城镇数目的增多,及对波罗的海沿岸地区的殖民,改变了农村的社会生活结构。9和10世纪,西方社会的动荡不安使得大庄园迅速蔓延,小土地所有者急骤减少。人口的下降又使庄园主将庄园的部分耕地出租给佃农耕作,佃农每周必须抽出几天在庄园主的领地上劳动,产品也归庄园主所有。在劳动力短缺的情况下,这种方法能更好地保证庄园内土地的利用,但这种制度经济效益不高,社会效果也不佳。与雇佣劳动力相比,农奴或奴隶只做极少部分的工作。因此人口增多时,庄园主便以货币地租代替劳役地租,农奴也感到货币地租比劳役地租剥削量为经,而更乐于接受之。如果庄园主不付给农奴应得的报酬,农奴便逃往城里到工厂做工,或是逃向易北河东部的殖民区(这里开始是一块自由民的乐土,然而最终却成为欧洲农奴制度的堡垒)。

波罗的海地区乡村和城市都已殖民化。面向波罗的海的第一座德国城市是吕贝克,建于1143年;但泽建于1200年;里加建于1201年;雷瓦尔建于1219年。波罗的海成为德意志的一个湖,斯堪的纳维亚和俄国成为其贸易的后方。曾使基督教世界丧胆的斯堪的纳维亚人,到13世纪已屈服于日耳曼的沿海城邦,就像希腊人、穆斯林屈服于意大利城邦那样。波罗的海在某种意义上已成为小地中海。在1250-1350年的100年间,佛兰德各城不再从德意志、法兰西进口谷物,而改从波罗的海进口。

技术的进步抵销了人口增长带来的压力。尽管可耕地的扩大侵占了大片的牧场,造成肥料的减少,但是农作物的轮作制度使三区轮作制代替了二区轮作制,减少了土地休耕的比率。此外,把握耕耘与播种的时机也更多了。使用挽马的深耕法到1200年已趋于完善。12至13世纪,西方基督教世界的水车数目有所增加,而风车的安装则开始于1162-1180年间。

与风能、水能、人力不同的是,矿产是非替代性物品。自从公元前四千纪冶炼术发明以来,一种又一种的矿产相继被采光用尽。公元10世纪,德意志和波希米亚成为西方基督教世界重要的矿产来源。但到了14世纪,表层和浅层矿藏已开采殆尽,要采掘深层的矿藏,必须使用更先进、也更为昂贵的采掘技术。

教皇和国王争夺权力的斗争一直是12和13世纪西方基督教世界政治生活的主旋律。斗争的第一个回合以在授职权问题上的妥协于1122年宣告结束,自此权力政治披上了伦理道德的外衣。而在第二个回合中,教皇与复苏的西罗马帝国争夺对意大利(已成为西方基督教世界的重要地区)的控制权,权力斗争的性质赤裸裸地表现出来。在这些斗争中,获利的是意大利北部城邦和法兰西,帝国和教皇都是失败者。

1158-1183年间,霍亨斯陶芬王朝的皇帝腓特烈一世企图把专制帝制强加给伦巴底诸城邦,遭到了失败。教皇支持城邦为争取自治而反对帝国的斗争。因为教皇在对抗阿尔卑斯山外的帝国权力时,这些城邦能起到屏障的作用。为此,教皇不仅容忍了伦巴底和托斯卡纳地区诸城邦的自治,而且容忍了丕平三世和查理曼赐给教皇的所有意大利领土上的城邦的自治。在12和13世纪,教皇的最大野心是统治整个基督教世界。这个野心勃勃的目标高于对任何某一地区的统治。因此,教皇在这个时期不仅允许罗马涅(即前东罗马帝国总督在拉韦纳周围的领土)地区各城邦的自治,而且允许包括罗马本身在内的迪卡特斯·罗曼努斯的城邦自治。教室和意大利的一些城邦结成经济和政治同盟。 1250-1300年间,佛罗伦萨的银行代表罗马教廷为教皇收税,从中赚取利润。

教皇的另一同盟者是法兰西。法兰西的目的是要削弱神圣罗马帝国的权力。在皇帝与教皇的斗争中,从乌尔班二世(1088-1099年在位)到英诺森四世(1243-1254年在位),历代教皇都把法兰西作为避难所。1194年,腓特烈一世的儿子及继承人亨利六世,征服伦巴底诸城邦,并自称为两西西里王国的统治者,补偿了其父失败带来的损失。自此,霍亨斯陶芬王朝使教皇和意大利北部城邦陷入西西里和德意志帝国的两面夹击之中。亨利六世的儿子及继承者腓特烈二世(1230-1246年在位)是一个天才,他精通两西西里王国具有世界主义的希腊和阿拉伯文化,并同样精通属于西方文化的意大利诗歌。但是他所引起的人们的反抗及他的早死,使他的才干未能充分发挥出来。

教皇发动了对霍亨斯陶芬家族的战争,以反对腓特烈对整个意大利的觊觎。在这场斗争中,乌尔班四世(1261-1264年在位)和克雷芒四世(1265-1268年在位)最终取得了胜利。然而,他们的胜利是在说服一位法兰西王公-路易九世(1214-1270年在位)的兄弟,安茹的查理,让他出兵征服腓特烈二世的继承者们统治的两西西里王国的条件下才取得的。在征服了一个世俗权力的同时,教皇又将自己置于了另一个世俗权力的支配之下。1303年,法兰西王权结束了教皇对西方基督教世界的统治,就像当初教皇借助法兰西的帮助击败了神圣罗马帝国的势力一样。

就神圣罗马帝国来说,征服意大利战争的接二连三的失败,使它也失去了对本土德意志的有效控制。在10世纪和11世纪,东法兰克(德意志)国王要比西法兰克(法兰西)国王对其臣民实行的统治更为有效。到1303年,法兰西国王腓力四世(1285-1314年在位)已赢得王国内僧俗两界显要人士的支持,公然反对教皇卜尼法斯八世称霸世俗的西方基督教世界的狂言。而此时德意志帝国的贵族们已成为事实上的统治者,他们敢于向皇帝挑战,而又不冒任何风险。

法兰西国王权力加强的同时,德意志君主的权力却相对削弱,这是由两地封建制度的历史差异造成的。同农奴制一样,封建制度也是一种社会关系,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通过个人劳役实现的(封建义务是服军役,而农奴制义务则是经济性质的)。转让土地时,封建主与他的臣属订立契约,这种契约实际减少的是封建主使用土地的特权,而不是封建主对土地的所有权。而当封建领地成为世袭租佃时,封建主对土地的所有权便彻底丧失。世袭租佃早在9世纪时便在西法兰克出现,但从10世纪末以来,法兰西国王开始逐渐加强其权力。在东法兰克,世袭封建领地出现的时间较晚,却在13世纪加快了步伐。原因就在于德意志国王顽固地梦想统治意大利王国的失败。他这种根本力所不及的控制阿尔卑斯山北麓的梦想,其结果是放松了对本土的控制。帝国皇帝的称号成为一项沉重的额外负担,而法兰西国王却并无这个负担。

在国王和教皇的斗争中,斗争的双方都丧失了一部分权力:国王失去的是政治权力,教皇失去的是道义上的权力。但是正是道义上的损失引起了政治权力的损失。因为自从格列高利七世起,教室一直寻求通过建立道德权威来间接行使政治权力。这种道德权威的丧失伴随于教皇企图称霸整个西方基督教世界的过程,在教皇对帝国的战争中尤为明显。

为了与帝国作战,教皇需要金钱,为此发明了令人痛恨的增加收入的方法。它在整个西方基督教世界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向僧侣征税的行政制度。这种征税十分有利可图,一些世俗封建主也借机从中渔利,而意大利银行作为教皇的财政代理人更是发了大财。另一税收来源是罗马教廷作为最终上诉法庭(更确切地说,在属于他们本省的由教会律师负责的诉讼案中是作为初审法庭)收取的费用。查士丁尼一世民法典的发现,因基督教法规的编纂而并未显示其重要性。当腓特烈一世宣称他作为查士丁尼的继承人应该享有的权力时,他遭到了亚历山大三世(1159-1181年在位)和卢西乌斯三世(1181-1185年在位)两位教皇的反对。这两位教室都是以教会律师开始其教士生涯的。

教皇对权力的贪婪,并为达此目的而使用财政、法律手段,使西方基督教的高尚人士感到震惊。位于克莱尔沃的锡托派修女院院长圣贝尔纳(1090-1153年)反对教皇的法规主义和贪婪。圣贝尔纳也不是毫无瑕疵,他性情暴躁,感情冲动。他尤其不能容忍任何宗教上的异端,不论是哲学家阿伯拉尔煽动性的言论、朗格多克清洁派的禁欲主义,还是异教的波罗的海沿岸斯拉夫人(他以雄辩的口才号召组织十字军征服这些异教徒)和穆斯林(他鼓动对黎凡特进行第二次十字军东征)。他自己也卷入了反对教皇的各对立派别的争吵中。他并未给自己谋求更高的教职,显而易见他是献身于宗教的。他出身高贵,然而他放弃了尘世的幸福,而成为严格的锡托会的一名修道士。正是为了主义他牺牲了个人利益,因此他成为同时代西方基督教世界中最受尊重、最有影响的人物。他对教皇背离其圣职原则的批评是权威的,也是最具诅咒性的。

圣贝尔纳是狂热的正统派(西方基督教的正统观念,而非东正教的)。12和13世纪中其他谴责教皇的人,令人震惊地接受了基督教的异端教派或是反基督教的保加利亚宗教鲍格米勒教(在西方以清洁派或巴塔里亚会而出名)。这些反对教皇罪恶运动的领导人在甘愿忍受贫困上是一致的。他们这样做是出于自愿,他们生来并不贫困。和圣贝尔纳一样,他们牺牲个人利益而选择了贫困,以自己的楷模来反对教皇的世俗化,反对基督教法规的世俗化。(11世纪西方宗教改革家们为西方基督教僧侣的独身生活制订了准则,但并未强迫世俗教职人员放弃对财产的占有,也来强迫修道院放弃集体占有的财产。)

阿西西的圣方济各是一个成功的布匹批发商的儿子,他公然蔑视其父,抛弃享乐,而与清贫为伴。他和加尔都西会修士或清洁派的“选民”一样进行苦修。他过着福音书上所描写的基督般的生活。当他的第一位信徒,金塔瓦里的贝尔纳,请求方济各允许他过同样的清苦生活时,方济各十分高兴,因为他认为基督似的生活才是人类应该过的生活。与此,他也接受了谦卑的思想。他从来没有要批评教皇的念头,那怕是隐晦地;也不愿发起什么反教皇的运动;更不想担任什么新兴教派的领袖。像基督那样,才是他献身的目标。然而,即使如此,他也未能免于和清洁派与韦尔多派同样的命运。因为他乐于清贫事实上就是对教皇的谴责,虽非故意,却更具破坏性。教皇英诺森三世(1198-1216年在位)和他的孙子、他的第二个继承人红衣主教乌戈利诺(即后来的教皇格列高利九世,1227-1241年在位)认为方济各对基督的真诚模仿,使罗马教廷陷入困境。他们非常清楚地知道来自整个西方基督教世界的越来越高涨的对罗马教廷的指责。他们决定支持方济各,而不是以他为敌。这是一个明智之举,尽管其动机并不纯正。

圣方济各如果在和罗马教廷的第一次冲突中殉身,那他就会免于以后的精神煎熬,而不是活下来蒙受耻辱,目睹由红衣主教乌戈利诺和他的同伙埃利亚经手而成的方济各会法典与他本人提倡的基督式的生活背道而驰。结果方济各陷入精神和肉体上的极大痛苦之中,就像他当时选择清贫和谦卑时一样。如果乌戈利诺和埃利亚狡猾的手段末能使方济各陷入痛苦的境地,那么方济各精神就不会比方济各本人更长久。在他死后700多年的今天,这种精神仍然流传,尽管受到他的制度的保护者小兄弟会规章的限制,但并未失去其价值。

制度化赢得了持久性。这是人类社会的一个耻辱,但是对后代来讲,某些具有较高精神价值的东西的制度化,比那些稍纵即逝的精神财富的丧失对人类的危害要小些。圣方济各没有认识到这个严酷的事实,但是乌戈利诺和埃利亚意识到了。他们以此作为行动的规范,他们挽救了方济各精神中的一些东西,也给自己带来了耻辱。

圣方济各的同时代人,“布道兄弟会”的创始人卡斯提人圣多明我(多明我·德·古斯曼,1170-1221年)走了一条简便的道路。他同样安于清贫。两位圣徒都反对贪婪,但圣多明我的精神比圣方济各的精神易于制度化。西方基督教世界新兴的城市,因方济各和多明我会的教堂、图书馆和讲演厅的广泛分布,而在精神上受益匪浅。尽管如此,在圣方济各看来,房屋和书籍是令人讨厌的东西,他认为这些东西中存有对基督式生活的危险障碍。埃利亚从未失去圣方济各对他的信任。如果圣方济各能预见到埃利亚之所以如此热衷捐款是为了借他的名义建造教堂的话,他一定会万分痛苦。这些建筑和乔托绘画的优美都无法消除他的痛苦,因为这些东西违背他早已献身的清苦和谦卑。

埃利亚和乌戈利诺知道应为方济各修道会做些什么。圣方济各早就预言一个西方基督教徒应该做什么。在圣方济各以前的那个时代,一个卡拉布里亚人,菲奥雷家族的乔凡尼·代·乔阿基尼(约阿基姆,1145-1202年,他出身贵族,和圣贝尔纳一样,后来又成为锡托会修士)预言动乱高潮过后,1260年将要开创天国降临人间的第三阶段,圣灵时代将继圣子时代而出现,如同基督降生时圣子时代在圣父时代之后出现一般。1260年确是非常重要的一年。1260年,教皇如果没有法兰西的军事帮助,很明显就不会从腓特烈二世的继承人手中夺取两西西里王国。然而,圣灵时代没有降临,如果圣方济各精神能够盛行的话,这个时代或许才会来到。菲奥雷的约阿基姆在他活着时,作为圣方济各的后来者,接触教皇英诺森三世非常方便。他的一些著作在他死后于1254年出版了新版本,这使他遭受了抨击,因为这些著作曾使罗马教廷惊恐万分。1323年教皇宣布基督和其使徒没有财产的说法是不确切的。这样,方济各会的神圣使徒们,因支持圣方济各效仿基督的观点,都未能幸免圣方济各和菲奥雷的约阿基姆所没有蒙受的一死的恶运。

城市生活和富裕使人类远离了大地母亲。在圣方济各时代,这两种弊病都开始困扰西方基督教世界。后世应感激圣方济各,不仅因为他提倡清贫的生活,更因为他那种对所有生命的内在的同情心。从流传甚广的传说故事中,我们了解到圣方济各与鸟类和动物建立了一种良好的信任关系,虽然传说并非权威性的对历史事实的记录。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在印度以西的欧洲大陆是很难见到的。圣方济各的赞美诗如同一个日本神道教徒一般赞美上帝赐与人类大地母亲,赐与人类动物和植物。圣方济各本人的赞美诗原文至此突然中断了。赞美上帝赐予人类不事报复的性格和肉体灭绝的诗节,都是后人附会的思想。赞美上帝赐予人类阳光的诗篇可能是阿肯那顿信徒的杰作,赞美上帝赐予人类各种元素的诗篇可能出自琐罗亚斯德教徒之手。那些来自一神教的犹太人之口的传说则显得尤为珍贵。

〔另起一页〕 

第八节

缠足战略考

——中国社会拐卖妇女儿童的深层背景


(一)中国为何盛行拐卖妇女儿童


结合一下二十一世纪的现实情况,我发现中国有一个社会现象可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那就是“有系统地拐卖妇女儿童”。一些职业化的“商业集团”,不仅拐卖妇女儿童,还自己收养遭到拐卖的妇女儿童,不仅作为性奴,还用作其他犯罪目的,例如让小孩去乞讨,甚至把小孩弄残废,作怪象表演,等等不可思议的怪现象全都和盘托出。其犯罪手段具有拐骗、绑架、收买、接受、中转、贩卖等一系列环节,需要高度的社会合作,形成了细致的战略战术,很像历史上游牧民族对农业民族发动的袭击。

据新华网北京2005年8月17日电(记者李斌、吴晶晶),“从2001年至2004年,中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24809起,四年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五万多人。平均每年破获案件六千多起。

然而不成比例的是,2007年12月14人民网却报道:“今天上午,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第二届部长磋商会暨第五次高官会在京胜利闭幕,在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部长级代表团团长、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说,2006年中国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在2500起左右,数字是中国国内的,包括跨国的案件。”破案数竟然是发案数的一倍多,可见这里有大量隐匿成分。

那么,是否由于统计的年份不同,而发案率悬殊呢?不是。因为同时人民网报道的就是公安部提供的模糊数字:“进入2000年以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在中国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减少的幅度每年可以下降两位数。”这就留有极大的谎报和想象的空间。

对此,英国广播公司2007年4月4日的报道“中国妇女儿童被拐卖问题严重”揭露说,“根据中国公安部统计,2006年共发生了2500起拐卖案件。但是这个数字只包括破案的数据,而不是报告的案件。”英国广播公司这样说,是根据一个国际慈善组织“救助儿童会”(Save the Children)的研究。“救助儿童会”中国和朝鲜事务主任韦奇伍德女士当天(4月4日)在北京的外国记者俱乐部表示,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使更多人成为拐卖者的目标。中国买卖妇女和女孩的黑市很猖獗,从贫穷地区拐走的婴儿被出售给希望得到孩子的夫妇。韦奇伍德说,目前还没有被拐卖儿童的可靠数字,不过人口不断从农村涌向城市,只能使这个问题更加严重。 

韦奇伍德说,拐卖妇女与儿童现象的因素与中国政府的政策有关。例如,1、中国当局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使许多农村家庭隐瞒超生的子女,容易被拐卖。2、到城市找工作的农民留在乡间的子女缺乏适当照顾,使这些儿童容易被拐带。3、中国人口性别失衡,男婴超过女婴,一些家庭出钱购买女婴作童养媳和家佣,也助长了人口贩卖。4、实行了二十五年强制一胎化政策以来,进一步助长了中国家庭喜爱男孩的传统观念,导致人口男女失衡。目前的人口男女比例是119比100。

韦奇伍德不懂中国历史,不懂拐卖妇女儿童的还有更为深层的历史传统作为背景。但有一个现象确实值得注意:对于如此的恶性案件,不仅执法不力,而且中国《刑法》本身的规定就惩罚不严,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刑期至少在五年以上”,由于起价太低,所以“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就成了一条空洞的“最高标准”,很少执行。并且还可以给予行贿轻判以极大的优惠空间,结果被判死刑的多是无依无靠的罪犯。既然有靠山的罪犯能够获得轻判,就无法有效遏制、彻底根除这一犯罪,反而促使犯罪团伙寻求官方庇护。

为什么中国社会如此宽容“拐卖妇女、儿童罪”?因为中国有遭受游牧民族掳掠的传统,把人口拐带视为家常便饭。而根据我的了解,大多数受害者都是从南方运往北方,也就是运往历史上游牧民族影响最严重的地区。但是这种恶劣的习俗其实极大地摧毁了社会成员之间的善意和信任,破坏了人际关系的起码准则。这种活动之所以在中国特别流行,很可能是因为现代汉人彼此之间并非同一个民族起源。汉人虽然“貌合”,但却“神离”,又缺乏一般的现代国家所具有那样的公民教育,不能帮助不同来源的各个种族,在“汉人”的名目下凝成一体结果成为世界罕见的“一盘散沙”。

参照一下美国的案例,不难发现,美国的犯罪率之所以居高不下,不仅由于它是自由社会(如英国),不仅由于它是移民社会(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而且由于它是种族混杂的移民社会,这一点美国和南非有些相似。所以随着美国人口日益多元化,其治安将日益偏离“英国传统”。种族混杂的社会,其居民彼此不以“同胞手足”互相看待,导致人际疏离、思想极端、行为失控,这在“国民教育”较强的美国尚且如此,在强调阶级斗争的中国更加严重。虽然中国的种族不像美国那么多元,但即使作为人口主要部分的汉人内部,其民族来源却极其复杂,而且历史上经历了诸多残酷的斗争才溶合为今日的“汉族”,其内部的离心离德、各怀异志、互相挤兑、幸灾乐祸是显而易见的。

而我们下面所要探讨的缠足,就是一种防卫方式,虽然相当消极,但也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

这个话题要从宋代说起。人说宋朝的社会、经济、技术、文化各个方面都呈现高度发达,那时政治相对开明,平民主义欣欣向荣,就连女权主义也开始高张,女性文学高度繁荣,其相对势头并不亚于二十一世纪中国的“网络文学”。但是奇怪的是,作为“千古之谜”的缠足也是这时兴起的。说缠足是“千古之谜”,是因为迄今对缠足的解释,都是牵强附会的,因此缠足的谜底尚未揭开。


(二)女权主义招致蛮族入侵


从宋朝记载里可以看出宋朝妇女很有地位,像“胭脂虎”、“河东吼”等男人怕老婆的故事皆出自宋代。承袭唐末五代的风俗,人们对女性十分宽容,就连号称古板的儒学大师。如一代名臣范仲淹曾设义庄,并在《文正公初定规矩》准许给予寡妇再嫁的费用,但男子再娶反而不给。据说他还将守寡的儿媳嫁给丧妻的学生王陶,并对改嫁朱姓的母亲十分孝敬。

宋朝还有最好的文学女性,如“四大词家”李清照、朱淑真、吴淑姬和张玉娘。李清照既有“才下眉头,又上心头”、“人比黄花瘦”的细腻情丝,也有“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豪迈篇章。没有一个相对开放的女权主义氛围,这样的教养很难出现。而在国家危亡的时刻,梁红玉亲上战场擂鼓,给浴血奋战的军人们助威,也完全不像“小脚女人”。

我怀疑,宋朝以后中国社会的女权萎缩,和辽、金、元的反复入侵,关系极大。因为这些野蛮的游牧民族都有一个爱好或用马列主义的观点说是“经济需要”:掳掠人口,尤其是掳掠女人充当性奴。而偏巧平民主义盛行的汉人社会对贵族化的蛮族缺乏抵抗力量,如此一来,屡战屡败,唐末五代、北宋南宋、以及明朝全体和清朝半壁(满蒙和其他边疆如回疆、藏疆、云南边疆以外的汉族社会),充斥了失败的记录,直到中日战争。以致我把宋朝叫做“送朝”,又是赠送,又是朝拜。结果在中国形成了“宁赠友邦,不与家奴”的“卖国主义传统”。

有人把“送朝”叫做“商品经济最发达的时代”,甚至是“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可是这个萌芽竟然留下了这样的两次亡国的惨痛教训,亡于金鞑,亡于元蒙。其影响一直连带到明朝也亡于满洲鞑汗,直到让汉人最后全都变成了“索虏”,变成了一群让朝鲜人和日本人都看不起的、拖着猪尾巴辫子的“支那人”。

一个心平气和的历史观察家不难发现,唐朝中叶以后中国武装力量的急剧衰退,不仅是“藩镇割据造成的”,而且是科举制度带来的平民主义和文官统治造成的。平民主义和文官统治,很容易造成社会的文弱倾向,就像美国这样的全球独霸,由于奉行了平民主义和文官统治,如果不是依赖高科技,也绝对不是阿富汗军阀的对手。尤其考虑到,阿富汗军阀所产生的那个社会,还保留着头人制度这样的“贵族制”,下级都很愿意为上级牺牲,而不是商品社会所说的“卖命”;贵族社会里的上级也很能自觉照顾下级,而不是商品社会所说的“抚恤”。


(三)平民社会不敌贵族政治


回到中国,积弱不振的汉人社会缺乏武力自卫的能力,主流意见认为是“缺乏尚武精神”(参见雷海宗:《中国的兵》,1935年)。这种解释在甲午海战、八国联军一败涂地之后,逐渐占据主流,因此当时青年都以从军为荣。但其实这种解释有些本末倒置。因为宋明时代官方垄断舆论的中国社会,完全可以在面对亡国惨剧时学会振作,像“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一样,在“靖康之耻”之后的一百五十多年中,改变国家战略、自保自强。就像中国近代在八国联军、日本入侵之后,终于形成了一个军国主义的、至少是半军国主义的党国主义强权。

宋、明宁可“送命”,也拒不执行古已有之的“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全民皆兵,而只是推行职业化的募兵制度,其背后的原因,是因为平民社会属于“群龙无首”的一盘散沙,尚武主义会导致内乱。只有贵族主义或是僭主政治,才能尚武而不导致内乱。所以我们看到,宋、明的武力仅能保持在开国皇帝那里,因为那时他们还是僭主政治,没有完全过渡到文官统治。而日本对文弱的中华民国一再进行军事打击和领土蚕食的结果,是培植了军事共产主义者的“无产阶级专政”。

科举制度造成的平民主义和文官统治下的汉人社会,奈何军事贵族主导的“边疆蛮族”不得,结果经济虽然发达,却在军事上一败再败,于是只有实行“坚壁清野”的方式,把自己的女人都藏起来。这样一来,就加剧了中国社会在性方面的保守态度。因为文明社会在性的方面的放纵,会强烈吸引那些野蛮社会里相对纯朴的军事贵族,使得他们趋于疯狂。其结果就是周期性的野性发作,像强奸犯一样奋不顾身“扑向梦寐以求的故乡”。所以我们看到,明末社会的淫荡化,对促使牛金星起义、吴三桂叛乱、多尔衮入侵,都发挥了极其恶劣的勾引作用。北宋、南宋的情况也相去不远。


(四)缠足是一项“战略部署”


从这个角度,去观察“裹小脚”现象,就可以发现:“小脚”造成女人的行动不便,这就使得入侵者在绑架妇女和运送女奴的过程中,遭遇极大的困难。这样一来,长途贩送妇女,要么用马匹,要么用牛车,否则就得用人扛,想靠小脚女人自己走路,是永远也到不了目的地了。

“缠足”,这是在“坚壁清野妇女资源”之后的又一措施,用来保护中国妇女免受绑架、贩卖、强暴、虐杀的悲剧命运。这有点像抗战期间妇女为了逃避日寇的奸淫,而把黑色的炉灰抹在脸上,装出一副叫花子的模样。相对而言,两广妇女之所以没有缠足,不仅由于她们汉化的程度不高,而且由于她们远离游牧民族,遭到掳掠的可能较小,因而较不需要缠足来自卫;而靠近游牧地区的华北平原和大西北,则是缠足的重灾区。尽管缠足本来是起源于江浙一带南唐后主的寻欢作乐的。

但是无论如何,这样的原因太不体面了,不能拿上台面,必须将之隐藏起来。而为了掩盖这一太不体面的民族悲剧,“美学解释”兴起了:“古代女人缠足是因为南唐后主李煜喜欢观看女人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由于金制的莲花太小,舞女便将脚白绸裹起来致脚弯曲立在上面,跳舞时就显得婀娜多姿,轻柔曼妙,本来是一种舞蹈装束,后来慢慢地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在以后,民间女子纷纷仿效,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习俗,成为一种病态的审美。对女子来说,美是重要的。是获得美好人生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至于能不能走路,谁在乎呢?”

这种解释其实不能成立。因为南唐后主李煜(961-975年在位)是亡国之君,足以引起宋人乃至引起元、明、清各代的警惕才对,怎么亡国之君创始的缠足风俗相反却越演越烈呢?而且从无须依靠体力生活的上层社会,流行到了必须依靠体力生活的下层社会?

最无知的人都知道:缠足不仅会带来巨大的痛苦,而且女儿的缠足往往由身受其害、深知其苦的母亲来执行的。许多母亲是一边哭着一边给女儿缠足的。请问,哪一个“美学原因”,可以使得整个民族,用如此奋不顾身的热情,投入到如此越演越烈的、毫无理性的、得不偿失的全民缠足的运动,长达七八百年?

我认为:这决不是“愚昧”两个字就可以解释清楚的。美学原因也许可以使得一部分人如此狂热,但不足以把整个民族拖下水。尤其考虑到,中国在面对日益增长的外部军事威胁的时候,反而日益退缩到内部缠足运动的“审美”中,就更加不可思议了。而缠足的直接后果,是削弱了妇女的体质和行动能力,其长期后果是削弱了未来的兵员、弱化了战士的体质。可见,“审美”解释无法成立。

不错,古代妇女很注重头饰,然后就是脚了,成语“品头论足”、“品头题足”,都有议论妇女的容貌体态的含义,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之美的一个重要标准。但是任何审美标准在国家兴亡面前其实都是脆弱的,尤其是在儒教熏陶下的宋明时代。为什么缠足可以例外?为什么宋明帝王会不嫌晦气地倡导亡国之君李后主开始的缠足?而素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的儒生们,竟然毫无异议地全盘接受?

研究表明,唐朝人并不缠足。从地下发掘的文物和古代文献可以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可见是五代的混乱开始了缠足。而在宋朝,也只有上流社会的女人才缠足,普通妇女是不裹的。最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对缠足的要求只是“纤直”,而完全不是后来的伤筋动骨、让妇女不能正常行走。所以我认为:早期缠足的“纤直”要求,还可以说是“审美标准主导”,但后来的伤筋动骨、三寸金莲,则是由“防止长途贩送妇女人口”的原因造成的。

可以证明我的这个论点的,还有至关重要的一个证据:考察一下缠足的历史就不难发现:缠足不是民间自发兴起的,而是统治阶层不断推动才形成的。在名义上,由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的极度偏爱小足女人,所以缠足开始流行。为了故神其说,又附会了其他帝王的一些传闻:有说缠足是起源于南朝齐废帝妃潘玉奴,还有说是起于隋炀帝等等。但是我们注意到,所有这些倡导缠足的帝王,都是亡国之君。后来居上的帝王们却十分反常,不仅不予批判、避讳,而且接着缠足、玩味,这对于十分注重保卫政权的统治者来说,简直是“专挑灭亡的道路走”,完全不可理喻,这说明“官方提倡”绝非出于审美原因,而是出于另外的“战略考虑”。


(五)缠足的“和平理性非暴力”


可以附证的是,历来喜欢“清议”、“死谏”的士大夫们,面对如此荒谬的弱国之举、亡国之征,不仅不加以反对,而且推波助澜。这不是“不可思议”,而是他们集体隐瞒了一个悲惨的事实:那就是中国男人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妇女,因此就只有把她们缠足致残,让敌人无法掳掠拐带汉人妇女。

士大夫、文人,利用自己对社会风俗的影响,来集体煽动转移视线的“审美理论”。因此文化人们创作了很多对小脚的溢美之词,什么“金莲”、“香钩”,甚至还要“三寸金莲”等等。在我看来,这些胡言乱语都是极度的亡国痛苦下的抽风。北宋“大文豪”苏东坡在赞美女人小脚上却不遗余力,《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 尖、 弯、 香、 软、 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难怪苏东坡被亡国奴们叫做大文豪。这种病态的嗜好,是亡国奴的专利,最后使得“北宋王朝”沦为“被送王朝”。

北宋时期的太平老人所著的《袖中锦》中更进一步评论说:“近世有古所不及三事:‘洛花、建茶、妇人脚’。”可见北宋时期已经把女人裹小脚与洛阳艳丽的牡丹、建州馨郁的香茗并指为天下之奇!南宋初年,赵令时撰词《浣溪沙》,其中一句:“稳小弓鞋三寸罗。”从此,“三寸金莲”成为妇女小脚的代称。到南宋末年,妇女缠足已经比较普遍。到元代,竟使妇女以不裹足为耻辱了。缠足之风兴盛于明清,成为社会的典型制式。 

最标准的制式竟然达到了如此耸人听闻的地步:三厘米宽、十厘米长,就是所谓的三寸金莲。一双缠足,如果大于四寸,就叫“铁莲”;在四寸之内,就叫“银莲”;小到只有三寸,才能称为“金莲”。

清代章回小说《镜花缘》作者李汝珍在其书中将缠足过程描写得活灵活现:“先用白矾洒在脚缝,五个脚趾紧靠一起,脚面用力弯成弓状,然后用白绫缠裹,缠上两层,用针线密缝,一面狠缠,一面密缝,缠完后,脚如炭火炙烧,疼痛难挨,随后日子还要他人搀扶走动,以活络筋骨,如此日复一日紧紧纠缠,并用药水熏洗,不到半月,脚面弯曲,折作四段,十指腐烂,鲜血淋漓。久而久之,腐烂的血肉变成脓水,流尽后只剩几根枯骨……。”

缠足一般在四、五岁左右就开始了,因为那时骨头很嫩,没有定型。保留脚的大拇指尖,其它四指则向里使劲裹,造成变形。等成型后,一双脚就变成了粽子形状,所以很多人认为端午节还是缠足的“黄道吉日”。其过程极为残忍,要在缠足布里缠上碎的陶瓷片,再缠紧,直到渗血为止,早晚一次,还要坚持到女子出嫁。一旦裹上就再也去不掉了,因为缠足布对于残废的脚反而构成了一种保护。

在缠足这一“防卫体制”下,受尽折磨的缠足女孩,只有用一种叫做“水晶凤花”的叶子,敷在腐烂了的肉上,稍微缓解痛楚。形象地说,缠足很专制制度,专制制度也造成人性扭曲,一个社会一旦落入专制制度的魔掌,就再也去不掉了,因为专制制度对于残废的人性反而构成了一种保护。例如在中国,专制制度造成了这种“小脚民族”,这个民族人数众多,却胆小如鼠、站立不稳。如果废除专制制度,小脚民族就会疼痛难忍甚至血流满地,正如个人的小脚如果没有裹脚布的保护,也会疼痛难忍甚至血流满地。所以小脚女人生下来的人,大多认为废除专制会导致天下大乱。对于个人来说,天足可以从下一代开始;对于社会来说,废除专制却困难得多。因为社会的发展不可能像个人的诞生那样“从零开始”,而是具有强烈的继承性甚至强制性,结果所有关于“新社会”的说法,只是一个骗局。从此,对“中国国民性”的准确概括,可以一言以蔽之曰,“小脚国民性”。

根据我的研究,缠足的程度,可以衡量出中国遭受夷狄祸害的程度。例如,越往南方,受到北方入侵的威胁越小,所以缠足的压力也就越小。所以人们说“北方妇女保守”,其实是一种误解。实际因为北方妇女受害更深。越接近辽金元清等夷狄的地方,缠足的需要越为迫切。同样,近代给中国带来最大灾难的苏联和日本,也大体上是从这个东北和蒙古方向入侵进来的。沿途的妇女,躲避不及都被他们给祸害了。小脚女人还有自杀的可能,否则只能遭到强掳。这些野兽部队,就是中国盛行拐卖妇女的始作俑者。

所谓“裹小脚的习俗根源在于中国古代对女性的一种病态欣赏情趣”,只是表象,其背后隐藏了巨大的亡国惨剧:“女子弱不禁风才算美”不是真的,“女子弱不禁风敌人才不会要”才是真相。难怪在蒙古人之后入主中国的满洲人禁止了满汉通婚,因为缠了足的汉女只能生下弱不禁风的后代。

满人入关、建立清朝后,立足稍稳,就在康熙元年下令严禁妇女缠足,违者“责其父母”。但后来却不了了之。对此现象,历来的解释是是说“缠足已是人心所向,迫使缠足禁令不得不取消”。然而只要对比一下剃发令的雷厉风行,就知道这一解释实际上无法成立。实际上,满人是想让汉人妇女解开小脚、为其所用;但汉人却消极抵抗、不予配合。由于裹脚不像头发那样能够人人看见,所以很难监控,导致缠足禁令的失败。

在此缠足妇女面前,如果尚武的满人允许满汉通婚,无异于自掘统治的坟墓。在这种意义上,缠足确实也为军事失败的汉人平民社会,寻找了最后一条免遭灭亡的道路,避免被满洲人完全消灭。因为面对这样一群提不起来的女人,满洲人基本上兴趣缺缺,所以只要汉人能够纳税,养活满洲寄生虫,就可以放他一条生路。汉人的国家虽亡,汉人的社会犹存,汉人的血脉通过小脚女人得以保留。

按照同样的道理,不仅游牧的蒙古人不必缠足,就连汉化的满人也不必缠足,因为他们都是加害者,而非受害者。所以,蒙古人和满洲人盘踞北京做了“皇帝”,就更加不会缠足了,因为他们作为超级加害者,有足够的安全感,不需要“缠足自卫”。

如此说来,“缠足”是中国社会在抵御外来入侵的过程中,发展出来的“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争方式,有如甘地在力图摆脱大英帝国的殖民统治时,采用了“绝食”抗议的自残手段。话说回来,这个手段只对英国那样的民主国家有点用,对中国这样的僭主国家就毫无作用。1989年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至于对待辽金元清那样的铁骑,就更加无用。相比之下,“缠足”比“绝食”管用一些。


(六)靖康之耻:皇族慰安妇


我之所以具有上述“有关缠足原因的合理解释”,还有以下将要讲述的一个亡国惨剧,作为这一解释的范例,来予以支持。

北宋的女人并非蜗居家中,而是常常出门游玩的:“月上柳枝头,人约黄昏后。”不仅白天游玩,晚上也常约会。辛弃疾《青玉案》:“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娥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不仅出门,而且还在人多的地方寻找爱人。

而且,与明清以后人们基于自身惨状而发出的想象不同,北宋的女人还下地劳作,说明缠足没有蔓延到下层社会:“大妇腰镰出,小妇具筐逐。”(“打麦打麦,彭彭魄魄,声在山南应山北。四月太阳出东北,才离海峤麦尚青,转到天心麦已熟。鹖旦催入夜不眠,竹鸡叫雨云如墨。大妇腰镰出,小妇具筐逐。上垅先捋青,下垅已成束。田家以苦乃为乐,敢惮头枯面焦黑!贵人荐庙已尝新,酒醴雍容会所亲。曲终厌饫劳童仆,岂信田家未入唇!尽将精好输公赋,次把升斗求市人。麦秋正急又秧禾,丰岁自少凶岁多,田家辛苦可奈何!将此打麦词,兼作插禾歌。”宋·张舜民《打麦》)

溢美缠足的大文豪苏东坡描写宋朝的村姑,也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她们穿着白色衣服,光着脚,头上扎着两个朝天辫子,横插着一根大银栉,就像黑丝在织机上,走起路来衣袂飘飘。(苏东坡《于潜女》诗:“青裙缟袂于潜女,两足如霜不穿屦。奢沙鬓发丝穿柠,蓬沓障前走风雨。”)

然而风云突变。北宋靖康二年,也就是公元1127年,金鞑军队攻陷汴京(开封)俘虏徽、钦二帝和后妃、皇子、宗室、贵戚等一万多人北撤。宋朝的宝玺、舆服、法物、礼器、浑天仪等也被搜罗一空。北宋从此灭亡,这就是所谓的“靖康之难”。“靖康之难”也称“靖康之耻”,因为它的细节确实让人难以启齿。

据《开封府状》记载,金兵攻陷汴京,俘虏宋朝官民,其中女性尤多:后妃三千余人,男女宗室四千余人,贵戚五千余人,各类工匠三千余人,教坊三千余人,以及大臣、宗室家属数千人。这些女俘中,包括“帝姬,即公主二十一人”。按徽宗共生女儿二十六人计算,除去早夭四人,最小的年仅一岁的恭福帝姬北行时下落不明外,其余的帝姬则一网打尽了,最后全部沦侵略军的军妓。由城破之日,到天会五年四月一日徽、钦二帝北行,其间女俘死亡很多,如《南征录汇》载:“二十日,信王妇自尽于青城寨,各寨妇女死亡相继。”“二十四日,仪福帝姬病,令归寿圣院。”随后死亡。“二十五日,仁福帝姬薨于刘家寺。”“二十八日,贤福帝姬薨于刘家寺。”可见,这些皇家女俘受到的蹂躏是何等惨烈。金兵还强暴了宋高宗赵构之妻邢妃,在途经今河南汤阴县时邢妃自尽,但都不能如愿。

据史料记载,被金兵押解的第一批有“妇女三千四百余人”,3月27日“自青城国相寨起程,4月27日抵燕山,存妇女一千九百余人。”一个月内死了近一半,活下来的人不要高兴得太早,等待她们的是更加悲惨的命运。5月23日,赵构之母韦后、妻妃邢等宋室女俘终于到达金上京。6月7日,金国皇帝接见韦后等人,随后赐赵构母韦后、赵构妻子邢秉懿和姜醉媚、帝姬赵嬛嬛等十八人居住在浣衣院。其实“浣衣院”,并不主浣衣之事,实为军妓营地。韦后等十八名贵妇第一批入院。据《呻吟语》记载:“妃嫔、王妃、帝姬、宗室妇女,均露上体,披羊裘。” 可见此时,这些落入金鞑之手的宋朝的皇室女子,已经沦落为娼妓。用现代日语来说,就是“慰安妇”。

靖康之变、靖康之难之所以被叫做“靖康之耻”,耻就耻在出了这么多“皇族慰安妇”。这些“皇族”都是宋太宗赵光义的后人,她们的悲剧也是赵太宗淫辱李后主家眷的恶报。


(七)宋人笔记中的人肉交易


《靖康稗史笺证》一书,内含七种稗史:宋人钟邦直《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宋人无名氏《瓮中人语》、《开封府状》、金人李天民《南征录汇》、金人王成棣《青宫译语》、宋人无名氏《呻吟语》、金人无名氏《宋俘记》。除第一种之外,其余六种都是记载汴京沦陷、金兵北归的过程。尤其难得的是,这些都是作者的亲身见闻,记实性很强。如《瓮中人语》记载靖康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宝寺火。十五日,虏索国子监书出城。”次年正月:“二十五日,虏索玉册、车辂、冠冕一应宫廷仪物,及女童六百人、教坊乐工数百人。二十七日,虏取内侍五十人,晚间退回三十人。新宋门到曹门火。二十八日,虏索蔡京、王黻、童贯家姬四十七人出城。”就这样,一场场,一幕幕,连续不断,扣人心弦。 

《瓮中人语》记载,早在北宋灭亡前一年的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七日,金兵掠巨室,火明德刘皇后家、蓝从家、孟家,沿烧数千间。斡离不掠妇女七十余人出城。”这位斡离不就是金兵统帅完颜宗望,他以妇女为战利品。金兵大规模索要宋朝妇女是在第二年的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二日。他们利用重兵压境,先是要求宋朝支付天文数字的军费,如果没有,就用妇女来抵偿。《南征录汇》明确记载了他们的计划,那就是占有宋朝宗室的妇女:“原定犒军费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须于十日内轮解无阙。如不敷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其中所谓的帝姬就是公主,王妃是皇帝的儿媳,宗姬是诸王子之女(郡主),族姬是皇族女子(县主)。即将亡国的宋钦宗居然很快在上面画押同意了,于是官僚机构开封府不仅照办,且在官方档案《开封府状》里保存了这耻辱的见证:一份详细的帐单。帐单上各类妇女的价码与金人所开列的完全相同,只是将“贵戚女”改成了“良家女”,这表明受害面更广了。部分女子经“帅府选择”,被“汰除不入寨”。

下面就是开封府官员“统计”后的明细帐: 选纳妃嫔八十三人,王妃二十四人,帝姬、公主二十二人,人准金一千锭,得金一十三万四千锭,内帝妃五人倍益。嫔御九十八人,王妾二十八人,宗姬五十二人,御女七十八人,近支宗姬一百九十五人,人准金五百锭,得金二十二万五千五百锭。族姬一千二百四十一人,人准金二百锭,得金二十四万八千二百锭。 宫女四百七十九人,采女六百单四人,宗妇二千单九十一人,人准银五百锭,得银一百五十八万七千锭。 族妇二千单七人,歌女一千三百十四人,人准银二百锭,得银六十六万四千二百锭。 贵戚、官民女三千三百十九人,人准银一百锭,得银三十三万一千九百锭。都准金六十万单七千七百锭,银二百五十八万三千一百锭。这个“开封府”就是传说中铁面无私的包公坐镇的地方,现在其官员竟然干着如此“铁面无情”的卑劣勾当。

 “靖康之难” 中,北宋后宫嫔妃、宗室妇女全部被掳往北方为奴为娼的历史,既是南宋难以启齿的耻辱,也是激励南宋人抵抗金兵南下的动力。也许他们决心要使得南宋成为“难送”,决心不再重蹈北宋“被送”的厄运。


(八)南宋理学与“缠足战略”


对于南宋道学家来讲,这场灾难也给他们敲响了警钟:在民族矛盾异常尖锐的南宋时期,金军的频繁入侵随时都会使女性们遭到贞节不保的厄运。如何在战场失利的情况下保护妇女的贞节成了道学家们关注的问题,他们舍弃北宋时期重生存轻贞节的观念,提倡妇女舍生命保贞节,这种观念也逐渐被士大夫们所接受。经过道学家们的反复说教和统治者的大力宣传,到了明清之际,女性的社会活动和生存空间日益缩小,而标榜她们殉节的贞节牌坊却日益增多,在生存与贞节之间,悲哀的女性们除了缠足、殉节外,难道去选择北宋宗室妇女那样被绑架、贩卖、强暴、虐杀的悲惨命运? 

南宋的朱熹反复说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此话一次是出自他与吕祖谦一同编选的《近思录》:“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如何?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已失节也。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近思录》卷六·家道)一次是语出他的《与陈师中书》:“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朱文公集·与陈师中书》)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本是北宋程颐说过的话,原始出处在《程氏遗书》卷二十二,原话和朱熹吕祖谦一同编选《近思录》引用的言论一样。“宋承五季之后,世风靡靡,夫妇一伦,轻亵已甚。故伊川立此严峻之防,使士大夫有所矜式,非为愚夫愚妇言也。”(《书王印川广文诗注后》)在我看来,程颐真是预言家,似乎预先看见了宋钦宗父子将如何拍卖他们的皇家妇女。而程朱的告诫,也确实是针对当时的统治者和上流社会而言的。因为历史的经验表明:对于统治者来说,“失节”之后,还是要被“饿死”。南唐后主的小周后遭到北宋皇帝的强暴是如此;北宋宗室妇女遭到金国大兵的集体蹂躏也是如此:“失节”之后,还是要被“饿死”。

而在平常百姓家,尤其在和平时期,就是完全另外一番景象了。程颐有一侄女成了寡妇,她父亲就帮她再嫁。程颐还为她父亲写行状,曾称赞此事。朱熹也赞扬“取甥女以归嫁之”,认为甥女新寡再嫁是一个美德。“嫁遣孤女,必尽其力。所得俸钱,分赡亲戚之贫者。伯母刘氏寡居,公奉养甚至。其女之夫死,公迎从女兄以归。教养其子,均于子侄。既而女兄之女又寡,公惧女兄之悲思,又取甥女以归嫁之。”(《近思录》卷六·家道)根本不像是马克思主义者们说的,什么封建礼教、扼杀人性,不准寡妇改嫁云云。

现在总结一下,由于享乐主义从皇宫和上流社会泛滥到了平民社会中间,宋朝濒临亡国境地,于是理学渐渐兴起。但是南宋后期的礼教也并没有遏制住平民主义和女权思想,“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南宋·林升:《题临安邸》:“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这里面也许还有气候变迁的因素,也许正是地缘政治、文明老化的宿命。但无论如何,宋朝以后平民主义的汉人社会,只能受到金鞑、元蒙、满清、日寇等军事贵族社会的鱼肉,直到今天,依然无法摆脱苏联“军事共产主义”的等级制度所带来的僭主政治。 

在这种意义上,也可以说缠足是一种“自残留种战略”。如果没有这种无可奈何的“战略”,女人都让蒙古人、满洲人抢光了,汉人岂不断子绝孙?有了“缠足战略”,蒙古强盗和满洲强盗来了一看:都是些残废女人,不要了,留着让汉人自己享用吧,于是汉人的积弱不振的种族才给保留了下来。否则,男人被杀光,女人被抢光,孩子被洗脑成为“革命战士”,整个汉人也就成为蒙古族、满洲族了。

那么,缠足战略是何时何地制定呢?

我认为,是靖康之耻之后的南宋,其标志性的事件,就是千古奇冤风波亭杀害岳飞父子。

试想,宋高宗赵构,其母被金人俘虏,其妻被金人轮奸,他岂有不恨金人之理?他又怎么可能被奸相秦桧所蒙蔽?但他为什么忍气吞声,把议和的苍蝇吃了下去?固然他想保住皇位,防止岳飞效法刘裕、利用北伐篡夺政权,或者说,他有先见之明,担心北宋宋钦宗、宋徽宗如果复辟回来,会发生明英宗复辟事件那样的内乱。但无论出于何种考虑,杀害岳飞一事,意味着苟且偷生的“缠足战略”已经底定了。


(九)缠足时代的岳飞记忆


岳飞(1103-1142年)是伟大的民族英雄,后来逐渐成为一个受到神化的偶像。历史上的岳飞首先提出“武将不怕死,文官不爱钱”,作为吏治的行为典范。但在区域小脚民族的堕落过程中,这当然会激发众怒,引起杀身之祸。试想,这个小脚民族连皇亲国戚、公主郡主都可以论个出卖,还有什么不可以出卖的?

经过痛苦的反思,我觉得说“中国人的优秀品格和才华在岳飞身上得到了集中体现”,不是表扬我们,而是挖苦我们。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岳飞的人格和才华,像一面明镜,照出了他人的污点,也阻扰了他人出卖国家民族利益以谋取私利。这样的人,在小脚民族的历朝历代,又安能不受宵小之辈攻击、迫害、摧残、消灭?

但是在小脚民族的记忆中,还残存天足时代的回忆。人们传颂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名句,表示对“岳家军”的最高赞誉。于是岳飞的偶像,随着小脚民族的日渐沉沦而日益高大起来。

从历史的角度看,岳飞作为两宋之间的环节是很重要,他的冤狱和平反,甚至牵涉到了北宋初年的太祖和太宗兄弟的谋杀案。而相关的连带性至今受到人们的忽视。

岳飞是南宋抗金名将,字鹏举,谥武穆,后改谥忠武。河北相州汤阴永和乡孝悌里人。他十九岁投军抗敌,二十年后,绍兴十一年(1142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赵高宗指使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三十九岁的岳飞杀害于临安风波亭。又过了二十年,新皇帝宋孝宗为岳飞恢复名誉,谥武穆,宋宁宗时再度追封为鄂王,改谥忠武。

岳飞沉冤二十一年,到绍兴三十二年(1163年),与宋高宗不同祖宗的宋孝宗即了位,才平反了岳飞的冤案,追封鄂王,并且重用朝中主战派大臣,准备北伐。说起宋孝宗,既可以看到“历史报应”的存在,又可以看到历史进程的偶然。

宋孝宗赵昚(1163年-1189年在位)是南宋第二任皇帝。他不是宋高宗赵构的亲子,而属宋朝开国皇帝太祖赵匡胤的一系,是其次子赵德芳的六世孙,初名伯琮,后赐名玮,字元永。遍查宋史,除太祖、太宗,整个宋朝就这个皇帝最想打仗。为什么赵构会选择他呢?原来,赵构在流亡途中丧失了生育能力,独子元懿太子又在苗刘之变后死去,赵构没有儿子,谁来继承皇位呢?

宋太宗传下的后人,在靖康之难中后基本被金国一网打尽,全都押往北方。最主要的是,出使金国的使臣回来后说,金太宗长得酷似宋太祖,传说太祖要回来夺皇位。于是大臣们议论纷纷,有一种强有力的意见是:赵匡胤是开国之君,应该在他的后代中选择接班人。起初,赵构对这种议论严加斥责。忽然有一天,他改变主意了,因为他做了一个梦,梦见宋太祖赵匡胤带他到了“万岁殿”,看到了当日宋太宗杀害宋太祖的全部情景,并说:“你只有把王位传给我的儿孙,国势才有可能有一线转机。”这时离那个血腥的恐怖之夜已有一百五六十年了。赵构于是说:太祖大公无私,自己有儿子却将皇位传给弟弟,其后人衰微,朕准备将皇位传给太祖的后人。

本来,按照嫡长子继承制度,宋太宗赵光义本与皇位无缘,但最后他通过杀害兄长篡夺成功。为了巩固政权,他继续逼死了弟弟和侄儿,逼疯自己的长子……这一特殊的继承结果不仅影响太宗一朝的政治,而且多少改变了宋朝的命运。太宗一即位,就改年号为“太平兴国”,并扩大科举取士的人数,他上台第一次科举就比太祖时代最多的数字猛增了两倍多,借此收买人心。但这些粉饰太平的举动,掩盖不住内在的紧张。残暴不仁的宋太宗还多次强暴李后主的小周后,下毒杀害屈膝投降的李后主……结果百年之后,金鞑依样画葫芦,加倍恶报其赵宋子孙,一万多赵光义的后代横遭金鞑掳掠,遭到绑架、贩卖、强暴、虐杀的命运。

岳飞作为两宋之间的环节,其冤狱是宋太宗系统的宋高宗造成的,其平反却是由宋太祖系统的宋孝宗开始的,然后日益褒扬日益升级。宋太祖宋太宗兄弟的后人,大致分统南宋北宋,各自掌权一百五十年左右。而杀害岳飞的宋高宗则是因为无后,而不得不把帝位让给了太祖的后人。其中的因果报应,足让后人深思。

岳飞虽然得到宋孝宗的平反,但小脚民族的印记已经深深打在了宋朝往后的历史上。岳飞作为中国历史上的民族英雄,其精忠报国的精神深受人民的怀念,因为那是中国在进入小脚时代之前的最后挣扎。

到了明朝,日益深陷小脚状态的汉人社会,对于岳飞日益敬佩,替他写出了一曲千古绝唱《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其中“三十功名尘与土”是一个破绽,因为岳飞的二十年功勋,是“二十年的功名”,而非“三十年的功名”。“二十功名”比“三十功名”,更能显示英雄气概。那是拒绝缠足的精神,在中国的最后闪现;岳飞以后,中国的英雄只能知其不可而为之,做陆秀夫、文天祥了。等而下之者只有束手待毙、卖身投靠了。

相比之下,传为岳飞所作的另一首《满江红》(登黄鹤楼有感)也许更有宋人的气质:

遥望中原,荒烟外,许多城郭。想当年,花遮柳护,凤楼龙阁。万岁山前珠翠绕,蓬壶殿里笙歌作。到而今,铁骑满郊畿,风尘恶。 

兵安在?膏锋锷。民安在?填沟壑。叹江山如故,千村寥落。何日请缨提锐旅,一鞭直渡清河洛。却归来,再续汉阳游,骑黄鹤。 

“却归来,再续汉阳游,骑黄鹤”的结尾,和“太平兴国”、平民科举、文官统治,还是一脉相承的。但历史已经证明,只有不断进取的全面武装,才能彻底击败军国主义。

而公认是岳飞作品的《小重山》一词,显然更接近后面一首而非前面一首《满江红》:“昨夜寒蛩不住鸣。惊回千里梦,已三更。起来独自绕阶行。人悄悄,帘外月胧明。白首为功名。旧山松竹老,阻归程。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可见其爱国情操,还是在功名的框架内,这也决定了:岳飞不会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作出大义灭亲、背叛朝廷的神圣决定。


(十)国王犯有叛国罪


而现代人却知道了: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有时候必须作出背叛朝廷的决定。在这方面是英国人开了先例:他们为国王制定了叛国罪,并用这个罪名把国王送上了绞架。而在此之前,历来都是国王才有权利用“叛国罪”置人于死地。

按照法律常识,一个人叛国,指该人对其所属的国家不忠诚、违背其效忠宣言。或诚心与其国家的敌人合作。的人会被称为叛徒。《法律词典》(Oran's Dictionary of the Law) 〔1983年版〕对叛国的定义是:“一个公民协助外国政府推翻或严重侵害他所属的国家,或怂恿外国对他所属的国家宣战。”在古代中国,对于叛国罪的刑罚非常之重,如用车裂、凌迟等极刑;而一般的死刑则用斩首或绞刑。自古以来,叛国罪都是上级用来整治下级的手段,但是英国革命却颠覆了这一传统。

英国在1350年前后开始把叛国罪和其它“轻叛逆罪”分开处理。所谓“轻叛逆罪”指某人谋杀一个在法律上地位比自己高的人,例如妻子杀死丈夫、仆人杀害主人等。叛国罪则指任何能威胁国家稳定或存续的行为,如杀害国王、制作伪币以资助反对国家的战争等。一项在十八世纪的条文界定四种叛国的类型:

1.促成或想象国王、王后或王储的死亡;

2.对国王的随从、最年长而未嫁的公主、储妃等人使用暴力;

3.发动反对国王的战争;

4.在国境之内对国王的敌人表示拥护,或在任何地方对国王的敌人提供任何援助。

叛国罪的处罚常常是绵长而且残忍的死刑。英国曾以该法律对付不同意见人士至十九世纪。1945年英国最后一次以叛国罪判犯人死刑,并于1946年把该犯人吊死。此后英国理论上仍可判处叛国者死刑,但并未实施过。直至1998年修例后把有关最高刑罚改为终身监禁。

1649年1月30日的伦敦,英国国王查理一世在国会宴会堂外面的广场遭到处决。罪名是“暴君、叛国犯、杀人犯和人民公敌”。这是由英国议会组成的高等法庭决定的。查理一世被牢牢固定在一根金色的竹藤上,从圣詹姆斯宫殿来到敲着哀鼓的地方。寒风中的旗子啪啪作响,查理一世穿着一件紧身上衣,外罩一件蓝色丝质衫和一个御寒的大斗篷。数千人挤在现场围观,但气氛一点也不快乐,大多数人觉得他们看到了一场国家的灾难。一名十七岁的旁观者亨利·菲利普写道:“我看到了那一击,老实说当时心情很难受。我记得很清楚,在场的数千人都发出了一声哀叹,那是我从未听过的,并且希望永远不要再听到。”

研究一下1649年查理一世的审判记录,可以发现这位英国国王在“叛国罪”方面,要比后来居上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六无辜得多。通常认为,因为对他的审判是那位自己想当国王的野心家克伦威尔唆使主导的。

这份审判查理一世的报告,是由法庭书记员约翰·费尔普斯记录的,它记录了英国历史上戏剧性的一刻:国王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因为叛国罪而受到审判。从报告上看出,1649年1月19日,查理从温莎堡被带到了圣詹姆斯宫。第二天,他被带到威斯敏斯特市政厅接受审判。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可以惩治国王,起诉使用了一条古罗马的法律。国王拒绝接受这个审判,也不回答对他的任何指控。然而法庭的法官们还是判决查理一世国王有罪并处以死刑。

对查理的审判可以追溯到1642年爆发的英国内战。1645年查理和他的保皇党被击败。查理就被监禁起来并被控犯有叛国罪。对查理的死刑执行后,克伦威尔就成了护国主,一个事实上的独裁者,集所有大权于一身。

相形之下,审判路易十六的过程就比较没有阴谋。

瓦尔密之战胜利后,巴黎的国民公会宣布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成立。被废黜的路易十六及其王室成员如何处置这个问题,在国民公会上多次讨论过。代表工商阶级利益的吉伦特派反对审判路易十六。极左派雅各宾派坚决要求公审路易十六,他们指控说:“有一名锁匠讲,自己曾被带进王宫,在宫内设立一个秘密铁柜……应该通过公审原国王,搞清这件事。”在雅各宾派代表坚持下,国民公会派人进入杜伊勒里宫路易十六原先居住的房内,果然搜查到了这个秘密铁柜,在柜中找到一些秘密文件,都证明了路易十六一直通过保王贵族,与国外势力保持密切联络关系。

面对这些文件,吉伦特派不再反对审讯路易十六了。1792年12月11日,国民公会大厅成了公审的法庭。沮丧的路易·卡佩,即路易十六被带入法庭,面对国民公会派出的代表,一一解释秘密铁柜中保存的文件。

 “我记不清了……那是些由大臣们负责的事……”路易·卡佩推得一干二净,对国民公会代表提出的三十三条罪行顽固地否认。“那文件上你的签名不是假的吧!”被废的国王无言以对。他沉默片刻,又要求宽延四天时间,让他可以给自己找一位辩护者。审判进行到第十五天,路易·卡佩的辩护者塞兹又一次要求发言:“国民公会是无权让它的代表审判国王的。路易·卡佩在位期间,是法国历代君王中最公平的一位,是他召开了三级会议,也听取三级会议代表的意见……”“不!国王与外国势力密切联络,要求他们派兵干涉法国,就是叛国行为。当了国王,犯叛国罪不能例外,同样要受惩罚。”国民公会的代表一一驳斥塞兹的辩护理由。

1793年1月14日,国民公会根据审判的记录,由代表投票决定路易·卡佩是否有罪,是否由国民公会判决他。结果,绝大多数代表认为路易·卡佩有罪,国民公会判决他是合适的。接下来在如何定路易十六的罪名,如何惩罚他的问题上,国民公会里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同时,街头也发生了骚乱。主张处死路易十六的民众占了绝大多数,他们甚至挤到国民公会会场的走廊里高呼:“死刑!死刑!”

国民公会里,代表们在激烈辩论后,最终还是以投票方式表决。马拉提议:要以公开表明自己态度的唱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表决从开始到结束,延续了一个昼夜,结果七百二十一票中,有三百八十七票赞成立即判处犯叛国罪的路易·卡佩死刑。

几天后,是按期执行前国王路易十六死刑的日子。那天是星期日,巴黎笼罩在白蒙蒙的冷雨中。路易十六脸色苍白地走出囚室,他看到有两位身穿黑色法衣的天主教教士走了进来。他们是奉命来带路易十六去刑场的。

路易十六悄悄拿出自己写的遗书,交给其中一位教士,被那教士拒绝:“我只是来带你上断头台的。”原来他是札克·卢,一名热烈拥护法国大革命的天主教神父。法国民众攻占巴士底狱后,他在自己主持的宗教仪式中,欢呼:“最腐败的专制垮台了!”不久,天主教会解除了他的神父职位。如今他是巴黎市府委员,后来又成为革命派的头领。

路易十六被押上马车,由一队武装士兵沿途警戒着,驶向革命广场。将近上午十点钟,马车赶到广场,路易十六跪着进行临终前的宗教仪式,然后被反绑双手,推到断头台前。“我是无罪的!我无罪而死。从断头台我将接近上帝……”路易十六挣扎着向围观的人们声嘶力竭地叫喊着,可是行刑队的队长桑泰尔高声发令:“鼓手!”国民自卫军鼓声齐起,路易十六微弱的声音淹没在鼓声中。

断头台上,称号路易十六的路易·卡佩身首异处,这是1793年1月20日。“法国的克伦威尔”是拿破仑,他发动“雾月政变”、取得“第一执政”的头衔、然后又称帝……的经历,是在路易十六死后很久了。拿破仑没有可能操纵路易十六的死刑,所以我们可以说路易十六得到的叛国罪审判,比较查理一世的可能较为公平,至少没有受到革命独裁者的遥控。


(十一)如何改写中国历史


想想中国,如果北宋军民能够组成一个国会、用“叛国罪”审判和处决宋徽宗与宋钦宗父子,那么何愁金鞑不灭?如果南宋军民能够组成一个国会、用“叛国罪”审判和处决宋高宗赵构,与主和派大臣如秦桧等人,那么何愁蒙古不灭?这样一个能够审判自己国王为叛国罪犯的中国,还会出现克伦威尔、出现拿破仑,然后通过民主政治下的义务兵役制,带头向世界进行殖民扩张。

不过历史是无法假设的,人们只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去创造未来。

反过来观察一下,不难发现:中国边疆的胡虏集团及其军事贵族,只有和中国内地专制统治下日益颓废的平民社会里应外合,才能演出“靖康之耻”、“嘉定三屠”、“南京大屠杀”这样的亡国惨剧。

所以我们说,一个心平气和的历史观察家不难发现,唐朝中叶以后中国武装力量的急剧衰退,不仅是“藩镇割据造成的”,而且是科举制度带来的平民主义和文官统治造成的。平民主义和文官统治,很容易造成社会的文弱倾向,就像美国这样的全球独霸,由于奉行了平民主义和文官统治,如果不是依赖高科技,也绝对不是阿富汗军阀的对手。而日本对文弱的中华民国一再进行军事打击和领土蚕食的结果,是培养了军事共产主义者的“无产阶级专政”。

由于靖康之耻、扬州十日、南京大屠杀等一系列“军事贵族对平民社会的清算”过于血腥,而期间恢复了文官统治的明朝尽管皇帝专制、太监专权,依然无法有效抗衡军事贵族的不断打击。平民社会于是开始变质,好像只有依靠僭主政治,如朱元璋、李自成、洪秀全、毛泽东等,才能对抗外族入侵。而毛泽东梦想中的自比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成吉思汗,却永不可及。

毛词《沁春园·雪》云:“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 ,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这是理论。

要如此改写才是实际:“惜朱元璋等,略输文采;李自成辈,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洪秀全类,只在深宫弄大脚。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老毛。”

在军事压力下,中国式的平民社会,看来命中注定只能与僭主政治为伍,而无法走向西式的民主。因为西式的民主,是在国际竞争的压力下,由国内的“军事贵族之间的妥协”造成的,后来才结合文官政治,逐渐演化为大众民主。类似的民主,在东方国家中先有欧式的军事贵族传统、政权与教权的二元分立,后有最为迅速的西化成果的日本,实行起来尚且需要美国的两颗原子弹作为铺垫,在中国实行起来其难度可想而知。

为了对付日益猖獗的拐卖妇女儿童现象,中国妇女是否需要重新考虑缠足?

2009年2月28日

(原名:缠足战略背后的亡国惨剧:南宋理学与岳飞的记忆)


〔另起一页〕

第九节

伪清禁止缠足 便于掳掠汉女


(引子)男降女不降


缠足是宋朝以后的汉人为了逃避女子被掳的厄运,而发明出来的一个“战略”,因此,在掳掠汉人女子起家的满清伪朝的统制下,清代女子的缠足就经历了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

为了方便掳掠汉人女子,满清入关后,三令五申禁止汉女缠足,例如康熙三年清廷再下禁缠足令曰:

“元年以后所生之女若有违法裹足者,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兵民则交付刑部责四十板,流徒。家长不行稽查,枷一个月,责四十板。该管督抚以下文职官员有疏忽失于觉察者,听吏兵二部议处。”

这严厉的法令,几乎等于是对汉人男子“留发不留头”那样的严令。但缠足是汉人保种的最后保卫战,已经深入人心,以致宣传家们已经让公众觉得“小脚是女性之美”的重要标志——显然,只有小脚女人才是贞节的、安全的。因为,伪清的法令非但不得人心,反倒激起了汉人自卫的感情,对异族禽兽企图在亡国之外另加灭种的狼子野心,抵触情绪更加强烈。伪清朝廷于是确也异乎寻常地做出了让步,于康熙七年弛禁,使得汉族女子可以照常缠足了。因此,当时曾有人把清入关后男子终于剃发,女子却得以继续缠足概括为:“男降女不降”。

在满人淫乱汉女的威胁之下,缠足保种的习俗更是一发而不可收,比明代有过之而无不及,并广泛影响到汉族以外的地区。

后来,直到西方的入侵才成功地打破了缠足的壁垒,中国女子纷纷对外人头怀送抱,使得“乱中国之种”成为“文明开化”的标志,中国终于走向了日本式的“借种开化”的不归之路。

伪清朝廷从未允许八旗女子缠足,因为旗人需要保持武力来镇压汉人,但伪清皇帝自己就是对三寸金莲的汉人女子还是垂涎三尺,例如1928年清东陵的乾隆墓被发掘开来,人们惊奇地发现:葬在乾隆身旁的,竟是一个有着三寸金莲的汉人女子,这正好说明了即使“缠足”依然无法抵挡野蛮民族的性侵害。


(一)缠足战略背后的亡国惨剧


2009年1月24日,我在《缠足战略背后的亡国惨剧——南宋理学与岳飞的记忆》一文中,曾经指出:

人说宋朝的社会、经济、技术、文化各个方面都呈现高度发达,那时政治相对开明,平民主义欣欣向荣,就连女权主义也开始高张,女性文学高度繁荣,其相对势头并不亚于二十一世纪中国的“网络文学”。但是奇怪的是,作为“千古之谜”的缠足也是这时兴起的。说缠足是“千古之谜”,是因为迄今对缠足的解释,都是牵强附会的,因此缠足的谜底尚未揭开。

然后,我从十个方面论述了作为社会运动的“缠足”并非起源于病态的审美,而是迫使拯救民族危亡的战略:

(1)女权主义招致蛮族入侵

(2)平民社会不敌贵族政治

(3)缠足是一项“战略部署”

(4)缠足的“和平理性非暴力”

(5)靖康之耻:皇族慰安妇

(6)宋人笔记中的人肉交易

(7)南宋理学与“缠足战略”

(8)缠足时代的岳飞记忆

(9)国王犯有叛国罪

(10)如何改写中国历史


(二)伪清禁止缠足,便于掳掠妇女


今天,我要说的是一个相关现象:伪清禁止缠足,便于掳掠妇女。

直接促成宋朝“缠足战略”的熟番女真建立的伪金,几百年后,生番满洲建立的伪清再度崛起,继续祸乱中国。

入关之前,伪帝皇太极就曾下令,不准旗人学习关内妇女缠足之习。入关后,顺治二年即下令,以严禁女子缠足并试图改变汉族妇女缠足之风。一般都认为这是“德政”,其实是为了方便旗人绑架勒赎汉人妇女。

顺治到康熙时期,伪清廷曾多次发布禁令,不许妇女缠足,但汉人深知惟有缠足才能保妇女的人身安全,而伪清对风俗的此种干预因此引起汉人的极大反感。 

康熙七年(1668年),都察院左都御史王熙建议弛缠足之禁,王认为:康熙三年所定禁止缠足的法令,规定康熙元年以前所生女子缠足不再追究,元年以后生女,严禁缠足。违者严处,其父有官职者交吏兵二部处置,系平民则交刑部责打四十大板,并处“流徙十年”;家长有失察者,枷号一月,责四十板,官员失察,也要交吏部等部门处理。此种规定太过严厉,造成民间诬妄举报,牵连无辜。王的建议得到批准,“裹足自此弛”——废除缠足运动就这样失败了。(清)钱泳:《履园丛话 226;杂忆》卷23,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631页。

此后,伪清虽也时颁新法,禁止缠足,但在实际执行中,未再对汉族妇女的小脚认真干预,只是严令旗人妇女不得缠足。但流风所至,习俗难改,且旗人中也逐渐出现了个别缠足的现象,此种现象在嘉庆时遭到多次申斥。历史记载中就有旗籍女子用细布把脚裹成条状的,称为“刀条儿”脚,因为成年女子无法将脚裹成小脚,所以才有了这种办法。汉军旗人中的缠足现象更是难以禁绝,如广州的汉军旗人就长期保持了妇女缠足的习俗。可见满洲人的野蛮恐怖政策已经让旗人妇女都丧失了基本的安全感。 


(三)火器成全了天足运动


那么,到了清末,为什么会兴起“不缠足”运动,并最终获得了成功呢?

我认为,这不仅和欧化风潮有极大的关系,而且由于火器的普及使得游牧民族的野蛮已经丧失了传统的撒野优势。例如,正是这一“火器征服野蛮”的背景,不仅使得俄国人得以侵吞西伯利亚和蒙古满洲的大部分地区,也汉人的武力在“太平天国”以后,大大超过了满洲人和蒙古人。如此历史的转折,使得缠足的历史阴影终于开始逐步消退。

“不缠足运动”是维新运动期间唯一火暴的社会改良运动,在运动期间,全国一共涌现了近百个各种名目的学会,在《时务报》耸动天下洛阳纸贵的时候,金贵的版面上常有“不缠足”的话题。开明的士大夫,从封疆大吏(张之洞)到秀才童生,一时似乎都把“不缠足”当成了非办不可的要务。有些童生甚至连自家的考具上也贴上了“不缠足会”字样,考试都不忘为女人放足。 

有人问道:这些发起和参与“不缠足运动”的健将,都是不折不扣的男人,而且是当时中国站在时代前列的男人。不言而喻,这样的“妇女解放运动”势必充斥着男性话语,在这些大男人眼里,放足无非是为了“宜家”、“善种”。问题是,在那个百废待兴、手忙脚乱的时候,一群以拯救天下为己任的大男人,为什么偏偏对女人的脚这么感兴趣? 

有人答道:众维新好汉当时的“理由”是不足为据的,有着五千年文明的中国人,最受不了的就是西方人视之为不开化的“土人”,羞于“野蛮贻诮于邻国”(康有为语)。可是,遍地的小脚却成了这种“西方说法”的一个活生生的证据,令国人欲辩还休。恰是急于抹掉这种耻辱印记的强烈冲动,才使得作为中国近代化运动之一的戊戌维新,被抹上了一笔“妇女解放”的重重油彩,尽管里面只是男人在张罗解放女人的脚,而被解放的女人对此并不热心。运动中人把“不缠足”上升到“保种”的高度,其实只是运动展开后的一种夸张性思索的结果。……自西方基督教大规模登陆以来,中国人尤其是士人对洋教在中国的行为做了地毯式轰炸的抨击,但就目前能看到的几千份揭帖来看,竟然没有发现反击教会提倡不缠足的,好像大家有意约好避开这个话题似的。这种缄默说明缠足这个疮疤一旦揭开,中国男人实际上很难正视里面的不人道,连回击的勇气都没有。

显然,上述一问一答都是流俗之见,因为它们都忽略了随着现代文明的物质进展,才使得“缠足战略”成为多余的累赘。例如中国,即使没有野蛮的哥萨克马队,汉人的武力在“太平天国”以后也大大超过了满洲人和蒙古人,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女人了。正是这一“火器征服野蛮”的背景,不仅使得俄国人得以侵吞西伯利亚和蒙古满洲的大部分地区,也使得中国社会里的被迫缠足逐步终止,并最终让位给了天足运动。


(四)拥枪权是国家霸权的基础


从中国的历史看,“是火器解放了小脚女人”。

如此想来,美国的“人民拥有枪支的权利”确实有其道理。如果有一天,中国人民也获得了拥有枪支的权利,那时候中国政府再想独裁,也可求而不得可了。

到了那个时候,中国的男人们也就不会再像太监那样唯唯诺诺,就再也无须奴性十足地屈服于带枪的暴徒了。

到了那个时候,“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暴徒理论,就必须终结了。

到了那个时候,中国的男人就可以不再缠足,就可以走自己想走的任何道路了。

中国人民的拥枪权,是中国走上世界舞台的标志。

而一个没有拥枪权的国家,是永远不可能向美国发起有效挑战的,德国、日本、苏联的覆灭,都是一个个具体的说明。

中国朝野在考虑与美国对抗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这一点:拥枪权是国家霸权的基础。

201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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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圈地”、“投充”、“逃人法”——满清的人民公社


清初鞑虏实行的圈地、投充、逃人法、剃发、易服五大政策,给汉人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使他们失去了生存选择的自由:圈地使得汉民无处藏身;投充使得农奴制盛行……..

考察满清之“圈地”、“投充”、“逃人法”,类似中共之“土改”、“集体化”、“户口制度”、“人民公社”,是“中国社会军事管制”的结果;剃发、易服,类似于小平头、人民装盛行。其中满清蒙古所扮演的角色,类似现代之苏联及社会主义大家庭,执行者则是作为“现代汉八旗”的“中共”(汉——中;八旗——共产党)。


(一)圈地


清初多尔衮率清军入关,满洲人口大量涌入北京附近,为安置满族诸王、勋臣、解决八旗官兵生计,列土分茅、豢养旗人,除了占有明代的皇庄及无主土地以外,顺治元年十二月在京畿地区大量圈占民有田地,压榨汉人,史称圈地令。

顺治二年九月,清廷下第二次圈地令,范围扩大到河间、滦州、遵化。

顺治四年正月第三次圈地,圈入顺天、保定、河间、易州、遵化、永平等四十二府。

除前三次圈地令,在各地亦大量圈占旗田、皇室族田,现在遍及大陆甚至台湾均有以“旗田”为地名的历史痕迹。

三次共圈占土地约二百三十三万五千四百七十七晌零九亩(十六万六千六百三十六顷七十一亩,一晌约六亩),其中皇室庄田仅占五千七百多顷。“圈田所到,田主登时逐出,室中所有,皆其有也。妻孥丑者携去,欲留者不敢携。其佃户无生者,反依之以耕种焉。”八旗圈地称旗地,不准私自买卖,“八旗官兵所受之田,毋许越旗卖价及私售于民,”违者按律治罪。多尔衮凭借摄政便利,冀东肥沃之地多流入正白旗之手。圈地后,很多农民田地被占,流离失所,部份地主或农民投充到八旗庄园,或流亡他乡,造成大量流民、乞丐出现。

顺治四年(1647年),大规模的圈地已停止,但零星的圈地、换地仍时有所闻。清初战事频繁,所受地亩并未能悉心耕种,“致失耕种之业,往往地土旷废。”康熙五年(1666年),鳌拜以镶黄旗地少贫瘠为由,提出要与正白旗换地。康熙八年(1668年)五月智捕鳌拜,再宣布停止圈地,准许壮丁“出旗为民”,自行谋生。康熙二十四年四月下令“嗣后永不许圈”,圈地正式告终。

清代进入中期,八旗子弟多困苦,开始私自典卖旗地。售地之举,雍正初年已有耳闻,至光绪三十一年载:“无粮黑地,各处尤多。即以直隶近畿八十余州县而论,八旗王公官员兵丁各项旗地,原额十五万余顷,除已归八项旗租三万九千余顷、又王公庄田一万余顷、未尽迷失外,此外现在旗人手内交租者,大抵十无二三。其年久月深,辗转典卖,变为无粮黑地者,约在七八万顷上下。”大量的圈地又回到地主和自耕农手上,江太新认为:“旗地私有化,为自耕农队伍稳定输送了新鲜血液。”


(二)投充


投充,是指清兵入关后,一度允许八旗官兵抢掠汉人百姓,并以之为奴隶的政令,学者们称之为清初六大弊政之一。

投充是圈地的后续,由于直隶畿辅地区大量土地被圈占,必须有大量的人力耕作;顺治二年(1645年)春,摄政王多尔衮颁布投充法,允许八旗官民招收贫民屯垦,成为近似佃农与欧洲农奴性质的农户。但许多圈地后的原有农民也因家产被夺占,只好“带地投充”,带地投充者仅需交租税,若无土地则负担较大。同时出现旗人士兵强逼汉人的“满洲威逼投充”的情况。

顺治二年四月,鞑虏朝廷发现此情形后上谕:“前听民人投充旗下为奴者,原为贫民衣食开生路也。……今闻有满洲威逼投充者。又有愚民惑于土贼奸细分民屠民之言,辄尔轻信,妄行投充者。”并申斥违法的投充、强逼投充。投充造成逃人的问题,于是产生了逃人法。

投充政策造成了社会动乱,以致鞑虏上谕指出“以致民以不靖”,要求取缔违法旗人。康熙帝亲政后下诏禁止圈地和投充、裁撤督捕衙门。不过仍存在零星的投充,直到乾隆四年(1739年)再度严禁,规定“禁止汉人带地投充旗下为奴,违者治罪”。


(三)逃人法


清朝为严禁八旗奴仆逃亡和其它八旗人员逃旗而颁布的法令。天命十一年(1626) 始颁,中经多次更改。其内容有对逃亡者的处罚规定,还有关于惩罚窝主、奖励检举、奖惩有关官吏和办事人员等的规定。清入关前,为了制止农奴逃亡,就已陆续 制定惩处逃人的法令。入关后,清统治者又在所占领的部分地区大量圈占土地,强迫汉人投充。沦为农奴的汉人不但遭到残酷剥削,从事繁重劳动,而且没有人身自 由,更引起大量逃亡。为了维护满洲贵族的利益,清廷进一步制定极其残酷的逃人法。

这些奴隶是清军历年入关掳掠的汉族人民 (犯罪被罚为奴或买卖为奴者只是少数),他们不甘忍受压榨,思家心切,随清军进关之后大批逃亡。这就是所谓 “逃人”问题。

清初逃人法是中国历史上仅见的 一项法律制度。其制定是有着深刻的现实背景的,既努尔哈赤为并吞女真各部,与明朝开战,苦于兵源不足,粮饷不济,不得不将俘虏和降人收为奴仆,以养八旗作战。为制止奴仆逃亡,遂作逃人法。这是一项有着浓厚军事色彩的临时性措施。

因八旗制不易,故奴仆制不易,故逃人法一直沿袭。入关之后,战争已经不是满洲的 主要任务。福临未能及时转变策略,将关外为作战而设计行之有效的农奴生产制照搬到关内,取代故有的封建租佃制,是历史的倒退。引起大量奴仆逃亡,为此加重 逃人法的处罚力度,无异于火上浇油,造成巨大的社会动荡和经济损失。玄烨鉴于此,渐次降低逃人法的处罚力度,逐渐缓解了社会矛盾和民族对立,更深层次的原 因是经济社会的发展促使封建租佃制取代了农奴生产制,对逃人产生无异于釜底抽薪。到康熙中后期,逃人基本绝迹,逃人法虽未被废止,却失去了其存在价值和意义,成为一纸空文。


(四)总结


清初逃人法问题的切入点,以该制度制定所依据的宏观背景为入口,探析努尔哈赤、皇太极、福临、玄烨四代鞑虏施行、修 改逃人法的历史背景和原因。

满洲建治之后的宏观社会背景,并说明了与逃人法产生密切相关的两项制度——八旗制度和奴仆制度。满洲人口不多,努尔 哈赤四方征讨不得不采用全民皆兵的策略,八旗制度应运而生。将满洲人口编为八旗,每固山(旗)辖5甲喇,每甲喇辖5牛录,各置官管理。每牛录“三丁抽 一”,平时耕种,战时从军。八旗既是军事单位,又是行政单位,可见八旗制度是一项兵民合一、耕战合一、军政合一的制度,该制度保证了满洲鞑虏的纪律性和战斗力。

鞑虏奴仆制度由来已久,努尔哈赤为弥补兵源不足和粮饷匮乏,大力发展了奴仆制度,将战争俘获和招降纳叛所得的汉人分给王公大臣和八旗士兵为奴,以供满洲战 争机器役使。奴仆没有人身自由、财产自由和政治自由,地位与财货相等,加之压迫甚重,纷纷逃亡,为制止奴仆逃亡,鞑虏头目努尔哈赤制定了一系列以处罚逃人、惩罚窝藏者和缉捕逃人相关的法令,为便于行文,统称为逃人法。 第二部分介绍了逃人法的具体内容和流变过程。以努尔哈赤、皇太极、福临、玄烨四代的顺序依次讨论。努尔哈赤规定擅自离开部队或庄屯的奴仆即为逃人,拿获之 后即行处死,后期发展到仅有逃亡念头之人也认定为逃人,将逃人的范围扩大;部落内部收留逃人者以盗贼论处,部落外收容者则被征讨,以儆效尤;并沿边建垒以防范逃亡,有效制止了奴仆的逃亡。其特点是重外逃而轻内逃,重惩逃人而轻惩窝隐逃人者。这为满洲并吞女真各部乃至最终入侵中原立下功劳。总起来看,这个时期的逃人法可说是一种战争状态下的临时政策。 皇太极时期,战争仍然是满洲的主题。皇太极在承袭前朝惩治逃人和窝逃者规定的基础上,作出了一些适应当时状态的转变。惩治逃人方面,重满人而轻汉人、蒙古人,取消了有逃亡嫌疑即定为逃人的规定,并总结出来行之有效的缉捕逃人措施,这些使得汉人奴仆的生存环境有所改善,叛逃者数量减少,满洲国力稳中有升。总 起来看,这一时期的逃人法较之前朝有所宽缓,尤其是对待汉人方面,缓和了一定的民族矛盾。在缉捕方面日臻成熟,技术上也保证了逃人数量的减少。

福临时期,清军进占北京,定鼎中原,整个社会环境与国策均较前两朝有了巨大的区别。这个时期的逃人数量是最多的。为制止前所未有的逃亡风暴,鞑虏福临出台了前所 未有的惩治逃人和窝主的严刑峻法,集中体现在《督捕则例》中,规定逃人逃亡前两次均处以“鞭一百”,第三次逃亡被拿获正法;窝逃者正法、家产籍没,家人流徙关外给八旗穷兵为奴,并于兵部之下置督捕衙门专司其职。刑罚之重古所罕见,更使得满官与汉官因圈地逃人问题相互攻讦,造成了统治集团的内部分裂。总起来说,福临加重逃人法的刑罚既是出于稳定社会秩序的公心,也存了偏袒满人的私心,从这一点讲,如许严酷之逃人法行之必不久远。

鞑虏玄烨时期,大幅修订《督捕则例》,将地方上逃人案件的审判权由满洲将军移至各省督抚(汉人始得参与地方逃人案件之审判),并大大降低了逃人、窝主、邻佑、 十家长、百家长、地方官等人违犯逃人法的处罚力度。 第三部分为对逃人法的评价。逃人法作为一项军事时期的临时政策,对入关之前的满洲有着巨大的积极意义。对东北开发和巩固国防也起到巨大作用。但同时应当看 到,入关之后,强行推行农奴生产制造成全国性的奴仆逃亡,为此,福临出台了严厉的辑逃法令,结果却是火上浇油,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动荡和经济损失。总起来 看,逃人法是施行过程中,是负面影响大过正面影响的。


(五)比较


清初鞑虏实行的圈地、投充、逃人法、剃发、易服五大政策,给汉人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使他们失去了生存选择的自由:圈地使得汉民无处藏身;投充使得农奴制盛行……..

考察满清之“圈地”、“投充”、“逃人法”,类似中共之“土改”、“集体化”、“户口制度”、“人民公社”,是“中国社会军事管制”的结果;剃发、易服,类似于小平头、人民装盛行。其中满清蒙古所扮演的角色,类似现代之苏联及社会主义大家庭,执行者则是作为“现代汉八旗”的“中共”(汉——中;八旗——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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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帝国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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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切帝国都因筑墙而没落


在墨西哥蒂华纳与美国圣地牙哥之间,横亘着一堵高高的边界围墙。这堵墙呈东西走向,笔直地穿越山岭、荒漠、城镇,其最西端止于太平洋的碧波中。连日来,美国一侧界墙机声轰鸣、焊花闪烁,大规模重建工程正加紧施工。 

新的界墙由一根根粗大的垂直钢梁组成,高逾十二英尺,比以往更强固。围墙向海中延伸的距离也加长三百英尺,以有效阻遏非法越境。 

有趣的是,刚立起的这堵界墙立即变成墨西哥民众宣泄不满的园地。粗大三角钢梁上出现五花八门涂鸦,内容多是讽刺挖苦美国的字句。有人引用科学家牛顿的名句:“我们建造了太多的墙,却没有足够的桥梁。”(We built too many walls and not enough bridges);有人话外有话地嘲讽:“围墙只为那些不会飞的人而设。”(Fences are made for those who cannot fly)还有人赌咒:“你有十二英尺的墙,可你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十三英尺的梯子!”(You have a 12 feet fence. You know what will happen · A 13 feet ladder !)更有趣的当然是,这些反美的标语,都是由英文书写的,说明美国的文化影响力,要超过其政治影响力。

一些西班牙文的涂鸦也很有哲理,如“一切帝国都因筑墙而没落。”又如“梦想在这里反弹,终于成为恶梦。”这些留言反映出墨国民众对北方强邻既羡慕、又憎恶的矛盾情绪。美国联邦政府拨款四百三十万美元施工,预计将在上半年完成。政府调派军方工兵部队协助建筑队施工。每根钢梁截面都呈三角形,钢梁间隙只有四吋左右,并有细密栅格封闭。每八根钢梁的顶部焊接于一块钢板。任何人企图翻越这堵十二英尺高墙,都非易事。

界墙伸入太平洋的部分原长四分之一哩,这次重建,将向海中再延伸三百呎左右。这段工程施工难度最大,必须先行沿边界搭建海上平台,让打桩机、吊车等重型机械驶上平台,向沙质海底打进深深的桩柱。这些海中钢梁都作了防锈处理,三十年内不受严重腐蚀。 

由于上述美国建筑边界隔离墙的报道,我想起了中国的网络防火墙(GFW)。

“GFW”是“The Great Fire Wall of China”的简写,意指“中国网络防火墙”(字面意为“中国防火长城”),这是对“国家公共网络监控系统”的俗称,国内简称“防火长城”。GFW是“金盾工程”的一个子功能。“金盾工程”是以公安信息网络为先导,以各项公安工作信息化为主要内容,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公安信息化的工程,主要包括建设公安综合业务通信网、公安综合信息系统、全国公安指挥调度系统以及全国公共网络监控中心等。该项目2003年开始生效。一般所说的GFW,主要指公共网络监控系统,尤其是指对境外涉及敏感内容的网站、IP地址、关键词、网址等的过滤。

GFW的效果通常为,国内网络用户无法访问某些国外网站或者网页;或者国外网络用户无法访问国内的某些网站或者网页。这里的无法访问,有永久性的无法访问(比如色情网站),也有因为URL中含有敏感关键词或者网页上有敏感内容而暂时性的无法访问。国家防火墙并非中国的专利。实际上,美国也有国家网络监控系统,对进出美国的每一封电子邮件进行内容扫描。不同的是,中国的国家防火墙会直接切断敏感连接,而美国的国家防火墙(考虑更名)则只是做数据监控记录。伊朗、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北非共和国、叙利亚、缅甸、马尔代夫、古巴、北韩、南韩、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也门使用与金盾类似的国家防火墙。

“一切帝国都因筑墙而没落”,不仅适用于美国,也适用于中国。中国的万里长城,没有阻挡住蒙古和满清、日本和苏联,反而导致中国自身的封闭和落后,这一点我早在1985年的《神话与民族精神》、1988年的《河殇第一稿(走出黄河心理/走出延安精神)》里,就说过了。

实际上,即使没有“谷歌”(Google)的拒绝合作,中国互联网防火墙仍有裂缝。

早在2010年3月23日,英国路透社发自北京的电讯就说过了:在中国,Facebook、Twitter和YouTube被屏蔽了,但你却可以在中国自由访问《纽约时报》网站或点击量很高的色情网站,这不禁令人有些困惑。

那些对此事一知半解的外国民众经常认为中国大陆网民的生活相当枯燥乏味,但事实会令他们大跌眼镜。

中国网民将近四亿,居全世界之首。他们可以在网上打游戏,也可以浏览名人八卦、访问青少年聊天室、学术论坛,甚至去非法的文件共享网站。

中国网民能够自由访问一些对中国持高度批评态度的英文媒体报导网页。尽管政府目前正在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击互联网淫秽内容运动,但网民仍旧能访问大量中国境外的色情网站。另一方面,Twitter、Facebook和很多海外的博客网站却被中国政府屏蔽了,原因是这些网站提供迅捷广泛的信息共享,政府担心这可能会带来社会不稳定。

然而一棍子打死实为下下策,中国仍然希望互联网能为商业发展提供空间。中国媒体和网络编辑通常对政府底线十分清楚,但是遭遇敏感问题也会偶尔“被关照”。网上还有一批俗称“五毛党”的网络评论员,专职发布政治正确的评论并因此得到政府的报酬。尽管网络审查力量强大,但是中国仍有人对此不屑一顾,随心所欲地从网络上找到他们想要的视频和新闻。

在这场高科技的猫抓老鼠的游戏中,有时候他们传播博客的速度甚至超过审查者删除网页的速度。只要有兴趣和财力,被关闭的网站仍然可以通过付费的虚拟专用网络(VPN)进行访问,这样防火墙就可以被突破并畅通无阻了。

至于我本人,更是经常在中国国内的论坛上看见赤裸裸的“反动标语”,如“打倒中国共产党”、“毛泽东该死”之类的谐音文字。而监管当局和五毛党人,对此竟然不闻不问,睁眼闭眼,不禁使我赞叹曰:“中国社会的宽容度,真的提高了很多!”

长城正在瓦解。“内缩的长城精神”正在被“出击的海洋精神”取而代之。如此下去,中国真的可能崛起。

那时,《河殇》的预言和设想就会实现了。

http://xiexuanjun.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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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豪强政治是南北朝的政治特征


有网文指出,“愈演愈烈,豪强政治是中共毒瘤”: 中国历史积累了无数沉渣,官场文化更是如此,派系政治、家族政治、豪强政治等在中共官场沉渣泛起,而且愈演愈烈。日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长治医学院原院长王庸晋及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原院长魏武立案调查。官方巡视组认为,长治医学院在“个别领导干部凌驾于党委之上,政治生态问题严重”,“形成了家天下”,个别领导“名为学者,实为学匪”。

这对“学匪夫妻”之所以能实现对医学院的“家天下”,主要是背后有政治靠山。魏武、王庸晋为原长治市委书记魏庶民的女儿、女婿,魏庶民有五个女儿,除长女为哑巴,其他三个女儿女婿身居高位,其中三个女婿是厅局级干部。魏庶民家族在当地权倾一方,为长治“四大家族”之首。

类似情况在内地很普遍。比如山西运城前财政局局长孙太平家族,全家至少十五人在运城市担任官员、公务员或国企官员,而且很多是公安、检察院、财政等核心要害岗位,职务含金量极高。当地人称,如果孙家开家庭会议,到场的部门领导比政府开会时还多。

事实上,政治家族的大小往往和家族核心人物的权力成正比,核心人物权力愈大,家族内出的干部就愈多;也和后代数量成正比,后代愈多,家族内出的干部也愈多。同时,政治家族子弟具有向核心部门、关键部门聚集的趋向,很多地方政权已被一些家族瓜分,大家形成势力均衡,相互扶持,形成针插不入、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即使上面空降官员治理,但由于缺乏权力根基,对那些政治豪门无可奈何。

抱团成伙 抵制中央

这种家族血缘形成的利益集团是地方政治恶瘤。在一些官员家族中,当官、发财成为他们的第一共同利益目标,为捍卫既得利益,必然抱团成伙,利用各个领域掌握的权力资源千方百计阻挠和抵制,不让中央政策落实。豪强政治还有一个可怕后果,就是导致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更便利和大胆,在家族裙带关系之下,公私已然混杂,各种利益交织。一些豪强家族利用家族成员掌控的公共权力谋取个人私利,掠夺平民子弟应得的利益,制造严重社会不公。

当局近年推行官员任职回避制度,但在市县一级,这制度形同虚设,尤其是随着交通改善,官员即使异地交流,亲属家人也蜂拥而至,形成新的利益集团。

谢选骏指出:

网文的作者对于豪强政治这个“中共毒瘤”愤愤不平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位作者缺乏历史眼光,不知豪强政治正是“南北朝的政治特征”。在古代南北朝,北朝有鲜卑贵族集团和关东世族,南朝有北方南下的士族和南方土著的名门,“九品中正制”把人的家庭成分看得高于一切,就像中国共产党的阶级斗争和阶级成分、家庭出身制度一样,把人分成贵贱清浊正邪。在这种意义上,现代南北朝与古代南北朝正好不谋而合。中华民国有军阀割据、四大家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党阀专政、八老治国:这种豪强政治与古代南北朝并非一个巧合,而是文明重构时期、社会重组时代里的分裂国家所特有的现象。

只有等到南北合了,等到中国统一之后,豪强政治才会消灭。不明真相的人们,抱怨和气馁都是没有用处的,只有努力促进第三中国的诞生,社会公平才有指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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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南北朝政治的自然地理基础


2010年5月12日重庆晚报报道说:《中国南北分界定位图首次绘出 涉及7省130县市》。中国南北分界具有自然和人文的综合属性,呈现带状。而中国南北分界的标志,近年来成为某些地方热门的建设项目。在“秦岭—淮河”一线,至少已建成3个与“中国南北分界”有关的标志,这些标志很快就成为地方炒作热点,引发舆论争议。同时,争议也让“中国南北分界”这一地学难题引起人们高度关注。

兰州大学陈全功等人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数字评估,已完成中国南北分界带分布图,首次为中国南北分界给出了定量、定位结果:中国南北分界具有自然和人文的综合属性,呈现带状,涉及7个省的130个县(市),总面积约145500.74平方公里。

在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北方”与“南方”这种有特指意义的称谓来源已久。在国人心目中,“南方”与“北方”的分界似乎应当是在江(长江)淮(淮河)之间。

1908年,中国地学会(后来的中国地理学会)首任会长张相文从自然地理分区的角度出发,首次提出“北岭淮水”为中国“南北分界线”,当时与南岭相对应的北岭即是现在的秦岭。但张相文以“秦岭—淮河”划线分南北的想法在实际中却很难实现,因为秦岭不只是东——西向一字排列的众多山头,而是南北纵横数百公里的庞大山系;而淮河,尤其是淮河下游,已难寻滔滔主流,所见的只是南北数十公里的水网。于是就有人指出,以“秦岭—淮河”分南北很难分出来。而当代学者多认为,“秦岭—淮河”不单纯是“中国南北地理分界线”,而是“中国南北地理气候分界带”(简称“中国南北分界带”),此带的南北,自然条件、地理风貌等都有着明显的不同。

但南北分界究竟指的是“一条带”还是“一条线”?是“带”,那么“带”有多大的面积?是“线”,这条“线”呈什么样的走向?当代学者还是一直没有明确表述。经过努力,陈全功等人根据气候、地理、人文等方面的综合数据,逐点计算适宜度,制成了《基于GIS的中国南北分界带分布图》。

分布图表明,中国南北分界具有自然(气候、地理)和人文的综合属性,分界带涉及四川、甘肃、陕西、湖北、河南、安徽、江苏等7个省的130个县(市),最窄处约26.42公里,最宽处约195.41公里,总面积约145500.74平方公里。

同时,陈全功等人在中国南北分界研究方面并没有局限于“带”,而是将“带”细化延伸到了“线”。具体做法是,将分界带顺经度各中点连线,即成为一条南北分界线。此线的走向是西起四川省的平武县境内,经甘肃省的文县、康县,陕西省的略阳县、洋县、旬阳县,湖北省的郧西县,河南省的西峡县、新野县、汝南县,安徽省的阜阳市、蚌埠市,江苏省的泗洪县、淮安市,东至射阳县的海滨,总长度约1666.28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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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干旱导致蒙古帝国崛起


原本对狗都害怕的铁木真,与弟弟合撒儿一起,将异母弟别克帖儿杀死了。在别克帖儿临死前的请求之下,铁木真饶恕了别勒古台的性命。上面这段故事出自《蒙古秘史》一书。


(一)


2012年11月8日一个国际研究小组发表报告称:曾在中美洲兴盛一时的古代玛雅文明的兴亡,与气候变化具有密切关联。

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等机构的科学家分析了来自中美洲国家伯利兹一处洞穴的石笋,检测了石笋中的氧同位素成分,据此推算出玛雅文明时期的精确降雨记录。对比降雨记录以及玛雅人的石刻记载,科学家发现,在公元440年到660年间的强降雨期,玛雅人口迅速膨胀,文明也普遍繁荣。这一时期之后则是一系列干旱,导致农业生产力的下降,并引发社会分裂和政治崩溃。研究人员认为,长期干旱导致了持续的环境和社会压力,抑制了人口扩张并导致了更多的敌对行为和战争,最终导致玛雅政治体制和文明崩解。

相关研究报告发表在新一期《科学》杂志上。2012年2月,墨西哥和英国科学家也在《科学》杂志上发表报告称,玛雅文明的消亡可能与中等程度的干旱有关。

其实,这并不奇怪。实际上,干旱不仅毁灭了玛雅文明,也导致蒙古帝国崛起并毁灭了中国文明。


(二)


《大迁徙:气候变化与人类的未来(Forecast:The Consequences of Climate Change)》一书就探讨了气候变迁与人类的命运:气候的改变对人类不仅仅是感觉冷热而已,它对生态系统的影响造成了连锁效应,各种天灾来得猛烈又频繁,海平面上升迫使人类移居、沙漠化导致人与牲畜的粮食减少、物种迁移造成新传染病的散播。但绝非仅止于此,科学家曾明确指出,从古代气候变迁的纪录来看,人类文化兴衰确实与天气脱不了干系,在温暖湿润的气候下,社会经济繁荣;反之,在干旱或多变的气候下,经常发生战争动乱,西罗马帝国的衰亡、蒙古帝国的崛起以及明、清两朝的战乱就是典型的例子。

作者在书中提到全球暖化不仅是生态环境的改变,它影响的层面涵盖农业、医疗、经济与政治。例如,在非洲,看似族群冲突的事件,其实是为了争夺因沙漠化而日趋贫瘠的土地;在美国,因飓风造成重大的损失,人们因付不起昂贵的保险费用和增加的税负,被迫必须离乡背井。但有些地区与人们却也因暖化而得到好处,例如气温上升让葡萄酒酿酒业适合栽种葡萄的面积增加,酝酿出风味更佳的葡萄酒;北极融冰虽然可能造成北极熊灭绝,但是北极西北航道的开通,船只就能缩短从欧美到东亚的航程的时间。


(三)


1、气候异常与环境变迁的关系:气候异常对世界每一个地方都有明显且深远的影响,但影响却不尽相同,有的对某些地区是破坏性,例如中世纪干燥期间,造成了马雅文明的局部瓦解,也造成了中国的华北地区农民的饿死,墨西哥的查科峡谷,本来居住着非常多印地安人,但是在1130年发生干旱后,印地安人在五十几年后全部离开了这个地方。再来是吴哥窟,在还没干旱时在那时创造出的创世杰作,但在干旱不宜人居,这么伟大的建筑被遗弃,原本居住的人也早已消失。 

另外也有对某些地区是好的,例如在中世纪温暖期四、五百年间的气候温暖宜人,农作物生长季节变长,夭折的机率就大大下降了,漫长的高温期使粮食达到稳定,造成稳定的发展,使欧洲丰收频频,生活富饶,也新建了教堂。以美国西南部为例,当地气候较为干旱,所以只要气候有些许的改变,就会对当地有很深远的影响。以恰克峡谷为例,在1890年夏天因为当地出现暴雨而出现洪水,使其河流发生源侵蚀,三天内河道就朝上游方向延伸十公里,使河道附近的洪泛原变得无法耕作。 

玛雅文明其地,虽然可称为季节性的热带雨林但依旧会有干旱发生,且当地环境为石灰岩地形,不易储存雨水,加上降雨量不定,使当地环境有着脆弱的平衡。 

2、人类因为经济活动,对环境所造成的破坏行为,例如砍伐森林、过度放牧、建核电 厂等与人类生活之间的关系。由于人类科技随着时间而进步,人口快速的增长,都市日益扩张,人口密度提高,所需要的粮食也大量增加,所以须要更多土地,人类因而不断的砍伐树木,去开垦更多的山地,来居住或耕种粮食。此外过度放牧让绿地缩小,这些事件导致全球二氧化碳增加而造成全球暖化,不仅造成气候异常让人类面对更多灾难,也得面对海平面上升的威胁。资源也不是无限的,人类过度的使用环境资源,只会快速造成人类自身的毁灭。

以中国黄河流域文明为例,黄河流域早期就一直是中国的文化发源地农业发达、又有渠道,所以在中国漫长历史前期,一直是富饶之地,而中国又是泱泱大国与天朝,所以以前在北边外塞的游牧民族有能力者就进贡,而环境压力大以至于无法负荷之际只好发动战争,因此在中国历史上几乎各朝各代都有外患问题,而“战争”对于环境来说无疑是一大压力,因为需要物资,更多的食物、武器(攻城器具、弓箭……等等)和战后兴建都需要砍伐森林,渐渐黄河也开始干旱、泛滥成灾,因此只要战争就会大大的影响环境,不论是国内的争权或是抵御外患皆此,宋朝之后北方已无力继续产食供应庞大的国家人口,更出现了“南粮北运”的情形。而富饶的江南地区从宋朝至今,也渐渐无法负荷中国高达十三亿的人口。而且随着江南开发,水土保持也渐渐遭到破坏,著名的两湖地区,也已经有许多淤泥使得湖泊面积缩小,未来更令人堪忧。 

华北地区处于内陆,一直以来都靠季风所带来的雨量维持当地的生存条件。由于雨量一直不是很高,正好是种植谷类的优良环境,因此带动了当地的农业活动,大量砍乏森林,坡地上的泥土因下雨侵蚀流入河中,早成灾难性的后果。近年来气候持续变迁与怪异现象(圣婴、反圣婴),季风受到影响,无力到达华北地区,造成干旱,使被破坏的土地更加失去了疗养的好机会,环境越来越恶劣,无法耕种,饥荒产生,一堆人饿死,疾病与霍乱随之爆发。

不论是玛雅还是美国西南部都有过度耕作及过度砍伐森林的问题。美国西南部的恰克峡谷,其生态环境脆弱且地处农业的边缘地带,降雨量少且难以预期,森林再生率非常低,只要一遭到破坏便难以复原。当人口数量增加时候,相对的要供应的食物也会变多,自然会扩 耕农地,使当地无法永续经营。而当地的林木资源则因要盖的房屋增加而造成过度砍伐,使环境沙漠化。 马雅也有相同问题,虽然石灰岩地形有助于水资源储存,但其地并不肥沃,使其无法有效地持续耕作。

3、思索天然灾害(如地震、海啸)与人为灾害(如工业水排放河川海洋或拦江建坝)如何影响人类环境与文明?为保护人类文明的依存地,我们可以为地球尽什么心力。中世纪的天然灾害像是干旱,造成农作物无法收成,而导致人饿死和被迫离开自己的家乡,而较为严重的灾害是水灾,它们都造成了人们的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也造成了许多的家庭破碎,多数人无家可归。

人为灾害有许多,黑死病是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瘟疫之一,由于欧洲航海贸易、探险,“黑死病”之名是当时欧洲的称呼。这场瘟疫在全世界造成了大约7500万人死亡,根据估计,瘟疫爆发期间的中世纪欧洲约有占人口总数30%的人死于黑死病。 

干旱、过度开垦及砍伐对环境有着严重的影响。虽然当地环境脆弱,使文明难以发展,但我们也可以从文本中得到不少启示,像是干旱影响农业及水源,进而影响到人们的生存,造成战争使文明倒退或者停滞不前。 

为了要有灌溉水源,人们想出了各种方式应对,但每一种方法或多或少都对环境产生影响;砍伐森林也是一样的道理,当开垦速度大于再生速度,森林就会消失。所以要适时的让环境休息,若是无度的利用,最后环境会崩坏,最大的受害者将会是自己。黄河是早期人类的发源地,以前的人们不知道要兴建保水系统来维持地力,因此随着文明渐渐发展完全的中国在南方便兴建了大量的水道、渠道来维持地力,而后来的人也懂得要维持地力必须周期性的休耕和轮耕来让土地获得充分的休息,以达永续发展。随后高科技出现也开始使用化肥与生物方法,让土地获得养分、得到土地的效益。

环境变迁时人类就应该想出永续发展的生存模式,而不是在像以前一样一味的用破坏环境的方式去面对气候变化。 


(四)


下面我们进入正题:干旱导致蒙古帝国崛起。

蒙古的统一者铁木真在他九岁的某一天,被自己的父亲也速该带去母舅家,想给他说一门亲事。走在半路的时候,他们遇见了特·薛禅,蒙古草原弘吉剌部的长老。弘吉剌部与也速该所在的乞颜部之间,长期有着通婚的传统。薛禅十分喜欢铁木真。当知道也速该要给儿子说亲之后,薛禅说道:“我们弘吉剌部的人自古就是,男儿们生得相貌堂堂,女儿们生得姿色娇丽……也速该亲家!到我家去吧!我的女儿还小呢,亲家你去看看吧!”

于是,也速该就来到了薛禅家,见到了薛禅的女儿孛儿帖。孛儿帖比铁木真大一岁,形容娇美、举止得体,正合也速该的心意。双方定下了亲事。应薛禅的要求,也速该将铁木真留下,自己骑马回家了。他临走时再三叮嘱薛禅说:“我把儿子给你留下做女婿。我的儿子怕狗。亲家,可别叫狗吓着我的儿子呀!”在回家的路上,也速该遇见塔塔儿部的人在大摆筵席。塔塔儿部主要在蒙古草原东部一带游牧,与也速该所在的乞颜部素有冤仇。因为实在是太渴了,也速该偷偷地入了席。但是,塔塔儿人还是将他认出来了。他们在也速该的食物中下了毒。三天之后,也速该在家中去世。没过几天,铁木真被人从薛禅家接回。

也速该去世之后,铁木真一家被同族人背弃了。作为家中的长子,九岁的铁木真必须与母亲、三个同母弟弟(合撒儿、合赤温以及铁木格)、两个异母弟弟(别克帖儿和别勒古台)以及同母妹妹帖木仑等人相依为命。他们过着极其艰苦的生活。铁木真的母亲诃额伦靠捡杜梨、山丁,挖红蒿、野葱、野蒜、野韭菜以及山丹根等养育自己和儿女们。铁木真回报母亲的方式是,用火烘弯了针,做成鱼钩去钓鱼,或者做了拦河网去捕鱼。

尽管诃额仑和铁木真都很勤劳,但是,能够找到的食物是如此的少,而家里人口又如此的多,铁木真一家每天都面临着生与死的考验。如何公平有效地分配极其有限的食物,成为铁木真必须考虑的问题。

有一天,铁木真带着亲弟弟合撒儿、两个异母弟弟别克帖儿和别勒古台一起钓鱼。一条小银鱼被钓上来之后,立即被两个异母弟弟抢走了。铁木真心里十分恼怒。回到家之后,他将这件事告诉了母亲。显然,诃额仑也没有办法。但她不愿意铁木真兄弟之间因为一条小银鱼结仇。她劝慰铁木真说:“你们兄弟之间怎么可以那样不团结?我们现在除了自己的影子之外,再没有别的伙伴了。这样怎么能报仇呢?”

对于母亲苦口婆心的警告,铁木真完全听不进去,因为在此之前,这两位异母弟弟曾夺去他用箭射下的雀儿。对于铁木真来说,无论是一只雀儿还是一条小银鱼,都应该由他来进行公平有效的分配。两位异母弟弟完全只顾自己的做法,已经威胁到了整个家庭,尤其是他更为幼小的同母弟弟和妹妹的生存。

于是,原本连狗都害怕的铁木真,与弟弟合撒儿一起,将异母弟别克帖儿杀死了。在别克帖儿临死前的请求之下,铁木真饶恕了别勒古台的性命。

上面这段故事出自《蒙古秘史》。苏联历史学家伍拉祺米尔索夫相信薛禅将铁木真留下做女婿这段史料,并且从中发现了母权制度的痕迹。

如果这段史料的真实性没有问题,它显然可以印证如下论断:在极端恶劣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之下,当面临生存的威胁时,弱者总是被迫成为强者,强者则总是选择主动出击,试图掌握分配生死的权力。与强者关系最远而距离最近的弱者,总是最先成为被牺牲的对象。这就是生存的逻辑。

在父亲也速该去世之后,残酷的社会现实以及艰苦的生活环境,迫使年少而胆怯的铁木真接受了这个道理。但是,接受这个逻辑的并非只有铁木真。事实上,它是古代游牧民族普遍信奉的真理,是他们身上可以传续的基因。


(五)


中国史书为这个论断提供了许多证据。根据司马迁所著《史记》的记载,两千多年前的匈奴人的生存法则就是,“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余。贵壮健,贱老弱”。在唐代魏征等所著《隋书》中,突厥人的风俗也是“贱老贵壮”。在宋朝彭大雅所著《黑鞑事略》一书中,蒙古人的风俗同样是“贱老而喜壮”。这些古代游牧民族的共性是,老弱者的生存权利被极度忽视。毫无疑问,到了必须做出残酷选择的时候,老弱者必定最先成为牺牲的对象。

而游牧民族之所以信奉这个真理,并非因为他们生性野蛮残忍,而是取决于他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游牧作为最主要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他们必须逐水草而居。而作为生产和生活资料的水,以及作为生产资料的牧草,又极受气候与季节变化的影响,因而经常会成为稀缺资源。为了满足生存的需要,对这些稀缺资源的争夺,成为家常便饭的事情。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对于古代游牧民族来说,战争和冲突甚至是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而存在。在这种生产和生活方式中,弱者无疑会是最先被抛弃的累赘。

贝都因人或许是最恰当的参照。

在古代的阿拉伯半岛上生活着两种人:在沙漠和草原之间游弋的贝都因人,他们是过着游牧生活的阿拉伯人;在土壤比较肥沃的地区——半岛的边缘地带——定居的阿拉伯人。在适合牧草生长的正常的气候环境下,贝都因人过着很自在的游牧生活,然而一旦气候恶化,贝都因人经常劫掠定居的阿拉伯人。

黎巴嫩裔美国历史学家希提在《阿拉伯通史》一书中写道:“个人主义是贝都因人的明显特性,这种特性是根深蒂固的……他们只关心本部族的福利,要他关心各部族共同的福利,那是很困难的事情……劫掠本来是一种盗贼的行径,但是,沙漠生活的经济和社会情况,使它成为贝都因人的民族风俗。”

公元7世纪的阿拉伯诗人顾托密甚至如此描述贝都因人的生活:“我们的职业就是抢掠。我们抢掠敌人和邻居。如果没办法抢掠他们,我们就抢掠自己的兄弟。”

游牧民族的抢掠或者侵略,是其生存的逻辑的自然引申。既然本族老弱都可能遗弃,入侵其它民族也就顺理成章。如果他们并非天生的侵略者,需要回答的一个问题是,到底是什么因素促使他们对外侵略?

对于这个问题,英国牛津大学考古学和人类学教授布莱恩·费根给出的答案是:气候变暖。费根教授在《大暖化》一书中提出,铁木真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时候,蒙古大草原正经历着干旱的痛苦,牧场被“较为干燥的气候”破坏了。正是在这个特殊的气候背景之下,铁木真团结草原各部族对外发起了侵略。

费根借鉴了英国著名气象学家休波特·拉姆的科学发现。在20世纪中叶,拉姆提出了“中世纪暖期”的概念。这个概念的核心观点是,在公元950年至1250年期间,北大西洋地区经历了一段偏暖的气候。当然,在这段长达300年的时间里,气候偏暖并非持续不断的现象,比如,在公元1010年至1011年期间,北大西洋地区就经历了十分寒冷的冬天,但是,就总体而言,中世纪的气候是偏暖的。

尽管“中世纪暖期”的概念起初仅局限于北大西洋地区,它后来也被用于解释同期发生在欧亚大陆的历史现象。但是,支持费根观点的并非只有拉姆的科学发现。

美国纽约的拉蒙特—多尔提地球科学研究所曾与蒙古国立大学合作,分析了蒙古中西部山脉中的红松标本。科学家们得出的结论是,历史上确实存在一段持续时间很长的偏暖气候,恰好与铁木真发动征服战争的时间相一致。他们甚至惊讶地发现,在公元816年,蒙古草原的气温甚至比现在还要高。

史籍也提供了不少证据。根据俄罗斯《诺夫哥罗德编年史》的记载,在13世纪早期,气候原因导致了一场持续17年之久的饥荒。公元1215年,由于干旱引发的饥荒达到了顶峰,城市居民被迫以树皮充饥,并卖掉孩子为奴。公元1230年,又一次干旱给人们带来更大的灾难:“一些平民杀掉活人,并以之为食。有些人则割掉死人的腐肉和尸体作为食物,有些人以猫狗为食……有些人吃苔藓、蜗牛、树皮、石灰、榆树叶和所有能想到的东西。”

要理解气候变化对蒙古人的影响,就必须理解他们的生产方式。前文已经提到,游牧既是他们的生产方式,也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主要是马、山羊、绵羊、骆驼等牲畜。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马。马不仅意味着财富,还是重要的食物来源,能够提供肉类、奶、奶酪等高蛋白食物。更重要的是,主人得借助它才能寻找到合适的牧场,才能配合手中的弓箭,成为令人畏惧的骑兵。

然而,马的消化系统并不强大。它只能摄入牧草中25%的蛋白质,其余75%的蛋白质都被排泄出去了。在遇上干旱季节的时候,牧草由青迅速变黄,其蛋白质含量也急剧下降,很多马匹会因此而饿死。如果旱灾持续时间过长,就会带来更加灾难性的影响。于是,迁徙或者侵略,成了古代蒙古人的必然选择。

迁徙的过程也总是伴随着侵略。正如美国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一书中指出的,阿尔泰山和天山山脉东面的大草原,远不如西面的大草原那么丰美,因此,几千年以来,东面的游牧民族,比如匈奴、突厥和蒙古人等,或者是以难民的身份,或者是以征服者的身份,一代又一代地从东面迁徙到西面。

气象学上的这些发现,有助于我们理解生存的逻辑,理解蒙古人的对外侵略,也有助于我们理解前面的故事:在也速该去世之后,在遭到同族背弃之后,铁木真一家过着何等艰苦的生活。


(六)


少年铁木真怕狗的记载,无疑是十分有趣的史实。这种趣味性来自强烈的对比,因为根据《蒙古秘史》的记载,铁木真的先祖“是奉上天之名而生的孛儿帖·赤那。”而“孛儿帖·赤那”在蒙古语中的意思是苍狼。

在古代游牧民族独特文化的影响下,潜藏在铁木真体内的狼性基因,很快就被残忍的现实——生存的压力以及复仇的责任——唤醒。“复仇的责任”之所以被称为现实,是因为它与生存的逻辑一样,也是古代游牧民族的生活方式。换句话说,就像劫掠是贝都因人的风俗一样,复仇是古代游牧民族的游戏规则。

正因为如此,在被同族的泰亦赤兀惕人背弃之后,诃额仑曾警告年幼的铁木真要“报复泰亦赤兀惕兄弟们所施加的痛苦”。而我们从诃额仑的警告声中不难看出,“复仇”是蒙古族长辈经常教育晚辈的课程。

当复仇成为游牧民族的传统之后,它就使游牧社会陷入了恶性循环,因为旧仇往往会催生出新仇,并由此周而复始。最典型的例子是铁木真家族与篾儿乞惕族之间的仇恨。他们之间的仇恨与两个女人有关。值得一提的是,孛儿帖·赤那在这里仅作人名解,并非实指苍狼。

第一个女人是诃额仑,铁木真的母亲。根据《蒙古秘史》的记载:年轻的也速该有一天正在斡难河放鹰行猎,正好遇见了篾儿乞惕族的赤列都,他刚从别的部族迎娶了一个女子回来。也速该见这位女子是容颜特别美丽的贵妇人,心里十分喜欢,所以赶紧回家找他的哥哥捏坤太子和弟弟荅里台。兄弟三人将这位美丽的妇人劫回了家。她就是也速该的妻子、铁木真的母亲诃额仑。

第二个女人是孛儿帖,铁木真的妻子。前面已经提到,九岁的铁木真与薛禅之女孛儿帖定了亲,后来因为也速该去世,铁木真回到家与家人一起共渡难关。铁木真成年之后,就去薛禅家迎娶孛儿帖。薛禅很高兴地把女儿交给了铁木真。于是,铁木真带着孛儿帖回了家。然而有一天,篾儿乞惕族的大队人马将孛儿帖劫走了。他们扬长而去的时候说:“为报抢夺诃额仑的仇,如今捉住了他们的妇人,我们已经报仇了!”孛儿帖成了赤列都弟弟的妻子。

后来,铁木真又率军将孛儿帖抢了回来。尽管孛儿帖那时已经怀了孕,但成吉思汗并没有嫌弃她。孛儿帖生下了术赤,铁木真的大儿子。铁木真立誓要将篾儿乞惕族赶尽杀绝,以报夺妻之仇。

在古代蒙古草原上,复仇是团结家族和部族的重要渠道。因为有共同利益的存在,同一家族或部族的成员经常一起行动,因而会有相同的仇人。而相同的仇人又促使同一家族或部族的成员更加团结。

严酷的生存环境无疑也能促进部族内部以及朋友之间的团结。不过,在家族成员各自独立,有着各自的利益之后,团结的目的不再单纯,而是有其它利益考虑。当家族利益之间发生冲突时,团结将让位于残忍的现实。我们将在后文看到,在这一点上,铁木真的子孙也不例外。

在这种复仇的传统之下,仇恨会呈扩大化的趋势。在古代游牧民族的眼中,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人:朋友和敌人。他们认可的原则是:敌人的朋友是敌人。因此,在复仇的过程中,帮助或收留敌人的人,都会成为复仇者的敌人,这些人的朋友也成为复仇者潜在的敌人。于是,复仇对象越来越多,仇恨也越积越深。如果复仇者不是太弱,他总是能够找到盟友。而对于盟友来说,助人复仇是发财和扩大势力的机会,原因在于,复仇者总会提供一些好处,比如,他可能选择放弃复仇所得的财产,也可能作出一些别的承诺。对于盟友来说,帮助朋友复仇是美德,可以提升自己的声望。另外,帮助朋友复仇还是理想的侵略借口。

为了从篾儿乞惕族手中夺回孛儿帖,铁木真找到了两个盟友:一个是他的父亲也速该的安答(即结拜兄弟),克烈部的王汗;另一个是他自己的安答,札达兰部的可汗札木合。这两个盟友非常看重这次复仇行动,他们将这次复仇看做是发财的好机会,并为此制定了详细的出兵计划。根据《蒙古秘史》的记载:

札木合带领的军队在约定的时间内赶到了指定地点,而铁木真和王汗的军队却迟到了三天。札木合对铁木真和王汗的迟到十分不满,他说:“我们不是曾经说过,‘就是有风雪,也要守约,就是下雨,在聚会的时候,也不得落后’吗?不是我们蒙古人一经应诺,就和立了誓一样吗?我们不是曾说过,‘把不守约的从行列当中赶出去’吗?”王汗回答说:“我们耽误了三天,由札木合弟随意责罚吧!”于是,他们商谈了违约的责罚。

最终的结果是,铁木真、王汗和札木合的军队大败篾儿乞惕族,“把他们的妇人儿女掳掠尽绝……把他们的全体百姓掳掠一空”。铁木真把自己掠夺的钱财和粮草都送给了王汗,以此作为对他的帮助的酬谢。

值得一提的是,篾儿乞惕族的族长脱脱和他的儿子侥幸逃脱了铁木真等人这次的围剿,他们先是逃到了乃蛮部,后来又逃往契丹人建立的西辽国。因此,乃蛮与西辽也成了铁木真的敌人。

铁木真说的一番话可以充分说明古代蒙古人是何等的重视复仇。他说,因为有王汗和札木合的帮助,有天地赐予的力量,在苍天的眷佑之下,“我们把男儿必报之仇给报了,把篾儿乞惕百姓们的胸膛弄穿了,把他们的肝脏捣碎了!我们把他们的床位掠空了,把他们的亲族毁灭了,把他们残余的人们也都俘虏了!”

这番话同时也说明了古代蒙古人复仇方式的另一个重要特点:赶尽杀绝、斩草除根。毫无疑问,这么做主要是为了阻止敌人复仇,因为在有着复仇传统的蒙古草原上,给敌人留下活口就是给自己留下后患。

这一特点可以部分解释为何在征伐的初始阶段,蒙古军队会有屠城、屠村、屠族等暴行。直到帝国已形成一定规模,蒙古统治者自信心和控制力增强,并认识到留下活口对帝国的好处之后,暴行的残忍程度才有所降低。这都是由于:铁木真——成吉思汗自己从小就是一个奸淫掳掠行为的受害者。

铁木真、王汗与札木合的友谊并不长久。在三者的势力都壮大了之后,铁木真与札木合很快决裂,而后,在札木合的煽动之下,铁木真与王汗也反目成仇。

这件事反映了蒙古草原上的政治现实:没有永久的朋友,只有永久的敌人和利益。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他们必须争夺草原上稀缺的水草资源,尤其是在过旱或者过寒的气候环境之下,友谊的分量往往比不上一片牧草。

对古代蒙古草原复仇传统的认识,有助于我们理解蒙古人的对外侵略。我们看到,蒙古人对西夏、金国、南宋、日本、伊斯兰世界、基督教世界等国家和地区的征伐,在某种程度上都带有复仇的目的。

无论是生存的逻辑,还是复仇的传统,都要求蒙古人适应战争生活。因此,他们刚出生不久就会被“绳束以板,络之马上,随母出入”,三岁的时候就能自己骑马,跟随大人们一起驰骋,四五岁的时候就开始使用小弓箭和短刀,15岁长大成人之后,就成为令敌人闻风丧胆的蒙古骑兵。

与农耕世界的士兵相比,蒙古兵在生理上的特点十分明显,这些特点赋予其以独特的优势。现代生物学、医学和体育理论学已经证实,常年生活在海拔比较高的地方——比如蒙古高原——的人,比生活在平原上的人有更多的血红细胞,这意味着他们运输氧气的能力更强。因此,当蒙古人来到亚洲和欧洲海拔较低的地区时,他们的耐力和力量都会增加。

同时,蒙古人对地形天生具有很强的记忆力。这是在几千年游牧生活中形成的基因。因为大草原上几乎没有任何路标,而他们却必须在草原上放牧、寻找水源、寻找朋友和敌人,这需要他们培养对地形的敏感度。

另外,无论是出于生存的需要,还是出于复仇的责任,但凡是对外侵略,都需要有很多人参与,尤其是各类人才的参与。铁木真在这个方面最有心得。每当征服一个国家、民族或地区,铁木真至少会做两件事情:其一,整编被征服者的军队,使其成为蒙古大军的一部分;其二,善用被征服地区的工匠,尤其是制作武器的工匠。


(七)


在讲述成吉思汗及蒙古帝国的历史时,历史学家们的心情大多是十分复杂与矛盾的,因为这段历史既充满了趣味性,又充满了让人恶心的血腥味;既令人血脉沸腾,又使人毛骨悚然;它既能充分说明历史的逻辑,又能充分体现历史的悖论;既能让人看到人性的伟大,又能让人看到人性的猥琐。

而历史学家们的性格、背景、偏好、分析方法、行文方式等方面又各不相同,因此,多数读者在阅读他们所写的有关这段历史的著作时,心情往往会加倍的复杂与矛盾,对历史学家的判断有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如对成吉思汗的评价,有的历史学家极尽溢美之词,甚至将他描述成这样一个伟人:他在主观上有着国际主义的情怀,想通过一统天下为苍生造福。但也有历史学家认为,成吉思汗是来自地狱的魔鬼,是撒旦派往人间的使者,因为在率军征伐的过程中,他做了太多灭绝人性的事情,比如屠城。

显然,这两种观点代表着两个极端。然而不幸的是,往往是极端的观点更引人注目,更能调动读者的胃口,也更能影响读者的判断。因为习惯于将自己简单归类,不少读者往往愿意接受这种“非黑即白”、“立场鲜明”的观点。而对于那些习惯于质疑、习惯于独立思考的读者来说,这些观点无疑会带给他们困扰。为避免给读者带来这种困扰,无论是在对史实的处理上,还是在观点的陈述上,都将尽力做到客观理性。通过引用有明确出处的史实,运用科学理性的分析方法,本书将回答以下这些读者最为感兴趣的问题:成吉思汗到底是个怎样的人?是生来就以天下为己任,还是一个天生杀人狂?

他所遵从的是怎样一种扩张逻辑?起始人口只有不到200万的蒙古国,是怎样变成势不可挡的蒙古帝国?又是怎样征服那些强大的、有过辉煌文明的大国的?那些大国的文明各自存在哪些问题?它们又是如何在精神层面对蒙古帝国进行反征服?在征服与反征服的过程中,哪些因素在起着关键作用?阻止蒙古帝国进一步扩张的力量或者因素又是什么?

着重讲述的内容,是蒙古帝国与被征服者之间、被征服文明彼此之间的冲突,以及这些文明对蒙古帝国的影响。通过阅读,读者将进一步理解历史的发展逻辑,理解生态环境、民族仇恨、宗教文化等因素以及偶然性事件对历史进程的影响。

读者或将见证历史不断昭示的真理:尽管某个国家的政权看上去很强大,但是,如果其内部平衡被打破,不稳定因素越来越难以控制,而其制度本身又不具备自我调整能力,或者当局能够动用的资源有限,只愿意或者只顾得上安顿国内秩序,而忽视了外部威胁因素的存在,那么,这个政权的命运只有解体或灭亡。而政权解体或灭亡的方式只有两种,要么是因内乱失控而解体,要么是因外部侵略者突然出现,并与内部不稳定因素相配合而终结。


(八)


分析“推动蒙古帝国崛起的动力”,可以发现西方历史学家所持的成吉思汗具有国际主义情怀的观点可能过于溢美。更接近史实的判断或许是,在他领导之下的蒙古帝国的扩张,更多是出于生存和复仇的目的,在实现这个目的的过程中,混合了令人发指的劫掠和暴行,以及许多“计划外的”入侵行为。

至于蒙古帝国霸业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赶上并利用了这样一个机会:被征服者大多处于外交困境之中,正与邻邦进行无休止的消耗战。比如南宋、金国与西夏之间,基督教世界与伊斯兰世界之间,都因为陷入这种困境而不能自拔。对于相信“天命”、敬拜“腾格里”(长生天)的蒙古人来说,上天赐予的机会是绝对不容许浪费的。

当然,除却这些客观上的有利因素,征服者们显然具有极其高明的战略眼光,并具备极其出色的战略执行能力。他们还极具学习能力。他们善于吸取其它文明的军事智能,善于整合其它文明的军事实力。比如,他们从金国和西夏的汉族军队那里学会了攻城战术,从西亚和欧洲人那里吸收了重装甲的优势。他们利用汉人的攻城战术征略西亚的穆斯林世界,又雇佣西亚的制炮大师征服汉人的南宋政权。

他们的军力在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增长了十倍,由最初的十万扩张到了一百万以上。这是因为他们不断整编被征服者的军队。我们将会看到,这支整合自不同文明的军队是如何带给他们辉煌的胜利,又是如何让他们遭受令人难以置信的挫折。

对于宗教的作用,成吉思汗及其子孙们也极具领悟力。在征讨欧洲、中亚和西亚的过程中,蒙古帝国的大汗们充分利用了宗教的力量以安抚被征服国家和地区的人民。最有意思的是,也是在这个过程中,宗教逐渐对蒙古帝国的大汗们及其亲属的精神世界进行了反征服。比如,蒙古帝国的继承国中,多位大汗皈依了伊斯兰教,成为虔诚的穆斯林,有的王室成员或高级政府官员甚至成了基督教的圣徒。

蒙古帝国甚至是圣战的参与者。从公元11世纪末到公元13世纪末,为了争夺“圣地”耶路撒冷的控制权,基督教世界与伊斯兰世界之间展开了两百年的圣战。而蒙古帝国的西征处于公元13世纪中期,正好赶上了具有深远意义的圣战的尾声。蒙古帝国在事实上解体之后,作为其继承国之一,伊尔汗国直接参与了圣战,并尝试与欧洲基督教世界建立某种联盟。蒙古帝国的另外两个继承国——金帐汗国和察哈台汗国——则通过牵制伊尔汗国的方式间接参与了圣战。对于圣战的参与,使这些继承国进一步被宗教化。


(九)


根据英国历史学家科林·麦克伊韦迪考证,在蒙古帝国征伐的过程中,最保守的估计有至少3500万中国人、150万伊朗人、50万俄罗斯人、75万阿富汗人死亡。尽管西方历史学家大多认为,令人发指的杀戮换来了“蒙古和平”(Pax Mongolica),“促进了东西方文明的交流”、“客观上有诸多益处”。

不过就中国而言,数千万人的牺牲换来的仅仅是短暂的白骨嶙峋的“和平”。公元1368年,朱元璋创立了明朝,再两百多年后,满人——女真人的后裔——又推翻了明朝,建立了清朝。两百多年后,清朝延续又被推翻。无论是处在哪个朝代之中,百姓的境遇在本质上并无太大差异,都是处于备受盘剥的最底层。寻常百姓无从选择自己的命运。他们无法独立生存,总会隶属于某个民族、宗教、文化、地域或其它具有社会属性的团体。而这些团体往往都有各自的利益和尊严。

简单交代一下蒙古帝国的其它继承国的最终命运:公元1335年,伊尔汗国因内乱而解体,分裂成几个王朝,这些王朝互相攻杀,最终被金帐汗国和帖木儿帝国收拾干净;至于金帐汗国,从公元14世纪60年代开始也陷入内乱之中,而后逐渐瓦解和分裂,并于1502年被沙皇俄国灭亡。

窝阔台汗国与察哈台汗国的政治影响相对较弱,因而未被本书重点介绍。先后遭受蒙哥和忽必烈打击之后,窝阔台家族的势力一蹶不振,公元1310年,窝阔台汗国并入察哈台汗国。尽管帖木儿帝国不断蚕食其领土,察哈台汗国仍然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才陷入分裂。18世纪中期,它在塔里木盆地的残土被清朝吞没。 


(十)

 

谢选骏指出:越南靠着水乡保命、爪哇与日本靠着大海保命,是同一个原理。

而南宋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尽管逃到了浙江、福建、广东,还是缺乏足够的水乡与大海的保护,不足阻挡骑兵部队的铁蹄。

想当初东晋能够抵抗符坚,可能那时的气候要温暖许多?而到了明末,其后可能更加干旱,所以清兵能够更加迅速地进入南方。到了近代,日本人、共产党,凭借新式装备,就更加不在话下地横扫千军地南下了。

〔另起一页〕

第五节

蒙古人为什么征服不了欧洲和日本


(一)


蒙古骑兵像他们的先行者阿拉伯骑兵一样,始终无法征服欧洲,这里面的因素很多,但其中的精神因素是无法忽略不计的。

正如谢选骏在《欧洲统一的精神障碍》里写过的,这和欧洲的小国林立有关,其原因有地理层面的,也有精神层面的。

具体说来,基督教这个精神因素,不仅在外来入侵面前把小国林立的欧洲凝为一体,而且把增强了欧洲人的抵抗能力,使得他们很能在不利条件下战至一兵一卒。

奥古斯丁在其双城记也就是《上帝之城》一书的第四卷15章里说提出了一个问题:“好人希望扩大自己的统治地盘是否合适”?他指出:

那么请他们考虑,好人乐意扩张帝国可能是不适宜的。因为,帝国得以扩张的战争是邪恶的。如果能够对邻国保持和平与公正,那就绝对不会在任何挑唆下对邻国开战。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国家都保持着较小的规模,人类会比较幸福。这个世界会有许许多多的!各个民族的国家,就好像城市里有许许多多公民的房子。因此,战争和征服能使不受约束的恶人感到快乐,而在受到约束的好人看来,则必然是一种可悲。然而,恶人统治义人是一种更大的不幸,所以这种必然性也可以被义人恰当地视为幸运。无疑,与好邻居和平共处比用战争手段征服恶邻更幸福。

如果你希望能够征服你仇恨或害怕的人,那么你的愿望是恶的。如果罗马人能够建立这个庞大的帝国,不是靠罪恶的战争,而是靠公义的战争,那么他们一定不会把外族的不义之神当作女神来崇拜。因为我们看到,这种事与帝国的扩展有很大关联,因为这些神灵把外族人变得如此不义,使得对他们进行正义之战成为必需,从而使帝国得以扩张。如果恐惧(Fear) 、害怕(Dread) 、症疾(Ague) 也可以作为罗马的神灵,那么不义,至少外国民族的不义,为什么不可以是一位女神呢?因此,靠着这两位神,亦即外国的不义和胜利女神( Victoria) ,尽管朱庇特什么事也不做,罗马帝国也能得到扩张,不义女神使战争有了理由,而胜利女神使这些战争有了一个幸福的终结。当这些事情都被当作朱庇特的恩赐,而又由那些神灵来完成的时候,朱庇特在这里还有什么用呢·这些神灵本身也是神,或者被称作神,被当作神来崇拜。如果朱庇特本身被称作帝国,就像帝国被称作“胜利”(Victoη)一样,那么朱庇特在这里也许还有些用处。或者说,如果帝国是朱庇特的恩赐,为什么不把“胜利”也当作他的恩赐呢·如果朱庇特不是一块在卡皮托利山上受人崇拜的石头,而是真正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那么确实应该如此。

……

这既是欧洲统一的精神障碍,也是让蒙古人征服不了欧洲的精神壁垒。


(二)


大家都知道,蒙古人的征服之所以残暴,不仅因为他们野兽一般的性格,也因为生活方式的差异。

在几千年的历史中,欧亚大陆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和相互矛盾的生活方式:在沿海地区崛起了一连串以农业、工业和贸易为基础的富裕而人口众多的帝国——西部有两河、埃及,希腊、波斯,迦太基、罗马等对头,南部有印度河文明,东部有大中国世界。而在辽阔的内陆沙漠,人类必须同极端的温度、靠不住的降雨量等等作斗争,因而顽强得多的社会成长起来;这些游牧部落依赖牲畜群生活,跟随它们从一个牧场到另一个牧场。 

沿海帝国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持久定居:人们居住在村庄和城市中,年年岁岁耕种同一片土地。而在欧亚大陆内地,社会情况截然相反:随着季节变迁,人们举家赶着畜群迁移,他们居住在可在一小时内拆除并运走的毡包或其它临时性建筑之中。

在欧亚大陆内地的所有地方,生活条件都很艰苦。但是,这里最富饶的部分是一片大草原;它从50度纬线两边起,延伸4000英里,从西部较为茂密的乌克兰平原到东部气候恶劣、蜿蜒起伏的蒙古丘陵。在这个大草原地带的南面,有个半干旱地带:它在一些地方与地球上的一些最荒凉、最令人望而却步的沙漠相毗连:里海和威海之间的乌斯秋尔特、伊朗东北部科佩特山脉以北的卡拉库姆、阿姆河和锡尔河之间的克孜勒库姆、群山环绕的塔里木盆地中的塔克拉玛干和中蒙两国之间的唯一天然屏障戈壁沙漠。

由于上述因素,这里许多牧场比其它牧场贫瘠,而且干旱或严冬影响牧草的生长,为此,亚洲内陆的各部落总是相互之间发生激烈冲突,以争夺或保护决定着其牲畜和自身生死的草原。游牧生活内在的危险和为争夺或保卫草原而进行的战斗,使强悍、好斗和有纪律性的、能够克服千难万苦的民族应运而生。

这些仅能拥有便于携带财产的部落总是向往沿海地区的财富、安逸和奢侈的生活。他们的这种贪婪欲望由来已久,它造成了野蛮的游牧民族和定居的农耕民族之间持续不断的紧张关系。

倘若这些草原部落的纪律性能够得以发挥,它们可能会对沿海地区构成严重的威胁。但是,在许多世纪中,这些游牧民族是没有这种能力的,因为距离太远,而且缺乏从其广袤的内地出击的机动灵活的能力。它们只能在彼此之间争夺牧场,忍受着比较艰苦的生活。后来在黑海北面的草原上,一些部落成员学会了骑马。这一发展使草原上的生活发生了巨变,并且改变了世界。 

这场巨变发生了,尽管起初这些游牧民所骑的马既没有马镫,也没有马鞍。虽然某些天才发明的嚼子和马笼头曾使制造带轮子的战车成为可能,但是另外一些天才又用了几个世纪时间才创造了带前鞍桥和鞍后拱起部分的皮马鞍,以便骑得安稳。再过了几百年,某些天才发明的马镫才传遍大草原。

尽管如此,驯服马匹是大草原上的人民的最大一项成就;它使这些野人成为潜在的世界征服者。从那以后,这些游牧民便在马背上度过一生中的很多时间,他们几乎把马当作自己身体的延伸。在这一过程中,他们成了天然的骑兵,马使他们能够在整个大陆上驰骋。 

另外一种武器与马匹的结合,使游牧民族成为世界上有史以来最凶恶的武士。这种武器就是组合式弓,通常由其后背上的一条动物筋、弓肚上的一层角质物和中间的一个木架组成。这种弓的拉力远远超过百磅,而且短小,便于骑兵运用自如。这种弓射出的箭杀伤范围可达 三百码;这种箭装备上锐利的金属箭头,便能穿透最厚的盔甲。

这些骑马的弓箭手创造了空前的战术,其精髓是速度和突然性。马上弓箭手令步兵瞠目的是,他们能够迅速冲到敌军队伍面前,如同暴风骤雨地一阵放箭,从四面八方,袭击敌人,然后遁去,自始至终都不同敌人步兵的剑或矛交锋。他们所喜欢采用的一招是佯攻,即把马的快速奔驰同巧妙的控制和择时相结合,发动猛烈的攻击,然后诈败而后撤,假装惊恐,有时消遁到地平线下面去。只有最精明的和控制力极强的敌军才能抑制住冲动,不去追击佯装溃败的骑兵;在这一追击过程中,敌军超出自己的后援所能顾及的范围,丧失严密的防守队形,任凭部队和个人纷纷离散。这时,这些骑兵弓箭手突然重新组织起来,掉头迎击挺进中的敌人,逐个部队或逐个士兵地歼灭分散开的敌军。这一战术一次又一次地、一个又一个世纪地在与不熟悉它的敌人的战斗中,得到成功的运用。

来自大草原的骑兵弓箭手们冲出荒芜的内地,袭击沿海的文明。这种袭击有时来自生活在草原边上的、一心想劫掠的部落。另外一些时候,部落间战争在欧亚大陆上的广袤地区造成的影响,使得一个个民族全体迁移,迫使生活在边缘地带的部落逃亡到定居文明的所在地区。在亚历山大大帝(前356—323年)之前的几世纪中,正是这些因素或这些因素的结合,造成了伊朗血统的锡西厄人向欧洲、波斯帝国和希腊的大规模迁移。在他们之后,来了另外一支伊朗血统的、更加好斗的民族——萨尔马希亚人;希腊人称之为马萨盖蒂人。他们不但派其男子作战,而且还把其年轻女子送上战场;有关亚马逊人的神话可能就是由此产生的。

萨尔马希亚人还研制了一种新式武器,即用一把原始长矛武装着的重骑兵,以抵抗骑兵弓箭手的快速和放矢威力,并使骑兵得以同敌人的密集兵力较量。

萨尔马希亚人培育了一种比草原弓箭手的坐骑高大和有劲的高头大马。他们把这种马和长矛同由皮革或装甲保护着的骑手相结合,创造了一种突击武器,它有时能经受住雨点般的箭的袭击,并提供了在近战中对装备着较短的剑和矛的敌人的决定性优势。 

其他一些游牧民族借鉴了萨尔马希亚人重骑兵和传统骑射者的结合。他们频频发动攻势,以摧毁和掠夺沿海各帝国和较为虚弱的部落;这慢慢地使被他们打败的敌人学会仿效这些使他们获胜的技术。

然而,尽管西庇阿树立了骑兵战斗力的榜样,罗马人在第二次布匿战争结束后重新依赖步兵。因此,从未对地中海沿岸世界产生充分影响的这种组合式弓,便成为一种重要武器。其结果是,罗马未能向东扩张。占领了伊朗和两河流域的草原民族安息人以其骑射手和挥舞着长矛的骑兵有效地阻止了罗马军团的前进。最使罗马屈辱的事情之一是著名的“安息人射箭法”——骑射者一边逃走,一边向后方射箭。罗马人无法同这些难以捉摸的骑兵交手,而且无力抵御他们射来的箭。

东罗马帝国,亦称拜占庭帝国,最终采用了包括骑射手在内的骑兵,作为其主要防御力量;类似的骑兵出现在整个中东。这些发展缩小了,但并没有消除大草原和沿海定居国度之间战争能力的差别。

萨尔马希亚人的身穿皮衣、挥舞长矛、骑着高头大马的武士是欧洲身穿昂贵盔甲和骑着高大战马的骑士的前辈。骑士是中世纪的主要武士。但是,西方没有采纳草原民族对骑兵作战的另外一项重大贡献——身穿轻盔甲或根本不穿盔甲的、骑着跑得很快的小马的弓箭手。

未能采纳这项贡献在西方导致了严重的社会后果。盔甲、剑、长矛和战马十分昂贵;因此,国王们把土地和农奴分给武士们,以使之获得收入来购买这些东西。这使武士们变成一个享有特权的、富裕的贵族阶级,使其余的社会成员变为一个奴仆阶级,只有与贵族联合的一个占少数的神职阶级例外。欧洲对单一一种骑士——重骑兵——的依赖,和由此造成的费用低廉的轻骑兵(和步兵)的贬值,在欧洲的骑士们同大草原上有史以来崛起的最伟大的军队交锋时,产生了同样严重的后果。

这支军队就是在十二世纪末,在铁木真“成吉思汗”率领下崛起的蒙古军。成吉思汗同其主要干将速布台一起,培养了蒙古人及盟友们以前从未获得的效率和纪律性,使草原战争的快速和诡计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取得了对任何民族或帝国来说都是空前绝后的胜利。


(三)


1241年1月,蒙古军集结在喀尔巴阡山以北的伦贝格(利沃夫)和普热梅希尔附近,离当今的波兰和乌克兰接壤的边境不远。蒙古军的速布台的意图是强攻喀尔巴肝山的关隘,向多瑙河畔布达和佩斯西北25空英里处的匈牙利首都格兰(埃斯泰尔戈姆)进军。但鉴于波兰人和日耳曼人可能会袭击速布台右翼,所以直接挺进匈牙利是危险的。速布台必须粉碎这些威胁、并且防备奥地利公爵和波希米亚国王从西面进攻的可能性。因此,速布台将其军队分为四部分。他将三部分用于执行主要任务,即夺取匈牙利;第四部分用于消除来自右翼的危险。

这最后一支军队由拜达尔和合丹两位亲王率领,包括两个万人师。他们于1241年3月第一个开始行动,在以强力攻克的桑多米尔渡过维斯图拉河。波兰人尚未集结起自己的军队,拜达尔和合丹的任务是吸引波兰人和日耳曼人,使之无暇顾及匈牙利。因此,他们必须刺激敌人动员起来。他俩将部队分开,合丹向西北移动,以便在波兰尽可能广泛的地区散播恐惧,并威胁奥德河以西的日耳曼诸国;而拜达尔则继续向西南挺进,直接威胁波兰首都克拉科夫,一路上烧杀劫掠,把敌人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拜达尔的军队在即将抵达克拉科夫时停下来并开始撤退,好像他们是一伙返回老巢的匪徒。像几世纪以来众多与草原民族遭遇的敌军一样,波兰的骑士们没有识别出其中有诈。确信自己即将大胜的他们完全丧失警惕性,放弃克拉科夫的城墙,骑着高头大马追击蒙古人。

拜达尔的兵士们四散逃避,放走了战俘。波兰人猛追穷寇。在离克拉科夫十一英里的赫梅尔尼克,一支蒙军部队设下埋伏:聚集在一起的弓箭手们射出了雨点般的锥头箭,这种箭很容易地穿透了波兰人的盔甲。波军大多数阵亡。克拉科夫的居民们遗弃了这座城市,蒙古人将它付之一炬。 

拜达尔和合丹计划在西里西亚首都布雷斯劳会师。但拜达尔先合丹而抵达,发现该城居民焚毁了自己的城市,躲藏到城堡里去了。拜达尔获悉,西里西亚国王亨利在西面四十英里处的利格尼茨(莱格尼察)集结了一支两万五千人的军队。其中许多人是身穿盔甲、挥舞长矛的骑士,特别是亨利的西里西亚人、法兰西骑士、条顿骑士和波兰的残存骑兵。但是,其中大多数是波兰和摩拉维亚的封建士兵和在进攻性战斗中几乎毫无用处的、大多装备着长枪的步兵。

拜达尔获悉,波希米亚国王文西斯劳斯正在向亨利靠拢。拜达尔一面派人给速布台和合丹送信,一面出发,全速前进,以便赶在文西斯劳斯之前抵达利格尼茨。合丹在半路上与他会合;他俩于4月8日一起抵达利格尼茨。翌日,亨利出来迎战蒙古人;他不知道,文西斯劳斯率5万大军,离他只差一天路程。

亨利将其军队集结在城外的一个平原上。当蒙古军队的前锋以密集队形接近时,其人数显得很少,因此亨利只派一个骑兵分队应战。当这支小部队在蒙军弓箭的屠杀下溃退时,他命令其余的骑兵进攻。蒙军诈败并逃走,再次吸引欧洲骑士穷追不舍。欧洲人的冲锋很快就变成一场分散、混乱的奔跑。隐蔽在烟雾弹屏障后面的是埋伏好的蒙古弓箭手。当骑士们进入射程之内时,弓箭手们的射击使之纷纷落马,并使冲锋停止。然后,蒙古重骑兵攻击了混乱中的骑士们,杀死剩下骑士中的大多数。这时,弓箭手们骑马穿过烟雾屏障,射杀了步兵;同时,骑兵追上并杀死了西里西亚国王亨利。蒙古人把从敌军死者身上割下的右耳装满九个袋子向拔都邀功。

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这支蒙古小分队奔驰四百英里,进行了两次决定性的战斗。波兰举国震惊,一蹶不振;奥德河西面的日耳曼人退守自己的国土。蒙古人的这支部队基本上大功告成。剩下的唯一隐患是文西斯劳斯。获悉在利格尼茨发生的灾难后,他撤退并且从图林根和萨克森征集增援部队。蒙古人发现,他的军队集结在格拉茨峡道中的克沃兹科;那里位于利格尼茨东南六十英里。文西斯劳斯指望在这条峡道中设下陷阱来消灭蒙军。但是,侦察部队已经告诫拜达尔和合丹提防这一危险,因而他们没有中圈套。此外,他们在利格尼茨之战中严重损兵折将,因而对在硬拚中打败文西斯劳斯的强大军队没有把握。 

然而,文西斯劳斯已经撤退到距离在多瑙河西岸上进行动员的匈牙利人两百五十英里处。因此,文西斯劳斯的军队在战略上鞭长莫及,无法影响匈牙利战争的胜负。

为了确保长期地把文西斯劳斯牵制在北面,这两位蒙古王子佯攻西面,做出计划向德国进军的姿态。文西斯劳斯尾随而来。蒙古人此时化整为零,组成一支支小部队,迂回到波希米亚军队的后方,像拉网一样扫荡摩拉维亚,焚毁村庄和商店,以保卫蒙古人的侧翼。一俟荡平摩拉维亚,王子们重新集合起部队,掉头向东南进发,去同速布台会师,准备一旦奥地利人前去援助匈牙利,便同他们决战。在这场出色的旋风式战役中,一支不起眼的蒙古军队彻底消除了比它强大许多倍的波兰、德国、捷克和奥地利军队进行干预的可能性,然后还能及时返回到主力部队之中,以备不时之需。

速布台期待着这场侧面战役提供保护;但是,他并没有完全依靠它。调兵遣将的司令官的主要任务是使敌人误解他的目的,以防自己在路上遇到有效的抵抗。因此,速布台把主力分为三个纵队,沿着各不相同的路线进入匈牙利。由于同时在三个方向上受到威胁,匈牙利人无法集中力量对付蒙古人的任何单一威胁,因为他们担心,另外两支部队会降临在他们的后方,抑或夺取他们不可或缺的重要城市。因此,速布台确信,敌人不会有效地抵抗三个纵队当中的任何一个,这三支部队都能够安然无恙地抵达多瑙河畔,在那里重新合为一支部队。

速布台依靠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在惊呆的匈牙利人作出反应之前,在多瑙河畔部署了蒙古军队。 右侧即北方的纵队于3月初从普热梅希尔西进,其北侧受到维斯图拉河和王子们的侧翼小分队的保护;这支小分队早几天出发。该纵队此时掉头南进,穿过亚布洛尼察和喀尔巴阡山脉中的邻近关隘,分成两支部队,绕了一大圈,于3月17日出现在多瑙河畔,夺取了河东岸上位于布达和格兰之间的瓦茨,屠杀了当地百姓。

与此同时,左侧即南方纵队绕了一个大弧,向东南挺进,经过摩尔达维亚和瓦拉几亚,突破关隘进入特兰西瓦尼亚;部分兵力阻止特兰西瓦尼亚贵族和神职阶层向布达派兵,另一部分兵力在速布台率领下沿着蒂萨河下游河谷疾驰;于4月3日到达佩斯。最后出发的是中间的纵队,其中包括拔都和近卫军。该纵队于3月12日攻克鲁斯克关隘,沿蒂萨河上游河谷挺进。前锋于3月15日到达多瑶河畔,主力两天后抵达。这支前锋部队的行动是历史上最迅速的行动之一:在三天中经过敌国领土,而且是在很深的积雪中行军一百八十英里。

4月3日,速布台在多瑙河畔的布达和佩斯城外集结了他的三个纵队。贝拉已将其十万大军集中在那里。虽然蒙古人现已控制了多瑙河以东的匈牙利领土,速布台的战略也已防止欧洲各国集结重兵迎战他,但是他对局势将如何发展仍然没有把握。他的兵力仍旧处于劣势,只有七万人,因为一个万人师仍在特兰西瓦尼亚,呆在西里西亚的侧翼小分队没有参加利格尼茨之战。如果在匈牙利大军眼皮底下强渡多瑙河,那将是很危险的。此外,他在河畔逗留越久,欧洲其他国家的统治者们出兵援助贝拉的可能性越大。因此,速布台在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规模上实施了蒙古人惯用的战术诡计:他向东撤退了。匈牙利人立即断定,蒙古人是被他们的兵力优势吓住了;于是,他们纷纷要求追击他们以为正在逃窜的蒙古人。他们转忧为喜,从担心蒙古人袭击的情绪,变成了跃跃欲试,要分享战利品和荣耀。贝拉国王命令其军队追击蒙古人。

匈牙利人没有认识到,速布台是在引诱他们远离多瑙河这一屏障,并失去获得增援机会。速布台以缓慢速度实施撤退,用六天时间才抵达布达佩斯东北一百英里左右的撒岳河。在绍约河西面不远、离它汇入蒂萨河处很近的莫希荒原上,拔都和速布台决定袭击追来的敌军。

4月9日,蒙古军队越过荒原,经过用石头筑成的唯一桥梁过河,继续行进十英里,进入了托考伊的丘陵和葡萄园西面不远处的灌木丛。在那里,蒙古军队找到了藏身之处。一支匈牙利分遣队于那天晚上越过石桥,进入灌木丛,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匈牙利人在荒原上安营扎寨;他们把马车围成一圈,用链条和绳子系在一起,在圈内设置帐篷。在匈牙利人的右面,是蒂萨河的沼泽地,在他们的正面,荒原对面,是绍约河,左面是丘陵和森林。

4月10日黎明前,战斗开始了。拔都率四万人向石桥发动袭击。匈牙利人顽强固守,蒙古人久攻不下,便动用了弩炮,用燃烧弹轰击,迫使匈牙利人撤退;蒙古人方才得以过河,来到西岸。尽管如此,蒙古人仍很吃紧;欧洲人人数众多,二对一还绰绰有余,频频向蒙古骑兵发动进攻。只有弓箭的射击使蒙古人免于被密集敌军的冲锋所压倒。在令人发疯的两小时激战中,拔都和将士们经受住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进攻;他们虽然兵力损失惨重,但是却完全吸引了匈军的注意力。

最后,速布台和另外三万蒙古军队终于出现在匈牙利人的后方。在拔都从正面牵制住全部敌军的同时,在匈牙利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速布台在绍约河下游结筏潜渡 ,率部队袭击敌人。

这使匈牙利人震惊,但久经沙场的他们并没有惊慌失措,而是有秩序地撤回营地。但是,蒙古人包围了营寨,用弩炮猛轰,用燃烧箭给马车和帐篷放火,摧毁了匈牙利人的信心。这时,蒙古人集合起来进行一次攻击,但却在通往两军一天前进入荒原所经过的大峡谷的方向上留出一个很大的空隙。虽然最勇敢的骑士们组成一个楔形迎战,但是更多得多的匈牙利骑兵冲向这个峡谷逃亡;他们当中的许多人扔掉武器和盔甲,以使马跑得更快。蒙古人用射箭和重骑兵的攻击摧毁了匈牙利人的阵势。

匈牙利人自以为逃脱了蒙古人的追击,但实际上却坠入一个陷阱。蒙古轻骑兵的马一般比欧洲笨重的大战马跑得快;他们在两侧追击匈牙利人,像击中无奈的猎物一样将其击落马下。在返回佩斯的三十英里路上,匈牙利人尸横遍野。起码有7万人死在战场上或西逃的路上。

这场战斗的观察者们对蒙古人的快速、默契和步调一致印象深刻。蒙古士兵们一丝不苟地按照黑白旗帜所发出的信号行事。观察者们还对蒙军弓箭手们的箭无虚发印象深刻。据当时的一位历史学家、普莱诺卡尔皮尼的约翰所说,欧洲骑士们几乎完全依靠强攻战术,而蒙古人则“杀伤大量人马;只有当弓箭已将人马消灭殆尽的时候,他们才与敌军短兵相接。”

在绍约河畔的这场灾难发生后,匈牙利人的抵抗力量崩溃了。蒙古人挺进到多瑙河畔,将佩斯付之一炬,但却没有渡过河去。拔都和速布台养精蓄锐,巩固了他们对匈牙利东部的控制。教皇宣布了对蒙古人的一场三心二意的讨伐,但它没有产生结果。 

1241年12月,多瑙河结了厚厚的冰;蒙古人于圣诞节这一天越过河去,攻占了格兰;格兰是匈牙利最富裕的城市和天主教大主教所在的地方。蒙古人将大多数财宝运走了。他们还洗劫了布达,并对奥地利进行侦察;与此同时,他们的另外一支部队掉头向南面的萨格勒布前进,并越过该市,以搜寻在绍约河之战中逃脱的贝拉,却没有找到。

欧洲似乎袒露在入侵者面前,没有任何屏障。速布台企图逐个摧毁欧洲国家,但是他完全不懂,这是一个被宗教信仰牢牢凝聚在一起的地区,完全不同于精神上四分五裂的亚洲。

蒙古人的梦还没有醒来,1241年12月11日,一名信使从蒙古首都和林带来了消息:窝阔台病逝,其妻担任摄政,直到一位新的汗王选出为止。蒙古的王子们渴望着回去竞争王位的继承权,因而决定率近卫军返回东方。拔都知道,没有这支部队,他便无法控制匈牙利;但他认为,他利用征募的土库曼军,能够保持其余绝大部分领土。于是,他决定撤出匈牙利;蒙军有条不紊地撤退了,没有受到任何干涉。蒙军在撤退的路上摧毁了一切障碍,不论是房屋建筑,还是当地人民。拔都回到他的大本营、阿斯特拉罕北面六十英里处伏尔加河畔的萨莱,在那里建立了历史上有名的一个蒙古帝国金帐汗国的首都。

蒙古人再也没有机会入侵欧洲了。对欧洲人来说,已经发生的事情像是一场恶梦和暂时的反常现象;他们打败和赶走了“鞑靼人”——他们是这样称呼蒙古人的。蒙古汗王的去世使得没有信仰、只知道抢劫的蒙军战士成为一堆废物,尽管在战术上,他们和欧洲最出色的武士相比都处于优势。 


(四)


“蒙古人征服不了欧洲”的事实告诉我们:只有比欧洲人更有信仰的国家,才有可能征服欧洲;所以比蒙古人更有信仰的伊斯兰教徒,曾经两度兵临欧洲的城下:一度是732年阿拉伯人在法国中部的图尔战役中失败;二度是1683年土耳其人在中欧名城维也纳城下兵败——辉煌千年的伊斯兰教终于一败涂地。

但是,伊斯兰教的失败也证明了:回教徒的信仰却是比不上基督教徒。

在远东,也是同样的道理,没有信仰、只会抢劫的蒙古人没有能够征服的日本列岛,也被更有信仰的美国人征服了;这说明基督教优于神道教——而不仅仅是因为美国人比日本人更能掌握海洋及其天气变化。

中国要想成功地登陆日本、征服日本,一定要锻炼出“比日本人的信仰更加强大的信仰力量”。

〔另起一页〕


第六节

《Out Rage》、华盛顿纪念碑、三K党


我看过一个美国电影《Out Rage》,片头就出现了华盛顿纪念碑那两只火红的眼睛,在黑色的夜空下闪烁红光,仿佛一个吃人的妖怪。可见美国文化人对此华盛顿纪念碑的“3K党”含义并不陌生。

华盛顿纪念碑模仿埃及法老的方尖碑,但却多了其他各地方尖碑所没有的“两只眼睛”,使得古代的方尖碑有了现代的灵魂。


(一)


几度去过美国首都环盛顿特区,无缘得上华盛顿纪念碑(Washingtong monument)。2014年4月5月之交,听说那里在长期关闭后再度开放了,于是特地前往登临,就像二十年前登临世界贸易大楼一样。

华盛顿纪念碑是美国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地标建筑,位于华盛顿市中心,在国会大厦、林肯纪念堂的轴线上,是一座大理石方尖碑,基座呈正方形、为纪念美国总统乔治·华盛顿而建造,石碑建筑物的内部中空,号称世界最高的石制建筑。

1833年美国国会通过建案,建筑费用由全民乐捐,每人捐款上限为一美元,蓝图由米尔斯(Robert Mills)设计。其间因南北战争爆发,停摆了二十二年,1876年又重新复工,由美国陆军负责,经费由政府负担。整个工程于1884年12月6日竣工,并四年后开放观光。

华盛顿纪念碑约50米以上部分的白色大理石石色略深于下方,是两段相隔22年的建造过程留下的痕迹,也体现在这前后的“两个美国”:追求自由的美国,追求霸权的美国。华盛顿纪念碑是一座石质的方尖碑,高高的正方体碑柱顶端,为四面三角形的尖顶,锐气逼人。

石碑是以白色大理石建成方尖型,高度是169.3公尺,底部宽22.4米,纪念碑内有50层铁梯,也有70秒到顶端的高速电梯,皆可到达碑顶,顶部设有四面8个观景窗,好像四双眼睛一样,游人登顶后通过小窗可以从四个方向,眺望华盛顿全城、弗吉尼亚州、马里兰州和波托马克河。纪念碑内墙镶嵌着188块由私人、团体及全球各地捐赠的纪念石,其中一块刻有中文的纪念石还是满清政府赠送的。纪念碑的东面是国会大厦,西部是林肯纪念堂,北面是白宫,南面是杰佛逊纪念馆。登上169公尺高的华盛顿纪念碑,可俯瞰波托马克盆地全貌。四周是碧草如茵的大草坪,这里经常会举行集会和游行。美国政府于1899年宣布:“华盛顿特区任何建筑物的高度都不得超过华盛顿纪念碑。”这可能体现了林肯的而不是华盛顿的帝国主义理想。

可以佐证这一“帝国理想”的是:这个号称纪念民主象征的纪念碑,却是仿制圣经所谴责的埃及法老的方尖碑设置的。原本米尔斯的最初设计是在底部有开国英雄柱廊围绕着华盛顿纪念碑,但在美国工兵处陆军上校凯西被托付重新设计地基与塔身之后,他放弃了柱廊的构想,专注于方尖碑的建造,并将地基挖深、以古埃及法老的方尖碑比例,重新设计主塔。


(二)


未曾预料,华盛顿纪念碑依然遭到关闭,至今游人无法进入。无奈之余,只能坐在外面静静观赏。

这一看不要紧,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原来,这个原本模仿埃及法老崇拜宗教象征物的方尖碑,怎么越看越像恐怖主义组织三K党成员的服装设计呢:

白色的长方体一直延伸,上面有一个尖尖的帽子,帽子下面露出了两只小小的眼睛!

这个造型在蓝天白云之下,显出一股静静的毛骨悚然。

于是一个疑问油然而生:

到底是华盛顿纪念碑(Washingtong monument)采取了三K党的造型?还是三K党采取了华盛顿纪念碑采取了三K党的造型?

年代研究也许可以揭示这一点。


(三)


三K党,Ku Klux Klan, KKK),指美国历史上和现代三个不同时期奉行白人至上主义运动的民间仇恨团体,也是美国种族主义的代表性组织。该组织常使用恐怖主义方式来达成自己的目的。其活跃时间分为几个时期:

第一波,1865年——1870年代;

第二波,1915年——1944年;

第三波,自1946年起。

其成员,第一波约有55万;

第二波约有300万至600万,在1920——1925年间达到顶峰;

第三波,约有5000至8000万。

其发源地是美国,其意识形态是白人优越主义、白人国家主义、新法西斯主义(第三波)。

三K党最早于1866年由美国内战中被击败的南方邦联军队的退伍老兵组成。在其发展初期,三K党的目标是在美国南部恢复民主党的势力,并反对由联邦军队在南方强制实行的改善黑人待遇政策。1871年,尤里西斯·格兰特总统签发了三K党和执行法案,强行取缔了这个组织。

第二个使用这个名称的组织是在1915年由威廉·西蒙斯在亚特兰大附近的石头山顶建立的。这是一个营利性组织,其宗旨在于赢取以英国裔为主的新教背景的白种人族群对于黑人、罗马天主教徒、犹太人、亚裔及其他移民的相对优势地位。尽管这个组织宣扬种族主义,并且实施私刑和其他暴力行为,但是却在美国公开运作,并且在1920年代的巅峰时期拥有400万成员,其中包括在政府各级机关中的政治家。在大萧条时期,该组织的发展跌入了低谷,并且在反法西斯战争氛围中丧失很多成员支持。

该组织的名字Ku Klux Klan也曾经被其他许多组织所使用,其中包括1960年代反对民权法案和鼓吹人种差别待遇的组织。在当今美国和其他国家,仍有数十个组织使用全部或者部分词语作为名称。

1、第一波三K党

最早的三K党在南北战争结束不久的1865年12月24日,由六个失落的南方军队老兵在田纳西州普拉斯基成立。这六人分别为:John C. Lester、John B. Kennedy、James R. Crowe、Frank O. McCord、Richard R. Reed及J. Calvin Jones[6]。三K党的名称原文“Ku Klux Klan”源自希腊语的“κυκλο”(kyklos,圆圈的意思,发音与“Ku Klux”相同)及英语的“clan”(家族的意思)这两个字组成。

三K党当初的宗旨在于进行讽刺节目表演和某种纪念仪式。从1866年到1867年,该组织成员开始破坏黑人的祈祷会,并且在夜中闯入黑人住宅抢走枪支。这些行动部分带有之前田纳西州的“黄色夹克衫”、“红帽”等自卫警察团的影子。1867年,三K党在纳什维尔召开大会,并发表了由前南方邦联军队乔治·高登准将起草的章程,开始发展成为一个全国性组织。数周后,曾做过奴隶贸易的前邦联军队将军纳坦·贝德福德·弗雷斯特(Nathan Bedford Forrest)被选举为首任全国领袖。

三K党的主要目标是与宪政重建作斗争。在内战结束后,南方诸州在社会和政治上经历着剧烈的变革。当地的白人将之视为对其种族优势地位的威胁,因此企图抵制这种变革。由于国会通过了实现种族平等的法令,因此南方白人的代表民主党无法通过立法来维持白人一直以来的地位。除此之外,三K党也希望能够控制被解放黑奴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其中主要包括限制黑人的受教育权,发展经济的权利和选举权等。于是,暴力成为了三K党实现目标的最有效手段。但是,三K党实施暴力的对象并不局限于非洲裔美国人。南方的共和党人也经常成为无辜的受害者。由此,三K党成了民主党的暴力工具。另外,随着南方邦联政府的统治的结束,当地的高加索系白人恢复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并开始实施种族隔离政策。

在一次报纸的采访中,弗雷斯特宣称三K党在全国拥有55万男性成员,另外尽管他本人不属于该组织,但是他非常支持这个组织,而且能够在5天内召集4万三K党员。他还宣称,三K党最大的敌人并非黑人,而是“带着旅行包的人”(Carpetbaggers,暗指内战后迁移至南方的北方人)和“无赖”(Scalawags,暗指南方的共和党白人)。事实上,这番话并非全是谎言。三K党也将上述白人群体作为目标,尤其是战后随着“自由人委员会”来到南方的教师。这些教师中很多人在战前就是积极的废奴论者,并且在地下铁道运动中表现活跃。许多南方人相信,当地的黑人正是受了这些北方人的教唆鼓动才投票支持共和党的。

事实上,弗雷斯特领导的全国性组织对于当地三K党成员并没有太大的约束力,后者有相当高的自治性。一个三K党官员宣称,“所谓的总干事只是有名无实,对于那些在复仇和私刑这些超出三K党宗旨的暴力活动中表现最积极的年轻人,我毫无任何权威可言。”1869年,弗雷斯特宣布“该组织的活动已经超出了当初伟大的爱国宗旨,变成了危害公众安全的犯罪行为”,下令解散三K党。但是,这个命令收效甚微,原因是各地组织缺乏可信的交流渠道。因此,有许多三K党组织在缺乏中央机关的情况下依然在各地活动。正如弗雷斯特对自己的三K党成员身份的公开否认一样,许多人认为这个命令只是为了保护他自己免受法律的惩罚而已。

1871年,尤里西斯·格兰特总统签发了《三K党和执行法案》(The Klan Act and Enforcement Act),宣布该党为非法组织,并且授权政府强行取缔该组织的活动。数百名三K党成员被判罚款或入狱,并且在南卡罗来纳州部分地区,人身保护令状也被限制适用。这些行动取得了成功,三K党在南卡罗来纳州几乎销声匿迹。1882年,三K党法案被判为违宪法令,但是三K党大势已去,但他们也实现了部分目标,例如否定黑人的政治权利等。

2、第二波三K党

1928年三K党在华盛顿宾西法尼亚大街游行第二次三K党成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普遍认为它的成立与伍德罗·威尔逊总统以及葛里菲斯导演的著名影片《一个国家的诞生》(1915年)有着莫大的关联。这部影片是根据托马斯·迪克松的两部小说《同族人》(The Clansman)和《美洲豹的斑点》(The Leopard's Spots)改编而成的。原作者期望“通过重现一段美好的民主党历史来革命性地改变北方人观念”。这部片中将三K党获得成功的地区说成是中西部地区,而事实上应该是美国南部。许多社会底层的白人在观看此片后,都认为他们的贫穷是由黑人或者犹太银行家造成的,这种宣传手法与纳粹德国相类似。这部影片导致了三K党在美国全国的风行。在洛杉矶的试映式上,打扮成三K党成员模样的演员被雇作广告宣传员,而之后在亚特兰大的正式首映式中,重新集结起来的三K党员走上街头欢呼雀跃。在有些地方,狂热的南方观众甚至朝舞台银幕开枪。

在这一年,另一件导致三K党复活的重要事件是犹太人工厂主里奥·弗兰克(Leo Frank)被私刑处死。当时的地方报纸报道了一则耸人听闻的消息:在一家犹太人开办的工厂里,业主里奥·弗兰克对其员工玛丽·帕甘实施了性犯罪并谋杀了她。在乔治亚州的一次充满疑问的审判中,弗兰克被宣判犯有谋杀罪(由于法庭内聚集了暴力民众,因此在陪审团宣布结果时被告与辩护律师并不在场)。弗兰克的上诉也被驳回(高等法院法官奥利弗·温戴尔·赫尔姆斯表示了不同意见,因为他认为审判不符合合法的诉讼程序)。执政官将弗兰克的刑罚减为终身监禁,但是一群自称“玛丽·帕甘骑士”的人将弗兰克从监狱劫走,在私刑中将其绞死。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谋杀案中的证据显示真正的凶手是一名具有犯罪前科的黑人金姆·科恩雷,他是工厂的看门人,案发后有人发现他在洗一件带有血迹的衣服。

对于许多相信弗兰克有罪的南方人来说,这起案件与《一个国家的诞生》有着异常的联系。因为他们将被害人帕甘联想成片中为了避免被黑人强奸而跳下悬崖的女性角色Flora。在这起事件后,再次集结起来的三K党人将“反犹太”、“反天主教”、“反移民”加入他们的诉求之中。

弗兰克审判被佐治亚洲的政治家兼出版商托马斯·沃森所利用,这位杂志主编在后来成为三K党的领袖人物,并被选为参议员。1915年,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三K党员与“玛丽·帕甘骑士”组织的成员在一个山顶召开了成立大会,宣布新三K党的诞生。

新三K党同时是一个盈利组织,同时也参与了当时流行的兄弟组织。与初期三K党不同的是:老三K党的背景是美国民主党和南部各州,而新三K党的成员来自民主党和共和党双方(后者的比例稍低),并且影响力遍及整个美国,甚至在一些州对政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此后,新三K党因为卷入了大卫·斯蒂芬森强奸谋杀案而跌入低谷。斯蒂芬森是三K党在印第安纳州和其他14个州的领导人(称号是Grand Dragon),他在一件轰动一时的案件中被指控强奸并谋杀了一位年轻的女教师Madge Oberholtzer。(被害人多次被斯蒂芬森殴打,以至于有人听到她说自己“被食人兽撕咬过”)。1930年代,第二代三K党开始走向衰弱,并在1944年解散。此后,Ku Klux Klan的名称被一些相互独立的组织所使用。

20至30年代,三K党中有一个称作黑军团的派系在美国中西部活动非常猖獗。与一般身着白色长袍的三K党员不同,他们身着黑色的海盗装。黑军团是三K党中最为暴力血腥的组织,他们以袭击和暗杀共产主义者或社会主义者而恶名昭著。

美国民俗学者和作家Stetson Kennedy在二战后曾深入三K党进行调查,并将该组织的信息甚至一些暗号都提供给《超人》广播节目组,最后该节目推出了一个介绍三K党的专题节目。Kennedy试图解开三K党神秘的面纱,而且他对三K党仪式以及暗号的解说也对该组织的人气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在一些事件中,三K党的攻击对象开始展开反击。1958年北卡罗来纳州,三K党成员在两个结识白人的Lumbee北美原住民家中燃烧了十字架,并在附近举行了三K党的夜间集会,结果他们发现被数百名手拿武器的原住民包围了。最后双方发生了枪战,而三K党成员被迫撤退。

3、后期三K党

二战后使用三K党名称的数个组织被认定是对1960年代的美国民权运动的反抗。1963年,两个三K党成员在阿拉巴马的一个民权组织举行聚会的教堂内制造了爆炸案。这起事件导致了4个年轻女孩的丧生,也激起了极大的民愤。最后这反而促进了1964年民权法案的通过。

1964年,联邦调查局开展了“反情报计划”,试图渗透并摧毁三K党组织。这项计划在民权运动中的意义是多重性的。这是因为在行动中,情报人员使用了渗透、假情报、以暴制暴等手段,这不仅用来对付三K党以及“气象员”等极右和极左的组织,而且也被用于针对马丁·路德·金领导的南方基督教领导会议这样的非暴力组织。这种两面性最典型地体现在维奥拉·刘易佐(Viola Liuzzo)谋杀案件中。刘易佐是一名出身于南方的白人妇女,当时她与另外4名成员从底特律的家中出发去南方参加一个民权运动会议。刘易佐在公路上被一辆车中的四名三K党成员开枪打死,其中有一名是联邦调查局的卧底。惨案发生后,联邦调查局散布谣言宣称受害人是一名共产主义者,并且为了和黑人民权运动成员发生性关系而抛弃了自己的孩子。尽管联邦调查局上述行动的两面性,一名在1979年打入三K党内部的报社记者杰里·汤普森公开说,反情报计划非常成功地摧毁了三K党组织。三K党内部两个敌对的派系互相指责对方的领袖是联邦调查局的卧底,而最终其中一方三K党骑士的领袖Bill Wilkinson被发现果然是为联邦调查局服务的。

在这个时期,对三K党的反抗也开始扩大化。汤普森报道说,在他混入三K党的时期内,他的汽车曾经被枪袭击,而他本人也被黑人小孩公开叫骂。一次三K党的集会也因为附近的军事基地内的黑人士兵的捣乱而陷入混乱。三K党的行动经常会遭到敌对的抗议,有时也会包括暴力行为。

三K党在诉讼案件中的劣势刺激了人们不断寻求司法手段来打击其发展。例如1981年迈克尔·唐纳德(Michael Donald)被执行私刑案件导致了一起司法审判,最终使得“美国联合三K党”这个组织的崩溃。汤普森指出,许多不在乎刑事逮捕的三K党领导人在面对“南方法律中心”提出的高达数百万美元的民事赔偿案件中,不得不收敛其行为以节省对付该类法律案件的费用。但是,诉讼也是三K党人使用的手段,例如汤姆森的书就因为三K党提出的名誉中伤诉讼而被迫取消出版。

此后,三K党也可以转变为针对其他有色人种群体的组织,例如“新纳粹”以及光头党等。

4、政治影响

第二次三K党曾经声名大噪,其影响力也从南部扩张到中西部,以及北方各州,甚至到达了加拿大。在其鼎盛时期,大多数组织都迁移到中西部各州。通过许多当选的地方政治家,三K党控制了田纳西、印第安纳、俄克拉何马和俄勒冈州等地的政府。其出版物甚至宣称共和党的前总统沃伦·哈定也是三K党成员,但是至今尚无任何正式证据足以证明此事。三K党的代表在1924年纽约举行的民主党全国大会上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以致这次大会被称为“三K党炮制大会”(Klanbake)。大会最后导致了具有三K党背景的威廉·麦克阿杜与信仰天主教的纽约市长艾尔·史密斯的对抗。经过数日的交涉和争论,两位候选人选择了妥协和解。三K党代表推翻了一个有可能禁止该组织活动的民主党论坛纲领。1924年7月4日,数千名三K党成员在新泽西州集结,并且焚烧了十字架和史密斯的人像,也庆祝了他们对于论坛纲领的胜利。

在1920年的巅峰时期,三K党拥有4百万以上的成员,其中包括许多政治家。1924年哈里·杜鲁门交纳了10美元加入三K党,但是在一次会议上,三K党的干部要求杜鲁门如果再次当选郡法官的话,就不再聘请任何天主教背景的官员。但是杜鲁门拒绝了这个要求,因为他的许多战友都是天主教徒。最后他被迫退出了这个组织,并被退还了会员费。杜鲁门在担任美国总统后,对于民权维护作了许多工作,也因此招致了许多三K党人的嫉恨。另一个在美国具有全国影响的前三K党人是亚拉巴马州民主党参议员和日后出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雨果·布莱克,但是他在后来与该组织断绝了联系。在布莱克的早期政治生涯中,他曾经在阿拉巴马州天主教神父詹姆士·柯伊勒(James Coyle)被暗杀一案中为三K党成员之一辩护,并且最终得到了被三K党控制的陪审团的无罪判决。大卫·杜克(David Duke),曾经担任三K党骑士组织的全国领导人直到1978年,他也曾担任路易斯安纳州的共和党州议员,后于1980年脱离了三K党组织。西弗吉尼亚州民主党参议员罗伯特·博德(Robert Byrd)在20多岁的时候也曾经加入三K党,并获得了Kleagle的称号,1958年,41岁的博德还在参议院选举中为三K党辩护。之后他曾经说过他加入三K党是他一生中最伟大的错误。

在加拿大萨斯喀彻温,三K党在1929年省选举中发挥了重要影响。他们击败了自由党政府,并使詹姆士·安德森(James T.M. Anderson)领导的保守党在此后的五年控制了该省政府。

5、当代三K党

尽管三K党经常作为极右翼组织在美国的政治中被提及,不过如今三K党的组织只以个别分散的形式存在,其支持者恐怕也不会超过数千人。在2002年发表的《美国的极端主义》这一报告中,犹太人组织“反诽谤联盟”认为“如今,美国已经不再存在三K党这样的组织了。仅仅存在一些分散、地区性的小规模组织,而且他们也日渐衰微。”但是,他们也提出这个组织的支持者仍企图将三K党的教旨合法化,并且也不可能迅速消失。

一些目前尚在运作的较大规模的三K党组织包括:

美国三K党骑士团教堂

美国三K党帝国

白卡梅利亚骑士

另外也有许多小规模团体。

在2003年,有关组织估计在美国尚存在5500到6000人左右的三K党成员,他们分属于约158个分散的组织,其中2/3都在原美国邦联各州之内。其余的三分之一主要分布在美国中西部地区。

目前,自认为三K党的个人也都不会将身份公开。他们通常会使用“AYAK”(Are you a Klansman?“你是三K党吗?”的省略字母组合)来向另一位可能的成员秘密地表示自己的身份。如果对方也是三K党,往往会回答“AKIA”(A Klansman I am(我是三K党)。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也为三K党的各种组织提供法律援助,以保证他们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规定的言论自由的保护。

6、艺术中的三K党

三K党往往是艺术中极端主义的代名词。他们在英国的音乐剧《杰瑞·斯普林格歌剧》(Jerry Springer)中出现过。 在玛格利特·米切尔的《飘》中出现过,不过被视为正义的象征。 三K党还在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之短篇集《冒险史》之一,《五个桔核》中出现过,作为严重的暴力犯罪团伙,三K党成员谋杀了一名美国移民的后代(实际上根据福尔摩斯的调查,受害者的伯父、父亲应均为三K党所害)。


(四三)


根据以上的年代研究,第二期建造的华盛顿纪念碑大约与第一波三K党同时。

华盛顿纪念碑与三K党造型的雷同,并非没有被人意识到,我观察了一下,发现绝大多数华盛顿纪念碑的摄影作品,都是从侧角拍摄的。这说明华盛顿纪念碑的正面形象被人有意回避,因为那实在太像三K党成员的服饰造型了。

由此可知,说三K党奉行了一种“基督教恐怖主义”,完全是一种歪曲,因为从华盛顿纪念碑的实证来看,三K党完全是埃及法老精神的产物,和基督教一点关系也没有。

而把人烧死在十字架上,恰恰是继承了杀害耶稣基督的罗马的帝国精神,正如华盛顿纪念碑继承了埃及法老的帝国精神。这体现了对于耶稣基督的蔑视和仇恨,而不是尊敬与怀念。

三K党,好像是林肯的“解放黑奴”的政策的逆行者,其实也是其帝国精神的一个补充。

帝国精神和平等精神并行不悖,这不是孤证。在汉帝国、罗马帝国、孔雀帝国、阿拔斯帝国,都出现过这样的发展。

有诗纪念曰:

空旷大漠美国心脏,

眺望法老方尖碑旁,

蚩蚩游人无一看见,

四面矗立的三K 党。

三K党不是真爱美国的人,否则他们就不会杀印第安人、杀黑人、杀华人、杀和他们政见不同的白人,让这块本应属于自由的土地浸泡在鲜血之中。

后来我看过一个美国电影《Out Rage》,片头就出现了华盛顿纪念碑那两只火红的眼睛,在黑色的夜空下闪烁红光,仿佛一个吃人的妖怪。可见美国文化人对此华盛顿纪念碑的含义并不陌生。


附录


乔治·华盛顿,一位富有的种植园主之子,二十岁时继承了一笔可观的财产。1753年到1758年期间华盛顿在军中服役,积极参加了法国人同印第安人之间的战争,从而获得了军事经验和威望;1758年解甲回到弗吉尼亚,不久便与一位带有四个孩子的富孀──玛莎·丹德利居·卡斯蒂斯结了婚,他从来没有亲生子女。

华盛顿在随后的十五年中经营自己的家产,表现出了非凡的才能,1774年他被选为弗吉尼亚的一位代表去参加第一届大陆会议时,就已经成为美国殖民地中最大的富翁之一了。华盛顿不是一位主张独立的先驱者,但是1775年6月的第二届大陆会议(他是一位代表)却一致推选他来统率大陆部队。他军事经验丰富,家产万贯,闻名遐迩;他外貌英俊,体魄健壮(身高6英尺2时),指挥才能卓越,尤其他那坚韧不拔的性格使他成为统帅的理所当然的人选。在整个战争期间,他忠诚效劳,分文不取,廉洁奉公,堪称楷模。

华盛顿于1775年6月开始统率大陆军队,到1797年3月第二届总统任期期满,他的最有意义的贡献就是在这期间取得的。1799年12月在弗吉尼亚的温恩山,他在家中病逝。首先,他在美国独立战争(American War of Independence)中是一位成功的军事领袖。但事实上他决非是一位军事天才,当然也决不能与亚历山大和恺撒一类的将军相提并论。独立战争的成功很大部分源自法国人的帮助。

其次,华盛顿是立宪会议主席。虽然他的思想对美国宪法的形成没有起重要的作用,但是他的支持者和他的名望对各州批准这部宪法却起了重大的作用。当时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反对新宪法,要不是华盛顿的影响,很难说这部宪法能实行得了。

再其次,华盛顿是美国第一任总统。美国有一位华盛顿这样德才兼备的人作为第一任总统是幸运的。翻开南美和非洲各国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是一个以民主宪法为伊始的新国家,堕落成为军事专制国家也是易如反掌。华盛顿是一位坚定的领袖,他保持了国家的统一,但是却无永远把持政权的野心,既不想做国王,又不想当独裁者。他开创了主动让权的先例──一个至今美国仍然奉行的先例,这当然是由于他没有子嗣,像耶稣基督一样天生具有仁爱的条件。与当时的其他美国领袖如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1743年4月13日—1826年7月4日)、詹姆斯·麦迪逊(JamesMadison,1751年3月16日——1836年6月28日)、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1757年1月11日-1804年7月12日)等相比,乔治·华盛顿似乎缺乏创新的精神和深刻的思想,但是他比所有这些“雄才大略”的人物都重要得多,无论在战争还是和平期间,他在行政领导方面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他任何政治运动都不会达到目的。对美国的形成,麦迪逊的贡献是重大的,而华盛顿的贡献几乎可以说是不可缺少的。乔治·华盛顿的位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怎样认识他给美国所带来的历史意义。要求一个当今的美国人对那种历史意义做出不偏不倚的评价自然是困难的。

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于1799年12月14日在他居住了45年的家乡弗农山庄逝世。华盛顿逝世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人民日益认识到华盛顿的历史贡献。面对时光这块试金石,华盛顿的一生犹如日月经天,历时越久,伟人光芒愈益辉煌。伴随着为华盛顿建造纪念碑的呼声日益高涨,1833年,在首都成立了“国家纪念碑筹建协会”,协会的宗旨是为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建立大型国家纪念碑”。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募捐。1848年7月4日,安放了华盛顿纪念碑第一块奠基石,总统詹姆斯·诺克斯·波尔克亲临开工典礼。

纪念碑开工后,进度缓慢,1854年,由于美国南、北两方面临分裂的危险,华盛顿纪念碑被迫停建。这时纪念碑已经建造了大约50米高,它停下来注视决定美国命运的南北战争。

以林肯为首的北方取得了战争的最终胜利。战后,象征着国家统一富强的华盛顿纪念碑续建工程再度提上日程。并且国会为此拨款20万美金。1884年12月16日,一块重3300磅的石块被安放在纪念的顶部,标志纪念碑的最后完工。1885年2月21日,呈正方形、底部宽22.4米、重约90854吨的华盛顿纪念碑全部落成。纪念碑前后共耗资1187710美元。人们将它看作美国首都的标志。

1888年10月9日,华盛顿纪念碑正式免费向游人开放。100多年来,接待了无数来自世界各地、景仰华盛顿伟业的游人。进入21世纪,国会又专门拨款对纪念碑进行了整修。整修后的纪念碑风姿更健。纪念碑内共有897级台阶盘旋直上顶端,游人参观华盛顿纪念碑是免费的,纪念碑内共有897级台阶盘旋直上顶端。如乘坐电梯,经70秒钟运行可直上顶端。

在顶层,通过8个观览窗口,首都华盛顿一览无余。重要建筑物历历在目,波托马克河波光粼粼,远处的森林郁郁葱葱,城市美景尽收眼底,格外迷人。在每年的7月4日美国独立日的夜晚,都要在华盛顿纪念碑周围燃放焰火,是夜,造型各异的焰火竞相绽放,美不胜收。开放时间为每日早9点至午夜,从9月至3月早9点至下午5点免费参观。地铁蓝线、桔黄线Copitol South站、红线Union Station站下车,这儿离灰狗长途汽车站也不远,可步行前往。

2011年8月23日美国东海岸弗吉尼亚州下午发生里氏5.8级地震,首都华盛顿及纽约等地均有明显震感。地震发生后,美国公园管理处疏散了华盛顿多处景点的游人,并检查这些景点的建筑,以确定其安全性。国家管理处24日在声明中说,23日的地震导致首都华盛顿的华盛顿纪念碑顶端出现裂缝,华盛顿纪念碑结构复杂,管理处将继续进行内部检查,检查期间,纪念碑将将无限期关闭。


〔另起一页〕

第七节

八国联军标志西方没落的开始


1900年八国联军攻占北京,这一方面标志着西方国家的全面胜利,一方面标志着西方文明的没落开始。

在《俄罗斯人作为“费拉居民”考(俄罗斯人为何酗酒成性?)》里面,我曾经指出:

“俄罗斯人的费拉性质,一是来自拜占庭帝国的遗产,一是来自蒙古帝国的遗产:拜占庭帝国都是统一帝国,都是制造费拉的垃圾场。而且俄罗斯人还是拜占庭帝国和蒙古帝国所制造的双重费拉。只是由于,俄罗斯人是被动地而非主动地成为费拉,所以还不是费拉的主体民族,所以俄罗斯人的费拉性质要比中国人的费拉性质轻一点。”

俄罗斯人的这种堕落过程其实并非孤立现象。

我发现:大英帝国的衰落其实就是从它十九世纪并吞印度开始的。英国并吞印度,就吃下了印度的费拉性质,就使得自己逐渐染上了费拉病,因为印度的文明程度要高于美洲、非洲和澳洲,对英国人的腐蚀性极强。以后的故事就不用细说了。

俄罗斯的费拉化在进程在其十九世纪并吞了波兰、高加索、中亚细亚以后加速了,因为这些地方的文明程度要高于西伯利亚,对俄国人的腐蚀性同样很强。以后的故事就不用细说了。

当然,更为典型的事例发生在蒙古人、满洲人入主中国的进程之中:中国对野蛮人的腐蚀性也是很强的。好在蒙古人后来逃离了中国,不然也会像满洲人消失在费拉人群的茫茫大海之中。

莫卧儿人入主印度、土耳其人入主拜占廷的进程也是如此:它们对野蛮人的腐蚀性也是很强的。莫卧儿人变身为回民,土耳其人还在半空中悬着。

同样,八国联军在瓜分了中国之后,就使得自身迅速费拉化了,其结果就是斯宾格勒远在德国都能感受到的“西方的没落”。据他自己说,这种感觉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也就是八国联军之后十年左右。

八国联军是指1900年(庚子年)以军事行动侵入中国的大不列颠和爱尔兰联合王国、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德意志帝国、俄罗斯帝国、美利坚合众国、日本帝国、意大利王国、奥匈帝国的八国联合军队。前期由英国海军将领西摩尔率领,开始时总人数约三万人,后来有所增加。此事件最后以大清王朝战败,联军占领首都北京、清廷政府逃往陕西西安,谈和后清朝付出白银四亿五千万,象征一个中国人赔偿一两。

大家都知道,八国联军起源于“义和团暴乱”,那么义和团暴乱呢?义和团暴乱起源于“瓜分中国”。正是空前的亡国危机,迫使人们做出了丧失理性的反应。

英,美,俄,德,法,奥,意,日军舰约20艘,陆战队约540人总派遣的军队人数为23540人,八国以日本派遣的军队人数最多,奥匈帝国派遣的人数最小只是象征性派遣75人,日本成为八国联军的主力。

八国联军 :美利坚合众国、奥匈帝国、大英帝国、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德意志帝国、日本帝国、意大利王国及俄罗斯帝国的八国联军 分别为:日军八千人,俄军四千八百人,英军三千人,美军二千一百人,法军八百人,意军五十三人,奥军五十人。

德军在北京陷落之后两个月才到达中国。他们因为热切执行德皇威廉二世7月2日发布的命令:“你们知道,你们面对一个狡猾的、勇敢的、武备良好的和残忍的敌人。假如你们遇到他,记住:不要同情他,不要接收战俘。你们要勇敢地作战,让中国人在一千年后还不敢窥视德国人。”威廉二世的这段讲话是对5世纪匈奴入侵欧洲的回忆。后来这段话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被英国人借用来贬损他们的德国敌人。德军因四处掳掠,而倍受批评。 

八国联军军事行动,以清政府与总共十一个国家签订辛丑条约为终,其中规定清政府赔款白银4亿5千万两(四亿五千万即当时中国总人口,以示每人一两,达羞辱中国人之意),分三十九年付清,加上利息共计9亿8千万两,为当时的中国的年总收入的12倍,被称为“庚子赔款”。 联军占领北京后,对北京皇城、衙门、官府大肆掠夺,因而造成大量中国文物和文化遗产(包括故宫,颐和园,西山以及圆明园)的失窃、破坏。在战争中,俄罗斯出兵侵占中国东北全境,这也为日后的日俄战争埋下了伏笔。

1900年,澳大利亚各殖民地政府响应“英国妈妈”召唤,协同八国联军北伐中国。在此期间,澳大利亚联邦宣告成立。因此,中国之战不仅是澳大利亚殖民军的首次亚洲之战,更是澳大利亚联邦的首次海外军事行动。从这个意义上,八国联军或可说是九国联军。

在这个问题上,澳大利亚政客们则达成了共识:来自中国的真正威胁,不是中国本身,而是列强会在瓜分中国的过程中反目为仇,那时,澳大利亚本土就将遭受危机,因此,必须未雨绸缪!

在悉尼的皇家澳大利亚海军戈登岛造船厂,正门处摆放着一尊古老的铜炮。这尊铜炮由西班牙人于1595年制造,并作为献给明朝皇帝的礼物,被不远万里地送到了北京。

澳大利亚,这个年轻的殖民地,在她成立联邦的元年(1901年),以大炮、刺刀和军舰为后盾,从中国这个庞大的北邻手中夺得了这尊早已堪称文物的铜炮。 

1901年4月26日,《悉尼先驱晨报》采访了在天津英军司令部担任参谋的奇亚夫上尉,发表了题为《海军归来》的长篇专访。奇亚夫对记者评论了各国军队。他表示,很欣赏德国军队的年轻、健壮,行军路上一路唱歌,很有修养,纪律很好——其实,在八国联军中杀戮最狠的,就是他所欣赏的这支德国军队。赴华作战,对于德国军队来说也是第一次参加国际行动。对法、俄军队,奇亚夫显然很不以为然。他说,没有谁真把法军当回事,连法国的盟友俄国也只在需要利用的时候才亲近法军。当英俄因天津铁路发生危机时,法国人虽然嘴里不断喊“俄国万岁”帮腔,但都只是嬉笑着在边上看热闹而已。法国人最不守纪律的是巴黎连队,这个连队的军官似乎对士兵失控了。至于俄国人,奇亚夫上尉说“干脆该叫他们石头”,因为“太笨重了”,他注意到俄国士兵经常被军官毒打,居然也能忍受,照样会跟着军官拼死作战。

至于奥地利和意大利士兵,则擅长长途行军,意大利人不大会打仗,喜欢躲在英军翅膀底下,但瓦德西到任后却把意大利人调去和德国人一起作战。奇亚夫认为英军犯了一个大错误,就是不该将印度的“Kahars”人调去中国,这些人在印度做做苦力还行,但在寒冷的中国没有用处,派他们运输军需,经常要派重兵掩护,被其它国家嘲笑。而一个中国苦力往往能顶一打印度人,价格只有印度人的一半。

奇亚夫很自豪地告诉记者,印度士兵也和澳大利亚士兵一样第一次参加多国行动,有机会对列强军队进行比较观察,印度人最后得出结论:还是“英国主人”最好!日本人在奇亚夫眼中,是一群套着制服的小矮人,从他们的脸上就能看出笑容和斗志并存。日本人能吸收西方文明中的好东西,但同时又保持他们自己的优秀东西。奇亚夫认为日本人很虚伪,即使今天在与中国人打仗,明天照样可以勾着中国人的脖子称兄道弟。他认为,日本是大英帝国在远东最好的朋友,俄国人在外交上犯的最大错误就是在中日战争(指甲午战争)中去干预这群小矮人。

至于美国人,奇亚夫认为那绝对是“我们的兄弟”,美军的军需供应做得最好,所以穿着的军服也是整个联军中最整洁和漂亮的。大英帝国在远东只有美国和日本两个朋友。奇亚夫告诫澳大利亚国人,列强中总有人想抢夺“我们的”贸易,这迟早会威胁到澳大利亚宁静的海岸,所以,澳大利亚要居安思危,时刻准备制定周密的计划保卫自己的海洋和陆地。

在上述言论里,我们不难发现: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前哨战,其实已经在北京打响了!

“八国联军导致西方的没落”并非一句惩恶扬善的空洞语言。

“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固然导致中国脱胎换骨,但却在无形中让侵略者吃下去一只苍蝇:那就是八旗子弟的不义之财所堆积起来腐败。从此,作威作福的费拉病,就蔓延到了西方社会。不过短短的十几年,八国联军就陷入了自相残杀的困境(第一次世界大战),而且从此再也没有缓过气来,就接二连三地落入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民族解放运动、冷战、金融危机的魔咒之中。

而二十一世纪的美国人正在发现:当年基辛格、尼克松打开北京的大门,可能就是为美国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其效果类似于八国联军占领北京。表面上这是一次“西方的得胜”,但其实这也揭开了美国被全球化吞噬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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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从汉朝和唐朝的崛起看中共的未来


汉承秦制、唐承隋制。

这不是偶然的。

但这也不像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说的那样“必然”。

这仅仅是因为,汉、唐的创立者刘邦、李渊,都是出身于秦、隋的官僚系统:刘邦是个“泗水亭长”,李渊则为“太原留守”。

前人论及刘项争锋,多从项羽代表“没落贵族”,刘邦代表“流氓阶层”着眼,又从“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做沽名学霸王”的谋略分析,来总结刘胜项败的历史,认为项羽不及刘邦厚黑,所以最终失利。……这些当然都是比较皮相的阶级分析、权术研究。这些阶级分析、权术研究很少注意到,刘邦的胜出多少还是因为他参与了秦朝的统治机构,虽然地位低下,属于基层组织的领导,但毕竟由此获得了基本的治理经验。李渊父子也是如此。汉唐的开国者们之所以能在秦末、隋末天下大乱中脱颖而出,击败各路豪杰英雄,不仅得力于他们的敢于造反;还得力于他们的“秦隋经验”。这一经验也使得他们的“反秦”、“反隋”并不具有项羽那样“报仇雪恨”的革命性,而主要以“抓权”、“控制局势”为目标。所以汉、唐统治集团对于秦、隋统治集团,都采取了宽大和吸收的政策,而不是项羽式的斩尽杀绝。因为他们汉、唐统治集团,本来就是秦、隋统治集团的组成部份,自己人对自己人,手下留情是合乎人性的。这一点在李唐集团的身上,比在刘汉集团的身上,体现得更为突出,这是因为李唐在隋朝的地位,远远高于刘汉在秦朝的地位。

按照同一个逻辑,毛泽东集团在夺权过程中提出要“打倒国民党反动派”,而不提出要“打倒国民党”,就是因为毛泽东、周恩来等一大批共产党头面人物,都曾经是国民党员。如果把国民党全盘否定了,岂不是把他们自己也部分否定了?那样一来,他们的“国民党历史”岂不成了历史污点。为此必须保留一个“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作为政治花瓶包养起来;而且还需要把国民党创始人孙文,当作自己的革命先行者供奉起来。

汉唐与秦隋之间的那层“官僚系统的继承关系”,不是孤立的:这既不是业已消失的“古代中国现象”,也不仅仅是毛泽东之类的“现代中国的封建残余”,而且还是一个“现代世界继续存在的现象”,例如俄罗斯就有类似的“普京现象”。

至于欧美国家的过去历史上,这类例子也不胜枚举。

大家不会忘记,就连“美国国父”乔治华盛顿将军,也曾经作为英国军官参加了著名的“七年战争”,并获得中校和上校的英军军衔,不但由此积累了军事指挥的经验,并且进而跻身北美殖民地的上流社会。如果华盛顿没有参与英国统治阶层的治理经验,很难想象他能获得北美独立军总司令的职务,更难想象他能战场上击败英军、完成独立战争的工作,并有足够的威望和底气出任一个新国家的第一元首。

和华盛顿的“英军背景”相似的,还有一个古老的日耳曼人领袖的“罗马背景”。在罗马鼎盛时期的公元9年,在欧洲内陆莱茵河沿岸的条顿堡(Teutoburg)山里,三个罗马军团被日耳曼─条顿(Teuton)民族的克鲁斯部落(Cherusci)的领袖阿尔米纽(Arminius,前18?─后19年)一举击溃,其惨败程度号称“条顿堡屠杀”。条顿堡位于现在德国西北部的利伯郡,这个地名保留到今天。其森林是一块高地,其中河谷纵横。地势起伏很大,不少地段道路在峡谷中穿行。这里生长着高大茂密的橡树林,灌木很少,人马可以在林中穿行无阻。条顿森林的地貌到今天都没有多少改变,地图上显示的一些地名,比如“胜利场”、“白骨巷”、“杀戮谷”等,让人依稀看到当年血战的影子。值得注意的是,阿尔米纽并不是“勇敢的土著人”,而是一个深入罗马帝国、并在帝国军队中服役长达六年(公元1—6年)的罗马公民。他在返回日耳曼祖国后仅仅两年就发动了反对罗马的战争。所以这个战争与其说是民族解放,还不如说是特殊的内战,有点像美国的独立战争,更像匈奴人刘渊(?─310年)、羯人石勒(274─333年)发动的五胡乱华。

刘渊是南匈奴单于于扶罗之孙,匈奴左贤王刘豹之子,五胡十六国里匈奴汉国的创立者;羯人石勒则出身贫贱,十六国羯赵的创立者:他们发动的“五胡乱华”,与其说是蛮族入侵,不如说是“革命战争”,因为他们都是汉化的人物,其兵源也是杂牌,是“国际部队”,并非土著部落。刘渊和石勒,完全是西晋人自己一手训练出来的,所以他们能够击中西晋人的要害,让北中国落入了五胡的铁蹄。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从汉朝和唐朝的崛起看到中共的未来了。

中共作为类似秦、隋那样的“历史草创者”和“中国统一者”(虽然目前中共还比不上秦、隋,还功亏几篑),也是富于秦隋那样旺盛的精力,不仅有其强烈的“企图心”,而且具备昼夜运作不停的动机、动能、动力……其运作方式还曾相当骇人听闻。但是,中共毕竟也像秦隋那样充满了“过渡时代”的特点,明显具有“草创”的性质,虽然气象宏大,但“多动症”与先天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中共也像秦隋那样其寿不永的话,那么取代中共的,很可能就是刘邦、李渊、华盛顿、普京、阿尔米纽那样的“内部人员”,是一些中共内部大大小小的文武官员。他们像刘邦、李渊、华盛顿、普京、阿尔米纽那样,懂得如何操作复杂的官僚机器,并因为曾经身在官场而容易获得官场的认同。这些人,显然比“一贯在野”的反对派人士,较有治理经验,因而较有击败中共末代领导阶层的胜算。

这类来自中共内部的人物所开创的新局,很可能走向那个继汉的“第一期中国文明”、唐的“第二期中国文明”而起的“第三期中国文明”。

历史的堡垒,往往是从内部攻破的;而且往往是在人们最为意想不到的时候和地点,以最为意外的方式,从最为深入的内部得以突破。未来的“第三中国”,亦当如是观。

201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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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妹喜妲己褒姒,美龄光美江青


“腾讯评论·短史记”的文章《蒋介石为何花六年造“美龄宫”?》说,当年的南京《民生报》曾经报道,建造小红山主席官邸需花费100万元,舆论哗然。“美龄宫”本名“国民政府主席官邸”,费用超支曾遭媒体曝光。

近日,南京中山陵旁的“美龄宫”突然爆红。原因是从空中俯瞰紫金山,成排的法国梧桐树如同一串项链,项链中间一颗“蓝宝石”,恰是美龄宫。这种奇特景观被戏称为“蒋公的浪漫”,“美龄宫是蒋介石送给宋美龄的远东第一别墅,法桐是她的最爱,项链表达了他匠心独具的心意”。那么,“美龄宫”到底是不是“蒋公的浪漫”呢?

1927年,蒋介石、宋美龄结婚后,住在南京的中央军校校长公馆 。1931年,宋美龄看上中山门外小红山的风景,计划在这里“盖一所房顶是俄国宫殿式的西式楼房,有地下室,有平台,作为长久居住的地方”。随后,蒋介石向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提出:“拟在陵园小红山建筑别墅”,获得同意。蒋介石时任国民政府主席,该别墅也就被称为“主席小红山官邸”。

别墅的具体建造,由南京市工务局负责。1931年3月,工务局局长赵志游致信总理陵园管理会,告知准备工作已经就绪,需要陵管会让将住在当地的警卫人员迁走,以便破土动工。陵管会委员孙科、林森等批复同意,工务局遂和建筑商“新金记康号”签订承包合同,正式开始建造。1931年底,蒋介石被迫辞去国民政府主席一职,改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但小红山官邸的建造并未受到影响,往来公文中仍多称之为“主席官邸”。事实上,新任国民政府主席林森以紫金山南麓的“桂林石屋”为官邸,从未介入该别墅的具体建造。

工程进展顺利,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已完成大半。但是1932年6月,南京《民生报》突然刊发报道,称小红山主席官邸需要100万元,为筹措经费,现在由财政部每月拨款3万元。时值国势内忧外患,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新任工务局局长余籍传着手查账,发现工程确实“超过原预算甚巨及加账四万余元,均未经呈准”,遂建议停工并追查原因。工程原本预算24万元,当时已超支12.56706万元。《民生报》所报道的官邸预算数字虽然夸大,但超支甚多也确属事实。受此风波影响,1932年9月,南京市长石瑛致电蒋介石,建议工程已付款的部分继续,其余可以停工者暂行停工。蒋介石回电表示同意。

不过,宋美龄中途变更公路设计,很可能是形成“项链”景观的主要原因。

由于官邸建造只是部分停工,蒋介石在1933年1月又致信石瑛,指示先把到官邸的马路修好,以方便尽早种树。时任总理陵园主任技师、园林组长的傅焕光也致信石瑛,说官邸种树筑路之事,“蒋委员长一再面催”,“惟种树开工,须俟贵工务局将路基做成,并将官邸四周土地填平,方可着手”,催促市政府加紧修路。傅焕光还提到,“蒋委员长交下军需署一万元领条,作修建小红山马路之用”。这是蒋介石鉴于预算不足,从军需署拨付了1万元,作为修路费用。石瑛给傅焕光回信称:委员长的“一万元领条”收到,但修小红山公路的预算“需洋二万六千五百元”。至于道路工程,按照原计划,车辆要经过官邸南部,但宋美龄“颇嫌喧扰”,只好“另行测量计划”,再“呈蒋夫人核定”。需要变更道路的问题,当时也呈报给了蒋介石。

虽然不知当日宋美龄对道路问题的具体指示是什么,但从工程图中,可以看到,公路确实没有走中央直线抵达别墅南部,而是以椭圆形向两侧伸展,尽可能与别墅拉开距离,其终点也在别墅北面(停车场被设计在北面),确实解决了宋美龄所谓的车辆经过官邸南部“颇嫌喧扰”的问题。换句话说,别墅这种酷似“项链”的道路、树木布局,很可能正是遵照宋美龄的要求,进行公路改线的结果。

建造过程中,宋美龄还对装潢等问题,提出了很多意见。蒋介石的侍从秘书汪日章回忆,对于小红山官邸,“作为房子主妇的宋美龄出主意、作指点,一再提修改意见,单就室内装饰、浴室颜色就进行了多次变换拆建,阳台也休整好几次······屋内的几间卧室、大小餐厅、两间办公室以及其他众多的大小房间的设计布置方案,无一不是由宋美龄逐个审查鉴定。有些已经决定实施,又常加以改变,如浴室瓷砖,先是改成绿、黄间色,后又改为一律浅蓝色,复将花样装饰一概废去,改成单色平面。”

蒋介石的侍从副官居亦侨有类似回忆,小红山官邸在建过程中,“曾经一度变更设计图样,内部装饰也一再改变。大体建成后,宋美龄认为不合适,又改变色彩。”超支经费中,包括卫生暖气费6.3万多元,彩画1.2万多元,电灯、电铃费0.48万多元,杂项费用4.5万多元,大约同宋美龄对装潢设计的挑剔有很大关系。因为经费超支,官邸即将竣工时,监察院介入其中。1933年,监察院下属审计部的第82次审计会议上,对“南京市政府领付小红山主席官邸建筑费与原案列文数目,实已超越,如何办理请核示案”,决议为“函询财部”。不久,又决议“函财政部办理追加手续,支令退还”。也就是要求财政部向南京市工务局追索缴回预算以外的支出。

面对监察院的审计,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选择将经费超支的责任,推诿给南京市工务局,指责该局在编“概算”时玩忽职守。中政会的决议认为:“该项建筑事先非无计划,该承办机关京市工务局竟不予动工以前,编具概算照章送核,殊属不合。为顾全事实,拟姑照主记处所拟数目,通融核准”。这意味着,中政会承认既定事实,同意报销超支部分。中政会既有决议,监察院也只好放行,表示“自应照办”。

不过,中政会决议中,准予报销的总额是31.65万元,还剩下4万多元支出没有着落。“新金记康号”等承包商几次给蒋介石写信,希望能尽快拨付工款。几经波折,直到1936年2月,蒋介石从参谋部拨款3万元给南京市工务局;1937年春,南京市财政局又清付了剩余尾款,小红山官邸建造工程才彻底宣告结束。因为各种拖延,1932年已基本完工的小红山官邸,直到1936年六七月才验收。宋美龄看过后,还曾要求行政院秘书长翁文灏给予加固。这样一来,至1937年12月南京沦陷,蒋介石、宋美龄住在这里的时间其实很短,如侍卫居亦侨所说,他们“难得在此起居,只是有时在此接待宾客,举办宴会或舞会。”抗战期间,小红山官邸遭到很大破坏,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后,对这里进行了修复。

……

谢选骏指出:宋美龄的故事,让我想起了中国历史上的“亡国祸水”,如夏朝的妹喜、商朝的妲己、周朝的褒姒,皆此类也!都是因为君王的宠爱任性,而导致国破家亡。美龄以后的光美也因为访问印尼和桃园经验而触发文革灾难、导致丈夫被害。江青也因为抛头露面而致使千夫所指、因为干预朝政而致使无病而死;并连带毛泽东家族蒙羞,几近覆灭。

再想想社会主义兄弟国家,没有女人要素的国家似乎情况稍好。而女人要素强烈的苏联则遭到瓦解,罗马尼亚的齐奥塞斯库夫妇的下场,更是众所周知。似乎又印证“亡国祸水”似乎并非中国特色,也不乏欧洲特色。英国改教、法国革命甚至俄国变天 ,都有这个“亡国祸水”的要素存在;而早在荷马史诗中关于“斯巴达王妃海伦”的故事里,“亡国祸水”已有长篇的描述了。

在在说明:让“第一夫人”抛头露面,近乎让“第一先生”抛头颅矣!盛衰兴亡,可不慎欤。

〔另起一页〕

第十节

被殖民者的精神印记


有一种说法,认为日据时代的台湾文学,是“被殖民者的精神印记”。

按照这一逻辑,“五四”新文学运动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学、文化,应该也属于“被殖民者的精神印记”。


(上)


先看“五四”新文学运动,之作为“被殖民者的精神印记”。

由胡适、陈独秀、鲁迅、钱玄同等一些受过西方教育(当时称为新式教育)的人发起的一次“反传统、反儒教、反文言”的思想文化革新、文学革命运动,涵盖了民初在北京发生的一场深刻的文化政治示威运动五四运动。新文化运动标志着中国知识分子颠覆中国中心主义,否认自身的文化价值,认同西方文化以及民主共和制,走向了欧洲中心主义。

“五四”新文学运动时间,1917年初至1919年。倡议新文学起 点《新青年》杂志 代表作品《狂人日记》、《孔乙己》 发起人胡适、陈独秀等。

由胡适、陈独秀、鲁迅、钱玄同等一些受过西方教育(当时称为新式教育)的人发起的一次“反传统、反儒教、反文言”的思想文化革新、文学革命运动,涵盖了民初在北京发生的一场深刻的文化政治示威运动五四运动。新文化运动标志着中国知识分子颠覆中国中心主义,否认自身的文化价值,认同西方文化以及民主共和制,走向了欧洲中心主义。

1919年5月4日前夕,陈独秀在其主编的《新青年》刊载文章,提倡民主与科学(“德先生”与“赛先生”),批判传统纯正的中国文化,并传播马克思主义思想;一方面,以胡适为代表的温和派,则反对马克思主义,支持白话文运动,主张以实用主义代替儒家学说,即为新文化运动滥觞。中国共产党根据毛主席语录坚称五四运动以前的新文化运动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以后的新文化运动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文化,也就是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的新文化。

近代马列史学家把这一阶段的文化运动称为五四新文化运动。1924年4月19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局委员长陈独秀、秘书毛泽东联名发出通告,第一次要求各地党和团的组织开展“五一”、“五四”、“五五”、“五七”纪念和宣传活动,强调恢复国权运动、新文化运动,纪念五五(马克思诞辰),目的在于传播马克思主义等殖民主义文化。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观都肯定五四文化运动,因为它们都是“被殖民者的精神印记”。

新文学创作成绩的出现略晚于理论的倡导。1917年2月于《新青年》2卷6号刊出胡适的8首白话诗词后,又于1918年1月第4卷第 1期开始发表胡适、刘半农、沈尹默的白话诗创作,后来鲁迅、李大钊、陈独秀等人都参加新诗创作,以此向旧文学表示示威。1918年 5月,发表了鲁迅的猛烈抨击吃人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的白话小说,接着又发表了《药》等,“算是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 。稍后,郭沫若在《时事新报》副刊《学灯》上发表了《凤凰涅盘》等后来收在《女神》中的诗篇,也都洋溢着彻底反帝反封建的精神和狂飙突进的时代色彩。以描写被压迫人民生活的痛苦和反抗为特征的彻底的民主主义思想,渴望创造新的生活的朦胧的社会主义倾向,给新文学创作带来了迥异于旧民主主义文学的崭新的特色。

……

谢选骏指出:其实,上述这些描述本身,就带有“被殖民者的精神印记”。毛秘书后来升级成为毛书记、毛主席,遂把苏联殖民主义推向整个中国大陆。


(下)


1949年以后,中国大陆被苏联坦克沦陷,“被殖民者的精神印记”进一步扩大。在苏联殖民者看来:

“五四”文学革命明显存在一些弱点,如对待过去的文学传统缺乏具体分析的历史的批判精神,所提倡的平民文学只是城市小资产阶级市民文学,因而还不能使文学同广大人民群众密切接近,但是就其理论主张的时代性质和创作实绩的崭新特征来看,这毕竟是一次前所未有的伟大革命。它宣告了中国封建时代文学的结束,无产阶级领导的反帝反封建的中国新文学的诞生。······

“被殖民者的精神印记”说:

建国初的十七年,由于人民革命的胜利,使广大作家同人民一起欢欣鼓舞,一起经历全国解放后的国民经济恢复、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和农业、手工业、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当时,歌唱新社会的光明,回顾革命斗争的艰难,很自然地成为文学创作的主要题材和主题。尽管当时的文学生态环境不断受到左倾错误的干扰,出现过文艺战线上的诸多批判运动,包括危害很大的对所谓“胡风集团”的批判及其冤案和反“右派”的扩大化,还有反修正主义、反右倾机会主义等斗争以及六十年代对《海瑞罢官》等的批判;更因过于强调文艺为政治服务,一度发展到要求“写中心、唱中心、演中心”,即为中心任务服务,号召写工农兵致使其他阶层的人物较少被写,于是曾相当程度地产生文学题材狭窄化和创作公式化、概念化的倾向。然而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潮流的影响下,1958年后虽提出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相结合,大多作家高扬革命理想的同时仍以现实主义为基础。特别是受到“五四”新文学以来外国文学和我国丰厚的文学传统的哺养,并在战乱的复杂生活经历中成长的一批作家,正当创作的盛年,才华焕发。他们从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创作了许多至今被誉为“红色经典”的许多优秀作品。其中,“回顾革命史”的代表作有两类,一类是孙犁的《风云初记》、杜鹏程的《保卫延安》、吴强的《红日》、曲波的《林海雪原》等长篇小说和胡可的《战斗里成长》、陈其通的《万水千山》等写革命战争的戏剧。另一类是杨沫的《青春之歌》、梁斌的《红旗谱》、罗广斌与杨益言的《红岩》等长篇小说和老舍的话剧《茶馆》等反映各阶层人民中沸涌的革命潜流,描写地下悲壮斗争的作品。由于作家生活基础深厚,艺术描写生动,人物形象刻画鲜活,特别是突出地描写人民革命的英雄,使这些作品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

“歌颂新社会”的代表作是郭沫若的《新华颂》、胡风的《时间开始了》、贺敬之的《放声歌唱》、公刘的《在北方》等诗歌,老舍的《龙须沟》,曹禺的《明朗的天》等剧作,还有艾芜的《百炼成钢》、草明的《乘风破浪》与赵树理的《三里湾》、周立波的《山乡巨变》、柳青的《创业史》(第一部)等长篇小说。散文和报告文学中这类作品更多。如歌颂英雄人物焦裕禄、向秀丽、王杰、雷锋等的报告文学,还有如徐迟的《祁连山下》歌颂画家常书鸿以及华山、周钢焰、李若冰等反映新中国建设战线的诸多作品。此外,也还有写抗美援朝战争和古代历史的作品。如杨朔的《三千里江山》和姚雪垠的《李自成》第一部以及郭沫若的《蔡文姬》、田汉的《文成公主》等历史剧,以及儿童文学中的张天翼的《宝葫芦的秘密》、阮章竞的《金色的海螺》、刘厚明的《马兰花开》、孙幼军的《小布头奇遇记》等其他题材和体裁的作品,包括金近、圣野、袁鹰、柯岩等的儿童诗。上述新作由于大多抒发革命激情和乐观主义精神,突出地描写社会主义建设中涌现的新人,不但风格明朗欢快,艺术上也比较成熟,在民族化大众化的表现方面多有创造,也都堪称这阶段文学的重要收获。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是文坛荒芜的阶段。当时大批作家受到迫害,被迫停笔,前五年只有红卫兵小报所传播的群众性“造反歌谣”泛滥。而那时产生的八个“革命样板戏”也不出“回顾革命史、歌颂新社会”的范围。如《红灯记》、《沙家浜》、《白毛女》是前者;《龙江颂》、《海港》是后者。需要指出,这些作品多根据已有优秀作品改编,经过加工,艺术上更为精致。这应当归功于众多艺术家的努力,其成绩并非江青之流所可窃取。1971年后陆续恢复文学书籍与刊物的出版,先后曾出版长篇小说新作140部,还有许多新创作的诗歌、散文、短篇小说和报告文学以及话剧、电影剧本。由于受到“四人帮”的影响,作品便多属伪浪漫主义的“瞒和骗”的文学,写所谓“无产阶级革命派与走资派”的斗争和“两个阶级两条路线、两种思想”的斗争。唯有《万山红遍》(黎汝清)、《闪闪的红星》(李心田)、《春潮急》(克非)等反映革命历史的作品和《创业》、《园丁之歌》这样的剧本以及描写王铁人(王进喜)、杨水才等英雄模范的报告文学还比较有价值。其间,少数作家和业余作者在艰难条件下创作的某些作品,如姚雪垠的《李自成》(第二部)、魏巍的《东方》、张扬的《第二次握手》等长篇小说和郭小川、蔡其矫、绿原、牛汉、曾卓、唐湜、穆旦以及食指(郭路生)等在“文化大革命”后期创作的诗歌到了这场“革命”结束后方得到出版。而1976年4月初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恩来总理的人民诗歌运动,则以宏大的规模和席卷全国的影响,深刻地反映了久被压抑的人民的心声和愿望,不啻为“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和新时期的到来响起雷电般震慑人们心灵的钟声,也为文学与人民的结合耀亮一道前所未有的壮丽风景。

从1949—1978年的三十年中,文学的发展表现出许多曲折和起伏。如1956年有过文学解冻的春天,小说、戏剧、诗歌、散文都涌现创作的高潮。1957年反右派扩大化后高潮便低下去。1958年虽有“大跃进民歌运动”,还出现《红色风暴》、《降龙伏虎》等话剧以及《十三陵畅想曲》等表面的繁荣,三年困难时期创作又举步惟艰。1961年前后经过调整,创作又有起色,出现历史题材和散文创作的小高潮。到《海瑞罢官》等被批判,创作又沉寂下去。值得称道的是在曲折的发展中除出现上述“红色经典”的许多优秀作品外,散文界刘白羽、杨朔、吴伯萧、曹靖华、秦牧等多有佳作,杂文中马铁丁的“思想杂谈”,夏衍、唐弢等的“长短句”、邓拓等的“三家村札记”诸栏目在指摘时弊,开拓思路等方面皆名重一时。这时期还涌现了许多有成就的年青作家和诗人,如王蒙、李凖、邓友梅、茹志鹃、李瑛、严阵、雁翼等。至于文坛涌现的许多有全国影响的少数民族作家,如蒙古族的玛拉沁夫、敖德斯尔、扎拉嘎胡、巴·布林贝赫,维吾尔族的赛福鼎、铁依甫江、克里木·霍加,藏族的益希单增、降边嘉措,以及壮族陆地、彝族李乔、白族晓雪、朝鲜族金哲等,同样是当时我国文学发展的骄傲。此外,像陈登科、胡万春、万国儒、费礼文、黄声孝、王老九等工农作家的出现,更是新中国才可能产生的文学现象。

“被殖民者的精神印记”还说:

后三十年文学也可大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1992年,国家处于改革开放的初步转型期,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商品经济的过渡,文学与政治的关系虽有疏离,仍然比较密切。先是上世纪70年代末在这一浪潮推涌下,创作中产生了“伤痕文学”、“反思文学”、“改革文学”、“寻根文学”相继登台的景观。以卢新华的《伤痕》等为代表的“伤痕文学”不断深入地揭示人们在“文化大革命”中所造成的肉体和心灵的伤痕;以鲁彦周的《天云山传奇》等为代表的“反思文学”则几乎反思了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以来不同时期所犯的左倾错误;以蒋子龙的《乔厂长上任记》等为代表的“改革文学”则大力塑造改革者的形象,呼吁经济社会的改革;以韩少功的《爸爸爸》等为代表的“寻根文学”则将视角转向民族文化之根的追寻与批判,力图在现代意识的观照下去思考民族文化的出路。

差不多同时,我们看到以北岛、舒婷等为代表的“朦胧诗”的出现,还看到王蒙的以《布礼》《蝴蝶》等系列“意识流”小说和宗璞的《泥沼中的头颅》、刘索拉的《你别无选择》、残雪的《黄泥街》等系列荒诞小说,以及《第十五椿离婚案件》、《狗儿爷涅盘》等话剧,明显标志着提倡“自我表现”、侧重人的心灵描写的现代主义之风的到来。

后现代主义思潮于80年代中期也开始产生影响。当时诗坛崛起了一批被称为“新生代”的年轻诗人。1986年他们在《中国诗歌报》和《深圳青年报》同时亮相,多达几十个流派以“诗歌大展”的形式登坛,包括“非非主义”、“莽汉主义”、“超高派”、“超低派”、“太极诗”、“雪海诗”等等,高标“反传统”,纷纷发表“宣言”,刊登了自己的代表作。如“非非主义”就主张回到“前文化状态”。上海出现的“城市生活流”诗,则主张以浅白粗鄙的口语表现现代都市生活。

彼时小说创作中也出现了莫言、马原为先河,苏童、余华、格非、孙甘露等为中坚的“先锋派”。他们的特点是寻求在小说叙述形式上的突破。莫言的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因为设了透明的“红萝卜”这样的意象,使小说的叙述变得诡异而新鲜。苏童的《1934年的逃亡》、余华的《鲜血梅花》、格非的《褐色鸟群》、孙甘露的《信使之函》等作品,或时空颠倒,或亦真亦幻,或描写残酷的杀人场面,或作品里既没有确定的人物,也没有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故事情节,类似法国的“新小说”或“反小说”。上述作品多少都受到后现代主义锐意形式创新,重视语言游戏和拼贴结构,将现实与幻想掺杂等创作趋向的影响。不久,文坛还出现了以方方的《风景》、池莉的《烦恼人生》、刘恒的《伏羲伏羲》,刘震云的《单位》等被评论家冠名为“新写实主义”的小说。特点是作家保持“感情零度”,客观地描写“生活的原生态”。类似后现代主义所主张的“客观真实主义”。

八十年代上述作品成为文坛热点的同时,还有许多作家在现实主义发展和题材开拓方面皆有突出贡献。当时荣获茅盾文学奖的长篇小说如李国文的《冬天里的春天》、李凖的《黄河东流去》、周克芹的《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张洁的《沉重的翅膀》、刘心武的《钟鼓楼》、凌力的《少年天子》等都属现实主义。而报告文学更以描写现实问题见长,从七十年代末徐迟的《哥德巴赫猜想》肇始,张扬知识分子功绩的题材蔚然成风,整个八十年代,揭露社会负面现象的“社会问题”报告文学盛行。而诗歌界艾青、贺敬之、绿原、牛汉、郑敏、李瑛、雷抒雁、石祥、高洪波、吉狄马加等不同年龄和风格的诗人都重展歌喉,为新时期的到来献出新的篇章!

进入九十年代到新世纪(也就是六四大屠杀以后),随着思想界民族文化守成主义崛起,文坛风气也为之一变。虽有“新状态文学”的提倡和“女性主义文学”的风行,以及“黑色幽默”、“新历史主义”和“欲望写作”、“下半身写作”的竞尚,文坛上现实主义的回归却成浩荡主流。以谈歌、何申、关仁山等“河北三驾马车”显现强劲的现实主义冲击波,体现这一潮流的小说家还有刘醒龙、陈应松、范小青、储福金、毕飞宇、刘玉堂、毕四海,张平、李锐、陈忠实、贾平凹、陈世旭、刘庆邦、杨争光、王安忆、叶文玲、杨少衡、陶少鸿、程贤章、吕雷、雪漠、迟子建、周大新、石树清等分布全国的大批作家。而从九十年代末至今不断发展的“底层文学”,以直面现实中的“打工族”和弱势群体,更为现实主义文学增添了新的活力。社会问题小说中的新官场小说,如张平的《抉择》、陆天明的《苍天在上》、周梅森的《人间正道》等揭示反腐倡廉的积极主题,也以现实主义的笔触在读者中拥有广泛的影响。历史小说中大多作品也遵循现实主义。像二月河的“清初帝王系列”,唐浩明的《曾国藩》、《张之洞》、《杨度》等晚清人物系列等。而像《长恨歌》、《圣天门口》等长篇则可以看出作家在新历史主义思潮影响下对历史开始了再一次的解构和重铸,除《尘埃落定》、《檀香刑》带有幻想色彩,大多作家遵循的仍然是现实主义的原则。其中,陈忠实的《白鹿原》是尤为重要的收获。

此外,九十年代以来文坛还出现以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和陈染的《私人生活》为代表的女性主义小说,以展露女性隐秘的内心生活,突出表现性意识、性心理;而王朔的《玩的就是心跳》、王小波的“时代三部曲”,阎连科的《受活》、刘震云的《手机》等以幽默的语调与夸张变形的手法,来表现历史或现实的怪诞与残酷,展示存在的尴尬与无奈,显现美国黑色幽默小说流风。表现不同艺术导向的还有九十年代诗坛以西川、王家新等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写作”与于坚、韩东等为代表的“民间写作”的争论,体现诗坛不同的创作追求。至于以伊蕾、翟永明、唐亚男等为代表的女性主义诗歌;以伊丽川、沈浩波等为代表的“下半身写作”,往往以惊世骇俗的方式来对抗传统,追求个性自由,强调肉体与灵魂的彻底袒露。这一切跟大批现实主义诗歌一起,构成这阶段诗坛多元化的格局。

后三十年散文的成就也不容忽视。它包括抒情记事散文,杂文、报告文学、传记文学和随笔、小品等。这里,学者散文中季羡林、林非、王崇闾、余秋雨等均有较好成绩。杂文中邵燕祥就有杂文集六卷,报告文学作家中像徐迟、黄钢、理由、陈祖芬、何建明等皆名重一时,为报告文学反映现实的深度、广度和文学性的加强做出了贡献。

……

谢选骏指出:根据上述的“亡国奴论述”不难看出,被殖民者的精神印记不仅贯穿日据时代的台湾,也是贯穿于百年来的中国大陆。

哀中国。

〔另起一单页〕

第四章

文明兴衰


〔另起一单页〕

第一节

苏美尔人的语言类似汉语


《破译“圣经”》(作者:苏拉米·莫莱)一书里面说:

几乎所有的发掘成果都在证实,苏美尔人是最先进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古代民族,因为他们是来自远方的黑发种族,所以在他们带来的石碑上的铭文中,自称为“黑头”。

自从来到这个厚积着两条大河携带来的肥沃泥土的三角洲上重新立国,苏美尔人就发现既没有故土那样的石头存在,也没有埃及那样的纸草生长,于是便发明了这样的书写方式:将软泥做成泥版,然后进行书写,书写完毕以后烤干,以便文书的保管。因而他们在书写的时候,是采用尖头的笔,写出来的字是楔形的,这就是著名的楔形文字的起源。

那么,苏美尔人是从何处来到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呢?一个可能性是从伊朗高原的崇山峻岭中来,因为所出土的苏美尔人的最早的建筑物,是按照木结构原理建造的,而木结构建筑通常只是在树木茂密的山区才被广泛采用。不过,这与苏美尔人的神话传说却发生了矛盾;另一个相反的可能性,则是从波涛汹涌的大海上来到这大河入海的地方,可是,在苏美尔女王舒伯—亚德的陪葬品之中,却只有一金一银各长约0.6米的只能在幼发拉底河上航行的小船模型。因此,有的研究者认为:可以在从阿富汗山区到印度河谷的居民之中,来寻找到苏美尔人的踪迹,这一区域大约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以东将近2500公里的半径以内。这个假设似乎很快就得到了考古学者的证明,因为在印度河河谷发掘出了一个高度发达的古文化遗址,其出土文物之中,有几个长方形的印章,无论从制作外观上,还是从图案风格上,看起来都与在吾珥古城遗址中被挖掘出来的十分相似。

但是,一个无法解释的问题是:在远古时代,一个古老的民族或国家,有没有可能全部迁徙到一个远在两千多公里以外的地方,同时既没有在民族神话中留下一丝线索,也没有在文化典籍里保留一点记载。所以,尽管人们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苏美尔人的家园,从而也证实了苏美尔文化的曾经存在,且这种文化对美索不达米亚文化圈的形成有着直接的推动作用。

然而,苏美尔人从何处来的问题却始终得不到解答。不过,苏美尔人的神秘之处还远远不止这一点,比如说苏美尔人的寿命长得出奇,智慧高得令人惊讶等等,不过,这些都是记载于泥版之上的,是否确实,还需要证明,而唯一无需证明的,便是在吾珥古城遗址周围的平原上建立起来的许许多多的阶梯型金字塔。

这些金字塔的用处何在呢?根据泥版上的记载,全都是用来进行祭祀的,因为他们的神总是高高地居于神山之颠,所以需要在金字塔顶来祈祷,使人能够接近神的宫殿,使神便于接受人的礼拜。这种顶礼膜拜的祭祀方式,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的影响迅速扩展开来,并且保持了数千年之久,从巴比伦王国到亚述王国,从巴比伦到尼尼微,随处可见这样的阶梯型金字塔,甚至连《圣经》里的巴别塔,它的外形也是阶梯形状的,如果能够建成,也将是一座小型的金字塔。因此,令人吃惊的奇迹有很多也与苏美尔人的金字塔有关。

在苏美尔人留下来在典籍和图案之中,所记录下来的苏美尔人的诸神形象,都与天空中的星星有关,这些神的形象没有一个具有人形,每一个神代表着一颗恒星,每一颗恒星周围还环绕着多少不一的、大大小小的行星,整个星相图与现代人测绘的几乎一模一样!至少有一点令人难以置信,这就是:也许苏美尔人能够看到那些恒星。但是,常识告诉我们,他们是不可能亲眼观测到那些恒星和行星的!此外,在一些图案上面,竟或者有一些人头戴星星,或者有一些人驾驶着展翅的飞球,甚至还有这样一个图案:一串虚实相间的小圆球环绕成了一个大圆圈,它使人看起来好像是一个基因模型。

……

如果还记得那些神秘地消失了的苏美尔人的话,请不要忘记他们的智慧给后来的人们带来的影响:是他们第一个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使用马拉战车,使一个又一个的王朝覆灭,连自己也可能包括在内,由此上演了一出出历史的悲剧;更是他们创造出了许许多多的另外的第一,以致于有人认为人类的“历史从苏美尔人开始”。这些世界文化之最,显示了远古先民们可能达到的智慧高度:最早的学校、图书馆、两院制议会、法典、药典、农历、种植;最早的历史学家、行贿案件、少年犯罪、减税事件、法庭审判、伦理标准、心理战;最早的宇宙演化论、祭祀经典、保护神、酋长、先知、基督;最早的神话、格言、寓言、史诗、情歌、文学论争……所有在泥版上用楔形文字记载下来的一切,都在表明:6000年以前人类的确存在过一个具有高度发达的智慧与文化的苏美尔人的黄金世代。苏美尔人的首都吾珥古城的发掘者,列奥纳德·伍利曾经这样写道:

如果人类的努力只是用其成就来作评判的话,那么在考虑到时间和条件的情况下,苏美尔人可以占据一个光荣而不算杰出的位置;如果用对人类历史所产生的影响来衡量,那他们的地位还要高,他们的文明在当时尚未开化的世界里发出了异彩,具有第一推动力的性质。

由此可见,人类的智慧只要运用在正道上,不仅可以推动人类文明不断地向前发展;而且还能够促使人类智慧上升到更高的水平,因而智慧之树将在光明与正义的大地上生生不息。

《全球通史》(L.S.斯塔夫里阿诺斯)认为:

最早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伟大创建者——苏美尔人,似乎既不是印欧人的一支,也不是闪米特人的一支,这一点很可奇怪。他们的语言与汉语相似,这说明他们的原籍可能是东方某地。但不管怎样,是苏美尔人在美索不达米亚南部开掘沟渠,依靠复杂的灌溉网,成功地利用了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的湍急的河水,从而创建了第一个文明。到公元前3000年时,苏美尔地区已出现12个独立的城市国家,如其中的乌鲁克,占地1100英亩,人口约达五万。各城市国家为了争雄称霸,相互征战不休;战争愈来愈专业化,并付出了昂贵的代价。结果,大大削弱了苏美尔人的力量,使他们臣服于闪米特人。闪米特人的著名领袖萨尔贡一世就是作为第一个帝国的奠立者而在历史上闻名。他以流域地区中部的阿卡德为基地,首先征服了整个苏美尔,然后向远地进犯,最后建立起一个从波斯湾到地中海的庞大帝国。

作为两河流域早期的奴隶制王国,留存之今的美术文物最丰的王国是公元前3000年左右苏美尔人建起的乌尔第三王朝。据历史记载,乌尔城的统治者乌尔纳姆由于战功显赫,在城内大兴土木,修建庄严宏伟的万神庙、宫殿和寺塔。最早的三级寺塔吉库拉塔,就是这个时期诞生的,它十分近似于古代埃及的金字塔。此外,凡宫内享用的生活用品都富有艺术的造型和装饰特点,堪称是人类早期艺术的反映。这块“竖琴饰板”,即是出土于乌尔城的一件历史上最古的乐器工艺品--金牛头竖琴上面的一块饰板。饰板上雕刻着美索不达米亚流行的神话传说。 

据乌尔、玛里等古城内发现的大量泥版文书所记载,苏美尔流行着“马尔都克与提阿马特”的神话与英雄吉尔伽美什等传说。前者讲马尔都克神,如何撒下罗网,祭起七风,驾上四马战车,与水怪提阿马特战斗的故事。马尔都克终于降服妖魔,并把它的尸体分成两半,一半做成天,另一半做成地,又将命运之神基恩古杀死,把他的血掺合在泥土内,捏出人类,创造了世界。后一个神话讲英雄吉尔伽美什,他原是乌鲁克国王。因迫使臣民修筑城墙与神庙,黎民不胜其苦,向神求援,天神创造了另一英雄安吉杜,与之决半斗。由于两人势均力敌,遂结为盟友,一起做了许多有益于人类的事,诸如战胜松怪洪巴巴,解救女神伊什塔尔。女神慕其英雄,愿以身相许,但遭到吉尔伽美什的拒绝。伊什塔尔转羞为怒,求神降下天牛与之报仇。英雄吉尔伽美什与安吉杜共同奋战,终于杀死了天牛,乌鲁克人为此普天同庆。但不久,安吉杜病死,吉尔伽美什为求永生之药,不辞辛苦、长途跋涉,途中躲开了千兽百怪,遇一女巫。女巫劝他收回此念,并说凡人不能跨越死亡之河,只有纵情享乐,了其残生。吉尔伽美什意志坚决,来到渡口,准备了120根船篙,艰难地渡过了死水,并见永生之人乌特纳庇什廷,问其永生的秘密。对方告知:世上没有永恒的东西,也没有永生的人。吉尔伽美什又追问:你的面貌并不奇,与我一样,为什么你能得到长生呢·乌特纳庇什廷就讲述了自己在世界洪水之难中如何获得永生的经过,并教导他,只有克服睡眠,才能长生不死,否则,人类是不可免死的。 

这里有比印度梵文还要悠久的美索不达米亚楔形文字,这些文字是了解人类文明整体的一把最重要的钥匙。美索不达米亚在乌鲁克第四期(Uruk IV,约3300BCE)开始出现带有数字与图画文字的泥版,这是目前已知最早的文字书写系统。(1)这种原始文字是以芦苇杆削尖作为书写工具,写在泥版上。此种图画文字,出现后不久,开始走向规格化的路线,渐渐地,每一个笔画都是一头三角形,牵着一条尾巴,像楔子的形状,因此现代人称之为“楔形文字(cuneiform)”,字源是拉丁文cuneus意为“楔子(wedge)”。美索不达米亚楔形文字的散播,影响到近东、伊朗、埃及、印度河流域、土耳其的安那托利亚,也间接地对西方文明与文化的起源有很大的影响。今日我们对于西亚古代文明的传承,除了考古材料的部份素材之外,人物、事迹、时代、地理、神话与宗教等各方面大多数都是楔形文字泥版“透露”的讯息。学者们发现苏美人Sumerian楔形文字的语言特征与闪族语系的语言特征上有相当大的差别,早在1850年代的学者辛克斯发表论文说使用闪族语系语言的亚述以及巴比伦人并非楔形文字的发明者。学者罗林森在两年以后提出这些发明楔形文字的人应该是斯基泰人Scythian,或图然人Turanian或阿卡德人,但这些看法都没有根据。欧培则在1869年发表一篇论文里正确地指出发明楔形文字的应该是苏美尔人。原因是早期的统治者常使用“苏美尔与阿卡德之王”的称号,他认为阿卡德应该是指亚述与巴比伦等地的闪族人,如此则苏美尔应该是楔形文字中所隐含的非闪族人群。他也猜测苏美尔语与土耳其语、芬兰语和匈牙利语有相同的语言结构特征。

十九世纪下半叶欧美学者通过对巴比伦文 Babylonian(是阿卡德文Akkadian的一种)以及伊兰文Elamite的解读。发现伊兰文与现存任何语言都没有关连,除了名号之外,其解读几乎是不可能。巴比伦语与希伯来语、阿拉姆语Aramaic以及其它闪族语系语言却属同一语系,使得对古巴比伦文的解读相对地简单。1843年法国驻摩苏尔Mosul(在北伊拉克)的领事伯达Paul-Emile Botta对尼尼微以北二十公里的德夏茹金Dur Sharrukin(即为古代廓萨巴德Khorsabad)的重要遗址进行挖掘,亚述王朝的萨尔恭二世Sargon II(在位:721-705BCE)的宫殿,这座宫殿的墙壁上装饰了以雪花石膏岩雕刻的浮雕,表彰国王在军事以及祭祀方面的成就。当伯达历尽辛苦将这些东西带回巴黎,艺术品的精美震惊了整个欧洲,法国政府因此在罗浮宫成立了“亚述博物馆”,以收藏这些宝物,同时也开启西方列强对于美索不达米亚文物的觊觎与掠夺。

《破译“圣经”》又说:

1927年起,列奥纳德·伍利便开始在吾珥古城的遗址上进行发掘。这次发掘的结果,果然不出人们所料,当年的吾珥,正是苏美尔人的都城!当列奥纳德·伍利在发掘现场挖掘到离地面大约10米深的地层时,他发现了吾珥王陵。在女王舒伯—亚德的墓室中,曾经进行了活人殉葬,除了女王棺材架的一头一尾各有一具女性的尸骨之外,两旁还并排躺着两行女性的尸骨,而在其中一排女性尸骨的最后,还有一具男性的尸骨。所有女性尸骨都戴着精巧的金头饰,这表明她们生前极有可能是伺候女王的宫女;而在那具男性尸骨的臂骨中还紧紧搂着已经断裂的、装饰着黄金与天青石的乐器,显然,他曾经是一位宫廷乐师。对于这一活人殉葬的古代现象,列奥纳德·伍利的结论是:“已知的铭文中没有一处提到过类似的殉葬,这种仪式的消失正可以说明吾珥王陵是多么的古老。”

在列奥纳德·伍利发掘出来的不计其数的文物之中,有两件最能够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苏美尔女王舒伯—亚德的头饰与上面有镶嵌图案的吾珥旗标。女王的头饰是由蓬松的假发与三个用天青石和玛瑙制作的花环组合而成的,最上面的那个花环装饰有直立的金柳叶与下垂的金花,中间的那个花环则装饰有上扬的金榉树叶,而在最下面的那个花环上又装饰有悬挂的金环;并且,在假发头饰上还插着五齿梳,上面点缀着金花及天青石。

此外,在女王头饰的旁边,还发现了螺旋线状的金丝发带,与半月形的大大的金耳环。由此可见,在女王生活着的公元前4世纪,苏美尔人在制作工艺手饰方面的能力,已经达到了非比寻常的高度,它显示出了苏美尔文化的高度发达水平。如果说女王的头饰只是从个人生活方面来对苏美尔文化的高度发达进行了证明的话,那么,吾珥旗标则是从社会生活的方面来予以了证明。

吾珥旗标由两块各自长为55.8厘米,宽为27.94厘米的长方形木板拼合而成,在一端还装有两个三角形的旗尾,是在游行集会时使用的,约制作于公元前4世纪。在这个旗标上面有三组平行排列的图案,是用珍珠贝壳与海螺壳制成的人像,每个图案之间用天青石镶嵌成的线条隔开,用沥青固定在木板上。最上面的图案是一个盛大宴会的场面,中间的图案是一个凯旋归来的场景,最下面的图案是一个战车奔驰的场面。所有这一切,都在表明苏美尔人的文化发展,已经远远超出了同时代的其他民族文化。吾珥旗标,不仅使人们能通过看到参加宴会的苏美尔人穿着的服饰和使用的器具,来了解他们的日常生活;而且也使人们能够通过看到进行战斗的苏美尔人身上的盔甲及其使用的武器,来了解他们的作战能力;更为重要的,是使人们能够看到激烈征战的苏美尔人驾驭的战车与飞奔的战马,并由此来了解他们的战争艺术。如果对吾珥旗标进行完整的把握,实际上就像是一部关于苏美尔文化的历史性电影巨片的三个带有连续性的片断:战争、胜利、和平。

由此可见,以战争来争取和平,已经成为6000年以前苏美尔人的生存信条,并以战车的传承为标记,从近到远地直接影响着其后的民族文化的兴起与衰落。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曾经连绵不绝地响起过隆隆的因战车滚动碾压大地而发出的巨大征战之声:马其顿帝国的战车颠覆了波斯帝国,波斯帝国的战车颠覆了亚述王朝,亚述王朝的战车颠覆了巴比伦王国,巴比伦王国的战车颠覆了……可惜的是,现存的历史并没有告诉人们,是巴比伦王国的战车颠覆了苏美尔王国!

然而,连绵不断的帝王征战,却形成了一个烽烟四起、生灵涂炭、文化急剧衰亡的漫长历史过程,整个战争的历史又提示人们:沿着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湖流而上,滚滚而来的战车洪流,曾经像河中的洪水波涛一样,一浪接一浪地横扫着美索不达米亚平原,而位于两河流域下游方向的苏美尔王国以及苏美尔人,却全都突然地消失了,历史究竟要向现在的人们隐瞒些什么呢?

……

谢选骏指出:上面这些历史学家并不知道“思想主权”的存在,因此无法了解——历史并不向现在的人们隐瞒什么,因为历史仅仅是人的思想。“苏美尔人的语言类似汉语”,这样的说法仅仅说明中国开始复兴了。

〔另起一页〕

第二节

“《尚书》中的蒙古语成分”一说,违背历史


朱学渊先生擅长民族语言考古,但其“《尚书》中的蒙古语成分”一文,却有越界之嫌,显得失了方寸。其荒谬程度就像是说:“希腊罗马古籍中有英语成分、法语成分、德语成分、西班牙语成分、意大利语成分”一样。

上述“《尚书》中的蒙古语成分”说,完全没有顾及民族及其语言生成的先后顺序,没有顾及文献记载的事实依据。相反,作者只是凭借自己的语言知识和联想能力,搜集一些现有的民族语言,去印证中国古籍(如《尚书》)中的词句。殊不知,这种方法颇有些“刻舟求剑”的味道。他忘记了,民族语言本身是变异的“河流”,它本身就处于川流不息的演变之中,不可能像古代典籍那样固定下来。用后出的民族语言,去论证先前的古代典籍,怎能不落入“刻舟求剑”的误区呢?

如果说,在古代典籍和民族语言之间真的出现了某些相似之处,如果排除了偶然巧合、望文生义的误解之外,应该说,更大的可能是先前的古代典籍影响了后出的民族语言,至少这种可能性会大一点,而不是相反,不是现在的或晚出的民族语言“先验地”影响了古代典籍。如果有人说,荷马史诗和西塞罗的演讲中有许多词汇可以和现代欧洲语言拿出来比较,人们要么说它们同属于一个更古的共同语之分叉,要么说是希腊文和拉丁文影响了后来的欧洲民族语言,但绝不能说:“希腊罗马古籍中有英语成分、法语成分、德语成分、西班牙语成分、意大利语成分”。否则就是本末倒置了。

但是,作者却按照“希腊罗马古籍中有英语成分、法语成分、德语成分、西班牙语成分、意大利语成分”的思路,得出了“《尚书》中的蒙古语成分”这一先后颠倒、顺序不分的荒谬想法。按照“《尚书》中的蒙古语成分”一文的逻辑推演下去,竟然得到了如此离奇的结论:

“据说春秋时代流传着三、四千篇上古文章,它们应该都是译文,孔子从中辑出几十篇编成《尚书》。司马迁比定了大量的文献,才写成先秦四大本纪。《尚书》为它们提供了丰富的史料,同时也转嫁了它的戎狄语言成分。譬如;《周本纪》里的‘虎贲’就是有据可查的蒙古字。”

人们不禁要问问朱学渊先生:这个“有据可查的蒙古字”(‘虎贲’),是什么时候记录下来的?是在司马迁的《史记周本纪》之前呢?还是之后呢?显然,只能是之后,因为在司马迁的时代,蒙古人还没有出现呢。但是如果蒙古人晚于“虎贲”一词的出现,又怎么能说“虎贲”是一个蒙古词语呢?

说“虎贲”是一个蒙古词语或诸如此类的其他说法,不仅对于热爱中华文化的人们会是一个极大的感情伤害,而且也不合事实。照理说,“译文”是相对于“原文”而言的,如果按照朱学渊的说法追寻下去,《尚书》如果真是孔子从三四千篇并非华夏语言的“原文”中辑出的几十篇,那么,这些并非华夏原文在哪里呢?莫非像是摩门教的经书一样,仅仅“存在”于想象和神话中?

现在,没有这个虚无的“原文”作为证据,那么“译文”一语又从何而来呢?

朱学渊的“《尚书》中的蒙古语成分”一文,不仅缺乏历史常识,而且缺乏思考逻辑,以至于放言“秦始皇是说蒙古话的女真人”,因为“上古中原的语言不是汉语,晚期蒙古语呈现优势”。

我们知道,秦始皇家族可能并非出身中原,但这并不等于他就可以被随意戴上“蒙古”、“女真”等帽子。就像我们不能因为毛泽东出身湖南乡下,而湖南在古代是苗族的大本营,就直接断言毛泽东具有苗族血统,并举证说“‘毛’就是‘苗’的谐音”,并据此得出结论说:“毛泽东鼓吹阶级斗争、杀人如麻,是因为他出身苗蛮,对中原人民怀有刻骨的民族仇恨。所以他在民族政策上也偏袒少数民族,极力摧残汉人的脊梁。”

按照一般的思考逻辑,说“古代人是后代人的祖先”是可行的,但不能说“古代人(秦始皇)就是后代人(女真人)”,更不能说“这个古代人(秦始皇)属于那批后代人(女真人)”。但是“《尚书》中的蒙古语成分”一文,却打破了思考的逻辑、表达的体统,硬说秦始皇就是两千两百年前的当时还不存在的“女真人”,这个秦始皇甚至口操两千两百年前的当时还不存在的“蒙古话”。

至于说到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中的赞语,朱学渊的解释也是不对的。

原文如下:“太史公曰: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孔子所传《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系姓》,儒者或不传。余尝西至空桐,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至长老皆各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风教固殊焉。总之,不离古文者近是。予观《春秋》《国语》,其发明《五帝德》《帝系姓》章矣,顾弟弗深考,其所表见皆不虚。书缺有间矣,其轶乃时时见于他说。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固难为浅见寡闻道也。余并论次,择其言尤雅者,故着为本纪书首。”

(译文大意为——

太史公司马迁说:学者多称赞五帝,久远了。然而最可征而信的《尚书》,记载的独有尧以来,而不记载皇帝、颛顼、帝喾。诸子百家虽言黄帝,又涉于神怪,都不是典雅之训,所以当世缙绅们都不敢说,不可以取以为证啊。孔子所传的《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系姓》,虽称孔子所传,但儒者怀疑不是圣人之言,所以不传以为实。我曾经西至崆峒山黄帝问道于广成子处,北到黄帝尧舜之都涿鹿,东到海,南到江淮,我所经历的地方,所见过的长老,往往称颂黄帝尧舜的旧绩与其风俗教化,固来与别处有所不同。那么别的书说到黄帝的,也或者可以为证。总之,大要不背离《尚书》所记载的接近这些。我看《春秋》《国语》,这两篇发挥阐释《五帝德》《帝系姓》很彰着。顾儒者但不深考而且有的不传讲。这两篇所发挥阐述得很显着,验之风俗教化固然不同一般,都是事实,一点也不虚。况《尚书》缺亡的内容多了,岂能因为它缺亡而算了呢?它所遗失的,像黄帝以下的事情,就时时见于其他的传说中,如百家《五帝德》之类,都是其他学说。有怎么可以因为缙绅难言,儒者不传,而不选取了呢?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的人,不能择取。而浅见寡闻者本来就难为它讲说。我按照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的次序,选择其中语言比较典雅的。所以写成本纪的开头。)

这里根本没有朱学渊所说的“也暗示上古的语言不是汉语”,更不存在朱学渊所说的“说到过一部很难懂的古书”。司马迁所谓的“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其意思并不是说荐绅先生看不懂这些文字,而是说看懂了,但因为其内容不规矩、不雅驯,而觉得难以启口。中国先秦史上失传的著作很多,但至今还没有听说有哪一部失传的著作是用少数民族语言写的。当然更不可能是用当时还没有出现的蒙古语文或是女真语文写的。

由此可见,朱学渊所进行的以下“判定”是毫无依据的:“我们还是可以判定,它(古代典籍)不会是用汉语的文言,更不会是用汉语的口语,而只能是用非汉语写成的”。

有人可能会说,“朱学渊先生学富五车,为了研究民族语言,他可是不辞辛苦,作了大量的研究,总不能全盘否定吧?”

我想指出,正是为了挽救朱学渊先生的学术研究,我才写作此文,意图在合理的推测与明显不合理的“判定”之间,画出一道界限。望学渊先生把握之。

2010年6月11日


附录

朱学渊:《尚书》中的蒙古语成分


近年来,我指出中华民族的祖先是北方民族的同类,夏、商、周、秦都是戎狄形态的部落,黄帝之姓“公孙”是族名“乌孙”或者“爱新”,夏历生肖“申酉戌亥”是蒙古语的“猴鸡狗猪”,乃至“秦始皇是说蒙古话的女真人”。因此我说上古中原的语言不是汉语,晚期蒙古语呈现优势。

司马迁也暗示上古的语言不是汉语,他说到过一部很难懂的古书,“《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作为当时的一位大学者也不懂的书,尽管它今天已经失传,但是我们还是可以判定,它不会是用汉语的文言,更不会是用汉语的口语,而只能是用非汉语写成的。

《尚书》是当之无愧的“上古之书”,文意非常古奥。《史记》摘有大量《尚书》章句,明眼人看得出来,太史公也并没有把它们全部搞懂。本文试举几例《尚书》中的蒙古语成分,来证明它是产生于中原还是戎狄的时代,我们读到的《尚书》是汉语的译文。

《尚书》是译文

北方民族是从黄河流域出走的,以蒙古、突厥、女真为代表的北方民族三大语言,原本是上古中原的语言。汉语是这些语言在南方藏缅式语言的影响下转型而成的。比较基本语汇,蒙古语“天”是“腾格里”,“湖”是“淖”,“河”是“各”;突厥语“水”是“苏”,“车”是“高车”;女真语“山岭”是“阿林”,“年”字是“阿年”等,都表明汉语有“戎狄底蕴”。

因此,上古传说本是戎狄的故事。汉字创生后,一些兼通戎汉语言的知识分子就能用汉字来纪录它们,《百家》可能与后世的《蒙古秘史》一样,是用汉字记音的非汉语故事;《禹贡》则是大禹地理见闻的汉语译文,里面有一些蒙古语的习惯称呼,譬如“岛夷”,当时大家都懂,后来大家也都不懂了。

据说春秋时代流传着三、四千篇上古文章,它们应该都是译文,孔子从中辑出几十篇编成《尚书》。司马迁比定了大量的文献,才写成先秦四大本纪。《尚书》为它们提供了丰富的史料,同时也转嫁了它的戎狄语言成分。譬如;《周本纪》里的“虎贲”就是有据可查的蒙古字。

“虎贲”是“力士”

“虎贲”在《尚书》中出现四次,其中《牧誓》篇说:“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汉代大学者孔安国解释“虎贲”是:“勇士称也。若虎贲兽,言其猛也。”(《史记》第122页注2),这个望文生义的“若虎”之说在传统学术里蒙混了两千年。

其实,蒙古语“虎斯/虎思”是“强壮/有力”的意思。辽朝是契丹人建立的,契丹人是说蒙古话的,《辽史 国语解》提到这个字时说:“虎斯,有力称。”

而蒙古语的“人”是“浑/贲”。“虎贲”乃是“虎斯贲”的缩音,是“壮汉”或“力士”的意思,与老虎是没有关系的。

《尚书》另出现“贲”字三处:《汤诰》“贲若草木”,《盘庚》“用宏兹贲”,《大诰》“敷贲敷前人受命”。我猜测“敷贲敷”可能是“虎贲夫”的别写,但其余两处就只是“人”的简单意思。“兹贲”是“兹人”,“贲若草木”是“人丁若草木一般兴旺”。

《舜典》记载舜求贤时说的“有能奋庸熙帝之载”,此话于《五帝本纪》作“有能奋庸美尧之事者”。“能奋”音即“能贲”,意即“能人”。但是东汉马融释曰:“奋,明;庸,功也。”(《史记》第40页注3)马融和司马迁一样都不明白“奋/贲”是“人”的意思。

“昆”也与“浑/贲/奋”谐通,《仲虺之诰》曰“以义制事,以礼制心,垂裕后昆”,历代学者都认为“后昆”是“后人”,但没有人指出“昆”是蒙古语里的“人”。

“惟家之索”是“家道破败”

《周本纪》引有《牧誓》之名句:“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意思是“母鸡不司晨;母鸡若司晨,家道就破败”。这是隐喻商朝即将败灭。

孔安国则解释说:“索,尽也。喻妇人知外事。雌代雄鸣,则家尽也。”(《史记》第124页注11)

其实,汉语“索”的动词意义是“索取/勒索”,并没有“勒索至尽”的程度。它有一点“枯燥/空洞”的意思,如“索然无味”,但也不至于到“空洞至灭”的境地。因此“家索”不仅不可能是“家败”,连“家尽”也很勉强。

“索”的“破落/败灭”之意从何而来呢?蒙古语suidelehu(绥德勒胡)是“损坏/报废/破灭”,“索”是它的第一个音节sui的近音。

“荷察罕旗”是“荷白色旗”

武王灭商后,《周本纪》记载朝歌庆功有“百夫荷罕旗以先驱”的场景,我原本以为“荷罕旗”是“举着可汗的旗子”。但是后来读到《逸周书 克殷》的文字是“百夫荷素质之旗于王前”,汉语“素”是“白色”的意思,我才明白“百夫荷素质之旗”是“百夫荷白色旗子”。

《逸周书》原名《周书》,西汉学者说它是孔子采编《尚书》的馀篇,清代学人将《周书》定名为“逸周书”,意即有别于圣贤书的,地位梢次的“另一部周书”,但《逸书》竟有此超越《尚书》的一例。

略知北方民族语言的人就知道,蒙古语的“白”字是“察罕”或“叱干”。它也是鲜卑民族的氏族名,如《魏书》有说“叱干氏,后改为薛氏”。关中是周部落根基,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却有地名“叱干镇”,也显示蒙古语在中华民族起源之地还有深植的根。

“荷素质之旗”半戎半汉的说法应为“荷察罕旗”,但周人语言中的蒙古语成分逐步减少,起初人人都懂“察罕是白”,后人懂的愈来愈少,竟至司马迁采录到的版本还脱漏了“察”字。所幸《克殷》将它译成“素质之旗”,以致还有判定周人语言是蒙古语的线索。

“九有”是“九国”

《尚书》和《诗经》出现四处“九有”,《咸有一德》“厥德匪常,九有以亡”,“以有九有之师,爰革夏正”;《玄鸟》“方命厥后,奄有九有”;《长发》“九有有截,韦顾既伐,昆吾夏桀”。这些文句非常难懂,其中最难懂的又是“九有”二字。

汉代《毛诗》解释“九有,九州也”。但从上下文来看,“九有”不是地方,而是种族或部落。然而,首先还须弄清楚“有”字的读音。

《国语 芮良夫论荣夷公专利》的“而或专之”,在《周本纪》作“而有专之”(《史记》第141页);而《咸有一德》“以有九有之师”的意思又是“以吾(我们)九有的武力”。此两例的“有”表现为“或/吾”的通假,当然应作“或/吾”或“乌/纥”之读。

在此提请读者注意:商族是自命“九有”的。

按此读,“有熊”就是“乌孙”,“有巢”就是“兀者”,“有扈”就是“回纥”,传说的氏族名就有了戎狄的归宿,而“九有”当然就是“九纥”。再循“蒙兀/蒙古”、“东胡/东郭”、“仆和/仆骨”的音变规律,“九有/九纥”必是“九古/九国”,也就是“九姓”的蒙古式叫法了。

“王侯”是“单于”

《尚书》有很多“后”和“侯”,他们都是“威权人物”。《胤征》说:“惟仲康肇位四海,胤侯命掌六师。羲和废厥职,酒荒于厥邑,胤后承王命徂征。”此中“胤侯”和“胤后”必是同一人,即胤部落的首领。而“羲和”也是有“职”有“邑”的头人,当然也可写作“羲侯/羲后”。

《尚书》出现过十次“诸侯”,还出现过八次“群后”,它们既可是集权人物,也可是部落首领。其实,“后/侯”只是hu/ghu的不同写法,上古官称“大夫”,夏部落“大父”,周部落“亶父”,这些“夫/父”也都是“后/侯”的别写。而“大夫/大父/亶父”的读音就是匈奴王号“单于”da-u。

“单于”被大众误读chan-yu已久。《匈奴列传》说“单于广大之貌也”,其实是说蒙古语“广大”delger与“酋长”darga两字的读音非常接近。而蒙古语g音常转读颚音gh,进而转为u,于是darga就变成了将da-ghu或da-u,也就是司马迁听到的“单于”了。

推广一个经验读音规则,以半元音y起首的汉字,略去y剩余的读音,约为其古音,如“亚”为“阿”;“姚/尧”为“奥”;“颜/奄/燕”为“安”;“于/禺/禹”为“兀”;“殷/尹/胤/赢”为“恩”等等。

法国学者伯希和在近一百年前说过,汉语的“达官”是darga的转音。我想中原的王侯,如“唐尧”和“大禹”,都是华夏的“单于”。

图二、伯希和

“岛夷”是“九姓”

《禹贡》有名句“冀州……岛夷皮服”和“扬州……岛夷卉服”,意思是冀州居民是穿兽皮的岛夷,扬州居民是披草卉的岛夷。《史记》和《汉书》分别将《禹贡》辑入《夏本纪》和《地理志》,后者还把“岛夷”改作了“鸟夷”,因此“岛夷”就是崇拜鸟图腾的“九姓”,而大禹时代夏人就知道冀、扬二州的东夷居民是“九姓/鸟夷”了。

中国语言里“鸟”有男器之别义,其形声俗字为“屌”,“岛/鸟”二字不仅形似而且音通于diao,《汉书》将“岛夷”改为“鸟夷”,虽然点出了人类学的实质,却也昧去了“屌夷”的谐趣。

《禹贡》之后,拓拔鲜卑建立的北朝历史《魏书》再次言及“岛夷”,它提到的“岛夷桓玄”、“岛夷刘裕”、“岛夷萧道成”、“岛夷萧衍”,此四人既非海岛之民,也非鸟夷女真,只是南徙的汉人。称他们是“岛夷”,实质是将汉人视为“九姓/鸟夷”的同类。

从上古历史来看,中原强势部落(如商、周、秦)多为“九姓”,后来把汉族视为“九姓”的北方民族不止鲜卑一族,突厥语民族是把中原叫做“桃花石”,实即“通古斯”的。夏人和说蒙古话的鲜卑人相隔两三千年,但是他们把“九姓”叫为“岛夷”的意识却是一脉相承的。

结束语

三四千年前,黄河流域发生了语言的转型,与藏缅语同类的汉语取代了今天被归为“阿尔泰语系”的戎狄语言。语言转型往往会伴随文化的流失,但是华夏文明的结局相当完美,前汉语时代的戎狄传说或历史,被中华民族的先人用汉语和汉字保留下来了,《尚书》和《诗经》就是它们的纪录。

汉民族被认为是世上最古老的民族,汉语中的戎狄语言底蕴,往往还会被误释为北方民族借用了中原语言的成分,伯希和就认为蒙古语的darga是汉语的“达官”,突厥语的beg是汉语是“伯”。因此,要证明汉语是在北方民族语言的基础上发生的比较年轻的语言,就必须有更多的证据来推翻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

中华民族的祖先是戎狄,中原古族“有熊”是“乌孙”,“有巢”是“兀者”,“有扈”是“回纥”;先秦古人“叔孙”是“肃慎”,“句践”是“女真”,“孟轲”是“蒙古”都是强力的证据。但是,之于一些“惟信书”的人来说,《尚书》、《诗经》、《逸周书》中的蒙古语成分,或许是更“信得过”的证据。本作者还将继续提供这样的证据,来唤醒国人对戎狄祖先的认同。

二○一○年六月一日初稿

〔另起一页〕


第三节

孟子无君无父论忤逆武王周公


在先秦思想的争论中,孟子曾经指责杨朱“无君无父: 

“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公明仪曰:‘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杨墨之道不怠,孔子之道不着,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仁义充塞,则率兽食人,人将相食。吾为此惧。闲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邪说者,不得作,作于其心,害于其事,作于其事,害于其政,圣人复起,不易吾言矣。

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诗云:‘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则莫我敢承。’无父无君,是周公所膺也。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说,距跛行,放淫辞,以承三圣者。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也。”

注:

诸侯放恣:王伟侠曰:“放,放肆;恣,恣纵也。战国时,周室尚存,而七国诸侯,皆僭称王。此所以谓放恣也。”

处士:布衣之士。

横议:放言纵论。

杨朱:字子居,盖与老子同时,倡利己之快乐主义。列子杨朱篇云:“禽子问杨朱曰:‘去子体一毛以济天下,子为之乎?’禽子曰:‘假济为之乎?’杨子弗应。”

墨翟:略后于孔子,而当时以儒墨并称为显学。有墨子一书传世。倡利人之实用主义,自吝其身,兼爱同类。与杨子之说正相反。

墨子兼爱:墨子谓人欲爱其亲,必先爱人之亲。爱无差等,亲

疏无别;与儒道“亲亲而仁民,仁民而发物”之原则不合。

无君无父:朱注:“杨朱但知爱身,而不复知有致身之义,故无君。墨子爱无差等,而视其至亲无异于众人,故无父。”是禽兽也,朱注:“无君无父,则人道绝灭,是亦禽兽而已。”

充塞仁义:谓邪说充满,阻塞仁义之道也。人将相食:朱注;“孟子引仪之言,以明杨墨之道行,则人皆无父无君,以陷于禽兽,而大乱将起,是亦率兽食人,而人又相食也。此又一乱也。”

闲先圣之道:谓讲习先圣之大道。赵注:“闲,习也。”朱注:“闲,卫也。”案尔雅释诂:闲字或训防,或训法。此二说皆通。

距 :排抵。

放 :驱而远之也。

作于其心,害于其事,作于其事,害于其政:说与公孙丑上篇“养气与知言”章同,而文小异。作,生也。朱注:“事,所行;政,大脏也。”

抑 :治也。

兼夷狄:赵注:“周公兼怀夷狄之人。”

莫我敢承:言无人敢当我也。承,当也。

诐行:偏邪不正之行。诐,音ㄅㄧˋ,不平正。

三圣:夏禹、同公、孔子也。

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也:赵注:“徒,党也。可以继圣人之道,谓名世者也。”朱注:“言苟有能为距杨、墨之说者,则其所趋正矣。虽未必知道,是圣人之徒也。”

大意:自从孔子死后,圣王不再出现,不但列国诸侯,任意放肆,不守礼法,就连布衣处士,也都乱发议论。杨朱、墨翟等的言论,布满天下。天下的言论,不是归附杨朱这一派,就是筲附墨翟这一派。

杨氏主‘为我’,一切在利己上打算,不肯为社会国家尽力,这便是没有君上了;墨氏主‘兼爱’,以为腹无差等,不分亲疏厚薄,这便是没有父母了。没有父母和没有君上,人道灭绝,简直与禽兽一样了。

公明仪说:‘厨房中有肥肉,马房里有肥马,而人民都有饥饿的面色,,野外有饿死的尸体,这样的情形,就等于率领着野兽来吃人啊!’

杨、墨的道一天不灭,孔子的道一天不明这就是邪说欺惑人民,阻塞了仁义啊!仁义既被邪说所阻塞,那不但要率领着野兽来吃人,而且人与人还要被彼此相吃哩!

我为了这种情形,心里非常恐惧。因此我要讲习先圣六经的大道,来抗拒杨朱、墨翟的异端,好涤除它的祸源;驱除那依附杨、墨汨没正道的放滥的言论,好杜绝它的毒流;使那些邪说的人,不得兴起。因为这些邪僻思想,既发生在他的心中,就会伤及他的行事;既发生到他的行事上,就会害及他的大政。就是圣人再起来,也不会变更我这说法的。”

“从前夏禹治平了洪水,天下才得太平;同公兼并夷狄不开化的民族,驱逐凶猛的野兽,百姓才得安宁;孔子作成春秋,乱臣贼子才知道戒惧。

诗经鲁闷宫篇上说:‘那文化落后的夷狄是应该膺击的,礼义缺乏的荆舒,是应该惩治的;没有人敢抵挡我的。’

像这种没有父母,没有君上的邪说,正是周公所要膺惩的。我也要救正人心,息止邪说,抗拒偏激的行为,驱逐放滥的言论,去继承夏禹、周公、孔子三个圣人的治功。难道真的喜欢和人家争辩吗?我实在是出于不得已啊!总之,凡是能够立言抗拒杨朱、墨翟等邪说的,都是圣人的信徒啊!”

(孟子滕文公章句下第九章之二)

在我看来,这段话与其说是在批判杨朱,不如说是在忤逆武王周公。

何以见得?

因为武王革命,就是无君;周公宣传君权神授的天命观,就是无父——西周天命观,不再把“具有天命的天下王(不同于欧洲意义的“国王”)”看作是先王的儿子,而是看作“天之元子”。也就是说:政治领袖的合法性,不是通过血统继承而来的,而是通过上天的任命。

这种君权神授的观念,比“天下是老子打下来的”土匪哲学、“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军阀思想,还要“进步”得多、“现代化”得多。

由此举一反三,不难可见孟子学说,也像孔子学说一样,是从西周天命论的某种堕落。(参见拙作《孔子缺乏天子观念的灵性化》一文)遑论等而下之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正如我在《神话与民族精神》一书指出过的:

先秦神话之历史化运动的背景,正是殷末周初时代宗教文化的大革命。中国古典文化和先秦神话的诸多特点,便形成于这一大变革的时代。

在宗教意识控制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时代,文化的综合凝聚体是宗教。人类的一切文化表现,如社会组织、生活方式、艺术、世界观、观察自然现象的眼光、力图征服环境的巫术活动等,都与宗教意识、宗教活动发生有机联系。本来就与宗教的意识、活动相为表里的神话,当然更不例外。

随着周人取代殷人,成为中原文明的统治民族,思想意识领域里也掀起了巨大波澜。其结果是新的“史官文化”的诞生,它与殷代的“重巫文化”显然不同。殷周文化的更迭波及整个文化领域,十分复杂。

殷代重巫文化和世界各国古代文化比较接近,对宗教事物倾心关注,有着古老的神权统治的传统。殷人重视祭祀,一次奉献所牺牲的牛羊可达上千头。(见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191页。)

据甲骨文所记,为了耳鸣这类小事,殷王就可以用上一百五十八只羊,来祭祖神明,乞求平安。而周人,每次正式的祭祖仪式仅仅牺牲一头牛(“太牢”)或一只羊(“少牢”)。这巨大的悬殊显示殷周两族在宗教文化上的巨大差别。周民族在太王迁徙歧山之前,还是一个经济文化落后,过清原始质朴生活的部落集团,同时代的殷人已经“享有”较高级的宗教和繁琐的仪式了。周人惯于在艰苦而坎坷的逆境中奋斗不息,因而养成注重实际的思想习惯。从现有资料看,他们入主中原之前,文化较低,宗教观念也相对薄弱。此外,周人提一个信奉“天”的西方部落集团,与东方信奉“帝”的集团(包括殷人)在传统的宗教信仰和文化系统上都不相同。例如在武王伐纣前夕公布的《牧誓》中,很少宗教的陈词说教和神话的演染,谈的都是具体平易的人间事务,仅有一处提到“致天(而不是“帝”)之罚”,以鼓动长久屈服于殷族神权统治下的附庸民族的战争勇气。与“帝”的观念相比,“天”的观念更朴素,更少人格意味,更接近自然。

而周这个人数不多的质朴民族及其新兴的统治集团,通过牧野一役攫取了文化先进的中原地区的控制权,立即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其中,宗教文化方面的压力比较突出。这关于周人发动的“殪商”战争是否正义、周人的新统治秩序是否合理的根本问题。为应付这一压力,周统治集团做了很多工作,其结果是周文化对殷文化的胜利、改造以及两种文化的最终融汇。

殷周文化的更迭在宗教领域的进程,大体分为两个阶段,其标志是原始天命观的产生积发展,这也是神话历史化的直接契机。

第一阶段,即天命观的产生、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中的“天命”还是实指的,只是禀受天命的人物换了──殷王让位给了周王。与此相一致的是,继承的首要原则也变了──血统继承让位给道德继承。

殷周交替之际,由于殷对东南夷的战争胜利,大量财富的涌入加剧贫富分化,社会风气趋于奢华,殷人的政治因此腐败,经不起战争的考验和奴隶的反抗。(参见范文澜《中国通史筒编》第一编,第129页)

但在宗教文化上,他们仍然占据优势。首先,文化工具掌握在殷贵族祭司的手中,因此,亡国的政变并未打消他们的文化优越感。其次,殷人的宗教把“帝”和祖神等同崇拜。(参见《尚书·盘庚中》。)

在这种信仰下,他们自视为“帝”的嫡传,自觉血统高贵,天生比其他民族高出一等。因此,在心理上难以接受“小邦周”的统治,亡国之后,用种种方式进行抵制,甚至发动武装的复国战争。

可以想见,作为新兴统治民族,周人不会长久容忍这种局面。为巩固政权,必须夺占宗教文化的主导地位。后一个任务比前一个任务并不轻松。首先,周人落后的经济和异样的宗教文化背景,使他们难于一下子接受殷人的鬼神体系和上帝观念;其次,殷人的宗教把上帝视为殷人的始祖,这是周统治者的自尊心难于认可的;但周人又不能完全抛弃、禁绝这一深有影响的、现成的宗教文化体系。因此,只能在其基础上改造而后利用,结果是最终形成了原始的天命观──这是殷人旧有的重巫文化向新的史官文化的过渡形态。

到了春秋时代,天命观随着时代思潮的演变日趋理性化、哲学化;但周初的原始天命观却并非如此,它与旧有宗教关系密切。周初文献《康诰》载有一段话,再现了成王(一说周公)对他弟弟康叔的告诫:

“(我们周人的德行上达天庭)闻于上帝,帝休(赐福),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打败般人),诞(开始)受厥(此)命(指天命)。”(《尚书·周书·康诰》)

这里,“上帝”、“天”、“厥命(天命)”并不等同。从“帝”到“天”再到“厥命”,显示了一个由先而后,从远及近的过程。正因如此,在“上帝”赐福(“休”)之后,“天”才进一步“大命文王”,而在“殪戎”之后,才算正式禀受了“天命”。从宗教演变的角度看,“上帝”是殷人的至上神,(它的下面还有一系列的鬼神精灵),“天”和“厥命”、“天命”则是周人固有的观念,周人将之楔入殷人的固有宗教,企图融成一个新的信仰系统,其意图在于从宗教理论上论证周王代替殷王的合理性,并专门编造了一通神话来渲染说明。

这一意向在《召诰》中十分清楚,“皇天上帝(这一混合称呼显示殷周宗教正在融合),改厥(指皇天上帝)元子(即嫡长子,有继承权)。兹大国殷之命,惟天受命于周。”这是说,“上帝”对他在地上的代表进行了重新任命。可以看出,殷王原以“上帝元子”自居,周人借用殷人的宗教神话体系的术语,但剥夺了殷人的这个“天赋权利”,并宣布了新的道德继承而非血统继承的原则:“我道惟宁王德延。”(《尚书·周书·君奭》)这一原则就是原始的天命观。从此,“上帝”变得空洞了,遥远了,“天命”取代了上帝在人类生活中的切实位置。

宗教的这一巨变,对神话的影响很大:宗教神话色彩较浓的“上帝”观念,让位给政治伦理意味更多的“天命”观念,这不利于神话的自然发展(为一个统一的神系)。同时,道德继承故事的原始性和戏剧性,比血统继承的故事大大下降。周族统治者有意识地改造利用殷人的固有宗教,开了宗教政治化、神话历史化的先河。

第二阶段,即天命观的发展、转变阶段。此时,“天命”已转变为一个明显的人为假定,能否取得“天命”的关键,已经完全落实到了人的社会行为上。这一人为假定被保留,仅仅是出于周统治集团冷静的宣传需要,与殷统治集团笃信宗教的狂热态度,已有本质区别。

周初,殷人宗教文化观念的潜在力量一度强大,民间的信仰也根深蒂固。周统治者对自己出于非神的目的有意识制造的“改厥元子”的新式神话,并非真信。从《尚书》的《酒诰》、《无逸》诸篇一再强调的警告来看,东进的胜利,使一般的周族群众迅速向殷人宗教文化及其习尚靠拢,周统治者深恐自己的统治基础被高度发达的殷文化和悠久的东方民间信仰渐渐同化。在这种局势下,“改厥元子”的宣传显得既无力又有架空周族上层的危险。针对这种情况,在平息了殷人的复国战争之后,周王廷就展开了对殷文化的全面改造;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运动,是其一个重要方面。

当然,此处借用“宗教改革”一词概括周初革新者们对旧有宗教的人为改造活动。并不表示这一古代中国的思想、社会运动与欧洲近世的宗教改革运动有任何同质的地方。周初宗教改革的内容即深且广,完全不同于改厥元子式的旧瓶装新酒。其过程既复杂又曲折,许多细节我们至今还未研讨清楚。但其意图却明显:推翻殷王是“上帝化身”或其“元子”的固有神话,还其“人主”的本来面目,以便为殷周嬗替作出理论说明。

对此,周公曾经明确指出:殷王太戊(中宗)、武丁(高宗)、祖甲等享国长久、“嘉靖殷邦”,不是由于他们是上帝的子孙,而是由于“天命自度(自己斟酌),治民祗惧,不敢荒宁”的政治努力。(《尚书·君奭》)而后来的殷王日趋软弱,寿命也短,完全是由于“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尚书·无逸》)

显然,这里拒绝对“天命”作神秘的解释。“天命自度”,是宗教术语的矫饰,其真正含义,是人类自己的命运,埋藏在自己的行为之中。从周初的几篇大诰看,把伦理、政治内容注入旧有的宗教神话的结构,以适应“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诗经·大雅·文王》)的历史使命感,是周初宗教文化改革的基本倾向。这一倾向,与周初新兴统治集团的身份是完全相符的。

“天降丧于殷……我亦不敢宁于上帝命。”(《尚书·君奭》。)他们千言万语,反复叮咛,中心意思只有一个,天命并不神秘;天命就隐藏在政治行动者的道德努力之中。而仰仗并不可靠的“高贵血统”恣意胡作非为、毫不顾及“天命”的殷统治集团,就被“天降丧”的严厉惩罚所毁灭。这一“殷鉴”,使得周统治集团从此不敢荒怠(“宁”)“上帝”的命令。(蔡沈《书经集传》释“荒宁”为“怠荒安宁”。)……显然,这里的上帝已经悄悄伦理化了,已经从殷人的祖先神变成了周人的道德监护者。以下一段言辞,最能表现周人这种新观念:“天不可信,我道惟宁王(指周武王)德延。天不庸释于文王受命。”(《尚书·君奭》)“天不可信”,一语道破了周初革命家们实际上的无神论态度,他们的统治之“道”,不是依靠那些不可其信的“天”或“天命”,而是靠着武王的德来予以维持的。他们认为,正是凭着自己的“德才”,“文王受命”的历史使命才得以延续下去(“历史使命”其实正是“天命”的现代汉语版)(“天不庸释于文王受命”)。这种宗教的政治化、伦理化一旦作用于神话,就为全面的神话历史化破除了禁忌、铺平了道路。因为、新兴的历史神话比古老的动物神话富于人伦色彩,易于容纳社会的道德伦理和历史的因果关系。半神话的古史传说为“道德继承”的理论原则,作出神话式的解说,很是方便耐用。

为稳定社会秩序而进行的宗教改革,达到了它的政治目的,也从根本上改变了古代中国宗教神话的性质,改变了它的发展方向:神话故事色彩较浓的“上帝”观念退出祭祀的神殿,抽象理论性质很强的“天”、“天命”、“天子”这神圣的三位一体观念,升到庙堂文化的顶端。

周初的宗教改革产生了两个历史性结果:

(1)官方的宗教变成了一种直接的、有意识的政治工具;它的宗教神秘性质受到根本的削弱,人本精神开始抬头。有关古老信仰的神话不再是神圣、不容纂改的了。

(2)随着这一官方宗教的政治世俗化,原始神话在上层文化中的地位急剧下降,越来越多地融入伦理化、政治化的古史神话系列。而未经融人的部分则始终处于“在野地位”,难以形成各个古代文明圈大都拥有的神话与宗教的“圣典”,最后只能归入《山海经》一类在野的异文杂录(“巫书”)中。

清末民初的学者王国维(1877─1927年)对殷周之际的社会、文化变革评论说:“夏商间政治文物的变革,不像商周间那样剧烈。商周间大变革,……是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王国维,《观堂集林》,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53页)从我们前面的分析看,王国维的话确有道理。而这个“新文化”我们认为就是中原的“史官文化”。

原始天命观的兴起所导致的神话历史化运动的深入,使“人事”的因素得到比“神事”更大的重视。表现在社会仪礼方面,是注重人事和社会实践的“礼”的范畴,比注重神事的宗教祭仪受到更大的重视。

孔子曾比较殷周文化的上述差别: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其赏罚用爵列,亲而不尊。”(见《礼记·表记》篇)

“率民以事神”固然愚昧,但就宗教意义育,还是虔诚的。而“事鬼敬神而远之”的实用态度,却与宗教政治化的措施暗暗相通:子曰,“斋戒以事鬼神,择日月以见君,恐民之不敬也。”(见《礼记·表记》篇)

这里说得很明白,“斋戒以事鬼神”并不是发自虔诚的宗教热忱,而是出于冷静的社会政治方面的考虑,是为了维持人民的愚昧和顺从状态而演出的一出肃穆堂皇的喜剧。就这种意义而言,“礼”也是一种宗教性的约束;它在表现形式上不同于殷代的“淫祀”,但作为统治工具的社会效用,却是不谋而合。殷周两代宗教文化的上述差别,左右了粘附于它们的先秦神话的发展。

……

由上述可见,孟子对古代圣王采取的是一种阳奉阴违的两面派态度,后来的皇帝把孟子吹捧成为“亚圣”,实在名至而实不归也。

〔另起一页〕

第四节

文明的挽歌:《离骚》与《正气歌》的灵魂献祭


在我的“三期中国文明”视野下,第二期中国文明的两宋,相当于第一期中国文明的战国时代。

这样,《离骚》与《正气歌》就不约而同地成为文明的挽歌、灵魂的献祭。


(一)离骚是灵魂的献祭


《离骚》的作者屈原(约前340年-前278年),芈姓,屈氏,名平,字原,中国战国末期楚国丹阳(今湖北秭归)人,楚武王熊通之子屈瑕的后代。他留下的作品,主要为《离骚》、《九章》、《九歌》、《天问》《招魂》等。 

关于《离骚》,古代人是这么看的:

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说:“离骚者,犹离忧也…… 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离别的愁思。语本《楚辞·离骚》 汉王逸注:“离,别也;骚,愁也;经,径也。言己放逐离别,中心愁思,犹陈直径,以风谏君也。” 唐岑参《送赵侍御归上都》诗:“帝城谁不恋,回望动离骚。”宋方岳《齐天乐·和楚客赋芦》词:“天岂无情,离骚点点送归客。”

《离骚》是《楚辞》的代表作,共373句,是中国最早的长篇抒情诗。《离骚》是战国时楚国诗人屈原晚年的作品。关于离骚命题之意,据统计有66种说法,现举出有代表性的五种:① 班固认为:“离,犹遭也。骚,忧也。明已遭忧作辞也。”即离骚,遭忧。② 钱澄之认为:“离为遭;骚为扰动。扰者,屈原以忠被馋,志不忘君,心烦意乱,去住不宁,故曰骚也。”③ 游国恩认为离骚即楚国古曲名《劳商》。文征明手书《离骚》④ 林庚认为离骚即“牢骚”,“离”“牢”是双声字。 ⑤ 司马迁认为是遭受忧患的意思,他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说:“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谗谄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忧愁 幽思而作《离骚》,离骚者,尤罹忧也。”;又说:“屈原正道直行,竭忠尽智以事其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 以上所述。莫衷一是,而我,不仅把《离骚》看作个人的灵魂献祭,也看作第一期中国文明的挽歌,是第一期中国文明的回光反照。

从个人的灵魂献祭看《离骚》,是屈原“发愤以抒情”的抒情诗,屈原用他的理想、遭遇、痛苦、热情,以至于整个生命所熔铸而成,闪耀着鲜明的个性,这在中国文学史上,还是第一次出现。《离骚》的创作,既植根于现实,又富于幻想色彩。诗中大量运用古代神话和传说,通过极其丰富的想象和联想,并采取铺张描叙的写法,把现实人物、历史人物、神话人物交织在一起,把地上和天国、人间和幻境、过去和现在交织在一起,构成了瑰丽奇特、绚烂多彩的幻想世界。诗中又大量运用 “香草美人”的比兴手法,把抽象的意识品性、复杂的现实关系生动形象地表现出来。 

诗人从自叙身世、品德、理想写起,抒发了自己遭谗被害的苦闷与矛盾,斥责了楚王昏庸、群小猖獗与朝政日非,表现了诗人坚持“美政” 理想,抨击黑暗现实,不愿同流合污的,宁愿至死不渝。屈原的“忧愁幽思”和怨愤,是和楚国的亡国危机联系在一起的。他死后不过半个世纪,楚国就灭亡了。不仅楚国灭亡,中原各国也在秦国的打击下纷纷灭亡,中国文明中心逐一溃灭。


(二)《正气歌》是灵魂的献祭


《正气歌》的作者文天祥(1236——1282),字宋瑞,二字履善,号文山,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理宗宝佑四年(1256)举进士第一。恭帝德佑元年(1275),元兵长驱东下,文于家乡起兵抗元。次年,临安被围,除右丞相兼枢密使,奉命往敌营议和,因坚决抗争被拘,后得以脱逃,转战于赣、闽、岭等地,兵败被俘,坚贞不屈,就义于大都(今北京)。能诗,前期受江湖派影响,诗风平庸,后期多表现爱国精神之作。存词不多,笔触有力,感情强烈,表现了作者威武不屈的英勇气概,震撼人心。有《文山先生全集》。

文天祥的死亡乃是一种“献祭”。为此,文天祥在监狱中度过了三年。在狱中,他曾收到女儿柳娘的来信,得知妻子和两个女儿都在宫中为奴,过着囚徒般的生活。文天祥深知女儿的来信是元廷的暗示:只要投降,家人即可团聚。然而,文天祥尽管心如刀割,却不愿因妻子和女儿而丧失气节。他在写给自己妹妹的信中说:“收柳女信,痛割肠胃。人谁无妻儿骨肉之情?但今日事到这里,于义当死,乃是命也。奈何?奈何!……可令柳女、环女做好人,爹爹管不得。泪下哽咽哽咽。”

狱中的生活很苦,可是文天祥强忍痛苦,写出了不少诗篇。《指南后录》第三卷、《正气歌》等气壮山河的不朽名作都是在狱中写出的。

诱惑和恐吓都没有改变文天祥的气节,因为他决心完成献祭的过程。

1283年1月9日,文天祥在大都柴市(今北京交道口南大街)被杀害。文天祥在刑场写下了绝笔诗: 

昔年单舸走维扬,万死逃生辅宋皇。 

天地不容兴社稷,邦家无主失忠良。 

神归嵩岳风雷变,气哇烟云草树荒。 

南望九原何处是,尘沙黯淡路茫茫。 

衣冠七载混毡裘,憔悴形容似楚囚。 

龙驭两宫崖岭月,貔貅万灶海门秋。 

天荒地老英雄丧,国破家亡事业休。 

惟有一腔忠烈气,碧空常共暮云愁。

死后在他的带中发现一首诗:“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唯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文天祥死时年仅四十七岁。

后人评价他:“名相烈士,合为一传,三千年间,人不两见。”“事业虽无所成,大节亦已无愧。”肯定他的历史价值主要不是“名相”,而是“以名相能为烈士”。也就是肯定其献祭的作用。

文天祥《正气歌》云: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

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

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

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在秦张良椎,在汉苏武节;

为严将军头,为嵇侍中血,

为张睢阳齿,为颜常山舌;

或为辽东帽,清操厉冰雪;

或为出师表,鬼神泣壮烈。

或为渡江楫,慷慨吞胡羯,

或为击贼笏,逆竖头破裂。

是气所磅礴,凛然万古存。

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

地维赖以立,天柱赖以尊。

三纲实系命,道义为之根。

磋余遘阳九,隶也实不力。

楚囚缨其冠,传车送穷北。

鼎镬甘如馅,求之不可得。

阴房冥鬼火,春院閟天黑。

牛骥同一皂,鸡栖凤凰食。

一朝蒙雾露,分作沟中瘠。

如此再寒暑,百沴自辟易。

哀哉沮洳场,为我安乐国。

岂有他谬巧,阴阳不能贼!

顾此耿耿在,仰视浮云白。

悠悠我心忧,苍天曷有极!

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

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

其《酹江月·驿中言别友人》则体现了另外一种风格:

水天空阔, 

恨东风、不借世间英物。  

蜀鸟吴花残照里, 

忍见荒城颓壁。

铜雀春情, 

金人秋泪, 

此恨凭谁雪?  

堂堂剑气, 

斗牛空认奇杰。 

哪信江海余生, 

南行万里, 

属扁舟齐发。 

正为鸥盟留醉眼, 

细看涛生云灭。

睨柱吞嬴, 

回旗走懿, 

千古冲冠发。  

伴人无寐, 

秦淮应是孤月。


(三)《离骚》与《正气歌》的相似性质


《离骚》与《正气歌》的相似性质在于,它们都是“文明的挽歌”,都是在文明即将灭绝的“大一统”前夕、黑暗即将席卷中国大地的时刻,孤我灵魂所发出的挽歌,这是对一个创造性文明的最后敬礼和献祭。

《离骚》是“第一期中国文明的挽歌”,《正气歌》是“第二期中国文明的挽歌”。它们留恋的对象,就是“第一期中国文明的最后载体”楚国和“第二期中国文明的最后载体”南宋;而它们针对的对象,就是“第一期中国文明的终结者”秦朝,和“第二期中国文明的终结者”元朝。

为什么这样说呢?

通过对比第一期中国文明与第二期中国文明,我们可以发现以下的耐人寻味的现象:

(1)秦灭齐、楚、燕、韩、赵、魏等六国与元灭夏、金、南诏、吐蕃、朝鲜、宋等六国;

(2)陈胜、刘邦与刘福通、朱元璋(刘邦与朱元璋还是中国史上仅有的一对平民皇帝);

(3)西汉与明朝;

(4)赤眉绿林的“流民”与张献忠、李自成的“流寇”;

(5)地方豪强刘秀的东汉与地方豪强爱新觉罗的满清;

(6)太平道张角与太平天国洪秀全的妖道;

(7)皇甫嵩袁绍与曾国蕃李鸿章……甚至,连袁世凯的“逼宫”都与董卓的“谋逆”相似!

注意:第一期中国文明和第二期中国文明都形成了自己的“大一统帝国时代”,例如第一期的秦──两汉;第二期的元──明清。而且,第一期和第二期都各有自己的“三个节拍”:秦──西汉──东汉;元──明──清;两汉之前有秦的苛刻,明清之前有元朝的暴虐;然后,归于两汉明清的制度化。期间,不论西汉还是明朝,其前锋都是一场天翻地覆的“群雄并起”(陈胜吴广、项羽刘邦反秦;红巾军、朱元璋等反元);作为两段长期稳定的代价。而在“西汉──东汉”之间“明──清”之间,又各隔一次短暂而火力集中的改朝换代的“农民起义”(赤眉绿林;张献忠李自成)的接管,作了嫁衣裳。

更加值得注意的是:回头看一眼,类似的相似还有许多:早在秦与元的“世界帝国”正式出台之前,都各自经历了一个长达几百年的“世界主宰之战”:秦、齐、楚、燕、韩、赵、魏等战国七雄,事实上是与宋、辽、金、西夏、吐蕃、大理、高丽、渤海、日本等“异国”同一性质的“大中国文化圈内独立的区域性国家”!只是在历尽了坚韧甚至残忍的“兼并战争”(请注意,这不同于一国内部的“统一战争”)之后,那被称作“虎狼之国”的主人,才得以成就“气吞八荒,功盖尧舜”的扩张。在这种意义上,忽必烈对日本的两次远征,就不再是什么个人意志或领土野心,而是不折不扣的“中国文化圈内的作业”!在“兼并”(即同一文化圈内的不同民族的统合)的意义上,忽必烈的日本讨伐战比之秦始皇的内蒙、两广征服战,更少“侵略性”;因为元代的日本已是“熟番”,而秦代的匈奴和越南还是“生番”!这史实仿佛告诉人们:长期的兼并战争(“世界主宰之战”:春秋、战国;五代十国──宋夏辽金元)的逻辑结果,就是“矫枉过正”的秦、元式的恐怖统治。以及,伴随着“中央集权”而来的多元文化的大量歼灭。


(四)两期文明衰落的余波


《离骚》与《正气歌》是个人的灵魂献祭,但是作为文明的挽歌,则是周天子的“春秋战国”(第一期中国文明)与天可汗的“唐蕃镇──辽金宋”(第二期中国文明)的逻辑结果:《离骚》是“区域国家楚国”的挽歌,《正气歌》是“区域国家宋国”的挽歌。

再回头想一遍,类似的相似并非偶然:五代的嬗兴、十国的变乱,不仅下连北宋与辽、金、夏的“异族共处”,南宋与金、元、大理的“国家平等”;而且上接唐代“安史之乱”后的“蕃镇割据”。现在,我们的视野一下子豁然贯通了──从唐朝的藩镇割据经历五代十国到宋、辽、夏、大理、渤海、越南、朝鲜、日本,金、元对阵,中国文明再一次经历了“春秋战国”的过程!

谁能否认,中国历史上最富创造性的时代除了春秋战国,就是南宋、北宋及可以上溯到唐的中晚期藩镇割据时期?又一个有趣的雷同是:开辟了“第二次春秋战国时代”(从安史之乱到“元的世界一统”)的安禄山,竟与开辟了第一次春秋战国时代的犬戎,同为“西北蛮族”!

这表明,多元文化的进程开始了。看来,创造中的文化,是与大一统的格局确实格格不入……唐朝的藩镇犹如春秋的诸侯一样“尊王”;五代十国和宋辽金等则如战国诸王一样自立门户。我们过去的历史观封北宋为“统一王朝”,多少是出于狭隘的正统观念;谁不知道,在唐代藩镇割据之前的一百四十多年间(这相当于西周时代,所以,人们把“贞观之治”比做“成康之治”是很有见地的)──夏辽金元的“领土”都属“唐皇帝的版图”(他甚至被尊为“天可汗”与“周天子”相似的世界共主),相形之下,宋帝不过是一区域性国家的首领(看看他父子同被金国俘虏的惨状),岂能与唐的“天可汗”相比?但也正因为如此,宋帝又是中国史上最文雅、最开明的帝王。

现在,可以继续向前观察:统一帝国三节拍中的最后一拍(东汉与清),同各自毁于“一次带有强烈异端意识形态性质的、秘密宗教组织的暴动”;而且,这两个秘密宗教组织的名字都冠以“太平”二字(太平道──黄巾军;拜上帝会──太平军),显然,这乃是对前此长期稳定的“太平盛世”的绝望招魂。而且,这两次暴动的极端组织严密和极强意识形态,都使它们截然不同于其它历次揭竿而起的“农民起义”。显然,不如此,则无从推翻那业已延续了几百年的超级帝国。

历史善于讽刺:仿佛越是严密的反抗就越不容易成功,不论前面的张角还是后面的洪秀全,都是轰轰烈烈而后一败涂地。而且失败的原因也不约而同:他们的异端性质激起各地豪强(皇甫嵩之类与曾国蕃之辈)的反抗,而在其它王朝末年,这些豪强原是革命的主力(如项梁的起兵反秦、杨玄感的首义反隋)!所以,当张、洪“妖党”失败之后,这些豪强也就顺势裂地而据,如皇甫嵩、袁绍、曹操;曾国蕃、李鸿章、左宗棠。后来人们把袁世凯比做做董卓,也并非没有道理。

随后就是绵延数百年的混乱时期:(1)三国、魏晋、五胡、南北朝;(2)北洋军阀、八国联军、日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华民国的分治。这出注定要绵延一二百年的连台大戏,现在还远远没有结束的迹象……

南北朝式的两个中国的分治也告诉我们说:统一不是绝对的善事。不错,两汉与明清的稳定制度,在中国历史上不可多得。然而长期的压抑仿佛冬眠,使民族的应变、抗病的能力下降。当西方的春潮以其意外的袭击,震醒了中国之后,革命打破了冬眠时代,淤积的一切浊恶也就爆发了出来。那么人们不仅要问:淤积的浊恶,究竟是统一时代的产物,还是分治时代的产物呢?

王朝和党国,是区分古代的古代南北朝与现代的现代南北朝之关键。

古代的南北朝格局(两个王朝)和现代的南北朝格局(两个党国)具有以下具体差别:

(1)造成古代南北朝(两个王朝)的外力是二元的:鲜卑(五朝之一)的武力和西域的佛教;造成现代南北朝(两个党国)的外力却是一元:西欧的炮舰和西欧的思想。后来从中分化出苏联的坦克和共产国际的思想;有趣的是,苏联占领了鲜卑的故土即“西伯利亚”,并在地缘政治上对中国构成类似的压力。所以,中国人在古代南北朝的生存空间,相对大些,处境好些。而现代南北朝远为恶劣的生态环境,促使中国人对西方文化的抵抗,远甚于过去对于印度文化的抵抗。

(2)“八国”联军自非“五胡”纷纷之可比,所以,义和团也未能博取祖狄、刘琨的令名;西方武力(包括共产化的鲜卑和现代化的倭寇)的绝对胜利,使现代南北朝没有力量采取“夷夏之防”的形式,而只能采取“内战”的形式:北洋军阀各恃外援不说;汪精卫亲日,毛泽东亲苏。

(3)这种民族堕落,在古代南北朝并不多见。但这也并非始于一八四零年鸦片战争。我们知道,古代南北朝是从“秦──两汉帝国”的破裂中诞生的;现代南北朝却是从“元──明清帝国”的破裂中诞生的。这个差别极重要。秦两汉是中国军政扩张的峰顶,元明清却是中国军政萎缩的谷底──1279至1911年的六百三十二年间,竟有三百五十六年处于异族统治的枷锁下。当时中国与蒙古人、满洲人的关系,要比与日本人、高丽人、越南人的关系更为疏远,所以蒙古、满洲“在中国的战争暴行”,比三十年代的日本毫不逊色,且比后者更多文化隔阂。例如,安禄山之乱以来的一千二百年,云燕地区只有明朝那两百多年的时间里,是在自己手里。

(4)民族机能的退化,使中国人的角色变得复杂,甚至失却了身份感。当人们吹嘘林则徐是一位民族英雄时,到底指他为哪个民族的英雄?1840年的那场鸦片战争,何尝不是衰败的清帝国主义和新兴的英帝国主义的较量?而非中国民族之战!否则,中国不会败得如此轻松。看一看,林则徐本人的角色就是双重性的甚至是混乱的:既是一位禁烟的“满大人”,又是一位镇压反清起义的“汉奸”:是满是汉不知其然,故满人命他镇压太平天国时,他毫不犹豫。我们二十世纪也同样存在这个问题:汪精卫张扬民族主义,却勾结日寇;毛泽东反抗美帝苏修,却拜服马列:谁更像是汉奸?这不仅是他们个人的闹剧,且是民族身份的错乱。

(5)意识形态不同。古代南北朝时代,中国的思想文化虽然佛教化了,但社会──政治制却没有无从异化。现代南北朝时代,中国的社会政治体制却根本改变。

好在,我们还没有临到屈原和文天祥的时代,距离《离骚》与《正气歌》,我们还有第三期中国文明的整整一个“新的唐宋”可以创造。是所至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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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奥古斯丁和他的忏悔录


拉丁教父哲学的代表人物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亦作Augustinus Hipponensis,354—430年)曾经是一名摩尼教徒。但由于极为聪明,即使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他依然不仅是天主教的圣人,也是新教的榜样。他宣传的“自由意志”,就是摩尼教的货色,明显违反“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来却由不得我”的法则,圣经认为“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而奥古斯丁这位反复三次的改宗者却以为人可以选择良善。实际上,耶稣的所有门徒都背叛了耶稣,包括大使徒彼得。而奥古斯丁还能干出什么好事来呢?这位黑人出生于北非,虽在罗马受教育,在米兰受洗。他着有《忏悔录》、《论三位一体》、《上帝之城》、《论自由意志》、《论美与适合》等书,力图把哲学和神学调和起来,以新柏拉图主义论证基督教教义。

奥古斯丁的家庭,在北非一个叫塔加斯特的小镇上,是当地一个并不太富裕的家庭。这个小镇位于今天的阿尔及利亚境内,但是在当时隶属于罗马帝国的努米底亚省。那时的北非对于罗马帝国来说,如同今天中国西部偏远的贫困山区一样。他的父亲叫巴特利西乌斯,是一位有着异教背景的小官僚,而母亲莫尼加则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奥古斯丁自幼受到母亲的宗教熏陶,虽然没有正式领受洗礼。由于家庭贫穷,奥古斯丁的父母对他寄予格外的希望,尽量送他进最好的学校接受教育。奥古斯丁的父亲在临终前不久皈依了基督教,寡居的母亲认为自己的儿子走了一条歪路,她将他带到了意大利,要求他和他的女友分手。一方面她不能容忍他们在罪恶里的同居,另一方面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进入罗马帝国政府部门做一个有声望的公务员,而实现的途径就是通过娶一位上流社会的女子直接进入社会上层。这基本上还是一条“吃教者的道路”。

早年深受基督教影响的奥古斯丁,成年后却改宗二神论的摩尼教共有九年。但是到了公元380年,罗马君主狄奥多西一世(Theodosius I,379—395年在位)颁布赦令,禁止基督教会以外的任何宗教活动,并焚毁所有异教作者反对基督教的作品,这一年奥古斯丁二十六岁,这以后他面临信仰的选择,因为继续坚持摩尼教就意味着触犯法律了。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六年以后,386年秋天,三十二岁的奥古斯丁再度改宗基督教并受洗。

392年狄奥多西一世再次公布法律禁止在任何场所向异教神只献祭,同时规定基督教为唯一合法的宗教。因此,这一年一般被看作是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国教的开始。而在此前一年,聪明的奥古斯丁已经投机成为基督教的专业神职人员……终于实现了他父母日夜盼望的“公务员期待”,难怪他后来积极从事政治活动、整肃“主张教会纯洁”、“反抗帝国强权”的多纳特派信徒。

奥古斯丁最为流行的作品《忏悔录》,就是这一极为复杂的生活历程的“说明”。他不得不向世人解释他的信仰改宗为何发生得如此巧合于政治气候的转变。《忏悔录》原名“Confessiones”,拉丁文“承认、认罪”。

卷一记述作者出生至15岁的事迹。卷二、三,记述他的青年和在迦太基求学时的生活。卷四、五,记述他赴米兰前的教书生涯。卷六、七,记述他思想转变的过程。卷八则记述他一次思想斗争的起因、经过与结果。卷九是他皈依基督教后至母亲病逝一段事迹。卷十是分析他着书时的思想情况。卷十一至十三,则诠释《旧约创世记》第一章神六日创世的工作,在歌颂中结束全书。

可以说,《忏悔录》是一篇诗意浓厚的长篇祷文,也是一个背叛上帝的罪人在世人面前卸下自己“秘密”的记录,他向上帝吐露自己的言行和思想,也是为了向教会里的敌对派系交待自己改宗的由来。奥古斯丁表现得很像一个灵魂解剖家,把灵魂放在上帝的祭坛上,做精密而彻底的解剖,只是所解剖的不是别人的灵魂,而是他自己的灵魂。当我们阅读这个“隐私”时,其实在阅读一本改宗说明,看见一再悔改的人怎样不断地抵抗上帝的过程:“我在淫乱中, 勇往直前, 满溢着、四散着、沸腾着。”

《忏悔录》其实并非自传,也不是思想回顾,因为那些都是不堪回首。奥古斯丁说:“我愿回忆我过去的污秽和我灵魂的纵情肉欲,并非因为我流连以往,而为了爱上帝。因为我喜爱上帝的爱,才这样做:怀着满腔辛酸,追溯我最险恶的经历,为了享受你的甘饴,这甘饴不是欺人的甘饴,而是幸福可靠的甘饴;为了请上帝收束这支离放失的我、因背弃了独一无二的上帝而散失于许多事物中的我。”

当然,我们不能因此就说奥古斯丁是一个见风转舵的投机者,实际的奥古斯丁要复杂得多,显然对上帝也还是怀有热爱和崇敬的:

“我问大地,大地说:‘我不是你的上帝。’地面上的一切都做同样的答复。我问海洋大壑以及波臣鳞介,回答说:‘我们不是你的上帝,到我们上面去寻找。’我问飘忽的空气、大气以及一切飞禽,回答说:‘安那克西美尼斯说错了,我不是上帝。’我问苍天、日月星辰,回答说:‘我们不是你所追求的上帝。’我问身外的一切:‘你们不是上帝,但请你们谈谈上帝,告诉我有关天主的一些情况。’它们大声叫喊说:‘是他创造了我们。’我静观万有,便是我的咨询,而万有的美好即是它们的答复。”

上帝具有无限的大能,为了彰显这种奇特的能力, “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提摩太前书》第一章16节)正因为奥古斯丁在书中所流露的痛悔前非,且对自己的邪恶行动和罪恶思想作出了深入分析,《忏悔录》才最终成为晚期拉丁文学的代表作,成为西方文学的原创名著。后来的卢梭、托尔斯泰等人的模仿之作,虽负盛名,但再也无法体现出这样的切肤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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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古兰经》有没有原文?


一般认为,没有原文的作品,是赝品的可能很大。例如日本学者就以为《田中奏折》没有日本原文,而以为它是赝品。

可是,伊斯兰教的经典《可兰》(古兰经)却没有原文!因为,它是用7种方言传述的。谁也不知道哪一种算是正本和原文。 

首先,需要了解阿拉伯语单词“艾哈若弗”的意思,它是单词“哈若弗”的复数,从语言角度来讲,它的意思是“边缘”、“虚词”或“字母”;而从《古兰经》诵读学术语来讲,它的意思为“意义”、“读法”和“方言”等。所以,用七种方言降示的《古兰经》,也可理解为用七种读法降示的《古兰经》。众多学者对解释“艾哈若弗”一词的含义意见不一,苏尤蒂在其著作《古兰经学问之精解》中甚至说:“有关这一方面的见解大约有40种。”因此,这一主题的意义重大,不但可以了解到真主对仆人的慈惠,从而世世代代地传诵《古兰经》;还可以看到众多学者为了宣扬真理,捍卫《古兰经》的神圣性所发表的见解,揭露出一些利用这一主题妄称“《古兰经》是被篡改的”别有用心者的真面目。 

《古兰经》是用七种方言降示的有大量的具有完整传述系统(众传)的《圣训》来证明。《布哈里圣训实录》记载欧尔沃·本·祖拜尔的传述:米斯沃尔和阿布杜·拉罕曼二人听欧麦尔说:“在先知穆罕默德年代,有一次,我跟着哈基姆的儿子希沙姆礼拜,他当时念的是《准则章》,我在听的过程突然发现他以多种方言颂读该章节,这是先知从未教过我的。在拜中我强自克制自己没有扑了上去,等礼完拜后我就扭着他问道:‘我刚才听你以多种方言在念《准则章》,是谁如此教你的?’他回答说:‘是真主的使者如此教我的。’我(欧麦尔)听后反驳说:‘你是在撒谎,真主的使者给我也念过,可与你刚才所念的完全不同!’就这样,我把他扭到使者那儿说:‘这个人刚才以多种方言在颂读《准则章》,这是我从你这儿从未听到过的。’使者听后说:‘你先放开他,’并说道:‘希沙姆呀!你念念我听听。’希沙姆听后就念了一遍,与刚才所念别无二致,使者听后说:‘是的,该章启示确以如此的方言降示过。’接着使者说:‘欧麦尔啊!你念念我听听。’我听后就按使者曾教我的诵读了一遍,使者听后说:‘是的,该章启示确也以如此的方言降下过,因《古兰经》是以七种方言而降示的,你们拣容易的诵读。’” 

据伊本·阿巴斯的传述:先知穆罕默德说:“哲布拉伊勒天使曾教我用一种方言读《古兰经》,我反复要求增多读法,直到七种方法为止。” 

据乌拜·本·凯阿布传述:先知在义法尔族池塘附近,哲布拉伊勒天使来说:“真主命令你的教民按照一种读法诵读《古兰经》。”先知说:“求主宽大,教民能力绵薄,恐不能胜任。”天使如此往返四趟,结果定为7种。他说:“他们按那种读法诵读都是正确的。”一说,先知说:“哲布拉伊勒啊!我的教民多为文盲、老头、老太、小孩、丫头,还有不少人都目不识丁,不会读书。”天使说:“穆罕默德啊!天经以7种读法而降示。” 

1.大部分学者认为7个“艾哈若弗”是指表达同一意思的7种阿拉伯部落方言,即这些方言在同一意思的表达方式上有所不同,而在意义上无任何分歧。大家对确定这7种方言的看法也不一致,一部分认为,这7种方言分别为:古莱氏、赛给夫、亥贼里、泰米姆、海瓦济努、克纳奈和也门方言;而艾布·哈提姆·赛吉赛塔尼说:“《古兰经》是以古莱氏、亥贼里、泰米姆、艾利艾宰德、若比阿、海瓦济努和塞尔德·本·拜克尔部落语降示的。” 

2.一部分学者认为,7个“艾哈若弗”是指降示《古兰经》所用的7种阿拉伯方言,即7种做标准的语言。它们依次为使用最多的古莱氏语,然后是亥贼里、赛给夫、海瓦济努、克纳奈、泰米姆和也门语。这一见解与第一种不同,它是指7种方言分散在《古兰经》的不同章节中,而非不同方言就某一单词在同一意思上的表达方式不同。 

3.部分人认为,7个“艾哈若弗”是指7种表达方式,即《古兰经》中有命令、禁令、许诺、告诫、辩论、故事和鉴戒等表达方式。据伊本·麦斯乌德传述,先知说:“第一本天启经典是用一种方式、一种语言降示的,而《古兰经》是用7种方式、7种语言降示的,即禁令、命令、合法的、非法的、明确的、暖味的和鉴戒的。” 

4.部分学者认为,7个“艾哈若弗”是指在语法上有分歧的7种变化形式。 

(1)名词在单数、双数、复数、阴性和阳性上的分歧。 比如:把某一名词读成单数或复数都具有完整传述系统的《圣训》依据。 

(2)语法分析上的差别。比如:古莱氏语和泰米姆语对虚词(··)的用法不同。 

(3)动词变格的差别。比如:呼唤句型和名词句型的应用不同而动词的位格会发生变化。 

(4)按照阿拉伯人的习惯前置与后移字母或单词的差别。比如:第9章111节:“他们或杀敌致果,或杀身成仁。”这里的“杀敌致果”和“杀身成仁”两个动词的位置前后变化的读法都是正确的。 

(5)字母或单词的更换差别。按照《古兰经》诵读学,把某一单词的某个字母读成合口符或开口符,或把某个字母换成另一个字母都是正确的。圣门弟子伊本·麦斯乌德和其他人也把某一单词读成同义词。 

(6)字母或单词增加与减少的差别。在阿拉伯语语法中,可以增加或省略某个介词。然而这两种读法都有完整传述系统的《圣训》支持。 

(7)关于“雄壮的”读法、“柔和的”读法、“明显的读法”、“并入读法”和“偏读”等诵读规则上的区别。 

 由于这一部分举例复杂,所以放弃很多实例说明。 

5.一部分学者认为7个“艾哈若弗”代表7种读法,借指阿拉伯部落表达同一意思的7种方言。例如单词表达不同,但意思一致。支持这一观点的印证了艾布·拜克尔的传述,哲布拉伊勒说:“穆罕默德,你用一种读法诵读《古兰经》。”米卡伊利天使说:“你再要求增加”。于是说用两种,一直到7种。哲布拉伊勒说:“每一种读法都明了足矣,真主赏罚分明,如你的语言中的单词都是读法不同,意义一致。” 

总之,上述五种观点是在《古兰经》研究方面历代权威人士的见解,他们各执一词,持之有理,而用7种方言降示《古兰经》的看法比较统一。学者们概括了用7种方言降示《古兰经》的意义:为了便于文盲比例占很大比例的阿拉伯人诵读和背诵《古兰经》;法学家可以从7种读法中演绎各自的法学观点;这是真主的慈惠,便于广大穆斯林世世代代诵读《古兰经》,减少分歧,并接受其教导。 

假如每个部落或民族都想要按照他们的语言降示《古兰经》,按照他们习惯诵读的语言而降示,那么,这确实是更困难的,是更大的考验,也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随着穆斯林疆域的不断扩大,众多诵读学家都分散到各地,每一个地方都以该诵读学家的读法为准。而《古兰经》是用7种方言降示的,在这种情况下难免出现分歧、质疑,每个地方的穆斯林都声称自己的读法是先知的真传。但事实上谁也不是。

对此,哈里发奥斯曼和4位圣门弟子规定了世界统一的版本,即奥斯曼订本,此做法得到了所有圣门弟子的赞同。至今穆斯林都通用这一订本。显然,这一定本比那些原始分歧的版本,更加远离本来就不存在的“原本古兰经”。

伊玛目巴格俩尼和其他学者都认为7种方言都保留在现在的《古兰经》中,奥斯曼订本《古兰经》覆盖了7种方言。正如伊玛目巴格俩尼在其著作《援助》中所述:“奥斯曼想把一切具有完整传述系统并可追溯到先知的读法收集起来,而将其余的读法排除,以免后来人产生分歧与怀疑。”但是这难免人为篡改的过程。

由于阿拉伯语原来只有辅音,而没有元音,也没有标音符号,这对非阿拉伯人来说,学习诵读《古兰经》的难度很大,到了伍麦叶王朝,派驻巴士拉省的总督齐亚德在这方面迈出了第一步,给每个字母标上了元音,即开口符、齐齿符、合口符、鼻音符。后来学者们给读音不同,形状雷同的字母加点以作区别,后来阿拉伯语法学家们创造出了静符长、音符、叠音符等符号。随着阿拉伯文正楷体的出现,《古兰经》有原来的库法体改为容易辨认和书写的正楷体,后经历代经注学家和诵读家的研究,在经文上逐渐统一了标音符号,形成了目前所沿用的规范的奥斯曼订本的《古兰经》。

……

谢选骏指出:但无论怎样说法,也无法取消这一事实:《古兰经》没有原文。换言之,《古兰经》不是穆罕默德接受“启示”做成的,而是后来的各色人等编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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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灵恩派与古兰经


灵恩派,来自二十世纪初的灵恩运动。灵恩派宣称与基督新教一致,所以灵恩派教会的信仰宣言里,不会出现“灵恩派”的名称,他们不愿意被贴上“灵恩”的标签,但与传统基督教派不同的是,他们更重视个人化的属灵经验,甚至多了许多基督传统教派少见的现象,例如:说方言、医病神迹、先知预言。这些现象原本主要出现于使徒传道时期。

灵恩派和五旬节派有许多相似之处,他们都强调信徒说方言,医病神迹,这与传统基督信仰的务实观点,有相当的距离。

与传统基督教的明显分别,是所有灵恩派最大特征是在聚会时也会说一些自己及其他人也不能翻译的声音,他们称其为“方言”。灵恩派对此有几个解释,例如这是天使的语言、天上的语言、圣灵的语言。“方言”根据圣经是在使徒时代所提及的能力之一,不过圣经上所出现的方言能力,是能够被翻译的,是传教时能讲出当地人所用的实在语言,而灵恩派发出的“声响”则完全无法理解。这与回教创始人穆罕默德所听到的精灵所发出的声音,倒是不谋而合、异曲同工。后来,穆罕默德正是根据这些只有他自己能够听到的“声响”,写出了《可兰》(《古兰经》)。

灵恩派与传统基督教被圣灵充满的情况也有很大差异,灵恩派被圣灵充满时,不时会引起以下独有的反应:狂笑、狂哭、跳舞、抽搐、抽筋、滚地等现象,虽然以上现象在圣经从没有出现过,但灵恩派相信这是“由圣灵而来的反应”,是“被圣灵所充满”后的表现之一。据称,圣灵的充满有助于与神发生紧密连接的关系。虽然也没有证据显示这些表现最后会产生不良后果,但传统基督教徒认为,被圣灵充满时,是不一定有特殊的行为反应的,而是在心灵上与圣灵达至异常亲密的关系,或是唱诗、或是讲道、或是方言之类,但绝不会是固定化地去说方言,因为哥林多前书所述的恩赐是有很多种,传统基督徒不认同被圣灵充满就必须说方言。

灵恩派据称有治病能力,但与圣经使徒时代所出现的治病能力不同,现代灵恩派的通常是治疗非永久性的病,例如伤风、骨痛、瘀青等一些身体可以自我复原的病痛,而圣经以往述说的治病,通常是治好盲人、瘫痪、痲疯……等不能自然痊愈的病痛,而从来没有记载治过一些身体可以自行复原的病痛。

灵恩派人数增长很快,根据 David Barrett所编的World Christian Encyclopedia( 2001)的统计:1987年灵恩派人数有二亿四千七百万人之多,而2000年则是七亿七千万人了(David Barrett,Todd M Johnson编World Christian Trends AD30-AD2000, William Carey, 2001)。灵恩派活跃于南非、美国、拉丁美洲、非洲及欧洲等地,最显着的势力范围可说是拉丁美洲与非洲等原始宗教比较发达的地区。严格说来,这可能与萨满教传统密切相关。

灵恩派的一些核心信条和行为包括:

·相信圣灵并不偏待人,每个人都可以且应当被圣灵充满、被圣灵掌管。

·认为被圣灵充满,与“说方言”有关,若人被圣灵充满,相信不久就会有说方言相关的恩赐。

·相信神的神迹并未随着使徒时代的结束而消失,现今的世代仍有医病、先知预言存在。

·每位信徒都有圣灵所赐的恩赐,也就是靠着圣灵行神迹。

然而在灵恩派的教导中强调医治和说方言却会在福音传播中显得略有不足。正如哥林多前书说:在教会中,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

传统教会认为:以是否说方言而来判定是否被圣灵充满是片面的,甚至会被误导。至于医治,忽略主的旨意而一味求医治也过于片面。主的旨意乃是建立荣耀合一的教会,借此在我主基督的身体,即教会里得到神的恩赐,能力与荣耀。

由于灵恩运动的发展,今天的灵恩派与二十世纪初的灵恩派已有所不同。灵恩派与福音派虽在神学上各持立场,彼此却有接纳的现象。至于很多基要派在救恩论上回避加尔文五点,根据香港圣公会在2005年2月6日发行的《教声》,这些信徒有不少自称是灵恩派的信徒。

哥林多前书十四章说:

1Co 14:1 你们要追求爱,也要切慕属灵的恩赐,其中更要羡慕的,是作先知讲道。(原文作是说预言下同)

1Co 14:2 那说方言的,原不是对人说,乃是对神说。因为没有人听出来。然而他在心灵里,却是讲说各样的奥秘。

1Co 14:3 但作先知讲道的,是对人说,要造就,安慰,劝勉人。

1Co 14:4 说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讲道的,乃是造就教会。

1Co 14:5 我愿意你们都说方言。更愿意你们作先知讲道。因为说方言的,若不翻出来,使教会被造就,那作先知讲道的,就比他强了。

1Co 14:6 弟兄们,我到你们那里去,若只说方言,不用启示,或知识,或预言,或教训,给你们讲解,我与你们有什么益处呢?

1Co 14:7 就是那有声无气的物,或箫,或琴,若发出来的声音,没有分别,怎能知道所吹所弹的是什么呢?

1Co 14:8 若吹无定的号声,谁能预备打仗呢?

1Co 14:9 你们也是如此,舌头若不说容易明白的话,怎能知道所说的是什么呢?这就是向空说话了。

1Co 14:10 世上的声音,或者甚多,却没有一样是无意思的。

1Co 14:11 我若不明白那声音的意思,这说话的人必以我为化外之人,我也以他为化外之人。

1Co 14:12 你们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属灵的恩赐,就当求多得造就教会的恩赐。

1Co 14:13 所以那说方言的,就当求着能翻出来。

1Co 14:14 我若用方言祷告,是我的灵祷告。但我的悟性没有果效。

1Co 14:15 这却怎么样呢?我要用灵祷告,也要用悟性祷告。我要用灵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

1Co 14:16 不然,你用灵祝谢,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话,怎能在你感谢的时候说阿们呢?

1Co 14:17 你感谢的固然是好,无奈不能造就别人。

1Co 14:18 我感谢神,我说方言比你们众人还多。

1Co 14:19 但在教会中,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

1Co 14:20 弟兄们,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恶事上要作婴孩。在心志上总要作大人。

1Co 14:21 律法上记着,主说,我要用外邦人的舌头,和外邦人的嘴唇,向这百姓说话。虽然如此,他们还是不听从我。

1Co 14:22 这样看来,说方言,不是为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不信的人。作先知讲道,不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信的人。

1Co 14:23 所以全教会聚在一处的时候,若都说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进来,岂不说你们癫狂了吗?

1Co 14:24 若都作先知讲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进来,就被众人劝醒,被众人审明。

1Co 14:25 他心里的隐情显露出来,就必将脸伏地,敬拜神,说神真是在你们中间了。

1Co 14:26 弟兄们,这却怎么样呢?你们聚会的时候,各人或有诗歌,或有教训,或有启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来的话。凡事都当造就人。

1Co 14:27 若有说方言的,只好两个人,至多三个人,且要轮流着说,也要一个人翻出来。

1Co 14:28 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只对自己和神说,就是了。

1Co 14:29 至于作先知讲道的,只好两个人,或是三个人,其余的就当慎思明辨。

1Co 14:30 若旁边坐着的得了启示,那先说话的就当闭口不言。

1Co 14:31 因为你们都可以一个一个地作先知讲道,叫众人学道理,叫众人得劝勉。

1Co 14:32 先知的灵,原是顺服先知的。

1Co 14:33 因为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

1Co 14:34 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因为不准她们说话。她们总要顺服,正如律法所说的。

1Co 14:35 她们若要学什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因为妇女在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

1Co 14:36 神的道理,岂是从你们出来吗?岂是单临到你们吗?

1Co 14:37 若有人以为自己是先知或是属灵的,就该知道,我所写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

1Co 14:38 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吧。

1Co 14:39 所以我弟兄们,你们要切慕作先知讲道,也不要禁止说方言。

1Co 14:40 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

显然,从上面这些最为经典的“先知讲道”和“说方言”之中,也无法找到“新的启示”可以诞生的依据,无法产生《古兰经》(可兰)一类的“神的话语”的合理依据。

如果大家都顺从自己的意思,那么每个人都可以写出一本圣经来了。

但是圣经的最后却是这样写道的:

Rev 22:18 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

Rev 22:19 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

Rev 22:20 证明这事的说,是了。我必快来。阿们。主耶稣阿,我愿你来。

Rev 22:21 愿主耶稣的恩惠,常与众圣徒同在。阿们。

《思想主权》说:“阿波罗神谕”,是“吸入乙烯气体的迷幻者所产生的思想”,而非“天使的晓喻”。《古兰经》也属于这个范围,其他还有萨满的扶乩、活佛的言语、灵恩派的定点定时降神等等。

〔另起一页〕

第八节

苏轼的《 留侯论》是亡国之音


(一)谬种流传


据2010年6月16日韩联社报道,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崔天凯近日向韩国外交官赠送一段苏东坡的文字,引起了各方揣测。有人认为,中国可能以此表达对“天安”舰沉没事件的立场。这段文字是苏东坡《留侯论》的一部分。内容是“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虽然是一件个人的赠礼,但也由此引来了不少揣测,认为是中国方面在间接地表示对“天安”舰的立场:中国反对断定朝鲜是肇事者,因此所持立场是,不能采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对朝决议案,即使是主席声明,也不同意“点名”或“谴责”朝鲜。韩国认为,在“天安”舰事件已提交联合国安理会的情况下,中国的态度会左右今后应对措施的方向和力度。

这段新闻不明不白地援引苏轼的《留侯论》,本来可谓断章取义,与两韩争端可以说是毫不搭界。但崔天凯作为中国堂堂“上国”的外交部首长,应该不至于如此无知。

那么他到底有些什么深意呢?

我想来想去,如果这里面还有些逻辑的话,那就是崔天凯把金正日比作了秦始皇。金正日虽然和秦始皇无法相提并论,但他刚刚爆炸了几件核武器,又击沉了韩国的“天安舰”,这舰还和中国的象征“天安门”同名,看来金正日确实不是省油的灯,更非“无的放矢”……因此之故,崔天凯用张良的故事劝诫韩国人学习逃犯张良忍耐为上,也就把金正日抬高到了暴君秦始皇的地位了:不仅韩国人应该让他金正日,就像张良逃避秦始皇的追捕那样,就连“上国”也得怕小金几分,因为当今中国领袖,就个人而言,无一人比得上小金之勇毅,如秦始皇那样无所顾忌也。


(二)《留侯论》误国误民


其实,崔天凯可能并也不明白苏轼的《留侯论》本身就是有些问题的,例如奇正不分,把权宜之计当作百年大计,结果误国误民,演出了亡国之音,根本就不值得援引。尤其是把《留侯论》当作“国际礼物”,就更加显得怪异。

说苏轼的《留侯论》误国误民,不能不说到苏轼当世的北宋局势,而首先还得看一看《留侯论》的原文。

〔宋〕苏轼:留侯论

【原文】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夫子房受书于圯上之老人也,其事甚怪。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有隐君子者出而试之?观其所以微见其意者,皆圣贤相与警戒之义。世人不察,以为鬼物,亦已过矣。且其意不在书。当韩之亡,秦之方盛也,以刀锯鼎镬待天下之士,其平居无罪夷灭者,不可胜数;虽有贲、育,无所复施。夫持法太急者,其锋不可犯,而其末可乘。子房不忍忿忿之心,以匹夫之力,而逞于一击之间。当此之时,子房之不死者,其间不能容发,盖亦已危矣!千金之子,不死于盗贼。何者?其身之可爱,而盗贼之不足以死也。子房以盖世之材,不为伊尹,太公之谋,而特出于荆轲,聂政之计,以侥幸于不死,此固圯上之老人所为深惜者也。是故倨傲鲜腆而深折之,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后可以就大事,故曰:“孺子可教也。” 

楚庄王伐郑,郑伯肉袒牵羊以逆。庄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遂舍之。勾践之困于会稽,而归臣妾于吴者,三年而不倦。且夫有报人之志,而不能下人者,是匹夫之刚也。夫老人者,以为子房才有余,而忧其度量之不足,故深折其少年刚锐之气,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谋。何则?非有平生之素,卒然相遇于草野之间,而命以仆妾之役,油然而不怪者,此固秦皇帝之所不能惊,而项籍之所不能怒也。 

观夫高祖之所以胜,而项籍之所以败者,在能忍与不能忍之间而已矣。项籍惟不能忍,是以百战百胜,而轻用其锋。高祖忍之,养其全锋,而待其弊,此子房教之也。当淮阴破齐而欲自王,高祖发怒,见于词色。由此观之,犹有刚强不忍之气,非子房其谁全之? 

太史公疑子房以为魁梧奇伟,而其状貌乃是妇人女子,不称其志气,而愚以为,此其所以为子房欤! 

——选自《四部丛刊》本《经进东坡文集事略》 

【译文】

古代所谓的豪杰之士,必定有超过常人的节操,以及常人在情感上不能忍耐的气度。普通人一旦受到侮辱,就拔出宝剑跳起来,挺身去决斗,这可谈不上勇敢。世界上有堪称“大勇”的人,当突然面临意外时不惊慌失措,当无故受到侮辱时,也不愤怒,这是因为他们的抱负很大,而他们的志向又很远。 

张良从圯桥上老人的手里接受了《太公兵法》,此事很奇怪。然而,又怎么能断定这位老人不是秦朝隐居的有识之士出来考验张良的呢?观察老人用以含蓄地表达自己意见的,都是圣人贤士相互间劝诫的道理。世人未加细察,以为他是鬼怪,这就不对了。而且,老人的用意并不在那本兵书上。当韩国灭亡的时候,秦国正强盛,用刀锯、鼎镬迫害天下的士人,安分守己而无罪被杀的人,多得数也数不清;这时即使有孟贲、夏育再世,也无所施展。一个立法严厉、苛刻的政权,它锐利的锋芒不能触犯,而当它走到末路时就可以乘虚而入了。但张良却忍不住愤恨之气,凭借一个普通人的力量,想用大铁椎的一击来达到目的。当时,张良虽然死里逃生,实在是已经走到了死亡的边缘,真太危险了!拥有万贯家财的富家子弟,决不肯死在盗贼的手里。为什么呢?因为他的身体宝贵,死在盗贼之手不值得。张良有超过世人的杰出才干,他不去规划伊尹、周公那样安邦定国的谋略,却想出了荆轲、聂政那样行刺的下策,完全因为侥幸才得以不死,这正是桥上那位老人为他深感痛惜的!所以,老人故意用傲慢无礼的行为重重地刺激他,让他能有忍耐之心,然后才可以去完成伟大的事业,所以说:“这小伙子值得一教的。” 

楚庄王攻打郑国,郑襄公袒露着身体,牵了羊去迎接。楚庄王说:“郑国的国君能低声下气地对待我们,必定能取得人民的信任。”于是就从郑国撤兵。越王勾践被困在会稽山,就投降吴国做吴王的臣妾,三年中丝毫没有懈怠。如果只有报仇的志向,而没有屈从忍耐的功夫,那不过是普通人的所谓刚强。那位老人,以为张良的才干绰绰有余,就担心他的度量不足,所以就深深地挫折他青年人的刚强锐利之气,使他能够忍受住小的愤怒而去完成远大的计划。为什么要这样呢?老人与张良素昧平生,突然在野外相遇,却命令他做仆人、婢妾的事情,而张良却油然而生敬意,又不责怪老人,这样秦始皇当然不能使他惊怕,而项羽也不能使他暴怒了。 

观察汉高祖刘邦所以取胜、而项羽所以失败的原因,就在于能够忍耐或不能忍耐。项羽正因为不能忍耐,所以虽然百战百胜却轻易出兵。高祖刘邦能够忍耐,保存强大的兵力以等待项羽的衰亡,这是张良教会他的。当淮阴侯韩信攻占了齐地,想自立为王时,刘邦勃然大怒,并且显露于言辞和脸色。由此看来,刘邦还有刚强而不能忍耐的盛气,除了张良,又有谁能替他补正呢? 

太史公司马迁曾猜测张良一定是个高大魁梧的男子汉,但实际上张良的身材、相貌就像少妇、少女,同他的志向和气概并不相称,所以我以为这就是张良所以为张良的特别之处啊! 


苏轼的《留侯论》误国误民之处,在于它加剧了北宋的退缩苟安的性格,违反了“理论应该平衡实际”的要则。也就是说,理论应该弥补实际的缺陷,而不是为实际的缺陷进行辩护。这也是“理论家”和“思想家”的区别:理论家总是为实际的缺陷进行辩护,是马屁专家、御用文人,在曹营说曹营好,在汉营说汉营好;思想家总是对实际的缺陷进行批判,是挑刺专家、独立灯塔,在曹营说曹营的不好,在汉营说汉营的不好。苏轼的《留侯论》却借古颂今,好像北宋皇帝像张良那样英明;但从后来的发展可以看出,北宋皇帝受到了“靖康之耻”的惩罚;完全不像张良那样能够“豪杰亡秦”。

苏轼的《留侯论》是典型的阿谀奉承。


(三)为何说《留侯论》是亡国之音


苏轼的《留侯论》不仅误国误民,是典型的阿谀奉承;而且还是亡国之音。

在我看来,反秦分子(类似现在的“反党分子”)张良的自我克制的一面,虽然受到苏轼的表扬,但那毕竟只是反抗者的权宜之计,类似野兽出击之前的潜伏,而不是张良的全部。张良的主流或曰至少一半,还是阳刚的豪杰,具有荆轲那样的气质,敢于出击,敢于造反,敢于刺杀人面兽心的最高统治者。

而北宋官僚苏轼却把张良的权宜之计总结成了一种人生态度,甚至变成了百年大计,这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张良这样的人,绝不会面对暴政忍耐到底的,更不会成为顺民,被蛮族乖乖牵到宰杀之地。

按照史实,张良这个人是具有两面性的,他既有善于隐忍不发的一面,更有“击秦博浪沙”的一面,而且是先有“击秦博浪沙”的一面,失败后迫不得已才隐忍不发的。但是苏轼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非不知也,是不论也。苏轼为何一笔带过张良刺杀秦始皇的壮举?要知道这个壮举,是陈胜吴广、项羽刘邦都没有做过的“先觉行动”,本来值得大书特书,但是苏轼为了论证自己的“留侯哲学”,竟然阉割了张良的源动力,而把他的权宜之计拿来大书特书。可见苏轼的《留侯论》所呈现的,并非真的张良形象,而是苏轼等北宋官僚的怯战心态。苏轼的《留侯论》其实是《怯战论》,是北宋“文官政治”、“平民政治”的可悲写照。北宋之“联金攻辽”,南宋之“联蒙伐金”,都是效法秦始皇“远交近攻”的范例,但为何“画虎不似反类犬”,反而加剧了自身的衰亡呢?无他也,《留侯论》的误导作用也。

苏轼这样一来,不仅无法在自己的时代激励“豪杰亡秦”的壮举、鼓励宋朝反抗北方民族的压迫;反而只能误国误民,错用阴柔,招来“靖康之耻”的横祸。所以我们不难理解:苏轼(1037—1101年)死后不过二十多年,奉行“留侯哲学”的北宋王朝就被北方蛮族连锅端掉,两个皇帝同时被捕,几万官绅变成俘虏,几千后宫沦为性奴, 押解至东北的赵宋宗室人口上千——史称“靖康之难”,史称“靖康之难”,更被相传岳飞所作的《满江红》称为“靖康耻”。

苏轼的《 留侯论》,的确堪称“亡国之音”。

2010年6月20日



〔另起一页〕

第九节

莎士比亚是个箭垛式的假人


(一)


新闻报道指出:“莎士比亚生前唯一画像找到了”:

英国植物学家兼历史学家葛瑞菲斯(Mark Griffiths)2015年5月19日表示,一本400年前的植物学书籍中,有一幅可能是在剧作家莎士比亚生前所画的唯一画像。 

葛瑞菲斯说,他在这本16世纪著作的一幅版画中,破解了一个“巧妙的密码”,认出是莎士比亚的画像。他说:“这就是莎士比亚的长相,是在他生前画的,而且是壮年时画的。这幅画中的莎翁33岁。”他说:“当时他已写了《仲夏夜之梦》,即将写《哈姆雷特》。他拥有电影明星的英俊外貌。”

……

谢选骏说了:不过,这个发现恰恰证明了莎士比亚真的是一个假人,因为他的长相,而被选中作为一个箭垛式的人物,把各种无法署名的作品都归在他一个人的名下。

许多事实证明,《莎士比亚全集》是集体创作、乱七八糟的七拼八凑。莎士比亚因而没有一个统一的自我,所以在外行的白痴看来,那倒是“更为客观地体现了人性”。

在《奥赛罗》里,女主角苔斯特蒙娜被掐死了以后竟然还能说话!愚蠢的英国蛮子莎士比亚!这到底算是死人复活的奇迹呢,还是鬼屋里的恐怖故事?或是英国瘾君子吸毒之后产生的幻觉或是日耳曼蛮族的“酒神精神”?!


(二)


有一种说法是:就法律而言,演员的地位在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近于乞丐和类似的卑微者。这无疑令莎士比亚感到痛苦,于是他辛勤工作以便能以绅士的身份荣归斯特拉福镇。除了这一愿望外,对莎氏的社会观我们几乎一无所知,惟有我们从剧情中搜索到的那些含混不清的信息。作为一位演员兼剧作家,莎士比亚必然要仰仗贵族的赞助和保护,他的政治观——假如他确实有的话——很适合漫长贵族时代的鼎盛时期(在维柯的意义上),这一时代我设定为自但丁开始,经过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直到歌德为止。年轻的华兹华斯和布莱克的政治观属于法国大革命时代并预示了接下来的民主时代,这一时代在惠特曼和美国经典那里达到了辉煌的顶点,直到在托尔斯泰和易卜生那里获得最后的表达。莎士比亚艺术的源头令我们感到一种根本上属于贵族的文化意识,虽然莎氏超越了这一意识,就像他超越了其他一切。

莎士比亚和但丁是经典的中心,因为他们在认知的敏锐、语言的活力和创造的才情上都超过所有其他西方作者。这三样禀赋会合成一种本体性激情,即一种欣喜的能力,或如布莱克关于地狱的警句所指出的:“充满活力即为美。”社会能量存在于每一时代,但不能写出戏剧诗歌及叙事文。原创的力量出自个人的天赋,存在于一切时代但显然会受到特定环境的巨大激励,亦即我们仍然只能片断地研究的民族浪潮,因为伟大时代的统一性基本上是一种幻觉。那么,莎士比亚是偶然的吗?文学想象和体现这种想象的文学塑造是否如演奏莫扎特一样飘忽无形?莎士比亚不属少数天生就有诗才的人,这类自然天成的诗人包括马洛、布莱克、兰波和克莱恩。这些人甚至似乎无需发展:《帖木儿》(上)、《小诗集》、《启明》、《白色楼群》都已属上乘之作。从写作《提泰斯·安德罗尼克斯》、早期历史剧及笑剧的莎士比亚身上,我们几乎看不到那位写出《哈姆莱特》、《奥赛罗》、《李尔王》和《麦克白》的作者。这是因为,莎士比亚是一个骗局。

鉴于莎士比亚的错误百出,中国人如果能做出一个“莎士比亚著作错谬勘误”,一举摧毁英国商人制造商标的特异功能,还英国文学以其“野蛮民族吼叫”的原始面目,那就是第三期中国文明业已成熟的里程碑,就是中国历史的盛事之一了。


〔另起一页〕

第十节

莎士比亚著作错谬勘误

——莎士比亚其人是一个商标骗局?


(一)


《莎士比亚全集》是集体创作、乱七八糟的七拼八凑。莎士比亚因而没有一个统一的自我,所以在外行的白痴看来,那倒是“更为客观地体现了人性”。

连莎士比亚的商标奴隶都承认:“当我同时阅读《罗密欧与朱丽叶》和《安东尼和克莉奥佩特拉》时,我有时会难以相信是前一部浪漫抒情剧的作者创作了后一部气势宏大的戏剧。”这是因为,莎士比亚是一个骗局,是一个箭垛式的人物,莎士比亚全集是一些七拼八凑的东西。


(二)


莎士比亚何时成名的?哪些狗屎般的剧作从一开始就是经典?1592年二十八岁的莎士比亚就已写了三部《亨利六世》和后续的《理查三世》以及《错中错》,以后不到一年又写了《提泰斯·安德罗尼克斯》、《驯悍记》、《维洛那二绅士》等剧。令人惊叹的《爱的徒劳》约写于1594年,是第一部完全成功之作。1593年5月30日,比莎氏年长半岁的马洛遇害于一家酒店,时年二十九岁。如果那时莎士比亚也死去,他与马洛就难以相提并论了。《马耳他的犹太人》、两部《帖木儿》、《爱德华二世》甚至片断的《浮士德博士》等都远比莎氏《爱的徒劳》之前的作品更有成就。马洛死后五年,莎士比亚终以一系列大作超过了他的前辈和竞争者:《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和两部《亨利四世》。鲍通、夏洛克和福斯塔夫等在《约翰王》中的福尔孔布里奇和《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墨柯修之外增加了新型舞台形象。这些已略微超出了马洛的才情和兴趣,尽管形式主义者对之不悦。这五部剧本另辟蹊径,成为A.D.努托尔很恰当地说的“一种新摹仿”。难怪人们认为马洛死于文学的阴谋。

在莎士比亚“创作”福斯塔夫之后过了十三四年,我们又看到了他“写出的”一系列杰出戏剧形象:罗瑟琳、哈姆莱特、奥赛罗、伊阿古、李尔、爱德蒙、麦克白、克莉奥佩特拉、安东尼、科里奥兰、泰门、伊莫根、普洛斯佩罗、卡力班及许多人物。至1598年,莎士比亚名声已经确立,福斯塔夫也成了确立其名声的天使。商标奴隶们说:没有一个作家在语言的丰富性上能够与莎氏相比,《爱的徒劳》就充分体现了这种丰富性,并使我们觉得此剧一劳永逸地触及了许多语言的极限。不过莎氏最高的原创性体现在人物表现上:鲍通是一个令人难忘的成功;夏洛克对任何人都是一个永远难以捉摸的形象;约翰·福斯塔夫爵士却充满了创新和感人力量,莎士比亚在他身上改变了创造文学人物的全部意义。

不过,莎士比亚没有手稿,没有人知道这些作品是从哪里来的,更没有证据显示它们是如何产生的。

商标奴隶们只知道,“莎士比亚也在证实多变的心理上超越了所有人。这只是莎氏卓越特质的一方面;他不仅胜过所有对手而且在自我倾听基础上开创了对自我变化的描写,仅仅是在乔叟的启发下就完成了所有文学创新中的最非凡之举。人们可以推测,莎士比亚一定深研过乔叟,所以在创作福斯塔夫的不寻常时刻想起了巴思妇人。一切文学中自我倾听的首席人物哈姆莱特在自我倾诉上与福斯塔夫差不多。我们每一个人现在都会不停地自我倾诉与倾听,然后才进行思考并依照已知情况行事。这并不全是心灵与自己的对话,或内在心理斗争的反映,这更是生命对文学必然产生的结果的一种反应。莎氏从福斯塔夫起就在想象性写作的功能(这就是如何对他人言说)之外加上了如今占据主导或许也更沉郁的诗艺训诫:如何对自我言说。”

商标奴隶们却不知道,这是因为,是一个箭垛式的人物,莎士比亚全集是一些七拼八凑的东西。


(三)


商标奴隶们说:

在莎士比亚“成功的舞台演出”过程中,福斯塔夫形象激发了一种道德评判的大合唱。一些最精密的批评家和思想家尤其怀有敌意,他们使用的绰号包括“寄生虫”、“懦夫”、“吹牛的人”、“德行败坏者”、“诱惑者”,以及更直接的“馋鬼”、“酒鬼”、“嫖客”等。

商标奴隶们最喜欢的评价是萧伯纳的“昏庸可恶的老怪物”,并认为这一评价也是因为萧伯纳私下已意识到,他在机智上无法与福斯塔夫相比,所以不能带着常有的轻松自信赞赏自己的心智而鄙薄莎士比亚。萧伯纳和商标奴隶们一样,面对莎士比亚时都会产生一种自相对立的认识,即同时意识到陌生性和熟悉性。但是他们不懂,因为莎士比亚是一个商业骗局。

在论述了浪漫派和现代诗人并思考了影响和原创性的问题之后,再论述莎士比亚,商标奴隶们感到一种令人震惊的差别,这种差别在种类和程度上都是莎士比亚所独有的。这种差异与戏剧本身关系不大。一场导演拙劣和演员念不清台词的莎剧演出从类别和程度上看,与莫里哀和易卜生剧作的或优或劣的演出是不同的。他有一种语言艺术的震撼,比任何作品更宏大也更确定,令人信服地感到那根本不是艺术而是一种永恒存在。但商标奴隶们不懂,只有集体创作,才会产生这种“永恒存在”,就像《印度史诗》、《荷马史诗》、《周易》那样。

……

所以莎士比亚的商标奴隶无意中也说出了集体创作的秘密:

“莎士比亚就是经典。他设立了文学的标准和限度。但是他的限度在哪里?我们能从他那里找到盲点、压抑或想象和思想的失败吗?”

商标奴隶们还说:

我们对莎士比亚实际的内心生活几乎一无所知,但你若多年不舍地阅读他,你会逐步了解他不是什么。卡尔德隆是宗教剧作家,乔治·赫伯特是虔诚的诗人,但莎士比亚两者都不是。虚无主义者马洛却矛盾地显示出一种宗教的敏感,于是《浮士德博士》可读为自相矛盾之作。莎氏最压抑的悲剧《李尔王》和《麦克白》产生不出基督教意识,伟大而隐晦的戏剧《哈姆莱特》和《一报还一报》也不会。

“在看过以日语、俄语、西班牙语、印度尼西亚语及意大利语演出的莎剧后,我的学生和朋友们在描述莎士比亚时通常会说,观众们都发现莎士比亚在舞台上表现的就是他们自己。”因为莎士比亚是集体创作。

可以作为证据的是:但丁和弥尔顿都是有自我意识的诗人,都寻求过为世人留下传世而不朽的预言式架构。但莎士比亚却让人们疑惑他对《李尔王》的身后遭遇显然毫不在意。此剧有两种不同版本,按通常被阅读和演出的形式把它们混在一起并不是太令人满意。

莎氏自己“校对”和“确认”过的剧本只有《维纳斯和阿都尼丝》及《鲁克丽丝受辱记》两部,但它们都配不上那位写下十四行诗的诗人,更不如《李尔王》、《哈姆莱特》、《奥赛罗》和《麦克白》了。一个作家怎么会对自己的《李尔王》最后定本如此大意或漫不经心呢?

莎士比亚好比斯蒂文斯笔下的阿拉伯月亮:“把他的星星遍撒于地”,似乎莎氏才情无比充沛,他不必太过计较。他旺盛的精力或才情是打破语言和文化障碍的部分原因。你无法把莎士比亚只限定在英国文艺复兴时代,正如你不能把福斯塔夫局限在《亨利四世》范围之内,或者把那位丹麦王子约束在他的剧情里。


(四)


商标奴隶们说:

莎士比亚无可取代,即使令少数曾与他作对或与他为伴的过去和现在的戏剧家也无法取代。如今有什么作品能媲美莎氏的四大悲剧?正如乔伊斯所坦承的,即使但丁也缺少莎士比亚的丰富多彩。这意味着莎士比亚笔下的人物是寓意无尽的,而且也意味着莎士比亚的三十八部戏剧再加上十四行诗组成了一部不完整的《俗曲》,它远比但丁作品更恢宏,也更清新地摆脱了但丁的神学寓言。莎士比亚的丰富性大大超过但丁和乔叟二人的作品。作为哈姆莱特、福斯塔夫、罗瑟琳、克莉奥佩特拉、伊阿古和李尔等形象的创造者,他不仅在程度上而且在性质上都与众不同。如果这一差异可以确定的话,我们就接近于认识到了莎士比亚为何必然重新占据西方经典的中心,而且不论政治考虑如何干扰,莎士比亚仍将继续重新占据西方经典的中心。

商标奴隶们断言:

“普遍性是只有少数几位西方作家才具有的真正特征,如莎士比亚、但丁和塞万提斯,也许还有托尔斯泰等人。歌德和弥尔顿因为文化变迁而失去了光彩;惠特曼表面上很风光,实质上却有避世之意;莫里哀和易卜生仍然同登舞台,但总是位居莎士比亚之后。狄金森由于她的认知原创性而十分晦涩,聂鲁达没能达到他所期望的与布莱希特和莎士比亚齐名的意愿。但丁的贵族式普世主义开创了西方伟大作家的时代,即从彼特拉克到荷尔德林的时代,但只有塞万提斯和莎士比亚取得了完全的普遍性,成为贵族时代最伟大的大众作家。民主时代最具普遍性的是有缺陷的奇才托尔斯泰,一位贵族和大众的混合作家。在今日的混乱时代,乔伊斯和贝克特最为接近,但前者的巴洛克式铺陈和后者的巴洛克式拆解都损害了作品的普遍性。普鲁斯特和卡夫卡的感受力中有但丁式陌生性的特点。我与安东尼奥·加西亚贝里欧意见一致,他认为普遍性是诗歌价值的基本性质。为其他诗人充当经典的中心是但丁的独特作用。莎士比亚和《堂吉诃德》对更广大的读者而言仍是经典的中心。也许我们可以进一步推论:对莎士比亚来说,我们需要用更具博尔赫斯特征的术语来取代普遍性。”

商标奴隶们断言:“无论何人,不管怎么说,莎士比亚就是西方经典。”

殊不知莎士比亚就是“英国的荷马”,其中充满了重复的罗索、历史的谬误。只有像卡尔·马克思那样的猪头,才会定期阅读它们,以显示自己满脑子的肥水。

既然莎士比亚就是西方经典,中国人若能做出一个“莎士比亚著作错谬勘误”,那就说明中国终于从西方文明奴役下解放出来了:吸收了它并超越了它;一举摧毁英国文学的权威,那不仅是第三期中国文明业已成熟的里程碑,也是中国真正超越了自己的过去。



〔另起一单页〕

第五章

征服研究


〔另起一单页〕


第一节

拿破仑是德意志统一的先驱

——由此联想到现代的中日关系


在《德国的效率来自劣等种族》一文中,我曾经写道:

不论是劣等种族普鲁士人的血液造就了德国的强盛,还是德国殖民者通过奴役普鲁士人而获得了走向强盛的训练——德国的“优秀”都和劣等种族的存在密不可分。而就历史过程来看,“劣等种族普鲁士人的血液造就了德国的强盛”和“德国殖民者通过奴役普鲁士人而获得了走向强盛的训练”这两个要素,其实是事物的“一体两面”。


现在,我想谈谈事物的另外一个“一体两面”:德国的宿敌法国才是德意志统一的推手,而法国独裁者拿破仑就是德意志统一的先驱。

例如,拿破仑一生的重要成就之一,就是摧毁了“神圣罗马帝国”(962–1806年)的结构,将拥有超过一千个邦国的神圣罗马帝国改组成三十九个邦国,这些邦国组成了“德意志邦联”,成为1871年建立的“德意志帝国”的基础。

普鲁士宰相俾斯麦能将这三十九个邦国统一成一个德国的前提,就是拿破仑先从神圣罗马帝国的尸体中制造了这些国家。

这个所谓的“神圣罗马帝国”全称为“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德语:Heiliges R·misches Reich deutscher Nation;拉丁语:Sacrum Romanorum Imperium nationis Germanicae),是个连首都都不明确的可怜虫,只有一个“帝国议会”从1594年至1806年设在里根斯堡,就像现在的欧洲议会。单是常用语言就有拉丁语、德语、意大利语以及诸种西日耳曼语系、罗曼语系和斯拉夫语系等语言。

神圣罗马帝国奉行“选举君主制”,版图以德意志地区为核心,包括一些周边地区,在巅峰时期包括了意大利王国和勃艮第王国。在帝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它由数百个附属单位组成,其中有侯国、公国、郡县,帝国自由城市和其它区域,像是现在的俄罗斯那样五光十色。和前苏联、现在的俄罗斯相似的是,神圣罗马帝国早期是由拥有实际权力的皇帝统治的国家,中世纪时演变成承认皇帝为最高权威的公国、侯国、宗教贵族领地和帝国自由城市的政治联合体。神圣罗马帝国的法统,十分奇怪地追溯到德意志(日耳曼)人的死敌罗马帝国那里,所以称之为“神圣罗马帝国”。

这个演变的起源在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解体,其末代皇帝被西哥德人废黜,发出退位诏书,宣布西罗马帝国不复存在,帝国的所有殖民地均可自行独立。只有东罗马帝国保留下来,后来史称“拜占庭帝国”。

西罗马帝国虽然于476年瓦解,然而罗马人在巴黎地区的统治一直持续到486年,那一年日耳曼民族的一支法兰克人的某部首领克洛维彻底打败了罗马人,建立了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其后法兰克王国不断发展壮大,到800年王国在加洛林王朝的查理大帝的统治之下达到鼎盛,征服国土范围到今法国、德国、荷兰、瑞士、北意大利、波希米亚、奥地利西部、伊比利亚半岛东北角的领土。其后至800年查理曼在罗马礼拜时被教皇加冕为“罗马人的皇帝”,整个法兰克王国也被称为查理曼帝国。

840年,查理曼之子路易一世去世,他的帝国也随之分崩离析。843年,路易一世的三个儿子订立凡尔登条约,分全国为三部分。其中查理大帝的长孙洛塔尔(795—855年)承袭皇帝称号,并领有自莱茵河下游以南、经罗纳河流域,至今意大利中部地区的疆域,称为中法兰克王国。而他的弟弟路易(804—876年),被称为日耳曼人路易,分得莱茵河以东地区,称为东法兰克王国。另一个弟弟秃头查理则领有除此之外的西部地区,称为西法兰克王国。

基本上在差不多时候的九世纪早期,于五世纪从欧洲大陆进入不列颠的日耳曼人盎格鲁、萨克逊等部落的后裔也在不列颠岛上形成统一的英格兰王国,并将本土不列颠人征服。

查理曼死后,西罗马帝国皇帝这个头衔,始终由东法兰克王国和西法兰克王国的加洛林君主轮流拥有。然而,胖子查理于887年被废黜之后,加洛林帝国自此瓦解,再也没有统一。自胖子查理之后,罗马帝国皇帝的头衔拥有者大多是由教宗加冕的意大利国王,意大利国王的实际统治范围极其有限,仅限于意大利东北部,而那些国王几乎是清一色的意大利本土贵族,最后一位本土国王是贝伦加尔一世。

大约在900年,东法兰克王国地方势力崛起,形成了四大公国,它们是:萨克森、法兰克尼亚、士瓦本和巴伐利亚。当加洛林家族的最后一位国王孩童路易于911年去世后,东法兰克贵族没有选择西法兰克王国的加洛林家族作为路易的继任者,而是选举法兰克尼亚公爵康拉德为新一任国王。康拉德临终之时,指定宿敌捕鸟者亨利为继任者。919年,萨克森公爵亨利在众多东法兰克王国的公爵当中,被推举为东法兰克王国国王,亨利去世后其子奥托继位为东法兰克国王。 962年,东法兰克国王、奥托王朝的奥托一世在罗马由教皇约翰十二世加冕称帝,到973年在位,成为罗马的监护人与皇帝和罗马天主教世界的最高统治者。

1157年,这一帝国得到了“神圣帝国”的称号。1254年,帝国第一次开始使用头衔“神圣罗马帝国”,1512年的科隆帝国会议后颁布敕令,使用“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此后作为官方名称沿用直至1806年。

教宗利奥三世认为公元800年查理曼大帝的加冕标志着神圣罗马帝国的开端,然而大多数人还是认为那时的帝国应该叫做法兰克帝国。

在955年,奥托一世在对阵马扎尔人的列希菲德战役(Battle of Lechfeld)中赢得了一场决定性的胜利 。在951年,奥托一世帮助阿德莱德(Adelaide),一位意大利的寡妇王后击败了她的敌人。他接着娶了她并控制了意大利。奥托一世于962年被教皇加冕为皇帝。从那时起,日耳曼王国的事务就与意大利和罗马教廷的事务缠绕在一起了。奥托的加冕仪式使日耳曼国王们成为了查理曼帝国的继承人,并通过帝国继承原则也使他们成为古罗马的继承人。

这也重新引发了与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的东罗马帝国皇帝的冲突,尤其是在奥托一世的儿子奥托二世自称为罗马人的皇帝之后。尽管如此,奥托仍然以迎娶拜占庭公主提奥法努(Theophanu)的方式保持了与东罗马帝国的联姻关系。他们的儿子奥托三世把注意力放在了意大利和罗马教廷上,并开展了广泛的外交,但是他却于1002年英年早逝。继位是他的表亲亨利二世,他则专注于德意志内部事务。

当1024年亨利二世驾崩时,康拉德二世,萨利安王朝的第一位统治者,仅仅经过与众公爵和贵族的一番辩论后便当选了国王,这逐渐演化出了“选帝侯”制度。

神圣罗马帝国的存在,基本上得力于日耳曼和意大利这两个主要成员,而日耳曼人也并没有消除多少野蛮的特性,但是他们从意大利的文化、科技和贸易等方面获利良多。意大利人欣然接受由帝国确保的和平与稳定,因为他们曾经受到蛮族入侵。由帝国所提供的保护防卫了罗马教廷,并且让意大利的城邦国家得以开始发展。

然而,皇帝和教皇之间的对抗,间接的形成了日耳曼的未来命运。这项对抗是关于皇帝对主教职位的授予,和日耳曼境内其它教堂神职人员的任命。教皇格雷戈里七世反对这项措施,因为如此一来导致教堂神职人员的职位买卖,成为主要的贪污腐化来源。神职人员的职位常常落到出价最高的竞标者手里。在长期数字教皇和皇帝之间的竞争,教皇赢得选择主教的权利。在这场争执中,帝国就在日耳曼爆发了内战。

削弱了皇帝们在日耳曼和意大利的统治权。当皇帝被暂时逐出教会并且投注于对抗罗马的战争时,帝国的政权就已失去效力。在未受到皇帝的干预或帮助之下,地方上的日耳曼亲王团结自己的力量并与维京人作战。在意大利,兴起中的城邦国家联合起来组成伦巴底联盟,并拒绝承认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地位。因此随着德意志各诸侯离心倾向的加剧,皇帝的地位不断下降。1356年卢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颁布《金玺诏书》(《黄金诏书》)以后,皇帝实际由王国境内七大选帝侯选举产生,他们是最古老同时也是最具权势的三大教会诸侯:美因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四大世俗领主:波希米亚国王、莱茵—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维滕堡公爵,勃兰登堡藩侯,本身代表帝国的成员国不再认为皇帝与帝国有实际价值。

在日耳曼和意大利的政权,自此从皇帝身上转移到地方上的亲王和城市。皇帝的军队叛乱,占领由他们驻守的城市和城堡,并宣布这些地方被解放。而当时的皇帝为重新夺回意大利,对日耳曼地方上的亲王作了很多的让步。到了十三世纪中期,神圣罗马帝国便已名存实亡,皇位更虚置达二十年。日耳曼的亲王只关心自己所保有的东西。意大利的城邦国家并不接受日耳曼的统治者,而且他们也强大得足以防卫自己。

中古时代的皇帝是由日耳曼的亲王推选出来的,但仅徒具空名,对地方的控制力远远不及他们对自己家族庄园的掌握。几个世纪以来,日耳曼只能算是欧洲的一股小势力。

16世纪时,哈布斯堡家族试图重振皇权,但因欧洲各国和德意志诸侯的联合反对而作罢。

神圣罗马帝国到了12世纪至13世纪期间,皇帝因为皆为家族少量力量以政治手段和联姻取得王位和帝位,因此缺乏强大的王室领地,来作为税收来源和王权扩张的基础,对于皇帝名义上可向帝国内成员收取的只有定额军事征收税。帝国的原始设计是依靠教会提供权威和支持来成立,但随着皇帝和教会这个最大合伙人决裂、斗争,使得皇帝的实力和权威一口气被掏空,权力逐渐衰弱。

而因“资本主义发展”而富庶的北意大利城邦,如威尼斯、佛罗伦斯、比萨等等,持续地吸引着皇帝的注意和精力,使帝国对日耳曼与意大利其它地区的专注也减弱。

此外,帝国欠缺公认的王室继承法,因此一旦皇帝去世,往往造成各选帝侯继任皇帝的纷争,因而导致帝国的内战和陷入无政府状态。继位皇帝必须以武力战胜其它不支持的诸侯,或者必须想办法赢得多数诸侯的拥戴,才能维系皇帝的权威;在这种情况之下,神圣罗马帝国虽然有各成员国集结成一个核心“国家”之名,实际上却逐渐演变成为一个松散的“邦联组织”。

17世纪初,日耳曼爆发了三十年战争。当这场席卷欧洲的战争结束后,因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神圣罗马帝国内的诸侯可享有自主权。这使得皇权进一步的被削弱,帝国境内的诸侯各自为政,他们的领地有如一个独立的王国。到了18世纪,波兰王位继承战争、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和七年战争,长达三十年的烽火连天,使得日耳曼的经济倒退了近200年,犹如回到了农奴制的封建时代。整个帝国形成三百多个大小邦国,神圣罗马皇帝也成了徒有其名的傀儡。

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神圣罗马皇帝利奥波德二世的妹夫、法王路易十六被推翻。而他妹妹,法国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被法国共和政府处决,面对“平等、自由、博爱”思潮的扩散,利奥波德二世极力联合欧洲各国君主,以武力保卫法国的君主制。1792年利奥波德二世正式与普鲁士缔结同盟,准备以武力干涉法国。他却在这时暴毙,不过他的儿子,神圣罗马皇帝弗朗茨二世继续了他的政策,更于次年与普鲁士、萨丁尼亚、英国、荷兰和西班牙组成第一次反法同盟。但这个联盟在1797年,因联军被拿破仑所率领的法国意大利方面军打败,被迫议和而土崩瓦解。

1799年,欧洲列强趁拿破仑的军队被困埃及的契机,再次发起反法战争。这次神圣罗马帝国联同英国、土耳其、俄罗斯组成了第二次反法同盟。但同年底拿破仑只身返国,发动雾月政变并取得法国军政大权,成为法国第一执政。此后拿破仑亲自指挥意大利方面军,回头对付反法各国,于1800年打败联军,神圣罗马帝国不得不与拿破仑议和,并解散反法同盟。而拿破仑在政变结束后三周发表的公告中,宣布“大革命已经结束”,从革命领袖摇身一变为反革命领袖,令欧洲列强稍微安心,再加上他们的实力受损,因而暂时放弃反法的行动。但拿破仑的侵略扩张野心令欧洲在几年后再起干戈。

1804年5月18日,拿破仑称帝,这无疑是向神圣罗马发起致命一击,是要连根拔除后者的法统,并由自己这个科西嘉的乡巴佬来充当罗马帝国的继承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弗朗茨二世见到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的崛起加剧了德国诸城邦的分化,担心法国顶着“帝国”的名义再次扩张,与神圣罗马帝国抗衡。因此,他为了保住帝国的法统,决定与英国、俄国、瑞典、那不勒斯组成第三次反法同盟。1805年,神圣罗马帝国在俄军支持下入侵法国的盟国巴伐利亚。而那不勒斯则和神圣罗马帝国一道进攻拿破仑在意大利的盟国。不过拿破仑迅速做出反应,自本土挥军渡过莱茵河。12月2日,法、俄、神圣罗马三国皇军,在奥斯特利茨(Austerlitz)打了一场“三皇会战”。拿破仑最后不但守住巴伐利亚,更攻入哈布斯堡领地摩拉维亚,更将神圣罗马帝国军赶出意大利,并在普鲁士境内打败沙俄援军。

12月16日,法国和帝国最终签订《普雷斯堡和约》。和约签订后,拿破仑决定成立以自己为护国公的莱茵邦联,以整固自己在德意志地区的盟友。1806年7月12日,在拿破仑的威逼利诱下,十六个神圣罗马帝国的成员邦签订了《莱茵邦联条约》(Rheinbundakte),脱离神圣罗马帝国,加入法国纠集的邦联。此举严重削弱神圣罗马帝国的主力奥地利在德意志地区的领主地位,令弗朗茨二世大为不快。拿破仑为了吸引更多国家加入邦联,决定亲手终结神圣罗马帝国。因此他对奥皇弗朗茨二世发出最后通牒,要求他解散神圣罗马帝国,并且放弃“神圣罗马皇帝”和“罗马人民的国王”的称号。因为法国文人伏尔泰早就挖苦说:“神圣罗马帝国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神圣罗马帝国在历史上未有过正统的根源与名号,与前罗马帝国几无任何关系。在拿破仑这个科西嘉岛上的拉丁野人看来,日耳曼人怎能自称是“罗马人民的国王”?罗马人毕竟是拉丁人,科西嘉人比日耳曼人更有资格充当其皇帝。

神圣罗马帝国存在的理由,只是由于961年地位虚弱的教皇约翰十二世请求奥托一世进入意大利称王来保护他。962年2月2日,约翰十二世为奥托加冕,称他为“罗马人的皇帝”。而1804年12月2日,罗马教皇庇护七世亲自在巴黎圣母院为拿破仑举行加冕仪式,这就使得神圣罗马帝国失去了法统,其末代皇帝弗朗茨二世不得不于1806年8月6日放弃神圣罗马帝号,仅保留奥地利的帝号,神圣罗马帝国正式灭亡。

神圣罗马帝国虽然徒有其名,但其消亡却制造了一个人为的权力真空,使得德意志民族主义趁机崛起。

科西嘉乡绅拿破仑败亡之后,战胜国在1815年召开维也纳会议,规定德意志邦联成立,德意志分为四十八个邦国,事实上不利于德国统一。

这是因为列强组成欧洲协调的制度,持续压制德意志民族主义抬头:

1、原神圣罗马帝国的主角奥地利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其首相梅特涅不愿民族主义抬头而令奥地利帝国解体,极力压制德意志地区的民族主义和自由主义。

2、东欧强权俄国不愿看到西边有强邻出现,支持一同反对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奥地利,1850年联合奥地利逼迫普鲁士就统一问题让步

3、西欧强权法国不愿看到东边有强邻出现,阻碍法国向东扩张。

4、海洋强权英国不愿德意志崛起破坏欧洲大陆均势。

……

就上述意义而言,日本才是现代中国统一的先驱,而中国的真正复兴,也必定以日本为练手的对象,直到把日本打翻在地,并让真正战败的日本心悦诚服地归顺,就像历史上一样,那样,中国才算是多少恢复了一点历史的地位。

〔另起一页〕

第二节

希特勒为什么走向失败


(一)


在形右实左的左派分子戈培尔的宣传中,希特勒被描绘成为“主宰者”,“元首永远都是正确的”,仿佛希特勒那“魔法师般的”、炯炯发亮的蓝眼,真的能用其“眼神”洞察未来。希特勒的秘书荣格夫人曾经回忆说:“在此之前,我只在新闻里、公开场合上见到过他,他身着军装行纳粹举手礼的样子。可是现在,来的是一个老年绅士,对我们友好微笑,和我们握手,用他出名的眼神直直看着我们,询问名字。用一种和蔼的、父亲一样的口气和我们说几句话,然后离开。走的时候,他就说了声‘晚安’。被希特勒接见的经历,完全和我以前的想象不同,那是无害的、和平的气氛。”可见宣传画上的希特勒,多么虚假。

但是,希特勒那双“能够预测未来的眼睛”真的能够洞察命运的最后底牌吗?不,它仅仅使我想起了普希金的小说《黑桃皇后》……希特勒就像小说里的那个着了魔的赌棍一样,自以为赢得了命运的底牌,可以放手一搏,结果最后才发现命运和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前面两张牌绝对正确(并吞奥地利、肢解捷克斯洛伐克),最后一张牌终于错了(入侵波兰),让德国在他的带领下投入了对抗三大帝国英苏美的战争,最后让第三帝国连本带利输得精光。第三帝国毕竟不是三大帝国的对手。侥幸成功的冒险,不可一而再、再而三。

“我见过一幅照片,照片上,希特勒和艾娃·勃劳恩正在把熔化的铅水倒进一盆冷水之中。德国南方有一个古老的习俗,在圣诞节前夜,要把熔化的金属倒进冷水之中。金属在冷却的时候,凝固成奇怪的形状。操作者按照古老的习俗对金属的形状进行解释,测算新的一年会给他们带来什么运气。这幅未发表过的照片并不能说明希特勒是个迷信的人,只反映了第三帝国元首和他最亲近的人的家庭生活习惯。希特勒还喜欢玩掷硬币猜正反面的游戏,当他不想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他会迁就的人时,或者对一个次要问题他自己也犹豫不决的时候,他总习惯这么做。这些做法可能会让人感到吃惊,但绝不能证明他有赌徒心理。比如,在战前那个时期,当希特勒和身边的几个常客打算开车去散步或者登山游玩,而又各有各的喜好时,他总是拿出一枚硬币,把它抛到空中,硬币重新落下后,朝上的那一面决定要做的事情,总是有鹰的那一面代表“肯定”。这种决定命运的方式没有任何人会提出异议。在战争期间,我没再见过希特勒这么做,即使是在决定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时。”(《希特勒贴身女秘书回忆录:在希特勒身边12年》)人们不禁奇怪:为什么二战这个巨大的赌博中,希特勒反而戒除了自己的赌瘾?其实很好解释:因为战争中的每一步都是生死攸关的赌博,赌博的压力已经太沉重了,因此不再需要其他赌博作为额外的刺激了。

其实从他的败局反思,还是用掷硬币的方式来作出战争决策,比较稳妥,不会一输再输。

希特勒宣称“德国是我的新娘”,这就犯了严重的亵渎罪,因为在圣经里,这是神所使用的类比。《旧约圣经》说:“少年人怎样娶处女,你的众民(民原文作子)也要照样娶你。新郎怎样喜悦新妇,你的神也要照样喜悦你。”(《以赛亚书》六十二章5节)《新约圣经》说:“那时,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马太福音》二十五章1节)而希特勒不过是一个凡人,却胆敢冒充神圣,所以他自杀于地下室的命运,是早就注定了的。他不论如何敢于下注、神机妙算,都毕竟是人而不是神,人到底是无法预测未来,更遑论控制、主宰。人要想跟命运抗衡,非死即伤,而且往往二者具备。

当希特勒在一次暗杀活动中幸免于难的时候,“他那坚决冷酷的面部表情僵住了,目光中跳动着神秘的光芒,这种神秘的光芒我很熟悉,他要做重大决定时总会出现。他用因激动而变得沙哑的声音大声地说:‘现在,我完全放心了,我比往常提早离开贝格勃劳凯勒,这件事证明上帝希望我完成使命。’”(《希特勒贴身女秘书回忆录:在希特勒身边12年》)没有人知道上帝是不是给了希特勒使命,也没有人知道上帝给了希特勒什么使命,但是肯定可以说,上帝肯定没有给希特勒征服欧洲的使命,命运不过是和希特勒的野心开了一个玩笑,让希特勒希望成就的帝国主义梦想离开德国变得更加遥远。


(二)


在谢选骏看来,希特勒和拿破仑的主要区别,在于拿破仑是想做恺撒,而希特勒还想当上帝的使者,希特勒以此破坏了“上帝的东西归上帝,恺撒的东西归恺撒”的欧洲传统。他企图把上帝和恺撒的权力都吃下去,这多少有点伊斯兰教的味道,是伊斯兰教加布尔什维克主义,这就犯了大忌,最后使得自己死无葬身之地。希特勒应该想到,他既然在纽伦堡扮演了弥赛亚,那么在柏林就无法成为恺撒了,因为西方虽然没落了,但还没有没落到准备接受一个穆罕默德的地步。他学习列宁扮演救世主,侵犯神秘的权力,结果纳粹败亡得比之布尔什维克还快了一步。所以希特勒哀鸣“未来是属于强大的东方民族的”是没有道理,因为未来并没有属于那个子虚乌有的东方的强大民族,苏联在他死后不到半个世纪就瓦解。希特勒是自己犯了急躁的错误,过于超前时代同时也没有做好掌管世界的准备,而怨不得别人如何强大,如何联合起来对付他。希特勒的失败是由于没有认清自己所处的时代:希特勒既然自认为是一个西方人,就应该看到在西方的没落过程中,他们西方人应该懂得持盈保泰,而非加速内耗,否则不仅拯救不了西方文明,反而使它沉没得更快。

希特勒也许没有看过李德哈特的《战略论》,但是他的确是一个天才,能够通过迂回的战略和间接的策略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当欧洲弱小的国家都已经被纳入自己麾下的时候,就是向那些曾经强大的国家开刀的时候了。终于,希特勒成功地完成了自己第一步的战略目的,就是瓦解西欧强国与欧洲弱小国家之间的关系和盟约。最后,就是灭亡这些劣等的强国的时候了。

现在我们再回想一下,既可以发现:具有四分之一犹太人血统的、符合纳粹定义的犹太人身份标准的希特勒先生,之所以能够在充满反犹情绪的德国崛起,就是运用了一个绝妙的“间接战略”:比任何人都要反犹。

这正如高利贷者出身的毛泽东要想在中国参加无产阶级革命,就要比任何人都县的革命,才可能爬进中南海,一圆帝王梦。

二十世纪第一个独裁者列宁也是如此,他出身于教师家庭,应该说还是属于有教养的阶层,但是他掌握政权后却严厉镇压知识分子和思想自由,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二十世纪第二个独裁者墨索里尼出身新闻记者,掌握政权后全面取缔新闻自由。建立法西斯专政。二十世纪第三个独裁者斯大林出身神学院,掌握政权后全面取缔宗教活动,建立恐怖统治。二十世纪第四个独裁者希特勒也照样画葫芦:他出身于犹太人混血家庭(他的父亲是一个犹太人的私生子),掌握政权后却大举灭犹,建立了广泛的集中营制度。毛泽东、朱德、刘少奇、林彪、周恩来、邓小平……无一不是出身于地主资产阶级反动官僚家庭,但是掌握政权后却严厉镇压地主资产阶级、大肆屠杀反动官僚,上演了一幕幕“阶级叛徒进行阶级报复”的血腥剧目。

其实,不仅希特勒如此,一切把自己打扮成神明的人莫不如此。例如秦始皇、洪秀全。而斯大林、毛泽东还算不上。

(摘自《二十世纪的政治骗局(以阿道夫希特勒为研究案例)》)

〔另起一页〕

第三节

希特勒反犹书信到底有没有原件?


(一)


2011年10月4日,希特勒1919年的一封亲笔签名信(《给Gemlich的回信》),首次在洛杉矶“容忍博物馆”展出。20位犹太人大屠杀幸存者到博物馆见证这一历史时刻,并提醒人们要记住历史教训,防止悲剧重演。作为幸存者之一的利波维茨还提到了在大屠杀期间中国对犹太人的帮助,并对中国人表示感谢。

希特勒1919年的一封“亲笔签名信”首次记录了希特勒“第一次用书面形式”公开他反犹世界观,因此这被认为是重要的历史文件之一。此前,希勒特灭绝犹太人的计划都是通过口头陈述,但他对这一问题的想法却从未见于书面文件。而这封信件被认为是改变了整个世界的一封书信,也是希特勒现存的唯一一份书面陈述,他在这份陈述中阐明要有计划地把犹太人逐出德国社会。

但是奇怪的是,博物馆工作人员却介绍说,当日展出的虽然是“希特勒的原始书信”,不过“为了完好保存这封书信”,他们已经制作了一个“仿真复制版本”,并将“替代原件”在博物馆展出。

洛杉矶容忍博物馆是犹太西蒙·维森塔尔中心(The Simon Wiesenthal Center)的下属教育机构,该中心的创办人是犹太人拉比·马文·海尔(Rabbi Marvin Hier)。他说,这封信件是西蒙·维森塔尔中心花15万美元从历史文物商人手中买到的!他说,这是他们收集的5万多件文物中最重要的一件。它将会用来教育后代,并反驳一些人对犹太人大屠杀事件的否认。

在这封名为《给Gemlich的回信》(“Gemlich letter”)的书信长达4页,是希特勒“用打字机打印而成”的,信的末端还有希特勒的“亲笔签名”。这封回信写于1919年9月16日,那年希特勒30岁,当时在德国军队的宣传部从事秘密特工,和共产党人过往甚密。希特勒的指挥官卡尔·麦尔上尉(Captain Karl Mayr)要希特勒给一个名叫Adolf Gemlich的人回信,因为Gemlich想了解军队对“犹太人问题”的立场。

在希特勒的回信中,重点阐述了他对有计划的反犹太行动的想法,那就是,要通过有力的政府而非煽动民众的情绪来执行。他写道:“理性的反犹行动,必须争取通过法律战来废除法律给予(犹太人)的优待地位,要将犹太人和其他外国人区别开来。其终极目标是坚决驱逐所有犹太人。这些目标,只有强有力的政府才能做到,懦弱的政府是永远办不到的。”

从逻辑上说,我们有理由认为:这封信其实代表的是德国军队的观点,而不是希特勒这个四分之一血统犹太人的观点。

但不论如何,这封号称“希特勒亲笔签名”的《给Gemlich的回信》,却成了洛杉矶容忍博物馆至今为止收藏的最重要的历史文件。辛西蒙·维森塔尔中心(The Simon Wiesenthal Center)的创办人拉比·马文·海尔(Rabbi Marvin Hier)说,收藏这份文件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00年以后可能有人还不能相信纳粹希特勒在二战杀了这么多犹太人,但是这个文件证实了希特勒那个时候的想法。

海尔提醒人们要时刻谨记历史带来的教训,他说:“有时候人们讲一些带有种族主义的话,可能你不以为然,但是看看这个文件带来的历史你可以看到,他一个人的观点后来成为一个国家的政策,从一个人后来发展到100万人的纳粹军队,当时没有人可以预见到这只需要短短的21年。” 

二战纳粹进行犹太大屠杀的幸存者利波维茨(Eugene Lebovitz)提到了中国在二战期间对犹太人的帮助。他说,中国当时救了很多在二战中逃亡的犹太人,这些都是非常有意义的故事,中国人应该对此感到骄傲,犹太人也非常感谢中国人。

根据介绍,利波维茨曾经在1945年被关押在纳粹的集中营,当时只有15岁。现在83岁的他回忆那段历史时感叹说,他从集中营中逃出来是一个奇迹。这些幸存者此后在世界各地成为非常杰出的公民,作为一名幸存者他为此感到非常骄傲。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很骄傲:屡遭蒙古、满洲、日本、苏联野蛮屠杀的中国人民,竟然敢于从暴君的屠刀下保护弱者。这固然因为希特勒这位暴君比较遥远,可望而不可即,也因为蒙古、满洲、日本、苏联的屠夫要比希特勒这位暴君更为凶残。

同时,我还关心:希特勒反犹书信到底有没有原件?

毕竟,希特勒这位四分之一犹太血统的革命暴君,是相当善于隐藏自己的真实思想的。这位暴君为了夺取政权而“反犹”,正如共产党人为了夺取政权而“反对剥削阶级”。

进一步的问题则是:这封用打字机打印而成的《给Gemlich的回信》(“Gemlich letter”)真的是希特勒打字的?犹太收藏家们如何证明这一点呢?

这会不会是又一个伪造的“希特勒日记”呢?


(二)


按照我在《毛泽东身上的剥削阶级烙印》一文揭示的,“阶级叛徒特别凶残”之定律来看,希特勒也显然位列“犹太叛徒”的行列中。阶级叛徒或种族叛徒是谢选骏发现的一个政治现象,这在二十世纪的独裁者中表现得特别明显。

二十世纪第一个独裁者列宁出身于教师家庭,应该说还是属于有教养的阶层,但是他掌握政权后却严厉镇压知识分子和思想自由,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墨索里尼出身新闻记者,掌握政权后全面取缔新闻自由。建立法西斯专政。斯大林出身神学院,掌握政权后全面取缔宗教活动,建立恐怖统治。希特勒出身于犹太人混血家庭(他的父亲是一个犹太人的私生子),掌握政权后却大举灭犹,建立了广泛的集中营制度。毛泽东、朱德、刘少奇、林彪、周恩来、邓小平……无一不是出身于地主资产阶级反动官僚家庭,但是掌握政权后却严厉镇压地主资产阶级、大肆屠杀反动官僚,上演了一幕幕“阶级叛徒进行阶级报复”的血腥剧目。

这是人性中最难解最黑暗的一面。

但是他们镇压完了别人之后,自己却坐享其成,把他们原先的出身放大到无限:

列宁成了最大的教师,斯大林成了崇拜的对象,墨索里尼专门制造新闻,希特勒实现了犹太人统治欧洲的梦想,毛泽东、朱德、刘少奇、林彪、周恩来、邓小平……通过“私有化──公有化──再度私有化”的权力魔术,把自己和自己的家族,变成了中国最大的地主资产阶级、反动官僚。

叛徒往往体现出“变本加厉的凶残”──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如此看来,在苏联和中国先后发生的,并非“无产阶级革命”,而是“剥削阶级叛徒的格外凶残”──剥削阶级变成了抢夺阶级。在这一抢夺过程的开始阶段,因为抢夺阶级需要帮凶,无产阶级的处境好像有所改善,但这只是昙花一现,很快就因为丧失了基本的人身自由而更加恶化了,最后不仅更加贫困,而且连自由身份也失去了,变成了奴隶阶级。

“受害者反过来变成加害者”,这似乎是历史的宿命,因为在此之前,受害者原先也曾经是加害者。犹太人受到纳粹德国的迫害,但在成功复国之后就反过来迫害巴勒斯坦土著。正如希特勒的祖母受到侮辱,希特勒就通过大举灭犹来寻求报复。结果使得希特勒自己成了一个“反犹主义的犹太叛徒”。

希特勒一生给人留下的最大谜团是:

1、他在一次大战中与英军作过战,并且因为中了英军的毒气而神经错乱、几乎失明,但是他却终身崇敬英国,甚至在英国向他宣战之后,他还亲手在敦刻尔克放走了三十多万英国的残兵败将,从而为自己四五年以后的覆灭埋下了伏笔。

2、他没有和俄国人作过战,甚至还是苏联共产党组织的“士兵委员会”的干事,但是后来却布尔什维克为敌,并好像对俄国人怀有刻骨仇恨。

3、他具有四分之一的犹太血统,并有许多犹太朋友甚至情人,他和犹太人息息相通,也最喜欢犹太人表演的艺术,但是最后为了政治上的需要,不仅和犹太人翻脸,而且把犹太人列为最大的敌人。

4、上书谜团似乎不是孤立的,希特勒这个人,和他自己的绝大多数亲属包括他唯一的同父同母妹妹,都相当疏远,但是却和陌生人打成一片。他是一个德意志爱国者吗?其实不是。因为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甚至准备彻底毁灭德意志民族,就像他亲自下令杀了自己豢养的一只狗那样。

5、希特勒作为一个老牌帝国主义分子,梦想在欧洲重现英国在美洲、非洲、亚洲的殖民美梦。他当然是反对民族独立和民族解放运动的,但是他挑起的二次大战,却不偏不倚地正好促进了民族独立和民族解放。这是他始料不及的,也是他曾经预言的,他曾经说过,与他和解,是英国保留其海外殖民地的唯一途径。

6、希特勒在东线的败局,和他的分兵战略息息相关:1941年他分兵南路基辅和北路列宁格勒,从而削弱了中路莫斯科的攻势,终于导致战略奇袭的失败。1942年他在进攻斯大林格勒的同时,又分兵高加索,从而导致了战术优势的丧失。战略奇袭的失败和战术优势的丧失,都与他的分兵手法有关,这是因为他过于迷信自己1940年在法国分兵突袭所获得成功的奇迹般的经验。由此可说:“成功是失败之父。”

7、德国并没有从犹太人希特勒灭绝犹太人的行动中得到真正的好处,只是得到了“帮凶”的恶名。最后整个国家还赔了进去,整个民族至今不能抬起头来。“我的奋斗”,如果仅仅作为希特勒个人的奋斗,无疑是极为成功的;但是如果作为德意志民族的奋斗,则是极为失败的。这一结论也适用于日本侵华战犯的身上:他们的个人成功导致了民族的失败。而且事实同样证明,希特勒并不是一个德意志民族主义者,而只是一个极端的自恋狂。这从他临近末日的时候下令毁灭德国的所有生活设施并宣称战败的德国人民毫无权利延续下去可见一斑。希特勒一生所做的,实际上就是“苏联人想做而没有能完全做到的事”。在他身上,与其说体现了更多的德国性格,还不如说体现了更多的犹太性格,当然这两种性格在希特勒身上是混在一起的,此起彼伏的。

“作为犹太人的希特勒”:希特勒的后半生都在屠杀犹太人,这恰恰是因为:他是犹太人的后代。

按照父系来看,希特勒是犹太人,但是犹太人不承认他是犹太人,因为犹太人长期和外族杂居,为了防止自身消亡,犹太人规定小孩的族属只能依据母亲的身份来结算,因为女犹太人生的,至少有一半犹太血统,而男犹太人生的,则完全可能没有犹太血统。

那么被犹太人遗弃的希特勒家族,可否被德国承认并且接纳呢?也不能,因为德国人是按照父系来看待一个人的族属的,这样一来,希特勒家族就只能算作私生子、犹太杂种,而不能算作真正的德国人。虽然他们已经拥有两代的德国母系血统,分别是由希特勒的祖母和母亲相继传递的,但是在父权社会看来,那只有生物意义,没有社会意义。

希特勒的这样尴尬处境,使他对犹太人的爱,转变为恨。

阿道夫·希特勒于1938年5月2日签署的一份遗嘱写道:

“我所有的财产捐赠给党。这样我和党内出版社已经签署的合同将不受影响。我著作出版所得收入包括未来的收入都归党所有。” 

“我其他贵重物品、上萨尔茨山的别墅、我的家具、艺术品和画作等等捐赠给党。由国家会计来管理。我在柏林帝国总理府内住所的物件由尤利乌斯·绍布同志整理确认。” 

这样一个人,一生几乎不沾烟酒,只有在应酬的时候才会喝点啤酒或者葡萄酒,在公开场合营造出不近女色的形象,终生不育,在遗嘱里将所有财产都捐献给党;但这个人同时又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几个屠夫之一,这个人就是阿道夫·希特勒。他和他的先行者列宁、墨索里尼以及他的同行者斯大林以及后继者毛泽东、波尔布特一起,给全球人类带来了沉重的苦难。

到底是什么情况造成了这一切呢?


(三)


一战失败以后的德国,弥漫着一股追究犹太人责任的风气,认为德国的战败是由于犹太人的破坏与背叛。而这一破坏与背叛的高潮就是犹太人主导的共产主义革命。对犹太人攻击最烈的人们中间,就有罗森堡(Alfred Rosenberg,1893—1946年)。

约瑟夫·E·珀西科的《纽伦堡大审判》一书记载:

罗森堡是哲学家,理论家,宗教学者,是当时纳粹德国最为著名的领袖人物之一,曾经担任过许多重要职务。他纳粹党的资格甚至比希特勒还要老。罗森堡出身于一个侨居俄国的德裔富商家庭。他1917年在莫斯科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18年十月革命之后回到德国,并在1919年一月加入纳粹(同年十月希特勒入党) 。他很快成为纳粹的核心理论家并建立了所谓的“犹太问题研究所。” 他的极为具有影响力的著作《种族论》,成为纳粹德国的经典,也成为迫害犹太人的理论依据。他还为纳粹德国寻找新的宗教认同。他排斥基督教,而试图建立以雅利安人为主体的所谓“血缘教”(religion of blood)。他认为雅利安人是人类最为优秀的种族。同时,他为德国寻求扩张而提出了所谓的“殖民地”(lebensraum)理论。这个理论导致德军对俄国的战略进攻。罗森堡战后被纽仑堡国际法庭判处死刑。

约瑟夫·E·珀西科的《纽伦堡大审判》一书中的其他几段记述,也许有助于我们理解,反犹高潮,步是希特勒一个人的问题,希特勒不过是为了控制最高政权而表现得特别激烈罢了:

1、二战结束以后,负责看管的国战犯的艾雷-尼夫少校从旁听楼座里观看,自他宣读这些人的起诉书的那一天起,他就一直在估量着这些战犯。有的人逐渐成熟了,有的人则没有。下一个被告里宾特洛甫就属于后一种人。这位前外交部长说,德国之所为也,正是英国在其帝国羽翼下席卷全球五分之一的土地上之所为,正是盘踞新大陆的美国之所为,正是俄国将其统治从欧洲扩张到亚洲之所为。当里宾特洛甫作完陈述坐回椅子时,仍然流露着一丝他昔日的傲慢之态。

获知卡尔登勃鲁纳马上要出院回来,吉尔伯特上尉在去牢房巡视之前查阅了此人的档案卷宗。吉尔伯特在卡尔登勃鲁纳身上看到了一个典型的纳粹分子的发迹史。1903年卡尔登勃鲁纳生于奥地利里德省因河边上的一个天主教家庭,与希特勒的出生地布轮劳几乎相邻。他是家庭中的第三代律师,喜欢吹嘘自己在一家煤矿上夜班供上学的费用,以此认为自己是工人的朋友。卡尔登勃鲁纳在1930年代加入奥地利纳粹党,通过殴打奥地利民主人土、抢劫财物资助纳粹党活动、窃听电话、挑起闹事等活动,很快获得了许多对他升迁十分有用的委任状。党卫军首领希姆莱很快注意到他。1942年捷克特工把一颗炸弹投入德国警察机构中央保安局头目赖因哈特-海德里希的轻型梅塞德斯跑车中,从此卡尔登勃普纳开始崭露头角。希姆莱提拔那时名气不大的省党卫军领袖卡尔登勃鲁纳接替海德里希。他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海德里希曾为希姆莱策划了虚构的波兰进攻格莱维茨电台事件。海德里希曾负责灭绝的特别行动队,该特别行动队曾跟随德军进入波兰和俄国。海德里希还曾为“犹太人最后解决案”撰写了草案。

2、每次巡视牢房后,“为什么”总在折磨着美国人古斯塔夫-吉尔伯特。他们不是在与野蛮社会的一些居民打交道。汉斯-弗兰克可以滔滔不绝地谈论雪莱的诗:斯佩尔能在任何社会阶层中体面地活动;塞斯—英夸特才智超人;弗里克受到良好法律训练。要从国际扶轮或会计师的集会中把上述这些人的大部分作为战犯挑出来,那是很困难的。如果他和凯利最终不能解释清楚这些人的行为,那么他们在书中能献给世界的将只是谜,而不是钥匙。

吉尔伯特得知三十九名党卫队员拘押在过去的达豪集中营,他们已被美国军事法庭判刑并等待处决。纽伦堡的纳粹被告们可在他们和实际所犯罪行之间放置一个隔离保护层。他们中谁也没有把什么人推进煤气室、枪毙什么犯人或在任何做试验用的人身上注射毒药。而在达豪的那些人却恰恰相反,他们是死亡行业的熟练工。吉尔伯特曾经读到过其中一个人的事。那人名叫马斯费尔德,过去做过糕饼师。他曾杀死了两万人,不是监督死刑,而是全部亲手杀死。吉尔伯特认为,通过对这些人的直接研究,他也许更能够了解纳粹的屠杀动机。因此他安排在达豪度过一段圣诞节假期。 

到了达豪之后,他找到美国军队现在有限开放的一间消过毒的存尸房。吉尔伯特记得他听说过的故事。焚尸炉打开后,煤气就从附近的屋里放过来。从达豪烟囱里喷出的灰尘散布在方圆九英里的地面上,附近的居民说他们不知道这些灰尘从何而来。

吉尔伯特会见二十名已判刑者,并对他们进行了智力测试。他发现他们的“智商平均数为107,属于中下”。他了解到,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希特勒担任总理之前一直失业。他们饱尝无权无势的滋味,因而统治别人的机会对他们有特别大的吸引力。令吉尔伯特最吃惊的是他们的自艾自怜。他们说,他们只是遵命执行任务,而以自杀一走了之的希姆莱却留下他们受审。

两天以后,吉尔伯特疲惫不堪地登上开回纽伦堡的列车。当火车往北驰过膝俄、后退的群山时,他杂乱的印象开始有了头绪。他认为现在他至少明白了这个谜的部分谜底。达豪那里的每一个被判刑的人都证实了这点。德国是一个唯命是从的社会,每个人都服从父母、师长、教士、雇主、上级领导和政府官员。德国人从孩提时起就是在一个盲目服从权威的世界里长大的,这种强制的服从部分地解释了“为什么”这个谜。达豪、奥斯维辛和布痕瓦尔德的出现,需要的不是几个虐待狂,而是成百,甚至成千上万绝对顺从的人们。

这种解释可以说明达豪的那些智商中下的下属,但是在纽伦堡的那些老于世故的被告们又是怎么样呢?一个被判刑的党卫队员对吉尔伯特抱怨说:“我们不敢反对元首或希姆莱的命令。”普通刽子手的借口和在纽伦堡牢区的那些人的借口竟一模一样。

3、早在1924年,弗里克就提交了两个当时令人震惊的法案。一个是禁止犹太人担任公职,另一个是禁止与犹太人通婚。他辩解说,他这样做只是想纠正一种不平衡,犹太人太强大了。德国将近一半的医生是犹太人,同样一半多的律师和百分之八十的剧院总监都是犹太人。为支持他提出的关于禁止与犹太人通婚的建议,弗里克还读了一个叫尤利乌斯-施特赖歇尔的人出版的一份新报纸《冲锋队员》上关于犹太人性犯罪的耸人听闻的报导。

在那些早期的年代里,弗里克只是一名狂热的纳粹分子。然而到了1933年,希特勒掌握大权后,弗里克担任内政部长。那年3月,希特勒嫁祸共产党人的国会纵火案发生后的一个月内,弗里克签署了给予希特勒不经国会同意就可颁布任何措施的授权法。弗里克进而签署了一项名为“维护党和国家统一”的法令,规定由纳粹党控制德国政府,而不是相反让政府控制纳粹党。希特勒这时已拥有绝对的权力。弗里克已出色地为元首效力,他给专制政府身上加上了合法的外衣。

不过,要不是弗里克以后又采取了一些措施,犹太人本可以在德国继续生存下去。肯普纳开始陈述1935年纽伦堡纳粹党大会上批准通过的多种法令。犹太人被剥夺了公民权。也不管他们中有一万二千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为德国献身,而且其他许多人获得了铁十字勋章,犹太人不能享有德国国籍。不仅通婚是犯罪,而且犹太人和日耳曼人之间发生性关系也是犯罪。年复一年,绞索拉得更紧。许多行业犹太人不能就业,最早是新闻界,后来是医药界、牙医以及法律界。犹太人不能拥有自己的财产。有些法令十分滑稽可笑,例如没有犹太姓名的犹太男人名字上要加上“以色列”,女人名字上则加上“萨拉”。犹太人不能养金丝雀。1943年,弗里克签署一项法令,把犹太人置于法律保护之外。人们可以对犹太人为所欲为,但不必担心受到惩罚。这一系列过程是从纽伦堡开始的,因而这些迫害犹太人的立法总的被称为“纽伦堡法”。第一批法令公布时,纽伦堡住着一万犹太人。1945年战争结束时只剩下了十个犹太人。

4、在世界的另一头,另外一个律师汉斯-弗兰克思索着人生对自己的嘲弄。弗兰克年轻时,只有一个令他积极进取的欲望,那就是成为本行业中一个受人尊敬的人物。但是,到了四十五岁,他却坐在一座监狱的牢房里,将拇指撞向一把园林工人用的小刀的边缘,希望它锋利得足以切开他的手腕。

他感到痛。在美国兵把他扔进这里的巴伐利亚米斯巴赫监狱之前,他被逼着在七十英尺长的两排美国兵中间经过时,受到夹道鞭打。他在两排美国兵中间摇晃着,在一顿冰雹般拳打脚踢下跌倒,他的双脚被人用力拖起,推向前方,他遭到更多的打击。折磨他的是第七军团第三十六团的老兵,他们在数天前路过达豪集中营。他们已经听说汉斯-弗兰克是“杀害克拉科夫犹太人的屠夫”,据说他曾是排成一排,像刚才那样打人的德国兵之一。

他的身体被打得瘫倒在地,他的生命丧失了意义;在弗兰克看来,莉莉-高是给他带来这种命运的决定性动力。莉莉-高是一个富有的、备受尊敬的慕尼黑工业家的千金,她美丽、文雅,长着一头黑色的头发,弗兰克自少年时代起就爱上了这个女孩。弗兰克的家境与她相去甚远。他的中产阶级的父亲是一个懦弱、女性化的,带有多疑的伦理观念的律师。他的母亲出身于农民世家,当汉斯十几岁的时候,她抛弃了她的丈夫和三个孩子,跟随另一个男人而去,这一丑闻很快就因另一丑闻而被人遗忘。

汉斯刚刚从慕尼黑大学获得他的法学学位,就到他父亲的律师事务所工作。他永远也忘不了有一天警察进来,以贪污的罪名逮捕了老弗兰克。不久,老弗兰克为此丢掉了律师资格,进了监狱。所有这一切刚好发生在汉斯向莉莉求爱之时。即便在灾难降临之前,莉莉的家庭就不赞成同奸诈的律师的儿子的这门亲事。现在,他们的女儿要嫁给一个囚徒之子的想法使他们震惊。这门亲事吹了,莉莉被迅速地安排与一个门当户对的工商业巨子结了婚。汉斯转而娶了一个工人之女,在巴伐利亚议会做打字员的布丽吉-赫布斯特为妻。她比汉斯大五岁,虽然出身低微,但却老于世故。在他们的蜜月期间,布丽吉瞒着汉斯设法与她的情人双飞双栖。

婚后,弗兰克发誓要抹去他父亲不光彩的污点,他要赢得一个法学教授应有的认可和尊敬。在此期间,弗兰克有了一个孩子,第二个孩子就要出世,他不得不去谋生。1927年见月,他在纳粹党党刊《人民观察家报》上读到一则分类广告。有十几名纳粹冲锋队员冲进了柏林一家餐馆,在那里,一群犹太人正在吃饭,他们将这个餐馆捣毁了。警察闻讯后赶来抓走了这些冲锋队员。《人民观察家报》正在寻找一名律师,来替这些“可怜的、束手无策的纳粹党成员”辩护。尽管生活拮据,弗兰克还是决定铤而走险,赌上一把。他给纳粹党党报写信,声称要免费接下这个案子。他的请缨立即就得到肯定的答复。于是,他坐上火车的三等车厢到达柏林,使这些流氓闹事者受到很轻的处罚便被释放。

审判过后,他拜访了位于希灵斯特雷斯的纳粹党办公室,希特勒亲自出来接见这名年轻的法律奇才。他对弗兰克说:“你必须来为党工作。”弗兰克提出异议:“但是,我打算从事学术研究。”希特勒对此置之不理。不久,弗兰克就学会把数百名反纳粹分子指控为诋毁、诽谤、攻击、蓄意谋杀和破坏财产。在弗兰克二十八岁的时候,他成为纳粹的首席辩护律师。他为纳粹党所做的工作被登上报纸的头版头条,不久,其他的客户就蜂拥到他在慕尼黑的办公室,从此汉斯-弗兰克再也没坐过三等车厢旅行。

1930年,希特勒把弗兰克唤来,突然把一张德国国会候选人名单塞到他的手上。希特勒已将汉斯-弗兰克的名字置于纳粹党内定候选人上。弗兰克当选了,他在三十岁时成为德国国会中最年轻的一员。1933年纳粹党上台执政,弗兰克继续飞黄腾达。到1939年,他当上了德国司法部长,他是德国法学院的创立者和院长,他是国家中地位最高的法学家,一个无可争辩的体面人物,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他四十岁生日之前得到的。

但是,他永远忘不了莉莉-高。每当保姆准备送他的孩子们去上学,每当他跳下他的别墅的台阶,每当他的私人司机为他打开他的奔驰高级轿车的车门时,他常常问道,莉莉现在对弗兰克作何感想呢?

战争一爆发,弗兰克就加入到他的巴伐利亚团,做了一名中尉。打败波兰后的几个星期内,元首就亲自给弗兰克发出一封电报。弗兰克准备到希特勒在西里西亚的私人专用火车上,去讨论一项更适合于他的才能的任命问题。会面之后,弗兰克赶回来冲进他妻子的化妆室。他喊道:“布丽吉,你要做波兰皇后了!”就像弗兰克解释的那样,第三帝国吞并了波兰西部非常大的一块领土,用来安置德国移民。苏联则占领了波兰东部的一块领土。弗兰克准备作为“总督”,在剩下的约百分之四十的波兰领土上行使最高“权力”,因为元首解释,弗兰克将不得不同党卫军头子、帝国首脑海因里希-希姆莱分享权力。希姆莱的镇压机构需要设立集中营,以使桀骜不驯的波兰人俯首帖耳。布丽吉想要知道,他们一家将在哪里安家,弗兰克告诉她,在克拉科夫的一座宫殿里。

弗兰克一看到瓦维尔城堡这座古代波兰历代国王的住所,举止就像一个孩子得到一件巨大的玩具一样。他的敞篷旅行轿车穿过大门驶进一幢建于十世纪的庭院。弗兰克身穿自己亲自设计的制服──肥鼓的马裤和黑色的靴子,跳上大门口的台阶,他的副官紧随其后。他走进觐见室,周围墙上装饰着绘有诺亚方舟的中世纪挂毯。他决定把这里当作他的会客厅。弗兰克发现附近有一间比觐见室略小些的房间,它的二十英尺高的墙面被压有图案的红色皮革所覆盖。这里将是他的私人办公室。他来到另一边的皇室卧室,床放在一个带大理石台阶的平台上。床的上方是一个由四个大理石柱子支撑的饰金锦缎华盖。弗兰克突然发现,在卧室外面有一个宝石形状的小教堂。这会讨布丽吉的欢喜,因为她从未放弃天主教信仰,而弗兰克为了在无神论的纳粹主义事业中进一步升迁,早已放弃了宗教信仰。

当汉斯-弗兰克开始统治波兰残存的这块领土时,唯一不舒服的事就是那个善于发出恫吓的希姆莱的到来。弗兰克深知希姆莱最优先考虑的事情,并急于讨好。因此,他作为总督的第一个官方行动就是命令所有的波兰犹太人到德国劳工办公室报到,接受分配。

弗兰克对纳粹的犹太人政策感到很棘手。作为一个能够将海涅的诗牢记于心的睿智、有教养的人,弗兰克不相信纳粹党赤裸裸的反犹鼓噪。但更为糟糕的是,弗兰克有一个隐藏的秘密,至今仍向纳粹党负责鉴别种族纯洁性的官员隐瞒着。尽管他是以天主教徒的身分长大的,但是他却有部分犹太人血统。据信,弗兰克的姓氏最早叫弗兰克福特。弗兰克以热忱干劲给予过度的补偿。他在瓦维尔城堡一周年之际,邀请他的部下及家人到觐见空欢娱。他们在古老的挂毯分支起许多长桌子,上面摊满了波兰火腿、奶酪,以及一瓶瓶的伏特加酒。弗兰克坐在房间的中央,回顾着一年来的进展和取得的大部分成绩,他说,因为有这么多的“卑鄙的人和犹太人被消灭掉了”。他继续说道:“我非常坦率地告诉你们,不论用什么方法,都要把他们解决掉。”弗兰克讲话的同时,一个戴眼镜的年轻军官起劲地记着。弗兰克命令,无论在公共场合,还是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的一切都要记录下来留给后代。他们已经完成了他们的定额,弗兰克得意地说,他已经驱使一百三十万波兰人到德国劳役。而且,那还不够。他继续说道:“就目前允许的食物配给量水平,估计将会有约一百二十万犹太人死于饥饿。我们必须消灭犹太人。我们不能用毒药杀死他们,但是,不论采取什么办法,我们都要达到根除犹太人的目的。”

5、美国人杰克逊接着提下一个问题。他手里拿着一摞文件,说这是戈林以前担任各种要职时签署的各种法令。难道戈林不曾签发过犹太人非经政府许可不得出卖企业的一道命令吗?戈林回答签发过。戈林是否还发布过犹太人不得拥有零售商号、出售手工艺品或组织合作社的命令呢?戈林再次做了肯定的回答。杰克逊连续发动猛攻:戈林命令犹太人把一切金银珠宝上缴政府,可有此事?下令没收波兰犹太人的财产,可有此事?禁止犹太人对德军造成的损害提出赔偿要求,可有此事?伯基特心想,折腾老半天,杰克逊终于像个法庭盘问人了。

戈林手抖得厉害,乃把两只手握到一起。杰克逊继续进攻:1941年7月五日,戈林命令赖因哈特-海德里希制定解决犹太人问题的方案,难道不是吗?戈林抗议说,这份文件的译文根本不正确。然后他机灵地提出亲自读这份文件。他说上Endlosung一词被译为“最后解决”,但应译成“彻底解决”。这样,他就使文件中失去“最后解决”一词所内涵的有罪性语义。实际上,这个词组的最初译文是准确的。杰克逊是律师而非语言学家,没有深究此事。

检察官话锋转到1938年11月9日发生的“水晶之夜”’。冲锋队和纳粹流氓抢劫和砸毁了八百一十五家犹太人商店、七十六座犹太教堂,抓获二万六千名犹太人,其中三十六人死亡。据说,“水晶之夜”的导火线是几天前的一份报告,内称德国驻巴黎大使馆三等秘书恩斯特-冯-拉特被德籍犹太难民十七岁的赫金尔-格林兹潘谋杀。

杰克逊开始宣读遭受破坏的令人生畏的记录。这些数据来源于野蛮袭击后的第二天提交戈林的一份报告。于是,戈林在空军部召集戈塔尔、丰克、海德里希和一位保险业的代表开会,讨论损失索赔问题。杰克逊逐字逐句宣读戈林与保险业代表之间的对话。该代表指出,被焚毁的犹太人商店中的许多物品,都是非犹太供应厂商存放寄售的。戈林就此对海德里希道:“我真希望你宰了二百个犹太佬,而不是毁了这么些贵重物品。”戈林接着宣布,犹太人无权就他们的损失提出索赔要求。这会节省保险业数以百万计的开支。“突然之间,在你面前出现了一个天使,他像我微微发胖的体态。”戈林告诉保险公司那位官员说,“我乐意跟你对半分。”

杰克逊把近八年前的那次会议结束时戈林说的原话抛给了戈林:“我要德国犹太佬为他们所犯下的令人憎恶的罪行付出数十亿马克的代价。这会管用的,这些猪沙不会如此迅速搞第二桩谋杀的。我绝不愿成为一个德国犹太人。”那引文对吗?杰克逊问道。戈林垂头丧气地承认自己说过这话。

随后,杰克逊用戈林掠夺艺术珍品和大规模抢劫苏联粮食和资源中他的文献抓住戈林。他总算把戈林弄得晕头转向。一连串不容置疑的具体指控揭露出被告是纳粹主义最恶毒的反犹设计师之一,粗野鲁莽,贪婪腐化。戈林终于像是站在深渊边缘,踉踉跄跄。

6、反犹主义是一回事,反犹主义导致大屠杀却是另外一回事。所以,反犹主义出现在许多国家,但反犹主义导致如此规模的大屠杀却是纳粹德国特有的。而这个发展,和希特勒个人的作用是分不开的。

汉斯-弗兰克心里一直保守着一个秘密,眼下他在回忆录里做了记述。撰写回忆录占据了他在十五号牢房的时光。所有的一切都始于1930年,那时纳粹党还在台下。希特勒当时的风华正茂的律师给召到了希特勒府上。希特勒异常激动,给他看一封信,并说这是一个“令人恶心的敲诈阴谋”。得知希特勒有个远房侄儿住在英国,弗兰克大吃一惊。希特勒同父异母的兄弟阿洛伊斯的儿子威廉-帕特里克-希特勒曾撰写道,如果在新闻界流传的谣言得不到证实,这会对阿道夫叔叔有所裨益的。流传的谣言说,阿道夫-希特勒有犹太人血统。希特勒把威廉的来信视为含蓄的披露恫吓。这次谈话中弗兰克双腿直哆嗦,因为他担心他自己的犹太人祖先给曝了光。使弗兰克意外的是,希特勒要他对希特勒自己的的家谱进行秘密调查。

现在,弗兰克在回忆录中披露了他所发现的一切。原来,希特勒的祖母玛丽亚-安娜-席克尔格鲁贝在奥地利的格拉茨工作过,是在一个名叫弗兰肯伯格的犹太人家里做厨娘。玛丽亚-安娜四十二岁那年未婚而育,生下一个儿子。在孩子受洗礼的档案上,未说明父亲是谁。她给儿子取名叫阿洛伊斯-布克尔格鲁贝,这个阿洛伊斯长大成人后娶妻生子,生养了阿道夫-希特勒。

玛丽亚-安娜的东家有一个儿子,弗兰克写道:“弗兰肯伯格代表这个儿子,那年他十九岁,为阿洛伊斯-席克尔格鲁贝提供一笔生活补贴,从小孩出生一直到十四岁为止。”其含义似乎是不言而喻的。他这个儿子可不是第一次让这个女仆怀孕。弗兰克在调查期间,找到了弗兰青伯格一家和玛丽亚-安娜之间的来往信件,“双方背弃这一默认,即席克尔格鲁贝的私生子是在使弗兰肯伯格一家对其负责赡养的环境下生下来的”。

小孩长到五岁那年,玛丽亚-安娜嫁给了一个名叫约翰-格雷戈尔-希德勒的磨坊工人。尽管如此,弗兰肯伯格一家继续支付生活补贴。这位新丈夫对于把他妻子的孩儿立为合法婚姻生下的儿子一事毫无兴趣。后来,年轻的阿洛伊斯自己把姓从席克尔格鲁贝改为希德勒;根据一份官方记录,牧师把希德勒错误拼成“希特勒”。

弗兰克在他的回忆录里,描写了他把自己的调查结果向希特勒报告时的恐惧心情。因为,如果小弗兰肯伯格确实是阿洛伊斯的父亲,那么希特勒就有四分之一的犹太人血统。使弗兰克不胜惊愕的是,希特勒没让他的脑袋搬家。他啥也没有否认,包括弗兰肯伯格一家给他父亲的生活补贴。看来他对这一背景十分了解,似乎派遣弗兰克只不过是打听一下别人了解多少。至于说那位公认的犹太人祖父,希特勒自有说词。跟玛丽亚-安娜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是约翰-希德勒。她怀上小孩后,指控弗兰肯伯格家的公子,只是为了从东家那儿榨取钱。按照希特勒的说法,“犹太人付了钱而不对簿公堂,大概是因为犹太人不能面对可能导致法律解决的公开宣扬。当犹太人的后裔还是当敲诈勒索者的选择中,希特勒选择了当敲诈勒索者。”

律师出身的弗兰克推断出仅有的可能性:要么是小弗兰肯伯格确实是孩子的父亲,使希特勒成为四分之一血统的犹太人;要么是约翰-希德勒留下的种,使希特勒成为百分之百的非犹太人;要么是马丽亚-安娜跟两个男人都发生过关系,连她自己也弄不清究竟谁是她孩儿的父亲。在记载的结尾处,弗兰克写道:“希特勒有四分之一犹太人血统的可能性……是不能排除的。”

对弗兰克来说,难以否认的问题是,这一不明不白的家世怎么可能形成希特勒的凶恶残酷的反犹思想。施特赖歇尔那份满纸胡富妄语的《冲锋队员》上,经常有犹太阔佬引诱德国天真少女的报导。无独有偶,在希特勒《我的奋斗》里,有一个“黑头发犹太青年”埋伏一边等待着玷污她。在纽伦堡种族法出炉的过程中,希特勒在一个问题上坚持一项特别条款:任何四十五岁以下的亚利安女人──比他祖母生育时大三岁,不得在犹太人家庭里做佣人。

弗兰克在《我的奋斗》里还发现了其他惊人的相似之处。希特勒写道,混血儿“从第三代开始……总是通过一种明确无误的信号显示出其混血性来。在任何危急关头,纯种人会作出正确决定,亦即明确的决定,而混血儿则将举棋不定,换言之,他们将采取折衷办法。”(我的奋斗》再谴责“折衷办法”和“三心二意”。希特勒的决定,无论对错,都是明确和当机立断的。任何人企图要用相互矛盾的事实或中庸之道进行调和儿都是充耳不闻的。他证明自己没有身受第三代举棋不定之苦(而这往往暴露其为部分犹太人的混血性)所采取的办法就是要过度补偿,过于矫枉过正,比任何其他人都要坚决、肯定和反犹。

法庭几乎只能确定,1935年希特勒本人首次使用“最后解决”这一词组。有一次,他在谈到纽伦堡种族法时说,如果国家的法令不足以处理犹太人问题,“该问题就必须交给国家社会主义党最后解决”。1938年11月,希特勒命令他的副手戈林制定“犹太人问题”的解决方案。1939年1月24日,戈林把这个任务下达给当时的帝国中央保安局局长赖因哈特-海德里希去办。在鲁道夫-霍斯的证词中,出现了希姆莱的面貌。霍斯说,1941年6月,希姆莱告诉他说,元首下令通过种族灭绝最后解决犹太人问题。

1941年7月对日,戈林向海德里希发布了一道命令:“现对1939年1月24日下达给你的任务作出补充,该令以移民和疏散方式解决犹太人问题;据此,我责成你做好一切准备……此外,我要求你……为犹太人问题满意的最后解决提交给我一项全面的计划。”在特雷布林卡、奥斯维辛和其他集中营业已实行种族灭绝的情况下,赖因哈特-海德里希于1942年1月20日召集十四名党政官员,在柏林郊区万塞的国际刑警组织总部旧楼举行会议。海德里希只有一项议程。他在提到戈林的命令时,说将把欧洲的一千一百万犹太人清理掉,将他们遣送东部。那些尚能干活的充做劳工,直到通过“自然减员”大量被杀死。剩下的进行“特殊处理”。证人迪特尔-韦斯利西尼作证说,1942年7月或8月份,艾克曼向他出示过希姆莱下达的“最后解决”的书面命令。

法官们从这乱如麻的东西中只能得出如下结论:最初的最后解决方案的命令从希特勒下达到戈林,再下达到海德里希。然而,戈林可以争辩说,他的命令只提到“移民和疏散”。实际的屠杀令似乎是希特勒口述给希姆莱的,最初适用于波兰的犹太人。但该计划一旦付诸实施,海德里希便开动官僚机器,在整个欧洲实施最后解决方案。希特勒、希姆莱和海德里希均已作古。在幸存者中,戈林和海德里希的后任卡尔登勃鲁纳,可与种族灭绝方案直接挂上钩。

至于说犯罪意识,约瑟夫-戈塔尔在日记中写道:“戈林充分意识到,如果我们在这场战争中表现出任何软弱,等待我们的将是什么命运。特别是在犹太人问题上,我们采取了一种毫无退路的立场。”这段文字说明了两点:纳粹领导人是明白“最后解决”的罪证确凿性的,他们决定决一死战与意识形态信仰关系不大,更多的出于苟且偷生。

7、尤利乌斯-施特赖歇尔朝吉尔伯特走来。他想让这位心理学家知道,如今他已准备跟犹太人一起为获得家园而战。他读到了巴勒斯坦最近发生暴动的消息。“任何可以投入战斗和抵抗的人团结一致手握钢枪,对这样的民族我唯有钦敬之极,”他说,“即便希特勒僵尸还魂,他也会承认他们是一个斗志昂然的种族。我准备加入并帮助他们战斗。我不是在开玩笑!犹太人会统治全世界的。要是能帮助引导他们走向胜利,我会很高兴的。我研究犹太人很长时间了,以致我认为我也养成了他们的性格。我提一个建议,让我在纽约麦迪逊广场花园的集会上发表讲演,一定会引起轰动的!”约德尔和罗森堡无意中听到施特赖歇尔的这席话,不禁笑出声来。

施特赖歇尔的短短讲演无疑是对这个粗俗的反犹斗士一生的莫大嘲弄。每当法兰克尼的犹太教堂遭到亵渎,或是犹太教士被逐出家门时,施特赖歇尔作为地方长官,总是让那些将付之一炬的书籍和手稿首先送交给他。他从中挑出最罕见、最有价值的资料送交《冲锋队员》图书馆。这样,到战争结束,这么多的犹太人学术著作化为灰烬时,这个首要的使犹太人上圈套的人却从烈火中抢救出一批价值连城的犹太文物。

援引完了约瑟夫·E·珀西科的《纽伦堡大审判》,我们再看看英国人伊恩·克肖的《希特勒传》是怎么写的:

“希特勒的爷爷是犹太人”,早在1920年代初这一传闻就在慕尼黑各大咖啡馆里传开了。到了1930年代,很多敏锐的外国刊物也开始大肆宣扬这一消息,据说“希于特勒”是犹太人的姓,而“希特勒”这一姓氏实际上来自布莎瑞斯特一个姓希特勒的犹太家族。希特勒的祖父是一个叫巴伦·洛赫司查尔德的犹太人,而希特勒的祖母曾在他祖父维也纳的家中做过女佣。难怪德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希特勒这样一个怪胎!

但对于希特勒的犹太家族背景最广泛的猜疑始自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直接出自纳粹驻波兰军事长官汉斯·弗兰克在受绞刑前于牢房中所写的回忆录。

弗兰克声称1930年底他被希特勒召见,并看到了希特勒拿给他看的他的侄儿威廉·帕瑞克·希特勒(他同父异母兄弟阿洛伊斯的儿子,与一个爱尔兰女人结婚)的来信。信中以各刊物登载关于希特勒身世背景的大小传闻作为要挟,要揭露希特勒具有犹太血统这一事实。在希特勒的许可下,弗兰克翻看了他的家族史,他发现玛莉亚·安娜生阿洛伊斯时正在格瑞兹一个名叫福兰肯伯格的犹太人家中做厨娘。不仅如此,据称福兰肯伯格老爷总是定期地以他19岁儿子的名义付给这个婴孩抚养费用,直到他长到14岁。而且玛莉亚·安娜和弗兰肯伯格家之间有长达数年之久的频繁的书信往来。福兰克的书中写道,希特勒从他父亲和祖母处确信自己的祖父并非犹太人,只是由于他祖母和她后来嫁的丈夫日子太穷,才哄骗那家犹太人相信孩子的父亲是他家少爷,从而骗取孩子的抚养费。

俗话说“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弗兰克将死,大概不会故意撒谎。

希特勒这位德国元首,却留着犹太人查理·卓别林式的胡子。这撇可笑的小胡子其实具有重要的面具作用。这种犹太人的智慧还不算够,还有一个事情特别能说明希特勒对卓别林的特殊感情。卓别林的第一部有声电影《大独裁者》,是专为控诉阿道夫·希特勒和纳粹主义制作的,并在美国放弃孤立主义、参加世界大战的前一年发表。在当时美国的政治气候下,这部影片的诉求相当大胆。它生动地写明纳粹主义的丑恶,并塑造一个生动的犹太角色,描写他遭受到的迫害。卓别林在这部电影中同时扮演了一位类似(包括面目形状上的类似)希特勒的纳粹独裁者和一位受纳粹主义残酷迫害的犹太理发师。希特勒亲自看了这部电影,而且是完完整整的两次,这可以从希特勒个人的影院征求影片的纪录查到。这并不能用“希特勒酷爱电影”来解释。

希特勒与卓别林的生日只差四天(希特勒出生于1889年4月20日),希特勒临死之前让副官整理他保险柜里私人珍藏的物品,准备销毁,他的副官赫然发现的遗物中竟然包括查理·卓别林的不少照片!希特勒为什么要收藏一个犹太人的照片?希特勒这个人可是“嫉恶如仇”的,对于冒犯过他的人,从来不会轻易放过,但是对如此伤害他高大形象的卓别林,为何网开一面?他与卓别林之间的这种的爱恨情仇,如果不从“犹太人惺惺相惜”的角度去观察,就是完全无法解释的了。

希特勒与卓别林关系,还不是一种单纯的种族关系,而是一种复杂的精神关系,这与他们都是“艺术家”有关,也与他们都有过令人心酸的经历有关──他们都曾沉沦在下层社会,但终于凭借个人奋斗得以出人头地。

此外更加直接的就是,希特勒本人就是一个喜剧演员!

〔另起一页〕

第四节

希特勒并非功亏一篑世界征服者


德国将军阿尔明·冯·隆撰有《失去的世界帝国》,认为希特勒乃是功亏一篑世界征服者。如果我们把他所说的“世界帝国”仅仅理解为英帝国那样的“世界强权”;此说可以成立;但是如果我们要进一步把他所说的“世界帝国”理解为较英帝国更进一步的“统一帝国”,则希特勒并非功亏一篑世界征服者。因此希特勒的第三帝国比拿破仑帝国并无多大优势,因此希特勒的第三帝国实在说不上是什么“世界帝国”。因为我们知道,即使连十九世纪的英帝国、二十世纪的美国联盟或苏联联盟,也够不上真正意义的世界帝国。

英文翻译者维克多·亨利的评论指出,冯·隆的第一页开头部分,完全和阿道夫·希特勒所有演说的开头部分一样:谴责凡尔赛和约是残酷的协约国强加给光荣、守信的德国的不公正条约。他不提历史的变幻莫测,德国作家几乎都不提这点。一九一七年列宁推翻了克伦斯基政府,请求在东方战线单独媾和。德国人草拟的布列斯特—立托夫斯克条约签订于凡尔赛和约一年多以前,从俄国掠去了比英德两国加在一起还大的一块领土、几乎六千万居民和几乎俄国的全部重工业。这要比凡尔赛和约更加苛刻。凡尔赛和约落到了他们头上,布列斯特—立托夫斯克条约落到了别人头上。 

这种评论是很有道理的。德国人的这种反应出于真心,但是他们的这种两面性也说明,德国人在哲学上,还远远没有为一个“世界帝国”作好准备。

下面我们就从《失去的世界帝国》中摘录一些篇章,来看一看希特勒并非功亏一篑世界征服者,而是根本就缺乏世界征服者的意识,他所拥有的,不过是“大英帝国继承者的野心”,而这些野心,在他死后由美苏两霸统帅的两个阵营瓜分了,但是无论大英帝国还是大英帝国继承者(希特勒以及美苏两霸),离开真正的世界帝国,还有一段很大的距离。

(摘录之一:白色方案)

德国登上支配欧洲的地位,推翻了权力的平衡,它再一次向英国挑战,争夺世界霸权。世界大战又迫在眉睫,这次摊牌无法避免,因为德国在二十世纪初期人口和工厂已经超过英国。在这个意义上,丘吉尔正确地把第二次世界大战称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继续,两次战争合在一起就是“另一次三十年战争”。三十年战争(1618—1648),原是德国新旧教之间的斗争,后来西欧、中欧、北欧的主要国家几乎全部卷入。 我们德国总参谋部的人懂得,希特勒为使欧洲正常化所采取的惊人手段迟早会引起英国的干涉。唯一的问题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干涉?早在一九一七年我们就准备了一个对英国、波兰进行两线战争的计划,叫做“红色方案”。在阿道夫·希特勒一个接一个取得不流血的胜利的过程中,我们一直不断地把这个方案加以修正。当英、法两国满足于他们那种软弱无力的谴责和抗议时,我们的战略地位和军事力量飞速地得到改善。我们开始希望这位强有力的元首能够利用凡尔赛凶手们的过失,真正不流血地在欧洲实现他的新秩序。如果真能这样,他就可以发动对苏联的伟大的十字军远征,单线作战,在东方找一块活动地盘——这是他毕生的目的。历史的行程就会完全不同。

(谢选骏点评:这里说的是“争夺世界霸权”,而不是“建立世界帝国”,这倒是比较符合实际的。二十世纪的主流力量,不论是大英帝国、希特勒还是美苏两霸,他们的所作所为都仅仅是在“争夺世界霸权”,而不是在“建立世界帝国”。)

(摘录之二:静坐战)

丘吉尔和希特勒一样,是外行干预军事的一把好手。两人都是从政治上极端失意的境况中崛起掌权,都是主要依靠他们那三寸不烂之舌控制群众。

他俩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们所代表的一部分人的利益,因此不管有多少错误、多少失败和灾祸,都赢得了人们对他们的忠诚。两人都喜欢夸夸其谈,对经济和后勤的现状所知甚少,更不关心。两人都是在失败面前不肯屈服。更重要的是,两人都具备惊人的个性,足以抑制在他们讲话过程中提出的合理的反对意见。关于这个奇怪的现象,我个人与希特勒接触中有丰富而痛苦的体验。最大的区别是,丘吉尔到最后不得不听从职业军人的意见,而德国人却认为命中注定该效忠于Fu Chrer Prinzip(德语:元首准则)。 如果丘吉尔拥有阿道夫·希特勒所窃取的权力,盟国的军队在一九四四年向被丘吉尔称之为“平静的轴心”的可怕的山峦起伏、水中障碍重重的巴尔干半岛进军时,肯定会全军覆没。我们会在这里歼灭他们。意大利战役就是一个证明。只有在诺曼底的广阔平原上,运用大量质量低劣、廉价装备的福特产品的美国作战方式才有用武之地。

(谢选骏点评:丘吉尔打胜了战争却输掉了帝国,说明此人志大才疏。战术上精明,战略上白痴处,善于鼓动群众却不能创造历史。)

(摘录之三:黄色方案)

现代战争的特点是形势往往会大规模地急转直下。一九四○年春天,德国武装部队只花七天时间,就打乱了世界秩序。五月十日,英国和法国还仍然是凡尔赛和约的胜利者,仍然是海上和陆上的霸主。到五月十七日,法国已经是一个被打败的、束手无策的国家,而英国也濒于生死存亡的边缘。

如果希特勒不命令古德里安停止进军,装甲部队就会比敌人抢先一步抵达敦刻尔克并切断其后路。英国就会在法兰德斯地区这个大口袋内损失三十多万名士兵和将官,也就是损失了他们大部分受过训练的地面部队。在“荒谬的阿河停军”一节中,我详细阐述了关于敦刻尔克周围是一片沼泽、灌木丛生、沟渠纵横交错因而不适于坦克通行这个理由的荒唐可笑。实际情况是,古德里安在耽搁了关键的七十二小时之后,还是进军了。但是能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迅速获胜的第一个绝好机会从我们的手中溜掉了。赫尔曼·戈林的空军被指定接替停止前进的装甲师团来干掉英国人,可能希特勒宁愿让一位纳粹空军元帅而不是他不信赖的陆军参谋部来完成这次杀敌任务。戈林完成得如何,历史记载有案可查。 但是,虽然没有获得最后胜利,我们至少征服了法国,这一点似乎是无可争辩的。然而六月六日那一天,希特勒又一次神经错乱,连这一点成就差一点也成了问题。

他突然宣布,巴黎并不是进军的目标;我们军队下一步应该是插向东南,拿下洛林盆地,以使法国失掉煤炭工业和军火工业!幸运的是,作战行动的势头之猛,就连元首也无法阻拦,就在几个装甲师团毫无必要地开进洛林的时候,我们拿下了巴黎。 但是所有错误中最严重的是:德国武装部队到达英吉利海峡后竟然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办,事先全无计划!历史将永远对这个事实感到惊讶。我们已经到了海边,好几百万人,武装到牙齿,因为胜利而兴高采烈,而在仅仅四十英里宽的海峡对面是被击败的丢盔卸甲、失去战斗力的敌人,但是我们这位从不犯错误的领袖却不知怎的忽视了如何进入英国这个细节问题,而他又是如此牢牢掌握着一切行动的决定权,没有他点头,任何人都不能行动。 然而这是千载难逢的作出伟大事业的时机。

亚历山大、恺撒、拿破仑在他们的时代也曾犯过像希特勒这样大的错误。但是他们具有“统帅的才能”,有能力来平衡和挽救错误的后果,他们具有发现并以最快速度和魄力掌握有利时机的能力。不错,我们没有入侵英国的计划,但是,难道英国曾经有过用轻飘飘的小船拼凑成小舰队从敦刻尔克渡过海峡的计划吗?尽管由于战败而溃不成军,尽管德国空军的猛烈轰炸,出于必要,他们仍然把三十万人成功地运过海面。那么,为什么我们这支世界上最强大的、又处于胜利高潮的军队不能来一个“敦刻尔克背后追击”,用一支由几个装甲师团组成的力量渡过海峡,登上未设防的、毫无抵抗的彼岸呢?在英国的地面上没有什么能阻挡我们向伦敦进军。被救出的远征军已是一群丢盔卸甲的乌合之众。它的全部装备都丢在法兰德斯地区。国民军都是由老人和儿童组成的可怜的杂牌军。 阻挡我们入侵的将是皇家空军和英国舰队这两支不容忽视的战斗力量。但是如果希特勒在六月抓住第一个时机,利用一切可以得到的西北欧水上现成的船只(数以千计),把入侵部队送过海峡,英国舰队将会措手不及,正像挪威战役的情况那样。在它还未来得及集结起来进行反击之前,我们已渡过海峡。在英国的这场空战将在海峡上空进行,其作战条件大大有利于德国空军。 我们肯定也会遭受重大损失。进攻阶段和供应问题要使我们付出很大代价。我们只得再次孤注一掷。但是事后回顾历史,除此之外难道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吗?我在一九四○年六月曾经写过一个正是关于进行这样一次渡海大突袭的计划要点的备忘录提供最高统帅部讨论。我曾经几次写信给美国和德国的档案管理人员,请他们寄给我一份该备忘录的抄件,但一直没有得到答复。这个备忘录只不过是个未被采用的古董,究竟是否还存在,我也无从知道。当时约德尔一句话也没说,把它还给我了,这就是它的最后结局。 “海狮”这个在随后几个月中胡乱凑合出来的入侵计划,结果是白白浪费了很久时间,毫无用处。

一旦英国喘过气来,建立了沿海防御,强渡海峡就需要一套极其复杂的军事组织。希特勒从来也没有真正去促成过这件事。在对英国作战上,他缺乏大胆尝试的决心,只是让戈林把空军白白消耗在对英国深入内地的机场的轰炸上,而陆军和海军这时候花费了几个星期为这个作战计划吵来吵去,一直吵到夏天,大家来回踢皮球,都不肯承担任务。最后终于放弃了海狮计划。德国毫无疑问拥有发动入侵所需的工厂和军事力量,但没有所需的领导。正当在战斗中只要稍微再大胆一点就能赢得整个世界的时候,希特勒畏缩了;而那些内行的将军也无能为力,因为他们全得服从这位外行的指挥。 这才是“元首原则”在一九四○年夏天所获得的真正“胜利”。回顾历史,跳快步舞的领袖不应该是他。

(谢选骏点评:希特勒在胜利面前得手足无措,恰恰说明他不是一位水到渠成的世界征服者,而是一位过于早熟的争霸冒险家。)

(摘录之四:鹰和海狮)

世界历史人物在登上舞台时还从来没有人像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中如此明确地宣告过自己的目的和计划。比较起来,亚历山大、查理十二以及拿破仑不过是顺应时势,逢场作戏而已。希特勒却在《我的奋斗》中用煽动性的语言大言不惭地写到一旦他自己当权之后将要做的事;而他在统治的十二年中也确实照办了。他写道,德国政策的核心在于占领俄国领土。这一企图是第二次大战的关键,是德国军队的唯一目标。他还写道,在试图攻占俄国之前,必须首先打垮我们的世代仇敌法国。 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中谈到英国时,赞扬了这个民族的勇敢、传统的聪明智慧以及出色的帝国统治。他指出,德国的最大目标在于建立一个北欧种族大联盟,英国在其中保持其海上帝国的地位,而德国,作为它的对等合作者,必须在大陆称霸,并且向东方提出新的领土要求。

希特勒从未放弃这一观点。……希特勒几乎到自杀的最后一刻,还希望英国会醒悟过来,愿意按照唯一明智的办法安排世界,不致把半个世界让给布尔什维克,另一半让给拜金主义的美国,像现在我们必须生存于其中的世界这样。正是这些原因导致鹰式袭击的失败,使我们来到英国海岸,面对着惊慌失措的英国,苦无结束战争的行动计划;征服英国的不现实的海狮计划,在作了精心考虑和代价高昂的准备之后,又全盘落空,其奥妙也在这里。总之,这次大举入侵没有成功,因为希特勒实在无意与英国交战,我们的军队也多少觉察到这一点。

(谢选骏点评:不错,希特勒确实预告了自己的计划,这是他的空前之处,也是这个大众媒体时代的特点。但是明眼人都不难发现,希特勒所宣告,无非是殖民主义的陈腐思想,并无超越民族国家的世界帝国的气象。)

(摘录之五:花园浇水管)

在普通历史书上,从英国战役到我们进攻苏联这年冬季到春季被看作是一段喘息时间。实际上,在这八个月内,战争的轴心转移了,因为大英帝国作为一个实体已经离开了历史舞台。在一九三九年,这一重大事件还裹藏在时间的尸衣里,尚未露出端倪。这次大战的恰当名称应该是“英帝国霸权继承战争”,因为战争真正要解决的问题是:在大英帝国崩溃以及接踵而来的整个欧洲殖民制度解体之后,新的世界秩序将会采取什么形式?将由谁来统治?这一历史的转折,这一重大的问题,阿道夫·希特勒都预见到了。他鼓励并动员德国不顾一切去抢夺这顶掉下来的王冠。我们国家在力量悬殊的斗争中所完成的功绩,总有一天会在历史中得到公正的评价,那时候激情已经消失,某些小小的过分行为所造成的污点能够受到正确看待。而在目前,在历史家的笔下,好像只有盟国的斗争才是英勇的,好像我们德国人都是钢铁怪物,不会流血,不会挨冻受饿,因此我们的巨大胜利也都微不足道。

正如希特勒所说,胜利的一方在写历史。可是,就在他们赞扬自己勉强赢得的胜利时,盟国却在不知不觉中夸奖了我们。我们国家对抗了全世界工业国家的全部联合力量(只有虚弱的意大利和远方穷国日本除外),最后几乎赢得了这场英帝国的霸权继承战争。 尽管希特勒犯过军事上的错误——它们多而严重,但我内行的判断仍然是,要不是发生一起历史上的偶然事件,德国的武装部队原可以赢得战争并赢得世界帝国的。命运恰好在这个时候产生了他真正的对手,一个甚至比他更狡猾、更无情的政治天才,有更清醒的军事判断力和进行工业化战争的更好的物质条件。这人就是弗兰克林·德·罗斯福。 这个人领导的国家在作战英勇方面无法同德国人民相比,战场上一次又一次的实践最后证明了这一点。可是这无关紧要。这个伟大的管理人操纵这次战争的本领是如此高强,以致别的国家都几乎流尽了鲜血,却把世界统治权放在一个大银盘上奉送给他的国家。今天困难重重的世界霸主美利坚合众国,在整个世界大战中损失的人比德国在五六次大战役中的任何一次所损耗的都要少。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阵亡的陆、海、空军士兵差不多有两千万,这些人中间,美国在四年的全球战争中所损失的,各条战线,包括对日作战在内,一共才大约三十万人!像这样几乎不流血而征服全球,在世界历史上是空前的。美国人民可以感谢这个谜一样的、至今还难以捉摸的人物,那个工业世纪的奥古斯都(公元前63—公元14),罗马皇帝。荷兰裔的瘸腿百万富翁罗斯福。弗兰克林·德·罗斯福的征服世界至今还未被认识到。在目前有关战争的历史著作中,还未给予他有朝一日将会得到的地位。毫无疑问,这正是他所希望的。这类奥古斯都式统治者曾在历史上一再出现,戴上谦恭、仁慈、人道主义的普通公民假面具,却想方设法夺取实际权力。自从奥古斯都大帝以来,从来没有人能像弗兰克林·罗斯福那样做到这一点。甚至奥古斯都也不及他装得那么善良,因为在那个时代,基督徒词表里“谦恭”、“人道”这类词汇还没有流行,伪善不能装得如此到家。 弗兰克林·德·罗斯福成功地进行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没有犯过重大的军事错误。自从朱里斯·恺撒以来,哪个征服世界的霸主都不曾有过这样的纪录。他的“无条件投降”的口号曾被不少人认为是个错误,包括像戈培尔和艾森豪威尔这样迥然不同的批评者在内。我不同意这个谴责,以后在适当的地方还要予以反驳。 我们的宣传部门说他是犹太人的工具,这自然是胡说八道。罗斯福不曾做过什么拯救犹太人的事。

他知道任何这样的行动都会得罪国会,并有碍于赢得战争的胜利。他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基督教人道主义的自由派人士,而在这聪明的外衣下,他却是历史上最冷酷无情的谋略家之一。他意识到美国人并不比我们更喜欢犹太人,而这在整个大战期间从他们的殖民政策上以及埃维昂和百慕大的会议上都得到了充分的证明。在这些会议上,他们干脆把犹太人丢给命运去支配。 本书作者并不崇拜罗斯福个人,只是我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要按照战史的要求把事实记载下来。根据这个要求来进行估价,弗兰克林·罗斯福确是战争的主宰,甚至像阿道夫·希特勒这样一个有力的、坚强的、出色的人物,到头来只能作他的陪衬。冒险主义的征服者往往就是以这样的方式为他们敌人的统治铺平道路。冒险家看出了时机,企图靠单薄的力量去利用它。他干的是破坏和恐吓,然后他们冷酷无情的继承者把他们打垮,在废墟上进行建设。拿破仑归根到底不过是让威灵顿的英国掌权一个世纪。查理十二世除了作为彼得大帝的陪衬,在历史上并无地位,而阿道夫·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人民除了把英国的继承权拱手交给罗斯福统治下的美国外,结果什么也没有完成。 弗兰克林·罗斯福的问题是,在这样一个伟大的历史转折点,他领导的不是一个尚武的国家;相反地,阿道夫·希特勒却是。美国人民并不是胆小的,但生活在繁荣的孤立之中,他们一直是现代史上的娇子。娇子自然受不了战场生活的严酷。一旦参战以后,美国人带着满装奢侈品和防身用品的后勤列车作战,这在德国、苏联甚至英国的战士看来都是可笑的。尽管如此,他们有这样做的财富和意志。强者可以随心所欲,爱怎样打仗就怎样打仗。 美国人有打民兵战争的传统。强敌在前,他们就放弃娱乐,拿起武器,外行地、可是勇敢地把仗打完。他们的这种作战方式在独立战争中形成,在内战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巩固。罗斯福了解这点。他得先把德国逼入绝境,然后以美国的安全受到威胁为借口,向美国人民提供征服全球的机会。他像蜘蛛一样耐心等待,通过这一精彩表演最后做到了这一点。但在这之前,他使用了一个间接作战的绝招,一个在战史上从未有过的新花招,所谓的《租借法案》。他就是用这办法夺走了德国两次已经在望的胜利——对英国和对苏联的胜利。

(谢选骏点评:这是一种典型的“事后聪明”,是一种典型的“根据后果去推断动机”。罗斯福有那么聪明吗?有那么老谋深算吗?从苏联因为过度美援的膨胀和冷战的迅速兴起,来反观罗斯福的同盟政策,显然是目光短浅的,几乎断送了美国的前途,把美国独霸世界的机会,平白无故地、毫无价值地分给了苏联。后来的冷战,就是罗斯福养虎贻患的对苏政策所种下的恶果。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不是由于罗斯福的慷慨解囊、投怀送抱,苏联将提前解体五十年,东欧和东亚人民也不会落入“社会主义大家庭”这一亡国奴的悲惨地狱。)

(摘录之六:消极战线)

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最无聊的陈词滥调莫过于说希特勒之所以战败,是由于他对南斯拉夫发泄了个人的私愤:为了对一个小而无害的邻邦大肆报复,而把对苏联的进攻推迟了极其宝贵的三至五个星期。事实上,希特勒的决定是出于万不得已。在计划进攻俄国之际,绝不能容忍南侧距离罗马尼亚油田如此之近的巴尔干半岛方面有一条敌对的战线。至于元首的盛怒,那是他督促将领的一种方式。尽管成为这种脾气的靶子是难堪的,然而这一手法却屡试不爽。关于失去时间的论点也是不值一驳的,因为支配我们对苏作战时间表的是气候及地面情况。 不过必须承认,如果意大利始终未参战,德国的处境会好得多。用若干中立国家所形成的地带确保侧面的安全是十分有利的。墨索里尼所做的只不过是在我们的消极战线上增添了意大利和巴尔干这两个巨大的半岛。战争最后还是在欧洲传统的战场上——即从伏尔加到英吉利海峡之间辽阔的北部平原——决定胜负,但由于在南线分散了兵力,我们就在传统战场上拿不出庞大力量,这是个致命的错误。 既然战火违背我们的意愿蔓延到南方,包括赫尔曼·戈林和雷德尔海军上将在内的我国一些最高将领早在一九四一年就促请元首夺取直布罗陀、北非及苏伊士运河,以便从地中海方面打击英国。当时英国的战线已拉得过长,他们兵力稀薄,无力阻止这一进攻。那样,我们即可以用无法通过的撤哈拉大沙漠封住我们的南侧,而英国通往非洲及亚洲的航线即可切断。此举对英国士气和供应线的打击,当可使丘吉尔垮台,而我们与英国人都急需的和平就可以实现。 希特勒很想这样做,然而西班牙的独裁者佛朗哥背信弃义地拒绝与我们协力攻打英国人——这是在德国替他赢得了那场内战之后——于是元首对此不再感兴趣了。他心里想的主要是入侵俄国。

就在大局所系的对苏进攻已准备就绪之际,北非、南斯拉夫及希腊的局势发生了变化,他马上精力充沛、迅速果断地行动起来。我们的武装力量是所向披靡的。当时的历史所记载的全是德国的光荣的胜利,一个接着一个。 温斯顿·丘吉尔曾以一次堪与墨索里尼媲美的战略上的拙劣表演,帮了我们事业的忙。当我们进入希腊时,在非洲的英军正势如破竹地扫荡着利比亚、厄立特里亚和埃塞俄比亚,而意大利人则到处望风而逃或者投降。那正是英国可以乘我们还未来得及大举进攻之前,席卷北非,稳定其地中海生命线的大好时机。然而丘吉尔却写道,尽管他明知英军力量很差,不足以在希腊半岛上与德军长期抗衡,但他感到“为道义所约束”,不能不出兵援助希腊。于是,他从所向无敌的非洲部队中抽调了精锐,错过了在非洲大举进攻的有利战机,却把抽出来的部队投进克里特和希腊战场,不久即被击败,伤亡惨重,残兵败将只好撤出,重演了一次小小的敦刻尔克,因为在希腊,他们与之作战的并不是意大利人。侥幸活下来的士兵回到非洲以后,发现面对他们的又是德国人,因为在他们调往希腊作战之际,隆美尔已率领其著名的非洲师团在的黎波里登陆,并巩固了阵地。那就结束了快活的英国人在非洲轻而易举的胜利。

像其他地方一样,又得由美国人来搭救他们。 “道义”与丘吉尔那次的蠢举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他对巴尔干半岛的着迷,开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在加利波利的惨败。在战争后期他这样的着迷曾使他和罗斯福疏远了。在军事会议上,他沦为一个可怜的附庸,徒然地向俄国人和美国人罗嗦着巴尔干,而他们则冷冰冰地按照健全的战略方针所制定的计划在北部平原上结束了战争。 倘若丘吉尔不去干预巴尔干半岛,而让他的将领们在一九四一年初就结束那个非洲战役,则南斯拉夫的毁灭以及接着联军在摩洛哥、西西里及意大利的登陆也许都不必要了。战争也许可以缩短两年,双方都可以避免遭受许多恐怖和流血。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 隆对多诺万上校赴南斯拉夫的访问作了个不大可能的解释。西莫维奇革命是群众性的。绝大部分南斯拉夫人都甘冒触怒希特勒盛怒的危险。他们付出了代价,而他们也赢得了美国以及全世界的尊敬。共产党的南斯拉夫与美国之间当前独特的友好关系,就起源于一九四一年那次英勇的抵抗。但是即便隆的论断符合事实,看来把南斯拉夫所遭受的毁灭怪在罗斯福和丘吉尔头上,而对德国人用燃烧弹把贝尔格莱德化为灰烬、侵占其领土、屠杀其人民这一小小事实完全略而不提,可谓愚蠢透顶。 

罗斯福总统有时使用过密使,这是事实;但这种密使的重要性已被一些追求离奇紧张情节的电影和书籍以至一些军事史夸大了。这些密使一般只是做一些次要的繁重工作,主要为求迅速或保密,而且通过正规渠道效果也没那么好。把哈利·霍普金斯或多诺万上校和这类无名小卒列入一类是不准确的。

(谢选骏点评:事实证明希特勒与意大利人和日本人的结盟,确实是巨大的败笔。这两个不争气的盟友都使得希特勒德国付出了拉长战线、扩大敌人的代价。但是希特勒对于墨索里尼的情谊和对于日本人的信任,恰恰说明他确实不具备世界征服者的素质和“无情”。在这一点上,希特勒可能还比不上弗朗哥那个西班牙的北非人。毕竟,西班牙人和世界帝国的开创者们——阿拉伯人打过八百年交道,见多识广,远远超过欧洲内陆的德国和奥地利。)

(摘录之七:巴巴罗沙)

过了二十五年,全世界的人还在纳闷,阿道夫·希特勒为什么在一九四一年六月转向东方。当时,英国由于在非洲和巴尔干半岛惨败,加上德国潜艇所造成的损失,已经弄到了千钧一发的地步,而美国又无力抵挡住这个毁灭性的打击,那时候看来,希特勒一定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得胜。只要把英国打掉,把惊人的收获消化掉之后,他就能着手在一条战线上与苏联较量。但恰恰相反,他反倒把英国放在一边,转向东方,展开了一场历史上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的血战,在自己后方给诺曼底登陆留了空子,毁灭了自己也毁灭了德国。为什么? 

希特勒的世界观是黑格尔的世界观。黑格尔哼哼地教导他的白痴学生们,国家、帝国、文化,在历史上都有它们的兴旺时期。它们兴起来,它们消失。没有一个是永恒的,但是每一个时代有一个占统治地位,由它发号施令。在这个世界主权的承袭中,我们认识到历史的主宰——世界精神——的进化意志。于是,历史的主宰在那些世界历史人物的意志中得到了体现,像恺撒、亚历山大和拿破仑,都把他们的国家引向世界帝国。平常的道德不能应用于这种人的行为,因为是他们创造了每个时代道德的新形式和新主题。 这种黑格尔的世界观,当然,和小资产阶级的道德观正好相反,后者希望伟大国家的行为像进修学校里有教养的年轻姑娘那样,并且认为,按照它的道德标准,一个武装起来的强大民族和某些鞋店里的白脸职员没有两样。大的资产阶级强国,如法国、英国和美国,通过与军事掠夺毫无区别的行动,建立了它们的力量,扩展了它们的领土。在完成了它们的“历史命运”之后,它们当然很容易就会来谴责这个想接着扮演其世界角色的年轻有为的德国。然而,阿道夫·希特勒并不是一个容易接受这种说教的人。在他的方案中,进攻俄国,是德国走向主宰世界的大门。俄国是我们的印度,应该按照英国的方式来征服它,开发它。德国有这样的意志,这样的力量,这样的使命。它只缺乏粮食,缺乏生存的空间,缺乏石油。这些东西,它都要去取得。希特勒的观点是,一旦欧洲大陆的统治权牢固地掌握在德国手里,那么那些盎格鲁—撒克逊的海上势力就不得不换掉它们的政府,挑选能与新的德意志世界帝国相处的政治家来组阁。 克劳塞维兹说:“我们可以……把它作为一条原则,即如果我们要通过战胜其中之一而战胜全部敌人,那么就必需以打败这个敌人作为战争的目标,因为在这个敌人身上我们打击的是整个战争的共同重心。”

进攻俄国,目的是控制地球上具有无限人力和自然资源的广大中心地带,这是对重心的真正打击。 许多似是而非的议论认为,英国是“真正的”重心,因为它能够组织另一个联盟来与德国对抗。这是头脑里摆脱不开拿破仑式类比法的人写的东西。一九四一年春,英国处于中立状态,事实上是离开了战争,顶多进行些小规模的空袭干扰。它不再统治海洋了。日本和美国都超过了它。它们还没有成为德国的紧迫问题,当然将来总有一天德国要和美国算帐。 既然英国在军事上已经不行了,为什么它还不投降?显然,因为它希望苏联,或者美国,或者两国同时对其进行援助。美国相距很远,而且几乎还没有武装起来。而俄国呢,则正在很快地重新武装,并且就在我们的边境,公开地威胁着德国在普洛耶什蒂的生命线。的确,它以俄国人外交上惯用的粗鲁方式,给我们小麦和石油,企图抚慰我们;但是它拿回去的却是机器,用来武装自己对付我们。长时间地用这种方式依靠一个斯大林,是无法忍受的。 我们对世界帝国的要求,总是一场和时间的赛跑。德国比它的两个对手:苏联和美国,小得多。它的优点,只在于目标一致,纪律严格,和希特勒强有力的领导。到一九四一年,很明显,弗兰克林·罗斯福打算等他的工业一转向战争体制就开战,哄骗他的不情愿的国民跟着他走;同样明显,斯大林却只找一个保险的胆小办法,在普洛耶什蒂把德国的喉管割断。六月二十二日前夜,希特勒在一封给墨索里尼的坦率而雄辩的信里,把这一情况说得很清楚:“苏联和英国,都对这个……被长期战争压垮的欧洲……感兴趣,……在这两国的背后站着美国,怂恿它们往前……因此,我长期地苦苦思索之后,最后决定,在绳索没有拉紧之前就把它割断。” “希特勒应该先打垮英国。”这种议论没有现实基础。 希特勒下定决心,要到不论什么地方夺取他的国家所需要的土地和资源,这方面很像恺撒。而他对一个和平的世界新秩序又有丰富的想象力,这一点,他又像亚历山大。但是他的战略,却是拿破仑式的,因为像拿破仑一样,他的中心问题也是处于敌人的包围之中。拿破仑的解决方法是使用速度、力量、突击,在攻击点上高度集中兵力,以便把他的敌人各个击破。希特勒就是这样做的。他对宏伟的战略倒是目光敏锐的,然而带点儿冒险性;但他对战术行动的完全外行的干预,以及他在紧要关头缺乏军人的才干,却是毁灭性的。

(谢选骏点评:希特勒违背了自己总结的“不可两线作战”的一战经验,重蹈覆辙。至少,他应该和日本协作共同出兵苏联,或许可以形成不同于一战的战略格局。他肯定自以为比一战领袖高明多多,其实终究不过尔尔。不过这也不错,带来了民族解放运动和欧洲帝国的全面完结。)

(摘录之八:向莫斯科进军)

主要是根据古德里安的材料,许多作者认为,我们以惊人的速度三个星期打到离莫斯科只有三分之一路程的斯摩棱斯克以后,希特勒没有让古德里安的装甲兵团继续推进,而是命令他去南线协助伦斯德完成对基辅的包围网,这样早在七月中旬希特勒的败局已定。他们的论点是,我们因此而丧失了几个星期宝贵的时间,装甲兵团的装备也过分损耗,所以减弱了最后打击首都的力量。 这些对“向南迂回”的批评是有很多漏洞的。首先,在第聂伯以东完成对基辅的袋形包围是人类历史上最大一次地面军事行动的胜利。在一次打击中,德军击毙或俘虏的军队和装备,几乎相当于德军开始入侵苏联时全部军力的一半!把这样巨大胜利一笔抹煞,说成是“战术上的牵制攻击”当然是不对的。由于这次胜利,我们巩固地获得了南俄的财富,使我们在以后的几年能够继续打下去并几乎打胜。我们获得了粮仓、工业基地和燃料储备,这是德国人长期以来所追求的,是阿道夫·希特勒政策的全部核心。

的确,克劳塞维兹说过,战争的主要目的是消灭敌人的武装力量,而不是去赢得领土或经济上的利益。但大受批评的“向南迂回”也取得了消灭敌人武装力量的巨大成就。 万一南线的敌军突围而出,并在侧翼攻击我们呢?即使我们消灭了莫斯科正面的敌军,占领了首都,我们的处境能比拿破仑好一些吗?拿破仑基本上采用了古德里安的战略,在莫斯科攻取“战局的重心”。问题是,他到达那里以后,人马缺粮,左右侧翼又受到威胁,呆了一个时期,无路可走,只有撤退,最后落得一个悲惨结局。 我们这些制定巴巴罗沙计划并注视它的发展的人,手头少不了一本克劳塞维兹的《回忆录》。如果说在一九四一年可怕的冬天德国军队巩固住了阵地,其主要理由是因为我们没有重复拿破仑的错误。至少我们攫取了南方,这支持了我们,使我们有希望继续作战。当古德里安到“狼穴”来抗议“向南迂回”的计划时,希特勒对他说,将领们对战争的经济方面都很无知,他说的是冷酷的真理。他们像受捧的运动员一样,只关心显示自己的技能,而让别人去操心场地、观众和开支等问题。古德里安正是这样一个固执己见的、也许算是有才华的明星。 认为中路攻势被削弱了的论点,由于古德里安完成南线的任务以后回到北线取得九、十月的可观的胜利这一简单的事实,论据本身也削弱了。在这次九、十月的战斗中,我们并没有什么地方特别显得被削弱。 我在其他场合曾经毫不含糊地指出希特勒因不是职业军人而犯下的错误,其中有些造成了灾难,但“向南迂回”是一个稳健的、必要的而且成功的行动。 中路和北路的红军残余又吃了败仗,狼狈地向俄罗斯的望不到边的大地后撤,成批成批地被俘,更多的是成批成批地丢弃坦克和武器,在夜间穿过我们的包围圈溜走。在北路,我们的全部目标都已达到,只是没有打下列宁格勒。

列宁格勒被围九百天,濒于绝望和几乎毁灭的境地。波罗的海沿海已经归属我们,所以能从海上供应北路的军需,并与我们的芬兰盟国在军事行动上保持联系。在南路,我们围攻了克里米亚,迅速向高加索油田挺进。在中路,装甲兵团巨大的钳形攻势已从南北两方形成对莫斯科的包围,实际上已进入莫斯科城郊。包克的无坚不摧的步兵,自斯摩棱斯克一路势如破竹,从正面一直冲向布尔什维克的首都。在俄国战争文献中,十月十六日直到今天还被认为是“大逃跑”的一天。这一天,外交使团、政府机关以及一大批苏维埃的大头头,与成群的平民一道,仓惶放弃了城市,东撤到乌拉尔的安全地带。 斯大林留在莫斯科,发表了绝望挣扎的演说,动员妇女儿童在即将来到的我军通路上挖沟。俄罗斯中部平原正开始降雪。秋天泥泞的季节也已从九月开始。天知道在这种条件下,进军是多么困难,但我们照样前进了。从来没有一个军队在更大的困难下显示出比我们更大的力量和更高的士气。从最高的将领到最下层的士兵都焕发着无比的热情。德意志民族在元首的领导下,走过了九年难以置信的道路,现在又穿过积雪泥泞的荒野,在那映着低垂寒冷的红日的、朦胧的俄罗斯地平线上,道路的终点已经在望。我们先头的巡逻部队已经看到了克里姆林宫尖顶。世界帝国终于呈现在德国人面前,唾手可得了。 

(谢选骏:读完了历史的哀叹,我不禁想到:即使希特勒征服了苏联又如何?那不过是由德国人来主导后来的“社会主义大家庭”罢了。那就算是世界帝国了吗?现在的事实证明,在建立世界帝国方面,到目前为止,不仅苏联不行,美国也不行。容我说一句不大中听的话:在建立世界帝国方面,现存的所有主权国家,还差得很远很远。)

(摘录之九:珍珠港的灾难)

在一九四〇年五月,只消一个星期,就足以打破延续了几世纪的欧洲均势;同样,在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也只消一个星期,就足以决定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局和未来的全球均势。十二月四日,我们的集团军群中心在漫天风雪中长驱直入莫斯科郊区;从列宁格勒到克里米亚,布尔什维克的俄国正在摇摇欲坠。法兰西帝国早已崩溃。大英帝国也已瓦解,虽然英伦三岛还在勉强支持,但我们日渐扩大的潜艇封锁已越来越使它们在饥饿线上挣扎。除了美国,没有别的国家能够拦阻我们通往世界帝国的道路,但美国过惯了轻松舒适的生活,内部又争吵不已,使它的力量削弱得无法作战。罢工使它的工厂瘫痪了一半,但它依旧开足马力生产奢侈品和装饰品。它的兵力也只集中在以战舰为中心的过时的海军上,而且为了威慑日本人,竟然冒着危险选夏威夷为海军基地,却不能影响德国已露端倪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胜利。

七天以后,在十二月十一日,我们跟一个转变成侵略性的军事独裁统治的美国发生了战争。这个美国在德国的疯狂的敌人统治之下,万众一心地团结起来,把全国的工业紧急转而为战争服务,征召庞大的新的陆空军,以打倒我们。莫斯科战线上的红军,得到英美两国的物资援助和新开到的原始的、拼死作战的西伯利亚师团的增援,已经转入反攻。在另外地方,苏军正在逼迫我们从罗斯托夫后退——这是阿道夫·希特勒自一九三三年起领导我们以来德国的第一次撤退。 在十二月四日,德国人民离世界帝国的顶峰只有一层梯级了,但是到了十二月十一日,却发现自己已陷入生死存亡的两线作战的总体战中,在东西两面受到人口等于我们五倍而领土等于我们二十倍的两个工业巨人的威胁。 像这样军事上的巨大逆转,在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日本人袭击了珍珠港。温斯顿·丘吉尔勋爵坦白地表示,一听到进袭珍珠港的消息,他快乐得流出感激的眼泪来,因为他当时就知道,这一场战争他们已经打胜了。他当然不会为受到突袭和杀戮的美国水兵浪费眼泪。下面是丘吉尔听说的一段话:“要是我宣称,有美国站在我们一边对于我是最大的快乐,我想没有一个美国人会认为我是说错了。我不能预言事件的进程,我不能自称已经准确地衡量了日本的军事力量,但是现在,在这一刹那,我知道美国已经投入了战争,而且全力以赴,准备决一死战。所以我们终于取得了胜利!” 

日本袭击珍珠港当然是完全有理由的,但这是一个可怕的战略上的错误。 法国和英国势力的崩溃,使欧洲人在远东的殖民地几乎藩篱尽撤。日本是这笔财富的天然继承者。它需要利用这笔财富结束对中国的战争。欧洲人在几代以前,就已经来到环绕地球的中途,把东亚征服,把它的资源掠夺去。但是现在一切都成为过去。日本是东亚所存在的唯一强大势力。与其让死去的欧洲帝国里几个喝醉酒的白人官吏继续过他们上流绅士的寄生虫生活,倒不如让这个亚洲民族把一片富饶的地区接管过来,这样做自然更合乎道德。对于这个为命运所注定的勤劳聪慧的民族,阿道夫·希特勒寻求的只是跟它的友好关系。

在总参谋部,我们推测日本会在对它最适当的时机进军。我们根据世界哲学的每一种证据赞成这样做。日本对珍珠港的袭击,从战术上看是一次极其杰出的军事行动,在许多方面都可跟巴巴罗沙相媲美。这两个例子又都说明,不管紧张的战争空气和各种预先的警告与暗示,一个贫穷的小国可以使一个富有的大国猝不及防地受到打击。

(谢选骏:上述事实恰恰说明:世界帝国还没有到其应该建立的火候。)

在这两种情况下,突袭被用来大规模摧毁敌人的第一线兵力。巴巴罗沙的突袭依靠和苏俄订互不侵犯条约去哄骗敌人,这个条约在当时还在生效。日本人更胜一筹,他们在和平谈判中间对敌人发动了突袭。 当然,在发动这两次袭击的时候,都有人大声叫嚷着“无耻”和“出卖”,仿佛这类私人道德标准与历史事件有什么关系似的。一个穷国想要取富国而代之,就必须使出它能够找到的最好的手段。在历史上,凡是取得成效的事情,就是合乎道德的事情。黑格尔教导说,上帝的意志只有在历史的结局中才显示出来。从这个观点上看,巴巴罗沙和珍珠港都是向着宏伟的世界新秩序推进的理想主义的一招。 所不同的是,巴巴罗沙在战略上是无懈可击的,要不是由于一些不幸的没有料到的因素,包括五个半月以后日本对珍珠港的突袭在内,结果一定会取得胜利。而对珍珠港的突袭恰好相反,它是战略上的失算,所以丘吉尔把这个事件叫作疯狂的自杀行为,这一次他倒是说对了。 只要违反了一个基本的规律,就足以使得战略上的计划成为无效。日本对珍珠港的突袭违反了两个规律。被日本所忽视的两个铁的作战法则是: 1.打击敌人的心脏。 2.了解你的敌人。 

“打击敌人的心脏”这个规律,只是从作战的第一个原则也就是集中兵力的原则推论出来的。这正是日本的军事领袖们所忽视的。 他们正确地判断欧洲战争是他们夺取东亚的绝好机会,从那一时刻起,他们就面临一个严峻的抉择:应该首先北进攻打苏联、侵入西伯利亚呢,还是南进去发掘欧洲各国殖民地看守得不严的财宝?当然,南进更诱人些。但是在战争中,我们不应该被只是容易到手的掠夺物或是抵抗最小的战线引入歧途。 战争的报酬所包括的正好就是在政治上重新分配世界广大的土地。这是剧烈的全球性的冲突,是第一次真正的世界大战。双方的阵容是合乎规律的:富的对穷的,黄金对黑铁。德国是站在蒸蒸日上的一边的唯一的头等强国,这一边正在设法绘出一幅新的世界地图,进攻苏联是它伟大的使命。一旦做了俄国的主人,德国就会无敌于天下。根据逻辑推断,日本人应该采取行动帮助德国把苏联打垮。随着德国的胜利,日本人就可以在东亚占有它所需要的任何东西。但是,如果德国被打败,日本就很少有希望保持住即使已经到手的庞大利益。如果日本在一九四一年进攻西伯利亚,德国向莫斯科的进军肯定会成功,俄国人在十二月就无法转入反攻。布尔什维克政权要么已经崩溃,要么已经签订第二个《布列斯特—立托夫斯克和约》。因为在十二月拯救了莫斯科的,只是由于斯大林不顾一切地把西伯利亚一线的后备军抽调一空,全部投入战斗,这样才在最后一秒钟间不容发的关头扭转了战局。 再说,拿破仑有一句名言:在战争中精神和物质是三与一之比,如果这句话成立的话,日本只要在那年秋天对西伯利亚发动突袭,就会促成俄国的崩溃。十月中旬,恐惧紧紧揪住了布尔什维克党人直到政府最高级人员的心,各部也不顾体面,像惊弓之鸟似的从莫斯科仓皇逃走,而那位吓破了胆的独裁者却发出刺耳的总动员命令,来拯救这座城市。有一个未经证实的故事,说是斯大林本人曾经秘密地逃跑,惊慌平息以后,又秘密地回到莫斯科,把知道这件丢脸行为的人统统枪决。俄国的统治者在拜占庭迷宫里发号施令,使人没有方法查对这个插曲的真伪。 

无论如何,这真是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大好时刻,对于日本民族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它的优柔寡断的领袖们既在军事思想方面缺乏训练,又有东方人的奇怪性格,混合着过分的鲁莽、机警和感情,他们让时机永远从手指缝中溜走了。历史像一个女人,当她欣然顺从的时候,就得坚决把她占有。不然,她就会嘲笑爱抚她的人,决不宽恕他,决不再给他第二次机会。 因此,第一个错误是以南进代替北进,以抢夺战利品代替打击心脏。但是,如果日本不在第一个错误之外又犯了近于真正疯狂的第二个错误,尽管力量分散,轴心国家还是会赢得战争的。 姑且认为南进的战略是对的,它的明显的进程是以最大的速度和兵力进入东印度群岛,迅速巩固战果,准备击败美国的任何反抗。美国人也许根本就不会采取行动。美国有巨大的势力反对把美国青年派去替亚洲的绅士们送死。罗斯福也许只是唾沫飞溅地骂出一些刺耳的话,一看到希特勒打了胜仗,他就是这样骂的。罗斯福决不向舆论的范围以外迈出明显的一步。这是了解敌人特点的万能钥匙。由于东方人思想乖僻,日本人已经把它忘了。 

德国、日本和意大利轴心从来没有作为一个军事实体存在过。这是被宣传吹胀起来的一只貌似凶恶的橡皮气球。它的目的是恐吓。三个国家在战争的整个过程中都是各自为政,关于它们的进攻、入侵和战略上的决定,通常甚至不预先通知它们的伙伴。 正因为如此,希特勒进攻波兰的时候,墨索里尼忽然拒绝参加作战,直到法国快要垮台,他才慌忙参加进去。意大利独裁者并没有通知希特勒就入侵希腊。希特勒进攻俄国,在战争即将开始的时候才告诉意大利领袖。不过他这样做是有充分理由的。我们的情报部门曾经向我们报告,凡是墨索里尼知道的事情都通过意大利的皇室直接传到美国人那里去了。 在轴心国武装部队之间,没有举行过一次真正的参谋会议。在珍珠港事件的前一年,英美两国就举行过多次这样的会议!它们和布尔什维克密切合作,在整个战争期间一直采取联合作战的战略。现在他们可以从容地考虑帮助斯大林摧毁我们、把斯拉夫的洪水引到易北河是否明智了。然而盟国的军事行动都是联合作战的榜样,而“轴心国”的战略却是无效的。这里是各自为战,不幸的德国被两个第二流的伙伴束缚住手脚,它们做出卤莽任性的冒险,因而使它遭到毁灭。 日本为什么采取这种越出常轨的、注定要失败的途径呢? 它是靠一九○四年在旅顺港偷袭俄国海军而突然闯进现代历史的,它大概还在留恋黄种人打败白种人的这个方式。日本海军参谋部主张采取正常的行动:先把东印度群岛拿下,如果和美国海军遭遇,就跟它在日本附近的海面上决一雌雄。但是袭击珍珠港的计策是舰队总司令山本五十六海军上将设想出来的,他以辞职相威胁,强迫他的海军和政府接受他的意见。

(谢选骏点评:从来没有一个“轴心”或“联盟”能够征服世界。换言之,世界征服者都是个人,而不是集团。从这个意义上,希特勒距离“满足统一全球的需要”,还差得很远。)

(谢选骏点评结束语:德国日本围歼苏联为什么不能实现?)

从“建立世界帝国”的角度看,德国与日本合谋围歼苏联似乎是棋高一着的。但是从“扩张主权国家”的角度看,德国日本围歼苏联在经济上其实是并不合算。

德国日本围歼苏联为什么不能实现?

因为德国和日本,与英法一样,都是自私自利的民族国家,缺乏世界帝国的超越性。

而且,德国和日本,与英、法类似,比美、苏的民族性更强,因此更加自私自利,这样的民族国家和世界帝国简直南辕北辙。

美、苏在二战以后为什么能够瓜分世界?就是因此它们的民族性相对较弱、世界性相对较强——尽管他们依然没有完全摆脱主权国家的邪恶遗产,但毕竟提出了“有限主权论”(苏联)和“人权高于主权”(美国)的世界主义纲领。

有人会争辩:“有限主权论”(苏联)和“人权高于主权”(美国)的世界主义纲领,不过是其国家利益的烟幕弹和遮羞布。

但是我们也看到了一和简明的事实:历史往往是弄假成真的。

围歼苏联为什么不能实现?因为棋高一着的人往往反而会失败。这就使得有些人产生了“天命观念”。

〔另起一页〕

第五节

希特勒的直觉来自其从谏如流

(陆权理论的智囊局限)


在《小国时代与小股游击队》一文中,我曾经写道智囊的生涯对智囊自己的智慧大有危害。例如汤因比以及豪斯霍费尔,甚至连那位“和‘政治服务’保持了必要距离”的英国陆权思想家麦金德(Halford John Mackinder,1861—1947年)自己也有这个问题。

不过话说回来,智囊的生涯对智囊自己的智慧虽然大有危害,但对他们的主人却是大有帮助的。

例如,研究表明,被人吹得神乎其神的“希特勒的直觉”,其实来自他对良师益友的从谏如流,例如,他的秘书赫斯那里介绍来的德国地缘政治学家卡尔·豪斯霍费尔(Karl Haushofer 1869—1946年),就被认为是希特勒背后的人。豪斯霍费尔生存空间理论不仅指导了二战时期德国的战略选择,而且提供了《我的奋斗》一书核心思想。

豪斯霍费尔生于慕尼黑一个政府官员、教师和艺术世家,他本来是要当教师的,但在学校军训期间喜欢上了军队生活。最后以优异的毕业于军官学校、大学和军事院校,1896年他娶了玛莎为妻子,生了两个孩子,而他的岳父是个犹太人,1898为巴伐利亚陆军军官,在服役六年之后,被认为是可以进入总参谋部精英分子。1908-1910年在日本陆军大学校任炮兵教授,他和许多日本人交上了朋友,相信日本有潜力作为一个有价值的盟友。后来先后到过印度.缅甸,西伯利亚,朝鲜和中国北部,自学了法文、俄文、中文、朝鲜文和日本文。1912年回国后成为上校。后来因病退役,修养期间写了两本关于日本和太平洋的书,此外他还以最高荣誉通过了慕尼黑大学地理学、地质学和历史学博士的考试。

豪斯霍费尔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重新服役,在炮兵旅当了四年旅长,他预见到了德国的失败,并认为原因是德国人对世界不了解而相信了敌方的宣传而导致人心涣散。战后以巴伐利亚军少将衔退役。并在慕尼黑大学教授地理和军事科学,深受学生欢迎。他有一次在黑板上简单的画了一个三角,三角的支点写着柏林、罗马、东京,这代表着他对未来世界的设想。他在军队中的副官鲁道夫·赫斯将他的理论报告给希特勒。啤酒馆政变失败后,他把纳粹党的档案隐藏在自己的庄园,希特勒和赫斯被囚禁的地方离他的庄园很近,他每个星期三都要去看望希特勒并和他谈论世界大事,几乎等于口授了《我的奋斗》里关于外交政策的第十六章。

豪斯霍费尔大概没有读过斯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所以还固执地认为“国家是个可生长和灭亡的有机体”,而不懂国家只是文明的碎片。

豪斯霍费尔片面地以为强国就可以像自然界那样获取自己成长的土地和资源,一些人口少地方广大的国家没有单独生存的权利,比如北欧和波罗的海的一些小国。他深受英国地缘学家哈尔福德·麦金德的影响,认为控制欧亚大陆心脏地带就是可以控制世界,为了控制这一地带,必须和日本结盟,控制苏联和中国,至于方式,拉拢、结盟或者进行殖民合并甚至征服都行。他虽然认为大英帝国正在缓慢自杀,但不排除和英国在争霸的时候开战的可能性。

1924年豪斯霍费尔开始主办《地理政治学杂志》,主要著作有《德意志:民族和它的生存空间》,《日本与日本人》。《太平洋的地理政治学》等。1933年希特勒成为德国总理,为了报道他,立即宣布他有犹太血统的妻子和两个儿子为荣誉雅利安人。任命他为德国科学院院长,大规模的为他的研究机构提供建筑物和研究津贴。他的机构获得了不受党和军队干涉的权利,并且可以无限的从第三帝国的宣传和谍报机构获得情报和行动的支持。军事战略家、心理学家、人类学家、气象学家、物理学家、历史学家和地理学家都召集起来提供他们各个专业的情报并且核对和分析间谍机构提供的关于其他国家的报告。这种研究结果都被纳入豪斯霍费尔的“战略索引”一书中。提供给元首,并附上他的建议。

1934年11月,豪斯霍费尔评论:除非有一个大国带一次承担对奥地利的保护,奥地利的空间是有弱点的,结果希特勒吞并了奥地利。

1938年5月,豪斯霍费尔写到:“只有在一个德意志强国不存在是,才可能形成今天这样的捷克国家。结果捷克斯洛伐克被肢解。他断定法国不能出兵解救波兰,下雨的可能性很小,征服波兰只需十八天的时间。他还说一直要等到静坐战争和宣传机构充分发挥效力以后才可能发生对法国的攻击,还说德国对挪威的军事行动是一种简单的活动,而这一切后来都被说成是“元首的直觉”。

豪斯霍费尔早期的一些文章,认为可以把苏联争取过来,做法是首先取得军事将领的信任,再取得政治领袖的信任,最后靠经济合作。但是俄国人却设防保卫他们的边界,开始将工业中心设置在遥远的内地,清洗了被指责为和德国谈判的将军们,并开始谈论起集体安全起来。于是豪斯豪威尔的调子就开始变得反苏起来。后来他同意苏联军队由于大清洗而大大动摇的观点,认为对德国不会造成什么危险,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签订以后,他欢欣的写到:”德国和俄国不会再因为意识形态不同而发生战争了,今后可以自由的调整地理空间结构了。“他宣称第二步就会出现日苏协定,完成一个完美的德苏意日合作的四国同盟,但是斯大林再一次不合作,拒绝签署这一个同盟,并迅速更新自己的军队。

德苏1941年6月开战以后,豪斯霍费尔没有退路了,他常常引用一句中国古话“骑虎难下”。他极度迷茫,他认为对一个空间广阔的国家的攻击,不是在于占领了多少领土,向前推进了多少公里,而是在于迅速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可是这一点在莫斯科战役之后就不复存在了。此后,已经没有什么地缘政治可以讨论了。1944年因其子卷入暗杀希特勒事件而遭逮捕获,德国法西斯垮台后,于1946年在监狱中自杀。

我认为豪斯霍费尔有些食洋不化,对英国人麦金德(Halford John Mackinder,1861—1947年)的理论过于生搬硬套了。

麦金德的拿手好戏是“陆权论”(1919年):

谁统治东欧,谁就控制了心脏地带;

谁统治心脏地带,谁就控制了世界岛;

谁统治世界岛,谁就控制了全世界。

他把欧亚大陆和非洲合称为“世界岛”,把西伯利亚周围叫做“心脏地带”。

麦氏分析认为,最有可能控制心脏地带的是俄国和德国,因此警告西方防止俄国的扩张和俄德联盟。麦金德提出陆权论的本意是想提醒作为海权国的英国,它正面临着陆权国家兴起的严重挑战,需要修改战略和外交政策,然而由于德国所处的大陆位置,它比麦金德的祖国更能从该理论中获益。麦金德晚年时根据世界战略地理形势的变化,意识到“企图支配世界的威胁,与其说来自东欧,不如说来自心脏地带本身,即来自苏联” ,而单凭西欧国家的力量远不足以遏制苏联,因此提出了以北大西洋及其领海和与之相连的江河流域为区域范围,以英国为海岛航空港,法国为桥头堡,美国和加拿大为强大基地的“地中洋” 概念,认为“地中洋” 地区可以同心脏地带分庭抗礼。从其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建立(1949年)不难看出他的这一新思想的影响:该组织的成员国基本都是“地中洋”地区的国家。

事实证明,麦金德比豪斯霍费尔更有眼光,因为他的学术和“政治服务”保持了必要的距离。这一评论也适用于汤因比与斯宾格勒的差异。

不过,根据我对世界历史的了解,历史上最负盛名的征服者如亚历山大、汉尼拔、恺撒、拿破仑、希特勒,都违背了麦金德的理论。

例如,麦金德宣称,他能引证大量历史事实说明来自大陆腹地的征服者对边缘地带向着三个方向扩张和侵略:向东南方向季风边缘区和澳大利亚;向东北方向经西伯利亚和阿拉斯加到美洲;向西到欧洲边缘地带和南部腹地。世界历史总的来说是按着这些方向发展的。

但是,亚历山大、汉尼拔、恺撒、拿破仑、希特勒的征服活动,都是违逆了麦金德上述所说的方向。难道亚历山大、汉尼拔、恺撒、拿破仑、希特勒所从事的,仅仅都是“自卫反击战”?而摆在我们面前的最新事实就是美国的称霸而非苏联的称霸。

究其原因,麦金德作为一个英国议员虽然不像豪斯霍费尔那样靠近权力中心,不过有其“被油蒙了心”的一面:

麦金德担心的是大英国帝国的终结:他还担心如果德国和俄国结盟或者德国征服俄国,那么就奠定了征服世界舞台的基础。他的思想在西方实际政治生活中影响很深,它一度成为地缘政治学者们鼓吹纳粹征服世界的信念,有些西方政治学家曾一直担心地注视着中苏关系的发展也与麦金德的腹地说有关。麦金德当过英国下议院议员、英国地理协会主席,荣获美国、英国地理学会的奖章。他对地理学以极高的评价,认为地理学是研究人类与自然环境关系的科学、是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历史科学与现实政治学之间的桥梁。 

如此看来,麦金德的陆权说不过是对“蒙古入侵”这一幽灵恐惧的遥远回声罢了,就像威廉二世对八国联军发出的“黄祸论”,不过是对“匈奴入侵”这一幽灵恐惧的遥远回声罢了。

为什么麦金德的陆权论只是幽灵恐惧的遥远回声而非现实世界的真实写照呢?

第一,匈奴入侵、蒙古入侵,还有夹在中间但等而下之的突厥入侵,其原因并不只是由于它们身处“心脏地带”,而更对是由于它们是具有军事机动性的游牧集团。而且它们大举发动入侵的时候,往往都是在遭到了连年灾荒、生存无以为继的时候。

第二,匈奴入侵、蒙古入侵,还有夹在中间但等而下之的突厥入侵,只是单方面的祸害,实际上,这些游牧民族的攻击也遭到过同等强度的反击,就拿中国来说,周天子(对匈奴)、秦始皇(对匈奴)、汉武帝(对匈奴)、唐太宗(对突厥)、明成祖(对蒙古),都对戎狄有所“犁庭扫穴”之举。姑且不说满清这把既对农耕又对游牧的双刃剑。

第三,随着火器时代的来临,游牧民族对农耕民族的军事优势永远结束了;而随着蒸汽时代的到来,游牧民族本身的存在都成了问题。俄国、满清、英国,三个帝国基本上瓜分了欧洲大陆的游牧民族:俄国、满清瓜分了蒙古遗产;俄国、英国(还有法国)瓜分了回教世界。

这样看来,麦金德作为英国议员,他的思考出发点还是英国国家的利益,而不是一个自由思想家的智慧。所以他的研究结论还是经不起时间的检验。

希特勒的直觉来自其从谏如流,而他的失败也来源于他的固执己见。可见成功就在一念之间,人生真像一出戏剧,比幻影作家莎士比亚的构思精彩多了。

〔另起一页〕

第六节

希特勒是一个成功的大众歌星


看看希特勒的演说会,多像现在的歌唱会;看看纳粹分子多像现在的歌迷粉丝。

思想的主权体现为语言的魔力,但绝不仅仅是语言的魔力;希特勒只懂得语言的魔力、不懂得思想的主权,所以他只是一个煽动家,只能满足群众的口味。

群众对于“希特勒演讲的魔力”喋喋不休:

他对于说话也具有一种天分,能够用平易近人的方式,把他的意见发表了出来,还会使用一种连续重复的方式,好像是用一把槌子,来把他的思想敲进听众的心头一样。不管听众是成千上万人,还是少数几个人,他所说的话常常是这样开始的:“从1919年起,我就决心要做一个政治家……”而他在政治思想谈话的结论上,却总是这样说道:“我绝不放弃,我绝不投降!”

他的讲演天才可以说是高人一等,无论是对于一般的群众,或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们,都同样能够发生奇效。他懂得怎样调整他的语言和态度,以来适应听众的心理。当他讲话的对象是工业家、军人、党员、公务员等各种不同身份的人,他的态度都能配合做各种变化。“我经常思考他是否使用了催眠术,或者这仅仅是他外在影响力的表现。确实,希特勒善于以他那种天生的简洁自然的方式,以及少有的亲和力来获得对话者的认同。在他的血管中流淌着维也纳的血液,再加上他的艺术天才,这就赋予了他毋庸置疑的个人魅力。必须补充说明的是,他即使是在泛泛而谈时,也能引用精练、简洁的格言,以强化自己的观点。他以肯定的语气高谈阔论,很容易就能给听者留下良好的印象。

然而,他性格的这些外在表现还不足以解释他对某些人的控制。他能发出一种磁力,使我们更接近某些人,或者相反,远离某些人。在他身上,这种磁力不完全是因为它的强度,还因为它的广度而引人注目,尽管在强度上它也远远超过一般人。这种磁波影响的范围非常之广,能在公共会议上和大面积人群前产生惊人的作用。

正是这种不同寻常的暗示力让我们明白,为什么有的人来见他的时候垂头丧气,离开的时候却信心十足。这种能力在他的老战友们身上影响尤为强烈。比如说,我记得很清楚,1945年5月,但泽地区纳粹党部领导人弗斯特来柏林求见希特勒。我看见他走进我的办公室,完全被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击跨了。他向我坦白,有1100辆苏联坦克集结在他防守的城市前面,而他只有4辆连汽油都不够的虎式坦克和他们对抗。弗斯特决心不再隐瞒,要让希特勒知道事情的可怕真相。

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坚持要弗斯特客观地把事情详细地说出来,促使元首做出决定。弗斯特回答我说:“您别担心!我不会犹豫的!顶多他把我赶出门外。”

当他与希特勒会谈之后重新来到我的办公室时,我是多么吃惊啊!他像完全变了一个人:“元首答应向但泽增派新的师!”

看到我怀疑的微笑,他向我解释:“说真的,我也不知道他从哪里调兵!但是,只要他向我宣布他要拯救但泽,那就没必要怀疑了!”

弗斯特的这些话使我深深地失望。这个不久之前还在我的办公室里激动地宣称要向希特勒说出实情的男人,从他那里回来之后却完全相信了他的空话。毋庸置疑,这又是希特勒的说服力在他身上起了作用。”

他最特别的个性就是他的“意志力”。使用他的意志力,他可以强迫旁人随着他走。他这种力量能发生一种强大的暗示作用,使许多人都受到他催眠的影响。这种情形我曾经多次亲眼目睹。在OKW的范围中,几乎没有一个人敢反对他:不是像凯特尔那样,受了永久性的催眠,就是像约德尔那样,不敢不服从。甚至于有些很有自信力的人,当他们在敌人的面前都显得非常英勇,但是却为希特勒的辩才所征服,为他的逻辑所困惑,而没有能力反抗他。当他对少数人说话的时候,他一面说话一面就注意每一个人的表情,看是否每一个人都肯接受他的话。假使他发现了他的话对某几个人不发生作用,于是他就会进一步专门对他们进行说服的工作,一定要消灭了这种反抗的精神,才肯停止。

(谢选骏指出:这是一种典型的犹太骗术伎俩。)假使那个人还是坚持不为所动,那么他就会恼羞成怒了。他会喊道:“我还没有把这个人说服?”于是下一个步骤就是把这个人清除掉。他愈成功,就愈骄纵,愈不肯忍受人家的反对。

希特勒,他鼓吹的思潮是纳粹主义,纳粹主义不是希特勒头脑中固有的东西,也不是他的独创,而是兼收并蓄德国历史上各种思想,尤其是19世纪后半叶以来各种思潮拼凑而成的。但,正是纳粹主义如同心灵控制器一般,牢牢控制住德国人的心理,如同历史教科书所叙,经历了一战的痛苦,193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德国需要这位独裁者,需要这位强权者.德国的疆域是在铁与血的冲杀下得到的. 他曾经无比强大,到达了一个无法超越的权利顶峰.整个欧洲都在他的脚下辗转呻吟。他激越的口才,曾经就是德意志的兴奋剂;他的那本《我的奋斗》,曾经就是屠杀所谓劣等种族的最高圣旨。每当看到希特勒本人铿锵有力的演说,和那极具个人特色的,充满感召力的强劲手势;你会感觉到,这个人虽然是个魔鬼,但不可否认,他是一个非常出色的魔鬼,他的诡辩天才和军事战略思想,几乎毁灭了整个世界。他在演讲前一定要沉默很长的时间,一直等到群众由闹到静,又从静到叽叽喳喳时,才开始发言;其次,他演讲开始时语调极其平缓,但很快就激昂澎湃起来,伴随着手舞足蹈,还经常掂起脚尖,几分钟内就可以达到歇斯底里的境界;再其次,他的演讲从来不超过半小时,往往只有十分钟左右,在此期间,他不会给听众任何打瞌睡,随着思路的进一步拓展,他说话的节奏变得越来越快,句子一句接着一句,走动的步伐也越来越快。突然之间,语气变得生硬了,声音也越来越大,他不断的大幅度地摆手势,而且非常频密。希特勒口授演讲稿的激情,与他翌日面对听众的激情毫无二致。

希特勒的口才与精力极其惊人,他曾创下了在一年内竞选5个不同的职位,7天内拜访20座城市,一天内公开演讲10次的记录。几乎每次演讲都是脱稿进行,而且针对各地选民关心的不同问题,他演讲的内容也各不相同。在当今这个时代,像他那样的演说家已经很少见了。作为一个长期生活在巴伐利亚(甚至连德国人都听不懂的德语)的奥地利人,他的德语普通话能讲得如此标准,说明了他为了实现“我的奋斗”中“千年帝国”的梦想,在演说方面花了多大的功夫。希特勒演讲的内容相当简洁,提到最多的就是“德意志”、“国家”、“民族”、“振兴”、“正义”、“敌人”、“形势”、“斗争”、“成就”之类的词,从来不引经据典,只谈论现代的事情。在他牙缝里冒出的每一个字都带有浓烈的民族主义和大德意志的气息。加上德语语法本来就无法表达一语双关的意思。使得希特勒的演说更具有极其强烈的坚定意志。 “德意志,人民,同志们,德意志的未来要靠我们的人民!只能靠我们的人民!德意志人民,神圣的德意志人民,必须用自己的勤劳、智慧、冷静、勇敢来克服一切困难!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前进,我们的民族才能振兴”“那些我们永远的敌人,德意志永远的敌人,从他们的舌头上流出来的只能是谎言!任何与他们合作的企图都是对德意志民族的背叛和犯罪!背叛和犯罪!我们将和这些无耻的、邪恶的敌人们斗争到底!斗争到底!直到永远!直到彻底消灭他们为止!……”“世界上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止我们!最后的胜利必将属于德意志人民!……”。 希特勒1924年 4月 24日在慕尼黑的演讲说:我拒绝这个字眼“无产阶级。”“我们的斗争只可能有两种结果:要么敌人踏着我们的尸体过去,要么我们踏着敌人的尸体过去”“我们必须咬紧牙关,全力以赴去做一件事情;否则,我们将一事无成。”“每一代都至少应该经历一场战争的洗礼。”“你们必须跟着我庄严的宣誓:我们需要的是和平,我们需要的是献身于我们的事业。”“如果我的民族在这场实验中失败了,我将不会为之哭泣,是他们自找了这样的结局。”“大众就像是个任我为所欲为的女人。”“对敌人来说没有什么地方比坟墓更好了。”“时代呼唤战争而不是和平。”“政治的最终目的是战争。”“我们只能用武器来保卫和平。”“只要还有一个德国人活下来,战争就将继续。”“我的意志决定一切。”“在发动战争和进行战争时,是非问题是无关紧要的,紧要的是胜利!”“去征服、剥削、掠夺乃至消灭劣等民族,乃是我无可推卸的职责与特权”。“战争已经变成一种神秘的科学,令人高深莫测。但是战争其实是一个极自然的东西,也是日常生活中最必要的东西……战争就是生活。”“人类在永恒的斗争中壮大,在永恒的和平中毁灭。”“强者的独裁便成为最强者。”从录音中我们可以发现,希特勒向群众们灌输的理论并不多,它们与其说是政治演说,还不如说是一位军官的战地动员令。然后是山呼海啸般的掌声与狂热的欢呼声贯穿了他的整个讲演过程。

这种极度排外、惟我独尊的右倾民族主义思想,与一战后德国人极度的失落感截然相反,但又紧密相连,它们形成了一把利剑的两道锋刃,都是可以杀人的,而且是杀人不见血的。当时有报刊曾经这样评论希特勒:“此人正在用演讲杀人。”事实上,不仅仅是在德国、意大利、奥地利和日本,就是在捷克、丹麦、波兰,甚至法国和苏联,都有希特勒的支持者和崇拜者,在当时,那是一股席卷全欧洲,甚至半个世界的浪潮。 

……

谢选骏指出:思想的主权体现为语言的魔力,但绝不仅仅是语言的魔力;希特勒只懂得语言的魔力、不懂得思想的主权,所以他只是一个煽动家,只能满足群众的口味。

如果希特勒不只是一个煽动家,还是思想主权的把握者,他就会适可而止是,不会走向失败;不过反过来看,希特勒的失败也为思想主权的传播打开了胜利之门。

〔另起一页〕

第七节

希特勒早年是个共产党员


1919年4月7日德国独立社会民主党、无政府主义者和巴伐利亚农民联盟建立苏维埃共和国,12日至13日,巴伐利亚共产党通过武装暴乱夺取政权,后来受到巴伐利亚邦霍夫曼政府围剿,5月3日被击败。现已查明,在这短短的半个多月中,希特勒得到十九票的支持,被选入巴伐利亚苏维埃属下的“军队苏维埃委员会”,而且是拥有两个“T”字记号的顾问,其地位甚至高于他在后来参加的纳粹党党内的地位。但是随着共产革命的迅速瓦解,这一经历成为污点,为了掩盖自己的这一共产党背景,希特勒不得不积极扮演一个反共角色。正如为了掩盖自己的犹太人血统,希特勒不得不积极扮演一个反犹角色。但即使如此,共产党还是在纳粹党留下了深深的印记:纳粹党旗的三种颜色中的红色就是。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一书中说:“红色象征我们这个运动的社会意义,白色象征民族主义思想。(黑色死亡)‘卐’字象征争取雅利安人胜利斗争的使命。”原来纳粹运动的社会意义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帝国主义。看来蒋经国、李登辉之流入共、出共、投共、反共,确实也是遵循了希特勒路线,与毛泽东、周恩来加入国民党又反对国民党的污点历史,异曲同工。

《二十世纪的政治骗局──以阿道夫·希特勒为研究案例》

(摘自《希特勒是一个犹太人》)

(2001年—2010年,纽约)

谢选骏

出版说明

英国《每日邮报》2010年8月23日报道:根据最新出炉的DNA检测结果:希特勒可能是犹太人或北非人的后裔。而北非人和犹太人在遗传学上、在体质人类学而不是文化人类学上,其实是具有相当重合的。

比利时记者让·保罗·穆德斯和历史学家马克·维尔米伦。这两个人根据希特勒家族的39位亲属的DNA检测结果,发现这39个人的DNA样本中都含有一种名叫“Haplopgroup E1b1b”的染色体,即父系遗传(Y-DNA)。希特勒的这些亲属中包括一位名叫罗伯特的奥地利农场主,他被确认为是希特勒的远房表兄。而在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利比亚和突尼斯的柏柏尔族人,以及生活在德国和西班牙的犹太人体内,希特勒家族的这种基因片断非常普遍。“人们可以据此推测,希特勒本人与这些他所强烈鄙视的人种存在某些联系。”

另外一位名叫罗尼·德柯特的基因遗传学专家说,他完全同意上述的判断,他认为希特勒的祖先可能来自于北非地区。他说:“这真是一个令人吃惊的发现。对于那些支持或者反对希特勒的人来说,目前尚难以预测这一新发现将会意味着什么。”德柯特说,Y-DNA基因片断有18%至20%发现存在于德系犹太人体内,有8.6%至30%发现存在于西班牙系犹太人体内。

简单地说,希特勒家族是个犹太家族,希特勒是一个犹太人!

但是一直以来,历史学家们一致认为:纳粹头子希特勒是个极端的种族主义者和反犹太主义者。二战期间,他曾对犹太人实施惨绝人寰的大屠杀。

这种矛盾现象如何解释呢?

这就是我长期以来所进行的一个研究项目所要解释和描述的:“二十世纪的骗局”。

例如毛泽东及其兄弟,就是从“放印子钱”的高利贷业者,摇身一变成为“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整个是卜迦丘《十日谈》里的“圣·夏泼赖托”的复制本。

公证人夏泼莱托吃喝嫖赌,坑蒙拐骗,杀人越货,亵渎神圣,可谓无恶不作,本该落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可是诡计多端、巧舌如簧的他,在举行临终忏悔时痛哭流涕地忏悔了两件微不足道的过失,不仅骗得了临终忏悔的修士的信任,而且被教会奉为圣者,成为“圣·夏泼莱托”。教堂为他建了神龛,男女老幼前来祈求消灾赐福。一场狂热的迷信活动完全建立在欺骗的基础上。

现在,趁着这项希特勒家族的基因研究成果的公开报道,我也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公诸于世。一方面可以佐证希特勒家族的基因研究报告,另方面也能反过来:用这个最新的基因研究报告来证明我多年以来的研究所得:“希特勒是一个犹太人”。

《希特勒是一个犹太人》

(二十世纪的政治骗局──以阿道夫·希特勒为研究案例)

(2001年—2010年,纽约)

谢选骏

题记

“黑格尔、达尔文、尼采,他们是导致几百万人死亡的真正元凶。思想在杀人,语言比任何一种谋杀更为凶恶,思想在向英雄和群众复仇。”

──戈特弗里德·本(Gottfried Benn,1886—1956年):《论历史》(1943年)

目录

导论

声东击西:二十世纪的政治秘密

第一篇

希特勒:最后一个殖民主义者

第二篇

纳粹主义与逆向殖民主义的兴起

第三篇

反犹主义的“犹太叛徒”

第四篇

出身于“犹太家庭”的希特勒

第五篇

复杂混乱病态的希特勒家族

第六篇

梅毒让希特勒成为世界强人

第七篇

犹太人希特勒的异化过程

第八篇

犹太人为何屠杀犹太人

第九篇

美国金融市场的希特勒

第十篇

希特勒何以钟爱海德里希

第十一篇

崇拜列宁的左派奋青希特勒

第十二篇

博学、自控、记忆力超群

第十三篇

斯大林遮掩希特勒遗迹

第十四篇

希特勒的战略:间接路线

第十五篇

犹太人配合日军在华建国

结束语

希特勒的教训及其后果

附录之一

《“锡安长老会议”议定书》的来龙去脉

附录之二

反纳粹记者的纳粹论述

导论

声东击西:二十世纪的政治秘密

“黑格尔、达尔文、尼采,他们是导致几百万人死亡的真正元凶。思想在杀人,语言比任何一种谋杀更为凶恶,思想在向英雄和群众复仇。”──戈特弗里德·本(Gottfried Benn,1886—1956年):《论历史》(1943年)

戈特弗里德·本说得很好。但是戈特弗里德·本没有说出全部真相。因为戈特弗里德·本故意放走了一个最大的“元凶”──卡尔·马克思。

作为二十世纪革命灾难的头号元凶,卡尔·马克思提出了“阶级斗争”学说,但本书即将揭示的事实表明:“阶级斗争”、“种族斗争”这些学说,就和古代中国的“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以及“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一样,都是极为面化的标签,作为社会分析的依据都是极为脆弱的。

而使得马克思成为元凶的,除了他的变态思想以外,还有什么呢?是德国犹太人的特殊身份吗?

据英国曼萨协会2005年公布的一项研究指出:中国人的智商指数平均106,犹太人的智商指数平均竟然是110,比中国人还要聪明,这是因为犹太人在“隔都”里长大,人数较少,受到定向的遗传筛选;所以在中国人里面,上海人的智商又是比较高的。此外智商的测定和教育还有一定的关系,无法完全排除文化的干扰;所以在中国人里面,大城市居民的平均智商要高于中小城市尤其高于农村地区。

长期隔离尤其导致受到异族围困的德国系统的犹太人智商高──爱因斯坦及马克思均为显例。此外还有哲学家斯宾诺莎、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盖尔曼等人,这个名单一张纸也写不完。

2005年6月美国的《生物社会科学杂志》上,独立科学家格雷戈里·科克伦与美国犹他大学的贾森·哈迪和亨利·哈彭丁发表论文大胆指出,德系犹太人要比其它人类族群更聪明,而且导致这一结果的过程是社会性的“自然选择”。但是,这也使得德系犹太人也比大多数人更容易患多种遗传病,像泰萨二氏病和乳癌。可是,以前人们认为这些事实没有什么内在联系。智商高被认为是高度重视教育等社会影响使然;而遗传病则被看作是德系犹太人倾向于族内通婚这种遗传隔离造成的结果。

通过研究可以则认为高智商与疾病有密切关系:德系犹太人不同寻常的历史致使他们受到了独特的进化压力,进而导致了这种矛盾的状态。德系犹太人的历史始于公元一世纪犹太人反抗罗马统治。当反抗遭到镇压时,犹太难民四处逃生。逃往欧洲的后代成为德系犹太人。中世纪,欧洲犹太人遭到法律歧视,他们不得不从事与金钱相关的职业,如被人看不起或不准基督徒涉足的银行或征税工作;而且他们只能与邻居中社会地位较低的非犹太人通婚。科克伦博士认为欧洲犹太人从事的职业都是高度重视智力因素的职业。虽然现在很难证明这种重视智力因素中世纪就已存在;但是,这种重视在当代这类职业中是千真万确的。有多项研究表明智力因素与职业收入存在高度相关联系。

此外,历史记载能证明:中世纪,欧洲犹太人中职业成功人士比底层人士抚养的子女更多,这在非犹太人中也一样。把智力与成功的关联以及成功与生殖力的关联合二为一,你就具备了有利于智商提高的基因传播的条件。问题是这种智商基因确实存在吗?科克伦博士认为它们的确存在,而且正是这种基因引起了折磨德系犹太人的遗传疾病。这真可以说是“魔鬼的礼物”。

生育隔离的少数族群容易遗传疾病,这是众所周知的现象。不断地与同一族群的远亲通婚,结果减少了基因多样性,因此一些疾病基因无一定规律地变得比较常见。但是,正是由于这个过程是非常任意的,它才意味着哪种疾病基因的频率加大是没有可信规律可循的。就德系犹太人而言,情况不是这样。他们当中最常见的十几种疾病基因基本上可以归结于两类:要么参与神经细胞中鞘脂类特殊脂肪的储存,要么参与DNA的修复。前者会引发神经性疾病,如泰萨二氏病、脑苷脂沉积病和神经鞘磷脂沉积病;而后者会导致癌症。

德系犹太人的某些基因如果以单份出现可以提高智力,一旦以双份出现就会引起疾病(原理为生物学中的显性基因和隐性基因)。虽然,科克伦博士还没有证明他认为的致病基因确实能够影响智力;但是某些基因的活动区域表面它们或许确实能够影响智力。鞘脂储存类疾病,如泰萨二氏病、脑苷脂沉积病和神经鞘磷脂沉积病,都涉及到连接神经细胞的凸起的多余生长和分叉。显然,这种生长和分叉太多的话就会引起疾病。但是,也有可能,仅有单份致病基因的人会出现比较有限的、但仍然加强了的凸起生长。这将有助于加强脑细胞之间的连接,或许因此导致智力提高。实际上,在脑苷脂沉积病的例子中,在三分之一能够活到成年的患者中,确实有证据表明完全发病的人拥有高于平均值的智商。根据一家专门治疗脑苷脂沉积病的以色列诊所的医疗记录,患者中的工程师、科学家、会计和律师的比例多余一班人。

基因修复系统失灵会提高智力,现在还不清楚原因何在。虽然,陆续有证据表明有一种基因参与限制大脑的早期发育,但是这也许是该理论的薄弱环节。不过,该理论也有令人信服的地方:它对于拥有单份泰萨二氏病或脑苷脂沉积病或神经鞘磷脂沉积病基因的人会比普通人更聪明做出了明确而可检验的预测,认为他们的智商会比平均水平高出5个点。如果确实如此,它将有力地证明德系犹太人经历了偶然性的优生实验,而这为他们带来了智商上的优势。

而希特勒的祖父正好也是一个“德系犹太人”。事实表明,希特勒自己就是他自己后来想要予以灭绝的那种人──“四分之一犹太人”,所以他不想再生孩子,以免留下孽种。希特勒心目中应该灭绝的“犹太人”和“吉普赛人”的“低能者”、“边缘人”、“社会寄生虫”甚至“梅毒患者”……就是他自己沾过边的人。那么,创造历史的希特勒是怎样完成了这一“自我否决的历史蜕变”的呢?多种迹象表明,造成这一蜕变的关键,是第一次世界大战。而在希特勒的这一蜕变之前,第一次世界大战加马克思主义,已经造就了苏维埃俄国这一吃人的怪兽。

据“美国版最新人种基因图谱”,德国人平均拥有5%的“阿拉伯基因”和5.5%的“东北非基因”,这两项基因都与犹太人的血缘密切相关。也就是说,现在德国人已经混有了超过十分之一的犹太人血液。

但是,这毕竟还是比希特勒本人的超过25%的犹太血统为低。

阿道夫·希特勒(Adolf Hitler,1889年4月20日-1945年4月30日)自1933年起任德国总理;1934年起任纳粹德国的元首直至去世。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他兼任德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他被公认为是二战的主要发动者。许多研究指出,希特勒的父亲是一个犹太人的私生子,希特勒因此具有四分之一的犹太血统,但与此同时他也是一个反右运动积极倡导者和推动者,并直接策划和实施了“最后解决犹太人问题”的种族灭绝活动。

纳粹的法律规定,具有四分之一以上犹太人血统的人,即为犹太人。希特勒在德国人普遍具有的十分之一犹太血统的基础上,还要加上这个自己特有的四分之一犹太血统,其犹太血缘的总量应该超过了三分之一。在这种意义上,纳粹领袖阿道夫·希特勒自己就是一个不可不扣的犹太人。不仅理论上的希特勒如此,实际上的希特勒也体现了许多犹太人的特点。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拍摄的历史资料影片《少年希特勒》记载:

1、希特勒在家乡林茨的神秘初恋对象,经过专家考证,原来是一位犹太少女。(当希特勒与库比席克在兰德大街散步时,他们碰上一个“外表庄重,身材苗条的高个子”姑娘,她有一头漂亮的浓发,梳成发髻;她是个年轻的“瓦尔基里” 。阿道夫激动地抓着同伴的胳膊,坚定地说:“我告诉你,我爱上她了。”她的名字叫斯特芬妮·詹斯坦,也住在乌尔法尔。他为她写了许多情诗,其中有一首叫《献给爱人的歌》,阿道夫还将这首诗给忠诚的库斯特尔朗诵过。他承认,他从未与她说过话,但,“用不着说一句话,一切都会清楚的。”希特勒说,他们是美妙的一对,彼此靠眉目就可传情。“这些事是无法解释的,”他说,“我心里有的,斯特芬妮心里也有。”库比席克催他赶快向斯特芬妮和她无时不在的母亲作自我介绍,但希特勒拒绝这样做。他说,若自我介绍,必然要介绍自己的职业,而他还不是个职业画家。另外,他还在埋头研究挪威和德国神话;他发现,神话里的女人都是非凡的,而他自己对性的概念或许是浪漫的、骑士般的。)

2、希特勒在维也纳卖画的主顾们大多为犹太商人,给希特勒出主意唆使他开始卖画为生的也是一个犹太人。

3、1918年10月,在部队里提议授予希特勒铁十字勋章的是一位犹太军官,而后来希特勒终身佩戴这枚勋章。

4、许多证据表明,希特勒在个人生活的领域是极度偏爱犹太人的,“希特勒政治上的反犹主义是他加入纳粹党以后才产生的”。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希特勒喜欢犹太人,尤其喜欢犹太人的表演艺术家;但为了政治原因,他不得不和犹太人保持距离,甚至不得不出卖犹太人。其实这一点都不奇怪,因为这正是风行于犹太社会的“犹大人格”。

5、1919年4月7日德国独立社会民主党、无政府主义者和巴伐利亚农民联盟建立苏维埃共和国,12日至13日,巴伐利亚共产党通过武装暴乱夺取政权,后来受到巴伐利亚邦霍夫曼政府围剿,5月3日被击败。现已查明,在这短短的半个多月中,希特勒得到十九票的支持,被选入巴伐利亚苏维埃属下的“军队苏维埃委员会”,而且是拥有两个“T”字记号的顾问,其地位甚至高于他在后来参加的纳粹党党内的地位。但是随着共产革命的迅速瓦解,这一经历成为污点,为了掩盖自己的这一共产党背景,希特勒不得不积极扮演一个反共角色。正如为了掩盖自己的犹太人血统,希特勒不得不积极扮演一个反犹角色。但即使如此,共产党还是在纳粹党留下了深深的印记:纳粹党旗的三种颜色中的红色就是。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一书中说:“红色象征我们这个运动的社会意义,白色象征民族主义思想。(黑色死亡)‘卐’字象征争取雅利安人胜利斗争的使命。”原来纳粹运动的社会意义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帝国主义。看来蒋经国、李登辉之流入共、出共、投共、反共,确实也是遵循了希特勒路线,与毛泽东、周恩来加入国民党又反对国民党的污点历史,异曲同工。

6、实际上关于“希特勒与犹太人”的故事远远不止这些,我们随手就可以再举出一些:

给希特勒母亲治病的是犹太人,当希特勒穷困潦倒时送给他一件破旧呢大衣的是犹太人,希特勒眼睛被英军毒瞎了住院,给他治病的还是一位犹太医生……

还有一件事,说明希特勒对于“四分之一犹太人”具有一种天然的好感:贝纳蒂是一个5岁的小女孩,长着一双蓝色的大眼睛和一大蓬金色的头发。有一天,希特勒在一群到伯格霍夫来向他致意的孩子中注意到了这个小女孩。他非常喜欢这个小女孩,鼓励她一有机会就来看他。3年时间里,小女孩的母亲在各种场合把自己的小女孩介绍给希特勒,出尽了风头。希特勒总是以一种父亲的柔情对待小女孩,多次跟她合影。一天,一封匿名信突然打断了这些愉快的相聚。这封匿名信揭发小女孩的母亲是半个犹太人。希特勒特别郁闷,叫人通知她不要再企图接近他,并让人销毁了所有他和小贝纳蒂一起玩耍的合影。

一个类似的例子是,1943年,来了一个助理厨师为希特勒做素食,素食后来成了元首的专用食品。在半年时间里,希特勒总是滔滔不绝地夸赞这位新厨师的烹调技术好,甚至时不时地邀请她过来一道喝茶。后来,盖世太保发现这个厨师的血统不符合纯种雅利安法律,有四分之一犹太血统,而让一个有“四分之一犹太血统的人”为希特勒准备饮食,这也太不可思议了!但希特勒不忍心贸然把她打发走。他按照自己的习惯,宣称自己的胃痛,基本上吃不了这个厨师准备的食物。这个手艺高明的厨师绝望了,不明白这种突然没胃口是怎么回事。希特勒沉默不语,直到1944年2月才最终把这个故事画上了句号。他延长了在贝希特斯加登逗留的时间,给厨师也放同样长时间的假,但他不敢承认他的这种奇怪态度的真正原因。鲍曼通过信函告诉厨师,解雇她的是希特勒的人事处,原因是她的祖先血统不纯。但这件事远没有了结,女厨师成功地再次见到了希特勒,抱怨自己成了一桩可耻的阴谋的牺牲品。希特勒感到非常尴尬,答应她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当天晚上,他重复了他的这位女职员的理由,当着下属的面说,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的前任厨师的祖母是犹太人,可能是由于她那源自土耳其的名字导致情报部门出了错。

还有一个更为典型的事例是关于“四分之一犹太人的”:

希特勒的女秘书施罗德谈到“希特勒与女人的关系”的时候,回忆了一个“四分之一的犹太女人”,名叫格雷特尔·斯勒察克,说格雷特尔·斯勒察克是倍受人们欢迎的著名男高音歌唱家莱奥·斯勒察克的女儿。1920年代,希特勒在慕尼黑园丁广场剧院里结识了她。当时她在《幽默的的女子》中饰演女主角——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她的表演使所有的人都着了迷,因此希特勒并不在乎她是有四分之一犹太血统的人。施罗德再次对皮克尔博士在1976年由泽瓦尔特出版社出版的《希特勒秘密谈话录》(经过增补和全部修订后第三次出版)一书中第288页上的内容加以驳斥。书中讲到:“希特勒经过考虑决定自1932年圣诞节开始停止与受欢迎的柏林女高音歌唱家格雷特尔·斯勒察克特别热情的交往。”

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希特勒掌权之后,始终与这位可爱的歌唱家保持着联系。她继承了她父亲所具有的令人开心的幽默,希特勒每次见到她都很高兴。如果没有希特勒的认可,她在1930年代作为一个有着四分之一犹太血统的室内歌唱家无论如何是不可能长期在柏林歌剧院演出的。1938年3月,在奥地利并入德国前的一个星期日,希特勒请施罗德和格雷特尔·斯勒察克到拉德齐维尔宫内他的柏林住所里喝茶。在所谓的音乐厅里,靠近壁炉的桌子上已备好了菜。这个厅是晚上放电影的地方,看电影的人除了希特勒参谋班子里的人以外,还有元首护卫队成员和内勤人员。希特勒爱听文艺界的“花边新闻”,十分欣赏格雷特尔·斯勒察克讲述的故事,她善于使用既动听又尖刻的语言。

……

希特勒偶尔也会和希姆莱讨论人种问题。这个时候,希姆莱总是批评一些德国艺术家的举止神态不像雅利安人。他不明白,希特勒的“北欧种族主义政权”,其实是允许某些演员的体貌特征与理想的雅利安人截然不同的,就像希特勒本人一样。希特勒天生喜欢接近犹太人,只是为了政治压力,他不得不牺牲犹太人。希特勒不仅在对待犹太人和共产党的态度上,如此“过河拆桥”,在对待他的盟友日本人的态度上,也准备如此行。

有一篇《希特勒自称喜欢日本,禁止讨论南京大屠杀》的文章指出:

日本侵略军1937年12月13日进入南京,开始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中国平民遇难。当时留在南京的国际人士见证纪录了日本军队的血腥行为,并勇敢地向世人揭露。德国人拉贝就是其中一位,而他在南京大屠杀前后,一直努力为制止日军屠杀奔走呼吁,多次写信给纳粹德国首领希特勒,寄希望于希特勒能阻止日本,但是希特勒无动于衷,事后还下令禁止德国讨论南京大屠杀的事情,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指日本人)会和英美作对,所以我喜欢他们。”

南京城在1937年11月底已经岌岌可危了,外国侨民纷纷撤离,但是有二十多位西方人留了下来,其中15人自发组织成立了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德国商人约翰·拉贝被推举为主席。拉贝1908年就到了中国,1930年后担任德国西门子公司南京分行经理,在南京期间加人了纳粹党,是纳粹党南京小组长。他出任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有望更好地与日本当局进行谈判”。当时的大背景是,1936年11月,德国与日本缔结了《反对共产国际条约》,1937年11月,德国、日本、意大利轴心国形成。

南京沦陷后,国际安全委员会在救助难民的同时,也通过各种手段纪录日军的暴行,并向外界揭露。在不到两个月内,向日本政府提交了日军暴行报告428件,公函69件。徐淑希将其编纂成《南京安全区档案》;英国记者田伯烈据此报告、公函以及外籍人士的亲历记录编成《外人目睹之日军暴行》。美国圣公会牧师、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主席马骥,用小型摄影机拍摄的日军暴行影片。

拉贝也在日记中详细纪录日军的行径,他的日记从1937年9月21日至1938年2月28日止,长达2117页,记录了五百多个惨案。

早在筹备国际安全区时,拉贝就幻想通过希特勒来迫使日本同意设立安全区。1937年11月25日,拉贝通过上海德国总领事馆领事克里伯尔和上海国社党中国分部负责人拉曼给希特勒发电报,请求“元首阁下劝说日本政府同意为平民建立一个中立区,否则即将爆发的南京争夺战将危及二十多万人的生命。”

拉贝说:“如果计划不能实现,我们该怎么办?困难确实很大!我寄希望于希特勒。”“我仍然希望希特勒帮助我们。一个和你我一样普通而朴实的人想必不仅仅对自己民族的灾难,而且对中国的灾难也有着最深的同情。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不坚信,希特勒的一句话(也只有他的话)会对日本当局产生最大的影响,有利于我们建立中立区,而且,这句话他一定会说的!!”

德国大使馆秘书罗森12月1日从美国那里得到消息,电报已发出去了,估计柏林已收到,拉贝因而十分高兴,对希特勒充满了幻想,“谢天谢地,现在我敢肯定,我们有救了。元首不会丢下我不管的!”但是12月2日,法国饶神父从上海转来日本当局的答复,日本政府对安全区予以否决,但表示“只要与日方必要的军事措施不相冲突,日本政府将努力尊重此区域。”同一天,拉贝从罗森处得知,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认为他没有必要给希特勒发那份电报。12月5日,国际安全区委员会又收到了东京的正式否决答复。

大屠杀发生后不久,拉贝就接到西门子上海总部回国的命令,于1938年2月22日离开南京前往上海,4月底回到德国。他在5月2日至25日在德国外交部等处作了五场演讲,向人们展示他的南京日记内容和日军暴行照片,揭露日军在南京的暴行。

在遭到盖世太保多次警告“不要再作此类的报告及出示与此有关的照片”后,拉贝仍然没有忘掉“对在华朋友所做的诺言”,继续向希特勒“汇报中国人民在南京所经历的苦难”,1938年6月8日他给希特勒寄出一份揭露日军暴行的报告。

报告寄出没几天,拉贝就被秘密警察逮捕,他的六本日记和有关日军暴行照片被搜走了。拉贝被强令保持沉默,不得再举办报告会、出版书籍,尤其不允许展示日军暴行照片。三天后,拉贝在西门子公司担保下被释放。1938年10月,拉贝拿回了他的日记,而部分照片被没收了。

在希特勒的干预下,南京大屠杀这一话题在纳粹德国销声匿迹。曾有人问过希特勒为什么要替日本人遮丑,希特勒回答道:“因为他们(指日本人)会和英美作对,所以我喜欢他们。”

但是,问题来了:希特勒真的喜欢日本人吗?非也。

据希特勒的女秘书克里斯塔·施罗德的遗著,希特勒在一次谈话中说:“有人谴责我同情日本人。什么叫同情?日本人是黄皮肤,小眼睛,但他们与美国人和英国人对抗,因而对德国有益。也就是说,我喜欢他们。”但他又说:“必须从长远考虑,总有一天会与黄种人闹翻!”这里揭示了希特勒对待日本人以至黄色人种的态度。

希特勒这个白人至上论者,却“喜欢日本人”;希特勒这个“犹太杂种”却成为集体灭绝犹太种族的急先锋——其动机完全是机会主义的。这正如神学生斯大林集体灭绝神职人员阶层,小富农毛泽东集体灭绝地主富农阶层,留法学生波尔布特集体灭绝亲西方势力——他们的这种“人格异化”,对他们的生存其实是必要的:一方面是要证明自己不是“吸血鬼”,二方面却是吸血鬼特性的集中发作。一个纯朴信徒或是一个“非犹太人”或是一个贫下中农或是“没有受过西方教育的人”,反而不会像斯大林、希特勒、毛泽东、波尔布特他们那么穷凶极恶的。

实际上,斯大林是用最坏的神职人员的方式在灭绝神职人员,希特勒是用最坏的犹太人的方式在灭绝犹太种族,毛泽东是在用最坏的地主富农的方式在灭绝地主富农,波尔布特是在用最坏的西方真理在灭绝亲西方势力——以便让斯大林自己成为超级神职人员、希特勒自己成为超级犹太财阀、毛泽东自己成为超级地富分子、波尔布特自己成为超级走狗。斯大林经营苏共的手段,因此黑过了教皇经营教会;希特勒经营集中营的手段,因此黑过了犹太人经营交易所;毛泽东经营地产的手段,因此黑过了任何一个恶霸地主;波尔布特经营动物庄园的手段,超过了马克思恩格斯。

谈到波尔布特,有个事情也不该忽略:波尔布特和马恩列斯毛一样,也是剥削阶级出身的。他小时候,他的表姐娘美就被地方政府推荐进了王家舞蹈团,后来被西哈努克的祖父莫尼旺相中,还为他生了一个儿子。莫尼旺登基后,娘美主理后宫,掌管女眷。有了这层裙带关系,波尔布特的哥哥络松也在王室谋了一个小事,后来波尔布特的姐姐沙良也被召进了宫,而且成为莫尼旺的爱妃,1941年莫尼旺国王死的时候,沙良就伺候在他的身边。后来她回到家乡,改嫁给一个警察。波尔布特非常害怕暴露这层社会关系,只愿说他是农民的儿子。但事实上,1935年波尔布特十岁的时候就钻到了金边,先在与王室关系密切的波东华戴寺当小和尚。1936至1942年间,他在金边一间天主教教会小学读书,与乔森潘的弟弟乔成金是同学。据乔成金回忆,波尔布特成绩很差,初中毕业后没有进得西索瓦大学预科,而只能去一间法国人办的技工学校学木匠,幸亏在这间蹩脚学校毕业时名列前茅,于是也得到政府的奖学金去法国留学。据《中国和红色高棉》一书中透露,十五岁前的波尔布特还被人当做小孩子,可以随便出入王宫去看他的姐姐和表姐,后来他成了名,住在巴黎的两个老王妃还记得他:柬埔寨王室十分淫乱,莫尼旺国王有上百个妃子,后宫女子很寂寞也很放肆,见到穿校服的“小波尔布特”来了,就取笑他,还解开他的裤子,抚弄他的生殖器,直到他大叫“受不了啊”……这种可耻的经历,是不是对他后来成为一个共产主义的屠夫,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呢? 

显然,个人生活史不可能对“革命领袖”们的政治没有影响。BBC拍摄的《少年希特勒》片子指出,“希特勒《我的奋斗》一书,充满个人历史的含义”:在少年希特勒迷恋上日耳曼英雄故事和中学的历史课程之前,他曾经深深地迷恋过美国的西部故事!这些血腥故事描写白人种族主义分子在美洲如何猎杀印第安人,结果深深嵌入了少年希特勒的内心,后来他在《我的奋斗》中所阐述的“向东欧殖民扩张”,实际上正是以“向美国西部殖民扩张”为蓝本的,尽管它打着“继承日耳曼条顿骑士团历史扩张”的幌子。实际上,历史上的日耳曼东扩并没有大举灭犹,也没有隔离和奴役斯拉夫人。这使我想起了毛泽东的“土改”、“集体化”、“人民公社”、“统购统销”──毛泽东在1950年代的秘密讲话中就曾经宣称,中国没有海外殖民地,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要实现工业化,必须牺牲农民,必须压低农民的生活标准,把中国农民当作殖民地人民来剥削、压榨,从中获得必要的工业资本。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几千万中国农民遭到灭绝,受到了美洲印第安人、德国犹太人、苏联东欧人一样的“待遇”。可以说,这是中国学习纳粹、纳粹学习英国殖民者的“历史的经验”。

作为二十世纪革命灾难的头号元凶,卡尔·马克思提出了“阶级斗争”学说,但本书即将揭示的事实表明:“阶级斗争”、“种族斗争”这些学说,就和古代中国的“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以及“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一样,都是极为表面化的标签,作为社会分析的依据都是极为脆弱的。例如根据我们了解的事实,是剥削阶级在带领无产阶级杀害剥削阶级,以便让自己获利;是犹太人在带领德国人杀害犹太人,以便让自己获利:在这里,起作用的不是“阶级”和“种族”等金字招牌,而是个人的物欲和野心。这就好像在战争中,对立的人带着自己的鹰犬、战马、骆驼、大象,彼此厮杀──这里发生的不是什么“阶级斗争”、“种族斗争”,不是什么“物以类聚”以及“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而是相反的东西!──人与人厮杀,鹰犬与鹰犬厮杀、战马与战马厮杀、骆驼与骆驼厮杀、大象与大象厮杀:阶级彼此厮,种族彼此厮杀──为的是让那个僭主出世,让尘土浮现一个光环。在这里,无产阶级不过是充当了剥削阶级如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人的鹰犬、战马、骆驼、大象,德国人民不过是充当了犹太人例如我们下面要谈到的希特勒、海德里希、艾希曼等人的鹰犬、战马、骆驼、大象。而所谓苏德战争、“伟大的卫国战争”,就是一场典型的人与人厮杀,鹰犬与鹰犬厮杀、战马与战马厮杀、坦克与坦克厮杀。

约瑟夫·戈培尔临终前谈到德国人民的时候鄙夷地说:“我一点儿都不怜悯他们!我再说一遍,我一点儿都不怜悯他们!德国人选择了他们的命运。这可能会让一些人吃惊。但不要骗你自己,我们没有强迫德国人,是他们给了我们统治的权力,现在,他们的小喉咙要被割断了。”他还说:“让孩子同我们一起离开人世,本身就是对他们最大的爱。我们认为,今后的德国不配我们优秀的孩子为它生存……”

这就是二十世纪的僭主政治。

在这种政治之下,只有不到百分之一的人敢于反抗。1931年,墨索里尼的法西斯政权勒令全国1200位大学教授宣誓效忠,仅有12人拒绝,并为此失去工作。其余皆为保住教职而屈从。“也许这1188人是对的,”有一个意大利人评论说,“但那12个人挽救了其大学、乃至我们国家的荣誉。这就是为什么你必须说不,即便这样做毫无益处。因为有朝一日,你可以说,你说过不。”十二君子仅仅是大学教授集体的百分之一,在全体意大利人中的比例更微不足道,但他们事后足以为集体耻感提供一个排遣的通道,虽不至完全脱罪,亦可让失序的心理找回某种平衡。如果一个集体找不到可引为代表的英雄,帮他们卸去颈上的重轭,让他们有理由说出:“我们也曾反抗过,”那么这个集体终将不能自如地面对过去。这就是抵抗者的价值,文天祥式的“知其不可而为之”的价值之所在。


摘要

(二十世纪的政治骗局──以阿道夫·希特勒为研究案例)


第一篇

希特勒:最后一个殖民主义者


二次大战的爆发,使希特勒成了“最后一个殖民主义者”。

二次大战的爆发,是德国与波兰因为“但泽走廊”的纠纷引起的,在此之前,日本虽然已经攻入并侵占中国领土整整八年了(1931—1939年),但那还是一个“亚洲战争”,欧洲战争的爆发,使之终于汇合成为“世界大战”。

二战的爆发,德国与波兰的“但泽走廊纠纷”是一个导火线,而“但泽走廊纠纷”又是一个“东普鲁士问题”的遗留问题,在此,我们先看一看,作为历史遗留问题的“东普鲁士问题”的来龙去脉,及其对“最后一个殖民主义者”的影响。

希特勒自称是日耳曼的条顿骑士团的继承者,是普鲁士国王的崇拜者,但其实,普鲁士人不是德国人,与日耳曼种族也没有关系。在中世纪早期,普鲁士这块地方是蛮荒之地,古代的居民为古普鲁士人,所使用的普鲁士语属于波罗的语族,与拉脱维亚人和立陶宛人属于同一种族。

他们都居住于利沃尼亚(Livonia,一译立窝尼亚),利沃尼亚是中世纪后期的波罗的海东岸地区,即现在的爱沙尼亚以及拉脱维亚的大部分领土的旧称。历史上曾先后由圣剑骑士团(一译宝剑骑士团,通称利沃尼亚骑士团),丹麦,条顿骑士团,波兰-立陶宛,瑞典,俄罗斯帝国,德意志帝国,纳粹德国,苏联统治。一战中俄罗斯帝国解体,德国战败,1918年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取得独立。1940年根据苏德互不侵犯条约被苏联吞并。1941年又被德国占领。1944年再次被苏联吞并。苏联解体时作为加盟共和国的爱沙尼亚、拉脱维亚以及立陶宛恢复独立。

利沃尼亚的本地居民主要有属于乌拉尔语系(芬兰-乌戈尔语系)的爱沙尼亚人,印欧语系波罗的海语族的拉脱维亚人,立陶宛人和普鲁士人,日耳曼语族的波罗的海德意志人等。此外,丹麦人、波兰人、瑞典人和芬兰人的移民也曾居住于西北沿海。1721年北方战争结束后,利沃尼亚成为俄国领地,俄罗斯人开始大量移居此地。苏联成立后,又有白俄罗斯人和乌克兰人陆续迁入。但波罗的海德意志人在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里是这一地区的主要统治阶层。德语是上层社会的通用语言,直到二战结束。

北方十字军战役或称为波罗的十字军战役为由丹麦和瑞典信奉天主教的国王,以及“德意志的宝剑”──条顿骑士团和他们的盟友,针对北欧波罗的海东南部的异教徒发起的十字军战役。瑞典和德意志为反对俄罗斯的东正教徒而发起的战役,有时候也被认为是北方十字军战役的一部分。这些战争中的一部分在中世纪时就被称为十字军战役,但是其他部分,包括大部分的瑞典的部分,到十九世纪才第一次被浪漫民族主义历史学者称为十字军战役。波罗的海东部因为军事征服而改变:首先是利沃尼亚人、拉特加利亚人和爱沙尼亚人,然后是瑟米利亚人、库尔兰人、普鲁士人和芬兰人,都被丹麦人、德意志人和瑞典人合伙击败、洗礼、占领,甚至有时候灭绝。

从法理上说,普鲁士这块地方并不属于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的疆界范围,只是因为后来布兰登堡选帝侯合并东普鲁士,普鲁士王国作为整体才成为德意志帝国的一部分。十世纪,布兰登堡就已经由萨克森公爵狮子亨利建城,此后在不同的家族之间继承和易手。十二世纪时,德国人的殖民运动开始进入波罗的海东岸地区。1170年,波美拉尼亚的索比斯劳公爵在普鲁士地区建立了第一个殖民地,即但泽附近的奥利瓦修道院,1224年该修道院被普鲁士人焚毁。1226年,波兰国王之子、马佐维亚公国首领康拉德公爵作为条顿骑士团的成员,其领地也遭到普鲁士人袭击,以此为契机,条顿骑士团在普鲁士地区发动了为时近二百年的东征运动,先后建立托伦、马林堡、库尔姆、埃尔平等要塞,普鲁士成了德意志人组成的条顿骑士团的地盘,波兰人、立陶宛人和欧洲其他民族纷纷前来移民,而条顿骑士团迫使他们皈依基督教并使用德语。在十六世纪以后,普鲁士人逐渐同化于德意志等民族,所使用的普鲁士语也逐渐消失。

条顿骑士团统治下的普鲁士地区在名义上属于教宗领地,但教宗只享有名义上的宗主权。为了吸引定居者,条顿骑士团依据汉萨同盟法律,在其领土上兴建了一系列自由市。1379年条顿骑士团加入汉萨同盟。1370年波兰王室绝嗣,1386年波兰国王的女儿海德维希嫁给立陶宛大公,波兰与立陶宛联合,此后对扼守其出海口的条顿骑士团发动了一连串的进攻。

在十五世纪,条顿骑士团借教宗名义统治普鲁士。骑士团与波兰王国的纷争,导致双方卷进战争,包括十三年战争。1410年7月15日,条顿骑士团在著名的坦能堡大战中败于波兰国王,此后骑士团与波兰、立陶宛的战争一直处于下风。1466年条顿骑士团再度战败,结束战争的《托伦条约》(Dorn)规定,骑士团除赔款六百万格罗申外,还要将普鲁士一分为二,西普鲁士割让给了波兰王国,包括但泽和马林堡在内,这些地区被称为王室普鲁士。东普鲁士仍由骑士团统治,要对波兰国王称臣,成为波兰的附庸国,称为普鲁士公国。

1512年,来自布兰登堡霍亨索伦家族的阿尔布雷希特被选为条顿骑士团总团长,他是布兰登堡选帝侯的近亲。在马丁·路德的影响下,1525年他宣布改信路德宗,从而切断了与骑士团名义宗主罗马教廷的联系,随后宣布解散骑士团,改为普鲁士公国(Ducal Prussia),阿尔布雷希特自任普鲁士公爵,成为臣服于波兰最高权力之下的世俗君主。

1618年,阿尔布雷希特之子阿尔布雷希特·腓特烈死后无子,普鲁士公国遂由其长女之夫、勃兰登堡选帝侯国的约翰·西吉斯蒙德(属霍亨索伦家族)继承,建立了勃兰登堡-普鲁士公国。此举为霍亨索伦王朝日后发展奠定了基础。三十年战争之后,勃兰登堡开始经营一支小型的军队。1655年第一次大北方战争爆发,勃兰登堡一开始作为瑞典的盟友参战,击败波兰,从此勃兰登堡拥有东普鲁士的完全主权,不再向波兰国王称臣,1660年以后普鲁士建立了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

1672年,法荷战争和第三次英荷战争爆发。瑞典是英法的盟友,而勃兰登堡军队则是神圣罗马帝国军队中的一支。1640年继位的勃兰登堡选帝侯腓特烈·威廉一世在Fehrbellin战役中击败瑞典,从此号称“大选帝侯”。1688年大选帝侯腓特烈·威廉病死,传位与子腓特烈三世。

勃兰登堡名义上隶属神圣罗马帝国,但普鲁士的领土不受其皇帝管辖。因此,选帝侯腓特烈三世在1701年自任为普鲁士王腓特烈一世,成立由霍亨索伦王朝统治的普鲁士王国。

在1772年第二次瓜分波兰后,波兰的“王室普鲁士”领土瓦尔米亚与东普鲁士合并。1773年1月31日,时任普鲁士国王的腓特烈大帝把这块瓜分得来的土地称为西普鲁士,普鲁士王国称为东普鲁士。至此为止,普鲁士王国恢复了条顿骑士团的领土,但已经不是隶属于罗马教宗的宗教政权,而是独立自主的世俗政权。

东普鲁士在1871年并入德意志帝国。在1875年,该地的人口中,有73.48%是德国人,18.39%是波兰人和8.11%的立陶宛人。1900年,总人口是1,996,626人,包括1,698,465名基督教徒、269,196名天主教徒及13,877名犹太人。波兰人(Masurians)及立陶宛人(Lietuvininks)的人数,因为德国的“德意志化”政策而减少。波兰居民集中在南部,立陶宛居民则在东北部。普鲁士人一直受到德意志化的影响,所以在十八世纪时,古普鲁士语已变成死语言。

1870年,普鲁士住到了德国的统一,1885年至1890年之间,柏林的人口增长了20%,布兰登堡和莱茵兰增长了8.5%,威斯伐伦增长了10%;东普鲁士却减少0.07%,而西普鲁士则减少了0.86%。

1918年,德皇威廉二世退位,德国变成共和国。由1919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为止,东普鲁士与部分西普鲁士是德国的外飞地。基于凡尔赛条约,德国割让大部分的西普鲁士以及波森省予波兰,亦即波兰走廊及但泽自由市。

1920年,西普鲁士西面和东普鲁士南部都举行公投,让居民决定是否把土地归于波兰还是德国。96.7 %的投票者支持土地归于德国。1923年,在没有举行公投之下,立陶宛强占梅梅尔地区(亦即克莱佩达地区)。

纳粹时期,根据苏德互不侵犯条约,苏联容许德国占领波兰西部以及克莱佩达。1939年,纳粹德国强占克莱佩达和但泽自由市。德国战败以后,1946年4月,东普鲁士的北部被并入苏联。7月,首府哥尼斯堡被重名为加里宁格勒,省名是加里宁格勒省。1947年,苏军驱逐所有德国人,让俄罗斯人、白俄罗斯人及乌克兰人迁到此地。波兰被迫割让东部大片领土给苏联,该地的波兰人被驱逐到波兰占领的东普鲁士南部,成立了一个“瓦尔米亚-马祖里省”。1947年,无论作为领土或邦国,普鲁士被完全废除。

日耳曼人、条顿人和普鲁士人是什么关系?

日耳曼人是欧洲的古代民族之一,公元前五世纪起,以部落集团的形式分布在北海和波罗的海周边地区,古罗马人称之为日耳曼人。而条顿人则是古代日耳曼人中的一支。公元前四世纪时分布在易北河下游的沿海地带。公元前二世纪下半叶,条顿人与日耳曼人中的另一支森布里人组成部落联盟,越过阿尔卑斯山脉侵入罗马帝国境内,从而揭开了日耳曼人与罗马人冲突的序幕,这是日耳曼人登上历史舞台的标志。此后,条顿人大举向亚平宁半岛北部推进,公元前102年被罗马军队击溃,条顿人从此淡出了历史舞台,但日耳曼人却在继续发展,在公元四──六世纪的民族大迁移时期,日耳曼人分为南北两大支系。北支系在北欧地区扩充领域,他们是现代瑞典人、挪威人和丹麦人的祖先。南支系又分为东西两支。东支包括哥特人、汪达尔人以及勃艮第人,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其族体和语言都融化在地中海沿岸各民族中。西支分为三个区域性集团:1、北海沿岸集团,包括巴塔维人、弗里斯人、考肯人、盎格鲁人和朱特人等。前两者是现代荷兰人的祖先,后三者融合成盎格鲁-撒克逊人。2、莱茵-威悉河集团。其中的卡狄人为黑森人的祖先,另外的部落在公元3世纪融合成法兰克人。3、易北河集团。其主体是斯维比人,斯维比人后演进为施瓦本人,这个集团的马科曼尼人和夸迪人最终成为巴伐利亚人。

公元五世纪,欧陆上的日耳曼部落如撒克逊人和盎格鲁人、朱特人,北渡海峡,到了不列颠岛,征服了当地部落,混血成了岛民。他们以后称为盎格鲁·撒克逊人,使用的古日耳曼方言就成了盎格鲁·撒克逊语,也就是古英语。 

多种迹象表明,希特勒对犹太人和斯拉夫人的歧视和暴行,虽然受到“骑士团”历史的影响,但直接的思想来源却是以欧洲人对印第安人的歧视和暴行为蓝本的。而且在希特勒那个时代,欧洲人对印第安人的歧视和暴行,并未受到谴责,对黑人、华人、各种非白人的歧视,仍在世界各地占据主流地位,甚至在1936年德国奥运会上为美国夺得四块金牌的黑人选手,回国之后仍然受到种族隔离。

希特勒的错误,在于他把白人对待其他种族的作发,转而对待白人内部的犹太人和斯拉夫人。他屠杀犹太人就像欧洲人屠杀印第安人;他奴役斯拉夫人就像欧洲人黑人一样。有证据表明,甚至纳粹集中营剥制人皮用品的做法,也是具有新大陆的来源:乔治·华盛顿领导下的士兵,从印第安人的死尸上剥皮,“从臀部往下剥皮,这样可以制作出高的或可以并腿而长的长统靴来”。当然,这不是单方面的野蛮行为,因为原始的印第安人彼此之间也是这样干的。但是正因为希特勒在欧洲、而且对于白种人自己也这么干的,才使得白种人如梦初醒,注意检讨自己对待其他种族的歧视和灭绝行为,正在演变为对于白人自己的历史报应。也正是在此以后,白人的主流社会才开始谴责种族主义,以此来防止自己内部的自相残杀的不可避免的再度上演。

按照纳粹的逻辑,二战末期苏联对东欧(含东普鲁士)德意志人民的血腥报复、大规模驱逐,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因为“种族清洗”和“阶级斗争”一样,都是二十世纪的“主旋律”。“受害者反过来变成加害者”,这似乎是历史的宿命,因为在此之前,受害者原先也曾经是加害者。这样互相残害的历史表明,人类需要宗教,作为社会关系的一个缓冲机制。

据希特勒女秘书克里斯塔·施罗德的遗著记载,“教会”始终是希特勒周围人们喜欢的话题。希特勒与教会没有直接联系。他认为基督教是一个过时的、虚伪的和吃人的组织。他说,“科学尚未探明,人的性别究竟起源于何处。我们已处在哺乳动物的最高发展阶段,即由爬行动物发展成了哺乳动物,然后经过猿猴的阶段发展成了人。我们是万物中的一员,是大自然的孩子,我们与所有的生物一样有着相同的规律。在大自然中,斗争的规律是永存的。所有无生存能力的生物和所有的弱者将遭到淘汰。是人,特别是教会把人为地维持弱者、无生存能力的人和劣等人种的生存作为他们的目标。”

但是希特勒懂得他无法毫无顾忌地消除宗教信仰所赋予人们的精神支柱,所以直到生命的最后他也没有退出天主教。按照他的说法,战争一结束他就退出教会。这一举动在世界上将具有“象征性的意义”,即对德国来讲,它将意味着一个历史阶段的结束,对第三帝国来讲它将意味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

而在这个“新时代”开始之前,还是要利用宗教来为政治服务的。在纳粹党纽伦堡党代会闭幕大会上,希特勒指示他的党徒说:“闭幕大会必须开得像天主教做弥撒那样隆重。升旗和大会的全部程序都得像在天主教堂里举行宗教仪式那样进行。”他还计划为五十对或一百对伴侣举行集体婚礼。这一活动将使得庆祝活动更加隆重。大型乐队的演奏和五彩缤纷的布置将为庆祝活动增光添彩。

……

显然,这里的回忆透露了一个重大的秘密:纳粹企图建立一种全面型宗教体系,而不再是政治性的“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

希特勒企图在欧洲实施欧洲殖民者在美洲、澳洲、非洲、亚洲实施的种族灭绝政策,但是他却拒绝了殖民主义者原先奉行的宗教,这就使得他这个最后的殖民主义者变成了最残暴的殖民主义者。这是非常危险的精神倾斜,这一精神倾斜引起了社会失衡、政治野蛮、文明倾覆。

我们知道,基督教会在很大程度上缓和了殖民主义的残暴,并为殖民主义者多少保留了一些人性。现代殖民者与古代殖民者不同的是,由于交通半径的扩大,现代殖民者多在异种族之间进行活动,不像古代殖民者主要在同一种族之间进行活动,这就使得现代殖民主义格外凶残。在这种局势下,如果没有基督教的约束,简直不敢想象黑人种族竟然还能在殖民化过程中存活下来。

希特勒准备在“胜利”以后就退出教会,做一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并趁机宣告纳粹新教的完成,但上帝没有给他这个机会。这种“马丁·路德加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纳粹新教,是列宁主义的变种,注定是极为残暴的东西:列宁出身于一个鞑靼混血的种族,他的野蛮主义一旦作用于德国,就会让德国乃至整个欧洲回到基督教以前的野蛮状态。如果再加上斯大林这个格鲁吉亚人,苏联后来仅仅死掉四分之一人口,而没有向柬埔寨那样死掉三分之一人口,还真算是万幸,还真算是托了一千年的基督教余泽的福。德国也是如此,好在希特勒没有获得他“唾手可得的胜利”,如果他胜利了,那就不仅是北欧蛮族的胜利,也是否认耶稣基督的犹太人胜利。

希特勒女秘书施罗德在其遗著回忆到:希特勒是“英国殖民政策的一大崇拜者”。早在1926年他就对他最亲近的同事说过:“我不希望珍珠从不列颠帝国的皇冠上掉下来。对人类来讲,这将意味着灾难。”例如,在战前当德国公众舆论赞扬印度解放运动时,他说:“我禁止我们的人跟着甘地瞎起哄),由不是用织布机,而是用炮弹争取来的。”从他的许多言论中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与英国结盟是解决世界政治问题最理想的办法,这是他始终在考虑的一个问题。他认为,英国舰队与德国军队联合起来足以为世界政策奠定新的基础。早在20年代希特勒就开始撰写一本有关外交政策的书。1939年,英国刚刚宣战,希特勒当着施罗德的面对赫斯说:“我的全部事业都完蛋了。我的书白写了。”施罗德认为,赫斯是唯一了解希特勒书中所阐述的那些思想的人,正因为他了解希特勒的想法太多了,所以才驾机飞往英国。

如果施罗德的上述说法可信,那我们就不难得出一个结论说:希特勒的眼界还停留在旧欧洲的范围内,十分狭小,以为英德合作就可以瓜分世界。希特勒甚至对日本也充满崇敬之情。德国国防军总参谋部的将领们向来反对德日亲善政策,认为德国与俄罗斯结盟才会有安全,但希特勒并没有听参谋部的意见。结果希特勒被日本拖进了对美战争,终于走向覆灭。希特勒完全未能预见美国和苏联即将扮演的重要角色,他的心里只有德意志的“千年帝国”,殊不知在全球化的趋势下,不要说小小的德国和日本,就是体积庞大的中国、印度、阿拉伯世界,都不可能全身于千年之后。

希特勒这一局限性很大的战略,如果限制在欧洲也勉强凑合,如果放在全球范围来运行,就必然是灾难性的十二年就夭折了。其结果,使希特勒只能作为“最后一个殖民主义者”载入史册,而无法胜任全球政治的使命、无法开辟全球文明的“新时代”。

不过,希特勒认为丘吉尔不过是大英帝国的掘墓人倒是说对了。二战结束不过十年,大英帝国就土崩瓦解,因为英国与德国的决战,使得美苏两国坐收渔翁之利,尤其是美国,最后还接收了英国的海外势力范围。美苏两国都是以“非殖民化”为号召的,顺水推舟,与时俱进,不像希特勒作为“最后一个殖民主义者”,却是把殖民主义的残暴发挥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虽然希特勒“从反面”揭露了欧洲殖民主义的残暴本质,但他这位欧洲殖民主义的掘墓人,自己却第一个掉进了墓穴之中,比英法的殖民体系更早终结。希特勒一死,英法的殖民主义的体系很快就土崩瓦解了。在亚洲,日本人扮演了希特勒的角色,把殖民主义的残暴发挥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但是日本人一完,欧洲殖民主义再也无法在亚洲立足了。

作为最后一个欧洲殖民主义者,希特勒对于欧洲人的海外殖民深感兴趣,尤其对欧洲人成功殖民美洲的事迹垂涎三尺、心向往之。

《我曾是希特勒保镖》([德]罗胡斯·米施)一书回忆说:“晚上,如果没有贵宾或官方招待会,晚餐一般在晚上8点过一点开始。客人的数量和午餐时一样,我们负责找人陪同希特勒进餐。席间,一名服务员会送来最新的影片清单,一旦上完汤,电影就可以开始了。电影在我们称之为音乐厅的房间上映。这个大房间靠近吸烟室,与楼下的小客厅相连。如同我来之后的几个月里多次发现的那样,希特勒喜欢美国片。我不记得那些在总理府上映的影片名字,只记得其中一部叫《乱世佳人》。这是我们看的第一部彩色影片。放映的那天,我正好在房间值班。电影放完后,希特勒显得十分高兴,对影片赞赏有加。他立即让人打电话叫戈培尔过来,他要告诉后者,德国技术人员要不惜一切代价拍出类似的影片。讨论结束后,他们各自重新坐下,开始第二次观看这部影片。有天晚上,我隐约记得大概是在1940年或1941年,希特勒观看了查里·卓别林的一部影片。我已经记不清影片的内容,也想不起大厅里人们的反应。我只知道,大家看到了银幕上的卓别林,仅此而已。我确实无法描述得更为详细一些。负责找影片的人名叫艾里克·史坦因。大部分片子是从戈培尔的宣传部弄来的,宣传部位于总理府的正对面,即沃斯大街的另一边。有时,史坦因要到哈克广场附近的电影仓库去找,该电影仓库位于柏林老区。电影放完后,希特勒来到吸烟室,面朝壁炉。他身边是其他客人、几位参谋部成员和一名医生。大家在这里喝茶,有时也喝点香槟或其他烈酒。希特勒喜欢喝茶,拒绝任何酒类,至少在公开场合是这样。一天,一名服务员悄悄告诉我,1941年间,希特勒在几次演讲前都会喝一小杯佛南布兰卡酒。这位服务员还透露,他将一小瓶这种酒倒进杯子里,然后放在某个地方,有时是厨房,有时干脆直接放在希特勒的房间里。据他称,这种饮品对希特勒具有缓解压力的功效。也是在这一时期,我还从一名‘老人’嘴里得知,希特勒现在既不抽香烟也不抽雪茄,而他年轻时很喜欢一种产自德国南部、口味特别的利口酒,叫克罗茨果酒。”

《我曾是希特勒保镖》(罗胡斯·米施)一书的第十四章 “美利坚号”特别指出:“1941年的头几个月,希特勒经常外出旅行。他先后赴维也纳、林茨,又多次去慕尼黑和伯格霍夫,我并非每次都随他出行。春天,希特勒登上名为‘美利坚’号的专列,启程前往位于阿尔卑斯山中一个新建成的乡间司令部,当时对南斯拉夫的战争才刚刚打响。我被选为随行人员,这是我第一次踏上希特勒的专列。我们知道,当希特勒带着将军们离开柏林较长时间时,才会使用专列。15节车厢可以带上国防军参谋部的大部分头目、亲信、总理府工作人员,甚至帝国新闻机构,专列上有的是位子。我们是从克劳兹堡的柏林安哈尔特火车站出发的。我后来得知,我们也可以直接在(西)古伦森林车站上车,火车通常停在那里。只要希特勒在列车上,列车就是一个工作地点,一个移动的司令部。只要拨总理府的电话号码,就可以接通我们。如遇空袭警报,火车将到最近的隧道躲避。在‘美利坚’号的前方,也就是火车头前面,行驶着一列由两节车厢组成的‘检查’车。

……

餐车也被称为赌场,由卧车及餐车股份公司人员经营。有一次,我竟在希特勒的餐桌上用餐。那天,他在一排餐桌的另一头。我仍清楚地记得当时的场面:他喝了一小杯巴伐利亚生产的啤酒,盘子里放了几块猪肉,这有悖于他的素食食谱。这也是我五年间唯一一次看到希特勒吃肉。整个行程中,希特勒要求专列不要影响国家铁路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我们至少得停站一次,例如停在拜罗伊特北边的霍夫车站一条卸载道上,让正常行驶的旅客列车能正点到站。我们从维也纳近郊经过,列车在离维也纳-纽斯特城东部50公里的地方停了下来。这个多少有点突兀地呈现在一个隧道口且完全孤立的司令部被命名为‘春天风暴’。通信正常,气氛也算平静。希特勒在阿尔卑斯山的这个乡村待了整整两周。在他返回柏林前夕,我乘飞机先期抵达。在这列名为‘美利坚’号的专列上,我前后共陪同希特勒三至四次。直到1944年,即盟军在诺曼底登陆后不久,这列火车才更名为‘勃兰登堡’号,以纪念位于德国东部的这个地区。” 

作为最后一个欧洲殖民主义者,希特勒也是殖民主义的最大掘墓人,是“恶有恶报”的报应:

1、他在事实上消灭了大英帝国的主要实力,使是英国失去了霸权地位;

2、他给俄国造成了永久的创伤,而俄国是向亚洲侵略扩张的最为凶残的殖民主义国家;

3、他企图清除的犹太人是在中世纪以前就向欧亚各地殖民的“最古老的殖民主义者”。因此希特勒的反犹运动,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后殖民”时代的产物。

但是希特勒所带来的灾难毕竟告诉后人:“理想主义”比“现实主义”可能导致更大的灾难,因为在“理想”的背后,隐藏的往往是自相矛盾的现实,而不是超越现实的精神。

希特勒的教训告诉我们:生命本身就已经是奇迹了,我们应该对此感恩,而不是像殖民者那样贪得无厌,以“理想”的名义从事犯罪活动。

希特勒的致命问题是,当他的演出取得了令人意外的成就之后,他就弄假成真了,使得自己骑虎难下,甚至变得自以为是,野心也就越发严重,陷入了妄想、脱离了实际,而无法自拔。

克肖认为:希特勒只是因为缺少政治均衡的观念,才埋下了他之后灭亡的种子。这些因素显示,到1936年,当希特勒推行莱茵地区重新设防为国际社会所默许时,最终导致了希特勒确信他自己就是战无不胜的天才。如此傲慢、自负,导致他不可避免地要四面树敌,得到“报应”。

不过我要说的是:克肖这一结论是过于轻率的,甚至是可笑的。希特勒的问题远比缺少政治均衡的观念严重,他是丧失了现实感。希特勒败亡的原因,不仅仅在于“缺少政治均衡的观念”,而在于他这个奥地利犹太人被德国人追捧得迷失了方向,根本分不清楚梦境与现实,分不清楚一个奥地利犹太艺术家和一个德国元首角色之间的本质区别。尤其当他作为凡夫俗子竟然试图扮演上帝的时候,就开始发生车毁人亡的惨剧了。其结果众所周知,不是拯救了西方世界,而是加剧了西方文明的衰落。

最后还有一点,看来希特勒并没有认真读懂他一度欣赏的斯宾格勒(Oswald Spengler,1880─1936年)及其《西方的没落》(the decline of the West)。《西方的没落》使人想起:欧洲大战相当于古希腊的“伯罗奔尼撒战争”,是自残自杀的,结局只能导致欧洲霸权的中衰、旁落,其结果是希腊以外的“蛮族”得利:马其顿、迦太基、罗马。

根据中国战国的结局(秦汉帝国的兴起),和地中海争霸的结局(罗马帝国)的兴起,最后得胜的都是“边缘国家”,而不是像德国这样“文明区域的中心国家”。相当于德国的,在中国的战国时代是韩赵魏,在地中海争霸的历史上是斯巴达。德国败给英国就好像斯巴达败给了雅典,如果没有美国这个非欧国家的支持,英国是无法战胜德国的。

在古希腊,“科林斯同盟的成员包括除斯巴达外的所有希腊人城邦。”前371年,在伊珀密农德斯(Epaminondas)统帅下,底比斯(Thebes,又译“忒拜”)军队在琉克特拉(Leuktra,位于玻奥提亚地区)击败斯巴达军队。此后,底比斯主导希腊半岛的政局,斯巴达趋向衰落,雅典与底比斯的同盟破裂,斯巴达与雅典结盟。在这种意义上,可以把苏联类比为底比斯,雅典与底比斯的同盟破裂类似于冷战,斯巴达与雅典结盟类似于德国加入西方联盟。纳粹德国和苏联这一对冤家先后瓦解,希特勒临死时悲叹的“未来是属于强大的东方民族(俄国)”的预言,也转眼成空──美国成为欧化国家里的唯一赢家。苏联不过做了一个短命的底比斯霸权。接下来的问题是:现在的独霸美国,到底是马其顿,还是迦太基,或是罗马?

在希特勒的思想与行为中,充满了人格变态的事例。这不仅有其作为犹太人却大力反犹,不仅有其出身于共产党却积极反共,还有其深受天主教影响却反对天主教等的“人格变态”。

希特勒认为:“基督教使世界的自然发展延误了两千年,人类被可耻地剥夺了最绝对的权利。相信有更好的彼世使人类脱离人间的现实,脱离人类自诞生之日起就应该承担的义务。”

不过,他却崇敬在医院里像护士一样工作的修女,经常赞扬她们说:“她们由于不要任何物质利益,所以能全身心地投入到病人的护理中。没有比医院里的修女更好的护士了。”他不懂得,修女的奉献正是建立在“脱离人间的现实”的基础之上的,因为按照人类的自然属性,应该弱肉强食才对。

希特勒把马丁·路德视为自己的先驱者之一:“罗马教廷没有弄明白路德想通过改革实现的东西”他说,“改革,就是不断更新,找到新的生活方式,不要因循守旧。天主教教会忽略了人类的普遍进步,也没有保证为人类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他也指责新教没有好好地利用路德的美妙建议,却重新陷入惰性之中。“教会之间的斗争,”他言之凿凿地说,“造成了分裂,其后果对人类来说是灾难性的。如果天主教没有滥用他们的影响,插手国家事务,就没有人反对他们的宗教活动。”

希特勒的秘书施罗德指出,希特勒完全明白普通人受日常工作的束缚,本能地希望有一种超自然的形式,把他们从平淡乏味的生活中解脱出来。人类的这种固有的需要被天主教会很好地利用了,他们通过神秘的祭礼、神奇的建筑、高亢的圣乐和在醉人的香火中开展的庄严的宗教仪式来吸引人们。希特勒欣赏基督教徒的组织天才,他们成功地建起了各种风格的教堂,一直到最小的村庄,还为教堂募捐到了可观的财物。然,他也发现,新教因为自然的简朴而给人以一种贫穷的印象。在总理府的新年招待会上,梵蒂冈教廷大使帕切利庄严驾到,震慑了新教的所有代表,希特勒常常拿这两种倾向来对比。

“天主教教会的神秘,”希特勒说,“非常适合德国南方人的性格,而新教其教堂外形庄严,适合北方的基督教形式。” 在他看来,天主教教会在神职人员的选择上表现出一种特别的机智。乡村里的神甫几乎全都来自农民,在他们和老百姓之间有一种牢不可破的自然联系。

说到天主教教士必须独身时,他常常嘲笑这种额外的奉献。此外,他还认定,一个家庭,只有父亲才知道家庭的困难和负担,才能真正承担家庭的责任。……希特勒的双重人格已经变成了人格分裂,他的言论与他的行为已经断裂了:因为他总习惯说,婚姻对他来说,是他对人民尽义务时遇到的最大障碍。

希特勒还是很明智的,明白自己不能粗暴地消除信仰所代表的精神力量。党的纲领规定党员有绝对的信仰自由,许多党员并没有离开教会,依然忠实于他们的信仰。希特勒知道许多德国人戏剧性地抛弃宗教信仰,但内心深处的信仰依然是完整的,它能在战争的艰难岁月里给他们提供精神上的支持。我们都知道鲍曼玩世不恭地同象征基督教的十字架的开战,尤其是在德国南方的学校和家庭里。他这么做引发了为捍卫信仰自由而进行的反抗。在希特勒的要求下,鲍曼不得不停下来。鲍曼的狂热,加上他完全不了解人类心灵难以估计的因素,使他无法明白在这样一个道德兴衰变迁的时代,这种反宗教行为是多么遭人厌弃。而希特勒却知道,在这个领域,如果不拿另一种理想来替代的话,是不可能从人们身上夺走某样东西的。他还不清楚自己将会拿什么来替代基督教思想,送给他的人民,但他相信,他迟早会找到一种理想方式,从中得到启发。他常常坐在炉火边,当着我们的面,任自己的想象驰骋。

“不久的将来,当巨大的‘工人城市’拔地而起的时候,要准备兴建一些大厦,在那里举行洗礼和婚礼,庆祝仪式要像在教堂里一样盛大。设在最小的居民点里的党的办公大楼,都要有一个装潢华丽的大厅,营造出教堂里的那种神秘气氛。”希特勒完全明白女性希望自己的婚礼有一个庄严的仪式。他承认到民政机关登记的非宗教式结婚,由于是在市政府布满灰尘的大厅里举行的,缺乏与婚姻相匹配的庄严和神圣。在他看来,婚姻必须集体庆祝,给婚礼增添激动人心的气氛。他向我们详细描述了他想象中的婚礼应该是如何进行:十几对新人在辉煌的背景中,为了生活走到一起,沉浸在一支庞大的交响乐队奏出的和谐的乐曲中。他承认他有许多东西要从教堂的仪式中学习,并运用于纳粹的许多仪式。他很羡慕天主教会通过其盛大仪式对人们产生的巨大影响,有一天,他逐字逐句地说:“我们要努力使纽伦堡的党代会像教堂庆典一样辉煌。”

希特勒直到最后都还是天主教教会的信徒,定期支付信仰税。然而,他已经决定一旦战争胜利结束,他就脱离教会另立新教。他这种行为在世人的眼里也许有象征意义。对德国来说,它将标志着历史翻到了最后一页,一个新的纪元将为第三帝国开启。

那将是一个异教的帝国,更接近北欧神话或伊斯兰教。这大约也是马丁·路德的本质所在。


第三篇

反犹主义的“犹太叛徒”


按照纳粹的标准定义,一个具有四分之一以上犹太人血统的人,就算是一个犹太人。

但是按照上述定义,纳粹领袖阿道夫·希特勒自己就是一个犹太人。

这正是整个纳粹运动的内在困惑,也是其最后走向失败的宿命因素之一。举一个例子,即使到了德国军需十分紧张的战争后期,运送犹太人的死亡列车还是第一优先的,如此大规模地逮捕犹太人在军事上不仅是不必要的,而且是有害的,因为它严重分散了德国的战争努力。

按照我在《毛泽东身上的剥削阶级烙印》一文揭示的,“阶级叛徒特别凶残”之定律来看,希特勒也显然位列其中。阶级叛徒是我发现的一个政治现象,在二十世纪的独裁者中表现得特别明显。

二十世纪第一个独裁者列宁出身于教师家庭,应该说还是属于有教养的阶层,但是他掌握政权后却严厉镇压知识分子和思想自由,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墨索里尼出身新闻记者,掌握政权后全面取缔新闻自由。建立法西斯专政。斯大林出身神学院,掌握政权后全面取缔宗教活动,建立恐怖统治。希特勒出身于犹太人混血家庭(他的父亲是一个犹太人的私生子),掌握政权后却大举灭犹,建立了广泛的集中营制度。毛泽东、朱德、刘少奇、林彪、周恩来、邓小平……无一不是出身于地主资产阶级反动官僚家庭,但是掌握政权后却严厉镇压地主资产阶级、大肆屠杀反动官僚,上演了一幕幕“阶级叛徒进行阶级报复”的血腥剧目。

这是人性中最难解最黑暗的一面。

但是他们镇压完了别人之后,自己却坐享其成,把他们原先的出身放大到无限:

列宁成了最大的教师,斯大林成了崇拜的对象,墨索里尼专门制造新闻,希特勒实现了犹太人统治欧洲的梦想,毛泽东、朱德、刘少奇、林彪、周恩来、邓小平……通过“私有化──公有化──再度私有化”的权力魔术,把自己和自己的家族,变成了中国最大的地主资产阶级、反动官僚。

叛徒往往体现出“变本加厉的凶残”──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如此看来,在苏联和中国先后发生的,并非“无产阶级革命”,而是“剥削阶级叛徒的格外凶残”──剥削阶级变成了抢夺阶级。在这一抢夺过程的开始阶段,因为抢夺阶级需要帮凶,无产阶级的处境好像有所改善,但这只是昙花一现,很快就因为丧失了基本的人身自由而更加恶化了,最后不仅更加贫困,而且连自由身份也失去了,变成了奴隶阶级。

“受害者反过来变成加害者”,这似乎是历史的宿命,因为在此之前,受害者原先也曾经是加害者。犹太人受到纳粹德国的迫害,但在成功复国之后就反过来迫害巴勒斯坦土著。正如希特勒的祖母受到侮辱,希特勒就通过大举灭犹来寻求报复。结果使得希特勒自己成了一个“反犹主义的犹太叛徒”。

希特勒一生给人留下的最大谜团是:

1、他在一次大战中与英军作过战,并且因为中了英军的毒气而神经错乱、几乎失明,但是他却终身崇敬英国,甚至在英国向他宣战之后,他还亲手在敦刻尔克放走了三十多万英国的残兵败将,从而为自己四五年以后的覆灭埋下了伏笔。

2、他没有和俄国人作过战,甚至还是苏联共产党组织的“士兵委员会”的干事,但是后来却布尔什维克为敌,并好像对俄国人怀有刻骨仇恨。

3、他具有四分之一的犹太血统,并有许多犹太朋友甚至情人,他和犹太人息息相通,也最喜欢犹太人表演的艺术,但是最后为了政治上的需要,不仅和犹太人翻脸,而且把犹太人列为最大的敌人。

4、上书谜团似乎不是孤立的,希特勒这个人,和他自己的绝大多数亲属包括他唯一的同父同母妹妹,都相当疏远,但是却和陌生人打成一片。他是一个德意志爱国者吗?其实不是。因为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甚至准备彻底毁灭德意志民族,就像他亲自下令杀了自己豢养的一只狗那样。

5、希特勒作为一个老牌帝国主义分子,梦想在欧洲重现英国在美洲、非洲、亚洲的殖民美梦。他当然是反对民族独立和民族解放运动的,但是他挑起的二次大战,却不偏不倚地正好促进了民族独立和民族解放。这是他始料不及的,也是他曾经预言的,他曾经说过,与他和解,是英国保留其海外殖民地的唯一途径。

6、希特勒在东线的败局,和他的分兵战略息息相关:1941年他分兵南路基辅和北路列宁格勒,从而削弱了中路莫斯科的攻势,终于导致战略奇袭的失败。1942年他在进攻斯大林格勒的同时,又分兵高加索,从而导致了战术优势的丧失。战略奇袭的失败和战术优势的丧失,都与他的分兵手法有关,这是因为他过于迷信自己1940年在法国分兵突袭所获得成功的奇迹般的经验。由此可说:“成功是失败之父。”

7、德国并没有从犹太人希特勒灭绝犹太人的行动中得到真正的好处,只是得到了“帮凶”的恶名。最后整个国家还赔了进去,整个民族至今不能抬起头来。“我的奋斗”,如果仅仅作为希特勒个人的奋斗,无疑是极为成功的;但是如果作为德意志民族的奋斗,则是极为失败的。这一结论也适用于日本侵华战犯的身上:他们的个人成功导致了民族的失败。而且事实同样证明,希特勒并不是一个德意志民族主义者,而只是一个极端的自恋狂。这从他临近末日的时候下令毁灭德国的所有生活设施并宣称战败的德国人民毫无权利延续下去可见一斑。希特勒一生所做的,实际上就是“苏联人想做而没有能完全做到的事”。在他身上,与其说体现了更多的德国性格,还不如说体现了更多的犹太性格,当然这两种性格在希特勒身上是混在一起的,此起彼伏的。

“作为犹太人的希特勒”:希特勒的后半生都在屠杀犹太人,这恰恰是因为:他是犹太人的后代。

按照父系来看,希特勒是犹太人,但是犹太人不承认他是犹太人,因为犹太人长期和外族杂居,为了防止自身消亡,犹太人规定小孩的族属只能依据母亲的身份来结算,因为女犹太人生的,至少有一半犹太血统,而男犹太人生的,则完全可能没有犹太血统。

那么被犹太人遗弃的希特勒家族,可否被德国承认并且接纳呢?也不能,因为德国人是按照父系来看待一个人的族属的,这样一来,希特勒家族就只能算作私生子、犹太杂种,而不能算作真正的德国人。虽然他们已经拥有两代的德国母系血统,分别是由希特勒的祖母和母亲相继传递的,但是在父权社会看来,那只有生物意义,没有社会意义。

希特勒的这样尴尬处境,使他对犹太人的爱,转变为恨。

阿道夫·希特勒于1938年5月2日签署的一份遗嘱写道:

“我所有的财产捐赠给党。这样我和党内出版社已经签署的合同将不受影响。我著作出版所得收入包括未来的收入都归党所有。” 

“我其他贵重物品、上萨尔茨山的别墅、我的家具、艺术品和画作等等捐赠给党。由国家会计来管理。我在柏林帝国总理府内住所的物件由尤利乌斯·绍布同志整理确认。” 

这样一个人,一生几乎不沾烟酒,只有在应酬的时候才会喝点啤酒或者葡萄酒,在公开场合营造出不近女色的形象,终生不育,在遗嘱里将所有财产都捐献给党;但这个人同时又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几个屠夫之一,这个人就是阿道夫·希特勒。他和他的先行者列宁、墨索里尼以及他的同行者斯大林以及后继者毛泽东、波尔布特一起,给全球人类带来了沉重的苦难。

到底是什么情况造成了这一切呢?

希特勒是一个共产党员。

〔另起一页〕


第八节

希特勒晚期与《孙子兵法》


从希特勒看《孙子》的“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再次伐兵、其下攻城”:

1923年-1933年取得政权,可谓“上兵伐谋”、

1933年-1939年与英法和苏联分别签订协议,可谓“其次伐交”、

1939年-1942年发动闪电战,可谓“再次伐兵”、

1942年-1945年陷入阵地战,可谓“其下攻城”。

上兵伐谋,用兵的最高境界是使用谋略胜敌。上兵伐谋是《孙子兵法》中的一个重要的思想,其进一步在下文中体现为“不战而屈人之兵”是古代军事理论的重要思想。对后世的战争有很大的影响。

伐,原意为功劳,这里活用作动词,建功的意思。伐后省略介词,伐谋就是“伐于谋”,谋就是谋略。意即凭谋略建功,指使用策略取胜,不需动用武力。整句翻译为:用兵的最高境界是使用谋略胜敌。上兵伐谋是《 孙子兵法》中的一个重要的思想,其进一步在下文中体现为“ 不战而屈人之兵”是古代军事理论的重要思想。对后世的战争有很大的影响。 

《孙子兵法·谋攻篇》原文为: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

释义:上兵,即兵之上者,就是指上乘的用兵之法。伐,即进攻,攻打。谋就是谋略。伐谋就是指以谋略攻敌取得胜利。

【注解】

①上兵伐谋:上兵,上乘用兵之法。伐,进攻、攻打。谋,谋略。伐谋,以谋略攻敌赢得胜利。此句意为:用兵的最高境界是用谋略战胜敌人。

②其次伐交:交,交合,此处指外交。伐交,即进行外交斗争以争取主动。当时的外交斗争,主要表现为运用外交手段瓦解敌国的联盟,扩大、巩固自己的盟国,孤立敌人,迫使其屈服。 

③修橹韫:制造大盾和攻城的车。修,制作、建造。橹,藤革等材制成的大盾牌。韫,攻城用的车,用桃木制成,外蒙生牛皮,可以容纳兵士十余人。

④具器械:具,准备。意为准备攻城用的各种器械。 

⑤距堙:距,通“具”,准备;堙,通“堙”,土山。为攻城做准备而堆积的土山。 

⑥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胜,克制、制服。忿,忿懑、恼怒。蚁附之,指驱使士兵像蚂蚁一般爬梯攻城。 

《孙子兵法·谋攻篇》原文与译文

原文: 

孙子曰:夫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贲温,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堙,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译文大意: 

孙子说:战争的原则是:使敌人举国降服是上策,用武力击破敌国就次一等;使敌人全军降服是上策,击败敌军就次一等;使敌人全旅降服是上策,击破敌旅就次一等;使敌人全卒降服是上策,击破敌卒就次一等;使敌人全伍降服是上策,击破敌伍就次一等。所以,百战百胜,算不上是最高明的;不通过交战就降服全体敌人,才是最高明的。 

所以,上等的用兵之道是凭借谋略取得胜利,其次就是用外交战胜敌人,再次是用武力击败敌军,最下之策是攻打敌人的城池。攻城,是 不得已而为之,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制造大盾牌和四轮车,准备攻城的所有器具,起码得三个月。堆筑攻城的 土山,起码又得三个月。如果将领难以拟制焦躁情绪,命令士兵像蚂蚁一样爬墙攻城,尽管士兵死伤三分之一,而城池却依然没有攻下,这就是攻城带来的灾难。所以善用兵者,不通过打仗就使敌人屈服,不通过攻城就使敌城投降,摧毁敌国不需长期作战,一定要用“全胜”的策略争胜于天下,从而既不使国力兵力受挫,又获得了全面胜利的利益。这就是谋攻的方法。

……

有篇文章说,“希特勒只认《孙子兵法》”: 

“战争狂人”希特勒一向看不起中国。他认为中国地大物贫,野蛮落后,饿殍遍野,一无是处。基于上述看法,他基本上不跟中国人打交道,因此他执政后,能见到他的中国人非常少。 

据1930年代初受蒋介石、陈立夫派遣、专程到德国、意大利考察情报工作并见过希特勒的刘伯谦说,希特勒个性十分狂妄,说话粗鲁,行动鲁莽。 

刘伯谦说,他在德国考察时,想了解纳粹党的情报工作,而和他一起去的人,也很想见希特勒,并听他介绍抓情报工作的经验。希特勒听说刘伯谦等人来自中国,便借故不见。后经中国驻德国公使馆与纳粹党多次联系,希特勒才勉强答应,不过他要求见面时间不能超过半小时。 

希特勒与刘伯谦一见面就说,中国的国土面积虽然很大,但却是个不值一提的国家,而德国值得中国学习的东西太多了,他们应该在这里多呆一些时间。 

说到这里,希特勒又将话题一转:中国什么都不行,只有一本书还不错,而且在他心中还很神圣,那就是《孙子兵法》。 

他说,《孙子兵法》是一部奇书,他如果当上德国军队或国家的领导人,要动员所有的军官学习《孙子兵法》。《孙子兵法》学好了,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后来,希特勒登上德国权力顶峰时,果真下令德国军队将《孙子兵法》翻译成德文,而且中高级军官人手一册。不仅如此,希特勒还要求中高级军官要对《孙子兵法》刻苦攻读,掌握其精髓,然后运用到作战中去。 

……

对于这样的“大长中国人志气”的历史故事,只能姑妄听之。试想,要是真的像故事所说的那样,希特勒吃透了孙子兵法,那他就不会发动无限制的总体战争了。因为说到底,正如我在《第一期中国文明的精神》的第七卷《道与术:哲学的两系统》中探讨过的,产生于战国时代的《老子》哲学,深受产生于春秋时代的《孙子》战略学思考的启发;进而根据其相似性说明,《老子》哲学还是基于对《孙子》战略学的哲学阐释……(《老子》把《孙子》中有关战略经验的多项讨论,转换为哲学论断的系列依据。)

《孙子》是春秋精神的产物,希特勒要是知道这一点,就不会急于求成,就会知道统一全球,还需要时间,并非水到渠成、立马可待的事情。

2011年6月28日

〔另起一页〕

第九节

戈培尔夫妇为什么屠杀自己的孩子们


一般人认为:戈培尔的老婆玛格达对纳粹主义极其狂热,对希特勒充满崇敬之心。她说:“我当然也爱我丈夫,但我对希特勒的爱更强烈,为了他我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平时,她完全按照纳粹理想女性的标准履行女人的职责。甚至连她生六个孩子(此外还曾流产两次)也是按照纳粹主义的妇女观行事的模范行为。由于生了一大群日耳曼血统的孩子“赠与元首”,1938年玛格达·戈培尔成为首位获得“德国母亲荣誉十字勋章”的妇女。该年11月9日戈培尔策划了大规模迫害犹太人的“帝国水晶之夜”,接着又采取一系列越来越极端的反犹步骤,包括强迫犹太人必须佩戴犹太标志“大卫之星”等,加紧推行种族清洗活动。对此玛格达对女友说:“约瑟夫(戈培尔)给我的解释是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第三帝国既然反对犹太人,他只能去完成交给他的任务,通过报纸和电台对付犹太人。元首想这样,约瑟夫只能照办。”后来当苏联红军包围柏林,纳粹政权即将灭亡之时,玛格达仍然忠心耿耿追随希特勒,和丈夫一起带着六个孩子住进希特勒的总理府地下室。母爱可以说是天下所有女人的天性,但在玛格达这个女人身上,母性也要服从纳粹党性。身临绝境之时,她没有为自己和孩子们的命运流泪,然而当希特勒在地下室里从西服翻领上摘下自己的金质纳粹党徽给她戴上时,她却流下了激动的泪水。1945年4月28日,玛格达在总理府地下室给她与前夫的儿子写下一封诀别信,交给德军女飞行员汉娜·赖奇捎出,信中依然充满了可怕的狂热:“……上个星期天元首还想帮我离开这里。你了解你的母亲,我们有同样的性格,我没有丝毫犹豫。我们美好的理想破灭了,我所知道的一切美好、值得钦佩、高尚、优秀的事物也随之而去了。在元首和国家社会主义之后到来的世界,不值得我们为之生存,所以我把孩子们也带来了,让他们在我们身后的世界上活着,可惜他们了。我亲自给他们解脱的时候,仁慈的上帝会理解我的。”“孩子们是好样的。……他们在这里还算是一件好事,他们还能时不时地让元首露出笑容。”她在信中还向儿子发出告诫:“要忠诚,对自己,对别人,对你的国家都要忠诚,在一切一切时候!……要为我们感到骄傲,要尽量努力自豪、高兴地怀念我们。人总归要死,生命虽然短暂,但活得光荣、活得勇敢,不比在可耻的境遇里苟且偷生更好吗?”5月1日,戈培尔夫妇决定自杀。希特勒的女秘书和爱娃的女佣请求把孩子们交给她们设法带出去,戈培尔不同意。所有的女人、炊事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进来向玛格达下跪,为孩子们求情,但玛格达冷酷地拒绝了。六个孩子(最大的十二岁,最小的才四岁)喝下安眠药后,由一名医生给他们注射毒剂而死。随后,戈培尔开枪自杀,玛格达服毒自尽。直到死亡,玛格达都认为自己有权决定他人的命运,剥夺他人的生命,包括自己孩子的生命。这本身即是地地道道的法西斯主义!玛格达彻底接受了纳粹思想,狂热地用纳粹思想毒害他人,而最终使自己和孩子也成为纳粹思想的受害者。

……

其实,这个“屠杀自己的孩子”和犹太人还有一层复杂关系:戈培尔的老婆玛格达是个荡妇,她一边与憎恨犹太人的约瑟夫·戈培尔同居,一边和一个犹太人谈着恋爱。玛格达热衷于上流社会的生活和一切奢侈品,在嫁给戈培尔之前,玛格达迷倒了一个年纪两倍于她的实业家。她当时在哥特式寄宿学校遇到了富有的实业家古恩特·昆德(Quandt Gunther),昆德邀请她和她的朋友们带着孩子出去吃茶点。很快,玛格达便答应嫁给昆德,并与昆德生了个孩子,起名叫哈拉德,玛格达非常溺爱这个孩子。1930年,玛格达结束了和昆德8年多的婚姻,开始约会戈培尔。这两个是奇怪的一对儿,玛格达相当漂亮,而戈培尔安着假腿,一脚高一脚低,平时都要穿着特制的鞋子来弥补两腿长度的差异。戈培尔长着一张似笑非笑的脸,非常像某种动物,便于政治讽刺漫画家进行模仿。

玛格达在约会戈培尔的同时,还陷入了与犹太人维克托·阿罗索夫的一段罗曼史。阿罗索夫发现玛格达脚踏两只船时,显得相当失望。当他发现玛格达约会的是柏林著名的纳粹党头子时,阿罗索夫吓得心惊胆寒。戈培尔在1931年娶了玛格达,希特勒是婚礼的见证人之一。纳粹党在2年后开始执政,反犹太人成为了公开的行为,社会风气很快朝着不利于犹太人的方向发展。理查德·弗雷德兰德尔是玛格达·戈培尔的继父,他很宠爱玛格达,可惜却是个犹太人。当反对犹太人的情绪走向白热化时,弗雷德兰德尔觉得自己惟一的靠山就是身为宣传部部长的女婿。弗雷德兰德尔来到位于威廉姆斯广场的戈培尔的办公室,而戈培尔只是对副官下了道命令,“问问这个犹太人来干什么?”1938年,弗雷德兰德尔遭到纳粹党的逮捕,他的继女并没有搭救他。弗雷德兰德尔于1939年死在布亨瓦尔德集中营。

而玛格达这样一个荡妇,竟然被希特勒称为“日耳曼母亲的杰出代表”,真是说到点子上了。由于希特勒没有妻子和孩子,戈培尔家庭便成为了第三帝国家庭生活的典范。玛格达、约瑟夫还有他们的一大堆孩子被当作第三帝国的“第一家庭”向外界展示,玛格达实际上是“未加冕的第一夫人”。戈培尔共有6个孩子,玛格达给他们取的名字全部以“H”开头,就这一点也足以证明玛格达对希特勒的崇拜。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戈培尔夫妇各有奸情,他们俩不情愿地绑在了一起。玛格达最出名的一段婚外情是与戈培尔的副官卡尔·汉克通奸,汉克在布彻斯加德戈培尔的别墅附近有套房子。戈培尔则与一系列著名女演员厮混,这些女性拜倒在宣传部长的头衔下,以结交这位掌管着德国艺术、文化和电影事业的高官为炫耀的资本。1936年,戈培尔见到了22岁的捷克斯洛伐克女演员琳达·巴洛瓦(Linda Baarova),他们迅速开始了一段恋情。琳达与德国UFA电影公司签署了一份油水大的合同,她能够签这份合同与她的情人戈培尔有莫大的关系。希特勒在威妮弗蕾德·瓦格纳位于拜罗伊特的家中过夏季的时候察觉了这段奸情。希特勒暴跳如雷,德国一直宣传捷克人是劣等民族,如果德国人民知道他们的宣传部长和一个捷克女子鬼混在一起,他们该怎么想呢?慕尼黑危机隐约逼近了,元首面对着更多的阻力。除此之外,希特勒也无法忍受暴露出的事实真相:戈培尔的家庭与第三帝国神话里的快乐家庭相去甚远。

下面一篇文章,清楚讲述了戈培尔夫妇与犹太人的复杂关系,再次凸现了“犹太人杀犹太人”、“叛徒是格外积极的积极分子”:

《与英雄和恶魔交织的一生──戈培尔夫人身世揭秘》(冯玥)

她是一个极端正统的犹太家庭的养女,与著名的犹太复国英雄青梅竹马,最终却成了屠戮犹太人的纳粹恶魔戈培尔的夫人,甚至希特勒也曾想“娶她为妻”。纳粹第三帝国灭亡后,她的身世湮灭无存。尘封55年后发现的录音带,使她的一生为世人所知。 

2000年3月的一天,以色列特拉维夫仍然春寒料峭,特雷莎正在清理她的亡夫、以色列著名法官和经济学家马克斯·弗莱施私人办公室里的遗物。她在一个纸箱里发现了一卷录音带,上面贴着的标签是“关于戈培尔与阿罗佐罗夫(著名犹太复国英雄)的证言”。 

把磁带放入录音机,特雷莎听到了她所熟悉的丈夫的声音。整个磁带的内容清晰,叙述极有条理。这是马克斯·弗莱施1983年5月29日对以色列一个调查委员会的证词。这个由当时以总理贝京成立的委员会,负责调查1933年犹太复国主义领袖阿罗佐罗夫在特拉维夫海滨神秘被害的幕后主谋。 

弗莱施是主动请缨到阿罗佐罗夫委员会作证的,他坚信纳粹德国的宣传部长戈培尔是刺杀阿罗佐罗夫的元凶。作为以色列的开国元勋和前犹太投资中心(贸易和工业部前身)主任,弗莱施的证词具有相当大的说服力。他说,他第一次意识到阿罗佐罗夫的被刺与戈培尔夫人有关是在1967年,当时他重返德国柏林,参加他高中母校的校友会。“阿罗佐罗夫有一个妹妹叫莉莎,她对我回忆起她在中学时期的好友玛格达,一个漂亮的、极具吸引力的女孩。”弗莱施这么说。 

爱上犹太复国英雄 

玛格达就是后来的戈培尔夫人,她给人留下的谜题是:为什么这个并没有什么天分和良好教育的年轻妇女,能吸引如此多的手握权柄的著名人物? 

刚刚完成戈培尔夫人传记写作的德国记者安雅·克拉邦德说:“这真是一个谜,我至今没有找到答案。阿罗佐罗夫、戈培尔、希特勒,还有其他许多男性都认为她如此具有吸引力。” 

玛格达出生于1901年11月,是一位德国工程师和他女管家短暂禁脔的结晶。这位工程师并不愿娶玛格达的母亲,并瞒着她把小玛格达送到了比利时的一所女修道院接受教育。克拉邦德说:“无疑,她在修道院经历的可怕生活是她日后性格定型的一个主要因素。” 

大约在玛格达五六岁的时候,她的母亲把她转到了另外一个条件相对宽松的修道院。玛格达的母亲后来爱上了弗雷德兰德,一个严守犹太教规的德国犹太人、著名的成衣销售商,他追随玛格达的母亲来到了比利时并与她结婚,并待小玛格达相当好。 

玛格达13岁的时候,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所有德国公民都被赶出了比利时。坐着牛车,小玛格达一家和成百上千的难民回到柏林定居。倾家荡产的弗雷德兰德靠打零工维持一家的生计。1918年大战结束前,玛格达的母亲和弗雷德兰德分居了。 

就在这个时候,阿罗佐罗夫的妹妹莉莎闯入了玛格达的生活。莉莎和玛格达的共同生活背景是她们成为密友的主要原因,她们都是难民,从已经住惯的地方被连根拔起,举家迁到了柏林,都有外国口音,与她们的其他同学截然不同。那个时期,玛格达就好像是阿罗佐罗夫家的一个成员,玛格达自然而然地结识了阿罗佐罗夫,莉莎的哥哥。这位犹太青年英俊而具有魔力,此时,他已经是柏林犹太社区的著名人物,一直在组织集会讨论在巴勒斯坦地区建立以色列国的问题。 

根据莉莎和其他同学的回忆,玛格达和阿罗佐罗夫的关系显然很快超越了一般朋友。 

阿罗佐罗夫的志向在于犹太复国主义,他多次表示,一旦高中毕业,他就前往巴勒斯坦,并在基布兹(犹太集体农庄)定居。玛格达一开始对这些倍感兴奋,甚至将阿罗佐罗夫送给她的一个大卫星(犹太民族标志)项链当做至宝。然而,他们的罗曼史突然神秘地结束了。据莉莎的回忆,当阿罗佐罗夫1923年最终离开柏林前往巴勒斯坦时,玛格达赶到了车站,极力试图说服他留下来。最后,伤心的玛格达泪流满面。 

短暂的第一次婚姻 

玛格达18岁时,母亲把她送到一个小镇的女子中学去读书。在去报到的火车上,玛格达搭识了40岁的德国富商匡特。丧偶的匡特对玛格达一见钟情。尽管玛格达家境贫困,也非上流家庭出身,匡特仍然断定这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爱情。两人不久宣布结婚。 

匡特优裕的经济状况显然是吸引玛格达嫁给这个鳏夫的重要因素,但也不排除玛格达要对“不爱美人爱江山”的阿罗佐罗夫报复的可能性。玛格达婚后的生活令许多一战后陷于贫困之中的德国人艳羡。两人育有一子。但3年后,玛格达对做商人妇的生活开始厌倦,在几次红杏出墙后,1929年,匡特同意离婚,并给了玛格达一大笔生活费和一套在柏林高尚住宅区的公寓。这座公寓离当时刚刚冒头的纳粹党总部不远。 

此后,生活无忧的玛格达成为了附近日耳曼俱乐部的常客。那里的柏林人都持右翼政治观点,都认为纳粹党或许是德国的救星。并无多少头脑的玛格达很快成了纳粹党柏林支部头脑戈培尔的崇拜者。她自愿来到纳粹党总部要求成为志愿人员。由于她能说多种语言,玛格达被安排做戈培尔的秘书和翻译。 

在戈培尔与希特勒之间 

戈培尔日记是记载这位纳粹恶魔与玛格达交往情况的主要文档。玛格达工作不久,戈培尔就被深深吸引了,他表示希望建立工作以外的更亲密关系。对于在追逐女性方面少有成就的戈培尔来说,玛格达的热情使他受宠若惊。 

戈培尔惟一疑虑的是玛格达甚少提及她的过去。“玛格达显然在早年生活中相当浅薄和不负责任,如今我们俩都在为此受煎熬。”日记中他这样写道。显然,玛格达与其早年男友尤其是阿罗佐罗夫的恋情,使戈培尔妒火中烧。1931年7月17日戈培尔写道:“嫉妒让我痛苦万分。” 

戈培尔与玛格达的分分合合引起了希特勒的兴趣,他邀请他们到他下榻的旅馆见面。希特勒当时的个人助手奥托·瓦格纳在自己的日记里写道,玛格达征服了“元首”的心。希特勒告诉瓦格纳,玛格达可能是第三帝国(纳粹德国)领导人配偶的合适人选。瞒着戈培尔,希特勒派遣瓦格纳与玛格达谈判,问她是否能够单独会见希特勒。 

玛格达的回答充满技巧,她表示这将是她的荣幸,但她和戈培尔马上就要结婚了。 

玛格达与戈培尔在1931年12月19日结婚,希特勒当了傧相,并作为证婚人签署了法律文书。但此事显然使这两位纳粹元凶间产生了裂痕,希特勒此后不久上台掌权时,把忠心的戈培尔排除在了内阁之外。 

玛格达的传记作者克拉邦德说:“玛格达喜欢有权力的男人。我不认为她能理解纳粹的(反犹)观点,尤其是她自己也有犹太背景。她只是喜欢追逐手中握有大权的男人,历史将她交给了戈培尔,但她也有可能和其他强权人物相处融洽。” 

谁是刺杀英雄的主谋? 

婚后,戈培尔搬入了玛格达的公寓,那里很快成为纳粹恶魔们的巢穴。在这里,玛格达教会了希特勒、戈培尔等纳粹头子诸多社交礼仪。就在此后不久,我们故事的另一个主人公阿罗佐罗夫再度登场了。 

弗莱施在录音带证词里说,他在校友会后受中学校友之托,寻访犹太复国英雄阿罗佐罗夫在以色列的事迹。他找到了阿罗佐罗夫的遗孀格尔达和妹妹莉莎。 

弗莱施问莉莎:“你认识玛格达吗?”莉莎回答说:“你说什么?我认识她吗?她是我最好的朋友。”莉莎告诉弗莱施,阿罗佐罗夫和玛格达确是恋人,而阿罗佐罗夫的遇刺与这段恋情有直接关系。 

据莉莎的描述,1933年4月,已是犹太事务处(犹太复国组织)政治部主任的阿罗佐罗夫,来到反犹浪潮高涌的德国,希望能寻找途径把犹太人和他们的财产带出德国。他与纳粹官员举行了多次会谈,讨论犹太人移民巴勒斯坦的协议。一天,当他步行在柏林街头时,在橱窗里发现了一张熟悉的脸庞,照片说明上写着:戈培尔夫人。当时陪伴他的一名德国记者后来回忆说,阿罗佐罗夫当时险些昏了过去。 

清醒之后,阿罗佐罗夫把犹太民族的利益放到了个人私欲之上,他问那位德国记者,自己是否应该与玛格达联络,利用戈培尔的影响力解决全部问题。5月10日,阿罗佐罗夫离开柏林前往捷克首都布拉格。在那里,他写信给莉莎说:“我已经试图与玛格达取得联络,希望她的丈夫能够帮助我达成目标。”5月29日,阿罗佐罗夫重返柏林,再次给玛格达打电话,但玛格达在电话另一端沉默地放下了听筒。没有人知道玛格达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许她已经完全忘记旧情,或许她担心她那妒火中烧的丈夫对阿罗佐罗夫会有不利的举动。不管怎样,阿罗佐罗夫意识到,他已经被严密监视了。 

阿罗佐罗夫在从柏林发给莉莎的信中写道:“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错误,我不该给玛格达打电话。现在我担心有生命危险。” 

阿罗佐罗夫从柏林返回特拉维夫仅两天,就在和夫人在海滨散步时被人枪杀。犹太复国运动的左翼怀疑是右翼激进分子干的,而右翼分子则坚持说这是阿拉伯人干的。然而,莉莎和马克斯·弗莱施都深信,真正的凶手是嫉妒的戈培尔。戈培尔担心玛格达的犹太背景和往事被暴露而影响他的政治前途,在阿罗佐罗夫离开柏林后,戈培尔就派了两个德国间谍潜入巴勒斯坦,雇佣了两名阿拉伯枪手完成了谋杀。 

莉莎说,戈培尔在掩盖玛格达的犹太背景时一直是不遗余力的,甚至在1933年就把她的犹太养父弗雷德兰德逮捕,随后他死于一个犹太集中营。

余生 

因为戈培尔遵从希特勒关于纳粹官员应该多子多孙的旨意,玛格达给戈培尔生了6个孩子。从戈培尔当上纳粹德国的宣传部长,夫妻关系就开始紧张。戈培尔权倾朝野,当时想成名的女演员几乎都与他有染,这让玛格达无法忍受。1938年,玛格达提出离婚。但希特勒劝阻了她,要求她再给戈培尔一年机会。但一年之内,二战爆发了。 

克拉邦德在为玛格达写的传记里说:“我相信玛格达知道二战中犹太人在集中营的悲惨遭遇,但她选择保持缄默。她曾对她的密友透露过对纳粹政策的不满,但她并没有做任何实际努力。对于她来说,一个犹太裁缝被纳粹杀害的损失在于柏林的时装业将遭到打击。”在二战中,玛格达与戈培尔、希特勒一起出现在纪录片和照片中的情景随处可见。 

1945年5月1日,在希特勒和爱娃在地堡里自戕之后,玛格达和戈培尔把他们的孩子叫醒,告诉他们要出去散步,但要先喝一点“热巧克力”。孩子很快被饮料里剧毒的氰化物毒死,随后玛格达和戈培尔到自己的地下室内自杀。攻入柏林的苏联红军在戈培尔家里发现了他们的尸体。  

《青年参考》 2000年6月29日

如果上文所述为真,那么不仅玛格达是个荡妇,她的母亲也是个荡妇。这也许可以部分解释,为什么玛格达要狠心杀死自己的五个女儿,因为她担心自己的女儿在未来的德国与世界,不可能像她玛格达和玛格达的母亲那样,高攀男人,而水性扬花的遗传天性无法获得好的归宿,只能沦入下等社会的烟花柳巷。

希特勒非常喜欢戈培尔的孩子们。孩子们在布彻斯加德拜访希特勒的时候,总是称呼他为“阿道夫叔叔”或者“元首叔叔”。玛格达承认,她自己与卡尔·汉克也有一段私情。汉克自己曾经写信给希特勒,请求他同意自己娶玛格达为妻。与此同时,戈培尔沉迷在与琳达的爱情中,甚至威胁要离开德国,一度请求希特勒委派他担任驻日本大使的职务。他的请求遭到了希特勒的拒绝,希特勒警告戈培尔注意自己的公众形象,将琳达遣送回捷克并且在德国和捷克禁演琳达拍的电影。戈培尔的第6个孩子也是他和玛格达最后生的一个孩子,他们为她起名为海蒂,海蒂常常被人称为“和解的产物”,但是戈培尔夫妇并没有达成真正的和解。1941年5月,玛格达试图带着孩子逃出德国前往瑞士,她在德瑞边境被抓住了。玛格达的这次逃跑恰好发生在鲁道夫·赫斯架机飞往苏格兰的时候。直到完全确信两起事件没有任何关联之后,希特勒才原谅了玛格达。其实,她不过是想逃离这段让她尴尬的婚姻。看来她还是被早先的犹太情人勾走了魂。

据上面的情况分析下来,戈培尔夫妇最后用“自杀──他杀”的方式残杀了自己的六个小孩,看来也不是出于什么高尚的或卑鄙的理想主义,而是因为他们本来就关系紧张,生活濒于破裂,既不相爱,更不爱这些孩子,否则他们是很容易像希特勒的建筑师、军需部长斯佩尔那样,把自己的孩子们藏到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等待战争结束的。

希特勒死前对戈培尔说:“你一定要活下去,特别是你的六个孩子,一定想办法让他们离开暗堡。”他说:“元首,我从来没有违抗过您的意志,但这一次我不得不违背您,我们全家不会再离开暗堡半步。”希望特勒生气地说:“不行,一定要把孩子救出去,他们很可爱,还不懂事,不能让他们死在这里。”他说:“我的元首,我认为您让我们活下去不是一种优待,而是一种侮辱。如果我们的孩子活下来,那只会有两种结果,一是落入俄国人之手,二是到美英占领区。无论哪种结果,都是可悲的。俄国人会把他们训练成布尔什维克主义者;而英美人又会通过灌输他们的民主思想使孩子们憎恨我们的国家社会主义。无论如何,他们都不能再活下去。”最后希特勒无奈地说:“嗨!我最忠实的信徒也不愿服从我了!”希特勒终于尝到了“树倒猢狲散”的滋味。这离开他兼并奥地利、肢解捷克斯洛伐克、入侵波兰,不过短短的五年有半。

戈培尔真会演戏,表演忠贞不渝;他忘记了自己大叫“把小资产阶级分子阿道夫·希特勒开除出党!”的时候了。戈培尔是对自己的孩子没有信心,担心这些孩子尤其是女孩子像她们的母亲和外祖母那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沦为布尔什维克和英法联军的军用品。

(摘自《二十世纪的政治骗局(以阿道夫·希特勒为研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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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谎言重复一千遍”不是戈培尔发明的


新闻出版所欲望的,即是真的。它的控制者召唤着、改变着、交换着真理。新闻出版工作三周,其真理就会为每个人所承认。它的根据是驳不倒的,只要有钱在那里支撑着。

——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

一般认为,“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作为一项心理操纵术,是纳粹的宣传部长戈培尔博士(Joseph Goebbels,1897——1945年)发明的,毛泽东也学得不错,深谙此道,所以毛才会说“阶级斗争要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1963年6月杭州会议上讲话)

但其实,“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这句话另有出处。

这个出处就是斯宾格勒(Oswald Arnold Gottfried Spengler,1880—1936年)的《西方的没落》(The Decline of the West)一书,在该书的第二卷的第十二章《国家》的第三节《政治的哲学》里他写道: 


真理是什么呢?对于大众来说,不断地读到的和听到的就是真理。一滴孤独的小水珠滴落在某个地方,于是就在那里收集证据,以判定什么是“真理”——但是它所能获得的,只是它自身的真理。另一种真理,即当下时刻公众的真理,只关心事实世界的效果和成就,其在今天不过是新闻出版(Press)的产物。新闻出版所欲望的,即是真的。它的控制者召唤着、改变着、交换着真理。新闻出版工作三周,其真理就会为每个人所承认。它的根据是驳不倒的,只要有钱在那里支撑着。古典的修辞术也是为了效果而非为了内容——就像莎士比亚在安东尼的葬礼演说一幕中所雄辩地证明了的——但这种修辞术只限于具体的听众和当下的时刻。我们的新闻出版的动力需要的是永久的有效。它必须把人的心灵持续地置于它的影响之下。一当处于优势的财团势力转向了相反的论点,并使这些论点日益频繁地让人们耳濡目染,那先前所宣传的那些论点就会立即被推翻。在那个时候,舆论的指针就会摆向较强的一极。人人立刻就相信了那新的真理,认为自己是从误信中清醒过来了。

与政治性的新闻出版联系在一起的,是普及学校教育的需要,在古典世界,这一需要是完全没有的。在这一需要中,存在一种完全是无意识的因素,就是想把作为政党政治的目标的群众赶进报纸的势力范围。早期民主政治的理想主义者把民众教育毫无保留地看成是纯粹的单纯的启蒙工作,甚至在今天,人们到处还能发现一帮沉醉于出版自由的弱智——殊不知恰恰是这种情形,为即将到来的世界报业巨头们铺平了道路。已经学会阅读的人们,屈从于这些巨头的淫威,晚期民主政治的虚幻的自决权,经由印刷文字所服从的权威而在人民的彻底决断中出现了。

在今天的斗争中,战术就在于剥夺对手的这种武器。在新闻出版的势力还算纯真质朴的幼年时期,报纸常常要承受着传统的拥护者用以自卫的官方检查之苦,于是资产阶级发出呼声,说精神自由处于危险之中。而现在,群众平静地走着自己的路;它已确定地为自己赢得了这种自由。但是,在看不见的背景深处,新的势力正在通过收买出版界彼此争斗。不等读者觉察到,报纸,连同读者本人,就已变换了主人。在此,金钱再次取得了胜利,迫使自由精神为它服务。一个驯兽师控制他的动物也不过如此。作为读者群众的人民一旦解除了控制,就会冲过街道,向指定的目标冲击,就会威胁恐吓,砸碎窗户;可是,只要新闻编辑部门的一个暗示,它就会安静下来,回到家中。在今天,新闻出版是一支军队,拥有精心组织的武装和兵种,新闻记者就是它的军官,读者就是它的士兵。但是,跟任何队伍一样,在这里,士兵也要盲目地遵从,而且战争目的和作战计划的改变是不让士兵知道的。读者既不知道、也不容许知道他是为了什么目的而被利用的,甚至也不知道他要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我们实在想象不出还有什么比这更像是对思想自由的骇人听闻的讽刺。以前人们是不敢自由地思考。现在他敢,但却不能;他的思考的意志只是一种按照指令去思考的意愿,而他还觉得这就是他的自由权利。

这种过时的自由还有另一方面——即允许每个人去随意地说话,但是新闻出版却有注意或不注意他所说的话的自由。单凭不向世界广为传播,新闻出版就能宣判任何“真理”的死刑——这是一种可怕的、消声(silence)的检查制度,由于作为报纸读者的群众根本觉察不到它的存在,所以它就越发有力。在这里,如同恺撒主义在临产的阵痛中所表现出来的一样,出现了一种被埋没的青春时期的特征。事变之弧将自行关闭。恰如早期哥特的表现意志在钢筋混凝土的建筑中再度迸发出来,但迸发得很冷静、很有节制、很文明一样,哥特教会追求控制心灵的钢铁般的意志也会再度出现——以“民主政治的自由”的面目。“书本”的时代受到传道的时代和报纸的时代的两面夹击。书本是一种个人表达,传道和报纸则要服从于一种非个人的目的。经院主义的年代为一种智性规训的世界历史提供了唯一的例证,这种规训被普遍运用,它不允许出现任何写作、言论和思想与所意愿的统一性相抵触。这是精神上的动力学。古典人、印度人或中国人一定会对这种景象深感惊惧。但是,同样的事还是不断发生,并且是欧美自由主义——即罗伯斯庇尔所说的“自由对暴政的专政”——的一种必然结果。巨大的消声代替了火刑柱和烈柴。政党领袖的独裁通过对新闻出版的独裁而获得支持。竞争者努力用金钱的手段来使读者——不,是使各民族——集体地放弃对敌方的效忠,而由他们自己去对其进行心理训练。人们从这种心理训练中所学的,全都是被认为他们应当知道的东西——因为有一种高级意志已经为他们把他们的世界图景综合起来了。现在,已没有必要像对待巴罗克时代的王公那样把兵役的义务强加于那主体了——有人可以用论文、电讯和图片(诺斯克利夫!)来驱策读者们的心灵,直到他们吵嚷着要求武器,并迫使他们的领袖加入纷争之中,而这种“迫使”,正是领袖们所愿望的。

这便是民主政治的结局。如果说在真理的世界中,是证据决定一切,那么在事实的世界中,则是胜利决定一切。胜利意味着一方战胜了其他各方。政治领域中的生命已经取得彻底胜利,世界改良家的梦想,已经被证明不过是有支配天性的人的一种工具。在晚期民主政治中,种族突然涌现出来了,或是使理想变成它的奴隶,或是轻蔑地把它们抛入深渊。在埃及的底比斯,在罗马,在中国,都是如此——但是,在其他文明中,权力意志没有像在我们的文明中表现为如此无情的形式。群众的思想,以至群众的行为,被置于钢铁般的压力之下——因此之故,且只是因此之故,人们才被容许成为读者和投票人——亦即处于双重的奴役状态——而各政党则成为少数人的驯服的仆从,即将到来的恺撒主义的阴影已经笼罩在人们的身上。如同英国的王权在19世纪变成了一个庄严而空洞的装饰品一样,议会在20世纪也将变成这样。如同从前向大众炫示的是节杖和王冠一样,现今向大众炫示的则是人民的权利,而且越是拘泥于细节,就越是没有实际意义——正是因此,谨慎的奥古斯都从不放过任何机会去强调古老的、受人尊敬的罗马自由的习俗。但是,权力甚至今天还在转移,相应地,对我们来说,选举也正在堕落成为昔日罗马那样的滑稽戏。金钱为握有金钱的人的利益组织选举程序,选举事务变成了一种预先协商好的博弈游戏,然后当作民众的自决权来演出。如果说选举原本是合法形式的革命,那它现在已经把那些形式耗尽了,因而当金钱政治变得不可忍受时,代之而起的是:人类再用原始的血腥残暴的方法来“选择”它的命运。

在金钱毁灭了才智之后,通过金钱,民主政治变成了自己的毁灭者。但是,正是因为那种认为现实可以凭借类似于芝诺或马克思的观念来加以改良的幻想已经破灭;正是因为人们已经懂得,在现实的领域,一种权力意志只能被另一种权力意志所推翻(因为那是战国时期的伟大的人类经验);终于,对于所有残存的、古老而有价值的传统的一种深刻渴念被唤起了。人们对货币经济厌恶到了极点。他们期望从别的地方得到拯救,期望某种具有荣誉和侠义、本质高贵的、不自私的和负责任的真实的事物。现在,当一度为大都市的理性主义所压制的充满形式的血统力量在内心深处重新觉醒时,一个时代的曙光出现了。为未来保存在王朝传统和旧贵族的秩序中的一切,有着轻视金钱的高尚伦理的一切,本质上健全得足以按腓特烈大帝的说法称之为国家公仆——辛勤地工作、勇于自我牺牲、充满关切之心的公仆——的一切,以及我在别的地方用社会主义一词来描述之,借以别于资本主义的一切——所有这一切,突然都变成了巨大的生命力的焦点。恺撒主义是在民主政治的土壤上生长起来的,但是,它的根基却深深地伸进在血统传统的地下。古典时代的恺撒从保民官职位那里获取他的权力,可他的尊严及他的职权的永久性却是由于他是国家的元首。在这方面,旧日的哥特型的心灵也重新觉醒了。骑士团的精神盖过了掠夺成性的海盗精神。未来的强力人物可能把地球当成他的私人财产——因为文化的伟大的政治形式不可救药地坍塌了——但这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尽管他们的权力是无形式的和无限制的,但它还是会有一个任务。这个任务就是不知厌倦地如其本然地照料这个世界,这与金钱当权的时代的利益旨趣正好相反,并且它需要的是高尚的操守和良心。但是,也正是因此之故,现在,在民主政治与恺撒主义之间、在垄断的货币经济的领导力量与恺撒们的纯粹政治性的施令意志之间,开始了最后的决战。并且为了理解经济与政治之间的这场决战——在这里,后者将收复它的地盘——我们现在必须把我们的视线转向经济史的观相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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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格勒在上面说了,“新闻出版工作三周,其真理就会为每个人所承认”。这使我们多少有些庆幸:好在“新闻出版工作”的垄断性,已经被电子网络给打破了,使得二十世纪的极权主义和金权政治终于裂开了一道缝隙。

而在戈培尔的 “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与斯宾格勒的“新闻出版工作三周,其真理就会为每个人所承认”之间,显然有一种继承和发展的关系:“三个星期”变成了三年(一千遍)。而毛泽东与戈培尔之间也有一种继承和发展的关系:戈培尔的一千遍变成了毛泽东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

当然,戈培尔的 “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的说法,后来因其盘踞“狗官”的位置而被放大,成了“谎言重复一万遍就是真理”。其实这个一千遍、一万遍的说法基本上都是流言,戈培尔的原话是:“如果你说的谎言范围够大,并且不断重复,人民最终会开始相信它。当谎言被确立的期间,国家便可阻隔人民对谎言所带来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后果的了解。因此,国家使用其所有的权力,镇压异己,就变得极其重要。由于真相是谎言的死敌,所以由此推断,真相便是国家最大的敌人。”(“If you say a lie range is large enough, and repeated, people will eventually start to believe it when lies were established during the period, the state can block open People's understanding of the political, economic and military consequences of the lie.Therefore, countries use all of its powers to suppress dissidents, it becomes extremely important. infer the truth is the mortal enemy of the lie, so, the truth is the biggest enemies of the state.”)

这使我想到:难怪纳粹分子不喜欢斯宾格勒甚至查封了他的著作,因为斯宾格勒所揭露讽刺的新闻操纵术所根植的人性弱点,被纳粹分子有意识地加以运用了。这多少有些像唐朝诗人宋之问杀人夺诗的传说(还是传说大力量大)。还有些像秦始皇杀韩非。

其实,根据中国古代的智慧,谎言并不需要重复很多遍,就能奏效。

《战国策·秦策二》: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至暗沙。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

(译文:在孔子的学生曾参的家乡费邑,有一个与他同名同姓也叫曾参的人。有一天他在外乡杀了人。顷刻间,一股“曾参杀了人”的风闻便席卷了曾子的家乡。第一个向曾子的母亲报告情况的是曾家的一个邻人,那人没有亲眼看见杀人凶手。他是在案发以后,从一个目击者那里得知凶手名叫曾参的。当那个邻人把“曾参杀了人”的消息告诉曾子的母亲时,并没有引起预想的那种反应。曾子的母亲一向引以为骄傲的正是这个儿子。他是儒家圣人孔子的好学生,怎么会干伤天害理的事呢?曾母听了邻人的话,不惊不忧。她一边安之若素、有条不紊地织着布,一边斩钉截铁地对那个邻人说:“我的儿子是不会去杀人的。”没隔多久,又有一个人跑到曾子的母亲面前说:“曾参真的在外面杀了人。”曾子的母亲仍然不去理会这句话。她还是坐在那里不慌不忙地穿梭引线,照常织着自己的布。又过了一会儿,第三个报信的人跑来对曾母说:“现在外面议论纷纷,大家都说曾参的确杀了人。”曾母听到这里,心里骤然紧张起来。她害怕这种人命关天的事情要株连亲眷,因此顾不得打听儿子的下落,急忙扔掉手中的梭子,关紧院门,端起梯子,越墙从僻静的地方逃走了。以曾子良好的品德和慈母对儿子的了解、信任而论,“曾参杀了人”的说法在曾子的母亲面前是没有市场的。然而,即使是一些不确实的说法,如果说的人很多,也会动摇一个慈母对自己贤德的儿子的信任。)

所以说古人悲叹“众口铄金”:众人的言论能够熔化金属。这比喻舆论影响的强大,众口同声就可混淆视听。《国语·周语下》:“众口铄金。” 韦昭注:“铄,消也,众口所毁,虽金石犹可销也。”

在我看来,“无产阶级政权”(独裁国家)的心理操纵术,就是把资产阶级政权(民主国家)无意识运用的新闻“第四权”,有意识地抓到了政府手里,以便“把独裁贯彻到底”。

所谓“第四权”又名第四权力,是指在“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三权分立之外的第四种政治权力。本来,第四权的观点要求,新闻界在宪法里担负着一个非官方但却是中心的角色。第四权有助于公众了解问题、发表公共见解,因此可以领导和成为对政府的一种制衡。举例而言,1980年代时,美国总统隆纳·里根(Ronald Reagan)的夫人:南茜·里根(Nancy Reagan)希望将白宫官邸内的卧房床铺换成好莱坞(Hollywood)式的奢华大床,此事被得知后,经由媒体的广大报导,引起美国人民的普遍愤慨,认为一国之首不当有铺张浪费的生活示范,由于公愤形成,迫使南茜打消此念,此即是第四权发挥制衡效用的一例。

但是在独裁国家那里,第四权却被政府用来操纵以便增加而不是制衡政府的权力了,天天颂扬享受特权的领袖人物勤俭持家、奉公守法。这样一进一出,差别不啻天壤。

“新闻出版所欲望的,即是真的。它的控制者召唤着、改变着、交换着真理。新闻出版工作三周,其真理就会为每个人所承认。它的根据是驳不倒的,只要有钱在那里支撑着。”好在“新闻出版工作”的垄断性,已经被电子网络给打破了,这就使得二十世纪的极权主义和金权政治,终于在二十一世纪裂开了一道缝隙。但愿这道“一线天”能够持续下去,不被金权和政权联合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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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历史辨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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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纽约知识界辛亥革命百年座谈会纪要


1911年辛亥革命,2011年我们纪念,回首百年风云,我发现国人对于“革命”一词的误解很深,几乎达到了南辕北辙的程度,所以有人才会喋喋不休要“告别革命”。

“革命”的本意是“复古之正”、恢复正常,中国古经《周易》说:“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义大矣哉。”“革命”不是简单的改朝换代,而是指“鼎革天命”,也就是“恢复政治合法性”。例如:商汤推翻暴君夏桀的行为称为“汤武革命”。周武王推翻暴君商纣也是如此的革命。而秦始皇及其以后的改朝换代则很少被称为革命,因为那都不具有正当性。

在近代,汉字文化圈(包括日本)用“革命”一词来翻译欧洲语言中的“revolution”一词。

考“revolution”一词,本意为运行、公转、天体运行、环绕中心点的旋转。由此可见,革命不是制造非常,而是恢复正常;革命不是造反有理,而是拨乱反正;革命不是抢劫、绑架、谋杀、颠覆;而是物归原主、伸张正义。

中国古意的“革命”与欧洲意义的“revolution”是一致的,但中国现代的革命与此相反。中国现代的革命是变态的,革命成了造反、作乱,成了抢劫、绑架、谋杀、颠覆;“革命者”成了从事抢劫、绑架、谋杀、颠覆的罪犯。

英国革命的理由是英国国王破坏了古代的契约,革命是为了恢复契约。

美国革命的理由是英国国会违反了他自己制定的“纳税者有选举权”的法律,革命是为了恢复这一权利。

但是中国的现代革命呢?完全是东施效颦、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企图一刀切断中国的传统。

根据对于“革命”正解,我们现在来看辛亥革命,可以三七开。

也就是说,辛亥革命有两个方面是合理合法的,还有一个方面是无理非法的。

辛亥革命合理合法的两个方面:

其一,辛亥革命推翻旗人的“先锋队专政”做得对。因为八旗对中国的暴力征服是建立在“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等一系列的种族灭绝的政策之上的,和日本侵华的“南京大屠杀”、苏联侵华的“土改镇反”一样,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旗人的残暴统治无理非法,必须终止。推翻旗人专政,就是恢复多数人统治。

其二,辛亥革命结束帝制做得对。因为帝制是建立在秦始皇野蛮的愚民政策和弱民政策的基础之上的,到了元明清时期更是恶性膨胀。结束帝制,就是恢复古代的文明、恢复政治的制衡。

辛亥革命无理非法的一个方面:

辛亥革命的“共和”只是造成了军事独裁,做得不对。

辛亥革命使得中国“天地君亲师 仁义礼智信”的传统给破坏了,三纲五常的倒塌使得中国社会的结构趋于瓦解,在这个瓦解过程中先后出现的“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等,只能是军阀、土匪、流氓无产者建立的“国家”,再也无法维持一个文明的、有理的、合法的秩序,结果中国的野蛮状态日甚一日。

袁世凯假装要恢复“天地君亲师”,实际上是自己想做皇帝、当屠夫。

蒋介石假装要恢复“仁义礼智信”,实际上是自己想通过共和来实行独裁,后来还传位给自己的儿子蒋经国,做了袁世凯都没有做的“篡逆”之事。

毛泽东假装“要和一切传统实行做彻底的决裂”,却大搞宫廷政治、阴谋窃取了皇帝的强盗权力,做了蒋介石都没有做的“荒淫”之事。

邓小平以下,不说也罢。

这就是辛亥革命的无理非法的一面所造成的“日益野蛮状态”。要结束中国的野蛮状态,恢复文明、有理、合法的秩序,就应该首先恢复全体中国居民的权利,恢复“天地君亲师,仁义礼智信”的传统。

这样悲惨的“百年乱局”要求我们:需要恢复“革命”的正当意义,共同努力,从“两个中国”的阴影下走出来,不再充当“两个中国”的分裂工具,为实现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内在的中国、一个君主立宪的中国、一个自行生长而不是东施效颦的中国,再奋斗一百年!

现在的中国,分裂、动荡,就像一个依然躺在百年革命的手术台上的病人——我们需要为中国结束这个长期手术,为中国缝合伤口。为此,我们需要一次“最后的革命”,一场“结束革命”的革命。

中国的“最后革命”,就像英国的“光荣革命”,将给中国带来真正的宪政,将给中国带来一个长治久安的盛世,将给中国带来一个超越盛唐的黄金时代。

2011年10月8日

〔另起一页〕


第二节

不宜否定辛亥革命


在对辛亥革命的反思中,有一种倾向,那就是多多少少把辛亥革命视为某些个人的结果,结果就把这些活动分子的缺陷,扩大为辛亥革命的“罪”。

例如《辛亥革命的功与罪》一文就是如此认为:

1911年武昌擦枪走火引发的辛亥革命,已近百年,海内外的各种政治势力党、功、运,粉墨登场、隆重庆典,把一场因暴力带来中国百年战乱与动荡的革命及其倡导者,无限上纲上线,吹捧成“伟大的”、“神圣的”,那种认贼作父、卖祖求荣、争当革命的孝子贤孙之态,丑播海内外。 

对于百年前的历史进行反思、避免中国重蹈一百年来苦难历史的覆辙,本应该是当今中国各政治势力应做到的事,可惜,这些互为对手(党、功、运)的政治势力,跟当年互为仇敌的国、共两党一样,为争夺革命带来的政权合法性资源,无一例外的选择了跪倒在革命的雕塑、国父的僵尸下,为谁是真正的孝子贤孙互相攻击。 

临近辛亥百年,海内外的独立知识分子从那些认贼作父的各种政治势力手中,扛起了对历史的反思、对未来的警醒大旗,对于辛亥革命前前后后的历史真相,以及辛亥名人孙中山、袁世凯、宋教仁等真实作为,刨根问底、追寻真相,松动了国共两党百年来对于辛亥革命和孙中山本人涂脂抹粉的神圣脸谱,逐步还原了历史的真相。然而这样的举动,在革命的孝子贤孙眼里,却是非常的大逆不道,于是,在国内,就出现了《南风窗》编辑和记者因批评孙中山,而被停职;在海外,则遭遇了党、功、运的冷待。 

在这样的两面夹击之下,独立知识分子不得已,借着党国掀起的“纪念辛亥革命百年”的大势,佯装附和、实在揭批:凤凰卫视曾借辛亥百年纪念特刊,曝光了孙中山的黑社会背景、民国初建时欲出卖汉冶萍公司给日本、和1915年配合日军攻击中国胶东半岛的历史真相;而国内QQ网编辑最新的《辛亥百年系列策划之二:孙中山是小人吗?》,则直接用文章题目“孙中山是小人吗?”,来引出孙中山辛亥前后的劣迹斑斑。有兴趣的网友不妨点击链接(http://view.news.qq.com/zt2011/sunyatsen/bak.htm·pgv_ref=aio)或搜索“孙中山是小人吗?”来看看国内编辑的苦心孤诣。 

评价辛亥革命的历史功罪,其实根本不用看国共两党为你准备好的、为你洗脑的历史教科书,否则你会被国共两党牵着鼻子走:大骂完封建、帝制后,再颂扬共和、民主,其实国共治理下的中国共和了吗?、民主了吗?中国在孙中山不择手段的好学生、秦始皇加马克思的毛泽东治理下的28年,比中国有史以来最坏的皇帝,对于中国民间的荼毒,还要坏上一百倍,这种结果,正是辛亥革命下的蛋:革命用暴力打开了动乱的潘多拉盒子,从二次革命、国民革命、共产革命、土地革命到文化大革命,从1911年到1981年的中国人,承受了中国人有史以来最苦难的命运。  

值得讽刺的是,这许许多多苦命的中国人,在革命党人的洗脑之下,竟然跟着革命党徒,认国贼作国父,令人哀其不幸、怒其愚蠢。 

其实评价辛亥革命的历史功罪,只需要看革命的代价及其破坏性。自1911而降70年,权力真空、政权更迭,中国经历了最大规模的内战,并通过内战屠杀了最大量的中国人,在国力衰弱之后遭受了外敌入侵和亡国之难,百姓生活颠沛流离、苦不堪言,直追五胡乱华时代,中共建政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又使中国人遭遇了有史以来最黑暗的统治。有谁敢说,这些惨痛历史,跟辛亥革命带来的暴力手段、枪杆子里出政权,毫无关系吗? 

辛亥革命的爆发,固然不可避免,但对于一个造成了惨痛代价的历史事件,不予以反思,还要高调褒扬,就是愚蠢了;这就跟汶川大地震没能避免,委实痛心,却要高调颂扬、多难兴邦的愚蠢一样。而更愚蠢的则是:那些本来蒙受革命苦难的中国人,却跟着那些革命带来权益的既得利益者一道,跪倒在国父的膝盖下,认贼作父、颂谀革命。 

……

谢选骏指出:虽然此文作者曾经赞扬过我对孙中山的批判,但我还是想指出我并不赞同他的“肃反扩大化”:把孙中山等人的罪恶扩大为辛亥革命的罪恶。

在《辛亥革命的合法性与非法性》一文里我曾经写道:

在我看来,如果说保卫宪法权利的英国革命具有百分之百的合法性,那么和英国革命相比,辛亥革命只有四分之三的合法性:辛亥革命在推翻满清外来统治的上是合法的,因而具有百分之五十的合法性;因为满清是建立在暴力征服之上的、寡廉鲜耻的非法政权。但是辛亥革命在剥夺君主权利这一点上却不是充分合法的,而只在废除皇帝权力的这一部分合法。因为中国的皇权是秦始皇通过外来的暴力征服强行建立的,和满清统治异曲同工。因而,辛亥革命在废除君主权力的这个百分之五十的部分,只有百分之五十合法;因而在总体上有百分之七十五的合法性。

回顾一下,尽管中国的皇帝权力本身也是建立在超越习惯法之上的外来征服,但毕竟还有一半是对先秦礼制即华人习惯法的沿袭。例如秦国君主就是从周王那样获得这种文明的合法性的。这种权力的沿袭使得由秦国扩张而成的皇权具有百分之五十的合法性。这个百分之五十的合法性,就是来自于皇权对先秦礼制即华人习惯法的沿袭。这一沿袭部分,既然不是建立在暴力基础上的,就有一半的合法性。所以用暴力推翻皇权、替换皇权,是可以的;却不可用暴力铲除君主权力、废除君主权力,否则就会在社会权力方面造成极大的真空,不仅导致社会无政府状态的蔓延,而且造成严重的文化脱序和文化休克。实际上,现在将近一百年过去了,中国社会还没有从辛亥革命中断君主权利所造成的“文化休克”中苏醒过来。

这里的皇权,特指秦朝以后的“皇帝权力”而不是先秦的“君主权力”。一个十分明显的事实是,先秦的君主权力,远比秦两汉尤其是元明清的皇帝权力更加接近英国、至少也是接近欧洲大陆国家的君主权力,基本上是来自部落习惯法也就是“原始礼制”,多少是经得本族人民同意的,是类似于秦国人民对秦朝的同意,而不类似六国人民对秦国的屈从;是类似满人对清朝的同意,而不类似汉人对清朝的屈从。

君主权利基于部落习惯的礼制,其顶端就是王权,是其他各种社会关系的纽带和担保。这种意义的王权,和家庭关系、部落关系一样,不完全是依仗暴力建立的,所以不可用暴力推翻。如果嫌它落伍了,应该用合法的方式予以改造,如英国式的赎买和权利让度,商品交易,也类似于子女从父母那样获得继承权。但这需要作出某种担保和赎买,来获得这一权利让度。如果在父母没有违背习惯、没有像英国国王那样非法扩张王权的时候,人民就贸然使用暴力废除君主权力,其结果必然是像中国二十世纪开始而迄今仍无尽头的这样,暴力循环造成了社会信用的荡然无存,枪杆子的“实践”成为评判真理的唯一标准。整个社会从此陷入野蛮化的陷阱:沦为无理无德最终无能的禽兽国度。因为古书上早就预言了:“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

[“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礼记·曲礼上》〕礼记]

我们再观察一下美国独立,也是源于英国国会不能一视同仁地对待殖民地人民,结果违背了自己的“没有代表权就不纳税”的准则而触发的。虽然美国独立被美国人自己称为“美国革命”,但其性质却不同于中国二十世纪的革命;因为美国革命和英国革命一样,本质上不是“撕毁协议”,而是“维护协议”。反观中国,二十世纪的革命除了“排满”具有百分之百的合法性、“废除帝制”具有百分之五十的合法性之外,其余的就是“癞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了,不仅毫无合法性可言,而且还以非法活动自豪。这样的社会,如何走上正常的轨道呢?在我看来,所谓“合法性”,就是“维护协议而非撕毁协议”。不论古今中外,所有事实都表明了:无礼的、非法的禽兽,是无法直接走入文明的;除非经过一个“维护协议而非撕毁协议”根本性变革。

现在的中国,需要“维护协议而非撕毁协议”的变革;只有完成了这一走向文明的变革,中国才能重新确立自己的信用、信念、信心,从而在克服所谓“三信危机”的基础上,建立一个世界一流的国家。一个互不信任的社会,是无法长治久安的,何况重新登上世界领导地位。

在我看来,如果说保卫宪法权利的英国革命具有百分之百的合法性,那么和英国革命相比,辛亥革命只有四分之三的合法性:辛亥革命在推翻满清外来统治的上是合法的,因而具有百分之五十的合法性;因为满清是建立在暴力征服之上的、寡廉鲜耻的非法政权。但是辛亥革命在剥夺君主权利这一点上却不是充分合法的,而只在废除皇帝权力的这一部分合法。因为中国的皇权是秦始皇通过外来的暴力征服强行建立的,和满清统治异曲同工。因而,辛亥革命在废除君主权力的这个百分之五十的部分,只有百分之五十合法;因而在总体上有百分之七十五的合法性。

回顾一下,尽管中国的皇帝权力本身也是建立在超越习惯法之上的外来征服,但毕竟还有一半是对先秦礼制即华人习惯法的沿袭。例如秦国君主就是从周王那样获得这种文明的合法性的。这种权力的沿袭使得由秦国扩张而成的皇权具有百分之五十的合法性。这个百分之五十的合法性,就是来自于皇权对先秦礼制即华人习惯法的沿袭。这一沿袭部分,既然不是建立在暴力基础上的,就有一半的合法性。所以用暴力推翻皇权、替换皇权,是可以的;却不可用暴力铲除君主权力、废除君主权力,否则就会在社会权力方面造成极大的真空,不仅导致社会无政府状态的蔓延,而且造成严重的文化脱序和文化休克。实际上,现在将近一百年过去了,中国社会还没有从辛亥革命中断君主权利所造成的“文化休克”中苏醒过来。

这里的皇权,特指秦朝以后的“皇帝权力”而不是先秦的“君主权力”。一个十分明显的事实是,先秦的君主权力,远比秦两汉尤其是元明清的皇帝权力更加接近英国、至少也是接近欧洲大陆国家的君主权力,基本上是来自部落习惯法也就是“原始礼制”,多少是经得本族人民同意的,是类似于秦国人民对秦朝的同意,而不类似六国人民对秦国的屈从;是类似满人对清朝的同意,而不类似汉人对清朝的屈从。

君主权利基于部落习惯的礼制,其顶端就是王权,是其他各种社会关系的纽带和担保。这种意义的王权,和家庭关系、部落关系一样,不完全是依仗暴力建立的,所以不可用暴力推翻。如果嫌它落伍了,应该用合法的方式予以改造,如英国式的赎买和权利让度,商品交易,也类似于子女从父母那样获得继承权。但这需要作出某种担保和赎买,来获得这一权利让度。如果在父母没有违背习惯、没有像英国国王那样非法扩张王权的时候,人民就贸然使用暴力废除君主权力,其结果必然是像中国二十世纪开始而迄今仍无尽头的这样,暴力循环造成了社会信用的荡然无存,枪杆子的“实践”成为评判真理的唯一标准。整个社会从此陷入野蛮化的陷阱:沦为无理无德最终无能的禽兽国度。因为古书上早就预言了:“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

[“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礼记·曲礼上》〕礼记]

我们再观察一下美国独立,也是源于英国国会不能一视同仁地对待殖民地人民,结果违背了自己的“没有代表权就不纳税”的准则而触发的。虽然美国独立被美国人自己称为“美国革命”,但其性质却不同于中国二十世纪的革命;因为美国革命和英国革命一样,本质上不是“撕毁协议”,而是“维护协议”。反观中国,二十世纪的革命除了“排满”具有百分之百的合法性、“废除帝制”具有百分之五十的合法性之外,其余的就是“癞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了,不仅毫无合法性可言,而且还以非法活动自豪。这样的社会,如何走上正常的轨道呢?在我看来,所谓“合法性”,就是“维护协议而非撕毁协议”。不论古今中外,所有事实都表明了:无礼的、非法的禽兽,是无法直接走入文明的;除非经过一个“维护协议而非撕毁协议”根本性变革。

现在的中国,需要“维护协议而非撕毁协议”的变革;只有完成了这一走向文明的变革,中国才能重新确立自己的信用、信念、信心,从而在克服所谓“三信危机”的基础上,建立一个世界一流的国家。一个互不信任的社会,是无法长治久安的,何况重新登上世界领导地位。

《辛亥革命的合法性与非法性》是在2008年9月10日发表的,三年过去了,我依然认为:辛亥革命并不是人祸,而是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必由之路。

辛亥革命比作汶川地震并不恰当。辛亥革命是对满清屠杀政策的一个结束,不宜否定辛亥革命。

对辛亥革命可以做出三七开的评价,但那是为了前进,不是为了后退。

2011年9月10日

〔另起一页〕

第三节

为辛亥革命辩护


(一)


2013年3月22日,傅芮岚先生发表了《辛亥革命是一场国耻——兼答谢选骏》一文说:

“最后我想求教于谢选骏先生和有关史学专家一个疑问:1911年武昌起义后,傀儡孙中山的日本政客犬养毅12月17日抵达上海,傀儡孙中山的黑龙会干将宫崎寅藏、山田纯三郎等一批日本人前往香港迎候孙中山,并协孙中山于12月25日同船抵达上海,而傀儡孙中山的黑龙会顾问‘日本浪人之王’头山满,则于12月27日抵达上海。疑问是:这些日本人是否施加影响了于1911年12月29日举行的17省代表选举(这场选举改变了之前的议案,最终选出了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

谢选骏答复如下:

一般认为,1911年武昌起义后,头山满同犬养毅曾赴武昌、上海等地视察形势,并与河野广平等组织“善邻同志会”,主张援助中国革命。同时也将日本势力渗透进临时政府,并且培养亲日派。头山满知道孙中山没有军队,又无资金,想劝孙中山、黄兴等头山满知道孙中山没有军队,又无资金,想劝孙中山、黄兴等人推举岑春煊为总统与袁世凯对抗。岑称病不见,犬养见事不成归国。1912年初,头山满等人到南京总统府拜访孙中山,主张北伐,反对南北议和。因为头山满等人认为袁不是亲日派,担心袁统一中国有利于英国,不利于日本。所以他极力主张南北分立,甚至在东北地区也建立个政权,以实现日本的野心。头山满反对孙中山把总统让给袁世凯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希望孙中山在统一全国后,将满蒙让给日本。头山满等人又看到南方革命党的实力不足与袁世凯抗衡,因此建议同旧立宪派合作。但旧立宪派一心希望袁世凯掌握全国政权,反对南北分立。孙中山也同意南北和谈。使头山满等人非常失望,败兴归国。

……

从上所述,日本人肯定是不遗余力地施加影响于1911年12月29日举行的17省代表选举,就像他们后来不遗余力地侵占青岛、发动九一八、全面侵华、袭击珍珠港、建立大东亚共荣圈、全力拼经济,直到现在争夺钓鱼岛,都是见缝插针的,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只要傅芮岚花点力气好好挖,一定能挖出不少的名堂。


(二)


至于有关“评价辛亥革命”的问题,谢选骏主张具体分析:

辛亥革命否定满人专政是对的,辛亥革命否定皇帝制度也是对的;但是辛亥革命否定君主制度则使中国社会进退失据,伦理道德全面解钮,结果导致社会瓦解,外敌入侵、党军专政——这是不对的。

在《辛亥革命的合法性与非法性》(2008年9月10日发表)一文里,谢选骏曾经写道:

在我看来,如果说保卫宪法权利的英国革命具有百分之百的合法性,那么和英国革命相比,辛亥革命只有四分之三的合法性:辛亥革命在推翻满清外来统治的上是合法的,因而具有百分之五十的合法性;因为满清是建立在暴力征服之上的、寡廉鲜耻的非法政权。但是辛亥革命在剥夺君主权利这一点上却不是充分合法的,而只在废除皇帝权力的这一部分合法。因为中国的皇权是秦始皇通过外来的暴力征服强行建立的,和满清统治异曲同工。因而,辛亥革命在废除君主权力的这个百分之五十的部分,只有百分之五十合法;因而在总体上有百分之七十五的合法性。

回顾一下,尽管中国的皇帝权力本身也是建立在超越习惯法之上的外来征服,但毕竟还有一半是对先秦礼制即华人习惯法的沿袭。例如秦国君主就是从周王那样获得这种文明的合法性的。这种权力的沿袭使得由秦国扩张而成的皇权具有百分之五十的合法性。这个百分之五十的合法性,就是来自于皇权对先秦礼制即华人习惯法的沿袭。这一沿袭部分,既然不是建立在暴力基础上的,就有一半的合法性。所以用暴力推翻皇权、替换皇权,是可以的;却不可用暴力铲除君主权力、废除君主权力,否则就会在社会权力方面造成极大的真空,不仅导致社会无政府状态的蔓延,而且造成严重的文化脱序和文化休克。实际上,现在将近一百年过去了,中国社会还没有从辛亥革命中断君主权利所造成的“文化休克”中苏醒过来。

这里的皇权,特指秦朝以后的“皇帝权力”而不是先秦的“君主权力”。一个十分明显的事实是,先秦的君主权力,远比秦两汉尤其是元明清的皇帝权力更加接近英国、至少也是接近欧洲大陆国家的君主权力,基本上是来自部落习惯法也就是“原始礼制”,多少是经得本族人民同意的,是类似于秦国人民对秦朝的同意,而不类似六国人民对秦国的屈从;是类似满人对清朝的同意,而不类似汉人对清朝的屈从。

君主权利基于部落习惯的礼制,其顶端就是王权,是其他各种社会关系的纽带和担保。这种意义的王权,和家庭关系、部落关系一样,不完全是依仗暴力建立的,所以不可用暴力推翻。如果嫌它落伍了,应该用合法的方式予以改造,如英国式的赎买和权利让度,商品交易,也类似于子女从父母那样获得继承权。但这需要作出某种担保和赎买,来获得这一权利让度。如果在父母没有违背习惯、没有像英国国王那样非法扩张王权的时候,人民就贸然使用暴力废除君主权力,其结果必然是像中国二十世纪开始而迄今仍无尽头的这样,暴力循环造成了社会信用的荡然无存,枪杆子的“实践”成为评判真理的唯一标准。整个社会从此陷入野蛮化的陷阱:沦为无理无德最终无能的禽兽国度。因为古书上早就预言了:“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

[“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礼记·曲礼上》〕礼记]

我们再观察一下美国独立,也是源于英国国会不能一视同仁地对待殖民地人民,结果违背了自己的“没有代表权就不纳税”的准则而触发的。虽然美国独立被美国人自己称为“美国革命”,但其性质却不同于中国二十世纪的革命;因为美国革命和英国革命一样,本质上不是“撕毁协议”,而是“维护协议”。反观中国,二十世纪的革命除了“排满”具有百分之百的合法性、“废除帝制”具有百分之五十的合法性之外,其余的就是“癞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了,不仅毫无合法性可言,而且还以非法活动自豪。这样的社会,如何走上正常的轨道呢?在我看来,所谓“合法性”,就是“维护协议而非撕毁协议”。不论古今中外,所有事实都表明了:无礼的、非法的禽兽,是无法直接走入文明的;除非经过一个“维护协议而非撕毁协议”根本性变革。

现在的中国,需要“维护协议而非撕毁协议”的变革;只有完成了这一走向文明的变革,中国才能重新确立自己的信用、信念、信心,从而在克服所谓“三信危机”的基础上,建立一个世界一流的国家。一个互不信任的社会,是无法长治久安的,何况重新登上世界领导地位。


(三)


三年以后,在《不宜全盘否定辛亥革命》(2011年9月26日发表)一文里谢选骏再度重申:

在对辛亥革命的“百年反思”中,有一种倾向需要防止,那就是把辛亥革命视为某些个人的努力结果,结果进一步衍伸,就会把这些活动分子的个人缺陷,扩大为辛亥革命的“罪过”。

把辛亥革命与其倡导者等同起来有失公允,孙中山等人的罪恶并不等于辛亥革命的罪恶。

实际上,辛亥革命迄今并未结束:1989年发生在北京的街头屠杀、2011年还在发酵的两个中国(“第一中国即中华民国”与“第二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斗争……都是辛亥革命的余波。这个余波绝对不止“自1911而降70年”,而是已经整整一百年,并且还将延续几十年。

辛亥革命并不是人祸,而是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必由之路。

辛亥革命比作汶川地震并不恰当,因为革命的人祸并不是自然的天灾。天灾没有好处,革命有其价值。辛亥革命是对满清屠杀政策的一个结束,因为满洲人发动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正如日本人发动的“南京大屠杀”、苏联人发动的“镇反”、“土改”一样,都不是正常的战争与民族冲突,而是野蛮兽行,必须彻底否定与清算了结——仅仅为了这一点,也不宜否定辛亥革命的主流。

我认为:对辛亥革命可以做出三七开、四六开等的不同评价,但那是为了前进,不是为了后退。

辛亥革命的凛然大义,我们只要读一读“辛亥革命军前的马前卒”邹容千古不朽的《革命军》,就一目了然了。尽管,连邹容也有蜕化变质为一个社会主义者的危险性。而这一危险性到了五十年至一百年以后,就培养了毛泽东一类的社会主义恶棍。他们用暴力把自己和自己的家族变成了超级的“地主资本家”。

(在上海的法庭上,邹容和清政府聘请的洋人律师古柏之间有这样一段对话:

邹容:因披阅各西国诸书,即作《革命军》书,底稿放在行李内,今年四五月间,请假来沪,在马路上看见卖日报人手内持有《革命军》书出售,我未及查问何人所刷印,亦不知其书价若干。

古柏:书中意思,尔现在仍记得否?

邹容:不然。现在,我意欲改作《均平赋》一书,令天下人无甚贫富,至前作之《革命军》已弃而不问。市上所售被人所窃,将来至东京时,尚须查究。

古柏:知《革命军》书不好,何不废弃?既被人窃印出售,何不出而禁止?

邹容:既非巡捕房,又非上海县,实无此势力能禁止人收书出售。

古柏:当尔作此书时,是否心怀叵测?

邹容:不然。现在我心中意思总要作《均平赋》耳。)

在这一场对话里,邹容声言书稿“被窃”、“未及查问何人所刷印”,也许是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但是他表示《革命军》已“弃而不问”,“心中意思总要作《均平赋》”,则显示出连邹容也有蜕化变质为一个社会主义者的危险性。他的“中华共和国”也最终堕落为两个涂炭生灵的分裂国家:“第一中国即中华民国”与“第二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


(四)


有评论指出:傅芮岚是著名的“孙文劣迹研究专家”,最近他的大作《儿皇帝”石敬瑭,“儿总统”孙中山》一文像飞檄一般,传遍海内外!大家期待傅芮岚写出一部完整的《孙文劣迹考》。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傅芮岚的文章谈的虽然是历史,却给出了一个巨大的命题:两个“中国”的“中国领导人”如何能摆脱“儿子”的宿命?如何勇敢地当一回老子?! 中国能否驱逐“儿总统”孙中山的余孽?……并且有号召,说要“向孙文丑闻录的作者傅芮岚致敬!”

……

谢选骏说:对于这些评论,我很欣赏,就像欣赏傅芮岚先生的大作一样,我也希望傅芮岚先生继续自己的研究,完成自己的历史总结,不论对错。


附录

辛亥革命是一场国耻——兼答谢选骏


傅芮岚


辛亥革命百年之际的2011年,我衔续多年来每年写一篇纪念辛亥革命文章的习惯,发表了《辛亥革命的功与罪》一文,对发生于1911年前后的中国辛亥革命,提出了自己的批评意见,而今偶见谢选骏先生回应我的文章《不宜全盘否定辛亥革命》,谢选骏先生是1980年代风靡中国《河殇》的作者之一,是我这样的天安门一代的精神导师,他的回应我自然应该第一时间回复,以表三十年来的敬意。

首先我想作一个本人背景介绍,兼而回应一下部分万维网友对于我的民国史评、孙中山史评“满遗”的指责:我是一个纯粹的汉族士子,孔孟后人,对腐败落后专制满清政府的强烈憎恨,和对日俄走狗孙中山及共产党的强烈憎恨,是一模一样的。我谨记孔孟先祖“民为重,君为轻,社稷次之”的教导,以及先贤士大夫们“兴亡百姓苦”的悲悯意识,借互联网史实挖掘之便、抨民国前后历史人物之丑。文章有些犀利,刺痛了部分被洗脑后读者的感情,甚表遗憾。盖因吾辈汉族士子、孔孟家传,是绝不会认一个美国国籍的民国国贼,为我中国国父的。

其次我想表达一下对于中国现代史的整体看法,辛亥革命1911以降,至邓(小平)、蒋(经国)两位伟人崭露头角的1981前后七十年中国,是一个从黑暗走向更黑暗的过程,如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没有革命一步步对政权、思想、民间社会的破坏,不会产生世界有史以来最黑暗的“文化大革命”。中国民间社会自古以来的乡村自治和儒教思想,历经辛亥革命、中国内战(官方史书之北洋军阀)、新文化运动和(国民党)党国崛起、日本入侵,及至苏俄走狗共产党建政的全面破坏,已经完全破败凋零,今天中国民间社会的戾气,正是这种连续破坏的后果,而辛亥革命正是这场连续破坏的第一锤。

再次我想说明的是,国共两党以及中国社会对于辛亥革命纪念的态度,如同共产党纪念汶川大地震的态度类似,即“多难兴邦”和自我标榜。兄弟我曾负笈英伦,英国人对于那场不流血的“光荣革命”的纪念,通常是经验教训多于自我表扬,当然这也源于或者说培养了英国人的自省和批评精神。反观中国,纪念辛亥革命,必然要歌功颂德,甚至在互联网真相的逼视之下,还敢公然造假(历史题材电影《十月围城》就是一个颠倒黑白的辛亥百年纪念品)。中国式的辛亥纪念方式,必然会为下一场革命,培养了充足的暴民基础。

另外我想分享的观点和态度是:辛亥革命作为一个百年前的历史事件,碍于国共两党执政,史实不清、故意捏造桥段颇多,后人有责任澄清历史真相,避免类似国难的再次发生。同时,根据我深入了解的历史真相资料,我认为辛亥革命是20世纪全民族灾难的起点,是一场国难,我作为一个中国人,自然视之为中国的国耻,永志不忘、时时警醒。

最后我想求教于谢选骏先生和有关史学专家一个疑问:1911年武昌起义后,傀儡孙中山的日本政客犬养毅12月17日抵达上海,傀儡孙中山的黑龙会干将宫崎寅藏、山田纯三郎等一批日本人前往香港迎候孙中山,并携孙中山于12月25日同船抵达上海,而傀儡孙中山的黑龙会顾问“日本浪人之王”头山满,则于12月27日抵达上海。疑问是:这些日本人是否施加影响了于1911年12月29日举行的17省代表选举(这场选举改变了之前的议案,最终选出了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

 

〔另起一页〕

第四节

1913年“兴兵争总统”的闹剧

——纪念宋教仁之死九十九周年


(一)“兴兵争总统”的弊病


由于中国的秦朝到清朝两千多年的大一统的“皇帝”制度作祟,“皇帝轮流坐,明年到我家”的家天下思想根深蒂固,为了个人私利,不惜毁灭社会。

现在,中国大陆的总统制(“总书记”、“主席”)导致寡头甚至独裁,中国台湾的总统制(“总裁”、“总统”、“主席”)导致族群撕裂——就是因为华人社会的“家天下思想”太重,在所谓的“共和国”、“民国”之下却满脑子想当皇帝的欲望,等而下之者,人人不服从人人,社会秩序只能依靠枪杆子来维持。

这个道理,一百年前的宋教仁在主张“责任内阁制”时,已经明白了。宋教仁认为:“内阁不善而可以更迭之,总统不善则无术变易之,如必欲变易之,必致动摇国本。”不幸的是,宋教仁在孙中山和袁世凯这两位大总统、大野心家的双重阴谋下遭到杀害,从此中国走上了“兴兵争总统”的内战道路。

“兴兵争总统”的弊病,不是从辛亥革命开始的,而是从“孙中山兴兵讨伐袁世凯”开始的。再往前推,则是从宋教仁的死难开始的。


(二)两位野心总统杀害宋教仁


持此观点的人认为,其一,孙中山乃江湖中人,从前清开始就有暗杀前科,案底如刺陶成章、刺黄远庸。其二,袁世凯向来无暗杀政敌的传闻,其三,宋教仁与孙中山的矛盾,国民党内人人皆知,如宋教仁主张的南北调和,孙中山坚持护法运动,明确的反对调和,声称:“舍恢复约法及旧国会外,断无磋商余地。”,宋被暗杀死后能得到最大的好处的就是孙中山,再加上,宋是国民党内接近袁世凯的一派,但却死于会晤袁世凯的途中;其四,宋教仁对国民党的改组,极力排斥江湖帮会,而孙中山恰恰就是洪门红棍,陈其美、应桂馨都是青帮大佬,而袁世凯却从来与帮会无任何交往;凶手应桂馨是共进会的头目,曾担任孙中山卫队的司令、临时政府庶务长,但与袁世凯无任何的瓜葛。

近年来,海外学者对这桩公案提出不少新证,认为宋教仁是国民党内部权力斗争的牺牲品——对破案出了大力的青帮大头目、国民党元老陈其美颇有嫌疑。陈其美最后也是在上海被暗杀的。袁克文撰写的《辛丙秘苑》一书讲述了自己从1911年到1915年的见闻,书中披露,袁世凯多次派密使与宋教仁接洽,欢迎他北上,宋教仁接受了袁世凯的邀请。在北上临行之前,陈其美、应夔丞等人询问宋教仁关于国民党内阁的组织办法,宋教仁说:“我只有大公无党一个办法!”,听了宋教仁的想法后,应夔丞骂宋教仁是叛党,并企图当场杀害宋教仁,但被在场的人劝阻,宋教仁见此举动,便说:“死无惧,志不可夺”,最终大家不欢而散,陈其美和应夔丞对宋教仁的痛恨加深。在随后的几天里,陈应两人商议对策,宋教仁3月20日遇刺身亡。应夔丞深知兼任总理的内务部总长赵秉钧害怕宋教仁抢夺他的位置,就通过他的秘书洪述祖骗取来自赵秉钧的密电密信。起初的目的只是邀功请赏,后来这些密电密信便成了充当了嫁祸于袁世凯的文字证据。

而上海东华大学廖大伟教授则从民初帮会与革命党交恶、与社会关系紧张的视角,重新阐释这一血案:应桂馨是中华国民共进会(1912年7月由青帮、洪帮、公口等帮会联合发起,成立于上海)会长,在社会转型中角色与地位与革命党形成落差,因而产生报复心理;宋教仁在国民党内的实际地位和未来政治角色,决定了他不幸被选为报复对象。


(三)二次革命是为了争夺总统位置


1913年7月12日,江西都督李烈钧在江西湖口宣布独立,发表“讨袁通电”,起兵讨袁,这就算就是孙中山号召的“二次革命”。“二次革命”的理由是“宋教仁被刺案”。

1913年3月20日,国民党执行理事长、议会领袖宋教仁被刺。袁世凯为掩盖罪行真相,还装腔作势,要严惩凶手。但调查结果表明,谋杀的指使人就是袁世凯,真相大白,全国舆论哗然。这时,孙中山从日本回到上海,他看清了袁世凯的反动面目,认识到“非去袁不可”,极力主张出兵讨袁,发动“二次革命”。但是,国民党领导人中,除了江西都督李烈钧等人支持孙中山外,黄兴等多数人不同意发动革命反袁,而主张用法律解决。孙中山和黄兴的意见分歧导致二次革命迟迟不能发动。袁世凯一方面阻挠宋案的司法审判,一方面与英、法、德、日、俄五国银行团达成了2500万英镑的大贷款,以充实军费。有了帝国主义的支持,袁世凯的胆子更大了,先后罢免了李烈钧、胡汉民、柏文蔚的都督职务,同时命令事先已集结在九江、南京附近的军队发起进攻。但是,仓促上阵的讨袁军,缺乏战略计划和统一指挥,缺乏战略协同,他们冷冷清清,孤军奋战,甚至连多数国民党议员都还在北京留恋议席。在这种情况下,袁世凯以优势的武力,很快把讨袁军打败。

8月18日南昌落入敌手,9月1日,南京又被攻占,原来宣布独立的各省,在战争失利的情况下,先后撤销独立。“二次革命”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失败了。领导这次革命的孙中山被迫又一次流亡日本,重新组织力量,准备发动新的革命争夺总统位置。


(四)宋教仁之死打开不断革命的魔瓶


民国二年的宋教仁之死,打开了一个魔瓶,一连串魔鬼竞相走出,开始了中国悲惨的二十世纪大屠杀:从1913年的暗杀到1989年街头大屠杀。

难怪有人指出:毛泽东、林彪读了孙中山的“暴力革命”理论和“兴兵争总统”学说之后,才有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醒悟!暴力革命、残酷斗争和枪杆子里出政权不是毛泽东的发明创造与专利,而是孙中山的专利!

据说上海人以此觉得宋教仁冤魂不散,后来将宋宅改做祠堂,燃香以求免灾,也算是间接地去纪念这位中国的“宪政之父”吧。但我觉得,只要中国一日不实现宋教仁梦寐以求的责任内阁制,中国的灾难就不会结束。

那么,在中国这样一个“人人争当第一”、“人人望子成龙”、“人人想当皇帝”的社会里,如何实现责任内阁制而又不导致社会分裂呢?换言之,如何摆正国家元首与行政长官之间的位置呢?

请看我写的:《中国适合内阁制不适合总统制》一文。

http://boxun.com/news/gb/pubvp/2011/08/201108052255.shtml

〔另起一页〕

第五节

反传统主义的七十年


(一)  


当五四运动七十周年的时候,它不再作为几十年一贯制的“五四青年节”受到政治仪式上的纪念。全国知识界终于打破了年龄层的隔阂,以一种文化认同的态度、异乎寻常的关注来重新审视五四新文化运动。这是因为,1989年和1919年之间确实发生了一种遥相呼应的历史关系。

现在人们谈五四,不单指1919年5月4目的学生起义而言,而是用“五四”这个符号指代那个历史周期:伴随着袁世凯的死所开始的中国社会的彻底分裂(1916年)到北伐胜利即在蒋介百强权下的中国初步统一(1927年),并以“五四”来指代这整整十二年间的新文化运动。袁世凯的死,把辛亥革命的后果充分展示了出来,那时,社会失范状态带来了文化观念上的空前绝后的活跃。这样,“五四”就获得了和新文化运动同质的象征性。 

1919年5月4日所发生的学生造反运动,被认为是最能代表这一文化运动的精神的。但实际上,在新文化运动的宗旨(科学与民主)和5月4日运动的口号(救亡与自强)之间,却存在着普世主义与民族主义的深刻分歧。不错,民族主义运动完全可以把科学与民主作为推进自己事业的工具来使用,这在逻辑上是没有疑问的,而且被日本和欧洲发生的“资产阶级革命”一再证明是有效的。但任何武器和工具都是中性的,这意味着它既能用来推进一个事业,也可以用来削弱甚至破坏这个事业。 

在中国现代史的实际运作中,仅仅把科学和民主当作促进“富国强兵”这一民族主义目标的工具来使用,结果,就导致在民族危机持续深化的苦难历程中(八国联军、二十一条、九一八事变、第二次中日战争……),断然地放弃了这些被认为是低效的、不能应急的武器,而去寻求更直接、更有短期效应的武器。实际上,主张暴力革命、农村包围城市战略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在批判科学与民主的局限性时,正是这么做的。结果开辟了一个“山沟里出马列主义”的新的(野蛮主义)时代。 

“科学与民主”是目标吗? 

“民族主义”是目标吗? 

“科学与民主”和“民族主义”究竟谁主谁从?或者,二者都应该服从于其他更高的目标:“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些,曾多么深入地困惑着迄今为止的中国思想家们。 

凡此,当然可以无休止地讨论下去。尽管历史常常通过讨论来显现自己,但历史并不是讨论。因此,当“民族主义”(救亡运动)与“普世主义”(科学与民主)之间开始在1919年以后出现分歧时,新派人物就因为“必须做出历史选择”而趋于分裂了。这种分裂性的选择导致了连锁性的社会事变。而“反基督教运动”(非基)的兴起,也是五四运动的一个后果。 


(二) 


林则徐是第二个现代思想的先驱者。他的朋友与学生魏源以及冯桂芬开始提倡研究西学,制造西器,但没有什么结果。一直到太平天国运动,中国才去研究 欧洲文明。曾国藩有倡导之动,其幕客如郭嵩焘、薛福成等(还有在野的王韬),对于西方文明已颇有了解,虽然曾国藩自己自始至终并没有深刻认识,但江南制造局之编译工作以及李鸿章、张之洞等的事业,使中国接近了现代文明一步。现在有许多人批评张之洞“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见解,其实这一旧时代的开 明官僚还知道机器重要,今日许多新人物还轻忽机械。(《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缩》第四卷,P149,浙江人民出版社) 

这里提出了任何严肃的学者都无法予以回避的现象:“旧时代的开明官僚”都还知道先进机器的首要性,这表明他们远远没有陷入“以思想文化解决问题的途径”。相形之下,倒是文化革命热潮中出现的“新人物”却变得轻视起机器的重要性来了。很明显,这一观念反差之所以会发生,是由于洋务运动在实践上的破产。尤其是,紧接下来的康梁改制的努力也失败了,更由于主张实行彻底政治变革的辛亥革命竟也趋于失败!又加上反袁世凯的“第二次革命”的不了了之……这一系列性的挫折,使得新思想家们对以西方的技术、西方的政治、甚至西方的社会模型来拯救中国的努力,感到彻底灰心绝望了。从此,他们才走上了以思想文化解决问题的“极端主义”的立场。这一极端立场,如前所述,并非中国传统文化的中庸之道、务实精神所固有的。相反,中国传统文化早在董仲舒时代起,就一贯是坚持“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立场的。 

以思想革命来解决问题,实际上是五四前后的新文化运动的独创,是“向西方寻求真理”的结果。正如陈独秀在《偶像破坏论》(1918年)中开宗明义地点破的,“一声不做,二目无光,三餐不吃,四肢无力,五官不全,六亲无靠,七窍不通,八面威风,九(音同久)坐不动,十(音同实)是无用,这几句形容偶像的话,何等有趣!……偶像何以应该破坏,这几句话可算说得淋漓尽致了。但是世界上受人尊重,其实是个无用的废物,又何只偶像一端?凡是无用而受人尊重的,都是废物,都算是偶像,都应该破坏!” 

“打倒偶像”,正是西方现代精神的主张。尼采不是大力宣传偶像破坏论吗?马克思不是力主“与一切传统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吗?这与中国的保守成性的文化传统何干?再看下面这些言论,就知道陈独秀为什么加入了苏联缔造的共产党,而没有自己组织一个中国式的团体: 

“吾苟偷庸懦之国民,畏革命如蛇蝎,故政治界虽经三次革命,而黑暗未尝稍减。其原因之小部分,则为三次革命,皆虎头蛇尾,未能充分以鲜血洗净旧污;其大部分,则为盘踞吾人精神界根深底固之伦理、道德、文学、艺术诸端,莫不黑幕层张,垢污深积,并此虎头蛇尾之革命而未有焉。此单独政治革命所以于吾之社会,不生若何变化,不收若何效果也。推其总因,乃在吾人疾视革命,不知其为开发文明之利器故。”(陈独秀:《文学革命论》[1917年]见《中国现代思想史参考资料简缩》第四卷) 

“国民”成了反传统主义者攻击的主要对象。五四时期的新青年之谴责“吾人”,与八十年代的新中年(新观念)倡导“全民族共忏悔”——实有外国思想指导下的异曲同工之妙。而具体的文学革命之所以有其必要性,恰恰就在于政治革命的失败一下子暴露了“疾视革命”这深厚的国民性。从此,“吾人”的劣根性已被认定为中国积弱的主因。所以,新文化运动首先把表达民族精神的文学,列为革命的对象;继而在总结民族理想的孔教的批判上达到了高潮,结果是鲁迅在《狂人日记》(1918年)中发出了“仁义道德吃人”的反传统呐喊。虽然《狂人日记》的思想来源还是陈独秀和胡适: 

“孔教问题,方喧呶于国中,此伦理道德革命之先声也。文学革命之气运,酝酿已非一日,其首举义旗之急先锋,则为吾友胡适。余甘冒全国学究之敌,高张‘文学革命军’大旗,以为吾友之声援。旗上大书特书吾革命军三大主义:曰,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曰,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曰,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陈独秀:《文学革命论》) 

仁义道德,正是中国文化的魂,是中国民族千百年来为之献身的理想。为什么在革命知识分子心目中变成了吃人的怪兽?显然,因为这只是一个反传统主义者的命题。 

在国粹派看来,这命题大逆不道。而在一个中性的文化史家看来,这命题也是偏颇的、缺漏百出的。因为仁义道德的文化系统作为中国人生的基本价值,曾在历史上发挥过极重要的功能。否则,它就不可能统治一个伟大民族的精神世界达几十个世纪之久。而在我们看来,仁义道德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确实拥有全然不同的功能,它不仅吃掉坏人,也常常爱人、护人、尤其是养人。因此,这概念本身的内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完全殊异。“吃人的仁义道德”这一概念,恰恰是在民国初年的社会文化的营遗失范状态中产生的,是由参与新文化运动的新型知识分子们体悟出来的。我本人一点也不怀疑他们的切肤之痛和所谓真诚,甚至也承认这命题当时当地的真实性:他们彼时彼地所看到的传统(即仁义道德的当时状况),也许是有吃人而不仅仅是吃坏人的一面。 

关键不在于“仁义道德”这几个汉字会吃人,也不在于这几个汉字所代表的概念和文化传统会吃人,而在于当时当地结合了这些概念的社会权力集团已经失去了对社会生活的指导力量。结果仁义道德原有的积极社会功能(爱人、护人、养人)消失殆尽,而更多暴露其消极的社会后果(“吃人”)了。鲁迅在《随感录·三十五》中的自白是典型的,他援引并赞扬了一位朋友的妙语,“要我们保存国粹,也需国粹能保存我们。”此语道破了天机。 

事实上,人和人的文化(即国粹)之间的这种互保共存关系是公认的、无可非议的。而新文化运动之前的近六七十年间,中国社会所经历的改革和革命的历史己经表明,中国的国粹已经无法保护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了,甚至很难保障中国人的生存。这日益暴露出来的“不能应付”,激发了日益增多的否定传统的冲动。 

这是一个渐进过程:洋务派否定经济的技术层面的国粹,维新派否定政治理论和社分制度层面的国粹,革命派否定中国文化的最核心部分——皇权。这一步步的否定,一步步的“反传统扩大化”,才导向新文化运动的全面颠覆。其结果是把“我们”和“国粹”完全对立起来,“保存我们的确是第一义。要问它有无保存我们的力量,不管它是否国粹”。(鲁迅:《随感录·三十五》)这其实是“文革宣言”。而在传统文化没有面临西方文明强有力挑战之前,“我们”和“国粹”不仅相安无事而且互相提携了几十个世纪…… 

可见,所谓“以思想革命来解决问题”,是中国文明的直接居民(“汉族”)在其现代化的道路上,经受了一系列明显的挫败之后,兴起的思潮。这显然不同于中国文明的间接居民(“藩邦”如日本)所采取的现代化道路。其特点是以文化革命为宗旨的总体革命的动员;其精神动力,则十分怪异地采纳了“从西方觅得的新经”。 

退一步看,在新文化运动兴起之前,反传统主义即使在爱国志士中也从未占有过主导地位。反清志士、排满的民族革命者(如邹容)和持有激进共和主义观点的革命宣传家陈天华,也只是抨击中国两千年大一统专制的政治独裁,而从未对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进行过陈独秀式的全方位攻击。 

可见,危机确在深化,革命确在深入。 


(三) 


新文化运动终于为中国人(尤其是知识阶层)塑造了一种全新的政治态度。这种性格要求,为中国的复兴,须在传统文化的根子上大动手术,甚至在我们的国民性上动手术:用现行的时鬃话说,也就是要在文化和民族的“基因”上作文章——这才开创了“以思想革命来解决问题”。这种精神在文革时喊出了“灵魂深处爆发革命”,而在文革后又主张“全民族共忏悔”……形态虽异,情致则一。新文化运动开创的这一新的国民性,也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紧紧依据着当时的社会形势: 

从1916年袁世凯之死所形成的政治混乱开始,到1927年北伐战争的大致结束从而创立了一种新权威而告终。这十二年的新文化运动明显地揭示,中国文化运动的活力,恰恰是从社会政治的动荡混乱甚至解体中获得的!思想的解放,是和社会的解体相辅相成的。所以新文化运动前后夹击着袁世凯强权与蒋介石强权。这两个强权时代,当然较少政治上的扰乱,但传统主义则有所抬头,自由思想却大大减少了。政治与文化的这一反效应,表现为袁世凯时代比之辛亥革命及其准备时期,都更多保守主义的倾向;蒋介石时代比大革命及其准备时期(即新文化运动期)也更多思想回潮的意味。 

袁世凯和蒋介石的保守主义虽不尽同,但他们都表现出对中国大一统专制时代主流文化的认同。这认同并非巧合,而是革命力量即反传统力量的退潮必所导致的。与这退潮同时来到的,则是要求“重建道统”的呼声。但正像中国的现代史告诉我们的那样,中国社会危机的症结并不是道统问题所触发的。所以,临时性的重建道统,虽有助于暂时稳定社会秩序,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善中国社会面对现代世界新秩序时,所遭遇的全面不胜任。这样,保守主义的抬头也就不可能产生决定性的结果。革命的和反传统的力量,不过是暂时退避了,退到某种地下状态。如二次革命失败后的国民党力量,和大革命失败后的共产党力量。但这只是在等待一个更有利的、必定要重来的“革命高潮”。这高潮即是社会危机的再度激化。因为社会危机越是得不到解决,以思想革命来解决问题的冲动就越是受到青年造反者的拥戴。他们力图在社会文化的根子上挥刀斩乱麻,以“毕其功于一役”。 

在北伐战争结束后的十年内战期间,革命的反传统主义主要汇集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形式,以此破坏社会秩序和文化结构,其高潮是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与此相应,官方的“文化围剿”运动也就十分自然地采取了一种“准国粹主义”的立场。国民政府开始崇信宋明理学的遗绪,并以此作为其政权正统性的凭据。在“捍卫优良传统”的旗帜下,“新生活运动”的赞助者们,向他们所认定的“全盘西(苏联)化”、“不合中国国情”等左派倾向进行不断的反击。为此,他们甚至对各种谋求进一步变革的反传统主义者一律扣上了一顶“领取卢布津贴”的政治帽子,而不管这些人是不是在组织上加入了政治反对派。 

可见,中国的新文化运动,自始就不是一顶单纯的书斋中的革新,而是终究要与社会变革的脉络相通的社会行为。以思想革命来解决问题,实际上恰是社会革命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准备。这在古今中外的大变局中,可谓通例。 

进入1930年代后半期,随着民族矛盾的日益突出,抗日战争爆发了,在国共两党“一致对外”的合作过程中,文化和政治之争为要适应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做出了若干相应的调整。在民族矛盾中,反传统主义的声势自然有所缓和。“长城”等民族传统的象征物,在亡国灭种的危险中受到再度的颂扬。其实这个长城就是鲁迅等激进分子所痛骂仁义道德。 

随着边区政权的确立,一种新的、特别适应山沟国情的“理论”——毛泽东思想被创造出来。由此形成了一种新的,此后支配了中国几十年历史的小传统:延安精神。“东方红,太阳升”成为延安精神的写照。 

“毛泽东思想”的概念,是由刘少奇率先提出的,这耐人寻味。正如在几十年之后,在遭批判的《论共产党修养》中表明的那样,刘少奇的思想深处有很深的儒家背景。也就是说,刘少奇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共同创建的毛泽东思想”,成为自己的断头台。这个“马列主义的中国化,或马列主义的儒化”,是在边区内地的农业环境(“山沟”)中产生并得到发扬的。“山沟里的马列主义”,取代了莫斯科工业环境来的政委们。 

当梁漱溟到延安与毛泽东论证说,为什么十年内战期间中共无法获得人民的支持,而一旦运用了统一战线的法宝之后就赢得了大量知识分子的归顺……显然是赞扬了山沟里产生的抗日口号,这个口号是反抗满洲国的了,而不是引导满洲国的了。显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于1931年(1931年11月7日至20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九一八”国难后不到两个月;比“五族协和”的满洲国还要居先。(1932年3月1日,满洲国宣布成立。五族协和有满族、和族、汉族、蒙古族、朝鲜族。) 

在山沟里形成的毛泽东思想此后演变成一场新国粹主义。只是让“天朝意识”被“世界革命中心”的理论所取代,使反传统主义和新国粹主义获得了一种历史促成的联姻。这表现为文革之前十七年对中国传统有条件的认可甚至赞同:其途径是把中国传统一分为二,分为“封建性的”与“人民性的”。然后再从中抽绎出某些新国粹主义的原则信条。全部的历史图解就依照着这种严格的教义区分给予重写,从文学史到经济史、到社会发展史、到当代社会的分析…… 

这次新国粹主义的建立,虽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中国传统和现代社会变革之间的“辩证关系”,从而以一种非常巧妙的艺术即“把被颠倒的历史重新颠倒过来”的辩证关系,将中国权力的链条又重新衔接了起来。但这仍然不足以解决中国社会面临的基本问题,即如何迅速适应这个急剧发展着的工业化进程和列强们奠定的世界格局。结果导致中国在1960年代再度陷入世界性的孤立、隔绝与落后,这一国际压力所激化的危机,再度以社会动乱和文化痉挛的方式爆发,史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文化大革命,实际上是一种空前的社会和文化失范,是反传统主义的最无顾忌的伸张。即便在“五四”时期的反传统主义也从未通过如此规模的官方认可和权力准动,末达到此等爆炸性的全民运动(或运动全民)。此中因缘当然是受“五四”精神感染的那一代人起了决策性的作用。五四精神以一种奇特的方式,被文化大革命继承了。这两个周期同为十二年之久的“新文化运动”的共同特征,便是反传统主义和以“思想文化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而林镜生,也恰恰是透过文革的实践去分析“五四”的精神的。文化大革命的根本精神是反对“封、资、修”。 

什么是封、资、修? 

“封”,是指封建主义,这是中国的全部传统社会的一个简称。文革爆发时的中国,已经逐渐放弃了前此二十年间不断确立起来的新国粹时期所孝行的新道统原则,即封建性与人民性的两分法,而重新又采取了“反对中国全部传统”的激进立场。毫无顾忌的“破四旧”,作为精神暴力和暴力社会的综合性联手,证明了反传统主义的再次崛起。 

“资”,是指资本主义,亦即“西方工业文明”的简称。马克思主义所承认的资本主义的历史合理性,这时也被完全否定了。西方工业文明的伞部传统价值和实践理性,被当作万恶之源予以铲除。这是反传统主义在新方向上膨胀 从五四时期反对中国的传统扩大到了文革时期也反对西方的传统。 

“修”,是指修正主义,是苏联模式的代称。尽管文革在理论上承认斯大林主义的合法性,但在实践上却否弃了它的制度与运作方式。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实质上是对人类迄今为止保留下来的一切文化遗产,进行了一场全盘否定(“无产式”一词的象征性对此已有指明了)。这场“浩劫”影响之深远,也许没有五十年时间仍是看不清楚的。因此,在仅仅时过十年之后的今日,单单从口号上否定这否定,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我们现在根本还不清楚“文革”的复杂破坏性究竟有多深……要在否定“文革”的行动中,为中国社会文化开出一条活路来,是对的。问题在于如何开路。事实上,我们至今仍在沿着文革反传统的思想道路继续前进着。尽管提法与“观念”确实更新了。 


(四) 


五四新文化运动迄今为止的七十年,是反传统主义跌宕起伏的七十年。反传统造成了结构意义上的沙漠。不论改革(1979—1989年)、文革(1966-1969年)、社会主义革命(1949—1966年),都是反传统主义的。结果,无结构的文化、反文化的文化、丧失了主体性和主体感的文化,盘踞了社会生活的主流。文化的沙漠中,虽有“文化残渣余孽”,但这些因素彼此之间攘扰不已,无法形成一个能够自行生长的有机系统,因此这一总体的混乱必定表现为反传统、反文化的综合症。 

反传统构成了一种现代中国特有的“小传统”:山沟里的毛泽东思想。它鼓吹斗争,反对和谐;它力行破,而蔑视立;它主张无限制地动,反对静。这种社会文化的多动症,不仅与中国的传统背道而驰,而且是幼稚的病态的焦躁不安——其极端便是史称“文化大革命”的行为艺术,那阴沟精神的全面痉挛。 

从新文化运动到文化大革命,不断的运动构成了一个反传统的中国现代史之圆。这其中自然也有曲折,有变形,有回流,有穿插——但反传统的要义却“像红线一样”贯穿此间。你既可以赞赏它执着不衰的持久热情;也可以谴责它一意孤行的偏执。你还可以指出其间在形式上有极端自相反对的事例……这些都可以成立,但这些对立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们在否定之否定中,展示了反传统革命的不断激化。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反传统的对象还局限在中国的传统,“仁义道德吃人”、“打倒孔家店”就是它的全部宗旨;而文化大革命则着手去反对一切传统:不仅要打倒封建主义(指代中国传统)、资本主义(指代西方传统)、修正主义(指代马列和其它社会主义传统)。这种变化确实显示了历史的发展,显示了反传统的呼声越来越激昂,反传统的目标越来越庞大,结果,反传统力量所树之故也越来越多。其症结在于把“反传统”这一振兴中国的手段错误地变成了目的本身。 

本来,新文化运动的目标是利用西方的新潮文化来攻击中国的落伍传统,企图以此便中国走上文化更生、社会复兴、国富民强的道路。为此,它利用了科学与民主的手段,把西方文明在几百年里发展起来的这两个果实,当作改造中国社会的急功近利的杠杆来使用。这种大胆的“引进措施”,意不在使西方之果在中国生根、开花(当然,创造一种类似于西方文化氛围的努力就更谈不上了。但是实际上正是这种氛围创造了西方文化之果),所以,这必使此等果实在引进后的中国环境中变质、变味,被严重地异化了。这是问题的第一方面。问题的第二方面是,用西方的工具来攻击中国的传统,出人意料地并未达到西方文明之境,又阻止了中国的传统转化为生机勃勃的自行生长系统,结果现代人在经历了六七十年的反传统运动后,只是拾得了一大堆七零八落的文化碎屑(如“毛泽东思想”)。 

引进(西方事物)的失败和改进(中国传统)的失败双重相加,使现代中国丧失了社会文化的结构性。正是在这一时刻也仅仅是在这种意义上,孙中山发现中国人已经成了“一盘散沙”。其实,这一盘散沙原来不散,他们曾在王权和官僚系统的粘附下各安其序、各守其序了两千年之久。尽管缺乏主动精神和创新意识,但毕竟还是那社会文化结构的有机文化成份。只是在皇权溃灭、官僚系统失去了效忠对象,从而致使监守自盗之风日炽之后,原先依附于皇权之轴和官僚系统的中国民众,才变得散漫游离起来。这是文化结构的崩溃所导致的社会失范,是社会失范招致的无组织、非道德状态。这从此构成了现代中国社会革新过程的一个基本前提。而为了克服这非组织状态,就得诉诸人为的、强制性的组织压力。铁腕人物应运而生。 

以西方传统(如科学、民主及其他各种意识形态——科学和民主在现代中国是被当作意识形态使用的,所以五四新文化运动单方向的反传统主义所提出的科学与民主的口号,发展到了“文革”期间三个方向(封资修)的反传统主义,就成了“科学社会主义”与“民主集中制”的口号。攻击中国传统的结果是破而不立,中体西用的可能性,在反传统的冲击下被粉碎了,而西体中用也和全盘西化一样是无从谈起。这就使得偏见较少的观察家承认,一部中国现代史,就是一部完全丧失了“体”的、盲目崇信斗争的动乱史,是一个抛弃了任何一种体或仅把体当作“用”的唯利是图的时代,是一种打着“唯物主义”旗号的非道德主义与失范状态。 

一切体,既然都溃灭无遗了,剩下的只是用而已,于是,这个时代的精神就被“指示化”为以下的“咒语”:“带着问题学,活学活用,学用结合,急用先学,立竿见影,在‘用’字上狠下功夫。”(《毛主席语录》再版前言)这样一来,所谓文化结构,所谓社会规范,在这时都成了权力的玩物。而残缺不全的“体”,不过是充当了“急用”的遮羞布而已。 

正因为这样,即使那个最为稀薄的西方传统即苏联模式,也并未在这片土地上真正确立起来。苏联模式在当地毕竟造就了一个超级大国,而在中国却成了草草了事的土洋结合。这也许是一大幸事,为后来的改革开放、退出苏联体制埋下了伏笔。但另方面,在体的溃灭所造成的用的混乱中,短期行为成了一种受到崇敬的时代精神。“急用先学,立竿见影,在用字上狠下功夫”,实际上是一种痞子精神的自白。 

这股反文化的喧嚣,是乘着这片文化结构的真空状态而肆意泛滥的。痞子精神愈演愈烈,直到毁灭了全部的社会信任,冲垮了使它可以崛起的各种社会条件,以致暴露了它的全部劣根性,使自身受到了怀疑、削弱,并使人们认识到清理这批复杂遗产的现实迫切性。这就显示了中国文化结构重建的社会必要性。 

这是一个极富创造性的命题。百年前的启蒙思想家龚自珍(1792—1841年)对此曾有预知:“山中之民,有大音声起,天地为之钟鼓,神人为之波涛矣。”(《尊隐》)但这种酝酿在山野中的“新文化”,毕竟是新的国际形势所造成的。这恐怕是龚自珍做梦也没有想到的。它的独创性远远低于它的模仿性。它的独创性不在于唾弃了中国传统中崇仰魏阀(龚自珍称之为“京师”)的情愫,以便对士大夫所创造的庙堂文化进行彻底的颠覆(《尊隐》云,“京师之气泄,则府于野矣。”又云,“京师贫则四山实矣。”);而在于它突破了前此一切流派的马克思主义甚至各派列宁主义的定义,从而在反抗中国传统的同时,还表达了一种反对马列传统的精神。山沟不仅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最薄弱的地区,也是现代国际文化最薄弱的地区。这种双重意义上的文化贫弱(一穷二白),对后来的历史发展具有重大的痞子意义。由此可以看到,几十年以后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文化大革命”,并非一个偶然的事故。 

文化大革命力主反对三种传统,即“封、资、修” 即人类一切文化的态度,实际上正是一种由来已久的山沟的野蛮精神的恶性膨胀。这种彻底反传统的山沟精神(“延安精神”),又是对“五四”有限的反传统(只反中国渊源的传统,不反西方渊源的两种传统)倾向的继续和扩大。山沟精神(“延安精神”)的进一步发展,就是把一切都扫入历史垃圾箱的文化大革命的阴沟精神。而山沟精神到阴沟精神,又是一脉相承的。 

可以认为,反传统前期三十年的主流(1919—1949年)是启蒙,而反传统主义的后期(1949—1979年),尤其是其典型文化大革命则背离了启蒙的传统而导向了一种新蒙昧主义。 

进一步深入问题的症结便不难发现,五四运动的社会功能早已超过了启蒙的要求而成为一场文化革命。其基本宗旨,甚至不是站在传统的构架以内寻求改良与启蒙,而是站到传统构架的对立面,去进行一场文化界的暴力革命和彻底毁灭。尽管这场暴力革命暂时还停留在“观念”与“符号”的领域,但它确实主张“打倒偶像”。从1919年的“打倒孔家店”到195O年以后的“轮流打倒一切”——青年造反的底气似有一脉相承之处。而且文化界的暴力革命后来都演化为社会的全方位冲突,和直接的杀人放火。 

进一步看,五四新文化运动也不只是知识与方法上的观念改进,而是一场打倒统治文化的暴力革命。它以思想观念的领地为出发点,深入地摧毁了每一个人内心深处的“仁义道德”。没有这种微观世界的暴力革命,随之而来的宏观世界的国民革命便无法实现。统治文化的倒台,意味着社会文化结构的解体。有什么代用品呢?没有。这就不可避免地导向反传统主义的后三十年。因此,后三十年占有统治地位的是一种革命文化,一种空前绝后的“独”创。 

这里“独”创,并非限于世界史和中国史,而是指它要把历史与文化构造全给颠覆过来。那么,它的存在理由又是什么呢?——它的理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功能已经丧失了。原先由上层社会而非下层社会控制的历史,原先由城市而非山野推动的文化,这时应该鳌鱼翻身、换换方式了。……再没有什么比“颠倒历史”更能指明毛泽东思想的反传统性格了。这是一种在孔子庙宇里喂马的精神,这是把四书五经拿来充当炊事班长燃料的生活,这是历代“流民暴乱”的理论概述。“山沟里出马列主义”,这句旷世“格言”,就是“边区文化”发出的最惊人的呐喊。 

如果把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两个基本主题——“启蒙与救亡”对立起来看待,认为五四以后的历史就是一部以救亡代替了启蒙的历史,从而导致一种新蒙昧主义的出现。而1989年的现代,恰恰是到了倡导一个新启蒙运动以再度开发民智的时候了。在这种逻辑的推导中,实际上包含着一个误解。 

我们知道,中国现代史上的任何一次启蒙努力,甚至龚自珍式不自觉的启蒙,都是和当时的社会形势、救亡的主题联系在一起的。而以救亡为主题,恰恰构成了中国启蒙运动与西方启蒙运动的不同特色,甚至在严复译著的移花接木式的启蒙中,也时时围绕着救亡和富国强兵的思想之轴,这并非巧合。这与龚自珍式的文化结构内的启蒙已有很大不同,而且被后继者们一直巧妙地保持了下来,甚至五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翻译家们也在不自觉地执行这一传统。很难说这是“以救亡去代替了启蒙”。 

中国现代史上的启蒙活动,并非某种文化魅力自然萌生出来的结果,而是在受到西方实力政策、炮舰政策(以及当代的“经济实力”、“经济政策”)的挤压后,被迫作出的应变之举。在外生型文明这儿,“启蒙为救亡服务”的轻重缓急位置是自然的。而当“启蒙过头”亦即单方面的启蒙可能干扰救亡的大方向时,大多数人就会相当自觉地站到阻止启蒙的一方,而去颂扬皇帝的新衣。 

我很怀疑现在的中国百姓中到底有多少人真是内心喜爱科学与民主;而不是仅仅将之作为一个改善生活状态的手段。这不是什么错误,也不是什么国耻。这是一种社会与文化性格。另方面,作为中国变革的主力——反传统主义者,也不是在数典忘祖,而恰恰是企图通过与传统的决裂,来实现凤凰的涅槃。在这一点上,中国的精英与百姓,并无根本的分别。因为他们不论是如何的高干出身,他们的父母或至多是祖父母,也都是寻常百姓或经历过寻常百姓的困苦。“富不过三代”是中国的一个现实。 


(五) 


从五四到当代的文化反思,其间整整七十年——反传统主义走完了它的历程。但正如人们看到的,反传统主义并未达到它的原初目标,即,使中国迅速走上现代化道路。相反,在某些方面,由于摧毁了中国社会与文化结构的基本支柱,从而破坏了它的基本结构,最后却一直未能产生有效而合适的替代品以补充其真空状态。这样,中国社会便因缺乏准则、框架解体而陷入内乱不已的事与愿违。无疑,中国革命的知识分子是反传统主义的始作俑者。但是在他们摧毁传统的征途上,却仿佛醒悟到某些东西,而对继续走下去变得日渐犹豫起来。但他们促动的这场破坏偶像运动那样的规模浩大,所以到头来终究还是身不由己。原先游离于中国社会主构之外的某些下层游民,乘此契机登上了历史的舞台。这种结构外的、非传统的力量不断凝聚,终于成了惟一合法的组织力量(“党”),而对传统的社会结构而言,“党”正是一种“无法无天”的、革命的颠覆力量。这股力量原先是由革命知识分子的活动给释放出来的,并在西方传来的社会组织形式的支持下凝聚为一股合力。但到头来,多数知识分子由于秉性不同之故,终究未能与之有效地合作到底。这不是出于“美丽的误解”,也不是出于“阶级利益的冲突”,只是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使五四时期有限的、单方向的反传统主义,发展到了文化大革命无限的、全方位的反传统主义。如果说前者还不失为自主与理性的批判,但后者已沦为丧失理性的盲从与蛮干。正像在山洪汇聚、寻找有形式的出路时,人们还不能发现其“非理性”,甚至可以认为它是一种建设性的力量(“建设新中国”)。但当这一汇聚完成,更大规模的动荡、暴发及冲毁便不可避免了(“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继续革命”)。那山洪不把路上的一切郡冲毁、冲垮,不把高于自己的万事万物一概打倒,不把自己的余力都发泄殆尽,是“决不收兵”的。 

而评论家们一定要在早期的山洪和晚期的山洪之间分出一个优劣来,岂不陋乎?岂不显得穿凿附会?早期与晚期,在野与执政,解放前与解放后,这只是一个完整的运动的两个阶段而已。实际上,痞子运动和痞子精神,正是传统的社会文化主构瓦解之后,不可避免会出现的非形式化的社会动乱。正如在植被和森林结构被伐尽之地,山洪格外容易暴发。因为传统结构对主构外的游民力量所进行的节制,这时已不复存在。既然没有什么中间力量能阻止游民团伙的崛起,那么其“人民革命”也就是游民革命把世界的结构性一举扫荡,就是一个迟早的事了。 

正因为一切有形式的、传统的屏障已作为“迷信”而被破除,而社会发展方面的压力形态依然如故,所以在当代文化反思兴起的前五年间(1979—1984年),中国思想界也就迅速重演了一遍自洋务运动——维新运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思想批判,而后才开始了进入“文化热”也就是清算科学与民主、清算科学社会主义与民主集中制的文化批判。从1985年开始,大学的学潮连年不断,显示中国社会正在超越1979年的社会民主运动,而向1957年的政治民主运动过渡。这种意义的“文化批判”,是在体制内的思想批评已经无能为力的时候,所兴起的颠覆性的精神风暴。 

现在有一种舆论认为,当代文化反思的广度和深度都未能超过五四时期。我想,这是不足奇怪的。因为当代的改革进程所提供的思想自由和社会自由的构架,其坚固程度与广阔程度,还未超过五四时期。这个限量性的因素不消除,历史就只能在五四之前重演和徘徊,而无法跃进到五四以后。在这样的限制下,我们当代的反传统主义只能是“伪”的,表现为“破”有余而“立”不足,从而不能发挥建设性的历史功能。 

由于中国的现代化过程完全是外生型的(外国舶来的)而不是内主型(自力更生的)的,甚至连号召自力更生的毛泽东思想也还是为了保卫外国舶来的马列主义,因此对中国人来说,西方的文化与精神只是“死的物”而非“活的灵”——接触它和学习它,只能通过西方的人、器物、技术和制度等物的中介。这并不是说中国人顽冥不化,因为反过来,中国的文化与精神在西方人眼里又何尝不是一种“死的物”而非“活的灵”?又何尝能不通过物的中介而直接交流?既然西方文化是“物”,则它只不过是作为养份而来到我们的文化构成中。这样,就必定存在一个有机的、以我为主体的消化过程,就必不可免地需要一个“胎盘”,需要健全的肠胃功能。中体西用或西体中用等观念的谬误即在于它们都把某种文化当作“体”,而忘了只有人、尤其只有“我”方是唯一的文化主体!“全盘西化”当然不可以,即便“以西方为宗”也只是一个幻想,或流为一个口号。其结果恰恰是无从消化西方文化,结果徒令中国社会文化的有机体患上了消化不良症,患上了伴随而来的紊乱症。这表现为反文化的土匪习惯日益成为社会的时尚。 

几百年前,蒙古、满洲占领中国,也还要沐猴而冠、假冒斯文,但近代中国“西方化”的军阀党阀却连伪装也不要了,而竞相标榜野蛮。事实上,这七十年就是这么走过来的。其实,从五四前后开始,对传统文化的反叛本来是以不满现状为前提的,批判传统文化实际上是在批判现实。脱离现实的“传统”既无法存在,故“反传统”成为社会革新的同义语。同此,目前对“传统文化”尤其是对“小传统”(即“党文化”)的反思亦然。一切反传统主义,得出的结论都只是功能性极强,而真理性颇弱的。 

鸦片战争以降,中国文明已不能适应新的世界格局,此种功能性批判也是应运而生。但反过来说,实践也已证明,从洋务派企图用西式的政治规范来对中国社会进行改良和革命,再到五四运动企图用西式的文化模式改造中国人,先驱们向西方寻求真理以使中国现代化的目的也并没有完全实现。因此,我大胆地预测,如果把十九世纪末叶尤其是五四以后的中国现代化进程分为两大阶段的话,迄今为止的第一阶段的主流形式是“吸收西方的文化”,而今后开始的第二阶段则应是“消化西方的文化”!而要达到健康的消化状态,则必本于自身的活力,本于自身良好的竞技状态 这在文化上必体现为对传统文化的某种复归。事实上,迄今为止的中国现代史已反复证明,这一周期性的钟摆:反传统主义与新国粹主义,将在历史进程中日益合一。 

[这个问题比较专门,且已偏离本题,笔者拟另文撰述。] 

1988年12月,北京 

(原载《五四新论》,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一版)

〔另起一页〕

第六节

《纽约时报》纪思道文章的错误


纽约时报22日的评论版罕见地以中文标题发表著名专栏作家纪思道 (Nicholas D. Kristof)的评论文章:“从开封到纽约--辉煌如过眼烟云(Glory is as ephemeral as smoke and clouds)”。

这篇评论文章从中国中部城市开封发出,它回顾1000年前作为全世界最繁荣城市的开封衰败历史,提醒美国人,中国正在复兴,美国切不可骄傲自大。

世界日报23日消息,纪思道说,美国现在是世界唯一超级强国,纽约是全世界最重要城市。许多美国人认为理所当然。但一千年前,世界最重要城市却是黄河边上的开封。我们如果回顾历史,会发现一个国家的辉煌盛世如过眼烟云,转瞬即逝,城市的繁华光景尤其如此。

文章说,公元前两千年世界最重要城市是伊拉克的乌尔(Ur),公元前1500年是埃及的底比斯(Thebes),公元前一千年可能是黎巴嫩的西顿(Sidon),公元前500年是波斯的波斯城,公元一年是罗马,公元500年是中国的长安,公元一千年是中国的开封,公元1500年是义大利的佛罗伦斯,公元2000年是纽约。公元2500年,以上这些城市可能都榜上无名。

开封在11世纪是宋朝首都,人口超过一百万(当时伦敦只有1万5000人)。在故宫展览的一幅古画上,开封非常繁华,街道上行人摩肩接踵,茶馆酒楼生意兴隆,骆驼通过丝绸之路运来商品,各国人士云集开封。现在的开封不是省会,没有机场,贫穷肮脏。

文章透露,许多开封人认为,中国正在复兴,将恢复其世界领袖的历史地位。开封市郊年轻农妇王瑞娜(译音)说:“中国正在繁荣。再过数年,我们就会赶上甚至超过美国。”她说得对。在一个多世纪里,美国是全世界最大的经济体。但许多人预测,再过15年,按实际购买力计算,中国的经济将超过美国。

纪思道认为,美国人应该从开封的历史中记取两项教训。第一,保持科技领先和正确的经济政策极为重要。古代中国繁荣的原因之一,是采取促进经济和贸易的政策,以及铁犁、印刷、纸币等技术革新。后来中国蔑视商业贸易,经济停滞了六百年。第二,过度自傲非常危险。中国曾认为无须学习外国任何东西,选择闭关自守,这是衰败的开端。

美国当前经济管理松懈,无法解决农业补助或长期预算赤字问题,中小学生的数学和科学居二流水准,对外国缺乏兴趣,与毫不松懈、生气勃勃、意志坚定的中国形成鲜明对比。

……

对上述文字,谢选骏说:

纪思道认为公元500年世界最重要城市是中国的长安,肯定是错误的。那时,是北魏宣武帝元恪景明元年、南齐东昏侯萧宝卷永元二年,中国离开隋朝的统一还有八十九年,还陷在南北朝的战乱中,和今日海峡两岸的分裂情况差不多。公元495年,北魏首都从平城(山西大同)南迁到洛阳,长安在那时,在比南朝野蛮落后的北朝,连最重要的城市都算不上,怎么能算世界最重要城市呢?那时世界最重要城市,应该是东罗马帝国的拜占廷或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但纪思道的看法大体上无误。那就是“文明的命运是无常的”。


附录


谢选骏:《全球政府论》

第四部 中国模式 

Part IV Chinese Model

第四十章 历史教的命运  

Chapter Forty Fate of Historicism


一,文明的命运是无常的

1. The fate of civilization is unpredictable


在巴基斯坦信德省的拉尔卡纳县南部的印度河右岸,有座半圆形的远古佛塔废墟,濒临一望无际的信德沙漠,一片荒芜,当地人称为“死人之丘”。1922年,几名勘察队员偶然来到这里,在佛塔的废墟里找到了几块刻着动物图形和无解文字的石制印章,几十年过去,终于发现这是一座重要的古代废墟:摩亨佐·达罗(Mohenjo─daro,当地土语意为“死人之丘”)。这里最早是一些小村,后来各村扩大,渐渐连在一起,形成城市。这里是世界上最早种植棉花并用棉花织布的地方之一,创造了结构独特的文字,发明了度量衡方法,建立了发达的城市经济,和其他文明进行着频繁的贸易往来。

摩亨佐·达罗城面积八平方公里,有高大的城墙和宽阔的街道,当时居民大约有三四万人。城里街道十分整齐,房屋排列得井井有条,街道大都是东西和南北的直路,主要街宽达十米,下有排水道,用拱形砖砌成。建筑物用火砖造成,五千年前留下来的断垣残墙依然高达七米半。全城分为西面的上城和东面的下城,上城居住宗教祭司和城市首领,四周有城墙和壕沟,城墙上筑有瞭望楼和高塔、带走廊的庭院、有柱子的厅以及著名的大浴池。浴池面积达一千多平方米,由烧砖砌成,地表和墙面均以石膏填缝,再盖上沥青,滴水不漏。大浴池呈长方形,浴池南北两端各有阶梯,一条一人高的排水沟可把废水排出浴池。澡堂和一个房间里有一口椭圆形水井,大概是给浴池供水的。浴池底部和四周的砖块都用石膏灰浆砌合,外面涂上一层沥青,然后再砌一层砖块,以防漏水。浴池北面有一连串小浴室。每个浴室里有一个放置水罐的高平台,看来是作热水浴之用的。此外,还有作为其他用途的一些房间。这座大澡堂是摩亨佐·达罗人高度重视清洁卫生的标志,也可能是举行宗教仪式所用,不禁使人想起印度人喜欢到“圣河”沐浴的传统。

和上城相比,下城设置比较简陋,房檐低矮,布局也不规整,可能是市民、手工业者、商人以及其他劳动群众的居住之地。在这些住房中间,最突出的是一幢包括许多间大厅和一个储存库的建筑物,可能是国王或首领的住处。另有两层房屋,下层是厨房、洗澡间,上层是卧室,属于富人的住宅。居民住宅多为两层楼房,临街一面不开窗户,以避免灰尘和噪音。城市整个被分为好几个部分,包括一座位于高处的“城堡”和地势较低的城区。一条宽阔的大马路自北河南纵贯城市,每隔几米就有一条东西向的小街与之成直角相交。

此外,还有小巷组成的不规则的路网与小街相连,住宅房屋的墙壁很厚,表明至少是两层楼房,大多数为多间建筑,有些房子很大,包括几套院落,有些则是简陋的单间房屋。房屋是用烧制的砖块建成的,砌砖的精细程度几乎无法再提高了。大多数住宅的底楼正对马路的一面均为毛坯,没有窗户,这种旨在防止恶劣天气、噪音、异味、邻人骚扰和强盗入侵的城市习俗至今仍为近东地区的许多地方遵行。通常房屋正门位于后面的小巷,对着一个宽敞的门厅,向前是一个院落,房屋的采光、通风十分良好,几乎每户人家都有沐浴平台、许多家庭还有厕所,城中还有一个范围广大的排水系统将多余的水带走。住宅大多于中心地方设置庭院,四周设居室。居民生活安详舒适。不过没有发现或证明哪座建筑是宫殿或神庙。古城里发现过一些带有装饰品的小型裸体人像,据推测是吉祥象征物。古城里的大多数住宅都有水井和整洁的浴室,修葺良好的排水沟把废水引入公共排水渠中,大小住宅多在外墙里面装有专用的垃圾滑运道。居民们可以把废物倒进滑运道,滑到屋外街边小沟。小沟又连接下水道系统。这样复杂的污物和污水处理系统,不仅古代无与伦比,就是当今的城镇也望尘莫及。

遗址郊外一度长满茂盛草木,但由于过度放牧和种植,植被稀疏、表土裸露,强烈的阳光蒸发了水份,表土随风吹蚀,最终沦为沙漠。考古学家从遗址中发掘出大量精美的陶器、青铜像以及各种石制印章、铜板等,不仅雕刻技艺精湛,更是珍贵的文献资料。因为在这些刻有牛、鱼和树木的图形文字,很像埃及的象形文字和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其中包括两千多件刻有文字的遗物,有五百多个不同的符号。尽管学者们加紧释读但迄今没有破译。

在古城发掘中,发现了许多骷髅,从其姿势看,有人正沿街散步,有人正在家休息,灾难突然降临,几乎同一时刻,全城四五万人全部死于来历不明的横祸,一座繁华发达的城市顷刻之间变成废墟。科学家们从不同角度猜测其原因,但莫衷一是。最奇特的是城中发现了明显的爆炸痕迹,爆炸中心的建筑物全部夷为平地,且破坏程度由近及远逐渐减弱,只有最边远的建筑物得以幸存。调查者在废墟中央发现了一些散落的碎块,是黏土和其他矿物烧结而成的。罗马大学和意大利国家研究委员会的实验证明:废墟当时的熔炼温度高达1400℃至1500℃,这样的温度只在冶炼的熔炉里或持续多日的森林大火的中心才能达到。然而遗址附近从未有过森林,因而只能推断大火源于一次大爆炸。印度神话中传说,远古时代发生过一次奇特的大爆炸,许多“耀眼的光芒”、“无烟的大火”、“紫白色的极光”、“银色的云”、“奇异的夕阳”、“黑夜中的白昼”等等描述都可佐证,类似核爆炸那样的过程,是致使古城毁灭的真凶。

印度河流域青铜文明,还有哈拉帕(Harappa)城市遗址。其年代约为公元前2350─前1750年。城址位于巴基斯坦旁遮普地区拉维河的东岸,规模与摩亨佐·达罗相当,相距六百四十四公里左右。可能是两个独立国家的都城,或为两个城邦联盟的中心。哈拉帕卫城拥有雄伟的砖墙,卫城北有一座大谷仓。印度河流域文明的范围很广,西起苏特克根·多尔,东达阿拉姆吉尔普尔;北起罗帕尔,南至巴格特拉尔,区域东西约一千五百公里,南北约一千一百公里。前哈拉帕时期,印度河流域已有农村向城市过渡的文化,已出现铜器,石器也没有完全排除。这一时期居民的主要生产活动是农业,农具有燧石犁头、青铜鹤嘴锄与镰刀等。耕畜有水牛,作物有大麦、小麦、稻、胡麻、豆类以及棉花等,金属冶炼、锻造和焊接已有较高水平;制陶业和纺织业都很发达。商业贸易不仅在本地区进行,而且与西亚也有密切的来往。印度河文明的文字主要保存在印章上,文字和雕刻图案结合,多为单行,由右而左,至多不超过二十个符号。

印度河文明的创造者可能是达罗毗荼人、原始澳语人、印度─雅利安人的混种。但实际上无人知道这些掌握了象形文字、雕刻艺术并有着城市规划天赋的人究竟是谁。他们连同自己创造出的文明似乎是从远古的空气中偶然生成而又突然间消失了。印度河流域古代城市的命运,凸现了文明的脆弱性,难怪此后印度次大陆的思想传统贯穿了“无常”的基调。它提示我们,这可能也是现代文明的结局,如果我们滥用自然,或是并未滥用而仅仅经历了太多的时间,也可能遭遇致命的事件。基于这种考虑,如何在文明遭到打击的时候保存文明的种子使之不至于彻底灭绝,就是至关重要的了。

2005年,5月22日,《纽约时报》评论版罕见地以中文标题发表专栏作家纪思道 (Nicholas D. Kristof)的评论文章:《从开封到纽约:辉煌如过眼烟云》(Glory is as ephemeral as smoke and clouds)。此文从中国开封发出,回顾一千年前全世界最繁荣城市开封的衰败,提醒美国人,不可骄傲自大。美国现在是世界唯一超级强国,纽约是全世界最重要城市。但一千年前,世界最重要城市却是黄河边上的开封。回顾历史,发现国家的辉煌盛世如过眼烟云,转瞬即逝,城市的繁华尤其如此。此文说,公元前2000年世界最重要城市是伊拉克的乌尔(Ur),公元前1500年是埃及的底比斯(Thebes),公元前1000年是黎巴嫩的西顿(Sidon),公元前500年是波斯都城,公元1年是罗马,公元500年是中国的长安,公元1000年是中国的开封,公元1500年是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公元2000年是纽约。公元2500年,以上这些城市可能都榜上无名。当时开封是宋朝首都,人口超过一百万,而当时伦敦只有一万五千人。现在的开封连省会都不是,没有机场,贫穷肮脏。

纪思道认为公元500年世界最重要城市是中国的长安,肯定是错误的。那时,是北魏宣武帝元恪景明元年、南齐东昏侯萧宝卷永元二年,中国离开隋朝的统一还有八十九年,还陷在南北朝的战乱中,和今日海峡两岸的分裂情况差不多。公元495年,北魏首都从平城(山西大同)南迁到洛阳,长安在那时,在比南朝野蛮落后的北朝,连最重要的城市都算不上,怎么能算世界最重要城市呢?那时世界最重要城市,应该是东罗马帝国的拜占廷或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但纪思道的看法大体上无误。那就是“文明的命运是无常的”。


二,历史学、伦理学、政治学的异同

2.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of history, eth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


在我看来,保存文明的至关重要的方式,就是在历史学、伦理学和政治学之间建立有效的同盟,而避免它们的力量分散,尤其避免它们彼此对峙,互相消耗。

那么如何建立这一同盟呢?这首先要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历史学与伦理学的区别何在?伦理学与政治学的区别何在?历史学、伦理学、政治学有共通之处吗?

1978年3月,为了以名义上初中毕业、实际上小学没有毕业的学历,去报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硕士研究生,我必须获得“同等学历”的证明。这样,就临时撰写了《<周易>的历史哲学》(见本书最后一章《<周易>的历史哲学》),其着眼点就是以《周易经传》为依据,探讨历史学、伦理学、政治学的融汇处。从希腊人的理想看来,历史应该是客观的;但在中国《春秋》以来的传统看来,历史学应该从属于伦理的教化,以促进政治的秩序。同时,伦理的手段、政治的权术,应该符合历史模型的需要。伦理学与政治学必须成为“历史左右手”,否则就是荒谬的与过时的。而“时之圣者”的理想,就是要切合历史的时刻表,像是春耕、夏种、秋收、冬藏那样,“不误农时”。历史的方向感或曰人的生活方式,则是伦理与政治的目的;这样的“历史”是“资治通鉴”式的,是“当下史”,而不是“当时史”、“客观的历史”;这样的历史因此成为最高的法官、根本的归宿,成为历史教的核心。

欧洲人直到二十世纪才明白这样主观的“当下历史”才是真实的、每天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件。意大利人克罗齐(Benedetto Croce,1866─1952年)认为:“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这可能由于意大利社会是欧洲国家中最为接近中国形态的。用这种观点看待艺术,可以认为每件艺术品都是一种自发的创作,每首抒情诗都有其自身存在的价值,每幅画都是一座“孤岛”。因此产生一种极端的说法就是:“没有艺术,只有艺术家。”

历史学的问题其实就是“集体记忆”的问题。法国史学家吕赛特.瓦朗西(Lucette Valensi)1992年出版的《记忆的寓言:三国王光荣之战》[Fables de la mémoire. La glorieuse bataille des trios rois],Seuil出版社,1992年),研究十六世纪葡萄牙和摩洛哥战争对两国集体记忆的影响,他的观点很有意思。1578年8月4日,葡萄牙国王赛巴斯蒂安联合了摩洛哥国王的一个侄儿,以摩洛哥国王篡夺王位为借口,发动了对摩洛哥的进攻。战争只持续了一天,葡萄牙就遭到惨败,这使葡萄牙对北非和海外的扩张企图受到重大挫折,在几年以后葡萄牙就被西班牙国王菲力蒲二世所吞并。相反摩洛哥倒通过这次战争一跃而为当时的强国。吕赛特.瓦朗西指出,该事件对战败国国民的集体记忆的影响要远远大于战胜国。关于这一事件的历史记载在摩洛哥比较少见,直到现代,才有人把它作为“记忆亮点”来挖掘它的史料。而在葡萄牙,这一战争创伤很早就促进了伤痛文学的诞生,围绕该事件出现了许多传说。对此事件的集体记忆甚至影响了葡萄牙当代民族文化的特点。它表明,国民记忆中的现代成份是扎根在几个世纪前的沉淀里的。

还有一个事例与此不同,是研究关于法国维希政府的集体记忆。由于许多当事人还活着,集体记忆、当事人的个人记忆与生活经历,直接有关。这一类的研究在集体记忆史的研究中上据很大的份量,其中有关于共产党历史的, 有关于阿尔及利亚战争的,还有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流放者的和被赶出大学校门的犹太人的。法国人对这段历史的看法始终受到现时政治需要的支配,且构成和影响有关维希时期集体记忆的主要因素,并不是法国的战败和德国的占领,而是那时期法国人内部的斗争,主要是通敌者和抵抗运动者之间的斗争。甚至到今天,关于维希时期的解释仍然充满了极右派、戴高乐主义者和共产党人的分歧,因为大家都企图让历史为现实服务。很明显,在中国人关于内战、文革、六四等重大事件的回忆、记载和“研究”中,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到了七十年代,受哲学结构主义和文化人类学的影响,年鉴学派对长时段历史因素的研究开始转移到文明史方面,特别是心态史学逐渐成为热门。在第二代年鉴学派的眼里,政治史被当作是实证主义史学的花边,政治被作为理解历史的外围因素,是上层建筑,它依赖于经济基础,是由经济和社会因素决定的。在结构主义和文化人类学盛行时期,政治仍然被作为短期的和事件性的因素而受到轻视。但是逐渐地,从七十年代开始,政治史逐渐得到史学研究者们的青睐,政治史的研究也逐渐获得了比较高贵的地位。到八十年代,政治史的研究开始与社会经济史分庭抗礼。人们梳理对于政治史与整体史关系的看法,经过九十年代的发展,政治史又取代了社会经济史成为法国史学研究重点。(沈坚:《法国史学的新发展》)

在方法论上,政治史还注重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渗透,借助别的学科的研究方法,比如表象、想象、集体记忆、集体和国民的归属感等。在研究范围和课题上,新政治史偏重于现当代的研究,以前被人忽视的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这段历史引起了政治史专家们的重视,成为现在当代史中成果极其丰富的领域。历史学家们越来越注重主观的感受,以前为了强调研究的客观公正,而往往将历史学家本身的自我掩饰起来,而现在开始重视历史学家本身的主观感受,一个突出的证据是,历史学家开始写自己的历史,实际上就是自传,所以也称为“自我史”。1987年,七位历史学家集体撰写了《自我史论集》(Essais d’ego─histoire, Gallimard出版社),回顾自己的心路历程。当然,这种个体性史学毕竟不同于中国的整体性史学,但同样离开“客观历史”而进入主观的实际。

政治学加上伦理学即是中国文明所谓的“政教”,“政教”作为文明教化的更为具体的落实,则是从属于历史的目标,这一目标可以被称为“天命”。政教学为了满足历史的需要、促进历史的目标;而历史教则有助于推进当前的政治教化,而不必直接灌输神权政治的迷信与僭主政治的欺骗。迷信与欺骗可以得逞于一时,但从长远看则加速损伤社会的自我调节能力,阻隔了日后的转型与发展。而所有自命“超越历史”绝对主义信仰,虽然有利于野蛮状态下的开创,却不利于文明状态下的保守,惟有历史教可以通过公开承认的主观性,帮助人类度过严冬。到下一个春天,绝对主义的信仰才时来运转,帮助人们完成开创性的工作,横渡无名之洋,抵达无名之地。

而礼的精神,则显然已经接近政教范畴了。礼乐精神比政教精神还有更为丰富的文化色彩,有如宗教比哲学更为生动。政治教化与礼的区别,不在于精神与目的,而仅在于形式与方法。政教接近“哲学”,而礼接近“宗教”。换言之,政教是君子的工具,而礼则是社会的实践。古语云:“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确然,当世界历史完成了一个轮回与循环,社会面临以前出现过的类似的状态,轮回与循环就实现了。新的精神与原则,常在维护老的目的。新的精神与原则,本质上是老精神与老原则的复活,虽然路数不尽相同。愚民政策虽在当代被目为首恶,因为它妨碍了对外竞争的活力,但人类岂知日后之事?岂能断言现在的好恶必然在未来持之永久呢。圣人的“愚民政策”不是单向的,而是与自我克制的修养配套的社会工程,其特点即为“慎独”,不能慎独而只会愚民的“圣人”必是一个伪君子。滥用权术的弄权者固无所谓慎独,他的“慎独”仅为是防止“隔墙有耳”。而君子、圣人的修养,是为自己的文明,并不是作给别人看的。一切能够创造世界历史的人物,都在文明的意义上一以贯之,因而也达到了慎独的境界。他们的“一贯之道”,就是在不同的环境里共同保持了创造的潜力。

创造性是人的本性,不同于其它动物。人的创造力量虽然产生于个体,却是作用于集体的历史,并使自己得到表现、放大及发展。君子不是超人但却胜过超人,作为文明的载体,却是社会中最缺乏人性的部分。在常人及庸人看来,君子是缺乏人之常情的怪物,但就历史视之,他们在为人类进行社会改良的实践。例如现在,礼的精神正竭诚鼓励人们走向全球政府归宿。然而历史将不准许人们停步于此,它苟求人们甚至鞭笞人们前去开辟、更新文明的精神与系统,即使这意味高级传统的歼灭。这种前进的动能,有时在一种精神和学说沉睡了几十年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之后,突然让它再度发出动人的力量,复活的力量莫之能御。


三,用历史教的眼光审视当代

3. Assessment of the modern era in light of historicism


2004年6月份的《欧洲神经学学报》(The European Journal of Neurology)上,三位医师参考历史资料,诊断列宁发动1917年十月革命之前,就在欧洲流亡期间感染了致命的性病梅毒,挣扎多年之后,列宁还是在1924年死于梅毒。

作出上述结论所依据的有关历史资料,包括列宁在欧洲和苏联的主治医生的记载、列宁的健康状况材料及被研究者称为“政治宣传”的验尸报告。“如果你消去列宁的名字,而把其症状拿给任何一位精通传染病的神经学家看,他会说,‘梅毒’。”研究者之一的精神病医生勒纳(Vladimir Lerner)对纽约时报记者说。

梅毒首先以一疼痛溃疡出现,然后传播到身体各部包括大脑,发烧、发疹随后而来。此后,梅毒会不定期地袭击病人,症状可能非常严厉,包括头疼、胃痛、肌肉或关节痛。十几年后梅毒进入晚期,病人可能体验情绪波动、突发创造性、消沉和痴呆,这种病症显然合乎列宁“伟大的生平事迹”,同时也与倡导“超人哲学”的尼采所经历的精神状态如出一辙。可惜的只是在这种可怕的“突发创造性”之后,心血管损伤随之而来,导致麻痹、动脉瘤或中风,疯狂的天才尼采在晚年的著作和革命的导师列宁在十月革命后所作的大量文件,都是梅毒引起的突发创造性的典型案例;同时,列宁还接受过梅毒专用药──洒尔佛散(Salvarsan)的治疗。而更为有效的青霉素在二十多年后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才出现, 梅毒在列宁当时是不治之症。

随着九十年代苏联的解体和苏共档案的公开,人们了解到掩盖了大半个世纪的苏共历史上确实存在“共妻”现象。十月革命践踏了人类的基本道德,两性关系的基本规范荡然无存。1990年第十期俄国《祖国》杂志对俄共初期的共妻现象曾有全面揭露:在布尔什维克控制的地区,对妇女进行了“公有化”。例如1918年3月,叶卡捷琳娜堡对“资产阶级妇女进行公有化”的行为登峰造极,当地布尔什维克组织在《苏维埃消息报》公布命令并在大街上张贴:“十六至二十五岁的妇女必须接受公有化。革命者如果需要行使这个命令给予的权利,可向相应的革命机关说明。”在城市公园的一次围猎行动中,四个处女被当场轮奸,有二十五个被送往波罗斯登的司令部,另有一些被送往布尔什维克占据的旅店,悉数被轮奸。一些女孩的命运更悲惨,她们在遭受折磨后还被杀害,尸体扔进河里。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女生连续十二个昼夜被红军士兵们轮奸,然后被绑在树上,用火烫她,最终把她枪杀。这种革命,使人想起了南京大屠杀和日本的强制慰安妇制度。从这种角度看日本和苏联的失败,不是偶然的,如果它们竟然在全球范围胜利了,那就是全球黑暗时代的提前到来。

现在,苏联已经解体,但谁都承认,人类正面临一场文明形态的转变。面对着新的文明颠覆,我们应从以往的文明转变中汲取什么样的经验呢?

历史表明,文明的每一次转型其实都是迫于自然的挑战,而自然进程对人类应战方式的制约作用,表现为“选择某个文明形态”,总体上则是对整体文明方向的调整与规范。

欧洲文明造成的“自然危机”如:能源危机、 资源匮乏、环境污染、物种灭绝,不仅打击了传统工业文明,而且危害人类的未来,它要求人类做出新的抉择和创造,开辟新的文明。否则人类无法从目前的重大灾难里脱身。文明史表明,进步历程并不是直线推移的过程,而是一个不断发生转移即转折性变化的过程,它包括文明方向、性质、类型、内容的一系列转折性变化。

任何文明在根本上都不能持续发展,都会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遇到自然瓶颈的挑战,从而改变甚至中断其发展,向新文明转移。而新文明往往不是在旧文明的正前方,换言之,从旧文明直线展望和推进,看不到也达不到新的文明:只有实行方向的转移,才能实现文明的延续。例如,从工业文明向新文明的演变,也不大可能是工业文明的直线推进,而是根本的脱胎换骨。新文明产生后并非完全消灭了旧文明,而是消化、吸收,使之成为新文明的食物,这听起来有些残酷,但却是事实。所以新文明不会终止工业活动,而欧洲文明向新文明的转变也不仅是技术形态的革命。

与新文明同时兴起的全球化过程,很有可能推动工业文明持续发展,因为多数国家尚未工业化或完全工业化。工业文明还会继续肆虐的另一原因,就是工业文明对自然的破坏还未达到极限,除非全球范围的持续工业化运动使得多数地区完全工业化、地球资源也完全枯竭。那么,在多数地区完全工业化、地球资源也完全枯竭的情况下,可以取代传统的工业文明的,是何等文明?有识之士们已经指出,是“生态文明”。

而在我们看来,中国文明就是一种较为合乎自然的、注重生态的文明,当然这不等于说古代中国在生态保护的技术上十分成熟;但起码中国文明是主张与自然合一而不是像欧洲文明那样主张与自然分裂的。与欧洲中心论者不同,我们认为欧洲工业文明的局限性并不等于全球人类的局限性。欧洲文明的特定限度,是可以被其他文明如中国文明的形态予以扩充的,全球人类可以也需要,通过创立新文明例如“全球政府”这样的形式,来创造性地建立人类与自然的新型关系,完成自我延续的艰难工作。例如,面对自然资源对欧洲文明所提出的挑战,全球人类必须改变目前高消耗、高污染的工业文明,使之向生态型文明转移,形成全新的生态产业。尽管对“生态文明”,人们还只是把它当作一种维持工业文明的手段,或者把它当作工业生产中的一个要素,而未能看清它终将取代工业文明的功能。

从工业文明到生态文明,生产方式是从资源攫取型式向资源再生产型的转变,形成无废料生产、无破坏生产、无污染的生产,使人类摆脱资源匮乏、环境污染;经济增长方式是从经济数量增长型向经济质量增长型的转变,废除欧洲文明的高投入、高产出、高消耗、高污染,降低生态环境的恶化及人类物欲的膨胀。经济价值主要表现在产品的功效与知识含量,而不再表现为资源与能源的消耗。生活方式从过度消费向适度消费转变,抑制过度消费的欲望,摆脱无限膨胀的物欲与自然资源的有限所形成的尖锐对立,降低人类自取灭亡的风险。全球政府所推动的文明模式,应该具有以下特点:“物质文明”向“信息文明”转移,经济生活的首要地位将由科学艺术等文化生活所取代,活动空间从地球型文明向太空型文明转移,人体改造和太空文明同步发展。

环顾现今,既然工业文明的弊端在自然的压力下已经充分显露,工业文明自身也开始分化和转变,所以未来的全球政府的战略构架,不是以虚无主义态度否定工业文明,而是为保证工业文明的持续发展采取调控措施,以免欧洲文明彻底毒害了全球人类的前途。展望全球政府的必要性,在于现有的“跨国公司集团”虽然效率很高,但都是些五毒俱全的经济怪物,而现有的“主权国家”则是些贪婪嗜血的政治动物,不控制它们、不平定它们,就无从实现人类的统合。随着全球文明的发展,跨国公司和主权国家若不逐渐演变为全球政府的分支机构,就无法建立全面和平、消除军备开支、降低产能浪费。

历史的法则仿佛不进则退,不能日新其德者,只有趋于朽灭。现有形态的“跨国公司集团”若不能脱胎换骨,演化为真正的“国际融合集团”,从而取代主权国家的主要职能,就不能完成朝向全球政府的过渡。我们看到,在全球危机日益加大的威胁下,某种政治上、宗教上的“超级跨国公司”正在地平线下面悄悄凝聚和组合,以准备对现存社会的整体结构发动一次致命的袭击。天命的奇迹即将破晓,晨雾迷蒙,一切好像还在沉睡中,谜底尚未揭破,一切还有待于“发育”,虽然在心镜中,一切的一切都已明了,霍然洞开了。

未来的全球政府必须垄断一切全球事务,否则将失去一切职能,这里没有丝毫的或然性,不是“王”,就是“亡”,甚至不存在沦为奴仆的可能,因为未来世界的严峻问题不是谁统治谁的问题,而是不能共存就是共同毁灭。这是我们能够看见的“唯一可能性”。这个“王”不是现代经济性的跨国公司集团披上政治及宗教性外衣去拓展其市场、势力范围及利润,而是基于这样一个全新课题:在现代经济性的跨国公司集团的基础上,去发展一种怀有全部政治野心、充满一切宗教热忱的超级世界组织。这种世界组织将要并吞一切现存国家,把“人类”熔冶于一炉之中……这是一种新的综合体,一种全新的发展,可以说,推动它前进的根本动力将不再是对利润的追逐,也不是对新霸权的渴望,而是一种“极端的政治责任感”,一种宗教般的热忱,充满青春幻想和童心赤子的纯净偏执才是创造历史的力量。不仅其情感而且其智慧也告诉它:在新的情势下,单纯追逐利润,只能招致完全破产,所以,即使不是为了政治及宗教的热忱,而只是为了经济利润上的渴望,也必须完成上述历史性转化。

谁将具有更大更坚定不移更能破釜沉舟的政治野心,谁将满怀更真诚更彻头彻尾更富于同化能力的宗教热忱,这个名为政教跨国公司实为国际融合集团的政治实体,就将主宰整个世界。可以预见的是,现在由于主权国家和跨国公司狼狈为奸的世界结构,不会坐视上述政治实体自然长大,更不会不加抵抗地接受这个主宰来吞噬自己。可以预期,二者之间爆发冲突在所难免,不仅充满经济、政治、军事的冲突,而且全面的新文化战……胜利属于新文明的化合者。如果代表“现存世界结构”的势力竟然胜利了,那也说明它在斗争过程中已使自己成为新文明的更好代表了:它的对手虽然自命为新兴的革命势力,却由于多重败德而使自己腐败并落伍,终究归于淘汰了。空洞的宣传是不能抵消行为的邪恶的,行为是最关紧要的宣传,其后果足以消灭一切宣传机器的徒劳努力。


四,罗马帝国如何运用历史教

4. How did the Roman Empire utilize historicism

 

我们从中国文明中总结出“历史教”概念,但其实,历史教也被其他文明所运用,其中最典型的事例就发生在罗马帝国(Roman Empire)。从公元前27到公元后476年间,整个地中海地区被称为“罗马湖”,不是偶然的,罗马能够统治世界,除了以前说过的罗马军团、罗马法律,罗马的历史意识也起了决定性作用。我们知道,罗马建城传说称,小亚细亚的特洛伊城(Troy)被希腊人攻破以后,有些特洛伊人逃了出来,坐船漂流到意大利半岛,他们在台伯河(Tiber river)的河口地区定居下来,建立了自己的王国。后来,有个叫阿穆留斯(Amulius)的冒险家,夺取哥哥的王位,杀死哥哥的儿子,流放哥哥的女儿,并且不许她和任何人结婚。可是,战神使阿穆留斯的这个侄女生了一对双生子。阿穆留斯听到这个消息,十分震惊,他害怕孩子们长大成人,会替外公报仇,就下令把两个孩子装入篮子,丢进台伯河,准备淹死他们。但这两个孩子命不该绝,河水把篮子冲到岸上。孩子的哭声引来一只母狼,母狼不但没有吃掉他们,还把他们带回山洞用自己的奶喂养,啄木鸟也叼来野果给孩子们吃。后来,一个牧羊人发现了这两个狼孩,把他们领到自己家里,抚养成人。哥哥取名罗慕洛斯(Romulus),弟弟叫勒莫斯(Remus)。兄弟俩从牧羊人嘴里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就杀死了叔叔阿穆留斯。他们在台伯河畔,母狼喂养过他们的地方建一座新城。这两个狼孩为了争夺统治权,互相搏杀,结果哥哥罗慕洛斯把弟弟杀死,做了唯一的主人,这个城市也就用他的名字命名,叫做罗马(Rome)。罗马城的建城纪念日在公元前753年(中国春秋时代初期),罗马人用建城的这年作为纪元。

和希腊人用第一次奥林匹克运动会作为纪元相似,罗马人建城纪元是一以贯之的,而超越于政治变动之上,这一传统后来被耶稣纪元和回教纪元加以采纳,对历史意识的形成,影响很大。这与汉武帝以后形成的“改元”传统所体现的历史意识,更有连续性。

约在公元前十世纪前后,希腊人就在奥林匹亚以体育祭神了。奥林匹亚竞技起源于奥林匹亚居民的祭神仪式,后发展为整个希腊崇拜宙斯的祭礼大典。首次奥林匹克会后,每隔四年举行一次。至公元前776年,奥运会正式载入史册,希腊人以这年作为自己文明的纪元。公元前六世纪,希腊奥运会进入两百多年的全盛时期,不但希腊本土城邦的公民参加,殖民地城邦以及东方的罗马尼亚人也都跋山涉水来到奥林匹亚,参加四年一度的运动会。直到公元394年,罗马皇帝狄奥多西(Theodosius,346─395年)下令废止。  

罗马人的历史意识体现在史诗《伊尼特》(Aeneid)的写作上,史诗作者维吉尔(Publius Vergilius Maro,前70─19年)以此描写罗马起源的英雄神话。当罗马元首奥古斯都击败安东尼后,为唤起罗马人的自豪感,鼓励维吉尔写作。维吉尔也认为罗马人负有统治世界、传播文明与法治的使命,所以用了一生的最后十一年(前30─前19年)写作《伊尼特》。去世之际,仅完成《伊尼特》的初稿,他遗憾作品不够完美,在遗嘱中吩咐家人焚毁之。但奥古斯都下令保存,并指派御用文人将其初稿整理编汇出版。出版后,大肆吹捧其诗已达完美无缺的至高境界,在罗马帝国赐以崇高地位,其诗句常在祭典或墓志上引用,类似国家宗教的经典著作,《伊尼特》因此成为后世学习拉丁文的学生们的必读课本。

《伊尼特》取材于特洛伊王子在特洛伊灭亡后到意大利建国的故事。全诗共十二卷,近万行,分成两部分。前六卷模仿荷马史诗《奥德赛》,写特洛伊王子在特洛伊灭亡后夫妻离散,携带老父、幼儿、随从等在海上飘泊七年,经历千辛万苦,到达了迦太基,女王热情招待他,并与他相恋。但由于神的旨意,他必须离弃迦太基到意大利重建邦国,女王因此自焚。特洛伊王子抵达意大利后,女先知带他游历地府,见到了亡父的灵魂。他父亲指点他看到自己的后裔──罗马国家一系列的统治者,从罗马城建城者罗慕路斯到恺撒,再到奥古斯都。后六卷模仿荷马史诗《伊里亚德》,写特洛伊王子到达意大利拉丁平原,受到国王拉丁诺斯的款待,神意要他和国王的女儿结婚,这就引起了伊尼斯与另一求婚者之间的长期战争,全诗以特洛伊王子杀死敌人而结束。《伊尼特》的出现表明,奥古斯都有意识地运用历史教,来促进世界秩序的稳定,堪称心理战的杰作。但命运永远是反复无常的。公元395年,罗马帝国永久分裂为东西两部,西罗马帝国亡于476年,东罗马帝国日益希腊化,被称为拜占庭帝国(Byzatine Empire,330─1456年),但即使如此,罗马的历史精神还是一直激励着欧洲人的思想,甚至改变了日耳曼蛮族的意识,使他们以罗马人自居,创造了所谓“神圣罗马帝国”(Holy Roman Empire,800─1806年)的政治幽灵。神圣罗马帝国是由西欧和中欧的一些公国所组成的名义上的政治联合体,绵延千年,直到拿破仑战争才被终结。它显然是罗马历史意识的产物,并与同样千年的拜占庭帝国平行:从公元330年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e The Great,280·─337年,也称Constantine I,306─337年在位)独尊基督教并把帝国首都从罗马迁到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开始,直到1453年奥斯曼(Ottoman)土耳其人灭亡拜占庭帝国为止,拜占庭帝国始终是世界文明的重心之一,是“冬季收藏”的典范。而且,罗马意识的死而不僵,在基督教独尊之后继续存在,并行不悖。当然,由于基督教的灵性作用,历史教在罗马世界的显影也就不及在中国世界的显影那么突出醒目了。

公元前27年1月13日,罗马元老院授予共和国内战的胜利者G·屋大维(Gaius Octavius,前63─后14年)以“奥古斯都”(Augustus)的称号,意为“神圣”、“伟大”。奥古斯都自命“元首”,意为“第一公民”或“首席元老”,故史称他所建立的政治制度为“元首制”(Princeps),是披着共和外衣的君主制,它标志罗马由类似于主权国家的政治实体,转变为类似于全球国家的政治实体。

随着元首权力进一步加强、元老院权力逐步削弱,各个行省的居民陆续获得罗马公民权、外国贵族得以参加帝国管理机构,外国贵族特别是西部行省的贵族陆续加入罗马元老院,这都是“平定主权国家、创立全球政府”的重要步骤。外省人士也就是罗马共和国时代的外国人士构成元老院的很大部分成员,甚至登上最高权位。如此一来,帝国得以继续扩张,疆域东到美索不达米亚,南至北非撒哈拉沙漠,西起不列颠,北至喀尔巴阡山脉和黑海北岸。到212年,罗马公民权终于授予帝国全体自由民。

在帝国时代被有意识运用的历史教,在共和国时代就作为公民意识出现了。甚至“王政时代”的材料也被用来促进罗马人的忠诚心和荣誉感。传说中从罗慕洛斯传到第六国王塞维·图里乌(Servius Tullius,公元前579─535年),约当公元前八世纪中叶至六世纪末叶,都算罗马史上的“王政时代”,它只是由血缘关系形成的氏族公社,国王是氏族公社的首领。传说此时相继有七王(rex)执政。当时罗马有三百氏族,每十个氏族组成一个胞族库里亚(Curiae),十个胞族组成一个部落,共有三大部落构成罗马王国。王政时代的罗马还有三个管理机构:一、是元老院,由三百氏族长组成,有权处理公共事务、批准和否决人民大会的决议;二、人民大会,由武装的成年男子参加,每个库里亚有一票表决权,大会通过或否决一切法律,选举高级公职人员,其中包括“王”;三、“王”由人民大会选出,是军事首长,同时又是最高祭司和审判官,但尚无全面的国王权力。至于罗马的“平民”,则是被征服者及外来的移民,有人身自由,但不属罗马氏族,没有氏族权利,无权分到公地,不能参加人民大会,许多平民租佃罗马人的土地,有的因借债而沦为奴隶。

公元前510年或509年,王政时代结束,罗马共和国建立。共和国的最高行政权由两名执政官掌握,从贵族中选出,任期一年,平时有行政、司法权,战时指挥军队,但因是两人合掌权力,互相牵制故权柄不大。共和国真正掌权的是元老院,由少数贵族和卸任的执政官组成,先是十人,后增至三十人,决定国内外一切重大问题。此外,共和国有百人团会议,是全体成年男子参加的人民大会,形式上是最高的立法机关,但实际受元老院控制,会议表决经元老院批审过的议案,没有讨论权,表决时则是第一等级的富有者占优势。

公元前五世纪开始,罗马向外扩张,经过两个世纪,征服意大利,击败迦太基,控制西部地中海,并占领东部地中海的若干国家,使罗马共和国由台伯河畔的小城邦一跃成为地中海霸权。公元前60年,由庞培(Pompey)、恺撒(Caesar)、克拉苏(Crassus)三人结成政治同盟,实行集体独裁,史称“前三头政治同盟”,恺撒战败另外两人后,实行个人独裁,不久,恺撒被共和主义者刺杀,前三头同盟结束。公元前43年,又出现屋大维(Octavius)、安东尼(Antonius)、雷必达(Lepidus)三人结成的“后三头政治同盟”。公元前30年,屋大维除掉其他二人而成为独裁者,至此,超越主权国家的元首制政权终于建立,罗马共和国名存实亡。历史教完全代替公民意识成为政治天平的重要砝码。

前30年,屋大维建立元首政治(Princeps),至公元193年结束;然后“三世纪危机时期”绵延到284年,这时历史教衰微,基督教迅速发展,世俗统治的危机深入;284年至476年罗马帝国由元首制转为君主制(Dominus)。戴克里先(Gaius Aurelius Valerius Diocletianus,约243─313年)和君士坦丁(Flavius Valerius Constantinus,约280至337年)是代表人物,神权政治正式登场。476年,罗马雇佣兵领袖日耳曼人奥多亚克(Odoacer)废黜罗马最后一个皇帝罗慕路斯(Romulus Augustulus),西罗马帝国灭亡,东罗马帝国存在到1453年。东罗马帝国的灭亡使得大批学者逃亡西欧,把希腊文化带入西欧,促进了西欧神权政治的解体和文艺复兴,构成“死亡了的文明整合全球”的范例。


五,死亡了的文明整合全球

5. The dead civilization integrates the world


“死亡了的文明整合全球”,这不是什么怪论,而是“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范例,是绝处逢生、死灰复燃的战略。它有时是自觉的战略,有时则是自然的演变,如埃及文明的僵死传播一神教于近东,其灭亡则推动罗马帝国的东方礼仪化,希伯莱文明的犁庭扫穴导致圣经和基督教传入欧洲,巴比伦文明被波斯人并吞则催化了人类前所未有的宗教系统,波斯文明被伊斯兰教覆盖产生了十叶派和伊斯兰教的大扩张,佛教文明被印度驱逐则在东亚的黄种人中间生根开花并开辟了,印第安人文明的死亡则产生了特殊的美洲,中国文明的第一次灭亡导致其扩散到整个远东,其第二次死亡则迄今为止后果难料……

这个世界是由五花八门的战略交织而成的生命世界,而人生即是依靠各种形态的战略战术来维持与开拓的无情战场。严格说来,连人自身也都是战略战术的错综复杂所发展起来的结果。“沦为战略工具”,何尝不是人生一切美好事物的开端。甚至各种美感、艺术、理想等的价值,也在于它们作为生命战略的价值,其功效,也就在于它们作为生命战术的功效。如此人生,其一切活动都可以归结为战争或为战争作准备。即使在我们看来最荒唐最无稽最没有意义的活动,也是遵循着这一规则。一个虽然不新但甚为关键的思想:各种事实上的战略具有人格化的本质,甚至是战略者的人格延伸。所以说“偶然性”也是“必然性”的深刻体现,历史的形成,出乎一切人的想象之外,但入乎一切人的本能之中。超一切理的化育能力,奠定了未来社会的逻辑基础。创造行为不仅是某种单纯的人为战略所形成,而且是无数种人为战略互相抵制与合作的交织结果,永远是暂时而非持久的过渡状态,变动不居。人类无所不运用其战略,但能够自觉运用这本能力量的却为数不多,尽管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操练、施展其战术,但因意欲文饰而不愿承认这是“战术”,而宁愿认可说这是“生活”,除非当人们目标明确地“厮杀”时,才承认说“这是一场战斗”、“要运用战术来解决问题”。惟独那些彻底认清自己的目标并为之终生奋斗的“战士”,才理解了整个生活无非就是战斗,人的一切活动无非都是战术:因为他在实现自己目标的过程中,也就是在他生活的全部历程中,无时无刻不遇到强大的阻力。特别是他的目标有时是根本无法实现的,他又怎能不感到生活就是一场艰苦的战斗?他又怎能不去施展他的全部战术?面对历史的挑衅行为,历史教应成为“兼容并蓄的哲学”,应彻底抛弃马克思列宁主义“斗争哲学”的核心,并视为心力衰竭的体现……

中国文明的继承者明确意识到历史教是这样一种战略:社会分裂、阶级斗争是欧洲文化的苦果;惟有弥合文明的精神分裂,抑制过于强烈的自我意识,才能使病人化合在历史中,不治而痊愈。这不是“空口谈禅”,而是根据现代世界的危机而制定出来的救援战略,是医治,是中和,是造就高尚灵魂的不二法门。这灵魂能够救援全球人类于欧洲文明所造成的种族灭绝之中。

人作为一种“高级动物”,不论是自封的还是真实的,都有义务承担生命的责任,以怜悯的精神保护自然和其他生命的生命,而不能像来自西方的海盗和猎人那样,贪婪地宰杀所以具有经济价值的动物和植物,残暴地屠杀和灭绝其他人种。人是需要一点仁慈的,否则禽兽不如,就无法解决基本难题,无力摆脱全球困境。这样的仁慈不是出自现代欧洲式的恐惧、厌战、内疚、瘫痪以及虚无主义和及时行乐的病态,不是生命的龟缩与自戕,而是立足坚实的根基:所有的生命是一个大家庭,是循环的链而不是单向的征服与毁灭。人必须克制自己的动物欲望,才能胜任领导者的职能。优秀者必须克制滔滔者天下皆是也的浊流,才能解开纷争,弥合文明的撕裂,整合世界的分崩离析……全球政府必须铲除欧洲文明造成的灾难,审判其无法逃避的罪责。生命状态所固有的惰性,使得文明作为生命形态的延伸也不可避免地具有惰性,文明的惰性使得各种文明只能被外力所“矫正”,而无法自我更新。这一矫正或体现为自然力的毁灭或体现为其他文明的征服。事实上,欧洲文明就是这样征服并毁灭了其他数十种文明的。但欧洲文明欠下的血债只能由全球政府来偿还……一种文明的弊端只能由另一种文明的特性来矫正和补救,这是一种全局意义的新陈代谢,是易化的后浪推前浪。在过去,非欧世界的陈腐通过欧洲扩张的锐进予以革除;未来,欧洲的堕落要由非欧的冲击来予以克服……

历史教的弱点要靠神权政治来医治,神权政治的弱点也要靠历史教来医治,命运使得文明的轮替不可阻挡。政治文明体现为“多党制”,历史文明则体现为“不同文明的轮流执政”一个文明的寿命将取决于它的先天限制,而它的先天限制又体现为,它能否容纳异端、不断充实自己。中国文明对宗教的宽容,是值得注意的。简言之,愈善于容纳与消化异端者,则其先天的限制就愈小,反之就愈大。任何战略、思想、宗教等等,都具有一定结构与秩序,从其结构与秩序可以看出此种战略、思想、宗教的基本性质:因为它们总是产生于特别的需要,“需要应付特殊情境下的挑战”,而其“价值”,也就在于它对这一需要的满足程度:愈能满足这一需要,就愈有价值;反之,价值就愈低。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情境也就是战略、思想、宗教所自产生的那个基础,自身都在改变中,而随其改变则“需要”亦不断改变。“需要”是战略、思想、宗教的“雇主”,既然“雇主”的要求在不断改变,仆从的行为方式能不改变?所以,没有哪种文明结构及秩序可以经久不衰而永葆其青春。除非它不断根据外界的变化来调整自己,从而不再是自己了。关键就在“不断调整”,也就是“保持自新状态”,以抵抗人类惰性这一生物节能的法则。“惰性”保护生物与自然环境适应协调,这样可以免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战略、思想、宗教也是如此,为了符合生物节约的原则,它不可能时时处于调整中,它需要相应的惰性、稳定性、固执性,甚至韧性即伪装改变而实则不变的能力等等;但是千万不要忘了,对战略、思想、宗教也尤如对一个生命体而言,最重要的素质还是“弹性”,是它的可塑性与变异能力。我们把视野扩展到整个生命史的范围中,遍览兴亡之迹,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说:一切生命的衰落,由于懒惰停滞者多,而由于频繁调整者少。所以,“生物节能原则”宁愿少用而不可多行──过度的“节约”不仅不会积累更多精力,反将导致生命力的萎缩衰退……战略、思想、宗教作为生命的延伸亦然。

战略、思想、宗教需要更大的弹性,需要器量包容新观念新思潮。这不仅是一个气度的问题,而是攸关命运。文明历史的教化所拥有的弹性与其生命力成正比;其具有的气度是与其寿命成正比;要使历史教的生命增强必先增加其弹性,要使历史教的寿命延长,必须先扩充其气度。在涉及生命的弹性及容量的问题上,没有“走得太远”的问题,甚至可以说,走得越远则越有伟大的前途,走得越远则生命越能得到广阔的发扬,走得越远则历史文明具有越深的影响……


六,历史教的战略核心

6. The strategic core of historicism


历史教的深刻任务在于寻求和平!历史教要给人民注入一种意识而不仅仅是意识形态中的说教:对于和平缔造者的本能敬畏,不教而能的向心力量,是历史发展的焦点和文明创造的结晶。全球和平的缔造者把自己的精魂化合到历史教中去,使得地球文明的教化深峻无极,成为星际文明起飞的跑道,新的种族与文明将藉助于区域历史(如欧洲文明)的终结,而雄踞天下。

历史教给出人类一个全球和平的理由:我们必须停止互相杀戮,来保护地球、进入宇宙。新的文明意识到:生命来自宇宙,来自蔚蓝色的大气层,人类需要建立的信心就是听取天堂故乡的声音,而不是把地球变成鼠类的洞穴。现代的迷津,已经把城市变成了鼠穴,这从空中展望可以一目了然。城市化蔓延到哪里,荒漠化就蔓延到哪里。这样的现状必须改变,而改变现状的信心就是杠杆,它因交互作用而扩大,兼容并蓄之上还有“日新其德”作为生命的指导方针。只懂兼容并蓄而不懂日新其德者,失之芜杂;只懂日新其德而不懂兼容并蓄者,失之浅薄。历史教不是一个杂货摊,而是从芜杂世界中精选而出的思想,是不断更新结构的精神……

历史教的核心就是要提供沁人心脾的和平精神,使这个精神分裂、焦疲不堪的现代世界通过休息而重获生机。危险的病症得以治愈。历史教容纳一切有益于治的宗教,它的宽容精神像汪洋之吸纳百川,以自信和同化能力面对区域文化。对于这样的历史教,一切异端都在意料的范围中,在异端的创造力量的压力下,历史教的潜能得到更好的发挥。如果异端被强行压制,历史教的生命也就断送了一半,不能在与异端的角逐中壮大自己,也就陷入了最终的衰竭。即使为这么一个理由,也有必要为历史教自身的利益而宽容异端……如果仅仅为了实践的便利而“攻乎异端”,采取暴力手段镇压思想的敌人,那就是文明的末路,为了避免这样的绝路,需要保有内心深处最大的宽容精神,尽管宽容当以不损效率为限。在中国文明中,宽容精神也常被作为权谋来运用,如诸葛亮之七擒七纵孟获,运用的就是这种“宽容性的方法”,而不是把宽容列为目的本身。宽容精神是一柄双刃的战术,一方面它可以巧妙地扼杀敌人的反抗,根本上碾碎敌人的决心;另方面它可以保留一个常驻的对立面,使自己免于独大而速朽。宽容精神不是艺术家的玩物,而是一个富有生命力的社会才能承受得住的战略。宽容不是纵容,而是执教者超越自身教派的阶梯,它在教义和信条的彼岸,洞悉历史的精髓,从历史出发而不是从教义出发,施展抱负。征服人心的渗透,超越自己的模式,推波助澜世界的结构,又避免自身趋于速朽……作为“兼容并蓄的哲学”而非“斗争的哲学”,历史教把文明形态视为战略布局和征服战术,因此理解了“文明形态所以绵延下去和发扬起来完全取决于它在战略上的持续价值”。所以,国际融合集团在建立全球政府过程中形成的新文明,也是降低人类灭绝风险一种战略。为了人类的自保,不得不进行斗争;以去除文化灰尘,下一语扫尘,旋下一语扫扫尘。应用性的文化作为战术手段,更是应当随时调整。

历史教的精义可以统和分裂的自我,让新的和谐状态弥合世界的紊乱,精神形式的革命导致全球结构的巨变。精神的超然给出了拒绝犯罪的理由,有效遏止了个人主义毒素,避免文明的整个系统遭到进一步的腐蚀。其具体方式需要因情设施、因利势导,不能预定条条框框,否则会导致相反的后果。

成为巨流中的微滴,是水的福气;成为社会成员,是人的福气,流亡者无法得到平安,只有地头蛇才有“长生久视之道”。人类的文明也是这样,只有融洽地活在自然中,才能保证自己的生命不致萎缩。个人反抗历史、人类反抗自然,是同样没有希望的挣扎,也是历史对个人、自然对人类的更深的奴役……

〔另起一页〕


第七节

历史学者余英时误读欧洲历史

2006-12-08 17:20:04


历史研究者余英时博士是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历任美国密西根大学助教授、哈佛大学教授、香港新亚书院校长兼香港中文大学副校长、美国耶鲁大学历史讲座教授及普林斯顿大学讲座教授,并曾于1991年至1992年任美国康乃尔大学首任胡适讲座访问教授。

最近,余英时院士荣获“克鲁格人文与社会科学终身成就奖”,成为华人世界的一大新闻。因为该奖是美国国会图书馆在电视大亨约翰·克鲁格(John W. Kluge)资助下于2003年设立的,其目的在“弥补诺贝尔奖之不足”(诺贝尔奖没有人文奖)。据说该奖授奖对象不分国籍和语言,只要在人文研究范畴,包括哲学、历史、人类学等,做出重大和深远的贡献,即有机会获奖。2003年第一届克鲁格奖颁给了波兰哲学家科拉柯夫斯基(Leszek Kolakowski),2004年是由耶鲁大学历史学家帕利坎(Jaroslav Pelikan)和法国哲学家里克尔(Paul Ricoeur)获奖。2005年则没有获奖人。

我们在为余英时院士高兴之余,同时也看到他在就此得奖而回答记者采访时,体现出对于欧洲乃至西方历史的相当陌生乃至重大误读。例如他在解答《凤凰周刊》的提问时,就进行了不少错误的论述。下面略举三例。

例如1︰“我认为西方文明有两个最重要的精神资源,最早的来源应当是希腊文明,就是以人的理性为主体,到了罗马帝国崩亡之后,罗马基本上继承了希腊的理性人文精神,希腊精神就是科学、学术、真理等价值观得以确立。到了中古以后,基督教才逐步兴起,在西方文明中起到巨大的作用,可以说从蛮族手里拯救了西方文明。”(见《余英时︰在东西方文明的交际中栖居》,王子麦)

余英时院士认为“到了罗马帝国崩亡之后,罗马基本上继承了希腊的理性人文精神,希腊精神就是科学、学术、真理等价值观得以确立。到了中古以后,基督教才逐步兴起”,这不符合历史事实。尤其“到了中古以后,基督教才逐步兴起”的论述,与事实对照,时空错落了一千多年。

我们知道,基督教的逐步兴起,并非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的“中古以后”,而是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前一百五十年的公元311年4月。这时,君士坦丁一世(Constantine I)与加勒留(Galerius)共同颁布《宽容敕令》(The Toleration Edict of Galerius),停止迫害基督教会。312年,君士坦丁一世与马克西米安(Maximian)之子马克森(Maxentius)争夺王位,在米里维安桥(Milvian Bridge)边展开决战,决战前,君士坦丁一世看到西沉的太阳之上有一座十字架,写着光芒四射的希腊文“In Hoc signo Vinces”,意思是“靠此记号,就必得胜”。第二天10月28日,君士坦丁一世命令所有士兵穿上十字架标记的军装,果然一战得胜,成为罗马帝国西部的统治者。于是,罗马帝国在西部对教会的迫害立即停止。313年,君士坦丁一世与罗马帝国东部的统治者李锡尼(Licinius)颁布《米兰敕令》(The Edict of Milan),使基督徒与其它宗教信徒享有平等权利。314年,君士坦丁与李锡尼失和,战火重燃,东部统治者为争取异教(Paganism)支持,而重新迫害基督教会。323年,李锡尼终于战败,翌年被处死刑,君士坦丁一世统一了罗马帝国并颁布一系列谕令,给予基督教会以特权。324年,第一次基督教大公会议在尼西亚(Nicaea)召开,史称“尼西亚会议”(Council of Nicaea)。此会议不仅解决了亚里乌派(Arianism)的异端问题,并制定了《尼西亚信经》(The Nicene Creed)。罗马太阳神教(Mithraism)开始走向没落,其不少内容被新的国教即基督教消化了,甚至原来被列为罗马万神殿(Pantheon)崇拜对象之一的波斯太阳神(即光明之神密特拉[Mithra]),其诞辰日十二月二十五日原是异教徒节日(在罗马历书也是冬至农神节期),也被改头换面为耶稣基督的圣诞节(Christmas)。崇拜太阳神的异教徒原来是把这天当作明春的希望、万物复苏的开始,因为日照最短的冬至日是十二月二十二日,意味着 “太阳死去”,到二十五日正好是“死后三天复活”,与耶稣死而复活的神迹似乎一致。

此后罗马帝国虽然日渐衰弱,但基督教却蒸蒸日上。九世纪以后,北欧本土也迅速基督教化了。北欧人接受基督教,不是武力征服的结果,如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742─814年)对撒克逊人(Saxon)、基辅(Kiev)大公弗拉基米尔(Prince Vladimir)对斯拉夫人(Slavs)所做的那种强迫施洗;北欧人是自愿归化。其前兆表现为,北欧诸王都乐于采用基督教文化中的通用名字,然而正是这种“过分善于”吸收外来文化的态度,致使北欧古代文化迅速消亡了。

事实上,余英时院士认为“到了中古以后,基督教才逐步兴起”,是把话说反了。应该修正为︰“到了中古以后,基督教才逐步衰落。”

至于说余英时院士说“到了罗马帝国崩亡之后,罗马基本上继承了希腊的理性人文精神,希腊精神就是科学、学术、真理等价值观得以确立”,更是离谱、走板。应该修正为︰“到了罗马帝国扩张并统治整个地中海世界之后,罗马基本上继承了希腊的理性人文精神,希腊精神就是科学、学术、真理等价值观得以确立”——注意,是“罗马帝国扩张并统治整个地中海世界之后”,而不是“罗马帝国崩亡之后”,罗马才继承了希腊的理性人文精神。“罗马帝国崩亡”前后,得以确立的价值观恰恰是反抗理性人文精神的基督教神秘主义。

例如2︰“基督教文明特别到了十二、三世纪,基督教文明和希腊文明走向了结合。”

例如3︰“基督教教义中的‘信望爱’和希腊的人文理性相结合,从而形成西方文明的内核。如果历史地看待,希腊精神和基督教精神,有时候二者之间会有冲突,甚至是敌对的和相反的,但是从某个角度看,他们又是一体的,是西方文明的不同面相。”(见《余英时︰在东西方文明的交际中栖居》,王子麦)

余英时院士此话把基督教等同于希伯莱文明,大谬也。

一般西方历史的研究者们都承认所谓“两希合流”即希腊文明与希伯莱文明的互相影响,交织成就西方文明的历史进程;但却很少有人使用“基督教文明和希腊文明走向了结合”这样的表述来描述那段历史。为什么?因为基督教本身就是“两希合流”即希腊文明与希伯莱文明互相影响的结果,基督教本身并非希伯莱文明;因此 “基督教文明和希腊文明”无法构成二元。实际上,基督教文明和希腊文明有相当部分是重迭的,而希腊文明与希伯莱文明才构成二元。在这种意义上,说“基督教文明和希腊文明走向了结合”,是不能成立的。这还因为基督教的《新约圣经》都是用希腊文写的,明显是希腊文化的一部分,在这种意义上,基督教就是诞生在希腊文化中的,怎么可以说是一千多年以后的后来,“基督教文明和希腊文明”才“走向了结合”的呢?

如何纠正余英时院士这个错误呢?我认为,合乎常理的说法应该是︰“基督教文明和异教文明走向了结合”。因为基督教自从诞生之日,就和异教同在希腊文化中活动。这在使徒保罗的书信中是一目了然的。

余英时院士的再一个误读是︰基督教神秘主义和理性主义的结合也不是发生在余英时院士所说的“十二、三世纪”,而是要早上一千年,在二、三世纪的早期教父时代就发生了。最后形成了基督教神学。不论是先行的希腊教父们还是后起的拉丁教父们,都是熟读纪元前后希腊罗马的理性主义哲学的。

至于十二、三世纪,则是基督教经院哲学成熟的时代,不可被误读为“基督教文明和希腊文明走向了结合”。东西方教会的分裂(1054年)、十字军东征(The crusades and war in Palestine,1096─1271年),都有希腊语和拉丁语角力的背景。最后,希腊语和拉丁语谁也无法征服同化对方,导致罗马帝国的永久分裂。

前30年,屋大维建立元首政治(Princeps),至公元193年结束;然后“三世纪危机时期”绵延到284年,这时历史教衰微,基督教迅速发展,世俗统治的危机深入;284年至476年罗马帝国由元首制转为君主制(Dominus)。戴克里先(Gaius Aurelius Valerius Diocletianus,约243─313年)和君士坦丁(Flavius Valerius Constantinus,约280至337年)是代表人物,神权政治正式登场。476年,罗马雇佣兵领袖日耳曼人奥多亚克(Odoacer)废黜罗马最后一个皇帝罗慕路斯(Romulus Augustulus,与罗马开国者同名),西罗马帝国灭亡。东罗马帝国以拜占庭为都,多活了一千年,存在到1453年。东罗马帝国被土耳其灭亡后,大批学者逃亡西欧,把希腊文化带入西欧,促进了西欧神权政治的解体和文艺复兴,构成一个“死亡了的文明整合世界”的范例。

我们知道2006年度和余英时一同获奖的弗兰克林,现年91岁,曾任美国历史协会会长,现为杜克大学荣誉退休教授。本身为非裔的弗兰克林,对非裔美国人的历史有深入的研究。但这却使我们想到,今年的“克鲁格人文与社会科学终身成就奖”莫非是用来专门安抚非白人少数民族的?如果真是这样,我们或许可以理解,为何美国的主流学界会挑选余英时院士这样一位对欧洲历史相当陌生的华人学者来荣获此一殊荣了。

当然我最希望的就是,《凤凰周刊》的下述报道是误报,余英时院士根本就没有对《凤凰周刊》发表上述的言论。这一切都是《凤凰周刊》的记者自己想象和编造的。

2006年12月8日,纽约


附录1

余英时︰在东西方文明的交际中栖居

(博讯2006年12月08日)文/记者 王子麦 


“克鲁格人文与社会科学终身成就奖”是美国国会图书馆在电视大亨约翰·克鲁格(John W. Kluge)资助下于2003年设立的,其目的在“弥补诺贝尔奖之不足”(诺贝尔奖没有人文奖)。该奖授奖对象不分国籍和语言,只要在人文研究范畴,包括哲学、历史、人类学等,做出重大和深远的贡献,即有机会获奖。2003年第一届克鲁格奖颁给了波兰哲学家科拉柯夫斯基(Leszek Kolakowski),2004年是由耶鲁大学历史学家帕利坎(Jaroslav Pelikan)和法国哲学家里克尔(Paul Ricoeur)获奖。2005年则没有获奖人。

本年度和余英时一同获奖的弗兰克林,现年91岁,曾任美国历史协会会长,现为杜克大学荣誉退休教授。本身为非裔的弗兰克林,对非裔美国人的历史有深入的研究。

余英时︰安徽潜山人,1930年生于天津。1950年至1955年就读于香港新亚书院及新亚研究所,师从钱穆先生。1956年至1961年就读于哈佛大学,师从杨联墅先生,获博士学位。曾任密歇根大学、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教授,香港新亚书院院长兼香港中文大学副校长,普林斯顿大学讲座教授,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2001年退休,现居美国。

余英时教授的家在普林斯顿的郊外,那里是一片茂密的森林,余先生的家隐匿在树木丛中,距离余家最近的房子有一百多米,驱车到市区需要穿越一条长达十分钟车程的林中路。

“我过的是隐居的生活”仍然带着浓浓安徽口音的余英时先生说。就是这位“隐士”,11月15日,获得了被誉为社科类诺贝尔奖的布鲁格奖。

11月20日凌晨(美东时间晚间),本刊记者拨通了余英时先生家的电话,本想通过电子邮件采访余先生。他的家人告诉记者,余先生从来不用计算器,她说︰ “我们是古代人。”于是记者通过电话对余先生进行了一次专访。

凤凰周刊︰余先生,听您还是有很浓的安徽口音啊,您在中国大陆生活过多少年?

余英时︰我生在大陆长在大陆,在安徽省潜山县老家生活过9年,给我很深的生活烙印,所以到现在我还会讲安徽话。

凤凰周刊︰克鲁格奖是和诺贝尔奖相齐名的,这次您获得此项殊荣,可以和另外一位法国籍华人高行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相提并论了,这是否意味着您的学术造诣达到了一个学术的巅峰?

余英时︰克鲁格奖被认为是最高的人文社科类奖项,专门颁给诺贝尔奖不颁发的领域,如数学、人文社科等领域,两者的奖金也是一样的。本年度克鲁格奖获得提名的有两千人,但是最后颁发给了两个人。这个奖项的确是对我学术事业的一个肯定,但是谈不上我达到了学术事业的巅峰,前几天美国本土的一些媒体采访我,我就告诉他们,我希望这个事情尽快过去,我还要继续我宁静的生活和研究工作,至于外面怎么看待我获奖这个事情,我不太关注。只要我的身体还可以,我还要继续做我的研究工作。

凤凰周刊︰很有意思的是,这次与您一道获奖的还有一位是非洲裔的学者,因为研究非洲的黑人文化而著称。有关中国历史和文化的研究和非洲文化一样在西方应当属于一个边缘性的学科,为什么这次您的治学在西方能够得到这么高的评价?

余英时︰至于为什么颁奖给我,其中原因我也很难说。克鲁格奖是一项国际性的声誉和诺贝尔奖相等同的大奖,正因为其不分国界,可能是评选委员会脱离了西方中心主义的看法,他们认为中国文化是一个很重要的领域。如果以西方为中心的话,我想肯定会轮不到我的。我想现在大家都有一个共识,就是文明不单单是西方文明,人类文明是一个多重生态、多姿多彩的领域。

凤凰周刊︰余先生,您的一生都在东西方两种文明的交际中生活,您是感觉在文明的夹缝中生活呢,还是觉得是同时享有两种文明的光彩?

余英时︰我倒从未觉得在文明的夹缝中生活,相反我栖居在两种文明中汲取两种文明的养分,既感受到东方文明的好处,也感受到西方文明的好处。我1955年来到美国,当时我在文化上已经成熟,我师从钱穆先生并深受钱穆先生的影响,大家都知道钱穆先生是深爱中国文化的人,我虽然作为晚辈缺乏和他一样的宗教情怀,但是我也和他一样也深爱着中国文化。

凤凰周刊︰ 就您个人来讲,您觉得您自己是新儒家的色彩多一些呢还是西方自由主义的色彩多一些呢?

余英时︰我曾经多次跟别人说过,我不是什么新儒家,我只是研究儒家喜欢儒家,我也知道儒家有很多好处,但是我不愿意给自己贴任何标签,我什么家也不是。直到最近几年,此前未授权中国大陆出版我的著作,是中国大陆兴起新儒家运动把我涵盖在内,并且给我编辑了一本新儒家研究的文集,其实是一种误会,我不愿意承担新儒家的这个名义。当然我很热爱儒家,我的很多价值观也是儒家的,我在独立地做我自己的事情,至于社会怎么反映那是社会的事情不是我的事情,这个不能强求,尤其不希望在公共空间中为名利钻营。

凤凰周刊︰ 我个人认为,从您著作文本的基本表述来看,您的安身立命之本还是很清晰的自由主义者,是否可以认为您是一位自由主义者呢?

余英时︰这个没错,我是自由主义者,西方的自由主义给我的影响很深,我认为西方的自由主义和儒家之间并不是互相冲突,而是可以创造性转化,可以互相吸取对方的思想资源。如果翻开历史我们就可以知道,清朝末年,最早接受西方民主、自由、科学这些概念的中国人都是这些信奉儒家的学者,如梁启超、胡适、张君劢等都是儒家,甚至陈独秀最早也是相信儒家的。陈独秀1930年代在狱中着文曾说︰“孔孟很好,‘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这句话就很有道理,是最好的观念。”实现民主自由需要有文化背景,我相信中国文化是含有民主自由的要素的,如果不给新儒家做狭义的界定的话,儒家文化可以培养出民主自由的东西来。例如儒家曾讲“万物并行而不害”,其含义就是不要独占一切,这就是一种开放的文化观。中国历史上很少出现因为信仰不同而互相杀戮,没有出现过宗教战争,这一点和西方不同。

凤凰周刊︰ 台湾的政治转型的成功代价很小是否意味着中国文化和西方的民主自由相兼容?

余英时︰一点不错,我认为台湾自从1895年割让给日本之后,整个20世纪上半叶一直没有受到大陆暴力革命的影响,使得中国传统文化得以很好地留存,台湾保存的是相当原始的中国文化,儒家在台湾的影响力很大,这也是台湾后来以极小的代价实现政治转型的重要精神资源。香港也是这样,没有受到暴力革命的摧残,逐步发展出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来。我也希望中国大陆充分借鉴传统文化的资源,成功实现政治和社会的转型。

凤凰周刊︰最近有位学者写了一篇名叫《美国的本质》的长达10万字的长文,作者认为美国的精神就是基督教新教精神,西方文明的内核是基督教文明,是圣经文明,您如何看待这一说法?儒教在强势的西方文明之中当何以自处?

余英时︰我认为西方文明有两个最重要的精神资源,最早的来源应当是希腊文明,就是以人的理性为主体,到了罗马帝国崩亡之后,罗马基本上继承了希腊的理性人文精神,希腊精神就是科学、学术、真理等价值观得以确立。到了中古以后,基督教才逐步兴起,在西方文明中起到巨大的作用,可以说从蛮族手里拯救了西方文明。基督教文明特别到了十二、三世纪,基督教文明和希腊文明走向了结合。信仰是非理性的,和希腊文明结合之后,信仰就获得了理性的依据。神学最早就是在希腊那里来的,神学就是人类不仅仅满足于信仰,要用理性证明上帝的存在,如果仅仅是信仰就没法证明,人类理性总是要拷问“上帝为什么存在?”这样的问题。基督教教义中的“信望爱”和希腊的人文理性相结合,从而形成西方文明的内核。如果历史地看待,希腊精神和基督教精神,有时候二者之间会有冲突,甚至是敌对的和相反的,但是从某个角度看,他们又是一体的,是西方文明的不同面相。唯科学论、唯理性论的人往往认为宗教不会存在了,其实这是不切实际的想法,理性不能忽视宗教信仰,宗教信仰也不能忽略理性,二者并行不悖。

至于儒教和基督教之间的关系,作为非宗教徒,我个人认为宗教可以采取各种不同的形态。和基督教相比,中国传统的儒家哲学讲求“心”,这个人心不是一般的人心,而是首先要遵从天命,“天地君亲师”,人心在这里获得了本体价值的存在依据。从这个角度讲,中国的儒教也是一种宗教,因为在儒教看来,人不单是七尺之躯,而是获得神性的存在的。从韩国、日本、台湾等地方的信仰生态来看,基督教占据了很重要的影响和地位,但是和儒教之间并没有发生本质性的冲突,可见二者是可以和睦共处的。

凤凰周刊︰有一项统计资料表明,美国人口中大约93%的人认为自己有宗教信仰,其中75%的人表示信仰基督教,基督教在美国这么强盛,近年来您认为在美国基督教有没有边缘化的趋势呢?

余英时︰近年来美国的确也有基督教被逐步边缘化的趋势,基督教教会里的丑闻也比较多。这个与基督教基本教义派过分强调“戒律”有很大的关系,这与中国以前过分强调道德约束而造成虚伪之风盛行有很大的相似之处。所以不能认为宗教信仰就是一切,也不能认为完全不要宗教信仰。要改善人的生活人不能没有理性,社会的发展不能光靠上帝的。大家知道爱因斯坦是个伟大的科学家,因为他是犹太人,犹太教是有上帝观念的,但是他也认为“上帝不会随便掷”。他承认上帝的存在,但是也承认量子力学本身也是站得住脚的。

凤凰周刊︰说到爱因斯坦,我想起来一个传闻,听说您在普林斯顿办公室的办公桌都是爱因斯坦留下来的,是这样吗?

余英时︰是的,的确有这种说法。普林斯顿是一个盛产大哲的百年学府,有很多知名学者在这里任教或从事研究工作。爱因斯坦在普林斯顿做过多年的研究,应该用过不少书桌,我用过的可能是其中一张,不过后来由于搬家这个书桌我不再使用了。普林斯顿大学校方曾经给我一间办公室,是爱因斯坦用过的,但是我考虑到其中没什么书架子,我的书多没有地方安置,就没有要这间办公室。

凤凰周刊︰我们注意到,您对五四以来的新文化运动有比较否定的看法,您认为“五四”思潮中包含着很明显的反智论和极端否定意识,您认为这种反智论和极端否定意识对中华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实际上是很有害处的。请问您认为这种思潮是基于中华文化自身的传统还是基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

余英时︰是的,这是我的一个观点。我个人认为五四思潮中的激烈否定观念并非完全来自于西方或马克思主义,中国既有的文化传统中也有这样的思想资源。例如魏晋时代的“无君论”,就是无政府主义的思想。中国历史上每个朝代更迭之后都有一定的否定思想,像五四思潮那种否定一切打倒一切的做法还是受到西方的某些影响的。特别像马克思主义所描述的“人类阶段论”,人类是分阶段的,这个阶段是可以超越的。中国的否定意识会有个限制,如胡适对传统会有所批评,但是胡适很尊重孔孟等儒家的先贤大哲。

凤凰周刊︰最近几年,中国大陆兴起在幼童教育中开展读经运动,要求幼童背诵中国古代的儒家经典,包括《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您认为这种做法有助于普及儒家文化吗?

余英时︰这个我有所了解,中国大陆掀起的读经运动虽然没有得到官方的认可,但是官方私下里是鼓励的。我认为在幼童当中开展读经运动是没什么太大的用处的,因为信仰只有在内心生根发芽之后才产生效果。幼童背诵儒家经典,只是口头上和文字上的效果,他们不会真正理解,更谈不上去信仰,所以这种做法流于形式,对于拯救人心不会有实际的效果。儒家不是基督教,没有教会的存在,只能是私人小组性质地进行修习。在我看来,儒家经典只有在私生活中才得以彰显,在公共生活中,我们必须遵守全世界都认同的民主、自由、人权这些最基本的东西。

凤凰周刊︰现在中国大陆官方和民间都在倡导和谐社会这个理念,不知道您如何理解“和谐社会”这个提法,达致社会和谐需要哪些要素呢?

余英时︰西方音乐讲的和谐“harmony”就是指不同的音阶经过一定的处理才能够搭配得比较得当,才会有和音的形成。和谐的前提就是承认不同,尊重不同,只有不同才能和谐,和谐不是保持一致,否则就是强制一律,反而会造成不和谐。 (博讯记者︰蔡楚) 

 

附录2

贾葭︰旅美学者谢选骏揭余英时疑案

2006-12-12 14:23:02


余英时先生近日获颁美国国会图书馆之克鲁格奖,为该奖设立以来,首位获奖的华人学者。克鲁格奖被誉为人文社科学界的“诺贝尔奖”,此公由是再次成为海内外学界瞩目的焦点人物。

近年经三联书店、广西师大两间出版社的推介,其著作已广为大陆学界所知,有学者甚至力捧其为海外汉学第一人,多有顶礼膜拜之举。去年7月,有网友李继宏者,在网上发表《史学界的田忌赛马》一文,直斥余英时、钱穆之非。其立论之据,余以英文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之论文数量以及英文著作寥寥无几。

对于一个80 后的网友用新语丝的搜索方法去评价一个学者,我个人未敢苟同。余英时是海外汉学界少有的坚持以中文写作的学者,他与许多老一辈华裔汉学家一样,是不被“主流”汉学界认可的,甚至评价也不甚高。一些华裔学者曾说过,这些老一辈华裔汉学家在西方(至少是北美)汉学家看来,根本就没进入“主流”。

用英文写作是虽然海外华裔学者的一大困境,但是余英时的英文显然还没差到不堪写作学术论文的地步。他的英文论文数量无几,是他不愿发还是不能发,现在无从探究。倘论数量,每年大陆的大学在国外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不知凡几,然水平若何,自有公论。

平心而论,余英时在汉学的诸多领域均有建树。汉代思想史是其专攻领域,在美国发表的少数几篇学术论文,均是早年他在汉代思想史上的研究。唐宋以前古典文学研究,海内外鲜有与之匹敌者。此外,余在明清思想史、学术史等方面均有扛鼎之作。余的研究,很大程度上继承了皖派学者(以戴震为宗)的汉学(与 “宋学”相对而言的“汉学”)渊源,识断精审,考据精当。明清思想史的研究,如《朱熹的历史世界》、《论戴震与章学诚》,都是在考据之上的义理阐发。如果要看他的考据功夫,《重寻胡适历程》就是很好的例子。

但最近让我吃惊的是,余英时的西学功底欠缺到让人不敢相信的地步。这是旅美学者谢选骏先生在《历史学者余英时误读欧洲历史》一文中指出的。这篇文章是针对《凤凰周刊》尚未刊发的《余英时专访》而发,稍有常识的人都会看出,余先生对希腊文明和基督教文明不甚了了。这又如何解释?

余先生早年说过,“我自早年进入史学领域之后,便有一个构想,即在西方(主要是西欧)文化系统对照下,怎样去认识中国文化的传统特色。”从内心讲,我更一厢情愿地认为,谢先生所指是不过是余先生的口误,然而不是。那么,余先生的构想便一直是个构想了,他似乎不曾认真地钻研过西方文化与思想史,鲜有比较文化研究方面的著作,所谓的“西方文化系统对照”,也不曾真正实现过。

如今华人学者对西方的了解,远不若民国时期。那一辈留欧学人的翘楚,真正才可称为“学贯中西”。然而术业有专攻,以余先生的研究领域而言,其实是不需要对两希文明做翔实的考察,他自己也谈到,他早年只是对韦伯的思想有所涉猎,因此在资本主义与儒家文化的关系上有所用力,其对西学,本就不是太深进入。况且接受采访之时,无暇多虑,以致“捞过界”,犯了学者的大忌。余先生对《凤凰周刊》的论断,实在是他学术上的一大遗憾。

所以,是不是学术骗子,看依照什么标准。李继宏的质疑不值一驳。海外汉学本就是西方视角的研究,整个知识系统是西方学者建立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余英时西学功底的欠缺,并不是什么丑闻。他只是一个延续钱穆、杨联升等历史学家传统的中国知识分子,不能以西方汉学家的标准考虑之,甚至在这个意义上,余并不是一个汉学家。

余英时的获奖,代表了不以英文写论文的中国学者,其实是真正获得了西方学界的认同。我无意认为这是对整个中国话语体系的认同,但是中国学术,不仅有兼容并包的胸怀,更要有发自内心的自信。

 

〔另起一页〕

第八节

余英时误读罗马历史及其希腊化过程


拙作《历史学者余英时误读欧洲历史》发表之后,引起巨大的反响和激烈的讨论,其中也就不可避免地包括了一些猜测和误解。在这些误解中有一个重要的方面,以为我指出余英时院士误读欧洲历史,是基于“文明的冲突”等价值观上的不同。这可能是因为我在《历史学者余英时误读欧洲历史》一文中,较多讨论了余英时院士对于基督教和希腊文明的误读。

其实我之所以撰写《历史学者余英时误读欧洲历史》一文,是为了追求一种正确的知识,而不是为了讨论不同的见解。我是担心余英时院士携带获奖的名气,会导致一个乐极生悲的后果:传播一些错误的欧洲历史知识给一些阅读欧洲历史还不够多的中文读者。而恰巧余英时院士又拥有日益增多的中文读者。现在,为了平息读者们不必要的猜测并澄清读者们相关误解,本文将在与基督教毫无关系的课题上继续讨论,余英时院士怎样误读了罗马历史及其希腊化过程,并传播了错误的历史年代知识而不仅仅是不同的价值观。因此本文将完全避免讨论意识形态、哲学概念和宗教信仰等价值观问题,而专门考订历史年代及其发生的历史事件。

余英时院士说:“我认为西方文明有两个最重要的精神资源,最早的来源应当是希腊文明,就是以人的理性为主体,到了罗马帝国崩亡之后,罗马基本上继承了希腊的理性人文精神,希腊精神就是科学、学术、真理等价值观得以确立。到了中古以后,基督教才逐步兴起,在西方文明中起到巨大的作用,可以说从蛮族手里拯救了西方文明。”(见《余英时:在东西方文明的交际中栖居》,王子麦)

余英时院士在这里说:“到了罗马帝国崩亡之后,罗马基本上继承了希腊的理性人文精神,希腊精神就是科学、学术、真理等价值观得以确立。”在我看来,这违背基本的历史事实。应该修正为:“到了罗马共和国扩张并统治整个地中海世界之后,罗马基本上继承了希腊的理性人文精神,希腊精神就是科学、学术、真理等价值观得以确立。”

为了说明余英时院士的观念确实违反常识,请看下面的历史年代及其发生的历史事件。


(一)早期罗马吸收希腊文明的六个方面


1、早在公元前500年,罗马人就从希腊人和埃特鲁里亚人(Etrurian)那里学会了书写,并改变希腊字母为拉丁字母,造就今日的欧洲文字和世界文字的主流。

2、罗马人的宗教深受埃特鲁里亚人宗教的影响,而后者的宗教深受希腊人宗教的影响,因此罗马人的宗教与希腊人的宗教颇多相似:原始宗教的多神崇拜,包括拟人化的偶像崇拜和祖先崇拜;缺乏完整的神学体系。罗马神话的基本构造来自希腊,甚至可说是希腊的翻译:宙斯是罗马的朱庇特(Jupiter,天父)、赫拉是罗马的朱诺(Juno,天母)、波塞冬是罗马的涅普顿(Neptune,海神)雅典娜是罗马的密涅瓦(Minerva,智慧神)、阿佛洛狄忒是维纳斯(Venus,美神)、赫耳墨斯是罗马的默丘利(Mercury,信使神)、阿瑞斯是罗马的玛尔斯(Mars,战神)、赫淮斯托斯是罗马的伏尔甘(Vulcan,火神)、赫斯提亚是罗马的维斯塔(Vesta,炉神)、哈德斯是罗马的普鲁托(Pluto,冥王)、狄奥尼索斯是罗马的巴克斯(Bacchus,酒与欢乐之神),太阳神阿波罗和文艺女神缪斯则直接进入罗马神话,名字都没有变。太阳神阿波罗的妹妹阿尔忒弥斯则改名为戴安娜(Diana,月神)。

其实罗马人大力承袭希腊神话的现象,在古代各民族中是一突出的典型,而非偶然的例外。罗马人接受希腊神话和宗教,是通过埃特鲁里亚人(Etrurian)的中介。在公元前六世纪,埃特鲁里亚人就建立了“三位一体”(Trinity)的巨型神庙,以祭祀“雷神金尼雅(宙斯)和他的妻子马尼(赫拉)和他的女儿米涅尔瓦(雅典娜)”。后来,罗马人承袭了这一系列的崇拜。而根据罗马人的语言和宗教习惯,改称为“朱庇特”(Jupiter)、“朱诺”(Juno)和“米涅尔瓦”(Minerva)。在这些承袭后面,诚然隐藏着某些埃特鲁里亚人和罗马人从自己的民族精神中导出的“独特解释”,但它们对希腊神话的继承,却是基本的。所以,我们在罗马诗人奥维德(Publius Ovidius Naso,前43-后18年)的《变形记》(Metamorphosis)中,可以看到比所有希腊原著都更条理化、更富于系统性的“希腊神话”──尽管那时用拉丁语讲述的,并不同程度地罗马化了。

3、在深受希腊文化影响的罗马人那里,也有类似的神话专著和史诗作品,且已长成参天大树──如诗人奥维德(Publius Ovidius Naso)搜集和加工的古典世界神话专集的《变形记》(Metamorphosis)和维吉尔描写罗马起源的神话英雄史诗《伊尼特》(Aeneid)。史诗作者维吉尔描写罗马起源的英雄神话,其实是模仿《伊利亚特》、《奥德赛》而作。不过主角由希腊人换成了罗马人。当罗马元首奥古斯都击败安东尼、变成独裁者后,为唤起罗马人的自豪感,就大力鼓励维吉尔写作。维吉尔也认为罗马人负有统治世界、传播文明与法治的使命,所以用了一生的最后十一年(前30-前19年)写作《伊尼特》。但到去世之际,他仅完成《伊尼特》的初稿,并且遗憾作品不够完美,在遗嘱中吩咐家人焚毁手稿。但奥古斯都下令保存,并指派诗人将他的初稿整理、编汇、出版。出版后,广大读者却认为他的诗已经达到完美无缺的至高境界。从此就在罗马帝国享有崇高地位,它的诗句经常在祭典或墓志上引用,类似国家宗教的经典著作。《伊尼特》甚至因此成为后世学习拉丁文的学生们必读的课本。

《伊尼特》取材于特洛伊王子在特洛伊灭亡后到意大利建国的故事。全诗共十二卷,近万行,分成两部分。前六卷模仿荷马史诗《奥德赛》,写特洛伊王子在特洛伊灭亡后夫妻离散,携带老父、幼儿、随从等在海上飘泊七年,经历千辛万苦,到达了迦太基,女王热情招待他,并与他相恋。但由于神的旨意,他必须离弃迦太基到意大利重建邦国,女王因此自焚。特洛伊王子抵达意大利后,女先知带他游历地府,见到了亡父的灵魂。他父亲指点他看到自己的后裔──罗马国家一系列的统治者,从罗马城建城者罗慕路斯到恺撒,再到奥古斯都。后六卷模仿荷马史诗《伊里亚德》,写特洛伊王子到达意大利拉丁平原,受到国王拉丁诺斯的款待,神意要他和国王的女儿结婚,这就引起了伊尼斯与另一求婚者之间的长期战争,全诗以特洛伊王子杀死敌人而结束。这样的结构让我们怀疑,《伊尼特》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党的文学”,是为奥古斯都的专制统治服务的“哥德派”,他的崇高声誉,和罗马帝国的强大国势是密切相关的。

4、时间上比较晚出的希腊半神超人的传说系列,也像希腊体系神话主干的形成一样,大大得力于希腊文化中广泛存在的国际继承性。以希腊最后一位天神、最伟大的超人──赫拉克勒斯为例,在关于他的传说里,就含有相当浓厚的亚洲信仰的成份。到了罗马时期,赫拉克勒斯崇拜传入意大利,又增添了他在意大利创下的赫赫武功:如取消萨宾人(Sabine tribes)的杀人祭,奠定对火神的崇拜,杀死著名大盗等一系列传说。

5、罗马城建立于公元前八世纪。在罗马人生活的埃特鲁里亚以南、台伯河以西地区,拉丁式的朱庇特庆典祭祀节日的设立,不迟于公元前七世纪。受埃特鲁里亚文明的影响,包括罗马人在内的拉丁人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乡土文化。历史表明,罗马并无纯一的种族起源。构成其渊源的三大成分是:萨宾人、拉丁人、埃特鲁里亚人。而所谓“王政时代”(Period of Rex in Rome)其实就是三族轮流执政的。“纯粹的罗马文化”从来没有存在过,罗马人只是像日本人那种适当消化了各种外来的种族和文化成分,然后综合为一种特殊的秩序。例如异族的埃特鲁里亚人、希腊人、迦太基人,都是作为罗马的敌人和“良师”,而进入罗马的历史命运的;最后则作为罗马的俘虏和奴隶,蒸发消失在罗马历史洪流里。

王政时代的罗马人,过着简朴的农牧生活;同时,对罗马的命运具有重大影响的埃特鲁里亚人却过着奢华的商业生活,但埃特鲁里亚人后来怎样了?他们从历史中“消失”了。罗马人在日后,却一鸣惊人,一飞冲天。古罗马的历史,对我们提出了一个有关命运的选择:是生活舒适而沦为仆役呢,还是勤政不息去争取整合世界的霸权?

王政时代的罗马人,无疑选择了后者,因此使自己的生命具有内在的力量。这种力量体现为并被后人评价为,“罗马人的美德”,如坚定、简朴、感情迟钝、行事简单。这可以被评价为某种“原始性”,因为世间的美德往往与原始性一体两面。那时的罗马王(Rex),是军事首领、最高审判官和最高祭司,却没有行政方面的权力。历史在在表明,原始的美德要比文明的才智更有征服的力量,因为,无才智的但有原始美德的社会,还可以获得才智(或自己学习,或聘请或掳掠才智之士以充实自己的智慧);但无美德而仅有才智的社会,却难以再从文明重返原始:熟透的果子再也开不出鲜花来了。结果只能烂掉,除非让种子在下一个季节重获机会。

6、罗马人没有被埃特鲁里亚人的物质文明腐蚀掉,却被希腊人的精神文化软化掉了。这不仅由于希腊文明的创造者们要比埃特鲁里亚那些只会经商的手艺工匠更有吸引力,更重要的因素还是罗马人自己已经从未开化民族变成了半开化民族……三百年的岁月没有白白流逝,罗马人终于一步步成熟起来,开了花,并结了果。那果子就是他们的地中海帝国,尽管他们的花有些苍白无力,是从希腊移花接木而来的文化与技艺。这当然也使他们的果子有些先天不足,给罗马世界的崩溃埋下精神的裂壑。

罗马人的成功,不仅得自他们的野蛮、廉洁、质朴、迟钝等“高贵的统治者性格”,且与他们的“正义感”和战略精明,结下不解之缘。例如,罗马人先后与埃特鲁里亚人、其它拉丁城市、两西西里的希腊人、北非的迦太基人、爱琴海周围的希腊人一一结盟,又逐个反目:结果其前任盟友无不沦为其奴役的对象,美其名曰“罗马和平的享有者”或被统治的“同盟者”。这多少有点像是美国人对待欧洲人的态度,更不用说对待日本那样的战败国了。

这当然要归功于罗马据有意大利半岛天然的战略地位,处南北的交通要冲,周围各个主要部落,在罗马都有种族与文化的成分混合,甚至有自己的代表。罗马“七丘联盟”的建立,表明其国家形态在早期已经具有“联邦”性质,这与近代英国的形成颇为相似。可见罗马并不起源于“拉丁人的骄傲”,相反它长期蛰伏于埃特鲁里亚人的统治压力下。浮华、夸张、艳丽、过于市场化的埃特鲁里亚城市的商业文明,也曾一度支配过罗马的灵魂。罗马人甚至祀奉过埃特鲁里亚人的神明!只是到了公元前480年左右,在罗马建城和获得霸权的中段时间,罗马人才联合其他拉丁语城市,并与意大利的希腊殖民者结盟,驱逐了其文化先行者埃特鲁里亚人的所传播的“真理”,重新回到了自己的简朴生活中去。正是商业文化的失势,为罗马保持了美德,并为其政治能力奠定了基础。


(二)罗马帝国之前的希腊化


除了早期罗马吸收希腊文明的上述六个重要方面。后来,在罗马帝国之前的罗马共和国时代,罗马进一步受到希腊文化的更加强烈影响,从而成为希腊化时代的标兵。而且,这些影响基本上属于“希腊的理性人文精神”,大多是“科学、学术、真理等价值观”方面的,而不是“到了罗马帝国崩亡之后”,罗马才“基本上继承了希腊的理性人文精神”:因为罗马帝国成立的时候,希腊化时代已经结束了。

所谓希腊化是指马其顿的亚历山大大帝东征(公元前334-前323年)后的三个世纪里,希腊文明和小亚细亚、叙利亚、美索不达米亚、埃及以及印度的文明融合进程。时间范围通常认为从前323年亚历山大去世到前30年罗马吞并最后一个希腊化国家托勒密王朝为止。在此之前的前146年,罗马人已经毁灭了希腊名城科林斯,而在希腊本土确立了统治地位。

造成希腊化时代的马其顿人,原来生活在希腊世界的北部。其文明水平相对落后,至古典时代仍然保留原始色彩。前四世纪中叶马其顿人崛起为希腊世界的主宰。 

前359年,马其顿王腓力二世即位并进行改革。他一方面削弱部落贵族的势力,强化王权;另方面建立常备的职业军队取代原有的人民军队,由国王亲自指挥。著名的马其顿方阵显着提高了马其顿军队的战术水平,腓力二世得以挥师南下,于前338年在喀罗尼亚战役中取得决定性胜利,进而确立了马其顿人在希腊世界的霸主地位。

前337年, 腓力二世主持召开科林斯会议,成立“希腊联盟”,包括希腊世界的大部分城邦。希腊联盟一面明确规定希腊城邦相互之间的关系,旨在克服内战、缔造希腊内部和平,另面拥立腓力二世为盟主,共同发动对波斯帝国的战争。

前336年,腓力二世遇刺身亡,其子亚历山大继承王位。科林斯会议之后,希腊世界城邦之间的矛盾明显缓解。内部矛盾的缓解导致对外扩张,是亚历山大东征的重要背景。希波战争以及伯罗奔尼撒战争以后波斯帝国屡屡插手希腊世界,也构成亚历山大东征的另一原因。

前334年,希腊联军在格拉尼库战役击败波斯军队,占领小亚细亚。

前333年,希腊联军在伊苏战役重创波斯军队主力,占领叙利亚和埃及。

前331年,希腊联军在高加米拉战役再次取得决定性胜利,占领两河流域和伊朗高原,波斯国王大流士三世在逃亡途中遇害,波斯帝国灭亡。

前329年,希腊联军攻入中亚。

前327年,希腊联军攻入印度河流域。

前325年,亚历山大率军返回巴比伦,东征结束。

前323年,亚历山大死去,时年仅仅三十二岁。

亚历山大东征的直接结果,是建立了希腊人统治的、规模空前的亚历山大帝国。亚历山大死后帝国虽然解体,但却形成了安提阿王朝、塞留古王朝与托勒密王朝三国鼎立的局面。其中,安提阿王朝控制希腊世界,塞琉古王朝控制叙利亚,托勒密王朝控制埃及。

亚历山大不仅打破欧洲和亚洲的藩篱,而且使哲人们的内心世界发生了变化。希腊城邦的沦陷使希腊人对现实无能为力,转而超然物外,在混乱之上寻求个人的德行和精神。伊壁鸠鲁派、怀疑派、犬儒派三足鼎立,体现了晚期希腊个体意识的觉醒。 

直到公元前二世纪,罗马人在布匿战争后向地中海东部发动扩张,安提阿王朝、塞琉古王朝和托勒密王朝控制的中东地区才相继纳入罗马共和国的版图。

纵观“希腊化时代”,发现它具有双重倾向:1、希腊本土东西两翼地区的希腊化(明显标志是希腊语的广泛传播);2、希腊世界的东方化。

前222年,马其顿王腓力五世的军队击败了斯巴达人,历史上斯巴达第一次被外来势力占领。但结果腓力五世却不得不面对日益强大的罗马。于是在他的努力下,达成了瑙巴克塔斯和平(Peace of Naupactus, 前217年)终结了马其顿和希腊联盟间的冲突,他因此控制了除雅典、罗德斯和帕加马以外的全部希腊。

前215年腓力五世同罗马的敌人迦太基组成了联盟,这促使罗马引诱原先就只是名义上归顺腓力的亚该亚城市,并同罗德斯和帕加马结盟,成为了小亚细亚最强的力量。

前212年第一次马其顿战争爆发,无结果地结束于前205年,但马其顿从此成为罗马的敌人。

前202年罗马击溃了迦太基,扫清了东进的最后障碍。

前198年第二次马其顿战争爆发,腓力五世遭到希腊盟友的背弃,在辛诺塞法利战役中被罗马地方总督提图斯·弗拉米尼乌斯(Titus Quinctius Flaminius)击败。弗拉米尼乌斯是希腊文化的仰慕者。腓力五世除了交出舰队,没有受到更多的惩罚。

前196年的地峡运动会,弗拉米尼乌斯宣告所有的希腊城市获得自由,而罗马的卫队仍旧驻扎在科林斯和哈尔基斯。除了罗得岛,所有的城市都加入了罗马控制的同盟,民主政体被亲罗马的贵族政治取代。

习惯上认为罗马对希腊的统治开始于公元前146年罗马人卢西奥·马缪斯(Lucius Mummius)对科林斯的洗劫,然而早在前168年马其顿就已经处于罗马的控制之下了。罗马人将这片区域划分为四个小共和国,前146年马其顿正式成为罗马的一个行省,首都为泰萨罗尼基。剩下的希腊城邦获得自治地位,但从属罗马。罗马人将地方行政交给希腊人管理,并不欲破坏传统的政治模式,例如雅典的广场可以继续作为公共政治生活的中心而存在。

虽然罗马人在军事上征服了希腊,但希腊文化却征服了罗马人。在希腊化时期,罗马就输入了许多希腊作品,加以翻译和摹仿。在公元前146年罗马灭亡希腊之后,罗马人更是将全部希腊神话、诗歌和戏剧据为己有。罗马贵族找了许多从希腊俘虏来的奴隶来做家庭教师,让他们编剧作诗,并研究各种科学,这使得罗马文学染上了浓厚的希腊色彩。罗马人吸收希腊文明的饥渴程度,甚至远远超过了古代日本人吸收中国文明、近代日本人吸收欧洲文明的程度。

不仅文学,哲学亦然。卢克莱修(前98-前54年)的唯物论继承希腊唯物哲学传统,强调世界的物质性和规律性。塞内加(前4年-后65年):继承斯多噶派的精神倾向,强调宿命论和禁欲主义。在历史学方面,波利比阿的《通史》、李维(前59年-公元17年)的《罗马史》、阿庇安(公元95-165年)的《罗马史》、塔西陀(公元55-120年)的《编年史》和《历史》以及《日耳曼尼亚志》,可说都是希腊史学传统的延伸。至于普鲁塔克(46年-120年),其代表作品名字就叫是《希腊罗马名人传》,记载从半神话人物一直到一世纪的罗马皇帝的生平,莎士比亚、歌德等人均曾从中取材创作,尽管这部著作在史实上有诸多失真的地方,结果从十九世纪之后影响力逐渐减弱。


(三)使徒保罗墓与罗马的希腊化年代


顺便再举一个最新的实例:《博讯》2006年12月13日有新闻《耶稣使徒圣保禄石棺在罗马出土》,报道梵蒂冈考古学家宣布,经过四年的挖掘,终于在梵蒂冈第二大的城外圣保禄大教堂 Basilica of Saint Paul Outside the Walls 祭坛下,发现使徒保罗的墓穴,相信石棺内藏有其遗骸。教廷计画在祭坛下加装玻璃地板,让信众和游客可以清楚看到尘封一千六百多年的大理石棺。保罗在公元67年被罗马暴君尼禄斩首,遗骨390年迁葬现址。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考古学家质疑这座石棺的真实性,其证据不仅在于保罗殉道到教堂兴建相隔三百多年时间,而且更重要的证据就在于:保罗时代(公元67年前后)罗马基督教区的常用文字是希腊文,而现存石棺上的刻字却是拉丁文。因此这座石棺可能只是一座纪念碑。(《联合晚报》朱小明编译)“保罗时代(公元67年前后)罗马基督教区的常用文字是希腊文”这一事实,突出说明罗马帝国初期的希腊化程度之深入。而不是余英时院士所说的,“到了罗马帝国崩亡之后”,罗马才“基本上继承了希腊的理性人文精神”;相反,“到了罗马帝国崩亡之后”,罗马的希腊影响反而急剧衰退,以至于帝国永久分裂为东西两部分。至于余英时院士所说的“到了中古以后,基督教才逐步兴起,”即使不从保罗殉道的公元67年算起,而从公元390年迁葬现址的年代来说,也根本不是中古时代结束以后(“中古以后”),而明明是中古时代结束之前一千多年的事情。

余英时得奖演说(《我对中国文化与历史的追索》)说:在把中国文化传统视为本土起源且独立发展的产物的前提下,过去数十年我尝试沿着两大轴线研究中国历史。第一个轴线是认识中国文化必须在其自身的环境之下,但有时也要靠“比较观点”。我所谓的“比较观点”系指印度早期帝国时代的佛学,以及十六世纪之后的西方文化。二十世纪之初以来,中国思想界一直不能摆脱中国对上西方的诸多问题;如果缺乏比较观点,只在中国的环境下诠释中国历史,很可能堕入中国中心主义的古老窠臼。”

这是很好的,但也是不够的。照本文以上所述,如果仅仅了解“印度早期帝国时代的佛学,以及十六世纪之后的西方文化”,却误解其他时段印度文化和西方文化,是无法用来比较研究具有高度连贯性的中国文明的(余英时院士也承认“中国的特点在于其漫长的历史延续性”)。例如,印度晚期帝国时代的外国统治传统(从莫卧儿帝国到大英帝国)就很像中国一千八百年以来长期接受外来统治的历史;而十六世纪之前的西方文化和古典文化(希腊-罗马文化),和中国文明也具有相当平行的可比性。

这种可比性研究能够破除“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的伪证(这个伪证就是金观涛等人撰写的《兴盛与危机──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例如,对比中国的秦、汉与罗马的共和国、帝国,对比五胡乱华与蛮族入侵,对比唐宋与拜占庭,对比元明清与奥斯曼帝国,就可以破除“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这一魔咒,彻底消除中国文明的原罪论。常识告诉我们:“超稳定”的外表是所有陷入停滞状态的晚期文明所具有的特点,如非洲的埃及、欧洲的拜占庭、亚洲的印度,莫不如此;更是所有“停止发展的原始文明”如澳洲土人、北极爱斯基摩人的共同特点。因此,“超稳定”的不是中国社会,而是停滞不前的化石状态。变革的因素不需要反对中国文明,只需要反对那迫使中国进入静态的与世隔绝的力量。

中国文明擅长用冰冻式或叫化石形式,来使文明逐渐僵化,固定下来,就像中国文明在过去做过的那样,但这可不是什么“超稳定结构”的所作所为。这是“脱水”,并在脱水中取得了喘息,赢得了时间,让人性和文明有机会来调整它们之间的互相关系。在这表面上的封冻与石化之下,并非一切死寂,而是进行一场微观世界的内在调整。等调整完成后,文明与人性之间古老的冲突再将以新的力量形式重新激起。于是,在那整个调整期、间歇期、休息期中呈现的社会衰落、疲惫现象,将供奉:一个生机勃勃的“复兴时代”又可以崭露头角了。

而要做好这一工作,仅仅具有余英时院士对于中国文明的深入了解和良好愿望是不够的,还需要具有对欧洲和其他各个文明的深入了解和对比研究。唯有正确把握“帝国文化”和“帝国制度”对于全球化的普遍意义,中国才能走出东亚,世界才能走向中国;动态的国家主义是中国富强的指望,正如静态的全球主义是世界和平的道路。天下精神不利中国进入列国竞争的现代生活,但却是消除国际无政府状态的未来方案。


(四)结束语


自二十世纪开始,马列主义和其他的西方中心论已经逐渐受到扬弃,西方意识已经意识、承认“西方的衰落”,并预见到西方文明正在步入其它文明早已步入的停滞、死亡。但是人们可以称西方的浮士德文明因此变得像中国社会那样“超稳定”了吗?这种荒唐就是企图“把社会科学纳入自然科学轨道”所造成的。这就是企图“用科学来解释人文现象”所造成的荒唐。

但是直到1980年代,中国大陆还有些当时年轻的马克思主义者,企图用西方自然科学中老生常谈的“三论”(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来解释中国历史。例如四川人民出版社走向未来丛书出版的《兴盛与危机──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金观涛等),就用这种方法可以回避意识形态的批判。

这种把人的活动等同于“物质活动”(例如用所谓“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来解释中国文明的停滞现象),难道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的一个拷贝?其实质,还是欧洲中心论的,例如,书中所说的“封建社会”完全是拿欧洲历史模型来硬套中国社会,而书中描述的中国恰恰位于封建社会以后的统一帝国时代,书中大谈特谈的“封建王朝”如秦汉直到明清的政治实体,其主流恰恰不是封建的、更不是王朝的,而是统一的、帝国的,其制度也是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度,而与先秦的、欧洲的、日本的封建制度,完全不同。盛行在这些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度之下的,不是世袭的贵族制度,而是考试的官僚制度,是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的“商品经济”!如果按照这种方式来谈论“超稳定结构”,那拜占廷帝国不也是超稳定结构了?埃及就更显然是超稳定结构了?

殊不知,历史上的所有文明都命定进入其停止时期,然后死亡;但是,难道历史上所有的文明都是被“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所主宰的吗?若然,则此概念(“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岂不等于什么内容都没有说?这就是科学社会主义在那些“表面上批判科学社会主义”却实际上随时查看官方脸色的“独立知识分子”身上的烙印。其实,人不是物质,人的活动无法用物质活动来类比。自然科学在帮助人类认识和洞察宇宙方面已经具有极大的局限性,何况是面对人类自身?自然科学是建立在人的感知能力和观察基础上的,而人自身在自我观察并基于自我观察去研究社会演进时,怎样做到尽量客观呢?因为自我保护的生命机制,肯定会要求人们的“理论为实践服务”,演变为“理论为利益服务”,这其实是许多“独立知识分子”谈论“社会责任”时的真正所指。


附录

杜智富:评谢选骏《余英时误读欧洲历史之二》


谢选骏《余英时误读欧洲历史之二(余英时误读罗马历史及其希腊化过程)》一文发表后,贝苏尼摘要的评论了谢文,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也引起了我仔细读谢文的兴趣。

光从谢文的标题来看,谢文很有一点挑战余英时院士的味道,看完全文后的观感是此文如此标题,虽然能够吸引大家的眼球,但是也使大家比较可能误解谢文的全意。

谢文大部分花在追述希腊,罗马史,用以证明余英时所说的“……到了罗马帝国崩亡之后,罗马基本上继承了希腊的理性人文精神,……到了中古以后,基督教才逐步兴起,……”这句话的不准确,我的理解是余英时的这句话是在得奖的演说里的一句话,是不够严谨,但也不必深究。

当然谢文在西方历史的重述方面有其必要,也使网友们得益不浅,可是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是谢文的后半段,尤其是其对金观涛“中国社会超稳定”的批判,对“马克思主义者,企图用西方自然科学中老生常谈的‘三论’(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来解释中国历史”的批判,我认为谢文对这二者的批判的含义,其实要比对余英时的纠正的含义要大的多,因为这二者:中国文明超稳定论和中国是一个封建的文明对历史的曲解和误导人们对中国文明的理解都有很大的影响。

谢文中对我们这个时代最有直接关联的就是贝苏尼指出的那一段:

[贝苏尼: 这段话说得很好:唯有正确把握“帝国文化”和“帝国制度”对于全球化的普遍意义,中国才能走出东亚,世界才能走向中国;动态的国家主义是中国富强的指望,正如静态的全球主义是世界和平的道路。天下精神不利中国进入列国竞争的现代生活,但却是消除国际无政府状态的未来方案。

一直想为“帝国主义”翻案来着。所谓“帝国”都是多元文化/宗教/民族的结合体,帝国的原则就是多元共处的原则。中国式的“天下观”是“消除国际无政府状态的未来方案”,至少是可供选择的方案之一]。

的确今天的国际社会并无一个民主机制,要是把今天的国际社会看成天下,那么今天的天下共主是谁,美国可能最接近做天下的共主,可是这有两个困难,一是今天的天下没有一套大家接受的行为准则,和天下运行的机制,二是美国的声誉和国力都在下降,对当天下的共主也不是有全国的共识的。

而中国却正在努力走欧洲主权独立,民族国家(NATION STATE)富强的老路,这条路我们不能厚非之,因为吃了西方民族国家过去扩张,和今天的竞争,这是目前国际秩序下自立的必然手段。

我对谢文的这一部分很欣赏,觉得选骏可以把这方面更加展开来讨论,谢提到西方文明的衰落,的确,要是用OSWALID SPENGLER的文明和文化的分别来看美国,可以说美国的文明是建立在民主的文化之上的,就像罗马的文明是建立在希腊文化之上的,那么罗马文明的衰败,对今天美国文明有什么对应的启示,谢文说的对中国文化更大的视野,和天下秩序的今天意义,是需要更深入的探讨的。


〔另起一页〕

第九节

余英时误读欧洲蛮族历史


在《历史学者余英时误读欧洲历史之二》(余英时误读罗马历史及其希腊化过程)中,我们曾经指出,除了早期罗马吸收希腊文明的六个重要方面之外,后来,在罗马帝国之前的罗马共和国时代,罗马进一步受到希腊文化的更加强烈影响,从而成为希腊化时代的标兵与收割者。而且,这些影响基本上属于“希腊的理性人文精神”,大多是“科学、学术、真理等价值观”方面的,而不是“到了罗马帝国崩亡之后”,罗马才“基本上继承了希腊的理性人文精神”:因为罗马帝国成立的时候,希腊化时代就被结束了。

此外,“保罗时代(公元67年前后)罗马基督教区的常用文字是希腊文”这一事实,突出说明罗马帝国初期的希腊化程度之深入。而不是余英时院士所说的,“到了罗马帝国崩亡之后”,罗马才“基本上继承了希腊的理性人文精神”;相反,“到了罗马帝国崩亡之后”,罗马的希腊影响反而急剧衰退,以至于帝国永久分裂为东西两部分。至于余英时院士所说的“到了中古以后,基督教才逐步兴起”,即使不从保罗殉道的公元67年算起,而从公元390年迁葬现址的年代来说,也根本不是中古时代结束以后(“中古以后”),而明明是中古时代结束之前一千多年的事情。 

而且,如果仅仅了解“印度早期帝国时代的佛学,以及十六世纪之后的西方文化”,却误解其他时段印度文化和西方文化,是无法用来比较研究具有高度连贯性的中国文明的(余英时院士也承认“中国的特点在于其漫长的历史延续性”)。例如,印度晚期帝国时代的外国统治传统(从莫卧儿帝国到大英帝国)就很像中国一千八百年以来长期接受外来统治的历史;而十六世纪之前的西方文化和古典文化(希腊-罗马文化),和中国文明也具有相当平行的可比性。这种可比性研究能够破除“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的伪证(这个伪证就是金观涛等人撰写的《兴盛与危机──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例如,对比中国的秦、汉与罗马的共和国、帝国,对比五胡乱华与蛮族入侵,对比唐宋与拜占庭,对比元明清与奥斯曼帝国,就可以破除“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这一魔咒,彻底消除中国文明的原罪论。常识告诉我们:“超稳定”的外表是所有陷入停滞状态的晚期文明所具有的特点,如非洲的埃及、欧洲的拜占庭、亚洲的印度,莫不如此;更是所有“停止发展的原始文明”如澳洲土人、北极爱斯基摩人的共同特点。因此,“超稳定”的不是中国社会,而是停滞不前的化石状态。变革的因素不需要反对中国文明,只需要反对那迫使中国进入静态的与世隔绝的力量。

现在,本文试图最后讨论一下,余英时院士除了误读基督教与希腊文明,除了误读罗马历史及其希腊化过程,而且误读了欧洲的蛮族历史。

余英时院士说“到了中古以后,基督教才逐步兴起,在西方文明中起到巨大的作用,可以说从蛮族手里拯救了西方文明。”(见《余英时:在东西方文明的交际中栖居》,王子麦)

其中“到了中古以后,基督教才逐步兴起”的误读,前面已经申述,兹不赘述;这里要澄清的是“可以说(基督教)从蛮族手里拯救了西方文明”这一疑案。事实应该是:“基督教是配合蛮族一起毁灭了希腊罗马的古典文明,而不是拯救了它。在这毁灭之后的数百年间,教会才与蛮族结合,共同创造了西方文明。”


(一)汤因比论“内部无产者”


阿诺尔德·约瑟夫·汤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1889-1975年)是英国名史学家。他的叔父也是一位历史学家,但专门研究经济发展史,也叫阿诺尔德·汤因比(1852-1883年)。为了区分两者,人们通常都称呼二人的全名,以免混淆。他的一个著名论断就是教会组织作为罗马帝国的“内部无产者”,其实是从古典社会内部,自觉不自觉地配合作为“外部无产者”的境外蛮族,瓦解了希腊罗马的异教文明。

汤因比的这个观点对不对,我们暂且不下断语,即使如此,余英时院士有关“可以说(基督教)从蛮族手里拯救了西方文明”的论述,依然错误。原因在于,基督教教化蛮族的时候,西方文明还没有诞生,“从蛮族手里拯救了西方文明”,当然就根本无从谈起。而如果退一步说“基督教从蛮族手里拯救了古典文明”,则根本无从谈起,因为如前所述,事实应该是:“基督教是配合蛮族一起毁灭了希腊罗马的古典文明,而不是拯救了它。”

汤因比曾经描述,文明的生长并不是无止境的,只要应战敌不过挑战,文明就可能在其生长的任何一点上衰落下来。文明衰落的实质主要在于少数创造者丧失了创造能力,多数模仿者撤销了模仿行为,以及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失去了统一。总之是社会自决能力的丧失。文明衰落的结果,就是社会有机体的分裂,社会分成少数统治者、内部无产者和外部无产者三部分。他们分别是原来的少数创造者,多数模仿者和文明社会周围对于文明社会充满敌意的蛮族军事集团。 

很明显,这一描述正是从希腊罗马古典文明的衰落过程里提取、抽象出来的。

公元410年8月24日,西哥特人在国王阿拉里克(Alaric)的率领下攻入罗马城,洗劫三天,并放火焚烧了部份城市建筑。这一事件震撼了整个罗马帝国,因为这是汉尼拔都没有做到的巨大胜利。蛮族士兵对罗马妇女的施暴,比较攻入德国的苏联士兵对德国妇女的施暴,其程度毫不逊色,惊醒了拉丁教父奥古斯丁(St.Augustine of Hippo,354-430年)这样的神学家,使他不得不关注悲惨的尘世历史。异教徒们乘机大肆攻击基督教,把罗马城的悲剧归咎于罗马人背叛自己民族的神灵而改宗基督教的结果,甚至罗马信徒原先日益高涨的基督教信仰也感到受了沉重打击。毕竟这些内部无产者和外部无产者还有民族文化方面的鸿沟。在这个充满危机的背景下,奥古斯丁开始计划撰写《上帝之城》(The City of God):“我对上帝之家的向往由此被点燃,并推动着我去捍卫上帝之城,反对它的攻击者的指责和歪曲。”作者为了却这项心愿,前后历时十四年,完成时离他逝世只有四年。

很显然,奥古斯丁已经认识到,以希腊罗马古典文明为代表的地上的城,在双重夹击下即将不保,因此他将目光转向天上,转向上帝的城。这部“晚期著作”因此融汇他一生主要思想,号称“奥古斯丁思想的成熟之花”。而这花朵正是内外无产者有意无意中联手制作的。

奥古斯丁所谓的“上帝的城”,作为古代版的“双城记”虽然区分了“地上的城”(earthly city)与“上帝的城”(city of God),但他的上帝的城,毕竟还是从地上看到的,并在地上建立的;而不是从天上看到的,更不可能是从上帝那里看到的。因此从根本来说,“上帝的城”还是某种政治论,尽管是“神学政治论”;还是历史哲学,尽管是“基督教历史哲学”。难怪有种相当普遍的看法,认为欧洲历史上首次完全自觉地创立历史哲学的努力,就是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

奥古斯丁当时思考的焦点在于:罗马这个欧洲人心目中的“永恒城市”,究竟出了什么岔子,遭受如此残酷的报应?作为一个神学家,奥古斯丁可能并不清楚类似的命运其实也是其它文明无一例外的归宿:埃及的底比斯、两河的巴比伦、中国的长安,更不用说印度那些区域性的“中心城市”了。所有这些“中国”的逐一覆灭,不仅造就惨绝人寰的黍离之歌,也激发了对于文明命运的持久沉思。奥古斯丁虽然并不了解其它文明下场,但对罗马的衰亡毕竟是有切肤之痛的。

身兼神学家和历史哲学家的奥古斯丁,系统说明人类历史的发展与结局,从平行的角度描述圣经时代人类历史的兴衰浮沉,从亚伯拉罕、摩西时代到基督以至新约时代,大概勾划出古代近东世界和亚述帝国的变迁,及其最终与希腊世界的相遇。

奥古斯丁与希腊思想家和哲学家进行大量深入而详尽的辩论,如探讨幸福的定义、永久和平的幸福、公正的统治、属天之城与属地之城的分歧和冲突,这些问题最终可归结为一神教与多神教的价值取向的抉择,显明出基督徒在世俗的生活中应具备的属灵品质。最后,奥古斯丁探讨了“终末的事”,如上帝的审判、肉身的复活、地狱的观念、新天新地、教会的荣耀等,奥古斯丁旁征博引,大量运用其广博的学识,借以驳斥外教者对人类终局的误解,同时亦给予在颠簸不定的世俗中生活的基督徒坚实的盼望。 

奥古斯丁自己可能并不完全清楚,他如此论述历史其实就是在为古典文明(而不是余英时院士所说的“西方文明”)的棺材钉上最后一颗钉子。

他甚至深入辨析了基督徒与新柏拉图主义者在上帝观上的异同(第十卷),并从第十一卷开始的全书第二部分,论述了属天之城与属地之城的由来、其历史与归宿。探讨了“天使的本性”、“人的犯罪”以及死亡等问题;对上帝之城的历史,一直叙述到基督时代。

属天之城与属地之城最终还要落实到人间。奥古斯丁的“上帝的城”,意指过着精神生活的教会;而“地上的城”则是沉溺在肉欲之乐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这双城同存一个肉眼可见的世界中,两城的市民们也是彼此混居共处、难以区别划分的。“由两种爱造成了两座城:由爱己之爱而轻视上帝,造成了世上的城;由爱神之爱而厌弃自己,造成了天上的城。”(《上帝的城》第十四部二十八章)这两座城以该隐和亚伯为代表。所有在世间自认是客旅、是朝圣之途的人,都是上帝城的居民。这“地上的城”以巴比伦和罗马为首席代表,其余一切世上邦国都是这城的化身。它的精神是蔑视上帝、但它也是一种相对的善,治安由它维持。这罪恶尘世,虽以爱己为当然之理,还知道制止扰乱,人各顾安全。但这“地上城”必随上帝之城的日见扩张而归于消失。“上帝城”的居民,就是那些被上帝拣选、蒙恩得救的人。虽说教会成员并不都是被拣选的,但被拣选的人却都在这有形的教会中。“所以连现世教会也是基督的国,也就是天国。照样,连现世圣徒也与基督一同掌权,不过与来世掌权有些情形不同;虽然稗子在教会中与麦子一同生长,可是稗子不与基督一同掌权。”(《上帝的城》第二十部第二章)

这样的神学理论对于奄奄一息的罗马帝国不啻最后一击。显而易见,上帝之城就是那有形的、奥古斯丁本人所在的神职人员所组成的教会,这个教会的使命是接管罗马帝国这个地上之城瓦解之后的欧洲。

只是在这接管之后而非之前,“西方文明”才在教会与蛮族的双重作用下被创造出来。奥古斯丁的看法对于后来才出现的“西方文明”(而不是被余英时院士混为一谈的古典文明),具有定型作用:政府的目的不仅是维持和平,也是作人民的“敬虔的父”,所以必须倡导敬拜上帝;教会和理想政府之间的关系是彼此依赖、互尽义务,中世纪神权国家的观念,就建造在奥古斯丁这种理论上。

尽管两城有这一对立性的区别,但上帝的城毕竟建在人世里面,而与灵魂所住的彼岸之地有所不同;结果奥古斯丁最后建立的,并不是耶稣的天国,而是教会的世界统治。耶稣的天国是无法描述的,因此即使耶稣本人也只是用隐喻的方式加以暗示。奥古斯丁所做的“多于耶稣的部分”,开类似的后来列宁“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先河,结果是创造了另一种“罗马”。正如他自己坦白的:“假如我不为大公教会的权威所驱使,我就不会相信福音。”(《答摩尼的书信》[Against the Epistle of Manichaeus],第五章)像奥古斯丁这样以身体而不是以灵魂去建立“上帝的城”,其结果却是得到了另一种地上的城,尽管它很特别,是教会而不是国家,是神权政治而不是世俗政治。


(二)教会与蛮族


回溯高级宗教的历史,其出发点虽是为了满足文明人类的灵魂诉求,但最终却归结为对于野蛮民族的文明教化。所以不难发现,它在野蛮人中间扎根深,在文明人中间扎根浅。例如在世界三大宗教中,只有回教在其初创社会依然茂盛,因为前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是不可不扣的原始民族。相反,佛教和基督教并不能见容于它们的“原产地”印度和以色列,而最终只能在外国流传。其中传播到文明地区的,相对都比较肤浅,如佛教在中国(包括中国化了的“熟番”如朝鲜、越南、日本、鲜卑、西夏、辽、金、元、满洲),基督教在希腊(包括希腊化的马其顿、罗马、迦太基[天主教的奠基人奥古斯丁就是迦太基地方的人]、小亚细亚、叙利亚、埃及),都不如在它们周遍的生番和蛮族地区,扎根得那么深。例如,佛教在拒绝汉化的“生番”蒙古和西藏所取得的成功,和在汉化不及的缅甸、泰国、老挝、柬埔寨以及古代的印度尼西亚群岛取得的成功,显然更为深入,它们都拥有了稳固的国教地位。同样,基督教在凯尔特、日耳曼、斯拉夫、匈牙利、芬兰等蛮族地区所取得的成功,和这些蛮族在欧洲海外开拓殖民地时征服的(无文字的)美洲人(印第安人)、澳洲人、非洲人中间取得的成功,显然更加稳固。而在有文字的亚洲各国,基督教的传播其实十分有限:因为这里的基督教更多是作为灵性的载体而非文明教化的载体来发挥作用。更多渗透下层社会和边缘人群;因此十分自然的,无法征服文明社会的上层,即使在印度那样的“三百年殖民地”,传道的成就也十分有限。

在希腊文明圈和在中国文明圈的对比中,可以发现基督教在长达一千年的时间内彻底地排除了本地文明,而佛教在中国远远没有达到这种控制,中国社会还几度发起排佛运动;但也因此文明的本土性质,中国得以避免了罗马遭受的解体和希腊遭受的外来宗教的二度征服,后一次是奥斯曼土耳其人带来的伊斯兰教……而希腊之所以被基督教完全同化,可能和希腊文明本来就不是独立起源更有关系。至于埃及虽然独立起源,但毕竟版图太小。

修道院也有类似现象。以往人们看到修道院起源于东方(如埃及),多为冥想团契,只是传到了西方,才变成生产基地,其中也包括文化生产,尽管只是复制,缺乏创造。当人们谈论何以显示如此区别时,多从民族性着眼,而忽略了“懒惰的东方人”在创造金字塔、亚述兵团和空中花园时,其实并不懒惰。在我们看来,修道院制度的区别,其实是东方的文明人与西方的野蛮人在宗教追求之上的性质差异所造成的:文明人追求的是脱离世界,野蛮人追求的是改造世界,对于后者,高级宗教其实就是文明开化,是与字母、文学、生产技能、社会组织、哲学观念一同输入的。所以作为生产基地而不是退隐基地的西方修道院也并不设立在城市里,而是设立在荒野,也就是设立在接近蛮族的地区。表面上是脱离城市,其实在开化危险的蛮族。开化的结果是教会与蛮族共同创造了尚未形成的西方文明,而不是像余英时院士误读的那样是教会“从蛮族手里拯救了西方文明”。

在文明社会,外来的高级宗教是作为要素被吸收的;而在原始社会,外来的高级宗教则被全盘接受,如罗斯人接受东正教、波兰人、匈牙利人、日耳曼人接受天主教、蒙藏人接受大乘佛教、阿拉伯人接受一神教,都是连同字母一同接受的。因此在野蛮人那里,宗教和文明教化是一体的,宗教等于文明的生活方式,离开宗教的生活就是一种堕落。但对文明人则不尽然,宗教与文明是可以分离的,宗教是文明之上的或说文明之后的那种灵性的生活,离开宗教的人只是生活在世俗的文化里,并没有脱离教化。

如此看来,社会救济和福利传教可以帮助野蛮人确立信仰和信仰基础上的文明教化,但这对已有教化的文明人却较难发挥改宗的效果,徒然培植了吃教者(Rice christian)。因为文明社会具有复杂的文化传统,无法全盘移植外来宗教,只能做有限度地吸收。除非社会的巨变造成了文明过程的中断,如罗马帝国后期和秦汉帝国之后(西晋)所发生的事件那样。立此为社会福音派鉴。


(三)分界线上的故事


十九世纪出生的黎巴嫩史学家希提(Philip K. Hitti)在1937年出版的《阿拉伯通史》提出:“(伊斯兰教)这种把世界截然分为和平之乡与战争之乡的主张,同苏俄的共产主义理论是有相似之处的。”

其结果,是造成了“中世纪历史上的两件根本大事之一,第一是条顿人(Teuton)的迁移造成罗马帝国的瓦解,第二是阿拉伯人的出征消灭了波斯帝国且震动了拜占廷帝国的基础。阿拉伯人的出征,到占领西班牙而登峰造极,成为中世纪开端的里程碑。”(同上)其实,在我们中国人看来,这也就是瓦解了西晋帝国的“五胡乱华”的中东版。不过地中海世界的五胡披上了回教的袍子。

有句名言这样说道,“不是罗马征服了世界,而是世界投身于罗马和平的怀抱”──是的,罗马仅仅是统一了早在诸个海上文明浸润之下的地中海区,一旦超越了这一限度,“强大的罗马”也就无能为力了。在罗马鼎盛时期的公元九年,在欧洲内陆莱茵河(Rhine)沿岸的条顿堡(Teutoburg)山里,三个罗马军团被日耳曼人的条顿(Teuton)民族的克鲁斯部落(Cherusci)的领袖阿尔米纽(Arminius,前18?─后19年)一举击溃,其惨败程度号称“条顿堡屠杀”。阿尔米纽并不是“勇敢的土著人”,他曾经深入罗马帝国,在帝国军队中服役六年(公元1—6年),他甚至还是罗马公民,但返回日耳曼后仅仅两年就发动战争反对罗马。所以这个战争与其说是民族战争,还不如说是特殊的内战,有点像美国的南北战争,更像匈奴人刘渊(?─310年)、羯人石勒(274─333年)发动的五胡乱华。刘渊是南匈奴单于于扶罗之孙,匈奴左贤王刘豹之子,五胡十六国里匈奴汉国的创立者;羯人石勒则出身贫贱,十六国羯赵的创立者:他们发动的五胡乱华与其说是蛮族入侵,不如说是“革命战争”,因为他们都是汉化的人物,其兵源也是杂牌,是“国际部队”,并非土著部落。当然,日耳曼人摧毁罗马帝国,还多花了五百年时间(476年)。又过了五百年(公元962年),日耳曼人索性自己建立了一个“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Holy Roman Empire of the German Nation,962-1806年),真是沐猴而冠,直到拿破仑战争才被这位夺取了欧洲皇冠的科西嘉人一把了结。也难怪二十世纪还要立志复兴罗马的墨索里尼,那么看不起希特勒领导的德国。不过上述五百年的周期,倒是颇合《孟子》“五百年必有王者兴”的世界性预言。这是后话。

“条顿堡屠杀”之后的四百年间,罗马人再也未能越过雷池一步,最后,反被内陆原始森林里冒出来的日耳曼人摧毁、征服了。莱茵河流域远离海洋,它是一块未经海上文明浸润的“生地”。因此,以统一海上文明区域为其使命的罗马征服者们,始终无力控制日耳曼生番的地方。同样的事件发生在“东方”等内陆文明区域──罗马始终未能占领两河流域,对波斯、阿拉伯、印度这些内陆国家就更是“望尘莫及”了。罗马这个“世界帝国”,实际上只是一个捉襟见肘的“地中海帝国”。

另一个例子也可以参考。公元二世纪初,罗马帝国征服了英格兰和今天的荷兰、比利时一带。在不列颠岛上先后筑起了有名的“哈德良长城”(Hadrian's Wall)或曰罗马长城(Roman Wall)。公元四十三年,罗马并吞不列颠岛,建立帝国第四十五个省份。哈德良(76─138年,117─138年在位),为抵御北部凯尔特人(Kelt)对不列颠岛南部的入侵,哈德良到大不列颠视察并下令修建长城,由三个罗马军团用五年时间,分段筑成,东起泰恩河口,横贯英格兰,至西海岸的索尔韦湾(Solway Firth),全长一百多公里。哈德良长城最初由泥土筑成,后来又砌石块。城墙南北两侧挖有壕沟,约十英尺深三十英尺宽。长城与南沟之间有一条军用道路,是连接东西的要道。长城沿途建有十六座城堡每隔一英里建有一座碉堡,称作里程碑(mile─castle)。 在碉堡之间有两座小角楼,供士兵休息隐蔽使用。在豪斯戴德(Housesteads)有最著名的城堡,在此可看到当年罗马人的军部、粮仓、兵营、医院、塔楼等。“安东尼长城 (Antonine Wall),东起福斯河湾(the Firth of Forth),西至克莱德河湾(the firth of Clyde),全长五十九公里,高三米多,建于140─142年间,为纪念罗马皇帝安东尼·庇护(Antoninus Pius,86─161年)而命名,他是哈德良皇帝的义子 (adopted son)和继承人。后来罗马人放弃此墙而退到哈德良长城,安东尼墙现存遗迹不多。 长城的修筑,是罗马帝国的重心从海权转向陆权的重要指标。正如在中国,长城的修筑是文明从扩张转向防御的重要指标。

在欧洲大陆上,罗马把边界推到了今天的西德名城科隆(Cologne)至美因兹(Mainz)一线,维也纳(Vienna)也在其掌握之中。只要看一眼欧洲地图就知道,这对日耳曼人意味着什么:罗马的政治控制范围无论从海洋上(经北海)还是从陆地上(经丹麦)离日耳曼心脏地带不过数百公里之遥。而以希腊文化为基础的罗马拉丁文化早就越过这些地界而深入日耳曼腹地和北欧斯堪的那维亚半岛了。(以上可参阅《钱伯斯世界历史地图》三联书店1981年版第29页)由于受到日耳曼人的抵制,此后几百年间这一分界在外观上相对静止,实质上不断变动。这些政治压力和文化影响的结果不久就会表现出来:从公元八世纪开始,在罗马帝国的解体造成的民族迁徙潮流下,北欧人突然活跃起来,军事抵抗演变为疯狂的四处反击。

一百年之内北欧的日耳曼人就占领了北海诸岛,他们甚至登上了北美洲。经过历时大约两百年的大规模武装袭击和海盗式掠夺,这相当于希腊早期殖民活动,十世纪后半,不列颠岛上的丹麦人逐渐同化当地居民,十世纪末,本土丹麦人重新侵入英格兰,卡纽特王(King Cnut,1014─1035年)在公元1028年至1035,建立包括今天的丹麦、挪威、瑞典、英格兰在内的“卡纽特王国”(the Kingdom of Cnut),他死后,1042年帝国崩溃,英格兰恢复独立。著名的哈姆雷特(Hamlet)故事,就发生在这个背景之中。与此同时,北欧人(the Vikings,Norseman)还占领并殖民于法国的诺曼底(Normandy,意为“北欧人之地”)半岛,于911年建立公爵领地,然后以此为跳板于1066年渡海入侵英国。北欧人的殖民活动东至伏尔加河(Volga River)并建立了基辅国家(Kiev,866年),南至西西里岛(Sicily),并建立了“诺曼王国”(The Norman Kingdom of Sicily,941年)。(以上可参阅《钱伯斯世界地图》三联书店1981年版第37、38、39页。)这种广泛的扩张活动表明,北欧文明这时已经开始跨入它的“古典时期”。正是这个时代,北欧神话传说史诗广为传布,并在一百多年后得以记载下来。


(四)帝国与蛮族


有的学者曾经发问:“当秦汉帝国、罗马帝国先后分崩瓦解,并在大规模蛮族人侵的战火中双双覆灭之后,中国、西欧的政治大势为什么会出现再度统一和永久分裂的不同结局?曾经关注这一问题的中外学者也不乏其人,但其中并见未到令人满意的回答。”这位学者还特别援引说,“美国学者余英时也认为‘汉朝灭亡之后,中国统一的观念并未随之而去,因此下面仍有隋、唐的继起。但是罗马帝国崩溃之后,欧洲便再没有看到第二度的统一’,这是因为无人传播统一的观念所致。”(任汉生:《论秦汉、罗马以后中国、西欧不同政治大势之原因》)其实,持有这一疑问的学者包括余英时在内,都是由于“只见西欧而不见东欧”,忽略了希腊帝国(拜占庭)长达一千多年的存在。其实拜占庭希腊帝国的长度,超过了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的总和,到明朝开始了八十年以后才宣告灭亡。

至于说道“美国学者L·S·斯塔夫里阿诺斯也曾指出:‘中国人自己认为分裂和随之而来的混乱是反常的、不幸的。有句古话说道,犹如一个天空不能有两个太阳,中国不能有两个国家或两个皇帝。’而这与中国未能形成像西欧那样多元的和多样化的格局,有直接的关系”(同上),更是有意忽略甚至省略了南北朝、唐藩镇、五代、南北宋的存在。

在罗马帝国,公元212年卡拉卡拉的安托尼努斯敕令,将罗马公民权赋予意大利以外的帝国全部地区的所有男性自由民,事实上将行省的居民提升到与罗马城的居民同等的地位。这条敕令使得帝国的经济和法律的机制通行于整个地中海地区,为帝国从元首制向君主制的过渡打下了基础,其变革的幅度之大,如同四百年以前从拉丁部落拓展到整个意大利。当然,实际融合的过程是参差不齐的,如希腊这样高度整合于罗马的地区迅速执行了这个条令,而不列颠、巴勒斯坦或是埃及这些太远、太穷、太特殊的地区,执行得就不理想。

卡拉卡拉的敕令既然承认了意大利以外地区的平等地位,就加速了权力从西方向希腊和东方转移的过程,为拜占庭帝国的兴起准备了条件。

自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分,以及其后西罗马帝国的覆灭以来,希腊人成为拜占庭帝国的主要公民,并最终将这两种身份等同了起来。君士坦丁大帝将拜占庭建成帝国的首都,从此称为君士坦丁堡,将其置于帝国中心位置。

拜占庭帝国前期的历史(324年-610年),以君士坦丁大帝和查士丁尼一世为主角,他们以罗马传统为拜占庭的根基。最初的几个世纪用于巩固帝国边界,并试图恢复罗马帝国的疆域。

拜占庭中期(610年-1204年)经受了同时来自宿仇(波斯人、伦巴底人、阿瓦尔人和斯拉夫人)和新敌(阿拉伯人、保加利亚人、土耳其人)的轮番进攻,这些攻击并不局限于边界冲突,有时敌人深入疆界甚至威胁首都。入侵者也不满足于短暂的进攻,而是转为长期定居,建立敌对的新国家。社会和行政变得相当希腊化,偶像破除运动之后重塑了正教传统,这些因素致使邻近国家置于拜占庭的影响之内。

1204年发生了拜占庭历史上最重大的事件,标志了拜占庭晚期的开始。希腊人的君士坦丁堡失守,帝国被拉丁十字军征服并由一个拉丁国家所统治了五十七年。此外,拉丁占领极大影响了帝国的内部发展,因为西欧式的封建制度也就是分封制度引入了拜占庭。

1261年麦可八世从拉丁人手中解放君士坦丁堡,但拜占庭帝国依然陷入内部衰弱中。奥斯曼人来自外部的蛮族入侵也逐渐导致了拜占庭的衰亡。1453年,拜占庭帝国落入奥斯曼人手中。

“拜占庭时期”这一术语,是由现代历史学家发明的,而自十世纪开始人们本来是称呼这个帝国为“希腊帝国”的,而之前则为罗马希腊(Romeo-Greek),所以希腊人有时在口语中自称为Romioi。“罗马”(Romeo)这一修饰来自于帝国在政治行政领域对于罗马的传承。实际上,在欧洲历史上许多国家都使用这个修饰,比如卡洛林王朝以及日耳曼人的神圣罗马帝国都将自己看作是罗马帝国的继承者。这一幽灵甚至徘徊到十九世纪的欧洲:1806年耶拿战役前夕,德国教授黑格尔看到了拿破仑,于是给自己的一个朋友写信说:“我看见皇帝──骑在马背上的世界精神──穿过城市,看到这个人具有一种高尚的感情。这个人目标始终如一,他骑在马背上,向全世界扩张并统治世界。”这就是黑格尔的头脑所能够理解的“历史的终结”。

回到余英时,如何理解他所说的“到了中古以后,基督教才逐步兴起,在西方文明中起到巨大的作用,可以说从蛮族手里拯救了西方文明”?难道把“基督教”仅仅理解为“东正教”,把“蛮族”理解为“土耳其人奥斯曼帝国”,把“西方文明”为“拜占庭文明”?显然,要作出这样的理解就需要修改世界各国通用的中学课本,并且对全部历史概念进行颠覆。

余英时院士所犯的错误其实在美国的主流学术界并不罕见,而且他们好像习惯于装聋作哑,决不认错。

这里再举一个谢选骏亲身经历的事件。


(五)《纽约时报》拒不道歉


2005年5月22日,《纽约时报》评论版罕见地以中文标题发表专栏作家纪思道(Nicholas D. Kristof)的评论文章:《从开封到纽约:辉煌如过眼烟云》(Glory is as ephemeral as smoke and clouds)。此文从中国开封发出,回顾一千年前全世界最繁荣城市开封的衰败,提醒美国人,不可骄傲自大。美国现在是世界唯一超级强国,纽约是全世界最重要城市。但一千年前,世界最重要城市却是黄河边上的开封。回顾历史,发现国家的辉煌盛世如过眼烟云,转瞬即逝,城市的繁华尤其如此。此文说,公元前2000年世界最重要城市是伊拉克的乌尔(Ur),公元前1500年是埃及的底比斯(Thebes),公元前1000年是黎巴嫩的西顿(Sidon),公元前500年是波斯都城,公元1年是罗马,公元500年是中国的长安,公元1000年是中国的开封,公元1500年是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公元2000年是纽约。公元2500年,以上这些城市可能都榜上无名。公元1000年的开封是宋朝首都,人口超过一百万,而公元1000年的伦敦只有一万五千人;现在的开封连省会都不是,没有机场,贫穷肮脏。

当然,《纽约时报》及其专栏作家纪思道认为公元500年世界最重要城市是中国的长安,肯定是错误的。那时,是北魏宣武帝元恪景明元年、南齐东昏侯萧宝卷永元二年,中国离开隋朝的统一还有八十九年,还陷在南北朝的战乱中,和今日海峡两岸的分裂情况差不多。公元495年,北魏首都从平城(山西大同)南迁到洛阳,长安在那时,在“比南朝野蛮落后的北朝”,连最重要的城市都算不上,怎么能算世界最重要城市呢?那时世界最重要城市,应该是东罗马帝国的拜占廷或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纪思道对历史的有关误解,进一步生动说明“文明的命运是无常的”。

针对《纽约时报》及其专栏作家纪思道误导读者的这个重大错误,我立刻投书指出,却石沉大海或说“石沉纽约时报”更加恰当。我的这一“投石问路”,证明拒不道歉不仅是战犯和盲流的劣根性,也是学术界包括美国学术界的通病。连《纽约时报》这样的重镇也不能免俗。呜呼。

由于拒不更正,类似的污点将永远留在《纽约时报》的记录上。


附录

无可名状:我为余英时获奖高兴得太早


前些日子,刚刚为著名学者余英时先生获得有“人文诺贝尔”之称的“克鲁格人文与社会科学终身成就奖”感到欣慰,心想无论他或同被提名的台湾历史学家许倬云先生获奖,毕竟是汉语学界的一个骄傲。

余英时先生在诸多汉学研究领域颇有建树,其英文著作集中在汉代思想史与唐宋以前古典文学研究系方面,此外,余英时先生在明清思想史、学术史等方面亦有力作(《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论戴震与章学诚》等)。其学术研究重考据,精义理(《重寻胡适历程》、《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等)。虽我个人对余先生循马克斯·韦伯学术研究路径却欲“超越之”的《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相当不以为然,却仍然对其保有十分的敬重。

今日加班到凌晨,在“思维前沿”读到“糊涂的旁观者”网友的转帖《凤凰周刊对余英时的专访!》(http://club.beelink.com.cn/dispbbs.asp·boardID=6&ID=154546&page=1),为余英时先生对基督信仰与教义缺乏了解感到遗憾,更为其对西方文明和思想史的无知感到惊讶。

余先生曾经说过:“ 我自早年进入史学领域之后,便有一个构想,即在西方(主要是西欧)文化系统对照下,怎样去认识中国文化的传统特色。”(《“余英时作品系列”总序》),但从余先生在这篇专访中的对答来看,余先生似乎未曾认真研读过西方文化与思想史,故而所谓的“西方文化系统对照”,也实在从来不曾真正实现过。。《世界周刊》记者曾慧燕所著文章《人文诺贝尔奖得主余英时宁静致远》中评价:“余英时学贯中西,横跨‘思想世界’与‘历史世界’”,也属过誉之词。

正在猜测文中诸多谬误,是否出于记者的杜撰,本想作文澄清,随便搜索了一下,发现远在纽约的谢选骏先生(谢先生为当年《河殇》作者之一,后归信基督,主要研究领域为宗教和文化比较,出版的著作有《神话与民族精神》、《中国文化之源》、《中国神话》、《向东方》、《零点哲学》、《秦人与楚魂的对话》、《中国文明整合全球》和《仰望复活的基督》等)在12月8日就作出了回应。

需要说明的是,谢选骏先生文章中的个别表述如“基督教文明和异教文明走向了结合”,是本人所不赞同的。倒是谢先生此文,节省了我不少时间,故而先转载过来,留此存照,过些时日得空,当尝试对余英时先生专访中对基督信仰及其文化影响的部分作出详细回应,以请教高明。

慨叹当今汉语学界,少有名副其实“学贯中西”之“硕儒”如林语堂先生者,亦提醒吾人,治学不可囫囵吞枣,下笔不可唐突冒犯,开口更不可不择言。


〔另起一页〕

第十节

余英时等人如何误解中国历史的?


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统一观念其实并非中国特产,在西方同样源远流长。各个文明社会在其地理环境与社会文化之间的联系逐渐紧密时,人们的征服欲就会产生整体观与归属感,构成统一观念的来源。尽管不同的统一观念所认定的地理范围有所不同。(任汉生:《论秦汉、罗马以后中国、西欧不同政治大势之原因》)这些学者认为,以下几种看法是错误的:

1、刘家和认为“在中国有着西方根本没有的现象,这就是,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中的卓越人物自觉地继承祖国历史上的优秀传统,在进步中求统一。”(刘家和《世界上古史》,吉林人民出版社l984年,页385)

2、美国学者余英时也认为“汉朝灭亡之后,中国统一的观念并未随之而去,因此下面仍有隋、唐的继起。但是罗马帝国崩溃之后,欧洲便再没有看到第二度的统一”,这是因为无人传播统一的观念所致。”(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页211)

3、美国学者L·S·斯塔夫里阿诺斯也曾指出:“中国人自己认为分裂和随之而来的混乱是反常的、不幸的。有句古话说道:‘犹如一个天空不能有两个太阳,中国不能有两个国家或两个皇帝。’”而这与中国未能形成像西欧那样多元的和多样化的格局,有直接的关系。(L·S·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上海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页437)

上述观念尤其是余英时所说的欧洲“无人传

事实上,自从罗马帝国解体以后,欧洲一直存在一种再度统一的努力。“欧洲统一”的理想到其实践的过程,从思想家向政治家延伸,形成了二战后欧洲一体化的现实。早在中世纪,普世精神的基督教不仅使欧洲在精神上空前统一起来,还以遍及欧洲各地的教会组织使欧洲具有一个统一结构的网络。欧洲边界向东扩大的趋势,在十五世纪西欧人制作的地图上已经表现出来,十七世纪的欧洲地图则明确包括了俄国版图。

要理解全球文明的未来,需要知道全球的地形。

打开地图一看:当今的地中海区宛如一个巨大的轴承……以海为中心,四周的文明星罗棋布:北岸是基督教地盘,南岸是伊斯兰世界,其南北两极是南非和北欧;西边是大西洋,东边是阿拉伯沙漠,东西两个极端则是东亚与美西即中国和美国。横行全球五百年的欧洲海上文明,把海洋尤其是大西洋变成了轴心,而把周围的陆基变成了轴珠。

从全球文明的历史沿革看,海上文明的轴承基地似乎正沿着爱琴海 ─地中海─大西洋─太平洋这一轴心西向运行。这一从外部明显可见的“轴承运动”的结果:全球文明的中心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经稳稳当当坐落到了太平洋。显然,作为轴承的太平洋比作为轴承的地中海,已经具有更大的运转世界事务的力量。

从地中海到太平洋的轴承运动,表明世界范围的文化交流,一再突破地理环境和种族区分等自然界限,从而极大改变了社会环境和文明进程。全球文明的轴承运动,从地中海到太平洋,形成了欧洲文明与中国文明,相形之下,欧洲文明是“地中海文明”,中国文明是“海中地文明”:

1,地中海文明

a、克里特爱琴文明、迈锡尼文明、希腊古典文明,均以爱琴海周边为陆基。

b、希腊化时代的埃及亚里山大里亚,作为罗马的先驱,标志地中海文明已经囊括了埃及。

c、罗马内陆型的一元化领导,似乎使海洋的轴承一下子停转了,直到中世纪意大利威尼斯、热内亚等城邦开始的多元化角逐,才使再度轴承启动。

2,海中地文明

a、中国传统观念指本土为“海内”,本土以外则统称“海外”。古代“海外”观念,认为“中国”四周皆有“瀛海”环绕,“海内”则是文明的九州,“海外”则为“蛮貊之地”。这种典型的内陆式观念,把海洋看做是天堑与障碍。

b、“中国”的周边为“海”,与“地中海”的周边为“地”正好相反。中国的灵魂在于“海中”的“地”,因此地有益而海无益;欧洲的灵魂在于“地中”的“海”,因此海为财富的源泉,而陆地的价值仅仅视其与海洋的关系而定。

c、“中原”在远东地区的作用,类似“地中海”在欧洲地区的作用。

在古代中国,“天下”是人们寻求的统一范围。“天下”即“海中地”,其边界是“四海”,四海之内相当于现代人所说的“世界”。古代中国第一次完成这样规模的世界统一的是秦汉时代,此后的中国,实现统一和天下分裂,交替进行。统一和分裂的时间按照不同的算法,有长有短。(参见葛剑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统一分裂与中国历史余论》)

罗马帝国的征服在地理上不同于中国,因为它是建立在“地中海” 而不是“海中地”之上的。同样,波斯帝国、马其顿帝国、阿拉伯帝国、奥斯曼帝国的领土也远远比中国零碎,被地中海、黑海、里海所分割。在整个欧亚大陆,能够和中国匹敌的地理规模只有寒冷的俄罗斯与炎热的印度。秦两汉帝国能击败和逐走匈奴人,罗马帝国则无力战胜东方的波斯人和北方的日耳曼人;元明清帝国可以兼并游牧与农耕、构造二元社会,欧洲却迟迟无法建立持久和平。这不是因为罗马人、西方人不够强大,而是因为他们的“世界”太琐碎了,无法形成地理中心。结果不仅欧洲的而且西亚的君王已不能像中国的“天子”那样把“一统天下”当作最高目标。他们只能退而求其次,谋求称霸一方的帝国,帝国观念就是一种次等的统一观念。

但尽管如此,“统一的观念”也并未因帝国的衰亡和蛮族的入侵而在欧洲湮灭掉,相反欧洲人在罗马帝国解体之后仍然进行了一系列恢复统一帝国的努力。六世纪的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把“全部政策都指向建立皇帝的绝对权威和复兴一个统一的基督教罗马帝国。”他说:“我们将重建过去的一切……我们要重视罗马人的名誉、确保过去的一切以更大的规模重新回到我们的生活中来。”他的征服活动也曾把大部分地中海恢复为“罗马湖”。但他死后才三年,征服地就开始逐渐丧失,因为靠希腊半岛统治意大利半岛,就像靠意大利半岛统治希腊半岛一样艰难。

七至八世纪,崛起西亚的阿拉伯人猛攻拜占廷帝国,得地甚广,但君士坦丁堡却久攻不下。他们只能绕过地中海,从北非迂回欧洲,夺取了西班牙后还是在高卢南部被法兰克人击退。伊斯兰势力也不能征服欧洲、统一西方。八世纪下半叶,新兴的法兰克加罗林帝国重温查士丁尼的帝国梦,查理大帝可说完成了“把法兰克统治扩大到包括所有日耳曼人在内的这一事业”,只有斯堪的纳维亚和不列颠岛除外。他在800年被加冕为“罗马人的皇帝”,西罗马帝国借日耳曼人还魂,表面复兴。实际西罗马故地在此并未统一。重建罗马帝国的统一理想,在西方一再失败,实在有其地理因素。后继者无论怎样努力都无济于事。九、十世纪,维金人、萨拉森人和马札儿人不断围攻法兰克帝国,罗马教庭和神圣罗马帝国也为了同一个统一目标而火并,结果却是两败俱伤。因为罗马帝国那样的高度集中,在欧洲的地理条件下,只能“随缘”,不能“强求”。

比较一下,处在罗马世界与中国世界之间的两河世界,或许会有更多的启发性。

阿卡德帝国的第三代国王纳兰辛(约前2254—前2218年)以世界之王自居,其胜利碑文(Victory stele of Naram-Sin)写着:“纳兰辛,强者,天下四方之王,一年间九次战役的胜利者……”。这座红砂石质地的石板浮雕,高约二米,制造于约公元前2300—2200年之间,刻绘着纳兰辛国王率军翻山越岭同敌人战斗的场面:纳兰辛王占据着上层空间,体型最大,身下的士兵列队沿着山坡向上行进;敌族士兵局促于石碑的边缘,构图具有统一性。现收藏于法国巴黎卢浮宫。纳兰辛的自大以其实力为基础,其统治期间阿卡德帝国的势力达到巅峰,政治稳定,王权统一。中央集权的结果,即是对君主纳拉姆辛的神化。

以往的国王们,在神面前都谦卑地自比为恭顺的“仆人”,纳兰辛却认为自己像神一样伟大,所以,他在上述纪念碑中,就踩着敌人和军队,高高站立在胜利碑的顶端,头上戴着多层锥形角冠──这种多层锥形角冠,在两河世界原本只是神的专属。另有一件刻有纳兰辛国王之名的瓶子,就用阿卡德语刻着“纳兰辛,四极(世界)之王”的铭文。在其他铭文中他的名字后面通常都是代表神的星状楔形文字符号,他经常夸耀自己是“神纳拉姆辛,伟大的人,阿卡德之神,四极的君主。”从此以后两河国王常常自视为神。纳兰辛所开创的这股“个人崇拜的神化作风”,后来乌尔第三王朝君王也多沿用,甚至连某些小国也流行此风。而王权的统一还导致度量衡、泥板形制与书写等诸项行政管理的改革,并对玉石雕刻技术产生了明显的影响。

为什么两河流域也像中国一样具有领袖神化的特征?除了人种方面的原因,我想最大的相似来自地理环境:两河流域是一个小规模的“中国”,在两河之间拥有一块相对完整的中原地带,具有一个明显的地理轴心,可以带动周边的历史进程。但是后来,进入了一个更大的文明兼并的时代,两河流域的封闭性终于被打破,像现代中国一样遭到边缘化。

全球污染,资源破坏,军备失控,人口膨胀,战争不断,内乱频仍,道德沦丧,人心飘荡……所有这些恶兆都在祈求建立一个世界国家、全球政府。因为国际法庭、联合国论坛,在整合世界方面都已经明显失败了;而“欧共体”、“欧洲议会”一类的尝试,即便可以持续下去,也无法普及发扬、覆盖环宇,由于无从获得主权,它们基本上只适于在单一文化圈内部调节各方关系之用,而对持有不同文化价值尺度的主权国家,类似的组织基本上无能为力。

全球政府将是空前未有的,需要与现代技术功能和现代文明规模相匹配的政治行为。这是全球秩序的长期可行方案。全球政府可能由一个“全球议会”产生出来吗?不太可能。除非从这个子虚乌有的“全球议会”里首先产生出一个 “新的强权中心”!以及与这强权中心相匹配的意识形态及其组织结构!总之,这些都要求一个“全球中枢”的诞生。这一诞生显然是艰难的,即便在如此之大的全球压力下,即便在如此之强的解除全球压力的需要下,也需要经历若干回合的冲突才能完成。而在目前的人类集团和文化模式中,我们尚未见到全球政府的雏形。但是为了拯救地球文明和寄生其中的人民,这却是不得不迈出的一步!这一步因此成为当代世界的最高目标,我们有了这一最高的目标,然后不妨从最低的操作入手。

这种盛大的组合可能渐始于最大的海洋轴承──太平洋。命运将如是补偿大西洋两岸的经典主权国家所造成的深刻失望。和大西洋失望的沟壑相比,太平洋补偿的高峰将是巨大的,不如此则无法抹平失望的伤痕。要求补偿的呼声,其形式是为全球的未来制定共同的规范。

这一切不仅存在于人的心灵活动中,也活跃于心灵活动的外延如历史过程中,正如古语说“天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天道循环,无往不复”等等。补偿和弥补的观念,起源于均衡、和谐的生命世界。而生命的世界从来就具有整体性和相关性,如果没有生命的整体性,“弥补”的观念是无从产生的。

(以上参见:谢选骏《全球政府论》第三部《礼制文明》第十七章《全球危机》 )


〔另起一单页〕

书名

历史的别裁、发现、秘密、兴衰、研究、辨诬

Special, Discovery, Secrecy, Rise and Fall, Research, Vindication……of the History


作者

谢选骏

Xie Xuanjun


出版发行者

Lulu Press, Inc.


地址

3101 Hillsborough St.

Raleigh, NC 27607-5436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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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统一书号

ISBN: 


2016年9月第一版

September 2016 First Edition


谢选骏全集第六十三卷

Complete Works of Xie, Xuanjun 

Volume LX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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