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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3日星期二

社会的总纲、进化、复古、恶犬、规则、精神、伤口(全集第64卷)

 社会的总纲、进化、复古、恶犬、规则、精神、伤口

Outline, Evolution, Retro, Vicious, Rules, Spirit, Wound……of the Society


2007年—2016年

2016年第一版


历史的初稿·第四卷

The First Rough Draft of History · Volume IV


谢选骏全集第六十四卷

Complete Works of Xie, Xuanjun 

Volume LXIV


内容简介

本书是谢选骏先生的网络文集,主要写作于2007年—2016年间,涉及了以下主题:社会的总纲、进化、复古、恶犬、规则、精神、伤口。现在第一次结集出版。

Synopsis

This book is a collection of essays by Mr. Xie Xuanjun, written and published between 2007 and 2016. It covers the following topics: Outline, Evolution, Retro, Vicious, Rules, Spirit, Wound……of the Society. Now the first collection publi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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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选骏《历史的初稿》序言


有句俗话说:“新闻就是历史的初稿”(Journalism is the first rough draft of history),其实太阳底下没有新的东西,一切新闻不过是老调重弹,于是呢,在“新闻就是历史的初稿”的同时,“历史也就是新闻的底蕴了——人们都是按照既有的历史观念来看待事情、发掘新闻的。

虽说“新闻记者只要记住‘记’而不‘议’的原则”,但其实“记”只需要写下一“己”之私,而“议”才可能抵达公“义”。况且所有的记忆,都是有选择的,所有的观察都是取决于观点的。但是许多记者并无历史意识,也未意识到自己的历史责任,所以让我觉得需要帮助他们把话说透、把题点破。

这里的文字,都是根据上述原则书写出来的,十多年来发表于各种电子媒体,并且因此已经融入了当代意识和当下生活的洪流之中。

现在把它们结集出版,只是为了检索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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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第一章

社会总纲


第一节

《约翰福音》应该纳入中国大学课本

第二节

“软实力”接近文武周公的“德”

第三节

道德是领导力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四节

周王拒绝称帝的典范

第五节

社会与文明之作为“基因组”

第六节

生物学意义的天子

第七节

社会动员论的一个证据

第八节

思想的主权与媒体的灾难

第九节

大众永远是错误的


第二章

进化退化


第一节

一个生物周期与两个生物周期

第二节

“生物进化”与创业成功、发家致富

第三节

《老子》是厚黑学之祖

第四节

《韩非子》的“备内”思想晚于《圣经》

第五节

新母系社会的诞生——伊斯兰国扩张的西方内助

第六节

新母系社会和男人备胎

第七章

进化论导致的衰减和贫乏

第八节

中国正在发生一次城市革命


第三章

复古主义


第一节

我就是文王

第二节

炎黄子孙与天子后人

第三节

客卿与家奴

第四节

跪拜礼的“科学起源”

第五节

拒绝缠足的真实背景

第六节

中国的男人什么时候不再缠足?

第七节

洋人与缠足

第八节

一个暴力主义者的自白


第四章

恶犬恶人


第一节

恶犬与恶人

第二节

“莫言”与“吃饭”

第三节

历史上第一篇揭露“张艺谋伪艺术面目”的论文

第四节

人大校长把“流产”当“生产”

第五节

一窍不通的伊恩·布鲁玛(Ian Buruma)

第六节

刘小枫与钱钟书有没有共同的缺陷?

第七节

钱钟书《管锥篇》的弊端在哪里?

第八节

莫言-张艺谋《红高粱》秘辛


第五章

假潜规则


第一节

假规则与潜规则

第二节

从欧债危机看社会主义的祸害

第三节

从欧元区危机看欧盟的命运

第四节

华人为什么缺乏殖民精神?

第五节

华人社会无法解决“谁来统治”的难题

第六节

华人是缺失民主能力的种族

第七节

对厨子说汉语

第八节

项羽为何不肯回家?

第九节

女子小人死老头子


第六章

时代精神


第一节

中国可否通过香港借用英美法系

第二节

同性恋是文明晚期现象

第三节

吴思的无思

第四节

探秘“三国”主题音乐的大流行

第五节

环比改称月比,同比改称年比

第六节

现代经济就像魔鬼的红舞鞋

第七节

“富二代”就是“傻一代”

第八节

穿越剧和时间感


第七章

历史伤口


第一节

六四屠杀原因解密

——六四大屠杀背后的生物原因探索

第二节

1990年的六四悼歌

第三节

如何拯救中国2000万光棍

第四节

如何解读于丹热?

第五节

美国也有“社会溃败”吗?

——孙立平“中国社会溃败论”立论破绽

第六节

真假易中天“毛论”的得与失

第七节

《马云洗脑最厉害的10句名言》的遗漏

第八节

《琅琊榜》的“六四”情结——纪念“六四屠杀”二十七周年

第九节

悼念诗人力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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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1989年六四屠杀24周年悼歌五题


(一)


“社会是一种‘累积性的活动’,而城市正是这一活动过程中的基本器官。”——谢选骏指出,这是毛泽东一类的流寇完全无法理解的,他直到1960年代进城当头目已经十几年了,还叫嚣要“重上井冈山”,殊不知城市早就把他腐化了,如果他敢于离开城市,就会像黄巢和李自成那样抛尸旷野,而绝无可能重振旗鼓的。中国人遇上了这个家伙,只能自认倒霉,就像一个病人掉进了粪坑,只能病得更重,甚至丢了性命,而无法得到医治。


(二)


“城市人类以缩小个人生活范围的代价换来了权力和环境控制能力的极大的集团型发展。”——谢选骏指出,另一方面,城里人因此也特别需要个人主义,来保持心理的平衡;越大的城市,就会发展出越为强烈的个人主义和独立精神:个人主义和独立精神乃是对于狭小生活空间的弥补和反制。


(三)


“城市的作用在于改造人……对话是城市生活的最高表现形式之一……对话使人们互相亲近,使人们逐渐脱离了野蛮和暴力,而具备了某种温和的举止,具有了人性与正义,因此他们满足于权利和义务的均衡,与同仁和下属互相迁就,并且服从自己的领导和上司……它推动社交圈子的扩大,以致最终能使所有的人都参加对话。”——谢选骏指出,1980年代的中国好不容易蹒跚走向了这条对话之路,就被1989年6月3日晚间开始的街头屠杀运动给中断了;看来中国注定还要经历一次隋朝末年那样的人民起义,才能重新走上对话的道路。


(四)


“除了开放性这个特点以外,广场表现不出任何其他统一性;几乎任何功能这里都包括了,几乎任何类型的建筑这里都能找得到。”——谢选骏指出,但在“开放性”的意义上,“天安门广场”却是最为欠缺开放的元素的,因此“天安门广场”实在没有“广场”的性质,“天安门广场”只有“天安门墓地”的性质:“天安门墓地”不仅有“毛房”,还是屠场;然而除了封闭与镇压,它一无所有。


(五)


“有一种社区既不懂得超脱又不懂的反抗,既不懂得诙谐讥嘲又不懂得标新立异,既不懂得机制的斗争又不懂得公正的解决”——谢选骏指出,这就是1989年6月3日晚间开始的街头屠杀运动以后的北京“与这种社区相比,死城的沉默反而显得更加的庄重而威严;这样一出戏,必定不会有什么好的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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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社会总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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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约翰福音》应该纳入中国大学课本


(一)《圣经创世记》与中国初中教材


共产党中国的一本语文教材竟然录入《圣经创世记》部分章节。这意味着泥足巨人即将崩溃!

2016年6月6日英国《金融时报》北京报道:

《圣经》(Bible)已成为中国反西方言论的最新目标,一本语文教材录入《创世纪》(Book of Genesis)部分章节的事情引发了强烈反对。

根据官方报纸《北京青年报》(Beijing Youth Daily)的采访,这本初中语文教材的编写者对自己收录《圣经》中上帝创造宇宙的故事进行了辩护,他们表示,他们将一则著名的西方故事收录到教材中,是希望学生可以从神话角度开阔视野。

尽管中共对政府批准的可供民众做礼拜的教堂进行严格控制并经常打压,但中国的基督徒人数增长得很快。普渡大学(Purdue University)中国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杨凤岗认为,到203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基督徒人数最多的国家。

数千万基督徒选择去“地下教会”做礼拜,而不是去政府监督的教堂。中国天主教爱国会(Chinese Catholic Patriotic Association)不承认教宗,中国政府对公民效忠外国权威心存疑虑。然而,中国对于传播福音却并不陌生: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圣经》印刷企业。

作为更广泛教育体制改革的一部分,中国政府正在修订中小学课程表。


(二)《圣经》引起魔鬼的战栗


《圣经》进入中国语文教材,是二十一世纪乃至中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事件,自然引起了人文主义者们的恐慌。

他们用各种匿名上阵,大肆诋毁。

例如有的说:“的确不妥,有人问为何选盘古开天地可以,上帝创造世界就不行,我认为作为教材应尽量选择今天已经没有宗教意义(但仍有文化意义)的神话故事,其实还有很多,如希腊,北欧,印度神话……”其实,这个说法十分无知,因为希腊、北欧、印度神话,都不是现代文明的源头,只有圣经才是现代文明的源头——不读圣经,如何进入现代文明的堂奥!

只有一个“不是匿名”的诋毁者,那就是“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官微@思想火炬”,它说:“(圣经写入语文教材)不仅与全面依法治国背道而驰,更深层次凸显出教育部把全国统一语文教材改革为放开文科教材编订权是危害国家文化统一的彻底错误政策。”这个官腔似乎从反面证明了:《圣经》进入中国语文教材,是中国已经具备了初步文明程度的体现,是中国能够获得思想自由的体现。


(三)《圣经》与“西方神话”


世界上只有“希腊罗马神话”或“中国日本神话”,而没有什么“西方神话”。

但是北京青年报的报道却违背了这一常识说,一篇关于北京语文教材将《圣经》中某篇章内容录入其中的帖子引发网络热议。不少网友对北京语文课改教材第13册把《上帝创造宇宙》这篇基督教《圣经》内容被定为神话故事列入教材纷纷发表评论。

为此,北青报记者致电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在与相关工作人员了解中发现,此部课本确为《北京语文课改教材第13册》(七年级上半学期使用),出版时间为十年前。

此名工作人员称,语文课标中有神话、传说这一类,其中中国的传统神话传说纳入过女娲造人、盘古开天地等内容,而在此这次的课改教材中选择加入一些“西方的神话”故事,于是就将《圣经》中的《创世记》部分篇幅纳入了课本中,本意是希望学生可以从神话角度开阔一下视野,了解一些西方名著中的神话故事。

显然,“《圣经》=西方神话”这不是事实。否则,就不会在“十年以”才引起轩然大波。


(四)《约翰福音》纳入中国大学课本


如果说,《圣经创世记》纳入中国初中教材是一个已成的事实,那么《约翰福音》纳入中国大学课本就将成为未来中国的方向。因为《约翰福音》构成了西方文明(而不是子虚乌有的“西方神话”)的内在基础。

1、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2、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为他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3、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4、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5、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6、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他们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自由呢?

Jhn 8:34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

Jhn 8:35 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

Jhn 8:36 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

Jhn 8:37 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你们心里容不下我的道。

Jhn 8:38 我所说的,是在我父那里看见的。你们所行的,是在你们的父那里听见的。

Jhn 8:39 他们说,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耶稣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

Jhn 8:40 我将在神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现在你们却想要杀我。这不是亚伯拉罕所行的事。

Jhn 8:41 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他们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

Jhn 8:42 耶稣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他差我来。

Jhn 8:43 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

Jhn 8:44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

Jhn 8:45 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

Jhn 8:46 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我既然将真理告诉你们,为什么不信我呢?

Jhn 8:47 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

Jhn 8:48 犹太人回答说,我们说,你是撒玛利亚人,并且是鬼附着的,这话岂不正对吗?

Jhn 8:49 耶稣说,我不是鬼附着的。我尊敬我的父,你们倒轻慢我。

Jhn 8:50 我不求自己的荣耀。有一位为我求荣耀定是非的。

Jhn 8:51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

Jhn 8:52 犹太人对他说,现在我们知道你是鬼附着的。亚伯拉罕死了,众先知也死了。你还说,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尝死味。

Jhn 8:53 难道你比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还大吗?他死了,众先知也死了。你将自己当作什么人呢?

Jhn 8:54 耶稣回答说,我若荣耀自己,我的荣耀就算不得什么。荣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们所说是你们的神。

Jhn 8:55 你们未曾认识他。我却认识他。我若说不认识他,我就是说谎的,象你们一样,但我认识他,也遵守他的道。

Jhn 8:56 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

Jhn 8:57 犹太人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

Jhn 8:58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

Jhn 8:59 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他。耶稣却躲藏,从殿里出去了。

……

信耶稣的犹太人尚且如此,难怪不信耶稣的犹太人会沦为魔鬼的子孙了。立此为马克思主义者鉴。


(五)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在基督里


有文章指出:

美国中学实行宽松的选课制,语文课也更像是“阅读分享课”。虽然美国大学入学对写作要求非常高,但很多中学都不设有专门的写作课程,而是通过阅读各种体例的作品、写书评等锻炼出来。至于语文课上读什么书,也由任课教师自己来开书单,无论教育部还是学校,都不会印发统一教材。

一个班的学生同时读一本作品、并且进度也相当,是美国人熟悉的“读书会”式语文教育。但美国一些学区却大胆地引进了“工作坊”式的语文课,这意味着学生自己选择想读的书,并跟同学们分享。曾主张学生只该读“精华读物”英文文学教授Mark Bauerlein就表示,学生读《哈利·波特》还是狄更斯都无所谓,关键是在信息时代保持阅读的习惯。

美国一中学“工作坊”式的语文教学

法国一直很注重培养年轻一代对法语的热爱,活跃的法国语文课让小学生们着迷。与美国类似,法国中学的文学课程没有统一的国家教材,学校根据教育部定立的大纲自主选择课本。受多年的精英主义教育观念影响,法国的语文教育曾长期被等同于文学教育,16至20世纪的经典纯文学作品,尤其是法国和法语区的经典小说、诗歌和戏剧,都是法国中学教师热衷选择的教材。从巴尔扎克到雨果、从拉封丹到拉伯雷,几乎每一个法国文学分支都可能涉猎,文科的学生还要完整阅读如兰佩杜萨的《豹》和莎士比亚的《罗密欧朱丽叶》等译作。

为了应对中学生越来越不愿意上文学课的现象,法国教育部把电影引入文学课程,将学生感兴趣的性、浪漫和反叛精神引入日常课堂。法国教育部官员认为,他们选择的电影能帮助正经历青春期的学生更好地理解这些问题。在已公布的200部经典电影中,中学生将能在老师陪同下观看法国电影《轻蔑》(Le Mépris)中的男女主角“调情”,以及《赤胆威龙》(Rio Bravo)的枪战,并以自己的角度进行解读。除了经典法国文学作品,法国学生还须阅读萨特和加缪等看上去对中学生而言过于艰深的哲学作品。2010年,法国中学会考作文,要求考生解释霍布斯《利维坦》(英国政治哲学巨著)和托马斯·阿奎那(中世纪意大利神学家、哲学家)的《神学大全》节录。

日本语文书的内容涉及内容极其广泛,如尊重生命、环保、维护人权、保持社会福利、热爱家乡、安全和防灾等,都非常贴近生活。日本国语教材选文的来源也很宽泛,不光有文学家的经典名著,还有行业精英的大手笔或“心灵鸡汤”。比如有的教材选了国宝级名医日野原重明的随笔《想要对你说》,有的选了绘本作家木村裕一的《乘风飞翔》。日本的语文教材重在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以及提高语言和写作的能力。

在“不在吃饭就在思考”的德国,对语言学习的重视度往往高于数学。20世纪90年代,德国曾对基础教育课程进行改革,目的是为了让教育“更适应社会发展”。在包括语文在内的科目,教材选取还专门加入了更多展现社会“阴暗面”(如种族歧视、违法犯法)的内容,以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和解释社会现象。

除了文学还涉及大量的政治、地理、历史、生活常识、心理、人文等方面的内容,德国学生不是为了语言而学语言,而是为了表达自己的思想,和别人交流思想,把语言作为生活中的工具,通过语言学习来认识世界和自我。

过去很长时间,中国高度重视教育的政治职能,课程设置统一,教材统一,完全是由国家来承担相关工作,随着教育观念与教育治理观念的改变,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行,学校课程改革已经推行多年,教材的出版发行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一家变成多家,甚至几十上百家,给了学校与学生更多的选择权。

随之而来的,是教材也变得五花八门,“过于西化”的担心之外,我们自己有些教材的泥沙俱下,质量不高,令人担忧。正如一位读者留言所说,对外来文化应该怀有一颗包容之心,但同时更重要的事是发扬和传承我们五千年的文明,很多国学经典被人误解,甚至被媒体歪曲来搏眼球,诸子都要哭了。

(文/观察者网 张红日)2015年10月26日

上述“多元选择”为何不能成为中国教育的借鉴?

例如,中国确实需要补一补宗教教育的课程:

Col 1:15 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Col 1:16 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借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

Col 1:17 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

Col 1:18 他也是教会全体之首。他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

Col 1:19 因为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他里面居住。

Col 1:20 既然借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

……

Col 2:9 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

Col 2:10 你们在他里面也得了丰盛。他是各样执政掌权者的元首。

(歌罗西书 Colossians)

……

如果不能理解上述的奥秘,中国学子甚至无法获得科学研究上的真正突破。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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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软实力”接近文武周公的“德”


2010年7月12日 ,谢选骏在《“软实力”概念是谁发明的》一文里写道:

一般认为,“软实力”(soft power,又译作“软力量”或“软权力”)这个概念,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Joseph S. Nye,1937—)在1980年代美国学界关于美国国力是否衰败的大辩论中提出的。在那场辩论中,针对历史学家保罗·肯尼迪在《大国的兴衰》中提出的“衰落论”,约瑟夫·奈认为美国的力量并没有衰落,而是其本质和构成正在发生变化。他分别在《政治学季刊》和《外交政策》上发表了The Changing Nature of World Power和Soft Power等论文,并出版了Bound to Lead The Changing Nature of American Power一书(中译本《美国定能领导世界吗》),提出了“软实力”概念。

但实际上,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有关文明起源发展的理论,显然比约瑟夫·奈的“软实力”论,更为深入地阐明了“软实力”的来龙去脉。使我们可以举一反三地想到:即使是所谓的“硬实力”,也是起源于“软实力”的。他的理论核心也因此被人称为“文化形态史观”,或称为“历史形态学”。其要点可以归结为及下几条:

1、文化是通过对环境的“挑战”的应战所遭受的考验而产生的。

2、文化的生长是由那些“退隐”和“复出”的少数伟大人物的历史活动所决定的。

3、文化的衰落来自于少数创造者丧失了创造能力,多数人相应地撤回了他们的支持与模仿,整个社会失去了新的应战能力。

4、文明的解体在于社会体和灵魂的分裂。

在我看来,这最后一条,“文明的解体在于社会体和灵魂的分裂”,正是硬实力和软实力的分离所造成的文明解体、社会解体,也正是这一百多年的来的中国所反复经历的噩梦。

举一个例子:

1、由于满清没有能像日本那样,对环境的“挑战”进行有效地应战,因此

2、无法容忍少数“退隐”的伟大人物“复出”展开其历史活动,结果导致

3、少数创造者丧失了创造能力,多数人相应地撤回了他们的支持与模仿,整个社会失去了新的应战能力——

4、最后社会体和灵魂的分裂,使得满清解体、中国解体。

再举一个例子:

1、毛泽东集团曾经对环境的“挑战”进行过有效地应战,因此一度强大,

2、但毛泽东无法容忍少数“退隐”的伟大人物“复出”展开其历史活动,结果发动历次政治运动,导致

3、少数创造者丧失了创造能力,多数人相应地撤回了他们的支持与模仿,整个社会失去了新的应战能力——

4、最后社会体和灵魂的分裂,使得文革惨败、共产主义解体。

现在,通过三十年“改革开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抛弃毛主义、追随西方社会的软实力,来增进了自己的硬实力,但是却没有能力增进自己的软实力,反而使得自身原有的一些软实力日益萎缩、分裂、变态、消失。

现在,中国社会已经逐渐认识到:如果不能重建并增进中国自身的软实力,那么中国的硬实力并不能发挥已有的功效,甚至会反过来,听凭硬实力恶性发展,成为社会分裂的利器,最终将导致改革开放这个“新型洋务运动”的解体。

盛世危言,殷鉴不远。

……

现在我想补充说明,其实早就汤因比之前三千年,中国文明的奠基者、周朝的文王、武王、周公所创造的概念“德”,就已经涵盖了“软实力”概念的基本要素。

所谓“德”,是指个人或社会的内在品质。

“德”的字形由“心”、“彳”、“直”三个部件组成。“心”表示与情态、心境有关;“彳”表示与行走、行为有关;“直”,“值”之本字,相遇相当之义。(洪颐煊《读书丛录》:“值本作直。”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凡彼此相遇相当曰值…古字例以直为值。”)“直”同时也是“德”原来的读音,这通常意味着“直”(值)才是“德”字的成义要件。字形本意为“心、行之所值”,是关于人们的心境、行为与什么水准或什么状态相当的判断。说某人具有某德就是说某人在某一评价空间中到达哪里或站在哪里,说某德(如清德、和德、上德、下德)什么样就是说到达相应位点的行动者的行为表现会是什么样。

德字甲骨文作徝(从彳从直),金文作惪(从心从直)或德(从心从彳从直),字形的演变寓示人们在进行评价时的侧重点的不同,最终写定的“德”字,“心”“彳”构件完整,似乎正寓示着一种综合与折衷。

在1986年出版的《神话与民族精神──几个文化圈的比较》里谢选骏写道:

《尚书·微子》对“德”字的理解,不合乎殷人的传统,而完全是西周的用法。卜辞和殷代彝铭中都没有这个“德”字,只有“值”字,作“得”字解。《微子》中的“殷其沦丧”,“沈(沉)酗于酒”等措辞与《酒诰》中的“天降丧于殷”、“荒腆于酒”之辞意相近、风格相似,有仿作之嫌。

周初统治者素以贤明通达著称,因此,他们并不从正面攻击殷人的固有宗教观念(如上帝是殷族的始祖神),而是徐缓地改革殷人传统的宗教信念──如废除殷王为上帝“元子”,把神之世界与祖之世界分开,建立起以“德”为本的新型的天命观。在此同时,厉行“禁酒”措施,尤其严禁与旧有宗教仪式关系甚密的“群饮”活动。用这种双管齐下的战略,从理论与实践上,同时打击殷人固有宗教信仰中的种族优越感,从而泯灭其徐图复国的精神堡垒和最后希望。

周初统治者的重礼教、重“德化”,轻宗教、轻祭祀,抑制殷人旧有宗教信仰的政策,导致了一场事实上的宗教革命。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这运动也许未经点破,但却广泛扎实深入地进行着,对后代“中国”史官文化“的形成,起了直接作用。而《酒诰》则为研究、理解古代中国特有的史官文化的形成,作了一个画龙点睛的提示和旁证。

周族以其劣势的人力、物力和相对落后的文化,击败了久居优势的殷族文明国家。这不能不使他们认识到人的努力与社会政治人心背向的重要。他们从此清楚,天道远、人道迩,而“天命”正寓于人的意志和人的努力──“德”──之中。社会政治的范畴,从此受到了比宗教神话范畴,更大的重视。

有学者曾指出,古代中国征服型英雄之一、早期的夏桀形象与古巴比伦史诗英雄吉尔伽美什(Gilgamesh)之间,有些相似,这表明至少在早期传说中,征服型英雄在中国还是受过相当的尊崇。著名事例发生在“暴君桀”形象的演化上,关于他,鲍·李福清(Boris Riftin)曾在《中国古代神话研究》中有一段论述。他认为,最初的时候,桀似乎被描绘为一个壮士,可能是猎人,具有典型的史诗英雄特点。桀与图腾女主──龙女──交合的传说,可能起源于该形象演化的上述远古阶段,他的性机能的强盛也可以认为是史诗英雄的一种特征。形象演化的第二阶段,似乎产生了另一种观念,认为桀是一位具有雄伟的体力和俊美的外表的英雄,他的对手已不是猛兽,而是与他为敌的人类。后来随着政治伦理主干的体系神话的形成,尤其是在大量利用远古神话与传说的古代儒家的形成过程中,桀的形象发生了根本的改变:由一个桀骜不驯的英雄壮士变成了暴君的典型。

其实,桀的命运变化与“德”的含义变化是一致的。因为在早期,“德”的含义通于“得”,只有行为效果与使用力量方面的含义,没有道德和自我克制等方面的内容;只是到宗法社会和家族政治稳固之后,“得”才开始向“德”演化,被赋予新的内容。可以推测,“得”向“德”的演化,也是原始的独立神话向文明的体系神话过渡、宗教神话向历史神话过渡的时刻。鲍·李福清的研究没有涉及这些,只是泛泛提到古代儒家在政治伦理体系形成中的作用,而忽略了早在西周统治者那里,这一过程已经开始了。

征服型英雄在中国远不像在希腊甚至巴比伦那么走运。他们不但数量稀少,而且大多只是文化英雄、文化超人或有德君王的助手,从未成长为赫拉克勒斯(Heracles)式的顶天立地的半神。弄得不好,还会沦为反面角色,如有穷的后羿逐渐变成了穷兵黩武的典型。而气吞万象、勇于“逐日”的夸父,终于被黄帝手下的正统有德的势力应龙所杀。可见,在“力”与“德”之间、“征服”与“教化”之间、“知识”与“伦理”之间的斗争中,后者在古代中国逐渐占了上风,而前者终于败落了下来──这就是夏桀、商纣等悲剧命运之症结所在。

桀的形象发生了根本的改变:由一个桀骜不驯的英雄壮士变成了暴君的典型。由有力的“具有硬实力”变成了无德的“丧失软实力”。这是由中国思想观念的转型所导致“新评价”。

天命的垂青的“德”,远非现代意义的“道德”、“品德”等善恶范畴,更非世俗生活的区区准则,它是政治的本质。是使人同化世界的综合素质,“崇德”就是尊崇同化者的“素质”。“天子有圣德”,即是天子具有支配群体、与天对话的综合素质。这素质是他藉以理解世界、把握环境的特殊本能。崇德,成为对主观能动性的赞颂。但随着秦国到清国两千年长城时代的整合、闭锁和没落,“德”的本意被曲解了,不再是积极的肯定,而成了消极的否定──不再是能做什么,而成了不能做什么。

孟子的“浩气”,类乎圣人的“德”。它充塞天地之间、永远不绝缕、永远“轮回”的。但没有采取印度故事中的神格化、人格化、动物故事化的解释。而采取了历史化的、社会化的解释。文天祥在其狱中名作《正气歌》中,以自己的亲身经验,再次支持了这种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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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道德是领导力的一个组成部分


(一)


2015年12月11日,《纽约时报》和CBS新闻频道(CBS News)最新的全国民意调查显示的结果显示:美国人对再次发生恐怖袭击的担忧已经超过了9·11袭击以后的任何时候,这种担忧让唐纳德·J·川普(Donald J. Trump)在共和党选民中的支持率升至新高。

川普曾说,要监控清真寺,禁止穆斯林进入美国。在当下普遍焦虑的气氛中,特朗普显然成了民众情绪的受益者。超40%的共和党选民说,总统候选人最重要的品质是要有极强领导力。这些选民都支持特朗普。这次民调的大部分是在周一下午他提出暂时禁止穆斯林进入美国的建议之前做的。

担心美国本土发生恐怖袭击的不只是共和党人。44%的受访者说,他们认为未来几个月发生恐袭的可能性很高。这个比例是2001年10月民调以后最高的一次。每10个美国人中有七个认为伊斯兰国是对美国的重大威胁,比例高于去年以来的任何时候。

但民意在川普的身上仍然极其分化。64%的选民说,他们担心或害怕川普如果当选会采取的行动。还有23%的共和党选民说,如果川普代表本党竞选总统,他们的满意度会最低。这个比例高于川普的竞争者。

民调发现,在民主党方面,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Clinton)仍保持着她领先佛蒙特州参议员伯尼·桑德斯(Bernie Sanders)20个百分点的优势。美国选民对希拉里赢得2016年总统选举可能性的接受程度略高于对川普获胜的接受程度。

川普在共和党初选选民中有高达35%的支持率,以超过2比1的优势领先与他最接近的竞争对手:得克萨斯州参议员特德·克鲁兹(Ted Cruz)(支持率为16%)和本·卡森(Ben Carson)(支持率为13%)。与《纽约时报》和CBS新闻频道在十月下旬做的最近一次民调相比,卡森的支持率降低了一半,而克鲁斯的支持率则翻了两番。佛罗里达州参议员马可·卢比奥(Marco Rubio)的支持率保持在9%,其他候选人的支持率在4%以下。

共和党初选选民对竞选的热情和关注程度高于民主党初选选民。54%的多数民主党初选选民表示,他们已经对自己将支持谁做出决定,而64%的共和党初选选民说,他们尚未确定会支持谁。大多数支持川普和希拉里的人说,他们的决定不会改变。

总体而言,对如果川普当选总统他会怎样做的问题,有24%的选民表示担忧,40%的人表示害怕,而对希拉里当选总统的可能性,有23%的人表示担忧,34%的人表示害怕。不足为奇的是,选民的意见因党派不同而严重分歧。

虽然共和党选民最有可能说,他们对川普的前景兴奋(24%)或乐观(41%),但仍足有33%的共和党人说,他们担心或害怕川普当选总统。希拉里的阵营对她当选总统的前景持更积极的态度,比川普阵营的强。民主党选民中有22%表示兴奋,54%表示乐观,只有23%的人表示,他们担心或害怕这种前景。

这次全国性电话调查是在12月4日至8日进行的,共调查了1053名登记选民,包括431名共和党初选选民和384名民主党初选选民。抽样误差是登记选民的正负4个百分点,并分别是共和党和民主党初选选民的正负6个百分点。

许多人批评川普没有道德,但是这些人不懂:道德是领导力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领袖,如果连领导力都丧失了,还谈得上有什么道德呢!


(二)


“奥巴马祝贺默克尔”,德国《明镜》周刊10日称,美国总统奥巴马周三在推特上用德语“衷心祝贺”默克尔成为《时代》周刊年度风云人物。他称赞默克尔是“道德领导和强有力的伙伴”。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也通过推特祝贺默克尔,称“德国和世界因为她的领导受益”。

英国广播公司称,默克尔是自1986年之后,《时代》选出的首名女性年度风云人物。默克尔也是继“温莎公爵夫人”辛普森、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及已故前菲律宾总统阿基诺夫人之后,1927年至今第四位当选《时代》周刊年度人物的女性。默克尔的发言人赛贝特说,他敢肯定,默克尔将视这个荣誉为“对其为推动德国及欧洲美好未来工作的鼓励”。

法新社在报道中简要回顾了默克尔的生平:作为一名路德教会牧师的女儿,61岁的默克尔成长于“铁幕”之下,她从东德惊人地崛起,2005年首次当选德国总理。她被难民称为“默克尔妈妈”,但被欧元区的一些人骂为“紧缩女祭司”。她似乎无视权力荣华,不慕虚荣,与不爱抛头露面的科学家丈夫绍尔一起居住在柏林公寓内。她的演说往往单调乏味,面对镜头显得笨拙,但正是这种普通范儿让默克尔在崇尚务实与能力的德国选民中深受欢迎。

比起国际媒体,德国国内的反应要复杂得多。《时代》周刊专门做了收集,报道称,德国人对默克尔当选2015年年度人物反应不一,有人喜悦,有人失望。一些媒体人士表示欢迎。记者兼评论员德特延在德国国家公共广播电台网站撰文称,这“不过是近来在盎格鲁-撒克逊媒体上发表的多个默克尔的赞歌之一······虽然在国内面临挑战,默克尔在国外的声誉却日益高涨”。不过并非所有反应都是这样正面。随着“《时代》年度人物”在社交网站上成为热门话题,许多评论员纷纷表达观点。一名叫乌韦·舍内贝格的默克尔批评者在推特上说:“打开大门,放进所有人,当选年度人物。这真的不难。”德国媒体还将焦点对准美国共和党总统参选人川普的反应,特别是他嘲笑默克尔是“正在毁掉德国的人”。有趣的是,川普也是7名年度人物入围者之一,最终排名第三,落后于默克尔和排名第二的“伊斯兰国”(IS)领导人巴格达迪。

“默克尔获奖分裂德国”,德国新闻电视台称,《时代》周刊颁发给默克尔年度人物奖并不合时宜,这会加深那些对默克尔的难民政策持否定态度的民众对她的反感,引发德国社会的矛盾。德国《南德意志报》称,默克尔可以展示胜利姿势吗?那可能只会带来问题。应该清楚,《时代》周刊年度风云人物并不一定是一种认可,它通常授予最强大的力量,无论好还是坏。事实上,希特勒也曾榜上有名。

“‘左派的精神失常!’德国人抨击将默克尔评为年度人物”,英国《快报》以此为题称,《时代》周刊主编吉布斯称默克尔是“自由世界的总理”,赞扬她在难民和希腊债务危机上的作用。但美国杂志褒奖默克尔的决定在德国人中却不太受欢迎,德国目前每天都有大量中东移民蜂拥而入。社交媒体的反应也不正面,有人说该决定是“十足的玩笑”。戴维·万斯称:“伊斯兰头目巴格达迪在年度人物排名上仅次于默克尔,这说明了一切,真的。”

约瑟夫·罗格斯称:“我想《时代》像他们的年度人物默克尔一样仇恨德国。”他说得不错。一个领袖,如果连领导力都丧失了,还谈得上有什么道德呢!一个领袖,如果连道德都丧失了,还谈得上有什么领导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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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周王拒绝称帝的典范


末代两位殷王才开始“称帝”:帝乙、帝辛(纣)。但是周朝却拒绝称帝,直到异种族的秦国和齐国才重新开始称为“西帝”、“东帝”。

这就是所谓的“齐秦互帝”,指前288年,秦国约请齐国,秦国称西帝,齐国称东帝。

前288年十月,秦昭襄王自称西帝,派魏冉建议齐湣王自为东帝,约请共同进攻赵国。齐王问苏秦,苏秦请齐王先予接受,但暂不称帝。秦王称帝后,天下各国如果不反对,齐王再称帝。秦王称帝若被天下指责,齐王不称帝,就可以收买人心。他认为进攻赵国不如攻打桀宋(宋康王的宋国)有利。齐王同意,称帝两天就放弃。十二月,吕礼从齐国到秦国,秦昭襄王也去帝号,仍称秦王。

后来嬴政在此基础上号称“始皇帝”,以后的军阀相继沿袭了“皇帝”称号,直到民国小丑袁世凯。

为什么周王拒绝称帝?

谢选骏认为这和宗教有关。

因为周人崇拜的至上者不是“帝”,而是“天”,所以周王号称“天之元子”。

周朝以前,商王开始自称“帝”,等于神化了自己,神化自己的结果就是无法改正错误,这一点就直接导致了殷商的灭亡。也导致秦至清两千余年的统治者无法悔过自新,直到王朝末年玉石俱焚、生灵涂炭。

《周易·说卦》“帝出乎震”里面的“帝”作何解释?

有人认为,这里的“帝”意指太阳,“帝出乎震”的意思就是太阳自东引法春天。但是谢选骏以为不妥,因为《山海经》里的日月神羲和就出自帝俊。“帝”应该解为万物资生至上者

《周易·说卦传》曰: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yuè)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

【读解】以上孔子所说的,是就文王的后天八卦的方位而言的。大家知道,先天八卦的方位不是这样的。后天八卦的方位如上图所示是这样的:离南、坎北、震东、兑西,乾西北、艮东北、巽东南、坤西南。

“帝出乎震。”“帝”指天帝、上帝,统治万物的“上天”,也可以理解统治万物的“天道”。在中国的传统文化思想之中,认为有一种力量在决定着宇宙中的一切、主宰着宇宙中的一切,比如,太阳为什么这样运行?地球为什么会这样运行?万物为什么会这样生长?四季为什么会这样寒暑易节?等等,一切都不是会偶然的!老子说:“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这里,孔子说:“帝出乎震”,这个“帝”就是指主宰着、决定着万物的那个无形的力量。所以,我个人的观点,不宜将帝理解为北斗、太阳、帝星之类的某一具体的事物,它应该是形而上的那个、超乎万物之上的天道、上天。理由很多,仅举其一,比如,有人说“帝指太阳”,试问,太阳虽然能够给地球上的大多数生物送来阳光与温暖,但是,太阳真的能够主宰地球上的万物吗?不能!我们现代科技已经知道,在深海里、地表的深处,都生活着不需太阳能的生物!北斗也是这个道理。所以,不能将“帝”理解为北斗、太阳等,而应理解为“上天、天帝”。

“震”是八卦之一,在文王的后天八卦图中居于东方,五行属木。“震”所代表的事物是什么呢?按照传统的思维,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雷,但大家注意,它所代表的是雷这一类事物,而不仅仅是雷,这一点后面还要讲到。所以,不要将“震”理解为就是代表着雷,雷只是其中的一个最有代表性的事物而已。那么,什么是震呢?用现代的语言来说,震应该是代表着一切运动、动能,比如打雷、云行、水流、兽跑、鸟飞。为什么说帝出乎震呢?一切的物质都处在无止无息的运动变化之中,生命的现象根本上来说就是一种运动、变化现象。所以,“帝”对万物的主宰,首先在于对各种运动、变化的主宰、决定,决定着太阳这样运动、地球这样运动,风要这样刮,雨要这样下,花要这样开,四季要这样轮回,生死要这样交替、物种要这样生息繁衍延续,凡此等等。另外,按照时令来说,东方对应着春季,春季为一年之首、四季之首,是万物复苏的时节。所以说,“帝出乎震。”

“齐乎巽”,巽在文王的后天八卦之中,居于东南。在八卦中,巽代表着风这类事物,但是,它并不仅仅代表风而已,而是所有像风一样的事物。巽所代表的基本物质是空气,是风,是空间。齐是整齐,比如庄稼长得整齐。可是,为什么庄稼能够长得整齐,是谁在决定着它会这样生长?当然是天道、是“天帝”!对于万物来说,对它们最为平等相待就是空气、是风了,在时间与空间上,天道对万物都是平等的,是整齐划一的,不会偏向于任何一种事物;而且,万物都需要一定的空间才能够生存、存在,也可以说,万物都平等地共存于一定的空间之内,这就是所谓的齐乎“巽”!

“相见乎离”,在后天八卦中,离居于南方。八卦中,离代表着火这类事物,火、光、热能,比如太阳。对于所有生物界来说,只有获得能量,它才能够生长,没有能量,它就会死亡。非生物界,任何一种物质也都同样离不开能量的,现代科技已经证明,任何一种物体都有自己的能量场,都在不停地与外界进行着能量交换。另外,古人对于“离”还有一个解释,就是“附丽”,万物互为依托、相互作用、互为生存的条件。在物理学领域,我们都知道有万有引力!万物之间都存在着有形、无形的相互作用。另外,离为南方之卦,对应的季节为夏季,正是万物生长、发育最快的季节,是生命最活跃的季节。所以说,万物“相见乎离”,万物都在不停地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

“致役乎坤”,坤在后天八卦中,居于西南方。在八卦中,坤代表大地这类事物,象征着仁爱、忠厚。大家知道,地球上的一切生物,归根结底都是靠地球的营养来生存的,在球上的万物都离不开地球,地球就是为万物服务、奉献、服役的。地球用自己的广大、深厚、丰富,生育着万物,也可以说是在为万物服役,是谁让它为万物服役的呢?是天道、是天帝!因而,天道通过为地球服务来为万物服役,所以说,“致役乎坤”。

“说言乎兑”,兑在后天八卦中,居于西方。在八卦中,兑代表着泽这类事物,象征着和悦、和谐。我们知道,人类是有感情的,人类有所谓的七情六欲,而喜悦之情只是七情之一。其它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只不过其表现方式与人类不同而已。我们一般地说,“金木水火土”这五行是相生与相克的,从感情的角度来说,所谓的悦一般来说指的是相生的情况。你对我有利,我自然会喜悦,如果你对我不利,对我来说就是灾难,我当然就不会喜悦。大家知道,所谓的泽就是水泽,是大水积聚于某处洼地后形成的沼泽之类的地方。像泽地这类水份充足的地方,一般来说都会利于生物的生长、繁殖,所以,湿地的物种丰富、种类繁多。另外,兑还代表着雨、雪、霜、露等,雨雪霜露是水泽的不同形态,根本上都是水,是生物所必须的。另外,从后天八卦的方位图上来说,“兑”在正西、对应着秋季,秋季是万物发育成熟的时节,对于动物来说,是食物最丰富的时节。所以说“说言乎兑”,对于万物来说,都是这样的道理,所谓的喜悦,当然是就对自己有利而言的。

“战乎乾”,在后天八卦图中,乾居于西北方。在八卦中,乾代表着天、天空这类事物,象征着广博、宽容、包容、强健。万物是怎样产生出来的呢?是阴阳交媾而生的。阴阳之间,当然也是相生相克的,二者之间,既有相生的一面,又有相克的一面,就主要方面来看,阴阳二性是以对立为主的,虽然二者是相互对立的,但又是谁也离不开谁的,在一定的条件之下共存、共荣。阴阳二性时刻都在相互发生着作用,就象两军交战一样,当然,这是一种比喻的说明方法。阴阳二性的“交战”发生在哪里呢?发生在天下,而且,这种交战是非常强健的、是经久不息的,“天帝”让阴阳两性相互作用、相互交战从而产生出万物;万物生乎天地之间,也是时时在相互交战、进行着生存斗争,所以说:“战乎乾。”

“劳乎坎”,在后天八卦图中,坎居于北方。在八卦中,坎代表着凹陷、大坑、海、湖之水这类液体状态的事物。我个人的观点,因为泽根本来说也是水,那么,坎所代表的水,是大海这样的大水,河、江、溪流这样的水。“劳”在这里不是辛劳的劳,而是慰劳的劳。就我们人类目前的知识,一切生物、生命都源自水,如果离开了水,生命就会死亡。对生物来说,得水则生、失水则死。据现代人的研究,没有饮水比没有食物让人死得更快。所以,凡是水源丰富的地方,生物种类就繁多,其生长就会茂盛,比如热带雨林;而在干旱缺水的地方,生物就少,其生长就衰弱,比如沙漠。对于生物来说,水是它们最好的慰劳品,天帝慰劳万物的最好礼品就是水。另外,大江、大河、大海、溪流里的水,又对保持地球近地环境气温的相对稳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说,“劳乎坎”,天帝用坎水来慰劳万物。

“成言乎艮”,在后天八卦图中,艮居于东北方。在八卦中,艮代表着山这类坚硬、相对静止的事物,除了山,它还代表着岩石等一切相对静止的、坚硬的物体。《礼记》的《大学》篇中说:“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万事之终,就是定、就是止、就是静,所以,在这里,“艮”虽然代表着山,但所取的意义却是止的意思。

这代表从帝开始的运动,到此告一段落了。

未来中国和世界的统治者,再也不可称帝了!

神人之间的界限,必须清清楚楚地划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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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社会与文明之作为“基因组”


(一)


人们身上的绝大部分DNA似乎都是垃圾,就像社会上的大部分成员似乎也是如此。


例如,洋葱会携带比人还多的遗传物质,同样的问题也适用于宽足蝾螈(655亿对碱基),非洲肺鱼(1320亿)和衣笠草(又名重楼百合,1490亿)。这些生物并不比我们人类复杂,所以这些多出来的DNA,并非用于完善生命的机能:动植物基因组的大小与其复杂程度基本无关,因为绝大部分的DNA都是“垃圾”。

人类基因组约含2万个基因,或者说,编码蛋白质的DNA片段。但这些基因仅占整个基因组的1.2%左右。其余的98.8%称为非编码DNA。虽然某些非编码DNA是必不可少的,但大部分很可能没有任何用处。大多数生物学家都同意,只有一小部分非编码DNA具有生物学功能。

但是实际上,研究发现众多非编码DNA对生存的重要程度其实不亚于我们较为熟悉的那些基因。推而论之,社会上的大部分成员似乎也是如此,其重要性其实不亚于我们较为熟悉的那些要人。有许多非编码DNA可编码引导我们从受精卵发育为健康成年人的特殊分子,其作品用类似于保姆、教师甚至闲杂人等。如果这些非编码DNA片段受损,因其具体功能的不同,我们将可能遭受脑损伤或癌症之类的灾难性后果。

2015年1月,在旧金山举行的一次卫生会议上,一位听众就“垃圾DNA”,向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I.H)主任弗朗西斯·柯林斯(Francis Collins)提问。柯林斯回答说:“我们已经不再使用这个术语了”。“以为我们可以摈弃基因组的某些部分,这实在是一种非常狂妄自大的想法——就仿佛我们敢打包票它们没有任何功能似的。”科林斯指出,在曾经被科学家们认为只是白占地方的基因组DNA中,大部分“其实都各有用途”。

如今,“垃圾DNA”之战正在生物学的前沿上打响,但它们事实上不过是近200年来知识界纷争中最近的几场小战役罢了。在查尔斯·达尔文(Charles Darwin)发表著名的进化论之前,大多数博物学家都认为自然界中的现象——从兰花的花瓣到秃鹫喙上的钩——都是上帝设计出来的杰作。在达尔文的理论得到广泛接受之后,他们又开始将其视为自然选择的产物,认为生物的方方面面都是精确适应的结果。然而,一些最伟大的生物学家却提出了反对意见。在这些生物学家看来,充分高效的基因组与我们起源的随意性不符,事实上,每一个物种都是在无数次错误的尝试中偶然诞生的。有些人从这数十亿碱基里看到一架调控精妙的机器,而在其他人眼里,那只是一片狼藉。


(二)


1953年,弗朗西斯·克里克(Francis Crick)和詹姆斯·沃森(James Watson)在《自然》杂志(Nature)上发表了一篇短文,展示了DNA的双螺旋结构。这篇短文让生物学家们投入了探索的狂潮之中,最后还获得了多个诺贝尔奖,人们对生物的生长和繁殖的了解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他们发现,要根据DNA来生产蛋白质,细胞要使用一种叫做RNA的分子来制作相关基因的单链拷贝,然后再利用该RNA来指导相应蛋白质的合成。

这项研究促使科学家们猜想基因组的绝大部分应该是编码蛋白质的DNA,但后来他们发现,这种假设与现实相去甚远。科学家们通过对细胞中的DNA进行染色,并以显微镜观察和测量,估算出了人类基因组的大小。1964年,德国生物学家弗里德里希·福格尔(Friedrich Vogel)在《自然》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粗略计算了如果人类基因组完全由基因组成,一般来说,一个人应该携带的基因数目是670万个基因。这个数字简直惊人地大,福格尔自己也承认它“高得令人不安”。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我们的细胞可以产生670万种或接近这一数字的蛋白质。

于是福格尔推测基因组大部分是由必需的非编码DNA组成——举例来说,它们可能是发挥了类似于开关的作用,管理着基因的活跃与关闭。但其他的科学家们意识到,即使按照这个想法,在数学角度上还是不合理。平均而言,每个婴儿出生时约带有100个新的基因突变。如果基因组中的所有片段都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突变中有很多都会导致重大的天生缺陷,即使这些缺陷只有在传代过程中才会成倍增加,该物种也会在一个世纪内灭绝。

面对这一悖论,克里克和其他科学家在1970年代提出了关于基因组的新观点:基因组并没有塞满编码DNA,事实上,基因组绝大部分是非编码DNA。更重要的是,大多数非编码DNA都是“垃圾”——也就是说,这些DNA片段对我们来说一无所用。这些生物学家认为,某些“垃圾DNA”片段最初也是基因,只是后来因为突变的缘故失活了。其他的DNA片段称为转座因子,它们就好像寄生虫一样,单纯地复制自己并插入到基因组的新位置上去(这种插入通常是无害的)。

当时,识别“垃圾DNA”是生物学研究的大趋势之一。许多科学家都开始质疑所有生物体系都是进化“精心设计而来”的这一假设。自然选择是一种强大的力量,但它并不是解释物种为何会演化成现在这个模样的唯一答案。例如,雄性的乳头就不是一种适应性,它们不过是在进化中凑凑热闹罢了。


(三)


有人认为:雄性的乳头只是进化中的一个无用的痕迹,我们的绝大部分基因组也是如此。但我并不认为这个结论是对的,相反我看它相当麻木不仁。

基因组远未达到机械般的精确和完美,在很大程度上,它更像是一本被反复擦去又重写的抄本,又像是无害的寄生虫们的巢穴。我们的基因组就好比它们生存的海洋和草原。科学家们开始着手破译整个人类基因组的精确序列,2001年,发表了第一稿研究结果。他们识别出了带有“死基因”标志的数千个DNA片段,还发现了数以百万计的转座因子。“人类基因组计划(Human Genome Project)”团队宣称,我们的DNA就像“一大片由‘垃圾DNA’组成的荒漠”,其中星星点点散布着编码蛋白质的基因“绿洲”。“垃圾DNA”最初只是一个理论上的争论,但现在我们在进化上的杂乱无章已经是有目共睹。所以,一些曾经被视为“垃圾”的DNA片段,现在却是生命所必需的非编码DNA片段。

这个争论,好像把人文世界的争论,带入了自然科学的领域。

科学家们早已知道,人类基因组中包含着一些其他类型的RNA的基因:这些碱基组成的长链在细胞内执行着其他任务,比如协助蛋白质组装等。21世纪初,科学家发现,人类细胞可以阅读数千个自身DNA片段(不仅包含编码区),并在此过程中制造RNA分子。他们想知道这些RNA分子是否具有什么生死攸关的功能。

经过几年的检索,他们选定了一种特殊的RNA分子,这种分子非常奇怪,它在腰部以下的皮肤细胞中广泛存在,但在腰部以上却完全不见踪迹。里恩和张都清楚地知道,这种模式可能毫无意义,但他们仍然开始了研究。他们给自己的神秘分子取了个颇具自嘲意味的名字:“hotair”。如果最终证明它什么也不是(hot air有“吹牛”、“空话”之意)。他们对皮肤细胞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验,想看看hotair有什么功能(就是说,如果有的话)。他们小心翼翼地将hotair分子从细胞中提取出来,并检查它们是否曾与任何其他分子相连接。事实上,是的:它们可与一种名为Polycomb的蛋白质紧密结合。

Polycomb隶属于一组对于从受精卵到动物成体的发育过程必不可少的蛋白质。它们可在不同的模式下激活或关闭基因,从而使一群细胞统一地发育成骨骼、肌肉或脑。Polycomb蛋白可以与多种基因相结合并使其失活,无法再生产蛋白质。里恩的研究显示,hotair的作用就像是Polycomb蛋白的向导,当它结合在Polycomb上后,就可以护送该蛋白穿过乱七八糟的细胞内环境,准确地结合到需要被沉默的基因位点上。

他们利用基因工程,培育出了缺乏hotair基因的小鼠,并发现这些小鼠出现了一系列畸形,如腕部发育迟缓、椎骨混杂等。显然hotair很可能在皮肤、骨骼以及全身的其他组织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四)


2013年12月,人们发现有三个新的潜在的RNA基因可能对小鼠的生存至关重要。为了调查每个潜在基因,科学家设法删除了小鼠体内该基因两个拷贝中的一个。当这些小鼠交配时,一部分胚胎将带有两个基因拷贝,有的带有一个,有的则一个也没有。不论是缺少这三种DNA片段中的哪一个,小鼠都会胎死宫中或在出生后不久死亡。“敲除了一个‘垃圾DNA’片段,小鼠就无法存活,”里恩说。“如果你要提出批评意见,尽管说好了。但我已经很满意了。我又发现了一个新的生命必需的基因组片段。”

在寻找新的具有重要功能的RNA分子的同时,科学家们也从中选出了几个来进行分子层面上的详细研究。一种被命名为“firre”的RNA分子,它的功能像一个巨大的套索,可以同时抓住三个不同的染色体并把它们拉到一块儿来。这就好比在基因组层面上做折纸手工,每个细胞都拥有一张同样的纸。干细胞、脑细胞、肝脏细胞……全都是从同样的纸上诞生的,是你的折法决定了最后会得到一架飞机还是一只鸭子。你折叠出来的形状才是最重要的。这是生物学的三维代码。

一些生物学家认为,这类新发现提示我们的基因组中隐藏着一座大宝库。由于已有研究证明,有几种这样的RNA分子至关重要,他们认为,基因组其余的非编码片段一定也蕴藏着丰富的宝藏。但其他人表示这种想法不过是盲目乐观。相比之下,他们倒是对这项研究的前景深感悲观。事实上,我们的细胞制造的大多数RNA分子很可能并没有像hotair或firre那样的重要功能。相反,在大部分情况下,不过是制造RNA的蛋白质偶尔撞上了“垃圾DNA”而已。

数百万年来,人类基因组自发增大了不少,其中充斥着无用的基因拷贝和新的转座因子。我们的祖先宽容地将所有这些额外的行李带在了身上,因为它们本来也不算多重的负担。这些额外的DNA既不会导致重病,复制所需的能量也很少,不会影响其他正常工作的完成。当然,基因组不可能无限制地接纳垃圾,但其垃圾容量确实相当巨大。另一方面,要清除垃圾则很麻烦,需要大批的蛋白质来删除每一个“死基因”或转座因子——同时还得保证不会伤及必需基因。一个冗余的基因组可以保留更多的资源来进行繁殖或与疾病斗争,而丢失“垃圾DNA”的基因组则将沦为进化中的输家。


(五)


在我看来,社会与文明其实也是一种“基因组”:有人认为这是垃圾桶,有人认为这是精妙设计的结果。但无论如何,天子及其仆从都是从中产生的。他们的使命或为控制垃圾的泛滥,或为创造更为高级的社会和文明。他们遵从的路线不是狂妄自大的“愚公改造”,而是顺水推舟地“尊重自然”。



〔另起一页〕


第六节

生物学意义的天子


生物进化理论认为:恐龙经过数千年的进化,逐渐拥有了鸟类的特征。

爱丁堡大学2014年9月公布的一份恐龙谱系图表明,双腿站立的食肉恐龙在数千年的时间里逐渐拥有了鸟类的特征。一旦鸟类的一些基本特征出现,比如说翅膀、羽毛和叉骨等,那么鸟类的进化就开始了。

研究表明,在古老的恐龙和现代鸟类之间没有迹象表明存在“缺失的环节”;现在存活的鸟类也是恐龙霸主——霸王龙的远亲。霸王龙属于兽脚亚目恐龙,这个种属的恐龙都是双腿站立,而且包含地球上曾经存活的最大陆栖食肉动物,而所有的鸟类都是兽脚亚目恐龙的后代。

爱丁堡大学地球科学院的Steve Brusatte博士负责了这项研究,他声称:“恐龙变成鸟类并没有发生在某一时刻,而且它们之间没有缺失的环节。我们认为鸟类的标准骨架是经过数千万年的过程逐步拼凑而成的。一旦完成,就会激活巨大的进化潜能,让鸟类快速进化。”

但事实上,“快速进化”还是有我称之为“天子”的重要环节构成的。尽管这些环节是环环相扣的、没有缺失中间环节的。

科学家们分析了150个灭绝物种超过850个身体化石,并且将这些发现与统计技术相结合建造谱系图。最终结果表明,1.5亿年以前鸟类的出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随着时间的发展一些恐龙变得更像鸟类。他们的研究也支持了在1940年代最早提出的一个理论:物种群体中新身体结构的出现能够引发进化浪潮。这就是“天子的诞生”。

研究的合著者,来自牛津大学的Graeme Lloyd博士称:“我们的研究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这个问题,但是似乎针对这个问题的所有研究都认为鸟类的起源在地球历史上真的是一个特殊事件。”

在这种意义上,说圣经没有记载恐龙也不绝对,因为鸟类尽管特殊,毕竟拥有恐龙祖先。


附录

〖“天子”简说〗(天子第一版)


1

天子,仿佛宇宙派给种族与文明的“原生细胞”:“帝降夷羿,革兹夏政。”由此展开新的种族、新的文明。

2

种族与文明的原型原生不是实验室里的科学发现的,而是宇宙造物者的奥秘;这需要我们用生命的高级部份去体验,而不是用生命的低级部份去经验。

3

天子是指向新的方向的细胞核,他满载良善健康的宇宙编码。他的诞生与时代(包括当时的天体环境)发生神秘的共振,并以特异的结构性脉冲辐射四周(包括当地的人类环境),优异的范本具有强烈的向心力,形成生命体的同心圆运动。这是从种族命运的角度看。

4

从文明史的角度看,则与通常的想象相反,所谓文明与野蛮:分别是对天子的离心运动(文明)与对天子的向心运动(野蛮),也就是说,文明是细胞的异质化过程,因此也是对天子的背离,回到野蛮则是细胞再度趋近同质化过程,因此也是对天子的回归。

5

同样与通常的想象相反的是,人类成员彼此间残忍的对待,乃是异质化行为,是离心的文明化过程的现象;而人类成员彼此间仁爱的对待,则是同质化行为,是向心的野蛮化过程的现象。所以,是爱创造了世界,而上帝也就是爱。在这种意义上,野蛮并不像许多意识形态教导的我们那样,是所谓通向死亡的;它也许血腥一点,但并不像文明那样苍白贫血,缺乏生育力。实际上,文明过程才是通往整体的死亡的。

6

苦难,是细胞的异质化过程所产生的痛感,所以同质性高的原始社会的苦难,并不会多于异质化强烈的文明社会;幸福,则趋向细胞的同质化过程的宁静,所以文明的退化有时带来的并不是苦难的骚动,而是幸福的宁静。

7

所有的社会成员乃至所有的人类成员都是一体的,也就是源于同一个细胞。文明的异质化过程,并不能消灭人类细胞的同质性起源这一事实。所以凡偏待人的,就是自己偏离了正规,从而陷入了异质化的不正确、不良善、不健康的状态。这还表明其自身细胞,已经具有高度缺陷。

8

唯心,唯物:是因为看见核的不同与相同。

9

革命:原生细胞征服派生细胞。

10

腐败:细胞角色混乱,并因混乱而畸形、变态、败坏。

11

在极端病态的社会里,原生的范本细胞“天子”反而被显为是极端的、病态的甚至不可取的。

12

从天子派生出来的人们,不仅仅是兄弟姐妹,而且包容在一个广延的种族细胞内,这个广延细胞的原生形式就是天子。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常人也是天子的退化形式。而常人的健康,就是从决意回归天子的那一刻,开始的。

13

天子的天职在于从根本上兼容并蓄,像自然一样生养万物,而不是某一种动物或是植物那样迫害其他的动物和植物。敦促其他的动物和植物把纷扰嚣腾的分裂对峙升华为一个宁静肃穆的统一秩序,是可以的;但决不是通过种族斗争或是阶级斗争的肮脏手段来加剧其他的动物和植物的分裂、特化其他的动物和植物的对峙,从而为整个社会秩序埋下了一个破坏力无比的定时炸弹。


天子第一版附注

(2006年6月24日)


华裔科学家蓝田的人类基因进化理论


“在人类短暂的若干万年历史中,我们的生物学特征——甚至是大脑——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这样的变化还在持续。可以预见,在不太遥远的未来,人类的外貌和行为将与今日大不相同。这种不可避免的现实,也给那些抱有种族意识或部落意识等观念的人们传递了一个警醒信号”。美国芝加哥大学华裔科学家、中山大学“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研究中心”主任蓝田在一篇文章中写道。

据华尔街日报报导,1989年天安门事件发生时,父母均为物理学家的蓝田已经到哈佛大学就读。他把自己的好奇心转移到遗传学,对Y染色体获得突破性的研究进展,一举成名。2000年他到芝加哥大学任职,并荣膺霍华.休斯医学研究所研究员,获得充裕研究经费,使他得以从事各种富有创意的计画。

近年来,蓝田开始对人脑复杂的结构产生了兴趣。一直以来,研究人员认为人类与黑猩猩约有96%基因相同,可是人脑约是猩猩的4倍,而人脑大小与智商有关。蓝田带领的研究生搜集世界各地59个不同族群的1184人的基因样本进行研究,发现一直到最近一千年,这种演进还在进行,而且新的基因变异在一些族群迅速蔓延,并显然为这些族群带来优势。

蓝田承认现有证据并不能据以做任何结论,不过他认为这些基因突变导致脑部更大和更聪明。他指出,在大约四万年前出现的一次突变,刚好是人类开始在洞穴作画之时。另一次突变估计在5800年前出现,主要表现在中东和欧洲人身上的突变,刚好赶上城市和书写文字的发展。

这些情况显示脑部演进可能与重要文化改变同步发展。他用地图展示这些改变在欧洲、亚洲和美洲迅速扩散,可是在撒哈拉沙漠南部的非洲却不普遍,显示有些族群没有赶上人类演进过程。

而最令人吃惊的发现在于,人类大脑中的一组“人性基因”仍在以超乎寻常的速度进化。由于这组基因的进化与人所处的社会的文明活动有关,大脑的加速进化还可能带来一些社会后果——可能会导致不同社会中的人种间的智力发展不平衡,而这一研究结果刊登在美国学术期刊《科学》杂志上。

据蓝田的博士后项鹏介绍,从1998年开始,蓝田通过对全基因组范围内与神经系统有关的两百多个基因的系统性研究,并对人类、猴子、大鼠和小鼠进行比较,发现灵长类(人、猴)的神经系统基因的进化速度比啮齿类(老鼠等)高出30%;而在灵长类中,神经系统基因的进化速度尤其迅速。

此前,人类学家认为20万年前现代人出现之后,人类进化就“定型”了,蓝田等人的研究可能引起人类学家对现代人进化速度的重新关注。科学家认为,这两个“新基因”可能决定人脑的容量,进而可能影响到人类的智力水准。

科学家推测,这两个“新基因”的出现可能与农耕、语言、文字等人类文明活动的出现有关,这似乎表明了人类基因进化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而推进,两者之间存在一种因果关系。另一方面,由于人类文明发展速度不平衡,一些落后地区的人大脑中“人性基因”的进化速度可能较为缓慢。

蓝田解释说,这种进化并不是同时发生在整个种群中,而是一个漫长的选择过程。极少数个体率先发生基因变异,出现新的单模态,而基因的新单模态使这些个体获得生存和繁衍的优势,然后在整个种群中传播。


〔另起一页〕


第七节

社会动员论的一个证据


1990年代,我在“社会动员论”里曾经指出:

现代性不足、城市化不够、社会动员程度低下的社会才会实行独裁制度和寡头制度;因为,只有实行寡头制度甚至独裁制度,才能使得一个现代性不足、城市化不够、社会动员程度低下的社会,比较容易“一策群力”,比较容易抄捷径、追赶得上先进的国家。相反,民主国家、自由社会的“群策群力”则是一种长治久安的方法,不适用于迫在眉睫的危机社会使用。

2012年11月23日,我又看到一则新闻,“地峡谷歌报告:美国是第一大用户信息操控国”,再度印证了我信服的“社会动员论”

这则新闻说:美国科技博客VentureBeat撰稿人John Koetsier近日撰文称,要求谷歌提供最多用户信息的国家并不是巴西、俄罗斯和伊朗,而是提倡自由民主的西方国家,其中美国居于首位。

上个月谷歌更新了其透明度报告,该报告令公众获知各国政府要求谷歌提供用户数据的信息。谷歌表示,各国政府的多数要求是辅助刑事调查,但谷歌称其不能保证每一个要求都与刑事调查有关。报告显示,全球各个国家中向谷歌提出最多用户信息要求的并不是巴西,尽管该国要求谷歌删除诽谤视频;也不是推行高压统治的巴林,自建国内互联网的伊朗;更不是俄罗斯,俄罗斯提出对网络进行审查,并删除色情等内容。

然而,现代化、提倡自由言论的西方国家却向谷歌提出了最多的要求,美国排在第一位,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和澳大利亚位列前十位。

美国提出的要求数量几乎是印度的四倍。谷歌表示,其会谨慎处理各国政府提出的要求:当我们被要求提供用户信息时,我们会仔细审核,只会提供要求范围内的信息。谷歌称,会保护用户的隐私,在满足一项要求前,会确保其符合法律精神。如果法律允许,谷歌会通知受到影响的用户。

但考虑到透明度报告并未披露太多和刑事调查种类有关的信息,在将信息存储到云服务之前用户应该三思。

印度和西方的区别可能更多在于“现代性不足、城市化不够、社会动员程度低下的社会”的问题,而不仅仅在于民主自由与否。

现代性、城市化、社会动员程度,提供一个社会更多的动员方式和控制方式,使得民众不再那么氓之蚩蚩。在一个发达国家,社会控制更多是无形的,虽然无孔不入,但不至于让人很不舒服;在一个野蛮国家,社会控制更多是强制的,明显侵犯人权,当然也就让人很不舒服了。但无论什么国家,社会控制都是第一位重要的;因为这关乎权力,实乃“国家主权”的生死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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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思想的主权与媒体的灾难


有一种说法是,“媒体创造了灾难和末世。”

这是因为在接二连三的自然灾难面前,人们产生愈发强烈的“世界末日感”,但专家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媒体借助卫星技术和信息的快速传播,让全世界人对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发生的灾难都有了身临其境之感,真实的画面放大了人们对灾难惨烈程度的感受。

所以有人觉得,自有人类记录以来,地球一直是人类的朋友,然而现在它似乎变成了敌人。大地震让人类亲身见识了大自然的威力。在强震引发的海啸面前,人类惊呆了。很多人不禁把眼前的场景与世界末日即将来临的预言联系在—起,并且给了宗教骗子大发横财的机会。

然而,地震悲剧只是人类遭遇的诸多自然灾害中的“最新章节”。据美国地质勘探局通报,2010年是上世纪70年代以来发生地震最多的一年。2010年以海地大地震为开篇,这场发生在1月12日的强震共夺去近30万人生命,首都太子港完全夷为平地。之后是2月27日智利大地震,里氏8.8级的地震引发了海啸,浪高超过8米。这次地震曾被列为人类历史上五大强震之一,日本此次强震则让智利地震下降至第六位。智利强震造成700多人死亡,200多万人受灾,50多万房屋被毁。

地球似乎认为这些还不足以显示它的力量,于是又让巴基斯坦感受了一次该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洪水灾害。强降雨覆盖了巴基斯坦30%的国土面积,造成至少千余人死亡,将近200万人无家可归。就在巴基斯坦遭受大水冲击的时候,俄罗斯却迎来了火的考验——130年一遇的森林大火。

2011年2月22日,新西兰发生里氏6.3级地震。这场地震是该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经历的最为严重的一次灾难。强烈的震动触发新西兰最大冰川崩裂,大约3000万吨的碎冰滚落。

在接二连三的自然灾难面前,人类不禁产生了一种千年预言即将应验的感觉——世界末日将近。人们越来越相信,洪水、地震和海啸等各种灾难都是相互关联的。这到底是真是假?

地壳压力增大、从科学的角度看,必须把全球气候变暖与地震区别开来对待,因为前者属于极端气候现象,而后者则是由板块变动造成的。全球变暖是因为气温不断升高,这种现象在最近30年来尤为严重,是造成各种不寻常气候现象的主要原因,包括强降雨、严冬、干旱和酷暑。

一些科学家认为地震和气候变暖与水对地壳的压力有关。北极地区融冰的加速势必会影响到岩石层的压力和能量。有些科学家证实,导致太平洋海平面上升的厄尔尼诺现象_正在给海底断层造成额外的压力。专家认为,如果气候持续变暖,地球就有可能发生更多的地震。

美国地质勘探局指出,2010年共监测出1.2万至1.4万次大小规模的地震,平均每天约50次。更重要的问题在于,1900年以来的10次大地震中,有3次都是在最近6年中发生的。每次地震之间是否有关联,其实这种可能性并不能被排除。地壳如同七巧板,其中一块运动了很有可能会带动另一块的摇摆。美国地质勘探局的罗斯·斯坦同意这一观点,认为地震会产生地壳构造波。

但人类的感觉却是,现如今的灾难是越来越震撼人心、破坏力越来越强了。媒体借助卫星技术和信息的快速传播,让全世界人对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发生的灾难都有了身临其境之感。过去灾难只属于发生地,现在灾难变成了一次直播剧。真实的画面更加放大了人们对灾难惨烈程度的感受。社交网络风行,每个普通人依靠手中的便携式设备都能成为现场直播报道的“记者”,于是更加强化了人们的一种认识:此时此刻地球上正在发生各种各样的事件,每一件事之间似乎都是有关联的。

人们产生愈发强烈的“世界末日感”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在思想认识逐步深入的如今,灾难的样式显得越来越复杂。德国克里斯蒂安·阿尔布雷希特大学灾难研究所的马丁·福斯说:“现在不单有各种自然灾害,还有许多技术灾难。”日本地震引发的海啸,继而导致的福岛核事故已经危及到人类生存。“随着技术的进步,人们对人类拥有自我毁灭的潜力的认识越来越清晰。”福斯说。心理学家何塞·波萨达指出,在真实的灾难面前,一些人越来越认同宿命论的说法。在集体歇斯底里中,恐慌快速蔓延。

实际上,人类一直相信末世论。高级宗教好像对现代天文学具有预见似的,认为世界终有一天会灭亡。曾有心理学家通过儿童进行实验,论证为何人类要把自然灾害与末世论联系在一起。专家惊讶地发现,只有发育成熟的大脑才会把二者联系起来。但奇怪的是,这并非人类天生的才能,而是通过个人社会化获得的,也就是说是后天学来的一种文化。

环保主义者认为,人们混淆了概念。他指出,一种自然现象不能被归类于灾难。灾难是生活在危险地区所带来的后果。因此,不能把责任推给上帝或者大自然,而是要认识到是人类创造条件让自己自作自受。古斯塔沃认为,与其预测世界末日何时到来,不如积极地寻找解决办法,创造低风险的能源,让人类生活在与大自然和谐共处的环境中。

这就是思想的作用。

是思想创造了灾难和末世。

同样,思想主权能够帮助人们渡过末世,进入另外的世界。


〔另起一页〕


第九节

大众永远是错误的


有人说“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还有人说“学生永远是正确的”,现在大家都知道了,说这些话的人都是骗子,因为他们自己都不相信自己说的话。

说“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的人,一贯玩弄大众于股掌之上,是一个人面兽心的家伙,连自己的家里人和亲密战友都不放过,更是活活饿死了、“整掉了”一两亿人口;说“学生永远是正确的”的人,后来严词抨击学生错了,而且不可饶恕。所以人们反思下来,认为这些人不能不是骗子,因为他们自己并不相信自己的话。

那么,事实的真相是什么呢?

我认为,上面这些骗子所做的事,可能比他们所说的话,更加接近事实的真相。

那就是:大众永远是错误的。

这样反其道而论之,是否有些偏激过度了呢?

并非如此。

大家都知道,在一个市场中,当大多数人都相信股市会升的时候,通常股市会跌。这是历史的经验是,不仅股市如此,房市和其他的“市”也是如此。

市场如此,社会也是这样。

文革的时候,大多数人相信文凭没用,结果文革一结束,文凭暴升。

……

最近呢,Market Watch刊登的文章说,铜价爆涨,石油价格爆涨,棉花价格接近历史高点。原材料价格推高了一切消费品价格,从汽油到食物。投机者仍然在继续推高价格。Danske Bank一位分析员Kasper Kierkegaard说,目前期货市场上很多原材料的多头达到历史记录之高。

今天CNBC的节目中说“铜是新黄金”,难道银不是“新黄金”?或者银是“新铜”?原材料价格是不是到头了?也许。

已经有人这样说了。波士顿GMO的主席Jeremy Grantham是华尔街知名人士,他曾经准确地预测了2000年熊市和2007年的金融危机。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他警告说原材料价格可能很快会发生一次大跌?同时这次大跌又会给人们创造一个非常难得的买进机会。

从长期角度讲,他是看好原材料的。但是他预期明年原材料价格会下跌,跌幅可能达80%。现在这个预测听上去几乎不可能。

他的理由有两个:第一,农业原材料价格会下跌。去年是有史以来农业最差的一年,俄国很多地方出现大旱,澳大利亚水灾等。因此农作物价格大涨。但是今年的气候不会像去年那么差,如果能够比去年好的话,那么收成就非常高。

第二,中国是导致很多种原材料上升的原因,但是中国的经济发展今年或明年会出现下滑。中国发展太快,为时太久,迟早会出现问题。从什么迹象可以看出呢?工资在上升,因此中国廉价劳动力不再廉价。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中有50%是政府消费,因此造成极大的浪费,建造了过多的桥梁,机场,铁路和楼房等等。中国现在的房地产市场非常疯狂,很像当年的日本。

Grantham说明后年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有25%的机会下跌。有些专家认为机率比25%还高。如果中国经济滑坡,原材料价格肯定会下跌。

他说原材料价格明年下跌的可能性在80%。同时,这个大跌之后会反弹,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就目前来讲,在这样高的价位买进原材料风险是非常大的。不过投资者在买进时通常比较跟风。须知真正投资赚钱是要买进明年可能赚钱的投资产品。

现在几乎人人都认为原材料价格是不可能降下来的,其中这样的时候大家真需要好好想一想了。历史经验是,当人人都相信股市会升的时候,通常股市会跌。

因为大众永远是错误的。

2013年11月30日


〔另起一单页〕


第二章

进化退化


〔另起一单页〕

第一节

一个生物周期与两个生物周期


一切在文化史上留下重要足迹的人,都不是按本来样态去善解人意的诠释家,而是独树一帜的创造者。(中国学者)谢选骏

但是,这样的创造者要发挥影响,往往需要一个生物周期的时间,就人类的生物周期来说,这样的时间单位平均下来大约是三十年。

这是因为,创造者颠覆了现有的模型,因而不被人们真正接受,只有等到吃它奶水长大的一代人在三十年后开始影响社会的时候,创造者的想法才有可能作为一个新型,得以流行。

到了这个时候,创造者大概五六十岁,如果他们有幸没死,而且尚未僵化,就可能开始第二度爆炸式的影响,例如,孔子(前551年——前479)、庄子(前369年——前286年)、佛教释迦牟尼(前565年——公元前486年)、耆那教大雄(前599年——前527年)、柏拉图(前427年——前347年)、奥古斯丁(公元354年——430年)……因为他们从“第一个生物周期”进入了“第二个生物周期”。不仅他们自己继续成长,更重要的是他们得以亲自影响下一个周期中的人们。

上是生物周期,造成了所谓的“七十年现象”,就是任何国家的社会政治,必在七十年左右发生一次脱胎换骨,这或体现为“遥相呼应”,或体现为“彻底否定”……在骨子里都是一个脱胎换骨的过程。苏联如此,美国如此,法国如此,英国如此,中国也如此。

下面两篇文章,分别写在1988年和1999年,说的就是这个“七十年原理”。1919年到1989年,1949年到2019的生物周期。


(一)


反传统主义的七十年

谢选骏


(1)


当五四运动七十周年的时候,它不再作为几十年一贯制的“五四青年节”受到政治仪式上的纪念。全国知识界终于打破了年龄层的隔阂,以一种文化认同的态度、异乎寻常的关注来重新审视五四新文化运动。这是因为,1989年和1919年之间确实发生了一种遥相呼应的历史关系。

现在人们谈五四,不单指1919年5月4目的学生起义而言,而是用“五四”这个符号指代那个历史周期:伴随着袁世凯的死所开始的中国社会的彻底分裂(1916年)到北伐胜利即在蒋介百强权下的中国初步统一(1927年),并以“五四”来指代这整整十二年间的新文化运动。袁世凯的死,把辛亥革命的后果充分展示了出来,那时,社会失范状态带来了文化观念上的空前绝后的活跃。这样,“五四”就获得了和新文化运动同质的象征性。

1919年5月4日所发生的学生造反运动,被认为是最能代表这一文化运动的精神的。但实际上,在新文化运动的宗旨(科学与民主)和5月4日运动的口号(救亡与自强)之间,却存在着普世主义与民族主义的深刻分歧。不错,民族主义运动完全可以把科学与民主作为推进自己事业的工具来使用,这在逻辑上是没有疑问的,而且被日本和欧洲发生的“资产阶级革命”一再证明是有效的。但任何武器和工具都是中性的,这意味着它既能用来推进一个事业,也可以用来削弱甚至破坏这个事业。

在中国现代史的实际运作中,仅仅把科学和民主当作促进“富国强兵”这一民族主义目标的工具来使用,结果,就导致在民族危机持续深化的苦难历程中(八国联军、二十一条、九一八事变、第二次中日战争……),断然地放弃了这些被认为是低效的、不能应急的武器,而去寻求更直接、更有短期效应的武器。实际上,主张暴力革命、农村包围城市战略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在批判科学与民主的局限性时,正是这么做的。结果开辟了一个“山沟里出马列主义”的新的(野蛮主义)时代。

“科学与民主”是目标吗?

“民族主义”是目标吗?

“科学与民主”和“民族主义”究竟谁主谁从?或者,二者都应该服从于其他更高的目标:“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些,曾多么深入地困惑着迄今为止的中国思想家们。

凡此,当然可以无休止地讨论下去。尽管历史常常通过讨论来显现自己,但历史并不是讨论。因此,当“民族主义”(救亡运动)与“普世主义”(科学与民主)之间开始在1919年以后出现分歧时,新派人物就因为“必须做出历史选择”而趋于分裂了。这种分裂性的选择导致了连锁性的社会事变。而“反基督教运动”(非基)的兴起,也是五四运动的一个后果。


(2)


林则徐是第二个现代思想的先驱者。他的朋友与学生魏源以及冯桂芬开始提倡研究西学,制造西器,但没有什么结果。一直到太平天国运动,中国才去研究欧洲文明。曾国藩有倡导之动,其幕客如郭嵩焘、薛福成等(还有在野的王韬),对于西方文明已颇有了解,虽然曾国藩自己自始至终并没有深刻认识,但江南制造局之编译工作以及李鸿章、张之洞等的事业,使中国接近了现代文明一步。现在有许多人批评张之洞“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见解,其实这一旧时代的开明官僚还知道机器重要,今日许多新人物还轻忽机械。(《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缩》第四卷,P149,浙江人民出版社)

这里提出了任何严肃的学者都无法予以回避的现象:“旧时代的开明官僚”都还知道先进机器的首要性,这表明他们远远没有陷入“以思想文化解决问题的途径”。相形之下,倒是文化革命热潮中出现的“新人物”却变得轻视起机器的重要性来了。很明显,这一观念反差之所以会发生,是由于洋务运动在实践上的破产。尤其是,紧接下来的康梁改制的努力也失败了,更由于主张实行彻底政治变革的辛亥革命竟也趋于失败!又加上反袁世凯的“第二次革命”的不了了之……这一系列性的挫折,使得新思想家们对以西方的技术、西方的政治、甚至西方的社会模型来拯救中国的努力,感到彻底灰心绝望了。从此,他们才走上了以思想文化解决问题的“极端主义”的立场。这一极端立场,如前所述,并非中国传统文化的中庸之道、务实精神所固有的。相反,中国传统文化早在董仲舒时代起,就一贯是坚持“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立场的。

以思想革命来解决问题,实际上是五四前后的新文化运动的独创,是“向西方寻求真理”的结果。正如陈独秀在《偶像破坏论》(1918年)中开宗明义地点破的,“一声不做,二目无光,三餐不吃,四肢无力,五官不全,六亲无靠,七窃不通,八面威风,九(音同久)坐不动,十(音同实)是无用,这几句形容偶像的话,何等有趣!……偶像何以应该破坏,这几句话可算说得淋漓尽致了。但是世界上受人尊重,其实是个无用的废物,又何只偶像一端?凡是无用而受人尊重的,都是废物,都算是偶像,都应该破坏!”

“打倒偶像”,正是西方现代精神的主张。尼采不是人力宣传偶像破坏论吗?马克思不是力主“与一切传统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吗?这与中国的保守成性的文化传统何干?再看下面这些言论,就知道陈独秀为什么加入了苏联缔造的共产党,而没有自己组织一个中国式的团体:

“吾苟偷庸懦之国民,畏革命如蛇蝎,故政治界虽经三次革命,而黑暗未尝稍减。其原因之小部分,则为三次革命,皆虎头蛇尾,未能充分以鲜血洗净旧污;其大部分,则为盘踞吾人精神界根深底固之伦理、道德、文学、艺术诸端,莫不黑幕层张,垢污深积,并此虎头蛇尾之革命而未有焉。此单独政治革命所以于吾之社会,不生若何变化,不收若何效果也。推其总因,乃在吾人疾视革命,不知其为开发文明之利器故。”(陈独秀:《文学革命论》[1917年]见《中国现代思想史参考资料简缩》第四卷)

“国民”成了反传统主义者攻击的主要对象。五四时期的新青年之谴责“吾人”,与八十年代的新中年(新观念)倡导“全民族共忏悔”——实有外国思想指导下的异曲同工之妙。而具体的文学革命之所以有其必要性,恰恰就在于政治革命的失败一下子暴露了“疾视革命”这深厚的国民性。从此,“吾人”的劣根性已被认定为中国积弱的主因。所以,新文化运动首先把表达民族精神的文学,列为革命的对象;继而在总结民族理想的孔教的批判上达到了高潮,结果是鲁迅在《狂人日记》(1918年)中发出了“仁义道德吃人”的反传统呐喊。虽然《狂人日记》的思想来源还是陈独秀和胡适:

“孔教问题,方喧呶于国中,此伦理道德革命之先声也。文学革命之气运,酝酿已非一日,其首举义旗之急先锋,则为吾友胡适。余甘冒全国学究之敌,高张“文学革命军”大旗,以为吾友之声援。旗上大书特书吾革命军三大主义:曰,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曰,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曰,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陈独秀:《文学革命论》)

仁义道德,正是中国文化的魂,是中国民族千百年来为之献身的理想。为什么在革命知识分子心目中变成了吃人的怪兽?显然,因为这只是一个反传统主义者的命题。

在国粹派看来,这命题大逆不道。而在一个中性的文化史家看来,这命题也是偏颇的、缺漏百出的。因为仁义道德的文化系统作为中国人生的基本价值,曾在历史上发挥过极重要的功能。否则,它就不可能统治一个伟大民族的精神世界达几十个世纪之久。而在我们看来,仁义道德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确实拥有全然不同的功能,它不仅吃掉坏人,也常常爱人、护人、尤其是养人。因此,这概念本身的内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完全殊异。“吃人的仁义道德”这一概念,恰恰是在民国初年的社会文化的营遗失范状态中产生的,是由参与新文化运动的新型知识分子们体悟出来的。我本人一点也不怀疑他们的切肤之痛和所谓真诚,甚至也承认这命题当时当地的真实性:他们彼时彼地所看到的传统(即仁义道德的当时状况),也许是有吃人而不仅仅是吃坏人的一面。

关键不在于“仁义道德”这几个汉字会吃人,也不在于这几个汉字所代表的概念和文化传统会吃人,而在于当时当地结合了这些概念的社会权力集团已经失去了对社会生活的指导力量。结果仁义道德原有的积极社会功能(爱人、护人、养人)消失殆尽,而更多暴露其消极的社会后果(“吃人”)了。鲁迅在《随感录·三十五》中的自白是典型的,他援引并赞扬了一位朋友的妙语,“要我们保存国粹,也需国粹能保存我们。”此语道破了天机。

事实上,人和人的文化(即国粹)之间的这种互保共存关系是公认的、无可非议的。而新文化运动之前的近六七十年间,中国社会所经历的改革和革命的历史己经表明,中国的国粹已经无法保护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了,甚至很难保障中国人的生存。这日益暴露出来的“不能应付”,激发了日益增多的否定传统的冲动。

这是一个渐进过程:洋务派否定经济的技术层面的国粹,维新派否定政治理论和社会制度层面的国粹,革命派否定中国文化的最核心部分——皇权。这一步步的否定,一步步的“反传统扩大化”,才导向新文化运动的全面颠覆。其结果是把“我们”和“国粹”完全对立起来,“保存我们的确是第一义。要问它有无保存我们的力量,不管它是否国粹”。(鲁迅:《随感录·三十五》)这其实是“文革宣言”。而在传统文化没有面临西方文明强有力挑战之前,“我们”和“国粹”不仅相安无事而且互相提携了几十个世纪……

可见,所谓“以思想革命来解决问题”,是中国文明的直接居民(“汉族”)在其现代化的道路上,经受了一系列明显的挫败之后,兴起的思潮。这显然不同于中国文明的间接居民(“藩邦”如日本)所采取的现代化道路。其特点是以文化革命为宗旨的总体革命的动员;其精神动力,则十分怪异地采纳了“从西方觅得的新经”。

退一步看,在新文化运动兴起之前,反传统主义即使在爱国志士中也从未占有过主导地位。反清志士、排满的民族革命者(如邹容)和持有激进共和主义观点的革命宣传家陈天华,也只是抨击中国两千年大一统专制的政治独裁,而从未对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进行过陈独秀式的全方位攻击。

可见,危机确在深化,革命确在深入。


(3)


新文化运动终于为中国人(尤其是知识阶层)塑造了一种全新的政治态度。这种性格要求,为中国的复兴,须在传统文化的根子上大动手术,甚至在我们的国民性上动手术:用现行的时鬃话说,也就是要在文化和民族的“基因”上作文章——这才开创了“以思想革命来解决问题”。这种精神在文革时喊出了“灵魂深处爆发革命”,而在文革后又主张“全民族共忏悔”……形态虽异,情致则一。新文化运动开创的这一新的国民性,也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紧紧依据着当时的社会形势:

从1916年袁世凯之死所形成的政治混乱开始,到1927年北伐战争的大致结束从而创立了一种新权威而告终。这十二年的新文化运动明显地揭示,中国文化运动的活力,恰恰是从社会政治的动荡混乱甚至解体中获得的!思想的解放,是和社会的解体相辅相成的。所以新文化运动前后夹击着袁世凯强权与蒋介石强权。这两个强权时代,当然较少政治上的扰乱,但传统主义则有所抬头,自由思想却大大减少了。政治与文化的这一反效应,表现为袁世凯时代比之辛亥革命及其准备时期,都更多保守主义的倾向;蒋介石时代比大革命及其准备时期(即新文化运动期)也更多思想回潮的意味。

袁世凯和蒋介石的保守主义虽不尽同,但他们都表现出对中国大一统专制时代主流文化的认同。这认同并非巧合,而是革命力量即反传统力量的退潮必所导致的。与这退潮同时来到的,则是要求“重建道统”的呼声。但正像中国的现代史告诉我们的那样,中国社会危机的症结并不是道统问题所触发的。所以,临时性的重建道统,虽有助于暂时稳定社会秩序,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善中国社会面对现代世界新秩序时,所遭遇的全面不胜任。这样,保守主义的抬头也就不可能产生决定性的结果。革命的和反传统的力量,不过是暂时退避了,退到某种地下状态。如二次革命失败后的国民党力量,和大革命失败后的共产党力量。但这只是在等待一个更有利的、必定要重来的“革命高潮”。这高潮即是社会危机的再度激化。因为社会危机越是得不到解决,以思想革命来解决问题的冲动就越是受到青年造反者的拥戴。他们力图在社会文化的根子上挥刀斩乱麻,以“毕其功于一役”。

在北伐战争结束后的十年内战期间,革命的反传统主义主要汇集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形式,以此破坏社会秩序和文化结构,其高潮是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与此相应,官方的“文化围剿”运动也就十分自然地采取了一种“准国粹主义”的立场。国民政府开始崇信宋明理学的遗绪,并以此作为其政权正统性的凭据。在“捍卫优良传统”的旗帜下,“新生活运动”的赞助者们,向他们所认定的“全盘西(苏联)化”、“不合中国国情”等左派倾向进行不断的反击。为此,他们甚至对各种谋求进一步变革的反传统主义者一律扣上了一顶“领取卢布津贴”的政治帽子,而不管这些人是不是在组织上加入了政治反对派。

可见,中国的新文化运动,自始就不是一顶单纯的书斋中的革新,而是终究要与社会变革的脉络相通的社会行为。以思想革命来解决问题,实际上恰是社会革命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准备。这在古今中外的大变局中,可谓通例。

进入1930年代后半期,随着民族矛盾的日益突出,抗日战争爆发了,在国共两党“一致对外”的合作过程中,文化和政治之争为要适应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做出了若干相应的调整。在民族矛盾中,反传统主义的声势自然有所缓和。“长城”等民族传统的象征物,在亡国灭种的危险中受到再度的颂扬。其实这个长城就是鲁迅等激进分子所痛骂仁义道德。

随着边区政权的确立,一种新的、特别适应山沟国情的“理论”——毛泽东思想被创造出来。由此形成了一种新的,此后支配了中国几十年历史的小传统:延安精神。“东方红,太阳升”成为延安精神的写照。

“毛泽东思想”的概念,是由刘少奇率先提出的,这耐人寻味。正如在几十年之后,在遭批判的《论共产党修养》中表明的那样,刘少奇的思想深处有很深的儒家背景。也就是说,刘少奇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共同创建的毛泽东思想”,成为自己的断头台。这个“马列主义的中国化,或马列主义的儒化”,是在边区内地的农业环境(“山沟”)中产生并得到发扬的。“山沟里的马列主义”,取代了莫斯科工业环境来的政委们。

当梁漱溟到延安与毛泽东论证说,为什么十年内战期间中共无法获得人民的支持,而一旦运用了统一战线的法宝之后就赢得了大量知识分子的归顺……显然是赞扬了山沟里产生的抗日口号,这个口号是反抗满洲国的了,而不是引导满洲国的了。显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于1931年(1931年11月7日至20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九一八”国难后不到两个月;比“五族协和”的满洲国还要居先。(1932年3月1日,满洲国宣布成立。五族协和有满族、和族、汉族、蒙古族、朝鲜族。)

在山沟里形成的毛泽东思想此后演变成一场新国粹主义。只是让“天朝意识”被“世界革命中心”的理论所取代,使反传统主义和新国粹主义获得了一种历史促成的联姻。这表现为文革之前十七年对中国传统有条件的认可甚至赞同:其途径是把中国传统一分为二,分为“封建性的”与“人民性的”。然后再从中抽绎出某些新国粹主义的原则信条。全部的历史图解就依照着这种严格的教义区分给予重写,从文学史到经济史、到社会发展史、到当代社会的分析……

这次新国粹主义的建立,虽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中国传统和现代社会变革之间的“辩证关系”,从而以一种非常巧妙的艺术即“把被颠倒的历史重新颠倒过来”的辩证关系,将中国权力的链条又重新衔接了起来。但这仍然不足以解决中国社会面临的基本问题,即如何迅速适应这个急剧发展着的工业化进程和列强们奠定的世界格局。结果导致中国在1960年代再度陷入世界性的孤立、隔绝与落后,这一国际压力所激化的危机,再度以社会动乱和文化痉挛的方式爆发,史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文化大革命,实际上是一种空前的社会和文化失范,是反传统主义的最无顾忌的伸张。即便在“五四”时期的反传统主义也从未通过如此规模的官方认可和权力准动,末达到此等爆炸性的全民运动(或运动全民)。此中因缘当然是受“五四”精神感染的那一代人起了决策性的作用。五四精神以一种奇特的方式,被文化大革命继承了。这两个周期同为十二年之久的“新文化运动”的共同特征,便是反传统主义和以“思想文化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而林镜生,也恰恰是透过文革的实践去分析“五四”的精神的。文化大革命的根本精神是反对“封、资、修”。

什么是封、资、修?

“封”,是指封建主义,这是中国的全部传统社会的一个简称。文革爆发时的中国,已经逐渐放弃了前此二十年间不断确立起来的新国粹时期所孝行的新道统原则,即封建性与人民性的两分法,而重新又采取了“反对中国全部传统”的激进立场。毫无顾忌的“破四旧”,作为精神暴力和暴力社会的综合性联手,证明了反传统主义的再次崛起。

“资”,是指资本主义,亦即“西方工业文明”的简称。马克思主义所承认的资本主义的历史合理性,这时也被完全否定了。西方工业文明的伞部传统价值和实践理性,被当作万恶之源予以铲除。这是反传统主义在新方向上膨胀从五四时期反对中国的传统扩大到了文革时期也反对西方的传统。

“修”,是指修正主义,是苏联模式的代称。尽管文革在理论上承认斯大林主义的合法性,但在实践上却否弃了它的制度与运作方式。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实质上是对人类迄今为止保留下来的一切文化遗产,进行了一场全盘否定(“无产式”一词的象征性对此已有指明了)。这场“浩劫”影响之深远,也许没有五十年时间仍是看不清楚的。因此,在仅仅时过十年之后的今日,单单从口号上否定这否定,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我们现在根本还不清楚“文革”的复杂破坏性究竟有多深……要在否定“文革”的行动中,为中国社会文化开出一条活路来,是对的。问题在于如何开路。事实上,我们至今仍在沿着文革反传统的思想道路继续前进着。尽管提法与“观念”确实更新了。


(4)


五四新文化运动迄今为止的七十年,是反传统主义跌宕起伏的七十年。反传统造成了结构意义上的沙漠。不论改革(1979—1989年)、文革(1966-1969年)、社会主义革命(1949—1966年),都是反传统主义的。结果,无结构的文化、反文化的文化、丧失了主体性和主体感的文化,盘踞了社会生活的主流。文化的沙漠中,虽有“文化残渣余孽”,但这些因素彼此之间攘扰不已,无法形成一个能够自行生长的有机系统,因此这一总体的混乱必定表现为反传统、反文化的综合症。

反传统构成了一种现代中国特有的“小传统”:山沟里的毛泽东思想。它鼓吹斗争,反对和谐;它力行破,而蔑视立;它主张无限制地动,反对静。这种社会文化的多动症,不仅与中国的传统背道而驰,而且是幼稚的病态的焦躁不安——其极端便是史称“文化大革命”的行为艺术,那阴沟精神的全面痉挛。

从新文化运动到文化大革命,不断的运动构成了一个反传统的中国现代史之圆。这其中自然也有曲折,有变形,有回流,有穿插——但反传统的要义却“像红线一样”贯穿此间。你既可以赞赏它执着不衰的持久热情;也可以谴责它一意孤行的偏执。你还可以指出其间在形式上有极端自相反对的事例……这些都可以成立,但这些对立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们在否定之否定中,展示了反传统革命的不断激化。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反传统的对象还局限在中国的传统,“仁义道德吃人”、“打倒孔家店”就是它的全部宗旨;而文化大革命则着手去反对一切传统:不仅要打倒封建主义(指代中国传统)、资本主义(指代西方传统)、修正主义(指代马列和其它社会主义传统)。这种变化确实显示了历史的发展,显示了反传统的呼声越来越激昂,反传统的目标越来越庞大,结果,反传统力量所树之故也越来越多。其症结在于把“反传统”这一振兴中国的手段错误地变成了目的本身。

本来,新文化运动的目标是利用西方的新潮文化来攻击中国的落伍传统,企图以此便中国走上文化更生、社会复兴、国富民强的道路。为此,它利用了科学与民主的手段,把西方文明在几百年里发展起来的这两个果实,当作改造中国社会的急功近利的杠杆来使用。这种大胆的“引进措施”,意不在使西方之果在中国生根、开花(当然,创造一种类似于西方文化氛围的努力就更谈不上了。但是实际上正是这种氛围创造了西方文化之果),所以,这必使此等果实在引进后的中国环境中变质、变味,被严重地异化了。这是问题的第一方面。问题的第二方面是,用西方的工具来攻击中国的传统,出人意料地并未达到西方文明之境,又阻止了中国的传统转化为生机勃勃的自行生长系统,结果现代人在经历了六七十年的反传统运动后,只是拾得了一大堆七零八落的文化碎屑(如“毛泽东思想”)。

引进(西方事物)的失败和改进(中国传统)的失败双重相加,使现代中国丧失了社会文化的结构性。正是在这一时刻也仅仅是在这种意义上,孙中山发现中国人已经成了“一盘散沙”。其实,这一盘散沙原来不散,他们曾在王权和官僚系统的粘附下各安其序、各守其序了两千年之久。尽管缺乏主动精神和创新意识,但毕竟还是那社会文化结构的有机文化成份。只是在皇权溃灭、官僚系统失去了效忠对象,从而致使监守自盗之风日炽之后,原先依附于皇权之轴和官僚系统的中国民众,才变得散漫游离起来。这是文化结构的崩溃所导致的社会失范,是社会失范招致的无组织、非道德状态。这从此构成了现代中国社会革新过程的一个基本前提。而为了克服这非组织状态,就得诉诸人为的、强制性的组织压力。铁腕人物应运而生。

以西方传统(如科学、民主及其他各种意识形态——科学和民主在现代中国是被当作意识形态使用的,所以五四新文化运动单方向的反传统主义所提出的科学与民主的口号,发展到了“文革”期间三个方向(封资修)的反传统主义,就成了“科学社会主义”与“民主集中制”的口号。攻击中国传统的结果是破而不立,中体西用的可能性,在反传统的冲击下被粉碎了,而西体中用也和全盘西化一样是无从谈起。这就使得偏见较少的观察家承认,一部中国现代史,就是一部完全丧失了“体”的、盲目崇信斗争的动乱史,是一个抛弃了任何一种体或仅把体当作“用”的唯利是图的时代,是一种打着“唯物主义”旗号的非道德主义与失范状态。

一切体,既然都溃灭无遗了,剩下的只是用而已,于是,这个时代的精神就被“指示化”为以下的“咒语”:“带着问题学,活学活用,学用结合,急用先学,立竿见影,在‘用’字上狠下功夫。”(《毛主席语录》再版前言)这样一来,所谓文化结构,所谓社会规范,在这时都成了权力的玩物。而残缺不全的“体”,不过是充当了“急用”的遮羞布而已。

正因为这样,即使那个最为稀薄的西方传统即苏联模式,也并未在这片土地上真正确立起来。苏联模式在当地毕竟造就了一个超级大国,而在中国却成了草草了事的土洋结合。这也许是一大幸事,为后来的改革开放、退出苏联体制埋下了伏笔。但另方面,在体的溃灭所造成的用的混乱中,短期行为成了一种受到崇敬的时代精神。“急用先学,立竿见影,在用字上狠下功夫”,实际上是一种痞子精神的自白。

这股反文化的喧嚣,是乘着这片文化结构的真空状态而肆意泛滥的。痞子精神愈演愈烈,直到毁灭了全部的社会信任,冲垮了使它可以崛起的各种社会条件,以致暴露了它的全部劣根性,使自身受到了怀疑、削弱,并使人们认识到清理这批复杂遗产的现实迫切性。这就显示了中国文化结构重建的社会必要性。

这是一个极富创造性的命题。百年前的启蒙思想家龚自珍(1792—1841年)对此曾有预知:“山中之民,有大音声起,天地为之钟鼓,神人为之波涛矣。”(《尊隐》)但这种酝酿在山野中的“新文化”,毕竟是新的国际形势所造成的。这恐怕是龚自珍做梦也没有想到的。它的独创性远远低于它的模仿性。它的独创性不在于唾弃了中国传统中崇仰魏阀(龚自珍称之为“京师”)的情愫,以便对士大夫所创造的庙堂文化进行彻底的颠覆(《尊隐》云,“京师之气泄,则府于野矣。”又云,“京师贫则四山实矣。”);而在于它突破了前此一切流派的马克思主义甚至各派列宁主义的定义,从而在反抗中国传统的同时,还表达了一种反对马列传统的精神。山沟不仅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最薄弱的地区,也是现代国际文化最薄弱的地区。这种双重意义上的文化贫弱(一穷二白),对后来的历史发展具有重大的痞子意义。由此可以看到,几十年以后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文化大革命”,并非一个偶然的事故。

文化大革命力主反对三种传统,即“封、资、修”即人类一切文化的态度,实际上正是一种由来已久的山沟的野蛮精神的恶性膨胀。这种彻底反传统的山沟精神(“延安精神”),又是对“五四”有限的反传统(只反中国渊源的传统,不反西方渊源的两种传统)倾向的继续和扩大。山沟精神(“延安精神”)的进一步发展,就是把一切都扫入历史垃圾箱的文化大革命的阴沟精神。而山沟精神到阴沟精神,又是一脉相承的。

可以认为,反传统前期三十年的主流(1919—1949年)是启蒙,而反传统主义的后期(1949—1979年),尤其是其典型文化大革命则背离了启蒙的传统而导向了一种新蒙昧主义。

进一步深入问题的症结便不难发现,五四运动的社会功能早已超过了启蒙的要求而成为一场文化革命。其基本宗旨,甚至不是站在传统的构架以内寻求改良与启蒙,而是站到传统构架的对立面,去进行一场文化界的暴力革命和彻底毁灭。尽管这场暴力革命暂时还停留在“观念”与“符号”的领域,但它确实主张“打倒偶像”。从1919年的“打倒孔家店”到1950年以后的“轮流打倒一切”——青年造反的底气似有一脉相承之处。而且文化界的暴力革命后来都演化为社会的全方位冲突,和直接的杀人放火。

进一步看,五四新文化运动也不只是知识与方法上的观念改进,而是一场打倒统治文化的暴力革命。它以思想观念的领地为出发点,深入地摧毁了每一个人内心深处的“仁义道德”。没有这种微观世界的暴力革命,随之而来的宏观世界的国民革命便无法实现。统治文化的倒台,意味着社会文化结构的解体。有什么代用品呢?没有。这就不可避免地导向反传统主义的后三十年。因此,后三十年占有统治地位的是一种革命文化,一种空前绝后的“独”创。

这里“独”创,并非限于世界史和中国史,而是指它要把历史与文化构造全给颠覆过来。那么,它的存在理由又是什么呢?——它的理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功能已经丧失了。原先由上层社会而非下层社会控制的历史,原先由城市而非山野推动的文化,这时应该鳌鱼翻身、换换方式了。……再没有什么比“颠倒历史”更能指明毛泽东思想的反传统性格了。这是一种在孔子庙宇里喂马的精神,这是把四书五经拿来充当炊事班长燃料的生活,这是历代“流民暴乱”的理论概述。“山沟里出马列主义”,这句旷世“格言”,就是“边区文化”发出的最惊人的呐喊。

如果把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两个基本主题——“启蒙与救亡”对立起来看待,认为五四以后的历史就是一部以救亡代替了启蒙的历史,从而导致一种新蒙昧主义的出现。而1989年的现代,恰恰是到了倡导一个新启蒙运动以再度开发民智的时候了。在这种逻辑的推导中,实际上包含着一个误解。

我们知道,中国现代史上的任何一次启蒙努力,甚至龚自珍式不自觉的启蒙,都是和当时的社会形势、救亡的主题联系在一起的。而以救亡为主题,恰恰构成了中国启蒙运动与西方启蒙运动的不同特色,甚至在严复译著的移花接木式的启蒙中,也时时围绕着救亡和富国强兵的思想之轴,这并非巧合。这与龚自珍式的文化结构内的启蒙已有很大不同,而且被后继者们一直巧妙地保持了下来,甚至五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翻译家们也在不自觉地执行这一传统。很难说这是“以救亡去代替了启蒙”。

中国现代史上的启蒙活动,并非某种文化魅力自然萌生出来的结果,而是在受到西方实力政策、炮舰政策(以及当代的“经济实力”、“经济政策”)的挤压后,被迫作出的应变之举。在外生型文明这儿,“启蒙为救亡服务”的轻重缓急位置是自然的。而当“启蒙过头”亦即单方面的启蒙可能干扰救亡的大方向时,大多数人就会相当自觉地站到阻止启蒙的一方,而去颂扬皇帝的新衣。

我很怀疑现在的中国百姓中到底有多少人真是内心喜爱科学与民主;而不是仅仅将之作为一个改善生活状态的手段。这不是什么错误,也不是什么国耻。这是一种社会与文化性格。另方面,作为中国变革的主力——反传统主义者,也不是在数典忘祖,而恰恰是企图通过与传统的决裂,来实现凤凰的涅槃。在这一点上,中国的精英与百姓,并无根本的分别。因为他们不论是如何的高干出身,他们的父母或至多是祖父母,也都是寻常百姓或经历过寻常百姓的困苦。“富不过三代”是中国的一个现实。


(5)


从五四到当代的文化反思,其间整整七十年——反传统主义走完了它的历程。但正如人们看到的,反传统主义并未达到它的原初目标,即,使中国迅速走上现代化道路。相反,在某些方面,由于摧毁了中国社会与文化结构的基本支柱,从而破坏了它的基本结构,最后却一直未能产生有效而合适的替代品以补充其真空状态。这样,中国社会便因缺乏准则、框架解体而陷入内乱不已的事与愿违。无疑,中国革命的知识分子是反传统主义的始作俑者。但是在他们摧毁传统的征途上,却仿佛醒悟到某些东西,而对继续走下去变得日渐犹豫起来。但他们促动的这场破坏偶像运动那样的规模浩大,所以到头来终究还是身不由己。原先游离于中国社会主构之外的某些下层游民,乘此契机登上了历史的舞台。这种结构外的、非传统的力量不断凝聚,终于成了惟一合法的组织力量(“党”),而对传统的社会结构而言,“党”正是一种“无法无天”的、革命的颠覆力量。这股力量原先是由革命知识分子的活动给释放出来的,并在西方传来的社会组织形式的支持下凝聚为一股合力。但到头来,多数知识分子由于秉性不同之故,终究未能与之有效地合作到底。这不是出于“美丽的误解”,也不是出于“阶级利益的冲突”,只是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使五四时期有限的、单方向的反传统主义,发展到了文化大革命无限的、全方位的反传统主义。如果说前者还不失为自主与理性的批判,但后者已沦为丧失理性的盲从与蛮干。正像在山洪汇聚、寻找有形式的出路时,人们还不能发现其“非理性”,甚至可以认为它是一种建设性的力量(“建设新中国”)。但当这一汇聚完成,更大规模的动荡、暴发及冲毁便不可避免了(“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继续革命”)。那山洪不把路上的一切郡冲毁、冲垮,不把高于自己的万事万物一概打倒,不把自己的余力都发泄殆尽,是“决不收兵”的。

而评论家们一定要在早期的山洪和晚期的山洪之间分出一个优劣来,岂不陋乎?岂不显得穿凿附会?早期与晚期,在野与执政,解放前与解放后,这只是一个完整的运动的两个阶段而已。实际上,痞子运动和痞子精神,正是传统的社会文化主构瓦解之后,不可避免会出现的非形式化的社会动乱。正如在植被和森林结构被伐尽之地,山洪格外容易暴发。因为传统结构对主构外的游民力量所进行的节制,这时已不复存在。既然没有什么中间力量能阻止游民团伙的崛起,那么其“人民革命”也就是游民革命把世界的结构性一举扫荡,就是一个迟早的事了。

正因为一切有形式的、传统的屏障已作为“迷信”而被破除,而社会发展方面的压力形态依然如故,所以在当代文化反思兴起的前五年间(1979—1984年),中国思想界也就迅速重演了一遍自洋务运动——维新运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思想批判,而后才开始了进入“文化热”也就是清算科学与民主、清算科学社会主义与民主集中制的文化批判。从1985年开始,大学的学潮连年不断,显示中国社会正在超越1979年的社会民主运动,而向1957年的政治民主运动过渡。这种意义的“文化批判”,是在体制内的思想批评已经无能为力的时候,所兴起的颠覆性的精神风暴。

现在有一种舆论认为,当代文化反思的广度和深度都未能超过五四时期。我想,这是不足奇怪的。因为当代的改革进程所提供的思想自由和社会自由的构架,其坚固程度与广阔程度,还未超过五四时期。这个限量性的因素不消除,历史就只能在五四之前重演和徘徊,而无法跃进到五四以后。在这样的限制下,我们当代的反传统主义只能是“伪”的,表现为“破”有余而“立”不足,从而不能发挥建设性的历史功能。

由于中国的现代化过程完全是外生型的(外国舶来的)而不是内主型(自力更生的)的,甚至连号召自力更生的毛泽东思想也还是为了保卫外国舶来的马列主义,因此对中国人来说,西方的文化与精神只是“死的物”而非“活的灵”——接触它和学习它,只能通过西方的人、器物、技术和制度等物的中介。这并不是说中国人顽冥不化,因为反过来,中国的文化与精神在西方人眼里又何尝不是一种“死的物”而非“活的灵”?又何尝能不通过物的中介而直接交流?既然西方文化是“物”,则它只不过是作为养份而来到我们的文化构成中。这样,就必定存在一个有机的、以我为主体的消化过程,就必不可免地需要一个“胎盘”,需要健全的肠胃功能。中体西用或西体中用等观念的谬误即在于它们都把某种文化当作“体”,而忘了只有人、尤其只有“我”方是唯一的文化主体!“全盘西化”当然不可以,即便“以西方为宗”也只是一个幻想,或流为一个口号。其结果恰恰是无从消化西方文化,结果徒令中国社会文化的有机体患上了消化不良症,患上了伴随而来的紊乱症。这表现为反文化的土匪习惯日益成为社会的时尚。

几百年前,蒙古、满洲占领中国,也还要沐猴而冠、假冒斯文,但近代中国“西方化”的军阀党阀却连伪装也不要了,而竞相标榜野蛮。事实上,这七十年就是这么走过来的。其实,从五四前后开始,对传统文化的反叛本来是以不满现状为前提的,批判传统文化实际上是在批判现实。脱离现实的“传统”既无法存在,故“反传统”成为社会革新的同义语。同此,目前对“传统文化”尤其是对“小传统”(即“党文化”)的反思亦然。一切反传统主义,得出的结论都只是功能性极强,而真理性颇弱的。

鸦片战争以降,中国文明已不能适应新的世界格局,此种功能性批判也是应运而生。但反过来说,实践也已证明,从洋务派企图用西式的政治规范来对中国社会进行改良和革命,再到五四运动企图用西式的文化模式改造中国人,先驱们向西方寻求真理以使中国现代化的目的也并没有完全实现。因此,我大胆地预测,如果把十九世纪末叶尤其是五四以后的中国现代化进程分为两大阶段的话,迄今为止的第一阶段的主流形式是“吸收西方的文化”,而今后开始的第二阶段则应是“消化西方的文化”!而要达到健康的消化状态,则必本于自身的活力,本于自身良好的竞技状态这在文化上必体现为对传统文化的某种复归。事实上,迄今为止的中国现代史已反复证明,这一周期性的钟摆:反传统主义与新国粹主义,将在历史进程中日益合一。

[这个问题比较专门,且已偏离本题,笔者拟另文撰述。]

1988年12月,北京(原载《五四新论》,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一版)


(二)


中共将在建国70周年(2019年)前后灭亡

(原名:《国破家亡者的最后晚餐——从巴比伦之囚看当代中国命运》)

谢选骏

(鸣谢作者赐稿“基督徒网络文帖存档”http://www.xici.net/t.asp·http://library.ccim.org/)


1996年复活节期间,我在纽约病得很重,意识到自己一生的理想随时会因生命结束而一笔勾销,这种反省不可多得,它凸现了生命的不确定与理想的主观性;我因此意识到自己的软弱和耶稣的十字架。以前我喜欢的名言是,“如果有上帝而我不是上帝,这叫我怎么受得了?”但此后我将此转折为,“如果有上帝而我就是上帝,那我就一点希望都没有了!”毛泽东的最后遗言是,“医生,我还有希望吗?”伟大导师要向医生搜寻希望了,可是医生自己的希望又在哪里呢?因为如果他或他就是上帝,那世界就真的毫无希望了。我的软弱,使我在早于他们的时候意识到自己毫无希望,并因此寄希望于永生上帝。这使我意识到以往的人生奋斗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因而是缺乏终极性的(如果说还有终极性存在的话);我的全部理想无论包装得多么精致以致冠冕堂皇,其实都为了荣耀自己,而不为荣耀永生的造物主。而如果没有造物主,那荣耀我们自己必定要灭亡的过客,又有什么意义呢?

一切都是虚空,一切都是捕风,因为观看我们荣耀的人民,也将化为乌有。如果少年痴呆自我迷恋尚可理解,那灯火通明之际还执迷不悟的人,岂不太可怜了吗?在耶稣面前,我感到羞愧:我的痛苦是来自个人奋斗;他的痛苦则是为了拯救世人。他是无罪的,不像我,是被意欲“自我实现”的罪所捆绑。至于为什么意欲自我实现就将导致被罪捆绑,我想,每个人最终的结局--灭亡,已经对此作出了最生动的展示和最雄辩的说明。正因为耶稣基督是与造物主同在的永恒之子,既不存在自我实现的需要,也不存在自我实现的可能,所以他必然是无罪的。由此我知道,任何看重自己的;就是有罪的,越看重自己,就越有罪。在此意义上,欲救国救民的志士也许要比寻常百姓犯了更大的罪。寻常百姓之欲不过满足口腹之欲罢了,基本是生物性的;而志士们欲却还想荣耀自己以争夺那本属于造物主的荣光(所谓“伟大、光荣、正确”的谥号无一不是对神的荣耀之窃取)--这种心理欲望是没有止境的,当然也就更接近撒但。

由此想来,鲁迅的《药》之潜在含义(即鲁迅自己也不一定意识到的含义),也许不仅仅是对群众麻痹症的批判,也在无意中泄露了天机:欲顶戴伟大光荣正确的神明般谥号者,难免不流血,难免不被做成人血馒头来享用?

正如耶和华的启示说,“必朽的人哪,你要引用以色列人常说的话,‘说:我们的罪恶过犯好像担子压在我们身上,我们渐渐消瘦。我们怎能活下去呢?’要告诉他们,我——至高的上主,指着自己的永生发誓,我不愿意看见罪人死亡,我宁愿看见他们改过而存活。以色列人哪,你们要悔改,离弃邪恶的行为!你们何必死亡呢?”(《以西结书》33/10-11)感谢主,耶和华是仁慈的。以前我像外行一样,以为耶和华是怒气冲冲的,只有耶稣是仁慈的。现在我知道,圣子的仁慈是从圣父那里来的。正如耶稣所说,只有父一位是良善的。早在《出埃及记》里圣父就说“我耶和华是医治你的。”--只要人们遵循他的命令。(15/26)

在这样的反省中,我终于向耶稣基督承认自己乃是一个罪人,因为我在主面前是不洁净的。我好像在追求自由。但是我追求自由的动机动力难道不是与压迫者要压迫我们的动机动力基本一致吗?这正是我的罪性之存在,并给了压迫者以压迫的可能;如果我追求自由的反抗成功了,难道我保证不会成为新的压迫者吗?被压迫者与压迫者,内心难道不是相通的吗?我好像在追求理想。但是我追求理想的动机动力难道不是与行尸走肉的贪婪基本一致吗?这就是所谓求生的以致扩张的欲望吧?尽管它的外延似乎大一点。但是这个大,往往更糟而不是更好。

我好像在追求利他。但是我实践利他的动机动力难道不是以博得他人赞扬或是为了印证自己心目中的某种自我形象为期许的吗?如果在相同后果的期许下,难道我不会成为一个利己者吗?我绝对不会由爱生恨吗?如果事与愿违的话?这样看来,我的克己我的努力往往是使我变得更伪善,而不是更良善。也许恰恰因为我更伪善而不是更良善,所以“神所爱的他必管教”。……

这些心路历程也许不仅仅是属于个人的,也是属于整个民族的意识,如深陷“巴比伦之囚”中的犹太人。我自己也是在面对绝境的时候意识到“耶稣基督的救恩是为国破家亡的人们预备的最后的晚餐”,基督的爱筵,乃是用他自己的血肉铺设的。圣子啊,你不是用他人血肉铸造自己的冠冕,不是踏着别人的尸体前进的,更不是仰赖弟兄们的牺牲向上爬。圣子啊,你流自己的血,把灵魂交给父神,为世界送来主的福音。这就是神迹。

是在人的道路的尽头所展示的上帝的道路,是大写的真理与大写的生命。

就这样,沿着圣经的道路,可以从古代的巴比伦之囚走入当代中国历史。

“巴比伦之囚”(前605-538)不仅是历史事件,也是圣经启示的奥秘,因此它并没有完全逝去,而是依然存在人性的命运中,甚至就发生在当代。就历史事件言,它指的是以色列人由于淫邪背约而遭到上帝的处罚,被巴比伦王所败所虏,为奴为娼将近七十年之久。以色列人被虏共有三次:1、前605年,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虏走犹太国中宫廷人物,其中包括先知但以理等。2、前597年犹太王约雅斤在位时虏走犹太王、首领和工匠,并立约雅斤的叔叔西底家为傀儡王。3、前587年攻陷耶路撒冷,俘虏敢于反抗的傀儡王西底家,彻底虏走贫民以外的犹太百姓。整个被虏审判改造运动合计前后历时达十八年之久。最为典型和惨烈的是第三次被虏:“西底家二十一岁时做犹太王;他做了邪恶的事。巴比伦王在西底家统治犹太国的第九年十月十日,率军围攻耶路撒冷。城里饥荒非常严重,人民没有粮食,城被攻破了。巴比伦军追击西底家王,在耶利哥附近的平原俘获了他。西底家被押到尼布甲尼撒那里。巴比伦王当着西底家面前,巴比伦王把西底家所有的儿子都处死,同时处死了犹太的首领们。接着他把西底家的两只眼睛挖出来,用镣铐锁住他,把他押到巴比伦去,直到他死去……王的顾问兼护卫长尼布撒拉旦进入耶路撒冷。他放火烧毁圣殿、王宫,和城里所有显要的房子。留在城里的人向他投降,技工都虏到巴比伦去。但他把最穷苦、没有财产的人留在犹太,让他们经营葡萄园和耕种田地。”(《耶利米书》52/1-16)以上是就历史事件的巴比伦之囚而言。

那么,就圣经所启示的人类命运的奥秘而言呢?不难发现,近代史上欧洲最大的异教政权苏联,与好战的亚述-巴比伦帝国有许多相似之处:1,两者都是军国主义国家。2,两者都以征服全人类为目标。3,两者都是强烈排他的世界强权。4,两者都是圣经所指陈的上帝之敌。5,两者都打败并控制了原先的圣经选民,被亚述-巴比伦帝国虏获的是旧约的以色列人,被苏联虏获的则是信奉新约的东正教各族。6,异教帝国虏获圣经之民都是七十年左右,在古代是前605-538,在现代是1918年俄国内战到-1985年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7,异教帝国的覆灭使得被虏之民获得自由:以色列人可以回归祖先的土地,也使得东正教民族可以回归祖先的信仰。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自由并不是他们自己争取来的,而是看不见的手赐予的,是不以那些被解放者的意志为转移的。

那么,上述的征服及被虏是如何实现又如何消逝的呢?按照圣经先知的解释,以色列人的被虏是由于他们背离了造物主之约,从而招致造物主的审判,这审判是借着敌手来实施的。当这种处罚实现之后,且等到日期满了,这些敌手自然会退出历史,而造物主将恢复与选民的关系。

1,在亚述-巴比伦帝国,以色列人的被掳有三次以上,绵延时间十八年(前605-587或582),这个时期,正好相当于苏联成立到大肃反的高峰期(1918-1936),同时也相当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文革爆发(1949-1966)。当然,这些时间上的巧合不足以说明太多问题,但其间是否有值得我们思索的更深入的相似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构造与其老大哥苏联十分相似,尽管在前此的中华民国期间,中国并不是一个基督教国家或是圣经之民,但它毕竟是一个可以自由传教的社会,尽管中国从来就不是一个西方意义的自由民主国家,但它在历史上却从来没有受到1949年以来的斗争、审判、改造(所谓“斗批改”),没有受过苏联式的“摧毁全部传统”意义的“就地被虏”。

3,在现代和在古代一样,日期满了之前(六十七年,尤以最初的二十年最为激烈),所有反抗被掳命运的努力,不仅无法成功,而且只能招致更猛烈的报复和进一步的改造,如我们在犹太王西底家的遭遇中所见。这种一致的残酷性甚至表现在相似的肉刑上。如西底家被巴比伦王挖去双眼,许多当代的死刑受害者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当权派活体解剖,或割断喉管或挖出内脏,以便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

4,在当代两大强权苏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对比中也不难发现,在肃反和文革的被虏高潮过去大约二十年后,也就是在被掳之后将近四十年,强权开始松动,俗称自由化时期,在苏联是五十年代中后期,在中国是八十年代中后期。其实,这并不是自由化,而只是强权走向解体;正如霸道的解体是天下大乱,而不是王道的建立。

那么,造物主为什么会审判他的选民,尤其还要借助于巴比伦王这样的黩武者、异教徒甚至无神论者?因为这就是那高于人的旨意。圣经中描写这“颠倒历史”的进程,肯定会激起现代人的可怕同感:

1,“该死的以色列领袖啊,你的终局到了;你面对最后惩罚的日子到了。……一切都变了。没有权力的人要被提升,统治者要被推下台来。”(《以西结书》21/25-26)你看,这多么像“阶级斗争一抓就灵”,以色列的领袖多么像被打倒剥夺的现代“资产阶级”啊。没有权力的人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了。

2,“他们要沦落作难民,作俘虏,他们中间的领袖要在天黑时拿起包袱,从他们为他在墙上预先打好的洞逃亡。”(《以西结书》12/11-12)这些以色列人,多么像“白俄”与“国民党反动派”啊。实际上,在中国历史上最残酷的内战中(仅仅国民政府军就被胜利的对手声称杀掉了八百万之多),尤其是内战后的改造运动中,胜利的征服者不仅把对方的军人视为“俘虏”,也把它的文职人员和普通百姓(地主、富农、资本家)视为“俘虏”而任意处置,因为在这样万里长征般的全面征服中,整个民族(而不仅仅是对手政府)已经沦为被虏的。这也就是毛泽东所说的“愚公移山,改造中国”。

3,“我们被放逐的第七年,五月初十日,有些以色列的长老到我面前坐下,向我询问上帝的旨意。那时,上主对我说话;他说,必朽的人哪,要告诉他们,至高的上主这样说:你们来求问我的旨意吗?我指着永恒的生命发誓:不准你们求问。”(同上20/13)被放逐的第七年,相当于中国的1956年和苏联的1925年,中国的右派份子正准备“猖狂向党进攻”如犹太王西底家竟敢反抗主人巴比伦王的统治,苏联正在强制实行集体农庄,自由农民正在绝望中。但是“不准你们求问”的命运早就准备好了。一切异议都是徒劳的,只能换来加倍的惩罚。“不准你们求问”,将是即将临到被虏者头上的命运。

4,“必朽的人哪,以色列人是一堆废物。他们好像炉里炼银所剩下的废物--无用的铜、锡、铁、铅等……我要把他们集合在耶路撒冷,用我的怒火熔化他们。”(同上22/18-20)在这里,圣经预言与我们曾经历的现实之间,甚至连术语都有惊人的相似:废物(与“俘虏”、“残渣余孽”、“坏份子”、“阶级敌人”)、炉里(与“革命熔炉”)、炼银(与“下放锻炼”)、集合(与“集体化”、“忠字舞”)、熔化他们(与“全国山河一片红”、“八亿人民八亿兵”)……耶路撒冷与“世界革命的中心”(莫斯科还是北京?为了这个“中心地位”,中-苏论战冷战热战了整整三十年)!

这之后就是大肃反与文革。……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灾难呢?

1,《以西结书》中的上帝说得十分清楚:“必朽的人啊,你要斥责以色列的统治者,向他们说预言。……以色列的牧人啊,你们要遭殃了!你们只顾自己,却不牧养羊群。……虚弱的,你们不调养;生病的,你们不医治;受伤的,你们不包扎迷路的,你们不领回;失踪的,你们不去寻找。你们反而用暴力虐待它们。因为没有牧人,羊群就分散;野兽来撕碎它们,吞吃它们。我的羊群流落在山间,在高原,分散到全世界,没有人照顾,也没有人寻找。……我要收回我的羊群,不准你们做它们的牧人,也不准你们只顾自己。”(34章2-10节)看啊,这与共产国际所谴责的“反动剥削阶级”的行径多么相像!在被掳之前,俄国与中国,都是阶级分化严重和内部冲突激烈的国家,无怪乎俄国人会趁日俄战争和一战之际,在后方发动革命,而中国的抗战八年,竟出产了人类历史上最多的内奸和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先锋队!

2,“必朽的人啊,要是有一个国家犯罪,对我不忠,我要伸手切断他们的粮食来源;我要使饥荒临到,把人和牲畜都饿死。……如果有人幸免,又救出他的儿女,他们逃到你们那里的时候,你们要注意观察,看他们是多么邪恶。”(14章13-22节)这仿佛告诉我们,在苏中两国先后爆发的大饥荒的背后。不仅有农业集体化的导火线,还有埋藏更深的火药桶。简单说,那就是使得被掳和农业集体化得以实现的社会破产。

3,在如此社会破产得以出现的条件下,当然,不仅牧人有罪,人民也责无旁贷:“你们吃带血的肉,拜偶像,杀人……你们依靠武力,各个都奸污邻人的妻子,……我——至高的上主,指着自己的永生这样发誓说,住在荒城里面的人民要在刀下丧生;住在野外的人要被野兽吃掉;躲在山上和洞里的人要病死。我要使此地彻底荒废;他们所夸耀的力量都要消失。”(33章25-28节)这真是全民族的悲剧,所有阶层一一遭殃。这样的例子不仅发生在古代以色列,而且继续发生在我们眼前。甚至在被掳之后四十年相继发生的“苏联解冻”(五十年代)和“中国自由化”(八十年代),也还是昙花一现,短命夭折,除了又剪掉一批鲜花毒草之外,似乎没有收获。因为主所定的日期还没有满,

任何个人的甚至人民全体的摆脱被掳命运的要求,被无情地粉碎,除了遭到嘲弄和报复之外,似乎一无所获。这使无法用常理来衡量的。

犹太人正是在悔改之后,得到了主所定的解放:

1,至高的上主说:“必朽的人啊,你要斥责米设和土巴两国的统治者。要告诉他,我--至高的上主这样说:我要和你作对。我要把你扭转过来,领你离开极北的地方,带你到以色列的群山上。然后,我要打掉你左手握着的弓,右手拿着的箭。你和你的部队,以及联军都要死在以色列的山上。”

(以西结书39章1——4节)这里离开“极北的地方”之扭转,多么像苏联的突然崩溃;而它被上帝打掉的左弓右箭,多么像苏联不战而屈的常规部队和核子武装;他们死在以色列山上的部队,与苏联被赶出东欧和俄国陷入车臣的泥沼,也不乏相象!

2,“必朽的人啊,这地方是我的宝座;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永远统治他们。以色列人或他们的君王不会再拜偶像或为已死的君王立碑而侮辱我的圣名。……他们曾以可恶的行为侮辱我,所以我在烈怒下,把他们消灭了。现在他们必须停止拜偶像,要拆掉他们为先王所立的碑,这样,我就永远住在他们中间。”(同上43章7-9节)这不仅是巴比伦之囚结束时古以色列复国的素描,也是当代苏联--东欧集团历史的写照,无数的“已死的君王”列宁像一夜之间奇迹般地倒地,无数的异教纪念碑莫名其妙地遭到铲除,就像它们被莫名其妙地树立;因为那里的东正教人民重新渴望回到上帝的

怀抱。……

从上述的引用和分析不难看出,古今中外的人性是多么相似。时空隔绝如古代的以色列、巴比伦和当代的中国、苏联者,也并不能超然于“历史命运的互联网”!更何况,这样的命运每天还在我们每个人身上不断重复,因为我们的天性中,就有着实现上述命运的“必然性”或说是基督教意义的“原罪”--哗众取宠、趋炎附势和落井下石的不知不觉的潜力。

(圣经引文自《现代中文译本》,联合圣经公会1980年第二版)


读者评论:

“在这样的反省中,我终于向耶稣基督承认自己乃是一个罪人,因为我在主面前是不洁净的。

我好像在追求自由。但是我追求自由的动机动力难道不是与压迫者要压迫我们的动机动力基本一致吗?这正是我的罪性之存在,并给了压迫者以压迫的可能;

如果我追求自由的反抗成功了,难道我保证不会成为新的压迫者吗?”

这样深省的字里,不难看到对体制/程序的反思。一个最初好的意愿并不能成为俯视大众的高高基石。

那么,难道就无须反抗了吗?因为结果都是一样的吗?

那么,我如果作为反抗者,我会背上未来新压迫者的印记前行吗?

1999年12月31日

〔另起一页〕


第二节

“生物进化”与创业成功、发家致富


“生物进化”与“创业成功”、“发家致富”一样,只是一个祝福,而不是一个实况。因为“生物进化”的结果是生物灭绝,正如创业成功的最终结果是破产,发家致富的最终结果是归于无有。

下面的“生命演化历程”录自“维基百科”,展示的就是这个过程:

(……看过下述当可明了:如果要说到祝福,那么生物灭绝也许就是更高意义的祝福吧。

现在许多人在鼓噪多少多少生物灭绝了,其实就是没有明白这个祝福的道理。

而人类灭亡的日子,也许就是得到真正祝福的日子了。

生命之水原来就是死亡之水。)

以下展示地质学时间及地球历史事件。

冥古宙40亿前年部分为无生命时期,其余部分体现了生命之演进。最后二百万年的第四纪为人类时间。

45.7亿年前

地球从环绕早期太阳旋转的吸积盘之中形成。

45.33亿年前

依大碰撞假说,原始的地球与忒伊亚相撞,在原始地球周围产生一个环,这个环在数百万年之后形成月球。重力的拉扯使地球的自转轴倾斜,建立了地球生命的形成环境。

41亿年前

地球表面温度降低使地壳得以凝固,大气与海洋形成。

40亿年前

最早生命的出现,可能是源于能够自我复制的RNA分子。这些生命的繁殖所需要的资源有限,所以不久之后便开始竞争。由于天择青睐在复制上更有效率的分子,因此DNA逐渐成为最主要的复制物。之后它们开始在膜内发展,这些膜拥有更稳定的物理与化学环境,形成了原始的细胞。此时大气中尚未有自由的氧气存在。

39亿年前

后期重轰炸期(38~41亿年前):地球、月球、火星及金星受到小行星及彗星(微行星)撞击的高峰期。连续的干扰可能诱发生命的演化(参胚种论),海洋被完全煮沸。

细胞以及原核生物出现。这些都是化能生物:以二氧化碳为碳源及氧化无机物来抽取能量。后来原核生物演化了糖酵解,从如葡萄糖的有机物释出能量。糖酵解产生了现今所有生物都用到的三磷酸腺苷(ATP)分子来临时储存能量。

35亿年前

最后共同祖先(原核生物)在古太古代出现,属于单细胞生物,分化出细菌及古细菌。细菌发展了光合作用的原始模式,但最初不会产生氧。这些生物透过电化学梯度产生三磷酸腺苷。

33亿年前

能进行光合作用的蓝菌出现,它们以水为还原剂,并排出氧。氧首先将海洋中的铁氧化,产生铁矿石。氧在大气层的浓度上升,对很多细菌都有毒(26亿年前的大氧化事件)。

25亿年前

一些细菌演化到有能力去使用氧来有效的从有机物中抽取能量。差不多所有生物都用相同的三羧酸循环及氧化磷酸化来使用氧。"runaway icehouse"效应,造成休伦冰河时期(24~21亿年前)。

21亿年前

更多复杂的细胞出现,包括有细胞器的真核生物。最接近的可能就是古细菌。大部份有细胞器的都可能是从共生细菌衍生而来:粒线体会用像现今立克次体般从有机物抽取能量,而叶绿体则从光及有机物合成能量。这是共同演化的例子。

12亿年前

出现有性生殖,引发更快的演化。大部份的生命于海洋及湖中出现,一些蓝菌已经生活在湿润的泥土中。

10亿年前

多细胞生物出现,首先是生活在海洋中的藻及海苔。

11-7.5亿年前

第一个超级大洲罗迪尼亚形成于11亿年前并于7.5亿年前分裂。斯图尔特冰期:这个时期是多重及接近全球性的冰期,反复的从雪球地球变为温室地球。每年共有481日,每天18小时。地球的自转及公转因潮汐力逐渐变慢。

7.5-5.8亿年前

根据雪球地球假说,前寒武纪成冰纪的冰河时期非常严重,连海洋亦完全结冰,只有在热带的海水仍保持是液态。

6亿年前

多孔动物、刺胞动物、扁形动物及其他多细胞动物在海洋出现。(但亦有研究显示最早的动物生活在湖泊的环境中。)刺胞动物及栉水母是最早有神经元的生物,神经元只是一个简单的网,没有脑部或中央神经系统。

5.8-5.4亿年前

第二个超级大陆潘诺西亚形成于6亿年前并于5.4亿年前分裂。在埃迪卡拉纪(6.35-5.41亿年前)有复杂的多细胞生物埃迪卡拉生物群出现,主要是腔肠动物(水母类和海鳃类),其次是环节动物、节肢动物等,可能生活于浅海近岸的水中。

5.42亿年前发生埃迪卡拉纪末期灭绝事件。氧气的累积使臭氧层可以形成;而臭氧层可阻挡太阳的有害辐射,使生命可以在陆地上发展。

显生宙

主条目:显生宙

显生宙是距今5.7亿年以来有大量生物化石出现的时期。显生宙表示在这个时期地球上有显著的生物出现。而那些看不到或者很难见到生物的时代被称做隐生宙。

5.65-5.25亿年前

寒武纪大爆发产生了所有现今动物的主要的门,其成因仍然存疑。以三叶虫为主的节肢动物是最主要的门。脊索动物的皮卡虫可能是人类的祖先。奇虾是达2米长的猎食者,它的后代可能是海蜘蛛。5.30亿年前出现了一个在陆地上的脚印。丰娇昆明鱼是已知最古老的脊椎动物,在5亿3千万年前寒武纪的地层被发现。

5.05亿年前

第一个脊椎动物甲胄鱼出现,与现今八目鳗及盲鳗纲有关。海口鱼属及昆明鱼都是没有颌的鱼类,或称无颔总纲。

4.88亿年前

在寒武纪至奥陶纪间发生第一次生物集群灭绝,是为寒武纪-奥陶纪灭绝事件。

4.8亿年前

西班牙瓦伦西亚大学的考古学家,在萨拉戈萨南部的特鲁埃尔发现距今4.8亿年前的鱼类化石。这种新的物种鱼“葛氏刀刃棘鱼”大约生存在泥盆纪(4.2~3.6亿年前),也是属于已经绝种的早期鱼类。

4.75亿年前

第一个原始植物从绿藻演化并移至陆地上,沿湖边生长。与它们一同的有真菌,可能植物与真菌是共生的,地衣就是共生的例证。

4.50亿年前

节肢动物的外骨骼可以支撑身体及阻止水份流失,是第一类移至陆地的动物。最早的有多足亚门(马陆及蜈蚣),及后有蜘蛛及蝎子。4.6亿年前的广翅鲎在志留纪很繁盛,部分物种已经有了在陆地上活动的能力。

4.5-4.4亿年前

奥陶纪-志留纪灭绝事件发生,这是第二次的生物集群灭绝。

4亿年前

首类没有翅膀的昆虫,即蠹鱼、跳虫及缨尾虫出现。第一类鲨鱼亦出现。首条腔棘鱼出现,在1938年发现活标本前它们被误以为是已经灭绝了很久,并被认为是活化石。

3.7亿年前

裂口鲨是高速的猎食者。

3.65亿年前

晚泥盆纪灭绝事件发生,是第三次生物集群灭绝。昆虫在地上及淡水中从多足纲演化。一些淡水的肉鳍鱼类发展了脚及成为四足总纲。四足总纲(鱼石螈、棘螈及Pederpes finneyae)利用它们的脚走上陆地,可能是为了猎食昆虫。肺部及鱼鳔演化出来。两栖类今天仍保有很多早期四足总纲的特征。

3.6亿年前

植物演化了能保护植物胚体及容易快速生长的种子结构,出现了树木和森林。伍德利坑及锡林扬环形坑出现。

3.6-2.86亿年前

鲨鱼的黄金时期。

3.5-2.5亿年前

卡罗冰河时期在早石炭纪开始,于晚二叠纪完结。由于极移,大部份的冈瓦那大陆从亚洲及南美洲中心至印度及澳洲中心都冰封了。

3亿年前

盘古大陆形成及维持了1亿2千万年。这是地球上的大洲最后一次闭合在一起。羊膜卵的演化,产生了能在地上繁殖的羊膜动物与爬行动物。昆虫能够飞行,并出现了多个目(如古网翅目、Megasecoptera、透翅目及原直翅目),蜻蜓目代表了很多早期的昆虫。大部份石松纲、有节植物门及桫椤目的森林覆盖陆地,当它们衰化后变成了煤及原油。裸子植物开始广泛分化。苏铁门首次出现。

2.8亿年前

原蜻蜓目的巨脉蜻蜓是最大的昆虫,翅膀展开长达2呎。脊椎动物,包括两栖动物离片锥目、石炭蜥目及壳椎亚纲、早期的爬行动物无孔亚纲及下孔亚纲出现,例如基龙。

2.56亿年前

二硕齿兽、小头兽、二齿兽、雷塞兽、Dinogorgon及原犬鳄龙出现,它们是生存于南非及俄罗斯的众多兽孔目的一小群。锯齿龙科是大型的草食性动物。最初的初龙形动物出现。

2.5亿年前

二叠纪——三叠纪灭绝事件灭绝所有动物的90%,这是第四次及最严重的生物集群灭绝。灭绝过后,水龙兽是地表最常见的草食性动物。初龙类分开演化出其他的爬行动物。真骨总目从辐鳍鱼纲演化,最后成为主要的鱼类。大气层的氧含量下降至以往三分之一的10%,所有有气泡呼吸系统的动物生长理想。一些杆状菌菌株2-9-3的孢子被困在新墨西哥州的盐结晶中,于2000年重新活跃及分裂,现成为世界上最古老的生物。

2.2亿年前

气候非常干燥,适合这种气候的初龙类及裸子植物得益。初龙类分化成为鳄鱼、恐龙及翼龙目。在合弓纲中,演化出哺乳动物的首个先躯兽孔目,特别是真犬齿兽下目。最初它们都是细小的。所有哺乳动物幼时都有乳腺及能保持恒常体温。常染色体对中的一个得到SRY基因(从X染色体的SOX3基因衍生而来)成为Y染色体,长度亦缩短了。裸子植物(松柏门及苏铁门占大部份)是陆地上的主要植物。草食性动物成长为巨大的体型以消化这些植物。

2.08-1.44亿年前

鲨鱼的第二次主要扩展。

2亿年前

第五次生物集群灭绝的三叠纪-侏罗纪灭绝事件发生。海中的爬行动物包括鱼龙类及蛇颈龙类兴盛。恐龙从灭绝事件中存活过来,并成长为巨大的体型,但槽齿类全面死亡。现今的两栖类,滑体亚纲包括无尾目、有尾目及蚓螈开始出现。联体病毒科可追溯至这个或更早的时期。

1.95亿年前

目前已知最古老的哺乳动物吴氏巨颅兽出现。

1.83亿年前

1.83亿年前发生的托阿尔阶灭绝事件对于海生生物的影响最大,尤其是菊石等软体动物。

1.8亿年前

盘古大陆开始分裂为几个大陆,最大的是冈瓦那大陆,由现今的南极洲、澳洲、南美洲、非洲及印度组成,南极洲当时还是一片森林。北美洲及欧亚大陆当时仍然连接,是为劳亚大陆。

1.7亿年前至1.6亿年前

阿普第阶灭绝事件发生。根据地层中的证据,此事件对海洋生物造成较大的影响,对陆地生物则较小。

1.64亿年前

最古老能游泳的哺乳动物近亲獭形狸尾兽出现,是现今如鸭嘴兽及针鼹等哺乳动物的直系祖先。

1.6亿年前

3米长的五彩冠龙在中国西北的新疆出现,是最早的暴龙超科。

1.5亿年前

巨大的恐龙甚为普遍及多样化,有腕龙、迷惑龙、剑龙、异特龙、细小的嗜鸟龙及奥斯尼尔龙。鸟类从兽脚亚目演化出来。始祖鸟是鸟类的祖先,有爪及羽毛,但没有喙。

1.35亿年前

禽龙、林龙等新的恐龙在侏罗纪灭绝后出现。顾氏小盗龙在中国东北辽宁出现,身长77厘米,四翼上有类似鸟类的羽毛。

1.33亿年前

原始热河鸟在中国东北出现,它有大及强壮的翼,并保有像恐龙的长骨质尾巴。

1.30亿年前

被子植物演化出可以吸引昆虫及其他动物散播花粉的花朵。被子植物的革新引发动物的演化及共同演化;帝龙在中国满洲生活,有羽毛及体长1点6公尺。

1.25亿年前

现今有胎盘哺乳动物的祖先攀援始祖兽出现,它像现今的睡鼠。鹦鹉嘴龙是后期有角恐龙的祖先。

1.23亿年前

千禧中国鸟龙有原始的羽毛但不是用作飞翔,其他有羽毛恐龙包括中华龙鸟及长城鸟,它们共同的祖先为始祖鸟。其他恐龙包括多刺甲龙及始暴龙出现。

1.20亿年前

只有25厘米阔的森林翼龙在中国辽宁出现。

1.10亿年前

8公吨重及12米长最大的鳄鱼帝鳄出现。肉食性恐龙包括驰龙科的恐爪龙及棘龙科,草食性恐龙包括波塞东龙、高吻龙及蜥结龙。

1.00亿年前

巨大兽脚亚目的鲨齿龙及南方巨兽龙出现。

8800万年前

印度及马达加斯加大陆分裂。

8000万年前

蜥脚下目、鸭嘴龙科、角龙科及兽脚亚目很多的恐龙种类出现,超过一半已知的恐龙都是在中生代的最后3千万年,被子植物生长后开始出现。印度开始移往欧亚大陆。

7500万年前

人类及老鼠的最后共同祖先出现。

6600万年前

白垩纪-第三纪灭绝事件将差不多一半的动物物种(鸟类除外)消灭,可能是因小行星撞击扬起铱微尘覆盖整个地球,引起气候变冷所致。墨西哥的希克苏鲁伯陨石坑出现。没有了巨大及白天活动的恐龙,哺乳动物的多样性及体型得以增长。一些哺乳动物重回海洋,如鲸鱼、海牛目及鳍足亚目等,其他的亦开始演化成能飞行,如蝙蝠。一类细小、生活在夜间及栖息树上吃昆虫的统兽总目分支出灵长目、树鼩及蝙蝠。灵长目有双目视觉及抓东西的指,可以帮助从一颗树跳往另一颗。更猴就是一个例子,它于4500万年前灭绝。

6000万年前

古食肉目(可能是细齿兽类的祖先)在北半球出现,于520万年前灭绝。已知最大的蛇泰坦巨蟒生活在南美洲热带雨林。

5500万年前

澳洲从南极洲中分裂出来。最早的真灵长类首次于北美洲、亚洲及欧洲出现,例如美国怀俄明州的辛普森氏果猴及中国云南的亚洲德氏猴。尖吻鲭鲨可能是大白鲨的祖先。

5000万年前

马由始祖马开始进行演化。鲸鱼及海豚的祖先游走鲸可能像海狮般在陆地上行走及像水獭在海中游泳,它的脚有蹼,并且是以耳朵听声音。Pezosiren portelli是现今海牛的祖先,像河马般在陆地上行走及像水獭在海中游泳。细齿兽类包括小古猫属是所有狗、猫、熊、浣熊、狐狸、土狼、狐狼及麝猫的祖先,是肉食性及像鼬鼠般可以爬树。现代的银杏出现。

4850万年前

冠恐鸟是1.75米高的肉食性鸟类,是顶级掠食者。

4650万年前

游走鲸后代的罗德侯鲸是鲸鱼的祖先,开始不再饮用淡水。

4300万年前

始祖象出现,有长的鼻,但没有象鼻或象牙。

4000万年前

灵长目分支成原猴亚目及简鼻亚目,简鼻亚目是白天活动及草食性的。

3700万年前

龙王鲸的后肢开始缩少及发现完好,听觉开始经下颚传至中耳。在埃及的鲸鱼谷当时是在水中,龙王鲸未有呼吸孔,要把头部伸出水面呼吸。原猴亚目的早期祖先Biretia fayumensis及Biretia megalopsis在埃及沙漠出现。

3500万年前

禾本科从被子植物中演化出来。

3000万年前

简鼻亚目分支成阔鼻小目及狭鼻小目。阔鼻小目有卷尾及迁移至南美洲,雄性是色盲的。狭鼻小目留在非洲,其中一种祖先可能是埃及猿。Bugtipithecus inexpectans、Phileosimias kamali及Phileosimias brahuiorum像现今的狐猴是生活在巴基斯坦中部布格蒂丘陵的雨林中。所有猫的祖先原小熊猫生活在欧洲的树上,在2000万年前灭绝。

2750万年前

巨犀生活在蒙古。

2700万年前

长腿恐鹤在美洲,于15000年前灭绝。

2500万年前

狭鼻小目雄性可以看见颜色及失去了费洛蒙。狭鼻小目分支成两个总科:猴总科及人型总科。猴总科并没有卷尾,有些甚至原全没有尾巴。所有人型总科都没有尾巴。

2200万年前

印度与亚洲碰撞,产生喜玛拉雅山及青藏高原。由于湿度被断绝,中亚洲成为了沙漠。恐象出现,于200万年前灭绝。部份像狗、熊及浣熊的Ursavus elmensis(所有熊的祖先)出现,其体型只有狐狸般大,以植物及昆虫来补足肉食。第一类猫熊亚科分支出来,当中只有大熊猫能生存至今。

2100万年前

像獴的生物乘坐植物造成的筏由马达加斯加漂浮至非洲,并成为所有当地肉食性哺乳动物的祖先。

2000万年前

非洲板块与亚洲碰撞。拟指犬是狗的祖先,第五爪缩短了,有现今狗的上爪的影子。它们的外表像现今的麝猫,脚及脚趾适合奔走。犬科及猫科开始分支。象的祖先嵌齿象出现。

1900万年前

大地懒出现,于8000年前灭绝。

1600万年前

鲛齿鲸显示鲸鱼的早期回声定位。巨牙鲨是巨大的鲨鱼,但突然于160万年前消失。

1500万年前

猿从非洲迁徙至欧亚大陆,成为了长臂猿及猩猩。人类祖先从长臂猿形成。猩猩、大猩猩及黑猩猩都是属于人科,人类则属人族。

1300万年前

人类祖先从猩猩祖先形成。猩猩的亲属开远禄丰古猿出现。加泰罗尼亚皮尔劳尔猿可能是人科及人类的共同祖先。

1000万年前

气候开始变得干燥,大草原及草原代替了森林。猴的数量激增,猿则减少。人类祖先从大猩猩的祖先形成。马的全盛期并开始扩展整个北半球。1000万年前它们因面对偶蹄目的竞争而衰减。Tomarctus是极之像狗的动物。

700万年前

最大的灵长目巨猿在中国、越南及北印度生活,于30万年前灭绝。

560万年前

地中海干涸,是为米辛尼亚期盐危机。

500万年前

火山爆发及产生很多细小的陆地连结了南北美洲。哺乳动物由北美洲往南迁徙,并造成当地的哺乳动物灭绝。人类祖先从黑猩猩祖先形成。最后共同祖先是乍得人猿。最早的人类分支是千年人。黑猩猩及人类的DNA有98%相似,在血红素中只有一个胺基酸不同。黑猩猩的一类可以在基因上比现今所有60亿人更多样化,但后来人类分支出现瓶颈。黑猩猩及人类的喉头重新移位至咽及肺部中间,可见共同祖先都有这个语言前身的特质。

480万年前

人族出现黑猩猩的大小的地猿,并且站立行走。

370万年前

一些南方古猿在肯雅的火山灰中留下脚印。

350万年前

大白鲨出现。

300万年前

双足的南方古猿在非洲大草原演化,并被恐猫属所猎杀。非洲南方古猿及鲍氏南方古猿,并其他包括肯尼亚平脸人的属出现。大猩猩在刚果河南岸消失。南北美洲连接,发生南北美洲生物大迁徙。现今的马属首次出现。恐象的下颚有向下的象牙。

250万年前

斯剑虎出现。

220万年前

大猩猩分裂成西部大猩猩及东部大猩猩。

200万年前

能人在坦桑尼亚使用原始石器工具,有可能与罗百氏傍人一同生活。布若卡氏区出现。人属的物种吃肉,而傍人则吃植物及白蚁。一些在刚果河南部的黑猩猩分支出倭黑猩猩,倭黑猩猩生活在雌性主导的社会。斯剑虎由北美洲前往南美洲。

180万年前

直立人在非洲演化,并迁徙至其他大洲,主要是南亚。

175万年前

格鲁及亚人有直立人及能人的特征。雕齿兽在秘鲁南部生活。

160万年前

巨型短面袋鼠在澳洲出现,于40000年前消失。像袋熊的丽纹双门齿兽在澳洲出现,于45000年前灭绝。

150万年前

猩猩分裂为婆罗洲猩猩及苏门达腊猩猩。袋狮在澳洲出现,于46000年前灭绝。

100万年前

犬属从Tomarctus分支出来。灰狐是现今最原始的犬属。

80万年前

灰狼迁移至北美洲极地。

78万年前

地球最后(最近一次)的地磁反转。

70万年前

人类与尼安德特人的共同遗传祖先出现。

50万年前

直立人使用木炭来控制火,但仍不懂如何生火。

40万年前

东部大猩猩分支为东部低地大猩猩及山地大猩猩。大角鹿出现,在9500年前灭绝。

35.5万年前

海德堡人在义大利南部的罗卡蒙菲纳火山留下脚印,是最早的人属脚印。

25万年前

北极熊从棕熊演化。

19.5万年前

衣索匹亚奥莫河的奥莫化石遗存是最早的人类。

16万年前

长者智人练习礼仪及宰杀河马。

15万年前

线粒体夏娃在非洲生活,她是所有现今人类的最后女性祖先。

13万年前

尼安德特人从海德堡人演化及住在欧洲及中东,开始埋葬尸体及照顾病人,有现今人类的舌骨及会使用矛。FOXP2基因出现。

10万年前

第一个人类从海德堡人演化及在非洲出现。人类生活在南非及以色列。人类经两个途径进入亚洲:经中东往北行,及从衣索匹亚往南走,经红海及阿拉伯南部(参单源论)。突变造成皮肤颜色的改变,以吸收最有效的紫外线。种族开始成立。非洲的人口基因仍然较为分化。

8.25万年前

人类在萨伊使用锋利的动物骨头捕鱼。

8万年前

人类在刚果制造鱼叉。

7.4万年前

多峇巨灾理论指多峇湖的超级火山爆发,人类人口只剩2000。6年没有夏天及紧接的1000年冰河时期。火山灰达5米深覆盖印度及巴基斯坦。

7万年前

最近的冰河时期,威斯康辛冰期开始。人类在南非布隆伯斯洞穴以骨头制造工具,及画壁画。他们亦收集贝壳及钻孔制作颈饰。巨水獭出现,在1万年前消失。

6万年前

Y染色体亚当在非洲生活,是人类男性Y染色体的最后祖先。

5万年前

人类由亚洲延伸至澳洲及欧洲。海岸线的延伸速度较内陆为快。披毛犀在不列颠群岛生活。

4万年前

克罗马侬人在法国绘画及捕猎猛犸象。他们有特别的认知能力,使他们成为食物链的顶端。澳洲巨大的有袋目灭绝。

3.2万年前

德国福格海德有第一个雕塑。法国有第一个用鸟骨制的笛。印尼有石器工具。

3万年前

人类从西伯利亚分几波进入北美洲,较后的经过白令陆桥进入,早期的可能是以跳岛战术经阿留申群岛进入。欧洲人越过大西洋到达北美洲。人类抵达所罗门群岛及前往日本。在撒哈拉使用弓箭,在摩拉维亚有首个陶瓷动物模型。

2.8万年前

在非洲那米比亚出现最古老的图画。德国出现最古老的阴茎雕塑。

2.7万年前

尼安德特人消失,人属只余下人类及佛罗勒斯人。捷克出现纺织。

2.5万年前

从猛犸象牙发明了标枪。

西元前2.4万年前到西元前2.2万年前

维伦多夫的维纳斯属于此段时期。

2万年前

人类在青藏高原留下脚印及手印。从动物脂肪制造油灯。山顶洞人以骨针来缝制动物饰物。猛犸象骨头在俄罗斯建造房屋。

1.8万年前

佛罗勒斯人在遥远的印尼出现。

1.5万年前

最后的冰河时期完结,海水漫过全球,造成多个近岸地区水浸,将以往的大陆分成岛屿。日本从亚洲分开,西伯利亚与阿拉斯加分开,塔斯曼尼亚与澳洲分开,爪哇岛形成,砂拉越、马来西亚及印尼分隔。一些人类在中东的肥沃月弯开展农业,并且发展城市。因为生产食物及饲养动物,世界人口暴涨。拉斯考克山洞及加拉加斯出现石洞壁画。

1.4万年前

全新世灭绝事件开始,超过100种大型哺乳动物消失,可能是因世界人口暴涨所致。

1.15万年前

斯剑虎灭绝。

1.1万年前

佛罗勒斯人及猛犸象灭绝。人类首先畜养印度狼。所有现今的狗都是属于家犬。

1.04万年前

开始种植植物,在近东耕种。耶利哥人口有19000。

西元前8000年前

撒哈拉仍有河流、湖及季候风。日本绳文时代制造全世界最早的陶制容器。人类抵达南美洲的蓬塔阿雷纳斯。世界人口达500万。

西元前6千年前

亚洲西南部、叙利亚、约旦、土耳其及伊拉克种植麦。

西元前4500年前

种植亚洲型稻及非洲型稻。

西元前1200年前

铁器出现在中东和东南欧,人类开始铁器时代。

西元前1000年

世界人口达5000万。

西元前500年

世界人口达1亿。

西元1年

世界人口达2亿。

公元1627年

最后一只原牛于1627年被波兰猎人射杀,宣告了原牛的灭绝。

公元1662年或1688年-1715年之间

渡渡鸟灭绝。

公元1815年

4月10日,印尼坦博拉火山喷发,它的火山灰几乎覆盖了世界的每个角落,全球温度下降了约5℃,引发了1816年著名的“无夏之年”。

公元1835年

世界人口达10亿。

公元1952年

加勒比僧海豹灭绝——最后确定观察到加勒比僧海豹的纪录是于1952年的小塞拉纳岛。西元2008年,美国政府宣布经过5年搜寻,认为它们已经灭绝。

公元1969年

人类尼尔·阿姆斯壮在7月21日正式在月球行走。

公元2005年

亚马逊森林经历100年来最严重的干旱

公元2008年

白鱀豚功能性灭绝;世界人口约6,706,993,000人。

公元2016年

世界人口超过70亿。全新世灭绝事件仍然继续,最近50年更有上升趋势。

……

谢选骏指出:看过上述当可明了:如果要说到祝福,那么生物灭绝也许就是更高意义的祝福吧。

现在许多人在鼓噪多少多少生物灭绝了,其实就是没有明白这个祝福的道理。

而人类灭亡的日子,也许就是得到真正祝福的日子了。

生命之水原来就是死亡之水。

〔另起一页〕


第三节

《老子》是厚黑学之祖


(一)


《老子》中论水之德的篇章,是其厚黑学的核心部分:

我们先解释内涵,再看原文和译文。

解释内涵

以前人们对老子的理解都是“道德”的,因为被它在魏晋玄学中的名目也就是《道德经》的字面含义给蒙骗了,其实,只有从“不道德”的角度去理解《老子》,才能得其大要如下:

1、“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这里的“下”字,不是谦逊而是下作;不是礼贤下士,而是藏污纳垢,是卑微、卑下、卑贱、卑鄙:正如俗语所说: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2、“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水不怕肮脏,所以才能让大家都恐惧他,才接近了致胜之道:上善之水就是下水道里的脏水,它给世界带走污秽,所以也是上善的。但我们不要忘记上善之水也是最肮脏的“有容纳大”。

3、“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就是说社稷的主人要设计一个国家最肮脏的阴谋;天下的王者要担当所有国家的最严厉的诅咒。这是水德的示范,也是《孙子》兵法的要诀:以无形的伟力运行万有,达到不败之地。

4、“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通常人们释此“天地母”为“道”,其实不对,因为“道”并不是“物”;而“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完全是对“水”的描写。就此而言,古籍《太一生水》有助于我们的理解:“太一生水,周而又始,以己为万物母;一缺一盈,以己为万物经。”水可以利万物也可以害万物,水在道德的彼岸,水超越是非,水是厚黑学的样板。

原文和译文

1、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

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

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

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译文

大江大海能汇聚容纳百川流水,是因为它所处低下,便为百川之王。

若有人想在万民之上,先得自谦为下;要为万民之先,先得自卑为后。

圣人正是这样,他在上,人民没有重担;他在前,人民不会受害。所以普天下都热心拥戴而不厌倦。

他不争不竞,谦卑虚己,所以天下没有人能和他相争。

(《老子第六十六章》)

2、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

夫唯不争,故无尤。

译文

最高的善像水一样。水善于滋养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

它处身于众人所厌恶的地方,所以跟道很相近。

居身,安于卑下;存心,宁静深沉;交往,有诚有爱;言语,信实可靠;为政,天下归顺;做事,大有能力;行动,合乎时宜。

唯有不争不竞,方能无过无失。

(《老子第八章》)

3、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

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

正言若反。

译文

天下万物中,没有什么比水更柔弱了。然而对付坚强的东西,没有什么能胜过水了。这是因为水柔弱得没有什么能改变它。

(《老子第七十八章》)

4、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译文

在产生天地之前,有一个混然一体的存在。

寂静啊,空虚啊!独立自在,永不改变。普天运行,永不疲倦。

称得上是天地万物的母亲。

(《老子第二十五章》)


(二)


《老子》的“水德”是厚黑学,是阴谋术,厚黑学与阴谋术,需要韬晦,也就是“韬光养晦”,把自己的锋芒隐藏起来,像毒蛇的前进一样采取蜿蜒的道路。

为此,需要采取一种“损之又损”的战略:

1、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四十二章)

【译文】人所厌的是孤、寡、不谷,而侯王却以此自称,那是因为得道的侯王深明道体的缘故。任何事物,表面上看来受损,实际上却是得益;表面上看来得益,实际上却是受损。因此,人生在世,应顺道而行,不可仗恃自己的力量向大自然逞强,否则定得不到善终。前人教给我这个道理,如今我也拿来教别人,并以此作为“戒刚强”的基本要义。

2、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四十八章)

【译文】为学可以日渐增加知见,为道可以日渐除去情欲。能把为学日益的妄念去了又去,减了又减,把知欲都损尽了,便能到达无为的境界。即到了无为的境地,便与道同存,自然也就能无为而无不为了。无为,则何愁治理不好天下?反之,若强恃自己的智慧一意孤行,又何以能治理天下?

3、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邪!(七十七章)

【译文】天道的作用,好像射箭时的弦。弦位高了,便压低它;弦位低了,便抬高它;弦过长了,便减短;弦过短了,便补足它。天之道,也正是如此。人之道就不是这样了。天道,是损有余而补不足;人道,乃是损不足以奉有余。那么,谁才能善体天道,把有余的奉献给天下呢?只有得道的人,才做得到啊!体道的圣人,作育万物,却不自恃已能;成就万物,也不自居其功。能如此做到无私无欲,因任自然,不想表现自己,才能体察天之道,才能把有余的奉献天下。

只有这样懂得自我收敛(损)、自行收缩(又损)的毒蛇,才能达到真龙的地步,获得猎物、功德圆满。

〔另起一页〕


第四节

《韩非子》的“备内”思想晚于《圣经》


(一)本拉登被自己的众妻妾出卖


英国《独立报》说,拉登被曝死前已经被迫“退休”,并因众妻争宠而遭到出卖。

本拉登,是基地组织的首领,被指为美国2001年“911袭击事件”的幕后总策划人,并被放在美国联邦调查局通缉名单的首位,被广泛认为是“世界上最大的通缉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拉登一直被普遍认为藏身于阿富汗与巴基斯坦边境一带。2011年5月1日晚,拉登被美国海豹突击队在巴基斯坦境内击毙。

综合媒体2012年3月8日报道,巴基斯坦退休军官卡迪尔(Shaukat Qadir)近日披露称,他一直在独立调查拉登(Osama bin Laden)被击毙的真相,借助与军方的联系,他罕见地获准进入拉登被击毙时居住的大宅,并且获得了拉登最年轻妻子阿迈勒(Amal)的审讯记录。此外,他还采访了巴基斯坦三军情报局官员和一些“基地”组织成员,逐渐将拉登在阿伯塔巴德(Abbottabad)与世隔绝的生活勾勒出来。

卡迪尔称,在拉登被击毙前,“基地”组织已经强迫他从领袖位置上“退休”。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拉登已经被自己一手创建的组织隔离,他还接受了这样一个事实:自己某一天可能被某个亲近的人背叛。拉登当时被三个争吵不休的妻子围绕,最终他最年长的妻子卡伊里哈(Khairiah)因为不满他对最年轻妻子阿迈勒的偏爱出卖了他。

根据阿迈勒的证词,卡伊里哈是2011年初到达阿伯塔巴德的,当时拉登和他最宠爱的妻子阿迈勒住在同一间卧室,卡伊里哈对此十分不满。阿迈勒等人都认为,卡伊里哈最终出卖了拉登,或者至少早已有此打算。而拉登也已经接受了会被身边人出卖的命运,因为当时疾病缠身的他将死亡视为一种解脱,他甚至曾劝说除卡伊里哈以外的两个妻子带着孩子离开,但是他们拒绝离开他。


(二)本拉登没有读过《韩非子》


本拉登被自己众妻妾出卖的新闻,使我想起了《韩非子》“备内”思想的教训。所谓“备内”,就是“防备内部威胁”,尤其是防备来自家庭内部的威胁。

韩非(前280——前233年)告诫帝王说,妻子很近,孩子很亲,但即使如此也是无法完全信任的,因为任何人都为自己,都会为自己来算计你。所以世界上的人,彼此都不能信任。

在《韩非子》五十多篇著作中,第十七篇《备内》专门阐述了这一思想,其余各篇也略有散见。

《备内》篇指出:

君主的祸患在于相信别人。相信别人,就受到别人控制。臣子对于君主,没有骨肉之亲,只是迫于权势而不得不侍奉。所以做臣子的,窥测君主的意图,没有一会儿停止过,而君主却懈怠傲慢地处于上位,这就是世上出现劫持杀害君主事件的原因。做君主而非常相信他的儿子,奸臣就能利用他的儿子来实现自己的私利,所以李兑辅助赵壬最终饿死了主父。做君主而非常相信他的妻子,奸臣就能利用他的妻子来实现自己的私利,所以优施帮助丽姬杀死太子申生而改立奚齐。即使是像妻子和儿子那样亲近的人还不可相信,其余人就没有可相信的了。

再说,大大小小国家的君主,他们的原妻正配所生嫡子做了太子的,还有盼着自己的父君早死的。怎么知道会是这样的呢?妻子,没有骨肉的恩情,宠爱就亲近,不宠爱就疏远。俗话说:“母亲美的,她的孩子受宠爱。”那么与此相反的话,就是母亲丑的,她的孩子被疏远。男子五十岁而好色之心不减弱,妇女二十岁美貌就衰减了。用色衰的妇女侍奉好色的男子,自己就会被疏远卑视,而怀疑儿子不能成为继承人,这正是后妃夫人盼望君主早死的原因。只有当母亲做了太后而儿子做了君主以后,那时就会令无不行,禁无不止,男女乐事不减于先君在时,而独掌国家大权无疑,这正是用毒酒杀人、用勒索杀人事件产生的原因。所以《桃左春秋》上说:“君主因病而死的不到半数。”君主不懂得这个道理,奸臣作乱就有了更多的凭借。所以说,认为君主死亡对自己有利的人多,君主就危险。所以王良爱马,越王勾践爱民,就是为了打仗和奔驰。医生善于吸吮病人的伤口,口含病人的污血,不是因为有骨肉之亲,而是因为利益所在。所以车匠造好车子,就希望别人富贵;棺材匠做好棺材,就希望别人早死。并不是车匠仁慈而棺材匠狠毒:别人不富贵,车子就卖不掉;别人不死,棺材就没人买。本意并非憎恨别人,而是利益就在别人的死亡上。所以后妃夫人、太了的私党结成了就会希望君主早死;如果君主不死,自己权势就不大。本意并非憎恨君主,而是利益就在君主的死亡上。所以君主不能不留心那些利在自己死亡的人。所以日月外面有白色光圈环绕,毛病就在内部;防备自己所憎恨的人,祸害却来自所亲爱的人。所以明君不做没有验证过的事情,不吃不寻常的食物;打听远处的情况,观察身边的事情,从而考察朝廷内外的过失;研究相同的和不同的言论,从而了解朋党的区分,对比通过事实所作曲验证,从而责求臣下陈言的可靠性;拿事后的结果来对照事先的言行,按照法令来治理民众,根据各种情况来检验观察;官吏没有侥幸受赏的,没有违法行事的;诛杀的一定得当,有罪的不予赦免。这样一来,奸邪行为就无处容身了。

徭役多,百姓就困苦;百姓困苦,臣下势力就发展起来;臣下势力发展起来,免除徭役和赋税的人就增多;免除徭役和赋税的人增多了,权贵就富有起来,君主坑害百姓而使权贵富有,就给臣下扩张势力提供了条件,这不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所以说,徭役轻,百姓就安定;百姓安定,臣下就没有大权;臣下没有大权,他们的势力就消灭了;他们的势力消灭了,恩惠就全归君主了。现在看来,水能灭火的道理也够明白的了,然而用锅子把水和火隔开,水在上面沸腾以致烧干,而火在下面却烧得非常旺盛,这是因为水失去了灭火的条件。现在拿治国措施中的禁止奸邪来说,道理比这更加明白了,但执法大臣起了锅子那样的阻隔作用,那么,法律只在君主心里明白,却已经失去了它得以禁奸的作用了。在上古的传说中,在史书的记载里,违犯法律、叛逆作乱而篡权夺位的人,从没有不属于尊贵大臣的。这样一来,法令要防备的,刑罚要惩办的,通常是地位低贱的人,因此百姓感到绝望,无处可去申诉冤屈。大臣相互勾结,串通一气蒙骗君主,暗地里互相要好,表面上相互憎恶,以便表示没有私情。他们互相作为耳目,等待着钻君主的空子。君主受着蒙蔽,无从了解真情,有君主之名而无君主之实,大臣垄断法令而独断专行;周天子正是这样。君主权势旁落,上下也就换了位置;这就是说,君主不能把自己的权势让给臣下。

(原文如下)

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上,此世所以有劫君杀主也。为人主而大信其子,则奸臣得乘于子以成其私,故李兑传赵王而饿主父。为人主而大信其妻,则奸臣得乘于妻以成其私,故优施传丽姬杀申生而立奚齐。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

且万乘之主,千乘之君,后妃夫人、适子为太子者,或有欲其君之蚤死者。何以知其然,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语曰:“其母好者其子抱。”然则其为之反也,其母恶者其子释。丈夫年五十而好色未解也,妇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以衰美之妇人事好色之丈夫,则身见疏贱,而子疑不为后,此后妃夫人之所以冀其君之死者也。唯母为后而子为主,则令无不行,禁无不止,男女之乐不减于先君,而擅万乘不疑,此鸩毒扼昧之所以用也。故《桃左春秋》曰:“人主这疾死者不能处半。”,人主弗知,则乱多资。故曰:利君死者众,则人主危。故王良爱马,越王勾践爱人,为战与驰。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故与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故后妃、夫人太子之党成而欲君之死也,君不死,则势不重。情非憎君也,利在君之死也。故人主不可以不加心于利己死者。故日月晕围于外,其贼在内,备其所憎,祸在所爱。是故明王不举不参之事,不食非常之食;远听而近视,以审内外之失,省同异之言以知朋党之分,偶参伍之验以责陈言之实;执后以应前,按法以治众,众端以参观。士无幸赏,无逾行,杀必当,罪不赦,则奸邪无所容其私。

徭役多则民苦,民苦则权势起,权势起则复除重,复除重则贵人富。苦民以富贵人,起势以藉人臣,非天下长利也。故曰:徭役少则民安,民安则下无重权,下无重权则权势灭,权势灭则德在上矣。今夫水之胜火亦明矣,然而釜鬵间之,水煎沸竭尽其上,而火得炽盛焚其下,水失其所以胜者矣。今夫治之禁奸又明于此,然法守之臣为釜鬵之行,则法独明于胸中,而已失其所以禁奸者矣。上古之传言,《春秋》所记,犯法为逆以成大奸者,未尝不从尊贵之臣也。然而法令之所以备,刑罚之所以诛,常于卑赋,是以其民绝望,无所告诉。大臣比周,蔽上为一,阴相善而阳相恶,以示无私,相为耳目,以候主隙,人主掩蔽,无道得闻,有主名而无实,臣专法而行之,周天子是也。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权势。


如果关于本拉登的最新报道是可靠的,那么显然,他没有读过《韩非子》,所以“备内”不够,栽在这个上面了。


(三)“备内”思想并非《韩非子》专利


秦晖《韩非为真正的性恶论者》一文认为:韩非为真正的性恶论者:

“我们会问,在中外的思想史上,无论在事实判断还是在价值判断上,最彻底的性恶论者是谁呢?照我看,不是霍布斯。因为霍布斯讲的“人对于人是狼”,大家可以看看他的原著,其实首先他讲的只是陌生人之间的关系,陌生人之间通常是自利的,因为他们没什么感情的联系。但是霍布斯从来没有把这个东西推到熟人之间、亲人之间甚至骨肉之间。霍布斯从来没有说过,妻子对于丈夫是狼,儿子对于父亲是狼。

可是,我们中国有的思想家的确就是这样说的。这位思想家就是毛泽东非常崇拜的先秦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韩非在他的著作中就专门讲过,专门教导、告诫当时的人,实际上是告诫当时的帝王。因为《韩非子》这部书本来就是给帝王看的。我国历朝历代,都不提倡老百姓看韩非。这个《韩非子》写的是帝王自己看的东西。

……

把性恶论作为一种事实判断,推到至亲骨肉之间,就我有限的阅读而言,还没有看到过第二个人。在西方,我没有看到这样的理论。霍布斯也不是这样的。”

秦晖在这里把“备内”思想当作《韩非子》的专利了。

不过,这是错的。

例如《圣经·旧约·弥迦书》(Micah)第七章就明确宣告了“备内”思想说:“不要倚赖邻舍;不要信靠密友。要守住你的口;不要向你怀中的妻提说。因为,儿子藐视父亲;女儿抗拒母亲;媳妇抗拒婆婆;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其前言后语援引如下,以免断章取义的嫌疑:

“哀哉!我好像夏天的果子已被收尽,又像摘了葡萄所剩下的,没有一挂可吃的;我心羡慕初熟的无花果。地上虔诚人灭尽;世间没有正直人;各人埋伏,要杀人流血,都用网罗猎取弟兄。他们双手作恶;君王徇情面,审判官要贿赂;位分大的吐出恶意,都彼此结联行恶。他们最好的,不过是蒺藜;最正直的,不过是荆棘篱笆。你守望者说,降罚的日子已经来到。他们必扰乱不安。不要倚赖邻舍;不要信靠密友。要守住你的口;不要向你怀中的妻提说。因为,儿子藐视父亲;女儿抗拒母亲;媳妇抗拒婆婆;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至于我,我要仰望耶和华,要等候那救我的神;我的神必应允我。”

《弥迦书》是先知弥迦的作品,先知弥迦和先知以赛亚生活在同一时代,大约在公元前750——680年,比韩非子要早四五百年。所以,并非“没有第二个人”具有“备内”思想,而且这个人比韩非子还早。《圣经》作为“西方”文明的来源之一,不能说见于圣经的思想不算是“西方”的吧。

再者,《弥迦书》的备内思想不是孤立的,一直绵延到了《新约》。

《马太福音》(Matthew)第十章说:“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

《路加福音》(Luke)十四章:“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你们那一个要盖一座楼,不先坐下算计花费,能盖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见的人都笑话他,说,这个人开了工,却不能完工。”

这些言论,按照秦晖教授的看法,到底是性恶论的呢,还是性善论的呢?

韩非真是“最彻底的性恶论者”吗?

当然,韩非不算“最彻底”的性恶论者。

不过,韩非思想毕竟和圣经不同。因为韩非主张自己作主、自己申冤、自己备内;而圣经却把这一切的权柄交给了耶和华上帝。但我们现在的研究却不能据此就得出片面的结论说“把性恶论作为一种事实判断,推到至亲骨肉之间,就我有限的阅读而言,还没有看到过第二个人。在西方,我没有看到这样的理论。”

说完了秦晖教授,回过头再去看本拉登同志,他不仅没有读过《韩非子》,连圣经也没有读过,不仅没有读过新约,连旧约也没有读过。

孙子兵法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本拉登不读圣经,也就无法了解自己一心要打倒的对手,结果不得不走向了失败。

如果本拉登读了圣经,知道自己的老婆可能比美国的突击队还要危险,他至少不会以如此窝囊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谢选骏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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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新母系社会的诞生——伊斯兰国扩张的西方内助


(一)


为什么整个西方世界联合起来,也打不败一个小小的伊斯兰国?

因为西方社会正在演化为一个新母系社会。其特点之一,就是非婚生子女的比例,已经超过一半!

父系社会是战争世纪的产物,母系社会是和平世纪的产物,所谓“男人”,就是为流血流汗的命运准备的人,一旦到了无须流血流汗的和平世纪,尤其到了可以坐享其成的机器时代,“真正的男子”必须退居二线角色,甚至沦为无业游民。

这样一来,军事装备一流的西方社会,却丧失了战斗的意志,面对装备原始的伊斯兰国,反而节节败退。因为伊斯兰国虽然一无所有,却有西方所缺乏的战斗意志。

同性恋合法化,是作为女权主义、新母系社会的结果,而出现的。结果不言而喻反过来进一步削弱了新母系社会的战斗精神。


(二)


所谓“非婚生”,其实是父系社会对于母系社会的看法。这在母系社会的研究中,是一目了然的。

早在2010年8月25日,德国莱布尼茨民俗风土学研究所就发表公报说,最新研究显示,世纪之交的十多年来,欧洲各国非婚生子女数量上升,尤其在北欧地区,非婚生子女比例超过50%!

数据显示,欧洲57个国家和地区非婚生子女比例最高的是冰岛,1990年就已超过55%,2007年接近65%。斯堪的纳维亚地区、波罗的海三国以及英国、法国、比利时、丹麦、拉脱维亚等国家和地区非婚生子女比例超过或接近50%。至于美国,则接近40%,在“发达国家”中该算是较不“发达”的。这一数字较低的则是波兰、希腊、瑞士等国。 

据法国国家统计及经济研究所公布的人口统计结果显示,法国2007年的非婚生孩子多于婚生孩子,首次越过了50%的具有象征意义的大关,达到50.5%。而三十年年前,未婚生子还只是罕见的例外,非婚生孩子比例只有10%。这还是在法国战败投降以后颓废主义流行的一代人之后。

在同一国家中地区差别最大的是德国。包括柏林在内的六个前东德的“东部联邦州”非婚生子女比例为60%,西部各地大多不到20%。显而易见,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则新母系社会的催化剂。其特点是以歼灭“雄心壮志”、培养“雷锋精神”为特征的。

研究人员说,导致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社会价值观的转变,尤其是受到女性解放思潮和性道德观的转变影响。

研究中另一值得注意的趋势是非婚生子女不再集中在大城市,而是扩散到中小城市和乡村。 


(三)


家庭瓦解,是作为妇女职业化的结果,来到我们身边的;由于生育的需要,妇女在生物学上不得不处于依附地位,而妇女职业化却破坏了妇女的生育功能,终于导致“黄赌毒”泛滥成灾——黄赌毒是以“黄”开始的,也就是以“妇女职业化”开始的。

事实上,孩子虽然跟从父姓,但却不是男人生的,而是女人生的,孰重孰轻,一目了然——男人不过是女人怀胎的工具而已,男人迟早会认识到这一点,那时候也就是家庭瓦解的时候了——世界已经进入了“新母系社会”,觉醒的男人于是离开了家庭,也就是离开女性的巢穴,而获得自由……于是人口下降成为定局,文明社会走向解体。


(四)


新母系社会的特征之一,就是孩子归女方与国家共同所有,由国家提供基本养育费用,由女方组织、选择各种力量抚养后代。

例如法国的现状就在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1、女政治家带头不婚。获得过社会党总统竞选提名的鲁瓦亚尔和前法国国防部长阿利奥-马里也都是“伴侣新思维”的潮流人物。她们和男友同居都有二十年以上的时间,鲁瓦亚尔还育有四名子女。 

2、非婚生育已成主流。法国非婚生孩子的出生率正以惊人的速度在增加:2005年,法国有59%的新生儿父母都是没有结婚的。而且,这些孩子的母亲,大多数都不是未成年母亲或贫穷母亲,相反,各种社会背景和经济阶层的人都有,她们大多都是自愿在不结婚的情况下生下孩子的。

前法国女司法部长拉齐达·达蒂,在位时未婚怀孕后,她在国内的民众支持率不降反升,大部分法国民众及媒体不仅对她大加同情,还自动组成“沉默阵线”,约定不为满足大众好奇心而不择手段去“挖”达蒂孩子的父亲。

3、鼓励生育的政策很疯狂。法国实行了积极的生育政策。妇女生育一个孩子每月可领到177欧元津贴,直至孩子长到三岁。三年内若生第二胎,孩子六岁前每月津贴达600欧元。如生第三胎,政府会负责孩子到十八岁,每月津贴为900欧元。仅此一项,法国财政需支出830亿欧元。此外,法国的契约式同居制度使婚外生育合法化,也推升和维持了人口的平稳增长。

相信,随着时间的发展,国家将会对人口的数量、质量及结构提出要求。届时父系婚姻制度会被废除,欧洲文明将进入黑暗时代。


(五)


据说,中国社会未来走向十大预言之一,就是中国社会未来二十年进入新母系社会。那时,中国一定会面临伊斯兰教的严峻挑战。

根据“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走向,根据20年来妇女运动和女性自我意识觉醒以及受教育程度变化,根据当代文化、教育、体育、政治、社会领域中女性成功比例特别是行为表现,根据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成效和家庭中女性地位变化,可以用下列证据推理,中国社会未来20年进入新母系社会。

1、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工作政策明确规定了各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配备女干部的比例,从农村到城市,从政府机关到企业事业单位,体制内女性的政治热情持续高涨。

2、中国文学艺术界、教育界的作家、艺术家、教育家中,女性成功者比例超过男性,著名作家、著名歌星、著名特级教师、劳动模范中女性电视露脸几率高于男性。

3、中国各级各类基础教育学校中,女生的学习成绩、品德表现、文艺特长、演讲口才、成就动机、文明礼貌、实践能力都超过男生。即使打架,说脏话,男性也不是对手。校、班干部是绝大多数女生。

4、中国体育界20年前就是女子的风骚领域。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从对抗性运动到非对抗性运动,男性都难以媲美。特别是男性的事业心、恃强性、好胜性急剧下降。许多男性信奉道家思想,喜欢顺其自然。

5、中国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大建成效,女性已经获得家庭解放,参与社会活动的激情奔放,自我意识觉醒,视男性为对手的时代终于来了。大男子主义时代即将结束,大女子主义时代即将来临。

6、中国高校中女生比例从2004年开始总体超过男生,不仅外语、文学、教育、心理、艺术等女性天然优势专业中女生已经达到63%-99%,就是数学、物理、工程、农学等专业中,女生比例也达到53%以上。研究生中女生总体达到70%。满校园都是裸露着肚脐、大腿和用粗制滥造的牛仔裤包裹者臀部的推广着港台娇滴滴语言的女子,男孩已经患上了课堂和会议失语症。大学课堂成了女儿国。高校教师中女性已经超过一半,近年来进入高校的教师70%为女生。未来高校男教师是“少数民族”。

7、中国中青年家庭中绝大多数是女性掌握财政大权。男性的社会活动正在逐步减少,双休日成为女性购物日和男性睡觉日。男性酗酒、肥胖、焦虑症患者增加。家庭中的来客多是女性客人,男子很少串门。知识女性和官宦家庭中,女性成为家庭冷暴力的实施者。男性阳痿者日益增多。和谐社会不需要男性的阳刚美。文明社会日益排斥男性的豪气和脾气。

8、中国男性大学或中学毕业成年后必须赶快工作赚钱,准备买房子、买车娶老婆,而女子可以无忧无虑读学士、硕士、博士,等着嫁有钱人,70%以上的女博士在学术上毫无建树,其论文都是师弟做或老师做,婚后的硕士、博士媳妇多数把公公婆婆赶出家门,让女婿成为自己家的人。医院里再也看不见儿子陪父母看病的场面,都是女婿在老婆的吆喝中陪丈母娘老丈人看病。公公婆婆霸权的时代结束了,儿子生下的子女的抚养权已经给了亲家。想见孙子一面必须极尽巴结。

9、中国30-40岁的家庭越来越更倾向生育女孩,因为男孩的未来结婚费用太高,同时在女性妻子的“性”威胁下,女婿可以抛弃自己的父母,而孝顺丈母娘。丈母娘成为推动房产热的一个巨大力量。

10、中国30年电视女性形象和社会生活中女性形象越来越“厉害”,话语霸权、口气中霸气越来越重。动不动就使用电视剧中的质问语言“你知道吗?”来对付丈夫,既要丈夫有事业、出人头地,还要丈夫会做饭、洗衣服,呆在家里温柔伺候老婆。许多女人试图让男人生孩子。

所谓新母系社会,就是仍然保持男婚女嫁,男子娶女子,但结婚后,实际上男子入赘。目前是子女姓氏基本妥协为男女各半结合,将来肯定是姓母亲姓氏。20年后,生育男子的家庭会面临巨大的灾难,既要极力筹措为儿子娶媳妇,但又花钱买抛弃。春节将成为有女儿人家的春节。

 

(六)


有一种新母系社会的理论这样说:

早在2006年,台湾35-39岁的独身女性达23.2%,仅次于法国的25.4%,居世界第二。这群1966–1970出生的女生也算是种另类的为国争光。女人和其他雌性动物一样,渴望雄性强者。唯一不同的是,在其他动物的世界中,强者只有一种定义,那就是优秀的体能。两只公狮子必需先打一架,胜利的英雄才有权利和母狮子交配。人类对强者的定义比较多元化,除了体能外,还可能有金钱、权力、社会地位、聪明才智,甚至是弹钢琴、拉小提琴、画画、甜言蜜语的能力等等。每个女生对强者的定义都不一样,但也或多或少被当代社会的世俗标准所影响。

在农业社会时,男人个个是强者。那是因为当时女人没有足够的体能从事农耕,产生经济效益,也没有受教育的权利,以求取功名。在父系社会架构下,女人独立自主的意志完全被剥夺,只能幼时从父、出嫁从夫、年老从子,其追求雄性强者之渴望更加被此一社会制度所深化。但在工业革命与资讯化后,大多数的工作不再需要优秀的体能,同时女生也受到良好的教育,可以和男生在职场上一较长短。

科学家证明,影响人类智力的主要8个基因,全部在X染色体,又因为人类的Y染色体只来自于父亲,所以女生(XX)的智力同时被父母亲所影响,但男生(XY)的聪明才智主要取决于母亲。这导致了男生的智力分布呈现两极化,女生的智力分布比较集中在中间区。结果就是,男生里的天才和笨蛋,都比女生多。

依上述理论,我们不难了解,即使在现代社会,各行各业最顶尖的人士还是以男生居多。但这些负责领导、规划、创新的顶尖人士可能只占不到所有人口的10%,另外90%以上的工作大多只是执行的工作。而女生的特质正好比男生适合这些执行的工作。

男生是追求成就的动物,女生是追求幸福的动物。男生喜欢立大志和追求竞争,对于小小的执行工作根本看不上,一生都在寻找成大功、立大业、赚大钱的机会。相对于男生的好大喜功,女生务实、耐心、细心、善于沟通协调等特质,正好比较适合占90%以上的执行工作。其实这个世界那来那么多大志可立,尤其是2000年以后,各行各业的成长呈现饱和,我们身边大部份的失业者或三天打鱼五天晒网的人,大多是男生,只因顶尖人士的空位越来越少,而执行工作又拼不过女生。


(七)


这样的新母系社会,虽然不乏生产能力,却显见缺乏战斗意志。于是这些边缘化的男性大众,很容易趋向男性主义的传统价值,甚至沦为伊斯兰国的炮灰。

(以下为6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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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itforu 3 hours ago

伊斯兰教完爆共产主义和谐母系社会。等到人类真的如同共匪们希望的那样,变成了共产主义奶牛社会,伊斯兰教崛起给共产主义掘墓。伊斯兰教就是共产主义掘墓人,这个马克思没有预见到。马克思准确预见到了共产主义消灭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但忘了身边的伊斯兰。西方对抗伊斯兰,命中注定将彻底失败。回子们就是中国的掘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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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理 5 hours ago

谢选骏博大精深,是个奇才,他写作快过我们阅读,观点不乏创意,尽管不一定都是原创,对大多数人来说却是极其新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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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 8 hours ago

此文论述精辟、深刻很好!十分敬佩作者。

我将采用部分作为一封写给XX的公开信。谢谢谢选骏先生撰写的文章供我们欣赏。西方的性自由、同性恋结婚如同打开了魔鬼潘多拉盒子;引爆人类世界面对极端伊斯兰国的兴起!

西方用武器战胜不了ISIS,西方人(欧美)只能回归人类天性才能抵挡魔鬼撒旦对人类星球的威胁!否则,人类世界将陷入混乱直至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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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 13 hours ago

深刻洞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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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鸡巴蛋 13 hours ago

真他妈的能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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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 12 hours ago

五毛扯完了蛋,中国就完全成为母系社会,任凭伊斯兰教横行了!


〔另起一页〕


第六节

新母系社会和男人备胎


(一)


调查报告:近五成中国男人愿当备胎

2015年初,中国知名相亲网站“珍爱网”通过大数据调查,首度披露了有关情人属性的婚恋报告,报告显示,男方收入超女方收入1倍,谈婚论嫁成功率极高,另外,16.5%的被访男女接受“姐弟恋”,而近五成中国男人竟然愿意充当备胎。该份报告的内容已在网上引发热议。 

1、你希望爱人(男方)与自己(女方)的收入差距是? 

能接受对方没收入0.84% 

其他9.46% 

两人差不多17.13% 

女比男多一倍 0.19% 

男比女多出一倍 72.38% 

2、你希望爱人与自己的年龄差距是? 

大10岁以上2.01% 

大5-10岁 17.73% 

小5-10岁 17.73% 

小0-5岁 35.49% 

大0-5岁 27.04% 

3、47.33%的男性愿意做备胎 

在这个缺乏安全感的情感时代里,备胎们的行情逐渐看涨,而这一行的佼佼者主要集中在男性群体。在珍爱网的调研中发现,47.33%的男性表示即使对方没有接受自己追求的意思,也愿意持续对对方好,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而女性们显然现实得多,有83.99%的女性坚决表示不做备胎! 

这是因为,中国已经开始进入新母系社会了。


(二)


新母系社会就是孩子归女方与国家共同所有,由国家提供基本养育费用,由女方组织、选择各种力量抚养后代社会。

且看法国的现状是不是在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1、女政治家带头不婚。获得过社会党总统竞选提名的鲁瓦亚尔和前法国国防部长阿利奥-马里也都是“伴侣新思维”的潮流人物。她们和男友同居都有20年以上的时间,鲁瓦亚尔还育有四名子女。

2、非婚生育已成主流。法国非婚生孩子的出生率正以惊人的速度在增加:2005年,法国有59%的新生儿父母都是没有结婚的。而且,这些孩子的母亲,大多数都不是单身母亲、未成年母亲或贫穷母亲,相反,各种社会背景和经济阶层的人都有,她们大多都是自愿在不结婚的情况下生下孩子的。前法国女司法部长拉齐达·达蒂,在位时未婚怀孕后,她在国内的民众支持率不降反升,大部分法国民众及媒体不仅对她大加同情,还自动组成“沉默阵线”,约定不为满足大众好奇心而不择手段去“挖”达蒂这个女人所生的孩子的父亲。 

3、鼓励生育的政策很给力。法国实行了积极的生育政策。妇女生育1个孩子每月可领到177欧元津贴,直至孩子长到3岁。3年内若生第二胎,孩子6岁前每月津贴达600欧元。如生第三胎,政府会负责孩子到18岁,每月津贴为900欧元。仅此一项,法国财政需支出830亿欧元。此外,法国的契约式同居制度使婚外生育合法化,也推升和维持了人口的平稳增长。相信,随着时间的发展,“国家”将会对人口的数量、质量及结构提出要求。届时婚姻制度会被废除。 

新母系社会将摧毁人类的文明,让社会重返原始主义的蒙昧状态。在美国,黑人社区在这方面是处于领先位置的。在欧洲,自称优越的日耳曼人则起了带头作用,尤其在北欧。这个黑白两极化的事实显然粉碎了种族主义的偏见。

〔另起一页〕


第七节

进化论导致的衰减和贫乏


《从世界变得寂静开始:生物多样性的衰减如何导致文化贫乏》一书,作者是马歇尔·罗比森(Marcel Robischon),讨论了诸如“如果物种、思维和想象变得越来越单一,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子? ”一类的问题。

书商们吹嘘说:作者邀请读者一同踏上充满冒险、奇幻与发现的旅程。他开启读者的感官,带领我们看见野生世界之美、听见丰富细微的声响。也告诉我们,为什么生物多样性如此重要。作者描述过去自然界物种和平共处的美好时光,同时也点出现今动物的栖息地受限,有些甚至早已绝种的危机。许多动物因人为的干预而绝迹,有些动物发挥高度的适应力,而得以在世界各地存活,甚至比以往来得更加壮大,但随着基因被改变,牠们变得无法“独立”生存。 

种种现象不仅代表自然界多样性的降低,随着颜色、香气和声音的消失,人类数千年来所累积的智性及文化宝藏都将随之衰减。大自然是我们的导师,是一切的起源,我们是生命共同体,但或许未来有一天,我们不再能从自然中寻求解答。 

作者一方面以散文随笔的方式,详细描述他曾到过的、居住过的地方,这些地方多半只是“绿色山谷”、“公牛之丘”之类的名字,在本书结尾时作者也揭晓谜题,比方说“雨之国度”就是英国,第一章提到的“绿色山谷”在德国的黑森林等。另一方面,虽然书中穿插丰富的动物传说和寓言,作者在提到生物史或地球变迁史时,解说却仍极为详实。提到的物种几乎都以拉丁学名表示,举例时对于当地的自然景观、方言、人种等也有相当精确的着墨。 

本书一开始便出现作者以语言学对比自然界的譬喻,而后提到壁画与人类起源,在中后段时将自然界的资产和人类整体的文化资产相比,直指物种的多样性与人类文明的繁茂有关。对现代化开发、滥垦及人类剥夺其它生物生存权的批评,时而猛烈、时而反讽、时而无奈,也成为贯穿本书的宗旨之一。 

……

罗比森(Marcel Robischon)来自德国弗莱堡,旅行足迹遍布全球,曾于弗莱堡及牛津大学就读森林学,并于剑桥大学取得生物学博士学位。 曾任职于弗劳恩佛荷大气环境研究协会及德国国会科技评估办公室,并于美国加州联邦森林管理局从事分子生物学研究,且于弗莱堡大学森林及环境科学院担任学术顾问。目前于弗莱堡教育大学自然科学中心担任教授。……

这位教授无疑是一位进化论者,但是他却没有追究一下进化论在物种灭绝和文化贫乏,而是把责任推向了整个人类。其实在进化论出现之前,生态灾难绝对没有进化论出现之后这么严重。在“西域”,不论基督教还是伊斯兰教,都是神创论的世界观,所以限制了人们大规模破坏自然。在“中国”,虽然没有神创论,但却有自然主义世界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所以直到“解放以前”,中国的生态灾难也远远没有唯物主义成为“国教”以来这样严重。

马列主义的唯物主义,和达尔文的进化论如出一辙。

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五个阶段论,更是一种社会达尔文主义,主张阶级斗争、弱肉强食。在这样的鼓噪之下,怎么可能不出现越演越烈的生态危机呢?

据说西方有人提出,缺乏和大自然的接触,会让儿童罹患“自然缺乏症”(Nature deficit disorder)的状况,虽然这个“疾病”还未被临床心理医师承认,可是却有愈来愈多的证据显示,较常接触大自然的儿童,比较少行为上令人头痛的问题;注意力不集中的儿童在接触大自然后会获得改善,常到户外活动的儿童也比较快乐等等。

当然,让儿童和城市人接触大自然,舒缓身心上的压力,和物种的多样性保育看似两码事,城市里可以多盖公园绿地。可是,如果从小接触了大自然,清楚了大自然里原来有许许多多有趣的生物,有各种虫鱼鸟兽和花草树木,当未来可能不会再看到牠们,能不痛彻心扉吗?经济上的富足,能保证我们能够温饱,也能够有休闲生活,可是却不见得能够买到真正的快乐。

生物多样性的鼓吹者艾德华·威尔森(E. O. Wilson,1929-)提出了“亲生命性假说”(Biophilia hypothesis),指出我们对生物世界的喜爱,是根植于我们的天性之中的。也就是说,我们生而热爱大自然里的虫鱼鸟兽和花草树木。如果硬要把人和大自然分开,会造成身心上许许多多状况。现代社会里,各种文明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等,还有心理问题如忧郁、焦虑、强迫症等等,即使并非是因为远离大自然而产生的,可是亲近大自然或多或少都能改善身心的健康。

而达尔文主义却用进化的名义,歼灭了人的自然性。难怪进化论大力推动了生物多样性的衰减和文化的贫乏,结果导致生物的大规模绝灭。

英国人(和德国犹太人马克思)造下的绝种之孽,总有一天要由英国人来偿还。

〔另起一页〕


第八节

中国正在发生一次城市革命


(一)2010年中国之怪现象


2010年来,中国发生许多闻所未闻的怪事,非常血腥,比较突出的有两大系列。

首先是屠杀幼儿系列。

案件一:2020年3月23日,福建南平市实验小学,8死5伤,终获死刑,4月28日执行死刑,对与原因,郑民生承认“为了转移矛盾,扩大影响,以此希望社会来追究害自己的人的责任”;

案件二:2010年4月12日下午,杨家钦在广西合浦追杀砍人,造成一名二年级学生和一名老人死亡;(注:据说此为精神病人)

案件三:2010年4月28日,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第一下雪发生凶杀案,一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杀15名学生和1名教师;凶徒犯案后切图自杀未遂,终被逮捕;(注:此凶徒是公办教师,2006年2月办理病休);

案件四:2010年4月29日上午,江苏泰兴中心幼儿园发生砍杀案,4位小孩身亡,32人受伤。

5月3日上午,一陕西籍男子因约见女网友不成,在北京宣武区劫持一名5岁女孩,被狙击手击毙。孩子脖颈被刀划伤,缝合十针,生命无碍。

上述系列杀童事件,有人称之为“中国民间恐怖主义的崛起”。

其次是台湾资本的血汗工厂“富士康”员工十多次跳楼自杀系列。

仅仅今年以来,“富士康”一系列惨烈的跳楼自杀就造成十多位员工的伤亡。

“富士康”血腥系列由来已久。早在2007年6月18日,富士康一名女工就在厕所上吊自杀;而紧随其后,2007年9月1日,富士康员工辞工两小时后就突然死亡。

这个台资“富士康”,就是号称“雄踞内地出口200强榜首”、“2009年全球企业500强排名第109位”的“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

这些自杀事件是充满了社会恶兆的。试想,如果这些被逼无奈的人们不是自杀而是像董存瑞那样拿起了炸药包去摧毁迫害他们的对手,那么,经济性质的城市革命,不是就立即转化为政治性质的城市革命了吗?这里的转变,仅仅需要一念之差。

为了从上述两大系列的血腥事件中得到必要的结论,我援引一篇网文以资说明:


“活不下去就去砍孩子”——卖菜小贩的话让我心惊(2010-04-30 23:23:38)

去菜摊上买菜,价格让我大吃一惊,摊贩的话让我胆战心惊。

一个中等个头,两个小个头,三个西红柿加起来一斤多点居然花了4块6毛钱!我不由得报怨“多日没买西红柿,怎么价格涨得这么快”?小贩讥笑我,“何止是西红柿啊,白菜都两块钱一斤了!”我想起2005年的时候白菜是8分钱一斤,5年居然涨了25倍!

小贩不断地叨咕哪种菜涨了多少多少,我担忧地说:“这样涨下去,慢慢会有人吃不上饭的。”他说,“现在已经有人吃不上了。”

我说:“吃不上,有的人就要想辙了。”我的意思,是想说贫穷会引发犯罪,导致盗抢等财物犯罪事件的增多。没想到,小贩一句话却让我直冒冷汗。

他接着我的话说:“是啊,要不怎么会有人去砍孩子呢?!”

看着他平静坦然地说出这句话,我感到一阵刻骨的寒意。我没想到,他会从“吃不上饭”直接跳到“砍孩子”的思路上去。这说明,在他心中,这二者已经直接关联了。一旦哪一天他也吃不上饭了,他会自然而然地想起去砍孩子的。这么多人都想拿孩子出气,孩子又招谁惹谁了?砍了祖国的孩子,哪里还有中华民族的未来?

我意识到,站在我面前的小贩,就是一个潜在的郑民生。好可怕!恶魔已经伏诛,但精神竟然不死。不但借尸还魂再施杀戮,还潜入一些平民百姓的内心深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破皮而出。

电视上在放世博开幕的焰火,大家都在关注燕舞莺歌,没人去关注潜伏的危险。这才是真正可怕的事,祸患往往起于萧墙之内,但愿我们不会醒悟得太迟。


谢选骏指出:试想,如果这些杀童暴徒不去杀童,而是像儿童呼吁的那样去杀贪官污吏、杀专制独裁,那么中国革命就会立即爆发。但是,现在国人似乎不会“革命”了,只会“割命”了。


(二)中国城镇人口即将过半


“中国城镇人口即将达到全国总人口之半”,这是中国目前正在发生的城市革命的背景性要素。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2月25日发布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9年年末中国总人口为13347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2186万人,占比46.6%,乡村人口71288万人,占比53.4%;男性68652万人,占比51.4%,女性64822万人,占比48.6%,性别比为105.91;全国人口中,0岁至14岁的人口为24663万人,占总人口的18.5%;15岁至59岁的人口为92097万人,占总人口的69.0%;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6714万人,占总人口的12.5%。全年出生人口1615万人,出生率12.13%。;死亡人口943万人,死亡率7.08%。;自然增长率5.0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45。到2015年中国城镇人口预期将达到八亿。

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五普”)相比,在不到10年的时间内,总人口增加了6891万人。这一方面说明我国的保险市场尚有大量的潜力未被挖掘,保险业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巨大的人口基数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基础,保险人在对任何一个风险损失的概率作出比较精确的估算时,都需要根据大数法则,通过大样本量的观察和统计,得出损失概率,这是确定产品价格的重要依据。而一定规模意义上的人口和时期是确定保险产品价格的基础条件。同时,较大的人口规模可以降低单项产品的价格,进一步扩大市场的需求。 

与“五普”相比,城镇人口占比上升了10.51个百分点,这说明中国城市革命正在持续深入。中国从上世纪开始实施的城镇化战略直接或间接地将大批乡村人口转化为城镇居民,目前仍处于这一进程中。估计再过10年,中国的城镇人口就将超过农村人口,社会将逐步由以农业人口为主的国家变为一个以工商业劳动者为主的国家,“农村包围城市”的反动战略即将寿终正寝,现代政治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那时,如果再度发生1989年那样的全民抗暴事件,主要由城市居民组成的军队将不会像1989年的农民兵那样向城市居民开枪开炮,而使会拒绝执行屠杀的命令,甚至掉转枪口消灭那些下令的屠夫。

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参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其直接的结果是中国人对风险的处理态度将由自留变为转移,城镇化使人与人之间相互影响加深,导致产生风险的因素增加,从而客观上会刺激政治革命的发生。 


(三)人均三千美元是革命临界线


2009年中国人均GDP为3711美元,首次跨入3000美元关口。

相形之下,1989年中国人均GDP仅为300多美元,完全不具备“民主革命”的社会条件。

按照国际通行测算,一国人均GDP在3000美元至1万美元之间,将出现消费井喷。

三千美元是一个心理阈值,这个阶段正是心理危机的高发期。与心态问题同时出现的,是社会普遍问题的激化。政治学的研究也表明,这是一个“民主化过程”开始的时期,社会将出现激烈动荡,从封闭走向开放的潮流不可阻挡。

人均三千美元,已经为中国城市革命准备好了炸药包。


(四)基尼系数的导火索


基尼系数是衡量收入分配均等程度的重要指标。基尼系数越大,则收入分配越不平均;基尼系数越小,则收入分配越接近平均;其数值在 0 与 1 之间。市场经济国家一般认为基尼系数在 0.3 至 0.4 之间表示收入差距相对合理, 0.4 以上表示差距偏大。

近日,新华社研究员一篇《中国基尼系数实已超0.5 财富两极分化》,再度引发了关于收入分配的全民大讨论。5月24日、25日,《人民日报》亦连续发表署名文章谈收入分配问题。

所谓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是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Corrado Gini,1884-1965)于1912年提出的,用于测定收入分布的差异化程度。根据经验人们通常认为0.4是基尼系数的警戒线,一旦基尼系数超过0.4,表明国民财富已高度集中于少数群体。中国基尼系数从30年前开放之初的0.28已上升到2009年的0.47,目前仍在继续上升,实际上已超过0.5,这是社会利益共享机制发生严重断裂的显著信号。

用基尼系数来描述一个国家的贫富差距,基尼系数在0.25以下为平等程度较高状态,在0.3-0.4之间为正常差距状态,超过0.4为警戒状态,接近0.6则属于高危状态。基尼系数的日增趋势,已经为中国城市革命准备好了导火线。


(五)城市革命的政治果实


城市革命的政治果实,将是结束军事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实施公民普选。

历史表明,每个现代国家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时期,都会经历一次惨痛的军事专政,时间则长短不一。英国的克伦威尔,法国的拿破仑、德国的希特勒、俄国的列宁—斯大林,中国的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社会发展越是落后,经历的军事专政也就越长。


(六)城市革命的人格形态


城市革命的人格形态,就是超越家族政治,实现社会公义。农业社会是家族性质的,城市社会则要求超越家族、走向社区自治。

中国正在发生一次城市革命。

(在“海内外华人专家对话中国前景”会议上的发言)

〔另起一单页〕

第三章

复古主义


〔另起一单页〕

第一节

我就是文王


周文王是我崇拜的两个中国人之一(还有一个是庄子)。

我从小崇拜周文王,因为他在遭到逮捕法办的逆境下,还能发明《周易》。

但是,随着考古发现,我的崇古幽情破灭了。从此,“西伯拘羑里演周易”的“演”字,只能解作“演习”,不能解作“演绎”,这个“推演”不是创造者的行为,只是运用者的行为。

而这样的“演周易”,我在二十岁还不到的时候,就用“无师自通”的方式,仅仅凭借一本世界书局1930年代出版的《四书五经》,就“演”过了。

关于“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可以参考一下此文:

《“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该怎样翻译》(马执斌)

近日,一位中学历史教师捧着一本韩兆琦译著的《新白话史记》下册,问我:“书里说‘当初周文王被囚禁在羑里时,趁机发展了《周易》’,周文王都被囚禁了,他还怎么发展《周易》呢,您能给我们解释一下吗?”

我告诉她,关于周文王(西伯)与《周易》的关系,司马迁讲过多次。你引的这句《白话史记》译自《史记·太史公自序》,原文说:“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也讲过类似的话:“蓋西伯拘而演《周易》。”阙勋吾主编的高等学校文科教材《中国历史文选》里面有司马迁的《报任安书》。书中解释“盖西伯拘而演《周易》”说:“相传西伯(即后来的周文王)被拘于牖里时,曾将伏羲氏所书八卦推演为六十四卦,成为《周易》的基础。演:推演,演绎。”另外,《史记·周本纪》说:“西伯蓋即位五十年。其囚羑里,蓋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意思是,“周文王被囚禁在羑里,他在《易经》八卦的基础上,通过自迭、互迭而演变成六十四卦。”相比较,《史记·周本纪》上将周文王发展《易经》讲得最详细。

不过,这只是一个相当古老的传说。唐人张守节在“史记正义”中说:“太史公言‘蓋’者,乃为疑辞也。文王著演《易》之功,作‘周纪’方赞其美,不敢专定,重《易》故称‘盖’也。”这就是说,司马迁对这个古老的传说持怀疑态度,只可惜他没有留下怀疑的理由。眼下我们能见到的白话史记,都是按这个古老传说翻译的。如杨钟贤、郝志达主编的《文白对照全译史记》,将《太史公自序》中说周文王演《易》的话译为“从前周文王被拘禁羑里,推演了《周易》。”该书附录有《报任安书》,译者将书中周文王演《易》的话译为“周文王被拘禁后推演出《周易》的六十四卦。”这些译法都没有把司马迁的怀疑态度表达出来。

《周礼·春官·大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易”,在夏代名《连山》;在商代名《归藏》;在周代名《周易》。这是三部占筮之书,而《连山》、《归藏》已佚。按照《周礼》的说法,这三部书的本卦都是八,即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单卦。“别”,指八卦相重,即重卦。三部书重卦所得都是六十四卦。《周礼》初名《周官》,见《史记·封禅书》。至王莽时,刘歆奏立博士,始名《周礼》。既然司马迁见过《周官》,那么“太卜”的这条材料很可能就是他怀疑周文王创造重卦传说的依据。

1950年春天,郭宝钧先生在安阳殷墟四盘磨sp11探方中,发掘出三块卜骨,他称“内有一块卜骨橫刻三行小字,文句不合卜辞通例。”古文字学家们经过三十年努力,终于破解了四盘磨卜骨上的文字。这三行橫刻小字分别为“七八七六七六曰魁、八六六五八七、七五七六六六曰囗(此字不清晰,但从‘鬼’旁是无疑的)”。

1980年张政烺先生发表了《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的论文。文中指出:四盘磨卜骨上刻的是三条数字卦。六个数字是重卦。按照《周易》,它们是“未济”、“明夷”、“否”三卦。“否”卦数字后有“曰魁”二字;“未济”卦数字后有“曰隗”二字。“魁”、“隗”二字,当是卦名。“按照古人的习惯,魁和隗列居篇首就有可能成为这部筮书的书名。《礼记·礼运》(郑玄注):孔子曰……我欲观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吾得坤乾焉(得殷阳之书也,其书存者有《归藏》)。向来的说法,《归藏》以坤乾二卦为首,故称坤乾。四盘磨卜骨所使用的筮法如果以魁隗为首就可称魁隗,道理是一样的。”《魁隗》为什么可以说是书名呢?汉王符《潜夫论·五德志》说:“有神龙首出,常感妊姒,生赤帝魁隗,身号炎帝,世号神农,代伏羲氏。”皇甫谧《帝王世纪》说:“神农氏……本起烈山,或时称之,一号魁隗氏。……重八卦之数,究八八之体,为六十四卦。”根据唐代经学家孔颖达所说,《连山》、《归藏》本是书名,而都曾成为朝代的称号。参照这个经验,张政烺先生推测“由于有了《魁隗》,历史上的神农氏才被称为魁隗氏。”《魁隗》“当是《连山》的异名,犹《归藏》亦称《坤乾》。”

张政烺先生的推测很有道理。另外,还有学者考察了四盘磨卜骨本身的特点,判断出这件卜骨应是公元前12世纪殷帝康丁时代遗物。周文王被囚禁羑里,演《周易》是公元前11世纪殷纣王时代的事情。无论四盘磨卜骨刻写的是《连山》卦也好,还是殷帝康丁时代遗物也好,都证明它早于周文王在羑里演《周易》。既然四盘磨卜骨记录的数字卦已经不是单卦而是重卦,那么周文王通过自迭、互迭,将八卦推演成六十四卦的传说就不能成立,因为重卦不是周文王的创造发明。

但是,历史研究向来忌孤证。可喜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安阳苗圃北地发现一件刻数磨石,上面有六个易卦,都是重卦。发掘报告断定这件刻数磨石是公元前12世纪殷帝祖甲至廪辛、康丁时代的遗物。这是目前已知地层关系明确、时属殷纣王之前的卜筮记录。

这样,我们完全有理由说,将《史记》上周文王演《周易》的“演”译为“推演”或“演绎”,是不准确的,应该译为“演习”。道理很简单,“推演”或“演绎”,就错将重卦的发明权送给了周文王,这不符合史实。而译为“演习”,就可以避免错误,因为重卦虽然是前人的发明,但并不影响周文王使用。

(完)

哎呀,我的一个古老的偶像又破灭了!既然《周易》不是文王发明的,而只是文王推演过的,那么,谢选骏二十岁还不到的时候,就无师通地推演过《周易》,那岂不也是和文王一样具有盛德,岂不是也是和文王一样了?

我就是文王!这让我好生失望。所以我在绝望之下,需要上帝的存在、需要基督的救赎。


〔另起一页〕


第二节

炎黄子孙与天子后人


(一)


炎黄子孙,也称黄炎子孙,中国术语,意指追认炎帝与黄帝为先祖的族群。承认黄帝为其先祖的族群,则称为黄帝子孙。主要为汉人,但一些少数民族如契丹等,也以炎帝或黄帝为先祖。羌族以炎帝为先祖,不认为黄帝为其先祖。

史书文献记载,炎帝时代农业等取得很大进步,黄帝时代涌现了各种发明创造,华夏文明由此奠基,华夏民族亦称炎黄子孙。炎帝可以说是农业民族的天子,黄帝可以说是工业民族的天子。

黄帝、炎帝为古代文献记载人物,尽管尚未有考古学证据,华夏民族的血缘先祖常被认为是黄帝炎帝的后代。传统中国帝王具有天下思想,所谓天子“莅中国而抚四夷也”。天子因此不仅是中国的首领,也是四夷的首领,《史记》记载“黄帝居中,四夷宾服”。后来,不论是虞夏商周的华夏族,还是夷蛮戎狄的“四夷”族,都视黄帝为“高祖”,自称为“黄炎之后”、“炎黄后裔”。除了汉族,中原以外的其他许多族群也都以炎帝、黄帝为祖先。但我相信,基因图谱可以为这个悬疑提供适当的答案。

部份中国及日本王朝的仪礼中亦有祀拜黄帝炎帝或炎黄合祀的记录。基因图谱已经为中国及日本某些共同的基因部分找到了答案。


(二)


在中国古代文献及传说中,炎帝与黄帝都被视为始祖。炎帝与黄帝之后形成华夏族,在汉朝以后亦称为汉人。第二期中国文明的唐朝以后,融合了五胡南粤诸族又称为唐人。

炎帝和黄帝也被认为是华夏文化、技术的始祖,传说他们以及他们的臣子、后代创造了上古几乎所有重要的发明。农业方面神农炎帝制作农具,并教导农耕技术。如医疗方面,黄帝擅长针灸,神农则擅长本草中医。名下的书籍有《针灸甲乙经》、《明堂针灸图》、《黄帝内经》、《黄帝针灸虾蟆忌》。草屦是黄帝之臣所做,即草鞋。

其中黄帝时代尤其被视为华夏文化以及技术的源头,如张守节《史记正义》记载,“黄帝之前,未有衣裳屋宇,及黄帝造屋宇,制衣服,营殡葬,万民故免存亡之难。”黄帝时代的发明创作,再如,嫘祖发明种桑养蚕和抽丝,仓颉创造文字,黄帝发明轮车,伶伦创制音律,等等。考古学家还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些初创为炎帝、黄帝或相关人物的作品,但也不能证明这些不是他们的作品,而且也没有具有说服力的否定理由。

难怪历史上多有以炎黄为祖的非汉族群:

辽朝大臣耶律俨《皇朝实录》称契丹为黄帝之后。

按《史记》记载,黄帝之后的几位古帝王一直到夏商周帝王,都是黄帝的直系子孙。蛮、夷为了确立统治中国的正统,个别帝王也声称他们是黄帝的后裔。几乎所有的姓氏都将自己的远祖追溯到炎帝、黄帝或他们的臣子。而接受了华夏文化的蛮夷,如匈奴、鲜卑等等,也称自己是黄帝子孙、炎黄子孙。

历史上多有以炎帝为祖的非汉族群:

如《辽史·太祖纪赞》和《世表序》主张契丹为炎帝之后。近年在云南发现的契丹遗裔,保存有一部修于明代的《施甸长官司族谱》,卷首附一首七言诗,诗曰:“辽之先祖始炎帝……”。这些契丹人也自认为契丹是炎帝苗裔。然而苗族则是以蚩尤及炎帝为其神话祖先,和汉族以黄帝及炎帝为其神话祖先不同,可能和涿鹿之战的黄帝及蚩尤的对战神话相关。


(三)


晚清以炎黄为祖的中华民族的国族建构:

清末革命党人,即用“炎黄子孙、黄帝子孙”作为口号,以便取得汉人的支持。在清朝末年,炎黄为祖的观念随着中国民族主义的建构更加广泛地流传。特别是黄帝被称为中国人的祖先,有学者以文献证据认为是始于晚清知识分子的推动下,从中国远古传说的三皇与五帝中脱颖而出,成为汉民族乃至整个中华民族的祖先,但《史记》、《国语》等文献以及早已广泛存在的宗族家谱表明这种学者的说法悖于事实,以炎黄为祖先是早已存在。只是过去中国人的国家主义淡薄而宗族观念浓烈,因此在近代的亡国危机下以炎黄子孙为旗帜,全国一体,亲同一家,个人命运系于国家命运,以唤醒国人的团结和保国强国的精神,否则国破家亡,家庭个人的命运可能重蹈美洲印第安人的命运,因而炎黄子孙的称谓和观念比过去更为强化。

炎黄为祖的血缘说包含的族群范围不一,激进的革命派认为“炎黄之裔,厥惟汉族”。而温和的改良派则认为“我国皆黄帝子孙”。为了政权及政治正当性,为了全体中国人团结起来抵抗侵略瓜分中国的外敌列强,满人亲贵亦以黄帝子孙的象征来超越满汉的族群界限。因此在晚清内政外交失利及汉人海外移民的扩张的背景下,“炎黄子孙、黄帝子孙”的概念,成为以祖先崇拜为基本文化的中国人构建民族凝聚力的符号。

民国以后,抗日战争时期,“炎黄子孙”的称谓同样地用来做为中华民族的政治共同体代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之论述:

由于炎黄子孙一词从晚清以来对汉族有血缘论的论述凝聚力,在香港、澳门地区与海外华人中仍有其文化政治力量,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海外华人及中国大陆之外地区(香港、澳门、中华民国(台湾))的政治宣传有利用的“炎黄子孙”做为宣传元素。

然而在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民族问题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注意到少数民族对‘炎黄子孙’的不同意见,而倾向以“中华民族”来取代“炎黄子孙”一词的说法。

1989年六四屠杀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起并推行的爱国主义教育运动,则将炎黄二帝用为爱国主义的主要文化素材,修正原中国共产党的反帝反封建的部份五四运动传统。

中华民国(台湾)之论述:

中华民国在台湾的总统马英九在两次总统就职演说以及其他多次场合都以炎黄子孙来代称中华民族。并在2009年、2012年、2013年三次以总统身份主持“中枢遥祭黄帝陵典礼”。中华民国前副总统连战在多个场合都将大陆人、台湾人称为炎黄子孙。 中国国民党名誉主席吴伯雄多次强调台湾人与大陆人的炎黄子孙属性。

在民进党执政的2000年——2008年,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也仍然派内政部主持“中枢遥祭黄帝陵典礼”。 民进党前主席许信良也曾公开认同炎黄子孙与中华民族的共同性。

台湾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主委孙大川于2012年在立法院直言自己不是所谓的“炎黄子孙”,蒙藏委员会蒙事处长海中雄也表示他和蒙古民族英雄成吉思汗都不是“中国人”或“炎黄子孙”,而是“蒙古人”。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蒙古对中国的侵略所造成的损失,恐怕用现在的蒙古国都不够赔的罢。


(四)


“炎黄子孙”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文化认同。因此,无论事实上的血缘关系之亲之疏,非汉族的少数民族很多接受中华文明,亦自称炎黄子孙;相反,如果不认同中华,即使有血缘关系,也会否认炎黄子孙、中国人、华人的身份,例如一些去中国化的台独者。换言之,中华文明的先进强大与否,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汉族以外的族群对炎黄子孙身份的认同,同样也会影响对中华民族身份的认同。例如朝鲜人古代以黄帝后裔箕子的子孙为荣,以礼仪民族自居,近现代中国没落导致中华文化地位和影响衰落,朝鲜(韩国)出现了否定箕子朝鲜的现象。

炎黄子孙其实就是“天子后人”,“天子后人”就是炎帝黄帝及这些文化英雄(天子)所繁衍的部落人众。


〔另起一页〕


第三节

客卿与家奴


在《易经》中,大畜一卦的卦象“山中有天”,“山中有天”即“别有洞天”,确有“大畜”。它提示行动者:“大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象辞说的像是臣德,正如彖辞说的像是君德。象辞说君子应像山中别有洞天一样,在自己与众人无异的表面之下大畜其德。这种畜德方法是由“多识前言往行”来完成的。当然,君子并不是古典意义的臣,臣是君的仆人和家奴,君子则是君之子。

君子作为国君之子,具有继承权或拟继承权,因而是“国家的主人”,具有社会责任感,就像公民社会的公民一样,而且由于范围更小、特权更大〔相对于非公民而言,公民权也是一种特权〕,因此君子的表现像是“模范公民”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家奴释义:在帝国时代,指富人或特权家庭中的奴仆、佣人,他们因为从小失去父母或家贫遭到出卖以及其他不幸的原因,而被迫或自愿签下卖身契,在富人或特权家庭充当螺丝钉,所有的一切都由主人主宰,没有人生自由,可以由主子买卖,任何权力都被主子剥夺。

家奴精神,就是甘愿为奴的精神。

家族精神,就是甘愿签下党证,在党组治理充当螺丝钉,所有的一切都由党的主人来主宰,没有人生自由,可以由主子任意调动,任何权力都被主子剥夺。

由此看来,雷锋精神就是家奴精神。

雷锋是哪一家的家奴?

雷锋是共产党的家奴,是毛泽东的家奴。

所以毛说:向雷锋同志学习。

毛要共产党员向雷锋同志学习,结果是把共产党变成一言堂,把共产党员都变成了毛泽东的家奴。

这样一来,雷锋这个双料家奴到了文革中,到了雷锋的学习者那里,就成了单料家奴:共产党+毛泽东的双料家奴,变成了毛泽东的单料家奴。邓小平的思想解放,就是把毛泽东的单料家奴,重新变成共产党+邓小平的双料家奴。现在的左派要回归,就是想从共产党+邓小平的双料家奴,重新变成共产党+毛泽东的双料家奴。

希望中国的海归,做客卿,不要再做家奴。

中国的海归如何做客卿而不再做家奴?一定要保持外国的国籍,如此,善则进,恶则退,进退可以自如。

如果放弃了外国国籍,尤其是一个可以镇得住中国的外国例如美国的国籍,那么海归就不再海归而仅仅是海龟了。海龟只能吃喝等死,而无法伸展自如了。

客卿精神主导的时代,就是春秋战国和唐宋文明等多元化时代;

家奴精神主导的时代,就是秦两汉帝国和元明清帝国等大一统时代;

而当今全球社会,显然更接近春秋战国和唐宋文明等多元化格局,因此中国需要的是客卿而不是家奴。

在2004年出版的《全球政府论──中国文明整合世界》(On Global Government──Global Integration Under the Central Kingdom Civilization)一书中,谢选骏在论到“客卿”时曾经写道:

1、

在古今任何一个战国时代中,都市网络的跨国化和同一化都是个普遍趋势,所以,封闭如秦国者,也可以实行客卿制度。而今全球移民更是汹涌,国界已经七零八落。回看中国战国时代,当时各个区域国家的首要都市大都拥有几十万人口,其余城镇的工商业也随之同步发达,这促使都市网络突破主权国家并覆盖整个中原。后来秦王并吞六国,建立郡县制度,所设立的“驿道”,实际上只是把原有的城市网的脉络给制度化了,而并非什么空前的创举。这正如他的“万里长城”不过是连接了原有的各国长城,并不是凭空缔造的。历史上,其他民族和文明中的各个世界帝国,由于同样的理由,无不具有贯穿版图的大驿道网,罗马帝国在衰落的转折点上也建立过长城。其实,所有这些驿道网络,都是在早已存在的城市和商道网络的基础上建立的。比之几百年后的西汉乃至东汉,战国时期的城市化经济,不仅毫不逊色,且因争霸的刺激而更加亢奋、独立、发达。相反倒是随着长城时代中原世界帝国及其抑制工商业、扶植农牧业政策的确立,城市化趋势在汉朝反而受到了抑制。和秦汉郡县制帝国一起到来的,是工商业作为一种独立社会势力的普遍衰退,因为工商业这时不再受到更高目标〔如战争胜利与国家竞争等〕的激励,而仅仅是为了赚钱。随着战国的消失和军事需要的锐减,生产的动力退化为消费型的,工商业的竞争不再是生死攸关的了。这种情况在罗马也有。在共和国时代,罗马沿着希腊化城市的网络扩张,“罗马的和平”就是终止战国的屠杀;到了帝国早期,罗马为中心的城市化网络进一步发展,以致罗马城邦发展为地中海世界的首都;而到了帝国中晚期,和中国的汉朝相似,帝国各地的城市逐渐陷于萧条破产的境地,与大批游手好闲的流民无产者同时出现的是,人口急剧的减少与大量流失,蛮族入侵一如五胡乱华,结果使得大庄园起来取代了城市的地位,封建时代来临了,这相当于中国的魏晋南北朝时代。

我们回溯这些历史要说明什么呢?我们在这里采取了倒叙的方式,说明繁荣而有活力的中心城市、世界都会,实际上不是后来的世界政府的产物,而是前此的主权国家互相兼并的战国时代的产物。伟大的城市,是战国竞争、多元角逐的结晶,它带来并加剧了战国流行的弊病,但也正是它们形成的跨国网络,为战国划上句号、成为全球政府的先遣部队。随着都市同一网络的蔓延,人口密度与技术密度的膨胀,使得主权国家形同监狱,划地为牢的国界将被铲除,一如柏林墙的倒塌,主权国家的克星、二十一世纪的全球都市网络,像是王道的先驱一样受到夹道欢迎──霸道的区域性的主权国家变成过时的垃圾,被抛弃了。

2、

如果排除了主权国家,那么在当今的世界上还有什么实体可以造就全球秩序?我们认为,是“融合集团”。马克思的“无产者”、尼采的“种姓”、斯宾格勒的“教族”、汤因比的“教会”以及当代的“跨国公司”、“国际财团”,都是融合集团的雏形。可惜马克思的无产者并没有联合起来,而是被民族所分裂,进而被主权国家消化掉了,成为“旧势力的复辟”。而对未来威胁最大的“恐怖组织”,却有可能演变成全球性的融合集团,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仅仅由少数几个国家中的少数派,来主导破坏行动。

融合集团是全球范围的“选民”,而不是种族的附属品,不是文明的附属品,不是政治的附属品,不是经济的附属品。

有两种性质的斗争可以测度融合集团:一种是谋利的战争,那是主权国家的特点;一种是文化的战争,那是融合集团的特点。前者把文明贬为吃饭手段,后者把吃饭变成文明手段。

当然,融合集团要进驻某个主权国家而且是庞大的主权国家,还要通过“借尸还魂”的战略,质变之,形成“融合集团其实─主权国家其表”的特殊实体,从而完成对于主权国家的最后利用,然后消除之。在这个意义上,秦国的“客卿”制度,值得借鉴,根据司马迁《史记》的说法,甚至连秦王本人都是作为“客卿”、用“暗度陈仓”的战略〔借腹怀胎〕,从赵国引进的。在某种意义上,古老的秦国其实是被新兴的战国客卿──融合集团,当作攻陷世界各国历史城池所借用的一把云梯罢了。

和罗马帝国比较一下,罗马帝国虽然也通过授予罗马公民权的方式吸纳了不少“客卿”,但这些外来公民大多没有进入权力核心,相反受制于罗马的旧贵族势力。因为前期罗马帝国奉行的是元首制〔Princeps,前30─后192年〕,保留元老院等“本土权力机构”〔称为“民主制遗迹”或是“贵族制遗迹”都不准确〕,极大妨碍了国家一体化进程。直到212年,罗马帝国才授予境内所有自由民以公民权,而这是在117年帝国扩张到极限以后将近一百年之后才实现的。284─476年间,后期罗马帝国的君主制〔Dominus〕才形成,罗马本地人〔相当于“秦人”〕的政治垄断才彻底结束。313年《米兰敕令》才给予基督徒信仰自由,即真正实现了机会均等。相比之下,在中国,秦国并吞六国后虽然带来空前苛政,但对六国人只有政治歧视并无种族歧视,不仅因为中原“同文同种”,而且因为客卿即古代的融合集团主导了秦国政治,废除了本土〔秦国当地,相当于罗马〕贵族的特权。客卿集团的许多要员甚至国王本人〔嬴政〕都来自六国地区。这样一来,秦末起义虽然导致六国的复国,但国际融合集团势力已成,各个诸侯国在争霸战争中不得不纷纷败北。楚汉争霸的结果证明,汉王集团最富国际融合集团的特质,因此得以重演秦国故事,短短五年迅速平定天下。汉王集团后来虽然制定了“非刘氏不得称王”的规则,但融合集团气候已成,该集团后来策划剿灭吕氏,进而在“七王之乱”后协助削藩。这样,在罗马帝国花费了两百多年才得以完成的居民一体化工作,在中国二十年就完成了〔前221年秦灭六国─前202年汉灭西楚霸王及各路诸侯〕。

秦国与罗马的上述差别,不仅得自不同的政治条件,而且得自不同的政治传统:例如,帮助商汤夺取天下的伊尹, 商王武丁的宰相傅说, 帮助周王夺取天下的吕尚〔姜太公〕,都是秦国以前的著名客卿。“以客卿取天下”,是中国文明的特点之一。而身为客卿同时又透彻表达了客卿理论的,当属秦始皇的宰相李斯〔?─前208年〕。他的作品就是著名的《谏逐客书》:

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请一切逐客。”李斯议亦在逐中。

斯乃上书曰:“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求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穆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纵,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昭王得范雎,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向使四君却客而不纳,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悦之,何也?必秦国之所生而然后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后宫,而骏马抉提〖“抉提”二字俱应为“马”旁〗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悦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于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向西,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

“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之无危,不可得也。”

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 

秦王因为收回“驱逐客卿”的成命,得以各个击破中原各国,征服所有的主权国家。透彻地说,为平定主权国家的统一事业而斗争,不仅是文明过度发展以后产生的变态行为,更应被理解为文明高度整合后必然产生的秩序需要。只有以文化为目的战争,才能整合不同的利益和味觉,形成全球通用的尺度,并造就“后主权国家时代”的全球实体。

其表现当然需要这样一个前提或背景:由于文化的发展,各种工具和机器使人们节省了大量的精力。在生存已获牢靠保证的情况下,许多过剩的精力需要合理安置……但是在主权国家的广泛扩张后,各个主权国家之间已经严丝合缝,再无任何缓冲余地可以游刃有余。这时,“需要摩擦和斗争”的人类好斗性,就不得不发展为“平定主权国家”的统一天下的运动,“书同文、车同轨”,就不仅作为一项基本的文化方式而且作为一项基本的生活方式被提上议事日程,不是“别出心裁的好大喜功”,而是“同呼吸共命运的需要”。

3、

民族主义和一种更伟大的政治抱负、更少局限的世界眼光,格格不入。民族主义听起来很豪爽,其实不过是古代的氏族制度的遗留物,是宗族〔家族〕主义的扩大,这些意识形态本质上都是部落宗教,是走向全球意识的障碍。煽动民族主义情绪、激发种族意识和地方偏见,诚然可以得利于一时,但长远看来是危险的策略,很可能引火烧身,导致玉石俱焚的结局。同样,自绝退路的阶级斗争、革命行动,也不能持久的,而盲目的冲动只能裹胁社会整体走向共产主义的萧条和自杀爆破的毁灭。“董存瑞模式”不仅该用来受到表扬。民族主义、爱国主义、保守主义、复古主义〔如共产主义〕等历史感,最多只是锐利的武器和有效的工具;而不应被“捧”成真理和效忠对象。尽管在宣传上,工具经常受到崇拜,因为有人故意混淆了二者的界限,以便火中取栗。但未来的全球政府应明白这里的区别,对人性的幽暗必须了若指掌。

要建立一种全球规模的有效秩序,同时这种秩序又不毁灭个人的创造性,这是十分困难的。滥用和糟蹋那些本来无价的生命财富,是可怕的罪行,只有切实保护创造行为而不是空泛尊重个人权利的制度在世界范围建立起来,全球秩序才不是一句空话。而铸造如此空前巨大的实体,必定需要无数的英才为之效命!这个实体能够容纳多少卓越的心灵所倾注的精华,就能够成长多大;因为未来的文明将不受地域的限制,必要的时候可以发展到地外,成为星际文明、宇宙文明。反对这样的全球政府,岂不就是反对世界和人类的未来?糟蹋这样的人才,岂不等于糟蹋历史和文明的资源? 

全球政府从生物学方面着手,氏族、宗族、民族的生活,不再受到道德的改造,而是得到生理的进化。现代生物学方法是“基因改良”,古代生物学方法是“定向淘汰”,谁更为仁慈?但不论谁更为仁慈,成功的关键在于保持一种改造的力度与持续的热情,从而使得生物学方法不至于半途而废,听凭腐朽的病态继续存在。

在宗教上说,如果人类的堕落是由于偷吃了智慧果,那么宇宙的堕落就伊始于创世的那一天……“有形就是堕落的开始”,这个说法也许不仅属于异端的诺斯替派,而是不足为愚公陈述的生命实相。而在我们看来,文明何尝不是堕落中的堕落?然而负负得正,堕落中的堕落又是升华的伊始。在这样透明的认识下,文明人不再活在双重的地狱里,而活在自然的天堂也就是“地狱的地狱”中。这样的文明人势必拒绝氏族─宗族─民族的分裂,而倾心拥护全球政府。

举一个例子,秦人何以能兼并六国、征服文明的中原世界?因为其用人制度不合周礼,打破了“亲亲疏疏”的宗族制度,故能尽吸天下精华,席卷万里黔首。这不仅是某个伟大领袖的创造之功。早在春秋时期,秦国的公室就不用亲族子弟而大量起用异族异国的贤能之士。战国秦汉时期的儒者对此颇有微词,而其他处在边缘底层的诸子百家却热烈欢迎这个来自秦国的空前机会,欢迎秦王为平定各个主权国家而制定的这条“广泛用间”的毒计。这分化瓦解的毒计替虎狼之师装备了致命的征服武器,尽管在歼灭六国后秦国违背了这一传统,从而为自己的灭顶之灾准备了条件。

查考秦国用人制度的渊源,由于春秋时秦国比较野蛮,尚未形成中原式严格的宗法制度,因此秦人不用诸弟为大夫,还遭到中原各国宗法之礼的讥讽。有学者指出,以下情况说明秦国与中原各国的不同:

《公羊传》昭公元年记载,“夏,秦伯之弟,针出晋。秦无大夫,此何以书?仕诸晋也。曷为仕诸晋?有千乘之国,而不能容其母弟,故君子谓之出奔也。”《公羊传》文公十二年谓秦国国君打破“秦无大夫”、不用诸弟为大夫的旧制,而使母弟出聘鲁国,认为《春秋》记载此事是称赞穆公贤明,这些事例从不同角度说明秦国并不奉行中原各国重用母弟的宗法制。〔王晖:《西周春秋周秦礼制文化比较简论》〕

在我们看来,“宗法制并未严格制度化”只是表面现象,其实质性后果在于,秦国能超越家族、氏族、宗族、民族以及主权国家的藩篱,而顺利成长为罗马那样的世界霸权,进而建立起有效的“全球政府”。而且从其君位继承制看,秦国是以弟及为主而子继为辅,完全不同于周礼的嫡长子继承制。这样的继承制度使得秦国虽然不够稳定但却保持了足够的扩张势头。同样从用人政策上看,秦国不用亲族众弟而大量使用异族贤能之士,故能平定奉行宗法制即氏族─宗族主义〔相当于现代的民族主义〕的中原各国。秦人“宗法制不健全”因此具有更为灵活的国际政策,与中原国家特别是周王室及姬姓诸国拘泥于传统的氏族主义、宗法制〔即古代意义的“民族主义”〕,形成了十分明显的区别。

宗法制“亲亲”原则下的人事制度,王室或公室的重要职位要由王族或公族的公子哥儿特别是同母兄弟来担任。《论语·微子》“周公谓鲁公曰:‘君子不施其亲,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旧无大故,则不弃也。无求备于一人。’”周礼的原则就是亲亲并用故旧,尤其是宗室弟子,这也是古今中外一切贵族制度的基本原则,其一般特征都是形成以嫡长子为核心的血缘团体,嫡长子则使用群弟、分封诸弟,加强宗室的力量。但秦国则反其道而行之,广泛任用客卿─国际融合集团,从而得以称霸中原世界。

秦国的这一特点使我们想起了现代的美国──和欧洲以及俄国、日本等老牌帝国主义列强不同,美国的新殖民主义没有封建传统而且反对贵族制度,这是其一;其二,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不仅吸纳“客卿”,而且吸纳“客民”。这两点加起来使美国明显不同于〔欧洲、俄国、日本等本土社会的〕帝国主义国家而具有〔移民社会的〕世界主义倾向。第一代外国移民就可以在美国竞选议员、担任高级公职〔仅仅正副总统除外〕,这与秦国提倡“贤贤”、反对“亲亲”是一样的路数,可以广泛吸纳天下精英、空前提高综合国力。先秦战国时代主张“尊贤使能”,与当代全球化世界主张“人人平等”,异曲同工,都是通向世界统治、全球政府的预备工程。

而种姓制度、城邦制度、宗法制、民族主义、国家主义,在世界统治面前最终成为必须抛弃的垃圾:不如此,就无法统一世界;不如此,就等于把世界主宰者的权力拱手让人。

正是基于这一考虑〔或是我们可以理解为基于这一考虑〕,一个以扩大美国总统选举的代表性为宗旨的全球化运动正在兴起。总部设在海牙的全球选举运动在其网站〔www.theworldvotes.org 〕的首页就明确写道:“唯一成为全世界每个国家的每份报纸首页标题的选举,是美国的总统选举”;“无论在军力还是在经济力上,美国发生的一切正在直接影响到全球人民的生活。既然美国总统的选举影响到全球居民的生活,全球人民应该对此有发言权。”该运动获得三十万人参与,并在二十三个国家设有办公室,在另外十八个国家有非正式的代表。它在美国大选期间发起全球性的网上投票,不仅其结果公布出来会影响美国投票者的态度从而影响选举结果;而且这个运动本身也代表了一个趋势,即主权国家政治向全球政治的过渡。目前它虽是模拟投票,但未来演变为选举权的实质扩大并非不可思议。

可以帮助说明上述可能性的,是“美国可能准许移民参选总统”的现实性。据英国《泰晤士报》2003年10月9日报道,好莱坞演员施瓦辛格〔Arnold Schwarzenegger,1947—〕10月7日高票当选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长后,许多人认为施瓦辛格出马竞选,是走美国前总统里根的老路:从好莱坞明星到加州州长,最后坐上美国总统宝座。然而施瓦辛格即使有心问鼎白宫也不行,因为根据美国宪法,出生于奥地利的他,没有资格参选总统。美国立国两百多年以来一直恪守宪法第二条的规定:“无论何人,除生为合众国公民或在本宪法采用时已是合众国公民者外,不得当选为总统;凡年龄不满三十五岁、在合众国境内居住不满十四年者,也不得当选为总统。”〔如遇总统被免职、死亡、辞职或丧失履行总统权力和责任的能力时,总统职务应移交副总统。国会得依照法律规定在总统和副总统两人被免职、死亡、辞职或丧失任职能力时,宣布应代理总统的官员。该官员应代理总统直到总统恢复任职能力或新总统选出为止。〕

美国之所以建国之初做出上述规定,是担心刚被赶走的英国和法国利用移民作为间谍,窃取美国总统职位,把美国重新置于殖民控制之下。二百年后的2003年夏天,施瓦辛格还没有出头露面的时候,共和党、民主党已经对此论题展开了辩论,美国参众两院分别有人提议改变这一“不合时宜”的规定。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犹他州共和党参议员于七月份向美国参议院提交了一份议案,建议美国国会取消限制外国出生的美国公民参选总统的规定,这份议案建议美国允许任何在美国居住年限满二十年的外裔移民参与美国总统职位的竞选。它认为,美国是个移民国家,一些公民虽然不在美国出生,但他们如果拥有二十年公民权,并在美国长期居住十四年以上,他们对美国的爱国热情已经足够参与总统角逐了。美国众议院也有人提出类似的议案。显而易见,即使施瓦辛格下次〔2008年〕无望问鼎白宫,白宫的大门也已经对世界各国的有志者打开一半了。未来将不能排除:各国势力纷纷进入美国争夺对于这个唯一超级大国的主导权。如果真是那样,人们也就不必从外部和美国打仗,而可以直接进入美国内部来争霸:文化战取代军事战成为克敌制胜的道路──其可能性因此大大提高。

美国总统选举的范围的扩大趋势,还有一个表现就是所谓“青少年投票”运动。许多政治家主张美国的青少年也应该有权投票,但是鉴于他们政治上的不成熟,可以采取十六至十七岁的人每人半票,十四至十五岁青少年每人四分之一票的计票方式。一个名为“青少年投票联盟”〔Youth Vote Coalition〕组织正在为此而努力奋斗,这个联盟由许多组织联合组成,其中包括“黑人青少年投票联盟”〔Black Youth Vote National Coalition On Black Civic Participation〕。“青少年投票联盟”运动认为青少年在成长关键年龄参与民主选举,对于他们的政治成长非常有利。有评论认为,让青少年有部分的选举权,可说是社会宏观“渐进民主”的个体化缩影。

4、

在某种意义上,孔子是一位杰出的“客卿”;他及其弟子集团,开创了战国时代“国际融合集团”之先河;他及其弟子集团的活动,是文化战和“世界一统”的先声。鲁哀公十一年〔前484年〕,弟子冉有率鲁军战胜,孔子荣归故里,尊以“国老”,但终不能被一国所用。五年后逝世,葬于城北。但他死后数百年却成为“世界精神”,因为他的学说毕竟是为世界准备的而不是为一国准备的精神。

〔另起一页〕


第四节

跪拜礼的“科学起源”


在一些表现古代历史的戏剧和电影中,人们经常看到古代人民行跪拜礼。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生活礼节呢?

传统的解释是,这要从古代人们的物质条件和生活习惯谈起。例如中国在汉以前,还没有正式的凳椅。人们在进食、议事、看书时,只是在地上铺一条用芦苇、竹篾等编成的铺垫用具,即席子,人就坐在席子上,故称“席地而坐”。如果请客人坐正席,则多垫一重席子,表示恭敬。就连朝廷的最高统治者也是“席地而坐”,不过,所坐的东西比普通百姓的好一些,如周代每次举行大朝觐时,五者所坐的席位,设有绣着黑白斧形的屏风,屏风前面南向铺设着莞草编成的席子,上面再加上五彩蒲席和桃枝竹席,左右摆设玉几,作为王者的凭依。因此,古代所谓“坐”的姿势,和我们现代人的“坐”完全不同。坐时要两膝着地,然后将臀部坐于后脚跟之上,脚掌向后向外。古人的“坐”,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的跪。在接待宾客中,每当“坐”着向客人致谢时,为了表示尊敬,往往伸直上半身,也就是“引身而起”,使坐变成了跪,然后俯身向下,就这样,逐渐形成了日常生活中的跪拜礼。

根据《周礼》记载,跪拜礼大致可分为九种:稽首、顿首、空首、振动、吉拜、凶拜、奇拜、褒拜、肃拜。

1、稽首:拜时头俯伏至地,抢拳相握,左手按住右手。拜的时候,头先俯伏至手,然后拱手下至于地,头也随着俯伏于地。拱手至地时,手仍不松开。手的位置在膝盖前,头的位置又在手前。稽首是臣对君的拜礼。稽首、拜手共成一拜之礼,表示极大的敬意。

2、顿首:叩首,九拜之一。古人席地而坐,姿势和跪差不多,行顿首拜时,取跪姿,先拱手下至于地,然后引头至地,便立即举起。因为头触地时间很短,所以叫顿首。顿首是平辈之间的拜。

3、空首:拜时头至于手,所以也叫拜手。行空手礼时,跪而拱手,头俯至于手,于心平,头不至于地。空手是男子常用的拜礼,上下尊卑均可使用。

4、吉拜:施用于宾、祭、嘉好之事的礼节。拜时拱手,右手在内,左手在外。

5、凶拜:与吉拜相对,拜时拱手,左手在内,右手在外。

6、振动之拜:关于此礼,有两种猜测:(1)用于凶事,振就是“踊”,也就是跳脚哭;动就是恸。(2)在行拜礼时,应和着音乐的节奏。

7、奇拜:即一拜,奇偶之数。

8、褒拜:即再拜、三拜以上。褒是大的意思。

9、肃拜:女子跪拜礼的一种。拜时跪双膝后,两手先到地,再拱手,同时低下头去,到手为止,故又称“手拜”。肃,手到地的意思。所以后来在书信来往中,为了表示对对方的尊敬,往往上“谨肃”。妇女行礼也称“端肃”,即源于此。

汉代以后,渐有高座,凳椅先后问世,人们不再“席地而坐”,因而使原来生活中的“跪坐”起了很大变化。但跪拜礼仍然存在,却变成了等级差别的标志,主要广泛运用于官场之中。如臣子拜皇帝,小官拜大官,奴才拜主子等。有时要行三叩九拜之礼。在民间,如祭祀、祝寿等风俗中,仍世代相传。后来,又增加了打千(行礼时左膝前屈,右腿后弯,上体稍向前俯,右手下垂)、作揖(两手合抱,拱手为礼)、鞠躬(弯身行礼)等礼节,直到辛亥革命胜利,随着帝国君主(皇帝)制度的覆灭,才结束了这种跪拜礼。

以上是传统的解释。然而我的解释却比上述更新一层。我认为跪拜礼有着更多神秘的宗教功能和更为科学的卫生作用。

例如,夏季避雷电夏季常常有雷阵雨,每年均有人因雷电击中而伤亡,据统计,其中98%为处于户外,里面25%是站于树下的,25%是位于水边的;89%为男性,而二十至二十五岁的男性又占了30%。因为高处易遭电击,故在户外遇雷雨,应远离高而且独立的物体,如树、旗杆;远离湖泊、沼泽、铁轨等可能的雷电导体;如果附近无安全躲避处,应跪于地面,以手抱头,避免头部成为最高点而被雷击,或因接触地面而被间接雷击。

试想,跪拜礼的起源是否与躲避雷击的有效方式,有所关联呢?若然,这真是某种“天启”呢。这是就其神秘的宗教功能而言。

而就科学的卫生作用而言,如果大家都行跪拜礼,至少华人的生活环境就不会这么肮脏。这就好像脱鞋入室室内会比较干净,大家也会主动注意保持室内地面的整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的恶习也会有所收敛,甚至完全绝迹。

跪拜礼,这是在旷野中避免“天打五雷劈”的唯一科学方法。

以前我也看不懂西藏人的叩拜方式,他们不仅五体投地,而且“六体投地”,朝圣路上一路叩拜而去。从“跪拜礼是在旷野中避免天打五雷劈的唯一科学方法”的角度看,在世界最大高原的恶劣气候下,产生了这种世界上最为严酷的跪拜礼,就是可以理解的科学方法了。这是保障朝圣者人身安全的有效方式。

以前我也看不懂西藏人的叩拜方式,他们不仅五体投地,而且“六体投地”,朝圣路上一路叩拜而去。从“跪拜礼是在旷野中避免天打五雷劈的唯一科学方法”的角度看,在世界最大高原的恶劣气候下,产生了这种世界上最为严酷的跪拜礼,就是可以理解的科学方法了。这是保障朝圣者人身安全的有效方式。无独有偶,蒙古人习惯于跪拜,除了和他们席地而坐的生活习惯相关以外,是否也与易遭雷击的荒凉高原环境相关呢?

另外,在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四川大地震中,抢救人员透过废墟的间隙发现不少遇难者临终时的姿势,是双膝跪着,整个上身向前匍匐着,双手扶着地面支撑身体,像是在行跪拜礼……因为这个类似跪拜礼的姿势,可以承受一定压力,是人体在危难时刻最好的自我防卫。同时也和人在母体中的姿态最为接近。

更有意思的是,有报道指出,“回教徒祈祷动作可以治疗男性不举,半年见效”。 据2008年6月26日《星洲日报》,马来西亚大学工程学院生物医药工程部的研究小组,所进行的一项研究发现,持续模仿回徒祈祷的动作,一段时间后有助不举男士“重振雄风”,解救“男人最痛”。研究人员自2005年7月开始,针对回徒祈祷动作对健康影响进行研究,发现这动作能医治一些顽疾,包括男性不举问题,持续做该动作有助不举男士增加每晚勃起的次数,持续做半年的效果更佳。怪不得回教徒可以娶四个老婆。

由此可见,许多古代礼仪具有人们意想不到的复杂功能。


〔另起一页〕


第五节

拒绝缠足的真实背景


(一)


网文《哪些汉族女人从不缠足?》说,在江西赣州客家博物馆里,一批特殊的绣花鞋引起了参观者的浓厚兴趣——相对于传统三寸金莲的标准,这些绣花鞋更大。讲解员说,这就是客家女性出嫁时穿的鞋,因为她们从不缠足,所以鞋子都很大。 

在中国历史上,客家女性是汉族妇女中仅有的没有缠足陋习的一群。长期以来,这引起了不少专家的好奇。赣州市博物馆专家韩振飞说,要解开这个谜团,首先要读懂客家女性,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客家文化研究者,无一例外地被客家女子的勤劳和质朴而感动。客家妇女和男人一样参加生产劳动,甚至大多数犁田、砍柴等粗重的体力活都由妇女完成。生活和家庭的责任让客家妇女必须要有一双大脚来承担,这是客家妇女不缠足的重要原因。“当然,这不是唯一的原因。”韩振飞说,客家女性不缠足也和当时客家人的生活状态有关。因为生活在山区,客家人远离游牧民族的侵袭,她们的生活习俗往往因此而定格在南迁以前的那种状态,并以相对封闭的形式延续下去。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客家文化研究所张瑾副教授认为,客家女性不缠足与客家人的辗转迁徙也有密切关系。一双小脚无法跨越千山万水,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允许她们像其他汉族妇女那样缠足。而赣南师范学院客家研究中心主任罗勇教授认为,客家女性不缠足还和她们受到与她们比邻而居的畲族和瑶族等少数民族妇女的生活习惯影响有关。“天足健妇”是人们对客家妇女的描述。无论她们不缠足的原因是什么,客家女性自然健康的形象和她们内在的优秀品质一样,都正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赞叹。

网文《历史上客家妇女缠不缠脚》说:客家人的主体是宋朝时从中原逃亡江南的难民,多为衣冠世家,妇女原来应是缠足的。后来部分客家人不缠足可能是因为迁徙到了广东,受岭南风气影响,广东妇女是不缠足的。

我是一个福建的客家人,记得我奶奶是裹脚的,根据客家人的族谱,是从中原(河南一带)经过漫长的迁徙才来到福建和广东(梅州一带),生活习惯和汉族没有什么不同,可以想见,历史上也应该如此,当然,历史应该是有一个时间限制的,比如在原始社会,妇女是不裹脚的,应该说客家妇女曾经有过裹脚的习俗。

缠足陋习始于宋代,则在此以前的汉族均为天足,无论是中原还是哪里。宋代以后不缠足者,有两种可能:一是劳动妇女,二是百越遗风,兼而有之。


(二)


网文《客家妇女的特色》写道:

1、谥号孺人

据《石窟一征》载,在粤东客家地区“俗不论士庶之家,妇女墓碑皆书‘孺人’”。此由来,民间传说出自宋末。宋帝昺弃京南逃来到粤东客家山区,为元兵追杀。适逢一群采樵妇女,肩扛竹杠,列队而过。元军疑为救兵,仓惶而退。宋帝为谢救驾之功,特赐客家妇女为“孺人”。此后相传沿用。从这里也可见客家妇女在历史中的地位。

关于客家妇女死后均称“孺人”,为宋朝末帝所封赠,客家妇女因在当时抗元战争中,也同客家男子一起负起了“执干戈以卫社稷”的使命。这段故事各家的记载颇有出入。曾子友先生说:“文天祥自真州脱险南归,于泉州行在返赣,兴师勤王。当径漳州赴梅时,途过大埔三河坝,时仅有十数随员,被元兵尾追,幸适遇一群上山采樵的客人妇女,文与随员均为客人,则以客语呼助。妇女乃持竿列阵,击退追兵,始克沿途号召义兵收复梅州,发动二次勤王师。嗣奏准端宗,封梅州、大埔等地客人妇女为孺人。迄今妇女墓碑均书某孺人。”

2、天足天胸

客家妇女的另一特点是“不缠足”。在清代之前,妇女缠足是普遍现象,但在客家地区却难得一见,连富有之家都是如此。缠足往往被视为婚嫁的障碍。究其原因:一是地处山区,出门远走不便;二是有碍于上山下田干活。由于特殊需要,在客家人眼中,妇女能干与否较之相貌重要,所以,有些地方干脆把儿媳妇称为“薪臼”,表示既要会砍柴,又要会椿米。

除了不缠足外,客家妇女亦不束胸,这也是有利于卫生和健康的。黄遵宪先生对客家妇女的这种习俗,甚为赞赏,曾引用一位外国传教士的话说:“西人束腰,华人缠足,唯州(嘉应州)人无此弊,于世界女人最完全无憾云。” 韩素音女士说:“客家妇女不缠脚,也不扎胸,不为孩子雇请乳母,也不会去当娼妓。……客家妇女一般是体壮高大,缺少仪容美的好名声,……便她们却解放了胸部和脚,从而也解放了舌头。生活需要规定的这些,被认为可傲的传统喜爱着和延续着,客家少女虽然不是迷人的,但由于她们的节俭、勤劳、法净的生活和生动的辩才而受到称赞。她们用自己的奶喂孩子,轻蔑虚饰的美,必要时像男人一般去战斗。”

正因为客家妇女不缠足、不束胸,故有健美的身材,生活虽然艰苦,便面红润黝黑,体态丰盈,能像男人一样参加各种劳动和战斗。郭沫若于1965年去梅县时,流着口水写道:“健妇把犁同铁汉,出歌入夜颂丰收”的句子。

确属如此,缠足盛行的年代,客家女人是个例外。

客家妇女不缠足,也不事化妆,她们还以“天足”引为自豪。清代有一位在梅州的传教士曾感慨而说:“西人束腰,华人缠足,唯(梅)州人无此弊,于世界女人最无憾矣。”

客家妇女不缠足,也不事化妆,她们还以“天足”引为自豪。《清稗类钞》中说:“客家妇女向不缠足,身体硕健,而运动自如,且无施脂粉及插花朵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罗香要先生在《客家研究导论》中也曾说过:“客家妇女,表面上劳苦极了,然其内在的精神,确比外间妇女尊贵得多,幸福得多。她们从没有涂脂画眉缠足束胸以取悦男子。在人口千万以上的汉族诸民系中,唯一没有染上缠足陋习的,就是客家了。”所以客家妇女不缠足,实在是放任自流、争取自由,是难得的一种幸福。清代有一位在梅州的传教士曾感慨而说:“西人束腰,华人缠足,唯(梅)州人无此弊,于世界女人最无憾矣。” 

张卫东在《客家文化》中曾说:“客家妇女不缠足,原因大约有二。其一,在南唐缠足之风兴起之时,客家先民在从事第二次大迁徙,已经脱离江淮中心地区,因而未受影响;而后他们大部分定居于闽、粤、赣交界的地区,‘山高皇帝远’,陋俗流风波及不到。其二,即客家先民驻足安居之后,马上投入生产自救、建设家园的头等大事之中,男女同时上阵,手足并用,不允许妇女缠足蜗居,恪守于闺阁之中”。以后,客家男子大量谋生外流,“半边天”一身兼任男、女工二职,耕田、采樵、养殖无不为之。由于这种种社会的、经济的、宗教信仰等原因,所以形成客家女子不缠足的习俗。 

其实,客家地区多为山区,蒙古满清的禽兽不易进入掳掠,也是客家妇女不缠足的重要原因之一。

元朝顺民伊世珍企图掩盖这一秘密,在其所撰的《琅女寰记》中有一则关于缠足的避讳之作说:“本寿问于母曰:‘富贵家女子,必缠足何也?’其母曰:‘吾闻之,圣人重女,而不使之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中,欲出则有闱车之载,是无事于足也。圣人如此防闲,而后世犹有桑中之行,临邛之奔。’”缠足的本意其实并非礼教,而是为了在游牧民族的洗劫下,维持汉人的血统。客家所处的山区,有效抵挡游牧的铁蹄。


(三)


“客家女人”是汉族女性中独特的一类,是汉族女性中唯一没有过缠足的女性。客家妇女在长年累月的社会实践中,锻炼了她们特有的勤俭、刻苦和坚韧的性格以及特强的生活能力。

美国传教士罗伯·史密斯说:“在我所见到的任何一族的妇女,最值得赞赏的当推客家妇女了。

英国学者爱德尔在他《客家人种志略》称:“客家妇女是中国最优美的劳动妇女的典型。”客家妇女集中体现了客家人刻苦耐劳、勤俭朴实、坚毅顽强、自力自强、聪明进取等优秀品质与精神,更完整充分典型地塑造出客家人的形象和精神风貌。每一个客家人或者了解客家生活的人,当论及客家民系崇高伟大的品格、思想情操时,跃然展现出一幅图景是:曙光初露,烈日当空,晚霞降临在阡陌田园,赤足眷恋耕耘,或在餐桌上一碟咸菜一碗粥的客家妇女形象。

在她们身上闪耀艰苦朴素、勤俭持家、坚毅不拔、聪明善良等光环,无不为她们谋取生存和催人奋进的精神所震撼,所折服。此外,客家妇女还有着不少特色,比如服饰、生活习性等,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当然,在客家妇女勤劳勇敢、聪明善良的背后,客家妇女还有着令人同情、惋惜的一面,与封建社会其他妇女一样,她们许多人也同样受到种种不平等的待遇。

客家人大多往住山区,“逢山必有客,无客不住山”就是这个缘故。由于田园稀少,土地贫瘠,谋生不易,因此男人们多数远走他乡,多外出营生。于是种田、家务事、教育小孩、纺织等,既要料理家务,照顾老小,又要出门干活,举凡上山砍柴、下地耕种均一肩承担,形成“男外出,女留家;男工商,女务农”互补型的家庭模式。她们在狭窄的山沟里翻挖田地,终日劳作。这和忌讳女子到田间劳动,认为“女人到田间,连续旱三年”的华北一带旧习相比,有着很大的差别。所谓“男耕女织”,在纯客家地区是不适用的。现潮汕妇女仍不下田劳作。因此客家地区的妇女遍体形粗壮,有独立生活能力。所以,客家妇女最突出特点,就是罕见的勤劳、刻苦与俭朴。《嘉应州志·礼俗卷》载:“ 州俗土瘠民贫,山多田少,男子谋生,各抱四方之志,而家事多任之妇人。故乡村妇女,耕田、采樵、织麻、缝纫、中馈之事,无不为之……盖女工男工皆兼之矣……古乐府所谓‘健妇持门户,亦胜一丈夫’,不啻为吾州之言也。”

乾隆《大埔县志·风俗篇》云:“妇女妆束淡素,椎髻跣足,不尚针刺,樵汲灌溉,勤苦倍于男子,不论贫富皆然。”

嘉庆《大埔县志· 烈女篇·序》云:“埔女持家作苦,习为固然,设有不幸,加以勤俭犹可自立,则胡为贬节事人哉。语云:健妇当男;又云:劳则忘谣,埔妇之节,埔俗有以成之矣。”

《清稗类钞·风俗类·大埔妇女之勤俭》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自奉俭约,绝无怠惰骄奢之性,于勤俭二字,当之无愧。至其职业,则以终日跣足,故田园种植,耕作者十居之七八。即以种稻言之,除犁田、插秧和用男子外,凡下种、耘田、施肥、收获等事,多用女子。光、宣间,盛行种菸,亦多由女子料理。种菸、晒菸等法,往往较男子汉为优。其余种瓜果、植蔬菜等事,则纯由女子任之。又高陂一带,产陶颇多,其陶器之担运,亦多由女子承其役。各处商店出进货物,或由此市运至彼市,所用挑夫,女子实居过半,其余为人家佣工

供杂作者,亦多有之。又有小贩,则寡妇或贫妇为多。又除少数富家妇女外,无不上山采樵者,所采之薪,自用而有余,辄担入市中卖之。居山僻者,多以此为业。又勤于织布,惟所织者多属自用耳。总之,大埔女子,能自立,能勤俭,而坚苦耐劳诸美德无不备具,故能营各种职业以减轻男子之担负。其中道失夫者,更能不辞劳瘁,养翁姑,教子女,以曲尽为妇之道,甚至有男子不务正业而赖其妻养之者。至若持家务主中馈,犹余事耳。”

客家妇女勤劳、刻苦与俭朴这一传统习俗,不仅在闽、赣、两粤客家地区保留,就是远徙四川,乃至海外的客家妇女亦如此。《蜀北客族风光》云:“客家人的妇女最勤苦莫过的,她们一般的体格都很健康,在未出阁时,读读书习习绣,有时协助母亲或学烹饪,或学纺织,一天到晚忙个不休,极少赋闲享乐的。……她们习惯了劳动,并不以为苦的。我们知道,寻常一般妇女,大都愿作男子的玩物整日涂脂抹粉,除了替丈夫生育子女外,衣食住行,一切都仰给于男子。惟有客家妇女,刷洗了这个耻辱,她们不特不依靠丈夫,大都能独自经营家庭生活的,她们因肯劳动,一切都有办法,如穿衣她们则自己种棉,自己纺织,自己制缝;食的问题,也是一样的就解决了,纯粹是‘自耕而食,自织而衣’。再加上从事农村副产,如养鸡、鸭、鹅、蚕、或喂兔、羊、猪等、每年的收入也非常可观。她们的经济,满可以自给自足的。若当旭日方升的时候,只要你到三家村去散散步,听见那种机杼之声和弦歌之音,是不绝于耳的,真使人在不知不觉中起了一种敬佩的心情。她们勤奋工作,周年如常的,从未听见她们发一句怨言”。

曾获普立兹奖金的美国作家米契纳,于1959年出版了一部厚达千页的书名叫《夏威夷》。一书中的中国人,米契纳所写的是“客家人”和“福佬人”,事实上,夏威夷地方的中国侨民亦以“客家人”和“福佬人”为最多。……《夏威夷》书中有一段写到一位名叫魏经的美国医生,到广东想雇三百华工到夏威夷去种蔗时,他坚持要雇用半数客家人;他认为“客家人能努力勤奋工作。”对于客家妇女,也有如下一段近乎赞美的描述:“魏医生偶然注意到高地上的妇女都没有裹脚,于是指着一个妇人问春发叔道:“她们的脚怎么都没有裹呢?”这位来自加州的春发叔道:“她们是客家人,不值一谈。”魏医生又问道:“妇女准许到香树国(当时我国人对夏威夷的称呼)去吗?”春发叔说:“也许客家妇女可以,闽南妇女则不行。”于是魏医生不再说什么,但自己却想道:“也许有一天夏威夷会需要中国妇女,不过一定要客家人去。她们看起来又强健又聪明。”

但魏医生终于在无意中招募了一位名叫夏美玉的客家人,到夏威夷的魏家去做女佣。每日的代价是美金五角,可是她并不计较工资的多寡,却辛勤地工作着,每天自清晨五时直忙到晚上九时,一周七天,天天如此。于是乎就触动了魏强太太的‘慷慨’,以后每日付她一元美金工资”。

米契纳笔下的这位客家妇女,的确是一位典型人物。

客家妇女的勤劳俭朴精神堪称表率。客家妇女劳动强度是很大的,往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无复有暇之时,她们在妆束上尤为素淡,既轻视粉饰之美,又轻视衣着打扮,这里也包含了节俭的意思。

由于勤劳俭朴已成为传统美德懿行,所以对女儿的教育,很注重所谓“家头教尾”、“田头地尾”、“灶头锅尾”和“针头线尾”四项妇工。

所谓“家头教尾”就是要她们养成黎明即起,勤劳俭约,举凡内外整洁,洒扫洗涤,上侍翁姑、下育子女等各项事务,都料理得井井有条的意思。

所谓“田头地尾”,就是播种插秧,驶牛犁田,除草施肥,收获五谷,勿使农田耕地荒芜的意思。

所谓“灶头锅尾”,就是指烧饭煮菜、调制羹汤、审别五味,样样都能得心应手,学就一手治膳技能,兼须割草打柴以供燃料的意思。

所谓“针头线尾”,就是对缝纫、刺绣、裁补、纺织等女红,件件都能动手自为的意思。

按客家传统习俗,只有学会了这些妇工,才算是能干的、合格的、标准的女性,才能嫁个好丈夫。民间歌谣《客家好姑娘》,很生动而又具体地反映了这一习俗:

勤俭姑娘,鸡鸣起床。梳头洗面,先煮茶汤。

灶头锅尾,光光昌昌。煮好早饭,刚刚天亮。洒水扫地,挑水满缸。吃完早饭,洗净衣裳。

上山捡柴,急急忙忙。淋花种菜,炖汤熬浆。

纺纱织布,唔离房间。针头线尾,收拾柜箱。

唔说是非,唔取荒唐。爱惜子女,如肝如肠。

留心做米,无谷无糠。人客来到,细声商量。

欢欢喜喜,捡出家常。鸡蛋鸭卵,豆豉酸姜。

有米有麦,晓得留粮。粗茶淡饭,老实衣裳。

越有越俭,唔贪排场。就无米煮,耐雪经霜。

捡柴出卖,唔蓄私囊,唔偷唔窃,辛苦自当。

唔怪丈夫,唔怪爷娘……能够咁样,真好姑娘!

恰恰相反,在客家地区,懒惰的妇女则要被人讥笑为“懒尸麻”。民间歌谣:《懒尸妇道》,

非常形象而又辛辣地讽刺了懒惰贪谗的女人:

懒尸妇道,讲起好笑。半昼起床,喊三四到。日高半天,冷锅死灶。水也不挑,地也懒扫。发披髻秃,过家去嬲。讲三道四,呵呵大笑。田又不耕,又偷谷粜。家务不管,养猪成猫。上墟出入,一日三到。煎堆扎粽,样样都好。?(无)钱来买,偷米去教(交换)。老公打哩,开声大?(音叫,哭)。去投外家,目汁(眼泪)像尿。外家伯叔,又骂又教。爷骂无用,哀(娘)骂不肖。归不敢归,嬲不敢嬲。送回男家,人人耻笑。假话投塘,瓜棚下嬲。当年娶她,用银用轿。早知如此,贴钱不要。

长期流传下来的民间歌谣,不仅是当地人民喜怒哀乐、爱憎好恶等思想感情的抒发,也是当地人民的社会生活、风俗习惯的一种真切的体现。客家民谣亦如是。

正因如此,致使不少外国人士对客家妇女大为赞叹。曾在客家地区居住多年的美国传教士罗伯·史密斯在他所着的《中国的客家》一书中说:“客家妇女真是我所见到的任何一族妇女中最值得赞叹的了。在客家中,几乎可以说,一切稍微粗重的工作,都是属于妇女们的责任。如果你是初到中国客家地方住居的,一定会感到极大的惊讶。因为你将看到市镇上做买卖的,车站、码头的苦力,在乡村中耕田种地的,上深山去砍柴的,乃至建筑屋宇时的粗工,灰窑瓦窑里做粗重工作的,几乎全都是女人。她们做这些工作,不仅是能力上可以胜任,而且在精神上非常愉快,因为她们不是被压迫的,反之,她们是主动的。”在没有什么财产的家庭里,男子既无支配妻子的动机,妻子也不能依赖丈夫生活。应该说,以“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勤劳、刻苦与俭朴著称于世的客家女孩子是“妇女创造文明”的象征。罗伯·史密斯的话虽然说得有点偏颇,但的确反映了客家妇女那种能干重活、脏活、累活等高强度、超负荷的重体力活的特点,这是其他地区妇女所不能比拟的。

客家妇女温柔顺从的性格可说是很典型的。许多妇女的丈夫远走他乡了,一走多年或无钱赡家,但她们都能独当一面,养育老小,维持生计,更可贵的是毫无怨言,看成是自己的本分和义务。客家妇女吃苦耐劳,能独立门户,还刚中有柔,温柔贤慧,包含了“孝顺公婆”、“敬重丈夫” 、“疼爱子女”等内容。

先说“孝敬公婆”。客家人向有孝顺父母的传统,把“孝”字作为一条重要的做人准则。“孝敬”两字,重点放在“敬”字上。作为一个媳妇怎么样才算“敬”呢?首先。对老人要给予充分的理解。由于老一辈人所处的时代和社会条件不同,经历也不同,看问题的方式及角度也会有不同,因而常会与晚辈意见不同。这时,做媳妇的对公婆要做到不顶撞、不反驳,更不能与其发生争吵。对于公婆不对的地方要耐心为她解释,而不是冷嘲热讽,以维持其形象。另外客家妇女对其公婆的生活也是无微不至地关怀与照顾。如遇公婆有病,客家媳妇不但要问长部短,而且还要不辞辛劳地上山挖药根、捣汁煎汤,甚至求神问卦、化符驱灾,不远千里。如遇老人已成单,好媳妇常常半个月便提醒丈夫去陪伴老人睡一夜,说说话,聊聊天,以驱逐老人心头的孤独与冷清。等到孩子长大一点,便精心安排孩子与老人睡。俗话说:“小孩的屁股三把火”,在冬天,既可借孩子的体温为老人暖床暖被,使老人睡得安稳踏实,又可减少老人的孤独感与寂寞感。

客家妇女对丈夫是非常尊重和顺从的。在客家妇女心目中,丈夫是家庭中的顶梁柱、主心骨。一旦成为正式夫妻,她们便全力支持丈夫的事业,毕生辛苦而毫无怨言,真可谓“贤内助”。当丈夫碰到困难时,做妻子的便主动为丈夫出主意、找问题、想办法。当丈夫处于紧急关头时,做妻子的更是挺身而出,分担丈夫的压力,在精神上给丈夫支持。客家妇女在生活上也是善于体贴丈夫的,时刻照顾丈夫的饮食起居。丈夫外出叮嘱冷暖;丈夫有病,陪伴看护,请医拿药。

客家妇女对丈夫的过错还常表现出宽容,尽量顾全丈夫的面子,不戳伤他的自尊心。她们以为家丑不可外扬,丈夫有了错让他在自省中认识错误。客家妇女贞操观念很强,她们普遍以为,婚姻是命中注定的,不管丈夫好坏,都是自己的终身依靠。有的人丈夫出洋谋生,几十年才回来,而做妻子的仍一直在坚贞自守,等郎归来。日本学者山口县造在他所着《客家与中国革命》一书说:“日本女人以温柔顺从著称于世,而客家妇女亦毫无逊色。而且我们可以说,日本妇女这所以温柔顺从,是病态,因为她们的生活,须靠男子,不能不借此求怜固宠;而客家妇女的温柔顺从是健康的,因为她们都能独立生活,她们这样做,纯然是真挚的爱,和传统的对丈夫的崇敬……”。从以上可看出,客家妇女为了保护家庭中的台柱子,对丈夫体贴、支持、理解,以至宽容、忍让、尽力合作、协调,在和洽上下功夫,这是她们“贤良”的又一表现。她们的献身精神,也是客家婚姻比较稳固的原因之一。

客家妇女的“贤良”还表现在对子女的疼爱与教育上。客家妇女对子女极其爱怜,为让孩子长命百岁,还常常在孩子出生时便到观音庙中许愿,有的契(全身)给观音娘娘,给孩子取名为娘龙、娘狗、娘喜等。以为这样之后,就会得到观音娘娘的保佑。在那缺吃少奶的年月,为让孩子多得到营养,当母亲的还常拖长喂奶期,以至有的孩子在三四岁时还跪着吃奶。为了把孩子教育成能适应各种艰苦环境的人,客家妇女又总是耐心地、手把手地教以各种技能,鼓励他们不怕苦,培养他们的吃苦耐劳的精神。

总之 ,由于坚守某种固有的信念,才使得客家妇女能韧不拔,维系和支撑了客家地区千家万户。我们可以说,在客家的社会里,家庭都以妇女为重心。这也是客家妇女民俗特色的独特之处。因而得到广泛的好评。英国人爱德尔在所着《中国访问记录》中说:“客家妇女是中国最优越的妇女典型。”他在《客家人种志略》、《客家历史纲要》两书中也作过这样的评语:“客家人是刚柔相济,既刚毅又仁爱的民族(按:应作民系),而客家妇女,更是中国最优美的劳动妇女的典型。……客家民族(系)是牛乳上的乳酪,这光辉,至少有百份之七十应该属于客家妇女的。”香港文化人余柯先生在其《客家的由来及对历史文化之贡献》一文中说:“客家妇女真可作今天西方,却又是‘大女人主义’反男人,造成家庭的极大不幸,或者妇解份子本身吃大亏,成了‘男人婆’,缺少女性温柔,嫁不出去,男子见之退避三舍。客家妇女把独立生活、女性温柔都揉合在一起了。”

客家妇女受教育的机会较之男人少,但她们的才智却又令人惊奇。好些只字不识的妇女,既善于心算,又善于对歌,其唱歌词也极富文采。一些妇女还能赋诗填词,仅清代,粤东山区就出有叶璧华、范荑香两位著名的女诗人。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年代,作为边远山区有如此才女,可算仅见。美国传教士罗伯·史密斯在其所著《中国的客家》一书中,赞不绝口地说道;“客家妇女,除了刻苦耐劳和尊重丈夫外,她们的聪明热情和文化上的进步,也是使我们羡慕。因为需要劳动,所以客家妇女,自古以来都无缠足这一种陋习,她们的迷信程度也远不及其他地方的妇女。…她们多数很聪颖,当她们在山中砍柴时爱唱山歌,常常是一问一答,应对如流。” 罗伯·史密斯这一段话,较好地概括了客家妇女的优良品质特别是她们的聪颖与文明开化。

客家妇女聪明好学,并特别看重和喜欢读书人。明朝万历年间,大埔白叶村李琼贞,其父是个孝廉,在父兄的教习下,幼通经史,工诗能文,出嫁后,教她的丈夫读书,过了三年,其夫果然中了秀才,传为佳话。清朝道光年间,大埔三河浒梓村范荑香是名闻粤东的女诗人,著有《化碧集》刊行于世。

李琼贞和范荑香被载入《柏香楼诗文集》。清末,嘉应州女诗人叶碧华,有《古香阁集》传世。范荑香、黎玉珍、叶碧华被誉为“岭东三大女诗人”,可谓粤东客家女辈文坛之佼佼者。她们还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妇女的读书机会。叶碧华早在清末废科举(1905)、兴学校之前的1899年就兴办了“懿德学校”。1905年梅州梁淙春女士开办“嘉应女子学校”;1927年又开办了公立女校“第一区区立嘉善女子学校”。据梅州1952年统计,大部分学校在校初中学生中,女生占百分之二十左右,梅州市梅江区乐育中学、梅州市梅县区广益中学女生的比例则占百分之三十多。

客家童谣有云:“蟾蜍罗,哥哥哥,唔读书,么老婆!”说的是不读书的男人娶不到老婆。换句话说,客家妇女理想的丈夫是读书人。又云:“月光光,秀才娘,骑白马,过莲塘……”。是以月亮比喻“秀才娘”,即只有读书人才能娶到月亮般漂亮的老婆。重视知识,重视“秀才”“仕子”,在今天岂不是有明显的现实意义吗?过去,尽管客家妇女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不多,但她们即使生活再苦,也要通过耕田种山、挑担、砍柴出卖等繁重而又收入微薄的劳动,挣钱来支持丈夫和子女读书,正如乡谚所云:“讨食也要缴子女读书”。俗称“喉咙省出缴子读,只望孩儿美名扬”,客家子女教育之得延续,亦是客家妇女血汗交换之所得结果。这,正是客家读书人特别多,知识分子遍布海内外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外,客家妇女还有着许多的独特的生活习俗。例如生育时有坐月子喝姜酒的习惯。又如在客家地区,经常可看到一种外地所罕见的奇特现象,就是妇女们在池塘、溪圳或河边洗衣服时的姿态,一般都是挽起裤腿,双脚站在水里,正面却朝向岸上;而不像外地那样蹲在岸上洗衣服。这也是客家人在历史的迁徙传统中留下来的一种独特的习惯。因为客家先民为避战乱兵祸,长期过着流徙的生活,经常是刚来到一处新地方还未站住脚,追兵来了,马上又要转移;或到了新居地,大多是荒山野岭、野兽出没,经常要防备野兽和当地土著的袭击。因此,连妇女们也养成了随时随地保持高度警戒的习惯。站在水里面向堤岸洗衣服,以备突然袭击,迅速采取应变的措施。据说在今日台湾美浓地方的客家妇女,也仍然保留着这种传统的洗衣习惯。

这种风俗和客家人无需缠足的背景,其实是互为表里的。

〔另起一页〕


第六节

中国的男人什么时候不再缠足?


(一)缠足战略背后的亡国惨剧


2009年1月24日,我在《缠足战略背后的亡国惨剧——南宋理学与岳飞的记忆》一文中,曾经指出:

人说宋朝的社会、经济、技术、文化各个方面都呈现高度发达,那时政治相对开明,平民主义欣欣向荣,就连女权主义也开始高张,女性文学高度繁荣,其相对势头并不亚于二十一世纪中国的“网络文学”。但是奇怪的是,作为“千古之谜”的缠足也是这时兴起的。说缠足是“千古之谜”,是因为迄今对缠足的解释,都是牵强附会的,因此缠足的谜底尚未揭开。

然后,我从十个方面论述了作为社会运动的“缠足”并非起源于病态的审美,而是迫使拯救民族危亡的战略:

(1)女权主义招致蛮族入侵

(2)平民社会不敌贵族政治

(3)缠足是一项“战略部署”

(4)缠足的“和平理性非暴力”

(5)靖康之耻:皇族慰安妇

(6)宋人笔记中的人肉交易

(7)南宋理学与“缠足战略”

(8)缠足时代的岳飞记忆

(9)国王犯有叛国罪

(10)如何改写中国历史


(二)伪清禁止缠足,便于掳掠妇女


今天,我要说的是一个相关现象:伪清禁止缠足,便于掳掠妇女。

直接促成宋朝“缠足战略”的熟番女真建立了伪金政权,几百年后,生番满洲建立的伪清政权再度崛起,继续祸乱中国。

入关之前,伪帝“皇太极”就曾下令,不准旗人学习关内妇女缠足之习。入关后,顺治二年即下令,以严禁女子缠足并试图改变汉族妇女缠足之风。一般御用文人认为这是“德政”,其实是为了方便旗人绑架勒赎汉人妇女。

顺治到康熙时期,伪清廷曾多次发布禁令,不许妇女缠足,但汉人深知惟有缠足才能保住妇女的人身安全,而伪清对风俗的此种干预因此引起汉人的极大反感。 

康熙七年(1668年),都察院左都御史王熙建议弛缠足之禁,王认为:康熙三年所定禁止缠足的法令,规定康熙元年以前所生女子缠足不再追究,元年以后生女,严禁缠足。违者严处,其父有官职者交吏兵二部处置,系平民则交刑部责打四十大板,并处“流徙十年”;家长有失察者,枷号一月,责四十板,官员失察,也要交吏部等部门处理。此种规定太过严厉,造成民间诬妄举报,牵连无辜。王的建议得到批准,“裹足自此弛”——废除缠足运动就这样失败了。(清)钱泳:《履园丛话 226;杂忆》卷23,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631页。

此后,伪清虽也时颁新法,禁止缠足,但在实际执行中,未再对汉族妇女的小脚认真干预,只是严令旗人妇女不得缠足。但流风所至,习俗难改,且旗人中也逐渐出现了个别缠足的现象,此种现象在嘉庆时遭到多次申斥。历史记载中就有旗籍女子用细布把脚裹成条状的,称为“刀条儿”脚,因为成年女子无法将脚裹成小脚,所以才有了这种办法。汉军旗人中的缠足现象更是难以禁绝,如广州的汉军旗人就长期保持了妇女缠足的习俗。可见满洲人的野蛮恐怖政策已经让旗人妇女都丧失了基本的安全感。 


(三)火器成全了天足运动


那么,到了清末,为什么会兴起“不缠足”运动,并最终获得了成功呢?

我认为,这不仅和欧化风潮有关,而且更是由于火器的普及使得游牧民族的野蛮已经丧失了撒野的游击战优势。例如,正是这一“火器征服野蛮”的背景,不仅使得俄国人得以侵吞西伯利亚和蒙古满洲的大部分地区,也使得汉人的武力在“太平天国”以后,大大超过了满洲人和蒙古人。如此历史的转折,随着洋务运动的深入,使得“缠足战略”成为多余的摆设,作为过时的历史阴影终于开始逐步消退。

“不缠足运动”是维新运动期间唯一火暴的社会改良运动,在运动期间,全国一共涌现了近百个各种名目的学会,在《时务报》耸动天下洛阳纸贵的时候,金贵的版面上常有“不缠足”的话题。开明的士大夫,从封疆大吏(张之洞)到秀才童生,一时似乎都把“不缠足”当成了非办不可的要务。有些童生甚至连自家的考具上也贴上了“不缠足会”字样,考试都不忘为女人放足。 

有人问道:这些发起和参与“不缠足运动”的健将,都是不折不扣的男人,而且是当时中国站在时代前列的男人。不言而喻,这样的“妇女解放运动”势必充斥着男性话语,在这些大男人眼里,放足无非是为了“宜家”、“善种”。问题是,在那个百废待兴、手忙脚乱的时候,一群以拯救天下为己任的大男人,为什么偏偏对女人的脚这么感兴趣? 

有人答道:众维新好汉当时的“理由”是不足为据的。而有着“五千年文明”的中国人,最受不了的就是被西方人视为不开化的“土人”,羞于“野蛮贻诮于邻国”(康有为语)。可是,遍地的小脚却成了这种“西方说法”的一个活生生的证据,令国人欲说还休。于是乎,急于抹掉这种耻辱印记的强烈冲动,才使得作为中国近代化运动之一的戊戌维新,被抹上了一笔“解放女人小脚”,其实被解放的女人对此并不热心。

有学者指出,自西方基督教大规模登陆以来,中国人尤其是士人对洋教在中国的行为做了地毯式轰炸的抨击,但就目前能看到的几千份揭帖来看,竟然没有发现反击教会提倡不缠足的,好像大家有意约好避开这个话题似的。这种缄默说明缠足这个疮疤一旦揭开,中国男人实际上很难正视里面的不人道,连回击的勇气都没有。

……

谢选骏指出:显然,上述一问一答都是流俗之见,因为它们都忽略了随着现代文明的物质进展,才使得“缠足战略”成为多余的累赘。例如中国,即使没有野蛮的哥萨克马队,汉人的武力在“太平天国”以后也大大超过了满洲人和蒙古人,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女人了。正是这一“火器征服野蛮”的背景,不仅使得俄国人得以侵吞西伯利亚和蒙古满洲的大部分地区,也使得中国社会里的被迫缠足逐步终止,并最终让位给了天足运动。


(四)拥枪权是国家霸权的基础


从中国的历史看,“是火器解放了小脚女人”。

如此想来,美国的“人民拥有枪支的权利”确实有其道理。如果有一天,中国人民也获得了拥有枪支的权利,那时候中国政府再想独裁,也可求而不得可了。

到了那个时候,中国的男人们也就不会再像太监那样唯唯诺诺,就再也无须奴性十足地屈服于带枪的暴徒了。

到了那个时候,“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暴徒理论,就必须终结了。

到了那个时候,中国的男人就可以不再缠足,就可以走自己想走的任何道路了。

中国人民的拥枪权,是中国走上世界舞台的标志。

而一个没有拥枪权的国家,是永远不可能向美国发起有效挑战的,德国、日本、苏联的覆灭,都是一个个具体的说明。

中国朝野在考虑与美国对抗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这一点:拥枪权是国家霸权的基础。

2012年5月12日


附录


谢选骏:缠足战略背后的亡国惨剧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1月30日 首发)


人说宋朝的社会、经济、技术、文化各个方面都呈现高度发达,那时政治相对开明,平民主义欣欣向荣,就连女权主义也开始高张,女性文学高度繁荣,其相对势头并不亚于二十一世纪中国的“网络文学”。但是奇怪的是,作为“千古之谜”的缠足也是这时兴起的。说缠足是“千古之谜”,是因为迄今对缠足的解释,都是牵强附会的,因此缠足的谜底尚未揭开。


(一)女权主义招致蛮族入侵


从宋朝记载里可以看出宋朝妇女很有地位,像“胭脂虎”、“河东吼”等男人怕老婆的故事皆出自宋代。承袭唐末五代的风俗,人们对女性十分宽容,就连号称古板的儒学大师。如一代名臣范仲淹曾设义庄,并在《文正公初定规矩》准许给予寡妇再嫁的费用,但男子再娶反而不给。据说他还将守寡的儿媳嫁给丧妻的学生王陶,并对改嫁朱姓的母亲十分孝敬。

宋朝还有最好的文学女性,如“四大词家”李清照、朱淑真、吴淑姬和张玉娘。李清照既有“才下眉头,又上心头”、“人比黄花瘦”的细腻情丝,也有“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豪迈篇章。没有一个相对开放的女权主义氛围,这样的教养很难出现。而在国家危亡的时刻,梁红玉亲上战场擂鼓,给浴血奋战的军人们助威,也完全不像“小脚女人”。

我怀疑,宋朝以后中国社会的女权萎缩,和辽、金、元的反复入侵,关系极大。因为这些野蛮的游牧民族都有一个爱好或用马列主义的观点说是“经济需要”:掳掠人口,尤其是掳掠女人充当性奴。而偏巧平民主义盛行的汉人社会对贵族化的蛮族缺乏抵抗力量,如此一来,屡战屡败,唐末五代、北宋南宋、以及明朝全体和清朝半壁(满蒙和其他边疆如回疆、藏疆、云南边疆以外的汉族社会),充斥了失败的记录,直到中日战争。以致我把宋朝叫做“送朝”,又赠送,有朝拜。有人把“送朝”叫做“商品经济最发达的时代”,甚至是“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可是这个萌芽竟然留下了这样的两次亡国的惨痛教训,亡于金鞑,亡于元蒙。其影响一直连带到明朝也亡于满洲鞑汗,直到让汉人最后全都变成了“索虏”,变成了一群让朝鲜人和日本人都看不起的、拖着猪尾巴辫子的“支那人”。

一个心平气和的历史观察家不难发现,唐朝中叶以后中国武装力量的急剧衰退,不仅是“藩镇割据造成的”,而且是科举制度带来的平民主义和文官统治造成的。平民主义和文官统治,很容易造成社会的文弱倾向,就像美国这样的全球独霸,由于奉行了平民主义和文官统治,如果不是依赖高科技,也绝对不是阿富汗军阀的对手。尤其考虑到,阿富汗军阀所产生的那个社会,还保留着头人制度这样的“贵族制”,下级都很愿意为上级牺牲,而不是商品社会所说的“卖命”;贵族社会里的上级也很能自觉照顾下级,而不是商品社会所说的“抚恤”。


(二)平民社会不敌贵族政治


回到中国,积弱不振的汉人社会缺乏武力自卫的能力,主流意见认为是“缺乏尚武精神”(参见雷海宗:《中国的兵》,1935年)。这种解释在甲午海战、八国联军一败涂地之后,逐渐占据主流,因此当时青年都以从军为荣。但其实这种解释有些本末倒置。因为宋明时代官方垄断舆论的中国社会,完全可以在面对亡国惨剧时学会振作,像“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一样,在“靖康之耻”之后的一百五十多年中,改变国家战略、自保自强。就像中国近代在八国联军、日本入侵之后,终于形成了一个军国主义的、至少是半军国主义的党国主义强权。

宋、明宁可“送命”,也拒不执行古已有之的“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全民皆兵,而只是推行职业化的募兵制度,其背后的原因,是因为平民社会属于“群龙无首”的一盘散沙,尚武主义会导致内乱。只有贵族主义或是僭主政治,才能尚武而不导致内乱。所以我们看到,宋、明的武力仅能保持在开国皇帝那里,因为那时他们还是僭主政治,没有完全过渡到文官统治。而日本对文弱的中华民国一再进行军事打击和领土蚕食的结果,是培植了军事共产主义者的“无产阶级专政”。

科举制度造成的平民主义和文官统治下的汉人社会,奈何军事贵族主导的“边疆蛮族”不得,结果经济虽然发达,却在军事上一败再败,于是只有实行“坚壁清野”的方式,把自己的女人都藏起来。这样一来,就加剧了中国社会在性方面的保守态度。因为文明社会在性的方面的放纵,会强烈吸引那些野蛮社会里相对纯朴的军事贵族,使得他们趋于疯狂。其结果就是周期性的野性发作,像强奸犯一样奋不顾身“扑向梦寐以求的故乡”。所以我们看到,明末社会的淫荡化,对促使牛金星起义、吴三桂叛乱、多尔衮入侵,都发挥了极其恶劣的勾引作用。北宋、南宋的情况也相去不远。


(三)缠足是一项“战略部署”


从这个角度,去观察“裹小脚”现象,就可以发现:“小脚”造成女人的行动不便,这就使得入侵者在绑架妇女和运送女奴的过程中,遭遇极大的困难。这样一来,长途贩送妇女,要么用马匹,要么用牛车,否则就得用人扛,想靠小脚女人自己走路,是永远也到不了目的地了。

“缠足”,这是在“坚壁清野妇女资源”之后的又一措施,用来保护中国妇女免受绑架、贩卖、强暴、虐杀的悲剧命运。这有点像抗战期间妇女为了逃避日寇的奸淫,而把黑色的炉灰抹在脸上,装出一副叫花子的模佯。相对而言,客家妇女之所以没有缠足,不仅由于她们汉化的程度不高,而且由于她们远离游牧民族,遭到掳掠的可能较小,因而较不需要缠足来自卫;而靠近游牧地区的华北平原和大西北,则是缠足的重灾区。尽管缠足本来是起源于南唐的后主的寻欢作乐的。

但是无论如何,这样的原因太不体面了,不能拿上台面,必须将之隐藏起来。而为了掩盖这一太不体面的民族悲剧,“美学解释”兴起了:“古代女人缠足是因为南唐后主李煜喜欢观看女人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由于金制的莲花太小,舞女便将脚白绸裹起来致脚弯曲立在上面,跳舞时就显得婀娜多姿,轻柔曼妙,本来是一种舞蹈装束,后来慢慢地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在以后,民间女子纷纷仿效,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习俗,成为一种病态的审美。女子来说,美是重要的。是获得美好人生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至于能不能走路,谁在乎呢?”

这种解释其实不能成立。因为南唐后主李煜(961-975年在位)是亡国之君,足以引起宋人乃至引起元、明、清各代的警惕才对,怎么他创始的缠足风俗相反越演越烈呢?而且,从无须依靠体力生活的上层社会,流行到了必须依靠体力生活的下层社会?

最无知的人都知道:缠足不仅会带来巨大的痛苦,而且女儿的缠足往往由深知其苦的母亲来执行的。许多母亲是一边哭着一边给女儿缠足的。请问,哪一个“美学原因”,可以使得整个民族,用如此奋不顾身的热情,投入到如此越演越烈的、毫无理性的、得不偿失的全民缠足的运动,长达七八百年?

我认为:这决不是“愚昧”两个字就可以解释清楚的。美学原因也许可以使得一部分人如此狂热,但不足以把整个民族拖下水。尤其考虑到,中国在面对日益增长的外部军事威胁的时候,反而日益退缩到内部缠足运动的“审美”中,就更加不可思议了。而缠足的直接后果,是削弱了妇女的体质和行动能力,其长期后果是削弱了未来的兵员、弱化了战士的体质。可见,“审美”解释无法成立。

不错,古代妇女很注重头饰,然后就是脚了,成语“品头论足”、“品头题足”,都有议论妇女的容貌体态的含义,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之美的一个重要标准。但是任何审美标准在国家兴亡面前其实都是脆弱的,尤其是在儒教熏陶下的宋明时代。为什么缠足可以例外?为什么宋明帝王会不嫌晦气地倡导亡国之君李后主开始的缠足?而素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的儒生们,竟然毫无异议地全盘接受?

研究表明,唐朝人并不缠足。从地下发掘的文物和古代文献可以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可见是五代的混乱开始了缠足。而在宋朝,也只有上流社会的女人才缠足,普通妇女是不裹的。最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对缠足的要求只是“纤直”,而完全不是后来的伤筋动骨、让妇女不能正常行走。所以我认为:早期缠足的“纤直”要求,还可以说是“审美标准主导”,但后来的伤筋动骨、三寸金莲,则是由“防止长途贩送妇女人口”的原因造成的。

可以证明我的这个论点的,还有至关重要的一个证据:考察一下缠足的历史就不难发现:缠足不是民间自发兴起的,而是统治阶层不断推动才形成的。在名义上,由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的极度偏爱小足女人,所以缠足开始流行。为了故神其说,又附会了其他帝王的一些传闻:有说缠足是起源于南朝齐废帝妃潘玉奴,还有说是起于隋炀帝等等。但是我们注意到,所有这些倡导缠足的帝王,都是亡国之君。后来居上的帝王们却十分反常,不仅不予批判、避讳,而且接着缠足、玩味,这对于十分注重保卫政权的统治者来说,简直是“专挑灭亡的道路走”,完全不可理喻,这说明“官方提倡”绝非出于审美原因,而是出于另外的“战略考虑”。


(四)缠足的“和平理性非暴力”


可以附证的是,历来喜欢“清议”、“死谏”的士大夫们,面对如此荒谬的弱国之举、亡国之征,不仅不加以反对,而且推波助澜。这不是“不可思议”,而是他们集体隐瞒了一个悲惨的事实:那就是中国男人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妇女,因此就只有把她们缠足致残,让敌人无法掳掠拐带汉人妇女。

士大夫、文人,利用自己对社会风俗的影响,来集体煽动转移视线的“审美理论”。因此文化人们创作了很多对小脚的溢美之词,什么“金莲”、“香钩”,甚至还要“三寸金莲”等等。在我看来,这些胡言乱语都是极度的亡国痛苦下的抽风。北宋“大文豪”苏东坡在赞美女人小脚上却不遗余力,《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 尖、 弯、 香、 软、 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难怪苏东坡被亡国奴们叫做大文豪。这种病态的嗜好,是亡国奴的专利,最后使得“北宋王朝”沦为“被送王朝”。

北宋时期的太平老人所著的《袖中锦》中更进一步评论说:“近世有古所不及三事:‘洛花、建茶、妇人脚’。”可见北宋时期已经把女人裹小脚与洛阳艳丽的牡丹、建州馨郁的香茗并指为天下之奇!南宋初年,赵令时撰词《浣溪沙》,其中一句:“稳小弓鞋三寸罗。”从此,“三寸金莲”成为妇女小脚的代称。到南宋末年,妇女缠足已经比较普遍。到元代,竟使妇女以不裹足为耻辱了。缠足之风兴盛于明清,成为社会的典型制式。 

最标准的制式竟然达到了如此耸人听闻的地步:三厘米宽、十厘米长,就是所谓的三寸金莲。一双缠足,如果大于四寸,就叫“铁莲”;在四寸之内,就叫“银莲”;小到只有三寸,才能称为“金莲”。

在缠足这一“防卫体制”下,受尽折磨的缠足女孩,只有用一种叫做“水晶凤花”的叶子,敷在腐烂了的肉上,稍微缓解痛楚。

缠足一般在五岁左右就开始了,因为那时骨头很嫩,没有定型。保留脚的大拇指尖,其它四指则向里使劲裹,造成变形。等成型后,一双脚就变成了粽子形状,所以很多人认为端午节还是缠足的“黄道吉日”。其过程极为残忍,要在缠足布里缠上碎的陶瓷片,再缠紧,直到渗血为止,早晚一次,还要坚持到女子出嫁。一旦裹上就再也去不掉了,因为缠足布对于残废的脚反而构成了一种保护。形象地说,缠足很像专制制度,专制制度也造成人性扭曲,一个社会一旦落入专制制度的魔掌,就再也去不掉了,因为专制制度对于残废的人性反而构成了一种保护。例如在中国,专制制度造成了这种“小脚民族”,这个民族人数众多却胆小如鼠、站立不稳。如果废除专制制度,小脚民族就会疼痛难忍甚至血流满地,正如个人的小脚如果裹脚布的保护,也会疼痛难忍甚至血流满地。所以小脚女人生下来的人,大多认为废除专制会导致天下大乱。从此,对“中国国民性”的准确概括,一言以蔽之曰“小脚国民性”可也。

根据我的研究,缠足的程度,可以衡量出中国遭受夷狄祸害的程度。所谓“裹小脚的习俗根源在于中国古代对女性的一种病态欣赏情趣”,只是表象,其背后隐藏了巨大的亡国惨剧:“女子弱不禁风才算美”不是真的,“女子弱不禁风敌人才无法掠走”才是真相。难怪在蒙古人之后入主中国的满洲人禁止了满汉通婚。因为缠了足的汉女只能生下弱不禁风的后代。如果尚武的满人允许满汉通婚,无异于自掘统治的坟墓。在这种意义上,缠足确实也为军事失败的汉人平民社会,寻找了最后一条免遭灭亡的道路,避免被满洲人完全消灭。因为面对这样一群提不起来的女人,满洲人基本上兴趣缺缺,所以只要汉人能够纳税,养活满洲寄生虫,就可以放他一条生路。汉人的国家虽亡,汉人的社会犹存,汉人的血脉通过小脚女人得以保留。

按照同样的道理,不仅游牧的蒙古人不必缠足,就连汉化的满人也不必缠足,因为他们都是加害者,而非受害者。所以,蒙古人和满洲人盘踞北京做了“皇帝”,就更加不会缠足了,因为他们作为超级加害者,有足够的安全感,不需要“缠足自卫”。

如此看来,“缠足”是中国社会在抵御外来入侵的过程中,发展出来的“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争方式,有如甘地用“绝食”来抗议和摆脱大英帝国的殖民统治。


(五)靖康之耻:皇族慰安妇


我之所以具有上述“有关缠足原因的合理解释”,还有以下将要讲述的一个亡国惨剧,作为这一解释的范例,来予以支持。

北宋的女人并非蜗居家中,而是常常出门游玩的:“月上柳枝头,人约黄昏后。”不仅白天游玩,晚上也常约会。辛弃疾《青玉案》:“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娥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不仅出门,而且还在人多的地方寻找爱人。

而且,与明清以后人们基于自身惨状而发出的想象不同,北宋的女人还下地劳作,说明缠足没有蔓延到下层社会:“大妇腰镰出,小妇具筐逐。”(“打麦打麦,彭彭魄魄,声在山南应山北。四月太阳出东北,才离海峤麦尚青,转到天心麦已熟。鶡旦催入夜不眠,竹鸡叫雨云如墨。大妇腰镰出,小妇具筐逐。上垅先捋青,下垅已成束。田家以苦乃为乐,敢惮头枯面焦黑!贵人荐庙已尝新,酒醴雍容会所亲。曲终厌饫劳童仆,岂信田家未入唇!尽将精好输公赋,次把升斗求市人。麦秋正急又秧禾,丰岁自少凶岁多,田家辛苦可奈何!将此打麦词,兼作插禾歌。”宋·张舜民《打麦》)

溢美缠足的大文豪苏东坡描写宋朝的村姑,也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她们穿着白色衣服,光着脚,头上扎着两个朝天辫子,横插着一根大银栉,就像黑丝在织机上,走起路来衣袂飘飘。(苏东坡《于潜女》诗:“青裙缟袂于潜女,两足如霜不穿屦。奢沙鬓发丝穿柠,蓬沓障前走风雨。”)

然而风云突变。北宋靖康二年,也就是公元1127年,金鞑军队攻陷汴京(开封)俘掳徽、钦二帝和后妃、皇子、宗室、贵戚等一万多人北撤。宋朝的宝玺、舆服、法物、礼器、浑天仪等也被搜罗一空。北宋从此灭亡,这就是所谓的“靖康之难”。“靖康之难”也称“靖康之耻”,因为它的细节确实让人难以启齿。

据《开封府状》记载,金兵攻陷汴京,俘掳宋朝官民,其中女性尤多:后妃三千余人,男女宗室四千余人,贵戚五千余人,各类工匠三千余人,教坊三千余人,以及大臣、宗室家属数千人。这些女俘中,包括“帝姬,即公主二十一人”。按徽宗共生女儿二十六人计算,除去早夭四人,最小的年仅一岁的恭福帝姬北行时下落不明外,其余的帝姬则一网打尽了,最后全部沦为侵略军的军妓。由城破之日,到天会五年四月一日徽、钦二帝北行,其间女俘死亡很多,如《南征录汇》载:“二十日,信王妇自尽于青城寨,各寨妇女死亡相继。”“二十四日,仪福帝姬病,令归寿圣院。”随后死亡。“二十五日,仁福帝姬薨于刘家寺。”“二十八日,贤福帝姬薨于刘家寺。”可见,这些皇家女俘受到的蹂躏是何等惨烈。金兵还强暴了宋高宗赵构之妻邢妃,在途经今河南汤阴县时邢妃自尽,但都不能如愿。

据史料记载,被金兵押解的第一批有“妇女三千四百余人”,3月27日“自青城国相寨起程,4月27日抵燕山,存妇女一千九百余人。”一个月内死了近一半,活下来的人不要高兴得太早,等待她们的是更加悲惨的命运。5月23日,赵构之母韦后、妻妃邢等宋室女俘终于到达金上京。6月7日,金国皇帝接见韦后等人,随后赐赵构母韦后、赵构妻子邢秉懿和姜醉媚、帝姬赵嬛嬛等十八人居住在浣衣院。其实“浣衣院”,并不主浣衣之事,实为军妓营地。韦后等十八名贵妇第一批入院。据《呻吟语》记载:“妃嫔、王妃、帝姬、宗室妇女,均露上体,披羊裘。” 可见此时,这些落入金鞑之手的宋朝的皇室女子,已经沦落为娼妓。用现代日语来说,就是“慰安妇”。

靖康之变、靖康之难之所以被叫做“靖康之耻”,耻就耻在出了这么多“皇族慰安妇”。


(六)宋人笔记中的人肉交易


《靖康稗史笺证》一书,内含七种稗史:宋人钟邦直《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宋人无名氏《瓮中人语》、《开封府状》、金人李天民《南征录汇》、金人王成棣《青宫译语》、宋人无名氏《呻吟语》、金人无名氏《宋俘记》。除第一种之外,其余六种都是记载汴京沦陷、金兵北归的过程。尤其难得的是,这些都是作者的亲身见闻,记实性很强。如《瓮中人语》记载靖康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宝寺火。十五日,虏索国子监书出城。”次年正月:“二十五日,虏索玉册、车辂、冠冕一应宫廷仪物,及女童六百人、教坊乐工数百人。二十七日,掳取内侍五十人,晚间退回三十人。新宋门到曹门火。二十八日,掳索蔡京、王黻、童贯家姬四十七人出城。”就这样,一场场,一幕幕,连续不断,扣人心弦。 

《瓮中人语》记载,早在北宋灭亡前一年的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七日,金兵掠巨室,火明德刘皇后家、蓝从家、孟家,沿烧数千间。斡离不掠妇女七十余人出城。”这位斡离不就是金兵统帅完颜宗望,他以妇女为战利品。金兵大规模索要宋朝妇女是在第二年的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二日。他们利用重兵压境,先是要求宋朝支付天文数字的军费,如果没有,就用妇女来抵偿。《南征录汇》明确记载了他们的计划,那就是占有宋朝宗室的妇女:“原定犒军费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须于十日内轮解无阙。如不敷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其中所谓的帝姬就是公主,王妃是皇帝的儿媳,宗姬是诸王子之女(郡主),族姬是皇族女子(县主)。即将亡国的宋钦宗居然很快在上面画押同意了,于是官僚机构开封府不仅照办,且在官方档案《开封府状》里保存了这耻辱的见证:一份详细的帐单。帐单上各类妇女的价码与金人所开列的完全相同,只是将“贵戚女”改成了“良家女”,这表明受害面更广了。部分女子经“帅府选择”,被“汰除不入寨”。

下面就是开封府官员“统计”后的明细帐: 选纳妃嫔八十三人,王妃二十四人,帝姬、公主二十二人,人准金一千锭,得金一十三万四千锭,内帝妃五人倍益。嫔御九十八人,王妾二十八人,宗姬五十二人,御女七十八人,近支宗姬一百九十五人,人准金五百锭,得金二十二万五千五百锭。族姬一千二百四十一人,人准金二百锭,得金二十四万八千二百锭。 宫女四百七十九人,采女六百单四人,宗妇二千单九十一人,人准银五百锭,得银一百五十八万七千锭。 族妇二千单七人,歌女一千三百十四人,人准银二百锭,得银六十六万四千二百锭。 贵戚、官民女三千三百十九人,人准银一百锭,得银三十三万一千九百锭。都准金六十万单七千七百锭,银二百五十八万三千一百锭。这个“开封府”就是传说中铁面无私的包公坐镇的地方,现在其官员竟然干着如此“铁面无情”的卑劣勾当。

“靖康之难” 中,北宋后宫嫔妃、宗室妇女全部被掳往北方为奴为娼的历史,既是南宋难以启齿的耻辱,也是激励南宋人抵抗金兵南下的动力。也许他们决心要使得南宋成为“难送”,决心不再重蹈北宋“被送”的厄运。


(七)南宋理学与“缠足战略”


对于南宋道学家来讲,这场灾难也给他们敲响了警钟:在民族矛盾异常尖锐的南宋时期,金军的频繁入侵随时都会使女性们遭到贞节不保的厄运。如何在战场失利的情况下保护妇女的贞节成了道学家们关注的问题,他们舍弃北宋时期重生存轻贞节的观念,提倡妇女舍生命保贞节,这种观念也逐渐被士大夫们所接受。经过道学家们的反复说教和统治者的大力宣传,到了明清之际,女性的社会活动和生存空间日益缩小,而标榜她们殉节的贞节牌坊却日益增多,在生存与贞节之间,悲哀的女性们除了缠足、殉节外,只有选择北宋宗室妇女的被绑架、贩卖、强暴、虐杀的悲惨命运。 

南宋的朱熹反复说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此话一次是出自他与吕祖谦一同编选的《近思录》:“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如何?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已失节也。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近思录》卷六·家道)一次是语出他的《与陈师中书》:“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朱文公集·与陈师中书》)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本是北宋程颐说过的话,原始出处在《程氏遗书》卷二十二,原话和朱熹吕祖谦一同编选《近思录》引用的言论一样。“宋承五季之后,世风靡靡,夫妇一伦,轻亵已甚。故伊川立此严峻之防,使士大夫有所矜式,非为愚夫愚妇言也。”(《书王印川广文诗注后》)在我看来,程颐真是预言家,似乎预先看见了宋钦宗父子将如何拍卖他们的皇家妇女。而程朱的告诫,也确实是针对当时的统治者和上流社会而言的。因为历史的经验表明:对于统治者来说,“失节”之后,还是要被“饿死”。南唐后主的小周后遭到北宋皇帝的强暴是如此;北宋宗室妇女遭到金国大兵的集体蹂躏也是如此:“失节”之后,还是要被“饿死”。

而在平常百姓家,尤其在和平时期,就是完全另外一番景象了。程颐有一侄女成了寡妇,她父亲就帮她再嫁。程颐还为她父亲写行状,曾称赞此事。朱熹也赞扬“取甥女以归嫁之”,认为甥女新寡再嫁是一个美德。“嫁遣孤女,必尽其力。所得俸钱,分赡亲戚之贫者。伯母刘氏寡居,公奉养甚至。其女之夫死,公迎从女兄以归。教养其子,均于子侄。既而女兄之女又寡,公惧女兄之悲思,又取甥女以归嫁之。”(《近思录》卷六·家道)根本不像是马克思主义者们说的,什么封建礼教、扼杀人性,不准寡妇改嫁云云。

现在总结一下,由于享乐主义从皇宫和上流社会泛滥到了平民社会中间,宋朝濒临亡国境地,于是理学渐渐兴起。但是南宋后期的礼教也并没有遏制住平民主义和女权思想,“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南宋·林升:《题临安邸》:“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这里面也许还有气候变迁的因素,也许正是地缘政治、文明老化的宿命。但无论如何,宋朝以后平民主义的汉人社会,只能受到金鞑、元蒙、满清、日寇等军事贵族社会的鱼肉,直到今天,依然无法摆脱苏联“军事共产主义”的等级制度所带来的僭主政治。

在这种意义上,也可以说缠足是一种“自残留种战略”。如果没有这种无可奈何的“战略”,女人都让蒙古人、满洲人抢光了,汉人岂不断子绝孙?有了“缠足战略”,蒙古强盗和满洲强盗来了一看:都是些残废女人,不要了,留着让汉人自己享用吧,于是汉人的积弱不振的种族才给保留了下来。否则,男人被杀光,女人被抢光,孩子被洗脑成为“革命战士”,整个汉人也就成为蒙古族、满洲族了。

那么,缠足战略是何时何地制定呢?

我认为,是靖康之耻之后的南宋,其标志性的事件,就是千古奇冤风波亭杀害岳飞父子。

试想,宋高宗赵构,其母被金人俘掳,其妻被金人轮奸,他岂有不恨金人之理?他又怎么可能被奸相秦桧所蒙蔽?但他为什么忍气吞声,把议和的苍蝇吃了下去?固然他想保住皇位,防止岳飞效法刘裕、利用北伐篡夺政权,或者说,他有先见之明,担心北宋宋钦宗、宋徽宗如果复辟回来,会发生明英宗复辟事件那样的内乱。但无论出于何种考虑,杀害岳飞一事,意味着苟且偷生的“缠足战略”已经底定了。


(八)缠足时代的岳飞记忆


岳飞(1103-1142年)是伟大的民族英雄,后来逐渐成为一个受到神化的偶像。历史上的岳飞首先提出“武将不怕死,文官不爱钱”,作为吏治的行为典范。但在区域小脚民族的堕落过程中,这当然会激发众怒,引起杀身之祸。试想,这个小脚民族连皇亲国戚、公主郡主都可以论个出卖,还有什么不可以出卖的?

经过痛苦的反思,我觉得说“中国人的优秀品格和才华在岳飞身上得到了集中体现”,不是表扬我们,而是挖苦我们。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岳飞的人格和才华,像一面明镜,照出了他人的污点,也阻扰了他人出卖国家民族利益以谋取私利。这样的人,在小脚民族的历朝历代,又安能不受宵小之辈攻击、迫害、摧残、消灭?

但是在小脚民族的记忆中,还残存天足时代的回忆。人们传颂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名句,表示对“岳家军”的最高赞誉。于是岳飞的偶像,随着小脚民族的日渐沉沦而日益高大起来。

从历史的角度看,岳飞作为两宋之间的环节是很重要,他的冤狱和平反,甚至牵涉到了北宋初年的太祖和太宗兄弟的谋杀案。而相关的连带性至今受到人们的忽视。

岳飞是南宋抗金名将,字鹏举,谥武穆,后改谥忠武。河北相州汤阴永和乡孝悌里人。他十九岁投军抗敌,二十年后,绍兴十一年(1142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赵高宗指使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三十九岁的岳飞杀害于临安风波亭。又过了二十年,新皇帝宋孝宗为岳飞恢复名誉,谥武穆,宋宁宗时再度追封为鄂王,改谥忠武。

岳飞沉冤二十一年,到绍兴三十二年(1163年),与宋高宗不同祖宗的宋孝宗即了位,才平反了岳飞的冤案,追封鄂王,并且重用朝中主战派大臣,准备北伐。说起宋孝宗,既可以看到“历史报应”的存在,又可以看到历史进程的偶然。

宋孝宗赵昚(1163年-1189年在位)是南宋第二任皇帝。他不是宋高宗赵构的亲子,而属宋朝开国皇帝太祖赵匡胤的一系,是其次子赵德芳的六世孙,初名伯琮,后赐名玮,字元永。遍查宋史,除太祖、太宗,整个宋朝就这个皇帝最想打仗。为什么赵构会选择他呢?原来,赵构在流亡途中丧失了生育能力,独子元懿太子又在苗刘之变后死去,赵构没有儿子,谁来继承皇位呢?

宋太宗传下的后人,在靖康之难中后基本被金国一网打尽,全都押往北方。最主要的是,出使金国的使臣回来后说,金太宗长得酷似宋太祖,传说太祖要回来夺皇位。于是大臣们议论纷纷,有一种强有力的意见是:赵匡胤是开国之君,应该在他的后代中选择接班人。起初,赵构对这种议论严加斥责。忽然有一天,他改变主意了,因为他做了一个梦,梦见宋太祖赵匡胤带他到了“万岁殿”,看到了当日宋太宗杀害宋太祖的全部情景,并说:你只有把王位传给我的儿孙,国势才有可能有一线转机。这时,离那个血腥的恐怖之夜已有一百五六十年了。赵构于是说:太祖大公无私,自己有儿子却将皇位传给弟弟,其后人衰微,朕准备将皇位传给太祖的后人。

本来,按照嫡长子继承制度,宋太宗赵光义本与皇位无缘,但最后他通过杀害兄长篡夺成功。为了巩固政权,他继续逼死了弟弟和侄儿,逼疯自己的长子……这一特殊的继承结果不仅影响太宗一朝的政治,而且多少改变了宋朝的命运。太宗一即位,就改年号为“太平兴国”,并扩大科举取士的人数,他上台第一次科举就比太祖时代最多的数字猛增了两倍多,借此收买人心。但这些粉饰太平的举动,掩盖不住内在的紧张。残暴不仁的宋太宗还多次强暴李后主的小周后,下毒杀害屈膝投降的李后主……结果百年之后,金鞑依样画葫芦,加倍恶报其赵宋子孙,一万多赵光义的后代横遭金鞑掳掠,遭到绑架、贩卖、强暴、虐杀的命运。

岳飞作为两宋之间的环节,其冤狱是宋太宗系统的宋高宗造成的,其平反却是由宋太祖系统的宋孝宗开始的,然后日益褒扬日益升级。宋太祖宋太宗兄弟的后人,大致分统南宋北宋,各自掌权一百五十年左右。而杀害岳飞的宋高宗则是因为无后,而不得不把帝位让给了太祖的后人。其中的因果报应,足让后人深思。

岳飞虽然得到宋孝宗的平反,但小脚民族的印记已经深深打在了宋朝往后的历史上。岳飞作为中国历史上的民族英雄,其精忠报国的精神深受人民的怀念,因为那是中国在进入小脚时代之前的最后挣扎。

到了明朝,日益深陷小脚状态的汉人社会,对于岳飞日益敬佩,替他写出了一曲千古绝唱《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其中“三十功名尘与土”是一个破绽,因为岳飞的二十年功勋,是“二十年的功名”,而非“三十年的功名”。“二十功名”比“三十功名”,更能显示英雄气概。那是拒绝缠足的精神,在中国的最后闪现;岳飞以后,中国的英雄只能知其不可而为之,做陆秀夫、文天祥了。等而下之者只有束手待毙、卖身投靠了。

相比之下,传为岳飞所作的另一首《满江红》(登黄鹤楼有感)也许更有宋人的气质:

遥望中原,荒烟外,许多城郭。想当年,花遮柳护,凤楼龙阁。万岁山前珠翠绕,蓬壶殿里笙歌作。到而今,铁骑满郊畿,风尘恶。 

兵安在?膏锋锷。民安在?填沟壑。叹江山如故,千村寥落。何日请缨提锐旅,一鞭直渡清河洛。却归来,再续汉阳游,骑黄鹤。 

“却归来,再续汉阳游,骑黄鹤”的结尾,和“太平兴国”、平民科举、文官统治,还是一脉相承的。但历史已经证明,只有不断进取的全面武装,才能彻底击败军国主义。

而公认是岳飞作品的《小重山》一词,显然更接近后面一首而非前面一首《满江红》:“昨夜寒蛩不住鸣。惊回千里梦,已三更。起来独自绕阶行。人悄悄,帘外月胧明。白首为功名。旧山松竹老,阻归程。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其爱国情操,是在功名的框架内,这也决定了:岳飞不会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作出背叛朝廷的决定。


(九)国王犯有叛国罪


而现代人却知道了: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有时候必须作出背叛朝廷的决定。在这方面是英国人开了先例:他们为国王制定了叛国罪,并用这个罪名把国王送上了绞架。而在此之前,历来都是国王才有权利用“叛国罪”置人于死地。

按照法律常识,一个人叛国,指该人对其所属的国家不忠诚、违背其效忠宣言。或诚心与其国家的敌人合作。的人会被称为叛徒。《法律词典》(Oran's Dictionary of the Law) 〔1983年版〕对叛国的定义是:“一个公民协助外国政府推翻或严重侵害他所属的国家,或怂恿外国对他所属的国家宣战。”在古代中国,对于叛国罪的刑罚非常之重,如用车裂、凌迟等极刑;而一般的死刑则用斩首或绞刑。自古以来,叛国罪都是上级用来整治下级的手段,但是英国革命却颠覆了这一传统。

英国在1350年前后开始把叛国罪和其它“轻叛逆罪”分开处理。所谓“轻叛逆罪”指某人谋杀一个在法律上地位比自己高的人,例如妻子杀死丈夫、仆人杀害主人等。叛国罪则指任何能威胁国家稳定或存续的行为,如杀害国王、制作伪币以资助反对国家的战争等。一项在十八世纪的条文界定四种叛国的类型:

1.促成或想象国王、王后或王储的死亡;

2.对国王的随从、最年长而未嫁的公主、储妃等人使用暴力;

3.发动反对国王的战争;

4.在国境之内对国王的敌人表示拥护,或在任何地方对国王的敌人提供任何援助。

叛国罪的处罚常常是绵长而且残忍的死刑。英国曾以该法律对付不同意见人士至十九世纪。1945年英国最后一次以叛国罪判犯人死刑,并于1946年把该犯人吊死。此后英国理论上仍可判处叛国者死刑,但并未实施过。直至1998年修例后把有关最高刑罚改为终身监禁。

1649年1月30日的伦敦,英国国王查理一世在国会宴会堂外面的广场遭到处决。罪名是“暴君、叛国犯、杀人犯和人民公敌”。这是由英国议会组成的高等法庭决定的。查理一世被牢牢固定在一根金色的竹藤上,从圣詹姆斯宫殿来到敲着哀鼓的地方。寒风中的旗子啪啪作响,查理一世穿着一件紧身上衣,外罩一件蓝色丝质衫和一个御寒的大斗篷。数千人挤在现场围观,但气氛一点也不快乐,大多数人觉得他们看到了一场国家的灾难。一名十七岁的旁观者亨利·菲利普写道:“我看到了那一击,老实说当时心情很难受。我记得很清楚,在场的数千人都发出了一声哀叹,那是我从未听过的,并且希望永远不要再听到。”

研究一下1649年查理一世的审判记录,可以发现这位英国国王在“叛国罪”方面,要比后来居上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六无辜得多。通常认为,因为对他的审判是那位自己想当国王的野心家克伦威尔唆使主导的。

这份审判查理一世的报告,是由法庭书记员约翰·费尔普斯记录的,它记录了英国历史上戏剧性的一刻:国王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因为叛国罪而受到审判。从报告上看出,1649年1月19日,查理从温莎堡被带到了圣詹姆斯宫。第二天,他被带到威斯敏斯特市政厅接受审判。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可以惩治国王,起诉使用了一条古罗马的法律。国王拒绝接受这个审判,也不回答对他的任何指控。然而法庭的法官们还是判决查理一世国王有罪并处以死刑。

对查理的审判可以追溯到1642年爆发的英国内战。1645年查理和他的保皇党被击败。查理就被监禁起来并被控犯有叛国罪。对查理的死刑执行后,克伦威尔就成了护国主,一个事实上的独裁者,集所有大权于一身。

相形之下,审判路易十六的过程就比较没有阴谋。

瓦尔密之战胜利后,巴黎的国民公会宣布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成立。被废黜的路易十六及其王室成员如何处置这个问题,在国民公会上多次讨论过。代表工商阶级利益的吉伦特派反对审判路易十六。极左派雅各宾派坚决要求公审路易十六,他们指控说:“有一名锁匠讲,自己曾被带进王宫,在宫内设立一个秘密铁柜……应该通过公审原国王,搞清这件事。”在雅各宾派代表坚持下,国民公会派人进入杜伊勒里宫路易十六原先居住的房内,果然搜查到了这个秘密铁柜,在柜中找到一些秘密文件,都证明了路易十六一直通过保王贵族,与国外势力保持密切联络关系。

面对这些文件,吉伦特派不再反对审讯路易十六了。1792年12月11日,国民公会大厅成了公审的法庭。沮丧的路易·卡佩,即路易十六被带入法庭,面对国民公会派出的代表,一一解释秘密铁柜中保存的文件。

“我记不清了……那是些由大臣们负责的事……”路易·卡佩推得一干二净,对国民公会代表提出的三十三条罪行顽固地否认。“那文件上你的签名不是假的吧!”被废的国王无言以对。他沉默片刻,又要求宽延四天时间,让他可以给自己找一位辩护者。审判进行到第十五天,路易·卡佩的辩护者塞兹又一次要求发言:“国民公会是无权让它的代表审判国王的。路易·卡佩在位期间,是法国历代君王中最公平的一位,是他召开了三级会议,也听取三级会议代表的意见……”“不!国王与外国势力密切联络,要求他们派兵干涉法国,就是叛国行为。当了国王,犯叛国罪不能例外,同样要受惩罚。”国民公会的代表一一驳斥塞兹的辩护理由。

1793年1月14日,国民公会根据审判的记录,由代表投票决定路易·卡佩是否有罪,是否由国民公会判决他。结果,绝大多数代表认为路易·卡佩有罪,国民公会判决他是合适的。接下来在如何定路易十六的罪名,如何惩罚他的问题上,国民公会里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同时,街头也发生了骚乱。主张处死路易十六的民众占了绝大多数,他们甚至挤到国民公会会场的走廊里高呼:“死刑!死刑!”

国民公会里,代表们在激烈辩论后,最终还是以投票方式表决。马拉提议:要以公开表明自己态度的唱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表决从开始到结束,延续了一个昼夜,结果七百二十一票中,有三百八十七票赞成立即判处犯叛国罪的路易·卡佩死刑。

几天后,是按期执行前国王路易十六死刑的日子。那天是星期日,巴黎笼罩在白蒙蒙的冷雨中。路易十六脸色苍白地走出囚室,他看到有两位身穿黑色法衣的天主教教士走了进来。他们是奉命来带路易十六去刑场的。

路易十六悄悄拿出自己写的遗书,交给其中一位教士,被那教士拒绝:“我只是来带你上断头台的。”原来他是札克·卢,一名热烈拥护法国大革命的天主教神父。法国民众攻占巴士底狱后,他在自己主持的宗教仪式中,欢呼:“最腐败的专制垮台了!”不久,天主教会解除了他的神父职位。如今他是巴黎市府委员,后来又成为革命派的头领。

路易十六被押上马车,由一队武装士兵沿途警戒着,驶向革命广场。将近上午十点钟,马车赶到广场,路易十六跪着进行临终前的宗教仪式,然后被反绑双手,推到断头台前。“我是无罪的!我无罪而死。从断头台我将接近上帝……”路易十六挣扎着向围观的人们声嘶力竭地叫喊着,可是行刑队的队长桑泰尔高声发令:“鼓手!”国民自卫军鼓声齐起,路易十六微弱的声音淹没在鼓声中。

断头台上,称号路易十六的路易·卡佩身首异处,这是1793年1月20日。“法国的克伦威尔”是拿破仑,他发动“雾月政变”、取得“第一执政”的头衔、然后又称帝……的经历,是在路易十六死后很久了。拿破仑没有可能操纵路易十六的死刑,所以我们可以说路易十六得到的叛国罪审判,比较查理一世的可能较为公平,至少没有受到革命独裁者的遥控。


(十)如何改写中国历史


想想中国,如果北宋军民能够组成一个国会、用“叛国罪”审判和处决宋徽宗与宋钦宗父子,那么何愁金鞑不灭?如果南宋军民能够组成一个国会、用“叛国罪”审判和处决宋高宗赵构,与主和派大臣如秦桧等人,那么何愁蒙古不灭?这样一个能够审判自己国王为叛国罪犯的中国,还会出现克伦威尔、出现拿破仑,然后通过民主政治下的义务兵役制,带头向世界进行殖民扩张。

不过历史是无法假设的,人们只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去创造未来。

反过来观察一下,不难发现:中国边疆的胡虏集团及其军事贵族,只有和中国内地专制统治下日益颓废的平民社会里应外合,才能演出“靖康之耻”、“嘉定三屠”、“南京大屠杀”这样的亡国惨剧。

所以我们说,一个心平气和的历史观察家不难发现,唐朝中叶以后中国武装力量的急剧衰退,不仅是“藩镇割据造成的”,而且是科举制度带来的平民主义和文官统治造成的。平民主义和文官统治,很容易造成社会的文弱倾向,就像美国这样的全球独霸,由于奉行了平民主义和文官统治,如果不是依赖高科技,也绝对不是阿富汗军阀的对手。而日本对文弱的中华民国一再进行军事打击和领土蚕食的结果,是培养了军事共产主义者的“无产阶级专政”。

由于靖康之耻、扬州十日、南京大屠杀等一系列“军事贵族对平民社会的清算”过于血腥,而期间恢复了文官统治的明朝尽管皇帝专制、太监专权,依然无法有效抗衡军事贵族的不断打击。平民社会于是开始变质,好像只有依靠僭主政治,如朱元璋、李自成、洪秀全、毛泽东等,才能对抗外族入侵。而毛泽东梦想中的自比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成吉思汗,却永不可及。

毛词《沁春园·雪》云:“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 ,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这是理论。

要如此改写才是实际:“惜朱元璋等,略输文采;李自成辈,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洪秀全类,只在深宫弄大脚。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老毛。”

在军事压力下,中国式的平民社会,看来命中注定只能与僭主政治为伍,而无法走向西式的民主。因为西式的民主,是在国际竞争的压力下,由国内的“军事贵族之间的妥协”造成的,后来才结合文官政治,逐渐演化为大众民主。类似的民主,在东方国家中先有欧式的军事贵族传统、政权与教权的二元分立,后有最为迅速的西化成果的日本,实行起来尚且需要美国的两颗原子弹作为铺垫,在中国实行起来其难度可想而知。


2009年1月24日(岳飞遇害的小年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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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洋人与缠足


“洋毛子对中国小脚妇女的脚很感兴趣,有的洋毛子竟把妇女的小脚砍下来带回国。”

网文《被掩盖真相的北京大屠杀:死难数十万》说出1989年北京大屠杀之前八十九年在北京发生的大屠杀:

八国联军在北京仅三天时间内,就通过枪杀、刺死、绞刑、烧死、棍击、勒死、奸杀、肢解、活埋等手段杀死的中国人达数十万之众,无数妇女被污辱至死,仅通州一地就有573名妇女含辱自杀。这场“北京大屠杀”可谓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列强制造的兵祸惨案,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中国人都知道八国联军进北京,但却不知道他们在北京到底杀了多少人,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清廷既腐败又软弱,和八国列强一起把历史真相掩盖了。他们既然都不是中国人,当然对中国人的死亡麻木不仁了。

据统计:八国联军在北京烧杀抢掠三天,可谓“北京大屠杀”,被八国联军以枪杀、刺死、绞刑、烧死、棍击、勒死、奸杀、肢解、活埋等手段杀死的中国人达数十万之众,无数良家妇女被八国联军污辱至死,仅通州一地就有573名妇女含辱自杀。“北京大屠杀”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列强制造的兵祸惨案,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1989年,北京老人有说北京是个福地,连满洲、日本占领期间都没有进行屠杀,所以解放军也不会再次杀人放火……可见他们完全忘记了八国联军的暴行。但是历史并非如此。

1900年5月,八国联军自天津犯北京,至廊坊附近,英国海军西摩尔部受到三百多义和团阻击,义和团员几乎全部战死,西摩尔部退回天津。7月,八国联军2万人继续向北京进犯,清军裕禄、宋庆、马玉昆等部溃退,八国联军在津京沿线的杨村、蔡村、河西务烧毁村庄,百姓死伤无数。

1900年8月16日,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各国司令官“特许军队公开抢劫三日”,北京陷于空前苦难之中。为报义和团和清军阻击之仇,八国联军见人就杀,一个不留,甚至以杀人取乐竞赛,动不动就将无辜者指为义和团斩首枪毙。

在杀人方面,八国联军采取不同手段,还相互攀比。英军把义和团和群众集中到一起,用大炮轰死。德军看到中国人,一律刀砍、枪杀。北京街头到处可见砍下来的人头,屋子里挂着百姓的首级和被肢解的尸体,日军相当变态,杀人时故意朝非致命处射击取乐,有时候还用活人试验子弹。有个姓青木的日本军官曾割下数十名宫女的乳房熬粥吃。可见倭人还有生番的一面。

《日本邮报》曾刊弗兰克·布林克利的一段描述:“仅在通州一地,在这座中国未设一兵一卒抵抗的城市中,就有573名中上层妇女因不堪忍受联军士兵污辱羞愤自尽,而同样受辱的下层妇女们,则只能忍气吞声。” 弗兰克·布林克利还说:“有一个外国士兵闯入某园林(好像是颐和园)的一个房间,看见一名小宫女光着下身在抠什么东西,该洋兵兽性大发就行强奸,结果顶到一硬物。细审后才知道在他之前抢劫的联军士兵把许多金佛之类的东西抢光后,由于当时金银财宝实在太多,也就不珍惜,就把一个小金佛插入那个宫女体内取乐。于是这个洋兵就用刀将该宫女杀害,剖腹取出小金佛带走。”

洋毛子对中国小脚妇女的脚很感兴趣,有的洋毛子竟把妇女的小脚砍下来带回国。德军、日军、法军和俄军组成的联军讨伐队在北京郊区血洗无数村镇,男子一律虐杀,妇女先辱后杀,手段残忍,无辜老人被洋兵当作刺杀活靶子,开膛后的儿童尸体随处可见,老弱妇孺甚至被投入水井和河中。

八国联军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发兽行,直隶总督裕禄的7个女儿都被联军抓到天坛轮奸,然后充为官妓。同治帝岳父崇绮的妻、妾、女、媳等老少十人被几十名联军官兵公开奸污后自尽。

为了掩盖罪行,八国联军把北京城内所衙门抢劫一空后,强迫华人将死人抬到郊外掩埋,然后把所有苦力集体杀死一并埋葬。德国指挥官瓦德西给德皇报告称:“所有中国此次所受毁损及抢劫之损失,其详数将永远不能查出,但为数必极重大无疑。”“又因抢劫时所发生之强奸妇女,残忍行为,随意杀人,无故放火等事,为数极属不少,亦为增加居民痛苦之原因。”他哪里知道,半个世纪之内,德国即将遭受大此百倍的强奸痛苦。可见所有的暴行都会产生后续的报应。

八国联军在北京制造了血案,还逼迫清政府“惩办祸首”,屠杀义和团,软弱无能的清政府任由八国联军摆布,不但帮着列强掩盖真相,还把罪恶的屠刀挥向了抗击八国联军的清朝官员和英雄杀敌的义和团民,曾经主战的大臣赵舒翘在西安被处死,曾经抗击八国联军的将领裕禄在菜市口被当众砍头。随后,清廷猪狗对义和团大肆屠杀,在天津、山东等继续制造桩桩血案……

“洋毛子对中国小脚妇女的脚很感兴趣,有的洋毛子竟把妇女的小脚砍下来带回国。”

这是为什么呢?

网文《意象金莲-近代洋人眼中中国妇女的脚》说,明末17世纪左右,西方人来到中国时,对于当时中国的富庶与强大留下很深的印象,并对东方的一切产生新鲜、好奇、且崇拜。而这股中国风被西人商人引进西方,造成不小的风潮。当时来华的洋人对于中国妇女的小脚也感到十分有兴趣,想一探究竟;但在当时缠足妇女大多待在家中,即使出门也不愿以小脚示人,这使得西方人想看三寸金莲十分困难,更增加西方人的好奇心,并对缠足产生一种神秘、奇特的东方想象。

早期西方人因为不易看到小脚,产生缠足妇女是神圣且贞洁的看法,进而认为缠足风俗是中国高尚、文明、道德的标志。

然而,对中国金莲这样的想象与观点,随着西方势力强大、甚至打败中国后,发生了改变。在清末,由于不平等条约的签定,有更多的西方人更有机会进入中国。由于下层社会的妇女也有小脚,且不介意让他人看到,大大增加西方人观看金莲的机会。再加上西方发明照相技术,使得更多西方人有更多机会看到中国的小脚。由于西方人的自信心增强,以及中国无力抵抗西方势力,使得在清末时,西方人对中国的缠足观感产生改变,视金莲成为中国落后、腐败、野蛮、丑陋的象征,是重大陋习之一,甚至加以鄙视。

尽管如此,从八国联军“洋毛子竟把妇女的小脚砍下来带回国”一事来看,他们还是十分崇拜小脚的,虽然这些势利眼已经很不尊重小脚的人类载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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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一个暴力主义者的自白


在搜狐网上看到一篇《一个非暴力主义者的自白》,不知是谁写的,但有这样一段话引起了我的注意:

[虽然看不到直通宪政的道路,但值得庆幸的是,相比于80年代的知识分子,至少当代的知识分子们已经初步把握了通往现代文明国家的大方向。更多的人开始着眼于具体的法制建设、言论自由以及对公民权利的切实保障等问题,而对大而空的“文化”、“民族性”等概念则不再那么热心。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河殇》的作者,在80年代“文化热”中名噪一时的谢选骏,如今已鲜有人提及。]

我之所以注意到这段话,不是因为它挖苦了谢选骏,而是因为它竟然说“文化”和“民族性”只是概念,而且是“大而空”的概念。

“文化”、“民族性”真是大而空的概念吗?

非也。

“文化”与“民族性”是十分具体的,时时刻刻体现在每一个人的身上,体现在他(她)的一举一动中,体现在他(她)的眼神里,体现在他(她)的每一个决定中。甚至可以说,“文化”与“民族性”就是一个文化与民族的命运。

例如,“文化”与“民族性”喜欢站在路当中和熟人说话,喜欢大声招呼熟人和喧哗,开车则不喜欢给别人留有余地。这种“文化”与“民族性”,小则引起街头冲突,大则导致国共内战。

“文化”与“民族性”喜欢迟到,因为在中国人的文化中,迟到是身份的体现,君不见开会的时候,地位越高的来得越晚乎?

“文化”与“民族性”喜欢以怨报德,因为功高震主,只能遭到落井下石的命运。

“文化”与“民族性”说的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但是他做得却是“涌泉之恩、不得好报”。

“文化”与“民族性”缺乏公共空间的概念,把脏东西留给大家,把干净东西留给自己,小则假货、毒奶粉、餐馆不卫生,大则整个国家乌烟瘴气、环境彻底破坏。

如果认识不到这样的“文化”与“民族性”,甚至一味否认“文化”与“民族性”,甚至说只要实行了制度改革就可以超越这样的“文化”与“民族性”,那么,必定事与愿违。而事与愿违的最终后果,很可能就是“一个非暴力主义者”不得不变成“一个暴力主义者”——这样的例子在中国历史上和中国现实里,是不胜枚举的。

(说一句题外话:搜狐网的名气似乎不如百度网,但是据我的经验,搜狐网搜索功能却比百度网大得多也全得多,不信大家可以试验一下。)


附录


一个非暴力主义者的自白

发表于 2011-06-30 11:37编辑 写完这篇文章后,原则上今后不再参与草圈暴力改良之争。本文可以算是表态,也可以算是站队。希望持非暴力和渐进改良原则的同仁们共勉。面对如今草圈此起彼伏的戾气,你们的坚持难能可贵。

关于革命派

急功近利在当今的中国似乎是一种传染病,无论是毛左还是自由主义者,一锤子买卖式的暴力革命论都颇有市场。毛左嗜血,是由于他们骨子里阶级斗争敌我二分的观念在作祟,他们的逻辑虽然愚蠢却也简单,理解起来并不难。而一些人既宣称自己是自由主义者,又对暴力手段充满了迷恋,这就非常令人费解了。 

这些所谓“自由主义的革命派”是一群很有意思的人。他们揭露当局的种种恶行,控诉这个政权对普通公民的压榨和迫害,嬉笑怒骂间颇有正义感。问他们怎么办?他们往往就搬出了以暴制暴这个余世存所言的“类人孩”式的思维方式予以解答。这种不需要深入思考,只需要诉诸本能的回答,则再次赢得了乌合之众们的拥护。 

他们说:“这个民族无可救药。” 

他们说:“暴力与混乱是这个国家唯一的结局。” 

他们说:“理想主义青年们的非暴力改革只是一种无谓的牺牲。” 

他们痛骂暴政时,让人觉得他们对自己的同胞们充满了热爱和怜悯;可他们对中国未来的唱空,对国内改革者们的嘲讽,对暴力的噬好,则很让人怀疑他们此前的正义有几分是真心,有几分只是故作姿态。 

更有意思的是,口号叫得最响的革命派往往都在海外。他们在鼓动国内人民起义时,根本不用担心自己的身家性命。起义失败,他们可以继续义正言辞地痛斥当局的残暴;起义成功,他们名利双收,踩着万千底层民众的尸骨垒起的高台,享受着人们对其先知先觉的崇拜。 

跑路党与革命派在校内上往往指的是同一类人,这是一个很有值得玩味的现象。 

这让我想起了张千帆教授前不久演讲时,解释“中国的宪法为什么比一些民主国家的还好看”时说过的话:“既然一开始就不打算实行,那为什么不制定得漂亮些呢?” 

既然这些网上的革命派们其实从一开始就根本不打算自己亲身发动革命,那么他们何不干脆就把口号叫得更响呢? 

张口闭口“支那猪”,“劣等民族”,“满洲独立”,听起来多么惊世骇俗! 

一言不合则斥之SB,为了不给对方反唇相讥的机会,还会把对方立刻拉黑,这看起来多么率性! 

然而你让他自己回来发动革命试试! 

我想起了鲁迅。鲁迅文章锦绣,针砭时弊、揭露黑暗时毫不手软,可面对革命党布置的暗杀任务,却轻轻松松地用一句“家有老母,恕难从命”就推脱得一干二净。 

他在国外鼓吹暴力是今后中国的唯一出路,你在国内附和叫好,这才让人觉得悲凉。 


所谓民族的劣根性


强调中华民族的“劣根性”只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自暴自弃,所谓“中国人素质太低,需要管一管”,“中国国情特殊,不适合搞民主”,无一不是这种思维下的产物。 

另一种则更加可怕,它就是思想改造。文革“破四旧”,就是在“铲除封建余毒”的口号下大兴思想审查,几千年来中国人第一次体会到深入脑海的极权控制。“狠斗私字一闪念”,斗的是自私吗?不是,斗的是人思考的自由。那么,我很难不去想,当年高呼中国人有“劣根性”的所谓“激进派自由主义者”上台后,对待每个人思考的自由,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 

“劣根性”的提法与思想改造、暴力革命在逻辑上相依相生,在历史上,则是一脉相承。回顾20世纪不难发现,满口“中国人的劣根性”,恰恰是近代以来中国所有革命派的典型特征。 

孙中山以暴力起家,对个人权利毫无尊重,在政治上,主张将党员划分为“元勋公民”、“有功公民”、“先进公民”,不同的人享有不同的政治权利;其治国方略则是“军政”“训政”“宪政”三步走,对国民的“思想改造”意味相当浓厚。而TG则是变本加厉,向传统文化宣战,向自由主义宣战,思想改造手段的可怕更不用多说。 

现在客居台湾的国民党,都知道用暗杀和暴力缔造中华民国国父的孙文,却没有多少人知道曾为议会制和现代政党政治奉献了自己生命的宋教仁。一如今日的大陆,都知道那个把法家之术玩得炉火纯青的太祖,却鲜有人怀念晚年对共产党暴力革命路线进行了深刻反思的陈独秀。 

历史的玩笑,只会为那些仍然无法跳脱珍珑棋局的人而开。 


关于这个国家的现在


如果在十几年前,互联网在中国还没有普及,也许习惯接收过滤后的信息的中国人,不会有那么多人像今天一样悲哀。十几年后的今天,信息管制变得越来越难,民众在接受了有关这个政府和这个国家的大量负面新闻后,面对的却是和十几年前没有太大区别的政府。 

这种局面很容易让人生出一种绝望感,尤其是对于非暴力主义者而言,他们向当局发出的善意,往往被当局解读为一种懦弱和无力;而此起彼伏的暴力对抗事件,则让很多人坚信,只有暴力,才是这个政府能够读懂的语言。 

对改良主义者来说,法律的路径似乎难以看到希望,早年学者和体制内的改革派人士试图确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努力,在“齐玉苓案”之后戛然而止;强拆引发了如此之多的血案,可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仍旧在第二章第八条所规定的第六种情形中,为当局以“公共利益”为名对个人财产权的侵夺开了一扇后门。姜瑜的那句“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似乎是为今日大陆法律界人士的努力做了一个无情的注脚。 

基层选举的路径一再受挫。刘萍在宣布竞选人大代表后,人身自由多次受到威胁;李承鹏因为独立参选,被当局无耻地用儿子进行胁迫;曹天在宣布用一亿元竞选郑州市市长后,所在公司立刻受到了当地政府部门的关照,而曹天本人则不知所终。尽管在上一篇日志中,我和很多人说,把自己的视线从群体性事件中移开,更多地关注这些在法律框架内的正当尝试,然而,我还是很担心这场来自基层的努力会和70年代末的“西单民主墙”一样,消失在历史的无声之中。 

体制内改革的路径基本被堵死。当局从80年代的政治改革大步后退,政治改革蜕变为行政改革,而简简单单的公车消费改革和政务公开改革,推行起来却举步维艰。早年的大部委改革,在一番轰轰烈烈的宣传后搞笑落幕。冉建新的死,似乎是在警告着体制内还活着的残留着良心的人。而我们总是只能通过境外媒体倾听总理“推进政治改革至死不渝”的表态,这又显得多么悲哀! 

新闻自由上的抗争,不是失败,也至少是惨胜。媒体近些年来,似乎都是用一个或几个人的牺牲,来换得在一次报道上的胜利。南方系、潇湘晨报等媒体每在一次突发性事件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参与报道的记者往往会被宣传主管部门勒令离职。最近卫生部在一次座谈会上,宣称“要对个别媒体记者建立黑名单”。经历了这么多,在当局的眼里,中国的媒体仍旧是一个谁都能蹂躏的妓女。 

而来自底层的维权运动之路,则更是充满了辛酸与血泪。谭作人,赵连海,仅仅为了衣食住行层面的基本权利而抗争,就身陷囹圄。从开胸验肺开始,当局似乎在使劲地把普通民众推往两败俱伤的“自残式维权”的道路上,而公众面对日复一日维权者惨遭横死的新闻,耐受阈值愈发地提升,情感愈发的麻木。“唐福珍案”时,人们还能群情激奋,现在呢? 

秋月照层岭,高木多悲风。 

有人问,你们改良派到了现在这样的境地,还能拿出什么方案?我苦笑,的确,至少在我眼里,我也看不到直通宪政的希望。局面已然如此悲观,柏林墙最近的每一条状态似乎都在暗示,改良的道路已经被堵死,所有在法律框架下的改革尝试都是在自欺欺人。 

身为一个非暴力主义者,我所目睹的困境,都列举在了前文中。我所感受到的无助,并不比那些所谓的跑路党和革命派少。选择改良作为我的信仰,并非由于我是一个韦伯所言的“无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 

07年起我开始在校内潜水,那时的校内上还没有徐宪,黄陀和林柏墙;那时的所谓“意领”是张晓东,一个现在估计没多少人知道的人;那时基地老狼建立了“星空书院”,尝试在网络上开展公民教育,直至他在某一年的清明节组织若干同仁集体祭拜林昭,丢掉了毕业证,从此不再过问校内。我还记得当时校内上活跃的那一批人,施宇、王星游、邱靖、季列夫、刘静知,他们今天有的依然在校内上,能偶尔看到他们冒泡,他们是校内草圈的先驱,是当年我曾与之一起奋斗过的同仁。 

在4年的时间里,我经历过数次封号,自问文章写得很少,看得负面新闻很多。每每心情沉痛一番之后,我都会重拾信心,因为我仍然看到了进步,仍然看到了这个国家可以改进的空间。尽管我看不到脚下的路何时才能通达宪政的殿堂,但路毕竟还在脚下,即使荆棘丛生,我依然得鼓起勇气走下去。 

我从来不认同林柏墙“非暴力只是一种斗争策略”的说法,非暴力怎么能和暴力等量齐观?对于正常国家而言,非暴力只是一种底线;而在今日的中国,非暴力则很可悲地成为了一种信仰。这种信仰,即使是在自称自由主义者的群体里,似乎也成了一种稀缺的价值。 

然而我想说的是,即使我已身无一物,即使我眼前已经一片漆黑,即使当局已经在每一条通向宪政文明的道路边立起了“此路不通”的标识,即使身边充满了跑路党和暴民们挖苦和讽刺的声音,我依旧会谨守“非暴力”的信仰。因为在这片国土上,放弃了“非暴力”的原则,就等于放弃了自己最后一个身为人的证明。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而犹未悔,这就是我心路的真实写照。 


与其他立志于改革的人共勉


改良派懂得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非常欣赏黄陀的一个观点:“中国也是一样,它越是缺的,就越是需要花时间、花代价去构建,这样我们的子孙后代才能拥有他们的中国梦。”企图在短时间内完成社会改造,只会将原有社会中业已存在的一丁点道德毁灭殆尽,而革命者们当初的理想,则会被他们早早地抛到九霄云外。 

改良派对披着正义外衣的暴力有着极大的警惕,因为他们知道,法国大革命中成立的制宪会议既可以处死路易十六,也能处死拉瓦锡。 

改良派是一群真正的实干家。他们没有激情澎湃的革命家那样拉风,他们只会机敏地在利用每一次机遇,一点点地撼动这个看似坚不可摧的体制。大家都知道2003年死于收容制度的孙志刚,却少有人知道贺卫方等人废除该条例的努力;大家都知道死于车轮下的钱云会,却少有人赞扬于建嵘等人组织公民调查团去乐清实地考察的勇气;大家在负面新闻曝光后都会群情激奋,但很少有人去关注当初冒着生命危险揭露黑幕的记者。但他们都并不在乎自己是否能成为所谓的意领,他们行事,凭的只是自己的良心。 

虽然看不到直通宪政的道路,但值得庆幸的是,相比于80年代的知识分子,至少当代的知识分子们已经初步把握了通往现代文明国家的大方向。更多的人开始着眼于具体的法制建设,言论自由以及对公民权利的切实保障等问题,而对大而空的“文化”、“民族性”等概念则不再那么热心。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河殇》的作者,在80年代“文化热”中名噪一时的谢选骏,如今已鲜有人提及。 

然而,“非暴力”又是当代中国最为吃力不讨好的主张。宣扬非暴力的人,如同一个特技演员,望着对岸飘渺的现代宪政文明的目标,颤颤巍巍地走在一条细得不能再细的钢丝上。稍有不慎,他们就会滑向脚下混乱与暴力的万丈深渊。 

至于改革所面临的主要困境,我和林柏墙的观点还是颇为类似:对改良派而言,最大的敌人,并非是穷凶极恶的权贵阶层,而是时间。用笑蜀的话讲,现在是选票在与炸弹赛跑,谁能第一个冲过终点线,将是决定未来中国命运的关键。什么是“终点线”?终点线就是民众在当局的压榨下到达临界点的时刻。这个时刻越远,留给改革者的机会就越大。而只要有足够多的和平时间,我相信,任何一个原初状态再糟糕的社会,自由与人权的种子也能落地生根,发芽成长。 

最后,你对这个时代的绝望,不应该成为你行凶和鼓励他人行凶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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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恶犬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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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恶犬与恶人


仔细观察一下,不难发现,狗和他们的主人的都有某种神似。

就像领养的孩子与他们的养父养母也有几分神似。

这可能是出于同化作用,也可能是出自领养时候的惺惺相惜所造成的“同类相吸”。所以专家们说,防控恶犬,不仅要盯狗,更要盯它们的主人。恶人很容易纵容恶狗来危害公众安全。

据报道,最近四川巴中市清江镇发布“杀狗令”,该镇辖区内的野犬、烈性犬、大型犬以及非防疫犬均被纳入捕杀范围,捕杀费用由狗主人承担。消息一出,网友的态度泾渭分明:反对者认为捕杀过于残忍,狗也有生命权;支持者则认为国内“狗患”严重,野狗和大型烈犬威胁人的安全,理应被捕杀。实际上,遏制恶犬伤人,不在治狗而在治人。

●与过去不同,清江镇“打狗”支持者甚众

过去,国内一些地方的打狗运动之所以饱受诟病,原因常常是以下几种:一是目的不纯,一些地方打狗仅仅是因为“领导被狗咬了”或“为了创建卫生城市”;二是简单粗暴,例如有的地方全县“灭狗”时,已经注射疫苗的拴养狗也难逃被捕杀的厄运;三是手段残忍,例如四川南充阆中当街杀死流浪汉养的狗,场面血腥引发公众不满。 这几种“打狗”运动,不仅爱狗人士会强烈谴责,不爱狗的人也难说支持。

不过,这些特点在此次清江镇的“打狗”行动中并不很明显。清江镇打狗的理由是“狂犬病防控工作严峻”,“发生了多起野狗咬人事件,为了群众安全”,并表示“这项工作每年都会开展”,以证明这并不是治标不治本的运动式执法。到目前为止,网友微博中配发的血腥配图,也被证明并非是清江镇杀野狗的照片,因此也难说清江镇在虐杀犬类。文件显示,当地要求7月3日至10日对镇辖区的所有犬只进行强制免疫,10日之后才对未免疫、不拴养、只免疫而不拴养、只拴养而不免疫的犬只一律捕杀。这一点虽然严苛,但也不像过去那样简单粗暴,毕竟这几类犬类对人的安全确有威胁。

正是因为如此,此次清江镇“杀狗”不但没受到一边倒的骂声,还得到了支持者的力挺。在腾讯新闻客户端,网友逍遥乐支持杀狗的言论被顶了2.5万次,而在这条新闻的热门评论中,支持杀狗的评论也明显盖过了反对的声音。

●支持“打狗”背后是人们对“狗患”的固有恐惧

此次打狗事件中,支持打狗的声音盖过了反对的声音

目前我国每年死于狂犬病的人有2000人左右,相对于接近14亿的人口总数来说,因狂犬病而丧命的概率极低,但由于狂犬病的病死率达100%,发病后的景象非常惨烈,出于对狂犬病的恐惧,一些人会支持“打狗”。

更多的人支持“打狗”很可能只是不想被狗咬伤。2009年发布的《中国狂犬病防治现状》指出,近年来我国犬、猫的饲养量快速增加,被犬、猫伤害的人数也不断增加。根据我国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使用量,估计全国(不含港澳台)每年被动物伤害的人数超过4000万人。如果考虑到国人对狗更为偏爱(欧洲一监测公司2014年估算中国狗与猫的比例为2.5:1),这4000万人中,被狗伤害的比例可能最高。而随着未来犬类数量的增加,被犬类所伤害的人数可能还会增加。

比数据更有说服力的是血淋淋的事例:2009年11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六犋牛村一家饲养的3只大狗追咬村民,致1名男童死亡;2013年5月,贵州遵义市一老人在锻炼时被大型杜高犬撕咬,不幸身亡;同年六月,辽宁大连一女孩和母亲在一起时,被突然窜出的藏獒咬死……

除了烈犬和大型犬,生活在社区内的流浪狗也常常伤人,因为不堪流浪狗之扰,社区居民自发组织打狗队捕杀流浪犬也常常见诸报端。可见,在一些地区流浪犬、恶犬已经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即使没有政府出面,居民自己花钱花时间也要打狗。

恶犬伤人,不尽责的养犬人难辞其咎

狗患严峻,是因为中国犬只太多的缘故吗?据中国疾控中心相关部门2012年4月发布的调查资料估计,中国犬只数量约为1.3亿只,已稳居世界第一位。但是美国人口仅约为中国1/4,却有近8千万只狗,而每年死于犬只咬伤的人数大约是几十人,远远少于中国。所以,狗的数量太多并不是狗患问题的关键。关键其实在于,中国的养狗人不负责任。

●与国外相比,国内养犬者对犬的训练几乎为空白

在国内,我们对这样的情形一定不会陌生:一只狗上蹿下跳,狂吠不止,周围的人都非常害怕,狗的主人却常常安慰众人,“我家的狗很乖,不会咬人”。实际上,这种苍白的保证没有任何意义。因为狗无论品种和大小,都可能攻击人类,而减少这种可能的最好方法就是对狗进行训练。

在加拿大的温哥华,虽然对市民养狗种类没有限制,但对狗进行培训是必须的,如果不接受驯化,狗只能被人道毁灭。训练可以由个人进行,如果个人没有能力训练则可以求助于专业机构。训狗师会训练狗跳和咬的动作,训练他们不咬人,不咬其他犬类,不碰东西,不跳到人的身上。在英国的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对养狗者的要求更为严格。按照当地的《恶犬法》规定,如果狗主疏于管教,饲养的恶犬咬死人,最高刑期为14年;该法律不仅保护人,还保护其他导盲犬等“服务犬只”,要是养狗者让自己的狗攻击服务犬只,最重可判处3年徒刑。这样严苛的法律自然能让养犬者明白养犬不仅是一种乐趣,更是一种“沉重”的责任和承诺。

●养犬人给狗打疫苗的意识薄弱

“不尽责”还有一个表现是养犬人缺少给狗打疫苗的意识。国内很多卖狗者都声称已经给犬只打过疫苗,但在一些不规范的宠物市场,很少有人能够出具明确的免疫证明。很多买狗的人对此也不以为意,买来后也不把狗带去检疫。所以,虽然很多地方的养犬规定都注明了检疫和免疫的办法,也指定了管理机构,但执行力度却不容乐观,大多犬主缺乏相关意识,有关单位又缺乏有效监管,检疫和免疫的规定几乎形同虚设。

●随意遗弃宠物犬导致流浪狗数量增加

前面提到,狗的总量与伤人事件多少并没有绝对关系,但必须得承认的是,难以进行管理的流浪狗,其数量与对人的威胁关系很大。目前中国并没有关于流浪狗数量的精确统计,用狗的总数减去宠物狗的数量来粗略估算,大概有几千万只。这些流浪狗并不完全是自生自灭的野狗,很多都是被遗弃的。国内养犬者责任缺乏的另一个表现是养犬常常是一时兴起,兴趣没了就将狗遗弃;一些地方开始严查狗证之后,不少养犬者不想花钱办狗证,就将宠物狗遗弃。不少地区严查狗证的一个副产品就是大街上的流浪狗突然暴增,在这种情况下,行人在路上受到流浪狗伤害的可能性也随之上升。

与中国相似的印度也遭受着同样的困扰,据媒体报道,规模迅速增长的印度中产阶级已经开始接纳西方养宠物狗的观念,他们购买有血统的宠物狗并进行喂养。但很多有血统的狗最后都被失败的饲养者或是厌倦的主人遗弃,流浪街头。有印度学者估计,印度狗类总数不低于5000万,而流浪狗就高达3500万。

而管理严格的国家与中国印度这些费拉国家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严格的法律规制下,德国就号称一只流浪狗都没有。

监管部门不能再打狗“有术”,监管“无方”了。

在对养狗人的管理上,德国是如何做的呢?德国的宠物店不准贩卖犬只,在德国想拥有狗的人,通常会到收容所去收养,欲领养者需通过考核,包括领养动机、是否有经验、家居空间、经济状况……通过审核者还须签署接受志愿者随时追踪及审查的法律文件,满足条件并不算完,德国的《犬只饲养法》对于每只狗休息时间和运动的空间、犬舍的建筑材料、规格、温度等均有严格规定。

即使可以养狗了,还需要对狗进行培训,德国很多州规定养狗人必须做到随时能控制狗。例如柏林规定,在人群较为集中的公共场所,狗主人必须用不长于2米的绳子牵着狗。在室内、公交场所牵狗绳不得长于1米。狗不准进入儿童游戏场所;不能进入供人休闲、躺着的草坪;不能进入游泳场地和其他标明狗不得进入的场所。

即使如此,狗还是可能对人、其他动物和财产造成危害。所以德国很多州都规定,养狗人必须为狗上类似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强制保险,用于赔付因狗造成的损失,养狗人要为狗买不低于100万欧元赔偿额的保险,危险性狗还要多交付30%的费用(这种狗需佩戴审批标志、戴口罩,用不超过2米的狗绳,主人还要携带相关证明)。

面对纷繁复杂的养狗规定,养狗者如果违反“狗规”会受到严厉处罚,勃兰登堡州规定,对不遵守规定的行为,如烈性犬上街不采取安全措施最高可判罚5万欧元;未经允许就饲养、训练、繁殖、出售危险狗的也可判罚5万欧元。养狗不及时申报的判罚1万欧元,在公共场所对狗看管不力的,可判罚1万欧元。

有人笑言,在德国养个狗比养个孩子都难,但正是因为有了如此严谨的管理体系,德国不但没有狂犬病之忧,对流浪狗、烈犬伤人都不用担心。

结语:对于“该不该杀狗”的问题,整个社会一直争执不休,但其实这个问题跑偏了。相比治狗患,更该管的是人,把养狗人给管好了,人与狗就能和谐相处。

……

谢选骏指出:中国人为什么喜欢用“狗腿子”来形容帮凶的下等人?

欧美人为什么喜欢搂着狗上床睡觉?

上面的报道没有提到这些区别。其实,欧美狗伤人的事件并不少见,但为什么没有恶化狗在欧美人心目中的形象?

我认为这和民族传统有关,形成于长期的生活形态差异:欧美人更接近畜牧生活,中国人更接近农耕生活;畜牧生活里,狗主要用来对付野兽,农耕生活里,狗主要用来对付人类。所以,中国成语才会说“狗仗人势”,才会把干部叫做“狗官”。因为中国的官员被豢养起来,主要不是用来对付外国人的,而是用来对付中国人自己的。所以,欧美社会用来约束犬类的法律,也同样无法移植到中国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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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莫言”与“吃饭”


共产党中国的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在接受媒体《财新网》采访时说,“某些事件给政协会议的辩论投下阴影”,由于“某些事件”的影响,政协会议上每个代表都有点茫然。但此文刊出后很快被删,蒋洪对此删除表示太可怕,“完全不能接受”。

据法国广播电台中文网2016年3月7日报导,中国目前召开两会,但气氛有异以往。有记者向政协委员问及某些事件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以“我们吃饭”为借口搪塞,著名电影导演冯小刚则“嘘——”的一声,悄声示意后离开。

这种态度并非是两会委员的正常状态,在往年的两会上,委员们曾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

财新网关于蒋洪的报导中说,对今年这种现象,大家都不想说太多,气氛沉闷。尽管蒋洪在访问中并未解释“某些事件” 指的是什么,但外界广泛认为就是“任志强党媒事件”。

“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日前在政协开幕式上的报告中说:“支持反映人民群众愿望和诉求的呼声,鼓励不同意见的交流和讨论,支持讲真话、道实情”。这也被有的媒体解读为是在暗挺任志强。

但蒋洪随后发出微博说,“今天发生了一件事。上午发言后,我就发现昨天财新网采访我的报导被屏蔽了,屏蔽的理由是‘该网页包含违法或违规内容’。我对这种情况感到很不可理解。我常常听说一些东西因为违法、造谣被屏蔽,但是我以政协委员身分发言,还是第一次被屏蔽。”

对此,当他再度接受财新网采访时表示,“太可怕了!”,“完全不能接受”。他认为,关于言论可能有错误或违法,但他强调,这些应该“通过法律来加以认定和处理,不能这么随便就被封杀” 。

……

上述报道让我想到了“莫言与吃饭”主题。

华人在专制下发抖,“莫谈国事”成为鼠辈的谋生之道。

“莫言与吃饭”的主题,是华人苟且偷生的金科玉律。

哑巴一旦说话,恐怕乞讨无门。

“莫言”“吃饭”去了!

有话要说的人,就吃不了饭了。

作家“莫言”虽然写了不少小说,但他却从来不会开口说话。否则,他当不上作协主席,也就无法攫取“炸药大王诺贝尔文学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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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历史上第一篇揭露“张艺谋伪艺术面目”的论文 



寻根的神话:艺术的民族性


长期以来,我们听熟了这样一种舆论:凡是能够取得重大国际影响的艺术作品,都有强烈的民族性为其基础。这种舆论甚至被概括成为如下公式:越是国际性的,越有民族性,越有民族性,就越是国际性。 

这种舆论是完全错误的。它的错误首先在于,把民族性和艺术的个性、艺术家的个性混同了起来。其次,又把民族性和传统的权威性混同了起来。所以便得出了上述那个完全不可靠的公式。 

艺术的力量在于它能引起人们的惊奇,带来一种有刺激力的陌生感,在此基础上,把艺术家的精神独特性传达给接受者。这种独特性是每一个有成就的艺术家都具备的,而每一个艺术家又必然是某一民族的成员,所以当艺术家体现出他的独创性时,便不难被其他民族的艺术家看成是国际大家庭中的“民族性”。但上述那种舆论却没有顾及到民族性的这一来源。“民族性”,并不是作家有意识地带到艺术中去的,而是想抹都抹不掉的一个印记。 

此外,民族性的要素,在艺术的国际流通中,不见得就是一个有利的、推动的因素。根据多种实例的分析,在许多场合下,它同样是一个不利于交流的因素。“文化”与技术不一样。技术,只要会模仿、应用,就能够使之畅行无阻。但文化和艺术,却须经同感、共鸣和理解,才能流通,进而达到国际交流。 

不同的民族性,在相互理解的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难度,这要比把一种语言译成另一种语言,还要困难得多。民族性无法互相直接理解,所以,只有透过权威性去互相猜度。当我们说,歌德是一位德国大诗人或莎士比亚是一位英国剧作家的时候,并不表示我们非常理解和懂得他们的作品和风格。当一位欧洲人说他非常欣赏屈原的诗和庄子的散文时,我们千万不要认为这种异民族之间的互相理解,是基于那些大作家的深刻民族性,从而使得那些最难理解他们的外国人反而变得最容易理解他们了。这是一种被权威的霓虹灯照花了眼的误会。 

事实上,你喜欢莎士比亚,喜欢歌德,喜欢托尔斯泰、妥斯陀也夫斯基,甚至喜欢小林多喜二,首先不是因为我们理解了他们的作品,而是因为我们接受了他们的作品。我们受到了西方的压力,受到他们本民族的文化和风格的影响,然后跟着他们本族人民一起,参与了对他们的理解过程。反过来也是如此,欧洲人喜欢屈原、庄子,爱读《红楼梦》、《金瓶梅》,并不是因为他们理解了这些作品中的民族性。恰恰相反,是由于他们首先接触到了那些可以使他们按照他们自己的方式而不是按中国人特有的方式去理解这些作品的因素,是因为他们与首先接触这些作品的中国人,有了文化和风俗方面的交往。有了民族间的实际接触以后,文学和艺术理解中的通感才可能发生。 

相反,如果和那些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民族留下的文学作品相接触的时候,这种可通性就会降低许多。比如说,我们大家都知道希腊有两部伟大的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印度有两部大史诗《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而更渊博的人还知道,在中国的西藏还有一部比所有这些史诗都大的史诗《格萨尔王传》。但是有多少人认真通读过这些史诗呢 ·又有多少人把这些史诗从头到尾完整地理解过一遍呢·巴比伦的史诗《吉尔加美什》,在我国也是广为流传的,但其中的韵味并不像歌德、莎士比亚等人的作品那样广为人知,因为巴比伦已经灭亡了。这表明空洞的“民族性”是根本没有价值的,如果一个民族本身不存在了,那么,关于他的文学民族性是引不起任何人的感觉的。 

现在让我们以电影《红高粱》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之所以以它为例,是因为大众影评家都过分地强调了它的“民族性”。关于这,可以听到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 

一种认为《红高粱》之所以获得西柏林电影节的金熊奖,原因与那部获得了东京第二届电影节奖的《老井》一样:暴露了中国人的劣根性和中国风俗中的陋习。这既迎合了西方观众的猎奇心理,又提供了一幅幅中国生活的原始画面,还满足了西方人的优越感和虚荣心。 

另一种看法是,获奖原因在于影片里“虽然表现了中国人的苦难,但它并没有玩味、咀嚼这种苦难,而是着意表现我们的人民战胜这种苦难的精神,呼唤美好的新生活,其创作初衷,是要反映中国人的铮铮铁骨、浩然正气、顽强的奋斗精神。”影片导演张艺谋同志就是如此评价的。

这两种评价作为政治标准来说,具有天壤之别;但是作为文化标准却获得了异乎寻常的一致性:它们都强调了“民族性”是这影片获得国际承认的先决条件。但实际情况却与这舆论恰恰相反——这部影片成功的主要因素并不是它所借用的那种民族性的皮相,如山东(也是黄土高原)某地变了形的民俗故事,而是一种指导摄相机如何拍摄的西方精神——现代主义意识。

很遗憾,我没有读过莫言《红高粱》小说原作。好在获得国际金奖的是影片而非小说,所以谈论影片更有助于阐明民族性与国际性的关系。 

这里所谈论的仅限于影片《红高染》。这部电影的画外音是以“我”为叙述主角的。看过这部影片的人大概都还记得,整部影片围绕其展开的那位第一人称的回忆叙述,是讲了一个关于他“奶奶”的故事。他的祖母最初是怎样一个姑娘·按照中国人的观念来说,那是“ 一个放荡的村姑的故事”。如果以西方的即现代意识的观点说,也可以说是一个“个性强烈的女性形象”。其中的主要线索描写了这个具有当代色彩的原始村姑的一系列浪漫史:私通、拒婚、强奸,又一场私通、不明不白的感情纠葛、反抗与死亡,等等。很是有些扣人心弦。其中借用了不少富于民族生活色彩的片断;但其关键性的观念,即联接这些民族色彩的片断的纽带,却是彻底的西化的。

第一,影片开头是一黑幕,没有任何色彩的黑暗持续了数十秒,这其间都是画外音在引导观众进入情境。黑色,在西方文化中的象征含义是死亡、庄严、往事、宗教般的肃穆等等。而在中国文化中却是和“丧气十足”联在一起。而对整部影片的发展言,一开始的这全景黑幕,是接近西方意义而远离中国意义的。

第二,第一人称的画外音自述其祖父和祖母的阴私,并以披露这种阴私为快事、为艺术,这种作法,完全违背中国人的习俗与道德观念,而与现代主义艺术中的种种故作惊人之笔的手段倒相一致。因为自述祖父母的阴私,虽在中国人的心理中会感到脸上无光,但在现代主义艺术中却可以提高影片的惊人度。因此,采取这种自述来写小说、拍电影,本身恰恰说明了中国文化的衰退和西方影响的剧增。尤其引人注意的是,这种表达的基础是它毕竟还能为当代的中国人广泛接受,而不会使作者、演员和导演的声誉扫地。就更能说明西方的影响多大了。

第三,画外音称自己的父亲为“野种”。虽然是借用转述的口吻即村子里的人如此说,但与中国人最晚在春秋时代即孔子时代以来就奉行的“为尊者讳”的传统,是根本相悖的。 

第四,影片充满着一种以野蛮为美的“西方趣味”。这与美国的西部片的粗犷相似,而完全不同于中国人崇尚含蓄的“东方趣味”。对这一点,导演是这样自述的“那高粱地里如火如荼的爱情,那无边无际的红高粱的勃然生气,一些豪爽开朗、旷达豁然生生死死狂放出浑身的热气和活力、随心所欲透出做人的自在和快乐的男人女人们,都强烈吸引着我。”无疑,这里所表达的心境,与中国人的民族性相去甚远,而与美国人开发大西部的那种精神则相距甚近。美国电影《太阳浴血记》,就描写了类似的情境,其中印第安女人头山的背景与我们的《红高粱》地背景,都是一片暴力横行之地。而《红高粱》导演的理想,与美国诗人惠特曼对“带电的肉体”之颂扬又是多么酷似!

第五,更显著的,影片的叙述方法和表达方式,更是完全现代化即西方化的,而没有运用本应与“民族性”相一致的中国文学的叙事风格。在我的理解中,说一部影片有强烈的民族性,就不仅应指它所借用的那些画面或音响带有民族风味,而应指它的根本意识和艺术造型的根本观念,具有总体的民族性构架。这种根本的民族性,远比采用一些民间曲调和民俗画面为重要,但《红高粱》却完全没有它。至于素材上的“民族性”,即便是一个来自域外的艺术家也能以其完全西方化的心灵,在中国的土地上随手采撷的。如获奥斯卡九项奖的《末代皇帝》便是这样。

以上五点,可谓随意点出,被省略的事例还有许许多多。在此,我无意批评影片《红高粱》根本丧失了民族性,亦非指责它被舶来的西方意识和表现手法给征服、同化了。反而应该说,所有这一切都是不容易避免的。指出这些,意在说明刚才提到的那个观念:民族性的国际性是完全不同的,更不是可以彼此深化的。

《红高粱》在国际上的成功,和它的民族性完全无关,而主要取决于它的西方化的趣味和现代化的风格。相反,我相信,如果导演选用了一个完全本土化、民族化方式来叙述同样的故事,它绝不会获得国际电影奖的。中国的小说家们,迄今尚没有得到渴望已久的诺贝尔文学奖,不就是一个有关的例子吗·而完全模仿西方作品,又无法成就第一流的独创之作。这是一个现代中国人尚未走出的文化怪圈。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我想再举一个例子。

当看完了《红高粱》这部影片后,有一位朋友风趣地说,这是一部描写“日本人打日本人”的片子。我听后非常赞赏他的机智与敏锐。为什么如此说·原来,这里的两个“日本人 ”概念,都是象征性的说法即一个虚设;影片中所有的演员都是中国人扮演的,因此严格说来,并不存在“日本人”的问题。前一个即主动态的打人的日本人,指的是影片中的日本兵的形象,这是一种社会政治方面的日本人符号。后一个即被动态的被打的日本人,指的是影片的女主角九儿是一个文化气质方面的日本人符号。后一个符号比前一个符号具有更深的象征意义。

看过这部影片的观众一定能回忆起女主角九儿的造型,是这部影片中唯一典型的日本风格的人物造型,她比那些日本兵被刻划得更像日本人。九儿的造型明显受到了战后日本电影中妇女形象的影响,这从她的发式,化妆,仪态,谈吐,甚至微笑和撒娇等方面都可看出端倪来。这样一来,《红高粱》就非常富于戏剧性了:它是用刻划得不那么日本化的日本兵,去打死了刻划得更为日本化的中国女子。所以我把这幕戏给戏谑地称之为“日本人打日本人”。这当然是笑话。但从国粹主义的立场去看,真正被打败的却是中国人自己,是中国文化本身。

事实摆在这里:获得抗日战争胜利的中国人,在战后四十年间,却接受了日本文化(包括电影文化)的不断渗透,以致接受了它的审美标准!这是比战争的失败还要严重深远的事,这是文化战场上的屈服。

尤其是,九儿作为被神化(一种时髦的公式化)的一个女子,代表了类似贾宝玉所说的那个“清而不浊”的世界,竟然是个日本风格的!我如是说,绝没有指责编导者的意思,说他用一个日本妇女的形象来代替了中国妇女的形象,用一个现代文明的女性来代替了“原始生活”中的女性。相反,我相信导演是要着力表现民族性这一诚意的。但是文化的影响却是无孔不入的,是不以你的诚意而移易的。当你越希望“表达民族性”的时候,那些非民族性的东西反倒越能“乘虚而入”。你越是有意地表现民族性,结果表现出来的倒恰恰是“非民族性” 。这表明,“文学确是一种无意识的存在”。它的产生与传播,实际上是不受作者甚到读者的意志操纵的。

九儿可谓是《红高粱》的支柱,但这支柱本身恰恰违背了民族性原则,但也正是这个形象促成了国际性沟通。在打扮上,甚至在一些特定的动作上甚至配音的音调上,人们都不难发现诸如日本演员山口百惠之类的影子。

从人物性格来看,它是把九儿当作一个值得肯定的形象来表现的。但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像九儿这样的人却是无法予以肯定的。因为这不过是个放荡的村姑而已。唯有用西方的标准看,才可以说是一个“个性强烈的现代女性”。而在中国的传统生活中,在九儿其人可能存在的那个时代(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是不能把一个较好的评价安放在这样一个农村女子头上的。诚然,九儿反抗不合理的婚姻,可以被当代中国人所同情;但她大骂自己的父亲,却很难在即便是礼崩乐坏时期的中国社会意识形态中,受到认可。 

当我们看到九儿当门而立,招呼那些行将各奔前程的伙计们继续为她酿酒时,我们更多的是看到了一个当代社会改革中被推崇的那种女强人形象,而非中国农民传统中的那个任性而富于心机的女人。

完全有理由认为,如果这个类似山口百惠般娇弱而纯情的女子生活在那个十八里坡的险恶环境中,她怎能以那么奇怪的方式赢得众多伙计们的尊重与服从呢。这个任性而富于心机的女人,完全可以被现在注重效率、推崇竞争、崇拜能力的意识目为一个有价值的甚至正面的形象,但却很难被农民(和农民出身的农村手工业者)的心视为一个可以信赖的人。因而她根本不可能在三十年代的山东家村扎下根来,开办一个“乡镇企业”,并成功地经营。所有这一切“破绽”,能否看成是导演的失败呢·

我认为,这些可以批评的“破绽”是某种文化的渗透所致;这是编导、摄制、以及表演者们都无法抗拒的文化潮侵袭的结果。因此,奇怪的不是影片“错误地”描写了中国的民族性,奇怪的是人们误把民族性当作走向国际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途径。殊不知,这里的所谓民族性早已是西化了的民族性!这种 “民族性”本身不过是国际文化压力的一个延伸。

在这一点上,编导与演员都没有充分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意义。所以他们在回答《光明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越是有民族风格的艺术品,才会越有国际性,只有把自己民族最本质的精神,和最有乡土气息的生活表现出来,才能得到国际上别的民族的重视和承认。”这表明,他们确实不够理解自己获奖的原因之所在。 

《红高粱》的基本精神,恕我直言,绝非本民族的;而是中国在现代化过程中从西方民族(包括日本的西化了的一面)那里“拿来”的。而所谓“富于乡土气息的生活”,也只是一种工艺化了的拼图。其中的一些因素和片断,分解开来,当然是土生土长的。但当它们拼合到一起的时候,就成了一幅在中国生活中不可能存在的“艺术品”了。而把片断和要素这样而非那样拼接者,恰恰是一种观念——西方传来的思想与表现意识。它使这部作品获得了国际成功,是因为这幅艺术的拼图符合西方即现代的趣味。 

在中央电视台组织的一次会议上,我遇见《红高粱》的小说作者莫言先生,询问他对电影《红高粱》的印象。他坦率地告诉我:“不和小说相比,电影还是不错的;若和小说相比,电影则有一些不足。”他反问我对电影的印象,我就讲了前述的几点看法,他听后颇为赞同,并告诉我一个可以印证我的观点的事情: 

导演张艺谋在构思电影《红高粱》时,曾数度与莫言座谈,他告诉莫言,他是受到德国哲学家弗·尼采《悲剧的诞生》一书的影响,尤其是受到书中所描述的那种“酒神(狄奥尼索斯)精神”的感染,才立意要拍这部电影,以便宣泄类似的心情。 

这一事情所表明的创作动机,与导演在公开场合的“创作自白”是有距离的,但是,它却充分印证了我们的上述观点:取得国际承认的先决条件,决不是民族性。 

这再度验证,使艺术成为不真实于生活的因素,恰恰就是使艺术获得成功的因素。在这里,艺术的民族性问题与艺术的真实性问题,也就在不期然中获得了一个有机的连接点。 

〖本文是谢选骏先生1988年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文学讲习班”上的讲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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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人大校长把“流产”当“生产”


按照号称“中共第二党校”的北京“中国人民大学”的逻辑,把“人工流产”解释成“妇女生产”也是可以的。所以许多“人”把1949年以后中国人民的悲惨遭遇叫做“人民得解放”。还有许多“人”甚至把“人大会议制度”叫做“人民民主制度”。凡此种种,都可以被号称“中共第二党校”的北京“中国人民大学”算作“词语的正常变迁”。

2005年7月12日,台湾“新党”的主席郁慕明到北京的“中国人民大学”演讲,人大校长纪宝成在致欢迎词时说:“七月流火,但充满热情的岂止是天气”。这一说法引起哄堂大笑,因为把“流火”解释成“热天”,等于是把“妇女流产”解释成“妇女生产”一样荒唐可笑。

“七月流火”出自《诗经》,作为成语原指天气转凉,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著名高校”之一,其校长现在用“七月流火”来形容天气炎热,很多汉语学者认为这是不恰当的,也表明“中国大学无学术”的可悲现状。

“七月流火”一词最早见于《诗经》中的“国风·豳风·七月”,该诗中有“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七月流火,八月萑苇”的诗句。 “流火”中的“火”指的是心宿二,古称“大火”,即天蝎座α星,传说中国在4,000多年前的颛顼时期,就设立了火正的官职专门负责观测这颗星。“流火”是指大火星向西移动。

“豳风”中的“豳”指豳地,即现在的陕西省彬县,位于西安西北约一百公里处,“七月流火”中的“七月”为夏历,大致相当于现在的阳历8月和9月,夏历七月的豳地,看到大火星西沉,预示天气转凉,需要添置秋冬的衣服了。这种解释见于汉朝人郑玄所做的《毛诗传笺》和唐朝人孔颖达所作的《毛诗正义》。当代有人据此把“七月流火,九月授衣”翻译为“七月大火星向西,九月妇女制寒衣”。

“人大事件”之后,有人署名“老马”在《光明观察》(2006年11月4日)作出文《“七月流火”之辨》说,《诗经》中的原意可能的确是指天热,表示“七月还很炎热,九月就已秋凉”。因为《诗经》则成书于周代,其收录诗歌的创作时间可能更早至殷商,而自殷商到春秋时期,除了在西周早期有过短暂的寒冷期之外,大部分时间都比较温暖,气温比现在高两个摄氏度,夏历七月可能非常炎热,而且《诗经》中的诗歌采自民间,其创作者不一定知道“大火星”这样的知识。因此“七月流火”在《诗经》中的原意也未必是“天气转凉”,反而可能是“天气炎热”。而郑玄和孔颖达所生活的时代则气候较为寒冷,他们为了把《诗经》解释得合乎当时情理,便采用了“大火星西斜”的说法。

但是这样的曲意逢迎无法改变历史。

长期以来,古人的确都把“七月流火”理解为天气转凉。在现代中国采用阳历纪年以后,人们误用“七月流火”来形容天气炎热,虽然不断有人指出这种用法是错误的,但采用天热说法的依然越来越多。人大校长也不能免俗,这就引发了对“七月流火”正确用法乃至关于复兴国学的更为广泛的讨论。(参见张传东、刘维涛:“传统文化融和谐(关注)”,《人民日报》2005年8月12日第十三版。端木:《复兴国学:从纪校长的“七月流火”说起》,《中国青年报》,2005年7月15日。)

把“七月流火”当作“天气炎热”,正如把“妇女流产”当作“妇女生产”一样,荒唐可笑。人们指出这一误用和“人民大学”致力于推动国学复兴的做法不符,因此应当纠正。而为“人民大学”辩护的一派观点则认为,这种词义演变比比皆是,例如明日黄花等词就是如此,因此不足为奇,反而这正是词语的正常变迁(汪惠迪,纪宝成:《“七月流火”用得好!》,新加坡《联合早报》2005年7月22日)。

按照这一逻辑,把“妇女流产”解释成“妇女生产”也是可以的。所以许多“人”把1949年以后中国人民的悲惨遭遇叫做“人民得解放”。还有许多“人”甚至把“人大会议制度”叫做“人民民主制度”。凡此种种,都可以被号称“中共第二党校”的北京“中国人民大学”算作“词语的正常变迁”。

其实,这不是“词语的正常变迁”,而是“词语的颠覆”,是“天翻地覆慨而慷”的强盗逻辑。这样一来,“人工流产”就变成了“人工生产”,屠杀婴儿的罪恶就变成了计划生育的美德,岂不妙哉,人大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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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一窍不通的伊恩·布鲁玛(Ian Buruma)


这是2016年9月5日,不是2006年9月5日:伊恩·布鲁玛(Ian Buruma)还是写下了如此愚蠢的文章:(书评)《韩寒:后天安门时代的中国态度领袖》——

韩寒是个了不得的家伙。他的首部小说《三重门》于2000年问世,销量达数百万册,当时他年仅17岁。后来,他又写了几本小说,主题大多与女孩和赛车有关。他如今还是成功的职业赛车手、导演、杂文与博客作者,在网络上有几千万的关注者。

韩寒是后天安门一代当中的花衣魔笛手。他留着少男明星的蓬乱发型,拥有知识分子朋克摇滚歌手的那股子酷酷的迷人劲,享受着偶像地位,在社交媒体上游刃有余,被人拿来与中国20世纪享有盛誉的讽刺作家鲁迅相提并论。

他的成功毋庸置疑。然而,从这本文集收录的文章来看,把他比作鲁迅这位堪称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上最杰出的风格大师,未免荒谬。韩寒并非出色的作家,也谈不上深刻的思考者。如果说他有什么哲学观念的话,可以总结为他在2012年的一篇博客文章中写下的一个句子:“我所理解的生活就是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养活自己,养活家人。”

所以,他不是让-保罗·萨特(Jean-Paul Sartre)。不过,这也许并非全是坏事。因为韩寒提供给众人的不是原创思想,或者真正的好文章,而是一种态度,与博客文章、微博帖子及其他各种社交即时通讯形式完美契合的态度。在一个充斥着伪善之辞与恶意谩骂的博客圈子里,他的态度往往散发着吸引力,甚至可以说是让人耳目一新。

对于社交媒体在中国的重要作用,韩寒的说法很有意思。在他看来,我们获得的小小自由与空间,实际上是科技带来的便利;没有科技,他相信我们仍然困在交替上演限制与放松的年代。互联网上的文字可以遭到删除,但不会那么及时。情况往往是,等到一篇尖锐的博客文章被强制停止传播的时候,已经被成千上万的人看过。

在通常会让中国年轻人陷入无名怒火的一些话题上,比如日本,韩寒极为理性。为了日本在50多年前给中国带来的苦难,或是为了微不足道的领土争端,而去打砸日本商品,在他看来并无意义。他犀利而明理地指出,“我要将我的处女游行郑重献给欺负我侵犯我的权利最多次的地方。”

对腐败官员与不应得到的特权所带来的愉悦,韩寒也进行了有趣而敏锐的描述。他写到了有一次与朋友出行的故事。朋友花钱弄来了警方的牌子与警灯警报,让他可以飞扬跋扈地不管其他车辆:“是的,面对特权,我们厌恶,但享用到一点假特权,心中又有窃喜。”

此类自我反省的笔触是韩寒最大的优点之一。这让他免于洋洋自得。对于一个刚过而立之年的年轻媒体巨星而言,这就很了不起了。

这部文集的副标题提到了“制造麻烦”。不过,韩寒实际上一直谨慎地避开麻烦。他与文化大革命时期成长起来的那批异见人士截然不同。那些人当中,有不少因为自身的行动主义信念而蒙受了多年的牢狱之灾,备受摧残。他的作品,也缺乏1989年走上天安门广场的学生身上普遍存在的那种对民主的真心沉醉。

韩寒认为中国人还没做好投票选出高层领导人的准备。“完美民主不可能在中国出现,”他说。他还有意避免直接批评共产党,或就藏独和台独等“敏感”话题发表意见。在某种程度上,他的态度便是倾向于把政治话题转换成文化话题。

他对生活在“前几十年教人凶残和斗争,后几十年使人贪婪和自私”的国家里感到厌恶。这是他在2012年写于台湾行之后的一篇文章,里面还感谢了香港和台湾,感谢“他们庇护了中华的文化,把这个民族美好的习性留了下来,让很多根子里的东西免于浩劫。”

但显然,这句评论其实根本不是指向文化的。香港和台湾的华人之所以能够给文明而相对自由的文化以庇护,其原因是政治上的。中国大陆官员之所以贪婪和腐败,并不一定是因为他们不道德或没教养,而是因为一党专政易于催生裙带关系式的腐败。如果说有谁能照顾好自己的家人,那肯定是那些有权有势的官员。

韩寒非常清楚这一点。他以任何中国人都懂的方式做了暗示。

虽说完全的民主目前在中国难以企及,甚至于不那么吸引人,但韩寒依然认为民众应该有权投票选出市长之类掌握一定权力的官员。他写道:“社会之稳固,不应该靠中宣部,而应该靠往前迈几步。”此外:“如果一个地方充满着不被限制的权力,那么谁都不会安全,包括掌权者自己。”

当然了,他说的一点儿都没错。但在中国显得很酷很时髦的说法,在其他地方可能就颇为平淡无奇。我能够理解韩寒在自己的祖国为何拥有大群拥趸。但我不太确定,他对英文读者有多少好说的。

……

这个伊恩·布鲁玛(Ian Buruma,1951年12月28日生)是一位英荷混血的作者,他妈妈是犹太教徒,他爸爸是新教牧师,他自己却什么也不信,混迹于纽约,是个玩世不恭的家伙。他的大部分作品涉及了亚洲文化,但是他对亚洲却一窍不通。

看看他写的韩寒就知道了,他对于发生在韩寒身上的事情一点都不知道,就敢于写书评。真是应了一句老话:无知者无畏也!

伊恩·布鲁玛(Ian Buruma),真是一个无畏无知的作者,一个一窍不通的中国通。


附录之一

[转帖]谢选骏:韩寒杀父还是父杀韩寒?(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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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米的小鸡 于 2012-5-11 14:25:09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中间地带

(此文是今年2月刊出的,当时还觉得有点危言耸听,现在重读,发现它越来越有现实意义了)


一、“韩寒后悔当作家”露出马脚


2012年一月底,“打假斗士”方舟子与“80后作家”韩寒为了“人造韩寒”、“韩寒作品造假”的争执,越演越烈,韩寒更在1月29日发布消息称将正式起诉方舟子“诽谤”。2月1日,有记者联系韩寒方面,得知韩寒仍未完成证据公证的过程,诉状并未正式提交。

“韩寒夫人”金丽华说:“还没有正式起诉诉讼,因为一直到昨天为止韩寒由于手稿的量比较大一直都还在做影印和那个公证的工作,应该就会在这一两天结束。因为我们还没有提交,因为可能一直要到今天或者明天才能提交。”

而2月1日韩寒本人在接受媒体访问时称,因为此次事件,如果再有一次机会,自己将不会选择当作家,如此激烈的反应也出乎大多数人意料之外。

对此,韩寒的妻子金丽华:“我觉得肯定是(因为方舟子)啊,甚至是一些作家,同样身为作家的人,在这个时候我觉得很多人的反应是让人很心寒的,我觉得韩寒看到这件事情以后他真的是非常失望,所以他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韩寒后悔当作家!这说明,韩寒可能真的不是一个作家。

这个道理很是简单明白的:因为很少有一位作家会后悔自己当过作家的。即使他因为写作而遭到冷冻、流放、逮捕、监禁甚至处决。即使他因为写作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失去祖国。

韩寒后悔当作家一事,说明,韩寒的作品可能真的出自他人之手,由于韩寒不是“自己作品”的亲生父亲,所以,“领养的孩子不心疼”,韩寒就可以轻松弃养他人代笔的“韩寒作品”于不要之地了!这个事实说明:韩寒不是一个作家。

……


三、韩寒的杀父情结


韩寒后悔当作家,不仅露出其作品的代笔马脚,也展现其明确的杀父情结。

何谓也?

因为韩寒之作为作家,本来是其父韩仁均一手打造的。现在韩寒后悔当作家,不仅全面否定其父的一片心血,同时也展现其对其父的明确敌意,是其杀父情结展现。【案:小时候被父亲追着打;成名后,在央视还说从不跟父亲交流感情。】

这不是韩寒杀父情结的初次体现,实际上,韩寒的杀父情结其来有自。

早在2011年底“韩寒给未来女儿提忠告”里,韩寒就“语出惊人地彻底颠覆了父爱”。

据《现代快报》2011年11月3日报道:近日,中国首部私密文学主题书《私》创刊号在业界及读者口碑中产生了不俗的反响。

这部由青春畅销作家九夜茴主编,并携手韩寒、桐华、辛夷坞、孙睿、春树、苏小懒、明前雨后等“80后先锋作家”共同华丽打造,也成为2011年度最具重量级的收官之作。他们借《私》的写作平台,将潜藏心底最深处的私密话题和私人故事与读者们分享。

该主题书最大的特点是,所有内容均来源于各个写作者的真实生活和内心想法。在首期文章里,韩寒提及送给未来十八岁女儿的一句话“套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套”,则彻底颠覆了世界上所有父亲对女儿的忠告和爱护。【案:最近拿女儿赌咒】

对此父爱的颠覆,读书界一片愕然。有读者评论“韩寒爸爸和老贼易中天的阴险而无耻”说:

“我相信韩寒不是一个有心计的人,因为他的经历、见识和阅历,都不可能让他成为一个城府深厚的人,但是,韩寒爸爸、易中天们却完全能够心机叵测,阴险无耻。”

韩寒对其女儿的态度,其实是他父亲对他态度的一个拷贝。这对于所有的过来人都是一目了然的。

六、是韩寒杀父不是父杀韩寒

到底是父杀韩寒还是韩寒杀父,现在看来,是韩寒杀父而不是父杀韩寒。

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2012年1月8前后,韩寒突然大异其趣,连续发表了并一而再再而三地修改了一系列语无伦次的文章:《我的2011》、《小破文章一篇》、《超常文章一篇》。

这些文章惊现了和以往完全不同的风格,而且充满破口大骂的流氓习气,最重要的是,这些文章一再涂改却又极为幼稚可笑,完全不像是一个“作家”的手笔。

由此可以推断假设:这些文章的第一稿,才是韩寒本人的手笔!是韩寒“造反”的结果!是“韩寒杀父”的结果!韩寒终于冲破其父的囚禁,杀出了自己的路!

但是其父很快又开始插手了,不断地修改韩寒这些极为幼稚可笑的文章。

正因为如此反复的拉锯和角力,韩寒的博客才呈现出了一片混乱。

但是,这仅仅是韩寒杀父吗?

非也。

韩寒杀父,是因为其父先杀了韩寒:迫使一个赛车手伪装成为一个少年作家!

这不是一种很残酷的谋杀吗?

这比莫扎特的父亲从小牵着他巡回演出,要恶劣得多。而莫扎特的父亲显然要对莫扎特的早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参见笔者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

因此,在这种意义上也可以说:韩寒杀父还是父杀韩寒?互杀也!

现在,韩寒觉得丢丑,最终怪罪父亲的包装,积怨到一定程度,可能爆发弑父的现实举动。


附录之二

谢选骏:韩寒杀父还是父杀韩寒?(全文)

2012-02-23 09:59:12 来源: 网易读书(转载)有471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0(0)


一、“韩寒后悔当作家”露出马脚


2012年一月底,“打假斗士”方舟子与“80后作家”韩寒为了“人造韩寒”、“韩寒作品造假”的争执,越演越烈,韩寒更在1月29日发布消息称将正式起诉方舟子“诽谤”。2月1日,有记者联系韩寒方面,得知韩寒仍未完成证据公证的过程,诉状并未正式提交。

“韩寒夫人”金丽华说:“还没有正式起诉诉讼,因为一直到昨天为止韩寒由于手稿的量比较大一直都还在做影印和那个公证的工作,应该就会在这一两天结束。因为我们还没有提交,因为可能一直要到今天或者明天才能提交。”

而2月1日韩寒本人在接受媒体访问时称,因为此次事件,如果再有一次机会,自己将不会选择当作家,如此激烈的反应也出乎大多数人意料之外。

对此,韩寒的妻子金丽华:“我觉得肯定是(因为方舟子)啊,甚至是一些作家,同样身为作家的人,在这个时候我觉得很多人的反应是让人很心寒的,我觉得韩寒看到这件事情以后他真的是非常失望,所以他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韩寒后悔当作家!这说明,韩寒可能真的不是一个作家。

这个道理很是简单明白的:因为很少有一位作家会后悔自己当过作家的。即使他因为写作而遭到冷冻、流放、逮捕、监禁甚至处决。即使他因为写作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失去祖国。

韩寒后悔当作家一事,说明,韩寒的作品可能真的出自他人之手,由于韩寒不是“自己作品”的亲生父亲,所以,“领养的孩子不心疼”,韩寒就可以轻松弃养他人代笔的“韩寒作品”于不要之地了!这个事实说明:韩寒不是一个作家。


二、韩寒和方舟子的狗血闹剧


对此,有人评论说:韩寒和方舟子的跨年口水战如今俨然已经成了一部狗血闹剧,从原本对韩寒的质疑,到现在全民找茬的状态让韩寒彻底坐不住了。

昨天下午5点,这位备受质疑的80后作家出现在东方卫视的一档娱乐节目《娱乐星天地》中。向来只接受短信和邮件采访的韩少,在口水战后首次站在了摄像机前为自己喊冤。就冲这点,很多网友和观众都候在了电视机前,期待韩寒能透露点新消息。

镜头前的韩寒难掩无奈的表情,刚接过话筒就用“在地窖里头中枪”来形容自己的感受,甚至打趣让导播在自己头上加上“一滴汗”的表情。相比博客中文字的犀利,韩寒在电视上的表现内敛得多,但是嘴巴依然不饶人。原本以为这次的专访,韩少会亲自出马爆出更多猛料,但是结果却让人有些失望。长达十多分钟的节目中,韩寒基本上就把自己在博客中阐述的观点重新又说了一遍,采访结束时,韩寒带着一丝挑衅的口吻说了句“(祝方舟子)早日康复”。

舌战另一方主角方舟子昨天也出现在了这档节目中,他的态度被网友评价为“一根筋”到底,咬着韩寒的文章有人代笔,韩寒的证人证物不能作数。回应韩寒的起诉时,方斗士更是一副不屑的表情:“我这是正常的学术批评,司法途径没法解决。”


三、韩寒的杀父情结


韩寒后悔当作家,不仅露出其作品的代笔马脚,也展现其明确的杀父情结。

何谓也?

因为韩寒之作为作家,本来是其父韩仁均一手打造的。现在韩寒后悔当作家,不仅全面否定其父的一片心血,同时也展现其对其父的明确敌意,是其杀父情结展现。【案:小时候被父亲追着打;成名后,在央视还说从不跟父亲交流感情。】

这不是韩寒杀父情结的初次体现,实际上,韩寒的杀父情结其来有自。

早在2011年底“韩寒给未来女儿提忠告”里,韩寒就“语出惊人地彻底颠覆了父爱”。

据《现代快报》2011年11月3日报道:近日,中国首部私密文学主题书《私》创刊号在业界及读者口碑中产生了不俗的反响。

这部由青春畅销作家九夜茴主编,并携手韩寒、桐华、辛夷坞、孙睿、春树、苏小懒、明前雨后等“80后先锋作家”共同华丽打造,也成为2011年度最具重量级的收官之作。他们借《私》的写作平台,将潜藏心底最深处的私密话题和私人故事与读者们分享。

该主题书最大的特点是,所有内容均来源于各个写作者的真实生活和内心想法。在首期文章里,韩寒提及送给未来十八岁女儿的一句话“套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套”,则彻底颠覆了世界上所有父亲对女儿的忠告和爱护。【案:最近拿女儿赌咒】

对此父爱的颠覆,读书界一片愕然。有读者评论“韩寒爸爸和老贼易中天的阴险而无耻”说:

“我相信韩寒不是一个有心计的人,因为他的经历、见识和阅历,都不可能让他成为一个城府深厚的人,但是,韩寒爸爸、易中天们却完全能够心机叵测,阴险无耻。”

这位读者接着说:

“谈革命”一文是韩寒的滑铁卢,是一种弄巧成拙的上海似聪明,是一种上杆子的偷鸡不成蚀把米,是韩寒出道以来最大的败笔,也许,韩寒有什么不能一洗了之的难言之隐因此表现出大失水准,可是,就是这样一件很乌龙、很狗血的事情,竟然被韩寒爸爸说成是这是一次预谋和有意而为,是为了“让人可以开始敢于谈论这些以前不太敢触碰的词语”,这是多么漂亮的神来之笔,就好像说拉大便是为了更好的吃东西,这种神来之笔跟贵党的错误就是功绩简直是绝代双骄。这样的危机公关,简直他妈的太牛逼了,牛到把大家都当成了你们韩家的应声虫和没有脑子的傻。感情,便宜和乖都被你们韩家给卖了,你们家底裤脱落露出来的不是阳具,而是一个可以吸引太阳大放光芒的高尚东西。这种阴险和无耻,我不相信出自韩寒的心机,但是韩寒爸爸的心机,却足以让我们对这个叫做韩寒的不是孩子的孩子嗤之以鼻,却足以让我们颠覆过去对韩寒的所有好印象和由衷赞美!

易中天这个老匹夫也非常自愿地跳到前台替韩寒做辩解,不是律师的易中天非要做出律师的样子巧舌如簧,其文章的偷换概念、逻辑混乱,就是一个小学老师也比这个名满天下的老匹夫有修养和涵养。表面上看,老贼易中天的矛头指向是向所谓“走台文人”开火,用这样的方法来替韩寒解围真是指东打西、围魏救赵,老贼的道行要比韩寒爸爸高出许多。而实际上,中国最近几年和当下最风光无限的“走台文人”正是老贼易中天这个自以为是的浅薄文人自己,而不是“为民请命”和“含泪劝告”的那些杂碎们。易中天们说着似是而非、貌似公允的话,偷天换日,欺世盗名,这次借着“革命门”,让我们看清楚一个事实,这一老一小的两个公知分子,其实质则是另类谄媚的一丘之貉,其区别不过是易中天更老道、更阴险和更无耻而已。城头还没有变换大王旗,而易中天、韩寒们已经穿上了新衣,只是这种近乎透视装的新衣,让老贼和小鬼显露出来的不是漂亮肌骨,而是松垮的老皮和外强中干的细皮嫩肉,笑死人了!

韩寒对其女儿的态度,其实是他父亲对他态度的一个拷贝。这对于所有的过来人都是一目了然的。


四、从记者“问韩寒父子”看其微妙关系


记者问韩寒:你喜欢你父亲赋予你的名字吗?是否想过改名?

韩寒:我很中意,好记好读,关键在新华字典上还是挨着的。韩是一个很难取名字的姓氏,如果我爸爸叫韩寒,我叫韩仁均,那我还挺妒忌羡慕恨的。

记者问韩寒:你觉得身上的哪些优点是从父亲身上继承而来?

韩寒:文章写得好,字写得漂亮,阅读摄影书法写作完全是继承和发扬了我父亲,但他开车实在很一般。

记者问韩寒:缺点呢?

韩寒:运动稍微差些,以前开车总是会撞到不可思议的地方。

记者问韩寒:有没有那么一个瞬间感觉到父亲老了?

韩寒:他其实一直很年轻,至少现在没有什么瞬间觉得他老,唯独我小时候他能跑赢并打我屁股,后来初一的时候就跑不过我了。

记者问韩寒:成人之后,你们之间最激烈的一次争吵或冲突是因为什么?

韩寒:成人之后我们没有什么冲突,可能因为我们分开住而且我也自立了,和妈妈有时候会有小冲突,因为我妈妈太爱干净了,她一天醒着的百分之八十时间都在收拾屋子,而我喜欢乱放。

记者问韩寒:由于父亲在那张休学申请书上签了字,导致你至今连高中学历都没有,你对此是否遗憾?

韩寒:这个完全是他的错,他应该劝我好好读书,考一个好的大学,有像样的文凭,最后考取公务员,在党和政府的关心栽培下努力成长,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歌颂这个伟大的时代,把握机会,不断领会,自我提高。

记者问韩寒:你父亲最让您感到失望的一次?

韩寒:他倒车居然把车头给撞了……

问:你的成功有多少百分比来自于父亲?

韩寒:百分之八十二。

问:你最想对父亲说但却从未说过(最想说但是说过的也行)的一句话是?

韩寒:我早就起床了。

记者问韩仁均:你为什么给自己起的笔名叫做“韩寒”?然后又把它强硬地安在儿子的身上,这样做是不是有点儿太不民主?

韩仁均:因为我爸没有给我起名韩寒。不过现在看来如果我用韩寒这个名字的话就是天大的浪费了。其实子女的名字都是父母强安的,没有父母会先跟没出生的子女或者刚出生还不会说话的子女征求意见的,不然这世界上也不会有叫韩仁均的人或者有这么多叫阿猫阿狗的人了。

记者问韩仁均:你因为韩寒初中时没交作业而在教室外对他拳打脚踢,是否为此感到后悔?你最后一次打韩寒是因为什么?

韩仁均:如果现在处理这些事说不定会有别的方法。最后一次打韩寒是因为有蚊子叮他。

记者问韩仁均:韩寒身上的哪些优点是从你身上继承而来?

韩仁均:所有。呵呵。

问:缺点呢?

韩仁均:部分。

问:他更像你还是他母亲?

韩仁均:最关键的地方像我。

问:除了年龄之外,现在的韩寒有哪些方面还没有超过你?

韩仁均:我用五笔打字,他用拼音打字,准确率没我高。

记者问韩仁均:什么时候你感觉韩寒已经成人了?

韩仁均:现在感觉他好多时候还是个孩子。

记者问韩仁均:成人之后,你们之间最激烈的一次争吵或冲突是因为什么?

韩仁均:他离开学校后就没有称得上激烈的争吵或者冲突了。

记者问韩仁均:你们父子之间第一次男人VS男人那样的谈话是在什么时候?讨论的是什么事情?

韩仁均:他是男孩,所以从他出生后,我们所有的交流应该就是男人之间的交流了。比如最早的时候我拍拍手说爸爸抱,他手舞足蹈地说:@^$^%$&^*%^(&(&$#……

记者问韩仁均:你更喜欢赛车手韩寒还是作家韩寒?

韩仁均:没有标签的韩寒。

记者问韩仁均:在你的书《儿子韩寒》中披露了许多韩寒成长过程中的细节,难道你有一本类似于《成长的烦恼》那样的日记?

韩仁均:其实漏掉的说不定更多。写《儿子韩寒》的时候,我和他母亲对他小时候的事一起做过认真回忆。孩子的事,你虽然不会时时记在脑子里,但只要一说到这件事,或者一有由头,你就会觉得那些事都在眼前。至于新概念作文比赛以后的事,网上都查得到,有歪曲和误传的地方只要纠正就行了。

记者问韩仁均:由于你在那张休学申请书上签了字,导致韩寒至今连高中学历都没有,你对此是否遗憾?

韩仁均:没有。我还庆幸省了不少供他读书的费用和他读好书后找不到工作买不起房子成不了家的烦恼呢。

记者问韩仁均:你感觉韩寒的文学水平什么时候就已经超过了你?

韩仁均:那天突然看见他放在家里书桌上的文章《求医》的时候。后来除《儿子韩寒》外,我再没写过东西。(这是因为他代笔了所有的韩寒作品?)

记者问韩仁均:你认为现在的韩寒是否已经圆了你的文学梦?

韩仁均:那岂不盗梦空间了。

记者问韩仁均:韩寒最让你感到骄傲的瞬间?

韩仁均:《三重门》刚拿到手的时候。(因为这是他自己的作品?)

问:最让你感到失望的一次?

韩仁均:他在学校里时我经常失望,他离开学校后就几乎没有什么失望的事了。

记者问韩仁均:你打算给韩寒看女儿吗?

韩仁均:我想韩寒妈妈更合适做这工作。

从上述回答不难看出:韩寒的父亲在内心深处,并没有把韩寒看作一个人,而是看作自己的宠物。这是一种“人格谋杀”!


五、《儿子韩寒》引读者质疑


早在2008年,韩寒在其父韩仁均出版旧作《儿子韩寒》时,就说他早年对其父出书的行为早年曾有不满,只是事隔多年,韩寒才老大不愿地为其父写了一个序,整篇序从头至尾也就220字。

8月17日,韩寒在接受采访时坦言,其实父亲的新书旧书的再版,且书名也没有改变。这本书早在2000年就已经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当时正是《三重门》最火的时候,这书也跟着卖了10万本。韩寒说,那时候他对父亲出书的行为不太满意,因为他向来不喜欢人一出名就出传记书,“我不想出这书,是因为不喜欢这种行为”。但毕竟写书的是自己老爸,韩寒虽然不喜欢这种行为,但还是夸赞了老爸的文笔,“爸爸写得比其他的人要好”。当记者问他是否会为老爸的书吆喝时,韩寒很明确地表示不会,“我自己的书都有四五年没做过正儿八经的宣传了。而且,当年这书就没做过任何宣传”。

此次旧作新出,最让出版社得意的,还是请韩寒出山为父亲写了一篇序,弥补了当年出版时的一大遗憾。韩寒在序言中表示,“我爸爸这本书其实已经出版了很多年,这个序应该是第一版的时候就写,但当时为了避嫌,所以没有写。在国内看来,父亲出一本书写自己的儿子,无论写得多好都是不好的。当时是上海人民出版社邀请父亲写这么一本书,我父亲一直很喜欢写作,写得也很好,可以说我现在写东西就是受了他的影响。事隔多年以后,我觉得还是应该写这个序。”

韩寒称:“在几年前的一天里,我仔细地翻看这本书,觉得可以为大家写下这个序。我相信看完此书的人自有公道的评价。”韩寒为父亲写序,从头至尾只有220字,是文字吝啬到了极点?还是他本来就不会写作?

六、是韩寒杀父不是父杀韩寒

到底是父杀韩寒还是韩寒杀父,现在看来,是韩寒杀父而不是父杀韩寒。

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2012年1月8前后,韩寒突然大异其趣,连续发表了并一而再再而三地修改了一系列语无伦次的文章:《我的2011》、《小破文章一篇》、《超常文章一篇》。

这些文章惊现了和以往完全不同的风格,而且充满破口大骂的流氓习气,最重要的是,这些文章一再涂改却又极为幼稚可笑,完全不像是一个“作家”的手笔。

由此可以推断假设:这些文章的第一稿,才是韩寒本人的手笔!是韩寒“造反”的结果!是“韩寒杀父”的结果!韩寒终于冲破其父的囚禁,杀出了自己的路!

但是其父很快又开始插手了,不断地修改韩寒这些极为幼稚可笑的文章。

正因为如此反复的拉锯和角力,韩寒的博客才呈现出了一片混乱。

但是,这仅仅是韩寒杀父吗?

非也。

韩寒杀父,是因为其父先杀了韩寒:迫使一个赛车手伪装成为一个少年作家!

这不是一种很残酷的谋杀吗?

这比莫扎特的父亲从小牵着他巡回演出,要恶劣得多。而莫扎特的父亲显然要对莫扎特的早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参见笔者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

因此,在这种意义上也可以说:韩寒杀父还是父杀韩寒?互杀也!

现在,韩寒觉得丢丑,最终怪罪父亲的包装,积怨到一定程度,可能爆发弑父的现实举动。


(注:谢选骏,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研究员、青年文化学者、神话学者。)

(本文来源:网易读书 ) 黄妍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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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美国网友 [zdf25]: 2013-12-22 05:10:34 发表 

网易浙江省杭州市网友(115.199.*.*)的原贴: 1 

抛开韩寒真假不论,谢选骏这位青年文化学者的情商类似深山尼姑——“不当作家”乃气话,怎么会引申到杀父这些乱七八糟的情节上去!!!只有低情商作家才会这么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是混假秀才混日子的地方,碰到过一个了——法学教授,其实没什么水平。谢选骏,凭你还真不够分量跑这种场合演戏。

你搞错了,文章最后罗列的那个“简介”,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版本。关于谢选骏这个人,赶紧查一下维基,经历真的很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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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河南省郑州市网友 [尚客果品荧荧]: 2013-07-23 20:45:12 发表 

我似乎看得出你的声嘶力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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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广东省清远市网友 [zzj68868]: 2012-04-11 16:13:46 发表 

尖锐、深刻到韩父子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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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广东省惠州市网友 [ldxcymskl]: 2012-03-18 00:33:48 发表 

方舟子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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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北京市网友 [皑皑123]: 2012-03-01 02:47:37 发表 

网易亚太地区网友 [张钰萍] 的原贴: 1 

韩寒一定是看黄色小说和三级片长大的。否则,就不会围绕女人话题那么流畅!!!

这恰恰证明韩寒背后有人操纵!真实的韩寒是如此没有素质!而幕后的操纵者也并不想真正让他多有素质!因此在青年韩寒身上大众看不到一个慈祥父亲的循循教导!倒是看到一个放浪不羁的青年痞子形象!操纵者的心胸何其黑暗?阴险?毒辣?那个背后操纵他的父亲韩仁均也许打得算盘是:让儿子永远是自己的影子,自己走到哪就跟到哪!想长就长,想短就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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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北京市网友 [皑皑123]: 2012-03-01 02:14:44 发表 

以前听路金波说:韩寒和他父亲是关系最好的一对父子!相反我们这些80后和对我们人格、精神强奸的父母关系对立好像不太正常?我还以为韩寒有好父亲,让他免除了被父母祸害的噩运,现在看来,他非但没能免除,他的父亲韩仁均还是那一代人里少有的伪善、虚假的人物啊?他在操纵韩寒的文学生涯,同时也在断送儿子的文学道路。这么说来,我倒是同情起韩寒来,他和我们同龄人是同命相怜了?只是不同的是,他的父亲对他的祸害是所有祸害里面最奇绝的一个!

我禁不住想说:韩仁均先生?你太有采了!拿你儿子的一生幸福为自己的私欲做铺垫!而且还把你儿子当做挡箭牌,必要的时候就可以一躲了之,让你儿子一个人受戳!你可以洗脱得干干净净!我不禁感慨,韩仁均是否太血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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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上海市网友 [张钰萍]: 2012-02-26 22:47:42 发表 

韩寒一定是看黄色小说和三级片长大的。否则,就不会围绕女人话题那么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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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浙江省杭州市网友 [qianlongvideo] 2012-02-26 22:30:55 发表 

抛开韩寒真假不论,谢选骏这位青年文化学者的情商类似深山尼姑——“不当作家”乃气话,怎么会引申到杀父这些乱七八糟的情节上去!!!只有低情商作家才会这么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是混假秀才混日子的地方,碰到过一个了——法学教授,其实没什么水平。谢选骏,凭你还真不够分量跑这种场合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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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广东省广州市网友 [qike128] 2012-02-26 03:00:59 发表 

韩寒后悔当作家了,这句话可以理解成:‘早知道我赛车开这么好,费这劲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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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辽宁省葫芦岛市网友 [蓝袖添乱]: 2012-02-25 19:37:50 发表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网友 [yangwq] 的原贴: 1 

以前对韩寒比较有感情,觉得敢说话。

自从方舟子质疑以来,仔细看了韩寒的博客,又看了方舟子的博客。感觉韩寒就像个活宝一样丢人现眼。满嘴粗鄙不堪的语言,行文前言不搭后语,那里有一点作家的样子。

我甚至觉得自己都可以跟他较量一下文学、历史方面的知识·——·尽管我是个程序员。

说的非常好!

其实,各领域的人都有非常好的文笔的高人.本人高二分到文科,自我感觉文笔尚可,当年我的作文是经常被当做范文在墙上高悬滴.后来大学读的外语专业,做口译时感觉你们学理科的逻辑思维很厉害,口头表达的缜密性真的是我们这些文科发散型思维的短板.

哎,那个词怎么说来着;LIFE LONG EDUCATION.


附录之三

谢选骏:方舟子和韩寒一样的无知(《三重门》入错门) 

“议礼、制度、考文”出自《中庸》,是中国政治文化的核心内容。而韩寒和方舟子等大众名人竟然把“议礼、制度、考文”说成了“礼仪,制度和考文”,结果全中国十三亿大众人口竟然没有一个代表人可以发现此中错失,可见中国文明的衰落之深。

【阿波罗新闻网 2016-02-14 讯】

作者:谢选骏

方舟子在《“天才”韩寒的文史水平》一文中,指出了韩寒背景中的一个漏洞:

当时接受中央电视台“对话”栏目的采访,被问及为什么《三重门》取这个书名时,这位文史之神却说‘忘了’。其父后来撰文解释‘三重’典出常见的《礼记·中庸》。对此韩寒回应说:

“《三重门》的名字来自《礼记·中庸》——‘王天下有三重焉,其寡过矣乎。’朱熹批注了一下,三重就是礼仪,制度和考文。虽然郑玄对此有着不同的解读,但我当时的确是以礼仪,制度,考文为释而取的书名。为了如何让书名显的有文化一点我反复的思量,终于才有了取自《礼记》的一个书名,而且这两个字往前其实应该追究到《周礼》。”

方舟子说:“我们姑且不去管《礼记》和《周礼》谁先出的争议,《周礼》只有一个地方有“三重”这两个字:‘凡丧,王则张帟三重,诸侯再重,孤卿大夫不重。’此处三重的意思是三层,而《礼记》‘王天下有三重焉’的‘三重’的意思是三个重要的东西,这两个地方的‘重’不仅意思不一样,连读音也不一样,韩寒怎么能够把它们追究在一起呢?既然《三重门》的书名取自‘王天下有三重焉’,那么‘重’就应该读作zhong,《三重门》应该读做‘三众门’。然而,韩寒在接受采访时,却把《三重门》读做‘三虫门’。”方舟子是花了点功夫去故纸堆里考证了的。

不过,方舟子却没有发现韩寒博客还搞错了“三重”这一名称的内容——“议礼、制度、考文”被错误地写成了“礼仪,制度和考文”!

一字之差,说明韩寒和方舟子都入错了门:在“三重门”里迷失了基本字义。

《礼记·中庸》二十八章说:“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郑玄注:“礼,谓人所服行也。”朱熹集注:“礼,亲疏贵贱相接之体也)。议礼,制度,考文,这是天子的三个特权。

《礼记·中庸》二十九章又说:“王天下有三重焉。其寡过矣乎。”

“三重。谓议礼。制度。考文也。是以治礼作乐。非德位兼全之人不敢作焉。故天子内修圣功。外施王道。内圣之功者。圣德也。圣德足而推外王于天下。首须议礼。制度。考文三事。用以化万民以觉群性也。然欲作。议礼。制度。考文之三重。必具下文之三重。曰何三重。善德。征验。尊位是也。无善德。征验。尊位之三重。则不敢作议礼。制度。考文之三重也。有善德。征验。尊位之三重后。而作议礼。制度。考文之三重。则其寡过矣。”

“议礼、制度、考文”出自《中庸》,是中国政治文化的核心内容。而韩寒和方舟子等名人竟然把“议礼、制度、考文”说成了“礼仪,制度和考文”,结果全中国十三亿人口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此中错失,可见中国文明的衰落之深。

2012年2月9日

(现在时隔四年,我发表此文,是因为观察了四年,还是无人能及,悲哉中国!悲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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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刘小枫与钱钟书有没有共同的缺陷?


还有一种与“ABC神学”相似但又不完全相同的语义游戏,也常在“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对话”的过程中泛起,其结果虽然不至于荒唐到“中国古代自发产生过基督教”的地步,但也足以扭曲事实真相,混淆视听,其结果诚然是“在解释古代文献方面创造了奇迹。但同时,这种方法的滥用,却使他们得出了完全不可靠的结论。”

举个例子:有学者刘小枫以《拯救与逍遥》为题,来进行“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对话”,结果,进行对话的其实不是“基督教与中国文化”,而是“基督教与中国的文化基督徒”。 

我们这样说,不是因为该学者被认为是位“文化基督徒”,所以他的对话就只能代表“中国的文化基督徒”而不能代表中国文化;我们这样说,完全是因为该学者的论说内容和论说过程所致。 

我们知道基督教文化的基本精神可以说是“拯救”,但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却不是“逍遥”。因此,来“拯救”来比“逍遥”,属于无类比附,或是糊涂,或是不严肃。 

那么,在中国文化中,可以和“拯救”对话的概念该是什么呢?或说,在中国文化中,比“逍遥”更接近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从而更有资格和“拯救”进行对比的概念该是什么呢?是“修齐治平”,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当然,即使“修齐治平”也只是接近而不是相似于“拯救”:这不仅因为“修齐治平”是本于人的,而“拯救”却是本于神的;更重要的一点在于:基督教是一元论的(撒旦再邪恶也只是上帝的工具),而中国文化却是二元论的(阴阳互补)。中国的阴阳二元论还不同于波斯的善恶二元论,因此中国文化是主张调和互补兼容的,而不是对立斗争征服的。

基督教的一元论,决定了“拯救”可以概括其基本精神;中国文化的二元论,决定了“修齐治平”不可以概括其基本精神,更遑论越说越远的什么“逍遥”、“禅静”、“出家”了。 

实际上,1989年出版的《基督教与中国文化——有关宗教、科学、政治文化的一个分析》(《圣经新语.下编》,中国卓越出版公司,1989年5月第一版)中,笔者已经指出: 

出世与入世是人的精神外现的两种方式(阴阳)……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观念往往把这二者割裂开来,并把非此即彼的二难选择放在行为者面前。但基督教文化的精神却调和了这两个方面,找到了既可以拯救灵魂,又可以拯救世界的共同出路,基督教的殉道者之所以不惧世俗权威,敢于反抗尘世的不义,全在于他有一颗出世的、奉献给上帝的心。这以出世之心指导入世之行,以入世之行体现出世之心的通道,是西方政治文化的根本方式,也恰是中国文化所缺乏的。 

中国传统文化儒道佛三家分立,三派互相对立,虽有交叉,但在人生哲学上却分明只有出世与人世两种分裂的处世方法。在这个最根本的问题上,三教之间恰恰是最缺乏“合一”的;而在解决出世与人世相统一的历史难题上,魏晋以后融合了佛教的“中国传统文化”,并不比魏晋以前的“中国本土文化”有根本的改进。由于没有发展出一套新的政治文化,唐宋元明清仿佛只是秦汉魏晋的死灰复燃,结果长城时代没有因为佛教的到来而结束,反而获得了化石般的延续。这与基督教结束了罗马帝国的败坏,开创了中世纪的文化革命,完全不同……

上面所说的“基督教文化的精神却调和了这两个方面”,是从中国文化的二元论看待基督教的一元论的。因为中国文化的“拯救”就是“阴阳调和”!就是出世入世的相加,就是修齐治平与逍遥出家的相加;而不仅仅其中某一元。这就是周易所谓的“一阴一阳之谓道”。 

中国文化的基本事实既然如此二元性,《拯救与逍遥》如此割裂事实的一元比较又何以能名盛一时? 

这不能回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大陆的学术气氛里面去看。 

197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官方学者钱钟书,出版了比较文学方面的专著《管锥篇》。该书在八十年代(尤其是九十年代通过电视片《围城》的播映而获得了社会影响和官方赞许)影响了一代刚刚步入大学校门的青年学子也就不足为奇了。官方学者钱钟书的《管锥篇》,既然首开八十年代以来“无类比较学”之滥觞,其中充斥了驴唇对马脑的比较、鸡脚与鸭头的异同之类的各国俚语文献的摘录,也就利用官方媒体的浩大声势,造成了一种学术的范式。 

诚然,钱钟书先生本人对此还有自知之明的,所以他命名此书为《管锥篇》,自承“只及一点,不及其余”;且只是搜罗现象,不做结论,甚至连基本分类也没有,只是按照中文古籍的时间顺序排列下来--浅则浅矣,所犯的“无类比较”之大忌,也幸而因此没有引人注目。 

但是《管锥篇》的无类摘录方法一旦用于“拯救与逍遥”一类的系统推理,就发生大大的流弊了。“管锥”所做的本是沙滩上艺海拾贝的文字游戏,是不能用来建筑大厦的。而以管锥法强作文化系统(“拯救与逍遥”)的解人,怎能不发生严重偏差呢?可能不是完全的巧合,宣传“ABC神学”甚力的《基督教文化评论》的主要编者,也正是《拯救与逍遥》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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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钱钟书《管锥篇》的弊端在哪里?


197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官方学者钱钟书,出版了比较文学方面的专著《管锥篇》。该书在八十年代(尤其是九十年代通过电视片《围城》的播映而获得了社会影响和官方赞许)影响了一代刚刚步入大学校门的青年学子也就不足为奇了。官方学者钱钟书的《管锥篇》,既然首开八十年代以来“无类比较学”之滥觞,其中充斥了驴唇对马脑的比较、鸡脚与鸭头的异同之类的各国俚语文献的摘录,也就利用官方媒体的浩大声势,造成了一种学术的范式。 

诚然,钱钟书先生本人对此还有自知之明的,所以他命名此书为《管锥篇》,自承“只及一点,不及其余”;且只是搜罗现象,不做结论,甚至连基本分类也没有,只是按照中文古籍的时间顺序排列下来--浅则浅矣,所犯的“无类比较”之大忌,也幸而因此没有引人注目。 

《管锥篇》的无类摘录方法,所做的本是沙滩上艺海拾贝的的文字游戏,是不能用来建筑大厦的。而以管锥法强作文化系统的解人,怎能不发生严重偏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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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莫言-张艺谋《红高粱》秘辛


在中央电视台组织的一次会议上,我遇见《红高粱》的小说作者莫言先生,询问他对电影《红高粱》的印象。他坦率地告诉我:“不和小说相比,电影还是不错的;若和小说相比,电影则有一些不足。”他反问我对电影的印象,我就讲了前述的几点看法,他听后颇为赞同,并告诉我一个可以印证我的观点的事情: 

导演张艺谋在构思电影《红高粱》时,曾数度与莫言座谈,他告诉小说原作者莫言,他是受到德国哲学家尼采《悲剧的诞生》一书的影响,尤其是受到书中所描述的那种“酒神(狄奥尼索斯)精神”的感染,才立意要拍这部电影,以便宣泄类似的心情。由此可见,电影《红高粱》的灵感是外来的。


一个悖论:艺术的真实性


长期以来的文学教科书上,充满了文学真实性的教导,认为艺术的命脉,在于“真实地反映了生活”,在于它“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那种对真实的生活本质的把握。但对艺术真实性的这种理解(恰恰不是艺术本身)与神话时代人们对神话与巫术具有宇宙真实性的理解,却有奇异的一致。即,现代的艺术真实性问题,等于是古代的神话真实性问题;如果你承认了这种意义上的艺术真实,也就无异于承认了神话是真实的!

那么,古代的神话与现代的艺术是否可能是生活真实的“反映”呢?在某种限度之内是可以的。这限度就是:“生活等于生活者的主观感受。”因而,生活的真实,就成了感受的真实。所以,对同一的生活可以有无数不同的感受,而所有的感受又都是真实的。接下来,对这些感受的形形色色的描绘,也都等值地体现为艺术的真实——只有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才能说艺术的真实“反映了”生活的真实。

艺术中的“生活真实”,恰恰是对流动中的生活真实的一种凝固或背离,或美其名曰“再创造”。这种经过再创造的真实,已经变成了一种神话,一种艺术,一种虚构。

本来,“艺术的真实性”作为十分独特的命题,是一个悖论中的命题。因为艺术允许夸张、虚构和撒谎。但在其他人文现象中,在诸如史学这样严谨的、表现真实性的人文活动中,真实性也是一个可以怀疑的假设。比如一部历史著作,它在所有叙述上都不违背当时发生的事件,那么,我们能否说这部历史著作获得了历史的真实性呢?也不能如是说。

这是因为,这部史著虽然说出了许多东西,但是,它还省略了更多的东西。这种省略本身就造成了夸张和虚构。我们不必对“夸张和虚构”的概念作狭隘的理解,以为造出没有的东西才叫做夸张与虚构。远远不是这样,远远不仅这样。事实上,省略也意味着夸张,因为省略了这一部分,就等于无形中夸张了那一部分;而这也就等于虚构了整个事件的全景,虚构了作为结构的那个事物。

人文现象的这一特点,在艺术中获得了空前突出的表现。因此我们看见一部艺术作品,尽管它在所有的细节描写上都是可能的,甚到是“真实的”,但作为全景来说,即作为一个“结构”来说,它依然是虚构的和没有发生过的。这是为什么?这是人性使然也。正因为人们对实存的生活感到厌倦和不满,人们才渴求艺术,渴望虚构的、多少带点超现实、超自然意味的巧合和“戏剧性”。艺术所追求的戏剧性,恰是悖于生活的真实性的。

让我们再以影片《红高粱》作例子,来说明这层关系:分析它成功的因素,有助于我们说明艺术真实性的问题。

《红高粱》的导演自述说,“中国人活得太累了,忧虑太多了。我想作学问的目的,应该是叫人越活越精神,让生命状态热起来、活起来,敢恨敢爱,敢生敢死。我之所以把《红高粱》拍得轰轰烈烈、张张扬扬,就是要表现一种痛快淋漓的人生态度,表达‘人活一口气,树活一张皮’的道理……《红高粱》的拍摄,实际上反映了我创作心态的不安分。艺术的本质是创造,一个艺术家走向过分的完整和圆熟,就是走向死亡。……我特别看重电影给人的第一感受,这种感受有文化的人可以写成长篇大论,没文化的人一句话就能说完。有的观众看了《红高粱》后感到‘痛快’、‘来劲’、‘心里扑腾扑腾的’,这就达到我的创作目的了。”(见《光明日报》1988,3.15)

导演的自述表明,影片是导演“创作心态”的表现,而与生活的真实无缘。它的本质是“创造”,而不是人们所说的认识论意义上的(对生活真实或客观事物)的“反映”。当然,这位导演在表达他的追忆时,透露出了一些文学的理性即指导艺术活动的理念支配意识;但是那种“痛快淋漓的人生态度”本身却并非理性。这种态度是一种心理的真实,感觉的真实;但绝不等于生活的、客观意义上的真实。

《红高粱》能够激动人心的地方,并不是它的真实性,而是它的神话性。它的真实性仅仅在于使这种神话获得了一种生活层面的可信性,即论据的说服力,而非场景的真实性。

成功的艺术,不必基于生活真实性,它只要满足人们感觉上的需要,就行了。这一点完全可以从《红高粱》的若干细节中得到印证:

第一,在影片一开始的抬花轿送新娘的路上就出现了一群裸露上身的壮汉,抬着一个娇弱的新娘的场景,这当然会造成极大的悬念和鲜明反差,因而在艺术上是吸引人的。可是在生活的真实意义上,却与中国的民俗完全相悖。因为这个新娘,既无娘家的陪送人,婆家也竟无一个女性成员来迎,甚至没有亲属,只雇了一帮粗俗无礼的伙计。这在以家族观念为重的中国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也许有人会说,这种场景在山东某地的穷乡僻壤,确实曾经存在过。但是,即便它存在于中国的某一地区的某一时期,但这一场景对中国的民族生活与习俗来说,是没有典型意义的。因此,用它来表现“中国人”如何如何,岂不太荒唐了?

第二,在接新娘的路上,这群半裸而癫狂的壮汉,极其粗鄙(也可用一时髦的词,叫粗犷;但粗犷绝不意味着粗俗无礼)地对新娘进行了肆无忌惮的戏谑。他们把新娘颠得死去活来,直到新娘哭出声来才罢手。这种风俗,即使存在于中国的某个地区的某一场景中,也无疑不是普遍的。因为中国风谷中折腾新娘的风俗主要是“闹新房”,而闹新房的前提是在她婆家且她丈夫在场,而不可能是在她丈夫不在而婆家又无人的情况下进行的戏弄。因此,迎亲路上的一幕,与民俗中闹新房的精神完全相悖。

况且,迎亲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是一项礼仪活动,因此它必然要求迎亲的人们(不论其社会地位多么卑下),至少要打扮一下,而绝不可能像影片中那样,光着臂膀,只穿一条裤子,恶作剧式地“迎新娘”。这对于执导意识来说,是基于表现原始的情调和粗犷的风格;但我要指出,即使在原始民族中,这样的情况也是不允许出现的。越是原始民族,迎亲就越是富于礼含义性和象征性,需要遵循的禁忌与规矩就越多。像影片中如此迎新的场面,是一种艺术虚构。如果说它确实取材于某种生活的真实的话,那么也不是民俗,而是一种山大王夺取压寨夫人式的活动。也就是一帮完全破坏了传统行为规范的人,在表演。这与恪守原始规矩的、具有内在意义的粗犷性的生活态度,毫无共同之处。

第三,人们都还记得“十八里红”是怎么酿出来的。影片里作者的爷爷、轿夫头子即那“强奸杀人犯”,当着众人的面侮辱了作者的奶奶九儿,并且公然脱下裤子,往刚刚出锅的酒缸里撒尿……这种“流氓行为”当然不能说在生活中绝无仅有,但令人惊愕的却是那帮强壮有力的伙计,竟没有一人上前阻拦自己的劳动成果横遭践踏(当时谁也不知道这撒尿的结果竟是酿出十里飘香的十八里红!)。而正是这帮伙计,恰在不久前还把这位酒后撒野的流氓狠狠揍了一顿,以示惩戒。

这次,他显然又是乘酒而来。如果伙计没有采取行动的原因是女老板九儿没有发话,那么九儿在当时的态度就更不合乎中国人的风俗了。很显然,即使九儿对她的侮辱者抱有不可抑制的情欲,那么对于她这么一个富于心机的女人来说,也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当着那些爱戴她的伙计默认这种侮辱(伙计们必定是嫉妒而憎恶那位强奸犯的)。

在此之前,她还曾指挥伙计并亲手痛打了这轿夫头子一顿,就是一个明证。但这一次大概是积聚的情欲过于强烈了吧,她不仅默认了她的强暴者反客为主的侮辱,默认了他往酒缸中撒尿的暴行,最后还听任他当着那么多男性“下人”的面把自己强行搂抱走了。走到哪里去了?竟直接走到她自己的卧室里去。女老板对此容忍,不能用中国农村妇女可能拥有的情欲热度来解释,这实际上是影片的执导的性意识膨胀执意要造成的艺术效果!

第四,撒了一泡尿,是否就能酿出好洒来,由于缺乏证伪的可能性,只有靠张艺谋自己的嘴来证明了,这里就无法讨论了。不过,从整个剧情的发展来看,撒尿与酒似乎是为了突出“性的象征”,是对性器官的暴露和对男性功能的一种暗示。那么红的红高粱酒,可以是生命力,是那种原始血液的象征(“沸腾的”);而往这酒里撒尿,显系一种性崇拜的表现。耐人寻味的是,那高粱酒酿了几十年都无法达到的醇度,却被一泡尿给尿了出来——这只能用性的暗示去解释,否则,就只有用独特的经验去解释了。世界上有那多的酿酒良方,而撒尿这一项却是可能性最低的方案。

第五,影片的背景地点十八里坡,本是非常荒凉的,那里只有造酒的人与喝酒的人,土匪以及反抗土匪的人。那里看不见农民,而农民,那些在大地上劳作的人们,才是真正的农村文化的灵魂;但影片里却没有他们。这使我们的十八里坡,多少拥有了一种美国大西部的风光。美国的大西部,是牧人和土匪的天下,在开发的早期,缺少真正的农民。为了造成某种艺术效果,《红高粱》采取了美国西部片式的背景风格。

但奇怪的是,自从来了日本人,一下子十八里坡来了那么多农民。合理的解释可以是,十八里坡本没有那么多人,但日本人为了修通战略公路,就从其他各地驱使许多劳工来到这荒凉之地修筑道路。但是我想促使影片的执导意识采取这种安排的,可能并不是这种“生活的真实性”,而是为了寻求对比强烈的反差效果。因为显然,正是这么多人来到这荒凉的地方,最后才造成了一场大灾难和大毁灭。这样的反差,很富于戏剧性意味。

诸如此类违背生活真实性原则的段落还有许多。那么,现在的问题是:这种处理手法是否削弱了影片的感染力呢?对于富于理性的批判精神的头脑来说,是这样的。但是,对于更多的只是以感性的方式去“观赏”这部影片的人来说,这场景反而加强了它的艺术感染力。而这恰是符合导演所谓“电影给人的第一感受”的期待。试想,为什么有的观众看了《红高粱》以后会感到“痛快”、“来劲”、“心里扑腾扑腾的”,显然,是因为这种“性味”过多的场景在生活中是很不寻常的,否则人们就不会感受到刺激了。

第六,使人困惑不解的是,影片的结束颇有草草收场和人为雕琢的印记。我们看见乘车前来监修公路的日本兵,毫无理由地杀死了在路上行走的弱女了(他们并不知道这是一个荡妇),这种行为既不是出于某种利益上的考虑,也不是由于兽性大发,所以令人莫名其妙。富于讽刺性的是,这位最富于日本风格的女性形象,就这样被那群日本兵给毁了。因此,对这种突如其来的转变,加强了本已拖沓的剧情节奏,有助于九儿的生平更富于传奇色彩和神秘气质,有助于情切的发展迅速推向高潮。尤其是,那机枪招来的爆炸和爆炸的火焰所招带来的日全食的漫天红,非常合于“红”高粱的主题:令人颤栗的红色象征,为片头的全影黑幕作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回应。

——牺牲了生活的真实是值得的,因为它赢得了艺术的效应。所以,对“艺术的真实”,结果你只能从象征的角度去理解。失去了象征性的生活真实,就变得平庸和无聊了。这也正是任何醒目的艺术作品竭力避免的结果。

理论家们面对此情此景又将如何提出总结呢?他们会说,“当然,当然,象征性与超现实的浪漫情境是艺术创作的一个重要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不过,象征性和超现实的神话情境(它常被小市民意识化为“浪漫的”)并不是一种修辞术和创作术,而一是种根本的艺术感性,是活脱脱的艺术性灵必定要抓住的宇宙脉息;它只不过是无法进入干涸了的眼睛罢了。

“浪漫主义”一词,不过是那干涸了的眼睛对生命的感性、艺术的感性甚至宇宙的感性(即所谓“天人交感”)所下的评断,一个极其枯燥的评语,一个干瘦得令人怜悯的概念。

关于“浪漫主义”的诸多分析,是无意义的、多余的。因为艺术在骨子里只能是“浪漫的”即超现实的虚构。不同的虚构之区别,只在其与日常经验的间距,有所不同。而作为虚构,则是同一的。——这就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区别。

由此可见,“文学中的现实主义”这个提法,实际上也是一个神话。

凡是带上了“主义”这两个字的概念,都被抽象化了、非现实化了,从而成了一种神话。

当我们把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对立起来的时候,显然做了一个假定,即现实主义所描写的是客观事物,而浪漫主义更多的是主观世界……但这种假定恰恰忘了:文学本身是不可能直接描述客观事物的;它最多只能是,描写人对客观事物的感觉。

这种感觉是因人而异的(这正是文学基本价值所在:“特殊性”)。而且,在表达它的过程中,“感觉的特殊”又受到了“表现的特殊”的进一步移易,从而形成了一种客观事物没有臣属关系的文学作品。也许是为了增进这种文学技巧的说服力,有一派人士愿意把它叫做“现实的”或“现实主义”的。但是旁观者心里一定要清楚,这不过是一个标签,是对某一类文学神话进行的渲染。任何现实主义文学所依据的都不可能是现实,而只是一种感觉。但显然,现实主义又是不能等同于感觉主义的。所以,各类文学教科书就面临这样一个悖论:没有办法将“现实”与“主义”这两概念调和起来,正如无法将“现实”与“文学”调和无间。

在这方面,西方人的研究远远在我们前面。关于文学虚构性(恰与文学真实性对应)已得到了常识的赞同:

“每一部作品,每一部小说,都是通过它编造的事件来叙述自己的创造过程,自己的历史……作品的意义在于它讲述自身,在于它谈论自身的存在。”(参阅詹姆森:《语言的囚所》,第200-201页)

无疑,文学只是一种虚构;文学的成就是和它的虚构所达到的那种弥合力,成正比的。一部作品要取得成功,它的细节必须给人以真实感,这无疑是对的。但我们却不要忘了,所谓细节的真实,即细节描写给人的真实感觉,并不等于他的描写就取自真实的存在。文学无法直接描写客体,它只能通过描写人对外界的感觉,即透过人的主观世界去影射外界的存在。而读者则在这种影射中获得一种感应,然后通过想象,达到一种似是而非的感觉复现。这就是真实感的起源。

再者,细节的真实与现实主义的文学观丝毫无关。因为,在任何浪漫主义的甚至神话的作品中,也都要借助于细节的真实以完善其表达。因此,细节的真实,只是一种描写所必备的基本技法。通过它,作者有效地唤起了读者的想象。

“诗歌语言的功能在于最大限度地凸现话语……它不是用来为交流服务的,而是为了把表达这一行为置于最突出的地方。”(穆卡罗夫斯基:《标准语言和诗歌语言》,见《布拉格学派关于美学、文学结构和文体的论文选》,第43-44页。)

现实主义文学既是一种神话,那么自然主义呢?也是一种神话!因为要使文学或艺术达到完全自然的程度,从而成为生活的一个完全真实的摹本,是不可能的。柏拉图把诗人叫做“撒谎的人”,现代文学观念把小说叫做“虚构的艺术”,是有其道理的。因为一切文学和艺术的根本特性,就是无法直接描写世界。

而且,还有一层隔阂:文学是通过人为的形式(“符号”)去打动读者的感觉世界,然后迫使后者自行回忆与想象。不仅文学如此,即使比文学显得更为“客观”的造型艺术也完全如此。当一个雕刻家雕出了一个人体的时候,这个人体雕塑不可能具有人体那样的柔软度和温度,尤其不可能具有生命;否则它就不是雕塑而是人了。但在视觉上,却可能逼真地相似,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这凭借的是什么?显然是凭借观众记忆中的人体印象。作品通过勾起这种回忆,达到了类似情境的“复现”。这不是复现,这是一种幻觉。你能说这就是“自然”吗?显然不能。它只是一种“人为的自然”,虚假的自然。

我们的命题是:文学与艺术所追求的那种效果,恰恰是现实生活中所没有的。退一步说,也是现实生活中不那样存在的。它只是在这部作品中才被如此这般地组合到一起。你不能因为它取材于一个事物,就说它是那个事物。正如你不能说,一盆以猪的胴体为素材的大菜,就是一只“猪”,你甚至不能说这盆菜就是泛泛的“猪肉”。因为由于加工,已使它成了一种新的东西,而不再是原来的那只猪,甚至不再是猪肉。从这种意义上说,文学和文学理论都是菜而不是猪,是观念而不是素材,是结构而不是生活。我们所看到的世界之所以是这样,不是由于它由物质构成,而是由它的构成。构成的方式,要比构成的取材更重要。

人之所以是人,不是由于他是物质,而是由于他具有一种特殊的构成方式。文学也是如此,文学之所以是文学,不是由于它取材于生活,而是由于它采取了文学的构成方式。在这种意义上,文学是一种独特的表达。即如历史描述之所以是“历史”,是由于它采用了历史的表达方式,而不是由于它的描述是真的。在是否“合乎真实”的层面上,历史与文学是完全一样的——它不过是以“史实”为素材而已。

决定性的要素,不是真实性;而是表达的方式、构成的方式。

(原载《向东方》,敦煌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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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假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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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假规则与潜规则


“假规则”与“潜规则”的异同:

1、“假规则”与“潜规则”的不同:“假规则”是为了某个预定目的而临时制定的成文规则,用完以后就作废的“一次性产品”,“潜规则”则是经常发挥作用的、但却并不成文的社会规则。

2、“假规则”与“潜规则”的相同:“假规则”与“潜规则”虽然有所不同,但却都是“理论脱离实际”的现象;“假规则”是“有意识的理论脱离实际”,“潜规则”是“无意识的理论脱离实际”。

3、不论综观人治的中国社会,还是横贯没有法治的中国社会,“假规则”其实都是作为“潜规则”的一项重要内容而频频出现的。与此同时,“潜规则”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把普遍的规则、社会的规范,虚化为“假规则”,也就是随时制定自己需要的规则与“成文法”,表面上按照法律制度和社会规范在行事,实际上在利用成文法贯彻习惯法(潜规则、不成文法),以此达到假公济私的目的。

以下是我1988年10月16日发表在中国《光明日报》上的《费厄泼赖应当缓行吗?》一文,提出了“假规则”这一概念,并据此分析了中国社会的实况。


《费厄泼赖应当缓行吗?》


有朋自阿姆斯特丹游学归来,言及西欧各埠麻醉品秘密市场已渐入当地的华人帮会和意大利 MAFIA(即黑手党)之手,他们平分秋色,井水不犯河水,把其他秘密组织挤出了这一市场。这是令人惊讶的。但这并不令人奇怪。 

意大利名记者路易吉·巴尔齐尼的《意大利人》,以研究意人利国民性为宗旨,这对热衷于探讨自身国民性和文化传统但又很难得出一致结论的当代中国读者,无疑会激起兴趣并触发共鸣。可巧的是,意大利作家也很少能写出他们的国民性,尽管这在民间也是一个热门话题。在火车厢里,路旁,咖啡馆里,报社编辑部里,人们总在不停地争辩:“我们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无怪作者感叹:“我一生都在参加这种无休止的辩论。我听到无数的说法,但从来没有肯定的结论……”这与改革潮里的中国人有惊人的相似。 

近代意大利是西欧最落伍的国家之一,这种国际压力迫使他们反思传统即反思自身不利于现代化的因素。例如,在其他国家,也有伟大人物遭受迫害、以致被杀的事件,“但哪里的迫害也不像意大利这样武断、持久和坚决。”马基雅维利被禁闭,现代思想之父维柯贫困终生,但不被流放,伽利略蹲了大狱,康帕内拉在土牢里过了半辈了,布鲁诺在群众欢呼中被害,1799年那不勒斯的爱国者们被绞死,李思佐被乱石击毙。这种有系统地消灭优秀人物的传统,中国读者是不会陌生的。远的不说,光是那些极左的政治运动,哪一次不是以收拾出头鸟为归依的呢?形式变了,实质则一:为满足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毁了民族的脊梁。这在其他国家恐怕不那么多见。这是两个古老民族的故事:它讲了西欧最古老的民族和东亚最古老的民族的命运。这命运是:优秀人物遭到了严峻的社会报应。这里遵循的是与自然界中“优胜劣败”的法则恰恰相反的某种社会准则:“劣胜优败”! 

其要害不在于“野蛮”而在于熟透得近乎溃疡的文明机巧。历史似乎为这两个富于古老智慧的民族留下了一笔值得清理的遗产。 

不能把社会生活理解成一场有组织的横向斗殴,正如人类历史也不是一套有系统的纵向屠杀。而使社会免除混战与活动的要素,就是确立超乎单人与集团利益之上的普遍游戏规则,并且尊重它,遵循它。这是社会进步的前提。游戏规则的确立,使社会生活宛如一场有序的棋局而非无序的厮斗,其中可以有竞争、对垒、甚至拼搏,但这一切都必须严格限制在公认的FAiR PLAY 以内。但我们的现实生活则缺乏游戏规则,甚至连学术界和批评界也不能免俗。朝三暮四的假游戏规则盛行,结果被用作针对人的“武器”。举个例子,有些单位在分配住房时就用了假规则:它的要点是看要房对象来临时制订分房规则,结果每一次分房的规则都要翻新,而得到住房的却总是那些人。制定规则的人一次次得房,遵守规则的人一次次无房!假的游戏规则是破坏社会公信力的最大元凶,它奖励了痞气横行,造成口是心非的双重人格。 

在那位来自阿姆斯特丹的朋友看来,仿佛秘密社会的强盛,也可以构成一个民族某种程度的自豪。其实,帮派至上的心态对社会游戏规则的践踏,恰是促成社会衰落的重要因素。美国人可能奇怪,意裔居民在受到侮辱后,为什么不去法庭起诉,却求助于黑手党人来复仇。这种疑惑正表明了不同的社会心态与社会实情间的隔膜。实际上,意人利黑手党和华人秘密帮会的土壤正是滋养他们的人情社会 (与法治社会相对立)。它缺乏普遍认可的游戏规则,便等于鼓励人们寻求规则以外的手段与“关系”以解决问题。这便构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假游戏规则──找关系解决问题──一场阴谋混战”。还要加上巧言令色和动机伪装。 

假规则的泛滥造成了普遍的社会内耗。大量精力浪费在不断建立、玩弄、破坏规则的假游戏规则。找关系解决问题成了帮派意识的强壮剂,这是以分裂社会整体结构为代价的。 

巴尔齐尼还发现,“封建主义”作为一个道德观念是与意大利社会格格不入的。封建形式作为外国的时髦被接受了,但它的精神(如骑士精神)却“流于一种文雅的消遣”。这里没有亚瑟王的骑士宣言,也不存在巴亚德那样无所畏惧的武士。

这一分析,使人想起当代中国人在谴责“封建主义残余”时,实际上是把封建主义与家天下、无法无天、人欲横流、以权谋私等同了起来。而传统社会生活中至关重要的游戏规则却无人理会。这种谴责结果成了某种对现状的高级辩护,它使人对游戏规则所受到的新近创伤完全麻木不仁了。把中国秦朝以后的社会生活中本就欠发达的游戏规则,当作封建主义和万恶之源而口诛笔伐,并未导致新的游戏规则,而只解脱了践踏游戏规则者的内心不安。仿佛破坏了规则,阿Q也就“革命了”,社会也就找到了通向天堂的正确阶梯。结果呢,留下的只是无序的荒漠。 

面对此情此景,我们已经认清,社会的进步有赖于“置游戏规则于尊位”。破坏规则,是最严重的社会破坏;而培植尊重规则的风尚,已被证明为最首要的文化建设。这规则不是抽象的道德规范,而是可见的行事依据。 

费厄泼赖应当立行。 


〔另起一页〕


第二节

从欧债危机看社会主义的祸害


社会主义、平权措施、福利救济、政府干预……这些美好的名词,直接导致了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

而官员们却正话反说,例如胡宇《从欧债危机看中国经济》(2011年9月6日深圳特区报)一文就声称,“本轮欧债危机的爆发,只是过去若干次西方资本主义危机的一个缩影和重现。因为爆发逻辑非常清晰欧元区多数国家通过超额负债制造虚假的消费繁荣,这不仅助长了欧洲人的惰性,更将欧元区整体经济拖入主权债务危机。正如‘世上不存在永动机’一样,借债消费的模式,本质上也是建立在孱弱的实体经济之上的病态消费模式。”

该文南辕北辙,说“过去100年以来欧洲的福利社会模式让多数人淡忘了资本主义的原罪。然而,一旦资本主义危机周期重来,过去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昂贵的社会福利制度就难以为继了。随之而来的是政府赤字的大幅削减,社会矛盾的急剧上升。上个月,伦敦爆发的骚乱便是贫富分化问题的集中体现。”因为,不论“扩张性的财政政策”还是“昂贵的社会福利制度”都是社会主义的,而非资本主义的。

该文作者自己也知道自己的说法无法自圆其说,于是又说“因此,要避免欧债危机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减少低效的救市政策,让理性的市场本身来恢复主导权。果如是,最终市场选择的优秀公司会脱颖而出。当然,这种经济的自我修复过程需要时间,短则五年,长则二三十年。”大家知道,所谓“低效的救市政策”,是社会主义的干涉;而“理性的市场”才是资本主义的自我修复:“最终市场选择的优秀公司会脱颖而出。”该文作者这样说,不是在谴责资本主义,而是在谴责社会主义。

类似的文章还有,例如杨斌《从美债危机看美国的民主模式危机》,谴责的实际上是美国政治里的社会主义倾向。

社会主义倾向破坏了美国的企业家精神,让贪官污吏与金融骗子肆意横行,终于酿成了金融危机。

2011年9月底《时代》(Time)杂志网站刊出《懒惰的美国人》报导,认为美国人与其抱怨中国的不公平竞争造成美国的衰退,不如反求诸己, 看到美国人的懒惰已成国家向前发展的阻力。该杂志专栏作家柯莱恩(Joe Klein)在报导中说,过去人们谈到美国衰落的原因时,多数人都说是来自中国的竞争、失去制造业工作和国家福利增加。但现在很多人开始认识到真正的原因在美国人自己,“懒惰”是最常听到的一种说法。文章引述在密西西比河滨奥赛奥拉(Osceola)行医的怀蒂兹(Warren Whitis)说:“它就像罗马。我对内部崩溃担心得要死,吸毒文化正在失控。很多人找到我,请求给他们开止痛药处方。”

怀蒂兹说:“我们美国就像昔日的英国。我们很懒惰。我们有了所有东西,我们成为一个消费国家。即使最穷的人也有空调和电视,人们没有理由再那么努力工作,不像我们的父辈。”在华盛顿大学修读政治学的珊妮梅塔(Sunny Mehta)说,“我担心我们的教育制度。我们真的在下滑。我们在世界上有些像17世纪。”该校另一名学生弗雅吉多西(Viraj Doshi)说:“自满”是美国衰落的原因。她说,她中学在北卡一家私立学校上学,很多同学都认为他们不用太费力气,就能上大学,找个好工作,毕业后能挣很多钱。他们说,他们家什么事都能解决。他们中超过半数都不用功,每晚都要花两个多小时在“脸书”(Facebook)上。 

这些看法都有道理,但都太表面化,实际上,所有这些缺陷虽然都是懒惰造成的,但懒惰的背后则是社会主义和福利制度。

美国海军海豹突击队前队员格瑞亭斯(Eric Greitens)说,事实上人生的幸福有三种。一种是简单享受消费型:吃个冰淇淋就觉得幸福。另一种是回顾感恩型:回头看看所做的事情,认为对一切都应当感恩。第三种幸福来自个人受苦牺牲型:那是来自追求卓越,而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做了有意义的事情之后所得到的满足感。

显然,第三种幸福是与社会福利培育的懒汉制度完全绝缘的。

社会主义的最大祸害,就是培育了懒汉、导致了人性的进一步堕落。

“懒惰”是社会主义的结果。

“懒惰”加剧了金权政治与社会腐败。



〔另起一页〕


第三节

从欧元区危机看欧盟的命运


[小引:2010年4月5月之间,希腊债务危机引起的社会动荡,正在拷问欧元区:主权缺失下的条件下,“统一货币”是否可行?

经济学家开始预言,希腊的紧缩财政计划将会失败,该国很可能会退出欧元区以解决财政危机。毫无疑问,上述可能性将使欧元区面临分裂危机,若转化为现实,将给欧元区的整体稳定性乃至区域货币合作的前景带来不利影响。]


(一)


“欧洲化时代”的终结,不是抽象的。欧盟委员会2006年1月12日在布鲁塞尔公布的统计表明:欧洲国家创新能力已经远远低于美国和日本。欧盟委员会发言人格里格尔在记者会上表示,排行榜显示欧盟二十五成员国在创新能力上差距也很大,西欧与北欧国家在其中居于领先地位:“在创新能力方面,瑞典、芬兰、丹麦、德国和瑞士在欧洲处于领导地位。创新实力一般的国家是法国、卢森堡、爱尔兰、英国、荷兰、奥地利、挪威、意大利和冰岛。一些新成员国斯洛文尼亚、匈牙利、葡萄牙、捷克、立陶宛、希腊、塞浦路斯和马耳他正急起直追。”欧盟创新能力较差或处于滑坡状态的国家有西班牙、波兰等。

创新能力的排行榜很具体,包括二十六个指标,统计项目包括各国高科技研发能力、综合技术培训能力、研发投资、专利申请、创新动力、创新经营、知识产权等。据这些指标的对比,欧盟二十五国与美国、日本的创新能力差距很大。欧盟的科研投资低于美国33%,如果欧盟二十五国的创新能力保持近年来的水平,显然欧洲与美国在创新能力上的鸿沟不可能很快被填平。”更加具体的统计表明,欧盟和日本在创新能力上的距离还在进一步拉大,而和美国的距离则保持不变。

欧盟委员会副主席维尔赫根强调,创新实力不仅包括科研能力,更包括应用能力,他举例说,mp3数码播放技术的发明者是德国人,但进行商业运用的却是美国公司。欧盟委员会官员怀特表示,欧洲并非缺乏创新能力,只是创新潜能没有得到发挥。他认为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和意大利等国需要二十年的时间才能赶上法国、英国等中等创新能力国家,而如果以目前的投资规模和发展速度,欧盟需要五十年时间才有可能赶上美国的创新实力。

欧盟创新排行榜还特别提到中国与印度等新兴市场国家正迅速成为全球一流研发和创新中心,面对这两个新兴科技创新大国的挑战,欧盟必须把推动成员国的创新能力,作为欧盟里斯本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行动计划的首要任务。维尔赫根强调,欧盟已经推出了一个全面推动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欧盟委员会正等待成员国政府对此作出政治回应。

但我们知道,欧洲的挣扎是徒劳的。两次大战已经“一劳永逸地解决了欧洲问题”。

新国家主义者、泛亚主义者认为,中国应该东联日本、以藉其人财南进东盟,广联黄种人,反向殖民美洲大陆和澳洲大陆,以匡复数万年来的家园。庶几可斥白祸于国门之外,至少也应该争取美洲和澳洲的半壁江山。他们认为,白种人的统治是一种野蛮的统治,利己、无礼,其行径是一种皮萨罗式的海盗和西部牛仔的混合物,是德国纳粹和美国三K党、俄国光头党式的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而缺乏讲究天下秩序的全球化内涵。总之,起源于殖民主义统治的现代国际秩序,并不适合担任“协和万邦”、建立“礼制的天下统治”的角色;掠夺性的殖民统治及其片面的“自由贸易”,比给予性的地方自治如“赏赐封国”,更不符合人性。这种罪恶的秩序必须结束。在新世界的城门横匾上将写着:“万国来仪”。


(二)


《美国之音》2004年3月7日报道,美国学者尼尔·弗格森〔Niall Ferguson〕在华盛顿预测,欧洲联盟因多种问题正在全面衰退,最终将为伊斯兰世界所吞没。他认为“欧洲的终结不只是一个经济现象。欧盟根本谈不上与美国抗衡,而且跟人们的期望相反,根本不会成为政治动力的吸引者。恰恰相反,欧盟将被外来的力量所消化。”

欧洲不仅面对伊斯兰世界的入侵,还面对西欧的野蛮化前景。2007年1月,欧盟再次东扩。前一次〔2004年〕的大幅东扩,为欧盟增加了七千五百万新公民。这一次,随着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的加入,又增添了三千万人口。这对西欧的劳力市场意味着什么?对西欧的社会变迁发挥何等作用?东扩的结果是内伤:让西欧面对严酷的工资竞争。欧盟制造业的一名雇员原来每小时工资二十六欧元,在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则不到两个欧元。东欧人进入西欧,其实是一种新的“蛮族入侵”。西欧产业进入东欧,则造成自身的空洞化。

欧洲经济长期衰落,与美国相比差距越来越大。弗格森说:“过去十年来,除了2001年这一年,美国经济的增长速度按绝对值计算一直高于欧盟。过去八年中有七年,美国的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都高于欧盟。如果再看失业率数字,根据世界经合组织的统计,过去十年,欧盟的失业率平均比美国高出一倍以上。”造成欧美经济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是欧洲经济投入越来越少,而产出自然减少。

据统计,十年来,美国工人工作小时数一直都大大高于欧盟国家。美国工人每年平均工作两千小时,但德国工人的工作时间比美国少22%。如果把丹麦等国家都算进来,差距更大。欧洲人的假期延长了,工作时间减少了,劳动效率降低了,他们怎能在竞争激烈的世界经济中继续保持强大地位呢?欧洲经济的衰落跟欧洲第一大经济体──德国经济的滑落有密切关系。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十几年前学者们还发出警告,说德国将取代美国成为全球的经济超级大国。 但不久之后人们就发现,德国经济危机深重。统计数字显示,德国是欧盟的主要财政来源,欧盟每年财政预算中约三分之二来自德国。从欧盟成立以来,德国给欧盟的捐款总额超过一千三百二十亿德国马克,但德国经济的增长速度目前却是欧盟各经济体中最慢的,德国的这种慷慨不可能持续,一旦德国的财政来源中断,欧盟的经费将立刻成为问题。与此同时,欧盟面临另外一个严重威胁是人口老化,如果用移民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有朝一日欧洲将被劳动力资源充沛的伊斯兰世界所吞没。欧洲长期以来以世界基督教中心而自豪,但目前精神衰退非常明显,德国、瑞士、荷兰等国现在经常参加教会活动的人已经不到十分之一。

其实早在2000年,法国作家威廉·法耶就写了一本《殖民欧洲》,但引起巨大争议,并遭到法兰西共和国检察官起诉,指控他“挑拨种族歧视、仇恨和暴力……”,从此他开始了长期的司法应诉程序,被处以五万法郎的罚款,还面临禁止出版发行以及销毁所有现存版本的命运。

《殖民欧洲》有些什么大逆不道的内容?

法耶曾是记者、教授、作家、杂文家、剧作家、论战家、广播电台制作人、非党派人士,《土地和人民》杂志的合作者,曾是著名的“新右派”流派的主要活动家之一,1980年代中期改作杂志主编。对《殖民欧洲》一书,有舆论这样评论:“作者语言简洁明了,毫无学究气,一环一环地掰开移民现象的传说,用道理和事实公开批评了主张移民的人士──政治家、非政府组织、新闻媒体、财政高层等等──是多么愚蠢,揭开了他们的真实意图。”法耶断言,法国乃至欧洲的“种族战争已经开始”。《殖民欧洲》全书六章。其中第二章题为《伊斯兰,征服的宗教》,作者提醒欧洲:伊斯兰同化的危险,把伊斯兰和共产主义作了简单然而十分贴切的分析比较并主张捍卫欧洲的领土和文化。〔姚笠:《从巴黎骚乱看移民融合》〕

威廉·法耶的《殖民欧洲》写道:种族战争年复一年扩展着,像非正规的城市游击队:烧汽车烧商店,不断侵扰欧洲人,袭击公共交通设施,伏击警察和消防队,劫掠从郊区发展到市中心,等等。正如一份社会学研究报告所分析的那样,北非青年犯罪也是一种征服领土、把欧洲人驱逐出法国领土的手段。导致这些罪行的动机,不仅仅是简单的经济犯罪。在郊区,出现了飞地或者“无法律区”,这类地区像油一样沿着郊区向周边侵染。外族人口达到一定比例,犯罪就骚扰到那些“小白人”,使他们由于不堪种族团伙的欺负侵扰而移居,〔……〕估计在法国有千余这样的地区。这种领土分割的现象令我们感到我们正在进入一个新的中世纪时期。在它掩盖下的领土殖民,打碎了左派乌托邦的“种族混合”。法国的那些知识精英们,自己住在专为白人保留的昂贵地区,却总是建议城区的社会阶层混居。在同是欧洲人的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混居那是另一回事。对那些否认种族差异的精英们来说,让出大片的城区给大部分移民,于他们毫无影响。对于这种情况,他们把它说成是“社会断层”,然而实际上在那里动荡的是“种族断层”和“种族文化断层”。

《殖民欧洲》写道:政治家们则援引了大量的经济原因,然而实际上作乱的却是十分明显的种族因素。更有甚者,他们批评“小白人”、批评大众,莫须有地说他们的抱怨言过其实,是明显的种族主义。还说他们是制造种族隔离地的责任者。〔……〕实际上,从所有制的意义上说,不是种族隔离,而是领土占领和殖民地。隔离地是一批人遭受放逐的流放地。而今天在法国,是异族用武力夺得他们的领地。一说种族隔离就是把移民当作受害者,然而实际情况却相反,他们是自愿隔离他们的自治领域来自成一统。一说种族隔离就让人想到贫困,想到日益增多的“无法律区”的贫困。事实却相反,贩毒,贩卖偷盗的财物,贩卖合法及非法资料资源,这类经济犯罪使这些人活得蛮好,甚至超过法国的工薪阶层。

在我们看来,威廉·法耶的忧虑是对“蛮族入侵”的恐惧。而实际上,欧洲现在面临的问题是一切接近末日的文明所固有的。各个古老的霸权最后无一不被腐化、懒惰和人口下降、丧失方向所毁灭。美国和其他英语殖民地〔加拿大、澳洲、新西兰〕看起来似乎好一点,但那主要是因为它们起步晚,相对比较野蛮一点,而且作为移民国家,大量的外来人口掩盖了白人颓废衰落的刺眼真相。文明史好像提供了这样一个范例:统治民族往往会因为“太忙”而“没有时间生孩子”,结果导致人口下降,再因为人口下降而遭到征服。相反,被压迫民族却往往由于贫穷和百无聊赖而只知道生孩子,结果导致人口上升,再因为人口上升而铤而走险并开始扩张。

2007年3月3日,澳大利亚的悉尼市举行“约有四十五万人参加的游行和狂欢”,游行的主题是“爱”,有超过一百一十辆彩车方阵,澳大利亚各大城市及来自海外的同性恋支持者均有参加。呼吁给与同性恋者平等权利。游行者来自各行各业,方阵中甚至包括联邦警察、冲浪救生协会、急救中心及一些为大选拉票的政党,他们服饰怪异、发型奇特、舞步趑趄,以求吸引观众目光,不少参加者衣着暴露,甚至出现了全裸人士。游行组委会主席称,游行为全球男女同性恋者提供展示自己的舞台,今年的游行规模是历届最大的。澳洲同性恋游行最早是从1978年开始,当年为了抗议澳洲禁止同性恋而展开的活动,如今却成了狂欢派对。澳洲政府1984年宣布同性恋合法化。同性恋及其婚姻的最直接的社会后果就是降低人口出生率,这必将对全球白人人口的持续减少,火上浇油。

2007年3月14日联合国发表报告说,从那时开始至2050年,全球将出现史无前例的“持续、大批的移民潮”。每年会有至少二百二十万人移居富裕国家,反而富裕国家的原居住者人口将停滞不前,甚至下降。在这期间,非洲、亚洲和中东会增加数十亿人,其中数千万人将移居到欧洲和美洲;同时富裕国家的原有人口则将减少。例如,东欧地区的人口就会将稳步减少,原因在于外移率高,而出生率则追不上。1970至1980年间,富国每年自穷国接收了一百万名移民。但从2007年到2050年,每年将超过二百三十万人。这些移民当中,来自非洲和亚洲的,每年分别有四十多万和一百二十万。到2050年,印度将是全球人口第一大国,总数近十七亿。巴基斯坦亦将以二亿九千二百万人成为人口第五大国。尼日利亚则以二亿八千九百万人排行第六。到了2050年,人口跌幅较高者是保加利亚,达百分之三十五;随后是乌克兰,达百分之三十三;再随后是俄罗斯,达百分之二十五。跨境移居者将大大增加其它发达国家的人口。而发达地区的人口预期将大抵维持在十二亿不变;如果没有大量移民流入,这些地区的人口更有可能下跌。例如英国人口到2050年将由六千万增至六千九百万,增加的部分几乎全是移民。

有人作过一个统计,认为欧洲的伊斯兰化无可避免,而且在我们还活着的时候就能看到。具体说来,一个社会要维持现有人口数字,生育率(fertility rate,每对夫妇生育的孩子数)必须达到2.11。而今天欧洲国家的数字却是:

法国 1.8

英国 1.6

德国 1.3

意大利 1.2

西班牙 1.1

欧盟平均 1.38

更触目惊心的数字还在后头。尽管欧洲生育率如此低,但欧洲人口并没有显著下降。答案是外来移民。1990年以来欧洲人口增长中,90%来自穆斯林人口。

法国穆斯林家庭生育率是8.1,尽管法国平均生育率只有1.8。二十岁及以下人口中,30%是穆斯林背景。等这些人成年生孩子时会是什么景观?照现在的速度,到2027年,五分之一的法国人是穆斯林。在荷兰,50%的新生婴儿来自穆斯林家庭。十五年后,一半荷兰人口将是穆斯林。在比利时,25%的人口已经是穆斯林,50%的新生婴儿来自穆斯林家庭。在德国,联邦统计办公室说,到2050年,德国将成为一个伊斯兰国家。

地理上的欧洲还在,只是内容和曾经的欧洲完全不一样了。尤其因为,穆斯林反对同性恋,他们的出生率接近自然水平,所以和萎靡不振的白人社会相比特别高。

在这种背景下,欧洲人对穆斯林充满恐怖,认为穆斯林:“根本不把其他的民族当人看,当他们的人口还没有占到多数的时候,他们看上去很守规矩,他们对当地发生的一切政治、经济事物概不关心,只是一心发展自己的民族和宗教,这种做法会给那些短视的政治家尤其是独裁者带来好感,因为他们就是喜欢那些不关心政治和社会的人,这给他们的发展带来方便。穆斯林的目的总会达到,他们的人口在不断扩大,因为一个穆斯林家庭出身的孩子,天然就是一个穆斯林,一个非穆斯林的女人和一个穆斯林男人结婚,那么这个女人要随穆斯林,生下的孩子也必然是穆斯林。然而,一个非穆斯林的男人和一个穆斯林女人结婚,这个男人也要随穆斯林,他们生下的孩子也是穆斯林,如此一来,穆斯林只会越来越多,不会越来越少。而且穆斯林的出生率是很高的,他们不发愁他们的孩子的生计,因为左派种族主义自会照顾他们,抢劫总比生产要容易的多。等到他们的人口达到一定的程度,他们就会控制那个地方,所有的人,要么随穆斯林,要么掉脑袋。”


(三)


历史上未有一群彼此争斗的蕞尔小国能够捐弃前嫌和宿怨,而携手共建一个规模巨大的世界帝国。苏美尔城邦、玛雅城邦、希腊城邦、中原各国,在这方面都是典型的失败的例子。欧洲诸国难道能够例外?让我们拭目以待欧盟的奇迹吧。由于文明的后遗症,这群古老的小国锐气早经磨尽,创造精神也已惰怠,只能成为某个新兴的边区霸权的刀下之鬼,而具有原始背景的新兴霸权,会用各种方法迫使这些蕞尔小国成为自己的俎下肉,留给它们的只有一种可能:成为物质化的、广袤的、机械性帝国的一块领地。像希腊化各国对于罗马帝国,像战国各雄对于秦,像苏美尔诸邦对于巴比伦帝国和波斯帝国。尼采看不到这一点,还由于他只是一个“真正的欧洲人”,虽然他因为拥有混血身份,眼界优于某一国的沙文主义者,可是他又怎能“彻底摆脱欧洲人共同的区域眼界”呢?那种欧洲眼界,在十九世纪的欧洲真算伟大的上乘,但在二十一世纪的现在却是极为落伍的末流了。尼采预感到欧洲的没落衰颓,但却只知道挽救它而不知道放弃它,更不能摆脱人文主义的局限,不知全球化将要吞没欧洲──不是停留在欧洲的一体化,而是进军于全球的一体化。

1900年入侵中国的“八国联军”,就代表了十九世纪的春秋群雄并预示了二十世纪的战国群雄;但其中除了美、俄两个边缘国家拥有广袤的半开化腹地外,其他几位都由于资源有限、版图局促,而在两次世界大战中沦为二等国家。冷战结束后,苏联也宣告初步瓦解,只剩美国独大。而今在美国以下的二等国家除了大部分“八国联军的残渣余孽”合组“欧盟”外,又多了当年被迫充当慰安妇的中国、印度、阿拉伯联盟等板块〔还有个日本左右为难〕,隐然似有“X雄争霸的格局”。

欧洲的一切将在全球化里面终结。正如太阳在西方落下后还会从东方升起,刺眼,迷人,神奇。绝望的尼采学说,诚然是迷妄的,因为它还根植在欧洲文明的土壤中;同时它也有不朽之处,即根植于西方却看到了东方,并转向了东方,成为欧洲衰落的见证者。对当今的世界来说,一个颇为重要的工作便是:在全球化的过程中扬弃极端人本主义的思想,并对极端人本主义虽然提出但却无法解决的形而上学问题,给予一个“文化上的答案”,这要求思考者从尼采的《权力意志》即所谓《八十年代遗稿》出发而不是停止,从他“欧洲合众国”的思想出发而不是停止,从区域政治走向全球政治,以再接再厉,开辟全球合众国,即礼制的天下统治。这当然需要以批判的眼光而不是信徒的眼光来阅读那本探索性、并不成熟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毕竟,波斯宗教只能提供起点而不是终点!当我们彻底肃清了极端人本主义学说中的陈腐,赐给它真正的教益,“天解决”的号角就吹响在这个脆弱的星球上。

文明史的四季以及“天子”学说,是对“永恒轮回”的一个说明和一幅完善的图解。“人的力量”无法满足人的需要、解释人的处境,在柳暗花明的时刻创造了生机的,是“神的力量”。如果说超人学说是欧洲人本主义的终结,那么天子学说则为历史教的全球流行打开了闸门?


(四)


2007年3月25日是英国废除奴隶贸易二百周年。然而,奴隶制在英国并没有成为“过去”。2007年2月26日,英国赫尔大学〔University of Hull〕和国际反奴隶组织〔Anti-Slavery International〕公布了一份长达七十九页报告,名为《英国当代奴隶制》,揭示了今日英国仍然存在大量“隐性奴隶”,当然,这些人是被军队和监狱以外的奴隶集团所控制的;这些人被犯罪集团和人口贩子控制,像奴隶一般被迫工作。而政府和警方却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该报告的作者之一、英国“赫尔大学韦尔伯福斯奴隶和解放研究学院”的加里·克雷格〔Gary Craig〕表示,奴隶制在全球化的今天普遍存在,“事实上,鉴于交通和管理成本,现在买一个奴隶比二百年前还更便宜”。这是因为存在广阔的国外市场。“今日的英国存在奴隶……只不过这些奴隶被‘隐藏’起来了。”国际反奴隶组织的负责人艾丹·麦克奎德〔Aidan McQuade〕在报告发表后第二天再次确认了这个“鲜为人知”的事实。很多人不知道奴隶制依然存在,是因为奴隶制的许多性质已经改变。《英国当代奴隶制》认为,英国的“奴隶”主要是强迫劳动力、被债务控制的人、性奴和童工。麦克奎德说,这些人受强迫或欺骗而进行工作,薪资微薄甚至没有任何收入,“雇主”通常通过精神、肉体的虐待或威胁来控制他们。《英国当代奴隶制》认为,最后一点很重要,因为很多“雇主”并没有真正施暴,只是采取一种威吓形式,如没收“奴隶”的身份文件,但这足以起到控制作用。因为失去了身份证件就几乎踏进了监狱的大门。

报告还指出,“当代奴隶制在全世界无处不在”。国际劳工组织的保守估计,全球范围内的“奴隶”产业,年收益高达三百二十亿美元〔约合两千八百亿人民币〕。目前全世界至少存在一千二百三十万名“奴隶”,其中至少有三十六万人生活在工业国家,许多是被迫劳动的外籍劳工。“当代奴隶制”最严重的是东南亚、拉美、美国、非洲和欧洲部分地区。发达国家“奴隶”的重要来源欧美国家的非法移民问题。2003年,欧盟有三千四百五十万非法移民,这个数字每年至少以四十万的速度增加。2006年美国国务院的报告指出,美国每年有六十万到八十万人被贩入,其中八成是女性,一半是未成年人。在当代奴隶中,最主要的就是卖淫和强迫劳动。至于英国,它现在不仅是“奴隶”接受国,也是中转地。粗略估算,在过去十年间,大约有一万名妇女和四千名儿童被送到英国当性奴,这些人主要来自东欧、非洲、南美和亚洲。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奴隶”是通过合法途径进入英国的,他们往往持有工作签证。但由于这些人不了解自己在英国所拥有的权利,语言不通,而沦为“奴隶”。对此,报告的解释是:英国是欧洲最灵活的劳工市场之一,工作时间、录用和解聘制度比较弹性,对于合同签订时间长短和薪资多少没有硬性规定。因此在英国,建筑、农业、清洁和家政成了外籍劳工的“天下”,这些领域也最容易发生剥削现象。雇主更愿意聘用外籍临时工,薪资低廉且可随意开除。在这样一个环境中,许多雇主威胁外籍劳工,若不符合要求就会撤消工作许可。

英国公共服务业工会〔UNISON〕在2006年《国际劳工移民》报告中指出,外籍劳工对于英国的经济十分重要,因为政府没有给予这些人应有的保护。“英国警方和内政部都承认奴隶制的存在,但由于政府内部对于‘入境外籍人士’所持的态度不同,导致奴隶制问题始终处于英国政治舞台的聚光灯之外。”麦克奎德说,英国政客虽然口头上抨击“奴隶制”,但现有的司法和政治框架却无法进行持续、有效地打击行动。政府至今都没有签署欧洲议会的《反对人口贩卖活动公约》。非法移民不愿和警方合作,害怕会被移民局遣返回国。如果揭发“雇主”和“中介”的罪行,在得不到政府的任何保护情况下,他们还可能遭到袭击或被再次贩卖。

古人所谓的“天下溺”,指的正是某种绝大的世界性危机,可是,天下并不会真正被溺的!“溺”的状态,不过是其中一部分人的状态,而不是全体。所以一切的“溺”都会导致一种新的拯救,即未溺的部分搭救已溺的部分。例如,权利观念的危机,激起了新的权利观念和新的权力形态。危机常常激起最深刻的本能力量,使人精神弥满,如果生活没有危机,生命的波澜也就止息,沉寂变得可怕。真正的战士不惧危机,而且怀有深深的欣喜:新的势力正在生长,自然将有新的拯救行为出现在危机过程中!即使仅仅为了这些拯救行为,危机与冒险也是值得的。


(五)


二十世纪的联合国,依靠论坛形式协调人类政治行为的状态,但在二十一世纪伊始的“九一一袭击”后,联合国机制眼见得破碎飘零了。“欧洲共同体”有幸靠关税同盟而改变历史的宿命吗?这一宿命就是:统一不得不诉诸某种形式的强制理论。我很怀疑。欧洲议会与美国议会的最大差异,在于前者缺乏强制力量;因为美国的强制力量是通过贩卖黑奴、独立战争、屠杀印第安人、血流成河的南北战争、大陆扩张、海外扩张〔通过对西班牙的掠夺〕以及两次世界大战稳步建立的,而欧盟呢?欧盟甚至连独立战争都还没有开始呢!有一天,历史也许将证明,人类还是得“穿新鞋走老路”──仰仗某种类似于强秦和罗马的“赐福”?甚至要依靠“全球范围的南北战争”,来实现“世界国家的和平共处”。黄金时代的重来、礼制的天下统治,难道真的可以缺乏“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真的无须必要的斧钺以为支持?

任何文化模式,只有当它成功地解决了当时代的主要问题时,它真正的内力才会透现出来。在受到多方尊荣之后,它情不自禁地意欲成为一把打开未来之门的万能钥匙!它所开启的黄金时代,可以使黄金变得无用。印第安人曾经拥有这样美好的回忆,可惜被掠夺黄金的欧洲殖民者一举摧毁。那么现在,全球时代是否应该认可并著手重建自己的黄金时代呢?尽管在“黄金时代”、“太平盛世”的底层,也有其充满杀机的暗流在悄悄汩动。

问题只在于,普遍的和平不足以积累汇成摧毁文明大厦的泥石流。如果“民主社会”就是“平民社会”的话,那么中国在汉朝以后就已经是一个民主社会了。尤其是在汉武帝〔刘彻,前156年─前87年〕实施“推恩法”之后,他采用主父偃的建议,下令诸侯分封子弟以分割其领土及势力;又以诸侯在朝庙助祭时所贡献的酬金份量和成色不足,夺去一百零六人的爵号,侯王势力自此瓦解,封建名存实亡。结果民间效法,导致长子继承制崩溃,诸子坐等瓜分家产,不思进取,中国文明从此丧失内在动能。这种类型的“中国民主社会”,具有“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平等意识,结果极端的平民社会逐渐演变为贱民社会。“程序正义”本是“礼”的重要内容,如果逐渐不被大众理睬,那么破坏程序的“合情合理”就会成为僭越的口实。

历史表明,最有活力的不是平民社会,而是贵族社会向平民社会的过渡时期。全球规模的礼制统治,不是古代中国的“礼制的天下统治”的简单翻版与扩充,而是一种全新的东西。因为古代的天下仅指“赤县神州”,而我们所以借用“礼制的天下统治”一词,用以表达全球化的观念,是由于“礼魂”的信念体现了人类追求秩序的生物性格。

礼魂所借用的外套即古代的礼制,并不能化育未来的世界:“礼不相袭”的“礼”就是指礼制而言;但礼魂即礼的精神则万古如一:那就是爱和平、求安宁的“阴性元素”。这虽然与进攻性的“阳性元素”对立,但却是化育世界所不可或缺的一半。阴性因素虽与创造精神格格不入,但它对创造力的“群龙无首”,进行了规范、阻碍甚至卓有成效的淘汰与歼灭,迫使创造力走向更高的状态。这正如礼的核心思想既不是“禁欲”也不是“纵欲”,而在于“中庸”和“节制”:目标不是“欲望”,而是“创造”!创造性起源于欲望,但创造力却需要克服欲望的骚动。“礼制的天下统治”的精髓,就在于迫使纵欲的时尚转辙,走向创造。礼制的天下统治创造了限制,其结果不是消极的保守而是积极的进取:限制了无秩序的动作,克服了创造的大障碍。而限制之下的最大创造就是某种特殊人格的兴起,没有他的大驾光临,礼制的天下统治是不可思议的。

从全球化的角度看,“礼制的天下统治”与“科学的世界秩序”:这两个概念是对同一意象的不同表述。这样的科学正好与民主和社会主义无缘。

科学能造成世界秩序吗?科学不正构成了对于秩序的颠覆因素吗?我认为,科学作为工具,正像两面刃,有对秩序构成颠覆的一面,也有维护甚至巩固秩序的一面,例如,二十世纪后半期人民武装起义之所以很少成功,就是因为现代科技成为各国政府强大的镇压工具。在全球时代,这个特点会进一步加强而不是削弱,科学力量在未来将发挥稳定秩序甚至整合全球的“阴性作用”。从科学发展史看,当科学结构剧烈变动时,各门科学的内容急剧调整,科学对秩序确有破坏作用,这时科学发展迫使社会秩序随之作出相应改变。反之,当科学结构相对稳定下来,科学发展相对陷于停顿状态,科学即对秩序发挥某种支持作用,科学成果支持现存秩序。

这就是“科学与秩序的关系”的双重性。现代科学已经转变身份为秩序的支持者,其分科日益细密,有如雨后春笋窜生不已,但各门学科间的互渗也日益深入,最后各类学科间的不平衡将消失,科学内部的平衡结构建立起来,一个“大科学系统”,像大洋包容了所有暗流那样包容了一切分类学科,像汉朝的“阴阳五行”系统和罗马的“亚里士多德”系统,被确立为宗主。然后,在这个总括性很强的“大科学系统”的基础上,将有一个新宗教的冠冕勃然兴起。这种新宗教的核心,可能是历史性的“东西合璧”运动,催生新的精神焦点,它本身也将被全球规模刷新。

对上述运动的表述,可以用一种“交叉式方法”:“礼制的天下统治─科学的世界秩序”。这“交叉式表述”的两部分之间的差异所造成的空间,使其外延和内涵无形变大。例如,“礼制的天下统治”原出中国种族的伦理范畴,而“科学的世界秩序”却是基于人类各个种族在地球生态环境中所面对的共同处境。这种背景上的不同决定了,礼制的天下统治偏重于人性方面,科学的世界秩序偏重于物性方面;前者注重历史意识,后者注重现实需要。二者虽然同属现世范畴,但前者似乎侧重集团伦理,后者可能侧重自我意识;前者强调服从,后者鼓励自觉;前者重视安全与和谐;后者重视福利与进步,等等。

这就是“礼制的天下统治”与“科学的世界秩序”可能具有的差异,这种差异也是基于二者渊源的中国文明与欧洲文明的差异,演变而成的。礼制的天下统治─科学的世界秩序这“交叉表述”得以存在的基础,在于它们共有一颗“礼魂”或曰“秩序精神”,在寻求完满中建立平衡甚至对称。我们可以把这种现世精神支配下的新宗教叫做“历史教”。“礼制的天下统治─科学的世界秩序”,荟集于“历史教”,它作为一种“理性宗教”,从经验科学的基地出发,向着“历史的战场”而不是“永恒的宝座”进发,前去击毁从经验科学派生敷衍出来的社会无序。“历史教”是全球纪元的整合工具,却不是永远的工具。“大科学”其实距离宗教很近,虽然科学终究缺乏一种信念和仰望的要素。

由于科学只能建立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而这个世界对于人的智能而言终究又是不可知的,所以科学总是让人处于不安定的探索状态,迫使人们的心情和看法永远被环境左右和摆布,“被命运捉弄”强烈感觉使人气馁,充满挫折感。故仅凭科学,不足以提供超越人间苦难的力量。科学的发展是基于社会需要和个人意志,即,“非科学的源头”决定了科学的命运,正如“人文理性”〔理性〕是从“自然理性”〔动物性〕的黑暗渊底升起的;“科学的世界秩序”最后也要由教化来维系。当科学发展进入其平缓的下游阶段,宗教的因素必将上升,使科学归入包容性的海洋。在教化的庇护下,科学渡过冬眠时代,迎来春潮。

超越人间苦难,需要本能中的“偏执信念”,这来源于生物力量。在人生的关键时刻,人们都是依靠生物性的“偏执力量”硬撑下去的,而如果按照纯粹理性的认识,人们完全没有理由在如此艰难痛苦的条件下,忍受生命的磨难。我们看到,宗教的力量恰恰来自生物性的偏执精神,这力量鼓励人们在毫无意义的世界上硬撑下去,并以社会化的崇拜方式,增进群众的信心,故宗教无一不在祭仪上狠下工夫。若非祭仪有声有色,信心与崇拜难以持久维持。尽管宗教史证明,越是后起的宗教越是更抽象亦即更超验,更能经得起科学的质询;但围绕越来越抽象的超验力量所进行的崇拜与信仰,有时也会变得越来越具体亦即更经验:成为人类社会的安定因素、人类精神的镇静因素,平息灵魂的焦虑基调,奠定新的黄金时代。


(六)


五百年来形形色色的国际战役,都是围绕欧洲文明的价值观念而发生的,至少也是打着欧洲式的旗帜来进行的,即使像日俄战争、中国参与的韩战、越战,二次大战后的“民族解放战争”……这些非欧国家参与的战争,对西方文明的前景虽是不妙的预兆,但都还是围绕欧洲文明的准则而酝酿发展的,这些亚洲国家不仅不敢在名份上和哲学上反对西方,而且总要拉上一个欧洲同夥才敢于向另一个欧洲国家开战:例如日本拉上英国才敢于碰撞俄国,拉上德国才敢于碰撞美国;中国拉上苏联才敢于参加韩战和越战,甚至邓小平教训越南也要先跑到美国谈妥了。现在没有欧洲国家壮胆,连为了“台湾这个内政问题”都不敢和美国对阵。总的来说,反对一切西方象征并有效反击了这些象征的,两百年来惟有伊朗的“伊斯兰革命”。在这些“伊斯兰战士”的进军声中,巴赫、莫扎特、贝多芬、瓦格纳的神秘音乐仿佛哑然失声了。在伊斯兰革命的烟尘中,伦勃郎、达芬奇、拉菲尔、塞尚的神奇绘画仿佛一蹋糊涂,就像五百年来的东方艺术那样受到彻底的糟蹋。在伊斯兰的可兰经文的宣读声中,西方科学理论的大厦即将动摇?某种动人心弦的巨变,不仅作为暗流汨汨渗透,而且满含魄力涌流出来,要使世界承认它的生存权利。

后来削弱了苏联帝国的阿富汗战争,何尝不是在伊拉克入侵伊朗的第一枪中打响的?甚至可以说2001年的反恐战争是1980年代两伊战争的某种后续。难怪小布什政府要把毫不相干的伊朗列为反恐战争的第二批打击对象。小布什没有因此感谢它的死敌伊朗人,尽管美国政府培植了自己的死敌“基地恐怖集团”及其首领宾拉丹,直接造成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向“后基督教的欧洲─美洲殖民地社会”发起名为“自杀攻击”、实为“人口消耗战”的突击运动。而奇妙的是,这一自杀攻击的重点,正好落在了欧洲殖民地的东西两翼〔苏联和美国〕的头上,而不是主要袭击欧洲本土。

这岂不是一种变相的“异源文明对主流文明的整合”?异源文明对主流文明的整合,虽然如此见微知著,但却难以防微杜渐,因为那是一种宿命,类似于生命史的进化过程,是和不断的突变、间歇的绝种,联系在一起的交响诗歌。例如,欧洲共同体、欧洲联盟的出现,是在欧洲丧尽了殖民地即欧洲没落之后,同步出现的。“统一欧洲”、“欧洲合众国”的诞生,表明作为文明力量和殖民泉的欧洲,已经寿终正寝了。格外有趣的是,唯一保留大量非欧殖民地的欧洲国家现在只有俄罗斯一国了,而俄罗斯是唯一拒绝参加欧盟和“北约”的“欧洲国家”,因为俄罗斯一旦追随东欧国家这样行事,那么俄国现有的亚洲领土势必完全脱离欧洲体系,回归亚洲的怀抱。下一步,不是“伊斯兰教从南面吞没欧洲”,就是“东亚人从东面收复西伯利亚,甚至收复伏尔加盆地”。因为欧洲殖民扩张之前,俄罗斯的本土只有四十多万平方公里;比中国的四川省还要小。

1238年,基辅罗斯和俄罗斯各公国向金帐汗国的蒙古人俯首称臣。金帐汗国又名钦察汗国,是蒙古帝国最西部分,占有东欧和中欧地区,由成吉思汗之子术赤的儿子拔都及其后人管理。二百四十年以后,1478年,莫斯科大公伊凡三世〔1462─1505年在位〕停止向金帐汗国进贡。1480年,金帐汗阿合马率兵讨伐。伊凡三世怯阵准备退却,不久形势发生变化,伊凡三世不战而胜,这样莫斯科公国才获得了独立。1485年,莫斯科大公征服了东北罗斯,号称“全罗斯大公”,娶了拜占廷末代皇帝的侄女为妻,自称是拜占廷皇统的合法继承人。1497年颁布了第一部全国统一的法典,从1462年到1533年,伊凡三世及其儿子瓦西里三世统治时期〔1505─1533年〕,俄罗斯的领土从四十三万平方公里〔比四川省的四十八万平方公里还少〕,扩大到二百八十万平方公里,北达白海,南至奥卡河,西到第聂伯河上游,东到乌拉尔山的支脉,成为欧洲幅员最大的国家。这个二百八十万平方公里经过历代沙皇的不断征战扩张,到1917年沙皇统治寿终正寝时,俄罗斯已成为横跨欧亚大陆,东西长一万余公里,南北宽五千余公里,总面积二千余万平方公里的世界第一地理大国。苏联时期的领土面积二千二百四十万平方公里,其中有一千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面积是不久前从别国侵占来的;现在俄罗斯联邦的领土面积一千七百一十万平方公里,其中有一千四百三十万平方公里的面积是从别国侵占来的。这就是说,即使按现有俄罗斯领土面积计算,所侵占的领土面积也比世界上任何一个除俄罗斯以外的地理大国的面积都大〔加拿大998万平方公里、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美国937万平方公里、巴西85l万平方公里、澳大利亚768万平方公里、印度297万平方公里〕。俄国仅从中国就侵占了154.54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其中东部地区为103万平方公里,约相当于两个法国、三个日本、四个英国、八个捷克斯洛伐克、二十五个荷兰、三十四个比利时。今天俄罗斯远东的南部地区即阿穆尔州、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滨海边疆区等,就是俄国在1858─1860年期间通过《中俄瑷珲条约》、《中俄北京条约》等条约夺去的。其中包括黑龙江以北六十多万平方公里、乌苏里江以东四十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是分别割让的。在地理上,俄罗斯原是欧洲国家,它的亚洲领土都是侵占他国而来,其亚洲地区的俄罗斯人口都是从祖居地欧洲移民而来,不仅西伯利亚,就连远东太平洋沿岸的俄罗斯人仍把自己视作欧洲人;而不像美国人已经不把自己看作欧洲人了:所以亚洲的俄罗斯人是不折不扣的殖民主义者,应该结束几百年来抢劫为生的暴力旅行,全部回到他们的欧洲老家去。

波兰人曾被誉为“斯拉夫之花”,不仅因为他们率先起义,反抗斯大林主义的枷锁;而且因为又以“天主教会加团结工会”的方式,瓦解了欧洲殖民主义东线〔社会主义阵营〕的核心地带,为全球文明的最终转型,开辟了道路。波兰人做到的事,为什么更为西方化的捷克人和匈牙利人反而没有做到呢?尽管捷克人1968年、匈牙利人1956年就发动过自由运动。难道因为波兰处在亚洲人入侵欧洲的主干道上,因而比其他斯拉夫人的奴性相对较少?在十八世纪遭到德国和俄国瓜分之前,波兰的政制为一种君主立宪的贵族制度,其贵族势力较英国都不遑多让甚至更加强大。但这种导致英国走向民主和强大的贵族传统,在波兰却未能达到同样的结果,反而导致了波兰的衰弱和灭亡。这说明相对主义的方法论比较绝对主义的目的论更加接近事物的真相:世界没有一种绝对的善或恶,尤其与人相关的东西,都会因时因势因情而异,革命的王者是承天应运而不是什么英雄造时势。

当然,波兰人和俄国人不同,他们本身就是“西方社会”的成员,是天主教徒,因此他们对西方文化的贡献,要比俄国人来得直接而深刻,如哥白尼就是一个例子,对欧洲文明的潜在影响,波兰人要比俄国人大出许多。波兰人曾经成功地点燃过第二次世界大战欧洲战场的导火线,如此波兰人行动的意义远远超出了他们自己,往往是为另一些更为巨大的事变开辟了道路……例如,反抗德国和俄国不断瓜分蚕食的波兰人,在二十世纪末叶,终于为欧洲殖民主义体系东方阵营的崩溃,敲响了丧钟。波兰的事例再次佐证了:复兴或新兴皆由反侵略之功所致,没有遭受侵略就没有可能获得复兴或再生。而反侵略起家的民族,在国家强大后必加侵略于他人,如俄国在反抗蒙古成功后开辟了欧洲殖民扩张的东线〔经营伏尔加─乌拉尔─西伯利亚殖民地〕,西班牙在反抗北非的伊斯兰侵略者成功之后开辟了欧洲殖民扩张的西线〔美洲殖民地〕,这就是广义的“报复”,是“强盛起源于遭到强暴”的文明的循环现象。例如日本也是在遭到蒙古入侵之后变成一个积极向大陆扩张的国家;而中国更是把曾经入侵过它的国家,如西藏、新疆、蒙古、满洲一一纳入自己的版图。

再看中国本部〔China proper,大约相当于明朝的十八行省〕:有史以来,中国北部即处于持续而缓慢的干旱过程中,其间不乏回潮时期,但总趋势是许多古代著名的北方河流,渐渐干涸得滴水不见,仅剩下沙石累累的河床枯卧世间。这个自然过程,对东亚大陆社会的发展过程,投下了长长的阴影。

首先,气候的干旱造成草原周期性枯萎,迫使漠北游牧民族南侵,对中原农业地带构成经常的威胁,并不时带来毁灭性的入主。根据历史记载,历史上著名的游牧民族大侵袭,大都是紧随严重干旱、草地枯萎,牲畜大批死亡而开始,呈现明显的周期性。而在中国、印度、中东、欧洲的农耕地带,在遭受欧亚北部草原势力侵袭的时间表上,往往呈现同步性。如匈奴、突厥、蒙古等部族的疯狂扩张,就是在同一世代里先后向不同方向进击的。当然游牧人要组织一次成功的大规模入侵,离不开强有力的头领和精明的组织者,但其原动力却不是野心而是饥饿,是造成饥饿的灾难性气候。

其次,每一个建立在农耕地带的王朝,甚至是出身于游牧部落的如北朝和五代的主要几个政权,以及辽、金、元、清等诸朝,都面临一个相同的防卫问题:遏制尚未南下入侵的新的游牧势力继续南下。北魏拓跋氏政权大力推行汉化改革,阻止同族的鲜卑人继续南下,结果引起“六镇大起义”,也就是生番对熟番的造反和“继续革命”,金对辽、蒙古对金,也是如此。这些例证,说明在中国历史上,“民族斗争”的背后不是什么“阶级斗争”,而是农耕人与游牧人因干旱压力争夺唯一有水的生存空间。结果是中原人不断南移,先是往东南沿海地带和岭南、云贵川地区迁移,到了明、清以后进而飘浮过海,移民南洋……

综上所述即可知道,中国内部,从来就包含着游牧与农耕这二元之间的势力消长,情况似乎是:游牧民族所给予定居文明和城市文化的破坏作用,有时竟比许多直接的建设更富于间接的建设性,例如通过屠杀振奋了许多腐朽文明的生存状态。同时它给定居生活的刺激,导致定居社会的精神状态为之“游牧化”。中国历史上的流寇,不就是内部农民的游牧化所形成的破坏集团吗?欧洲人,不是在受了北非柏柏尔和奥斯曼土耳其人的压迫之后转向大西洋开始扩张活动的吗?所以说“破坏有时比建设更富于建设性”。

从更广泛的地缘政治即不仅从游牧和农耕的角度而且从内陆与航海的角度审视文明的发展,在新的中国文明支配全球历史进程之前,它应首先支配中国自己的生活,然后支配“西太平洋圈”,以弥补中国文明的政治传统中偏重内陆因素的缺陷,使之综合南北中国的要素,成为一种兼有航海文明及内陆文明双重特性的综合文明,为全球范围的整合准备条件。新的中国文明业已含有航海文明的特质,这文明的特质是“海岸文明”而不是“海岛文明”,而海岸文明比海岛文明更适合整合内陆文明与海岛文明。我们不应忘记,所谓西方文明的主流,正是海岛文化,从克里特岛到西西里岛,到英伦三岛到澳大利亚与美洲“世界岛”。爱琴海──地中海──大西洋──太平洋,这就是欧洲殖民者的足迹。新的中国文明若不具备海岸文明的特质,则难以同化西方的海岛文明而合成未来的“全球文明”。而这一创造性中和化育,是使全球历史得以浑然一体的不二法门。

现代社会兴起的“生态运动”,不正是西方文明受到东方文明影响而产生的历史演变之一?若没有东方文明的护持,“生态学派运动”所追求的目标在“西方价值观”的侵蚀下是不可能实现的。可见中国文明整合世界,并非一个偶然的意外事变,而是逻辑的必然,是水到渠成的果实。例如古代中国人所谓的“尽性”,可以说是包含了“社会生态思想”的原型:每个人如果都尽力发挥了自己天性中的能量,也就最大限度实现了社会生态的动态平衡……“尽性就是让生活自己说话”,甚至是“替天行道”!对于富有天分的人来说,尽性就是“发展天才”;对于恶棍,尽性可使社会生活横生波澜、充满刺激;对于平庸者,尽性也就是做一名忠实的随从。尽性不是纵欲,而是需要纵欲的就纵欲,需要禁欲的就禁欲,需要节欲的就节欲──各个尽其天性。

从世界历史的角度看,现有的美国文化不是也很难成为全球文明的建设力量,因为它纵欲太多,节欲太少,禁欲缺如。这种极端商业化的文明是典型的多国环境的产物,其文化是分离性的而不是聚合性的。这样的社会与文化越壮大,世界就越是陷入长期的动乱,即“民族要解放,人民要革命,世界要完蛋”。从促进技术发展的意义说,这也许不是什么坏事,但它抹煞不掉这一事实:美国式的成就是以整个地球的巨大牺牲为代价的。就美国的事例看,历史上还从来没有过这样强烈的反差:文明质量与文明实力之间的极不相称,即,文明质量极差而文明实力极强。所以,美国强大的技术与传播工具,结果是扩大了文明的退化面积和退化深度。美国的实力以两次世界大战为基点,这里面当然有“幸运”的成份,而不纯然是所谓“制度优越”或“文化先进”的必然成就,否则就无法解释英国的衰败。尽管乘胜推销救世军观念是顺理成章的,但我怀疑,和平队兜售的廉价福音,并非真货,因此对世界其余部分可能适得其反:其社会效果与在美国条件下的社会效果,可能是南辕北辙。如我怀疑,美国式的社会整合方式在东亚地区的广为传播,其后果将与欧洲式国家模型在中东地区和非洲地区的传播相似,只会导致长期的国际混乱。

比较一下号称同质的美、英两国在二战后的国内政治,将是有趣的:英国人把战争瘟神丘吉尔〔Winston Churchill,1874─1965年,用“瘟神”来音译“Winston”也许更为传神,正如用“猴孙河”来翻译“哈得逊河[Hudson river]更为传神”〕轰下了台;美国人却推举德克萨斯的粗鄙武夫“艾克”〔Ike,艾森豪威尔[Dwight David Eisenhower],1890─1969年〕当上了总统。这说明美国人政治上的幼稚性?还是精神上的原始性?但正是这种幼稚性,这种半生番的气质,使得美国得以继续扩张霸权,接管了文弱了的英国人的世界遗产。牛仔裤已经成为美国总统的标准服饰,这种野蛮状态和当年希腊人眼中的马其顿人、罗马人的粗鄙何其相似!美国将用粗鄙而不是文雅来管制全球。“谁想成为绅士就先要成为流氓”──这就是文明的圈回之“圆”?


(七)


2004年3月11日,在2001年的911事件刚满一千天的时候,西班牙发生大爆炸,造成二百零一人死亡,一千六百多人受伤。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爆炸是穆斯林武装所为,很多原本就反对伊拉克战争的西班牙人纷纷谴责前政府紧密追随美国的政策,认为311爆炸是对西班牙的报复。这起突发事件让反战的工人社会党大大受益,在选前民调中被普遍认为没有胜利希望的社会党一举击败了谋求连任的人民党。

很多选民表示,他们不再支持人民党是因为人民党政府不顾人民的反对而参加伊拉克战争,使得西班牙成为伊斯兰极端分子的袭击目标,因为马德里爆炸案就有“基地”组织的背景。巴塞罗纳市一位选民说:“人民党失去了我的政治信任,它应该被击败。”该市另一名选民说:“我本来不想投票,但是我改变了主意,因为人民党应该对马德里爆炸以及伊拉克的谋杀负责。”

西班牙曾是美国铁杆盟友,结果要撤回驻伊军队,马德里爆炸案使得本来不受关注的西班牙大选成为举世瞩目的大事。果不其然,执政的人民党政府黯然下台,在野八年的工人社会党重新上台。大选结果尘埃已定,但风波却未平息,而且演化成地震。西班牙当选首相表示,自己将履行竞选时的诺言,西班牙会把派往伊拉克的一千三百名官兵全部撤回。这意味着美国的“铁杆盟友”西班牙,已经精神崩溃了,其他因此向伊拉克派兵的国家感到了空前的压力。分析人士指出,西班牙的撤军虽然不会对伊拉克的安全形势和多国部队的规模产生实质影响,但这一决定在政治上的效应却不亚于引发了一场地震。“美国一直寻求将伊拉克问题国际化,所以各国向伊拉克的派兵成为政治上的支持,西班牙态度的突然转变无疑是对美国的沉重打击”,总部设在布鲁塞尔的智库“国际危机集团”中东问题专家约斯特·希特曼说。而《纽约时报》也以《布什遭受打击》为题来分析西班牙大选对美国的影响。文章的作者认为,阿斯纳尔政府的下台将迫使那些在伊拉克问题上支持美国的政府三思而行,和美国走得太近会被选民赶下台。一名美国高官说,白宫根本没有想到,马德里爆炸会对西班牙政局带来如此之大的影响,而撤军可能导致“多米诺效应”。

更加微妙的是,西班牙人民党的下台和工人社会党的重新执政,不仅在伊拉克问题上造成剧烈震荡,且将使欧洲政治格局重新划分,甚至对欧美关系也产生影响。原先伊拉克战争的爆发导致欧洲出现“分裂”,形成了以法国、德国和比利时为代表的“老欧洲”和以英国、西班牙、意大利和东欧国家为代表的“新欧洲”。反战的“老欧洲”和亲美的“新欧洲”之间龃龉不断。而西班牙新政府上台后将修复与法国、德国和欧盟所有成员国之间的友好的关系。这将对缓和“老欧洲”和“新欧洲”之间的关系大有益处。因此大部分欧洲国家对西班牙政坛的地震感到高兴。欧盟高级官员说,支持美国的“新欧洲轴心”,导致欧洲出现分裂,如今这个轴心已经不复存在,英国和意大利孤掌难鸣。人民党政府的下台也有利于通过欧洲宪法。分析家指出,马德里爆炸事件有“基地”组织的插手,西班牙人民党的下台等于恐怖组织的重大胜利;会促使他们发动更多的袭击──总部设在伦敦的智囊机构“安全风险管理”公司负责人这样认为。策划马德里爆炸案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影响三天之后的西班牙大选。早在爆炸前三个月,一个恐怖分子经常光顾的网站就在讨论袭击西班牙的计划,其目的是增加公众的反战情绪,并迫使西班牙亲美政府下台。该计划明确建议武装人员在西班牙大选前夕动手。“基地”组织还威胁要在即将到来的六月欧洲锦标赛期间在葡萄牙发动恐怖袭击,意大利和英国也都响起了恐怖袭击的警报。

尽管美国总统布什呼吁盟国继续支持反恐战,但遭到西班牙新总理的断然拒绝:“对伊拉克的占领是一个巨大的失败,战后死亡的人比战争死亡的还多。”在民选政府看来,能否赢得选票就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样的政权在选票的压力面前是不可能坚持任何立场的。除非妥协或是下台,而一般情况下政客们都是选择妥协而不是选择下台。这样,如水流淌的民意就成了主宰一切的指针。

但要创造历史的,就不能消极地迎合民意,而要积极地引导民意,这就不得不牵涉到所谓“阴谋治国”的问题,也就是如何“运动群众”而不是被群众运动所左右。

任教于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保罗·克鲁格曼〔Paul Krugman,1953-〕写作了一本畅销书《大破解:我们迷失在新世纪》〔The Great Unraveling: Losing Our Way in the New Century,2003年〕,该书是他三年以来在《纽约时报》专栏文章的精选。他观察到布什政府一再欺骗公众,而主导其政策的右派保守势力是支“颠覆性力量”,实质上要推翻民主──它们想从根本上改变美国的现行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根除罗斯福新政以来所构建的福利体制。克鲁格曼不是左翼份子,而是位著名的自由主义经济学者,他认为现在的美国公众大部分持中间立场,一旦人们了解到布什政府激进的政治目标后,将不会有人在当前极不确定的经济环境下选择他当总统,因为那意味着美国实行多年的宝贵制度毁于一旦──因此《大破解》一书将成为美国选民的警世钟。

有趣的是,在关于布什政府是否大转向的问题上,不久前出任《纽约时报》执行主编一职的比尔·凯勒〔Bill Keller〕,在其新近出版的一本书中也持同样观点,他在肯定布什政府的同时也承认布什想将美国引入克鲁格曼所指称的极端保守主义方向,其中包括:急剧削减或取消税收制度中的累进税、逐步减少社会保障和其它保险的数额、促进无干涉市场、解除对自然资源的开发限制、对政府部门进行私有化改造等等。

从“平定主权国家─创立全球政府”的角度看,如果布什政府所推行的“右翼政变”真的像上面两位所说的那样,那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开头,是美国这个唯一霸权正在进入其角色的尝试──类似于进行某种“从罗马共和国到罗马帝国的转变”。这一转变也许令许多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但不如此,美国这个主权国家就无法完成向着全球政府的职能转变。

新的世纪不会是一个充满光明的世纪,而可能是“九一一事件”的回响:整个世界急剧“右翼化”,不论美国、中国还是俄国──公共资产正以不同方式迅速落入少数人的腰包,社会严重两极分化,而作为绝望挣扎的极端主义思想和恐怖主义行为,到处蔓延。


(八)


“告别欧洲”,不仅是一切现在的非欧人民应该遵循的道路,也应该是未来的欧洲人民包括其殖民地〔如美洲、澳洲以及俄国占领的亚洲土地〕人民需要遵循的道路。我相信,这样的遵循不是一个能力问题,而是一个被抉择的命运:“不是你们选择了命运而是命运选择了你们。”所以,能够听候命运裁决的人,是幸运的。不过,不要无所事事地等候,因为在自己的选择和行动里,才有着最深刻的命运在!

我知道,“人权”概念越是深入人心,就越是在未来的年代里构成对人类安全的实质威胁。人权的要求,本来是作为一股反压抑的力量爆发出来的,充满生命的积极性,可是随着它的持续发展,它的消极性就增长起来:它无所创造了,成为享受、霸占甚至纵欲的藉口;而没有限制地发泄反压抑的力量,会导致生命力量的颓废、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扼杀。在各种相互对立的“人权”、“自由”、“解放”、“我的奋斗”之间的无情砍杀中,世界已经乱七八糟、百孔千疮了。生态灾难显示,地球的承受能力实在有限,而被迫结束这种文明戏的时候可能已经为期不远。于是文明的黄昏又会降临,黑暗时代作为文明衰落的闭幕典礼,庄严地展开,充塞宇宙的惰性及其历史报应的节目,粉墨登场。

命运的安排从来如此:事情还没有过去的时候,人们不会知道它、更无从理解,指手划脚地追逐事物的影子、是人们唯一所能;而在事情已经发生甚至开始过去的时候,人们知道了也“已经太晚”。而那位能在事情发生之初就看出其征兆的,亿万里也挑不出一个来。古代的先知是百万分之一,现代的先知是亿分之一,由于人口爆炸,使人口质量遭到稀释……更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化和社会变速的加快,即使那些能在事情成型之初就发现它的〔或叫“后知后觉者”〕,也只是万分之一的稀有动物了。可是有何等命运正等待他们?在这个“明足以察秋毫而不见舆薪”的大众化时代,除了被冷冻、隔离和放逐,还能有什么呢?

据报道,欧盟正拨款两千五百万欧洲货币挽救五十种左右目前还在以某种形式使用的“欧洲少数民族语言”,如法国的布列塔尼语、科西嘉语、英国的威尔士语和苏格兰的盖尔语、西班牙的巴斯克语、加利西亚语等等。为什么在全球化步伐日益急促的时代要如此反其道而行之?因为欧洲人已经认识到,依靠武力无法进行民族同化?“帝国和意识形态并不能充分替代血缘和文化;要想名垂青史,我们不仅需要后裔,而且需要能够延续我们的语言的后裔。”然而不幸的是,欧洲人的人口出生率持续下跌,其原因并不是像中华人民共和国那样遭受外来统治带来的强制节育,而是一个独立自主的文明内在衰落所引起的无生育意愿。意大利1.27%的出生率是世界各国最低的,也许因为那里是欧洲文明最先兴起的地方〔从罗马时代到文艺复兴的近代欧洲〕。这预示着,现代意大利语及其大部分方言逃脱不了灭亡的命运,而毁灭它们的杀手可能就是正在源源不断进入欧洲的回教徒,他们带来了欧洲前殖民地人民的逆向殖民运动。

新文化战不是重新分配财富的经济战争,也非夺取霸权的军事战争,甚至不是推广政治制度的政治战争,新文化战争乃是要决定人类将采纳何等主流文明,决定何种社会模式将主宰未来世界的生死存亡。文化战突破国界、人种、民族、阶级而到处发生:这是一场全球规模的“内战”,而不再是“世界大战”,更不是“民主国家无战争”──相反,“全球内战”交织一团,不分主权国家的国界……它之后才会有“后殖民主义的全球整合新局”。

在我们看来,科学技术的发展,物质享受的提高,工业社会的毒素,不可逆转地导致人种退化,这一趋势断加剧,所以“文化的决斗”势在必行。一方是现存的人性,另方是现存的文明──两方发生冲突,结局如何?人性迄今变化不大,而文明却不断革命,双方差距日巨,矛盾愈来愈深,最后结局也许不像古代那样由人性来毁灭文明,也不像科学幻想小说那样用遗传工程改造了人性,而是两者之间的一个调和。新文化战中倒下的,将不是一个集团,一个国家甚至一种民族,也不是仅仅是一股经济势力或一架庞大可怖的军事机器──新文化战结束时,倒地的将是一种文明,连同它的生活方式、思想形态、经济产能、军事力量;以及它所庇护的民族、国家、利益集团等等……特别是后者。如果他们不肯放弃腐败的时尚,更加不可救药。腐败是文明自身的最大掘墓人,从内部瓦解了自身存在,新文化战所歼灭的不是“四旧”,而是整整一座腐烂的城池以及城里的人,就像是《圣经》故事告诉人们的那样。这个城市里面所有的人、物、事,及其互相关系,都会因为“上帝的愤怒”消失得无踪无影。

全球社会的矛盾、敌对的利益,汇归为终极战争是不难想象的。充分的全球化使得终极战争不再诉诸国际战争,而是“一场世界规模的内战”,一场主权国家的垂死挣扎。那时争议的焦点将是:到底是放任欧洲文明通过遗传工程来改造人类呢?还是不愿丧失人性的人们起来结束欧洲文明,以开辟一种更为合理与温和的文明?在时代的两难面前,为避免全球居民分裂为两半,就需要某种角逐与仲裁,以决定自身的命运。这种“决定真理的方法”就是我们预料的新文化战。要避免这两个极端:要么是“机械文明”永远占据上风,特别是它从遗传工程改造整个人类,使得本身成为坚不可摧的王者,成了新人类的“生存基础”;要么是一个新的、摧毁一切文明的“黑暗时代”再度来临。

现在,我们思考并谈论这些,已经并非“为时过早”,因为人性与文明之间愈演愈烈的冲突,是显而易见的了。而中国文明的拿手好戏现在正好派上用场:“调和、中庸”,不走极端:既不用遗传工程从先天去改变人性及人的生理特征,也不诉诸毁灭现代文明的激烈手段;中国文明擅长用冰冻式或叫化石形式,来使文明逐渐僵化,固定下来,就像中国文明在过去做过的那样,但这可不是什么“超稳定结构”的所作所为。这是“脱水”,并在脱水中取得了喘息,赢得了时间,让人性和文明有机会来调整它们之间的互相关系。在这表面上的封冻与石化之下,并非一切死寂,而是进行一场微观世界的内在调整。等调整完成后,文明与人性之间古老的冲突再将以新的力量形式重新激起。于是,在那整个调整期、间歇期、休息期中呈现的社会衰落、疲惫现象,将供奉:一个生机勃勃的“复兴时代”又可以崭露头角了。

王通〔584─617年〕《中说·问易》:“文中子曰,强国战兵,霸国战智,王国战义,帝国战德,皇国战无为。”无疑,王通在论述这五种战争时,把顺序颠倒了。按照儒家的意识,文明的主宰者可以排列为皇、帝、王、霸、强这五序列。同时也不妨认为,所谓皇、帝、王、霸、强这五个级别,在历史上并不像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那样先行存在,而只是儒家思想的事后追认罢了。当然,它后来既然成为一种风行的观念,就对再后来的历史发生了影响。

如果我们运用“新文化战”的观念来理解上述皇、帝、王、霸、强五个级别,那么“战德”就是看哪种文化品性更适合未来历史的需要;“战兵”,就是纯粹的军事战;“战智”,则是谋略战的内容;“战义”则是意识形态战争;“战无为”的时代还未真正来到,其内涵接近礼制的天下统治。那么,什么是“义”呢?用现代的观念来解释“义”,可以理解为“互助”。所谓“义气”就是互相援助的品质、救助“圈内人物”的习惯等等。既是圈子内部的人物,则必有互相帮助之意。就“礼义”而言,礼是等级是秩序,意味着服从;义是博爱是契约,意味着互助。因而“义”实为墨家“兼爱”的引伸。至于战无为,并非乌托邦,而指天命攸归者。天子无为而无不为,因为他既是天命所在,就不用意识形态取胜,而是用无意识取胜。

他的无意识深处闪烁着天命之光。战德者,是新文化战的表率、奉天承运的指导者。战义者,能给世界带来福祉,把各国引向互助之路。战智者,天下的勾心斗角者皆是也;战兵者,则与动物界最为接近。

归纳起来:战无为者是文明的创造者;战德者是文明的指导者;战义者是文明的致福者;战智者是文明的占有者;战兵者是文明的掠夺者……正因为“战兵”、“战智”、“战义”是欧洲文明的特点,所以“告别欧洲”,不仅是一切非欧人民应该遵循的,也该是欧洲人民包括其殖民地后裔人民需要遵循的。《孟子》记载梁惠王问孟子:“天下恶乎定?”孟子回答说:“定于一。”王又问:“孰能一之?”孟子回答说:“不嗜杀人者能一之。”〔《梁惠王》上〕“一”就是“统一”。从短期看,孟子的预言落空了,因为最为嗜杀人类的秦国嬴政才征服了各国;但从中期看,还是比较不嗜杀人的刘邦取得了最终的胜利。而刘邦竟然比嬴政还大三岁,应了所谓“天下神器,唯有德者居之”的谶语。战德,就是文化战;战无为,就是赢得礼制的天下统治。


(九)


《大国的兴衰》〔The Rise and Fall of Great Powers〕的作者保罗·肯尼迪〔Paul Kennedy,1945-〕虽然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但却犯了马克思主义者经常犯的毛病,在评估世界各国各地区的未来前景时,过多关注新技术及其带动下的经济效率的增长,而忽视了主导世界经济的那些主权国家的政治反动。马克思主义忽视了政治制度及其状态对于经济的决定作用,并十分短视地认为,经济一体化必然导致政治一体化,经济自由必定导致政治自由。事实上,欧洲文化和非欧文化的差异不可能对各自的经济系统没有影响甚至是“决定作用”。结果,从东方来的列宁和更东方来的斯大林,完全推翻了马克思的“科学预见”,用“科学社会主义”在一个最落后的欧洲帝国建立了最野蛮的社会帝国主义制度。

那么,究竟什么是二十一世纪世界政治的核心问题?我们认为,是政治整合。

中国大陆有学者认为,从历史的宏观视野来考察,二十一世纪世界政治的根本问题已经孕育在二十世纪的三项根本动态中:1,世界人口分布的巨大变化;2,欧式生产方式和社会政治组织方式 的全球性扩散;3,洲际大国的新兴。〔时殷弘《美国与二十一世纪世界政治根本问题》〕相关的观察似乎发现,“在欧洲,谋求霸权的国家引发的周期性痉挛之后,总是领土进一步分裂;在欧洲外面的世界,事态发展却导致规模越来越大的领土集聚。”这后一动态,产生了美、俄等洲际大国,其得利于欧洲文明的国际屠杀。一个超越民族的巨型共同体的萌生、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也许要几百年,但却难以逆转,而能够具备这种规模条件的国家也寥寥无几。

在我们看来,如美国和俄苏赶超欧洲列强并在二战后取得绝对优势,说到底是因为除了实行源于欧洲的现代化之外,它们拥有欧洲国家所不具备的“得天独厚”的规模优势,显示了当代世界强国的新特征。其实这些特征在古代中国的秦和楚、古代欧洲的马其顿和罗马,都一再出现;结果使得中原各国与希腊各国,在野蛮的边缘大国面前不得不沦为二流国家,正如今天的欧盟国家一样。

当然,中心城市的决定作用是不能忽略的,中原各国虽然灭亡,但它们留下的中心城市如临淄、邯郸、郢都、大梁等却长期影响了秦汉帝国的发展;正如希腊各国虽然失势,但雅典、科林斯的重心地位却持续存在;欧洲各国虽然衰败,但伦敦、巴黎、柏林、罗马仍然影响全球化的进程。

立足于大陆纵深地带的巨大强国如美国、俄国甚至未来的中国、印度出现之后,欧洲的半岛国家甚至岛国由于规模太小而逐渐丧失了主导地位,但它们的文化优势正如古代的中原各国、希腊各国一样,还会长在百年。

以此对照,美国目前的状态是否全球政府的合格候选人?显然不像。从冷战结束以来美国的外交政策所追求的目标及其实际处境来看,它还没有能够摆脱主权国家时代“国家利益最大化”的通病,没有把战略重心转移到“平定主权国家/建立全球政府”的立足点上来。

阻碍美国形成一个全球政府的因素主要是,由于早期殖民地的多重矛盾经历,美国具有“童年创伤”:

1,受到欧洲列强争霸的轮番压迫;

2,掠夺和屠杀印第安人的不良记录;

3,贩卖和奴役黑人的精神烙印;

4,热爱自己的自由;但缺乏容纳非西方强国的历史经历。它对数百年的西方支配性优势习以为常并视为当然,因而缺乏全球化所需的气度和精神准备。美国如果不能超越自己“主流社会”的种族情绪和文化偏见,要主导全球化就像“富人进天国”、“骆驼穿针眼”那样困难:财富和体积成为美国继续前进的障碍。

然而全球化的暴风骤雨已经迫在眉睫了。没有人比我们更深刻地洞悉了所谓“现代文明”的虚弱本质,因为我们这一代中国人,经历了马克思主义造成的原始社会〔五十年代〕、奴隶社会〔六十年代〕、封建社会〔七十年代〕、资本主义社会〔八十年代〕到社会正义社会〔九十年代〕的全部历程──我们因此知道西方传来的真理〔如马克思主义〕不但是病的,而且病入膏肓。现代中国人何其不幸,被愈来愈深地卷入这场世界疾病,况且并不纯然是被动的:中国人正以愈来愈主动,愈来愈积极的态度与步调拼命挤入这场现代文明的瘟疫戏目……可惜现代文明不但本质虚弱,而且已到虚脱的地步:这不仅是“文明的虚脱”,也是参与这一文明戏码的人自身的严重虚脱……现在世界上愈来愈风行的放浪、变态和狂暴行为,风起云涌,其势头还在继续高涨,丝毫看不出可以预见的未来将出现逆转……疯狂的程度,足以说明现代文明的生活者们的虚脱程度。这不仅是心理层面的虚脱,也是生理层面的虚脱。变态的世界已成常态的世界。

现代文明的病已经不是任何“药”所能医治的,“文明病”已经蔓延到社会各个层面,开始危害人类的生物基础。除了“毒药”之外,几乎一切药物及手术都已尝试过了……药物治疗被评价为“改良”,手术治疗被评价为“革命”。而现代文明的脆弱性在其与人性的根本对立。压抑人性的机械文明具有强制性,强迫人们顺应。这一倾向由“历史唯物主义”用哲学语言来宣告了,而现代教育就摧折人性、强迫青年接受种种非人的训练,变成贪得无餍的机器人。可以说,现代世界的纵欲败德日益猖獗,日益增加的暴力行为是对现代文明摧残人性的激烈反抗。不过这类反抗似乎过多个人色彩、破坏性质,而不是集体性的、建设性的反抗。惟有集体性的、建设性的反抗成功了,始能造就一个健康的文明。

随着现代文明的继续堕落,被垄断的文明与人性之间的对立也就愈益严重,二者之间的裂痕已经完全撕断开来,变成了不可填补的鸿沟。好在任何文明都不能长久窒息人类生机、摧折人类天性,而自身却能逃避衰落与毁灭的命运。照此看来,无论现代文明怎样堕落,它也没有能力逃避这个规则的审判。

我经常问自己,为什么人类最堕落的文化发生在美洲,尤其是南美洲?答案可能是:因为欧洲最坏的殖民强盗在美洲干下了他们最为肆无忌惮的勾当。这有点像日本兵在其国内规规矩矩、如同机器,一旦到了被占领的海外地区就原形毕露,体现出人性中最为丑陋凶残的一面来。殖民者在美洲开创了最坏的先例及其文化,美洲人所穿的衣服是世界上最少的,而且越来越少,在公众场合,连女人的腹股沟和尾椎骨都露了出来。现在,南美洲的野蛮堕落色情风气已经随着移民侵入北美洲,然后再通过北美洲的强大传播力量扩散全球。欧洲文明就这样祸害了全球,就像当初他们把梅毒传遍了南北美洲,使得大部分美洲原住民族死于非命。

《中国时报》2008年1月15日报道,最新的科学研究显示,十八世纪哲学家伏尔泰或许终究说对了:十五世纪末期梅毒大流行肆虐欧洲各地,可能就是当时的探险家哥伦布惹的祸。梅毒此一世界上最致命的性病究竟源于何地,已经争论了五百年,美国科研团队的最新研究将矛头指向哥伦布这位探险家。 

1495年时,一群以法国人为主的佣兵,进入意大利那不勒斯港,其中便有人感染了梅毒,这也是历史纪录中首见。此后,梅毒横越欧洲大陆,到了十五世纪末,梅毒在各地称呼各异,在苏格兰称为“西班牙梅毒”,在弗兰德斯与葡萄牙称为“西班牙病”,而意大利人、德国人与英国人则将梅毒称为“那不勒斯病”。伏尔泰在其讽刺剧作《憨第德》中藉由主角的启蒙导师潘若思解释了梅毒如何蔓延至欧洲大陆。1493年,哥伦布结束其发现美洲新大陆的历史性首航行程,返回欧洲。而某些医学史学家相信,历史记录上最早染患梅毒的佣兵就是哥伦布探险队的船员,他们与美洲大陆的原住民妇女寻欢作乐因而染病。但是这个论点的证据并不完整。某些专家反而认为,梅毒源于欧洲,事实上是由哥伦布的部下带往美洲。

如今美国乔治亚州亚特兰大艾莫瑞大学学者哈珀率领的研究团队,在全球二十六个地点比对梅毒病原体“梅毒螺旋体”不同株别后发现,梅毒是梅毒螺旋体中最近期才演化出现的成员。而从遗传学的角度来看,梅毒是热带疾病“印度痘”的近亲,这是南美洲特有疾病,也会影响皮肤、骨头与关节,然而印度痘比梅毒轻微,也不是透过性行为传染,这份报告刊登在网路版《公共科学图书馆:被忽视的热带疾病》期刊。哈珀假设,哥伦布的船员感染印度痘,病菌飘扬过海来到欧洲,迅速适应本地较寒冷也较乾燥的气候,接着变成引发梅毒的病原体,而这种病原体到目前为止大致上仍相当稳定。研究中说:“遗传数据与广泛文献证据的结合,让哥伦布带回梅毒的假说获得新的可信力。”

美洲的生活是极端文明与极端野蛮的奇异交响,我们看到,新野蛮主义在美洲生活中的抬头,其速度并不亚于文明的进展。新野蛮主义迟早会蛀空现代文明的大厦,终有一天使之颓然倾覆。从同情的角度看,新野蛮主义实际上是压抑下的人性所采取的极端发泄方式,它的阴影逐渐笼罩了现代文明疲惫而颓废的躯体,有如洁白的被单罩住了僵卧病床的人。

悲剧的结局大体有两种:一、现代文明结构被新野蛮主义的人性所摧毁,尽管它的许多碎片将作为“历史因素”而得以留存;二、现代文明用改变人类遗传基础的“非人手段”来改造人类、保存自己……实际上这是一场“文明”与“人类”之间的殊死搏斗,而不再是“文明与野蛮之间的角逐”。这场全球战争的血腥气味已经扑面而来了,现在虽然还较为隐蔽,大多以“科学试验”和“节制生育”的方式进行杀戮,但其结果无疑会逐步显明起来,直到战争结束。但愿这场战争有一个胜利者,不论是谁──而不要两败俱伤,同归于尽。


(十)


澳大利亚史家罗·华德〔Russel Ward〕根据人类学资料指出:“澳大利亚的原始居民,即土著,其皮肤虽为棕色偏黑,近黑色,但从体格外貌上看,他们像高加索人种,而不像尼格罗人种或蒙古人种。例如,他们的头发一般长得浓密,但是既不像蒙古人的头发那样细长垂直,也不像尼格罗人那样卷曲,而像欧洲人的波状发型;婴儿的头发为金黄色。”〔Russel Ward,The History of Australia,P.1,1978,London.〕

考古资料显示,“原始高加索人种”是澳洲黑人的早期祖先。原始高加索人种约两万年以前居住在中亚一带,后来向外扩散,向西扩散便成为“雅利安人”,向南扩散便成为达罗毗荼人、锡兰人,向东北扩散便成为日本的虾夷人〔Emishi〕。他们自称阿依努人〔Ainu,或译爱奴人〕,“阿依努”在其本族语言中的意思是“人”。可能阿依努人觉得自己最近的邻居和掠夺者〔倭人,现在翻译为“和族”〕不是人吧。因为两者在人种上的差别确实不小。考古学还证实,印度支那、马来半岛和印尼现在还残留澳洲黑人的同种居民,例如苏门答腊岛的古甫族和马来半岛的塞芒族。澳洲黑人的迁徙路线,显然是中亚──印度支那──马来亚──印尼和新几内亚──澳洲大陆。上述考古研究表明,原始高加索人种是白种人和印—澳黑人的共同祖先,但却和黄种人无关。

居住在塔斯马尼亚岛的黑人已经在十九世纪被英国殖民者以极端残忍的手段灭绝掉了,但其化石和遗骨研究表明,他们和澳洲大陆的黑人不是同种。塔斯马尼亚黑人头发蓬松卷曲、嘴唇稍肿,很像美拉尼西亚人和新喀里多尼亚人,属于大洋洲尼格罗种人。他们与非洲尼格罗种人一样是在潮湿的热带气候条件下形成的。直到今天也没有在澳洲大陆上发现任何塔斯马尼亚人的痕迹和他们的同种人,说明塔斯马尼亚人不是先到大陆再南下的,而是远道漂航而来的。

1996年4月28日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的旅游名城阿瑟港,发生了澳大利亚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街头杀戮。二十八岁的布瑞恩特的杀戮从一家拥挤的咖啡馆开始:他端枪向顾客们扫射,之后又来到停车场和店外的大道上向经过的车辆和行人射击……一口气打死了三十五人,打伤十八人。随后他逃到当地的一家旅馆,在被警方围困十几个小时以后束手就擒。布瑞恩特有精神病史,智商仅为66。没有人能想到这个一头金发的智障孩子竟然会继承了欧洲早期殖民者的遗志,不过这次不是用来对付塔斯马尼亚人,而是用来对付白人自己。他在法庭上微笑着承认了所有指控,被判处三十五个无期徒刑。惨案发生后,澳大利亚政府定出新法,禁止销售半自动步枪。但是导致大屠杀的“集体无意识”不会很快消除的。否则精神病人怎么会对同胞大开杀戒呢?

这些研究对我们的课题还有什么意义呢?它是否从另一方面说明塔斯马尼亚人特别原始?

腓力普·洛旭庭教授〔J.Philippe Rushton〕在他的《种族、演化及行为》〔Race,Evolution,and Behavior〕一书中指出,种族分类学可以用来预测行为。总体来说,以中国人、日本人、朝鲜人为代表的东亚黄种人比较类似,但却不同于美国白人、德国人以及俄罗斯人,而后面这些人比较相似,但却又不同于美国黑人、海地人以及撒哈拉黑人。该书的研究所取用的资料说明黄、白、黑三大种族的特性具有很高的内在区别度。

在过去二十年中,腓力普·洛旭庭教授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三大种族即黄种人〔东亚人〕、白人〔欧洲人〕以及黑人〔非洲人〕身上。通过对于脑体积、智力、性格、性行为、繁殖、成长率、生命周期、犯罪以及家庭稳定等各方面的研究,发现东亚人在这个谱线的一端,黑人在另一端,白人在中间。整体上,东亚人显示了较慢的成熟期、较低的繁殖率、较低的性活动率、较大的脑体积以及较高的智商。黑人则完全相反,白人在中间,但比较靠近东亚人。

黑人、白人、东亚人的平均差异:

[生理特征]

繁殖双胞胎〔 每1000新生儿〕:黑人〔16〕、白人〔8〕、东亚人〔4〕

贺尔蒙:黑人〔高〕、白人〔中等〕、东亚人〔低〕

性器官:黑人〔大〕、白人〔中〕、东亚人〔小〕

性交频率:黑人〔高〕、白人〔中等〕、东亚人〔低〕

性放任度:黑人〔高〕、白人〔中等〕、东亚人〔低〕

性病:黑人〔高〕、白人〔中等〕、东亚人〔低〕

[脑体积]

头颅容积: 黑人〔1267〕、白人〔1347〕、 东亚人〔1364〕

神经元〔单位百万〕:黑人〔13185〕,白人〔13665〕、东亚人〔13767〕

[成熟]

怀孕期:黑人〔短〕、白人〔中等〕、东亚人〔长〕

头颅发育:黑人〔早〕、白人〔中〕、东亚人〔较晚〕

运动发育:黑人〔早〕、白人〔中〕、东亚人〔较晚〕

牙齿发育:黑人〔早〕、白人〔中〕、东亚人〔较晚〕

第一次性交:黑人〔早〕、白人〔中〕、东亚人〔较晚〕

第一次怀孕:黑人〔早〕、白人〔中〕、东亚人〔较晚〕

生命周期:黑人〔短〕、白人〔中等〕、东亚人〔最长〕

[性格]

侵略性:黑人〔高〕、白人〔中等〕、东亚人〔低〕

谨慎度:黑人〔低〕、白人〔中等〕、东亚人〔高〕

冲动性:黑人〔高〕、白人〔中等〕、东亚人〔低〕

自我概念:黑人〔高〕、白人〔中等〕、东亚人〔低〕

交际度:黑人〔高〕、白人〔中等〕、东亚人〔低〕

[智力]

智商:黑人〔85〕、白人〔100〕、东亚人〔106〕

文化成就:黑人〔低〕、白人〔高〕、东亚人〔高〕

[社会组织]

婚姻稳定性:黑人〔低〕、白人〔中等〕、东亚人〔高〕

守法性:黑人〔低〕、白人〔中等〕、东亚人〔高〕

心智健康:黑人〔低〕、白人〔中等〕、东亚人〔高〕

当然这些差异只是平均水平,每个个体都有所不同。然而洛旭庭教授发现不论时间与地点这种差异具有强烈的模式性,且表现在六十多项不同的生物指数与行为模式上,这显示所谓种族差异决不仅仅在于皮肤颜色。有关数据来自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UN〕、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

洛旭庭教授曾去南非收集最新的智商〔IQ〕数据。从几乎所有人都可以观察到的体育能力说起,在黑人运动员看来,白人跳不高,其实东亚人更差。黑人善于弹跳,而数据还显示黑人彼此也有区别:西非黑人善于短跑,东非黑人如肯尼亚人善于长跑,但黑人普遍拥有运动基因方面的优势。

非常有趣的是这些差异实际上从生命在早期就已经显示出来了。黑人婴儿比白人婴儿平均早出生一个星期,但是从骨骼上来讲却较早成熟。在五到六岁时,黑人儿童就已经很善于短跑、跳高、跳远了,十几岁时,就有很快的膝跳的弹射力量。同时,黑人的性荷尔蒙大约高于白人或者东亚人3%到19%。这就意味着黑人有着更好的爆发力,所以更加擅长拳击、橄榄球、篮球以及奔跑,因为荷尔蒙给了他们更多的优势以及更加强壮一些。在学校,他们在生理上也更加活跃,有时会给他们带来一些麻烦,以至于常被诊断为多动症。

下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东亚人以及白人的髋骨较黑人为宽〔这使他们不太善于奔跑〕?答案是他们需要生产脑体积更大的婴儿。在进化的过程中,随着新生儿的头颅体积的增大,妇女需要更宽的骨盆。东亚人头盖骨容积平均比白人宽一立方寸,白人比黑人平均宽五立方寸。

一些人可能会非常惊奇,当他们听到种族差异也显示在大脑的体积上。他们也想知道有没有证据显示脑体积的大小与智力水平有直接关系。实际上,很多的研究,包括STATE─OF─ART磁共振影像,都显示了脑体积与智力之间确有关系。这造成了不同种族的平均智商:

东亚人〔106〕;白人〔100〕;混血黑人如美国黑人〔85〕;纯种黑人如非洲黑人〔70〕。很多人难以接受撒哈拉黑人只有七十分这样的低分数。为了数据的精确性,腓力普·洛旭庭教授在南非最好的大学“WITWATERSRAND”重新作了相关研究。在第一个研究中,他用RAVEN进矩阵对一百七十三名心理系一年纪的学生进行了测试,他们的平均分为84。第二次研究采用了不同的个体,平均分仍然是84。在解答IQ测试的培训之后,他们的平均分上升到了96。在第三个研究中,他对经过特殊挑选的理工科学生进行了同样的测试,其IQ在97分左右。所有的这些数据来自精英大学,学生的IQ在83至97之间。在全世界的各类大学中,非洲学生的平均IQ大约低于其他种族15到30分。

表现在脑体积、IQ以及性激素等方面的种族差异可以很好的预测他们的社会行为。例如,在美国的东亚后裔是“模范少数族群”。比白人的离婚率低、婚外出生的以及受到虐待的儿童更少。东亚后裔大学毕业的比例更高,犯罪率更低,与黑人正好相反。黑人犯罪率高不仅因为白人的歧视与偏见,将近二十年的犯罪率追踪调查显示,即使东亚本土暴力犯罪〔凶杀、强奸以及严重暴力侵害〕,也低于非洲本土的三倍,而欧洲本土的暴力犯罪率则在两者之间。这些数据可以在国际刑警组织的年度报告中查到,而且与发生在美国的情形接近。1996年世界各地暴力犯罪率的统计〔每10万人〕为:东亚〔35〕;欧洲〔42〕;非洲以及加勒比海〔149〕;1984年的数据为:东亚〔49〕;欧洲〔72〕;非洲以及加勒比海〔132〕;1990年数据为:东亚〔32〕;欧洲〔75〕;非洲以及加勒比海〔240〕。

东亚人显示了最低的性活跃度:不论首次性交的年龄,性交的频率还是性伴侣的数量。黑人的性活跃度则最高。白人的性活跃度在黄种人和黑人之间。当然较高的性活跃度也带来了较高的性病率,英美黑人的性病率是白人的数倍,包括艾滋病。东亚人包括住在北美的以及住在亚洲的性病率则最低。2001年艾滋病感染率为:非洲〔8.4%〕;加勒比海〔2.2%〕;美国黑人〔2%〕;拉丁美洲〔0.5%〕;美国白人〔0.4%〕;欧洲白人〔0.4%〕;东亚〔0.1%〕;北美东亚人〔0.05%〕。

可以想象,未来的全球政府所面对的最大难题之一,就是如何把这些具有明显先天差异的人群,组织在同一个社会系统中,并让他们融洽地生活在一起,同时又不致于演变成印度那样的种族隔离社会〔种姓制度〕或美洲那样的种族疏离社会〔族群社会〕。从中国文明的观点看来,科举制度是个打破“种族─民族─阶级─集团─姓氏”界限的好办法。而区域方国的自治和中枢的间接统治互为犄角之势,或更为形象地说,是轴心与轴珠的运转之势,这是一个比较具有融合性的格局。如此全球秩序,显然不是联合国这样的主权国家俱乐部和北约那样的军事组织以及欧盟那样的地区组织,可以胜任的。

[《谢选骏论欧盟》,摘自《全球政府论──中国文明整合世界》(On Global Government──Global Integration Under the Central Kingdom Civilization),2004年初版。]


〔另起一页〕


第四节

华人为什么缺乏殖民精神?


(一)


近来有很多讨论“海归”问题的文字,大概有两派意见,一派说海归好,一派说海归不好。但是我读来读去,得到的结论却是一个:不论主张“海归”的,还是主张“不海归”,都是从现实的利益出发,例如自身发展、工作需要、孩子教育、养老送终等方面,全都不是从“求知”、“探险”、“猎奇”、“创造新生活”的冲动出发的,总之,这两派全都丝毫没有一点“殖民精神”。

简单说,这两派讨论的都是“海归合算不合算”,这凸现了华人的特性:只懂“求职”,不懂“求知”;这个特点,超越了意识形态的分歧,超越了社会阶层的差异。


(二)


有人通过谈论其他国家的移民历史来冲淡华人的这一求职特性,说“中国海归回国基于文化认同”。但这是说不通的。因为“文化认同”属于“求知”范畴,在华人的海归不海归的考虑中向来是排在最后的。

华人的这一“非殖民”特点,在纽约市大史坦顿岛分校心理学系萨斯曼教授(Nan Sussman)的研究中得到了证实。

在《移民回归和身份认同:全球现象,香港特例》(Return Migration and Identity:A Global Phenomenon,A Hong Kong Case)一书中,萨斯曼指出:当年有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欧洲移民来到美国后又回到了欧洲(但没有祖国的犹太移民是个例外,返回欧洲的犹太“海归”几乎是零);还有过去一两百年间的美国人到欧洲定居一段时候后又返回美国。但是,萨斯曼发现香港从1984年到1997年有八十万人口移民海外,主要是到英联邦成员国的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而从1997年到现在,这八十万人里竟然有五十万人作了“海归”。

另外,在行为方式上,华人移民也迥异于欧美人。

萨斯曼在书中总结出了“海归”群体对自身文化身份重新定位的四种类型,即“加固型”(Affirmative)、“减少型” (Subtractive)、“附加型”(Additive),和“全球型”(Global)。

1、谓“加固型”是指海归人士回到母国后对自己的原有文化身份更加认同,如中国海归回国后更加认同自己作为中国人的文化定位;

2、“减少型”则是减少了自己对原有身份的认同;

3、“附加型”则是在保持原有文化定位的基础上,也吸收了很多外国文化的因素;

4、“全球型”则是少数在很多国家生活过的人,他们认为自己是“世界公民”,到哪里都能很快适应那里的文化。

萨斯曼在调查中发现,多数西方“海归”都属于“减少型”,“海归”后通常还会遭遇精神抑郁,而多数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的“海归”都属于“附加型”,“海归”后通常都对生活满意度很高,不会经历感情上的不适。

这些香港“海归”在回到香港后呈现一些文化认知上的共同点,是前面所述类型中的“附加型”,比如语言上更加灵活——萨斯曼在一项测试中发现,“海归”们平均在396个单词的谈话中做了26次中英文切换。同时,这些香港“海归”在饮食、文化、隐私和生活步调方面都受到海外文化的影响,但他们对自身中国文化的认同丝毫没有减少。

萨斯曼发现,日本的“海归”也通常对自己的文化有坚实的认同,有些人在回归后不得不想法隐藏自己在西方已经习惯了的一些举动。有一个采访对象告诉萨斯曼,他在美国时喜欢上了在上班途中阅读《Newsweek》这本杂志,但他回到日本后意识到,在地铁上看这种杂志会让引来异样的眼光,因为日本男人在上班途中最流行的就是看色情卡通一类的读物,于是这位日本“海归”不得不将《Newsweek》夹在一本色情卡通书里偷偷阅读。萨斯曼也顺带提及,她本人在日本时养成了进门脱鞋的习惯,结果回到曼哈顿后,她的很多朋友都拒绝服从她这一要求,因此半年后她不得不改掉这一习惯。

萨斯曼也对中国大陆,尤其是上海的“海归”做了一些初步的调查,中国大陆的“海归”将是她下一步的研究重点。萨斯曼表示,就她目前观察所得,中国大陆的“海归”在文化身份的转换中属于“附加型”再加“加固型”,即他们吸收了很多西方的文化元素,但对中国的文化也更加认同。

显然,华人缺乏“落地生根”的殖民精神,而经常“鸟飞返故乡兮,狐死必首丘”(屈原:《九章·涉江》)。


(三)


由于华人从屈原那里秉承下来“爱国主义”,在殖民历史上就变成了残废,凡善可陈。

结果呢?

1、广东省人吴元盛,在婆罗洲北部建立戴燕王国,自任国王,王位世袭,立国百余年。于十九世纪亡于荷兰;

2、广东省潮州人张杰绪,在安波那岛(纳土纳岛)建立没有特定名号的王国,自任国王。十九世纪张杰绪逝世,内部发生纷争,王国瓦解;

3、福建省人吴阳,在马来半岛建立另一个没有特定名称的王国。于十九世纪被向东扩张的英国消灭; 

4、暹罗王国的开国国王郑昭; 

5、三佛齐国王张琏(广东饶平人); 

6、婆罗国王某(福建人); 

7、爪哇顺塔国王某(广东潮州人); 

其中作为典型的,莫过于“兰芳共和国”。

说起最早的现代共和制国家,很多人都会追溯到1776年成立的美国,实际上,就在美国独立的同一时期,华人曾在世界第三大岛——东南亚的加里曼丹岛西部建立了一个兰芳共和国。作为亚洲第一个现代共和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现代共和制国家之一,兰芳共和国携手当地土著居民,抵抗西方殖民者的入侵长达一百零七年,直到十九世纪末才被荷兰殖民者所灭。 

兰芳共和国(1777——1884年),全称兰芳大统制共和国,亦有说是南方共和国,是华人所创立的第一个共和国。但该国最初在加里曼丹岛上并非政治组织,而是一家贸易公司。1770年广东梅县客家人罗芳伯在东南亚西婆罗洲(今加里曼丹西部)成立了“兰芳公司”,1777年罗芳伯将“公司”改为“共和国”,成为“兰芳共和国”。兰芳大统制建立时,第一任总长是陈兰伯,第二任总长是罗芳伯,兰芳大统制名称取之于此。

当时不少广东人前往南洋谋生,由于广东人擅长经商,因此,不少从事贸易的人都很受当地酋长的敬重。当时由于不少欧洲人前往当地骚扰,所以当地有华人社团从广东省招请团练,来到南洋担当类似保镖的角色,当中势力最大的是南方公司。后来不少酋长都要求南方公司保护他们,所以南方公司当时的老板罗芳伯就在当地成立共和国,并担任国家的大总,总揽国家的保安及各部族之间的协调工作。而各部族的内部事务,仍然由酋长负责。此外,由于罗芳伯得知洋人对清朝仍然非常顾忌,所以在立国之初就立即向清朝称臣,并派员前往北京朝贡。此举果然使洋人大为顾忌,从而停止对当地的骚扰。而另一方面,早期未有加入的部族,看到兰芳共和国的成功,亦纷纷表示愿意加入成为成员部族。在最高峰时,兰芳共和国的势力范围占有整个加里曼丹岛。

兰芳共和国以坤甸(东万津)为首都,并将立国之时,西元1777年当年定为兰芳元年。国家元首称大唐总长或是大唐客长,意思是华人作客海外的首长,且“国之大事皆众咨议而行”,以类似于民主选举和禅让的形式传承,前后历任十二位总长。

后来由于清朝在外交上多次失利,西欧开始认识到清朝已经衰弱,无力再顾及境外的事,趁着中法战争的爆发,荷兰开始重新部署占领行动。1884年,荷兰入侵兰芳共和国,兰芳共和国虽进行了抵抗,但终因寡不敌众而失败,其残余势力逃至苏门答腊。不过,由于仍害怕清政府作出反应,荷兰并未公开宣称已占领兰芳地区,而是另立了一个傀儡以便进行统治。直到西元1912年清朝灭亡、中华民国成立后,荷兰才正式宣布对兰芳地区的占领。兰芳共和国自立国至灭亡,共经历一百多年。

逃往苏门答腊的华人一直往西边迁徙,并于马来西亚半岛定居。当中的一位迁徙者的后人最终更成为了东南亚的显赫人物,他就是被誉为“新加坡国父”的李光耀,尽管李光耀并非纯种的华人。


(四)


有人可能感觉奇怪,经受了两千年帝制的华人,到海外后为什么会建起一个共和制的国家?而且其建国比美国还早六年,当时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欧美的新风尚根本不可能波及东南亚。 

其实罗芳伯这些人,都是清朝的顺民,因为在故乡太穷,不得已下了南洋。虽然飘泊海外,但仍然是清酋的奴民,祖宗坟墓祠堂,以及亲友家眷,都在中国大陆。他们如果自立为王,对清酋来说,仍然属于反叛,野蛮的清酋一定会来抄家、挖坟、毁祠堂的,甚至还会派兵出海,进行征伐。所以,罗芳伯他们不敢自立为王。 

事实上,罗芳伯建立兰芳国后,在华人圈里根本不敢称为国,只能称为兰芳公司,或者兰芳大总长。这当然有害怕告发的原因在内。后来,他们甚至还遣使回国,觐见清酋,请求称藩,想把西婆罗洲这块土地纳入清朝的版图,或者变成藩属国家。清酋却不予受理,不睬这些“天朝弃民”,因为北方的鞑子根本不能容忍南方的唐人在海外建个国家。 

罗芳伯在中国国内,也是一个平民百姓,没有任何特殊身份。到海外后,因为他才能过人,所以被大家推为首领。带领众多海外华人,谋求共同的利益。后来因为华人势力太大了,有好几万,当地土著居民也归附了好几十万,他们帮助浡泥王平了叛,浡泥王看华人的势力已成,不得已拱手让位。兰芳国能建立起来,主要还是华人群体实力很强的缘故。罗芳伯是华人势力的代表,是由华人们推选出来的。除了个人能力之外,在华人圈内并不具备绝对的优势。也就是说,大家能一起推选他,也能够一起废了他。所以,罗芳伯敢于向土著居民称王,但不敢在华人面前称王。

罗芳伯以特有的政治天才,推行“民主政权”建设,于1776年创立共和体制,定名为“兰芳大总制共和国”,在世界诸国堪称第一,比华盛顿1787年当选为首任总统并实现联邦的美利坚合众国的共和体制还早十一年哩。 

由于史料的原因,我们无法知道罗芳伯搞的是自由平等的现代政治,还是不堪入目的帮会统治,或者自由平等与帮会政治兼而有之,就如同贯穿二十世纪的北京。但不管怎样,由于缺乏殖民主义精神,华人的海外国家终于烟消云散。这并不奇怪,因为就是在本土,华人的国家也被外族夺走。蒙古人、满洲人、日本人、苏联人……在中国登堂入室,自居为主人,并培养了不少汉奸为“官吏”与“干部”。



〔另起一页〕


第五节

华人社会无法解决“谁来统治”的难题

——中国人是“爱国”还是缺乏政治能力?


政治民主化本来就是“统治权的扩大”,而一个连基本的统治权都会拱手让人的民族,又怎么可能实现最低限度的政治民主呢?所以《光明日报》到现在还需要讨论“深圳政治改革首先要认清‘谁来统治’”。

最近看到“关天茶舍”网站上有篇文章,探讨“从马来华裔被压制和历史上越南的去中国化谈民族文化的不足”(2008-11-8 17:44:00),认为中国人安土重迁,离乡在外也始终心怀故国,海外华人普遍不关心当地政治,却对千里之外的祖国十分挂念,辛亥革命、抗日战争中,东南亚华侨都有巨大的贡献,陈嘉庚就是最明显的例子。但是却正因为华人心中只有一个祖国,才导致了华人对移民地区的不认同,因此没有政治诉求。中国人有大一统的思想,许多人认为一个民族只能有一个国家。这是华裔在海外永远处于政治劣势的根本原因。中国人不能接受一个民族两个或多个国家,只能接受大一统,这直接导致了海外华人对本地政治的不关心。为什么不能在海外建立华人政权?难道一个民族就只能有一个国家?中国人这种思想之严重,直接导致华人移民在海外的被动局面。

“关天茶舍”网站上这篇文章指出:以马来西亚为例,南洋各地本来是马来人居住的,马来人懒惰,英国人征服他们以后发现劳动力不够,于是通过各种手段来中国(清朝)招人移民,这样,东南亚各地就遍布华裔。华人勤劳能干,很快控制了当地的经济。这就形成东南亚殖民地的特殊局面:欧洲人掌握政治,中国人控制经济。二战以后,由于美国的价值观不允许有殖民地存在,英国人从东南亚撤退,允许当地人独立并选举政府。选举前,马来西亚华人占总人口的40%,和马来土著比例相当,加上华人文化程度高,又控制经济,本来很有优势,但华裔移民内心一直把中国当成母国,对当地没有认同,华人政党在华裔中并不很受欢迎,结果马来人反而选举上台组织政府,以后马来政府出台一系列排华政策,至今依然。

“关天茶舍”网站上这篇文章于是总结说:为什么马来西亚华人不能自己掌握政权,建立华人国家?美国本来是印第安人的土地,英国人是移民,不是一样可以建国独立?更典型的例子是科索沃,本来科索沃是塞尔维亚人的发源地和传统聚居地,近百年来阿尔巴尼亚人才逐渐向科索沃移民,结果阿尔巴尼亚人移民还不是独立建国并得到国际承认了?华人移民为什么不能独立建国,一定要死死认一个祖国呢?也是因为中国人的这种大一统思想,凡是想建立割据政权并长久发展的,就只能走去中国化的路线。台湾和越南就是典型。

例如,越南是五代十国中国大分裂时建立的一个割据政权,当地土著本来是骆越人,是百越一支,语言上属于壮侗语系,秦朝时中国征服岭南,占领了越南北部并开始向越南移民,东汉初年汉越矛盾激化,当地人造反,汉朝派马援进行镇压,彻底铲除了土著势力,以后越南北部三郡(交趾、九真、日南)就不断有汉人移民,并在根本上改变了当地人口构成。写下“乘长风破万里浪”的南朝著名将领宗悫、陈朝皇帝陈霸先、唐朝著名诗人王勃的父亲王福畴、杜甫的祖父杜审言,都曾在越南为官,姜姓第一个编修族谱、曾任唐朝宰相的姜公辅就是越南户口。在当时人眼里,越南和内地没有区别。五代十国时中国四分五裂,越南也建立了割据政权。宋朝赵匡胤黄袍加身后逐个灭掉割据政权,但是两次攻打越南都反被越军击败,以后统一越南的计划就被无限期搁置。越南取得事实独立以后就开始去中国化,一方面认骆越人为自己祖先,一方面依据方言造字,这样,经过数百年去中国化,越南人撇清了与汉人的关系,直到当代依然。现代越南人的语言有70%来自汉语,剩下的来源不明,似乎接近南亚语系,为了与中国彻底脱离关系,越南学者把大量与汉语同源的词汇称为借词,坚持认定越南语属于南亚语系,尽管即使是近代的越南白话小说,也和中国明清白话区别不大。可是,语言可以混杂,学术可以造假,还是无法篡改自己的DNA。从基因上看,百越民族和南亚语系民族的Y染色体主体是O2,而越南京族则是以O3为主,和现代汉人也就是华人完全一样。越南人可以去中国化,但永远无法篡改掉自己身上的汉人DNA。

再如台湾,“解放前”台湾青年有不少倾向共产党的,到大陆参加革命,但等到朝鲜战争爆发,美军开进台湾海峡,解放台湾实际上已经变得渺茫,这样,台湾何去何从?既然依靠共产党已经不可能推翻国民党独裁统治,那台湾的出路就只剩下一条:学习爱尔兰,脱英独立。这样,最初的台独势力就诞生了。可是中国文化不能接受一个民族多个国家。为此,台湾走上一条与越南一千年前相同的道路:去中国化。台独精英们明明都是汉人后裔,却认原住民或者日本人为祖先,企图在血缘上与大陆分割,文化上,台独精英们称方言闽南语为台语,并且给闽南语造字,夸大闽南语的百越底层,力图同汉语切割;所行之总总,与一千年前的越南割据皇帝无二。明明是汉人,为什么不敢承认?难道一定要像越南那样,从上到下都与中国彻底切割才能独立建国?为什么华人不能接受一个民族有多个国家这样的观念?美国人独立没有把美式英语改为美语,也没有认印第安人为祖先,为什么这样的精神就不能为中国人接受?

……

谢选骏指出:“关天茶舍”网站上面这篇文章有些意思,也有些自相矛盾。例如说“中国文化不能接受一个民族多个国家”说,这是不能成立的,远的如春秋战国就不要说了,近的如三国演义、五代十国、当前的“两个中国”,都是“中国文化能够接受一个民族多个国家”的例子。

“关天茶舍”网站上的这篇文章是反对台湾的“去中国化”政策的,但是否因此就可以支持一个“不去中国化的台湾独立”呢?

不过这些都不太重要。重要的是这篇文章引出了一个更大的问题,那就是它说的“中国人有大一统的思想,许多人认为一个民族只能有一个国家。这是华裔在海外永远处于政治劣势的根本原因。中国人不能接受一个民族两个或多个国家,只能接受大一统,这直接导致了海外华人对本地政治的不关心。为什么不能在海外建立华人政权?难道一个民族就只能有一个国家?中国人这种思想之严重,直接导致华人移民在海外的被动局面。”

事情真是如此吗?

当然不是的。

我认为种种证据表明:

第一,“大一统的思想”、“一个民族只能有一个国家”,这些都是中央政府灌输的,并非华裔在海外永远处于政治劣势的根本原因。

第二,海外华人对当地政治的漠不关心,不是因为“爱国”,而是因为缺乏政治能力。这种缺乏政治能力的状态,并不是海外养成的,而是从国内带来的,其最强有力的证据,就是宋朝灭亡以后的七八百年,汉人虽然人多势众,但大多数时间都处于异族统治之下。

第三,“为什么不能在海外建立华人政权?”这个问题太愚蠢了。我要反问的是:华人为什么不能在自己的祖国建立一个自己的政权?难道中国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连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也没有能力建立吗?

第四,直接导致华人移民在海外的被动局面的、使得华裔在海外永远处于政治劣势的根本原因,并非“十分挂念祖国”这类抽象的“爱国情操”,而是“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社会冷漠症,这种症状也许是亡国奴的处境养成的,但因为已经久而久之,所以变成了一种顽固的“国民性”。急功近利、目光短浅、互相拆台,这才是直接导致华人移民在海外的被动局面的、使得华裔在海外永远处于政治劣势的根本原因。

第五,急功近利、目光短浅、互相拆台,这也是直接导致华人在自己的祖国受人统治、使得华裔在故土也无法维持自己的生活方式并永远处于政治劣势的根本原因。中国一直无法解决“由自己来统治自己”的问题,中国人只有在外人统治下生活:租界、敌占区、苏联卫星国……这也是中国迟迟无法实现政治民主化的内在原因。试想,政治民主化本来就是“统治权的扩大”,而一个连基本的统治权都会拱手让人的民族,又怎么可能实现最低限度的政治民主呢?所以《光明日报》到现在还需要讨论“深圳政治改革首先要认清‘谁来统治’”。

第六,“谁来统治”是华人社会无法解决的难题。

2010年9月9日



〔另起一页〕


第六节

华人是缺失民主能力的种族


(一)


有一个耳熟能详的现代汉语词汇叫做“共产党文化”,指的是,虽非共产党却有共产党习气。据此,有些共产党人则反省说:“我们人人身上都有一个小毛泽东。”这也从侧面指出了人的“原罪”。

有一篇民主派写的网文《缺失民主文化的民主》是这样说的:

很明显的事实是,同时民主理念下建立的民主制度和政权及其社会,有优劣之分。这是为甚么?多数论者把劣之民主原因归咎于民族劣根性,其次是旧势力作祟。这些理论都有事实根据。 

我想从另一角度谈谈这个问题。 

有民主文化的民主是优质民主;反之,没有民主文化的民主是劣质民主。 

甚么是民主?民主就是“民民皆主”。民民皆主内在就含有民民平等之义;不平等必然只能高者作主低者为奴。但是这里说的民主是指政治民主,也就是管理人的民主,民主权力、程序也确定必然有掌权者和不掌权者,有权的就是能决策的强者,无权的是要遵守决策的弱者。若果强者决策没有民主文化,即不用与弱者交流对话达成妥协、共识;这样的决策和实施就形成一种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这就是专制文化。若果强者决策有民主文化,即与弱者交流对话达成妥协、共识;这样的决策和实施就形成一种民民平等的关系,这就是民主文化。 

没有民主文化还存在另一种严重危险。若果遇着少数是有力量者没有得到民主文化善待,他们大作为反应时,也不会以民主文化回馈多数,而是用非民主方式爆发冲突。“民主就乱”,事实上多数是指这么一种情况。乱的民主就是没有民主文化的民主,显现成一种劣民主;有民主文化的民主一般不会动乱,而会稳定恊调,显现成一种优势民主。 

根据以上对民主权力和民主文化的认知,现在可以进一步谈谈为甚么要用民主文化善待异见者或少数了。 

民主要解决的不是1+2=3和1+2=4这样的黑白分明的对与错问题,而是要解决另外问题。 

这些要解决的问题包括: 

其一,利益分配问题。 

利益问题可能包含是非对错问题,但更多的不是对错问题,不能用权威裁决方法解决;因为权威者本身既得利益、认识、观点立场偏颇,有可能判决不公而不能平等对待一些人、更会伤害一些人,因而,用权威裁决会因之制造更多更严重的新问题。最佳办法是用交流对话达成妥协、共识解决;能妥协大体上说明各方都得到相对公平和满意的对待,所以不会由之产生更多更严重问题;有利于满足人们对秩序与和平的愿望。 

其二,民主权利与社会重要事件的立场观点认知和应对问题。 

这些思想认识问题更不能用权力权威判定是非黑白对错;最佳办法是保持存异、容忍雅量。这些都已经是常识,无需详谈。 

其三,对人的尊重问题。 

民主文化运作表现是强者平等对待弱者,含有尊重的意思,所以,民主文化的核心精神是对人平等与尊重。不能平等待人、不能尊重他人绝对不是民主精神。这个民主精神就是个人权利是民主核心价值,它和人与人平等的普世价值相一致,可见,没有民主文化的民主是一具民主躯壳,既有民主权力(程序),也有民主文化(精神)才是完整的民主 

基于上述理由,一个有民主文化的民主社会能在矛盾冲突与有序和谐均衡中生存发展,一个缺少民主文化的民主社会多会陷入社会失衡冲突纷乱中。 

一些在专制社会新建立起来的民主社会之所以会混乱不堪,就是因为有民主权力没有民主文化。随着民主价值认识普及、民主国家普建,有民主权力无民主文化的情况会逐渐消减,民主权力民主文化兼备者会逐渐增加。(张三一言)

而共产党自己也同样谈论“民主文化”的问题,有一篇《论农村民主意识与民主文化的培育》的文章是这样说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

谢选骏看出,从上述论调中我们得到的其实不是“民主政治”,而是“为民做主”。

中国社会怎么缺失“民主文化”的呢?

这是一个“社会问题”,还是一个“种族问题”呢?


(二)


《谢选骏:秦人与楚魂的问答——从小国时代到全球民族》这样探讨了民主政治的种族基础说:

楚魂:

有一件事情,我越想越觉得奇妙,那就是“种族相异三特性模式”中的智商体能三级别,好像与三个种族〔黑─白─黄〕所组成的社会之规模和模型,有一种内在的关联。简单说,就是智商最低体能最强的黑人所组成的社会,规模最小,基本上属于“前国家阶段”的“氏族公社制”。智商体能都是中等的白人所组成的社会,规模中等,大部分属于小国寡民的“城邦国家阶段”的“军事民主制”。智商最高体能最弱的黄种人社会,规模都是比较大的,权力都是更加集中的,甚至那些与黄种人混血的亚洲社会如印度、中亚、中东,也有许多属于高度集权的“大帝国”和“神化领袖制”。当然其规模与神化都不及中国。也就是说,我们可否据此认为智商越高的人群,其构成的国家规模可以越大?结果,若套用欧洲的观点来看东方社会尤其是中国社会,其国家形态明显“早熟”〔如“中国马克思主义者”侯外庐等人,在《中国思想通史》中,就持这一观点〕。其实不是中国“早熟”,而是中国的种族比较“晚熟”,明显不同于欧洲和非洲。

秦人:

假如你所讲的这种政治形态确实与种族特性相关,而种族特性又产生了政治体制、国家形态、社会结构,那么又怎样在不同的种族的基础上,形成一个全球联邦甚至统一的全球民族呢?

楚魂:

走向全球联邦也好,走向全球政府也好,以及最后在全球联邦、全球政府的管制下形成全球民族也好,都是一个迫不得已的事情。没有谁希望如此,但事实上只能如此。全球化的现实摆在面前,是回避不了的问题。现在大家都在科学技术的挤压下,被迫生活在一个社会空间中了,不合作也不行。比如美国,三个种族都在一个国家里了,不想办法共存是不行的。十七世纪开始,一直到十九世纪,整整三百年之久,那时候白人有一个口号:“一个好的印第安人就是一个死的印第安人。”这就是通过消灭印第安人来解决美洲的种族问题,但后来出现了黑奴问题,比印第安人更难解决。为此更因为墨西哥战争,还发生了“两个美国”之间的“南北战争”。很明显,你可以杀死一部分人,但不可能杀死所有的人,所以种族问题是不能通过屠杀来解决的。否则,屠杀行为会蔓延到本种族内部,就像二十世纪的纳粹在欧洲内部重演了欧洲人在美洲的种族灭绝:欧洲人对待美洲人的行为,事隔数百年反过来报应了自己。

当然我知道,现在不仅在非洲的黑人社会中,在其他社会中部落的力量、小圈子的力量,确实一直都很强的,但为了和平,可能最终不得不打破这些藩篱,否则人类没法统一。

秦人:

全球联邦和全球政府比较清楚,可否解释一下什么叫做“全球民族”?

楚魂:

在拙著《全球政府论——中国文明整合世界》中,我曾经谈过,全球政治不是“各民族各文明的时代”,而是“统一文明与统一民族的时代”。小民族正在消亡,正如成百万横遭欧洲文明灭绝的不幸物种一样,但是大民族也要消解──新的“全球民族”才有可能出现。全球民族就好像古代的“埃及人”、“巴比伦人”、“罗马人”、“汉人”等大一统帝国民族。这不是十九二十世纪狭小的“欧洲海外殖民帝国”那样的租界和势力范围,而是真正全球融合性的。

秦人:

既然有如此众多的大帝国所造就的五方杂烩的民族,你的《全球政府论——中国文明整合世界》为什么对中国文明抱有特大的希望?

楚魂:

因为中国规模最大、维持的时间最久。中国居民也就是所谓的“汉人”,其实是汉朝以后在东亚大陆上形成的人群,不仅是先秦各个民族的集合体,而且是匈奴、鲜卑。甚至是唐朝、元朝不断融合周边民族一起形成的。例如现在的汉人,就明显包括了蒙古人和满洲人以及南方少数民族的〔包括台湾的山地民族〕的血统。数十万侵华日军在中国奸淫了十几年,也不可能没有留下大量的混血儿,尤其是在东北地区,而关内的沦陷区和游击区,基本上也都是中国的精华地带。

秦人:

如此说来,汉人和周边民族具有本质差异?

楚魂:

对。汉人周边的“兄弟民族”基本上都是“小民族”,也就是原始、纯粹意义上的民族,汉人则不同,是“大民族”,这个“大”不是指人数多,而是指汉人是许多原始、纯粹的民族的集合体,是东亚意义的“全范围民族”、“全球民族”,因此与此相关,汉人的“民族意识”是最差的,汉人的“民族主义”都是虚张声势、五分钟热度的,因为汉人不是一个小民族,而是一个大民族,是一个已经不再是民族的“全范围民族”了,所以人们说,汉人其实拥有最彻底的世界主义倾向而不是民族主义精神,很容易和别的民族混在一起。与此同时,汉人却顽固地坚持自己的生活方式。如果不能用自己的生活方式,汉人宁可自我隔离起来,例如在世界各国建立“唐人街”。由此可见,汉人对生活方式的重视远远超过对于民族血统的重视。这就为将来的全球民族,建立了一个无言的样板。

秦人:

中国的汉族本身,不算其他的少数民族,也是由几个不同的人种组成的。

楚魂:

对啊。两广的汉人很像越南人,脸是扁扁的,嘴是拱拱的,身材矮小;北方的汉人很像满洲人、蒙古人,大脸盘;山西、陕西的汉人很像土耳其人,脸是尖削的,四川的汉人也很独特,江南的汉人也很独特,山东的汉人就像朝鲜人,古代都是东夷,所以韩国人说孔子和他们同种呢,等于承认半岛是中国的殖民地区。回民的祖先是中东的阿拉伯人或波斯人,你现在看回民的汉化程度,就知道反过来也有多少回民的血液流入了汉族。汉人的王就是“天下四方之王”,像古代西方世界的中心巴比伦一样,但规模〔面积和人口〕远远超过巴比伦,所以成了“中央王国”、“中国”。 

秦人:

说汉语、写汉字,就成了汉人,而不管他的本来的族属是什么?

楚魂:

这就说明所谓汉人就是“东亚地区的全范围民族”了。汉人的这个特性,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中国的现代化过程比起其他民族来,为什么如此曲折。

秦人:因为汉人族群尾大不掉?除了中国汉人,还有没有其它人群有类似特点呢?

楚魂:

有的。最晚出现的还有一个阿拉伯人,类似汉人的混合型。我在《全球政府论——中国文明整合世界》中指出,是回教征服者创造了今天的五方杂烩的阿拉伯民族,其来源有叙利亚人、埃及人、伊拉克人、柏柏尔人等,都不完全是与阿拉伯半岛的贝督因人同种的。现在的阿拉伯人之中,还包括了比汉人更早的埃及人、巴比伦人等“世界帝国的遗民”。

秦人:

你觉得在各个族裔融合为“全球民族”的过程中,它们可能采取一个什么样的方式联合起来,组成全球联邦、缔造全球政府?是按照民主的方式来选举或进行配额,还是运用其他方式来进行管制?还是精英政治或寡头统治?

楚魂:

全球政府和全球联邦若不建立起来,世界永无宁日,因此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建立,如何提高行政效率,如何寻找一种最大公约数。

各个族裔在一起生活久了,就会产生语言上的一致,风俗习惯上的接近,甚至宗教观念上的趋同。这时如何整合他们就变成当务之急。我看有两个方案可以考虑,一个是各个族裔按照比例产生代表人物来进行代议,还有一个是各个族裔综合在一起的。前者是种族疏离的社会,就是各个族裔分别居住,虽然都在全球统一秩序下,但相对隔离;后者是各个族裔杂居融合。我想在初期可能是前者为主,越到后来后者越是占有上风。这就是“从种族疏离进入种族融合”,最终形成一个民族。

秦人:

这样说来,人类花了十万年时间分头进化、开拓发展,又花了一万年时间重新接触、走向合作,再有几千年时间就能真正融为一体?

楚魂:

是的。这个混种的潮流由于科学技术而水涨船高,恐怕想挡也是挡不住的。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管制或整合全球种族融合的进程。我想大概也有两个方式,一个是印度式的,印度是白人对黑人进行统治的最早社会;把不同族裔分成高低阶层,那就形成了种姓制度:种姓制度把人分成四个等级,还有贱民,即不可接触者。还有一个中国式的,对不同族裔进行标准统一的择优录取和分层管理,那就形成了科举制度。现代文官制度,和形形色色的执照考试制度,都是从科举制度发展过来的,就像印刷术是从图章刻制发展过来的。

公元两千多年前,雅利安人侵入印度七河流域后,为了把自己较白的肤色同土著居民较黑的肤色区别开来,开始使用“瓦尔纳”一词。瓦尔纳即梵文“Varna”,意为“颜色”、“品质”、“种属”。公元前1500年以前《梨俱吠陀》时代,婆罗门教的雏形和种姓制度〔Caste system〕开始形成。它把印度人分成四个“瓦尔纳”等级,即婆罗门〔Brahman,僧侣〕、刹帝利〔Kshatria,武士〕、吠舍〔Vaisia,庶民〕、和首陀罗〔Sudra,奴隶〕等四个瓦尔那,其中首陀罗不是雅利安人,而是黑色的土著人种,他们被征服者降为伺候别人的佣人、工匠和农民,是人口最多的种姓。首陀罗备受歧视,无权上学读书,没有资格进庙敬神,有些地方的首陀罗老远发现有婆罗门种姓的人过来,就得赶紧躲在路旁,等着婆罗门过去自己再迈步,不然就要挨打。

除上述四个等级外,后来在最低种姓首陀罗之下又出现一个“贱民”阶层,英语称他们为“不可接触者”〔Untouchable〕。他们是种姓之下的人,处于社会的最低层:这些人作为违反了种姓制度的人,是化外之民。印度至今还有一亿几千万“不可接触者”,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远远超过了毛泽东专政期间规定的“百分之五”的贱民即“阶级敌人”的人口比例。当然,到毛泽东晚年由于历次政治运动的不断打击,阶级敌人也不断累积,贱民人数的比例已经大大超过5%。

类似印度种姓制度的等级制度,在古代埃及、希腊和其它许多国家,甚至在现代社会如纳粹德国都曾有过。中国文革期间,把人区分为“黑五类”份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和“红五类”份子〔工人、贫农、解放军、革命干部、革命知识分子〕的阶级制度,也很类似印欧的种姓制度,显然是从印欧人、苏联人那里移植过来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纳粹的“雅利安人”神话,不仅有印度的背景,而且有苏联的背景,只是把“先进阶级”换成了“优秀种族”,同样都是“用特殊材料做成的”,中国在1949年到1966年之间也宣扬这一套,引起人民广泛不满,到文革爆发被老毛利用,变成摧毁各级党组织的利器。

种姓制度多数是某种外来种族征服的结果,经常是白种人对黑人进行种族压迫的工具,不论在古代印度还是在近代非洲和美洲,都是如此。在这种意义上,毛泽东的阶级专政可以被视为“苏联对中国进行的一种间接的殖民统治”。这不是毛一个人数典忘祖的问题,而是斯大林妄图通过共产国际对全球进行殖民扩张,是俄罗斯帝国的回光返照、新沙皇的垂死挣扎。中国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牺牲品罢了,早在孙中山的“联俄”时期就开始了这一过程。毛后来企图反苏,但已经晚了,他的整个事业都是苏联背景的,毛悟空跳不出苏来佛的手心。其继承人也是这个宿命,到现在还企图联俄抗美,其实中国历史早就表明:俄国比美国更加危险。

印度式的种姓制度的特点是像印度文明其他方面一样那么繁琐,它不断分化成许多小集团,称作亚种姓,有数以万计,而最低种姓首陀罗为主的“下等种姓”加上更低的“贱民”也即“不可接触者”,占到了印度总人口的65%左右。这个百分之五十的庞然大物,不可能完全与高种姓隔离,结果就是混血。其证据是:印度没有一个金发碧眼的雅利安人,可见印度的白人与黑人的混血之严重与普遍。纵眼望去,印度人是由各种层次的黑褐色群体组成的,最白的印度人也比中亚细亚人包括中国的新疆人黑得多,他们脸上的黑斑就是被征服的印记。用纯粹的种姓观点看印度人,其各个种姓其实都浸透了被征服者的、“贱民”的血液,只是深浅不同罢了。

在印度,只要出生于印度教地区,不管愿意与否,都属于某个种姓等级。高种姓出身的印度大学生,尽管说自己反对种姓制度,但结婚却不会找低种姓家庭的姑娘,“因为他认为,来自低种姓家庭的人在思想上不会与他合拍,婚后肯定要闹别扭。”但另外一面则是,贱民妇女经常受到高种姓的强奸,这种卑鄙的风俗显然使得高种姓的血液源源不断进入低种姓,但是反过来看,这种风俗也说明印度人其实并不憎恶种姓之间的杂交,例如在卡纳塔克邦,贱民人家的女孩在七八岁时就被指定为村子里的“村妓”。

在印度安得拉邦的一个村庄,有这样的“宗教仪式”:一个身穿纱丽的少女坐在象征着“神”的石雕前,她的父母、亲戚和村民坐在她的四周。这些人面对一个长头发、眼里充满血丝的男子。少女保持着沉默,但浑身一直在发颤。这个男子主持着一系列仪式。然后宰了一头羊,将羊血献给神并把一根丝带绕在少女的脖子上。他宣布这名少女是Devadasi,印度教的神已将她“娶为新娘”。其实从第二天开始,这名少女实际上成了该村的“公社财产”——一名村妓。此外,贱民新娘在新婚之夜还要被迫与村子里上等种姓的头人过夜。

这种“跨越种姓的性交流”其实也提供了一种反向的现实可能性,那就是高种姓的妇女也会和贱民男子们通奸、偷情、生育后代,从而不仅使得高种姓的血液进入贱民阶层,也使得贱民血液注入高种姓。这就使得印度的种性解放有了一个切实的生物基础。正如美国的黑人和白人经过三百多年的“通婚”已是血亲,这个血亲事实,就成为黑人民权运动逐渐得到白人认同的生物学基础。

我们只要看一看杰弗逊总统的家族史:他和白人妻子生的合法后代,以及他和女黑奴通奸生下的私生后代,在美国两百多年的历史中,其实早已混为一体。美国黑人与美国白人,早已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许多黑人根本不黑,而是浅棕色的;更多具有黑人血统的人看起来和白人完全一样。他们很容易进入白人社会和交往范围,从而把黑人的血液和基因源源不断地输入到“白种人群体”里面去,从而使得黑色人种的基因弥漫到全体白人身上。在问题的另一方面就是显而易见的,美国已经没有纯种的黑人了,因为在白人黑种化的同时,黑人也白种化了。凡此种种,都是“全球民族”的先驱。

格陵兰的情况也很能说明类似问题。在格陵兰将近60000人口中,高达87%是美洲土著因纽特人和欧洲后裔的混血种,他们被称为“格陵兰人”;而宗主国丹麦的后裔和其他人加起来才占总人口的13%。正是因为格陵兰人具有丹麦人的混血,所以他们很容易就从丹麦那里取得了充分的自治权,这和西班牙人与异源的巴斯克人、英国人和异源的爱尔兰人的血腥斗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何况与丹麦人混血出格陵兰人的因纽特人还是黄种人!因为丹麦人和格陵兰人彼此具有相同的基因,就像美国的白人与黑人一样彼此具有相同的基因,他们之间的谈判与妥协,就变得相对容易。相反,亚洲人的后裔在美洲由于较少与白人混血,所以在美国的政治地位还不如黑人和拉美人。

科举制度则与种姓制度不同,它超越族裔族性与族际关系,同一个标准来衡量和对待不同的阶级和种族。这个制度是相对公平的,可以说是“中国式的民主制度”、“社会民主制度”〔区别于“西方式的民主制度”、“政治民主制度”〕,而且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范例来防止弊端。十九世纪,英国和美国先后学习了科举制度,来建立自己的文官制度。从全民中选拔公务员来管理国家,而不是任人唯亲或是注重家庭出身。我觉得这是一个管制种族融合社会的很有效的方法,比注重血统和家世的贵族制度和种姓制度,更为现代化。

秦人:

那么如何解释以前奉行种姓制度的印度反倒过渡为民主制度,而以前奉行科举制度的中国反倒过渡为专制制度?

楚魂:

其实印度的民主制度是独特的,有些浮肿、病态、错乱,因为印度全国11亿人口,83%是印度教徒,都生活在种姓制度下。这83%中又有70%居住在乡村,那里的种姓制度根深蒂固。在总人口中,印度有5%人口是婆罗门种姓,却占据了政府和司法部门中70%以上的职位。1950年制定的印度宪法,用“表列种姓”〔Scheduled Castes〕一词来称呼传统上所谓的“贱民”,给他们一点面子。据1991年人口普查结果,表列种姓人数为1.38亿,在“表列种姓”之外,还有一些不接受种姓制度的少数民族,官方叫他们“列表部落”〔Scheduled Tribes〕,2006年估算约7000多万人,约占全国人口的7.29%左右。表列种姓和表列部族两者占全国人口总数的25%左右。

印度有15个人口一千万以上的主要民族,宪法附表中承认他们的15种语言。其中说印地语的人数最多,有40%上下,其他如泰卢固族、马拉地族、泰米尔族、古吉拉特族、坎纳拉族、马拉雅拉姆族、奥里亚族、旁遮普族,孟加拉族等,人口均超过1000万。印度的少数民族则有三百个以上,人口多的有200万以上,人口少的如安达曼岛民只有几百人,在此基础上还形成少数民族为主体的小邦,有的人数不过52万,却占全邦人数的88.6%,有的人数101万,却占80.48%。据印度加尔各答大学人类学系主任乔杜里在北京中央民族大学的演讲说,印度少数民族具体数量的统计是很困难的,因为政府只统计上了名单的部落,所以现有的数字只表明了在表单上的部落数目,所以部落民的实际人数一定大于表列部落民的人数。

这些人再加上别的“落后阶级”〔Backward Classes〕包括首陀罗、背弃印度教皈依其他宗教的人和游牧民族,总共构成印度人口总数的65%左右。为帮助贱民阶级,印度政府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在政府部门和高等教育中实行配额制,预留名额供给贱民阶层。例如为1.38亿人“表列种姓”预留的比例是15%,为6000多万“表列部落”预留的比例是7.5%;为所有落后阶级〔占印度总人口的65%〕预留的只有27%,比例最多的邦也只是将名额扩大到50%。2006年年通过立法,2007年实施,但是2006年公布的印度社会发展报告依然显示,虽然印度总人口只有26%处于贫困线之下,但其中表列种姓却有36.2%、表列部落却有43.8%,是位于贫困线以下。

不久前,一个国际人权组织在一份调查报告中披露了印度贱民的参政现状。报告指出,性虐待和其它形式的暴力仍是社区中压制不同意见的手段。如果贱民想要参选村委员会或市政府的某个按宪法保留给他们的职位,却常会受到上等种姓的武力威胁,迫使他们撤回自己的候选人,而妇女参选人则可能受到轮奸,甚至整个村子的贱民会受到集体处罚。由于贱民的存在,印度的民主制度可以叫做“贱民民主”或“贱民政治”,因为印度民主立足于歧视贱民的风俗之上。

有少数人立志要改变这种情况。他们打算开展一场政治运动,把贱民从精神奴役的状态下解放出来。其方式就是劝说贱民皈依佛教,因为在印度,佛教徒享有公务员职位配额,而穆斯林和基督徒就没有这种机会。想一想,一个“民主社会”竟然不允许一部分公民享有公务员职位配额,它是不是还不如一个专制社会?这不是孤立的。以前的印度教国家、现在的伊斯兰教国家马来西亚,虽然号称实行民主制度,其实也奉行类似的社会歧视制度,把华人排挤在社会边缘。

印度如何形成了现在的“民主”局面?六十多年前印度独立时制定的宪法,其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任何形式的不可接触制都已经被废除”,但这其实和斯大林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宣传一样,是一个弥天大谎。由于新德里议会通过的法律与印度教教义之间存在巨大差距,所以基本上和“中华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样,是一纸空文。印度贱民虽然“受雇”于地主,但地主几乎把他们当作奴隶对待。印度的民主制度对此无能为力。难怪自1966年以来,联合国明确把建立在种姓制度基础上的歧视现象等同于种族歧视问题。

秦人:

为什么在印度这个民主国家,贱民的基本人权和民主权利如此难以提升?

楚魂:

因为印度历史上屡遭异族入侵和占领,人种繁多、血统混杂、语言纷乱,形成了近代殖民扩张之前最大最杂的“人种博物馆”。雅利安人之外,还有尼格利陀人〔Negrito〕、原始澳大利亚人〔Proto Austaloid〕、达罗毗荼人或叫地中海高加索人种〔Mediterranean〕、蒙古人种〔Mongoloid〕。例如尼格利陀人身材矮小、皮肤深褐、头发乌黑、鼻宽唇厚、肩窄腿短,体毛不多,意为“小黑人”,是印度最早的居民,今天的安达曼岛人、沿海地区的卡达尔人、比哈尔邦山区的土著人均为其后代。

入侵和占领,造成印度最大的民族集团就是一个混血集团,他们讲印地语,两亿多人,虽属欧罗巴人种地中海类型,但却混有澳大利亚黑人成分,所以有人称它为“雅利安—达罗毗荼人”。讲印地语的人,其肤色从浅褐至黑色都有,系由许多族源不同的民族集团组成,其上层较白,下层较黑。可见,种族差异这个货真价实的存在,是种姓制度和贱民制度的生物学基础,因此,通过宗教改信运动来打破种族隔离、提高贱民人权,其结果只能进一步分裂印度,而无法建立一个西方式的民主印度。很明显的例子就是英属印度已经分裂为巴基斯坦、尼泊尔、印度、孟加拉、斯里兰卡等五个国家,而这些国家还在进一步解体的过程中,还会越分越小。

对很多印度贱民来说,改变信仰是逃避种姓歧视的唯一途径,但是印度教徒却对低种姓印度教徒皈依佛教或基督教极为不满,结果几个邦的议会立法规定,任何人如想改信宗教必须获得政府同意!否则将面临重罚以至监禁!这些“民主”措施还宣称此举是为了保护低种姓者。其实这明显侵犯了低种姓者的信仰自由,企图用种姓制度继续压榨他们,这和斯大林主义者对人民的“解放”异曲同工,所以按照西方标准,可以说印度也是一个“伪民主国家”。

客观地说,印度的民主制度可能还不如中国的科举制度来得公正,因为它不可能一碗水端平。一个并非巧合的事实,隋唐以后的中国,只有蛮族入侵才会打破科举制度、恢复家庭成分,把汉人当作奴隶,把入侵的蛮族封为贵族,但是科举制度最终都能同化蛮族,使之文明化,所以有的西方人评论说,科举制度可能是中国文明最重要的发明,这对管理一个广大而复杂的世界是必要的。它对世界的影响可能会超过所谓四大发明,即造纸、罗盘、火药、印刷术,而成为“第五大发明”。为什么西方人认为如此美好以致迫不及待要模仿的科举制度,在不久之后却在中国被废除了呢? 

二十世纪初废除科举制度的时候,有些主张变革的中国人如严复、梁启超等人,都认为科举制度的缺点不是其设计得不好,而是执行得不好,没有跟随时代的发展而调整其考试内容。考试范围不出古代经典,即使策论也要在经典的思想框架以内进行论述,结果是其知识系统落后于西方整整一个大时代。不是一百年,而是三百年,这也是满洲人对中国进行蛮族统治的一个明显的恶果,他们只有继承和恢复的能力,没有革新和创造的能力。满清科举制度的陈旧内容,使得制度本身也遭到废除;但科举精神所残留的习惯在整个民国时代还在延续,直到毛泽东统治时期才被彻底斩断。读书无用论、知识反动论、文化革命论,日益激烈,把中国带入完全的野蛮化,因为毛奉行的是“西方真理论”的种姓制度和阶级隔离。

从模仿科举制度的西方文官制度,在欧美社会很有效率地运行,可以看出科举制度在未来的全球秩序下,会扮演一个相当重要的整合角色。加拿大的移民制度采取综合评分计分的制度,通过各项指标包括年龄等方面的衡量与核准,来决定是否给与申请人移民身份。这和科举制度类似。美国也准备采纳这一行之有效的办法,来解决日益混乱的移民问题。否则,一千二百万到两千万之间的非法移民,显然正在全面瓦解美国的社会结构,而唯有综合评分计分的移民制度,基于科举制度和文官制度的改进,不是单项考核,而是全面考核,可以更为全面地用于整合全球。

按照人类以往的历史经验,未来的全球政府一定能够创造出相应的“全球民族”,和全球通用的“世界语文”,就像古代的拉丁语、汉语、阿拉伯语和现代的西班牙语和英语那样。

秦人:

这正好与我们不谋而合。我们在电视领域,在整个多维媒体领域,试图给海外的中国知识分子提供一个自由表达的平台,因为远离中国所以提供了一个不受限制地进行观察、阅读、思考、发言的机会,这是在国内的人无法做到的,而我们知道你本人对这些问题有过长期的研究,进行过三十年的思考,所以请你作一个专题主讲。可是你觉得一个人自说自话太枯燥了,要么像是讲课,要么像是说书,也不容易深入讨论,所以就请我一起来进行谈论,但是我本人对你所熟悉的这些领域,多少是有些陌生的,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补上你研究了三十年的课,所以我的一些谈话,可能反而打乱了你的比较系统的表达?另外更明显的是,电视这个形式在表达比较系统的思考时,也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的。最后我希望你能再用最简单的话来总结一下这全部十二集的主要思想脉络。

楚魂:

首先我个人非常感谢多维电视提供这样一个论坛,不仅给我,也给和我类似的不做宣传工作和理论工作的思想者,提供了一个平台。我们这些思想者,出于对知识的纯粹兴趣,喜欢追寻事物的真相,有时言论难免出格,甚至被视为大逆不道,因为我们拒绝战争,热爱和平,这样一来,不论是商业性的还是政治性的舆论“阵地”,都不能接纳我们。由于何频先生和多维电视提供了这样的平台,就为中国的思想史留下了很好的见证,难能可贵,而且这也是符合全球时代真正的多元化趋势的作为。

秦人:

这也是因为我们作为中国人却身在美国,特别感受到全球化的脉动。这种感受再加上你谈论的话题,使得我很想知道,谁能建立全球联邦政府?

楚魂:

管理新的全球民族,科举制比种姓制更加有效。谁能建立全球联邦政府?就是那个能在全球建立科举制度的人。下面我就说说“主要思想脉络”。

第一,建立全球秩序,有赖于“融合集团”

回首历史,古代希腊与古代中原由于缺乏有效的促进融合的集团,没有办法完成自身的统一;最后不得不遭到外来力量的兼并鲸吞强秦并吞了中原各国,罗马并吞了希腊各国。未来的全球秩序,不得不仰仗融合集团来造就全球联邦。并在全球联邦的基础上,形成新的全球民族,就像过去各个大洲和各个地区形成了新的世界民族“汉人”、“印度人”、“阿拉伯人”……

罗马和秦汉的例子不是孤立的。事实上,在“阿拉伯人的王国”向“伊斯兰教的帝国” 转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类似的“规律”。斯塔夫里阿诺斯〔Leften Stavros Stavrianos〕在其《全球通史》〔A Global History〕中指出,当第一阶段的扩张完成之后,阿拉伯人便安顿下来享受胜利果实。他们作为“中央军”占领了属国和方国,多数住在军事重镇里,由此控制周围的乡村。由于哈里发欧麦尔曾有规定,他的追随者不应在被占领的行省里享有封地,因此他们仅仅领取政府津贴。其资金来自伊斯兰国家没收的土地和征收的捐税。实际上,外族人要皈依伊斯兰教,就像以前加入罗马公民和以后加入美国公民的队伍一样,并不容易。伊斯兰教这时还是作为“阿拉伯占领军的特权”而受到独占的,但不久之后,日渐增长的“麦瓦利”即非阿拉伯穆斯林的出现,改变了种族统治的格局。这些新教徒多为叙利亚和伊朗人,他们在伊斯兰军队中服役,也只能作为步兵参加战争,因为外族步兵得到的薪俸和战利品低于阿拉伯骑兵。

秦人:

这和中国历史有什么可比性吗?

楚魂:

有的。随着阿拉伯帝国的扩张,财富从方国、行省不断流入城市,“麦瓦利”的人数和财富也不断增长,他们不愿被拒在统治圈外,决心取得政治地位,于是成为城里的动乱因素,他们认为,阿拉伯伍麦叶哈里发王朝是征服战争完成后失去作用的寄生集团。这个集团于661年从麦地那迁都大马士革以后就日益腐化,因此,麦瓦利人对阿拉伯人的抵抗运动,既是社会反抗,也是民族运动。这很像罗马的同盟战争和中国的秦汉更迭。为争夺王位而突然爆发的十年内乱,以750年阿拔斯哈里发王朝的建立宣告结束;阿拔斯王朝建立的意义,远远超过单纯的改朝换代。“麦瓦利”尤其是波斯人,这时代替了过去的阿拉伯人,就像秦汉之际的关东六国人代替了关西的秦人。阿拉伯军人不再是享有薪俸的特权阶层,而被皇家常备军所取代;皇家常备军逐渐由波斯人组成。从前的军事重镇,如今在“麦瓦利”的控制下,变成了巨大的商业中心。一部分阿拉伯人开始加入市民和农民的行列,另一部分则重新返回沙漠里的游牧生活。 

伊斯兰教的帝国结构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尤其762年首都从大马士革东迁到巴格达以后。这实际上意味着,阿拔斯哈里发政权,开始放弃地中海,接受波斯传统、寻求波斯支持。哈里发不再是阿拉伯部落的总酋长,而是一个神权君主,即“安拉在大地上的影子”。其权力并不依赖于部落的支持,而是建立在享有薪俸的官僚和常备军的基础上,因此,同前泰西封、波斯波利斯和巴比伦的许多村主政体相类似,哈里发统治已成为东方的君主政体。在这一君主政体所提供的秩序与保护下,一种融合了犹太文化、希腊—罗马文化和波斯—美索不达米亚文化的“混合文明”,在随后几个世纪中逐渐形成。这种混合文明的性质,其实既不是阿拉伯人的,也不是伊斯兰教的,尽管它常常被人误认是这两者。

伍麦叶哈里发类似于罗马共和国或是秦朝,不信任外国人〔非阿拉伯人〕;阿拔斯哈里发则类似罗马帝国或是汉朝,来者不拒、兼容并蓄,因此得到了基督教徒、犹太教徒和波斯琐罗亚斯德教徒的有力支持,尽管他们利用两条基本纽带即阿拉伯语和伊斯兰教,将哈里发统治下的不同民族连在一起。阿拉伯语成了伊斯兰世界的世界语,就像远东的汉字、印度的梵文、欧洲的拉丁语。

谁能建立全球联邦政府?就是那个能够包容其他民族的统治集团、融合集团。

秦人:

这样的统治集团可以永远统治下去吗?

楚魂:

这不可能。虽然历史学家们认为,伊斯兰教文明在随后的几个世纪中,发展出一种带有基督教、犹太教、琐罗亚斯德教和阿拉伯原始宗教成分的,以及希腊—罗马与波斯—美索不达亚米的行政、文化和科学成分的综合体,因此,它不仅是古代各种文化的拼凑,而是新的综合,成就相当卓著;但是实际上,它还是会结束的。阿拔斯王朝的衰落,类似于在它之前的罗马帝国和汉朝的崩溃。到九世纪中叶,阿拉伯的哈里发已失去对军事和行政的控制,并逐渐被土耳其来的雇佣军随意废立。这与罗马的蛮族入侵、魏晋的五胡乱华,何其相似?

第二,全球联邦是“中国”与“方国”的组合

秦人:

那么在当代条件下,如何扬长避短,使得全球秩序的奠定更为合理?对此你有些什么设想?

楚魂:基于当代世界的迫切需要,我们有了这一最高目标,为了实现它,则不妨从最低的操作入手。如此复杂的世界,要以此建立一个管制中心显然是不行的;我考虑最好的方法莫如借助古代的中央国家与地方国家的组合模型,由中枢来调节周边。

例如,2007年8月美国次级房贷引发全球金融危机,结果就由于各国央行拨款数千亿美元来予以缓解;尽管美国投资银行的信用已经受到极大破坏,但是美国中央银行〔联储局〕及财政部长通过与各国的热线联络,终于形成了全球应对金融危机的统一步调。

在我看来,美国在这里体现的主导性,说明它就是当今世界的“中央国家”,而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不过就是当今世界的“地方国家”,而世界各国尤其是亚洲各国购买的美国债券,其性质等于是“地方向中央的纳贡”。从全球化的角度观察,各国央行的拨款动作其实只能有限缓和金融风暴所造成的流动性危机,避免进一步恶化成“履约支付的危机”,并不能消除结构性的危机,因为这是各国央行而毕竟不是全球央行在发号施令。“金融无政府主义”的后面,是“国际无政府主义”在作祟,所以6月的八国峰会期间,德国财长史坦布鲁克竭力主张工业国家必须对避险基金制定“行为规范”;而法国总统萨尔科齐又以严厉态度要求追究债评机构的责任,但实际上,这些高论在小国时代的一片混乱中,是根本无法落实的。

第三,中国与方国一直存在

秦人:

在你所了解的历史范围里,“中央国家”与“地方国家”之间关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楚魂:

处在罗马世界与中国世界之间的两河世界,在历史上不仅具有枢纽位置,而且文明开化也是最早,那里也是最早形成“中央国家”与“地方国家”之间关系的地方,其经验或许对未来的全球政府具有启发。

两河世界的阿卡德帝国的第三代国王纳兰辛〔约前2254—前2218年〕以世界之王自居,其胜利碑文〔Victory stele of Naram-Sin〕写着:“纳兰辛,强者,天下四方之王,一年间九次战役的胜利者……”。这座红砂石质地的石板浮雕,高约二米,制造于约公元前2300—2200年之间,刻绘着纳兰辛国王率军翻山越岭同敌人战斗的场面:纳兰辛王占据着上层空间,体型最大,身下的士兵列队沿着山坡向上行进;敌族士兵局促于石碑的边缘,构图具有统一性。现收藏于法国巴黎卢浮宫。纳兰辛的自大以其实力为基础,其统治期间阿卡德帝国的势力达到巅峰,政治稳定,王权统一。中央集权的结果,即是对君主纳拉姆辛的神化。

以往的国王们,在神面前都谦卑地自比为恭顺的“仆人”,纳兰辛却认为自己像神一样伟大,所以,他在上述纪念碑中,就踩着敌人和军队,高高站立在胜利碑的顶端,头上戴着多层锥形角冠──这种多层锥形角冠,在两河世界原本只是神的专属。另有一件刻有纳兰辛国王之名的瓶子,就用阿卡德语刻着“纳兰辛,四极〔世界〕之王”的铭文。在其它铭文中他的名字后面通常都是代表神的星状楔形文字符号,他经常夸耀自己是“神纳拉姆辛,伟大的人,阿卡德之神,四极的君主。”从此以后两河国王常常自视为神。纳兰辛所开创的这股“个人崇拜的神化作风”,后来乌尔第三王朝君王也多沿用,甚至连某些小国也流行此风,而王权的统一还导致度量衡、泥板形制与书写等诸项行政管理的改革,并对玉石雕刻技术产生了明显的影响。

为什么两河世界也像中国世界一样具有领袖神化的特征?除了人种方面的原因,我想最大的相似来自地理环境:两河流域是一个小规模的“中国”,在两河之间拥有一块相对完整的中原地带,具有一个明显的地理轴心,可以带动周边的历史进程,但是后来,进入了一个更大的文明兼并的时代,两河流域的封闭性终于被打破,像现代中国一样遭到整个文明世界的边缘化。

第四,王权可能在全球范围复兴

秦人:

可是我看到这个纳兰辛领导的“中央国家”却是王权政治的,难道未来的全球政治也会趋向王权吗?

楚魂:我个人认为不能排除这种可能。应该承认君主政治一般要比共和政治来得稳定。某种形式的君主政治其缺点是稳定得失去了竞争能力,结果不利于国家在国际社会的争霸,所以我认为,共和制比较适合小国,而君主之比较适合大国。

秦人:

那么可以说,“中央国家适合君主制,地方国家适合共和制”?

楚魂: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这样说。在我的见解中,甚至像我们中国这样的过去的世界大国、现在的地区大国,也适合君主制而不适合共和制。1911年以来中国陷入了百年混乱和分裂,至今没有结束的迹象,这个事实清楚说明:“共和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

第五,中国更加适合君主制度

秦人:

你认为中国适合君主制而不适合共和制,这一看法有没有充分的依据?

楚魂:

当然有,因为我对这个问题已经研究了三十多年了。我的研究结论认为:在中国建立统一的秩序,只有君主制而不是共和制才能解决。当然这个君主制度不是古代的专制君主制,而是近代的立宪君主制。其君主可以通过一次性的选举由全民公决产生出来。例如,孔子的后裔“衍圣公”就是一个合适的候选人。

秦人:

你的这一想法是否有些“逆历史潮流而动”?

楚魂:

这还说不上。不过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

第六,从小国时代走向全球民族

秦人:

好的,希望我们以后有机会讨论。我想知道,我想观众也很关心,你的思路是怎样从小国时代走向全球民族的?这里面的思想跨度好像很大。本来,揭示了一个“小国时代”就够让人吃惊的了,现在又从小国时代来一个转弯,走向全球民族?

楚魂:

《小国时代》讨论的问题,集中在“大国争霸时代结束之后的世界格局”。这个时代的世界,表面上受到联合国管制,实际上已经陷入了国际无政府状态。这样的小国时代是难以为继的,实际上也是走向全球联邦的一个过渡时期。在这个过渡期内,以自杀爆炸为特点绝望事件势必越演越烈,越来越多,直到整个世界精疲力竭,再也承受不起,逐步同意接受某个统一的管制,那就是全球联邦的到来。

秦人:

那就是《小国时代》电视片与《大国崛起》电视片不同的地方?

楚魂:

对。《大国崛起》描写的是过去时代的事情,是陈年老帐,因为大国崛起的时代已经终结了。《小国时代》探讨的是现代社会的实况;至于全球联邦,则是未来时代的事情,是不确定的、充满创造能量的。大国崛起的雄图已经飘逝,小国时代的混乱必须渡过,全球联邦需要我们去构想与创建。

第七,全球联邦不是超级大国

秦人:

全球联邦和超级大国有什么区别呢?

楚魂:

现代技术的发展和整合,使得大国主宰世界的可能性不再存在,想想看,一个原子弹因素就使得两个超级大国维持了本来不可能维持的五十年和平与冷战,而现在比原子弹更加强有力的技术因素正在出现,这些因素的综合,就使得超级大国不得不走向全球联邦,否则世界秩序就会日益混乱,就拿原子弹来说,它已经不再是强国的武器,而是弱国的武器,连北朝鲜这样食不果腹的国家,都可以制造几个迫使美国让步。我预期不久的将来,从事武装革命的秘密集团〔恐怖组织〕将能够买得甚至制造原子弹,用来颠覆现存秩序。这些革命集团,不仅反美,也会反俄、反华、反阿拉伯,总之反对一切现存政权。没有全球联邦是无法控制他们的,而它们本身也可能成为全球联邦的原动力。只有全球联邦,才能使阶级斗争和阶级屠杀熄灭掉;只有全球联邦,才能使得种族斗争和种族灭绝化解掉;只有全球联邦,才能给人类提供一种共存的宗教,作为精神的焦点和纽带,带来普遍的和平,带来一个新的全范围的黄金时代。

秦人:

这种全球联邦的构想是不是全新的?

楚魂:

不是全新的,只在“全球”、“全范围”的意义上是新的,在普遍的和平、新的黄金时代的意义上,则是人类文明社会很久以来一直设想和努力的。例如汉朝和唐朝的首都全叫“长安”,意为“持续和平”;这两个汉字的组合好像都有某种催眠作用似的,是其它中国首都的名字望尘莫及的。确实,不仅首都的名字,而且在“整个文明地区的组合”这一意义上,古代中国的理论和实践确实为全球联邦的创立,提供了某种管制的经验。毕竟,中国是延续最久、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政治实体,其“二十五史”是绝无仅有的世界财富。

第八,全球联邦是历史趋势

秦人:

这是你个人的希望呢,还是历史发展的趋势呢?

楚魂:

当然是历史发展的一个趋势。这就是中国的历史经验和政治整合对于全球联邦所可能作出的重要贡献。这样的时代已经在望了,而且由于古代中国文明这一样板的存在,未来全球联邦的形成就具有了一种非常重要的催化剂。我确信,在我们的有生之年,全球化的这一趋势将日益显著。

秦人:

如果你的看法是对的,那我们的问答就太有意思了。

楚魂:

全球污染,资源破坏,军备失控,人口膨胀,战争不断,内乱频仍,道德沦丧,人心飘荡……所有这些恶兆都在祈求建立一个世界国家、全球政府,因为国际法庭、联合国论坛,在整合世界方面都已经明显失败了;而“欧盟”、“欧洲议会”一类的尝试,即便可以持续下去,也无法普及发扬、覆盖环宇。由于它们无从获得主权,基本上只适于在单一文化圈内部调节各国关系之用,而对持有不同价值尺度的其他文化圈内的主权国家,类似的组织基本上无能为力。

而全球政府则完全不同,它是对现代技术的功能与现代文明的规模进行整合的高度政治创举,是全球秩序的唯一可行方案。全球政府可能由一个“全球议会”产生出来吗?不太可能。除非从这个子虚乌有的“全球议会”里首先产生出一个 “新的强权中心”!以及与这强权中心相匹配的意识形态及其组织结构!总之,这些都要求一个“全球中枢”的诞生。这一诞生显然是艰难的,而在目前的人类集团和文化模式中,我们尚未见到全球政府的雏形,但是为了拯救地球的文明和其中的人民,这却是不得不迈出的一步!这决定性的一步之后,才会形成“新的汉人”、“新的印度人”、“新的阿拉伯人”那样的全球民族。*

*附注

[谢选骏2004年1月开始发表的《全球政府论——中国文明整合世界》一书里,第一次提出了“全球民族”的概念。过了六年,到2010年6月21日美国的《新闻周刊》才发现,一种“英语变种”作为“全球语”在世界范围出现了。

举一个例子,用这种“简化的英语”作为“全球语”和国际社会的沟通工具,已成为各种国际场合甚至示威游行常见的现象。在网络上、全球化媒体、跨国商业往来的推动下,英语已出现质变,许多母语不是英语的人,在国际场合说的是一种不讲究文法、使用字汇极少的简化版英语,却能毫无障碍的沟通。有人认为这种英语已是一种新的国际性语言,可称为“全球语(Globish)”,就是Global(全球的)和English(英语)组合成的新字。

全球能说某种程度英语的人口将近40亿,占全球总人口三分之二,而其中以英语为母语只有4亿人。在经济及文化迅速全球化的时代,跨国来往频繁,加上无远弗届的网路聊天室、手机等,都让需要与外国人沟通、英语却没有那么流利的人开始逐渐发展出“全球语”。

《新闻周刊》认为:全球语崛起的趋势首次于2005年鲜明呈现。当时,丹麦《日德兰邮报》连载拿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开玩笑的漫画,引起穆斯林世界强烈挞伐。大批穆斯林聚集在丹麦驻伦敦大使馆外,举着英文抗议标语,包括“BUTCHER THOSE WHO MOCK ISLAM (宰了那些嘲弄伊斯兰的人)”、“FREEDOM OF EXPRESSION GO TO HELL(言论自由去死)”等等。这些标语文法可能有些问题,在英美人士眼中也不够道地,但全世界稍懂英文的人都能了解,也透过媒体让示威者的理念成功传遍全球。这种全球化趋势下出现的“全球语”不讲究文法或结构,通用字汇约仅1500字,对话双方绝对可以沟通,而且不会产生误会。

以法语为母语的IBM公司退休主管内希耶赫表示,他在许多国际场合发现,不以英语为母语的远东各国人民,如南韩人和日本人,彼此用简化版的全球语可以非常顺利的沟通,反而是英国或美国籍主管,讲得一口太道地或含有俚语的英语,和远东客户沟通时有些困难。在国际场合,这种充斥简化形式的“低咖啡因英语”已成为普遍现象,例如,不会说“nephew(侄子)”没关系,可以用“the son of my brother(我兄弟的儿子)”代替。

报导中说,英国和美国过去借着强势文化力量将英语推展到全球后,如今英语似乎已经脱离他们的掌控,随着愈来愈多国家将英语列为学校必教的第二外国语,难怪有人说英语会是人类“新千禧年的全球语言”。] 


〔另起一页〕


第七节

对厨子说汉语


“我对上帝说西班牙语,对女人说意大利语、对男人说法语、对我的马说德语。”——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Charles Ⅴ)


按照这种逻辑,那么,该对谁说汉语呢?

对厨子说汉语!

因为,多数华人不仅是“吃货”,而且把“上馆子”“去饭店”看得如同“上教堂”、“做礼拜”一样隆重和正式。无独有偶,汉字文化圈的韩国也是如此,那里的人表达好感时就说:“我请你吃好吃的!”

因此我说,现代汉语现在还是厨子的语言,就一点也不奇怪了。这样的厨子社会盛行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就一点也不奇怪了。除非,第三期中国文明得到纵深的发展;除非,中国摆脱了盗版大国的蹶起梦想(“中国梦”)。

那么再看一看,本来只能对马说的“德语”,是如何发展出“哲学”和“音乐”的呢?

也许参考一下德国人如何从马类进化为人类的,可以对未来的中国如何从厨子进化为主人,有所裨益。

……

网文《德意志像双层巴士:思想文化与国家政治脱节》或许可以对此提出一些参考。它指出路德维希称德国为“思想精神界人物同国家与政治脱节”的具有“双重性格历史的国家”:“这个国家的历史就像一辆双层公共汽车,文化生活和政治生活有着各自的发展道路。

这段话中以“我们”自居的正是个德国人,他名叫艾米尔·路德维希(Emil Ludwig)是一位德国记者、作家,以将史实与心理分析相结合的传记作品著称。原文出自他的代表作之一《德国人》(The Germans),该书副标题为“一个民族的双重历史”(Double History of a Nation),更能预示全书基调的是它的写作时间:1941年。路德维希在1929年采访过墨索里尼,1931年还在莫斯科采访过斯大林。在戈培尔看来,路德维希是一位格外危险的作家;同时代的德国剧作家诺伊曼(Robert Neumann)则将路德维希誉为“可与托马斯·曼媲美的歌德式精神传承者”。撰写《德国人》时,路德维希居住在美国南加利福尼亚,一个他认为“世界上最可爱的地方”。《德国人》是路德维希晚年最后的著作之一,在看似平淡的书名下,路德维希在努力回答一个至今还有无数人在探讨的问题:到底什么是德国精神乃至德国人。

在欧战正酣、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夕,路德维希写下这样的文字在当时的人看来理应比后人有更多的触动:“没有任何一次德国的胜利能与它的艺术、绘画相媲美。”在序言中,路德维希称德国为“思想精神界人物同国家与政治脱节”的具有“双重性格历史的国家”:“这个国家的历史就像一辆双层公共汽车,文化生活和政治生活有着各自的发展道路,上面一层乘客极目远眺、饱览旖旎风光,但不能影响汽车的方向,因为坐在下层掌握方向盘的司机根本无暇顾及他们。”书中对“德国人”进行的浩浩荡荡心理辩解或解析颇令人想起很多星相书中对某一屡遭毁谤的星座的分析:“这些灰蜥蜴不能从他们自己的本性中吸取力量,而正是这种力量可以把他们从困扰他们那种不幸的环境中解救出来”;“他们蛰伏于黑暗中。这是一种令人痛心的浪费——浪费了他们生来具有的杰出潜能”。尽管如此,“灰蜥蜴什么时候都可以把自己改造成一只鹰”,“典型的鹰是无所畏惧的”,“他们有一种骄傲的轻蔑和完全的信心,凭借自身内部的力量来战胜一切打击”。

事实上,路德维希心目中“德国灵魂的最大象征”也与星相相关:“他是一位幻术师,又是一位星相家,在追求上帝的同时又是魔鬼撒旦的门徒,他信仰上帝同时又怀疑上帝,他研究世界同时又不断地解剖自己。这位永远在探索的分析家从来也没有得到过满足,他是一个脑子里永远充满问题的德国人,就像哥特式建筑的塔尖永远向上、向上,而不会回到地面上来一样。”至少在当时没有人会误解路德维希的意思,他说的是浮士德。

撰写这样一本书时,同样带有德国血脉的路德维希很难避免自己也成为他人笔下的小白鼠。不过,从家庭背景与经历上看,路德维希本人似乎并不能算是一个完美的“德国人样本”。虽然姓氏颇具德国味道,从严格意义上讲,其实路德维希已经不能算是“德国人”。他1881年出生于现属波兰、当时还以德文名称“布莱斯劳”(Breslau)归属于德意志第二帝国(Deutsches Kaiserreich)的弗罗茨瓦夫(Wroclaw),父亲是一位颇有名气的犹太眼科医生。他的家族姓氏原为“柯亨”(Cohn),1883年后改为“路德维希”(Ludwig)。路德维希早年攻读法律,后来选择专职写作,初期创作过一些戏剧和中短篇小说,不久成为记者。1906年,路德维希移居瑞士,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以驻维也纳及伊斯坦布尔记者的身份为《柏林小报》(Berliner Tageblatt)供稿。1932年,路德维希成为瑞士公民。1933年,路德维希的著作被列入纳粹的焚书目录。1941年撰写《德国人》时,路德维希已经移居美国南加利福尼亚两年。当他在书中引用舒伯特的《流浪者之歌》时,肯定另有一番非德裔读者难以体会的心情:“仰问苍天:何处是我的归宿?灵魂在我耳边暗告:到你没有去过的地方,那儿有一切欢乐。”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路德维希却也并不比被巴伐利亚人称为“unser Kini”的那位路德维希二世(LudwigⅡ)更偏离“德国人”的轨道。路德维希在全书开篇就表明:“本书叙述的是日耳曼人的历史,而不是德国的历史。”书中论述,始自日耳曼部落迁徙期的不安定的“浪游感”是德国历史上种种辉煌与悲剧的最基本根源:“过于浪漫而不是天真的德国人,从祖先那里继承的是井然有序的工作方法而不是安宁镇静”,“他们内心缺乏自由感,自从改信基督以后,这些本性粗暴的人受到道义上很大的压力,他们似乎逐渐意识到自己内心存在的不可告人的不安”。当写下“改信基督”时,路德维希想到的可不是962年经教皇加冕成为神圣罗马帝国(Heiligen Romischen Reichs)皇帝的德国国王奥托一世(OttoⅠ),而是早在496年就受洗皈依罗马天主教的法兰克国王克洛维一世(ClovisⅠ)。同样,在很多德国史学家看来,尽管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终生坚持自己只是法兰克人(Franks)的国王,但他的帝号的德文形式“卡尔大帝”(Karl der Gro·e,又译为查理大帝,也就是“查理曼大帝”)才更符合他的日耳曼血脉。神圣罗马帝国帝王世系的正式排列中通常将查理曼时代的历代皇帝包括在内,而路德维希出生时所属的德意志第二帝国也是普鲁士的霍亨索伦王朝(Hohenzollern)代替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朝(Habsburg)延续的又一场德国式帝国梦想。

德国名称的巴别塔

如同在很多有关德国的历史书中出现的那样,倘若任由德国人定义,日耳曼人的势力会遍布全欧;倘若过于狭义定义,又会经常忽略神圣罗马帝国和汉莎同盟(Hansa)。这一切的源头是原本就含混的“日耳曼人”(Germanic)概念。尽管有尼安德特人(Homoneanderthalensis)与海德堡人(Homoheidelbergensis)的化石,由于它们只被认可为现代欧洲人的“近亲”而非“直系”,对于日耳曼人的起源问题,目前仍然基本停留在依靠语源学追寻他们与其他文明的“接触史”上。同样是根据语源学原理,未来形成“德国人”的那批在路德维希笔下因缺乏“内心安全感”而大规模迁徙的日耳曼部落也将足迹烙刻在了各地对他们的称谓中。这些称谓帮助后人界定出日耳曼人曾经的活动范围乃至“邻里关系”,因而成为开启德国之谜的密咒之一。

《圣经》中上帝把为万物命名的权力交给了人类,“名称”与“命名”因此具有了神圣的意味,路德翻译德语版《圣经》时或许也有类似感觉。为世界贡献出一位古登堡(Johannes Gensfleischzur Ladenzum Gutenberg)的德国人显然是相信文字的魔力的,这点在德语《圣经》比《钦定版圣经》早诞生近100年这一事实上也能得到验证。在古登堡印刷出第一本《圣经》、人文主义气氛高涨的15世纪,甚至有德国学者提出德语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语言,他们认为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中就是讲德语的,而且那时就坚信:在巴别塔语言大混乱前离开巴比伦的雅佛(Japheth)没有去其他地方,只是迁居到了德国。抛开这种想法中过于冲动的因素,后人也不得不承认,不熟悉德语的人很难真正了解德国人。很多德语语句只有用原文朗读出来才能真正重现它们的含意。长期恪守戒律的路德在一次聆听福音书诵读时突然跳出来跌倒在地、大叫“这不是我”,无论是当时还是今日的旁观者只有复读“Esistmirnicht”一句中全部的音节才能真正了解其中的怆恸。浮士德以“Salamander,Undene,Sylphe,Kobold”的符咒召唤自然界的四大元素来应对恶灵,同样近似符咒的“Deutschlandüberalles”(德意志高于一切)假如将其中的“Deutschland”置换成“Germany”就莫名少了几分魔力。纯粹就中文看,将“Deutschland”译作“德意志”是个巧妙的译名,既照顾了音译,又可以拆分成“德”与“意志”,无论前者在历史学家看来如何评判,至少后者符合这个国家在东方人心目中的形象。日本与韩国旧时对德国国名的汉字写法都是“独逸”,也别有一番高士风范。然而,德国在欧洲语言中的称谓没有这么幸运,德国几乎是在欧洲“别称”最多的国家,更重要的是很多“别称”并非这般善意。

由于地处欧洲中心,德国不可避免地与欧洲各国都有诸多交集,它留在四处的名号便成为存证这些历史的活化石。德国在欧洲语言中的称谓可分为六大类,分别以斯堪的纳维亚地区的“Tyskland”、英国的“Germany”、法国的“Allemagne”、波兰的“Niemcy”、芬兰的“Saksa”和立陶宛的“Vokietija”为代表。“Deutschland”及其“Tyskland”等相似的变形都源自古高地日耳曼语(Old High German)中的“diutisc”,原意为“本族的”,专门用来区分说日耳曼语的部落与使用凯尔特语(Celtic)或拉丁罗曼语(Romance)的部落。在古高地日耳曼语中,与“diutisc”相对的词是“walesc”,意为“异族”,尤其特指当时活动于欧洲南部的族群。这个词后来随着日耳曼部落的扩张也进入到比利时、瑞士、罗马尼亚等其他欧洲国家或地区的语言中,其中最著名的当属英语中的“Welsh”(威尔士)。因此至少从语言上可以证明,德国与英国之间的互通有无,早在维多利亚女王的母亲嫁到英国以及维多利亚将长公主嫁回德国、生下第二帝国的末代皇帝1000多年前已经开始。倘若说维多利亚女王堪称“欧洲祖母”,德国历史上大大小小的上百个公国与含混不清的几个帝国就更像整个欧洲王室的选秀舞台。18世纪英国曾经与至少是部分德国公国联盟进行过针对法国的战争,然而19世纪末俾斯麦再度试图促成“英德天然联盟”却并未成功,反倒诞生了英法联盟,这种对于海峡那边“亲家”的不放心或许验证了路德维希所说的隐藏在德国人心中的某种“不安全感”。

与现今人们想当然的状况不同,当时德国的工业与制造业刚刚起步,在英国正开始计划停止生产结实耐用的产品时,人工成本低廉的贴上英国标签的德国产品已经在欧洲畅销。“德国货”的概念在当年拥有不同的定义与感情色彩,现在人们看到那时的文人记载德国游客在他国旅游时种种刺耳的笑声与吵闹的喧哗同样会有些意外。当德国的矿山老板视察威尔士归来、在自己精致的别墅喝着葡萄酒说“我们超过了他们”时,确实流露出十足的“灰蜥蜴”味道。德国与英国在心理血缘上的关系其实比双方猜测的都近。路德维希的《德国人》以英语写就,他在序言中说:“本书不准备用德文出版,因此作者大量压缩了有关中世纪的历史情节。”然而在随后的章节他又提道:“德国人灵魂中的双重性没有比在中世纪表现得更淋漓尽致。当时国家权力与思想自由尚未像后期那样尖锐对立,双方有武器也有思想,因此教皇与皇帝之间的斗争历经300年而胜负难分。”这些文字换一个国别几乎同样可以运用在海峡彼岸。德国与英国之间的纠结注定从“Saxon”一词进入英国文字时就开始,12~14世纪200多年间围绕北部汉莎同盟的恩恩怨怨本就可以预见,至于哈布斯堡王朝遗留在西班牙的一支与英国在海上的冲突,相形之下像是附送的“返场”。 

“diutisc”一词的诞生还与日耳曼部落在中世纪早期使用的一种目前已经消失的“西法兰克语”(West Frankish)有关。如同名称所指示的,这种语言源自西法兰西亚(Western Francia)、也即大致现今法国领域,此地当时为日耳曼部落中法兰克人的主要活动区域。直至公元8世纪,法兰克人都将自己的语言称为“frengisk”。随着法兰克人政治与文化活动重心的南移,西法兰西亚地区出现了拉丁语、俚俗拉丁语以及原有土语混杂的局面。为了区别,“diutisc”便被赋予了保留原有土语的日耳曼部落。不过,在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德国领域的东法兰西亚(Eastern Francia),“diutisc”作为部族名称奠定自己的统治性地位还要历经几个世纪。在东法兰西亚中部,“frengisk”仍持续使用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在这一地区暂时没有区分本族与异族的必要。自10世纪起,“diutisc”及其各种变形才开始被广泛使用。至于经常同样让人联想起“德意志”式的铁血含意的“条顿”(Teuton),它实际上是随着“diutisc”的拉丁语形态“theodiscus”进入英语的一个词汇。最初见于英语史籍是在1530年,用于表示“德国的”,而它作为名词出现还要等到1833年。成立于12世纪末的“条顿骑士团”德文原名中并无“条顿”二字,而是“耶路撒冷的德意志圣玛丽院兄弟团”(Ordender Brüdervom Deutschen Haus St. Mariensin Jerusalem)。“条顿”一词最初带上“铁血”味道其实是源自罗马人对该部落的一次大屠杀,部落的头领被炮烙,男丁战死,女眷因不愿为奴而相互勒颈身亡。正统德语文学中将“条顿”赋予最具象色彩的作品之一出自貌似温文尔雅的海涅之笔,他在1838年发表的《德国》中写道:“基督教可以削弱,但不能扼杀条顿武士的残暴精神。总有一天,这种用以约束条顿武士的基督教教义会不起作用,处于原始状态的残暴武力精神将再度兴起。”“当你听到隆隆的雷声、撞击的巨声,可要担心你邻居的孩子,你们法兰西人,不要出来干预,德国人是在自己家里摧毁大教堂。”“当你听到世界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轰然一声时,你就会知道:德国的雷神终于达到了他的目的。”

吵吵闹闹的日耳曼

假如想到同一位作者也写下了那句著名的“不知道什么缘故/我总是这么悲伤”,确实会相信德国精神真的能达到一种“既混沌幽暗又明快和谐”的境界。海涅还将“条顿精神”与“北欧日耳曼诗歌一再颂扬的残酷无情的个性”相提并论,为“日耳曼”这锅混淆不清的字母汤又加了一勺盐。就名称而论,最容易使人误判的自然是英语中对德国的称呼“Germany”。这个由于英语的无处不在而最广为人知的称谓或相似的变形来自拉丁语的“Germanus”,然而具体含意不明,据推测可能是高卢方言中的“ger”(临近)与“mani”(人群)组成的,在发音上与爱尔兰语等凯尔特方言中代表“吵闹”、“喊叫”等词语的接近也令人怀疑也许它具有更栩栩如生的色彩。目前还没有任何记载表明当时曾有日耳曼部落以这一名称自称。最早使用了“Germanus”一词的是恺撒的《高卢战记》(Commentarii de Bello Gallico)。恺撒在书中用这个词表示欧洲东北部地区、大致现今比利时境内的四个高卢部落所在的区域,但随后又用来特指现今比利时东部的一支部落。等到公元98年塔西佗(Publius Cornelius Tacitus)撰写《日耳曼尼亚志》(Germania)时,恺撒造成的混淆进一步发酵,因为塔西佗将“Germanus”的名称赋予了首先渡过莱茵河西侵的佟古累人(Tungri)。这场公案后来演化成德国人的“高卢起源说”和“条顿起源说”问题,也成了19世纪德国和法国围绕着阿尔萨斯和洛林的归属问题发生冲突时各自的立论根据。路德维希曾这样描述意大利与欧洲南部地区对于早期日耳曼部落的诱惑:“摆在他们前面的是花园,留在后面家乡的是干旷的草原和原始大森林”,“他们不仅对那里的阳光感兴趣,而且感到有一种安详宁静的精神力量在吸引他们。这种精神力量也是他们的秉性所缺乏的”。德国人对罗马近乎迷信的推崇最充分地反映在“神圣罗马帝国”这个多少有些怪异的帝国上。帝国的全称实际上是“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德国人自豪地将自己的族名加在名称首位,却限定每一任皇帝必须到罗马去获得教皇加冕才算正宗。帝国极盛时期的疆域包括如今的德意志、奥地利、意大利北部和中部、捷克、斯洛伐克、法国东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和西班牙及其海外领地,不到2000年后便由于“选帝侯”(Kurfürst)这一颇具德国特色的“职位”的存在分裂成390个大小不等的公国与领地,很快成为日后历史学家们调侃的“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不帝国”的怪物,从东到西的各种王位继承战争成为每隔几年上演一次的固定戏码,阿尔萨斯和洛林的归属问题夹在中间不过是趁手的道具之一。早期的日耳曼部落或许确实如路德维希所说向往南方“宁静的精神”,可惜当时罗马的恺撒回馈给他们的是“征服”,外加一个有些漫不经心、日后会造成近千年概念混乱的命名。

不过,直到16世纪之后,英语中才正式接纳了“Germany”这个名词,此前使用的是源自法语序列的“Almain”或““Alman”。法语的“Allemagne”和其他变形来源于苏维比(Suebic)部落的一支“Alemanni”,他们当年活动在现今法国的阿尔萨斯(Alsace)、德国的巴登-符滕堡(Baden-Württemberg)以及瑞士一带。吊诡的是,这个源自早期日耳曼语的名称“Alamanniz”可能具有两个完全矛盾的意味:假如其中的“Al-”代表“全部”,这个词可以理解为“全部人”,即对本族人的总称;假如认为“Al-”来自拉丁语的“alius(异类)”,这个词转即变成了“异族”。这一称谓也许在无形中昭显出法国人眼中的德国人形象。正是法国的拿破仑结束了神圣罗马帝国,以莱茵联盟(Rheinbund)的形式为现代德国版图确立了雏形。莱茵河这一侧对拿破仑的态度颇能显现德国人性格中一些最令人好奇的东西:不仅是贝多芬原准备为事实上“入侵”了自己祖国的“元凶”题献一首交响曲,此外还有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的那句感慨:“除非法国取得胜利,否则不久就没有任何被认为一生具有自由精神的人能在德意志找到安身之地。”歌德同样是拿破仑的崇拜者,然而他和贝多芬两人都拒绝了拿破仑提出的前往巴黎的邀请。但他们显然也不曾留下类似前辈开普勒式的豪言壮语:“只要德国不嫌弃我,我将永远忠于德国。我生为德国人,在德国长大,我只希望在有德意志风俗 、充满自由思想的王国中生活。”同样身在异乡、曾因《拿破仑传》而获得国际声誉的德国人路德维希无疑也注意到了这种矛盾,他在风和日丽的南加利福尼亚称赞道:“在德国思想史上很少见到如此崇高而出类拔萃的语言,似乎要为那些由于缺乏精神自由而被放逐和受苦的成千名德国人赎罪。”

在为数不多的无法纳入六大序列的德国名称中,就有远在南太平洋的塔西堤(Tahiti)土著语中那个怪异的“Purutia”。这个称谓其实也是塔西堤的宗主国法国贡献的,由法语中“普鲁士”(Prusse)变化而来。这一命名暗示出法国对隔壁这片由公国发展到王国、继而成为帝国、最后甚至成为德意志精神象征的地域的敬意。普鲁士的德文名称为“Preuβen”,源于古普鲁士语“Prūsa”。出乎很多人预料的是,古普鲁士人是生活在现今波兰东北部、俄罗斯加里宁格勒州的一个部族,原本与“日耳曼”一词中的任何定义都毫无纠葛。13世纪后,条顿骑士团东征期间征服了这一波罗的海部族,这才开始了当地人“德国化”的过程。古普鲁士语的兴衰见证了当地原住民的命运。有学者考证,在1400年左右,普鲁士原住民仍有10万人,约占普鲁士总人口的一半;16世纪后,日耳曼人的数量超过原住民;18世纪,古普鲁士语灭绝,当地至少在语言上被彻底“德国化”。由于条顿骑士团的“十字军”性质,普鲁士最初名义上属于教皇领地。波兰在近代的遭遇总令人想到“被侵凌与凌辱的”之类,然而在15世纪末条顿骑士团式微后,波兰却是普鲁士的宗主国。这种状况持续了近200年,直至“大选帝侯”(Der Groβe Kurfürst)腓特烈·威廉(Friedrich Wilhelm)出现,才开始了普鲁士由霍亨斯陶芬王朝(Hohenstaufen)到霍亨索伦王朝的一系列质变。腓特烈·威廉的儿子腓特烈三世(Friedrich Ⅲ)支持神圣罗马帝国向法国宣战,由此获得了进入帝国的门票并从此晋级为“王国”。腓特烈三世将自己的封号“归零”为“腓特烈一世”(Friedrich Ⅰ),他的孙子是未来的“腓特烈大帝”腓特烈二世(Friedrich Ⅱ von Preuβen,der Groβe),腓特烈一世的儿子腓特烈·威廉一世(Friedrich Wilhelm Ⅰ)迎娶了汉诺威选帝侯、也即日后的英国国王乔治一世唯一的女儿;英王乔治一世原本的名字是很德国的“格奥尔格一世·路德维希”(Georg Ⅰ Ludwig),近代德国与英国形成“天然联盟”的可能性事实上源自于此。

勃兰登堡门(Brandenburger Tor)如今被视为德国的象征,而“勃兰登堡选帝侯”一直是普鲁士的国王们“发迹”前的封号,这座凯旋门原本是为纪念普鲁士的崛起而建。腓特烈大帝的伟业确保普鲁士成为拿破仑为德国重新规划版图时受益最大的一个,普鲁士的士兵也逐渐拥有“全日耳曼最优秀的士兵”的声誉,而这一切的开始似乎只是基于腓特烈·威廉一世一个“军事游戏”式的梦想:他努力把全欧洲的“大个子”都高价招募到自己的兵营里来。时至这个不擅长起名字的家族中的威廉一世(Wilhelm Ⅰ)在俾斯麦的辅佐下成为德意志第二帝国的皇帝,再次统一的德国已经只能唯普鲁士马首是瞻。于是,在德语地区,柏林开始取代维也纳的地位,而后者曾经被歌德称为“德意志帝国的首都”。这一改变即将完全改变后人对德国人的印象。曾有文字将这两座城市比作两位风格迥异的妇女:一个是头脑清醒、自觉遵守社会义务、井井有条的家庭主妇;另一个是热情、好客、一半时间都花在打扮自己并款待爱慕者们的年轻少妇。至于俾斯麦,路德维希认为他是德国人中难得的内心具有“强大安全感”的一位。俾斯麦在出任“帝国总理”前曾任驻法大使,正是他以“西班牙王位继承问题”这个欧洲特有的古老借口迫使法皇拿破仑三世(Napoleon Ⅲ)对普宣战,以此摆脱法国对德国南部的控制,其结果就是后人课本中都德的《最后一课》,以及威廉一世在凡尔赛宫中的加冕。从后来两次大战中对投降条约签约地的执著上看,“普鲁士”的存在给法国和德国都留下了某些心理阴影,而且法国的部分还草蛇灰线地延续到它千里之外的海外领地塔西堤。

德国人的欧洲梦

如同法语一样,以类似“Allemagne”的词语来暗示自己对这个地域居民的忐忑心理的是剩余三类“德国”名称中的大多数。斯拉夫地区的“Niemcy”等变形源自早期斯拉夫语(Protoslavic)中的“němьcь”,意为“异族”。这个词的本意原为“哑的”、“沉默的”,引申为“不会讲我们的语言的异族”,恰似古希腊语中对于“蛮族”(barbaros)的定义。相对应的是“斯拉夫”(Slav)的语源“slovo”,本意为“文字”或“语言”。最初“němьcь”可能意指包括德国在内的所有“异族”,后来限定为单独指代德国。如今俄语中的“德国的(Немецкий)”基于类似的起源,但名词“德国”却使用了“日耳曼化”的“Германия”,颇令人想起原本出身普鲁士的叶卡捷琳娜大帝的遗风。以立陶宛语言学家布贾(Kazimieras Būga)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拉脱维亚与立陶宛语言中对德国的称谓基于公元6世纪前后活跃的一支名为“Vagoths”的瑞典部落。因此这一地区对德国的命名是当年西波罗的海(West Baltic)部族将日耳曼人视为维京人(Viking)的结果,至于含意则同样可以归结于“不会说我们的语言”的原则。从后来的一些史实看,立陶宛的居民应该对西边的至少部分邻居略微抱些好感。在对抗波兰的起义中,普鲁士曾经获得过立陶宛大公的帮助。另一方面,有立陶宛历史学家指出:正是普鲁士对条顿骑士团的激烈抵抗为新生的立陶宛国家赢得了时间,使其得以成熟并稳固根基,并因此才能以最小的领土损失的代价经受住百年的十字军侵扰,在立陶宛语称之为“加基里斯之战”(Zalgirio mūsis)、德语称之为“坦能堡邻近地区之战”(Schlacht bei Tannenberg)大胜后国力达到巅峰。至于芬兰、爱沙尼亚等地的“Saksa”、“Saksamaa”一类命名可以追溯至原始日耳曼语(Proto-Germanic)中对于来自萨克森(Saxon)的那些部落的称呼。“Saxon”可能意指“带刀的战士”,或是“斧劈”,即易北河(Elbe)与威悉河(Weser)河水“劈”出的峡谷,而这一地区正是罗马人心目中最“正统”也最野蛮的日耳曼部落的栖居地。在北欧各地,源自“saxon”的词语逐渐将含意扩展,直至用来代表包括昔日的萨克森部落在内的整个现今意义上的德国与德国人。对于热热闹闹地活跃在自己身边的这个汉莎同盟的倡导者与中坚力量,北欧诸国在拼读“Saksa”这样的音节时理应多少也怀有些类似处理“Hansa”时的敬意。何况诸如爱沙尼亚还曾经是同盟的成员,他们的心态本应与被汉莎同盟的盟友条顿骑士团进攻过的北波罗的海地区有所差异。

被欧洲各种语言以程度不同的不信任眼光围观的德国却有着一个始终不曾放弃的欧洲梦。当年对汉莎同盟的执著相形之下不过是一次局部的试点。在不太习惯皇权的现代人看来,查理五世(Charles Ⅴ)的正式头衔简直就像是一份欧洲地图索引。虽然他是最后一个在罗马加冕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而且帝国此后不久江河日下,但他一人独占的欧洲三大王室的王位继承权却使他得以将西班牙、意大利与德奥连为一体,整个帝国几乎囊括整个欧洲,只是如同至今还经常发生那样:唯一的例外是法国。查理五世开创了未来即将纠结在历代德国君主心中的梦想,但他自己的德国血统却并不纯粹。他的姓名“查理”在正式头衔里需要用西班牙语、荷兰语、德语、意大利语、法语五种语言诵读,史称“查理”只是简化统一为英语的结果,因为他的具体国籍很难说明,堪称欧洲王室万花筒式联姻早期造就的奇葩。查理五世身兼当时欧洲横跨德、法、西的三大王室的继承权。从父方来看,他是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一员而且拥有勃艮第的领地,但他的母亲是西班牙人。他实际出生在弗兰德斯,也即现今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和法国的北部-加来海峡大区一带。西班牙是他的帝国的核心,但他在西班牙却经常感到自己是个外来者;他的母语是法语,然而勃艮第以外的法国正是他终生的政敌。除母语外,据说他可以流利使用德语、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有轶闻说他曾经开玩笑:“我对上帝说西班牙语,对女人说意大利语、对男人说法语、对我的马说德语。”这或许表明了这个拥有几乎全欧洲的君主对德国的看法,但这则笑话也有史学家认为实际上是200多年后的腓特烈大帝说的,对于后者来说,“马”可绝对不是一个贬义词。

查理五世梦想在欧洲建立一个统一的“世界天主教帝国”,与他同时代的路德同样希望以德语将天堂引至人间,然而两人水火不容,最后导致了德国的农民起义。时至腓特烈大帝时代,在柏林的弗里德里克花园(Forum Fridericianum)里,新教教堂已经和天主教教堂并排而立。与奔波在西班牙与德奥之间的查理五世完全不同,腓特烈大帝几乎从来没有离开过普鲁士,但他在语言上把自己武装成了一个合格的欧洲人,除了母语德语,腓特烈大帝还会说法语、英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可以听明白拉丁语、古希腊语、现代希腊语以及还有希伯来语,晚年时又去学习了斯拉夫语和巴斯克语。关于“马”的笑话确实也可以搬到他的身上,但这位以“战神”的形象留存青史的皇帝心目中的“马”显然是战马。相隔近一个世纪的俾斯麦几乎可以算是腓特烈大帝的精神继承者,他终于以普鲁士为核心实现了“大德国解决方案”。当他极具战略眼光地止步于奥地利边境、回望法国时,他心中某个不为人知之处肯定铭刻着:“我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曾有这样的豪言壮语:“我并不仅关心我自己的祖国或任何一个其他国家,我的目标是造福全人类。”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德国式的对于欧洲统一的执著有时会体现为严苛的自责。尼采就曾愤慨:“日耳曼人是一群掉了队的人,他们打乱了欧洲文化的伟大进程。俾斯麦和路德是例外。甚至在拿破仑(唯一被认为有足够的力量担当此任的人)企图把欧洲建设为国家的社会时,德国人以他们的‘解放战争’打乱了一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战果未决的战场外,德国作家路德维希甚至也在惦念欧洲的统一,他将查理五世追求欧洲统一的努力称为悲壮程度上堪比“路德主义”的一场悲剧,认为欧洲统一“在10世纪这个梦想是可能实现的,在16世纪不可能,而现在到了20世纪却再次有可能实现”。在1946年丘吉尔提出“欧罗巴合众国”之前就做出这样的预言,还真得需要些纯德国式的乐观。

德国式文化定义

“11月9日”似乎是一个对于德国来说有些宿命的日期,仿佛满月效应一样,历史上好几件带有纯德国式理智或疯狂的事件都出现在这一天。1938年11月9日,“水晶之夜”(Reichskristallnacht)事件爆发,纳粹德国开始屠杀犹太人。1918年11月9日,德国末代皇帝威廉二世退位。据说德皇退位数年后曾发生这样一件事:一位普鲁士亲王将他的房产家具拍卖,其中有腓特烈大帝用过的一支长笛,于是一群波茨坦的军官决意为霍亨索伦王朝保存下这一遗物。其中一名军官对亲王说:“我们不能让这件宝物落入世俗之辈手中,我们应该在我们伟大国王的长笛前立正致敬。”

腓特烈大帝和他著名的长笛确实是一对颇令人瞩目的组合。无论欧洲乃至世界其他地方的语言对于德国与德国人都有什么窃窃私语,有一点是共同认可的:无论“德国”二字意味过什么,它绝对意味着音乐。“音乐使我产生两种情绪:战争和田园风光。”出自俾斯麦之口的这句名言带有德国式的铁血味道。与德国相关的音乐段子永远层出不穷,虽然有些在当时看来也许并不好笑。柏林的社会学教授勒佩尼斯(Wolf Lepenies)在《德国历史中的文化诱惑》(The Seduction of Culture in German History)中就记载了他父亲在“二战”临近尾声期间经历的一件真事。盟军对德国的轰炸已经全面开始,德国的空防部队越来越难以确定轰炸机的行程与目标,战斗机飞行员只能在空中依靠地面侦察站提供的蛛丝马迹自行判断。1945年2月13日,勒佩尼斯父亲驾驶的战斗机上突然收到地面侦察站发来理查·施特劳斯的《玫瑰骑士》中的一段华尔兹舞曲,飞机上这些受过良好教育的战士很快明白了轰炸的目标,飞往歌剧故事的发生地维也纳。然而飞到中途他们越来越疑惑,之后机枪手想起来德累斯顿才是真正的目标:这是《玫瑰骑士》首演的城市。“于是他们飞回德累斯顿,去阻止他们不可能再阻止的事情。”——1945年2月13日,盟军飞机开始轰炸德国的德累斯顿,第一次空袭有400多架飞机参加。

勒佩尼斯说,他的另一个作家朋友曾告诉他:“恰恰在达姆施塔特(Darmstadt)遭受毁灭性的空袭前,收音机里播放了理查·施特劳斯的《魔幻音程之舞》中的一些选段,这些音乐优雅动听,好像来自精美的洛可可世界。”诸如这般口味的笑话在另一些国家或地区也许会显得不可思议,但在德国却显得并无不和谐。路德维希将德国人与艺术特别是音乐之间格外密切的关系做过这样的归结:“对于永远也不会成为信念的无穷世界的追求,以及思想从逻辑、清醒到神秘、不可知的不断变化飞跃,这是德国人在思考问题和驱除心魔时两股势均力敌的力量。它们构成了德国人的内心世界,这股力量对外驱使他们统治世界,对内则诱使他们转向音乐。”

路德维希认为,巴赫和舒伯特代表了德国人性格的两个对立方向:“巴赫把音乐和浮士德的追究精神结合起来,而舒伯特则重幻想。”在巴赫的天籁与舒伯特的树林泉木之外,路德维希也着重提到了德国人对于鬼怪故事的偏爱:“在德国的喜剧和话剧中,经常可以看到描写阴间地狱的故事,这是德国人非常喜闻乐见的题材。”一个可以将格吕内瓦尔德(Matthias Grünewald)阴惨的伊森赫姆祭坛画(Der Isenheimer Altar)视为堪与米开朗琪罗的西斯廷壁画媲美的民族确实会在审美上有些重口味,即便平和开朗如荷尔拜因(Holbein Hans),也间或会在《两使节》(Die Gesandten)这样的作品中横空画上一个神秘莫测的骷髅头。德国浪漫派重要成员之一阿尔尼姆(Ludwig Achim von Arnim)提出的“草莓”比喻其实比诺瓦利斯(Novalis)的“蓝花”意象更符合德国式的浪漫:“我对那些已经采到的草莓早已经忘却,但那些我至今尚未发现的却一直在我的内心燃烧。”德国和它的其他艺术一样广为人知的玩具熊文化似乎也以一种更为质朴的方式验证了路德维希的“双重性格理论”。在玩具史上,玩具熊首先是作为一种格外特别的抚慰玩具出现的,用以安慰身体或心灵上受伤的孩子,缘由是19世纪前在欧洲、特别是中欧与东欧经常有街头驯熊艺人,在棍棒与呵斥下竭力完成自己的舞步的棕熊已然成为带有悲壮意味的象征符号。柏林以熊为市徽,对于这座既拥有凯旋门又曾被夷平的城市来说别具德国式的宿命意味。路德维希坚信:“从信念到疑虑到人的本身,《浮士德》恰恰反映了德国人的全部希望。”在《浮士德》的一个早期版本中,记载浮士德死时留下了这样的遗言:“我死了,我是一个坏基督徒,我同时也是一个好基督徒。”路德以类似的语言写下自己的遗言:“天上,人间,地狱,无处不晓。”200年后的歌德同样自称:“既善且恶,恰似自然。”

路德维希的弗罗茨瓦夫同乡、比他小17岁的德国社会学家埃利亚斯(Norbert Elias)在他1939年的成名作《文明的进程》(über den Prozeβ der Zivilisation)中以略少些诗意的语言进一步发展了路德维希的“双重性格”理论,认为笼罩在德国整个社会中的对文化的“引以为豪、沾沾自喜”是以德国人不由自主要将“文明(Zivilisation)”与“文化(Kultur)”区分开来的意向为特点的:“在德语用法中,‘文明’指的是有真正用途的事物,但无论如何,这种用途的价值只能屈居第二,它只是由人类的外部表现和人类生存状态的表象组成的。最令德国人引以为豪的、用以阐释他们自身成就与自身存在状态的词汇则是‘文化’。法语和英语中的文化概念也能指涉政治和经济、技术和运动、道德与社会现实,德国的‘文化’概念则在本质上指向思想、艺术和宗教,而且有一种倾向,就是在这类事物和另一类政治、经济和社会现实之间划出明确的分界线。”

《德国人》中就用德国的“文明”技术性地衡量了它的“文化”:“德国的书籍和刊物的产量(也即德国智慧的结晶)总是在德国国家权力衰微破落时激增,而在权力日益兴起时下降。1805年,在拿破仑压制下的德国出版了4081部书,而1813年,从拿破仑桎梏下解放出来的那一年,仅出版了2233部书。此后整个国家不断分裂,知识分子的生活动荡不安,直到1843年出版的书籍不下于13664部。1872年,德国取得巨大胜利,实现了统一,是年书籍出版下降到11177部。即使如此,至今德国也是书籍出版记录保持者。”这显然是一种只有古登堡的后代才能想到评判方法。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路德维希以记者的身份前往德国。正是在他的努力下,曾经于1943至1944年从魏玛(Weimar)失踪的歌德与席勒的棺椁重现天日。战后路德维希返回瑞士,1948年死在拥有悠久历史与音乐传统的瑞士小城阿斯科纳(Ascona)近郊,完成了他作为一个写者对于德语的回归。路德维希在《德国人》中的文字衡量方法其实也可以反过来应用:无论德国有多少个名称,能用来衡量它的“文明”的重要砝码之一依然是它的“文化”。虽然德意志本身难以定义,以德语为根基的这种文化终究会说服人们相信:不管有多少名牌工厂店,只要还有以书籍印刷量衡量德意志精神的尺度的人存在,德国的精神就会以某种科隆教堂式的当量存在,而不只是缩减为教堂隔壁的某种香水。

……

看完了这篇又臭又长的《德意志像双层巴士:思想文化与国家政治脱节》,我们才总算明白,其实只要两个字就可以概括其内容了:文明与文化。(“又臭又长”,指的不是这篇文章,而是其中描述的德国历史。)

在德语用法中,“文明(Zivilisation)”与“文化(Kultur)”是区分开来的。“文明”指的是有实际用途的事物,如政治、经济和社会现实;“文化”则在本质上指向思想、艺术和宗教。

而使得德国人从马类进化为人类的,恰恰可以说并非“文明”,而是“文化”。

那么按照同样的理由,未来的中国如何从厨子进化为主人?看来也得通过“思想、艺术和宗教的文化”,而不是通过“政治、经济和社会现实的文明”。否则,中国就永远是一个厨子社会。和厨子说汉语,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


〔另起一页〕


第八节

项羽为何不肯回家?


项羽(公元前232—前202年),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英雄,秦末人,生于下相(今江苏宿迁一带)。年轻时他看到秦始皇的人马车队耀武扬威地出游巡视,就一针见血地指出:“彼可取而代也。”后来他果然领导反秦义军消灭秦军主力,自立为西楚霸王。不幸的是,在著名的楚汉两国争取世界统治权的斗争中,年仅三十岁的盖世英雄项羽被五十四岁的汉王刘邦(前256年—前195年)组织的“统一战线”击败,突围至乌江(在今安徽和县),意识到自己的时代已经结束,感叹“天亡我”,自刎而死,比马其顿的世界征服者亚历山大大帝死的时候还要年轻三岁。


(一)项羽为何被人缅怀


项羽为何被人缅怀?因为他死的时候才30岁,代表了一个永远不会再来的时代,一个在汉人社会里永远消失了的贵族时代。

项羽的英雄业绩经过司马迁《史记》的记载渲染,流芳千古;但历来人们对于项羽不肯回家一事的评论,却多有自己时代的影子。

杜牧《题乌江亭》说:“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 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认为项羽完全可以卷土重来,击败刘邦,表达了唐人的自信,即使到了晚唐时分,依然不减盛唐时节。

王安石《乌江亭》说:“百战疲劳壮士哀,中原一败势难回。江东子弟今虽在,肯为君王卷土来!”认为项羽即使回到家乡,也不可能东山再起,这里说的其实是北宋那退缩防守的形势。

李清照《夏日绝句》说:“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对项羽壮士成仁的怀念,隐藏了对于南宋半壁江山的无奈。这一情绪使得明末的史可法在扬州抗清到底决不后撤,明朝最后连半壁江山也无法保留。

在一个中学语文教学课堂上,围绕“项羽该不该过江”,讨论分成了势均力敌的两种意见,最后老师总结说:“刚才大家的辩论非常的精彩,不分胜负。作为一位豪气盖世、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项羽的悲剧引申出两个层次的人格意志,一是人格意志是坚韧还是脆弱,在失败时是继续进取还是从此消沉;一是人格境界是崇高还是卑下,在无办法时是选择玉碎还是瓦全。过不过江东?是迂回地活着?还是刚烈地死去?是忍气吞声地争取?还是干净利索地放弃?项羽过不过江东几乎成了中国式的‘活着还是不活?’一直在考问着我们中的每一个人。‘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两千多年过去了,项羽的英雄形象至今令人难以忘怀。项羽死了,国家统一了,然而他的乌江自刎却在中国人心中流下了一块永恒的‘疤痕’,渡不渡江也成了中国人心中永恒的疼痛。”

当然,事情不像中学教师说得那么简单明了。


(二)项羽是中国最后的贵族


早在1988年的《光明日报》的书评专栏里,我已经论述过,贵族和官僚不一样,他对自己属下的民众有一种责任感。项羽的这种贵族责任,出身亭长的居委会小官僚刘邦就没有,所以刘邦可以和后来历代争天下的流氓领袖、流氓皇帝一样,无所不用其极。

唐人胡曾的《乌江》诗曰:“争帝图王势已倾,八千兵散楚歌声。乌江不是无船渡,耻向东吴再起兵。”说项羽不愿东渡乌江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他耻于再向东吴起兵。他自言有“何面目见江东父老”,正是耻于起兵的明确表述。

西楚四年,项羽二失成皋之后,与刘邦再次在荥阳对峙。项羽对刘邦说:“天下匈匈数岁者,徒以吾两人耳。愿与汉王挑战决雌雄,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为也。”但是汉王笑谢曰:“吾宁斗智不斗力。”这是一个年轻人和一个老滑头的一问一答。刘邦毕竟比项羽多吃了二十四年的“秦始皇粮”,把那虎狼之心看也看会了。

有人也曾指出:这说明项羽已经意识到“楚汉久相持未决,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漕”是由他和刘邦两人争战不休造成的,因此,他要单独和刘邦决斗。项羽要和刘邦决斗的想法太幼稚,但是,他能够意识到为了自己当霸王而让天下百姓受苦太自私了,他的这种忏悔意识在刘邦身上是绝对看不到的。刘邦不惜牺牲自己的父亲、妻子、儿子、女儿,一心要做皇帝。他既然要“成就帝业”,当然不可能顾及天下百姓之苦了。项羽既然有此忏悔之心,他当然不愿再次兴兵与刘邦争夺天下,这将会再次扰动江东父老。


(三)毛痞子理解不了项羽


项羽乌江自刎这一悲壮的举动,引起了历代诗人的无限情思。但冒充诗人、附庸风雅的现代“湖南痞子”毛泽东,却无法理解项羽的这种贵族情怀。中国虽然没有了贵族,但人们还是知道贵族情操的珍贵。人们普遍认为,项羽虽在斗争中失败了,但他不失英雄本色,连女诗人都歌颂项羽是“人杰”和“鬼雄”。于季子的“空歌拔山力,羞作渡江人”(《咏项羽》)、李清照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乌江》)、胡曾的“乌江不是无船渡,耻向东吴再起兵”(《乌江》)、汪绍焻的“乌江耻学鸿门遁,亭长无劳劝渡河。”(《项王》)等诗句,就是这种观点的典型代表。

但是作为厚黑学的忠实门徒,毛泽东早年就曾说过:对于挑战者来说,宁可失败而被杀,也不自杀。因为自杀对人格的保全有相对价值,而反抗到底即使被杀,却能使身心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伸张,“则直天下之至刚勇,而悲剧之性质最足以印人肺腑”。这在毛泽东看来,就是赌徒那种抓住最后一线希望也要不顾一切地翻本的“战斗到底”。1939年4月8日在延安“抗大”的一次演讲中,毛泽东又谈项羽。他说:项羽是有名的英雄,他在没有办法的时候自杀,也比汪精卫、张国焘好得多。从前有个人作了一首诗,问他你为什么要自杀,可以到江东再去招八千子弟兵来打天下,我们要学项羽的英雄气节,但不自杀,要干到底。

其实,毛泽东痞子并没有干到底的精神,相反是一个逃跑专家。他的两个弟弟就比他“迂”,一个死在战场上,一个死在监狱里,而毛泽东自己又上过战场,又蹲过监狱,但他却有本事不死,因为他是善于见风转舵、见好就收的投降专家。毛在蒋介石的围剿和日本的进攻下一路逃跑,以及他在在文革期间颠三倒四地退却,就是明显的例子。毛还把自己的“逃跑经”总结出来,叫什么“敌进我退”。

毛泽东晚年读《历代诗话》,其中有《二乔》一则,从杜牧的《赤壁》说到其《题乌江亭》一诗:“胜败兵家未可期,包羞忍辱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评诗者认为:“项氏以八千渡江无一还者,谁肯复附之?其不能卷土重来决矣。”毛泽东读至此处,批了四个字:“此说亦迂。”

“迂”在何处?根据毛泽东的流寇主义,牺牲老区人民是没有问题的。而杜牧诗的评者没有超出项羽“无颜见江东父老”的贵族主义“局限”,并以贵族的荣誉感断送了流寇的政治前途。——这显然不合毛泽东的冷酷心肠,所以他一再告诫手下的党徒,“不可沽名学霸王”。他的党徒因此也就完全不要了名节,甚至“化公为私”、“打着共产主义的旗号发展资本主义”。


(四)中国的崛起从“不肯回家”开始


现在,中国要崛起了。但是,没有一点贵族精神作为支撑,任何崛起都是无法持续的。

项羽不肯回家,因为他是最后的贵族。项羽之后,中国终于一步步堕入了刘老汉的深渊,到刘老汉的几代孙“汉武帝”的“推恩令”一下,中国最终失去了生长的动力,变成了一个群氓的杂烩。推恩令让所有的儿子均分家产,好像公平合理,其实瓦解了扩张的力量。从此中国不再可能扮演殖民者的角色,而是坐等别人来殖民:五胡、鲜卑、沙陀、辽、金、元、清、日本、苏联轮奸中华。至于中华儿女呢?大家都窝在家里等着分田分地,甚至不惜裹上小脚,死也不肯离开老家一步。1970年代中国的“独生子女令”一下,社会就更加堕落了,独生子女骄纵无比,必要时撒泼打赖,要挟父母长辈。进而理所当然地成了“宅男宅女”,坐吃山空。

这使人想到欧洲:民主政治是从贵族精神发育出来的,每个公民都要保持人的尊严和贵族精神并让他人保持人的尊严和贵族精神。没有了贵族精神,民主政治不会成功,贵族精神的衰退,只会瓦解民主政治。

在中国,没有贵族精神的刘邦战胜了具有贵族精神的项羽。刘邦不仅没有贵族精神,反而鼓励奴隶精神,杀害甚至烹调和他同时起兵反秦的各路英雄。所以后来的汉朝无论怎样辉煌,都无法沿着春秋战国的开放社会继续发展、走向海外扩张,而只能沿着“推恩法”的内斗路线一直没落下去,直到投怀送抱于“十常侍”(相当于现在的“政治局常委”)的太监路线,再沿着八王之乱的司马昭之心堕落下去,直到五胡乱华、万众一薪,结束了第一期中国文明。

中国的崛起、第三中国的出现、第三期中国文明的兴旺——请从“不肯回家”开始。“不肯回家”,这是“贵族精神”的真正起点,是一个“生长中的社会”的真正标志!愿我们因此被后人称为“二十一世纪的殖民者”。

2010年6月3日


附录

谢选骏:贵族主义与官僚主义


在文化的反思热中,“封建主义”成了一个浑沌。现在,将此浑沌一分为二的需要,变得日益迫切了:还原其阳刚的贵族主义和阴柔的官僚主义这两种功能。前者造成中国秦以前分封与自治的社会形态,后者则在秦至清两千年大一统模型中得到展现。在后者,由于蛮族的入侵、文化的混和,也造成了贵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并存以至混和形态,如北朝辽金元及清代前半期等。但即使在土地所有制上,这两种社会形态也截然相别:贵族体制下的土地是世袭的、不能买卖的或转让的;而官僚体制下的土地则是可以买卖的,即商品化、资本化了的。从这个意义看,北魏推行的均田制比起汉魏旧制来,实是经济领域内官僚体制向贵族体制的“退化”。这与农民的平均主义是风牛马不相及的。 

这样区分,就有助于解开中国近代史的结。如中国与日本表面流行的意识形态相似(儒、佛以及变异了的“道”即日本神道),但在社会形态上日本却是贵族型的。这注定了日本式以贵族为动力的维新道路,无法适用于近代中国。所以康梁依靠官僚去效法日本的变法,就犯了一个历史的逻辑的错误。 

贵族型与官僚型社会的任务,造成了通向现代化的不同道路。这正是我们主张在“封建主义”的浑沌中区分此二仪的现实意义。初版于一九六六年的《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 (巴林顿·摩尔著,华夏出版社一九八七年版),也许不同意这一区分,在第四章开头处,它甚至指责了中国的“正名”传统。但说来可巧,正因为作者坚持认为研究中国问题时不必摆弄“贵族”、“封建主义”、“官僚主义”等名词,所以读完此书,便格外可以佐证上述区分的合理性。 

“早在世界现代化进程开始之前,中国政治已经解决了土地贵族们骚乱的难题,在这方面,著名的科举制度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显然,科举制作为中国高度政治智慧的成熟标志,决不仅仅是装门面的摆设,而是严格区别贵族主导形态和官僚主义社会的分水岭,而皇帝正是依靠科举制度来选拔官僚并联合官僚一起与贵族进行斗争的。贵族的日本在文化方面仿效中国,但在是否采行科举制这一贵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分水岭上,却始终与其保持着距离。迄止明治维新前,选拔统治人才的方式,始终保持着注重世袭的非科举特征。 

科举制的诞生,并非社会公平、正确使用治国之才的问题;而是为了巩固那与专制主义互为表里的官僚制度。因此,科举制并非是在唐朝突然出现的。早在汉代就有了举孝廉、博士官,甚至有了科举制的滥筋“鸿都门学”(考上可以做官)。只不过在汉代的君王手里,科举官僚制的运用还不像在唐代君王手里那样娴熟罢了,可见,科举官僚制是与大一统专制一起出现的。这与秦代的“以吏为师”,实是同一镜象的两面。 

官僚体制与贵族体制历史渊源不同,对现代化工业进程具有不同的适应力:“中华帝国的社会结构中从未出现过像封建制后期的西欧(这当然指的是欧洲的贵族体制——引者)那样的城市贸易和制造业阶段。”此中缘由当然要到中西文化的全方位差异中去寻找,但帝国成功地维持着全国的统一,可能是解释这种差异的较明显的原因。比如在欧洲,教皇和皇帝,国王和贵族间的分裂, 有助于商人、市民突破传统农业社会的外壳,使他们有机会在上述多元竞争的缝隙中,逐步建立起自己的独立力量。 

但在中国,在一统体制下的科举考试制度却使得雄心勃勃的人们离开商业和工业的竞争。即使在十五世纪中国商人阶层空前活跃的时期,“这些新兴资产阶级”却把自己的孩子送去参加科举考试,以便准备仕途的角逐!这表明中国的工商业阶层从未具有独立的意识。而相对于经济财富来说,独立意识与独立地位,更是现代化的重要萌芽。 (可见毛泽东称此时中国已经产生了“资本主义的萌芽”,是没有理解到资本主义是具有前提的,并不是简单的“发财”、放高利贷。)

印刷术的发明和推广曾在欧洲触发了巨大的社会变革。宗教政革和人文主义的勃兴,市民思想的广为流传甚至启蒙运动等等,无不得力于此。但印刷术传播在其发祥地中国又起了什么作用呢? 

研究表明,它很大程度上只是“增加了官僚阶层的容量”!因为印刷品使得一些小商人获得了丰富的文化知识,从而有可能踏上仕途,谋得官职。当然,得补充的是,不仅小商人和手工业者,而且大量的小农也都在印刷本的帮助下,通过艰难攀登科举制的阶梯,从官僚体制中获得了一杯羹!无怪中国的官僚队伍日益庞大,而国计民生却日渐凋弊。在大一统的官僚体制下,涉足于帝国的行政系统是那样诱人,以致“某些商人甚至不惜自我阉割成为宦官,以享有接近皇帝的位置”。由此看来,中国历史上导致多次王朝覆灭的宦官与官僚之争,无非官僚体制内的冲突罢了。即“没有资格”的宦官通过异常途径挤大了“有资格的”官僚系统,并使之内部紊乱。官僚队伍一乱,官僚型社会也就天下大乱了。在欧洲,封建贵族中产生的优越感,特权和豁免权,集团认同意识与惯例,是推动走向议会民主政体的主要力量。这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公认。而强有力的东方官僚体制却“排除了贵族作为自由反对派出现的可能性,这一事实使得中国在面对新的历史挑战时缺乏灵活性,这也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中央政府几乎完全分崩离析了。”

现在看来,中国传统的官僚型社会在近代的崩溃,正是大一统官僚体制在面对多元化的、从贵族体制进化而来的民主政治挑战时,必然遭遇的结局。如果承认民主政治的来源是贵族主义,而专制政治的基础是官僚主义;那么,现代中国从官僚主义通向民主政治的道路是如此的艰难、曲折,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引此为社会研究者鉴。 

(原载《光明日报》198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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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女子小人死老头子


有篇“进化心理学”的文章提出一个理论:

“中国儒家文化的代表人物孔子、孟子、朱熹都是早年丧父,父亲的角色与形象是想象的完美状态,直接导致了对代表父亲角色的君王的完美想象,对他们的权利不加以约束,儒家理论缺乏对君王权利的约束补偿机制。为了维护君父的完美形象就需要进行心理的补偿,这一补偿主要通过想象的美化与对不好形象的删减,因而孔子在写春秋时删掉了那一时期君王的不好的行为的描述。儒家代表人物的心理疾病与欠缺在学说流传中进行传递,导致儒家士子带有类似的心理疾病,在心理补偿过程中形成了维护君王、父亲、当权者形象的面子机制。为了面子需要抑恶扬善,因而在宣传时都只宣传好的方面,对坏方面宣传进行抑制,维护君父的完美形象。”

就是说孔子,孟子,朱熹,因为从小在没有父亲的环境中长大,对父亲这个角色会天然保持着完美的想象,并且会有意识地不断强化这种完美的想象,进而把这种想象投射在现实生活中的权威人物身上——如君王,或者其他男性领袖人物,下意识把这种君王角色当做是完美父亲形象的替代者,以求得心理寄托,进而有意识无意识地去拼命维护君王和其他男性当权者的权威和形象。

孔子从小没有父亲的出身和成长环境确实对他思想的形成有非常决定性的影响作用。他的父亲是在集会时和他母亲野合生的他,也就是说孔子是一个私生子,在那种年代,可想而知孔子为此从小受到了多少歧视和欺辱;然后他的父亲在他刚生下时就去世了,也就说孔子从小就没有爸爸,不仅如此,孔子的母亲还向孔子隐瞒了孔子父亲的葬地,使得孔子无法去拜祭。这也许是因为孔子母亲对自己二奶身份和孔子私生子身份的自卑,不敢面对男方家人。一直到孔子母亲死后,孔子在乡邻的指点下,才知道自己父亲的葬地。

可想而知,孔子从小会多么地渴望有一个父亲,而且毫无疑问地会把自己的父亲想象得无比完美,英明神武。实际上,孔子从小别的事不爱干却非常喜欢玩那种摆家家祭祀祖先的游戏,很明显就是渴望父亲心理的一种反映,因为一般的小孩很难想象会喜欢玩这么严肃的游戏,即使玩过家家也是扮演小夫妻过日子的游戏。

还有一个细节,孔子的母亲死后,孔子还在守丧期间,就跑到别人家去蹭饭吃,结果被人赶了出来。按那个时代的习俗来说,父母死后的守丧期间是不能到处乱跑的,更不能到外面去吃喝玩乐蹭饭吃,从这个小细节来看,孔子应该对他母亲的感情很淡漠。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孔子似乎从未谈起过自己的母亲,但对父亲却念念不忘,甚至在论语中这样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道者,可谓孝矣”,也就是说父亲死了守丧三年才算是孝顺,但母亲死了他却好像觉得无所谓。

但孔子却从来没有“父在”过!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父亲。但却对这个从未见过的父亲如此念念不忘,但对在一起生活了很久的母亲却从来提都不提一下。而且孔子非常地歧视女性,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也许就是与母亲的家庭生活不和谐的一种反映吧。所以儒家思想就是在这样一种恋父情结的驱动下形成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没有父亲,心理上很需要父亲,同时又把父亲想象得很完美,于是就会有意无意地把这种心理需要寄托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很具有父亲权威性的形象上,如君王,或其他男性领袖人物。

实际上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直接将君臣关系比作父子关系。也就是说君王要像当爸爸一样端好架子,臣子要像当儿子一样恭恭敬敬。实际上就是孔子的一种恋父心理的潜意识反映。但孔子从来就没有父亲,他怎么知道当爸爸应该怎样?当儿子应该怎样?也就是说全是他自己的完美化想象,然后他就将这种完美化想象投射和移情到君王身上,作为心理寄托(当然,孔子后来生了儿子当了爸爸,对父子关系也有单向体验,但他却是体验不到从儿子的角度看待父亲的那种感觉的)。

正是因为孔子从小没有父亲,跟母亲感情又淡薄,所以造成孔子对父亲形象的过于完美想象,过于心理渴求,于是拼命在现实中寻找父亲的替代角色,才造成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儒家伦理。

如果孔子不是从小丧父,而是从小在一个正常家庭长大,有一个跟父亲关系逐渐成长变化的过程,那么他最后会跟大多数人一样发现:父亲并不神秘,他也是普通人,不需要崇拜。那么很可能儒家理念也就不会产生出来了。

实际上很多人小时候都会觉得父亲很伟大很英明神武,长大以后就会越来越觉得平平无奇,甚至年龄越大以后越觉得“这死老头真烦人”!但大多数人对母亲却一般不会有这种感觉“这死老太婆真烦人!”

为什么呢?因为父亲母亲在家庭中的角色定位不同造成的,一般做母亲的会给你做饭洗衣,但做父亲的不会给你做这种事情,却会喜欢干涉你的私事(母亲虽然也会唠叨但一般不强力干涉),所以一般人才会觉得“这死老头真烦人!”但一般不会觉得“这死老太婆真烦人!”

……

谢选骏指出:读完上面这篇文章,我马上想到其作者多半是个男士,而且上了年纪,所以他喜欢母亲,因为他的母亲比较老派,不是“虎妈”一类的“现代都市悍妇”。所以他才有条件同情“女子小人”、揶揄“死老头子”。

虽然我承认该文对孔子的心理分析不无道理,但是把中国社会的父权倾向归结为孔子的个人影响,多少有些本末倒置了。

实际上,父权制社会主要产生于军事过程,因为母系社会、女权主义,显然无法应付严峻的外来侵略的。而欧美现在流行的女权主义及其“新母系社会”,显然得力于高科技军事力量,否则,其全球霸权是很难立足于女权主义及其“新母系社会”这样的人权奢侈品之上的。


〔另起一单页〕


第六章

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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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国可否通过香港借用英美法系


(一)


1983年我写作《神话与民族精神——几个文化圈的比较》(二十年后我补充修改增加了将近一倍篇幅,改名为《神话与民族精神——十个文化圈的比较》)的时候,曾经思考过一个问题:使得罗马人能够征服世界的,也许并不是他们的兵团,而是他们的法律。所以我期待,中国的天子观念能够获得复兴,并像罗马法一样发挥创造历史的作用。从而对于全球社会的整合,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般人可能认为,既然是“罗马法”,就是罗马人自己的独特创造吧。

其实不然。罗马法恰恰不是罗马人自己创造的,而是罗马人从希腊引进的!

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一书里斥责罗马宗教说:“如果诸神真的拥有公义,那么罗马人应当从诸神那里得到良好的法律,而不也从其它民族那里借用。”

具体说,“如果罗马人能够从他们的神灵那里接受生活的准则,那么他们就不会向雅典人借用梭伦( Solon) 的法律了,罗马建立以后,他们这样做了,并努力改善、补充这些法律。尽管莱喀古斯伪称阿波罗授权于他,给拉克戴孟人立法,但是敏感的罗马人并没有相信他,没有从斯巴达引进法律。据说继承罗莫洛统治的努玛·庞皮留斯曾经建立某些法律,然而尚不足以规范国家事务。这些法令中有许多涉及宗教仪式,但没有报道说他的这些法令来自诸神。至于道德方面的邪恶,亦即生活和行为中的巨大的邪恶,按照最聪明的异教徒的说法,由于这种邪恶盛行,他们的城市虽然还没有受到伤害,但他们的国家已经被毁灭了,他们的神灵并没有给崇拜者提供任何保护,他们能够躲避这些邪恶,恰恰相反,他们竭力增添这些罪恶,这是我们在前面已经努力加以证明了的。”

最早的罗马法就是所谓的“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在约前450年制定的法律,因为刻在12块铜牌(也有说是着色的木牌)上,故而得名。公元前454年,罗马元老院被迫承认罗马人民大会制定法典的决议,设置法典编纂委员10人,并派人赴希腊考察法制,至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第二年又补充二表。这就是著名的《十二表法》。因各表系由青铜铸成,故习惯上称作《十二铜表法》。这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公元前390年,高卢人入侵罗马,在战火中铜表全部被毁,原文散佚,现在只能从其他古代著作中略见梗概。

十二铜表法的内容分别为:传唤、审判、求偿、家父权、继承及监护、所有权及占有、房屋及土地、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之补充、后五表之补充等十二篇。十二铜表法颁布之后,就成为共和时期罗马法律的主要渊源。该法典对于贵族的权力作了一些限制。法典明文规定了奴隶主贵族的利益和维护私有制,保护罗马公民的私有财产。此外法典还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罗马人借用他国法律,不仅没有灭亡,还建立了世界霸权。

那么,中国可以不可以借用别的法律系统呢?


(二)


网文《论“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法制及其启迪——纪念香港特区成立十周年》(中国宪政网 叶秋华 李温)指出:

香港回归祖国已经历时十年,香港的法制也在“一国两制”原则下走过了十年历程。回顾这十年的历史,虽然香港法制中还存在某些问题有待于我们深入研究和探索,例如香港与内地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香港法制与内地法制的比较与借鉴问题等,但从整体上看,香港法制在“一国两制”原则下的运行是成功的,它对保持香港的持续繁荣与稳定起了重要的作用。作为祖国重要而又特殊的一个区域,当代香港法制是中华民族法律文化与外来法律文化共存互融的一个例证,是传统的中国法制经历变革接受西方式现代法律的一个典型,也是我们在构建当代中国和谐社会的法制中值得进一步关注和探究的一个重要学术问题。本文拟从宏观角度对现行香港法制的基本特征及其启示予以概括和评述,作为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十周年的纪念。

1、香港现行法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之下的特殊法律制度

香港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1841年英国通过战争手段强行占领了香港,并于次年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使中国丧失香港主权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香港由此开始沦为英国的殖民地长达150多年之久。在英国的殖民统治下,香港的法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传统的中国封建法律制度演变成为西方资本主义法律制度,并且成为英国普通法通行的地区。经过不懈的努力,1997年香港终于回到祖国的怀抱。我国政府为了保持香港的稳定,从香港的历史与现实出发,在《中英联合声明》中承诺香港回归后保持原有的社会制度、法律制度50年不变,并且也以《香港基本法》的形式进一步确认回归后的香港将继续施行现行的法律一即普通法法制。因此,研究香港现行的法律制度,我们要在肯定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之下的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充分认识到这是我们祖国法律文化苑内英美法风格的一片园区,同时要正视被英国人统治了一个半世纪之久的香港在适用资本主义制度的背景下法制的特殊性,更要正视普通法传统对它长久而深刻的影响,承认香港法制是一种完全不同于中国内地法制的特殊的法律制度。

走进英美法风格的香港法制,考察和分析其与内地法制之间存在的差异,主要概括为两个方面:

首先,香港法制的社会基础与内地法制的社会基础完全不同。“一国两制”是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第二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根据我国国情提出的伟大构想;其核心是和平统一,求同存异;其基本内容为: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和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值得指出,综观当今世界,目前尚只有中国是“一国两制”的惟一典范,且其法制建设的社会基础也与之相应具有明显的不同。在世界其他一些主权国家的国内,虽然也存在有一些多法域的现象,如英国的英格兰法与苏格兰法之间,加拿大的魁北克省法制与其它地区的法制之间,均可以看到一国之下不同风格的英美法与大陆法在其不同区域的共存适用问题,但这些国家内不同风格的法制适用却都是以资本主义制度作为共同的社会基础的,都是基于相同社会制度之下的多法域。与之完全不同,我国香港地区的法制是以资本主义制度为社会基础,而我国内地的法制则是以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基础的。因此,香港与内地法制的区别,首先是两种不同社会制度的区别,包括基本政治制度与社会经济制度的区别。从基本政治制度来看,我国内地实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也不采用三权分立制,而是实行以行政为主导的政治体制,该区行政长官作为最高行政首脑,由香港各界人士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享有广泛的职权。从社会经济制度来看,我国内地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其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香港特别行政区则根据《香港基本法》第5条的规定,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并据此继续自行制定经济政策、财政预算,保持自由经济制度,而政府对经济也实行“积极不干预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使香港继续保持了繁荣和稳定。仅据2000年美国传统基金会的一项调查表明,香港仍被视为全球经济最自由的地区,也是银行业营业环境最自由的地区之一。至2000年底,香港仍有154家挂牌银行,48家有限制牌照银行和61家接受存款公司。此外,还有118家来自40多个国家的外资银行在香港设有代表办事处,这些银行中,约有80家是属于全球最大的100家银行。

其次,香港法制的法系属性与内地法制的法系属性完全不同。根据《香港基本法》第8条的规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这说明,回归后的香港原有法律只要符合基本法的精神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使其符合基本法的规定,就可以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组成部分,也即成为中国法律的组成部分。这也说明,香港原有法律的传统也得到了我国的承认,其虽然在国统属性上与英国不再相连,但在法系属性上,香港法仍然隶属英美法系,判例法的风格与传统仍在香港的立法与司法中得以维持和运转,判例法依然是香港法的主要法律表现形式。而我国内地的法制传统无论从历史中寻视,还是驻足现实中评判,均与英美法系的传统特征相去甚远,在法系属性上完全不同。从历史角度来看,我国是世界文明古国,拥有悠久的传统法律文化,中华法系历经两千多年的发展,形成了礼法结合等带有诸多独有特征的法律体系,并对日本、朝鲜、越南、马来西亚等东亚国家产生了重要影响,但其风格特点显然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均不相同。鸦片战争后,我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伴随着“西学东渐”与清末变法修律,传统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我国法制进入了学习西方法的近代时期。但从清末到北洋政府以及南京国民政府相继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看,应当说,近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建设基本上是借鉴了大陆法系的法典化模式,而英美国家的判例法模式在当时近代中国的影响并不突出。如究其原由,这将会是学术上一个很有难度的问题,在此不多述。但其中有些因素是可以肯定的,如大陆法系有成文的法典,分类明确,体系完备,对于接受者来说,继承上的技术困难远比以浩如烟海的判例法为主要渊源的英美法要少的多,且这种模式也与中国传统的法制形式比较接近和吻合。此外,曾与中国有着许多相同因素的日本,在明治维新后效法大陆法系的德国法制很快使国家强盛的例证,无疑也对近代中国接受大陆法模式有着更为直接的说服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对于我国内地法律的法系属性问题,曾有不同见解。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内地法律属于社会主义法系,也有学者认为属于中华法系,对于这两种观点,沈宗灵先生曾在其《比较法研究》一书中进行过评析,并提出了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与民法法系(即大陆法系)、普通法法系(即英美法系)以及前苏维埃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相并列的观点。[2]总之,无论采取哪一种观点,香港与我国内地的法制都被公认属于不同的法系,由此导致二者的法律在表现形式、立法技术、法律适用等各方面均存在有重大的差异。

2、香港现行法制是与内地法制处于平等地位的法律制度

“一国两制”的原则决定了香港法制与内地法制的平等地位。这种平等性体现在立法领域,即中央制定的内地法律在效力上并不优先于香港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二者居于平等地位,并且,中央制定的内地法律也不具有直接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效力。此外,作为我国根本大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内容中除了关于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等部分条文之外,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也没有直接适用的法律效力。根据1990年《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列举,当时适用于香港的全国性法律一共有六项,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情况的发展变化,此后还可能有新的全国性法律适用于香港,但是从整体数量上看,这部分法律的数量是很有限的,不会改变“一国两制”和“高度自治”下的香港法的基本特点。与此同时,香港特别行政区以《香港基本法》为依据,享有高度独立的立法权,除涉及国防、外交等《香港基本法》规定的属于中央政府负责的事项以外,其他一切均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以内的事务,有关立法均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委员会负责。虽然香港立法委员会制定的法律,需要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但备案不影响法律的生效。这些说明,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立法权具有极大的自由空间。

香港法制与内地法制的平等性还体现在司法领域中。首先,香港和内地分别拥有自己独立的司法机关和终审法院,在它们之上并没有一个共同的最高司法审级机构予以制约。《香港基本法》第80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第81条第一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法庭和原诉法庭。”第81条第二款规定:“原在香港实行的司法体制,除因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而产生的变化以外,予以保留。”根据上述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往施行的司法体制不仅依然保留继续得以运行,而且自主行使司法的终审权;其次,对于法官以及司法人员的任用条件和任免程序,中央政府也赋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极大的自由度。例如,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在香港任职的法官和司法人员不仅均可以留用,其年资予以保留,而且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还可以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参照过去的做法,《香港基本法》规定法官的任命程序为,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无需报中央政府批准。为了保障法官地位的稳固性,《香港基本法》对于法官的免职规定了严格的实质性限制,规定只有在法官无力履行职责或行为不检的情况下,才可以将其免职。

此外,香港法制与内地法制的平等性还体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有权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国际组织签订和履行国际条约。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国际条约,中央人民政府则须根据香港的情况和需要,在征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意见后,决定是否适用于香港。应当说,这也是“一国两制”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现象。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是无权自行与外国缔结条约的,而中央政府所缔结的国际条约,则应该当然地适用于其全部领土。另外,对于香港与内地法院之间的司法协助问题,基本法也采取了与内地省与省之间完全不同的处理模式,《香港基本法》第95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

3、香港现行法制是特殊历史条件下通过移植外来法律而形成的法律制度

英国取得香港主权后不久,便在香港开始大规模进行“种植式”的法律移植,将包括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在内的英国法律及其司法运作方式源源不断在香港加以适用。根据1844年香港《最高法院条例》的规定,除不适合当地情况和当地居民或已被香港立法机构更改的法律,既有的英国法律将在香港执行。这说明英国法在香港的全面生效与施行。此后,伴随着英国殖民主义者对香港政治、经济、文化等统治的日益深入,历经150年的发展变迁,香港的法制及其法律文化传统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完全融入了普通法系的行列,成为带有东方特色的普通法通行的区域。香港的法律从制度到观念原则、从司法机关的组织结构到运作的语言与形式,无不体现出英国法的深刻影响。从法制本身来看,英国法成为了香港法律的主干和最重要的法律渊源,包括英国的普通法、衡平法、制定法以及专门为香港制定的《英皇制诰》和《皇室训令》等宪法性文件,即使是香港本地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也在法律本身、立法程序等各方面渗透了英国法的因素。从观念原则上来说,经过殖民统治下的长期灌输,普通法奉行的观念原则已在香港深入人心,成为其立法与司法的基本理念和追求目标。例如“遵循先例”、“程序优先于权利”、“无罪推定”、“法官地位中立”、“司法独立”以及注重个人权利与自由等观念原则,在香港人对法制的理解中已经根深蒂固。从司法方面来看,香港司法机关的组织结构几乎完全是英国的翻版,更重要的是,英国枢密院还长期充当着香港终审法院的角色,其判例对于香港法院具有严格的约束力;香港司法审判规定的法定语言是英语,所有法官审判案件均必须以英语进行,成文法律以及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件也均须以英语的形式出现,而香港法官的服饰以及律师的等级划分等均体现了英国法的深刻影响。总之,经过英国法的全面移植,香港的法制从内容到形式都具有了典型的普通法特色。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之后,虽然结束了英国在香港的殖民统治,但是却保留了香港的英式法律制度。如前所述,为了保持香港地区的长期稳定与繁荣,《香港基本法》第8条明确规定了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以外,予以保留。此外,《香港基本法》第160条也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时,香港原有法律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宣布为同本法抵触外,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如以后发现有的法律同本法抵触,可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修改或停止生效。”根据这些规定,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从该决定的内容来看,在香港原有的六百多项条例和一千一百六十多项附属立法中,决定不采用的整部条例和附属立法只有十四项,不采用部分条款的条例和附属立法只有十项,两类合计共二十四项,占原有条例及附属立法总数的1.3%。“从内容上看,不予采用的条例和附属立法主要有四类,第一类是体现英国对香港殖民统治的法律,第二类是体现港英当局三级架构选举的法律,第三类是体现殖民统治的某些表述或词句,如‘皇家’、‘总督’等,第四类是有关《人权法案》的某些条款与基本法相抵触的。”此外,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虽然有了新的称谓,但是原有的工作人员和工作程序也都基本保留。因此,香港在英国统治之下所建立起来的法律秩序事实上并未发生重大改变。

4、香港现行法制是蕴含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以及风俗习惯的法律制度

当我们承认香港曾成为英属殖民地,被全面移植了英国法这一历史事实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香港毕竟是一块具有中国民族风情,华人人口占居98%的炎黄土地,在殖民统治时代,尽管中华法系下的中国法制在这里失去了作为国家主体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但中国传统文化包括法律文化是不可能在香港被彻底的泯灭消逝的。而事实上在普通法通行的时代,只要不与殖民者统治利益相悖,一些适合当地民俗的规定习惯仍在香港的华人中适用。因此,研究香港法,我们还必须充分注意的一个问题是,纳入英美法系行列的香港法制中依然蕴含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某些因素。 

富有统治经验的英国人,在占领香港之初,曾基于稳定香港社会秩序和统治的需要,发布过《义律公告》。该公告规定对在香港居住的中国居民适用中国清朝的法律和习俗,对在香港居住的英国人和外国人则适用英国法。这说明在香港沦为英国殖民地的最初几年,有过中国法与英国法同时适用的情况。1844年以后,香港立法机构虽然颁布条例不断强化英国法在香港的全面移植和施行,但始终规定那些不适合当地情况和居民的法律除外。因此,“长期以来,香港的律师除了备有英国法典、香港法例等书籍,还备有大清律例、中华六法等书籍以供参考。”

在香港法中,蕴含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因素最多的,是在婚姻、家庭、继承以及一些诉讼程式方面。例如,“中国大清律例规定的诸如纳妾、休妻、子嗣继承等,相当长时间适用于香港的中国人。直到1971年10月7日香港立法局通过了《婚姻改革条例》和《无遗嘱遗产条例》,上述婚姻家庭制度才被废除。”所以,在香港的婚姻领域,长期保留有一夫多妻及离婚中的“两和制度”(即协议离婚),在继承领域也保留有“兼祧制度”等。虽然如此,但需要说明的是,经过长达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演变,香港法中所保留的中国传统法律和习惯,已经很难真正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而是不可避免地受到了社会发展的影响,同时也受到英国法律的熏陶和变异,从而或多或少地带有了一些现代风味。首先,中国传统法律和习惯中的某些规范,经过西方法理学的阐释,由原本比较松散富有弹性的状态,变为具有内在规定性和可操作性的确定规范。如纳妾问题,按照中国传统习惯,妾的地位很低,一般不会成为继承的主体,而且妾的问题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也只是家庭内部问题,不会为此对簿公堂。但在香港的法制中,妾在遗产继承中享有了明确的法定份额,并由此产生了关于妾的身份认定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其次,香港在普通法的适用中有时也借用一些具有中国传统风俗的形式,以使其能比较容易的为香港普通民众所接受和认可,如普通法审判中“誓愿程式”在香港殖民地早期的适用,就是一个很有趣的例子。按照普通法的习惯;证人作证之前须先向法庭宣誓,如有弄虚作假,以伪证罪论处。但是在传统的中国司法审判制度中并没有这种西方式的宣誓作证制度,因此,香港法院早年受理中国居民的诉讼案件时,就采用了中国民间习俗中“斩鸡头”的做法,意味着若作伪证则身首异处如此鸡,类似的做法还有掷杯为誓、以及烧黄纸等。

尽管香港法中保留有一些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色,但这仅是居于次要地位的辅助性法律因素,并没有也不可能改变香港法的普通法的根本属性。并且,“在英国法的不断蚕食和扩张的压迫下,中国固有法律及习惯明显呈现出日渐萎缩的趋势。”

5、结语:“一国两制”下香港法制的启示

如前所述,“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法制是中国法制的一个创举,也是世界法制史上的前所未有。随着香港回归祖国的怀抱,别具风格的香港法制已经成为当今中国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值此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之际,置身当代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之中,在香港这一特殊法制现象下进行回顾与思考,我们将会获得一些感受与启迪。

香港法制的启示之一:法制变革是推进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

如果说,明治维新后的日本通过法制变革使国家获得了强盛,成为人们理解法制变革是社会发展动力之一的一个域外的有力证明,那么香港法制的变迁与社会的发展进步,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为直接的域内证明。

诚然,香港的法制变革是英国人依仗霸权主义将香港沦为殖民地,在香港大力推行普通法的结果,其法律输出的动机值得我们痛斥和批判。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法制的变革在客观上对推动香港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是有目共睹的。香港从一个偏远的小渔村一步步发展成为今天的国际化大都市,其中固然有很多政治的、经济的因素,但是法制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不容置疑。香港正是通过法制的一步步变革发展起了贸易与经济,进而融进世界经济发展的先进者的行列,有了今非昔比引人注目的地位。综观世界历史的发展变迁,亦有不少事例说明,法律的移植与变革对社会的发展更具深刻的影响力。例如,在人类历史上曾发生过无数次征服战争,然而战争的征服远不及法律征服的力量深刻久远。因为战争的征服始终不仅是短暂的,而且它也难以从根本上改变一个社会的本质和灵魂,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征服者可以单纯地通过战争手段成功地达到完全彻底的征服另一国家的目的,“军事侵略所燃起的战火,甚至不能触及社会的表层。”但是,法律却实现了战争所无法实现的目的。又如耶林在其名著《罗马法精神》一书中所指出:“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指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影响,唯有法律征服是最为持久的征服。”拿破仑在评价自己传奇的一生时也曾经做过类似的总结,他说:“我的光荣不在于打了四十几个战役,滑铁卢会摧毁那全部的胜利。但不会被任何东西摧毁的,会永远存在的,是我的民法典。”这些说明,相对于军事征服而言,法律征服是心灵的征服,是信仰的征服,它为人们朝夕相处的日常生活制定行为规范和评判准则,通过法律所特有的定纷止争功能使人们在潜移默化之中接受并认可了法律的精神和理念。香港法制的经验再次向世人证明了法律制度在社会变革中的巨大作用。在香港回归之前,有学者曾就香港人对于英国普通法的态度进行了一次民意调查,其结论是:“各种研究已经表明,法律可以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香港人对于普通法的依赖塑造了他们对于这一法律的信仰。尽管在大多数香港人心目中,港英政府的合法性是颇具争议的,但是却没有人怀疑香港法律体系的合法性。”也正是基于这种现实,为保持香港地区的稳定与繁荣起见,我国政府在香港回归祖国时,以基本法的形式确认香港继续保留适用原有的判例法风格的英国普通法。此也从一个角度说明法制的变革将会对一个社会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和作用。

香港法制的启示之二:不同社会制度下的法律可以相互借鉴、求同存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人类历史的发展表明,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与融合,是人类文明不断发展进步的一个动力和源泉。纵观人类文明的兴衰史,欧洲文化之于古希腊、古罗马,日本文化之于中国,近代中国之于欧美现代文明,都是不同文化间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例证。一个民族,一种文化,只有在保持其文化的主体性的同时,以开放的胸襟吸收其他文明的优秀成果,不断吐故纳新,方能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保持住永续发展的势头,并创造出更加辉煌的文明成果。本着这样一种指导思想来研究“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法制,我们就不应仅仅满足于一国之下两种法制之间的彼此相安无事,也不应把我国政府保留香港原有社会制度和法律制度的伟大创举只理解为是一种和平解决祖国统一问题的权宜之计,而应从不同文化包括法律文化之间可以相互交流与相互促进的角度看待香港的现行法制,抓住“一国两制”所带来的机遇和条件,使我国内地法制和香港法制在相互的比较与借鉴中,求同存异、取长补短,均获得进步与发展。

就香港法制之于内地法制的借鉴意义来看,首先,香港法制是一个西方式法律适用于传统中国并生根发芽结果的成功案例,是西方现代法治文明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共存互融的典范,而香港社会的发展与成就也已然证明,中西法律文化之间可以实现求同存异下的有机结合、不同社会制度下的法律也可以实现相互借鉴下的取长补短;其次,香港现行法制的运行,也为我们提供了大量可资借鉴的制度与规则,例如,香港精干高效的文官制度、遍及各行各业的行政咨询制度、以及在消除腐败、净化社会风气方面成效卓著的廉政公署制度等,都对我们不无借鉴意义。此外,香港具有世界自由港的特殊地位,客观上已成为中华民族看世界的一个有利的窗口,在不违背“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的前提下,通过“高度自治”下的香港法制适应时代要求的发展变化,也可以不断为祖国内地提供世界法制发展最前沿的信息与成果,从而推动我国内地法制建设的发展。

……

谢选骏指出:上述文章很有创意,提出了香港法制可以推动内地法制的发展。

事实上,这还不够。为什么内地不能以香港为样板,全面吸收英法法系,从而完成中国社会的法制化?

我认为,英美法系可能大陆法系更加适合中国国情,因为中国地大物博,人口繁多,地区差别非常巨大。成文法不足以有效治理中国。所以历史上的中国盛行习惯法,这与其说是接近大陆法系,不如说是接近英美法系:传统的甚至现实的中国社会只有简单的成文法律条文,判案大多依据习惯法甚至潜规则。例如“礼”,其实就是一种习惯法。中国香港地区属于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是以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它的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英美法系首先起源于11世纪诺曼人入侵英国后逐步形成的以判例形式出现的普通法。英美法系的范围,除英国(不包括苏格兰)、美国外,主要是曾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国家和地区,如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缅甸、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等。中国香港地区也属于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特点: 

(1)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 

(2)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 

(3)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向后看”的思维习惯; 

(4)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 

(5)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 

(6)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两大法系的比较:

首先,法的渊源不同。 

其次,法的分类不同。 

第三,法典编纂的不同。 

第四,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 

最后,在法律术语、概念上也有许多差别。

由于香港是属于英美法系的,如果中国借用香港法律,就容易与英语世界形成法律系统的合一。这样,香港的经验可以迅速被大陆吸取,这样中国就能较快地崛起为世界规模的强权中心。


(三)


中国借用英美法系以扩大自己崛起的基础,是否异想天开?

实际上,两千多年的罗马也是通过借用希腊法系来扩大了自己崛起的基础,较快地崛起为世界规模的强权中心,进而获得了世界主导权。

奥古斯丁《上帝之城》第二卷16章就记载了,罗马向希腊输入了法律,从而形成了举世闻名的罗马法:“罗马人能够从他们的神灵那里接受生活的准则,那么他们就不会向雅典人借用梭伦(Solon)的法律了,罗马建立以后,他们这样做了,并努力改善、补充这些法律。”。(原文照抄:“如果诸神真的拥有公义,那么罗马人应当从诸神那里得到良好的法律,而不也从其它民族那里借用——还有,如果罗马人能够从他们的神灵那里接受生活的准则,那么他们就不会向雅典人借用梭伦(Solon)的法律了,罗马建立以后,他们这样做了,并努力改善、补充这些法律。尽管莱喀古斯(Lycurgus)伪称阿波罗授权于他,给拉克戴孟人立法,但是敏感的罗马人并没有相信他,没有从斯巴达引进法律。据说继承罗莫洛统治的努玛·庞皮留斯曾经建立某些法律,然而尚不足以规范国家事务。这些法令中有许多涉及宗教仪式,但没有报道说他的这些法令来自诸神。至于道德方面的邪恶,亦即生活和行为中的巨大的邪恶,按照最聪明的异教徒的说法,由于这种邪恶盛行,他们的城市虽然还没有受到伤害,但他们的国家已经被毁灭了,他们的神灵并没有给崇拜者提供任何保护,他们能够躲避这些邪恶,恰恰相反,他们竭力增添这些罪恶,这是我们在前面已经努力加以证明了的。)

在《上帝之城》第三卷17章里,奥古斯丁进一步论证,罗马人崇拜的诸神并不干预执政官制度实施以后罗马共和国的灾难:

从那以后,这个“用正义和节制来恢复秩序”的时期接近了尾声,人们的恐惧逐渐消退了,但不是因为战争停止,而是因为人们已经对战争习以为常了。后来,形势的演变有如撒路斯特的简述,“在那以后,贵族把民众当作自己的奴隶,像国王一样对待他们,鞭笞和杀害他们,剥夺他们的财产,像僭主一样对待那些身无分文的人。民众在这样的残暴统治下,在高利贷的压榨下,被迫要为连绵不断的战争奉献金钱和服兵役,最后他们拿起武器逃往阿文廷山和圣山,建立了自己的部落,有了自己的法律。直到第二次布匿战争开始,混乱和纷争才告一段落。”

为什么我要耗费时间来描写这些事情,也让别人耗费时间来阅读它们?撒路斯特精练的概述足以使人们了解共和国到第二次布匿战争为止,在漫长的时期内遭受的不幸,知道她如何受困于无休止的战争,而又被内乱和纠纷所折磨。所以,他们所吹嘘的这些胜利并不是根本的幸福与欢乐,而是一种可悲、空洞的安慰,是在诱使人们内心激荡,在灾难之上制造新的灾难。请善良和勇敢的罗马人不要对我们所说的话感到愤怒,因为我们确实既不需要他们表示反对,也不想痛斥他们的愤怒,因为我们知道他们无法隐藏什么。我们所说的话并不比他们自己的作者更加严厉,也不太详细和尖刻,然而他们勤奋地阅读这些作者的书,还强迫他们的儿童学习它们。但是,那些愤怒的人在我讲了下面这些撒路斯特讲过的话以后会对我怎么样?“频繁的骚乱、纷争,最后还有内战变得越来越普遍,而少数受到民众依赖的强有力的领导人以寻求长老和民众的利益为幌子,攫取最高权力。公民们被判定为善的或恶的,但不涉及他们对国家是否忠诚,因为所有公民都同样腐败,而那些富裕而又极端危险的强人被当作善良的公民受到尊敬,因为是他们在维持着国家的存在。”

现在,如果这些罗马历史学家认为言论自由的荣耀迫使他们不能对这座城市的疾病保持沉默,就像他们自己在许多地方要宣告这座城市的光荣,(他们毕竟并不拥有别的更加真实的城市,亦即那座居住着选民的永恒之城) ,那么为什么要我们保持沉默呢?他们把这个时代的灾难归罪于我们的基督,为的是让较少的人得到指点,而弱者会疏远这座惟一能够享有永久幸福生活的城市。因此我们的自由应当更大些,因为我们对上帝的希望更加美好,更加确定。事实上,我们反对他们的诸神的话语并不比他们自己的作者更加可怕,而他们自己阅读这些书,让这些书中的事情流传。我们所说的一切确实都是来自他们,而有许多更可怕的事情我们是不能说的。

那么,当受诡计引诱去侍奉诸神的罗马人遇到灾难的时候,诸神在哪里?罗马人认为,为了这个世界的渺茫的和虚妄的繁荣,应当正当地崇拜那些神灵。当执政官瓦勒留(Valerius)在保护卡皮托利山时被杀,卡皮托利山被流放者和奴隶付之一炬的时候,诸神在哪里?这位执政官比那一大群与他们最高的、最伟大的国王在一些的神灵能够更好地保护朱庇特的神庙,而他却又是来抢救能够保护、他的这些神灵的神庙的。当这个城市被无休止的诱惑所削弱,被可怕的饥荒和瘟疫弄得一筹莫展,等候派往雅典借用法律的使者回来使之恢复安宁的时候,诸神在哪里?当民众受到饥荒的困扰,第一次建起一个完善的市场时,当斯普利乌·买留斯(Spurius Maelius)在饥荒加剧时把粮食分给饥饿的民众,因此被指控为谋反的时候,诸神在哪里?同样完整的例子还有,已经下台的专制者昆提乌(Quintius)被擅长骑术的昆图斯·西尔维留(Quintus Servilius)处死,引发了一场严重的、危险的暴乱,这个时候,诸神在哪里?严重的瘟疫在罗马流行,居民们在长期祈祷无效之后,想出主意要庆祝莱克提斯特尼亚节(Lectistemia),而在此之前从未庆祝过这个节日,也就是说,他们为诸神建造神轿以荣耀诸神,与其说这是对这种圣仪的解释,或者倒不如说是一种对神灵的亵渎,这个时候,诸神在哪里?再往前数十年,在此期间罗马军队不断遭受重大损失,若无福里乌斯·卡弥鲁斯(Furius Camillus)的增援,几乎全军覆没,但他后来却受到这个不感恩的国家的惩罚,这个时候,诸神在哪里?当高卢人在罗马烧杀抢掠,把罗马变成一片废墟时,诸神在哪里?当瘟疫带来的毁灭记忆犹新,福里乌斯·卡弥鲁斯也死于这场灾难,他首先为这个不感恩的共和国抵抗了维安人(Veians) 的入侵,后来又把它从高卢人那里抢救下来,这个时候,诸神在哪里?倒不如说,在这场灾难中,他们引进新的娱乐,像一场瘟疫,散布着更加致命的传染病毒,不是对身体,而是对罗马人的道德。难以置信的大量的罗马贵妇面对另一场可怕的瘟疫,她们的品性受到传染,这种新瘟疫的危险胜过其他任何瘟疫,这个时候,诸神在哪里?

或者,当两位执政官率领的军队都被闪密特人包围在考丁福克(Caudine Forks) ,被迫签订可耻的和约,六百罗马骑士充当人质,而军队在放下武器后被剥夺了一切,穿着单衣钻过牛轭,这个时候,诸神在哪里?或者说,在最严重的瘟疫打击罗马军营,使许多士兵死去的时候,诸神在哪里?另一场无法忍受的瘟疫降临,罗马被迫派人去埃庇道鲁(Epidaurus)向医神埃斯库拉庇俄斯(Aesculapius)救援,这可能是因为长住卡皮托利山的众神之王朱庇特青年的时候风流成性,使他没有闲暇研究医学,对吗?还有一次,卢坎尼亚人(the Lucanians)、布拉昔亚人(Brathians)、闪密特人(Samnites)、伊拙斯康人和塞诺尼亚的高卢人协力反对罗马,起先杀了罗马的使者,然后消灭了执政官率领的军队,杀了一万三千人,包围了指挥官和七名护民官,这个时候,诸神在哪里?罗马的民众不堪忍受长期战乱,最后抢劫城市,退往伊阿尼库鲁(JanicuIus)。当时情况十分危急,人们向独裁者霍腾修斯(Hortensius)救援,只有在形势极端危急时人们才会救助于他。他把逃亡者领了回来,但自己却在执行他的职责时丧生。这种事在独裁者中是没有先例的,因为此时埃斯科拉庇俄斯已经来到他们中间,这不也是诸神的耻辱吗?

当时确实战火四起,由于缺乏兵员,他们把无产者(proletarii)招募入伍,之所以有这个名字是因为这些人穷得买不起武器装备,因此倒有闲暇生儿育女。当时赫赫有名的希腊国王皮洛斯(Pyrrhus)应塔伦廷(Tarentines)之邀起兵反对罗马。皮洛斯就这项举动请求神谕时,阿波罗给了他令人欣喜,但又模糊不清的神谕。无论结果如何,这位神灵本身都可以被认为是神圣的,因为他听到的神谕是这样的:无论皮洛斯被罗马人征服,还是罗马人被皮洛斯征服,都已在占卜之神的预料之中。当时双方军队进行了多么可怕的屠杀!不过像他自己所希望的那样,皮洛斯在这次战争中仍旧是征服者。

如果下一次战争罗马人仍旧不是征服者,那么我们倒是可以宣布阿波罗是真正的占卜家了。灾难性的战争正在进行,此时可怕的疾病也在妇女中爆发,许多怀孕的妇女在产前死去。我想,埃斯科拉庇俄斯在这件事上会原谅他自己,他会认为自己是一位名医,而不是助产婆。耕牛也死去了,当时所有人们都相信各种动物都会遭到绝种的厄运。对那个值得记住的奇冷的冬天我真不知该说些什么,可怕的大雪一连下了四十天,连台伯河都被冰封了,不是吗?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么我们又会从我们的敌人那里听到什么样的指责呢?至于其他长期延续、杀人夺命的大瘟疫,我们又该说些什么?尽管使用了埃斯科拉庇俄斯的良药,但是到了瘟疫发生的第二年,情况却变得更糟了。这场瘟疫直到最后引进西彼拉圣书(Sibyllinebooks)以后才平息。如西塞罗在他的《论占卜》(De Divinatione)中所说,西彼拉圣书中记载的神谕,其含义取决于它的解释者,他们随心所欲地做出那些可疑的推测。在这个事例中,瘟疫的原因被解释成有许多神庙被用作民居。这样,埃斯科拉庇俄斯就可以逃避指责,说他可耻地疏忽大意和缺乏医术。但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圣地被肆无忌惮地霸占?这只能是因为人们对这样一群神灵的祈祷和恳求都是无效的,因此这些神庙被崇拜者遗弃,被某些凡人用作居所,而并不显得冒犯。那些当时被人们认为还能阻止瘟疫蔓延的神庙,在被滥用之后也失灵了,也被挪作凡俗之用。如果没有这种失误,那么这些神庙倒可以用来证明瓦罗的伟大与博学,在他论圣地的著作中,他提到了那么多鲜为人知的地方。可见,恢复神庙对消除瘟疫无益,它所起的作用只能是为诸神提供一个很好的借口。


(四)


既然罗马人可以通过引进雅典的法律来使自己强大,中国为什么不能引进英美法系来使自己强大起来呢?

从城乡看,6亿多农民与6亿多城镇人口的收入差距超过3倍;从区域看,东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平均超过8000美元,中西部最低的地方只有1000多美元,差距是巨大的。逐步缩小这两大差距,是发展的潜力和富民的动力。缩小城乡差距,要靠城镇化,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一体化。缩小区域差距,要做好中西部开发开放这篇大文章。中部地区、长江流域是缩小区域差距的突破之地,就像下围棋,既要抢金角银边,又要在中间谋势布局。

这种特殊的国情,并非一部成文法可以涵盖的。

下面让我们看看英法法系也就是判例法有什么好处。

所谓判例法(Case Law),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

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它是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成文法或制定法而言的。判例法的来源不是专门的立法机构,而是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它不是立法者创造的,而是司法者创造的,因此,判例法又称为法官法或普通法。

判例法的基本思想判例法的基本思想是承认法律本身是不可能完备的,立法者只可能注重于一部法律的原则性条款,法官在遇到具体案情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条款的实质,作出具体的解释。

判例法的基本原则是“遵循先例”,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律依据;对于本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做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直到将来某一天最高法院在另外一个同类案件中做出不同的判决为止。

判例法制度最早产生于中世纪的英国,目前美国是最典型的实行判例法的国家。美国法院对判例的态度非常灵活,即如果先例适合于眼下的案例,则遵循;如果先例不适合眼下的案例,那么法院可以拒绝适用先例,或者另行确立一个新的法律原则而推翻原来的判例。

那么美国判例法的约束力何在呢?可以概括为两句话:在同一法律系统,下级服从上级,如果涉及另一系统的问题,则要互相尊重。

判例法在中国的发展:早在西周,中国社会就开始运用判例法审理案件,当时称为“事”,“事”是法律规范的重心。所谓“议事以制,不以刑辟”,即选择以往的判例作为现时审判的依据,不预先制定成文法典;秦朝的“廷行事”就是法庭成例;汉朝的“决事比”就是判例,是正式的法律形式之一。

在与英国普通法形成几乎同时期的宋代,出现了《熙宁断例》、《元丰断例》等案例汇编,在司法实践中广泛适用。到明清两代,判例的作用与地位更为重要。清同治九年编成的《大清律例》汇集了1892个案例作为案件审理的依据,出现了律、例并行的局面。

判例法有助于国家统一。


(五)


《对判例法的几点思考》(Some Ideas About Precedent Law,汪建成)一文对判例法的概念、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判例法的优点和缺点,以及中国能否适用判例法等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法律渊源的独有表现;它是一种法律渊源,而不是一种适用法律的方法;判例法不等于判例。我国目前既不具备实行判例法的条件,也没有实行判例法的必要,但有必要借鉴德国的做法改革我们的司法解释制度。

这种说法可能误解了中国社会的历史传统,但是他的理由还是可以提出来讨论:

1、判例法的概念辨析 

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它是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成文法或制定法而言的。其基本原理是“遵循先例”,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律依据;对于本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作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法院的审级越高,其判例适用的范围就越广,所有法院必须考虑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诉审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约束,最高审级法院判例,对所有下级法院都有约束力。 

正确理解判例法的概念,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判例法是一种法律渊源,而不是一种适用法律的方法。判例法的精神实质是要求法院将判例作为处理今后相同或相似案件的依据,体现的是其规范效力,在这一层面上它与成文法或制定法具有相同的意义。我国有些学者认为,“所谓判例法,严格来说,并不是一种法律,而是一种适用法律的方法和制度。”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如果因为法院处理案件要遵从先例,就认为判例法不是法律,而是一种适用法律的方法和制度,那么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法院处理案件应当遵循制定法的规定,能说这种制定法不是法律而是适用法律的方法和制度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其次,判例法不等于判例。判例法是指以判例作为法律的表现形式,而不是判例本身。判例在任何国家都是存在的,即使是实行成文法的大陆法系国家,也重视判例的发布、编纂和整理工作。在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最高法院的判决都要作为判例发布。我国从1983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陆续选编印发了许多案例,最初,是为了配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选编了几本刑事审判案例,随后,又陆续选编了经济纠纷案例以及有关婚姻、继承和行政诉讼的案例。从1985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经常选登典型案例。但不能说这些国家就存在判例法,因为在这些国家,判例对于法院审理案件只具有指导和参考意义,并没有约束力。正如意大利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尽管在实践中,最高法院充分建立在全部事实基础之上的判决的权威性是不可低估的,它对于各级法院的法官在如何解释和适用法律上具有引导作用。但是判例不是意大利刑事诉讼的法律渊源,在意大利,即使是最高法院的判决也不能在实体问题上约束法官。”在这些国家, 判例只能作为指导法官解释既定法律的手段,而不是法律本身。所以,判例法可以创制法律,判例自身则没有创制法律的功能,不管怎样运用判例解释法律,都不得同制定法相抵触。

最后,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法律渊源的独有表现,在其他国家不可能存在判例法。因为,判例法的形成与英国法律制度的传统密切相关,具有特定的历史条件,离开这种特定的历史传统和条件,就没有判例法可言。国内有些学者认为我国历史上也存在着判例法,并且根据春秋战国时期存在着“以礼断狱”、“比附援引”、“决事比”等制度,将其称为“判例法时代”,这种观点过于牵强,因为从总体上看, 这些制度实质上是一种类推制度,而不是判例法,其含义是在没有律令规定的情况下,允许比附与其相近似的律令断案,或者比附《春秋》决狱,在这里代替法律发生作用的不是判例,而是相近似的律令或者《春秋》中所载明的礼、义。同时,这些制度的目的在于法外用刑,同判例法中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精神也是背道而驰的。

2、判例法的产生和发展 

在历史上,英国曾长期实行奴隶制和军事部落的分散统治。盎格鲁——撒克逊人自北欧入侵以后,建立了若干王国。当时这些王国都是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法律。为了制止私斗和维持起码的社会秩序,各地都有一些供人们遵守的习惯。1066年,诺曼底人征服英格兰,结束了以地方习惯法为主体的时期。国王威廉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必须消除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尖锐的敌对矛盾和严重的文化隔阂,为此,曾宣布对原有的习惯法予以保留。但是原有的习惯法是同分散统治、各自为政的政治格局相适应的,仅靠这些原有的习惯法,难以满足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国家的要求,而在当时征服者和被征服者尖锐对立的情况下,又难以及时制定出双方都能普遍接受的法律。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威廉采取了一种折衷方案,他首先建立中央司法机关——国王法院。国王法院对所有涉及国王利益的案件都具有管辖权。实际上,也就是对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具有管辖权。与此同时,建立法官巡回审判制度(当时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巡回区),定期派出法官到巡回区审判案件。巡回法官办案的依据,一是国王的诏书和敕令,二是当地的习惯。巡回法官办案结束回到伦敦以后,互相交换意见,将各地所遵守的习惯逐步加以统一,并形成判例(precedent)。判例一旦形成, 以后再发生案情相同的案件,就根据已有的判例作为审理案件的根据,这就是判例法的最早形式。(注:西方将判例法称为普通法“Common Law”,也就是通行于全国的意思,即对全国的法院都适用。)因此,判例法在英国是依靠法院发展起来的,它是当时历史条件的产物。 

判例法一旦形成便具有了强大的生命力,在英国世代相传,一直延续下来。“法律严格奉行依照先例主义,即以前某一案件的判决对以后同类案件具有约束力。”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 也没有改变判例法的这种至尊地位。“在英国,革命以前和革命以后的制度之间的继承关系、地主和资本家之间的妥协,表现在诉讼程序被继续应用和封建法律形式被虔诚地保存下来这方面。”并且随着18、19 世纪英国的强大和殖民扩张,英国的判例法传统在美国等殖民地国家被广泛传播。 

应该指出的是,为了使古老的判例法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英国从18世纪中叶开始,对以往的判例进行了大量的整理、修订和补充工作,同时也抓紧了制定法的建设,但这并未能支援判例法在英国的地位,因为:“判例法是法的第一渊源,制定法只能扮演一个对判例法进行拾遗补缺的等而下之的角色;制定法的真髓只有在判例中去寻求,离开判例,我根本不知道制定法说的是什么,传统力量仍在决定着法的发展方向。”

上述历史表明,英国判例法的形成是和刑事诉讼程序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判例法很自然就是英国刑事诉讼的主要法律渊源。这种特殊的历史传统,决定了在英国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总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其判例法中,既有程序问题,也有实体问题。 

3、对判例法的评价

从判例法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完全可以理解英国人对它的迷恋,然而如果从法理学的角度考察,判例法则是兼具优劣两种品格。 

判例法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判例法极大地促进了法官的机能。在实行判例法国家,法官不是法律的“自动售货机”,而是法律的创造者,这就给法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法官不仅要深刻理解法律的精神,而且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因此,在这些国家法官队伍中涌现了一大批法学家,英国的丹宁,美国的约翰·马歇尔和威廉姆斯·道格拉斯等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其次,判例法将对案件判断的过去价值标准与现在价值标准统一起来,解决了成文法的尴尬。成文法考虑的是立法时的社会价值标准,而不是案件发生时的社会价值标准,因此,只要法律没有改变,不管现实的价值标准同立法时的价值标准发生怎样的冲突,都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案件。判例法情形则不同,在判例法中,法官不仅要遵循先例,而且可以创造先例,这样既能保持法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能适时地使法律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生活的现实的需要。 

再次,判例法有利于社会公众对司法的监督。因为判例法要求将所有的判决公开,法官在审理案件后,都要在判决中详细地叙述判决的理由,然后通过法律报告的形式,将他们的判决公之于众。这样,任何一位法官都要审慎地处理案件,认真地制作判决。同时,判例的公布,有利于社会公众利用先例,对照自己的案件,对案件的处理过程和诉讼结果,产生一种预期,这种预期无疑是促成司法公正的润化剂。 

在看到判例法的上述优点的同时,也应指出,判例法存在下列不足: 

第一,由于长期的历史积累,判例浩如烟海,使得这些国家的诉讼越来越职业化。法官面对一个需要判决的案件,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准确地确定最适用于这个案件的判决先例,并从其判决理由中引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法律规范适用于当下的案件。律师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从卷帙浩瀚的判例汇编中搜觅出自认为最利于自己的当事人的判例,并精巧地运用区别技术,(注:区别技术“distinguishing technique”:在一个先例中,一般包含有“判决理由”和“附带说明”两部分,其中前者是必不可少的。在“判决理由”中引伸出来的规则才具有法律约束力。由于这两部分在先例中一般并未明确指出,并且两者的划分也不是固定的,因此必须作出区别。区别时关键是要通过将面临讼案的事实与行使的事实相比较,找出行使中相对面临的讼案来说明什么是实质性的事实,再据此推论“判决理由”,因此“判决理由”以实质性事实为基础,是对实质性事实的法律陈述。在这种区别过程中采用的规则和方法称区别技术。)论证什么是先例中的实质性事实以及以这些事实为基础的对当下的讼案有法律拘束力的判决理由,进而指出据此应作出何判决。这种法律职业化可以看做是法制的一个成就,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消极影响。一方面它使得法律离大众越来越远,夸张一点讲,在判例法国家,离开了律师的帮助,公众便无法知道到底应当如何生活;另一方面,国家必须花大力气进行判例的编纂、整理工作,必须增加投入进行法律人才尤其是高水平的律师的培养,结果也会带来诉讼成本的提高和司法资源的浪费。 

第二,判例法毕竟是从个案中总结出来的,而且判例一旦形成便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这就很容易出现一些绝对化的规则,实际上带有浓厚的形而上学色彩。正因为这一原因,造成了英美法中的一个非常奇特的现象,一方面通过判例创制规则;另一方面又不断通过判例创制规则的例外。证据排除规则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1961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审理“马普诉俄亥俄州”一案中确定了证据排除规则,即“通过违反宪法的搜查和没收所获得的一切证据,按照宪法规定,在州法院是不可采证的。”然而,就在这个判例通过不久,人们就发现这一规则过于绝对化,对刑事诉讼程序实现控制犯罪任务可能产生消极影响。因此,后来便通过一系列判例对这一规则确定了四个例外规则,即“独立来源”例外、“稀释”例外、“善意取得”例外和“最终或必然发现”例外,前两个例外是1963年确定的,后两个例外是1984年确定的,规则的确立同全部例外的确立前后只有21年时间。可以说,在英美国家,不管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不了解这些意外,就不可能真正掌握他们的法律。这就使法律的弹性过大,有失法律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第三,判例法将创制法律的权利交给了法官,法官既是立法者,又是执法者,这同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的理论实际上是相悖的。同理,判例法的形成依赖于个别法官的智慧,尽管他们的法官往往都被看做是公平、正义的化身,但是不可回避的事实是法官也是人,并非圣贤。“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人性的弱点有时可能会造成法官进行了错误的判断,创制出了错误的判例。正是基于这一原因,在判例法国家必须实行违宪审查制度。 

4、中国能否实行判例法 

中国自1980年代后期以来,不断有学者提出在中国建立判例法的设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崔敏教授也曾经主张在刑事法领域应当引进判例法制度,充分论证了实行判例法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了很多颇有价值的观点。但是笔者不敢苟同崔敏教授的观点, 我认为在中国没有实行判例法的基础,也没有实行判例法的必要,主要理由如下:

A.当代中国不存在判例法产生的条件。从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产生的历史可以看出,判例法的出现,是诺曼底人威廉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作出的选择,这种判例法产生的历史条件在当代中国是不存在的。如果说中国法制建设中还存在问题,那么实际情况并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从刑事法律来看,经过近20年的努力,应当说法律体系已经相当完备,尤其是经过1996年对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和1997年对刑法的修订,基本上能够满足刑事诉讼的需要,如果这些制定法尚且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又怎么能够乞灵判例法这种所谓的“灵丹妙药”呢?其实社会发展的历史已经表明,任何法律制度都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产物,因此任何法律制度都是既有优点又有缺点的,只有较好的法律,而不可能有最好的法律。法律渊源只不过是法律的外壳,关键在于遵从法律的精神,如果法律的精神得不到遵守,仅靠改变法律的渊源是无济于事的。在地理上,苏格兰和英格兰、威尔士同属一个政治国家的版图,但苏格兰人并没有盲从英格兰人的做法,在苏格兰,制定法是法律的主要的渊源,判例法只是制定法的补充。所以苏格兰的刑事法院虽然也遵循着一种先例制度,但是只有高等法院判决才产生判例的效力,低级法院的判决不具有判例效力。高等法院作为上诉法院和审判监督法院作出的关于法律问题的判决,对所有下级法院有约束力。高等法院独任法官对法律问题的判决对所有下级法院有约束力。但是这种判决不能约束高等法院的其他独任法官或法庭。苏格兰人的这种灵活做法无疑会给我们很多启迪。

B.中国不存在与判例法相适应的历史积淀。判例法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存在少说也有近十个世纪的历史,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形成了与判例法相适应的丰厚的历史积淀,如对先例的忠诚,对法官的信赖,对法律崇高精神的追求等。判例法可以引进,但适于判例法生长的这些肥沃土壤却是无法移植的,而判例法一旦离开了这些赖以生存的文化背景,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中国自清末开始,已经从德、法等欧洲大陆国家那里学到了制定法的模式,并且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努力,已经培育了与制定法相适应的法律文化,德国人和法国人能够通过制定法开出法治之花,我们为什么就不能通过制定法结出法治之果,而非要改弦易辙呢?

C.判例法的复杂社会系统,不可能一蹴而就。通过前文中对判例法优缺点的分析,不难看出,判例法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这个大系统,由很多不可或缺的子系统有机组合而成,由法院发布一些判例,并赋予这些判例以法律效力,并不等于就有了判例法。判例法的运作,需要有一支具有精良法学水平和崇高职业道德的法官队伍,以保证法官创制法律的质量;需要有独立的司法空间,以保证法官创制法律的自由;需要有先进、科学、灵活、缜密的法律思维方法,以保证法官创制法律的成效;需要有违宪审查制度,以克服法官的任意和妄为;需要有一大批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法律职业家,以保证社会公众能够获得法律帮助;需要……。所有这些,即使在判例法国家尚需继续努力,在我国更不可能一蹴而就,这正是前文大胆提出“判例法不等于判例”的根本原因。

D.如果不引进判例法,在中国应当如何克服实际存在着的制定法的僵化和滞后的弊端。我认为出路有三条:

第一,借鉴德法等欧洲大陆国家的做法,由法院编制典型案件和发布具有指导性的判例。根据他们的经验,有几点值得注意:(1)只有最高法院才有权编制和发布判例,其他任何法院都无权编制和发布判例;(2)这些判例,只能起到帮助下级法院理解法律的作用,而不具有法律效力;(3)判例只能由最高法院通过对个案的审理程序而形成,不能采取对下级法院审理的案件进行批复的作法;(4)发布的判例必须由法官在判决书中详细、严谨地叙述判决的理由;(5)判例中只能对下位权利进行解释,不能对上位权利进行解释;(6)判决理由不得同制定法的规定相抵触;(7)判例必须以法律报告的形式向全社会公开,而不得采用内部通报的方式。

第二,改革司法解释制度。我国现行的司法解释,对于弥补制定法的不足,增强制定法的可操作性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也存在许多弊端,为此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统一司法解释权, 即赋予最高法院以独占的司法解释权,取消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解释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司法解释的统一、协调;(2)严格司法解释程序, 建立司法解释的动议、调查、论证、辩论和表决程序;(3)司法解释的内容不得同制定法的规定相抵触;(4)司法解释必须由最高法院向全国公开发布;(5)建立司法解释的审查制度,对于与宪法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司法解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废止。

第三,不断总结司法实践经验,修订法律,但是对法律的修订不宜过频,否则容易损害法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条件不成熟、不宜于全面修订法律时,可以采取补充单行立法的办法,待条件成熟宜于全面修订时,再将单行立法中的合理规定吸收到法律中。 

……

谢选骏指出:上述文章似乎言之成理,但丝毫言不及香港。这可以说是一个重大的缺陷,这一缺陷显示其理论的不周延性质。简单说,香港能做到的,内地为什么不能?

另有一文《浅论判例法作为民法渊源的意义与局限》,则提供了更为丰富的观点,它写道:排除从法或者民法的本质角度来研究法律渊源,从法律适用角度考虑具体的民法渊源也是一种可以选择的研究途径。判例法作为民法的显性法律渊源,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规定不同,但是这种选择都是从本国历史和国情出发而进行的。判例法作为民法渊源在不同的国家会产生不同的优点和缺点。以判例法作为民法渊源有自己的意义和局限。我国是否选择判例法作为民法的渊源,需要针对我国的历史和现实,同时保持谨慎的态度。 

全文如下:

法律渊源的范围确定,涉及的首要问题是对法的认识和理解。对于法律应该是应然的还是实然的认识本身会导致对法律渊源理解范围的确定不同。不过“在事实上,当实践中涉及到探究从哪里找到对一个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法的时候,所有的学者的认识其实都是一致的,他们都毫不犹豫去查阅法律、判例、学说,或者还有习惯法”(P187)。可即使从这种意义上理解,法律渊源也会有两种存在方式:一种是可以作为审判依据的显性法律渊源;另一种是不可以作为审判依据但实际对审判起直接影响作用的隐性法律渊源。这种区分的实质是由于一个国家对法律渊源的选择而造成的。 

1、法律渊源的区分标准 

萨维尼在《当代罗马法体系》第一编中由于历史原因和体系需要首先讨论法律渊源,他说:“一般的法的成立原因、法律制度的成立原因以及通过学说对法律制度进行抽象而形成的一个个法规的成立原因,就被称为法律渊源。”同时他将法律渊源同法律关系的原因和法律学渊源区分,言明了法律渊源的规范性和时代性。由于他对法律的认识的历史法学见解,他将法律渊源理解为“法律规则的起源”,不同于我们现在一般对法律渊源是法的形式渊源的理解。虽然二者相似,可实际不同。比如“立法”作为法律渊源,在萨氏的理解是作为“法律规则起源”意义的法律渊源;而现在所理解的“立法”作为法律渊源则是将其同立法产生的结果等同的。同样习惯法和学理也可以从两种意义上使用。拉伦茨将法律渊源的这两种理解明确表述为:“‘法律渊源’一方面是指法律规则的产生原因。另一方面是指适用于全体人的法(在国家法律制度管辖范围内)本身的表现形式;法的表现形式是通过法的产生原因体现出来的。”(P7)日本学者从另外一个角度进行区分:“法源应先分为形式的渊源和实质的渊源。所谓形式的渊源,乃法律效力之渊源,亦法律效力所发由发生之根源是也。所谓实质的渊源,乃法律所组成之资料之意。实质的渊源尚可分为法律的渊源与历史的渊源两种,前者即指作为法律而适用者而言,后者乃指法律资料之来源而言,成文法、习惯法、判例法等法律规范属于前者;而外国法、学说、惯例、道德等法律资料属于后者。”

由于法律渊源的区分标准比较复杂,而且民法渊源是无论讨论民法理论抑或民法实务都不可回避的问题,所以任何学者在精致讨论民法问题前,对于民法渊源问题的研究都是必不可缺的。若仅仅是就制定法作讨论,其分析就无需深入,可如果摆脱法典而探讨法律渊源与非法律渊源的区分,标准便相当复杂。故有人通过范围概定来确立法的渊源为“处于广义的——对所有法的形成产生影响的因素——和狭义的——只限于强制性法律规则——法的渊源之间的一种概念”(P188)。为了讨论的简略和回避法的本源这些始终无法厘清的问题,这里将法律渊源从案件裁判意义上理解为上文提到的两种存在形式:显性法律渊源和隐性法律渊源。 

2、判例与判例法 

现在学者较少就判例与判例法进行区分,实际上二者存在一个转化过程。如史尚宽先生所言:“判例法云者,裁判所之判决例,成为法律之谓也。”(P9)类习惯与习惯法之区分。“判例法是指作为法律规范援用的具有约束力的法院判决”,“在美国,联邦法院和各州最高法院在其分辖范围内均有形成判例的权力”(P33)。判例法的实质是在一种对法官的约束和鼓励中达到保持司法正义和促进法律发展的双重目的。在普通法系国家判例法作为民法渊源是确定的。 

大陆法系国家学者大有承认判例为民法渊源者。在法国,判例对认识实体法的巨大重要性是无可争议的。大多数学者承认它是法的渊源。盖斯旦认为:“判例是法的一种渊源,即使在实体法这个意义上看也是如此;判例构成实体法的一部分,主要是由于它要求个人必须遵守,不得与之相违背。而且,即使判例从制度上讲,是从法律中获取它的效力和强制性特征的,这也丝毫无损于其作为实体法渊源的资格:恰恰正是由法官而非法律来定义和明确规则的规范性内容的。”(P192)德国学者如拉伦茨受历史法学派的影响,在考虑判例是否民法渊源的时候,主要是从判例是否构成习惯法——作为“有拘束力规范产生原因”之一——来认定。仅仅就司法判决而言,他认为仅构成法律认识渊源。如就现实考察,“盖实际上往往一判决之后,其后遇同样之事件发生,如无特别反对之理由,必仍下同样之判决。以同样判决屡经援用之时,人民之间遂成习惯,而发生法律之效力。此即所谓判例法也”(P10)。其实,判例是否可以成为法律渊源根本在于它是否可以实现转化,或者成为习惯法或者成为实体法。

判例是法律运行的结果之一,如果法律运行遵行统一规则,判例作为裁判意义之民法渊源自无疑义。不过是否承认判例法作为民法的显性渊源却是需要从制度层面综合考察的。 

3、判例法作为民法渊源之意义 

民法的特殊性之一是当事人提出诉讼,法官不得以法律没有规定而拒绝审判,法国《民法典》的第4条对此有明确规定。瑞士民法典采取多元法律渊源模式,实际也是肯认了判例作为民法法律渊源的效力,以使法官可以避免因法律漏洞而无法审判。如果把民法的这种特性同刑法的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相比,民事案件的法律渊源实在是需要认真研究。判例是否可以作为显性法律渊源是确立法官是否有造法权力的关键,如果判例可以作为法律渊源,则所有法律漏洞的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如此,判例作为民法渊源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但是,法律判例作为法律渊源内在来看是赋予了法官一种新的权力,所以世界各国基本都是在考虑到自己的特殊历史后而慎重选择的。 

判例法作为显性法律渊源是英国特殊历史的产物。从其产生看来,历史的特殊情况甚至是最根本的因素。虽然判例制度后来也遭受过批评,譬如边沁就激进地主张通过制定法来改造普通法这种没有体系的法律制度。但是无论边沁如何努力同布莱克斯通辩论,布莱克斯通所设计的那种精细复杂的体系契合了当时国家需要,加之传统的力量,这种制度像萨维尼所说的那样通过“内在的、潜移默化的力量”形成了。而一旦形成以后便随着英国特殊的国家地位开始以和平或非和平的殖民方式向其他国家传播。判例作为法律渊源即判例法,一方面在其形成过程中确实有自己特殊历史背景、地域以及文化背景,另一方面也说明它可以通过改换权力的强力机制来实现简易移植。在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不仅仅是一种法律渊源形式,而且代表了一种以解决实际纠纷为直接目的的司法体系或者制度。社会的变迁使得 现代 的英美法系的判例法已经不是最初的判例法,在整个制度 

机制上都有了很大的变化。“今天,法律的主要渊源是制定法还是司法判决这一古老的问题,对于我们理解普通法同大陆法之间的基本区别帮助甚微。”(P298)评价判例法作为英美法系民法渊源的时候,我们更多应该考虑到它在自己制度体系内的意义,而不是从比较的角度假设它们采取法典化的法会如何,因为这种假设不可能成立也没有实际价值。 

判例法作为英美法系的民法法律渊源表现出的一般的优点,很多是制度意义上的。包括:其一,适合了传统需要和国民心理。虽然这对英美法系国家而言是当然之特点,但其实是否具有此特点也是考虑一种规则应否成为显性法律渊源的最重要因素。如果不考虑国民感受,完全通过强制力来确定法律渊源,就是在制造恶法。这种否定国家全能,反对刻意制定法律的观念虽然不同的法学派之间表述不同,但内核一致。其二,平衡了变革与稳定。法律的变革和稳定是社会对法律提出的双重要求。唯其稳定法律才可取得其他规则所不同的权威;而其精髓又在于它不能保持一成不变,应该处于不断的前进和发展之中。判例法的遵循先例原则限制了法官任意改变法律的功能,用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制度保持了法律特有的稳定。同时,当社会情况变化以后,当新的价值观代替了旧的价值观的时候,法官又可以根据这种变化来进行判例改造和判例创制工作。变革和稳定在这种对判例的维持和不断改造以至推翻的过程中有序地实现了。其三,提高了效率。先例的传承避免了大规模的立法所带来的法律规则变动与生活事实变动不同步的震动。同时,法官创造法律的权限使得案件的及时解决成为可能,这种裁判的及时本身就是效率。通过司法的实践不断变革法律,要比以制定法的方式更及时。稳定在节约立法资源的同时,通过给定合理预期在无形中减少了法官裁判的难度和当事人的法律变动恐惧心理,节约社会成本。其四,促进了法官机能。判例法赋予了法官造法过程,不像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对于大多数案件都是以一种简单的逻辑处理方式处理。但若故而认为英美法系的法官中有很多法学家,则是不大全面的,因为没有考虑到以判例法作为法律渊源所具有的法官造法机能。美国存在伟大的法官同美国本身的国情和法官的选任机制以及美国法律人的信念都相关联。同时,要注意判例法的这个优点不可以作为采用判例法的主要理由,因为培养法学家不是法院的任务。 

判例作为显性民法渊源在大陆法系国家不被采用,同法国、德国这些国家早期的历史背景相关。但是,对于两大法系的制度选择,并不是绝对要具备那样的历史条件。不能以历史条件否定第三个国家选择的可能性。我们排斥国家专断,但是也必须认识到,国家权力确实可以选择并不适合某国家传统的制度,并通过权力的维持来使得一种制度成为习惯。“民智未开,既以共和开之;旧俗俱在,既以革命去之”,传统在革命面前没有足够的说服力。但是理性的政府在考虑是否采用一种制度的时候,需要更多考虑这种制度的利弊。虽然像温德沙伊德所说“伦理方面、政治方面与国民 经济 方面的斟酌不是法学家的事情”(P6),可是法学家对历史的价值大小往往同他们处理法律问题时是否考虑了这些因素关系重大。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没有采用判例作为民法的显性渊源,法国同资产阶级革命有关,德国同国家统一有关。

判例作为隐性 法律渊源在大陆法系国家意义重大。首先,制定法的延续效应。“司法判例的结果是将时下事实上适用的法律表现出来”(P17),并且通过外在系统推定自己正确。因为按照凯尔森的观点所有的规范只能从其自身之外的并且高于其本身的其他规范中找到它的效力。案件判决本身早期并不必须说明其判决理由,那种判例实际仅仅是作为一种权力表现方式存在。一旦判决理由出现,判例就不仅仅作为一个外在效力支配的结果,其本身成为了效力的来源。在大陆法系制定法的传统下,判例自身对其他案件判决的影响力,因为没有正式权威授权,所以更多地取决于自身的逻辑。法官在适用法律的时候无论是采取逻辑套取形式还是评价形式,更多人认为法律解释是不可避免的。这样,判例将制定法延续也变得不可避免。不同法官对类似案件的相同判决会使得法律意义确定;不同判决结果会促使法律解释形成或导致新的立法。如拉伦茨所言,法官适用法律的过程,也就是他 发展法律的过程。其次,判例的方法论意义。采用成文法来作为判决依据的法官,判决作为法律适用活动的特性决定了参考其他案例来判决的时候,有意或无意学习法律适用的方法。现实中,法官参考他人判决主要是看对于同一问题其他同行是如何解释的,更多的不是需要判决的结果。这同普通法系法官参考判例有细微的不同。普通法系的法官主要是希望得到先例中的结果。遵循先例的原则下,法官必须寻找先例,实际上就是在寻找法律。虽然真正意义的判例法是判决中的理由部分,但其实它们完全可以简单到“将自己手上的案件的色彩与摊在他们桌上的许多案件的色彩加以对比。当他们发现先例的结果符合自己需要的时候,他们便予以采用,当“发现结果有某些错误”就会导致新的原则的创造(P11)。简单而言:在普通法系国家先例是法官的法律,而大陆法系中判例则是法官的参考。最后,对学理的影响。在法典完备的国家,学者研究的首要任务就是解释法律,这种任务同法官的任务是交叉的。高等级法院的判决中对学理研究如何解释法律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判例无论是作为英美法系的显性法律渊源还是大陆法系隐性法律渊源,它们的意义许多是重合的。区别分析的好处只在于明晰在宏观的司法制度下,判例作为法律渊源这个细小环节对宏观系统的价值。同时,判例作为法律渊源的价值同不作为法律渊源的意义很多时候无法区分,因为它事实上至少都是隐性法律渊源。“因为有你”和“如果没有你”讨论的前提和本质是一样的。 

4、判例法作为民法渊源的局限 

由于判例作为隐性民法法律渊源的必然,探讨判例作为民法渊源局限的时候只能是从其作为显性法律渊源来考察的。英美法系判例法是法官在职业实践中依据经验和才智形成的,它的形成是缓慢、渐进的,这种巨大的稳定性会阻碍改革。制定法虽然越来越成为普通法系国家的法律渊源,但是无论制定法的效力多高,它始终只能作为判例法的补充。在法权结构未改变之前,一种彻底推翻判例法的制定法是不可思议的。同时,仅就美国而言,三权分立中司法对立法和行政的制约主要就是法官可以通过判例事实上否认立法。仅就民法渊源考虑,制定法要么是遵从判例法,要么是事实上被否定。想要激进变化民事生活某一制度,而不否定判例法的显性法源形式,其困难是巨大的。所以,边沁希望法典化等“很大数量的观点,似乎都是为了一个明确的目的,即便利采纳他的重大改革建议”(P35)。 

根据个案形成的数量庞大的判例法对法官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与寻找体系化的法条相比,判例本身虽然存在内在体系,但并无外在体系。于是个案解决中法官要寻找同本案件匹配的先例便需大费周折。律师所为同法官类似,“也是要从卷帙浩瀚的法律汇编中搜觅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当事人的判例,并精巧运用区别技术(distinguish illgtechnique)”。如此,对诉讼职业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另外,从个案总结的判例法是从个别出发却具有普遍的约束力的渊源,很容易出现绝对化。所以,法官往往不是遵照一个先例,而是参考多个先例,发现之间的区别再应用到案件之中。 

5、余论 

经济生活的巨大变动对我国的民事审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赋予法官创制判例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到底要不要将判例作为民法的渊源这一问题,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还无法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是,我们至少形成了这样一个理解:对一个国家是有利的制度但对于另外的国家则可能是有害的;任何不考虑国家历史的法律制度都不会成为优秀的法律制度。参考其他国家是否选择判例作为民法渊源来决定本国是否选择判例作为民法渊源是不科学的。本着这一理解可以说,抛开我国实际,纯粹研究判例作为民法渊源的意义与局限以及优缺与是否选择判例法作为我国的显性法律渊源无关;大陆法系国家将制定法作为主要法律渊源的不足,可以在其制度内完成,也可以通过发展新的法律渊源——判例法来实现。

唯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发展判例为显性法律渊源同确认习惯为显性法律渊源不同,这是一个权力的产生过程。主体一旦被赋予某种权力以后,要想收回则很困难。


(六)


谢选骏指出:上面两篇文章基本上是就判例法而谈判例法,比较研究不多,下面这篇文章《判例法与成文法的关系》(王利明)则主要从比较着眼:

在现代社会,西方国家都采纳了法治的模式,但从法律渊源上看,仍然可以大体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如大陆法通过复兴罗马法传统,通过成文法来规范社会;另一种模式如普通法通过判例法形成规则约束行为。这些虽然都是通过确立依法治理的框架来回应社会治理的需要,但两种模式孰优孰劣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今天,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也在推行指导性案例制度,在尝试借鉴判例法经验。这也需要我们准确认识成文法和判例法的关系。 

1999年我在哈佛大学做访问学者访学时,澳大利亚学者、著名经济学家澳籍华人杨小凯先生也在哈佛进修,他送给我一本他的新著《当代经济学与中国经济》,并和我反复讨论中国究竟应当走法典化的道路,还是判例法的道路,按照他的看法,他认为中国必须走普通法的道路、借鉴普通法的经验,他认为:普通法是自我形成的制度。这种自我形成的秩序和制度才是最有效。普通法一位伟大学者马太·黑尔认为,普通法是最适合英国民族民情的一个法律。如果我们看一看英美的财产法,就会发现,其基本概念完全来源于中世纪的封建土地制度。它承继了封建法律制度的一些概念,通过社会的发展对其改良演化,形成了真正的财产制度。而大陆法的法典都是由政府刻意制定的,人为色彩浓厚,因此是低效率的。他甚至举出了一个调研数据,即凡是采纳普通法的国家和地区,例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等,在社会治理方面大多是成功的,而采纳成文法的国家,在社会治理方面大多是不成功的。我们为此进行过激烈的争论,我认为采纳普通法就成功、不采纳普通法就不成功的结论过于简单,例如日本、韩国等采纳大陆法系的国家,在社会治理上也是成功的。日本通过明治维新一下子就进入了现代化社会,实现了法制从传统向现代转变,很大程度上与照搬德国、法国民法典的经验有很大的关系。 

自17世纪普通法逐渐形成之后,随着英国在世界上殖民统治版图扩张导致普通法广泛传播,而19世纪初,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典的问世,就宣告了法典化运动的开始,而法国在世界范围内的殖民统治也带动了法国民法典的广泛适用,今天的世界其实已经主要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大阵营。然而,数百年来,关于两大法系孰优孰劣的争论,一直没有终止。 

英国著名的法官柯克、“普通法之父”布莱克斯通等人认为,以普通法为主体的判例法优于制定法。理由是普通法是人类“完美理性”的自然表达,它以一般的习惯为基础,反映了人民的一般意志,而制定法往往是立法机关临时的甚至专断的产品。普通法作为管理人们生活的规则是人们自己选择的,它是人民自由的表达和保障;而制定法是立法机关从外部强加的,是创造的法律,这将危及“法律的本质”。然而,即便是在英美法国家,大量的学者对普通法也提出了一些批评。例如,英国著名的学者奥斯汀(John Austin)就认为普通法乃是法官造法,但法官造法使法律变得支离破碎,没有系统,只有在颁布法典以后,才不会出现立法和司法重叠的现象。而边沁(Bentham)从法律本身应是一套完整而且自足的解决纷争的体系观念出发,认为英国普通法是不可靠的。他认为普通法只是事后的评判标准,而不是事先的行为准则,因此难以指导人们的行为。 

在大陆法国家,学者和法官大多对其国家的法典推崇备至,拿破仑曾经说过,其一生最大的成就不在于打了五十个胜仗,因为滑铁卢一战便抹去了这方面所有的记忆,但有一件事情将是流芳百世的,那就是他制定了《拿破仑民法典》(即《法国民法典》)。著名法学家艾伦·沃森讲过一句话:在西方很多国家,老百姓用到最多的两本书一个是圣经,另一本是民法典。从社会经济生活来看,民商法它是形成社会的一般的规则,所以在很多国家民法典被称为“市民社会的百科全书”。概括起来说民法典的特点在于规则的统一性、价值的一致性、逻辑上的自足性和内容上的全面性。其功能在于统一规则、便利找法、统一裁判、规范解释、提供预期,等等。其实要概括出成文法的优点,并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楚的。但是,和任何一个来自成文法国家的法律人讨论判例法与成文法的优劣时,他们大都会坚持选择成文法。 

其实这个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与一种法律适用的习惯具有密切的关系。例如,当我们与德国的学者讨论个案时,他们都会告诉你,如果这个案件在德国处理,则涉及到《德国民法典》的多少条和多少条,可见《德国民法典》已经深入人心,假如《德国民法典》不再适用,则这些法学家将手足无措,试想这些法学家如何去完全接受判例法?无论是成文法还是判例法,只要能够适应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现实,就是好的法律,而不必苛求一定要作出一个明确的选择。我认为,讨论大陆法和英美法孰优孰劣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也是毫无意义的。从今天法律发展的趋势来看,呈现的是两大法系的融合现象,这也是符合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变化的。随着20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源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配置,世界市场的格局逐步形成,在此情况下,作为交易的共同规则的合同法以及有关保险、票据等方面的规则日益国际化,两大法系正逐渐开始融合。在普通法国家,也颁布了大量的成文法。而在成文法国家,判例也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法律渊源。例如,在侵权法领域,法国和德国都规定得过于简略,于是法官创造了大量的判例。 

中国毕竟是大陆法系国家。自清末变法以来,基本上被纳入了大陆法的体系,我们已经大量接受了大陆法系的概念、规则、制度,经过长期的立法实践、法学教育和司法适用,大陆法系的概念规则等已经深入人心,已经成为我国民法文化的组成部分,不能轻易放弃。所以,我们应当坚持“以大陆法为体、以英美法为用”的原则。这就意味着我们仍然应当走法典化的道路,并研究在法典中我们应当如何构架民法典的体系,通过法典化的道路推动中国法律现代化的进程。不能够另辟蹊径,去走判例法的道路。这条道路是很难走通的。“自发生长论”与萨维尼历史法学观点极为相似,也可以说深受萨维尼学说的影响。然而德国民法典的制定及施行百年以来所获得的巨大成就,事实上是对萨维尼否定法典化主张的否定。如果说德国诞生了康德、黑格尔等理性主义的巨匠并具有理性主义的传统,尤其是德国在制定民法典以前对注释法学曾有数百年的研究积累,但其仍然实行法典化而未等待民法的自然生长,那么在中国这样一个封建的包袱过重且民法的引入不足百年历史的国家,等待民法自然生长的观点从历史上与现实上看都是行不通的。 

从历史上看,中国鲜有民法传统,就连“民法”这个词都是舶来品。至于人格独立、人格平等、意思自治等精神,在我们民族的精神中并没有扎下根。甚至对私权的保护,历来也是不充分的。中国历史上尽管颁布过很多法典但并没有形成较为完整的所有权、债权等制度。所以从中国的传统习惯中是不可能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民法制度的。今天,在建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法治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依据现实的需要大量借鉴国外民法的经验与文明成果,而不可能从历史出发来建立民法制度,更不可能等待民法的自然生长。市场必须是在法律规范下运行的经济交往模式,而不是自发的毫无规范可言的无序的活动。市场的完善本身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是人们不断认识社会经济交往活动的规律之上总结形成的。人们创造和维护特定的市场经济交往秩序都是通过特定的法律制度来实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等待民法自然生长,且不说最终能否真正生长得出我们所需要的民法制度,仅从在自然生长的过程中市场将长期处于无规范的混乱状态而言,我们将会为这种混乱无序浪费多少资源、付出多大的代价?我们要尽快地实现市场经济、富国强民就必须要尽快制定民法典,借鉴国外先进的民事立法经验,充分发挥后发优势,迎头赶上先进的发达国家。 

但是,这绝不意味着我们要排除借鉴普通法的经验。英美法的许多经验对我们来说都是值得借鉴的。例如,英美法的信托制度、动产让与担保、产品责任制度以及金融、证券、保险等商业法律经验仍然是世界上较为成熟的经验,需要我们进行全面的借鉴。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今天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并不意味着成文法可以代替一切、包打天下,事实上,判例可以使民法典的抽象规则具体化。因为法典不能自动适用,需要通过解释以后才能够适用。尤其是法典的条款具有较大程度的抽象性,法官对它的理解不可能完全一致,这种差异性的产生单纯地通过解释也不能解决问题,有必要通过典型案例指导,以例释法、以例说法,将抽象的规则通过个案的判决具体化,有利于法官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抽象的法律规则,保障法典规则的“类似问题类似解决”,保障了裁判的公正性。判例可以保持司法裁判的一致性和权威性。通过适用判例,可以增进法律的确定性、安全性和可预测性,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因为对于相同或相似的情况,必须适用相同的规则,从而使人们相信法律规则是稳定的、公正的,人们可以从这些规则中预知自己的行为后果,而对于相同的事实和情况,律师也可以给客户提供可靠的法律意见。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推行指导性案例制度,这本身就是一种非常有益的尝试,反映了我国在吸取两大法系经验上的努力,以及两大法系在一定程度上的可融合性。 

从法学教育层面来看,两大法系法学教育各有特点。总的来说,大陆法系,特别是德国式的教育更注重体系性教育和知识的灌输。但是,这种教育方式过于理论化,满足于体系的自我圆满,对于社会生活的新鲜事物反应不够敏感。英美法法学教育虽不太注重法律体系的完整性,但比较重视案件的实践操作能力。苏格拉底式教育方法采用都是问答式,它总是从一个现实案件引导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判断,从而开启智慧。我认为,两种教育方式各有特点,很难简单判断孰优孰劣。应当将两种法学教育模式结合起来,在注重整体教育的同时,也要注重案例教学、诊所式教学等实践教学方式,并且有必要探索通过苏格拉底式教学法来开启学生的智慧。 


(七)


还有一些貌似泛泛之谈的议论,也能够启发思维:

1、

台湾光复时亲美,为什么台湾法律却是大陆法系?

台湾从1895年被日本殖民开始是什么法系呢?蒋介石和宋美龄一直亲美,为什么光复后台湾是大陆法系呢?是不是近代新成立的政府通常采用大陆法系? 

2、

很有意思的一个事实是,实行英美法的国家或地区几乎个个都曾是英美的殖民地,而其他后发国家想学习(模仿)先进国家的法律制度时,往往都会学习欧陆的法律。这也不难理解,大陆法的核心是编纂完善的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刑法典),比较容易全盘移植到后发国家,典型的例子就是日本对德国法律的学习;而英美法的核心是判例,和当地的具体情况联系密切,且对法律人才要求很高,移植起来非常困难。 

3、

近代中国沿用欧洲大陆法系是因为日本。日本明治维新时立志学习欧洲的方方面面,派大批人去欧洲考察,但人家考察应该不是以花公款为目的。这些人汇报以后日本政府做的决定影响到今天:交通系统要学英国(所以日本道路是靠左开);陆军要学德国(所以日本军队战斗力、纪律惊人)但海军学英国;法律要学德国,而德国是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中国在20世纪初的偶像不是西方,而是刚打败了俄国的日本,在现代法律建设是白纸一张的情况下很自然的学习日本的法律。后来又加入了苏联法律的元素,但后者也还是以大陆法为基础。

可惜日本没有学习美国精妙的政治制衡,否则可能政府就不会后来被军队绑架。另外,欧洲老师们很快自己出了问题,开始打一战。一战将欧洲老师们拉下神坛,极大刺激了日本的自尊心的膨胀,和现在西方金融危机对中国式傲慢的刺激有类似作用。 

4、

我们一步一步追溯。首先,需要说明台湾(中华民国)宪政宪法确实是以美国宪法为模板的,加入孙中山先生五权分立的理念。但是,世界上大多数现代成文宪法均以美国宪法为模版,因为美国宪法是最早的现代的、体现了启蒙思想的成文宪法,所以这是必须的。但是法系并不是以宪法分类的,而主要以民法的起源和形式来分类。中华民国迁台后,并没有制定新的民法。而中国的成文化、西方化民法起源于晚晴,主要借鉴日本民法。而日本民法又来自于《德意志民法典》。《德意志民法典》又吸取了《拿破仑法典》等民法典的精髓,根基上则是来自两千多年前的罗马民法。大陆法系的根源正是罗马法。况且中国有上千年的成文法传统,改用判例法是有很大难度的。香港除外,毕竟“亲美英”和“直接被美英统治”可不是一个概念。因此,无论是当今大陆还是台湾的法律,均是属于大陆法系,准确来说是属于大陆法系中的日耳曼支系。

5、

1895年,在那场为争夺朝鲜利益而爆发的中日甲午战争里,台湾成为战胜的日本帝国自战败的大清帝国所获得的战利品。台湾社会在清帝国统治下,于日本人政权到来之前,就已经是以汉人为优势族群。依日本 统治当局1896年的调查,“本岛人”人口已达二百五十 万。法律上所称“本岛人”包括属于汉族的福佬、客家,以及被汉化的平埔族原住民。日治后始出现的“台湾人”一词,逐渐成为本岛人的自我称呼。

此外,仍保有原有文化的高山族原住民族,大约占当 时台湾总人口的百分之三。此时自日本新移入的“内地人”(其虽住在台湾,户籍仍在日本内地),在台湾总人口中仅占极少数(既令至日治末期仍只占6%),但其在日治时期却是台湾社会的优势族群。他们将 其法典、以及在日本的法律经验带至台湾。几乎就在1895年领有台湾的同时,日本完成其于十九世纪晚期所为之以欧陆法为典范的近代法典。此一西方式法典的颁行,在明治时代日本(1868-1912)建立国民国家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该法典被当作统一国家和 废除领事裁判权的工具。日本政府不必然立即将这些 近代法典,施行于当草拟法典时尚不属日本领土的台湾,此将视其统治上的需要而定。

国民党政权于尚未领有台湾之前,已以施行于中国为考量,建构了中华民国法体制(法秩序)。同样出于统一国家和废除领事裁判权的需要,国民党政权在1920年代晚期至1930年代中期,跟从明治时代日本之例,制定了西方式,尤其是德国式的法典,在内容上 亦深受当时日本法学影响。中华民国法典本身,因此 基本上是倾向于近代西方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法制,然而,这些法律规范于公布后,在战乱不断的中国 ,实际上很少施行。

……

谢选骏指出:综合起来我认为,中国社会的几个政治板块,例如大陆、台湾、香港、澳门等等,在法律实施方面,还是香港比较成熟领先。因此,整个中国在完成统一大业以后,实行一种以香港法律为基础的法律统一,不失为上策。同时,中国大陆目前最为欣赏的专制新加坡,其实也是属于英美法系的。

2015年1月


〔另起一页〕


第二节

同性恋是文明晚期现象


谢选骏《全球政府论》关于同性恋的15条论述


01

现在,性别角色混乱了,因为,社会角色混乱了。同性恋时尚是如此,变性表演也是五十步笑百步。但不值得惊愕,每当社会急剧变化,社会总构迅速变形,社会细胞也不免陷入“错位或游离”。个体与性别角色错位和游离,既产生了心情的惶惑,也可以产生行为的错认。其后果是经常性地出现了角色的多重性、角色界限的模糊、角色意识的淡化或混杂。 

02

尼采揭露了大众时代的本质,认识到这是庸才统治的时代。动物界是强者有更多的食物和异性,人类社会全部平均化甚至平面化,称之为公平、人权──人权是弱者互助之论,关键是技术的普及加强了弱者的地位;而且导致异种混杂、文明退化。甚至同性可以结婚!表面上悖谬之极,实际上正好降低了出生率,加快实现其种族的灭亡!有人说“同性恋是一项人权,因为动物想不出这种花样……”;尽管有些动物也会同性恋,如老鼠和大猩猩,但“同性婚姻”显然是动物望尘莫及的。

03

2007年3月3日,澳大利亚的悉尼市举行“约有四十五万人参加的游行和狂欢”,游行的主题是“爱”,有超过一百一十辆彩车方阵,澳大利亚各大城市及来自海外的同性恋支持者均有参加。呼吁给与同性恋者平等权利。游行者来自各行各业,方阵中甚至包括联邦警察、冲浪救生协会、急救中心及一些为大选拉票的政党,他们服饰怪异、发型奇特、舞步趑趄,以求吸引观众目光,不少参加者衣着暴露,甚至出现了全裸人士。游行组委会主席称,游行为全球男女同性恋者提供展示自己的舞台,今年的游行规模是历届最大的。澳洲同性恋游行最早是从1978年开始,当年为了抗议澳洲禁止同性恋而展开的活动,如今却成了狂欢派对。澳洲政府1984年宣布同性恋合法化。同性恋及其婚姻的最直接的社会后果就是降低人口出生率,这必将对全球白人人口的持续减少,火上浇油。

04

地理上的欧洲还在,只是内容和曾经的欧洲完全不一样了。尤其因为,穆斯林反对同性恋,他们的出生率接近自然水平,所以和萎靡不振的白人社会相比特别高。

在这种背景下,欧洲人对穆斯林充满恐怖,认为穆斯林:“根本不把其他的民族当人看,当他们的人口还没有占到多数的时候,他们看上去很守规矩,他们对当地发生的一切政治、经济事物概不关心,只是一心发展自己的民族和宗教,这种做法会给那些短视的政治家尤其是独裁者带来好感,因为他们就是喜欢那些不关心政治和社会的人,这给他们的发展带来方便。穆斯林的目的总会达到,他们的人口在不断扩大,因为一个穆斯林家庭出身的孩子,天然就是一个穆斯林,一个非穆斯林的女人和一个穆斯林男人结婚,那么这个女人要随穆斯林,生下的孩子也必然是穆斯林。然而,一个非穆斯林的男人和一个穆斯林女人结婚,这个男人也要随穆斯林,他们生下的孩子也是穆斯林,如此一来,穆斯林只会越来越多,不会越来越少。而且穆斯林的出生率是很高的,他们不发愁他们的孩子的生计,因为左派种族主义自会照顾他们,抢劫总比生产要容易的多。等到他们的人口达到一定的程度,他们就会控制那个地方,所有的人,要么随穆斯林,要么掉脑袋。”

05

古典欧洲文化和现代西方文化之间的这种不相容性,达到互相背弃的程度。例如,古典文化虽然是人文主义的但大致还在基督教外表影响下,但现代文化则明显转向异教形式,其中佛教与回教属于大头,各种新兴宗教或推行个人崇拜的“邪教”则是小头,也纷纷出笼,分食基督教的大饼。基督教内部也分化瓦解,包括赞同奸淫的、堕胎的、吸毒的、同性恋的。仿佛十九世纪以前的古典欧洲文化已经激发不了现代人的兴趣了。事情很清楚,西方人的“转向东方”不是由于热爱东方,而是由于西方人自身需要的转变,这种自身需要被称为“精神空虚”。尽管同时的东方人,还未能发展出一套“东方现代文化”。虽然古希腊文化和整个东方文化不论埃及的还是巴比伦的、波斯的、小亚细亚的,相通之处甚多,因为希腊人的商业本性常常取法甚至剽窃东方,不以为耻。

06

从医学上看,人对药物的反应确实是具有种族差异的:包括“心血管药物”、“中枢神经系统药物代谢和反应”、“其他类药物的代谢和反应的种族差异”等等,不过这与肤色关系不大。而在其它方面,“甲胎蛋白诊断HCV相关性肝癌具有种族差异性”,“艾滋病传播种族差异明显”〔2004年进行的一项研究表明,美国大城市百分之三十的黑人同性恋男青年感染了艾滋病毒,该数字令人吃惊,这是艾滋病在不同种族间的传播差异日益明显的一个例子〕、“哮喘诊疗中存在的种族差异”〔发表在《内科医学档案》上的一项新的研究,解释了黑人更多出现严重的哮喘症的原因〕,此外,“动脉血栓的发生率存在种族差异”〔最新的研究结果显示,在发生心源性胸前区疼痛的患者中,与其他种族相比,黑人和西班牙裔发生完全冠状动脉堵塞的可能性较低〕。

07

在西方,家庭瓦解已经发展为民族性、世界性危机,好像西方的社会中坚已经断绝,而且不再有产生强力社会中坚的希望了,更不会有英雄或圣人出而统率任何潜在的社会中坚。但是我们知道,只要奉行“K战略”的人群还存在,家庭就还有救,人和文明就不会断绝生路,社会就不会重蹈罗马和西晋衰亡的覆辙。但对未来的欧美社会及其殖民地,由于家庭瓦解得如此彻底,甚至采取了“同性婚姻”这样的“绝后模式”,因此要逃避人口剧减、社会凋敝等末日劫数似乎十分困难,例如,美国最高法院的领地似乎也在被“同性恋婚姻”逐渐攻克。而如果不能挽回家庭的覆灭,美国充其量是个迦太基,不可能形成罗马。正如苏联充其量是个马其顿,德国充其量是个斯巴达。

08

今天的西方人过敏异常以致神经衰弱,几乎被政治正确主义捆绑住了,这些人追求的是如何迅速耗尽自己,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一点正在迅速实现,对个人权利的极度偏好,使得社会责任遭到忽略,女权主义正在演变为同性恋婚姻。感官享乐的浅显形式和市民时尚的压倒性胜利,对世界历史造成巨大转折,把一切高尚的东西都置诸无人问津的地方。这个时候的人们不会因为灵魂的死亡而惊奇,而只会对灵魂的存在感到莫大惊奇!

09

青少年时代,一个人处在全面发展阶段,智能敏锐,感情丰富,精力旺盛,他们要使自己的生命有所寄托,实在需要那种“能够与青春的短暂相匹配的永恒感”,作为稳定器。那种“能够与青春的飘忽和冲动相匹配的超级稳定”,可以帮助青年们渡过生命发育的激流所造成的险滩,抵达新的天地。这时,如果不能给予他们某种关爱的温情,反去剥夺他们的社会接触面,岂不毁掉了他们一生的情感寄托?如果他们把剩余的、无法奇托的感情转移到不适当的方面即社会无法接受的方向上去,岂不“酿成一生的苦酒”?这也许可从社会学而不仅从医学解释同性恋现象。

在价值多元论的幌子下,科学主义正在侵蚀一切意识,严重腐蚀人类灵魂的智慧。结果使得生命不幸文弱化了,即便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也会迷误。例如,与同性恋相比,少男少女之间的苟且及混乱的性关系,毕竟还属于“繁衍”的范畴:在现代城市竟然和原始民族相似,刚刚发育成熟的少男少女就可未婚先孕,生了孩子再说,而不再被习俗视为罪恶,仿佛文明社会由于腐败而正在经历“再度野蛮化”。

10

严格讲来,一夫一妻制是一种相当原始的婚姻形态,所以一些脱离了游猎状态而进入游牧状态的民族,如贝督因人、蒙古人、突厥人、柏柏尔人那里,一夫一妻制就已经瓦解了。一夫一妻制可说是刚从群婚制蜕化而来的婚姻制度,它并不像现代殖民主义者异想天开的那样是一种“最高形态的婚姻”形态。尽管日耳曼人〔包括北欧海盗〕对欧洲的殖民以及此后千年欧洲对其他世界的殖民,使得这种原始部落的婚姻制度在全世界成为主流。可是,大多数融合民族的生活习惯毕竟与原始日耳曼人的大不相同,所以与一夫一妻制同时出现的,就是婚姻状态的极不稳定,和普遍的卖淫和道德败坏。这种道德败坏是为了维持表面上的一夫一妻制和实际上的多妻制而付出的代价。难怪犹太人卡尔马克思之类要痛斥一夫一妻制为“独占的卖淫”,而犹太人弗洛伊德则悲叹一夫一妻制造成人性的压抑和扭曲。可见原始日耳曼人中的一夫一妻制一旦移植到世界其它地方,尤其移植到像犹太人这样古老的民族中,就完全变质了。因为犹太人像世界上大多数民族的社会那样,是文化主导的、融合式的,不是种族主导的、殖民式的,其生活习惯自然并不适于实行一夫一妻制。如果法律强制执行一夫一妻制度,只能造成风俗的伪善败坏和道德的紊乱失调。当代中国的淫风四起、娼妓拦路,就是因为这个假晶现象所致。

我并非在此指斥一夫一妻制不好,也不是揭示它的强制普及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而是想说明,全球政府的指导纲领,在于顺应历史沿革的方法而不用“愚公移山”的斧凿。我们指出一夫一妻制度的客观效果以及它的由来演变;这样它们未来的走向,也就会一目了然。在我看来,一夫一妻制的最终结局要么造成社会分离主义,要么造成家庭制度的瓦解和文明社会的崩溃。例如,例如,一夫一妻制实施于全球社会的另一个后果,就是导致男女混同〔女性男化、男性女化以及随之兴起的同性恋时尚〕。女性男化导致男性丧失创造能力,男性女化则使女性成为贫瘠的盐碱地,同性关系则加剧人类生殖能力的衰退,直接促使文明的滑坡。

11

如果人说,鉴于当今世界的人口爆炸的危机,还是降低一些生育率为好……但请问这是一种怎样的降低呢?这是一种“负债的经营”。之所以称之为负债的,是基于下述事实:生育是基于自然本能,逃避生育却是基于文明,逃避生育的习惯一旦养成,就难以改变,直到这一文明毁灭,其他文明兴起。新的文明化腐朽为神奇,用本能的力量消除男女混合的世界潮流,大家意识到男性女化与女性男化是“文明败血症”,足以导致种族灭绝。在这样警醒意识下,一夫一妻制怎能不走向历史性的衰落?因为一夫一妻制作为游猎时代和殖民主义的婚姻形式,不能解决全球范围的人种危机。它在种族差异不大的小范围内的有效性,一旦扩张到种族差异太大的“全球范围的统一秩序及其政治实体”,难免造成社会惰怠和文化虚脱。更无从配合优生学的需要,振兴种族、再造文明。

这种制度包括婚姻制度会宣判自己的死刑:在这种制度下,社会精华日渐消耗殆尽,社会渣滓却日益泛滥;结果创造力不足,犯罪率却过剩……在我们看来,一夫一妻制正如其它人造的事物一样,并非生来如此并将永远如此的。细细考察一下,它们其实都是受到一个发展过程的支配,支配它们的发展过程其形态都和一个抛物线相似:其兴起时也曾生气勃勃,向上挺进,其衰落时也将腐朽不堪,向下坠落。我不愿意断言当今的时代就是一夫一妻制走向彻底没落的时代,但显然这种制度正在遭受严峻的挑战,除了大量的离婚、未婚生育、婚外通奸,其中最新的挑战就是来自“同性婚姻合法化”。有的报道宣称,已经有人提出:如果同性恋一旦合法化,那么其他人是否也该拥有和自己的血亲甚至宠物结婚的权利?这意味,如果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大门打开,那就意味着另一种毫无禁忌的婚姻制度已经露出地表,任何可以想象的“婚姻”都可能取代一夫一妻制的地位。即使它不能完全取代,也无异于指出一夫一妻制的最大荒谬就是它已经通过殖民主义法律把自己强行推广到了全球范围。“物极必衰”一语,难道不适用于如此专断的一夫一妻制?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东西,要么是诱惑,要么是奴役。

12

正确的人种比例也许正在形成新的全球民族?全球民族像是一股天籁即将蜿蜒而出,离开地下洞穴,驰往新的天体,响起出征的衷心赞美。这确实超出今天的想象,但记住,世界上所有东西都会彻底改变,即使在未来的人们看来是稀松平常的事,今天出现也常常令人震惊,例如,我们自己的衰老和亲朋好友的死亡。即便始终如一的“我”,也每天都在新的形成中!而正是那些愿意改变现状的人们,其先天因素与后天遭遇所合成的命运,迫使他们干下那些匪夷所思的怪事,不仅是自我满足,而且满足了世界,从而摇撼了历史、推进了文明。

所以,全球民族一定会出现,他们可能是现有种族的不同比例的混血,就像印度人和南美人那样,是灰色的民族。那时候,金发碧眼的少数民族将作为人类保护地的稀有品种受到珍藏,而纯粹的黑人也将像现代美国社会那样稀少。至于同性恋,那是生存欲望下降的结果。缺乏生存欲的人,生殖欲就会下降,也就不再充满权力欲了;生存欲强烈的人才会有“坚强的意志”,不仅是意志坚强,而且是“具有侵略性”。这样的人为了达到想象的目标,可以抑制甚至减低生存的欲望。但他不会为了意志的满足而抛弃生命本身。“有献身精神的人肯定有权力意志,尽管常常表露得十分隐晦:即使是科学上的献身,其追求成功的愿望也要比别人更强烈才行。所谓好胜心,正是一种精神上的优越感,也正是献身精神的真实基础。”而所谓优胜者,无非就是那位有幸最后退出角逐的人,这意味着他必须比别人承受更大的压力与牺牲。

13

英国思想家德斯蒙得·莫里斯〔Desmond Morris,1928─〕在《人类动物园》〔The Human Zoo〕一书中提出了有趣的异议。他以语言这一理性的重要依据、符号的突出代表为例,分析了人和符号的非理性功能,指出“语言的非交流作用跟它的交流作用一样重要”,因为人们利用语言在建立并巩固自己的势力范围。理性的奢侈,在某种意义上成了特权的标志。“正如英语和法语是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共同认同标志,同样,一位高等英国人的口音则表明了他和低等英国人的不同。”再如,化学和精神病学的行话,又表明了化学家和精神病学家的区别:我们的知识界本该将交流手段作为重要对象,但他们拟部落的分离语言,其难以通晓的极端程度却“简直相当于罪犯的黑话”。

这种非理性地使用语言魔术的契机在于,先前“朴素的部落人”已发展成为城市居民即“超级部落人”了。在这个超级部落里,他再也不认识其他所有的成员了,这导致“从人情社会到非人情社会的变化”,使得人类在那以后的几千年里,要遭受最大的痛苦。这表明理性的晨曦从一开始就是和非理性地滥用理性,一起进入人的社会的。

德斯蒙得·莫里斯认为,生活在自然栖息地的野生动物通常不会发生诸如自杀、手淫、伤害后代、恋物癖、同性恋等行为的,也很少发疯或是得胃溃疡;而在人类都市居民中,这一切极端发展却比比皆是,但这并非显示了人类和其他动物的根本区别,因为研究发现,当其它动物也处于一种和人类相似的“受监禁的非自然状态”时,也同样会出现以上类似人类的病态。如动物园里的动物就是如此。正基于此,作者把城市文明视同不幸的“人类动物园”,都市居民实际上是一种“受监禁的动物”。人类动物园里的居民足有闲暇,但他生来就爱探索、创造,不能长期投闲置散,“你必然急于参加越来越复杂的活动。你会去调查、组织和创造,最后你会被迫置身于一个更奴役人的动物园世界。每逢遇到一种新的复杂情况,你会发现离自然的部落状态又远了一步。”于是,现代人的历史就是他和他的艰难活动所造成的后果做斗争的历史。按照这种理解,在当代城市极为拥挤脏乱的居住条件下,犯罪率的急剧上升就是一项合情合理的发展了。人们互相怨恨以至坑害、残杀,不为别的,只是因生存的紧张造成了情绪的失衡。显然,人性的这些特点,与“社会从下到上每个成员体都等于保持着独立,同时全人类又能被整合为一个和谐的统一体”的“递进民主制”等“准共产主义”,完全不相容。因此,期待整个地球变成一个中性的电视村的准共产主义设想,是无稽的。正如莫里斯所说,“只有在城市里,革新才有真正被认可的机会。只有城市形成的一致行为方式,足以抵御作为分裂力量的独创和革新精神。反叛传统这一利剑,对于这个巨人来说只起到舒服的搔痒作用,使他从沉睡中苏醒过来,并去行动。”在这种意义上,全球政府的出现当然也就不是复古,而是革新,甚至是“托古改制”。复古与革新互为表里,意味着文明的收缩和扩展,是超级城市及其全球网络形成后必定来临的一种精神现象和行为方式。因此“礼制的天下统治”与其说是历史的反动,不如说是文明的革新。

14

文明的摧颓经常体现为教化的逐步消解,除了像中国文革式的急速消解外,还有美国嬉皮士化这样的慢性死亡。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刚到美国的时候,人们都说社会风气大大败坏了,例如六十年代汽车停在街道上被人无意中撞坏了,肇事者大都会自觉写上一个便条,把自己的地址和姓名告诉车主,以便联络负责赔偿。但这样的事情到九十年代就绝迹了,相反兴起的是吸毒和堕胎运动、艾滋病和同性恋运动,治安刑事案件也急速增加了。

15

美国乔治梅森大学的教授理查德·佛罗里达〔Richard Florida,1957-〕,曾经写过《创意阶层的兴起:启动新新经济的精英势力》〔The Rise of the Creative Class:and how it's transforming work,leisure,community and everyday life,2002年〕,后来,他又在《创造型人才的流失:全球争夺人才的新浪潮》〔The Flight of the Creative Class:The New Global Competition for Talent,2005年〕中,从全球化的角度探讨了这一问题。

在后面这本书中,他将二十一世纪称为创意阶层〔Creative Class〕的世纪。理查德·佛罗里达的创意阶层兴起理论与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后工业社会里服务阶层兴起理论、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Peter Drucker〕提出的知识工作者〔Knowledge Workers〕兴起理论,都不尽相同。他认为在当今经济环境中,“才能”和“创意”才是财富的关键来源,在这个前提下,一个城市的经济是否繁荣不再取决于优惠的税收政策,也不靠廉价的电力,新经济〔IT行业和经过信息化技术改造的老工业〕必须依赖“创意工作者”,只有那些能够吸引创意阶层去工作和生活的地方才能获得经济的成功。理查德·佛罗里达对创意阶层的定义脱离了传统上对创意的理解,他认为,创意阶层是指所有需要创意的职业,包括科学家和工程师、诗人、艺术家、设计师、卫生及法律从业者、高科技和知识密集型行业的从业者。据他估算,创意阶层在美国的劳动力中占有30%的比例,也就是3800万人。理查德·佛罗里达指出,创意阶层不是以工作决定一切,而是首先选择一个合适的居住地,然后再开始寻找工作。创意工作者对居住地的选择有一套非常有意思的标准,他们认为适合居住和工作的城市或地区须有多元文化、具有包容性和创造力。作为这些特点的外在表现,这些城市必然有很多的艺术家、很多的外来人口甚至很多的同性恋。一个创意社会必须具备3T,如旧金山和波士顿就是这样──技术〔Technology〕、人才〔Talent〕和宽容〔Tolerance〕。这样的城市需要发展出有利于经济繁荣的人文气氛。

随着《创意阶层的兴起》平装本上市,佛罗里达力图使他的论据国际化。他撰文指出:像布鲁塞尔、悉尼、惠林顿和都柏林这样的城市,正在和美国的一些创意中心与技术中心城市进行人才争夺。而布什政府对技术革新的破坏〔如禁止胚胎干细胞的克隆、加紧审查外国留学生等〕,都可能引发创意阶层的反抗。与此对应,对佛罗里达的批评也越来越猛。许多城市政策研究人员对他所提出的城市应该致力于吸引“单身的年轻人、同性恋者、时尚人士”的建议提出质疑。有人指出,当他第一次读到佛罗里达把加州海湾地区对同性恋的宽容态度与其作为新技术孵化地的成功联系起来的时候,就对他的作品产生了怀疑:“硅谷的所在地圣何塞距离旧金山有四十英里远,那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地方。” 此外,柯特金还对佛罗里达提出的美国有三千八百万创意阶层的说法提出了怀疑。他说:“我看不出来这些所谓的创意阶层比砌砖工人究竟更有创意在哪里。” 

从“同性恋是文明晚期现象”的角度,看使徒保罗为什么反对同性恋,也许就能清晰一点了:那是一种“早期的基督教文明”与“晚期的希腊罗马文明”斗争的痕迹。而几乎所有的早期文明,都是在社会上、制度上压制同性恋的,因为“宽容同性恋”就等于“奖励不生育”。现在,全球各地“宽容同性恋”的社会都呈现“低出生率”的现象,这里面的逻辑关系就是“晚期文明拒绝生育”。



〔另起一页〕


第三节

吴思的无思


网络上有篇署名“吴思”的文章:《出售公正的生意》,写的是新近发生的一件事情:

上班的时候,老刘给我讲了一件他昨天经历的事情,说他夫人的一个山东亲戚到北京来告状,告当地公安局,他插手帮忙,结果气得昨天一夜没睡着觉。 

事情的起因很寻常,该亲戚家的墙被邻居家的车撞倒了,两家打架,找来了公安局。公安局把两家人都带走,关了一夜,次日该亲戚家的老汉竟被关死了。公安局方面立刻请客,找去了村长,还把该亲戚被抓去关押的孩子的手铐打开,让他也去吃。这么一折腾,才知道老汉不明不白地死了。 过两天,公安方面重新牛气起来,拿出了一份法医鉴定,说老汉是自缢身亡,公安局不负责任。该亲戚不信这份鉴定,开始告状。但是所有方面都不受理,烟台不管,济南也不管,于是就告到了北京。

这时候故事才真正开始。老刘找一个总政治部专管办案子的邻居,请他帮忙。他看了告状信,先问:他有钱没钱?老刘问要多少钱。总政的人说,至少十万。老刘大惊,说他一个农民,哪里有这么多钱。这么硬的事实还不够吗?

总政的人也惊道:老刘,你这么大把年纪了,一直生活在外星吗?我告诉你,这钱根本不是我要。公安司法系统有一张全国性的网,一张网罩住了全国。一帮离退休的老家伙,彼此之间有个分工,你华北,我东南,任何一片都有人管。现任的干部都是他们提拔起来的,只要你掏钱,他们就能让这案子通天,肯定能给你解决问题。我只是这个网的外围,往这网里拉生意的。一手交钱,一手办事。 他说,前些天福建的一个台商也托人来告,他接了案子,说好了价钱。台商回去后,钱迟迟不打过来,事情就停了,他们就撒手了。没钱肯定别想办事。

老刘叹道,这不是逼人家拼命闹事吗?

听了这个故事,我一下想起了“焦点访谈”节目,想到了我当年在报社群工部接待的数以百计的农民。据说“焦点访谈”门前排着告状的队伍,而且也是拿着重金告状。我能猜测到,接待者一定是不耐烦的,因为新闻单位的能力和容量都太小,所告的问题通常又缺乏新闻价值。我在报社的时候办理过两三件有新闻价值的案子,而我打发走的人不计其数。 现在我忽然明白了,原来这是一项出售公正的生意,由于价格是垄断的,供应者极其稀少,所以那张网能开出十万元的天价。这就是民主制度和独立司法的短缺的证明,也是这种制度的价值的体现。现在政府不提供这东西,就有了黑市,有了一种与官方联手牟利型的黑手党,有了一套固定的规矩。一个潜规则通行的领域就这样出现了,一个事实上的职业和公司就这样出现了。历史上就有这样的潜规则,古人叫做“卖法”和“鬻狱”。卖法者通常出售的是作弊,而我们现在的生意更广,要出售公正。 掏钱买公正的人,即使胜利了,他也失败了。出售公正的潜规则本身就是不公正的,它是高额垄断价格,本身就有敲诈勒索的成分。政府已经违背了征税并向人民提供公正的宪政契约。

如果需求公正的一方掏不起十万,他就得不到公正。我猜哪个台湾商人就是觉得不合算,决定退出交易了。这就意味着制造不公正者的在此得逞,不必担心遭到报应。于是违法者可以肆无忌惮,良民自然也不能继续良了。然后就是黑手党,如果民间的黑手党可以提供稍微便宜一点的公正,他们会生意兴隆,与官商勾结型的黑手党争夺市场份额。 我们这个社会正在、并且还将继续为公正付出极高的代价。公正稀缺的社会算个什么样的社会呢?那就是潜规则支配一切的社会,一个冠冕堂皇的宣言与现实生活越来越远的社会。在两者的差距之间,对公正的追求逐渐积累,又被无情地压缩,积压出价值千万亿人民币的能量,一旦找到薄弱部位,这股能量就会造成火山爆发。

……

谢选骏指出:看完之后不禁叹息,吴思真的是无思啊,怎么就不懂得“公正本来就是要花钱购买的”,怎么就不懂得“政府的职业就是出售公正的生意”呢?

先说“公正本来就是要花钱购买的”:执行公正的法庭、监狱,都是要花钱供养的,人民必须为此付款,这就是“纳税人”的由来。

再说“政府的职业就是出售公正的生意”,政府的生意不同于商业,商业可以先提货后付款,政府的生意必须先付款后提货。所以新政权一建立马上征税,即使它还没有提供服务。而且政府的生意是强买强卖,你想不要都不可以。

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现在,中国的问题不是“政府在出售公正”,而是政府拿了钱却不办事、抽了重税却不提供丝毫服务。

“政府在出售公正”是天经地义的,问题是中国大陆的政府却要办事的人多次付款。

在中国,仅仅缴税是拿不到公共服务的。因为公共服务的权力是在党的官员手里,不在政府机构那里。

你想办事,必须花钱给办事的官员。

或者,你有本事要了他们的命,让他们免费服务。

或者你有本事端了他们的锅,迫使他们把停止抽税、改朝换代。

吴思《出售公正的生意》一文,真是无思。因为吴思还是不明白,老刘即使花了十万人民币,那买来的公正依然不是司法公正。司法公正必须的前提就是司法独立,外加受到舆论的严密监督。


〔另起一页〕


第四节

探秘“三国”主题音乐的大流行


据说,台湾歌手周杰伦《七里香》专辑之所以销售三百万张的原因之一,就是其中包含了一首叫做《乱舞春秋》的歌曲:“曹魏枭雄在/蜀汉多人才/东吴将士怪七星连环败/诸葛亮的天命不来/这些书都有记载/不是我在乱掰……”。这歌声仿佛复活了一千八百多年前的“古代三国”,那些战场上马蹄声带来的气势,好像再现。描写古风的《乱舞春秋》,为什么风靡现代歌迷?为什么吸引许多青春世代?

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海峡焦虑症”引起的。

1940年代初期,如有一位观察家在中国,他就不免会把亲英美的蒋介石、亲日本的汪精卫、亲苏联的毛泽东之间的厮斗,比作“新一轮的三国演义”。进一步溯本追源,他可能会把这新一轮的三国演义,追溯到“二十一条”,也就是签定于1915年的“民四条约”。

1914年一次大战爆发。现代中国第一北京政府(又叫“北洋军阀政权”,区别于第二北京政府[又叫“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提出:把德国在山东攫取的权益交还中国。结果遭到西方各国的拒绝,于是北京政府决定保持中立。当时美国注意力已转移至欧洲,而英国则希望日本能成为在其远东盟友。日本因此在1914年8月对德宣战,出兵占领了德国在中国的势力范围:胶东半岛。

1915年1月18日,日本公使向第一北京政府的中华民国总统袁世凯直接提出二十一条要求,并要求中国方面“绝对保密,尽速答复”。1月至4月,袁一面命外交部同日本谈判,一面暗中逐步泄露内容,希望获得英美支持抗衡日本。中国的谈判代表多次拒絶要求中的部份内容,迫使日本作出让步。中国国内也渐渐出现反日情绪。日本则以武力威胁中国。至5月7日,日本政府向中国发出最后通牒,限令于九日前答复。最终袁世凯政府在5月9日晚上11时接受二十一条中一至四号的要求。后来,5月9日被全国教育联合会定为国耻日,称“五九国耻”。

该条约共五号,二十一款:

第一号,关于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特权,共四款:

01、日本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条约或其它关系对中国政府享有一切权力利益让与等项处分,中国政府概行承认。

02、凡山东省内并沿海一带土地及各岛屿,无论以何项名目,概不让与或租借与他国。

03、日本建造由烟台或龙口接连胶济路线之铁路。

04、中国政府从速自开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作为商埠。

第二号,关于“日本国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享有优越地位”,共七款:

05、两订约国互相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

06、日本臣民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营造商工业应用房厂,或为耕作,可得其须要土地之租借权和所有权。

07、日本臣民得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商工业各项生意。

08、中国政府允将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矿开采权,许与日本臣民。

09、中国政府如准许他国在南满洲及东部蒙古建造铁路或以该地区课税作抵押他国借款时,应先经日本政府同意而后办理。

10、如中国政府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本商议。

11、中国政府允将吉长铁路管理经营事宜委任日本政府,其年限自本约画押之日起,以九十九年为限。

第三号,关于汉冶萍公司,共二款:

12、俟将来机会相当,将汉冶萍公司作为两国合办事业,未经日本政府之同意,所有该公司一切权力产业,中国政府不得自行处分,亦不得使该公司任意处分。

13、所有属于汉冶萍公司各矿之附近矿山,如未经该公司同意,一概不准该公司以外之人开采。

第四号,关于“切实保全中国领土”一款:

14、中国政府允准,所有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第五号,共七款:

15、在中国中央政府,须聘用有力之日本人充当政治、财政、军事等项顾问(该条袁世凯未直接同意,由段祺瑞执政时通过)。

16、所有在中国内地所设日本医院、寺院、学校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权。

17、须将必要地方之警察作为中日合办,或在此等地方之警察署内须聘用多数日本人,以资全面筹画改良中国警察机关。

18、由日本采办一定数量之军械(譬如在中国政府所需军械之半数以上),或在中国设立日中合办之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并采买日本材料。

19、允将接连武昌与九江、南昌之铁路,及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各铁路之建筑权,许与日本国。

20、福建省内筹办铁路、开矿及整顿海口(船厂在内),如需外国资本时,先向日本协商。

21、允认日本人在中国有布教之权。

人们将接受二十一条责任归咎于袁世凯,指他为复辟帝制意欲求得日本的支持,所以出卖国家主权换取日本的支持。但也有人根据当年的档案及当时人的日记,指出袁世凯是在日本宣战的压力下,力争至最后一刻方才被迫接受。至于日本以支持袁复辟作为报酬,亦缺乏证据支持。特别是当时袁世凯最大的政敌正是二次革命后以日本为基地进行反袁的孙文。孙文一直鼓动日本制裁袁世凯,随着反对袁世凯称帝的护国运动的开展,袁世凯死去。由于该条约的部分内容影响到其它列强国家的在华特权,一次大战结束后,在1922年召开的“华盛顿会议”废除其部分条款。随后条约内容不断改写,直至1945年日本在二战中战败投降后,才彻底废除。

从历史上看,“二十一条”像章鱼的吸盘一样抓住并逐步撕碎了中国。正是日本的外力激活了中国内部的军阀,从而达到了分而治之的效果。

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一个多月以后,1931年11月7日苏联国庆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在江西省瑞金县由“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从而揭开了“新三国演义”(中华民国、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满洲国)的帷幕。该宪法大纲共有十七条,其十四条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地域内,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中国苏维埃政权在现在要努力帮助这些弱小民族脱离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王公喇嘛土司等的压迫统治而得到完全自主,苏维埃政权更要在这些民族中发展他们自己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语言。”其十七条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宣告世界无产阶级与被压迫民族是与它站在一条革命战线上,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苏联是它的巩固的联盟。”

相比之下,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之后成立的“满洲国”,也同样主张民族自决权。据1933年2月24日公布的满洲国国务院布告中所示,满洲国的国旗是五色旗:红蓝白黑满地黄,红色代表汉化人群的,蓝色代表朝鲜族,白色代表倭族,黑色代表蒙古族,黄色代表满族──象征“五族协和”。满洲国的领土包括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全境、内蒙古东部及河北北部。当时中国国民政府不承认这一政权。在国际上,只有苏联、日本、法国、丹麦等少数国家承认满洲国,而国际联盟则主张:满洲地区仍是中国的一部份。满洲国的出现暂时结束了1894年至1931年之间日本与俄国争夺满洲地区的历史。

满洲国是日本军事干涉的结果。正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苏联军事干涉的结果。1931年9月18日,满洲地区的日本驻军──关东军在南满铁路柳条湖段制造爆炸事件,借口遭到中国军队攻击,袭击沈阳的中国军队营地“北大营”,发动了“九一八事变”。东北军主力在1930年入关参加“中原大战”,后方空虚,奉张学良“不抵抗”之命令退出东北。

1932年3月1日满洲国成立,3月8日溥仪在新京宣布就任满洲国执政。1933年2月24日,国际联盟大会通过报告书,指明东北三省主权属于中华民国;日本违反国际联盟盟约占取中国领土并使之独立;九一八日军行动并非自卫;满洲国是日本参谋本部指导组织的,其存在是因为日本军队的存在,满洲国不是出自民族自决的运动。为此,日本于同日宣布退出国联。

当时世界上约有八十个独立国家或政权,最后承认满洲国的共二十三个:日本、苏联、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罗马尼亚、保加利亚、芬兰、克罗地亚、波兰、匈牙利、斯洛伐克、丹麦、萨尔瓦多、蒙古人民共和国、泰国、缅甸、菲律宾、梵蒂冈、中华民国汪兆铭南京政府、蒙古自治邦(内蒙古)和自由印度临时政府。大部分都是日本的盟国及其傀儡政权。1945年8月8日,苏联突然撕毁条约和日本翻脸,并于次日对日宣战。8月11日,溥仪随满洲国政府撤退到通化临江县大栗子镇。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8月16日,溥仪召开最后一次国务会议,颁布《退位诏书》,满洲国灭亡。

与满洲国同为日本傀儡的汪精卫政权,可与其一并考察。早在1927年2月北伐期间,汪精卫乘火车回国途经苏联时受到斯大林的接见。回国后就任“武汉国民政府常务委员会主席”,因而反对蒋的排共建议,坚持容共。4月5日和共产党领袖陈独秀发表《国共两党领袖汪兆铭、陈独秀联合宣言》。4月12日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政变”。汪精卫发表讲话,痛斥蒋介石的武力清党行为,表示“反共即是反革命”,蒋介石于是在南京成立一个新的国民政府,是为“宁汉分裂”。

1932年1月28日“一二八事变”之后,汪精卫出任行政院长,抗日态度一度坚决,迁都洛阳,积极备战。后来汪精卫转变立场,主张对日和平交涉。1935年1月22日,日本外务大臣广田弘毅表示对中国“不威胁、不侵略”的政策,汪精卫认为有谈判余地,但遭到主战派的反对。11月1日国民党的四届六中全会上,汪精卫被军人孙凤鸣击中三枪,造成重伤,前往欧洲疗养。以后主和派外交部副部长唐有壬又遭暗杀,国民政府内部的对日主和派开始噤声,对日抗战派成为主流。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全面抗战开始。汪精卫任国防最高会议副主席、国民党副总裁,地位仅次于蒋介石。但是汪精卫认为中国当时仍然没有与日本一战的资本与能力,主张“和平运动”。1938年8、9月间,周佛海的代表梅思平与日本首相近卫的代表松元重治在香港谈判,日方提出“不要领土,不要赔款,两年内撤军”,支持汪精卫推行和平运动。12月19日汪精卫假道云南前往河内。12月22日日本首相近卫文麿发表了第三次对华声明,表示不要求领土,不要求赔款,归还外国租界,撤销治外法权等。 12月29日汪精卫发出《致中央常务委员会国防最高会议书》和“艳电”(29日电报代码为“艳”),电文称:日本“对于中国无领土之要求”、“尊重中国之主权”,能使中国“完成其独立”,以“互相善邻友好、共同防共和经济合作”三原则,“与日本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和平”。这样做“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战以来沦陷各地亦可收复,而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亦得以保持”。然而由于近卫内阁几天后突然辞职,以及云南军阀龙云没有如约支持汪精卫,汪的和平运动归于失败。

1939年初,汪精卫在河内多次遇刺,日本派人将他救至上海养病。1940年3月20日汪精卫在南京组建亲日政府,合并华北的王克敏和长江下游的梁鸿志等日本扶植的傀儡政府。1943年5月31日汪精卫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名义,参与日本主导的“大东亚会议”。1944年11月10日病逝于日本名古屋帝国大学医院。

汪精卫及其政府配合日本在华侵略活动,策反了许多游击部队和杂牌军,组织和平军,多次清乡。汪精卫及其政府协助日军搜刮沦陷区人民,如1943年1月在上海实施储藏物资的全面登记,对棉纱棉布进行强制性收买,开1950年代“社会主义改造”之先河。汪精卫及其政府在在学校推广与日媾和的毒化宣传,美化日本侵略,发起“新国民运动”,开1950年代“思想改造”运动之先河。汪精卫及其政府承认满洲国、德王的蒙疆自治政府等日本人的傀儡政府,开1950年代“向苏联一边倒”之先河。

日汪1940年11月30日签订于南京《基本关系条约》第六条规定,“两国政府基于取长补短、互通有无的原则,并根据平等互惠的原则,应实行两国间紧密的经济合作。……日本国政府对于中华民国的产业、金融、交通、通讯等的复兴与发展,应依据两国间的协议,对中华民国作必要的援助甚至共同协作。”其《附属议定书》第一条协定:“中华民国政府,谅解日本国在中华民国领土内目前正在继续进行的战争期间,随着上述战争的进行而产生的某种特殊事态。并谅解日本国为完成上述战争的目的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其《附属秘密协定》第二条:“中华民国政府约定:对驻扎于中华民国领域内的日本国军队所驻扎地区和有关地区内的铁路、航空、通讯、主要港湾和水路等等,按照两国间另外的协议决定,答应日本国有关军事上必要事项的要求。但在平时,应尊重中华民国的行政权和管理权。中华民国政府约定:对于前项的日本国军队,按照两国间另外的协议决定,提供军队驻扎所必要的各种便利。”

中日战争期间,由于汪精卫公开投奔日本,接受日本扶植成立“政府”,遭到蒋介石的国民政府与毛泽东的人民政府的不遗余力的批判。虽然蒋介石亲英美,毛泽东靠苏联,但也与日本暗通款曲,企图把祸水引向别人的领土,但这毕竟与汪精卫公开投降日本具有本质不同。这是由“三国演义”的性质决定的:既然有日本在祸乱中国,就会有一个政治空间留给亲日军阀,从而与共产主义的中国、三民主义的中国,合组“三国演义”的曲目。满洲国、汪精卫以及其间形形色色的小“汉奸政府”(包括东北地区在满洲国组合以前的各个地区“汉奸政府”),都是同属这亲日派一国的。正如苏联指挥中共领导下的各块“红区”,也是同属苏维埃祖国的,而且早在亲日派建立满洲国之前,就已经建立了他们的亲苏政治体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这段1930至1940年代的“新三国演义”,虽然随着日本的投降而烟消云散,但却留下了“现代南北朝”的后遗症,迄今折磨着全体华人。现代三国演义、现代南北朝还在持续,它引起的焦虑,回响在《乱舞春秋》的歌声中。

这并不孤立。“枭雄”曹操也同时出现在新加坡偶像歌手林俊杰的歌曲里。林俊杰以摇滚中国风演唱:“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儿女情长被乱世左右/谁来煮酒/尔虞我诈是三国/说不清对与错……”林俊杰的《曹操》专辑也是热卖,全亚洲销售二百万张。

除了上面两位,演唱三国的还有许多歌曲,例如庾澄庆的《三国》、古巨基的《三国无双》、TANK的《三国恋》等。为什么三国的主题如此风靡?这是无意识主导的。

这无意识后面的奥秘还是周杰伦演唱的《乱舞春秋》说得最为明白:“那混乱的年代/朝廷太腐败/人祸惹天灾/东汉王朝在一夕之间崩坏/兴衰九州地图被人们切割成三块分开/读三国历史的兴衰/想去瞧个明白……”

这不正是清末以来中国各个朝廷党国的写照吗?

(摘自《军阀建国──现代南北朝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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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环比改称月比,同比改称年比


2012年12月6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大陆房价报复性下跌,资金离场、豪宅腰斩”:

“大的开发商在拼命地低价跑量,小的开发商毫无招架之力。”黄力对记者表示。黄力所做的,就是尽可能地砍掉不赚钱的项目,比如房地产。这也导致房地产行业成为当地银行的敏感领域。”

例如在被称为“居不易”的温州,房价正在出现报复性下跌。

国家统计数据显示,10月份温州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和同比分别下降0.4%和12.5%,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和同比分别下降0.3%和10.6%。

此前,这座城市一度是房价涨幅排行榜上的明星城市。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今年第三季度温州住宅地价同比下降18.03%,成为全国楼盘价格降幅最大的城市。

豪宅价格“腰斩”

温州是“炒房团”大本营,这里是游资激战的第一站。2009年,温州市区新房每平方米均价攀升到26703元,这一水平,已直逼上海内环内均价,曾经居全国“领先”水平。

不仅如此,浙江省当地统计局发布的统计信息显示,杭州、宁波、温州等地的商品房价格从前几年的“领涨”转向“领跌”。

数据显示,今年9月份,温州、杭州、宁波、金华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下降16.4%、8.8%、8.6%和7.6%,跌幅居全国70个大中城市前四位。

与8月份相比,温州商品房价格环比下降0.8%,跌幅居70个城市之首。金华、宁波分别环比下降0.3%和0.2%,环比跌幅分别居第五位和并列第六位,杭州则上涨0.3%。

事实上,在国土部的数据中,与2009年、2010年时的最高位相比,下降了大约30%~40%,某些楼盘由5万~6万元/平方米下跌了将近一半。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位于瓯海大道附近的一个楼盘,2009年开盘时曾以3万多元/平方米的价格创下了当时温州楼市的房价新高,随后的一年里被爆炒到6万多元/平方米。这个价格现在被“腰斩”。

记者在二手房网上看到,该楼盘的大部分房型都是在150平方米左右,报价在3万元/平方米。上述人士对记者表示,这个楼盘空置率很高,因为背后有许多炒房客的身影,这也是价格暴涨暴跌的重要原因。

遭遇“腰斩”的不仅仅是上述楼盘。代表温州市场最高价格水平的绿城鹿城广场,2010年巅峰时二手房价格已经接近10万元/平方米,这一价格现在也遭遇“腰斩”,有些户型成交价甚至还不到5万元/平方米。

温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的市场监测数据显示,2006~2011年,温州市区商品房销售均价从8045元/平方米一路上涨到34674元/平方米,6年中上涨4.2倍。

这一涨幅现在遭遇到报复性下跌。

与此同时,温州土地市场也迅速降温,2010年12月底茶山一地王被回收折价出让,2011年1~3月份,因为出让价大幅调高,共有12宗经营性用地相继流拍,其中个别地块重新挂出后仍然流拍。而温州市区住宅土地零成交的状况一直延续到今年8月份。

8月25日,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在温州市区地产投资推介会上,向全国地产客商发出诚挚邀请。当天,温州推出3220亩土地找“婆家”。在推介会上, 10个地产项目被现场认领,双方达成预签约申请意向。

但是,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温州的土地出让金大幅缩水八成,温州市政府在下半年加大了推地的力度,9、10两个月,分别都有超过15宗地块推出。

10月份出让土地达到17宗,土地放量接近100万平方米。虽然最终成交了12宗,但是,10月份市区成交土地金额40951万元,仅约为9月份的一半。

资金离场

很难有人可以说出,温州楼市什么时候是顶,什么时候是底部。

在楼市一路疯涨的时候,“过山车”的终点始终难以预测,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接下的不是最后一棒。

就在土地成交一片暗淡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热情不减。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温州房地产开发投资303亿元,增长24.2%。

不过,这一热情现在开始深层次降温。“房地产已经成为风险系数较大的投资了。”一位温州本地开发商黄力(化名)对记者表示,他和许多温州从事房地产投资的商人一样,房地产只是多元化中的一项,此前的暴利已经是不可能的希望,所以这一投资现在被暂停。这是许多温州商人会采取的一种办法。

“大的开发商在拼命地低价跑量,小的开发商毫无招架之力。”黄力对记者表示。不同的是,温州本地的开发商,大部分的主业都是在实业上,现在实业也不同程度遭遇到危机,所以也没有办法投入更多的资金到房地产中来,这也是导致项目难以为继的重要原因。

黄力所做的,就是尽可能地砍掉不赚钱的项目,比如房地产。这也导致房地产行业成为当地银行的敏感领域。

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的统计数据称,在2008~2010年期间,温州民间借贷约六成进入楼市,严重放大了炒房风险。2011年,在限购、限贷和房产税等政策的重拳下,加上后来的民间借贷风波,温州房价迅速下跌,成交量急剧萎缩。

远远还不是最坏的时候。上述开发商对记者表示,这不过是一个开始。

……

谢选骏指出:看了上述报道,一大堆“环比”、“同比”的数据一定会让普通读者一头雾水,还要查看专业辞典才能明白其意。其实,很简单,所谓“环比”就是与上一统计段比较,例如2012年12月份与2012年11月份相比较;所谓同比,就是与历史同时期比较,例如2012年12月份与2011年12月份相比。那么既然如此,这个月和上个月的比较,为什么不叫“月比”呢?今年某个月和去年某个月的比较为什么不叫“年比”呢?

新闻报道不是统计报表,不需要使用生硬隔阂的翻译词汇。进而言之,统计领域的中文翻译,最好也要根据民族语言的逻辑来运行,不要东施效颦、邯郸学步、刻舟求剑。

因此谢选骏建议:从今以后,“环比”改称“月比”,“同比”改称“年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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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现代经济就像魔鬼的红舞鞋


现代经济就像魔鬼的红舞鞋,只会活动,不会休息,而且只要稍微一慢,一些小鬼(经济学家)就会出来声嘶力竭地吼叫:衰退来了!

这不,“BWCHINESE”又开始叫嚷了,“美国经济可能会出大事”(2015-11-20):

在经济增速只有1.6%的情况下,美国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金融环境收紧。“新债王”Jeffrey Gundlach认为垃圾债市场所发出的信号显示美国经济可能会出大事。

高收益率企业债(俗称垃圾债)通常是指示金融环境状况的一个领先指标。高收益率企业债是指那些不具备投资级别评级的公司所发行的债券,由于风险比投资级别债券更高,所以收益率也高于后者,作为对高风险的补偿。

最近垃圾债与投资级别债券的息差一直维持在高位,显示借贷压力很高。

目前市场预测联储将在12月会议上开始启动加息进程,而风险在于,联储可能引发市场动荡,从而被迫再次宽松。

黑石总裁Tony James周三在美国银行“银行金融服务”纽约会议上表示,美国制造业已陷入衰退,对美国经济“愈发悲观”,并预测其将在2017年陷入衰退。彭博新闻社援引James发言称,“美国大部分工业产业,不包括飞机和汽车公司,已经陷入衰退。”

美国供应管理协会(ISM)本月数据显示制造业指数连续第四个月下跌。美国10月制造业指数50.1,低于9月的50.2,创2013年5月以来新低。其中就业指数跌至47.6,自4月以来首次跌破50,创2009年8月以来新低。制造业指数继八月以来连创新低,显示美国制造业扩张继续放缓,目前已接近于零扩张。

包括机构分析在内的多项数据显示,美国制造业已陷入衰退。比如加拿大券商TD Securities分析认为,美国制造业前景黯淡,已经陷入衰退。其报告指出,去年以来,对美国经济极为重要的制造业一直在竭力抵御全球能源价格大跌的负面影响、美元走强对美国出口活动的拖累、全球需求疲弱的影响。

美国三季度经济增长放缓,库存减少是最大拖累因素。三季度美国企业库存568亿美元,为2014年一季度以来最低。GDP其它的所有细分指标也都在萎缩。个人消费支出(PCE)增速从上季度的3.6%降至3.2%。消费对于GDP的贡献也从上季度的2.42%降低至2.19%。

……

事实是,美股的确出现了一些经济衰退时期股市的表现。比如标普500成分股公司已经连续两个季度收益负增长,这在非经济衰退时期是少有的。

一些分析师认为,这种企业收益增长趋势是实体经济的危险信号。德意志银行的首席美股策略师David Bianco就说,很多迹象显示出现经济衰退。除了汽车和房产这些亮点,其他方面增长还很疲软,生产力和投资增长乏力,标普股指盈利也没有增长。

此外,James认为,增息并不能给经济或市场带来太大起色。美国长期维持过低利率,已经失去了刺激经济增长的效力,甚至会冲击就业市场,因为公司会更多投资在运营上,而不是人力成本。

上周五美国劳工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就业报告显示,10月份非农部门失业率从此前的5.1%下降到5%,为2008年4月以来最低水平。新增就业岗位大增27.1万个,大幅高于市场预期。

受经济形势一片大好提振,美国白人失业率下滑至4.4%。但是,非裔美国人的失业率却是白人失业率的两倍多,高达9.2%。

非裔美国人失业率“通常”是白人的两倍,已经是大家公认的事情。数十年来,一直是这种情况。很多人原以为,奥巴马成为美国总统之后,这一情况会有所改善。毕竟,如果“少数人”能够成为一个国家的最高领导人,那么其他“里程碑”也会接踵而来。

最新就业报告亮相后,很多文章以庆祝黑人就业比率触及7年最高水平为题。换言之,更多黑人开始工作了。

但是,近来的就业增长,并没有削弱黑人和白人工人之间的不平等。杜克大学教授威廉·达利提(William Darity Jr.)指出,“失业率问题上的种族差距,是衡量美国劳动力市场就业歧视程度的重要指标。”

黑人不但在找工作上比白人难,薪酬也不如白人同行。白人家庭每收入1美元,黑人家庭只能收入62美分左右。自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来,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相对经济地位并没有多大改变。

收入相对较少,意味着用于医疗保健、教育或创建公司的资金也相对较少。造成这一社会现象的原因有很多种。部分分析人士认为,非裔美国人的犯罪记录更多,或者受教育程度不如白人高。然而,即便拥有同样学历,非裔美国人的职场之路也不如白人的平坦。

美国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对2014年的雇佣市场进行了评估,发现年龄在22到27岁的非裔美国大学毕业生的失业率为12.4%,而相同年龄段的全国大学毕业生的失业率仅为5.6%。

如果非裔美国人在找工作(尤其是高收入工作)上要比白人难得多的话,那么就不难理解他们节省和积累下来的财富为何不如白人多了。

从历史记录来看,白人家庭的财富是黑人家庭的7倍。不过,近些年,比如说2013年,这种差距已经攀升至12倍。典型的白人家庭财富数额为13.4万美元,而典型的黑人家庭财富数额仅为1.1万美元。

黑人就业以及生活,已经成为美国2016年总统大选的竞选议题之一。

作为总统,奥巴马的任务是带领美国经济走出“大衰退”。不过,鉴于经济形势已经好转,新一任美国总统的注意力将发生改变。民主党热门总统候选人希拉里承诺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共和党人则宣称会让更多民众分享美国的经济果实。

……

上面这些论调格外证明了谢选骏的话:

现代经济就像魔鬼的红舞鞋,只会活动,不会休息,而且只要稍微一慢,一些小鬼(经济学家)就会出来声嘶力竭地吼叫:衰退来了!其实,比比衰退更可怕的就是这种只准活动、不准休息的魔鬼学(经济学)。他们好像不把地球资源压榨干净,就不肯罢休。

实际上,经济周期就像白天和黑夜一样,就像人的作息时间一样,是非常正常的生物规律,但是马克思主义却嗥叫说,这是不正常的危机。

现在马克思主义虽死,但其病毒已经渗入资本主义。

只准活动、不准休息的魔鬼学,造成了现代世界的动荡和苦难。激发了形形色色的极端主义。

殖民主义、列宁主义、法西斯主义、共产主义、伊斯兰主义,就是这种魔鬼学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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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富二代”就是“傻一代”


“富二(Fool)代”就是“傻一代”(傻一呆)?

有篇网文说:《“冒险鸭” 事件启示:“富二代”未必“富二呆”》:

艺术源自生活,热播剧《乡村爱情交响曲》中王大拿为美人的一句“玩笑话”让刘大脑袋上演了一出俩亿买金店的闹剧。无独有偶,青岛车展结束当天,一位开法拉利的富二代就因为车上美女的一声“好”拦下正在路上行驶的两栖旅游光巴士“冒险鸭”,当场出价600万欲买下给女友做婚车。

我们习惯把它定义为一场“秀”或者通常意义的“炫富”行为。事件在网络上被围观后,一浪又一浪的声讨,除了“仇富”还是“仇富”。“富二代”的事件比比皆是,而且基本都是大同小异,没有创新没有变化。

换一个角度来讲,我们的视角应该也要有所调整。就拿这次“冒险鸭”事件来讲,虽然很多网友都骂这个富家子“二”,但是换个角度这也正体现了其性格的果断,有胆识而且目的性相当的强。买下“冒险鸭”也未必是什么出格的事情。难道王大拿傻吗?买了金店还不是照样去赚别人的钱?这应该叫一箭双雕,赢得美人归的同时还赢得了利益。中国有句古话“大智若愚”,很多时候我们形容“富二代”的词语不是“傻”就是“呆”。大众观点之所以这样,用句当下的流行语纯属“羡慕嫉妒恨”。

我们不妨把事件放大然后设想一下。法拉利“富二代”真的买下“冒险鸭”第一步做婚车他能够娶到美女做老婆。婚后他可以将经营“冒险鸭”的事情交给老婆打理,解决了老婆的就业。根据目前“冒险鸭”的发展他完全可以作为长期性投资成为其股东或战略合作伙伴,有为自己找到了一个极具前景的项目。

再换个角度想,即使他们不对外经营“冒险鸭”作为自己家族企业接待公关用车也不为过。对于游客来讲乘坐一次冒险鸭每人要付费120元,家业大亲戚朋友自然多,一年的招待费也少不了几十万。

冲动不一定错,还是要看事后怎么做。“富二代”也不一定都是“暴发户”没头脑。再说人不会无缘无故的有钱,经济价值是人价值的重要体现。如果比尔盖茨分文没有就会编个WINDOS我相信世界上没有几个人崇拜他的。

……

谢选骏指出:不管上面这篇文章怎样开脱,“富二代”其实就是“富二呆”。

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英文也说“富二”(Fool)就是“呆傻”。

那么既然Fool(富二)就是“呆傻”,那么“富二(Fool)代”岂不就是“傻一代”(傻一呆)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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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穿越剧和时间感


有人发问:为什么中国的穿越剧多是“朝向古代的穿越”例如清清宫戏之类?而西方的穿越剧多是“朝向未来的穿越”以致演出星球大战之类的魔幻剧?

有人解答:这是因为中国有着丰富的传统而西方却没有这么多的传统资源。

这种解答显然是不对的。因为西方的历史长度即使比不上中国的“五千年”,但可以比起明清五六百年的历史还是绰绰有余的,何况这还是西方最为辉煌的五六百年呢。此外,何况欧洲人也是有古希腊罗马的三千年历史,甚至还有五六千年的英国巨石阵太阳神庙(Stonehenge),更甚的还有三四万年以前的法国南部和西班牙北部等地的洞穴壁画呢。这些都足够“朝向古代的穿越”了,但是没有,西方只有“朝向未来的穿越”,鲜有“朝向古代的穿越”。

可见,作怪的还是思想意识,而不是历史事实。如果依照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的概念,这大概是“复古主义”和“未来主义”的区别所在吧。

所谓穿越剧,是最近几年流行起来的一种影视剧形式,鲜明标志是其剧情或多或少涉及到穿越的内容。穿越是穿越时间和空间的简称,通俗的是指某人物因为某原因,经过某过程(也可以无原因无过程),从所在时空(A时空)穿越到另一时空(B时空)的事件。影视剧剧情基本以此为线索展开,如《穿越时空》系列。这些“穿越剧”玩起科学道理,其实还是对十九世纪英国作家赫伯特·乔治·威尔斯(Herbert George Wells,1866-1946年)的小说《时间机器》(The Time Machine,1895年)的拙劣模仿。

其恶果,是把穿越剧弄成了古董热一样的恶俗,成为中国民间流行的“陪葬文化”的一个体现。它似乎要证明:华人喜欢把好东西都带到坟墓里去,也不拿出来奉献给社会。然后再把东西从坟墓里挖出来,使劲地炒卖。

和“穿越剧”相关的是“时间感”。

斯宾格勒在《西方的没落》上卷第四章《世界历史的问题》里曾经指出时间感在不同的民族与文化那里是很不相同的:

1、西方人那强烈的历史意识,与印度人的几乎梦幻般的无意识也是完全对立的。

[每一种文化都有一种完全独特的观察和理解作为自然之世界的方式;或者说(这其实是一回事),每一种文化都有其自身所特有的“自然”,属于其他文化的人根本不可能有完全相同的自然的形式。但是,在一个更大程度上说,每一种文化——包括此文化中的所有个人(只有借助很小的区别才能把他们区分开来)——都拥有一个特殊的和特有的历史——正是在这一历史的图象和风格中,一般的生成与个人的生成、内在的生成与外在的生成、世界历史的生成与传记的生成,都直接地诉诸于人的感知、感受和体验。因而,西方人的自传倾向——甚至在哥特时代的口述自白的象征中就已经显示出来了——对于古典人来说是完全陌生的;而西方人那强烈的历史意识,与印度人的几乎梦幻般的无意识也是完全对立的。当麻葛式的人——原始基督徒或伊斯兰的成熟学者——使用“世界历史”这个词时,他看到了面前的什么?]

2、没有钟表,故而也没有历史,没有生命记忆,没有关怀。

[我们可以选取钟表作为这些迄今为止几乎还未被理解的符号的一个例子。高度发达的文化的这一创造物,在人们考察它的时候,变得越来越神秘了。古典人没有钟表照样能处理事情,他的这种弃而不用多多少少是故意的。到奥古斯都时代,甚至更往后,白天的时间是根据人影的长度来估算的,尽管日晷和水钟——其设计遵循着严格的时间测算,并受到一种深刻的过去与未来的意识的影响——在更古老的埃及文化和巴比伦文化中已经普遍地使用了。古典人的生存——欧几里得式的、没有关系的、位置固定的——整个地就体现于当下时刻。没有什么能让他想起过去或未来。对于真正的古典人来说,考古学根本就不存在,它的精神反影(spiritual inversion),即星象学,也不存在。祭司和女巫,就像埃特鲁斯坎-罗马的“巫师”和“占卜官”一样,根本不能预言遥远的未来,而只能对某些有直接关系的特殊问题给出一些暗示。日常生活中根本没有真正的时间推算(因为奥林匹亚纪年法纯粹是一种文学性的权宜之计),实际上,要紧的不是历书的好与坏,而是这样一些问题:“谁使用它?”以及“国家生活需要它吗?”在古典城市中,没有东西用来意指时间的绵延,不论是古代还是将来的时代——对于遗迹根本不会认真地保护,也根本不会想到为未来各代造福;在它们那里,我们根本找不到刻意选择耐久的材料。多利安人(Dorian)的希腊对迈锡尼的石料技术不屑一顾,而改用木料或土坯,尽管迈锡尼人和埃及人的成就摆在他们眼前,尽管这个地区出产一流的石料。多立克风格是一种木料风格——甚至在鲍萨尼亚斯时代,某些木构柱子仍在奥林匹亚的赫拉神庙中沿用。真正的历史器官是本书所论意义上的“记忆”,亦即,它能把某个人的过去或某个民族与某种世界历史的过去的意象作为一种持久的在场而保存下来,它是对个人的和超个人的生成过程的一种意识。那器官在古典的心灵构成中是不存在的。在古典的心灵构成中,根本没有所谓的“时间”。古典历史学家在其所固有的当下之背后所直接看到的是一种背景,这背景天然地缺乏时间性,因而也缺乏内在秩序。对于修昔底德来说,处于这一模糊背景中的是波斯战争,对于塔西佗来说,则是革拉古兄弟的暴动;罗马的大家族有一些传统是纯粹的传奇——杀害恺撒的凶手布鲁图斯就是一个明证,他对他的著名的专制统治的先祖有着坚定的信仰。恺撒的历书改革几乎被认为是为摆脱古典生命感而作的一次努力。但是,不要忘记,恺撒也设想过放弃罗马和把城邦转变为一个王朝式的帝国——其标志便是表示绵延期的徽章——这一帝国的重心就在亚历山大里亚,那里事实上是他的历书的诞生地。他的被谋杀,在我们看来,乃是体现在城邦和罗马城中的反绵延的情感的最后一次爆发。

甚至在那时,古典的人类还生活在自身的每时每天中;不论我们考虑的是个体的希腊人或罗马人,还是其城市、国家和整个文化,这都是同等真实的。尼禄(Nero)或卡里古拉(Caligula)的激动人心的庆典、宫廷狂欢和竞技场搏斗——塔西佗只有在描述这些而忽视偏远行省单调的生活进程的时候才是一个真正的罗马人——这些都是神化身体和当下的欧几里得式的世界感最终的和壮丽的表现。

印度人也没有类似的时间推算(这种缺乏就体现在他们对涅槃的表达中),没有钟表,故而也没有历史,没有生命记忆,没有关怀。历史上西方人引人注目地称作“印度历史”的东西对自己在实现自身时究竟做了什么没有一丁点的意识。处于吠陀时期和佛陀之间近千年的印度文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惊悸不定的睡眠者;在此,生命实际上就像是一场梦。我们西方文化对所有这一切有着无可比拟的陌生感。实际上,人类从未——甚至在“同时代”的中国的周朝也没有,尽管它有着高度发达的纪年和时代意识——像西方人这样有如此的觉醒意识,如此深刻地感受到时间,并意识到方向、命运和运动。西方历史是有目的的,印度历史是偶然的。在古典生存的岁月,在印度生存的世纪,几乎都没有计算,而只有此时此刻、此分此秒才是最为重要的。一种历史危机,例如1914年8月的危机,甚至在其时刻已显而易见时,一个希腊人或一个印度人也不会对其悲剧性的张力有任何意识。西方人的深刻感受使他能在自身之内体验到的这些危机,一个真正的希腊人是不可能体验到的。在我们的村镇,自那成千上万的钟楼日日夜夜传来的钟声,把未来和过去结合在一起,把古典的当下时刻纳入一个伟大的关系中。那标志着我们的文化诞生的时代——萨克森诸帝的时代——亦是标志着转盘钟的发明的时代。没有精确的时间度量,没有与其必需的考古学(既成之物的保存、发掘和收集)相匹配的生成的编年,西方人就无法思考。巴罗克时代强化哥特式的钟楼的象征到怪诞的境地,从而发明了可以随身携带的怀表。

……

斯宾格勒在上面(《西方的没落》上卷第四章《世界历史的问题》)指出时间感在不同的民族与文化那里是很不相同的,这一点是对的;但他在具体论述的时候却发生了误差:这个误差来自他的德国人身份。

这怎么说呢?

因为德国式的傲慢,斯宾格勒把本来不属于德国的东西说成是属于德国的了:

“在我们的村镇,自那成千上万的钟楼日日夜夜传来的钟声,把未来和过去结合在一起,把古典的当下时刻纳入一个伟大的关系中。那标志着我们的文化诞生的时代——萨克森诸帝的时代——亦是标志着转盘钟的发明的时代。没有精确的时间度量,没有与其必需的考古学(既成之物的保存、发掘和收集)相匹配的生成的编年,西方人就无法思考。巴罗克时代强化哥特式的钟楼的象征到怪诞的境地,从而发明了可以随身携带的怀表。”

在谢选骏看来:

1、“成千上万的钟楼日日夜夜传来的钟声”,不是属于德国村庄的,而是属于基督教传统的。

2、基督教文化诞生的时代并非萨克森诸帝的时代,而是耶稣基督在世的时候。

3、不是日耳曼蛮族,而是《马太福音》所说的“天国童女”才“标志着转盘钟的发明的时代”:

“那时,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是愚拙的。五个是聪明的。愚拙的拿着灯,却不预备油。聪明的拿着灯,又预备油在器皿里。新郎迟延的时候,她们都打盹睡着了。半夜有人喊着说,新郎来了,你们出来迎接他。那些童女就都起来收拾灯。愚拙的对聪明的说,请分点油给我们。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聪明的回答说,恐怕不够你我用的。不如你们自己到卖油的那里去买吧。她们去买的时候,新郎到了。那预备好了的,同他进去坐席。门就关了。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说,主阿,主阿,给我们开门。他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所以你们要儆醒,因为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马太福音》二十五章1-13节)

简单说,正是“时刻儆醒”的态度,才是“西方人醒觉意识”的源头。在此之前,日耳曼蛮族一点也没有体现出与众不同的时间感和历史感!

而且,正是对天国极端渴望,正是“过了一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的“最后一次机会”的极端悬念,才促成了“未来主义”的诞生,在此之前,没有任何一种古代文明是未来主义的,即使一天到晚推算世界末日玛雅人也不是未来主义者,因为他们对未来不是充满盼望,而是充满恐惧,试图拖延“未来”的到来。

只有耶稣基督的天国童女,对于未来才充满盼望,就像盼望新郎的到来一样。这个盼望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

1、“耶稣在橄榄山上坐着,门徒暗暗地来说,请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有这些事?你降临和世界的末了,有什么预兆呢?耶稣回答说,你们要谨慎,免得有人迷惑你们。因为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你们也要听见打仗和打仗的风声,总不要惊慌。因为这些事是必须有的。只是末期还没有到。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多处必有饥荒,地震。这都是灾难的起头。(灾难原文作生产之难)。那时,人要把你们陷在患难里,也要杀害你们。你们又要为我的名,被万民恨恶。那时,必有许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恶。且有好些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读这经的人须要会意)。那时,在犹太的,应当逃到山上。在房上的,不要下来拿家里的东西。在田里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当那些日子,怀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祸了。你们应当祈求,叫你们逃走的时候,不遇见冬天,或是安息日。因为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若不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只是为选民,那日子必减少了。那时若有人对你们说,基督在这里。或说,基督在那里,你们不要信。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看哪,我预先告诉你们了。若有人对你们说,看哪,基督在旷野里。你们不要出去。或说,看哪,基督在内屋中。你们不要信。闪电从东边发出,直照到西边。人子降临,也要这样。尸首在哪里,鹰也必聚在哪里。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他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他的选民,从四方,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方原文作风)。你们可以从无花果树学个比方。当树枝发嫩长叶的时候,你们就知道夏天近了。这样,你们看见这一切的事,也该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门口了。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世代还没有过去,这些事都要成就。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独父知道。挪亚的日子怎样,人子降临也要怎样。当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觉洪水来了,把他们全都冲去。人子降临也要这样。那时,两个人在田里,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所以你们要儆醒,因为不知道你们的主是哪一天来到。家主若知道几更天有贼来,就必儆醒,不容人挖透房屋。这是你们所知道的。所以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谁是忠心有见识的仆人,为主人所派,管理家里的人,按时分粮给他们呢?主人来到,看见他这样行,那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倘若那恶仆心里说,我的主人必来得迟,就动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时辰,那仆人的主人要来,重重地处治他,(或作把他腰斩了)定他和假冒为善的人同罪。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二十四章3-51节)

2、“耶稣同门徒来到一个地方,名叫客西马尼,就对他们说,你们坐在这里,等我到那边去祷告。于是带着彼得,和西庇太的两个儿子同去,就忧愁起来,极其难过。便对他们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你们在这里等候,和我一同儆醒。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祷告说,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来到门徒那里,见他们睡着了,就对彼得说,怎么样,你们不能同我儆醒片时吗?总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马太福音》二十六章36-41节)

3、“你们要谨慎,儆醒祈祷,因为你们不晓得那日期几时来到。这事正如一个人离开本家,寄居外邦,把权柄交给仆人,分派各人当作的工,又吩咐看门的儆醒。所以你们要儆醒,因为你们不知道家主什么时候来,或晚上,或半夜,或鸡叫,或早晨。(《马可福音》十三章33-35节)

4、“他们来到一个地方,名叫客西马尼。耶稣对门徒说,你们坐在这里,等我祷告。于是带着彼得,雅各,约翰同去,就惊恐起来,极其难过。对他们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你们在这里,等候儆醒。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祷告说,倘若可行,便叫那时候过去。他说,阿爸,父阿,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将这杯撤去。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耶稣回来,见他们睡着了,就对彼得说,西门,你睡觉吗?不能儆醒片时吗?总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耶稣又去祷告,说的话还是与先前一样。又来见他们睡着了,因为他们的眼睛甚是困倦。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回答。第三次来,对他们说,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吧。(吧或作吗)够了,时候到了。看哪,人子被卖在罪人手里了。起来,我们走吧。看哪,那卖我的人近了。”(《马可福音》十四章32-42节)

5、“耶稣又对门徒说,所以我告诉你们,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为身体忧虑穿什么。因为生命胜于饮食,身体胜于衣裳。你想乌鸦,也不种,也不收。又没有仓,又没有库,神尚且养活它。你们比飞鸟是何等的贵重呢。你们那一个能用思虑,使寿数多加一刻呢?(或作使身量多加一肘呢?)这最小的事,你们尚且不能作,为什么还忧虑其余的事呢?你想百合花,怎么长起来。它也不劳苦,也不纺线。然而我告诉你们,就是所罗门极荣华的时候,他所穿戴的,还不如这花一朵呢。你们这小信的人哪,野地里的草,今天还在,明天就丢在炉里,神还给它这样的妆饰,何况你们呢。你们不要求吃什么,喝什么,也不要挂心。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们必须用这些东西,你们的父是知道的。你们只要求他的国,这些东西就必加给你们了。你们这小群,不要惧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你们要变卖所有的,周济人。为自己预备永不坏的钱囊,用不尽的财宝在天上,就是贼不能近,虫不能蛀的地方。因为你们的财宝在哪里,你们的心也在哪里。你们腰里要束上带,灯也要点着。自己好像仆人等候主人,从婚姻的筵席上回来。他来到叩门,就立刻给他开门。主人来了,看见仆人儆醒,那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必叫他们坐席,自己束上带,进前伺候他们。或是二更天来,或是三更天来,看见仆人这样,那仆人就有福了。家主若知道贼什么时候来,就必儆醒,不容贼挖透房屋,这是你们所知道的。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彼得说,主阿,这比喻是为我们说的呢?还是为众人呢?主说,谁是那忠心有见识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里的人,按时分粮给他们呢?主人来到,看见仆人这样行,那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那仆人若心里说,我的主人必来得迟。就动手打仆人和使女,并且吃喝醉酒。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时辰,那仆人的主人要来,重重地处治他(或作把他腰斩了),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我来要把火丢在地上。倘若已经着起来,不也是我所愿意的吗?我有当受的洗。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吗?我告诉你们,不是,乃是叫人分争。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分争,三个人和两个人相争,两个人和三个人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婆婆和媳妇相争,媳妇和婆婆相争。”(《路加福音》十二章12:22-53节) 

6、“耶稣又设比喻对他们说,你们看无花果树,和各样的树。他发芽的时候,你们一看见自然晓得夏天近了。这样,你们看见这些事渐渐的成就,也该晓得神的国近了。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世代还没有过去,这些事都要成就。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你们要谨慎,恐怕因贪食醉酒并今生的思虑,累住你们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网罗忽然临到你们。因为那日子要这样临到全地上一切居住的人。你们要时时儆醒,常常祈求,使你们能逃避这一切要来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耶稣每日在殿里教训人,每夜出城在一座山,名叫橄榄山住宿。众百姓清早上圣殿,到耶稣那里,要听他讲道。”(《路加福音》二十一章29-38节)

……

正是在《福音书》这样急迫的时间感之下,基督徒才发明了机械的钟表,以求相距遥远的各地,礼拜的时刻准确一致,这结果,又反过来把时间的压力,放大到了极致。


〔另起一单页〕


第七章

历史伤口



〔另起一单页〕


第一节

六四屠杀原因解密

——六四大屠杀背后的生物原因探索


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共“老公猩猩”集团,在广场上、街道上大开杀戒,牺牲了二十多万人(包括杀、关、管制),换取了二十多年老人政治。

——《中共本纪》


任何一个社会运动和社会冲突,背后都有其“生物原因”,如饥荒、瘟疫、、男女人口失衡,等等。那么,1989年发生在北京的六四大屠杀,有没有一个生物原因?如果有,那么其生物原因又是什么呢?

早在六四屠杀发生的前一年,1988年,我在为《第四代人》(张永杰、程远忠,东方出版社,1988年8月第一版)一书所写的长篇序言(《代与代文化的冲突》)中,通过观察人类社会,指出了这一相通现象:“在猿类的群体中,老一代公猿与年轻一代的斗争,是周而复始、不断上演的戏剧。它们调动全副精力,互相竞争着对群体的影响力。据说,这种不断的竞争,有助于保持种族生命的活性,使种族的遗传资源获得必要的选择。”接着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人是从猿进化来的,因此他又带有猿性。但是,人不是命中注定要和猿一样的。他有思想,他能发展起自己的理性模型;他的思想和理性能改变他的命运吗?”

我在1988年之所以有如此的提问,就是因为预感到“代沟”所引起社会冲突已经迫在眉睫了。

而一年之后发生的六四屠杀表明:人的思想和理性,不能改变人的命运。因为人类的基本行为,和猿类并无本质差异,我们迄今为止还停留在“裸猿”的阶段。除非运用法治来互相制衡,否则人尤其是握有权力的人,其行为基本上与禽兽无异。

六四屠杀的奥秘,就是老一代公猿对年轻一代的屠杀。老一代公猿(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了维持自己的权势和对母猿以及领地的控制权,进行了殊死搏斗。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共老公猩猩集团,在广场上、大街上大开杀戒,牺牲二十万人,换取了二十年老人政治。

六四屠杀过后,母猿们被变成了黄色娘子军,而公猿的领地则变成了大卖场。现在老公猩猩的继承人企图用“唱红歌”来粉饰这一血泊天地,以自己撰写自己的《本纪》。

关于“老公猩猩”也就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我们是这样看的:不能仅从年龄去判断谁是老公猩猩;而要综合以下指标去衡量:

A、老公猩猩们的“生物文化”年龄,这在中国一般要到五十岁左右,而在美国到三十就差不多达标了。

B、老公猩猩们对社会进步的抗拒。

C、老公猩猩们对社会权力的掌握程度以及决心滥用这种权力以维护自己或隐藏或公开的个人欲望的程度。

D、通过镇压和虐待年轻一代的活动,老公猩猩们积累新生命的尸体,以及他们运用这些尸体去进行祭祖等邪恶拜物教的广泛程度。

这是衡量一个人是不是老公猩猩以及他是“几星级”老公猩猩的重要参考数据。老公猩猩的特性越强,则他所应荣获的级别也就相应越高因此,研究者完全可以对老公猩猩们授衔,像一位总统对他的将军们授衔一样。

一星级的老公猩猩:这是平凡的老公猩猩……五星级的老公猩猩,这是最显赫、最狂妄、最有权力、最专横跋扈、最富于强烈占有欲望的老公猩猩。

我们给予五星级的“老公猩猩”以最高的评价,他们用自己的反动性抵御自身生命的颓废,使年轻一代的精神很快像老东西一样荒废掉,正是这种被遏制的年轻的精力,像困兽的暴动推动了历史的前进。“青年”,这是某种要比“奴隶”和“人民”远为实际且生生不已的力量。但在中国人的社会里,“青年”、“奴隶”、“人民”这三者的地位是相似低下的。

正是在“压制”的意义上,我们认可了老公猩猩们的“历史贡献”。所以我们用文字为他们堆砌了繁多的金字塔,如二十四史、革命传统等等。在这里,我们也就不须辩论或指责历史学家们的奴隶性或人民性,因为奴隶性就是人民性,人民性就是奴隶性。

今天,在屠杀发生后的二十二年,让我们重温屠杀发生前一年的《代与代文化的冲突》,作为对于六四屠杀的原因解密。

2011年6月1日


《代与代文化的冲突》


〖本文是为东方出版社《第四代人》所作的《序言》〗


第1节

宇宙生命的节律:“代”


随着国人文化视野的开拓,代与代文化的冲突开始受到日益增长的关注。承认代的间距、放弃以强力去压制新一代的文化,是现代文化意识开始成熟于中国的表现。

至于我自己,则是从文化冲突对文化演进的意义这一角度去看“代”的。代与代的问题并不疏阔迂远,它就在我们中间,在我们每个人身上流过,纠缠每一个人的生活和意志,影响(往往是破坏性的影响)我们的人际关系。有关代和代问题的因素,对社会的协调发展来说,其意义更多是负面的;这体现为冲突、斗争、彼此毁损——老一代看不惯年轻一代,新一代则视老一代为“怪物”,为“古生物博物馆里的陈列品”。约瑟夫·维萨里奥诺维奇·朱加施维里(化名“斯大林”的恐怖分子)的女儿斯维里特兰娜在她《致友人的二十封信》里,就采取了如此激烈的措辞去形容她父亲的同事。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么深刻的对立呢?

这正是我们这里所要探讨的。

盛唐诗人孟浩然(六八九——七四零年)在那感人至深的《与诸子登岘山》一诗中写下了两句耐人寻味的诗:

人事有代谢,

往来成古今。

这是诗人之情的流露,也是哲人之思的显现。它蕴涵着对历史、对宇宙生命的基本领悟。

让我们略微回顾一下“代”的哲思传统。

自从欧洲人经历了启蒙运动的浪漫主义的洗礼之后,他们便仿照中国式的智慧,放弃了对上帝的崇拜。与此同时,也迎来了精神空虚和行为混乱的时代;为补救这一点,“历史”的主宰性质便被发明了出来,以便替补那个死去的人格之神。而在中国,早在东周的春秋时代,对上帝的信仰就开始让渡给了对历史的论理。恰是那部相传孔子所作的《春秋》,是中国文化精神这一根本转变的里程碑。《春秋》的范例表明,中国人已开始习惯于用历史的褒贬去代替上帝的审判;用近距离的人道标尺,去代替远距离的天道标尺——这正是郑国的贤相子产所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的精神。

这不是一个旋生旋灭的视界,而构成了一个强大的传统。当那位南宋的亡国宰相、我们的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一诗中痛陈“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大道理时,这就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述怀,而是表达了一种文化的共识。正因为这样,不仅他说了和做了,而且还有人听他说,有人模仿他做。文天祥的诗所表达的传统意识是根深蒂固和普遍接受的,这传统意识就是把历史当作终极审判的信念。

近代的欧洲人,也像古代的中国人那样,开始以历史之窟取代了众神之天。结果“历史的必然性”取代了“上帝的意志力”,“物质”取代了“精神”。同时,强权的即历史的审判取代了彼岸的即宗教的审判;其结果是力的竞逐,取代了诗的玩味。

这是一个历史意识破毁了神秘感的时代;但又是一个神秘感反过去注入历史意识从而异化了后者的时代。这一分合之势,体现为历史的崇拜,而不是对历史的所谓科学分析。人从上帝的子孙,下降为历史的产物;甚至连上帝本身和一切事物的起源,也都被推究到历史上去:神圣的一切,本身都成了一种“历史过程”。

历史使“人”获得了一种空前重要性。随着人道取代天道,人不仅获得了与神同等的地位,且战胜了神,获得了比神更优越的位置。因为据说,人是一种由崇拜神而崇拜自己进化着的生灵。

那么,对现代人的存在(一种崇拜历史的存在)如此重要的“历史”,其本身又是什么呢?

在孟浩然诗歌的哲思中,对此已有足够的提示:历史(即所谓“古今”)是由人事的代谢构成的。亦即人事代谢的无意识“往来”,到了思考它的心灵中,便成了有意识的“古今”。正是这种思考,赋予历史以灵魂,使历史不再是一种纯粹的客体。从此,历史成了能与上帝竞争的力与场。

在古今的构成中,“代”是个关键。代有两层含义:作为存在,它是宇宙生命的节律:作为意识,它是这一节律所作出的多样性思考。

孟浩然暗示了这双重含义:

《与诸子登岘山》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

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

水落鱼梁浅,天寒梦泽深。

羊公碑尚在,读罢泪沾襟。

读碑的垂泪人和游山的登临者,把双重含义集于一身:同一代人既是行动者,又是思想者。他们的行动构成了代的存在;他们的思想,构成了代的意识。前者只是纯粹的时间变化,后者还是历史的演进。

读碑的人为什么哭泣?是那碑记所唤醒的历史意识使他颤栗不已。人无法理解时间,因为他本身就陷在时间之里;但人却能理解历史,因为历史是他对时间的思考。人曾在时间中悠然自得:“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这时,他只是一个行动者。他所看到的是一幅超越于历史之外的宇宙宁静:“水落鱼梁浅,天寒梦泽深。”这时,他只是一个观察家。但无言的江山无法起到的沟连古今的作用,却被有言的“羊公之碑”起到了:古今的代谢对于历史的构成当然必要的,但是对于那构成历史的人、对那生于代中死于代中的个体来说,却是令人惶恐不已的。

谁愿意“自行退出历史舞台”?他最悲哀的时候,便是他意识到历史、意识到人事代谢的阴影正在逼近的时候。他不是为古人担忧,他只是感到自己也正被“代”的轮转碾为齑粉。

历史和文化的变易,都是由“代”为轴心而轮转的。这几乎是一个常识。但是,面对此情此景却不是每一个都能保持镇静的。因为作为历史之轴的“代”,它的关键在于消解性的“变”。

萧梁一代的著名历史学家萧子显在他所撰的《南齐书.文学传论》(卷五十二)中,有几句耐人寻味的话:“习玩为理,事久则渎,在乎文章,弥患丸旧。若无新变,不能代雄。”这虽然说的是文学现象,但完全可以适用于各种人世间的事物。特别是,“若无新变,不能代雄”的概括,大至人类历史,小至个人体验,大凡逃不出此间机制。

“变”,推动了“代”的轮转,体现了生命的节律。这节律与人事相通并成为人事代谢的依据。《周易.系辞传》曾经这样点破其间的关系:

富有之谓大业,

日新之谓盛德,

生生之谓易。

成象之谓乾,

效法之谓坤,

极数知来之谓占,

通变之谓事,

阴阳不测之谓神。

以上大业、盛德、易、乾、坤、占、事、神,代表了宇宙的七要素。“通变之谓事”一语,解释了变的关键在于“事”。人间的事业不是无意义、无目的地发展,而在于推动并适应变化(“通变”)。这意味着充分实现“代”的功能。

一切人事(不是现代汉语中的“人事制度”,而是指人世间的一切盛德大业)都以“通变”为归,一切通变都以“代谢”为归。这使代谢的节律构成了古今之变。在“历史——代——变——革——事”的这种关系中,中国智慧的变通性一目了然。

变通意识,是出于对“代”现实的尊重。

相应于不同的年龄所构成的人生阶段,不同的社会与文化方式为之确立了不同的责任与义务、活动范围与生存方式。规定不同的年龄层进行不同的社会活动,是年龄制度最基本的特征,它也使“代”与“代”的隔离出现在社会中。例如你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必须退休,否则,社会生活就会陷入紊乱,年青人就无法安身立命,这是没有办法的。即使你拒不退休或延缓退休,但精力的衰退和(其他人都认为你确实已经老了的)社会评价,也会使你在事实上退休。当然,你的活动范围,也就必然随之萎缩,你的事业和雄心也就随之退休了。

“代”沟的形成其实是十分简单的。人到了一定年岁,就会被社会生活的秩序安排到相应年龄层中去,与同龄者一起活动。年龄层的划分,有时会很狭窄的,比如进学校受教育便是如此,一个年级一个年级地把学生们区分开来。有时则又相对广泛:从二十岁到六十岁的成年人都可以在一个社会团体中分担各种专业工作。尽管有这些分层上的不尽一致,但年龄上的区分与隔离却毫无例外。

年龄的制度化和年龄集体团的隔离,既给社会安排了特别适于生命节律的年龄级序,同时又不可避免地阻止了异层成员之间的平等交往。在产生积极力量的同时,也有消极的作用。目前,国际上关于年龄集团的区分是应该更严格些还是应该更通融些,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这种看法上的歧异,不仅是世界观的歧异所致,也是由所援引的事实不同造成的。例如,在学校的高低年级之间,加强对话和平等感也许不是什么坏事,这至少可以消除彼此之间的隔阂所产生的误解;消除许多冷漠和敌意。但是在师生之间,尤其明显的是在中学以至小学的师生之间,是否应具有一种更平等的关系?是否应该达成一种人与人之间的谅解而不是上下级之间的压制和反抗?这是充满了争议的话题。


第2节

代与代的隔离与幽闭


“代”这个词多少囿于经验的描述,而更为确切、更为理论化的概念,可以叫做“年龄集团”。专门研究人类社会行为方式和群体协作方式的文化人类学家们,一致同意以下看法:

年龄集团如此熟悉、如此重要,以至于它与性别有时被称为决定一个人的社会地位的唯一普遍因素。在我们自己的社会中,我们最好的朋友一般是与我们同龄的孩子们,我们被一起送到学校上学,在学校里,我们一直呆在一块,直到快二十岁才分手。到一定年纪,我们成为“法定成人”,这意味着我们已可以投票,供养自己,而且,如果需要,就必须离家去参战。直到那时,我们还不准喝烈性酒、开车、或者做一些我们的长辈才能做的事情。最终,我们退休了,我们渐渐与我们的同龄人在“退休社”中渡过了晚年,与社会上的其他人脱离了。我们是“青少年”、“中年人”、“老龄公民”,不管我们是不是喜欢,都是如此,而且除我们的年纪之外,别无他因。(参见威廉·A·哈维兰:《当代人类学》,十八章,一节。)显然,不同年龄集团的人们,虽然共处在,一个社会文化圈中,但由于年龄层的区分与限制,由于那种和“代”有关的制度化规定,他们实际上是被“代”隔离着的。在不同的代即年龄集团之间,人们互相说话,但并不完全理解;人们互相交往,但行为方式却迥然相异。甚至人们在为一个共同事业奋斗的时候,所采取的形式与依据也完全不同,这,就是代的奇妙。

西方的、现代化的社会是如此,而在那些非西方的、发展中的社会里,代的隔离作用甚至更大。

综合多种民族学、社会学的事实,人们不难发现,代和年龄集团的区分,并不只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一种习惯,或无意识的行为。在很多场合下,代与年龄集团的区分已经成为一种必须遵守的制度:婴孩的养育,儿童的成长,青少年的教育以及成年仪式和正式进入成年社会等一系列的活动,都是按照一律的时刻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的。甚至社会生物的一定级别所负有的那些社会义务和责任等等,也都以达到一定的年龄为其前提。即使在那些“代议制的民主社会”中,不到法定年龄(一般是十八岁),也无法获得选举权;而不达到更大一些的年龄,则无法获得被选的资格。例如在美国,竞选总统者必须达到三十五岁。

年龄与制度之间的关系,有两层:

1、生物的因素。

2、文化的因素。

显然,年龄本是一种生物的现象,是根据生命体的诞生、成长,衰老和死亡之节律而显现出来的。但对年龄进行制度性规定,并赋予它相应的社会内容,却是文化的因素。关于形成年龄制度化的决定因素,到底是生物性的还是文化性的,具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人类学家们一般同意年龄的制度化在决定社会成员应当享有何等社会地位的过程中,确是文化的因素显得更重要,起了更为决定性的作用。(参见P·古利弗:《年龄划分》,《国际社会科学大百科全书》,第一卷1968年版157-162页。)

相应于不同的年龄所构成的人生阶段,不同的社会与文化方式为之确立了不同的责任与义务、活动范围与生存方式。规定不同的年龄层进行不同的社会活动,是年龄制度最基本的特征,它也使“代”与“代”的隔离出现在社会中。例如你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必须退休,否则,社会生活就会陷入紊乱,年青人就无法安身立命,这是没有办法的。即使你拒不退休或延缓退休,但精力的衰退和(其他人都认为你确实已经老了的)社会评价,也会使你在事实上退休。当然,你的活动范围,也就必然随之萎缩,你的事业和雄心也就随之退休了。

“代”沟的形成其实是十分简单的。人到了一定年岁,就会被社会生活的秩序安排到相应年龄层中去,与同龄者一起活动。年龄层的划分,有时会很狭窄的,比如进学校受教育便是如此,一个年级一个年级地把学生们区分开来。有时则又相对广泛:从二十岁到六十岁的成年人都可以在一个社会团体中分担各种专业工作。尽管有这些分层上的不尽一致,但年龄上的区分与隔离却毫无例外。

年龄的制度化和年龄集体团的隔离,既给社会安排了特别适于生命节律的年龄级序,同时又不可避免地阻止了异层成员之间的平等交往。在产生积极力量的同时,也有消极的作用。目前,国际上关于年龄集团的区分是应该更严格些还是应该更通融些,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这种看法上的歧异,不仅是世界观的歧异所致,也是由所援引的事实不同造成的。例如,在学校的高低年级之间,加强对话和平等感也许不是什么坏事,这至少可以消除彼此之间的隔阂所产生的误解;消除许多冷漠和敌意。但是在师生之间,尤其明显的是在中学以至小学的师生之间,是否应具有一种更平等的关系?是否应该达成一种人与人之间的谅解而不是上下级之间的压制和反抗?这是充满了争议的话题。

有人曾经表示过一种看法,女孩子们只是在婚前才有比较要好的同性朋友;一旦结婚,特别是有了孩子之后,同性之间的友谊便完全淡漠了。而男子则不然,他们在婚后仍能彼此之间保持长久的友谊。根据经验人们可以发现,在已婚妇女和未婚妇女之间,尤其是已有孩子和没有孩子的女性之间,共同的语言是越来越少了,正如俗话所说,“女人们凑在一起就短不了谈论孩子与丈夫。”那没有孩子或没有丈夫的女性,与那些只对孩子和丈夫感兴趣的女性之间,又怎能保持有共同的语言和情感呢?这也是年龄集团隔离作用之一。

事实上,婚龄对不同的妇女虽是不一样的,但在这里绝对的年龄是被相对的年龄(如婚龄)所取代了。而不变的因素依然是年龄的制度化,在制约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年龄对人的统治是无所不在的。

老龄则是另一番情形,老龄带来两个相关的问题:衰老与丰富。前者是就精神而言,后者是就经验而言。不同的社会和文化模式,对这两个相关的问题,给予各有侧重的看待,例如美国社会更看重老龄衰老的一面,而中国社会则更看重老龄的丰富一面。选择的不同,使评价也就随之而易。美国因而号称是儿童的天堂,青年的战场,老年的坟墓。而中国则是儿童的游戏场,青年的训练所,中年的工作间,老年的王国。这一区别,就是作用于相似的生物性之上的不同的社会性。

一般说来,停滞稳定的社会传统更重视老龄的智慧一面,而发展迅猛的现代化社会则多注视老龄的衰颓一面。因此,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的过渡中,年龄层的价值、年龄集团的作用会发生根本的扭转。仅从社会延续性这一方去看,老年人的积极作用是必不少的;但从加快社会进步的方面着眼,则情形恰恰相反。

根据追踪调查的研究所示,在肯尼亚的必里基人那里,由于英国殖民统治所带来的现代化冲击,握有传统大权的“仪式长者”的职责与权力受到了严重的削弱。在近二十年间,祖先崇拜下降了,直到今天,这一崇拜的形式方面,实际上已经灭绝。结果,这批社会化石“和斗士龄级序一样,已经被剥夺了大部分的传统年龄基级序活动”。但更可悲的是,“与斗士不同,他们并没有发现替代的活动。”基督教教会中的领导地位由一小部分男人占据着,他们大多数是年长斗士年龄级序中的人。尽管“仪式长者在入组仪式中仍占有最重要的地位,而且他们作为男巫和巫术铲除者的权力,几乎仍然受到普遍的敬畏”。但他们的历史作用已随着旧社会的消亡而无可挽回地改变了。(以上均参考W·H·萨格瑞:《肯尼亚西部的班图蒂里基人》,见J·吉布斯编《非洲各族》,豪特·兰哈特与斯顿出版社,1965年版第69——72页。)

但相比之下,原先的仪式长者曾负有这样重大的社会使命:

“仪式长者”主持家宅主神礼、有关继承权等问题的亚氏族会议、半年一度的村社祈祷和入社式这些像教士一样的职责。他们还被授权使用巫术力量,有权驱逐或杀死恶婆,或者负有抵抗恶势力的责任,也可通过巫术对那些由于侵扰会社秘密或者由于犯了其他十恶不赦的罪而受到村人咒骂的人判处死刑。在一切对于村社或部落普遍的福利有危险或危害的情况下,都要求征得仪式长者的意见。例如,斗士在发动一次重大袭击之前,要先求仪式长者占卜预兆,如果兆头不好,就延迟这次袭击行动。(以上均参考W·H·萨格瑞:《肯尼亚西部的班图蒂里基人》,见J·吉布斯编《非洲各族》,豪特·兰哈特与斯顿出版社,1965年版第69-72页。)

由此可见,同样的年龄阶层对不同的文化社会环境的价值完全不同。对当事人来说,这样的变化怎不令人痛心疾首呢?

研究过去的文化人类家既然这样说了,那么,研究人类未来的未来学家又该怎样看待这一问题呢?

著名的美国未来学家丹尼尔·贝尔在他所写的《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对社会预测的一项探索》中,不可避免地涉及了“代”与“代”之间的隔阂:

一代人为之艰苦奋斗的事情在另一代人往往看得平淡无奇。今天有谁会回头想想储蓄银行的人寿危险呢?可是马萨诸塞州路易斯·D·布兰代斯提出的这个主张是在立法议会奋战了五个月才得以通过的这是国会所见过的最艰苦的奋战之一。这个问题使布兰代斯闻名全国,最后使他进了最高法院,这种声望依然存在,但问题本身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然而,过去没有、现在也仍然没有完全吸取教训——改革的效果从来就没有像支持者所希望的那样巨大,而其结果也很少像反对者所担心的那样大的破坏性和灾难性。(见该书中译本第331页,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为什么不同世代之间的感觉,有如此之大的差距?

显然,是不同的经历与感受、不同的知识积累与生活视野造成了不同的人格。从社会的发展和人格的演变来看,这些不同人格之间的嬗替是有必要的。但对当事人自身来说,这也就形成了一种痛苦,与磨擦的根源。正是围绕着这些不同的感受和生活世界,不同的社会态度与行为方式之间开始进行斗争,以决定谁来支配未来的人类。在历史演变的特定关头,年龄集团各自所拥有的势力是这样的强大,以致他们能够直接穿越政治关系和亲属关系,并且和这些关系相对抗,从此开出一个新局面来。

梁启超的“少年中国”、“五四”时代的“新青年”们,就是这么干的。这也是社会大分化,大改组所必定要经历的一个痛苦时期。

由于近代中国陷入一个漫长的、迄今没有结束之期的文化革命过程中,所以,在中国近代史上,年龄集团的大分化表现,尤为突出。我们看到,近代史中的许多人物,在年轻的时候向西方寻求真理,但到了晚年,却大多成了迷恋国粹的人。但当他们到了晚年时,整个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并未停止,反而发展得比他们年青的时候更加迅速,因此这是不能用社会的停滞来解释的一种个人的退后。

那么,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呢?我们认为,这实际上是年龄差异所导致的对不同文化的选择结果。是社会文化的大裂变状态给不同年龄的人们打上的各自印记。人哪!很明显,由于衰老,他们的生命节奏迟缓了,于是他们便对那些更激进的文化态度产生了隔阂,甚至反感,产生了极端的冷漠和尖锐的敌意。

这已不是观念之急,而成了生命之战。

对年轻人来说,重要的任务不在于谴责这种退后行为,而在于分析它并理解它。当然,分析与理解并不意味模仿与顺从。相反,抗争也许是必不可少的。这里,酝酿着一种回避不了的紧张。剑拔弩张的文化形势表明,大规模的社会冲突就在眼前了。

但这冲突并不纯粹是消极的,或充满破坏性的。代与代间的隔阂,曾是促使社会单位得以有机形成的持久动力。今后也依然会这样。社会与文化的发展,若不诉诸某种大隔离、大分化、大裂变、大灭绝,反而是不可想象的。只要人们善于理解这种形势,并以适当的分寸去适应它、或把握它,就可以更好地完成过渡——生命的过渡、时代的过渡、文化的过渡,以及自我的过渡。

生命力正潜伏在“代”沟之间!它跃跃欲试。


第3节

体制加剧了代文化的冲突


“代年龄集团”、“代的隔阂”、“年龄现象的制度化”——是分别来自纯粹生物的、社会生物的、文化心理的、社会制度等三方面的对群体生命代谢现象的解释。观察点各有侧重,理论框架也各不相同,但却同样注重群体代谢活动对人类文化演进的重大意义。

渐进的常规的演化,伴随着磨擦和不适。而突变的、革命的演化,则带来爆炸性的局面和触及灵魂的痛苦。一个有资格的社会学家,断然不会无视“代”文化冲突所带来的一系文化问题,正如一个敏锐的历史学家能像把握自然界中的节气那样把握住“代”文化的差异。他将发现,“代”的不同,使生活在“代”中的人们受到不同文化的支配,从而形成了不同的“代文化层”。社会文化的“代”以及“代”的隔离,不是严丝合缝、铁板一块、一成不变的。在实际生活中,“代”文化的内部变化,推动“代文化”间的彼此渗透。这正是希望之所在。渗透与无所不在的交流,可以消除社会分层的极向化恶果——社会分裂状态。以此缓解人世间的敌意和对立。从而,使那些过于坚硬的心趋于融洽。这有助于促进“代”文化之间在互相让步基础上的合作,有助于挽回已遭破坏的社会信任。

可悲的是,这种力图填补代沟之裂罅的善良期望,却被体制的僵硬性给破坏了。

年龄的分层自古以来就是与制度的强力规定联在一起的。年龄问题从此不仅是个生理问题和心理问题,甚至不仅是个人文化水平和社会身份的问题,而且是和各种现存体制的命运息息相关的。年龄的制度化规定,在事实上加深并加固了代沟,十分有效阻止个人逾越代沟的隔离,去达到一种新的对话。

人们在失去各种社会自由的同时,还得附加一种“身份税”:丧失和异代人平等交流的个人自由。没有这种平等的自由,就失去了对话和相互理解的机会,堵塞了自我变通、逾越代文化局限的主要渠道。

体制的压力,使人们的心变得格外坚硬了。

在古代的以色列,掌握教权因而控制着社会权力的文士和法利赛的人,就被耶稣指责为心硬的人。显然,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心硬,很大程度上是被体制的压力决定了的,至少是加剧了的。而耶稣反对心硬的教导(他要求人与人之间进行新型的、有活力的对话),实际上正是一种反体制的呼声。当他宣布“我来不是要致太平,乃是要动刀兵”的时候,与他宣布和平与慈爱的时候,并不自相矛盾:二者都是反对当时体制的行为。可见,耶稣不是体制的维护者,甚至不是改革者,而是一位革命者。他的反体制倾向完全类似于近代世界的无政府主义者。

体制加深了人们相互之间的隔阂和幽闭。从社会交往上更从内心深处切断了以“人”的名义和本性进行对话的最后渠道。心硬的人们是与硬性的体制是相适应的。因此,要求减轻社会紧张状态、要求加强代与代之间的对话的努力,也就必不可免地与如何去超越体制的问题相关。

在英国历史学家A.汤因比与日本社会活动家池田大作之间进行的一场对话中(英文书《Choose Life》,日文版书名为《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对话》,中译本则改为《展望二十一世纪》),就以“代沟与体制”为名进行了讨论(第一编,第五章,第五节)。

池田大作首先提出这个问题。他认为,新旧两代人之间的隔阂,已是一个广泛的社会问题,关系到许多人的切身利益,因而引起了世界性的关注。而两代人之间最大的不同,首先就是体现在他们对体制以及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看法分歧上。

老一代人认为,自己的生存是受到休制保护的。所以,如果体制的存在一旦受到威胁,就是豁出性命,也要维护体制。这样一来,自由也好,生命的尊严也好,都成了一种观念。而与此相比,保护体制则成了现实的前提。对年青人来说,威胁个人自由和生命的最大元凶则是那有义务保护他们的体制。老一代人为了保证生命的安全,被体制剥夺了自由,结果反而失去了生命的价值。这对年轻的一代是无法容忍的。老一代人维护体制,是因为他们意识到体制现在已经关系到自己的权威和利害。他们年轻时,权力也是握在上一代人的手里,在上一代人的手下,他们尝够了苦头。而现在,当他们终于掌握了权柄时候,他们下一代的年轻人却不承认体制的权威了。因此,必须制止这种现象。

对于反体制的年轻人来说,问题主要是体制领导人的特权意识。虽然体制随着各种时代发生着变更,但无论哪种体制都总是要压制那些不顺从它的人。年轻一代抗议和反对的正是这种机构和支撑机构的这种意识。年轻人想要改变生活方式,创造出一种反抗的文化,这种“二次文化”的浪潮不断变化着形式风行于世界。加剧了代文化的冲突。

在汤因比看来,还有一个问题是特别值得注意的:中国旧体制存续的时间比有史以来的其他国家都要长。

总的来说,现代国际性反体制运动的明显特征,就是在体制以内的青年与中年人之间的对抗。体制内的所有年轻一代,都采取了叛逆行为,结果使得现代社会变得异常混乱。青年一代的反叛与离心运动,有如下几个原因:

第一,现代掌权的中年一代,显然已经不能令人满意地处理社会上的各种问题。这加强了全社会的危机感。

第二,科学技术加速度的发展,使社会文化事物的变化异常迅速,而且具有朝着破坏性方向发展极大可能。因此年轻一代担心,在经过世代更替、自己的时代到来之前,现代的中年层就会招致无法收拾的败局,使人类文明毁掉。

第三,年轻人对年长者抱有疏远感。是因为在所谓现代社会中,统治者的活动和生活方式已经失掉了魅力,失掉了威信。过去。印度的婆罗门阶级、日本的武士、明治时代的元老政治家、罗马的元老院议员、华尔街的巨头等等,这些人的生活方式曾有过社会魅力。但是,今天的社会领导人的生活则一点魅力也没有。有时,甚至是令人憎恶的。现代统治者的平庸无能,导致了年轻人的反叛。

新一代之所以轻蔑和厌倦老一代,是由于他们认为老一代显得不诚实,像伪君子。但这种分歧和成见的责任,是否都在老一代身上呢?当然不是。事实上,不论哪一代人,一旦轮到自己掌权时,行为的自由就受到可以称之为“前世报应”的某种无形势力的束缚和摆布。“前世报应”,是对人们经验中的“历史条件”和“文化传统”(包括“文化心理”)等主客观因素的概括一种哲学的、带有宗教与神学意味的抽象概括。这些因素左右着当事人和决策者们的言行,并迫使他们服从报应的规律。若非大德者与大能者,决然脱不出它的制约。

正因为如此,尽管汤因比认为老一代统治者享有的特权与人的尊严是不相容的,而在体制与人性之间发生的对抗与冲突上,应该优先考虑人;这种新的思维是使隔离与斗争中的两代人,取得历史性和解的必要条件。但是他转而又怀疑这一点。因为前世报应被认为是人类“命运中的一部分”,难道现代人果真具有改变天命、填平至少是在五千年以前就已横下的这条鸿沟吗?

相比而言,池田大作在展望未来时,更富于乐观的透视精神。现代反体制的主力军是年轻的学生,很奇怪,他们作为现体制中心阶层的子弟应是统治制度秩序的接班人,但正好是他们,却充当了反体制运动的急先锋,这个世界性的问题,是一个在不同社会制度中共同发生着的现象。这也使得现代的反体制运动与历史上的反体制运动有所不同;它采取了“青年反抗”的运动形式。由于这个新特点,当代社会的变革就面对着一系列新的挑战。

在以往时代里,问题要简单得多。维护体制的一方获胜而反抗体制的一方被迫屈服。只是当体制过于腐败以致充满各种自身无法调整的尖锐矛盾时,反体制的一方才会强大到跃居主流地位,使历史发生重大的转折。但在现代,斗争却好像是了无结果的——人们期待的戏剧性决战始终没有到来,结果整个社会陷于长期而持久的内耗中,这种内耗,正是由于彼此对立的观点,无法说服对方而影响了社会决策,从而使社会陷于剧烈的摇摆和混乱之中。

怎么办?池田大作提出了他的解决方案:

“新老两代人都应该在这种意义上承认人的尊严。以此为起点,便能打通一条双方互相谅解的渠道。在这个基础上还可以再建立一种社会体制或学问体系,总之,是一种新的秩序。”

但在一个当代中国人看来,这一方案具有太多的乌托邦色彩,虚幻而不切实际。经验早已告诉我们,演奏高调是容易的,而解决社会的低效率问题,却很难。

怎么办?代文化的冲突使现代人付出了越来越沉重的代价。这种内在的紧张,也显示了现代社会急速进步的幅度之大。当物体前进的速度急剧加快时,它所经历的震撼也要相对加大。因此,在这里很可能也像人类所面临的其他问题上一样,没有什么十全十美、皆大欢喜的解决办法。在中世纪的宁静和传统社会的低效率中,冲突可能会得到更好的控制,因为革新的力量被比较有效地遏制住了。

与其因噎废食,勿宁铤而走险:这或许可以抓住一线转机。


第4节

人类的优越性


前人在谈到“人的优越”时,多从其先天的、生理的素质着眼,如古典哲学家称赞人类“会思想”、“有理性”,即属此例。

人的思想能力是与生俱来的一项本能,而思考的动力,则是生命本身。后天的教养,只不过教会他思考什么和怎样思考而已。

我们从后天的、文化的意义去看待人的优越及其包含的巨大能量。人类不仅“会思想”,还懂得如何思想和思想什么。思想和理性本身,并不拥有恒定的价值,如果使用不当,它照样会成为负数的并带来灾难。理性主义并不值得骄傲。因此,知道“有理性”还不够,还要进一步考察他有什么样的理性以及他如何使用这些理性。

好的思想和理性可以帮助人们跨越代沟,使社会的发展不致中落。这是一种文化而非一项本能。发展它需要社会的合作。这也是文化赋予人的力量之一。

在动物世界里,在猿类的群体中,这种藉助于文化而实现的跨越是难以想象的。在那里,古来的秩序和现行的权力,主宰了一切,形成了一种不稳定的却极顽冥的习惯统治。

在猿类的群体中,老一代公猿与年轻一代的斗争,是周而复始、不断上演的戏剧。它们调动全副精力,互相竞争着对群体的影响力。据说,这种不断的竞争,有助于保持种族生命的活性,使种族的遗传资源获得必要的选择。

人是从猿进化来的,因此他又带有猿性。但是,人不是命中注定要和猿一样的。他有思想,他能发展起自己的理性模型;他的思想和理性能改变他的命运吗?

无疑,人类已被世代和世代所形成的文化樊篱所隔离。但问题还有另一面:竞争所激发的生命力,即基于压抑和反抗的对立形态而完成其形式化的社会活力,也恰恰潜伏在代与代文化的沟壑之间。如果没有这里所分析的一切,如果没有那些崎岖不平的分层制度,如果没有代与代文化的冲突,人们的生命力也许就无法达到那令人晕眩的高度。

承认代与代文化的现实,是一种新思维和新理性的胜利。这将开通缓和代文化冲突的一条新路。只有在缓和冲突而不是加剧冲突的基础上,社会才可能跨越代的间距,而不是被代的间距所分裂。这呼唤一种新生命,这将造就新生命。而变通的艺术,正是作为对“代”现实的尊重,出现在历史中的。变通是文化的活路,它有助于激发青年对社会的效忠,减少社会的内耗、痛苦与破坏,推动文化发展的和平过渡。

如果和平过渡的渠道被阻绝,那么,就会发生这种情况:一、社会停滞;二、暴力革命。而暴力革命正是对社会停滞的一种报复、一种急速的补偿。这虽可给文化发展带来意想不到的机会,但却也弃满了难以预测的危险。

在这些方面,科学哲学家们关于科学发展的研究是有启发性的。例如库恩在对“科学革命的结构”的研究中指出;常规科学和革命科学分别是受传统束缚的活动和打破传统的活动,作为科学体系中相反相成两个侧翼,造成了传统与创新之间“基本的紧张状态”。这种形势和我们代与代之间的紧张状态极相似。

历史表明,“放弃一个范式的决定,永远是同时接受另一范式的决定。”(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第77页。)所以,库恩把科学革命中两个范式的斗争,比做政治斗争中两个党派的斗争。在这对立力量之间,缺乏一个公认的更高权力机构,一个可以节制冲突双方的仲裁者,所以科学革命也像政治革命一样,不受理性的支配。在传统力量和革新力量的代表之间,虽有一个说理的对话进程,但自古以来的这类对话却免不了两个毛病:

(1)彼此都竭力向对方宣传,但却全然听不进对方的话。

(2)双方论争的理由都是靠循环论证来支持的,也即他给自身规定了标准,却不能满足对方所规定的标准。

既然新旧力量的交替,不是按照理性方式完成的,那么革新力量如何战胜传统力量呢?

决定性的事件是这样发生的:

提出新理论的,主要是年轻人或一门学科中的新人。由于生长的文化环境不同,这些人形成了新观念和新行为方式,他们把这些变成了一种新的信仰,并把自己的生存环境中所特有的那种压力转换成对新信仰的皈依和献身。因此,他们的胜利不能被解释为说理力量的胜利。实质上,那是一种生命形式的新陈代谢,那是一种生命力量由较强之处向转弱之处的流动。因此在库恩看来,科学革命胜利的最关键处,就是抱有老一代信念的人们逐渐消失,和抱有新一代信念的人们逐渐成长。随着生命的这一成长,新的信念也就成长,最终获得了统治力。新一代人因此也是按照和老一代人同样的机制去行事的:他们坚持并信仰新的科学犹如老一代人坚持并信仰旧的科学。

在这里,科学已经成了一种特权,成了生命的权力形态。

这就是历史的进步?

“革命以两个阵营中的一个完全胜利而告终。那个集团难道会说他们的胜利结果不算是进步吗?那就好像是承认自己错了,而他们的敌人倒是对的。(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第150页。)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从功能上说,这进步不过是生命的一种节律罢了。是生命形式的新陈代谢在社会、文化、科学诸过程中的体现。这些周而复始、无所不在的代谢,对当事人来说是不舒服且令人烦恼,但若无此烦恼及痛苦,没有这些冲突和混乱,我们的文化又何以发展呢?

正如美国女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在她研究原始民族的著作中所写的那样,“在这块土地上,没有人孤注一掷,没有人蒙受信仰的磨难,也没有人为了特殊的目的殊死拼搏。……一位丈夫与勾引妻子的情敌之间的仇隙,只需一张精致的草席便可弥合。……任何人的生活步履,都不会被别人催促不停,也没有人因其身心发展缓慢而受到严厉的责罚。相反,这些富有天资、早熟早慧的人却每每受到遏止,以期让那些迟钝、缓慢的人得以赶上他们。……这个社会只把所有的奖赏赐给那些不计较失败、而且能在蒙受失败后依然面带微笑另找目标的人。”(见玛格丽特.米德:《萨摩亚人的成年——为西方文明所作的原始人类的青年心理研究》第十三章。)

然而,正是在这个充满和谐的无痛苦之地,却没有科学和艺术,没有使现代人可以为之感动并献身的一切。

如果和西方文明即现代文明比较一下,那么萨摩亚文化即原始文化中,虽然有生物的“代”,却没有文化的“代沟”。那里的人们尽管也是从小到老生活在不同的世代中,却免除了代文化冲突的烦恼。在那里,所有的人都是同一派别的教徒。尽管教会成员与非教会成员可以在实践上有所区别,但在信仰却无从冲突。“在他们看来,只有一种上帝,只有一种可以被人们接受的宗教实践。假如一个人不信宗教,他唯一的办法便是比同胞信的少一点;他可以嘲弄、藐视宗教,但却没有任何新的教旨可以信仰。”(见玛格丽特.米德:《萨摩亚人的成年——为西方文明所作的原始人类的青年心理研究》第十三章。)

但现代社会却完全相反,它仿佛是由不同色质的纱线编织而成的,因此任何一个群体所接受的思想体系本身就包含着内在的多样性及其矛盾。这是各种文化交融的结果。但另一面,这些不同的体系之间却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和冲突。这种复杂性和“言行不一”,正是现代人感到莫衷一是、不知所措的苦恼之源。

在这里也正像在其他任何地方一样:苦恼成了重新出发的起点。

文明社会不是被习惯统治的社会,而是一个革新力量与传统力量不断较量并战胜它的社会。这是生命律动的激化,也是文化代谢的动力:青年的过剩精力转化成文化变异的驱力。

要青年人不使用他的过剩精力是不可能的。过剩精力驱使他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且诱使他以万事万物来作好奇的试验品。

这是一种特能够被我们理解且一拍即合的时代精神。

压制它,将弊多于利。

青年的效忠,是消减群体内耗的保证,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力量,而促成这种效忠,则有待于领袖人物去弥合代文化之间的鸿沟,其方式应是超越代文化的差异,这不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自然而然的事恰是基于本能去肆行压制,卷入周而复始的猿类戏剧。因此,这需要卓绝的创造性努力,这期待着一种有魅力的人格。

达成各代及各代文化的沟通,是社会福祉的莫大的保障。而这,也是我们寄望于《第四代人》的。

1988年5月



〔另起一页〕


第二节

1990年的六四悼歌


(悲哉!他甚至来不及停顿一下,略略玩味自己的创造。他的艺术不为自己赏心悦目而发。他不孤芳自娱,也无人能够参透他。于是,他没有读者、听众和观客,他像是一部无字天书,无人问津,不为世知。他沉潜幽深奇特的洞府,原始自然地封存着……以待来世。岁月匆匆、一切都不常驻……辽阔的悲哀此起彼伏、浩荡不已,幻化出世界史的景致。宇宙的无言之歌,就这样为他吟唱。)

1990年初黑沉沉的除夕夜,零点时分

1

北京,充满神秘启示的地方!

北京,深邃而幽远的精神保留地!

你是中国的精华。如果你哭,中国就泪流满面;如果你笑,中国就欢欣鼓舞。

2

当人倒下来的时候,也许更真实地认识到“人之本质”?

在死亡面前,生存将洞开其毫无意义的本来面目。除非你能够相信──生与死,像光明与黑暗那样交替进行。如果光明仅仅只能亮一次,就永远沦入黑暗,那光明又有什么终极意义呢?

──这样,便有了宗教、哲学和爱?

3

从功利的观点看,人生充满了可笑的错误与惊人的浪费;但从审美的角度看,每一个错误每一次浪费,都是一种宝贵的体验!

只有当我把生活(宇宙、人生等绵延之流)理解为一片虚空时──我才有余力去想象它是实存的!

4

“个人的生命是多么微不足道啊!”──是的。

但群体的、民族的生命本身,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各种人间事业的寿命又何尝不是如此?

死亡是终极的、不可跨越的?──这一“科学的认识”,已构成了一切现代世界观的共同基础。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皆源于此。民主主义与集权主义,皆源于此。现世主义与出世主义,皆源于此。现代享乐主义与现代禁欲主义,亦皆源于此。

5

人生,进一步,座上宾;退一步,阶下囚。

座,就是未知之星,神秘之云,也就是人生的希望与抱负等等。

阶,就是名利场中的官阶、商人脑袋里的算盘格子,是社会的关系与负累。

在一场毫无取胜之望的战斗中坚韧不拔,才是勇者中的勇者。

那样,他只是为了保持一种良好的风度而战,也就是为了完美的理念,而坚持不懈的。

那样,他已经超然于功利之上,而把战争本身,当作一场趣味盎然的游乐;而不再斤斤计较,仅仅把胜利贬低为“劫夺掳获物的一场盗窃”。

恐怖和希望、思念等心理活动一样,是一种必定要消耗大量能量的活动。因此一点也不奇怪,当恐怖和希望、思念等心灵骚动都达到其高潮之后,必定会迎来一个相对宁静的低潮期。随着郁积的能量之耗散,一切激情突然间难以置信地平复了,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好像那阴影那阳光那泪水纯然是一个梦……与“形容枯槁”十分相合的,是“心如死灰”。死灰,当然是平稳寂静的。它既不必存希冀;思念也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不知飞往何处之天涯,但反正已与“我”无缘了!

──这是否表明,在心理、生理诸相的背后,起“决定作用”的还是那个物质原理,是是那个“无情的情人”──生物现象?

6

要知道,再年轻的人物照片,只要褪色模糊了,就变得无限衰老,仿佛汉墓中的出土文物。再美好的往事,只要模糊褪色了,就成为陈腐不堪的,你不再能抓住生动的细节,只觉生命的徒劳无益。

为什么许多人拼命地、乃至“忘我地”、“无私地”忙碌在某些事务性的漩涡里?实际上,这种奔忙乃是为了忘却“老之将至”的大惊恐!

奔忙比之思索,省力得多又收获得多,何乐而不为之?这不仅出于功利之计,还出于内心的恐慌:因为,正是在省力而又多获的掩盖下,你的衰老被“淡化”了、因而仿佛推迟了!你的业已趋缓的心律,又开始健旺地运动起来了!这种人为的“年轻化”,可使老朽也红光满面,“贱步登上天安门城楼”,怪不得人们都对这套健身术乐而不疲呢!这就是权力的春药和杀人的荣耀所刺激起来的集体主义!?

7

世界上最悲惨的事,大概莫过于一只强健的猫,在一间封闭的屋子里,被满满一屋子发了狂的老鼠,活活咬死了。

一位劫后余生的见证者曾经说过,“目睹一个高贵而优秀的青年,损丧在一群庸碌的老人之手,必不可避免地促使见证者产生了对于世界的厌恶和对于宇宙的怀疑。”

在这种灰蒙蒙的浑沌中,我终于想起了基督和他的使徒们──

他们是多么超越的人!超越,只能是心性的。没有最低限度的超越精神,你怎能理解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世界?尽管这种令人作呕的本相常被窃贼们小心翼翼地隐藏着、文饰着;否则,你就无法拥有使人得以生存下去的起码条件。否则,超越是一种幻构!因为幸福有待于无待,超越有待于“非超越之境的压力”。

他们,这群古代文明的腐烂中迸裂出来的生命精华,竟然在类似的绝望中完成了那么深刻的“创造性转化”:他们,把命运的遗弃一变为上帝的祝福!从而把死亡变成了复活与永生的准备,也使被损毁的天才成为永生的救主。由此,他们将“对世界的恶心”升华为拯救世界的热切。“对世界的恶心”:这是目睹了刺眼的悲剧而不可能不发作起来的旷世情怀。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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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如何拯救中国2000万光棍


一篇《拿什么来拯救中国2000万光棍们?》的文章写道:

2011年11月11日开始的“光棍节”,并不是“国家”法定节假日。一切只因为这一天的日期里面有连续六个“1”的缘故,这个日子便逐渐成为了“光棍节”。而光棍节之所以成为了一个民间自发形成的节日,无疑说明了我们中国的光棍群体在日益扩大中。光棍节的到来,更是让很多中国人都在思考,为什么我会成为一名光棍?为什么唯独在中国,男性人口会越来越多,女性人口会越来越少,以至于曾经有“三妻四妾”传统的我们中国人,居然会人心惶惶地担心起“找不到老婆”的事情? 

中国成为世界“光棍大国” 

人口专家认为上世纪九十年代出生的人口在达到婚龄时,将会有10%的男性被挤出婚姻市场不能成婚。到2020年,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3000万—4000万,平均5个男性中将有一个找不到配偶。几千万适龄男性可能被判“无妻徒刑”,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光棍之国”。 

中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情,但将有3000-4000万男光棍的事情,若不是经专家之口说出大概绝大数地球人都还蒙在鼓里。

3000万是一个什么概念?4000万是一个什么概念?这里“中庸”一下,就取3500万来详细说明。3500万的人光棍就相当于一个波兰或者加拿大的人数,是朝鲜或者伊拉克人数的1.5倍,是古巴或者希腊的3倍,是瑞典或者海地的4倍。 

高房价下的奢侈品——爱情 

很多人有爱情,却不结婚的主要原因是物质条件跟不上,所以干脆拖着。没房子,当然没门也没窗,没门,那怎么让媳妇过门咧?父母攒了一辈子辛苦钱,最多给儿子儿媳买个厕所,运气好的能搭个小阳台,男人压力越来越大,女人要求越来越高,房子成了衡量爱情的惟一砝码。男人铆足了劲工作,发誓不赚到100平米的不泡妞、不结婚,女人拼命花钱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一心想钓得金龟婿。爱情在无情的地产泡沫下黯然失色,年纪轻轻的我们要么负债累累,要么孤孤单单。

贫穷,使很大一部分人被迫做起了无房无车无妻的“低碳光棍儿”。我们的婚恋问题,是苦涩,是压力,更是无奈,百般的无奈。当“养情妇”“包二奶”的大款官员在花天酒地,肆意逍遥的美妙时分;当有房有车有妻子的社会名流过着舒坦日子,养尊处优的当下,有没有想过我们的旁边,拥有如此众多的贫困“低碳光棍儿”,他们比什么时候都强烈地渴望获得纯真情感,他们比什么时候都强烈地希望甩掉“光棍”的头衔。 

对此难怪有网友戏称:中国不是实行一夫一妻制的,是一房一妻制,有一套房子,才能有一个老婆;没有房子,就没有老婆;有N套房子,就有N个老婆,所以传统社会中国的达官贵人说娶了一“房”姨太太,而不是说娶了一个姨太太。想想这些,你还有勇气结婚吗?干脆打光棍好了,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一个人睡着全家不醒,一份工资,好使得很!等混到张朝阳那境界,再考虑结婚也不迟。 

如何拯救中国的光棍? 

2000多万的光棍遍布大江南北是何等的一个奇观!在面对“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光棍们将怎样安放自己骚动的青春。再看看古今中外,没有一个国家是不头痛光棍人群的。中国历代农民“起义军”,在很大程度上是一支“光棍军”,那些由于贫穷而不能娶妻、建家的男子汉,成为社会的反抗力量、破坏力量。中国清朝末年的“捻军”就是一个例子。这个“光棍叛乱集团”所控制的地区一度拥有600万人口。 

21世纪出现在中国的“光棍大军”,无论从队伍的规模、持续的时间,还是对中国、对世界的影响,都是空前的。如何破解这个难题,考验中国人的大智慧。有人就建议,要政府出台出家新政策,热烈欢迎和尚,严格控制尼姑。且凡是男性自愿出家,让出婚姻名额的国家将给予优厚奖励,而对于出家的女性则要严格控制,多方把关。还有人建议,要婚姻世界化,语言国际化。届时涉外婚姻将会成为新的潮流。英语作为国际交流语言,其重要性将进一步得到体现,我国适龄男子的英语水平将在自发的学习热情中快速得到提高。更有人提出,若有女性到了婚龄还不结婚,要被征收“单身”税,而已婚女性将获得多项国家政策的保护。且不论这些建议的可行性,在这些戏谑娱乐的背后,更多的是光棍们面对青春的自嘲和面对婚姻的无奈。 

……

对于上文的担忧,早在1980年代谢选骏就预见到了,并且提出了解决方案。

这一解决方案写在了《天子经注集》一书里。


武贲:天子的门徒没有家庭(一五二章)


【“武贲一星,在太微西蕃北,下台南,静室旄头之骑官也。”(《晋书·天文志》)】

天子的门徒没有家庭,没有世俗的安慰,没有常人可以依恋的退路、避难所、精神病院……他们的晚景在世人眼中将是凄凉的,甚至不忍卒睹,不忍细想。他们好像一堆被榨尽的药渣,在向残酷的命运女神贡奉了最动人的精华之后,终于成为一片被遗忘的废弃物。但他们厌恶养老,厌恶成为寄生虫。

【注:即便他们广有财富、载誉蜚声,也难以在生命已经萧索的地方,慰藉一颗寂寞的心!暮秋里的工蜂,你们辛勤劳作一世,背负世俗的诋毁和官方的恶谥,却在这最后的金色阳光中奄奄一息了。冬日的阴霾和风暴,不能使你们惊心,懒洋洋而不生育的世界,才真正令人厌恶!末世就要来临,降落在你们曾经为之流溢了生命之火的地方……大自然一下子变得陌生了,它已不再记起你们的影子,主人已经把高贵的日光移向你们之后的更年轻的后裔了。

你们伤感了?是的。淡淡的,抹不去、驱不尽的哀戚,死死揪住了你们的心。你们伤感了!这伤感里却没有悔恨。 不悔恨充当天子的门徒,不悔恨浪费自己的一生,不悔恨掳取常人不敢望其项背的收获……你们只恨未能在盛年死去,带著青春的遗香。你们只悔恨,未把那一表堂堂的遗烬,撒落在曾经荒芜的世上。

悔恨也仅仅为此而发:未能及效法那些部落的战神,在对敌人的致命一击中,自己也杀身成仁,且把这玉石俱焚,看作人生最灿烂的归宿。美哉!】

天子的门徒!为了免除这暮年的悔恨,我们应在盛年就选择一个心理的墓地!我们应学习并转化中国的古老智慧,无论是帝王还是富者,都在生前营造陵墓,以便死后早享清福。我们应把这一智慧,化作一个牢固的信仰:不仅欢迎身体的安乐死,而且渴求精神的安乐死:在创造性枯竭之后,就毅然舍弃生存之道。

【注:他们曾经多么深挚地爱过异性!他们的幻想曾经多么无端地以尤物为轴心地凝聚!可是现在,一切都凋零了。就像秋风大起后光裸坚韧的树干……这是生命衰落的征兆?也许。但也可能是生命升华的结果?也许。反正,人生最富感受性的时刻,业已结束。新页将揭开:继之而起的,是明确而坚毅的无轴心时代。感受性衰而方向感生。中年的方向感,以青春的感受性为猎物和食物:感受性的食谱越是丰盛,则方向感越是强烈,方向感盛,而感受性亡。

对天子的门徒而言,性爱隐藏着巨大的危险!天子的忠仆不能让人间事物的爱慕,超过天子之光的依恋。而在人间事物中,性爱的诱惑更形险恶,这危险的人性尤其是武士们的“阿基里斯踵”,多数勇士都是死在女人的怀抱里,所以失恋是上天的宠爱。

天子的门徒,要胜过古希腊英雄阿基里斯!阿基里斯为什么十年攻不破特洛伊城?因为他战胜不了神的意志。但我们的英雄却非如此。他的致命弱点并非宿命的,是可以通过心身的修炼而消弭的。他的弱点不是由于神的疏忽而造成,只是由于自己的忍耐尚且不够。只要他对人间事物或社会关系(爱情也是一端)的重现超过了对天子的信靠,就失去了天子忠仆的身份与职能,就只能由此堕落了。

天子的优秀仆人,振作起来!驱逐自己心中久久盘桓的阴影。这阴影总是渴求著异性的气息、异性的顾盼、异性的神采、异性的姿态……而这有关异性的一切……实际上不过是你自己心性的陷阱,你壮烈的远航上的一个临时迷惑性的港口罢了!

这些意欲征服世界的英雄,挟带卫护自然的原始芳香,他们的第一个征服,就是把自己从世俗生活的陷阱中解放出来,驱逐悖于天子的生活方式,遗弃那些遮蔽神光的时装……忠仆们!你们的价值与你们卷入世俗生活的程度,适成反比。因为你们的使命与你们对日常生活的关切,是对立的。唯有敢于动手毁灭人的基本特性者,才可能产生不可逆转的塑造力!只有无根基、无傍依的创造者,才能以充满热情的冷酷和充满暴虐的仁爱,开辟新的洋流、新的河床!

“感觉要敏锐些,感情要迟钝些。”诗人说这话是“人生冷酷的明证”,但宗教则目为不得不来临的“神明旨意”……女性是自足的。她们早在母胎里就已自我完善。她们来到世间,唯一的需要是取得外物,以供养自己的完善。只有男子,才感到自己的匮乏和欠缺,因此,他便从母亲的怀抱里逃脱出来,前去创造前去征服。毕竟,“天才是人类的病,生命是宇宙的病。”】

谁是灵魂世界的难民?谁能在灵魂世界找到自己的家屋,结束迁播,实现皈依?

他们的双重人格,一重献给天子,一重献给人民……他们是不为人知的多棱镜:每一棱都闪现一座崭新的城池;每一面,都开辟一个文明新模式;每一相,都是一组星座的下降凡间。没有家室之累,不受感情的约束,不对世界负责……他们一往无前,超脱自己的幸福和时代的苦难。这时,生活对他们不再是负担与苦海,而成了一座充满希望的地狱。他们就是奉命拆毁这座地狱的英雄。

难道你们真的不知道:光明曾经产生了最大的黑暗?而完全彻底的黑暗,相形之下却难以感觉,以致被猴子颂扬为“伟大的红太阳”。

一个有机体,正是这样认识生活的!生命无时无刻不在对比下存活,生命无时无刻不寻求相反的东西。光明使人盲目,黑暗发人深省。生命不仅寻求相反的东西,它还乐于制造相反的东西。这就构成了历史的波澜!而你们,命中注定要成为这波澜的驾驭者,成为无思无畏无界无累的冲浪者!


常陈:当他们放声哭泣(一五三章)


【“常陈七星,如毕状,在帝坐北,天子宿卫武贲之士,以设强御也。星摇动,天子自出,明则武兵用,微则兵弱。”(《晋书·天文志》)】

当他们放声哭泣,整个文化的构架嘎嘎动摇。这时,整个地球都静默无音,仿佛全体生命都在肃穆凝听……这是世界历史的服丧期。

有一天,真命天子会在风雷沉寂中来到我们身边,对文明社会内部的一切杂种、废品、渣滓甚至病毒……来一次总结性的聚而歼之!看哪,他以奇特的风格和简化的方式、快速的动作,把堆积如山、几达天庭的文化垃圾轰然付之一炬,即使这样会威胁至高天庭的安全也在所不惜!没有软弱、没有犹疑、没有近乎疯狂的勇气,只是“奉命行事”而已。像是坚贞不渝的道人,尽情扫荡为害人间的鬼魅狐怪……他也对“越界者们”严惩不贷。他用现代技术甄别一切剔除一切焚烧一切,然后熬炼出一点新的来西来。新事物的诞生可真难!所以,在他仿佛冷酷之极的“科学战略和技术手段”的后边,我们发见一颗赤诚热烈跳荡不已的艺术性灵。

【注:天子的门徒!什么是你们的启示?不因现实压力而损益自己的使命!不因僚属的包围媚态,忘掉自己是天子的门徒;不因裙带关系的勾结进谗,减弱自己的历史感;不因突发的意外事件的干扰,而变易远大的目标。以这样不计成本潇洒自如的气度投入战斗,像《薄加梵歌》的咏者那样,在死命的斗争中“以恬澹为上”。但愿你们将此美质深藏不露,免得屑小之辈觊觎贪婪的暗箭!】

在一代天子殒落前后,将有一个道德如鼎盛、秩序若金汤的世代,希腊人称此为“黄金时代”,中国人称此为“尧舜盛世”。这是天子的播种的殷实收获。他的非道德、他的超一切理,终于转换成令人敬畏的道德,和覆盖一切的理。

天子的门徒们,也将随者天子一同死去?这不是古代意义的殉葬,而是未来意义的永生,核心的离去要使附着物也星散,领袖的殒落崩殂要以高贵生灵的灭绝,作为隆重葬礼的最高潮!作为《葬礼进行曲》的最后一个音符……他们不是逐渐凋零于天子之后,而是为保卫天子而先行死去的殉道者。他们把参与天子的突变,视为人生的最大荣耀;把死于天子的突袭,视为超越性的凭据。

【注:“在巴比伦的河边,我们坐下来哭泣……”虔诚者不是为自己的亡国灭种而哭泣,他们是在为失去了的神明,而声嘶力竭。因为,如果失去了神明,就等于加倍的亡国灭种,加倍失去了自己!虔诚者的心灵,在这绝望的哭声中得以纯化,不让世俗的权力与欲念蒙住了眼睛。利欲熏心的极限,将是生命的虚脱。请不要步入这“无上的折磨”。他们当然厌倦庸俗。黄庭坚“士可百为、唯不可俗”的观念,深入内心,成为潜意识。

庸俗的生活、庸俗的谈吐、庸俗的想法甚至庸俗的表情……仿佛一口活棺材,必须远离!但作为现实主宰,他以敏锐的第六感,却在碌碌庸众面前把这厌倦收起来,独自欣赏这些垂死的东西。

天子的门徒!你们的期待本身就将是有力的祈祷,而你们的祈祷将直捷演化历史的风暴。你乃是新风,甚至连你们的语言本身也将力避现代文明左右摇滚的癫痫症。你们对形容词类的使用,将避免哗众取宠时代的群众性,只注重自身力度和深度,而摘除意识形态的毒瘤!以此驱逐那荼毒世界的市井之气、帮派之气。不对动词、名词进行“形容词化”,相反,要对形容词实行中性化!词的倾向性即使不能全免,也要实行“高贵的多元化”:即,不能允许人的性灵被一元论或二元论窒息而死。据说只有狗的眼中世界才是黑白二色的。如此看来,“正确或错误,排除第三条道路”的两分法,不失为一种文化的狗性!

天子的精义呈现于门徒,是为五色斑斓。岂能像社会的教条之于古今的黔首那样,只有合于己和异于己的白和黑之分?】

他要复活原始的浑一,消除一万年来的文弱。

这时,我们的灵眼已经看见,千百万虎贲的行伍,像闪光的火烧云一样,鲜亮刺目,激越人心。在他们出征前的最后集结中,以虔敬的圣礼一齐匍匐在地。在庄严的交感中,他们的心颤抖在最甜蜜的颤抖中,他们的精神肃穆在最深刻的肃穆里。他们的征服是旧事物的死亡通知书。所以他们出征前的气氛,不是鲜花满簇,而是黑烟震地。

他们的誓师酷似偌大的丧礼,他们为埋葬曾经伟大光荣正确的不可一世者,为埋葬文化侵略者的天经地义,出发了。在葬礼般的肃穆中,他们的意念纯一冷峻,义胆无情……他们爱这样的祭坛,愿意为自己的所爱而流血……不是暴民而是王师,他们也为敌人举行盛大的葬礼,以礼节和君子风度,歼灭旧时代的残余。


【“天子经注集” 全书目录】

1979年10月—1991年8月

谢选骏

【三 序】

序一 空气已经凝固(一章) 

序二 神不害自然(二章) 

序三 怎样度过今日危难?(三章) 

《天子经注集》第一部·《大地书》

【大地书·时篇——天子:永恒者】

子时 璇玑之语(四章) 

丑时 当我们仰望繁星(五章) 

寅时 在宇宙的湍流中(六章) 

卯时 现代物理学(七章) 

辰时 宇宙间普遍存在的天子(八章) 

巳时 天子,物理世界的事实(九章) 

午时 普遍的天子,宇宙能量的会聚(一〇章) 

未时 宇泰定者,发乎天光(一一章) 

申时 最怪诞的宇宙编码(一二章) 

酉时 我听见植物生长的声音(一三章) 

戌时 人的心情深处(一四章) 

亥时 古老的符瑞(一五章) 

【大地书·日篇──天子:永恒者】

当节 宇宙间最不可理解的事(一六章) 

初二 天子,无道之道(一七章) 

初三 无事生非的抗体(一八章) 

初四 文化借贷的抵制者(一九章) 

初五 天子观念由来甚古(二〇章) 

初六 变形与前景(二一章) 

初七 象与德(二二章) 

初八 人的生命本质(二三章) 

初九 在这索然无味的世上(二四章) 

初十 世上有两种英雄(二五章) 

十一 天生有冒险犯难的渴望(二六章) 

十二 天子,生于乱世(二七章) 

十三 以前的迷误(二八章) 

十四 人形的天子是人类的本能(二九章)  

十五 孔子的核心是“仁”(三〇章)

入中 还没有亘古常春的礼制(三一章) 

《天子经注集》第二部·《太阳书》

【太阳书──天子和他的四季】

立春 帝,出乎震(三二章) 

雨水 国人称历史为“春秋”(三三章) 

惊蛰 金银铜铁──皇帝王霸(三四章) 

春分 皇帝王霸──春夏秋冬(三五章) 

清明 天子与四季节律(三六章) 

谷雨 宿命论者(三七章) 

立夏 阴沉的迷雾笼罩世界(三八章) 

小满 荒山之巅(三九章) 

芒种 南海忧郁滔滔(四〇章) 

夏至 这句话应该认真思索(四一章) 

小暑 思想家,不是天子(四二章) 

大暑 周流六虚者(四三章) 

立秋 社会运动的灵魂(四四章) 

处暑 宗教的天子(四五章) 

白露 艺术的天子(四六章) 

秋分 科学的天子(四七章) 

寒露 政治的天子(四八章) 

霜降 四季的表现形式(四九章) 

立冬 现代文明的史程(五〇章) 

小雪 时空异相的体验(五一章) 

大雪 每一位天子都会衰颓(五二章) 

冬至 时迈其邦(五三章) 

小寒 我们,并不是生而知之者(五四章) 

大寒 天,没有正色(五五章) 

《天子经注集》第三部·《天子的人格》

【太岁书·年名篇──天子的人格·上】

摄提格 他在空无的大地徘徊(五六章) 

单阏 现代社会的过激性(五七章) 

执徐 人生的三等级(五八章) 

大荒骆 生命的罪恶、革命的痛苦(五九章) 

敦牂 人与人之间充满隔膜(六〇章) 

叶洽 以生命为符的好动者(六一章) 

涒滩 放弃狂妄、忏悔狂妄(六二章) 

作噩 独立、强健、韧性的人格(六三章) 

阉茂 人之所以是什么(六四章) 

大渊献 为天子的横空出世(六五章) 

困敦 一代代的生老病死(六六章) 

赤奋若 不凝滞于物者(六七章) 

【太岁书·岁阳篇──天子的人格·下】

焉逢 有一个流浪者将要兴起(六八章) 

瑞蒙 是人,但不是常规的人(六九章) 

游兆 危机之父(七〇章) 

强梧 鹰问乌鸦(七一章) 

徒维 美的敌视者(七二章) 

祝犁 最骇人听闻的恶毒(七三章) 

商横 面对空前的荣耀(七四章) 

昭阳 天下贞,就是人形的天子(七五章) 

横艾 历史的狂飙(七六章) 

尚章 天子之为怀天之原(七七章) 

《天子经注集》第四部·《天子的神格》

【镇星书——天子的神格】

角宿 宇宙与人的灵媒(七八章) 

亢宿 现代的流水线居民(七九章) 

氐宿 二十世纪的最大梦想(八〇章) 

房宿 上帝还没有诞生?(八一章) 

心宿 从深深的悲哀中(八二章) 

尾宿 负责重建世界者(八三章) 

箕宿 有各种各样的天子(八四章) 

井宿 “天命”的一个定义(八五章) 

鬼宿 古代中国的智慧与经验(八六章) 

柳宿 天下,天子的负累与寇仇(八七章) 

星宿 文化是什么?(八八章) 

张宿 唯一的精魂(八九章) 

翼宿 任何文化系统的神奇大厦(九〇章) 

轸宿 要是没有天子之车(九一章) 

奎宿 他从信息的迷津中步出(九二章) 

娄宿 他是种族的战略(九三章) 

胃宿 道家把自然的原则(九四章) 

昴宿 自然之化是目的(九五章) 

毕宿 他是无极的暴殄天物者(九六章) 

觜宿 号称卫生的腐败道德(九七章) 

参宿 视塑料为顽石(九八章) 

斗宿 不论从生命史还是从文明史(九九章) 

牛宿 他仅仅具有这样的人性(一〇〇章)

女宿 一切生于斯的(一〇一章) 

虚宿 他像宇宙的黑洞(一〇二章) 

危宿 他,非善亦非恶(一〇三章) 

室宿 一个杰出的人(一〇四章) 

壁宿 道之纪(一〇五章) 

《天子经注集》第五部·《天子崇拜》

【天市书——天子崇拜】

市楼 近代中国进入现代世界(一〇六章) 

天斛 二十世纪是破碎的(一〇七章) 

列肆 中国的骄傲是什么?(一〇八章) 

车肆 一部最值得人们夸耀(一〇九章) 

水位 经过一百五十年的反省(一一〇章)

诸王 宇宙的关键(一一一章) 

爟 两全之事(一一二章) 

天街 如果人性是“善”的(一一三章) 

天弁 中国的本土宗教(一一四章) 

天旗 人民需要偶像(一一五章) 

天门 偶像崇拜与圣德崇拜(一〇六章) 

天津 古人相信文字的神秘性(一一七章) 

天江 在我们的思想之海中(一一八章) 

天高 新的天子崇拜(一一九章) 

天船 在他神秘的居处(一二〇章) 

天鸡 一道强烈的闪电(一二一章) 

河鼓 最高的法律(一二二章) 

天将军 天子的显影(一二三章) 

宗正 如果有人指责(一二四章) 

螣蛇 二十世纪的心理学(一二五章) 

长垣 现代文明的发展(一二六章) 

少微 我们以殷切之情(一二七章) 

《天子经注集》第六部·《天子的仆从》

【太微书——天子的仆从】

黄帝座 天子的特性使他永孤独(一二八章) 

帝席 国人殊少“为未来而写作”(一二九章) 

天锋 现代人被战国漩涡支配(一三〇章) 

灵台 当我伫立秦俑前(一三一章) 

三公内坐 半醒半睡的状态(一三二章) 

九卿内坐 生命太短促且太脆弱(一三三章) 

太子 宁恶,不合俗(一三四章) 

倖臣 生活是难以挽留的虚无(一三五章) 

从官 他们的思想是什么?(一三六章) 

明堂 有两股精神潮汐(一三七章) 

辇道 当我们被命运驱逐(一三八章) 

渐台 人体需要危险的刺激(一三九章) 

三台 云游四方的行者(一四〇章) 

屏 曾有沉重的幻灭袭击(一四一章) 

扶筐 命运!你为何……(一四二章) 

进贤 天子的仆从是君子(一四三章) 

谒者 天子的仆从斋戒静默(一四四章) 

周鼎 天子的仆从喜好逆风行驶(一四五章) 

键闭 天子的仆从一意孤行(一四六章) 

天纪 天子的仆从爱他们的主宰(一四七章) 

郎位 天子的仆从反对文化的退化(一四八章) 

织女 天子的仆从在其低级状态中(一四九章) 

内平 天子的仆从藐视一切道德(一五〇章) 

内五诸侯 天子的仆从披褐怀玉(一五一章) 

武贲天子 的仆从没有家庭(一五二章) 

常陈 当他们放声哭泣(一五三章) 

《天子经注集》第七部·《祈祷天子》

【紫微书——祈祷天子】

东蕃 窗外阴雨绵连(一五四章) 

西蕃 杀死你的预言者容易(一五五章) 

北极 北方升起耀眼的星(一五六章) 

北斗 十一月的小阳春(一五七章) 

勾陈 在杳无人迹的晚间(一五八章) 

天皇 大帝 人可以有多少尘世(一五九章) 

四辅 我们的悔悟说七个罪(一六〇章) 

五帝内坐 一切传统的祈福(一六一章) 

六甲 没有不能接受的(一六二章) 

柱史 二十一世纪的低语(一六三章) 

女史 一切历史…… (一六四章) 

天柱 现在,黄金在哀歌(一六五章) 

女御 “现代”永远是腐败的(一六六章) 

尚书 你知道,这一切都无聊(一六七章) 

大理 他们是失掉灵魂的遗体(一六八章) 

阴德 世界历史发展的动力(一六九章) 

天床 无边的智慧海(一七〇章) 

华盖 透彻的冰棱垂了下来(一七一章) 

传舍 我听见你吹著一枝神笛(一七二章) 

八谷 谁说天下七道光?(一七三章) 

内阶 当你诞生的时候(一七四章) 

文昌 你是宇宙的文王(一七五章) 

三公 你虚怀若谷(一七六章) 

天牢 愿你……(一七七章) 

势 你真是空虚的吗?(一七八章) 

天理 你不凝滞于物(一七九章) 

相 你是种族的放电(一八〇章) 

太阳守 你是闪电王(一八一章) 

内厨 你所言的一切,仿佛佳肴(一八二章) 

天厨 你被世界剥削、侵蚀(一八三章) 

天一 你的恨比你的爱更强烈(一八四章) 

大一 你永远沉浸在痛苦中(一八五章) 

天枪 你要和世界比一出罪恶?(一八六章) 

天棒 你挟带反复无常的风暴(一八七章) 

天戈 愿你像一艘无顾忌的海盗船(一八八章) 

太尊 当你死去的时候(一八九章)

【一跋大多数人的意见,正在毁灭我们居住的这个星体!(一九〇章) 】

【附录:《天子经注集》援引书目】

〔另起一页〕


第四节

如何解读于丹热?


2007.05.10 

2007年春天,你若到北京的书店询问有什么新出的好书,服务台指给你看的,八成就是于丹的《论语心得》或《庄子心得》。不久前,一走进西单图书大厦,赫然矗立在大厅一侧的于丹的巨幅肖像告诉你,眼前这位人物分明是兼学者与名流于一身了!古往今来注释、疏解儒家经典的学者,远自宋代的朱熹,近至现代的杨伯峻,九泉之下得知于丹的书的销售量竟是数以百万计,恐怕不会不为之汗颜。路透社的相关报道评论于丹的《论语心得》说,“一本关于孔夫子的书成了中国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于丹的《论语》心得和《庄子》心得,以及仍在电视上热播的她的讲座,在社会激起强烈反响;应当如何看待中国当前的“于丹热”?

文化史学者谢选骏表示,于丹热产生于当今国学大潮的裹挟:

“于丹热不是孤立的,它与其他的国学热都是同样一个背景。这就是说现在中国大陆的马列主义实际上已经作废了。这就造成了价值空虚、伦理缺位,形成了一个精神的漩涡、一个精神的黑洞,这需要填补。但是为什么国内价值需求会导向对中国古代国学的一种热,而不是导向其他的热?

早在20多年前,谢选骏在《荒漠甘泉·文化本体论》、《神话与民族精神——几个文化圈的比较》、《秦人与楚魂的对话(对汤因比和池田大作《展望二十一世纪》的诘难)》等著作中,就曾经预言过,中国开始发展、兴起、复兴的时候,就会走向复古主义。为什么呢?因为一个像中国这样的文化圈,从马列主义的统治下、从对洋大人的崇拜下,开始觉醒的时候,肯定要寻求自己民族本位的价值观,走向一个对“祖辈精神”的寻求。所谓祖辈就是春秋战国、夏、商、周的多元社会,不同于秦到清的父辈一元社会。三代的祖辈精神,需要我们来回归。这种回归也就是“把古代的东西拿来做一个抽象的发挥,并不一定符合原意,但有创造性和生命力。中国大陆走向这样的复古主义,是一个民族复兴的必然环节。

谢选骏表示,社会的需求加上市场化的包装成就了于丹热:“当前的中国,对祖辈中国的东西而不是父辈中国的东西具有更大的市场需求,这是肯定的。于丹他们的成功在于他们把这种需求加以市场化,包装、售卖出来,所以他们就获得了很大的利润。尤其他们都是借助影视成功的,而以往的古籍注释都是借助文字来传播的,老百姓甚至大学生都看不懂。在这种意义上,于丹他们的轰动也有类似《河殇》的现象,当时《河殇》就是借助影视轰动的,就是采取了电视、影视的市场化包装,就容易引起轰动。”

中国古典文学学者刘晓波表示,于丹热,乃至整个向传统文化的回归,反映了中国官方对民族主义的诉求:“现在这种传统文化官方也重视。它不仅在国内这样,也向海外推销中国的软实力,像建孔子学院什么的。现在中国官方的意识形态表面上说是马克思主义,事实上已经没有什么真正的马克思主义了。而且官方提倡的这种传统文化基本上就是为了用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来使自己的意识形态合法。中国这些年的高速发展、国力的提高也有一种好像中国这么多年‘百年耻辱’到了雪耻的时候了、有一种扬眉吐气的感觉。读经运动也好、于丹热也好、包括电视上的帝王戏也好都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位学者表示,要读懂中国的经典,特别是先秦典籍,必须首先学好古汉语:“要想真正了解中国的古典,就必须真正了解古汉语,能够读懂先秦的那些古文,我个人的感觉实际上是比学一门外语要难。”

于丹对《论语》有一段总结性的解说:孔夫子在《论语》中“告诉他的学生应该如何去寻找生活中的快乐。这种思想传承下来,对历史上许多著名的文人诗人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一般人读完《论语》之后,则未必会产生这样的印象。学者谢选骏说,于丹对经典作了某些“片面的”然而不无道理的解读:

“它有点受了毛泽东的简单化影响,喜欢中学生一样的片面的解读,毛泽东就说‘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一句话,造反有理’。于丹的意思就是孔夫子的道理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叫‘寻求快乐’。这种片面解读离题万里。但也有它的用处,孔夫子赞许颜回,说“一箪食,一瓢饮”,然后“回也不改其乐”。不就是快乐人生了吗?尤其在中国大陆物质还相对缺乏、人欲恶性膨胀的时候,大家都有颜回精神不就很快乐吗?”这位学者表示,于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大众介绍经典,还是“有功绩的”。

(这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另起一页〕



第五节

美国也有“社会溃败”吗?

——孙立平“中国社会溃败论”立论破绽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孙立平教授是我的老相识,二十多年前,我们就在同一个讲台上参加过一个“新权威主义与民主主义”辩论会。

近年来他不懈地追求真知,提出了中国社会的精彩分析,我认为相当细致入微。特别是2010年,他总结发表了《中国社会正在加速走向溃败》一文,当时我觉得其中提出的“中国社会溃败论”和我们在二十多年前的1980年代提出的“中和人民共和国社会解体论”,可以说是一脉相承,而且更加深入。在和朋友的私下讨论中我还指出,我们在1980年代指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正在经历一个解体过程”,还是指“全民共腐败”、“社会结构的瓦解”,而孙立平2010年代指出的“中国社会的溃败”,已经是指“社会细胞的完全糜烂”,后者应该更为切近中国的现况发展。

不过最近,情况似乎有些变化了。

最近,孙立平教授走进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会集中学习讨论会,给“省委”、“政府”、“人大”、“政协”、“法检”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做了题为《关于提升幸福感的几个问题》的辅导报告。

在这之前,孙立平还接受了中共《南方日报》对他的专访。4月18日《南方日报》刊登了该次专访的内容,结果却使我们意外看到了他的“中国社会溃败论”的立论其实具有一个深刻的破绽。

孙立平在此次采访中指出,中国需要一场社会变革,需要一场社会进步运动。运动的目标是制约权力、驾驭资本和制止社会的溃败。这是中国现在要解决的很重要的问题。中国也需要一场社会变革,需要一场社会进步运动。社会进步运动的目标是什么?三句话:制约权力、驾驭资本、制止社会的溃败。这是中国现在要解决的很重要的问题。实际上也是建立一个有公平正义的社会,最主要要解决的几个问题。我们认为,孙立平的这个看法还是比较公允的。

但是接下来,他的延伸发挥就露出了一个破绽。他进行了一个画蛇添足的“类比”,从而否定了自己对中国社会的精彩分析——他总结说:“从历史上来看,很多国家都经历过类似的过程。比如当年的美国,19世纪末的美国经历了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但政治上腐败严重、经济上寡头垄断、权力和资本勾结等现象普遍存在,整个社会生活没有规则、道德堕落。但是它通过三个非常重要的步骤,使社会得到了重要改变。这三个步骤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社会进步运动;罗斯福新政时期的社会改革;20世纪60年代建设‘伟大社会’的运动。通过这些社会进步运动,美国社会溃败的势头得到了明显的遏制。”

孙立平的这一“类比”,使他的“社会溃败论”顿时失去了立论基础。

这是因为,19世纪末的美国和今天的美国同样实行代议制度,因此根本不存在和今天完全不同的“社会溃败”问题。换言之,如果一定要说19世纪末的美国是一个“溃败社会”,那么也同样可以列举许多事实说明今天的美国也是溃败社会甚至更加溃败——当然,孙立平的述说中其实就包含了这个潜台词:“美国社会溃败的势头并没有消除”(只是“美国社会溃败的势头得到了明显的遏制”)。

孙立平这样一来,“中国社会溃败”就变成了一个“很多国家都经历过类似的过程”,就变成了一个普遍化的现象,一个可以逆转、可以纠正、甚至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立法程序来加以解决的“日常问题”,而不再是“非常问题”了。如果这样,那么孙立平的社会分析也就不攻自破了。

但是我们知道:帮助美国解决上述社会问题的代议制度和三权分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不存在,而且也永远不会被允许存在,除非这个国家宣告倒闭而出现一个重组的中国。

孙立平的上述立论破绽,是一时的失言呢,还是他的新思维?

目前还不好判断。

但我想特别指出,这是失言也好,这是新思维也好,所谓“很多国家都经历过类似的过程”这一说法,不仅暴露了他对美国缺乏真实的认知,而且也说明他对中国的社会分析流于表面了,并没有深入到历史的脉络之中。孙立平可能由此变身为“广东官方的御用学者”,而他开出的所谓“社会进步运动”,就是一个招财进宝的药方。这种可能的诱惑,对于本来就陷入“三个代表”之中的清华大学员工们,早就已经是一个实际的危险了。

当然,孙立平在具体分析中,还是说了许多正确的东西。

例如他指出:政府的第一要务不是发展经济,而是维护公平正义。如果在建设幸福社会的时候,强调这一点,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将是一件非常非常有意义的事。

再如他指出:中国一些地方政府行为的失范:权力的霸道和蛮横,暴力截访,血腥拆迁;执法部门的腐败使得一些地方的民众有冤无处申;腐败开始成为一种民众无可奈何甚至只有默认的现象;潜规则盛行于社会,甚至成为基本的为官为人之道;强势利益集团在财富的掠夺上肆无忌惮,对公平正义造成的严重侵蚀导致社会生活“西西里化”趋势出现;社会底线失守,道德沦丧,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的丧失成为相当普遍的现象。权力失控的直接结果,是社会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在降低。同时,政府公信力丧失,道德优势弱化,只能越来越依赖强力与强制。这是最可怜的。

但是这些正确的东西,并不能掩盖孙立平一个基本的立论破绽,那就是在一个既没有司法独立、又没有代议制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里,凭什么体制去完成美国用司法独立和代议制度才得以“明显遏制”的“社会溃败的势头”?

在孙立平“社会溃败普遍论”这个基本的立论破绽下,人们弄不清楚的是:

1、美国也有“社会溃败”吗?

2、换言之,“中国社会的溃败势头”可能在现行体制内得到遏制吗?

孙立平教授能否就以上两个问题(或曰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给观众而不仅仅是给官员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呢?

2011年4月20日


〔另起一页〕


第六节

真假易中天“毛论”的得与失


网上流传一篇易中天的讲稿:《他最大的错误不是晚年发动文革》,不知真假,但并不妨碍我们来点评一下其内容。

这篇文章的意义,在于揭开了“共产党在中国”这个历史事件的部分性质,因此获得了观众的欢迎:“易中天毕竟不一般,有他独到的见解。此文前一部分早已流传,后一半多被略去。其实这一部分很有分量。自然也有人不喜欢。”

有人推荐我看此文,看完我答曰:“大致不錯,问题不少,我来写篇评点。”

点评如下:

一是作者宣称要“挤压中华泡沫史”,指出“‘中华5000年文明’就是泡沫史,有史可考的中华文明只有3700年”。这似乎有理,但也表明作者还不知有江浙良渚文化的存在,良渚文化存在于5300到4000前,后来由于长江下游洪灾,生态恶化,被迫一路北迁中原,带动沿途文明发展,并直接刺激了商周文明的兴起。良渚文化还代表了泛太平洋文化,其玉器支座和礼器文明一脉相承于中国和玛雅等太平洋两岸。

二是易中天虽然常在电视上讲课,又是大学教授,但作者却不知斯大林共产国际(类似于蒙古大会)侵略中国并不能让中国重回秦始皇以前的封建时代,而只是一次周期性的蛮族入侵而已:满清,蒙古,辽金,五胡,都像毛泽东和他的主子这么干过,但都维持不久。

有人说:“不论真假的易中天的观点,颠覆了毛老头建立的政权,我觉得他胆子够大了。”

其实呢,毛老头本来就是斯大林扶植起来的傀儡,无自己的政权可言,所以才发动文革,想摆脱俄国人控制。老毛头无建树,狐假虎威的,模仿斯大林和列宁,结果只是分裂了中国,帮助苏联扩大了影响,他是民族罪人,还不及蒋介石的不抵抗:消极抗日,好过积极投苏。

举一个例子。有人声讨说:“三面红旗带来的大灾荒,官方统计3千5百万人饿死,而非官方机构统计是饿死了7千万人!比中国历史上任何灾难死人都多得多!罪在何人?!”

我说:“罪在俄罗斯!”

“为什么?”

“俄罗斯一直祸害中国,老毛头晚年也后悔,要‘反对苏修’,但悔之晚矣。”

“中共好像很少说俄罗斯不是。说美国不是多些。”

“亲苏派骂美国,摆脱自己的汉奸责任。美国对中国当然不好,但还是列强中最好的,而俄罗斯是最坏的,至今霸占中国领土不还,宁愿荒芜也不让中国人开发,和当年的满洲人一样坏,将来俄罗斯也会像满洲、蒙古一样灭亡,并且退出西伯利亚。”

“会吗?”

“迟早。”

“西伯利亚那么大,是我们的吗?”

“历史都是几百年一个循环的。中国人到达西伯利亚比俄罗斯早,西伯利亚是黄种人的地盘,白种人迟早离开。”

“等到循环。”

“循环已经发生了。俄罗斯解体,正垂死挣扎呢。”

“但蒙古和西伯利亚沒回来。”

“俄罗斯还会进一步瓦解的。”

“俄罗斯在复兴呢。”

“需要再消耗他几十年。”

“去打叙利亚了,在复苏。”

“这叫死猫跳。就像A股反弹。俄罗斯靠出卖石油过日子,除了美国帮他搞起来的军事工业,什么也没有。俄国人都是酒鬼,不像中国人还会做小生意。”

“你研究透了。”

“中俄之间的关系,就像小生意人碰上了酒鬼。小生意人肯定吃亏。但酒鬼活不久,小生意人虽然没出息,但活得下去。”


附录:

《他最大的错误不是晚年发动文革》


一、挤压中华泡沫史


所谓“中华5000年文明”就是泡沫史,有史可考的中华文明只有3700年。

有人说从地下挖出了几万年前的陶罐,证明中华文明还包括“史前史”。这是无知,还挖出过50万年前的头盖骨呢,与文明史扯不上半点儿关系。文明包含三要素:

哲学——人类思想的荟萃;

宗教——人类心灵的寄托;

艺术——人类对万物之美的诠释。 

哲学、宗教、艺术萌芽之前,是没有文明史的,只有莽荒史、原始部落史。中华文明史没有5000年,只有3700年。


二、揭穿中华谬论史 


比如:究竟是谁“推翻了三座大山”?就需要正本清源地告诉读者:

——“封建主义”就是分封制,是被秦始皇推翻的;

——“帝国主义”就是帝王制,是被孙中山推翻的;

——“官僚资本主义”?根本不存在!官僚主义=垄断主义;资本主义=竞争主义。竞争与垄断水火不容,史上何来既垄断又竞争的“官僚资本主义”?只有“官僚权本主义”!

“封建制”之后是“集权制”,区别在于:

封建制——思想多元、言论自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集权制——思想单元、言论禁锢、言多必失、祸从口出。而且封建社会只有“天子”,集权社会才出现了“皇帝”。

秦始皇推翻了“封建制”后,创立了“中央集权制”,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集权制世代相传了2000多年,一直延续至今。

所以必须对历史纠偏——中国早没了封建,只有集权。


三、对比中华古今史 


比如:“奴隶制”和“极左制”,一对比就明白了,劳动人民统统被剥夺了“自由谋生权、自由迁徙权”、然后“一切行动听指挥”地奉命扛活。再比如:“井田制”和“公社制”,一对比又明白了,都是土地公有制!名义上“公有”,支配权都归一小撮人,要么在贵族手中,要么在公仆手里。百姓只剩下了“奉命扛活权”。

历史只有在对比中才能被看穿本质:不管这个主义那个主义,只要剥夺了人们“自由谋生、自由迁徙”权、只要重蹈“公有制”,那就不是历史的进步,而是复辟。


四、必须借用世界史 


比如十七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大师、约翰·洛克(John Locke)的警世之言:

——财产不可公有、权力不可私有,否则人类必将进入灾难之门!

言简意赅,醍醐灌顶。“经济民有化”(自由经济)才能“政治民主化”(自由选举)。

作为全面系统地阐述宪政民主基本思想的第一位作家,约翰·洛克的警世之言深刻地影响了美国的开国元勋、及法国启蒙运动中的许多主要哲学家:

——宪政就是契约,契约精神只能源自于经济私有化(民有化)的“自由经济”中。

就是说,没有“自由经济”的“自由选举”毫无制衡力,只能导致另一种专权与灾难。比如“坚决不走私有化邪路”的委内瑞拉、纳粹德国、前伊拉克、现伊朗,由于百姓的生计和生活统统依附于“公有制、国有制”,就算东施效颦实行了“自由选举”,选民也空有民主权力,毫无民主能力,只能把查韦斯、希特勒、萨达姆、内贾德、穆兄会、哈马斯等各路骗子或疯子选上台,只会让右翼民族主义、极左民粹主义、或宗教原教旨主义得逞。这绝非宪政民主,统统是垃圾民主,比开明专制更不如。


五、还要总结阶级史


人类文明史都是以爱为本——博爱、兼爱、仁爱。任何煽动“恨”与“斗”的就是反文明。所以必须摒弃反文明的“阶级斗争”。

摒弃反文明的“阶级斗争”,却不可以模糊“阶级”之分。人分三六九等,当然有阶级之分,不同的阶级力量决定了不同的历史走向。“马论”错在用“贫富”划分阶级,我认为“牟利手段”才是划分阶级属性、研究历史走向的唯一标准:

——依仗特权和垄断牟利的,是“特权阶级”;

——依靠创造和竞争牟利的,是“资产阶级”;

——特权无门、竞争无能的,是“无产阶级”。

此标准能启迪读者,为啥有的社会进步成了民主?而有的社会依旧在专制中轮回?规律是:民主=竞争,同样面对垄断为本的“特权阶级”造成的社会不公,竞争为本的“资产阶级”才能推动民主,而暴力为本的“无产阶级”再怎么造反与革命,都只会重蹈专制。

历史证明了一切:张角、朱元璋、李自成、张献忠、洪秀全、义和团、布尔什维克、国家社会主义德意志工人党(纳粹党)、意大利工人暴力团伙(法西斯)、红色高棉、红卫兵、造反派等古今中外历朝历代的各路“无产阶级”暴力团伙,从来都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却永远出不了人权。

我重写的《中华史》不是传统的叙述史,而是纠偏史、对比史、真相史、本质史,选票派看了会怒骂、毛派看了会咒骂、同行看了会妒骂、权贵看了会责骂。

可不管你们怎么骂,只要还剩下一口气,我也要重写中华史!

——开启尘封千年的头脑功能、耕耘荒芜已久的思想土壤,虽千万人,吾往矣!

悄悄告诉你:他最大的错误不是晚年发动文革。

不晓得大家为啥只盯着文革骂?文革无非就是“阶级斗争、路线斗争”,许多朝代都搞过这种把戏,只是称谓不同而已。

“阶级斗争”就是仇富杀富,既洗劫了社会财富,又骗取了底层民意。

——大明王朝的无产阶级领袖朱元璋就是这么干的,把大批大批的富庶百姓抄了家,一批又一批地发配滇边“劳动改造”;

——委内瑞拉的无产阶级领袖查韦斯也是这么干的,带领穷棒子选民联手洗劫中产阶层,中产阶层和知识阶层争相流亡海外,国民经济大幅倒退。

“路线斗争”就是同室操戈,都是为了坐稳头把交椅。

——太平天国的无产阶级领袖洪秀全、大顺王朝的无产阶级李自成都是这么干的,为了坐稳头把交椅,搞掉的都是自家兄弟;

——前苏联的无产阶级领袖斯大林更是这么干的,残酷清洗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老兄弟。

所以“文革”并非史无前例,而是老酒装新瓶,是历史上屡见不鲜的“兔死狗烹、鸟尽弓藏、过河拆桥、卸磨杀驴”。

因此,他最大的错误不是晚年搞文革。文革明显的危害性掩盖了另一场空前浩劫:文革爆发前十年的“全民枷锁制”:

——先用“全盘公有制”剥夺了全民自由谋生权;

——再用“城乡户籍制”剥夺了全民自由迁徙权。

几亿人口啊,剩下的唯一活路,就是被迫去“公有企业、人民公社”里,“一切行动听指挥”地奉命扛活,一下倒退了2200多年,复辟到了井田制时代。“三年饿死三千万”就是这个复辟制度造成的直接恶果,文革就算折腾了十年都没能死这么多人。

改革开放进步在哪里?莫言说:“倒不是因为恩赐给了老百姓多少钱,而是因为归还了老百姓最最基本的人身自由。”从这个角度看,改革开放功莫大焉。但,改革尚未成功,国人仍需努力。

我们当然要警惕文革回潮,但更要警惕俄罗斯统治时代的第二次复辟!这才是殃及全民、无一漏网的最大浩劫。

〔另起一页〕


第七节

《马云洗脑最厉害的10句名言》的遗漏


第一句《马言》:“人都是逼出来的。”

第一句《遗漏》:“人都是逼出来的,但逼出来的不都是人。”

第二句《马言》:“如果你简单,这个世界就对你简单。”

第二句《遗漏》:“如果你简单,这个世界就对你简单粗暴。”

第三句《马言》:“人生没有彩排,每一天都是现场直播”。

第三句《遗漏》:“人生没有彩排,每一天都是现场直播;人生每一个现场直播,都是下一场的彩排。”

第四句《马言》:“怀才就像怀孕,时间久了会让人看出来。”

第四句《遗漏》:“怀才就像怀孕,时间久了会让人看出来;怀才不像怀孕,时间再久也不一定能产下什么。”

第五句《马言》:“过去酒逢知己千杯少,现在酒逢千杯知己少。”

第五句《遗漏》:“过去酒逢知己千杯少,现在酒逢千杯知己少;过去的酒是真酒,现在的酒是假酒。”

第六句《马言》:“人生如果错了方向,停止就是进步。”

第六句《遗漏》:“人生如果错了方向,复辟倒退才是进步。”

第七句《马言》:“人生两大悲剧:一是万念俱灰,一是踌躇满志。”

第七句《遗漏》:“人生两大悲剧:一是万念俱灰,一是踌躇满志;人生两大喜剧:成功时万念俱灰,失败时踌躇满志。”

第八句《马言》:“人生和爱情一样,错过了爱情就错过了人生。”

第八句《遗漏》:“人生和爱情一样,错过了爱情就错过了人生的停顿。”

第九句《马言》:“天下有钱人终成眷属。”

第九句《遗漏》:“天下有钱人终成钱的眷属。”

第十句《马言》:“要成功,需要朋友,要取得巨大的成功,需要敌人!”

第十句《遗漏》:“要成功,需要不成功的朋友,要取得巨大的成功,需要不成功的敌人!”


〔另起一页〕

第八节

《琅琊榜》的“六四”情结——纪念“六四屠杀”二十七周年


“公道自在人心”,就是宇宙创造者印刻在人心中的密码。

广告宣传说,“这是一部中国式的《基督山伯爵复仇记》”;在我看呢,“这是一部中国式的翻案剧,里面充满了六四情结。”大概在现今的肃杀之下,“翻案剧”只能被说成是“复仇记”,但这两者其实根本不同:“翻案剧”只能仰赖“好皇帝”,而“复仇记”却是“反社会”。显然,《琅琊榜》期待皇帝的改错,而不是向整个社会结构发起挑战!

《琅琊榜》外文名Nirvana in Fire,是由山东影视传媒集团、山东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北京儒意欣欣影业、北京和颂天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圣基影业有限公司、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古装传奇剧,由孔笙、李雪合力执导,胡歌、刘涛、王凯、黄维德、陈龙、高鑫、吴磊等联袂主演。

该剧根据海宴同名网络小说改编,以平反冤案、扶持明君、振兴山河为主线,讲述了“麒麟才子”梅长苏才冠绝伦、以病弱之躯拨开重重迷雾、智博奸佞,为昭雪多年冤案、扶持新君所进行的一系列斗争。梅长苏在国仇家恨、兄弟情义的漩涡中见招拆招、游刃有余,奏出了“江左梅郎”赤子之心下的一曲慷慨悲歌。

该剧于2015年9月19日登陆北京、东方两大卫视首播,口碑与收视俱佳,一举斩获“飞天奖”优秀电视剧和国剧盛典十佳电视剧。

为什么《琅琊榜》一炮而红?因为《琅琊榜》挑动了“平反六四”的情结。

梅长苏(胡歌饰)本远在江湖,却名动帝辇。江湖传言:“江左梅郎,麒麟之才,得之可得天下。”作为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的首领,梅长苏“梅郎”之名响誉江湖。然而,有着江湖至尊地位的梅长苏,却是一个病弱青年、弱不禁风,背负着十多年前巨大的冤案与血海深仇,就连身世背后也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原来,十二年前,南梁大通年间,北魏兴兵南下,赤焰军少帅林殊随父出征、率七万将士抗击敌军,不料七万将士因奸佞陷害含冤埋骨梅岭。林殊从地狱之门拾回残命,历经至亲尽失、削骨易容之痛,化身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盟主梅长苏。

十二年后,梅长苏假借养病之机、凭一介白衣之身重返帝都,从此踏上复仇、雪冤与夺嫡之路。面对曾有婚约的霓凰郡主(刘涛饰)、旧时的挚友靖王(王凯饰)以及过去熟悉的所有,他只能默默隐忍着一切,于看似不经意间,以病弱之躯只手掀起波波血影惊涛,辅佐明君靖王登上皇位,为七万赤焰忠魂洗雪了污名。

然而由于梁武帝晚年的昏乱治理,南朝境内纷乱四起,已代北魏而立的东魏趁机兴兵南下,朝中一时竟无人能够领兵。为解国难,梅长苏不顾身体病弱,毅然束甲出征,仅用三个月时间,带领大梁军队一举平定北境狼烟,还大梁以和平安定。而此时的梅长苏,也煎熬尽了自己最后的一点心血,在沙场上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第1集 琅琊榜首 化名进京

眼前军士死伤无数,杀声震天,梅长苏再从噩梦中惊醒。梅长苏原名林殊,十二年前北魏兴兵南下,林殊作为赤焰军少帅的身份率七万军队随父出征,不料惨遭奸佞陷害,其父和七万将士埋骨梅岭,林殊历经常人难以忍受之痛侥幸存活,但却是病弱之躯。为不辜负其父意愿,匡扶正义,让沉冤得以昭告天下,林殊以江左盟盟主的身份,重出江湖,再回金陵。梅长苏的挚友蔺晨,琅琊阁阁主,江湖中地位亦是非同一般。琅琊阁因善于解天下人疑惑而闻名天下。琅琊阁阁主蔺晨和大梁国誉王先后得到消息,北燕六皇子册封为太子。众人不解没有背景、实力又最弱的北燕六皇子为何会拿下东宫之位,谋士进言,北燕六皇子得到“麒麟才子,得之可得天下”的锦囊。大梁国誉王被加赐两颗王珠,成为七珠亲王。此时梁帝年岁已高,太子和誉王向来不合,共同觊觎帝位,为夺得天下,太子欲刺杀誉王却失败。誉王与太子亲信——天泉山庄庄主卓鼎风,两派人马亲上琅琊阁问询麒麟才子的身份。誉王、太子同时得知麒麟才子所指即是梅长苏,皆欲抢先一步结识此人。天泉山庄卓鼎风之子卓青遥负责护送进京状告庆国公亲族的一对老夫妇,被双煞帮季帮主追赶至江左盟之地。梅长苏携贴身护卫飞流赶至,阻止了季赢。季帮主心有余悸,梅长苏的威信,江湖中人闻风丧胆。梅长苏虽然手无缚鸡之力,却能号令众英雄。萧景睿、言豫津将梅长苏接至金陵城下,望着熟悉陌生的金陵城,梅长苏触景生情。此时,云南王府郡主霓凰与随从赶至金陵城下。生活豁达的霓凰郡主萧景睿两兄弟见面一阵比试,两人武功不抵霓凰郡主,很快败下阵来。经试探,霓凰郡主大赞两兄弟功夫大有长进。梅长苏坐在轿内看着霓凰郡主,暗自伤神。两人以前有婚约,经梅岭一站,早已物是人非。梅长苏并没有与霓凰郡主相认。怕受外界干扰,梅长苏以苏哲的身份,到萧景睿家中养病。此时负责护老夫妇的卓青遥正向萧景睿的父亲汇报老夫妇的近况,原来,护送是假,意图给誉王制造麻烦是真。梁帝忌惮霓凰郡主的兵力,看着十万将士对她的忠心耿耿心怀不悦。在迎凤楼下,搭一座公开比武擂台进行招亲,梁帝意图很明显借择婿名义控制霓凰郡主在南境的军事实力。霓凰郡主有一好友悬镜司夏冬,相识于军旅,因夏冬夫君梅岭一战中含冤而死,与霓凰心生隔阂。夏冬奉诏,滨州查关于庆国公一案,不能亲自参加霓凰的擂台招亲,心生遗憾,既希望霓凰得到幸福,又耿耿于怀林家叛变一事。 

第2集 霓凰招亲 宫中重逢

梁帝忌惮霓凰的意图很明显,她执掌云南王府,手下十万铁骑,怕在南境军士只知穆王,不知梁帝。霓凰郡主择婿,太子誉王在内的众人各怀鬼胎为自己谋略。誉王为巩固军方力量,选出两名参赛者加入霓凰郡主的比武择婿,均不敌禁军大统领、琅琊榜高手榜第二名的蒙挚,遭到誉王训斥。萧、言二人决定参加比武选亲,为郡主筛选良人。因比武擂台招致了多方诸侯,大家都希望霓凰的势力可以为自己所用,牟足了劲参加比试。梅长苏在侯府花园喝茶小憩,梅长苏的近侍飞流生性贪玩,再加上出入侯府纵乐玩耍的习惯招来误会。与飞流过招,大统领蒙挚感叹飞流的身手,梅长苏普通江湖人的身份引怀疑。霓凰送夏冬出城,遇到了正换防回京的靖王萧景琰。两人因林氏谋反一案水火不容,夏冬耿耿于怀夫君被林氏谋害,而生性耿直的靖王始终不愿意接受林氏谋反一案。梁帝的儿子靖王生性率直,却也因为性格原因不受梁王的重视,在众皇子中间很难立足,经常被刁难。靖王换防回京面见梁帝,梁帝只顾与太子和誉王大谈书法,前来面圣的靖王受冷落。飞流的身手终于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蒙挚向太子推断苏哲即为麒麟才子梅长苏。同时谢弼也探听到了梅长苏的真实身份,告知了誉王。谢府二公子、誉王派系的谢弼从中斡旋,请皇后与霓凰做客宁国侯府,意图拉拢梅长苏,被心性耿直、不想友人陷入两难之境的萧景睿阻拦。比武招亲开始,誉王一干人等终于见识到梅长苏的庐山真面目。两人争相在梅长苏面前示好,却都遭到不冷不热的婉拒。谈话间,太监来宝觐见太皇太后。太皇太后一直很疼爱梅长苏,十分看好他与霓凰的婚事。尽管太皇太后年岁已高,围在膝下的众孩儿都不记得姓名,但在见到梅长苏时还是禁不住唤他小殊。霓凰察觉到梅长苏的异样,禁不住找梅长苏谈话。梅长苏身负着七万将士的血海深仇,并不想被儿女情长所牵绊,与霓凰只是闲谈聊天,探讨国家大事。途中遇到了正被公公打骂的幼童。 

第3集 雪庐结盟 黑马异起

梅长苏与霓凰郡主廊下谈心,途中遇到了正被公公打骂的掖幽庭罪奴庭生,才得知靖王一直很照顾庭生。霓凰同样看不惯打骂庭生的公公趋炎附势,出手教训了他。梅长苏看出了庭生的求知欲,欲收他为徒。尽管霓凰郡主告知没有梁帝特赦,像庭生这样的罪奴是不能轻易离开的,考虑到庭生在宫里的处境,梅长苏坚持一试。太皇太后召见梅长苏,途中梅长苏遇到魏将军的刁难,身手不凡的飞流只用了短短几招便将其制服,怕飞流伤人,梅长苏及时制止。碰了一鼻子灰的魏将军不肯轻易罢休,大统领蒙挚及时出现斥退了魏将军。原来,蒙挚在宁国侯府时就已经一眼认出了梅长苏的身份,蒙挚曾是林氏麾下一员,深谙林氏的忠心,坚信十二年前是一场冤案。蒙挚与梅长苏一直有书信往来,担心梅长苏进京会给他惹来麻烦。梅长苏宽慰蒙挚放宽心,十二年前梅岭一战,深受重伤的梅长苏早已经面目全非。蒙挚应约与梅长苏一聚,天气尚未入冬他见梅长苏已经用炭火取暖,知道梅长苏身上的伤还未养好,也意识到十二年前梅岭一战是一场恶战。蒙挚很想知道十二年前发生了什么,梅长苏的记忆又回到十二年前因官宦玩弄政权,血流成河的场面。武试最后一天,皇后和贵妃分别向梁帝推荐了自己中意的人选廖庭杰和太尉府司马雷,希望借助梁帝优先中选来增强自己在朝中的势力。武试最后一天,一直被看好的秦尚志意外被北燕杀出的黑马百里奇一招制败。梁帝担心郡主嫁到北燕会令北燕如虎添翼,为阻止北燕的计划煞费苦心。、萧景睿、言豫津与梅长苏商议百里奇一事,席间谈起萧景睿的身世,原来长公主生萧景睿的时候,因为京城突发瘟疫,只能住到睿山的一处尼姑庵了。当天晚上,天泉山庄的卓夫人也刚巧上山,两人因为性情相投住到隔壁,由于婴儿在同一时间出生,又有其中一名婴儿夭折,无从辨认另一婴孩的身份,故梁帝赐国姓,取名萧景睿。梁帝设宴宴请进入文试前十名的候选人,实则是梁帝的缓兵之计。百里奇一事由于梅长苏是霓凰郡主举荐的执掌文试人员无意被卷入。誉王提议,切磋武艺,萧景睿率先请战,终不抵百里奇,败兴而归。

第4集 靖王意动 霓凰遇险

百里奇比试现场,梅长苏看出百里奇虽然身手不凡,但用的是蛮力。到时候只需要几个小孩子经过调试便可击倒百里奇,被胜利冲昏头脑的百里奇答应五日后应战梅长苏。为了送靖王人情,也为了保住祁王的遗腹子庭生。梅长苏苦心提议孩童从掖幽庭罪奴挑选,蒙挚奉命前去选中了包括庭生在内的三个稚子,预备五日后与百里奇一决上下,借此杀杀百里奇的士气。静妃无意间撞见了被罚去佛堂点烛的惠妃,得知惠妃胆子小,静妃陪同前往。两人却在无意间撞见了老嬷嬷与侍女准备挪用情丝绕一事,惠妃深知情丝绕有催情的效果,服用后会四肢无力,意识到有人动用情丝绕不是什么好事,静妃怕生事端,借故说明哲保身、稳住惠妃,以免消息走漏。霓凰前来梅长苏的住处观看稚子训练的结果,不由得惊叹阵法奇妙,但是明显攻击力不够,只是看梅长苏很有把握的样子,猜想梅长苏肯定另有妙招。霓凰目前的处境十分艰难,她很奇怪自己怎么会无条件选择相信梅长苏。因为静妃的位份不够,故意做了药囊传书长公主汇报情丝绕一事,不料却勾起了长公主的伤心事,因为太后曾经对长公主用过情丝绕。这么多年,长公主与宁国侯看似神仙眷侣,实则长公主都是把苦水独自吞咽。冷静下来,两人根据最近宫中的大事,意识到情丝绕会用在霓凰郡主身上,想办法通知霓凰在宫内小心行事。因不放心庭生,靖王来访梅长苏,靖王深知太子和誉王争相让梅长苏做自己的谋士,只因锦囊“麒麟才子,得知可得天下”的锦囊。掖幽庭的孩子不负梅长苏所望,短时间训练颇有效果。鉴于靖王对庭生的挂念,再根据孩子的年龄梅长苏确定了对庭生身份的猜测,梅长苏看中靖王的秉性,选中靖王做其谋士,即使靖王因为母后位份低,朝中没有人脉,但梅长苏看中的是靖王的心性向善。长公主从宫里出来后,故意绕到穆府,准备把情丝绕的事告诉霓凰郡主,没想到却遇到霓凰外出。梅长苏选择做自己的谋士,靖王觉得想法很怪诞。梅长苏苦心积虑为庭生免去罪奴的罪责,帮助靖王保住祁王唯一的血脉,可见梅长苏的诚意。长公主的行踪引起了宁国侯的怀疑,一早便从书房出来,前往长公主的住处。此时的长公主已乔装打扮前往梅长苏的住处,试图通过梅长苏告知郡主小心后宫嫔妃,躲过情丝绕一劫。

第5集 智救庭生 谪降越妃

梅长苏调教的三稚子对战百里奇赢全城瞩目,梁帝也认为三稚子对战百里奇值得一看。梁帝面前,誉王和太子再次因为自己极力推荐的人员发生了争执。百里奇对战三稚子之日,梅长苏提醒霓凰要小心后宫手段,入口的东西一定要慎重。对战在即,只见三稚子调教数日之后,明显阵法奇特,出剑速度极快,百里奇很快处于下风。三稚子能够在短时间内大败百里奇,梁帝十分开心,顺应霓凰的提议免了他们的罪奴之身。极力想要将梅长苏揽到麾下太子和誉王,为讨好梅长苏争相为他讨赏。百里奇因败在三稚子之手,无颜挑战霓凰,了却梁帝一块心病。霓凰看出了三稚子赢的蹊跷,追问梅长苏,梅长苏坦言百里奇其实是江左盟的人。不出梅长苏所料,皇后宴请霓凰,梅长苏极力提示霓凰小心提防皇后。霓凰刚走,梅长苏意外从言豫津口中得知进宫的是司马雷,恍然醒悟要对付霓凰梅郡主的是太子。梅长苏一时心急,旧伤复发、气血不通。另一边霓凰鉴于梅长苏的提醒,只顾得提防皇后,却对越贵妃卸下心妨,喝下了越贵妃一早便为霓凰准备的情丝绕。霓凰很快发现自己步履不稳,拼死挣扎。恰好靖王带人及时闯入救下霓凰。怕事情败落,太子和越贵妃准备对靖王痛下毒手,射杀靖王。并意图为靖王按上了刺杀母妃,谋害郡主罪名。靖王寡不敌众,为顺利逃脱,只得劫持太子。梅长苏得知皇后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对付越贵妃的机会,把消息传至皇后处,皇后携太皇太后及时赶来。面对皇后的质问,越贵妃极力想要掩饰,却是越描越黑。情丝绕一事,梁帝被惊动。越贵妃以为司马雷已经顺利逃脱,巧言令色,霓凰一时气结。这一切已经开始按着梅长苏的计划发展,司马雷被抓,越贵妃东窗事发。怕连累太子,越贵妃揽下所有罪责,罚俸,降级为嫔妃,而太子也被禁足东宫三个月。 

……

谢选骏指出:广告宣传说,“这是一部中国式的《基督山伯爵复仇记》”;在我看呢,“这是一部中国式的翻案剧,里面充满了六四情结。”大概在现今的肃杀之下,“翻案剧”只能被说成是“复仇记”,但这两者其实根本不同:“翻案剧”只能仰赖“好皇帝”,而“复仇记”却是“反社会”。显然,《琅琊榜》期待皇帝的改错,而不是向整个社会发起挑战!

显然,这还是第二期中国文明的产物,还是庙堂为主的、轮回式的、佛教的。

可是未来中国所需要的,则第三期中国文明的产物,是庙堂和江湖轮流坐庄的、进步式的、基督教的。

庙堂和江湖的轮流坐庄,才能形成执政党与在野党的职能,才是超越了第二期中国文明的第三期中国文明。

换言之,如果被“平反六四”的哀求所困,中国社会就无法超越第二期中国文明的阴影、开出第三期中国文明的花朵。

“公道自在人心”,就是宇宙创造者印刻在人心中的密码。

以此纪念“六四屠杀”二十七周年。

〔另起一页〕


第九节

悼念诗人力虹


我与力虹先生素昧平生,但是他的事迹感动了许多人;力虹先生主编的电子杂志《爱琴海》,唤醒了我们对毛泽东黑暗时代的记忆。

力虹先生是一位诗人,他奋斗终生,终于获得了中国人所能拥有的最大自由,那就是死亡。现在,请允许我引用那位两百年前,为了希腊人民这个和中国人民一样古老的民族获得独立自由,而在爱琴海边献出自己生命的英国诗人拜伦爵士(George Gordon Byron,1788—1824年)的著名诗句,来表达我对力虹先生的敬意:

 

哀希腊 

 

一 

 

希腊群岛啊,美丽的希腊群岛! 

火热的萨弗在这里唱过恋歌; 

在这里,战争与和平的艺术并兴, 

狄洛斯崛起,阿波罗跃出海面! 

永恒的夏天还把海岛镀成金, 

可是除了太阳,一切已经消沉。 

 

二 

 

开奥的缪斯,蒂奥的缪斯, 

那英雄的竖琴,恋人的琵琶, 

原在你的岸上博得了声誉, 

而今在这发源地反倒喑哑; 

啊,那歌声已远远向西流传, 

远超过你祖先的“海岛乐园”。 

 

三 

 

起伏的山峦望着马拉松—— 

马拉松望着茫茫的海波; 

我独自在那里冥想一刻钟, 

梦想希腊仍旧自由而欢乐; 

因为,当我在波斯墓上站立, 

我不能想象自己是个奴隶。 

 

四 

 

一个国王高高坐在石山顶, 

了望着萨拉密挺立于海外; 

千万只船舶在山下靠停, 

还有多少队伍全由他统率! 

他在天亮时把他们数了数, 

但日落的时候他们都在何处? 

 

五 

 

啊,他们而今安在?还有你呢, 

我的祖国?在无声的土地上, 

英雄的颂歌如今已沉寂—— 

那英雄的心也不再激荡! 

难道你一向庄严的竖琴, 

竟至沦落到我的手里弹弄? 

 

六 

 

也好,置身在奴隶民族里, 

尽管荣誉都已在沦丧中, 

至少,一个爱国志士的忧思, 

还使我的作歌时感到脸红; 

因为,诗人在这儿有什么能为? 

为希腊人含羞,对希腊国落泪。 

 

七 

 

我们难道只好对时光悲哭 

和惭愧?——我们的祖先却流血。 

大地啊!把斯巴达人的遗骨 

从你的怀抱里送回来一些! 

哪怕给我们三百勇士的三个, 

让德魔比利的决死战复活! 

 

八 

 

怎么,还是无声?一切都喑哑? 

不是的!你听那古代的英魂 

正像远方的瀑布一样喧哗, 

他们回答:“只要有一个活人 

登高一呼,我们就来,就来!” 

噫!倒只是活人不理不睬。 

 

九 

 

算了,算了;试试别的调门: 

斟满一杯萨摩斯的美酒! 

把战争留给土耳其野人, 

让开奥的葡萄的血汁倾流! 

听啊,每一个酒鬼多么踊跃 

响应这一个不荣誉的号召! 

 

一○ 

 

你们还保有庇瑞克的舞艺, 

但庇瑞克的方阵哪里去了? 

这是两课,为什么只记其一, 

而把高尚而坚强的一课忘掉? 

凯德谟斯给你们造了字体—— 

难道他是为了传授给奴隶? 

 

一一 

 

把萨摩斯的美酒斟满一盅! 

让我们且抛开这样的话题! 

这美酒曾使阿纳克瑞翁 

发为神圣的歌;是的,他屈于 

波里克瑞底斯,一个暴君, 

但这暴君至少是我们国人。 

 

一二 

 

克索尼萨斯的一个暴君 

是自由的最忠勇的朋友: 

暴君米太亚得留名至今! 

啊,但愿现在我们能够有 

一个暴君和他一样精明, 

他会团结我们不受人欺凌! 

 

一三 

 

把萨摩斯的美酒斟满一盅! 

在苏里的山岩,巴加的岸上, 

住着一族人的勇敢的子孙, 

不愧是斯巴达的母亲所养; 

在那里,也许种子已经散播, 

是赫剌克勒斯血统的真传。 

 

一四 

 

自由的事业别依靠西方人, 

他们有一个做买卖的国王; 

本土的利剑,本土的士兵, 

是冲锋陷阵的唯一希望; 

但土耳其武力,拉丁的欺骗, 

会里应外合把你们的盾打穿。 

 

一五 

 

把萨摩斯的美酒斟满一盅! 

树荫下正舞蹈着我们的姑娘—— 

我看见她们的黑眼亮晶晶, 

但是,望着每个鲜艳的姑娘, 

我的眼就为火热的泪所迷, 

这乳房难道也要哺育奴隶? 

 

一六 

 

让我攀登苏尼阿的悬崖, 

在那里,将只有我和那海浪 

可以听见彼此飘送着悄悄话, 

让我像天鹅一样歌尽而亡; 

我不要奴隶的国度属于我—— 

干脆把那萨摩斯酒杯打破! 

……

拜伦的诗歌,曾让毛泽东制造的沙漠,略显生机。

拜伦为了希腊人民的自由而献出了生命,力虹为了中国人民的自由而献出了生命。

力虹先生,安息吧。你已经获得了一个当代中国人所能拥有的最高荣誉!


2011年1月6日


附录

《雅典的少女》


拜伦


*(这是一首和“爱琴海”相关的诗歌)


    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雅典的少女啊,在我们分别前,

    把我的心,把我的心交还!

    或者,既然它已经和我脱离,

    留住它吧,把其余的也拿去!

    请听一句我别前的誓语,

    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我要凭那松开的鬈发,

    每阵爱琴海的风都追逐着它。

    我要凭那长睫毛的眼睛,

    睫毛直吻着你颊上的桃红,

    我要凭那野鹿似的眼睛誓语,

    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还有我久欲一尝的红唇,

    还有那轻盈紧束的腰身,

    我要凭这些定情的鲜花,

    它们胜过一切言语的表达,

    我要说,凭爱情的一串悲喜,

    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雅典的少女啊,我们分了手;

    想着我吧,当你孤独的时候。

    虽然我向着伊斯坦堡驰奔,

    雅典却抓住我的心和灵魂:

    我能够不爱你吗?不会的!

    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Maid of Athens, ere we part,

  Give, oh, give back my heart!

  Or, since that has left my breast,

  Keep it now, and take the rest!

  Hear my vow before I go,

  Zoe uml; mou sas agapo.


    By those tresses unconfined,

  Wooed by each Aegean wind;

  By those lids whose jetty fringe

  Kiss thy soft cheeks' blooming tinge;

  By those wild eyes like the roe,

  Zoe uml; mou sas agapo.


    By that lip I long to taste;

  By that zone-encircled waist;

  By all the token-flowers that tell

  What words can never speak so well;

  By love's alternate joy and woe,

  Zoe uml; mou sas agapo.


    Maid of Athens! I am gone:

  Think of me, sweet! when alone.

  Though I fly to Istambol,

  Athens holds my heart and soul:

  Can I cease to love thee? No!

  Zoe uml; mou sas agapo


〔另起一单页〕

书名

社会的总纲、进化、复古、恶犬、规则、精神、伤口

Outline, Evolution, Retro, Vicious, Rules, Spirit, Wound……of the Society


作者

谢选骏

Xie Xuanjun


出版发行者

Lulu Press, Inc.


地址

3101 Hillsborough St.

Raleigh, NC 27607-5436

USA


免费电话

1-888-265-2129


国际统一书号

ISBN: 


2016年9月第一版

September 2016 First Edition


谢选骏全集第六十四卷

Complete Works of Xie, Xuanjun 

Volume LX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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